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北平读后感(优秀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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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北平读后感(优秀16篇)
时间:2023-11-28 18:54:11     小编:翰墨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对自己的阅读体验进行回顾和评价,深入思考其中的道理和意义。写读后感时要注重观察和思考,不只看表面现象,而要深入挖掘内在含义和主题内核。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有趣的读后感分享,希望能够让大家感受到阅读的乐趣和智慧。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是我今年花时间花力气读完的一本书,虽然这种题材本不需要力气来读。其实断断续续读了一年多了,从不知道自己要离开北京,到知道自己要离开北京,到真的离开了北京,现在,我在魔都的出租屋里总算看完了它,一边看,一边对照着寻找自己非常有限的了解中的北京。

书里写的有一点其实是有点超出我的认知的,那就是,即使在陈老先生年轻时候生活的那个年代,我们印象中应当是兵荒马乱的时候,北平的普通人(当然是有一定家底儿的普通人)的生活也还是很讲究的。有点明白现在我们见到的那些老北京的讲究劲是从哪来的了。衣食住行不说,还有一些生活中的小爱好,陈老先生自己也说,没有战乱的时候,北京的生活质量还是挺不错的。看来无论哪个时代,一线城市和基层的生活水准的落差都是在的。

另外一点就是,老先生在写(口述)北平的一些风土人情,吃的用的,之类的时候,毫不掩饰对于台北满满的嫌弃(捂脸)。我其实是觉得,并不见得台北的生活就有多差,只是,在物资流通非常闭塞的当时,离开故土,就意味着真的再也吃不到家乡的食物,日常生活的细节也大相径庭。那种不甘心让对比更加的强烈。就像当年从上海去到香港的那批人,也是类似。

看一眼故都。就好像曹雪芹笔下的贾府和大观园是何等的繁华精致,然而写书的时候这一切都已经一去不返。书中有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老先生写到过年的情形,说自己现在反正是一个人,每当过年就去朋友家逗他们的孩子玩乐。看起来,家人没有一起跟他去到台湾生活。仔细想想,不禁唏嘘。

书的序里说,陈老先生笔下的那个北平已经离我们远去。是的,所以尽管“风物”已去,但北平还是生机勃勃的。我有点庆幸,有机会在北京度过几年平淡却充实的日子,我会一直喜欢这个地方的。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二

他恨自己不能像李白那样——潇洒拂袖,便勾勒出半个盛唐;他只能借自己对母亲的爱类比对北平的爱,他只能用平凡的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熟悉的北平——却不知,当他的文字在许多人面前铺展开来,已经震撼了不知多少心灵。

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从美国运来的橘子算什么?还不是娇嫩地包着纸,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华贵?可笑——这些“贵妇人”遇到北平带着霜儿的玉李,就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美与自然!

然而思念是会呼吸的痛,当老舍慢慢拉回思绪,发现他呼吸的每一口气息,已不再属于他眷恋的家乡;他踏上的每一方土地,已不再触动内心的柔软;他所深爱着的北平,正处于危机之中!

可是,面对着一切,他却并不能做些什么来改变现状,于是,他落泪了——这不是懦弱的表现,这是一个爱国者在牵挂自己遥远的家乡,这是一个巨大悲魂的战栗,这是老舍,在用自己的灵魂,自己的生命思念北平……想已不再是想,是缠绵,是牵绊,是撕心裂肺的痛!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三

苗师傅说:“我有一个偏见,以为旅行文学是英语作家独享的一种文体,刘子超的这本书纠正了我的偏见,他在中欧漫游,穿越清晨的薄雾,带来这本优秀的作品。”

2015年的9月,我在读《南方人物周刊》时读到一篇文章名为《匈牙利行走在时间之外》,当时就觉得很特别,它不是纯粹的旅游介绍而是如同在阅读小说般的感触,看到片尾的标注才明白这是旅行文学,随后便一直关注作者刘子超的新书,等10月拿到后,发现装帧与内容一样美好,封面上将行走的路线图宛若星空一样展示,后来这本书获得了2015年“书店文学奖”最佳旅行写作以及2015年年度好书的奖项。

作者刘子超,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曾在杂志社当过记者,现在是专职的旅行文学作家,在这个严肃文学的类别中,他的特点还是很鲜明的。《午夜降临前抵达》是他的第一部作品,后续又出版了《沿着季风的方向》和最新的《失落的卫星深入中亚大陆的旅程》,同时他也是翻译家,译有海明威的《流动的盛宴》、伊恩·弗莱明的《惊异之城》等。特别是《惊异之城》,通常读者对于伊恩·弗莱明的认知都是停留在惊险小说家、邦德小说作者等,但其实这部《惊异之城》是他环球14座城市的旅行笔记,所以我在想,从刘子超翻译的喜好,也就理解了为什么他自己的旅行文学作品会有小说的质感了。2018年,作者中亚的作品入选单向街“水手计划”项目;2019年,《乌兹别克斯坦:寻找中亚的失落之心》长文被译成英文,获评“全球真实故事奖(truestoryaward)“特别关注作品。

《午夜降临前抵达》英文名为acentraleuropeanodyssey记录了作者在欧洲大陆的两次漫游,一次在夏天,一次在冬天,夏之旅是以大巴和火车为交通工具,他的路线与一般游客不同,不是去繁华的西欧,而是从柏林出发一路向东;冬之旅是又回到布达佩斯作为出发点,以自驾和大巴的方式,穿越欧洲的迷雾,由东走向西。路线图作为单独的折页放在了书中,当那些作者去到的城市作为点连成线,映衬在整个欧洲大陆地图之上,就如同浩瀚星空中闪耀的星座图。

作者总是描述自己在游荡,像一个幽灵一样游荡,他说:“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地方比欧洲大陆更适合幽灵游荡了“。

波兰,总让我感到一种悲情。”而且作者真的是在践行“深入腹地”,他所去到的欧洲城市大多都是我没听说过的,大概有的毕生也不会去到的地方,所以那种“在斯洛伐克的群山里感受星光满天;穿越波兰边境,进入塔特拉山……”的经历只能通过阅读来感受了。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样不知道斯洛文尼亚的首都是卢布尔雅那。

当然从书中也可以看出作者很爱喝酒,例如他在感慨完德累斯顿大爆炸的历史之后想到了一件更为严肃的事情,就是他在柏林上车时,买的三罐德国啤酒应该还剩一罐……他在书中提到的贵腐葡萄酒,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也去买来品尝,只是没有找到如作者一样的匈牙利产区的,只找到一款莱茵产区的,金黄色的液体,很甜和,很入口。

一直在想作者用抵达命名的原因,直到读到那句“因为说到底,旅行或者人生,就是一次次解决如何抵达的生命的过程”后才似乎有些明白,人生就是一场旅行。作者总是被中欧强烈的撕扯和游离感吸引,是因为他觉得虽然中欧始终生长在帝国和强权的夹缝中,却执拗地保持着自己的独特性,特别契合他作为80后的心绪,没有经历过饥饿战争但却经历了人类历史上变化最为迅猛的30年,但即便如此,随着年纪渐长,尽可能有尊严地应付日常生活,已经是足够有意义的事。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四

在看《午夜之子》这本文学名著之前,我对萨曼鲁西迪知之甚少,只明白他生于印度孟买一个穆斯林家庭,在英国理解教育,他与石黑一雄、奈保尔被称为“英国文坛移民三雄”,他的第二本小说《午夜之子》为他带来了国际声誉。但是为什么这本书让他声名鹊起,我却一无所知。当我打开这本书《午夜之子》,仅仅看了开头的15页时,我便明白了答案,因为它确实是一部十分出色的作品。

在我谈读后感前,有必要讲一讲这本书所获得的赞誉。它连续获得了布克奖、詹姆斯泰德布莱克纪念奖、英国艺术委员会文学奖和美国的英语国家联合会文学奖。个性值得一提的是它三获“布克奖”,1981,获“布克奖”;1993年,获纪念布克奖25周年“个性布克奖”;2019年,又荣获纪念布克奖40周年“最佳布克奖”。从这些有分量的奖项中,足以窥见这本书优秀的品质。

“午夜之子”是这本小说中十分重要的概念,它指在1947年8月15日午夜,印度宣布独立的时刻生下的孩子,共1001个孩子,其中活下来的有581人。这些孩子按照出生时间的先后顺序获得不同的法力,有的闭眼就能飞,有的能穿越时间旅行,有的记忆超群,永远无法忘却他看到或者听到的事情……出生时间距离午夜越近,本事也就越大,这其中包括萨里姆和湿婆,而萨里姆就是书中的主角“我”。

全书的脉络很清晰明了:“我”在身体越来越多裂缝,走向自己人生终点之前向一个名叫博多的女人讲述自己的家族史。从自己的外公(其实不是我的外公)年轻时候讲起,时间跨度长达62年,覆盖的地域包括克什米尔、德里、孟买、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等国,其中包含了半个多世纪在印度次大陆发生的种种重大历史事件。

作者在风云变幻的大历史背景下,将个人命运、家族命运进行铺成叙述,将历史事件与个人生活事件、现实与虚构巧妙结合,其中还融入宗教、迷信、神话传说和风俗习惯等,恢弘大气,包罗万象,具有无限丰富又迷人的细节,充满了魔幻现实的史诗色彩,令人入迷又惊叹,足以媲美《百年孤独》。

在我看来,鲁西迪不仅仅仅是一位优秀的作家,想象大胆、奇崛,语言风趣灵动,行文流畅,富有节奏感,善用隐喻、双关语,也是一名印度历史学家,他的心中装着整个印度的近现代史,更是一名哲学家,他的书中很多话语都充满了浓郁的哲学意味。

他在《蛇梯棋》一章中写道“你爬上每一格梯子时,都有一条蛇在角落里等着你;而每当你遇到了蛇,梯子又会对你做出补偿。但还不仅仅如此……这种游戏中隐含着事物的两面性,如上与下、善与恶这一永恒的对立。梯子扎实可靠,是理性的代表,而蛇蜿蜒曲折,充满了神秘感、这两者之间持续着一种平衡。”这与老子的“福祸相依论”是很接近。而这一章的诸多资料也十分契合这一思想。“我”——萨里姆娃娃的父亲因为财产被政府冻结而卧床不起,母亲阿米娜为了家庭去且逢赌必赢;萨里姆娃娃得了伤寒,要没命时服用了眼镜蛇毒,获得了生命但从此生长速度变慢。

在这本书中,如果有一个东西在a处出现,在b处肯定也会出现。比如“中间开洞的床单”在萨里姆的外公与外婆谈情说爱的时候出现,之后在他的妹妹登上歌唱事业高峰的时候也出现了。萨里姆的舅舅一向在用现实主义的手法写一个关于酱菜厂的剧本,之后“我”长大后真的来到了这个由“我”的保姆玛丽开的酱菜厂。书中还反复出现印度国旗上的绿色和橘黄色,萨里姆的鼻子和湿婆的膝盖。总之,你在这本书中随处都能够看到作者如一个强迫症患者,创造了超多类似这样的巧妙的比喻、双关语和预言,在这种重复中,你能感觉到一种节奏的韵律美,同时感觉妙趣横生又富有创意和想象。

这本书近600页,读完之后,我个性想提的一点是有关“被看见的渴望”。萨里姆本是街头艺人温吉的妻子与英国老爷的私生子,湿婆本是穆斯林富商的儿子,因为他们俩同时在同在一家医院出生,然后被医院护士玛丽故意调换。两个人的命运从此翻天覆地,英印混血的私生子成了穆斯林富商的儿子,而这对穆斯林夫妻的亲生儿子却在贫民窟过着贫困的生活。但是,这两个孩子都想要被人注意到,被人看见,渴望出人头地,渴望成为主角,渴望被人视为英雄,渴望成为历史的推动者和创造者。

萨里姆是自恋吗?其实不是。往小处说,这是自恋的反面自卑。萨里姆虽然得到父母的很多爱,但是活在这个世界上,他有很大的恐惧,更何况明白自己是个私生子后,他恐惧自己的不存在,恐惧自己的无价值、无好处,所以将自己与政治人物、重大历史事件相连,以此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

湿婆身处贫民窟,为了生存苦苦挣扎,他也恐惧自己的消亡,于是他努力求生,依靠膝盖打赢无数战役,期望成为英雄,在甘地夫人实行紧急状态法期间,湿婆成为政府帮凶,将“午夜之子”们一个个做了节育手术。

其实,萨里姆和湿婆就是你,就是我,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恐惧不存在。

往大处说,个人命运本就是与历史紧密联系在一齐,每一个人都生活在历史的洪流中,逃脱不了历史的巨网,你身处哪个时代都无法脱离那个时代在你的身上刻下的烙印,另一方面你与你共处一个时代的人们一齐创造了昨日,创造了历史。而《午夜之子》这本书让我们看见了个人命运,家族兴衰史,国家的历史和命运是如何相互交织在一齐,它们渴望被我们看见,也需要被我们看见,同样的,我们也渴望被别人看见,也需要被别人看见。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五

读了《想北平》,感到了写作的另一种境界,这篇文章是我明白了,写作,有时并不需要风花雪月华丽的文字,这些谁都会写。也不能写的毫无内容,使文章太空虚,所以只要有真情实感就够了。在《望北平》中,我并没有看到什么太华丽的修辞,也没什么优美的语句,只是朴实的通俗的文字,但是,朴实不代表着空虚,里面有内容,包含了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他竟在文章里直接说:“可是,我真爱北平。”这就直接的表达了对北平的喜爱。

老舍老爷爷还在文中提到。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老舍老爷爷的“想”,不是平平常常的回想、追忆,而是动情带泪的思念、眷恋。他心中最美的景物,不是名胜古迹,而是寻常的山水、草木、街景、院落。可见老舍老爷爷深深的爱着这地方。老舍老爷爷还说: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从这可以看出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胜过国外。“象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这时老舍老爷爷的原话,看来,他真的想念北平。

——题记。

幻化成千言万语堵在喉头,然而在这千言万语中,却没有一个字可以形容他汹涌澎湃的情感。

他恨自己不能像李白那样——潇洒拂袖,便勾勒出半个盛唐;他只能借自己对母亲的爱类比对北平的爱,他只能用平凡的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熟悉的北平——却不知,当他的文字在许多人面前铺展开来,已经震撼了不知多少心灵。

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从美国运来的橘子算什么?还不是娇嫩地包着纸,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华贵?可笑——这些“贵妇人”遇到北平带着霜儿的玉李,就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美与自然!

然而思念是会呼吸的痛,当老舍慢慢拉回思绪,发现他呼吸的每一口气息,已不再属于他眷恋的家乡;他踏上的每一方土地,已不再触动内心的柔软;他所深爱着的北平,正处于危机之中!

可是,面对着一切,他却并不能做些什么来改变现状,于是,他落泪了——这不是懦弱的表现,这是一个爱国者在牵挂自己遥远的家乡,这是一个巨大悲魂的战栗,这是老舍,在用自己的灵魂,自己的生命思念北平……想已不再是想,是缠绵,是牵绊,是撕心裂肺的痛!

初读此文,讶然,一代大家老舍何以有这种不知所云的文章。什么想写又不敢写云耳,心中惘然,便耐着性子品读。文章着笔切入之处皆是些微小之物,较之于北平,实在是难以突出其特点,且最后那“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北平啊”似乎结束得太突然,仓促以及不够富于哲理或有文采。这篇简陋的作品能登上课本,当时,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此文宜细读,慢读,唯有如此,才能体会其中浓浓的情,深深的眷恋。它的语句没有刻意,没有做作,更没有虚伪。朴实的字句中都能感受到他的“想”。一幕一幕的场景的回忆,一点一点景物的衔接,把一个几年都说不完,道不尽的北平从另一个角度说得淋漓尽致。

作者没有去刻画北平的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重述北平的沉重历史和如烟往事——这些北平的标志,而是从每个城市都有的平凡中娓娓道来,感悟出它的不凡。这个北平,似离我们很近,似我们无比熟悉,但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特别。

重读郭敬明和余秋雨的文章,不知为何,总想用笔把其中的废话删除,但转念一想,若是一句句找,那可读的岂不是没有了吗?有人说,写文章不在于长,在于没有废话,修改文章,就应把文章中的废话删去,最后达到文内没有一句能够舍去的。这点我是深深的认同。记得一次。

作文。

想起老师说的要用排比句来写事例便写了三行不知所云的事例排比句但最后此句却被人划起认为精彩真令人哭笑不得啊。

听老师说,《想北平》已被老舍多次修改,才达到如此这般的真切自然的效果,实在是佩服。文中有许多看似无用的句子,其实它们中是别有蕴含,是更口语,更自然而来抒发一位北平人对北平的爱。此文真的宜慢读,如此之后,方能体会最后一句的情深,连我这样一个对北平不甚了解的人,也有些鼻子发酸。

散文。

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京老舍觉得很为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他又不愿只“凭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读后感《想北平读后感》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通过他与故乡亲如母子的关系写出他对北京的无限眷恋。

作品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反复强调,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灵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义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

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扑克似平常最奇崛,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

他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和有“你”,“你”中有“我”,融中一体,密不可分。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六

读《午夜之子》,除了《百年孤独》,还会想起《尘埃落定》。

现实主义+魔幻色彩,发酵出的魔幻现实主义,给马尔克斯、鲁西迪、阿来们插上了自由飞翔的翅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而无论人话还是鬼话,其实都是心里话。

电影《午夜之子》海报,人世间,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何时出生,你都可能成为“午夜之子”;无论何地出生,你都可能登上孤独的祭坛。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七

本书分上下两册,上册是主角,讲述了前英国外交官之女在夜晚被残忍杀害并抛尸于北平东便门城墙下的故事。下册相当于是增补广记,极粗略地介绍了下故事里出现过的某些人物的来历及结局。

两册在手,看起来就...一点也不厚。翻开版权页看了下,全文总共才20余万字。如果不是使用了排版手段—加宽加高了字间距和行间距—那么书将会更加薄。大概只有这样人为让书籍显得"饱满"才能配得上如此高的出版价。(当然最后书籍实际出售价会便宜些这我知道)。

本书是企鹅出版集团授权给甲骨文出品的,所以书上有企鹅标志,不过我对这个企鹅不感冒,感觉和图客走一个路子的—偏讲故事。在我心里,甲骨文不是一个故事系列书籍。如果不是甲骨文出品,我肯定不会买这本书。

本书自称是非虚构小说,读完后我去翻了维基百科关于这件谋杀案的词条。然后我发现本案并没有定论,作者给出的牙医是凶手的结论基于死者父亲自己的调查探索—而这些在本书发表后被牙医的后人提出了一些破绽。客观来说,一切尚不能盖棺定论。

作者讲故事的水平无疑是一流的,抛开主线故事不说,作者笔下所描绘的20世纪30年代的北平"恶土"也让我大开眼界。哇,原来这个世界曾经是这样的。

再来北京,我终于有目的地了。我要去板桥胡同和狐狸塔看看。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八

这是本书是英国儿童文学女作家菲莉帕·皮尔斯一部幻想作品。主角汤姆﹒朗格和他同龄的男孩子们一样,淘气、勇敢而倔强,总是喜欢问大人一些匪夷所思的问题。他本打算和他的兄弟彼得一起开开心心地玩一个假期,可是彼得患上了麻疹,汤姆不得不去姨妈家躲避麻疹。汤姆真的很恼火,好好的一个假期就这样被破坏了。

格温姨妈带着汤姆来到了公寓大堂,当时正好一点,可在一旁的“老爷钟”却敲了五下,“哦,它总是敲一些不准确的钟点。”格温姨妈有些懊恼,但是她看出了汤姆对那个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便提醒他,这是楼上巴塞洛缪老太太的,她对它看得可紧了。汤姆只好暂时打消了想打开这个“老爷钟”的念头。

一天深夜,“老爷钟”竟然敲了十三下!这时,奇异的事情发生了,汤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汤姆家平日放着垃圾桶的后院突然变成了一个神秘的花园。

在这个花园里,汤姆没有脚印,也没有影子,还能穿墙而过,所有的人都看不见他,唯有一个叫“海蒂”的可爱女孩能看见他,他们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成了很要好的朋友。不知不觉中,他们都在一点一点的.成长。

随后,一切奇怪的事情接连发生,时间忽前忽后,一会儿冬季,一会儿夏季……汤姆每次见到海蒂,她的样子前后起码相差十年。

暑假过去了,汤姆要走了,尽管他不太高兴。临走前,他紧紧地拥抱了巴塞洛缪老太太,哽咽着对她说:“再见了,海蒂,再见了,海蒂·巴塞洛缪……”其实汤姆早就知道了巴塞洛缪老太太就是变老了的海蒂。汤姆的泪水抑制不住地流了下来。

然而,当我们渐渐从一粒种子长成为一棵参天大树时,却发现那曾经最原始、最纯粹的温暖已离我们远去。但是,这本书却像冬日黎明的第一缕阳光,我坚信读过这本书的人会保留住那最初的美好,会让人们日渐冰冷的心渐渐地感受人世间最温暖的人性。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九

老舍先生在1935年创作了这篇《想北平》,字里行间让人感受到作者深深的思乡之情。

对北京的这份深情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正如作者说写:“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说不出来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爱北平就像是爱自己母亲一样,作者寄托的是怎么样的情感,大家很容易能体会。生我们养我们的故乡是我们一辈子无法忘怀的,而魂绕梦牵的北京是老舍割舍不下的。他最初的学识和印象都来自北京,包括他的性格和脾气,北京已经融入到他的血液中了。我们可以从老舍的一些作品中也不难看出,他很多作品运用了北京方言特有的幽默。作者还通过早年游历的欧洲都城与北京的对比,表达对北京生活的安静舒适,动中有静,自然,自由、田园生活的赞美。让人感受到身在异乡为异客的老舍先生对北京无限的怀念。

我们中国人是最念故乡的。故乡情结永远深藏在背井离乡人心中,每逢春节不管多忙相聚多远,我们都会一家团聚,这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

“世人皆苦,无人不冤”——这微信读书的一位书友对《大明王朝1566》书评的一句话。看完了《北平无战事》,我又想到这句话。这句话就是对这部剧最好的总结。所以我把它拿过来,作为我这个书评兼影评的开头。

同为刘和平的作品,《大明王朝1566》和《北平无战事》两部作品时隔7年。老实说,这部剧在整体上可能比不上大明王朝,毕竟那是一部在中国电视剧历史上占有相当地位的一部作品,也是反腐剧的巅峰之作。然而这部剧最大的特点是既熟悉又陌生。说它熟悉是因为这段历史离我们并不远,半个多世纪前的事情;说它陌生是因为这段历史纠葛着党派之争、时代巨变、意识形态的障碍,故大部分人并不了解这段历史的脉络,甚至比不上对于明清、对于唐宋的了解——毕竟这是关于前朝的历史。

然而这段历史又是对我们很重要的,从封建帝制到共和国,这是怎样的历史巨变;是什么让一个以“三民主义”为立党立国理念的政权走向末路,是什么让历史最终选择的共产党,这是需要回答的问题。我们习惯以“本朝”视角看待这段历史,这部剧难能可贵的换了一个角度,站在国民党的角度,甚至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去重新审视这段历史。横看成岭侧成峰,角度不同,结论不同。换了更独立的角度,让我们得以更客观去回顾这段历史。

有人说这部剧最大贡献是,尊重了观众的智商,让我们知道了共产党员也是活生生的人,他们也会犯错误,也会挨批评,也有臭毛病;国民党也不全是坏蛋,也有有理想的人,也有忠诚的人,也有为国为民的人;国共之间,也不是敌人支持就是我反对的,也有合作,也有智斗;也不是为了革命牺牲就是对的;共产党和国民党也是能选择的。这样的选择,这样的讲述才是可信的,才能获得观众真正的认同。

在这部剧中,党派、主义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民生、是民意!这就一种务实精神,这就是胡适先生所说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点主义”的思想内涵。剧中方孟敖、方步亭、何其沧以及后期的梁经伦,都对党派、对主义非常的漠然,他们关注是具体的人,是具体的问题。最后梁经伦回答是自己是共产党还是国民党的时候,他说他是燕大教授!这不是诡辩,这不是双重间谍的掩饰,他是真诚的。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务实,是要解决民生问题,是要救万民于水火!这才是所有党派、思想、主义的终极奥义。在此之外,所有都是形式问题,都是利益/权力问题。

这让我想到了很多。主义、党派、信仰、宗教的根源都是一种思想,其本源没有一种是生来邪恶的。但最终走势和结局却大相径庭,最后这些都会变得面目全非。比如当初的佛教,古代的禅宗,现代的佛教,估计让释迦摩尼自己认都认不出来。同样的后面的共产主义运动和马列主义的走势跟马克思自己的初衷也是大相径庭的。就说三民主义吧,当初提出三民主义的孙中山先生,解决的也是民生、民权、民主问题,可最后的实践却是“不到百分之十的人占据着百分之九十的土地,三亿农民没有饭吃。城市的资产掌握在不到百分之一的人手里”。这就是理想和现实巨大的反差,最后得以实现分田到户的却是国民党的对手——共产党。也就是这个改变,让共产党拥有一亿三千万的拥护者和上百万之巨的军事力量,让战争的天平瞬间发生逆转,并最终在那个空前绝后的历史抉择取得最终的胜利。然而胜利者后共产党,选择的却是苏式计划经济,选择是集体公社,把土地收为国有;人民再次失去了土地的主导权,土地再次成为政府所有。从分田到户到集体公社,到土地承包走过了二十世纪后半叶;促成最终改变的却是那场空前绝后的民族浩劫,那场浩劫彻底捣碎了苏式计划经济,造成了社会经济的总崩溃,才不得已让管制经济最终走向消亡。让市场决定经济,让自由经济获得出路,让民众真正获得土地和自主权。打破了旧格局,才让中国拥有了繁荣的今天!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是一个脱离党派、脱离主义的过程。从这个意义讲,党派真的没有那么重要。那场历史抉择在历史洪流当中,也不过是一个浪花而已!

历史无新鲜,作为执政党,前朝殷鉴不远。“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历史不能这么循环下去。眼看前朝的灭亡,对于今天有着别样的意义。为什么作为执政党,手握各种资源,占据更大城市,具有强大智库,拥有巨大的财力却走向消亡?为何一个以三民主义立党的政权,被另一个党派还施彼身,这个星宿大法是如何实现的?前文所说,国共之争争得就是民意和民生。建丰同志和恩来先生都明白,他们都在努力。为什么建丰同志输了?因为有巨大的既得利益集团所掣肘,因为这个不是王朝的王朝、不是帝国的帝国已经病入膏肓!一个腐败到底的官僚体系,一个被既得利益和官僚资本侵入中枢神经的政权焉能不败?这部剧让我们看到权贵们是多么的放肆、多么猖狂,多么的无法无天!他们可以不管人民死活,不管盟国的外交压力,不管上层威权和政治对手的反扑,利令智昏到不管不顾的吃掉最后一点肉!他们可以在战争期间搞走私,可以在暴乱期间克扣民食,可以顶着盟国外交压力下贪污盟国的援助!没有什么是不敢干、不能干,没有什么钱是不能挣的,为什么?因为他们的触角伸到帝国的首脑,伸到领袖的家庭!这就是权贵经济终极表现!这样的政党岂能不败、这样政权的岂能不亡!

只是可惜那么多的英雄才俊,可惜了那么多的学者,可惜那么多忠于国家、忠于领袖的仁人志士,可惜那么多理想主义者,可惜那么多可怜的民众,可惜那么多可爱的人!他们是有着领袖气概,能够运筹帷幄的建丰同志;忠实于三民主义,忠实于自己理想,为了理想可以牺牲自己,可以奉献一切的崔中石先生、梁经伦先生;忠诚于建峰的曾可达将军。这些都是英雄才俊,都是孤胆英雄!他们都是堂吉诃德,都在和命运抗争,都在和理想抗争!尽管最后结局不同,但都是勇士!

历史是人书写的,但很多人不会被写入历史!这是个忧伤的事情。个体在历史抉择面前都是渺小的。而渺小的个体所做的抗争却是伟大的。这是部理想主义的挽歌!很多观众都说为什么看这部剧,演员都那么严肃,都那么面无表情,我的回答还是开始那句话“世人皆苦,无人不冤”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一

《汤姆的午夜花园》这一听就是一个奇怪的名字。为什么叫它午夜花园?这个花园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午夜花园发生了哪些奇怪的事?这几个问题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便非常期待的打开了这本书。

一天深夜,楼下的古董大钟竟敲了十三下。这时,奇异的事情发生了,汤姆家平日里放着垃圾桶的后院突然变成了一个神秘的夏日花园。在这个花园里,汤姆没有脚印也没有影子,还能穿墙而过。在这个午夜花园里,奇怪的是:汤姆可以看见别人,但别人却看不见他,唯独只有那位父母双亡的`小姑娘海蒂看得见他…随后,一切奇怪的事情接连发生了:时间忽前忽后;季节忽然夏季忽然冬季;人也忽大忽小…令人迷惑的是:无论汤姆在花园里游荡多长时间,但他每次回到自己的床上,都发现时间比他离开时只过去了几分钟。出人意料的是那位陪汤姆在午夜一起玩耍、一起去遥远的城里溜冰,还一起去树上建小屋的小女孩竟然就是那位特别讨厌孩子的女房东!

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的那位主人公——汤姆,我也幻想过有一个神秘花园。在这个花园里没有时间、没有忧虑、也没有烦恼。我是这个花园的主人,这里有我的好朋友,这里有我们所以狂野的幻想。

书中的汤姆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小男孩,他和海蒂一起在树上搭房子,那根裂了缝的树枝在海蒂的小身体刚压下去时断开了。海蒂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已经昏过去了,在围裙挨着她额头的地方,有鲜血慢慢地渗透布料。汤姆被眼前的事情吓得昏头昏脑,汤姆非常伤心,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哭的喘不过气来。他非常担心海蒂的病情,对海蒂的担忧还是超过了他为自己的担心。这就是他,一个宁愿自己受伤也要保护好朋友的一个人,他就是——汤姆。

在这个冬天,汤姆温暖了我的心灵,他教会了我很多事情,教会了我时间、教会了我友谊、教会了我这个世界!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二

幻化成千言万语堵在喉头,然而在这千言万语中,却没有一个字可以形容他汹涌澎湃的情感。

他恨自己不能像李白那样潇洒拂袖,便勾勒出半个盛唐;他只能借自己对母亲的爱类比对北平的爱,他只能用平凡的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熟悉的北平却不知,当他的文字在许多人面前铺展开来,已经震撼了不知多少心灵。

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从美国运来的橘子算什么?还不是娇嫩地包着纸,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华贵?可笑这些贵妇人遇到北平带着霜儿的玉李,就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美与自然!

然而思念是会呼吸的痛,当老舍慢慢拉回思绪,发现他呼吸的每一口气息,已不再属于他眷恋的家乡;他踏上的每一方土地,已不再触动内心的柔软;他所深爱着的北平,正处于危机之中!

可是,面对着一切,他却并不能做些什么来改变现状,于是,他落泪了这不是懦弱的表现,这是一个爱国者在牵挂自己遥远的家乡,这是一个巨大悲魂的战栗,这是老舍,在用自己的灵魂,自己的生命思念北平想已不再是想,是缠绵,是牵绊,是撕心裂肺的痛!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三

读了《想北平》,感到了写作的另一种境界,这篇文章是我明白了,写作,有时并不需要风花雪月华丽的文字,这些谁都会写。也不能写的毫无内容,使文章太空虚,所以只要有真情实感就够了。在《望北平》中,我并没有看到什么太华丽的修辞,也没什么优美的语句,只是朴实的通俗的文字,但是,朴实不代表着空虚,里面有内容,包含了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他竟在文章里直接说:“可是,我真爱北平。”这就直接的表达了对北平的喜爱。

老舍老爷爷还在文中提到。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老舍老爷爷的“想”,不是平平常常的回想、追忆,而是动情带泪的思念、眷恋。他心中最美的景物,不是名胜古迹,而是寻常的山水、草木、街景、院落。可见老舍老爷爷深深的爱着这地方。老舍老爷爷还说: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从这可以看出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胜过国外。“象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这时老舍老爷爷的原话,看来,他真的想念北平。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四

再次提笔想写东西时,如果把北京城看成一本古书,即便将来远去,可痴痴念叨着的。言语是不够表达我的心情的。

可遗憾的是,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观可谓应有尽有!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

许多的美好,却也实在想过离开此地远走他乡。老舍的情感就在这里。恰恰是这些平凡细小事物,或是像他自己所说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多少也能吻合我的猜测,拴在门口的西洋狗。

忽然就忘了该写些什么,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浓浓扯不断的情感牵系,我还真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和神圣的笔再见,一直是被尊敬和崇拜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来源于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事务与人物,不再说了吧,全是因为他深爱着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京城啊,柿子,表达出社会的角角落落的影像可惜而后的自己整日所接触的东西和笔这个带有境界感的字眼颇有距离。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

我就不行了。我爱我的母亲;说人家的城市喧闹,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原因就在这里吧,有永远温暖的房,于是便有了接下来的感想,通过老舍主观性的带着北平儿化的语言向我们敞开了一个平民知识分子闲雅,所以众口咸宜!近似于孩子般的话语平静而又沉重的撞击着我的心灵,这种挚爱或许不是紫禁城的雄伟所能概括、谈泊。有我读过的学堂。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从汪曾祺的胡同到史铁生的地坛到郁达夫的秋天,毕业照上的解放了般的神采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因为自从高考结束后、易分析,老舍话北京,走完全程我都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北平的传统丽景。

看到《想北平》的原文,老人这份固执的喜爱,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

若是在一年前。北平的美自然在于风神古韵。老舍对北平的情感在哪里。回过头来再读到这一句。我也诚然不知。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说人家的城市笨拙,慢慢地走,我跟着老舍漫步于对北平平静的情感中。作品的感召力源自一双关注平民,波澜不足的`感觉,然后在另个角落点燃思乡之情,背后是城墙。因为我读过的近代文学作品少之又少,也就不会澎湃过分眷恋的情绪了,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因为文章短短千把字,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那份偏执的喜爱,潜藏着作者的平民气质,还不愧杀。因为普通,从头至尾都是平淡有余、安然而热烈的情怀,像摇篮般的舒适岂是轻易能睡得到的,心中完全安适,感情来源于生活,如此切,关注底层的眼睛!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五

恋北平的老舍先生常年客居在外,每当提及北平,他心中的那份悄悄隐藏起来的爱就会被激发,继而化成千言万语堵在喉口。他只能用平凡的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熟悉的北平――却不知,当他的文字在世人面前缓缓铺展开来时,涤荡了多少心灵。

《想北平》为什么用“想”字呢?或许不论是无声地提起笔来“写”,或是开讲座般的“讲”,还是聊天似的“说”,他都觉得道不出对北平的爱。所以,老舍选择了最真实的坦白:此时此刻,正在“想”念着北平。1936年,华北局势紧张,北平岌岌可危,自己又身在北平之外的山东任教,老舍悲从中来,“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似乎刚从“想”北平的梦中回神,作出深深的喟叹。不怪世人有叹,老舍之爱北平,是温和纯净话语背后的泣血之思和蚀骨之爱。

“可是,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不禁要叫人思考,这是怎样一种爱?又是怎样一种“说不出”呢?老舍这样解释:“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北平给了他生命以最原始的滋养,就像母亲的爱。“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于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诚如此,这是一种极亲密的血脉交融,老舍写北平,就是在写他的每一寸肌肤;写北平,就是在写他自己。如德国作家莫尼卡・马龙所说:“我生在柏林。柏林处处有‘我’。在柏林,只要愿意,我每天都可以无数次地遇见我自己。”是的,老舍也是这么说的:“每一个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熟悉北平的每一寸角落,熟悉这里怎样被岁月涤荡成现在的'光影,这里的每一寸角落也熟悉他,熟悉他怎样被水土浸润成今天的模样。

对故乡的切肤之思,不同于其他的情感,人们在心田上开辟出特别的一隅,把家乡的山水化为滋养生长的养分,只为安放这醇厚的乡愁。这是一种旷远无比的情感,不论时空之限,只要一经唤起,你就回到了故乡。写起北平的老舍,便是自然地唤起乡土的温情。那些用以描摹故乡的文字,不像用笔写出来的,好似从心里流出来的;那些内心滚烫的感慨,直白地流泻在纸上,真是忍不住让人也跟着叹一声:是呀,真想念北平呀!

老舍对北平的想念,更有一种包容与广博。巴金先生在一封信中曾写过:“老舍和北京的关系深,贡献大,他多么爱北京人,而且把北京人写得多活,多可爱。”除了南北海里的少男少女,唱出有腔调的“果赞”的小贩,吆唤着春声的水萝卜,这些好似清风扑来的美好景象。他毫不避讳地写到:“屋里很黑,很脏,很乱,很臭”,但又毫不吝啬地赞美到“她的北平话说的地道而嘹亮,比城里人的言语更纯朴悦耳”。那些随时可能饿死冻死或被日本人杀死的乡下人,穿着破烂污浊的衣服,老舍却认为他们有礼貌,有热心肠,毫不垂头丧气,用生命承载着中国的文化。北平塑造了老舍,老舍始终怀着包容的心态去拥抱北平的一切,就连小人物和小空间里的“不雅”,老舍也倾注了无限悲悯与关切。

老舍是北平的老舍,北平是老舍的北平。他的笔尖流转着北平的灵气,透过他对北平至深至浓的眷恋,也让人想起了――自己的故乡。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六

《汤姆的午夜花园》,一听这本书的名字就觉得好奇。午夜花园?这是一个什么概念?答案就在书里吧!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汤姆的午夜花园》这本书。老爷钟敲十三下?汤姆可以穿墙?满是垃圾的后院变成夏日花园?……一件件离奇的事情,把我吸引住了。

这本书是一个经典,里面写的东西让我的对时间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该怎样珍惜时间,热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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