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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一
(一)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根据义安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义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xx年1月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一方案两报告”(即ppp项目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20xx年4月,该项目可研报告通过区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4月24日,住建局局主持召开了铜陵市义安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会,向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等9家单位征求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5月7日,该项目“一方案两报告”通过区财政局组织的专家评审;20xx年5月19日,该项目“一方案两报告”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议。20xx年1月28日该项目公开招标。
主要内容:
(1)顺安镇(农业循环经济试验区):中途提升泵站1座,提升规模8000m3/d;污水管网10.72km。
(2)钟鸣镇:中途提升泵站1座,提升规模600m3/d;污水管网7.45km。
(3)西联镇: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150m3/d;中途提升泵站1座,提升规模200m3/d;污水管网5.61km。
(4)胥坝乡: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75m3/d;中途提升泵站1座,提升规模30m3/d;污水管网4.08km。
(5)天门镇: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400m3/d;中途提升泵站1座,提升规模150m3/d;污水管网11.8km。
(6)4座污水处理厂(站)(含新建)、7座中途提升泵站(含新建)及45.15km(含新建)配套污水管网的运营维护。本工程共涉及7个乡镇,工程建设内容为各污水处理厂界区内建(构)筑物、工艺装置、辅助工程及厂外管网工程的各相关专业内容。
(一)项目绩效目的。
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知识产权事业资金使用效益,对知识产权事业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项目各参建主管单位参与评价并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梳理并整改。(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
2.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自评分97分。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于1月份全部到时位,未影响项目实施。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目前,项目预算资金暂未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有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较规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项目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顺利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领导重视,专人管理,责任明确。
(三)项目产出情况。
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现有已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3座;中途提升泵站数5座;配套污水管网长度39.66千米。
1.突出企业的项目主体地位,项目采用ppp模式极大的提高企业主体地位,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主管单位做好监督检查协调。促使企业增加内驱动力,为项目如期完成做好基础保证。
2.开展项目调度与检查,规范企业运营与项目透明度。结合重要节点督办保证了项目按质按量如期完成。
3.加大协调力度。在项目规划、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建设占地等方面,指派专人专项落实,积极协调各乡镇主动参与,协调联动。为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1、随着管网建设的深入推进,各乡镇入户管网连接难度增大,入户接入率较难进一步提升。
2、乡镇污水厂规模小、布局分散对污水厂站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3、管网建设难大,造价高,收水量小问题突出。
20xx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并设立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集合项目实际情况先环保验收后工程验收。提早发挥社会效益,并根据合同付款,即保证项目目标实现又保证预算资金安全有序使用。
(一)后续工作计划。加快工程建设收尾速度,加快推进项目工程验收。加强项目运营期监督管理,实现高水平运营。
(二)主要经验做法、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在合同框架内增加本区域内污水收集及处理,确保已建设施投入使用发挥效益。针对前期已建项目补齐短板、抓紧实施提标改造,尽早达到或高于现行标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对运营专业推进力度,不断提升全区污水处理的能力,确保发挥最大环境效益。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二
(一)项目立项情况。
为保护流域水体水质和生态环境需要,有效推动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保护全县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积极有益的作用。依据《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xx-2035)》,我局编制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建议书,并向发改局申请立项,20xx年9月15日取得立项批复。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6月15日,我县获得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拟用于实施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项目分为5个工程来实施:1.双蒙村山头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4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配套敷设污水管网约2881米。2.平洛村张家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3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配套敷设污水管网约2441米。3.虾洞村兰洞屯、金城村拉城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2座处理规模为15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配套敷设污水管网约2164米。4.民族村果场二组、果场三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25吨/天的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15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配套敷设污水管网约1651米。5.民族村果场一组、四把社区三堆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2座处理规模为2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配套敷设污水管网约2538米。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本项目资金管理为专款专用,设置独立账户;在资金使用方面将严格执行报批审核制度,资金使用由县财政局和生态环境局共同监管,且严格执行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计划在拉城屯、兰洞屯、三堆屯、果场一组、果场二组、果场三组、山头屯、张家屯等8个屯分别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配套新建污水管网约11公里。20xx年12月1日前污水处理设施开工建设,20xx年12月31日前资金支出率达50%。完成污水管网埋设2500米,材料抽样检查合格率达100%,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达300万元,污水收集率达85%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定目标。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对项目开展招投标工作,于20xx年12月27日完成招投标,20xx年12月29日开工建设。我局环评股专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发挥应有效益。
项目评价工作主要依据年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按照产出指标、效果指标等逐项开展自查自评,确保评价过程不遗漏、全面。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是材料抽样检查合格率达100%,实际材料抽样检查合格率达100%。
3.产出时效:20xx年12月1日前污水处理设施开工建设,20xx年12月31日前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达300万元,资金支出率达50%;小长安镇双蒙村山头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于20xx年11月开工建设,20xx年12月31日前已支付201万元。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300万元,实际支出是201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截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已完成污水管网埋设2440米,材料抽样检查合格率为100%,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达201万元,污水收集率达70%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定目标。经对照各项指标,自评得分为84.2万元,扣分事项主要为污水管网埋设未达到2500米,污水收集率未达到85%。
(三)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总体良好。
项目可研、设计、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推进缓慢,导致项目未能及时开工建设,影响资金拨付进度。
提前谋划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做到资金到位即项目落地实施。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三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xx年9月1日签订的《云南省弥勒县污水处理厂资产转让协议》、《云南省弥勒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从事污水处理服务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行业主管单位。20xx年该项目实施情况如下:项目总预算收入1,058.50万元,实际到位1,058.50万元,实际支出1,058.50万元。(污水处理经费基金为763.42万元)。
(一)该项目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的方式实施,由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的子公司弥勒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运营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工作。
(二)完成的项目中项目资金根据文件规定使用有效合理。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弥勒市区内用水质量和环境质量,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从长远来看,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可持续影响性。但是在项目运行管理过程当中因长期未升级改造设备来达到国家规划的要求,与合同中的条款相悖。
(三)经评价考评打分,项目评价综合得分81.9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评价得分14分(满分15分);项目过程得分25分(满分30分);项目产出得分19分(满分30分),项目效益得分23.94分(满分25分)。
(一)资金预算编制不合理。
主要体现为:20xx年度污水处理厂预算资金是根据每季度污水处理量按照污水处理单价计算申请,污水处理单价是依据弥勒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云南省弥勒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该单价先后通过“弥发改价格[20xx]13号”和“弥发改价格[20xx]10号”文件进行了两次调价),协议约定当年支付的污水处理费1,058.50元,与弥勒市供水公司实际收取的'污水处理费763.42万元相差较大。预算收支不合理,预算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支付的污水处理费预算支出编制长期以来受合同限制,造成收支不匹情况。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结合弥勒市污水处理的实际情况,对弥勒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云南省弥勒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以财政资金成本及效益分析为基础,选择该项目支出的最优方案。若有必要进行合同条款修订的,应依据合同约定以及公正平等的原则,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协议。
(二)项目主管单位未进行定期监管。
该项目主管单位弥勒市住建局在关于项目经费的使用上未能进行对运营公司的检查、监管,不利于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弥勒市住建局制定相应的检查制度,并按制度执行监管。
(三)项目产出数量偏低。
污水处理未达到满负荷运转。20xx年度弥勒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936.9946万吨,平均日处理污水量为2.56万吨,年均污水处理负荷率为51.20%,未达到《“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实际处理负荷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以上的不低于75%的目标”。
建议:污水处理厂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城镇污水处理负荷的要求进行污水处理排放。自20xx年来,我国水环境治理行业政策发布频繁,但该项目十年来连十二五的规划要求都未达到,可见弥勒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技术落后,应加快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提标改造。
(四)污水处理技术仍需加强,执行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等相关文件提出,“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xx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未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a排放标准的,均为提标改造对象。”但目前,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仍延续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准,不利于保障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不利于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污水处理技术仍需加强,执行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议:项目经费管理单位加快推进弥勒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尽早提高污水处理质量:加快优化污水处理工艺,提升污水处理质量,尽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a标准。
(五)污泥处理工艺善不成熟,二次利用能力仍需加强。
目前该项目污泥处理工艺仅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将污泥运转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二次利用能力不足。《“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文件提出“坚持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选用成熟可靠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鼓励采用能源化、资源化技术手段,尽可能回收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目前弥勒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未能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埋的污泥中可能含有化学污染物或病原生物,会对当地的地下水等造成二次污染,既不利于提高污泥的利用率,也不利于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建议: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相关文件精神,“十三五”期间应实现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转变。建议逐步探索更加环保、高效的污泥处理工艺,如将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制作肥料、制作动物饲料、化工原料等,以满足农田、林地施肥、动物饲养、化工需要等,提高污泥的利用率,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四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于20xx年7月17日经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20xx〕116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业主为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估算总投资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及地方自筹;建设地址位于南江县东榆镇文光村中院社;建设规模为提标升级改造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提标升级改造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改造组合式氧化沟-新增二沉池-高效滤池-反消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
该项目质量指标为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时效指标为按期完工,数量指标为改造2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态指标为改善水、大气环境质量,社会效益指标为减少cod排放,改善生态环境。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于20xx年6月8日经(南污水处理司〔20xx〕36号、南发改〔20xx〕84号)向市发改委转申报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2250万元;20xx年10月15日,南江县发改局以《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南发改〔20xx〕141号),计划下达资金分配文件,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1000万元;20xx年11月19日,南江县财政局以《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南财建〔20xx〕85号)资金文件,下达到南江县水利局(项目主管部门)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10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省预算内投资2250万元,地方自筹2250万元。
2、资金到位。该项目共到位7笔资金,分别是:
(1)南江县本级财政资金(南财预〔20xx〕82号)220万元;
(7)20xx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南财建〔20xx〕85号)1000万元。合计金额4346万元。
20xx年县财政局追减南江县20xx年新增财政赤字一般债券资金700万元(南财债追〔20xx〕4号),截至目前,该项目实际到位建设资金3646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共使用2703.66万元(含待摊费用),按照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比例的约定,目前工程款支付比例较合同金额3119.14万元,达到80%。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使用,合法合规,并与预算相符。并全部用于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业主单位计划财务部负责项目前期及工程进度费用拨付、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等。分别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及费用拨付。由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指导管理工作。目前该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各类工程费用进行了及时拨付。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架构:
1.项目名称: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主管单位:南江县水利局。
4.施工单位:中建洪春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实施流程:
1.成立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实施小组,负责施工组织全面工作,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落实目标责任,对项目实施小组人员,按区域点位定岗、定责、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1.组织专班,严格监管该项目招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
2.定期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与申报内容是否符合。
3.严格检查该项目资料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xx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20xx年底完成一期氧化沟改造、新增构(建)筑物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等主体工程(含机电设备安装),形成2万吨/日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排放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能力。20xx年11月20日通过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验收评定意见合格,正式投产运行。经核查该项目符合申报内容,并完成项目绩效申报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提高了县城污水处理效率,进一步改善了县城水环境质量,优化市民生活和居住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同时对改善南江县投资环境、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更加显现出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属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又属于环保民生项目,通过污水处理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我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同时该项目性质完全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要求,符合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支持方向。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其现实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经自查评价,该项目无问题和建议。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五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六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七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xx〕8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度污水处理厂运营费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
(一)专项资金概况。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于20xx年4月由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tot运行管理,厂址位于永兴县铜角湾村彭家组,一期设计规模为2.5万吨/天,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中一级b标准。20xx年11月,县城管执法局与湖南永兴国水公司签订延续原tot特许经营的补充协议,按rot模式投资、改造和运营县城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是扩建二期1.5万吨/日,改造一期2.5万吨/日(即污水处理量达到4万吨/日),将污水处理出水标准由一级b标提质为一级a标,将浓缩污泥脱水后含水率由80%降至50%以下,县城污水处理厂已于20xx年1月1日进入一级a标试运行,20xx年运营费全额财政拨款602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全年处理污水量1063万吨,完成率百分之百。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主要是药剂采购、融资费用、生产用电、员工工资、设备材料损耗更新以及厂区日常运行管理费。
本项目资金污水处理运营费,由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申请,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审核,县财政局国资股核实,县财政局审核,县政府审批,完成所有审核审批流程后将资金拨付给项目运营单位。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该项目存在必要性、项目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绩效是否突出,从而为项目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真实、科学、规范性原则。
2.项目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县城管行政执法局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工作人员研究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具体事项;明确了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资金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
2.组织实施。县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永兴县行政执法局公共事业管理股,依法履行监督考核职能。
3.分析评价。通过政策文件、基础数据、污水处理效果和环保部门检测报告等多种信息进行分析评价。
2、满足““十三五”规划”及节能减排的需要,每年减少cod排放量1095吨、总磷排放量17.96吨、氨氮排放量148.27吨、总氮排放量112吨,持续改善周边水质,保护便江生态环境,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等。
3、为本地创造就业提供7个岗位,
因县财政困难,虽然尽力确保污水处理运营费资金拨付,但难以按月予以拨付,污水处理厂运行较为艰难。
在项目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按进度拨付,让污水处理厂更好地发挥应有作用,进一步满足群众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如果上级财政能够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则更好。
无。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八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九
1、项目的实施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为了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开发区下大力度兴建减排工程开发区的节能减排工作能够顺利进展并取得一定成就,很大程度归功于当地管委会、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开发区减排工作超越数字任务,向整体环境质量改善迈进;超前的管网铺设,为开发区发展预留了空间,为开发区今后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开发区污水及部分小区生活污水,本工程的建设可以使工业,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去除大部分有机物和n、p、ss等污染物,净化和保护了区域水系。使开发区的水环境质量将有明显改善,以至全面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消除对开发区近岸海域的影响,促进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项目的实施是全面改善水体环境质量的需要。
为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城市建设目标,开发区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但受生态给水量匮乏等因素的制约,区内河道基本处于“有水皆污”“截污则枯”的局面。国内外大量缺水城市的经验表明,将高标准处理的再生水注入城市河湖水系进行生态补水,一方面可为社会经济发展节省大量宝贵的水资源,另一方面可使城市内的水系保持良好流动状态,并通过河道的连通循环,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大大改善水体环境。由于开发区天然水资源紧缺,大部分河道缺乏天然补给水,再生水成为其主要补给水源后,再生水的水质将直接影响河湖水体的水质。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的要求,改善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打造高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显然是十分必要的。
3、项目的实施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政策需要。
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保护环境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采取严格有力的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
4、项目的实施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本工程可以使工业、生活污水高标准排放,去除绝大部分有机物和n、p、ss等污染物,净化和保护了区域水系。使开发区的水环境质量将有明显改善,以至全面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彻底消除对开发区近岸海域的影响,促进开发区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综上所述,从目前河道水质情况较差、生态补水量匮乏的实际情况出发,建设一座高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将出水作为河湖水系的主要补给水源,对于改善整个城区水体环境,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是十分必要的。本项目建成以后,将会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有利于开发区保持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1、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完善整个城镇生活服务体系的构建,同时增加了周围居民的就业机会,对所在地区弱势群体有很好的正面影响,对保持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改善本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了社会服务容量,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促进可持续发展。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项目申报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州财政局分三笔下达计划资金,共计1620.00万元。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20xx名,完成1620.00万元补助资金的支付。本项目计划20xx年10月完成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按月支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xx〕125号)(20xx年12月28日下达)、《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70号)(20xx年7月4日下达)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草)员新增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82号)(20xx年7月24日下达)文件,累计下达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资金1620.00万元,项目资金均为中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的《选聘方案》实施,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美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严格按《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财务管理规范操作,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通过乡镇、村选聘公示完成后,在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保险中标机构,购买保险。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x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截止项目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的实现程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本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0xx个,人均劳务管护补助7150元。
2.社会效益。
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
生态效益。
本年度所选聘的20xx名生态护林(草)员管护全县集体公益林地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地面积118300hm2,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4.可持续效益。
通过生态护林(草)员巡山护林,有效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美姑县的地理人文环境,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不通汉语、不识汉字,对巡山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上报县林草局,导致部分管护林区增加相应的难度。
相关建议。
县林草局在往后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同时,对其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时对乡镇生态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一
(一)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江油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xx-20xx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20xx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江财预〔20xx〕24号)要求,根据我馆基本职能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了20xx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共涉及8个项目。这8个项目预算,均为满足公共需要的一般性支出、公益性事业开支,为保障当前档案馆日常工作开展及推动档案业务建设发展。
(二)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共涉及8个项目,共计65.70万元,实际支付29.44万元。
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31万元。
2、安保物管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1.50万元,未支付。
3、档案培训检查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71万元。
4、档案信息智能化管理和查阅平台: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35.7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5.70万元。
5、档案编研、出版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50万元,未支付。
6、档案查阅及查阅系统运行维护: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7.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6.85万元。
7、设备设施维护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未支付。
8、重点档案抢救、保管、征集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4.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88万元。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主要分析政策(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管理情况。
20xx年我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预算执行以及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依据我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经费的实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全年项目经费预算共计65.70万元,实际支付29.44万元,支出率44.81%。存在问题主要是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执行进度较慢。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我单位共8个项目,年初预算资金65.70万元。基础信息完善、预算编制完整、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在年底顺利完成年初总体绩效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31万元。开展党建宣传教育工作2次,做好党建宣传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合计支出0.48万元;做好结对帮扶,精准扶贫,慰问困难户支出0.83万元。对党建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服务群众意识,提升工作能力。
2、安保物管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1.50万元,未支付。年初与四川圣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该公司派遣监控人员和安保人员24小时全天值班,监控馆内情况,保障馆内安全。全年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2次,定期对馆内安全情况进行巡查检查,促进安保工作,保障馆内安全。因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未将资金支付安保公司。
3、档案培训检查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71万元。全年对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业务知识指导,档案人员能够掌握档案管理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规范各单位档案收集整理和管理,合计支出1.21万元;开展一次档案法制宣传活动,支出0.50万元。
4、档案信息智能化管理和查阅平台: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35.7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5.70万元。因乡镇改革智慧化管理和查阅平台建设放缓,全年共安装31家终端,支付安装成本15.70万元,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实现终端安装后的智能化,提高了档案查阅利用效率,方便干部群众查档。
5、档案编研、出版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50万元,未支付。采用合作方式,与党史办合作完成《中国共产党江油执政实录(20xx卷)》的编撰。
6、档案查阅及查阅系统运行维护: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7.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6.85万元。保障档案智慧平台的正常运行,确保全市平台系统的正常使用,通过平台馆内共接待档案查阅利用者6390人次,提供档案5604卷次,查阅结果获得率达95%,同时减少对纸质档案的伤害,增加查档效率,方便查档干部群众。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成本支出5.10万元,查阅办公成本支出1.75万元。
7、设备设施维护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未支付。年初与江油为民安防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每月派遣维保人员对馆内各类监控及消防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馆内消防安全、档案安全。设备设施维护验收合格率100%。因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未将资金支付维保公司。
8、重点档案抢救、保管、征集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4.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88万元。对馆内过期设施进行更换,维修保管设备,保障馆藏档案实体安全,完成馆藏档案整理、著录、修复,征集具有保藏价值的档案5件,合计共支出3.88万元。
进一步加强费用测算,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安排预算资金,合理控制项目执行进度。
通过本单位20xx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既发现了客观存在的问题,又明确了整改提高的措施,必将有利于提升项目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无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二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三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祁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xx年度我大队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我大队20xx年项目经费主要包括应急救援保障经费、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消防车辆业务经费、消防器材配置经费、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执勤高危补贴等,项目经费支出秉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竭诚为民的理念,通过“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解决各类消防隐患为目的。20xx年以来,我大队持续抓牢装备建设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稳步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牢牢守住消防安全的红线,确保全市全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根据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及时进行细化,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一)深化消防安全领域改革,确保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二)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灾民救助。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一)项目决策(20分)。
(1)项目目标4分。
大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设立了明确的目标,且目标细化、量化到了具体的每一项工作,该项指标得4分。
(2)决策过程8分。
2.决策程序4分: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申报条件,批复及时,该项指标得4分。
(3)资金分配8分。
1.分配办法4分:大队制定了专项财务管理规定,管理规定中有明确的资金分配办法。
2.分配结果方面4分:大队根据年初制定的预算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资金的使用方面与年初计划及资金分配办法存在一定的出入,但总体上分配公平合理。
(二)项目管理(25分)。
(1)资金到位5分。
1.到位率2分: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应急救援保障经费18万元、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385万元,消防车辆业务经费97万元、消防器材配置经费292万元、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40万元及执勤高危补助41.4万元共计873.4万元,实际到位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2.到位实效2分:资金到位及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资金管理10分。
1.资金使用7分:资金依法依规给付,无截留挤兑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2.财务管理3分:我大队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费用支出需经手人、证明人、财务领导签字后才能予以报销,会计核算规范。
(3)组织实施10分。
1.组织机构1分:我大队成立了大队教导员,大队长为组长的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分工明确。
2.项目实施3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各项目的实施,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目标。
3.管理制度6分:我大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在使用过程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1)项目产出15分。
1.产出数量5分: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编制计划,我大队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2.产出质量4分: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
3.产出实效3分:每一项项目的开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产出成本3分:20xx年专项经费预算资金873.4万元,到位792.3万元,实际支出专项经费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1.经济效益7分:通过项目的实施,减少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
2.社会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行业事故防范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3.环境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可持续影响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社会安全建设作用明显。
5.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群众对社会面的火灾防控满意度高,在全县的绩效的考核中,消防救援大队获评先进单位。
(一)职能部门联防联控,形成共管合力。
20xx年,应急、住建、城管、公安、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多次联勤联动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指导服务10余次;教育、卫健、消防部门联合开展第一批校园开学复课工作检查验收,分3个检查组,共检查学校近50所;特别是安委会、消安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的通知》;住建局、城管、交警、消防四部门联合下发《全县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五一节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莉带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使专项整治行动更加有力。
(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筑牢火灾防控基础。
消防救援大队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的同时,积极查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联合各有关部门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召开祁阳县消防车生命通道专题部署会,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同时,紧盯不放心场所,为“两会”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对全县不放心场所开展摸排,建立隐患台账,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对各职能部门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函,形成合力,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共同为“两会”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20xx年,大队共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排查单位235家,督促整改隐患7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75份,下发处罚决定书11份,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7份,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大队逐级提请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开展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由政府督促隐患单位按质按时整改火灾隐患,有力地推动了辖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三)多策并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20xx年,大队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开学复课等工作实际,不断改进消防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延伸消防宣传触角,全面加强全县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利用“村村响”、“小喇叭”,以及疫情巡防宣传车等播放消防安全提示音频广播,有效利用沿街单位门面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消防提示,在乡镇农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地段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二是利用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时段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受教群众1万余人。三是发挥消防宣传服务职能,服务复工复产和开学复课。消防大队组建兼职消防宣传服务队,组织指战员深入企业和学校等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以文明铺为代表的镇专职消防队深入辖区敬老院、中小学校、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镇政府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深入学校组织开展了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大队以优秀消防员原型人物高攀同志的先进事迹为题材拍摄了微电影《守望》,并上传腾讯视频,通过微信、微博广泛转发,累计阅读点击量达到5万,并且微电影《守望》获评全省消防主题微视频(微电影)三等奖。
(四)灭火演练扎实开展,确保实战能力提升。
大队结合辖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以提升实战能力为目标,组织指战员强化技战术训练,开展实员实装实战灭火救援演练,组织大队指战员深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小区、易燃易爆、文物建筑等重点部位开展针对性灭火演练,有效提高指战员实战能力。20xx年,大队共修订了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120份,实地演练150次,开展大型联合演练3次。
(五)统筹发展大局,强化装备建设。一是加强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合理规划装备购置专项资金使用,做好乡镇(街道)防灭火工作。20xx年,大队为大忠桥镇专职消防队采购消防车1辆,同时为羊角塘等9个镇争取财政配套资金72万元,采购9台轻型消防车及各类消防装备器材,其余40万元结转到20xx年列入财政专户。目前已配套给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大村甸的装备已采购到位,其余4个镇仍在采购中。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分年度争取财政经费购置1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一辆;二是加大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联防联控。大队始终坚持“扑早灭小”的理念,指导督促各重点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38个,有效提升了单位自身及社会面的火灾防控能力。
存在问题:(一)项目资金到位较迟;(二)部分项目支出存在挤占其他资金的现象。
建议:加大对应急管理项目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应急队伍建设。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四
(一)专项资金概况。森林消防队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为428.6万元。该笔资金专用于森林消防队运作开支,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实行限额包干制。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及完成情况。预期目标:持续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严格值守备战,助民于危难,救民于水火,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英勇奋斗。完成情况:严格执行了全年度值守任务,完成了各项应急处突任务,总体上改善了城乡生态环境,弘扬了生态文化,保障了民本民生,形成了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生态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打造了“林中之城”名片,彰显出“休闲之都”的特色,营造了宜居利居乐居的`城乡森林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了人民群众受灾财产损失。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20xx年,县财政按年度预算足额及时下达了森林消防队专项资金428.6万元。队伍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要求,统筹安排,逐级报批,科学合理开支该笔专项资金。20xx年度全队共计开支401.38万元,主要用于队伍工资、保险、伙食和机具设备车辆维护保养及用油等费用开支。
森林消防队始终以高标准加强队伍建设,以高要求严格执行值守任务,安全迅速地完成了森林灭火等应急处突任务。队伍节假日里始终坚持靠前驻防不松懈的奉献精神,队伍日常严格训练、枕戈待旦的作风精神,队伍任务中负重前行、英勇奋斗的作战精神,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森林消防队一方面超标完成了20xx年度训练、培训与实战演练任务,训练有素,能打胜仗,是全市最具战斗力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圆满完成了各次森林火灾扑救等任务,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另一方面全力践行“全灾种、大应急”要求,主动加强新业务新技能学习,积极应对低温雨雪天气,加强防汛抗洪备战,努力建设为“一专多能”的专业队伍。
队伍人员不稳定,离职率高,队伍长期未能满编,出现人员经费结余闲置。
建议根据实际重新核算审定队伍预算,酌情提高队员工资福利待遇,或增加结余经费的灵活应用度,用于队伍统筹安排灵活开支。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五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预算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3号)文件要求,我局通过下发文件、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对我局20xx年的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并形成整改情况及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资金安排中,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二)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于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我局重点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0xx年我局重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0.74,绩效评价等级为优。20xx年度重点预算项目促进了我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以及体育产业等事业的发展。
1、群众体育坚持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体育强国纲要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十三五”确定的常住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圆满完成。
一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5890万元,实施15个县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72个乡镇级和813个行政村级农体工程建设,实现全省乡镇、行政村农体工程全覆盖。
二是有序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争取中央资金5877万元,支持全省54个大型、57个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积极推进体育健身消费券惠民工程,发放体育消费券3000万元,指导市州、县164个体育场馆加入“百日促消费·体育在行动”,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引导群众养成健身消费习惯,开展城市社区“百姓健身房”示范试点工作。
三是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下体育赛事新模式,充分依托贵州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先后推出健身气功太极拳、三八妇女节、老年人健身系列活动、“打赢歼灭战·同步奔小康”等36类线上线下赛事活动,超过34万人参与,其中“打赢歼灭战·同步奔小康”公益徒步活动举办50天内吸引了16万余名省内外徒步爱好者共2500多万人次参与,赛事活动被4000多家媒体报道转载,阅读量达890万人次;举办线上“多彩贵州”自行车联赛10站,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广泛开展了“重走长征路”系列活动5站。
四是着力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社体指导员服务规范程序,探索社体指导员保障奖励机制,全年共培训国家级、一级社体指导员4000余人;联合省总工会命名首批10家单位作为“贵州省职工群众体育健身示范基地”;完成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
五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充分运用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集场馆预订、赛事预约、健身指导、体质监测、运动技能、运动康复、体旅消费等为一体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为群众健身提供全方位数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智慧健身馆,发展智慧健身。依托现有资源,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建好贵州省体育大数据平台。
六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顶层设计。对照“十三五”目标任务,初步拟制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评估报告。提前安排调研,推动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
2、竞技体育坚持以“奥运争光计划”为引领,全力抓好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训练备战工作。
超额完成了“十三五”制定的亚运会、全运会目标任务。
一是全力抓好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和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工作。首次组团参加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并在前期比赛中收获2银1铜,实现贵州在全国冬季运动会上奖牌零突破。成立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备战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备战工作,20xx年,我省在逐步恢复举办的全国年度比赛中获得16金15银44铜。恶补运动队体能短板,组织全省223名优秀运动员开展体能大比武,贵州8名运动员参加冬季项目国家集训队体能大比武,成绩显著,获得了总局主要领导点名表扬。
二是积极推进贵州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完善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省十一运会筹备工作。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的工作思路,印发了《贵州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竞技体育组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为各市(州)备战参赛提供了指导;建立了省十一运会筹备工作机构,确保筹办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抓好反兴奋剂工作。建立反兴奋剂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反兴奋剂风险防控机制;召开全省反兴奋剂工作会议,组织全省反兴奋剂工作培训,树牢反兴奋剂工作意识。
五是抓后备人才培养。举办了22个项目全省青少年锦标赛,吸引了4430名运动员参赛,组建选材组选拔优苗,进一步充实了后备人才储备库,赛事期间确保了疫情安全防控。
3、青少年体育坚持以持续推进体教融合为目标,不断加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体教融合工作。与省教育厅共同打造青少年学生赛事活动品牌,本年度联合举办全省青少年冬季阳光体育大会、校园体操大赛、大学生篮球赛暨cuba选拔赛、体传校篮、排球比赛等赛事活动;与贵州师范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培养师范体育人才,共同开展体育方向科研攻关和理论创新;与高校体育院系组建“青少年体育实训基地工作办公室”,面向高校学生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人力资源培训,培育培养专业体育志愿者、竞赛组织人员、裁判员、教练员等。
二是不断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在省体校设立“青少年体育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贵州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工作方案(草案)》,并就20xx-2025年周期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进行充分调研,为新周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打好基础。
三是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根据《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和总局领导贵州专题调研指导意见,积极筹建省级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并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等分会,与省学生体育协会建立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体教融合工作。
4、体育产业坚持以体育健身产业市场化发展为方向,努力推动体育产业自我“造血”功能。
“十三五”超额完成了体育彩票销售、圆满完成了“3个100工程”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市州开展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举办了第二期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培训班,深入解读《贵州省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的意见》;启动完成了9个生态体育公园建设,5个汽车露营基地建设。
二是促进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与省文旅厅合作,共同推进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体育特色小镇建设、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创建,发布62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其中3条线路入选国家体育总局和文旅部发布的“20xx年春节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20xx年国庆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15个项目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发布的“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
三是积极支持各地举办和打造各类品牌赛事。全年安排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各地举办了“多彩贵州”“奔跑贵州”“全景贵州”“翱翔贵州”等自主ip赛事,中国凉都六盘水“山地英雄会”、乌蒙大草原超100公里测试赛,20xx年中国网球巡回赛职业级cta1000贵阳站,以及贵阳、六盘水线上马拉松,极大地拉动了我省体育消费增长。
四是制定了《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拟定贵州省创新服务十大工程大旅游、大健康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五是指导遵义市申报并获批全国体育消费城市试点,积极开展省规模以上体育服务业企业运行情况常态化调度,推动体育消费有序恢复。
六是与多彩贵州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体育+全媒体”模式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与力量,全力推动体育事业与新媒体、互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
七是截至12月31日,全省体育彩票销售完成44.26亿元,市场份额69.4%,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12.63亿元(中央彩票公益金6.19亿元,省级公益金6.44亿元)。
5、脱贫攻坚坚持以发挥体育的特有优势为着力点,推动体育工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
帮扶的安龙县于2019年精彩出列,5个帮扶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余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引进体育赛事、发展体育产业、援建基础设施、开展大众健身等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xx年,累计投入资金1428万元,支持4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帮扶点安龙县笃山镇200万元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帮助解决冲刺阶段存在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在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捐赠活动、线上赛事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当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6、体育改革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促进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创新体育文化建设。强力推动与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动感贵州》《天眼》《贵州体育报》等栏目和刊物。
二是持续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拟定了《2019年贵州省体育局全面深化改革综述》,助力贵州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是稳步推进体育改革创新发展。推进24个体育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完成26家协会资产审计。党务公开、党风廉政、体育法制、体育人才、体育科技、体育教育、统一战线、群团工作、离退休、内部管理等各项基础性保障工作均稳步推进、成效显著。此外,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贵州省“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评估和编制了《贵州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一方面在项目资金编制预算时,精细化程度不够,不便于资金执行;第二方面部分项目受新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进度相对滞后。
(一)绩效管理方面。
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填报的绩效目标较为笼统,未根据项目或单位的目标进行汇总整理,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性的描述不够准确;二是部分项目填报的绩效指标不是很合理也不太全面,没有根据项目内容仔细考量,甚至部分项目指标值设置有缺失。
(二)管理制度方面。
一方面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另一方面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还存在人员意识不强、学习不够、执行上有偏差等问题。
(三)项目管理方面。
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个别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不是很到位,从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环节不够严谨,加上疫情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四)资金使用方面。
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个别项目资金预算精细化程度不够,项目前期评审较为粗放,以及个别项目投资较大,配套资金很难到位,致使项目实施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一)绩效管理方面。
1、整改措施: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梳理专项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按照资金的总体规划,明确总体目标与分年度目标的关系,完善绩效目标设置。
2、整改情况:已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框架下指导各项目单位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二)政策制度方面。
1、整改措施:针对政策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制度加强管理,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2、整改情况:我局已重新梳理《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各项目单位加强绩效管理。
(三)项目管理方面。
1、整改措施:在以后项目管理方面,我局将进一步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和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加强管理,及时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进行自评,便于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整改情况: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督促各环节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四)资金使用方面。
1、整改措施:在以后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审核,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整改情况: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督促资金使用各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六
(一)项目概况。
以谋划科学社会事业,以改善科普设施,提升科普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开展产学研项目对接,团结带领全县各级科协组织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四服务一加强”工作职责,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xx-20xx-20xx年)》,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实效性和获得感,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促进科普公平普惠,实现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厚植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1)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一)前期准备。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职工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针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二)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由分管副主席的xx海同志具体抓落实,单位财务人员收集相关资料,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检查财务会计记录,督促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分析评价。
结合项目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照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对照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真实准确。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教发〔20xx〕64号),20xx年共拔入资金13万元,其中: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经费2万元、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1万元。按照泸西县财政局要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其余项目经费划拨至泸西县科协零余额账户。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2万元用于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1万元用于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10万元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用于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科普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实施单位承担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科普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经局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情况,指定公共设施管理科具体负责,同时按项目进度与财务科对接付款方式,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的原则落实好项目各项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划拨资金实施项目,控制好成本,节约投入,尽可能以较少的投入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项目实施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指标任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泸西县科协科普宣传资料紧缺的问题,丰富了科普宣传活动的.内容,有利于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有利于多方整合资源,推动我县科普事业向前发展。使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发展绿色种养产业观念得到进一步巩固,辐射带动其它配套服务业协同发展,解决城乡劳动就业人口,逐步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最终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为如期建成小康社会增光添彩。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首先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三)强化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规范和改进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前、中、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绩效目标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绩效工作机制;揭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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