政治是社会权力运行和决策制定的过程,对人们的生活有着重要影响。在写总结时,可以请教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接下来是一些优秀总结的要素和结构,供大家参考学习。
流动资金管理论文篇一
摘要:在所有的管理工作中,核心要素是对人的管理,幼儿园管理也同样如此,关键是对人的管理。对人的管理是管理学中最难做的,最考验管理者能力的,需要管理者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了解、关心被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达成心与心的沟通,让被管理者更加用心工作。本文笔者就如何管理幼儿园教师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幼儿园管理;管理者;关心;需要;成长;欣赏。
在所有的管理工作中,核心要素是对人的管理,幼儿园管理也同样如此,关键是对人的管理。的确如此,每一个搞管理工作的,在管理岗位上的人,都有自身的深切的体会,幼儿园管理中最重要的管理是对人的管理,这也是最难做好的管理,因为人毕竟是有思想,有不同想法的,再加上人的.思想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不受我们控制的,我们不可能知道每个老师的大脑里在想些什么。作为管理者需要在了解别人思想,顾及别人感受上进行管理。从这个角度上来考虑,幼儿园管理中最难的,最不稳定的就是教师的管理了,加之现在社会教师地位并不高,很多教师一旦有好的去处,就会抛下幼儿教育工作高就了,教师的流动性比较大,还有一部分教师却爱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因此,幼儿园的管理工作也就越来越难,越来越让管理者感觉头疼。
一、关心老师生活,不断改善教师生活条件。
每个老师因为家庭情况不一,生活条件并不相同,要考虑的生活问题也就不一样,他们的生活需求和精神需要都不相同。作为幼儿园管理者,要让他们心甘情愿接受管理者的管理,乐于在他们的带领下开展工作,就要与他们一条心,打成一片,了解每一位老师的不同需求,尽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教师们才会更加努力地工作。比如,教师中如果有小孩无人带,需要老师自己亲自接送的,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开开绿灯,给他安排课程尽量在一天的中间,避开早晨和下午,让他有时间接送孩子。如果哪位老师的孩子病了,除了主动准假外,还可以代表学校去看望一下孩子。这样就会增加管理者与教师的感情,拉近两者的距离。
另外,还可以学校能够办到的情况下,帮助教师们改善生活条件,可以在学校给家住外地的老师安排宿舍;免费给老师们提供早餐,让午餐更丰富,更营养等等。只要管理者是真心的为教师着想,付出的真心就自然会得到更大的回报。
二、积极支持教师学习,满足老师培训提高需要。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满足教师学习的需要,为了让教师有学习的机会,管理者要创造学习条件给教师们,让他们想学有条件。可以每学期让教师自行选择多少费用以内的幼儿教育类书籍,购买这些书籍的钱由幼儿园支付;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察、交流学习的时候,除了管理者自身参加培训外,还要把机会更多地留给老师,让他们走出去,多看看,多学学,这对于更新教师教育观念,更换教育理念,拓宽教师视野,丰富教师学识是大有裨益的。积极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有竞争才有差距,有差距才有促进,有促进才有提高,有提高才有效果,通过参加竞赛活动,教师肯定会有很大的收获的。对于教师的在职进修,也要大力支持,这是提升教师能力的重要途径,要鼓励他们参加进修,还要给他们留出时间学习。
三、学会欣赏赞美老师,及时表扬鼓励。
有一位名人曾说过:“世上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去发现美的眼睛”。对幼儿教师不能老是吹毛求疵,看这个教师不顺眼,那个教师不中顺心。要用欣赏的眼光和赞美的心理去看待每个老师,要睁大眼睛,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和长处,并用放大镜去“放大”这些闪光点,并给予欣赏和赞美,让他们感受到教学所带来的成就感,带来的乐趣,更加增强他们教学的兴趣和信心,发挥他们教学的特长。对教师们在平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要及时给予表扬和肯定,而不是把注意力放在教师们哪里没做好,哪里做得不对上面,班级哪里又有了问题。这样就会给老师们增加无形的压力,老师就会刻意去注意让自己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就不会在教学中有创新,就会影响老师积极性的发挥。所以,在幼儿园对教师的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多肯定老师的表现,给予一些积极的引导,充分调动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鼓励老师与幼儿园一起成长。
任何人都有自己人生的目标,有的大,有的小,有的远,有的近,不尽相同,但无论是哪种目标,都是值得肯定的,毕竟这些目标是让人积极向上的。因此,作为教育管理者,要积极鼓励和指导幼儿老师制定个人发展目标、规划自己的工作岗位。要与教师一起,帮助和引导老师分层次写出自己的人生理想、信念、价值观,同时,要让教师结自身实际和目前的工作情况,把与自己的人生目标与幼儿园的长远规划结合起来,将长期目标分解成一个一个的短期目标,并拟定为实现这些短期目标需要付出的努力和行动的计划方案。通过这种方式,让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和分期目标,让教师能让自己拟定的目标而努力,有了目标,也会激励教师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为实现自己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而努力奋斗。幼儿园的美好愿景和共同使命使每一位教师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使老师们着眼未来,降低职业倦怠感。
参考文献:
[1]黄晓秋。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以人为本”[j];校长阅刊;2007。z2期。
[2]张荣华。浅谈幼儿园人性化的管理[a];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一五阶段性成果集(江西卷)[c];2010。
流动资金管理论文篇二
摘要:支付宝信贷业务是第三方支付和银行合作的新模式,不但拓展了电子商务领域内的小额信贷业务,也帮助了各银行的小额信贷业务的做大做强。
关键词: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中小企业;流动资金。
本文所指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主要为现金跟应收账账款,不包括存货。中小企业的现金管理包含加强现金预算控制、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控制标准、加强对现金缺口的控制以及进一步完善现金控制的内部规章制度等方面。应收账款管理包含加强企业信用外部环境的建设、加强企业内部信用制度的建设等方面。应收账款管理包含加强企业信用外部环境的建设、加强企业内部信用制度的建设等方面。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收录了个人和企业担保、借款、。由于我国征信系统起步较晚,导致信息资料收集不全面,质量偏低等问题,同时一部分中小企业,不愿意加入征信系统,这使得银行无法公正评定个人和中小企业信用,直接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个人信贷困难。
1.网上银行业务。由于第三方支付的在线交易模式,导致银行卡业务受损,利润缩水。网上交易必然导致实体店交易减少。实体店里购物交易以后,商业银行可以扣除刷卡所带来的高额手续费,作为银行的一部分资金收入。但是第三方支付的在线交易手续费偏低,这使得用户更偏爱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有强大而安全的网络技术作保障,用户普遍认为第三方支付比网银更具有安全性也更加的安全快捷,这直接导致网银交易金额减少。
第三方支付担保交易弥补信用体系缺陷。第三方支付可以和银行共享客户账户信息,银行的担保业务使得交易过程更加便捷,增加了银行的竞争力。
2.网上支付业务。b2b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额数量巨大,对于支付方式的安全性要求极高。交大银行的“银商宝”和华南银行的“快易付”与第三方支付的支付宝、国付宝和快钱的企业网银支付业务竞争进一步加剧。
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也在公共缴费方面竞争剧烈,银行凭借与地方政府独特的优势,将养路费、行政事业收费和水电费的缴纳转变成为网上支付。支付宝后来也推出了一系列医疗保险缴费的业务展开与银行的竞争。
3.信用卡业务。银行的中间业务中的信用卡业务,是各大银行盈利的重要来源。由于各大银行的网上银行各自独立存在,当涉及到信用卡还贷时,客户只能利用本银行的个人账户办理还款,或者亲自到柜台办理,如果一个用户持有多张信用卡,这将会为用户带来极大的不便。各大银行的业务范围也将受到限制。第三方支付抓住这一空白,面向43家银行和12家网上银行推出信用卡还款功能。跨行还款不扣除手续费,用户只需要登录支付宝账户,鼠标轻点便可以完成信用卡还款,不需要浪费时间去银行柜台排队办理。第三方支付推出这一功能使得银行信用卡佣金收入和现金收入大大减少。
(1)信用卡套现。信用卡持卡人以实现无息贷款为目的,将信用卡的.信用额度转到银行借记卡,在这交易流程中,支付宝充当了交易中介的角色。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取现或者到实体商户套现,都必须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利息,但是通过支付宝为套现桥梁却能实现“零成本”。客户利用信用卡透支为其支付宝a充值,再转账给另一个支付宝用户b,支付宝用户b再将钱转至支付宝a,支付宝a将钱提现到现持有的任意储蓄卡。这种套现行为直接减少了银行的手续费收入。
(2)刷卡佣金的争夺。由于第三方支付属于信用中介平台的角色,使得交易时不需要像其他银行特约商户提供给银行一部分刷卡回佣。按照支付宝有2亿的日交易量计算,每笔按0.1%的手续费提取费用,那么银行本来每天可以得到的佣金收入大概是20万人民币的回佣收入。银行佣金收入明显减少。
1.网上银行业务合作。网上银行借助第三方支付拓展了自己的业务范围,用户利用网上银行办理其他业务,这也带动了其他网银业务功能。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因为其方便快捷的优点,依赖于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获得银行专业支付网关接口技术。由于第三方支付缺少认证系统,第三方支付就必须依赖银行专业的网关接口技术才能完成网上交易。同时第三方支付也必须要依赖银行作为其清算管理的核心。
2.信用信息共享。每天大量的支付宝账户真实交易量形成了企业和个人交易数据库,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合作便可以快速获得资金流、信息流、持续动态等基本信息,快速准确的整理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等级。这种信用评价合作机制,实现了信息共享,信息的加工和生产成本减少,这也为银行防止不良贷款、过度负债,提供了有力证据。也为个人和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精确地数据库资料。
工商银行以新兴的合作方式——“黑名单信息互换”与支付宝展开合作。支付宝账户中真实有效的交易记录信息提供给商行,商行以此衡量客户的诚信等级,为放贷业务提供信息源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准确可捕捉,也成为支付宝评价个人诚信体系的重要标准。
3.沉淀资金的监管合作。第三方支付的交易系统中,支付环节和交易环节的全额资金首先由消费者流向第三方支付平台,这是由于支付的支付指令和支付的账务处理不同步导致的。等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得到消费者的确认授权付款的信息以后,第三方支付平台把全额交易资金转进商家账户。信息的不同步,交易过程中就会出现延期清算和延期交付的状况。大量交易资金在第三方支付账户沉淀下来,巨大的资金数额和由其产生的高利息收入的监督和管理引发各方高度关注。
第三方支付与中国工商银行展开合作。支付宝与商行签署了《客户交易保证金托管协议》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客户交易保证金。与此同时,为了方便公众对资金流向的直观监督,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进行时刻监管,并于每月月末由工商银行总行出具资金托管报告并放置于官网顶部方便公众查阅。其次,大额客户交易保证金带来的大量利息收入,支付宝公司不会将其作为收入擅自行使使用权,而是将全部利息放入银行账户中,以“应付账款”挂账。
循环、成交但是未收到的款项作担保,实现信贷服务。支付宝信贷业务是第三方支付和银行合作的新模式,不但拓展了电子商务领域内的小额信贷业务,也帮助了各银行的小额信贷业务的做大做强。
流动资金管理论文篇三
在市场经济大发展背景下,各行业领域中竞争越来越激烈,给企业发展提出了更多的挑战。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提高企业综合实力成为企业管理至关重要的问题。在企业管理中其核心管理在于资金管理,因为只有保证企业资金流动顺畅,才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只有保证资金充足才能不断壮大企业发展规模。因此加强企业资金管理成为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就目前企业资金管理情况来看,仍存在着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手段不科学,资金利用率不高以及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影响了企业经济利益的获取。因此加强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十分必要,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资金管理是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资金进行控制、管理、监督和使用等工作的总称,它也是财务管理的其中一个部分。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好的发展资金管理的作用,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多的价值是每一位企业管理人员所思考的重点,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在企业管理的过程中,企业管理者需要在明确资金管理重要性的基础上,关注企业内部资金的流动方向,进行合理的调控和资金整合。
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建立预算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内部资金的管理和控制[1]。同时,企业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建立明确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保证企业内部资金的有效利用,避免一些自控能力较差的人员对企业资金进行任意的滥用,造成企业资金流动困难。市场发展环境日新月异,企业管理人员需要结合市场发展的特点,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优化企业资金的统筹和管理,万事做到事前预防,避免没有必要的资金浪费,为企业带来的巨大损失。
在任何企业中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都是企业资金正常运转和流通的保障,而就目前我国企业资金管理情况调查来看,很多企业为家族式企业,缺乏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同时,由于很多企业经营过程中缺乏丰富的经验,对资金管理缺乏专业认识,没有科学的资金价值理念,缺乏合理的资金运用规划,使资金运用过程中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由于没有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对资金管理缺乏积极性,缺乏科学管理意识,使资金规划出现不合理现象,直接影响企业长远发展。
(二)资金使用率不高。
现阶段的企业管理中都会制定企业资金使用规划,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没有严格遵守规划进行开展,使资金规划的正常进行受到影响,直接造成资金使用率不高。在资金管理中由于内部控制大多流于形式化,例如,财务部门管理控制中,只对账目进行管理,并不对资金使用过程或使用情况进行管理,这种现象直接造成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2]。同时,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设计,使产品造成大量加压,使资金回笼慢。在企业不断发展和扩大的过程中,企业投资缺乏科学性,随意性大,企业上级对账面资金流通情况不了解,不利于资金应用情况的调整,同时不能将零散资金进行规模化应用,明显减低了企业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管理方法是否科学直接影响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方法的滞后性直接造成企业资金不必要的使用。资金管理方法对企业资金影响较大,例如在集团企业资金管理中,由于集团子公司较多,资金管理方法不当直接造成大量的资金闲置或浪费[3]。资金没有系统的管理会造成资金使用混乱,造成账目不清。同时当子公司的资金使用出现短缺问题后,总公司无法第一时间进行资金帮助,为缓解资金困难智能通过银行贷款,这会使企业综合财务费用提高。
(四)监管力度不足。
在关于资金管理方面,虽然各企业都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如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但由于实际执行中没有严格落实,导致应收账款坏账较多、存货积压、资金占用严重。由于缺乏事前、事中的监督,事后的考评,尽管设置了监督职能,也制定了多项监督制度,但因种种原因在实际执行中没有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许多企业在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上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决策约束机制,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实际的流向脱节。
加强企业资金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只有在制度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作用下,才能保证资金管理有效性的提升。企业对会计职责要进行准确定位,并在一定的监督控制管理下保证资金使用规范,以降低企业财务风险[4]。同时,要健全企业内部监督考核制度,在内部审核作用下企业的资金流动和预算规划都会在财务规划和战略部署的影响下进行,保证财务管理以及资金流动受到有效监督和控制。
在定期审查前提下,对资金使用情况实现动态把握,及时对问题进行调整解决,保证资金整体流通顺畅,促进企业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提高资金利用率。
为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要提高资金周转速度。企业可以通过结算制度进行资金管理,通过对核算纪律的制定以及对操作程序的控制,提高企业资产使用效率,并对企业负债平均占用水平明确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对企业产品生产周期进行调整,通过缩短周期的方式提高资金运转速度。另外,要对企业内部资金潜力进行开发,以保证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转效率不断提高。加强企业资金预算管理过程中,要重视对现金流量的管理,在保证资金顺畅运行的前提下,才能促进企业整体运营正常,加快企业发展速度[5]。
资金管理角度不同,管理方法则不同,为加强资金管理效率,可通过资金预算制度管理。预算体系的完善是企业各项生产和经营活动能够有序并按计划进行的重要保证,预算管理,是由预算编制、预算控制、预算执行分析、绩效管理等几部分组成的。企业应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机制,预算范围由单一经营性资金计划,扩大到生产经营、基建、投资、专门决策等全方位的资金预算。对经营管理活动各个环节实施预算的编制、审批、分析、监督、考核制度,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收支纳入严格的预算管理体系之中。
(四)加强监督力度。
要对资金管理加强监督与内部控制,以加强资金风险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可以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企业各生产环节的资金应用进行监管,实现风险有效控制。在内部监督考核制度中,要开展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对企业流动资金全过程动态控制,对企业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有效监控,以保证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企业资金管理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降低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对企业直接利益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改善这些问题,本文从几个方面探讨出了有效对策。在资金管理中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为资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强对资金的周转速度,通过合理的结算制度促进资金流通顺畅,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另外,在企业资金管理中要不断创新管理手段,丰富管理方法,加强预算管理体系建设。在有效的监督审核下,提升资金使用综合效率。为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永葆实力,加强企业资金管理刻不容缓,要不断引进先进理念和方法,结合自身特点实现企业资金高效管理,推进企业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2]韩华珍.国有企业资金管理与使用控制的创新策略[j].会计之友,2013。
[4]尹高原.对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讨论[j].商场现代化.2013。
[5]解晓霞,温建清.我国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金融经济,2010。
流动资金管理论文篇四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和项目信息,建立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将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固定资产贷款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被挪用。
第八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对贷款人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九条贷款人受理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二)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三)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四)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五)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七)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八)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供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一条贷款人应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履行尽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等相关关系人的情况;。
(二)贷款项目的`情况;。
(三)贷款担保情况;。
(四)需要调查的其他内容。
尽职调查人员应当确保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对固定资产贷款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价,并形成风险评价报告。
第十三条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贷款风险评价制度,设置定量或定性的指标和标准,从借款人、项目发起人、项目合规性、项目技术和财务可行性、项目产品市场、项目融资方案、还款来源可靠性、担保、保险等角度进行贷款风险评价。
第十四条贷款人应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确保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第四章合同签订。
第十五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避免对重要事项未约定、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
第十六条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具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贷保障及风险处置等要素和有关细节。
第十七条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提款条件以及贷款资金支付接受贷款人管理和控制等与贷款使用相关的条款,提款条件应包括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要求。
第十八条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
第十九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与贷款相关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相关检查;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及时通知贷款人;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等。
第二十条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未遵守承诺事项、申贷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约束等情形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第五章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第二十三条合同约定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应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第二十五条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第二十六条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并应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流动资金管理论文篇五
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三条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三)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
(四)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
(五)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
(六)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七)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
(八)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十四条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因素。
第十五条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方法,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建立客户资信记录。
第十六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
第十七条贷款人应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流动资金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确保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的独立性。
第十八条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
借款合同。
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九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十条前条所指支付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二)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
(三)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
(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以下事项:
(一)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四)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五)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一)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
(三)未遵守承诺事项的;。
(四)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
(五)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
(六)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第二十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八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三十条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后的管理,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第三十一条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融资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
贷款人应关注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资金回笼账户的监控。
第三十二条贷款人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
第三十三条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
第三十四条贷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参与借款人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贷款人债权。
第三十五条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展期的,贷款人应审查贷款所对应的资产转换周期的变化原因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展期,并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加强对展期贷款的后续管理。
第三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形成不良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及时制定清收处置方案。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其协商重组。
第三十八条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二)未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的;。
(三)贷款调查、风险评价、贷后管理未尽职的;。
(四)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第三十九条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其进行处罚:
(一)以降低信贷条件或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的;。
(三)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
(七)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四十条贷款人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流动资金管理论文篇六
摘要: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制药行业药品品牌的开发和管理已受到制药企业的高度重视,除去新产品的开发和上市作为企业赢得市场的重要手段外,对已上市产品品牌的成功建立和维护,也日益成为制药企业占领市场、保持竞争优势不可或缺的方面。成功的品牌管理已成为企业延长产品生命周期,为企业创造财富的重要手段。本文在分析品牌管理在制药行业中的意义的基础上,就如何推进制药行业药品品牌策略的实施提出了相关意见。
关键词:
制药行业药品品牌品牌管理。
长期以来,作为需求量最大的消费品之一,药品的销售较少依靠品牌的力量而蒸蒸日上。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国政府都对药品生产、销售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和监督措施;由于消费者普遍缺乏医药知识,制药企业在向消费者介绍和宣传他们的产品及特性方面又受到严格的限制,因此消费者用药选择主要根据处方医生的建议。而购买药品的费用主要依靠政府和保险公司来支付。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使新上市的产品在其专利期内享有垄断地位。近年来,人们对自身保健的意识和兴趣不断增强,愿意对自己的健康承担越来越多的责任,非处方药市场迅速扩大,失去专利保护的药品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而新药的开发费用又不断增加,这些因素使得制药企业需要面对消费市场的变化采取更好的措施来提高消费者忠诚度、巩固市场份额。药品品牌的建立和管理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品牌管理在制药行业中的意义。
制药行业的新药开发费用巨大,并呈不断增加的趋势,而成功开发出新药的概率并没有提高,因此充分利用上市新药获取高额回报是制药公司十分迫切的愿望,而品牌管理是提高成功的有效方法,当一个品牌的价值被开发的时候,就可为卫生管理人员、处方医生和病人创造利益,而这一利益反过来也将加强药品买方和卖方的联系。
(一)强势品牌能直接与顾客建立稳定的关系平台。
一个药品品牌在卫生管理部门、处方医生、专业人士和患者的心目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时,在医院药房和零售药店也具有其优势地位,成为经销商必然销售的药品。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广告和互联网都有助于品牌拥有者和消费者建立这样的关系,而且一旦这种关系得以确立,外界的干预和影响将变得很小。
(二)强势品牌能够提高具有显著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强有力的品牌管理能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尤其是在药品专利保护过期以后,成功的品牌管理能加强消费者对品牌药品的认知,使消费者很容易区分品牌药品和仿制药品,并形成了品牌药品性能更优的信念,愿意为自己接受的品牌支付较高的价格,从而使品牌拥有者获得竞争优势,使制药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回报。
(三)强势品牌能够跨越国家和市场疆域的限制。
在制药行业中,随着非处方药市场的拓展,将一个处方药品牌的价值延伸到非处方药市场已变得越来越具吸引力,品牌管理能使该品牌在转换后继续加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影响他们在品种繁多的非处方药市场的购买决定。同样,在药品营销趋于全球化的今天,强势品牌所形成的声誉也保证药品更容易获得广泛的认同。
(四)强势品牌能够影响消费者的行为和态度。
随着消费者对健康关注程度的日益提高,愿意更多的了解有关疾病和药品的知识,直接面对消费者营销的品牌建设过程提供了方便、可靠的途径,直接影响了消费者对疾病和治疗的正确认识,以提高治疗依从性和效果。
(五)强势品牌能保持消费者的忠诚度。
品牌管理已经成为一种管理的重要工具,品牌代表着产品的特点和带给消费者的利益,在处方医生、药剂师和患者的心目中形成了这一品牌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的信念,能持续支持其购买决定,保持消费者的忠诚,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
二、药品品牌策略实施的对策。
制药行业是非常特殊的消费品行业,其药品品牌管理也不同于一般的消费品。从确立品牌策略到品牌管理的实施,都需要针对消费者的需求、药品的特性和竞争市场等方面做细致的调查和研究,并将品牌策略整合到产品开发的各阶段,明确品牌承诺带给消费者的最大利益。
(一)建立品牌管理组织。
创建隶属于公司最高决策者的战略性品牌管理组织,是必然趋势。如品牌管理委员会、品牌领导团队、全球性品牌经理等。这些战略性品牌管理组织负责人均位居公司高级执行层,资历较高,经验丰富,富有战略头脑,能应付更复杂的状况,竭尽全力推动品牌发展。品牌管理组织要负责品牌管理程序的制定、执行及控制,令企业全部活动都围绕品牌展开。并且品牌管理组织还要负责寻找专业的品牌管理咨询机构合作,更加精细、专业地进行品牌管理工作。
(二)选择时机启动品牌策略。
药品品牌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其是否能获得先行者的优势。对一个刚上市的处方药而言,一旦这一新产品的疗效得到确认,其可能的市场定位已经粗略地确定时,品牌策略就应该开始实施。在理想状态下,应该开始于二期临床阶段。这样能使产品在进入三期临床时,医学界、科学界就已经开始讨论各自的看法和需求了;对于一个准备开始大规模销售或准备作为非处方药销售的产品,只要这样的转换已经进入考虑阶段,也应该开始实施品牌策略;随着消费者对了解疾病和健康知识兴趣的增加,制药企业不仅要最大限度的扩大品牌在商业上的吸引力,而且要保证潜在消费者接受到能决定选择的产品信息是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因此,决定产品定位和沟通的品牌发展战略应该越早越好。
(三)确定战略目标及品牌承诺。
设计品牌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品牌的长盛不衰,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品牌名和品牌价值必须附加承诺-品牌承诺。对于药品而言,品牌承诺应该能够提高处方医生或患者对治疗效果的信任,是值得患者期待的、可以测量的结果,是药物在疗效、安全性以及方便性等方面卓越性能的表述。这样可以提高患者忠诚度、减少沟通障碍,从而实现长期利润。品牌承诺的有效传达可以有3个标准进行衡量:更高的初次使用率、更低的转换脱离治疗率、更高的转换加入治疗率。
(四)做好客户研究——分析、定位。
第一,分析市场上竞争产品的位置和消费者认知的价值。这样的分析过程明确了消费者的心目中每个产品品牌所占据的特定或独一无二的位置。产品的定位再加上产品在营销和科学上的准确评价,就可以形成关于这个新产品的独一无二的产品信息和描述语言。
第二,细分市场。对药品的两大客户——处方医生和病人进行更仔细深入的分析,对他们的动机、感受的强度、失望和被满足的需求都做出明确的界定。这一过程可以进一步地确认细分市场的界限和需求的范围,揭示未被目前已有药品所占据的未满足需求的市场空白。客户研究可以探索品牌形象、首要描述语和描述语调等语言和形象的表现。一个由病人需求推动的产品和一个纯粹由技术推动的产品在品牌设计和执行、临床和药物经济学研究的途径都不同。营销人员也应该认识到,在以病人需求推动的和以技术推动的产品,在各个治疗领域的市场是不同的,其创新能力、市场复杂性和目前临床需求也是不同的。
(五)积极进行品牌形象设计。
医药行业品牌形象设计主要包括品牌词汇和产品促销材料。将一个产品的科学基础和市场理解转变为适合的品牌语汇需要丰富的医学经验。为了在医学和医药管理界达到最广泛的认同,品牌语汇表现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满足不同的要求时,保持品牌核心信息的连续性。最有效的品牌语汇是能推动客户对产品进行深入研究的语汇,是能包涵疗效、安全性和品牌价值的语汇。品牌语汇包括:产品承诺和信息、商标、品牌标志与形象。
产品促销材料的视觉形象,从展会展台、病人教育资料、到销售的详细辅助材料和品牌广告,都应该以同一品牌语汇进行宣传,并揭示品牌核心价值观。如果品牌的视觉学习能得到市场研究和于二期临床开始的以品牌为核心的策略支持,那么在品牌上市前和上市时的努力就能为各级顾客所接受,包括最终消费者和影响病人选择的人士。这也是成功上市新产品的.标准。另外有效的公司内部沟通、培训和控制过程要为品牌建设提供支持,品牌首先必须在整个组织内部加以推广。
参考文献:
[1]许奕,朱昌蕙,魏端.试论非处方药的品牌定位、管理与传播[j].西部药学,,(4).
[2]刘莉,杨晓斐.佛慈药业品牌策略实施现状分析及对策[j].甘肃农业,,(11).
流动资金管理论文篇七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制定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那么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是多少?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流动资金贷款测算参考。
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四)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下面是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三条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三)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
(四)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
(五)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
(六)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七)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
(八)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
第十四条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因素。
第十五条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方法,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建立客户资信记录。
第十六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
第十七条贷款人应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流动资金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确保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的独立性。
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审批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不得越权审批。
第十八条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
借款合同。
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九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十条前条所指支付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二)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
(三)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
(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以下事项:
(一)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四)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五)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一)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
(三)未遵守承诺事项的;。
(四)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
(五)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
(六)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第二十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八条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二十九条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第三十条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后的管理,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第三十一条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融资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贷款人应关注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资金回笼账户的监控。
第三十二条贷款人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
第三十三条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
第三十四条贷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参与借款人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贷款人债权。
第三十五条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展期的,贷款人应审查贷款所对应的资产转换周期的变化原因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展期,并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加强对展期贷款的后续管理。
第三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形成不良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及时制定清收处置方案。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其协商重组。
第三十七条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第三十八条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二)未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的;。
(三)贷款调查、风险评价、贷后管理未尽职的;。
(四)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第三十九条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其进行处罚:
(一)以降低信贷条件或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的;。
(三)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
(七)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四十条贷款人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流动资金管理论文篇八
1、风险点:
(1)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公司正常运转;。
1、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偿债能力;。
2、优化资本结构,适度负债;。
3、合理搭配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4、以维护公司信誉为管理第一要务;。
5、提高资金的周转率。
三、适用范围。
应急领导小组,实行公司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各公司总经理。
组员:财务管理部经理。
五、职责。
1、负责资金的监管;。
2、负责资金的使用和调配;。
3、负责对不合理支出的审记和处理;。
4、负责对各类贷款的调配组合,保证贷款结构合理;。
5、负责流失资金的处理。
六、应急措施。
6、当出现有不合理支出,发生资金流失时。
(1)冻结其相关的帐目或业务往来;。
(3)董事长与相关的责任人进行谈话,对不合理开支按公司财务相关制度处理。
流动资金管理论文篇九
摘要:
在我国,随着经济制度的改变,使得行政事业单位成为社会重要的一个职能单位,也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的主体,在进行经营活动时,要以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确保市场、经济得到发展,并且健康而稳定。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由于管理被多种因素影响着,这样就会产生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在财务的管理方面,具有突出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将针对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措施。
行政事业单位具有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而行政事业单位当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财务管理。在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制约了单位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并且对国家的财产安全也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因此,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一、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
(一)预算不准确。
在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核算的过程中,一旦要检查初期财务收支的情况,需要对大量的会计报表进行査阅方可了解,在对任一年的财务进行汇总时,仅仅计算出当年的财物的收支情况,财务统计很不完善,对于大部分资金的利用,从其记载数据分析均很不清楚。另外,在进行财政的管理中,有些地方执行的很不到位,尤其是在单位、二级单位的会计会算中,不能十分准确的进行核算。
(二)在对于所进行预算的执行力度。
上,约束力和严肃性较弱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于一些预算单位,在使用资金的过程中,在支出的控制上比较松散,具有严重超支、浪费等现象,有的利用高价购买一些汽车,利用公款进行吃喝、旅游,花着国家钱,办着自己的事情,政府部门在群众的眼中已经开始变味了。第二个方面是,有一些预算单位,在项目的支出上,特别是对于资金的管理方面,没有对于支出的项目进行详细地界定,导致出现了很多糊涂账目,一旦出现经费的不足等现象后,就使用其他项目的资金来填补,以此当做事业单位的日常的公共支出资费,实现不了专款专用的要求。
(三)财务管理内部人员对集体利益。
和个人利益的思想意志存在偏差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人的思想、意志具有一定的偏差,个人与国家、集体的利益不一致。目前,对于行政事业单位,那些财务管理的内部人员,尤其领导,把自己的意志作为核心,而对财政的收支与管理,总是一种不在乎的态度。在与下属处事时,把高层领导作为中心,这样一来,由领导来签字决定支出还是不支出,只要领导签字了,支出的问题便可以解决,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当中,没有把审核这个步骤做好,也就是说不存在专门的财务人员进行审核,人们根本没有办法进行一次财务的签署和审批,从而导致了单位中的某些人借着其它名义将国家的公物拿来挪用。
二、新形势下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方法。
(一)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一定要提高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改变对财政“重使用、轻管理”的财务管理观念,切实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对单位的重要性,树立财务管理的意识,并积极学习和借鉴先进的财务管理手段和方法,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其次,由于财务管理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相应的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培训的内容不仅包括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还应该包括思想道德、法律等的有关知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髙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
(二)做好资金收支管理工作。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财政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还要综合考虑单位内部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完善有效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所有的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岗位管理水平以及经费管理的水平,保证财务管理的质量。另外行政事业单位还需要根据财务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保障财务管理的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保证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提高财务管理的质量。其次,为了做好对资金收支的管理工作,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建立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保证单位的每一笔支出的去向都清晰明了,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减少对资金的浪费,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关于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做好对开支的预算工作,并严格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要保证所有不相容的职务进行分离,从而减少财务管理工作质量低下的人为因素。同时,行政事业单位要提高财务管理的信息化程度,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其次,国家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督,审查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另外,行政事业单位要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当中,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新的发展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创新,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刻不容缓。这是因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行政事业单位能否正常运行以及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对国家的财产安全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一定要提高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水平,促使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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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宝娣.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j].当代经济,2010(16)。
流动资金管理论文篇十
成本会计核算工作是组成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主要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的支出进行统一的分配和归集等。强化企业成本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的意义在于,首先,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资源利用率,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间接促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同时,对于企业自身而言,有效的会计成本核算有助于增加企业的收人,减少财产流失,从而推进国家经济发展。
二、企业成本会计核算工作的主要对象。
1.行政管理部门。
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因此,其经济效益的高低情况无疑是评价和考核员工业绩的重要尺度之一,而成本便是决定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行政管理部门有必要进行成本核算工作。首先,行政管理部门应对企业的各项产品的组成结构以及对应的生产耗费做到详细了解,如工业技术的改进、本企业专有技术和专利权的运用情况,进而对企业成本的降低措施以及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和考核,评价成本的改变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也同时充当员工工作的奖惩依据;与此同时,行政管理部门还有必要对企业各经营期间的费用支出有个详细了解,特别是管理费用这一项,应掌握其组成结构、金额大小、发展趋势等,从而提高员工管理水平、节约企业费用开支;再者,工业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还须对企业的财务费用、包装费、广告费等进行考虑。
2.企业生产管理部门。
工业企业的生产管理部门主要指负责生产工厂和车间的组织与管理的部门,是企业责任成本中心的最高层,工厂和车间是工业企业中产品的直接生产单位,站在工业生产的协调、控制、组织、指挥的第一线,对产品的生产耗费情况了解最为详细,并能够有效控制产品的制造成本。因此,与工业企业的生产管理部门关系最密切的是产品的直接材料和人工以及制造费用,企业成本会计人员的工作之一就是想其提供与制造成本有关的信息。
3.基层生产单位。
工业企业中最基层的单位即工段或班组,是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的最直接产生地,构成了企业责任成本中心的基础。企业班组的核算工作主要针对成本核算,以此班组也是企业会计成本的考核对象之一,会计成本核算有必要为其提供相关成本会计信息。
4.工业企业的内部员工。
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导致企业员工个人也关心企业生产的耗费情况,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员工自身的利益,因此企业成本会计核算还应向员工报告成本会计的相关信息。
5.其他有关工作。
在企业进行财务管理过程中,财务会计需为成本会计提供会计信息,如资产价值、企业负债情况等,这有利于进行成本核算;但在进行资产计量和利润计算的过程中,则要求成本会计为财务会计提供如产成品成本、半成品成本等信息,以便进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同时,成本会计还应在企业进行管理会计的成本预测及决策的过程中为其提供基础性的成本会计信息。
三、企业进行会计成本核算工作的具体原则。
1.责、权、利结合原则。
这是工业企业进行成本会计核算工作的关键性原则,即企业的成本控制做到责任到人,每个员工都须担负起对应的成本责任,并将成本控制同其绩效关联,与此同时,员工的成本责任控制也要有一定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即能够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内容而决定个人本身费用多少。
2.节流开源原则。
成本会计工作的最重要之处就在于其能够发挥增加预算收人以及减少成本支出的“开源节流”作用,这是增加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因此有必要对企业的各项收支进行分析以及核算,发现超支项目,进行及时的纠正。
3.全面控制原则。
全面控制既包括对全过程的控制,又包括对全员的控制。前者强调的是企业在一个完整的经营周期中的运作必然涉及到成本因素,因此无论是企业处于哪个运营环节,都应具备一定的成本控制的思想意识;后者重在强调企业会计成本同所有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有必要将全体员工的成本划人企业会计成本的核算工作中。
4.节约性原则。
工业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工作关键所在就是节约人力、财力和物力,可采取的措施来有:(1)通过预防成本失控的措施制止可能发生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益;(2)优化生产方案、提升管理水平;(3)严格执行财务部门制定的财务制度、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严格监督各项成本费用的支出情况。
5.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也是一项重要原则,通常在具体的工作中都有所体现。(1)首先,在设置账户时,对每一笔生产成本的产生都进行详细记录,具体而言,有基层工作部门的生产支出,也包括制造费用,值得注意的是,支出以前需要经历完整的审核程序。如应建立专门的账户对车间的具体成本费用加以核算,再依据成本决定分配费用,并将资金打入对应账户中。但辅助性生产车间则一般省略这一工作,而是直接将资金打入对应账户中,这是因为辅助车间的弹性较大,变化频繁;(2)其次,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选取适宜的分配方式,如顺序分配特点是计算程序简单、适用范围有效,一般宜用于劳务同产品之间存在明显差距的辅助性生产车间,而直接分配法则更适合各辅助车间之间相互性的产品和服务都不多的工业企业,这是因为,生产成品所占比重较小因此对最终计算结果影响微小,能够简化生产费用的分配工作,相比之下,计划成本分配法由于其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的限制,而导致其存在一定偏差,但影响不明显,依然能起到降低成本费用的作用。
四、工业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1.成本核算的范围有待扩展。
现阶段,我国工业企业再进行成本核算工作时基本都是仅考虑包括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组成的产品的主要成本因素,而忽略其他如企业为此投人的研发、设计费用,环境损坏费用等成本因素,即工业企业的问题在于只重视分析产品的直接生产费用,但是忽视间接损耗以及设计费用等,这一问题对于创新型工业企业而言更是严重,由于这一类企业的产品研发过程成本投入较多,同时科研人员的人工成本一般是企业直接人工成本费用总体的组成部分,但是这一项却没能在企业的成本核算中得到体现,这样的结果是导致企业成本核算的范畴得到缩小,因此成本核算的结果不够准确。
2.成本核算主体不明确。
前述提到,企业的成本核算应贯穿工业企业的所有生产环节,但现实情况是由于传统会计核算模式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工业企业的成本会计核算主体呈现出职能划分不清的问题:首先,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未树立其独立的成本核算意识。实际工作中的财务工作者不能做到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成本核算,更多是依据企业管理者的意愿进行;再者,工业企业的基层生产人员不能积极参与到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中去,实践表明,车间管理人员参与企业成本控制与管理的`情况并不多见,或者是存在生产人员参与的范围较小和参与程度较低的问题。
3.成本核算的思想观念有待提高。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起步的时间仍然较晚,因此现阶段我国的多数工业企业对成本会计核算与管理都缺乏先进和成熟的思想认识,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也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未建立起资源消耗意识。在当前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背景中,工业企业对环境所造成的损害也视为一种成本支出,降低企业的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型工业的发展,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忽视资源消耗问题是阻碍成本会计核算和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再者,企业过分重视降低其成本支出,以此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目标,但是却忽略了这一做法的极端情况就是对产品质量造成的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收入。
4.成本核算与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首先,企业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因为在建设重视生态资源的工业生产体系时,财务人员须具备一定的成本会计核算思想和方法,在专业知识和技能上都有较高的要求,但是我国目前的企业,明显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多数人员都是由出纳或其他非专业财务人员转过来的,对成本会计核算工作的了解不足;再者,企业成本会计的核算与管理的规范性也有待提高。这既与报账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有关,还在于财务管理同成本会计核算之间存在严重的脱节问题,即多数工业企业中这两者属于各自独立的部门,因此无法做到对各部门的具体项目进行详细的了解,进而无法清楚掌握对应开支信息,降低到企业成本会计核算与管理的准确性。
五、加强工业企业成本会计核算与管理的措施。
1.减少资金成本并提高应收账款回收率和收款速度。
推行新型成本管理模式。由于在工业企业中,市场链节中一般由专门的人员处理子定单信息,因此收账工作也应安排专门人员,应依照一定的奖惩机制对员工进行激励,这种将员工自身利益同企业利益直接联系的管理机制可以有效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和回收率,继而有效避免企业的资金链发生断裂。企业也可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实行“杜绝应收账款”的制度,树立企业自身的品牌、信誉和企业形象,实现销售和货款回收的同时进行,由此一来企业也从根本上避免了应收账款回收速度和回收率等问题的困扰。
2.节约生产成本,创造生产成本优势。
为推进工业企业的新型成本管理制度和模式,生产部门可以模拟市场的经营环境进行成本控制。生产部门以市场发展趋势为导向,结合国内先进水平,以材料和产成品市场价为计算参数,核算产品的内部成本与价格。
3.推进适时制生产模式,降低产品库存。
适时制生产模式,是一种由后向前拉动式生产方式,即企业依据客户的定单要求作为企业生产组织的出发点,以最终满足顾客需求为基础,由后向前地逐步推进和安排生产任务。逆向拉动模式,是一种比较符合当前发展状态以及企业制度的生产行为,具有现实意义。通过对不同客户提供一些详细的订单信息来明确后期生产生活规模。工作的全过程都是将客户作为本质化需求特性的,坚定不移的推动企业系统化生产,并且优化布置内容,让资源采购以及生产工序等紧密衔接到一起,遏制不良生产经营状态;工业企业通过成本管理工作方针,将发展动机局限在节约成本这一方面,所以经常会出现一些必要开展缩减的情况,导致企业发展活力不达标。之所以被称为“适时制”生产模式,是由于其要求企业的生产、供应、销售环节等积极配合,以实现“零存货”和“零缺陷”目标,这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库存成本。
4.加强作业成本差异分析。
企业成本控制的最后阶段就是事后分析及总结,是对各项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以及预先制定的成本标准间的比较分析,计算差异并总结成因,落实责任,同时提供制定成本责任考核标准的制定依据。而成本差异分析,则是在成本形成后对差异进行汇总,并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改进意见,以实现成本的降低,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成本控制应进行定期报告,以及时掌握对成本资料的控制情况,及时采取偏纠措施改进成本控制工作,同时也为员工的奖惩提供依据。事后成本控制的重要性还在于弥补事中控制的片面性。事后控制不仅是事中控制的继续,还是对整个成本控制过程所进行的总结和检查,以便制定出新的更佳的标准和措施。归纳、总结事前和事中控制的不足,为企业制定出更加适宜的成本控制标准,进而对下一轮的成本控制提供更有力的参考和指导,是事后控制的重点。
流动资金管理论文篇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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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浅谈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中文摘要】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规范中最基层的制度规范,是具有垄断性的综合性规范,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必须借助会计工作进行日常核算和监督。在国家统一会计法规制度日益完善的情况下,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逐渐成为现实之必须。本文从认识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性质、地位,了解企业会计内部制度建立的必然性,分析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在设计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着手,进而提出有效建设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相关措施和方法。
企业的会计业务是企业的命脉,既为企业外部关系人提供决策信息,也为企业内部管理者提供管理信息。企业如何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保证有组织、有秩序地做好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充分发挥会计信息的作用及管理的功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问题。
1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性质和地位。
1.1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性质。
1.1.1内部会计制度是一种较综合性的规范。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综合性是由会计在管理中的作用决定的。因为它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制度涉及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企业内部各部门在处理各种业务(尤其是会计业务)时,都必须按会计制度的要求执行。从企业内部控制角度看,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主体,会计制度必须全面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尤其是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处理流程必须满足内部控制的要求。同时,会计工作又具有特定的技术要求,各种会计规范都是以会计技术为基础建立的,这源于会计技术的可选择性。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作为直接约束会计系统运行的规范,具有系统的技术思想,比如要对会计分工中的牵制技术以及编制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等技术做出明确说明。可见,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综合了会计管理、会计技术、内部控制等内容,是一个综合性规范。
1.1.2内部会计制度是企业的一种经济政策。
根据企业发展理论,企业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会采用不同的经济政策,即使在同一发展时期中,面对不同的市场也会选择不同的经济政策。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起着决策支持作用,为经济政策的实施保驾护航。它作为一种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会像企业经济政策那样有较频繁的变动,但会计制度中会计政策的选择也可以配合不同的经济政策进行。会计系统为企业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信息支持,内部会计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可用性,它们都属于企业经济政策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1.1.3内部会计制度是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
从我国会计制度的变迁看,目前是政府享有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的制定权,经营者享有剩余会计规则的制定权。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以《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为依据制定的,其内容不得超越国家统一会计法规允许的范围。这实际上决定了内部会计制度的内容是在限定条件下的选择,其属于经营者享有的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
1.1.4内部会计制度是一种“私有物品”
“私有物品”与“公共物品”是相对应的概念,“公共物品”的特点是每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不会造成他人消费的减少,而“私有物品”则是由特定个体垄断和拥有的。内部会计制度是特定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在国家统一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量身订做”的,只适用于本企业,别的企业不能照搬照抄,如同“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企业。另外,制度的实施会产生特定的经济后果,不同的企业只能使用适应本企业特点的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讲,内部会计制度具有“私有物品”的性质,具有一定的排他性。
1.2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地位。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地位是指其在会计规范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会计规范是一个综合概念,它几乎包括一切对会计运行有影响的要求,这些要求不仅直接约束会计行为,也可以约束会计人员、会计内部的监控机制等。因此,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会计规范,如:按其形成和来源方式,可分为实践中自发形成的规范和人们通过一定形式制定的规范;按其制约方式,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内化性规范、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规范等。会计规范作为会计行为的标准,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也是它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它对企业会计工作应达到的标准及应采用的方法、技术和程序等都要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给出明确的规定,企业会计工作应该遵守这些规定,而且这些规定最直接地约束或指导企业的会计实务。所以,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在会计规范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由于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企业自身制定的,因此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能否列入法规体系就有两种认识。一种是,从法规制定的权限看,立法权的最低机关是省人大和省政府以及经国家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市政府,其他机关均没有立法权,因此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不具备法规的身份,不能列入会计法规规范。别一种是,会计法律规范形式包括法律形式和准法律形式。属于会计法律形式的有《宪法》、会计法律(如《会计法》等)、地方性会计法规和规章,这是会计法律规范的基本形式;准法律形式包括国际条约与公约、国际惯例、司法解释、经济协议和单位内部会计制度。认同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属于会计法律规范的组成部分,其理由是:虽然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不具备会计法规的权威属性,但其具备会计法规的内核,它是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制定的,体现会计法律法规的精神。企业制定内部会计制度也有法律的依据,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力。且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会计法律规范中不可缺少的构成要件,是最基层的会计规范。
2企业会计制度建立的必然性。
2.1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
对会计工作的内部牵制,往往采用职务分管的控制方法,以达到互相牵制、互相稽核、验证的目的,这种方法不能说没有效果,但是长期从事某一职务,往往会产生“麻木不仁”、“相互串通”、“死气沉沉”等缺点。为克服这些缺点,一般采用职务轮换的方法。
2.2降低小企业税收风险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加大了依法治税力度,加重了对税务违法案件的处罚。由于国家颁发的行业会计制度和公共综合会计制度本身存在许多会计职业性判断和选择,税务机关在纳税检查时,不仅要依据国家颁发的行业会计制度和公共综合会计制度,更重要的是要依据企业经过判断和选择后确定的企业内部制度。
2.3适应会计改革、完善会计规范体系的需要。
会计规范即会计工作应遵守的规矩。它是处理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的准绳。从我国会计改革的方向看,在会计理论、会计规范、会计教育等方面,根据自身的国情结合国际惯例,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现代化制度要求的会计法规体系。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能使会计规范成为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通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宏观指导性与微观操作性相结合的有机统一体。
2.4适应现时代会计电算化的需要。
会计电算化是企业会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企业走向市场、宏观调控的加强和各项会计改革措施的逐步展开,对会计快捷、准确地提供各种信息的需要日益迫切,会计电算化的全面推进势在必行。而会计电算化的正常运作,则完全有赖于一套完整、便于操作的程序,有赖于会计人员严格按规则操作。
3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3.1部分企业未制定内部会计制度。
目前国内大部分中、小企业都直接以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作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使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过于随意性,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企业在设计内部会计制度时,应在国家统一会计规范和有关法规的指导和约束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立符合本企业会计核算要求的内部会计制度。在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中,应明确选择适合本企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使用的方法和程序,以指导企业会计实践,保证会计工作规范运行。适合本企业的内部会计制度应具有适用范围专一、内容条理清晰、程序方法明确和实际操作方便等特点,有便于加强和规范企业日常会计工作。
3.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一般都在一定程度、范围上建立了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基本业务的内部管理可以说是有章可循。但还是有一小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较为薄弱,经济业务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主要表现在业务决策人员与经办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业务授权、业务执行、业务记录、业绩检查兼容的现象;重要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无标准操作现象;财产清查没有制度,家底不清楚;该设的内部机构不设,该配的内审人员不配等,使得管理力度层层递减,管理效应层层弱化。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职能部门、各有关工作人员之间,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管理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证企业经济活动有序进行,保护财产的安全,可防止、发现并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因此,企业在设计内部会计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到内部控制制度,将内部控制制度贯穿、融汇于会计制度与企业其他管理制度的各个方面。企业只要存在经济业务事项,就需要有相应的控制予以制约。
3.3内部会计制度内容建立不全面,财务处理程序欠规范。
从目前大部分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实际情况看,都较为注重财务收支审批、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管理等制度的制定,而忽视了会计核算和监督方面制度的制定。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处理程序制度,甚至为数不少的单位根本就没有建立这方面的制度,因而造成核算行为的随意性。比如,同一性质的经济业务不同的会计期间,甚至在同一会计期间,其账务处理截然不同;同时,会计确认与计量方法也随意选择,诸如此类等等。
4如何进行有效地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
4.1企业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
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得再完善,若没有称职、负责任的人员来执行,也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杜绝账户设置不合理、记录不真实等情况,充分体现会计控制制度的职能作用,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定期进行培训、工作考评,奖优罚劣,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才能更有效的发挥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4.2企业必须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
健全内部审计机构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
4.3企业制度与财务制度建设结合进行。
中小企业因企业规模小,一般不可能建立独立的会计机构和财务机构,通常是合二为一的,因此,在进行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制定时,也应该考虑到将二者相结合建设,既要对会计核算的方法、程序进行规范,也要对企业账务活动的组织、财务管理等问题进行规范,以便更合理的满足中小企业会计核算的需要。
4.4加快会计电算化进程。
会计电算化是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算账、报账及对会计资料进行电子化分析和综合利用的现代记账手段,是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电子和信息技术应用于会计工作中的简称。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会计电算化取代手工记账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只不过是早晚的事情。会计电算化可以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使财务人员从繁重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实现某些信息的资源共享,提高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因此,必须加快中小企业的会计电算化进程:首先要解决中小企业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投入;加强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电算化培训,提高操作技能;综上所述,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对现时代的企业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的制度;起用称职人员担当财务重任;增加培训、学习的机会,全面提高人员素质,对企业在经济日新月异变化的当下的发展尤为重要。只有明确这些才能为企业找寻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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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管理论文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三条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三)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
(四)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
(五)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
(六)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七)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
(八)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
第三章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四条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因素。
第十五条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方法,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建立客户资信记录。
第十六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
第十七条贷款人应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流动资金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确保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的独立性。
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审批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不得越权审批。
第四章合同签订。
第十八条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九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十条前条所指支付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二)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
(三)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
(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以下事项:
(一)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四)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五)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一)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
(三)未遵守承诺事项的;。
(四)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
(五)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
(六)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发放和支付。
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第二十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八条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二十九条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第六章贷后管理。
第三十条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后的管理,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第三十一条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融资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贷款人应关注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资金回笼账户的监控。
第三十二条贷款人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
第三十三条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
第三十四条贷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参与借款人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贷款人债权。
第三十五条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展期的,贷款人应审查贷款所对应的.资产转换周期的变化原因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展期,并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加强对展期贷款的后续管理。
第三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形成不良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及时制定清收处置方案。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其协商重组。
第三十七条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二)未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的;。
(三)贷款调查、风险评价、贷后管理未尽职的;。
(四)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第三十九条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其进行处罚:
(一)以降低信贷条件或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的;。
(三)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
(七)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贷款人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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