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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一
(一)健全和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体制和机制。根据局领导班子的变化,对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重新调整。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广平任组长,主管副局长倪建平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各执法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执法队按照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都相应建立了由队领导亲自负责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并落实依法行政实施办法,按照执法队的内部建制和执法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使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人员、机构双落实。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各科室、执法队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执法队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充分发挥了领导机构的核心作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了《局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体目标:以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为依托,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着力破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监督检查和法制培训为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体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为重点,依法、正确、全面地履行各项执法职能,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能。将制度建设、案卷评查、执法监督等10项主要工作任务,按照机关科室和执法队的职能进行了分解,提出来具体要求,明确了目标,夯实了责任,力争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检查落实,同时考核奖惩,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法制机构建设。一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了《规范化执法队建设标准》,从政治合格、组织健全、业务过硬、执法规范、遵纪廉洁、仪容严整、秩序良好、保障有力八个方面,提出了40条规范化标准,90%以上的执法中队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大法制机构建设力度,新增加两名工作人员,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建立执法人员学法、业务培训制度。以建立“学习型”执法队伍为目标,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工作培训力度,汇编了《城市管理法规汇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件制度汇编》等实用资料,人手一册,使执法人员做到执法规范,程序到位,处罚得当。以建立“实战型”执法队伍为目的,定期举行案例分析会,以案说法,执法技能比武,提高了执法办案能力。三是开展执法队伍服务建设年活动。坚持把群众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语”,以民生作为城管工作的“主题”,通过加强培训、开展理论研讨、强化执法监督、评选优秀执法中大队和十佳队员、搞好对外宣传等措施,全面提升队伍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素质,树立了亲民、文明、和谐的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
(四)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省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办法》,坚持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坚决杜绝临时工、编外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省、市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要求,及时为新接收的陈仓大队和新进人员共计67名执法人员申请办理新执法证件,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权。
(一)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在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党组研究重大事项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办法的精神,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组议事制度,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的成员、主要任务、召集程序、议事制度等进行了明确,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民主、科学决策。
(二)完善配套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注重建立与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新闻通气会制度,着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与广播电台联办《今日交通》栏目,与日报合办《文明执法和谐城管》专栏,确保新闻宣传主动、及时、准确、权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积极履行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考核制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通过政务首问责任制、门户网站、投诉举报中心、社会评议及行风热线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范围。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认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对城市管理工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及时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在网上公布,方便社会公众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在机关办公楼和各综合执法队办公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信息栏,及时发布最新政务信息。由专门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归档等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社会开放度、社会透明度、社会参与度、群众满意度。
(二)巩固“三项清理”成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机构改革结束后,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对全系统所有行政执法岗位职责的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项目、行政执法责任等逐一进行了梳理、细化、分解,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了每个岗位,每个执法人员,于5月30日前重新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职权表》、《行政执法权限分解表》、《行政执法责任表》等三个方面的表格,上报市法制办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作为对各科室、各综合执法队以及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的依据。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和人员岗位的变化,及时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基础工作进行调整更新,做到动态管理,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了实处。从强化内部监督入手,制定了执法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从组织管理、队伍建设、仪容风纪、文明执法、办案质量、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实行绩效挂钩,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和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局行政复议司法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按照市法制办要求,进一步明确了3名复议工作人员,落实复议应诉工作责任,20xx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明确监督工作职责。根据《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和落实考评奖惩机制的“标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重点问题调查、年终考评等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每一个执法案件,全年全系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健全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汇报请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畅通。
一是突出制度创新,研究制定市政、绿化、房产、运政等执法案件移送办法和考评办法,以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充分利用行政资源,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各项执法职能均衡发展。健全了非诉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减免核准制度,严格案件审核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案质量。
二是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把严格执法、执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维稳相统一,做到了行政许可和处罚主体合法适格,严格按照职能权限实施,法律法规依据正确无误,执法程序正当合法,许可和处罚决定适当合理,执法案卷规范完备。
三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使用罚没票据,健全了强制措施财物管理制度,防止了不正之风,减少了行政处罚的失误。
四是在市容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市区82条主干道非法野广告的清理实施招标,实行专业化保洁;组织对市区44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点进行公开招标,按照“三个统一”(统一服装胸牌、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收费标准)的标准进行管理,节约了管理成本。
五是对省、市拟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读,提出了修改意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宣传调研队伍,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撰写上报2篇调研文章;组织人员参加了省法制办组织的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六认真履行职责,优化城市环境。
(三)围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认真扎实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20xx年,我们虽然干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出现和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办案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执法领域业务探索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是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研究解决的。明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继续推向深入,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项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二
xx年以来,xx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坚持讲话精神武装思想,引领工作,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力推进公正司法、执法,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公正司法和执法办案“五严禁”制度,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三
按《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意见》要求、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要求和实现气象现代化的目标任务,立足加快转变气象事业发展方式,提高气象事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气象业务、服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履行气象职责,依法管理气象事务,努力实现气象工作法治化,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和深化气象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职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职责。
(二)提高法治水平,加大法治队伍的人力物力投入。通过加强人才队伍的教育与培训、加大对法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和人员配置,进一步提高气象部门法治水平。
(三)加大落实各项制度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四)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营造学法用法社会氛围。增强社会公众学习、使用、遵守气象法律法规的意识,营造积极和谐的法治氛围。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四
1、按照《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崇府办发64号)文件精神和5月21日我市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的要求,我乡及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并按时上报市法制局。
2、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和长效机制,提升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完善体系、提高效能;改善条件、保障运行”的原则,制订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洪工作预案、维护社会稳定应急预案、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关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五
20xx年,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便民维权为载体,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村民自治、政务公开、优质服务。现将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办理行政执法证16本,全乡16名计划生育专干全部具有执法资格,并持证上岗;
4、建立并贯彻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及规范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
3、征收的社会扶养费已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在办理一孩生育证上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材料齐全,及时给群众办理。
成立打击“两非”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印发禁止两非宣传品4000余份,张贴两非公告21张,对乡属范围内的民营及个体医疗机构进行“两非”和药械专项整治3次。
按照省人口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健全乡、村级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公开栏的通知》的精神,全乡共建立固定永久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公开栏25个,实行政务全面公开,动态信息做到每月更新一次。一年来,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服务项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足额征收不到位,该收的收不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更需要区计生委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力争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使全乡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更上台阶。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六
多年来,我局依法科学地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听证、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等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在起草《xx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过程中,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调研,科学决策,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目标、任务、措施及内容展开讨论,反复论证,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向市财政局、民政局等13家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区政府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修改形成《xx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讨论稿)》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
在企业职工办理正常退休、办理因病、特殊工种退休中,我们按照县区局(社保局)初审、市局业务科室复审、市批退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工作中,我们坚持集体领导、会议研究的方式,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最终决定。同样,在其他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利益方面的决策,我们坚持民主集中制,邀请专家、全市两代表一委员和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对重要决策进行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社会反映较好。如我局今年在办理人大、政协20件议提案的过程中,采取电话沟通、个别面谈、集中反馈意见的办法,广泛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回复,满意率达100%。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七
重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依法接受司法、行政监督,对行政诉讼案件,我局积极应诉、答辩、出庭,维护法律尊严,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了2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其中1件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申请了复核,复核结果维持了我局的决定;2件行政诉讼案件均胜诉。关于董浩申请工亡补偿的行政复议案件,由于涉及的法律、政策问题比较复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协调市中级法院、市法制办、谯城区法院和局相关业务科室召开座谈会,探讨工亡补偿是否可以“双重享受”的问题。目前,该案件已中止复议,相关问题已向市政府报告,等待回复意见。
对依法受理的群众诉求,本着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原则,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灵活衔接,搞好相互间的配合,以最有效的方式解决矛盾和纠纷。一年来,重点采取调解的办法,共有效处理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件、信访初访28件(省级交办来信5件,市级交办来访19件)、信访复核5件(含1件协办案件)、劳动仲裁280件(含裁决172件,调解108件)、投诉案682件,有效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八
1、职权有限。基层工作有繁杂性的特点,工作要求包罗万象,头绪繁多,涉足甚广,但是由于处事职权不配套,缺乏管理指挥、处理具体事务的职权,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有时灰陷入了“欲为无职,不为失职”的尴尬境地。
2、法律体系有欠完善。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已取得了令人瞩目,但是整个法律体系还不能说无懈可击,尚存一些疏漏和盲区。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部分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法律漏洞谋取私利,甚至利用法律漏洞给违法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由于法律本身的缺失,这种情况下,有时工作变得很被动,甚至束手无策。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九
20xx年,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便民维权为载体,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村民自治、政务公开、优质服务。现将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十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使之正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服务观念,促进效能建设,我镇建立了执法部门学习制度,特别是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现了常规性学习,使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每年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一年来,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些基础工作还待完善和加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制建设工作力度,提高执法工作质量,防止和纠正一切不当行为。
新天镇镇人民政府20xx年11月18日。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宜府法领办[20xx]3号)要求,对照20xx年全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和《考核方案》中的考核指标,现将我局20xx年度依行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了由市政协副主席、市物价局局长杨林任组长,综合法规科具体负责,局机关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每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和扎实开展。
二是加强依法治价协调指导。
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法规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局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工作情况。结合本局工作实际,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听取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交流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的经验、做法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和督查。
认真贯彻执行《安庆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xx-20xx)》,结合“”普法工作和本局实际情况,每年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半年一次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督查总结和回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制定了《市物价局创建法治机关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物价局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巩固20xx-20xx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成果,争创安徽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新书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了市物价局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提高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二是严格执行制定规范性文件一系列制度。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定调价(费)出台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异议处理制度,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时,及时研究处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报备率为100%。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目录管理制度,每年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将清理后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在安庆物价网上公布,并规定凡未列入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实施。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
对全局所有定调价项目和重大事项,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始终坚持做到“五个不”即不经过成本监审不出台,调价方案不充分不出台,调价时机不成熟不出台,定价程序不规范不出台,低保方案不落实不出台。
二是细化目标责任。
明确局机关各部门的职能、权限和责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物价局局长杨林与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并纳入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
三是坚持调查研究。
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在决策前,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努力减少因主观臆断造成的决策失误。
四是坚持公开原则。对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形成的重大决策事项,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召开通报会、通气会、公示公告、安庆物价网等多种渠道对外公开,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
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推进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
二是细化量化裁量权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结合价格行政处罚工作实际,从制度上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推进公正执法。
三是严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按照省、市法制部门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严把人员关,确保每年定期考核、年检、注册,对新进人员和资格证到期人员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和考核。对43名行政执法证、执法监督证到期的价格执法人员进行了重新换证。
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中,严格遵守《安庆市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试行)》(宜府法[20xx]13号)规定,做到执法主体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正当和说明理由。对重大价格行政处罚案件,认真听取律师和当事人的意见。在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决定前,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的权利,依法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五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责任体系,明确执法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执法目标,积极探索价格部门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建立健全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国家赔偿案件责任追究制,努力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六是建立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处理制度。
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主动加强沟通和协商,对不能解决的分歧,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渠道积极处理,确保执法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七是加强案卷评查工作。
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标准,建立统一的立卷归档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年度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案卷全部立卷归档。同时,加强定调价项目案卷的管理,每个定调价项目按规定的程序制作相应的案卷,每年对全市价格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和定调价案卷进行评比,对不规范的案卷立即督促整改,对优秀案卷在全市价格工作会议上通报表彰。
20xx年我局未发生违法或不正当价格执法、没有造成任何严重危害社会影响的后果或在省政府组织开展的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中被挂督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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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安庆物价网及市物价局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完成了xx年以来我局发布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程序,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各项价格工作。
实行网络问政,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在安庆物价网与网民进行价格问题互动。发布价格信息近25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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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
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告本单位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情况,按照要求进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严格执行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定。
二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不断完善《市物价局违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法》等制度,通过案卷评查、绩效评估、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加大价格执法管理考核力度,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此同时,重点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
加大价格举报受理平台建设力度,构建以电话、来访、信件、电子邮件、网站等为主要方式的价格举报投诉通道。不断健全完善价格举报快速处置机制,严格执行限时工作制,重要举报件上门回复制,努力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今年以来,受理各类价格咨询和举报650件,办结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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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制度。
及时出台《行政复议应诉制度》,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建立和实行局领导接待日、网上举报信箱、物价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等督查制度。实行“部门规范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检查,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申请,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市法制办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提升行政复议人员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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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计划。
每年制定本年度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坚持“一月一法”学习会。局领导带头学法。实行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扩大价格宣传员(信息员)队伍。与安庆广播电台联合举办《安庆物价》专题节目。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日、“5.1”《价格法》实施日、“12.4”法制宣传日以及重大节假日,加大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今年来,印发各种价格宣传材料2.5万份(本)。编发《安庆物价》52期,上报价格政务信息220余条(编)。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考试。
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价格法》、《保密法》、《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安徽省价格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报刊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并将考试成绩存入每个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档案,作为每年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十二
(一)食品放心工程有效实施。积极做好重要节假日、“两会”和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了辖区内星级农家乐和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区食安办联合区教育、工商、质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食品生产流通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执法车辆56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和相关场所446个,销毁过期变质食品12件。会同区民政、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了对全区14家敬老院和1家光荣院安全检查,我局重点检查了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组织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桌面推演,成功承办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今年初以来,全区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疾病预防控制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全面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全区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98.80%。扎实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全区共查验7493人,查出应补种428人,实际补种419人,补种率97.90%。针对大龙山镇发生的多起麻疹疫情,组织开展易感人群应急疫苗接种,共接种3411人,接种率95.96%。有效控制了疫情的传播和扩散。及时调查处理了15起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规范处置率100%。积极申报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开展了千人健身走、广场舞大赛等活动,组织对全区3000人份的居民卫生和死因调查,成立28个慢病综合防控自我管理小组,创建示范社区、单位、食堂、餐厅8个,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全面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综合防控措施。1-9月份,共对4例艾滋病病人、75例肺结核病人免费进行了治疗。着力创建血吸虫病综合治理示范区,共查螺855万平方米,灭螺20万平方米;免费救治晚血病人67例;淘汰耕牛6头,聘用禁牧协管员20人,任务完成率均达100%。积极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充分做好防控预案、人员、技术、物资储备等各项应对工作。规范防控手足口病。1-9月份,全区共发生手足口病病例80例,无重症和危重病例。
(三)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1-9月份共为1101对准婚对象免费进行婚检,任务完成率100.10%;为921名农村孕产妇给予住院分娩补助,任务完成率92.10%;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一类疫苗1.90万余剂次,任务完成率79.34%。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全区累计建立规范的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3.75万余份,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83.89%。1-9月份,建立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9.06万余份。举办健康教育讲座88次,出宣传栏86期。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2.48%;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76.55%,0-7岁儿童保健覆盖率91.11%。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及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1102人,任务完成率110.20%。传染病疫情网络系统报告发生法定传染病18种878例。高血压病人规范管理7473人,任务完成率83.17%;糠尿病人规范管理1887人,任务完成率125.13%。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1.0991万人,任务完成率128.32%。纳入重性精神疾病项目管理人数185人,任务完成率100%。卫生监督协管员协助管理的相对人数261人。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十三
(一)严格落实执法办案“五严禁”制度,各项工作显成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严禁”的规定,切实预防和纠正干警在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在xx年底就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xx年,我局按照安排部署,继续常抓不懈,确保令行禁止,各项工作实现零投诉,未发现违反“五严禁”规定的情形。无被法院或上级机关依法裁判或者认定违法的具体执法案件。
(二)四大措施确保刑罚的公正执行。
1.调查评估精细化。xx年,我局为规范适用社区矫正的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制定了《贵阳市xx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此规定全面开展适用非监禁刑社会调查工作,对每项指标实行分值量化,对评估实行精细化管理,疑难重大的案件报请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很好地杜绝了评估过程的人为因素,切实做到“五严禁”,至此,我局已开展非监禁刑委托评估224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2.过程管理严肃化。我局不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各司法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等制度,开展“三个一”(一次法制学习教育、一次社区服务、一次走访入户)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40名,在册社矫人员130名(其中1-9月新增社矫人员64名)。
3.“三个同步”无缝对接安置帮教工作。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三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矫正帮教工作人员衔接同步。建立同一组人矫正、同一组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保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三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积极协调解决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至今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210名。
4.快速推进特赦工作。根据签署的特赦令,对依据xx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为快速实施这一专项工作,我局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推进工作的时间表,扎实有序推进特赦工作,按照既不能错也不能漏的原则,严格把关,依法呈报。10月17日,根据贵阳市中院的裁定,我局向首批受到特赦的8人集中宣布并送达了文书。
(三)加强对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1.律师管理目标化。我区现有的名恒律师事务所在业务上原直属市管理。为了让律师更好地为我区发展服务,经与市协调,从xx年起,实行双重管理。xx年初,我局与名恒所签订《目标责任书》,从律师队伍建设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完成主管部门交办任务情况六个方面对名恒所下达全面工作目标任务。并不定时对律师所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
2.办案监督常态化。一是我局通过对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情况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当事人,了解律师的服务态度、工作满意度、收费情况等,例如今年10月由局律公科牵头开展律师法律服务质量大回访活动,从名恒所全年所办案件中随机抽取6件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加强对律师廉洁公正办理案件的监督,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对律师行业的满意度。二是每年开展执法执纪检查。主要检查律师所当年所办案件卷宗和律师所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是否规范,通过开展律师执法执纪的检查,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制度建设。
(四)公益法律服务全覆盖。
按照区委两书一堂三师一网的工作要求,为实现公益法律服务全覆盖,今年年初,区司法局从名恒律师事务所选聘6名业务骨干按每2个村居配备一名律师的标准对麦架镇进行全覆盖;艳山红法律服务所对艳山红镇进行全覆盖;法律服务所对白沙关社区进行全覆盖;区法援中心对大山洞、艳山红、红云、铝兴社区进行全覆盖;选聘贵州典正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分别结对牛场乡、沙文镇、都拉乡(含都新社区)进行全覆盖;在今年试点基础上,再逐步充实律师资源。区司法局制作的近10万张法律援助和公益律师联系卡已向村(居)发送,制作安装的240多块公益律师公示牌,将公益律师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在村寨、居民院落进行公示,方便广大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服务。自3月在麦架镇青山村启动律师包片、包村工作后,各包村律师陆续开展工作,包村律师在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帮助村民维权,为村集体依法办事把关,取得很好的效果。此外,除加强对工青妇等单位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外,今年新设了区老龄办、区人武部法律援助工作站,延伸服务阵地。
(五)发挥内、外双重监督作用。
一是内部多手段监督到位。即采取干警自查、科所室帮查、纪检督查等手段,查找存在的问题,先自纠、后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成效,促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二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将区公证处、区法援中心的业务通过政务、区司法局网站等公开承诺,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度;将律师、基层法服务工作者信息上网,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对外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把司法行政行风评议权交给群众,接受监督。
(六)“五严禁”制度落到实处。
1.严禁有案不立,压案不办,久押不决,久拖不结,违规执法,粗暴执法。
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扩大受援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做到有案必受,并自加压力,缩短流程时间,将对申请的审查时限由《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15日缩短为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并且书面通知受援人;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且书面通知申请人。xx年共受理法律援助受理案件285件,解答咨询725人次。
公证处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法律规定的事项,除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外,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对无法亲自来办理公证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上门服务为其办理公证事宜。xx年共办理公证案件理577件。
各司法所充分发挥安置帮教网络平台的便捷快速作用,对拟释放人员信息及时网签、及时转送乡(镇、社区)综治办,对回归刑释人员及时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2.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委托人、利害关系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
全体干警人人从我做起,坚决杜绝接受吃请、财物或接受不适当的安排,各业务科室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四难现象。
为提高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的廉洁性,今年,我局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改变往年集中回访的做法,实行随案回访,向受援人回访承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是否存在收受受援人财物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确保法律援助这一阳光工程真正阳光。
3.严禁插手经济纠纷,或者违规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
我局明确要求,禁止全体干警非法插手经济纠纷,不得利用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一切工作便利非法压制当事人,非法插手经济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纷争。
加强对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严禁律师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也可以不接受调解,广大人民调解员充分保障当事人在调解的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地位,权利行使平等、义务履行平等,不搞强制,不插手经济纠纷,xx年共调解案件599起。
4.严禁违规干预、插手他人办案。
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中不出现违规干预、插手他人办案:一是内部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二是办案人员做到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三是其他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向办案人员了解正在办理的案件有关情况的,应当依照法律程序或者工作程序进行。四是对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xx年没有出现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
5.严禁违规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不履行相关监管职责。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一委制定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112号),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统一了认识,规范了保外就医的范围、程序并明确了保证人的责任,明确了省政府指定的贵州省人民医院、贵阳医学院、贵阳市一医、贵州省公安医院四家医院为统一诊断医院,对特殊个案由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分别按职责集体讨论决定,杜绝司法腐败。监管过程中严格执行每三个月审查保外就医罪犯的病情复查情况的规定,对经济困难确无力承担复查费用的保外就医罪犯,报请区政法委审批解决,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十四
以规范的制度管理队伍,以充实的学习强化队伍。用一支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的队伍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1、健全规章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按照规范化服务性政府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依法行政,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2、加大学习力度,建强干部队伍。针对工作实际和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以强化思想教育、提高综合素质为宗旨,坚持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从依法治国、建设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并利用中心组、民主生活会、专题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各种法律知识。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篇十五
一年来,我乡依法行政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县委的发展战略,围绕“和谐苗乡”发展思路,坚持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为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做了以下工作:
年初,我乡党委政府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了工作队伍,积极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经费。首先,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具体牵头负责,党委委员具体抓的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依法行政日常工作。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目标细化到领导、到办所(中心)、到人,层层负责。三是完善了考评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及时制订下发了《团林乡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按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以规范的制度管理队伍,以充实的学习强化队伍。用一支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的队伍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1、健全规章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按照规范化服务性政府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依法行政,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2、加大学习力度,建强干部队伍。针对工作实际和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以强化思想教育、提高综合素质为宗旨,坚持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从依法治国、建设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并利用中心组、民主生活会、专题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各种法律知识。
1、按照《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崇府办发64号)文件精神和5月21日我市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的要求,我乡及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并按时上报市法制局。
2、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和长效机制,提升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完善体系、提高效能;改善条件、保障运行”的原则,制订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洪工作预案、维护社会稳定应急预案、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关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开展了以乡机关为主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四项制度”在全乡各村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的贯彻落实。
1、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
全乡各村、政府机关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尤其是政府机关、中小学、卫生院要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在单位明显处设立首问责任岗,落实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本单位业务和综合素质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对前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办事员,做到热情周到、首问必答,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因公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做到来人有人管、事情有人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推诿延误。
2、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
在机关各办所、便民服务中心以及村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对承办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日常政务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行业特点,要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确定标准时限,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监督电话,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告知,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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