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委托合同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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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委托合同范文(13篇)
时间:2023-11-28 15:24:18     小编:GZ才子

合同是确保交易安全和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合同的条款应当具备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商铺委托合同篇一

4.1委托期间,乙方应使用甲方最终确认的《商铺租赁合同》以甲方名义与小商户签订租赁合同。

4.2委托期间,乙方负责小商户的招商、续租、管理等事宜,并协调处理各方之间的关系。

4.3委托期间,乙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商业促销活动。以提升商铺的整体市场形象。

4.4委托期间,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招揽广告,收取的广告费、促销费等由乙方收取,甲方无权干涉。

1、委托管理期间,乙方负责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及外立面经行整体装修,并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层范围内的商铺进行整体运营,同时乙方承担委托期间内的管理费、水电及其他的运营费。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购买商铺价格(以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的价格为依据)的24%的装修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委托管理期间,乙方每年以购买商铺价格(以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的价格为依据)的8%作为装修折旧费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6.1委托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甲方因铺转卖、赠予或继承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6.2委托管理期间,出租方如需转让或变更该商铺所有权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时向受让人披露本合同内容,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约定义务。

6.3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约使用该商铺的行为,或干涉乙方就该商铺获得的使用权的处分的,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对该商铺的装修费用、宣传推广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和承担相关责任。

6.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商铺经营所需的租赁、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治安、城管、防疫、电信等事务、手续和申办有关证照,办理上述手续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5、甲方同意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屋面、楼顶、外墙的使用权归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弃。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7.1为提高该商铺商业价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对该商铺及该商铺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整体规划、招商、整合运营。

7.2乙方有权通过关、停、并、分立、装修、与第三方联营、合作、合伙、承包、转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对该商铺进行经营,由此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据第三方经营等的要求,无须经过甲方同意,可以对商铺进行整体规划、装修,乙方有权对该商铺的结构进行调整,出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7.4为优化整体运营,甲方有权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进行合理使用。

7.5乙方负责商业市场调研、商铺定位、业种业态划分、商品大类结构、布局规划、招商组货、商业培训、机构设置、开业筹备策划、商品陈列布展、运营管理等全程服务工作。

7.6乙方负责审核招商对象的品牌,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7.7乙方有权收取租金、广告费、促销费及其它来源于该商铺的合法、附属收益。

7.8乙方协调解决小商户、消费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间的冲突、矛盾,与甲方及时沟通、反馈各方信息。

7.9为了提升商铺的整体人气,乙方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促销、宣传等活动;。

7.10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有关商铺的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使用费、车位使用费等由乙方向物业公司缴纳。

7.11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协议都应交一份给甲方保留备查。

7.12乙方有义务要求、监督小商户进行合法经营。

7.13乙方与乙方内部招聘的职员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甲方负有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按约定的装修标准进行整体装修的责任,租赁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决定不再续约,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装修标准如下约定),将该商铺交付甲方使用。该商铺交还甲方后,双方就本协议形成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装修标准如下:

商铺装修标准:

商铺地面:

供电:

间隔:

门面:

公用设备、设施及公共区域。

地面:

供电供水:。

照明:

消防设备:

通风设备: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铺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上述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处理:

1、乙方以装饰、设备差价为标准,双倍赔偿;。

2、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

9.1、因该商铺的租赁所产生的有关税费承担,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由承租方承担。

9.2、双方均有义务配合与协助该商铺实际经营者办理相关经营所涉及的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务、手续和证照申办。

9.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该商铺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4、乙方以本协议甲方所填写的题述通讯地址发出的书面文件,在发出之日起第3日即视为合法有效送达。

9.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商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6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协议壹式肆份,经双方共同签署后即时生效,出租方执壹份,承租方执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委托合同篇二

1)乙方应爱护本市场建筑及一切公共设施及器材,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之二《安全防火责任书》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自行购买在商铺内商品的财产保险,并协助甲方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在乙方租赁商铺内发生的安全、火灾事故,造成甲方或建材城内其他商户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雇用专业保安人员为市场提供保安服务,该项服务权限于维护市场内的正常经营秩序,并以此为目的进行相关的市场管理。

3)乙方理解并明确同意:乙方对该商铺的任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雇员、代理人和访客)的安全自行承担责任,如该财产或人员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火、盗窃和丢失)乙方声明放弃就该等损失向甲方或者物业公司或保安人员提出任何索赔的一切权利(如有),除非该等损失是由甲方、物业公司或者保安人员直接造成的。

4、卫生管理。

乙方应爱护公共卫生,将废物、垃圾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向公共场地乱丢杂物。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良的物业服务、优雅的购物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秩序、甲方对商铺公共设施的安全防护和维修保养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负责。

5、环境管理。

乙方商品、广告、装饰物的摆放应与甲方的统一规划相协调,不得妨碍其他商户的通道、通风和采光,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破坏添宏·极地海洋公园整体视觉效果。如发生争议时,应接受甲方的协调。

八、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或其它损害本汽配城整体形象的行为进行制止。

2、乙方经营过程中,与消费者、其他商家或政府管理部门、组织发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如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甲、乙双方均可向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起诉。

4、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由各方自行承担,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协议终止手续。

九、租赁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在使用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办好所有退租手续并交足所有费用方可终止经营(退场)。协议终止、解除或者期满后,乙方的所有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拆除,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如续租所有装修归乙方继续使用。

2、如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协议,乙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的,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用及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扣收。

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日内(或按甲方协商的期限内)将商铺内物品全部撤出,如乙方未按上述期限撤出商铺,则甲方有权腾空商铺及处理其相关物品,乙方无权因此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或损失。(此条款已由甲方明确告知乙方,且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明确知晓)。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各项条款,保证本协议条款内容的严格执行。

2、若甲方违约,则支付乙方方要求解除或终止协议,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则甲方应免息退还协议未履行完毕期间的预交租金。

3、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并对乙方承租商铺另行安排;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元人民币违约金。如乙方违约金交缴不足时,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商品;如乙方未能在三天内交清违约金,甲方有权对暂扣商品进行处理,处理款额超出违约金的部分,甲方退还乙方。

十一、乙方正式开始营业时间规定。

乙方签订商铺协议后,必须按甲方规定,抓紧时间设计、装修、施工及布展,必须确保与市场开业日期同期开业。如出现故意拖延开业时间影响市场整体开业,甲方将视情况有权收回商铺出租使用权,并终止协议,已交商铺使用费、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乙方。

十二、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附《装修须知与施工管理规定》(附件一)、《安全防火责任书》(附件二)等各一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

甲方:

乙方:

甲方(购买方):

乙方(营运单位):

丙方(出售方):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商铺房屋的基本情况商铺备案登记号:区号室(层)。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房屋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给乙方安排处理,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房屋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乙方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将该商铺房屋对外租赁经营,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商铺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可以聘请境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经营布局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可独立处理一切与商铺房屋经营管理有关的所有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1、本合同约定商铺房屋的委托经营期限为。委托租赁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合同期满前60日内书面向对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商铺房屋租赁及委托经营合同》。

商铺委托合同篇三

委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本项目底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目标。

乙方以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提升商铺的市场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铺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及小商户的共赢局面。

2.1商铺名称:

2.2商铺地理位置:

2.3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3.1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权限。

4.1委托期间,乙方应使用甲方最终确认的《商铺租赁合同》以甲方名义与小商户签订租赁合同。

4.2委托期间,乙方负责小商户的招商、续租、管理等事宜,并协调处理各方之间的关系。

4.3委托期间,乙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商业促销活动。以提升商铺的整体市场形象。

4.4委托期间,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招揽广告,收取的广告费、促销费等由乙方收取,甲方无权干涉。

1、委托管理期间,乙方负责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及外立面经行整体装修,并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层范围内的商铺进行整体运营,同时乙方承担委托期间内的管理费、水电及其他的运营费。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购买商铺价格(以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的价格为依据)的24%的装修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委托管理期间,乙方每年以购买商铺价格(以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的价格为依据)的8%作为装修折旧费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6.1委托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甲方因铺转卖、赠予或继承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6.2委托管理期间,出租方如需转让或变更该商铺所有权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时向受让人披露本合同内容,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约定义务。

6.3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约使用该商铺的行为,或干涉乙方就该商铺获得的使用权的处分的,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对该商铺的装修费用、宣传推广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和承担相关责任。

6.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商铺经营所需的租赁、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治安、城管、防疫、电信等事务、手续和申办有关证照,办理上述手续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5、甲方同意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屋面、楼顶、外墙的使用权归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弃。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7.1为提高该商铺商业价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对该商铺及该商铺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整体规划、招商、整合运营。

7.2乙方有权通过关、停、并、分立、装修、与第三方联营、合作、合伙、承包、转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对该商铺进行经营,由此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据第三方经营等的要求,无须经过甲方同意,可以对商铺进行整体规划、装修,乙方有权对该商铺的结构进行调整,出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7.4为优化整体运营,甲方有权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进行合理使用。

7.5乙方负责商业市场调研、商铺定位、业种业态划分、商品大类结构、布局规划、招商组货、商业培训、机构设置、开业筹备策划、商品陈列布展、运营管理等全程服务工作。

7.6乙方负责审核招商对象的品牌,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7.7乙方有权收取租金、广告费、促销费及其它来源于该商铺的合法、附属收益。

7.8乙方协调解决小商户、消费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间的冲突、矛盾,与甲方及时沟通、反馈各方信息。

7.9为了提升商铺的整体人气,乙方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促销、宣传等活动;。

7.10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有关商铺的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使用费、车位使用费等由乙方向物业公司缴纳。

7.11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协议都应交一份给甲方保留备查。

7.12乙方有义务要求、监督小商户进行合法经营。

7.13乙方与乙方内部招聘的职员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甲方负有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按约定的装修标准进行整体装修的责任,租赁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决定不再续约,乙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装修标准如下约定),将该商铺交付甲方使用。该商铺交还甲方后,双方就本协议形成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装修标准如下:

商铺装修标准:

商铺地面:

供电:

间隔:

门面:

公用设备、设施及公共区域。

地面:

供电供水:。

照明:

消防设备:

通风设备: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铺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上述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处理:

1、乙方以装饰、设备差价为标准,双倍赔偿;。

2、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

9.1、因该商铺的租赁所产生的有关税费承担,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由承租方承担。

9.2、双方均有义务配合与协助该商铺实际经营者办理相关经营所涉及的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务、手续和证照申办。

9.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该商铺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4、乙方以本协议甲方所填写的题述通讯地址发出的书面文件,在发出之日起第3日即视为合法有效送达。

9.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商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6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协议壹式肆份,经双方共同签署后即时生效,出租方执壹份,承租方执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

商铺委托合同篇四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本项目底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目标。

乙方以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提升商铺的市场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铺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及小商户的共赢局面。

商铺委托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身份证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产权(经营权)的号商铺(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委托给乙方统一招租经营管理。

1、委托期间,甲方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给乙方处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和转租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与第三人签署的与委托经营有关的任何合同、协议甲方不得自行经营或者另行委托经营管理。

2、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之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装修。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再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甲方同意不恢复的,也可不予恢复)。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经营活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和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及时提供与该商铺有关的证件和资料等(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等手续)。

5、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委托经营期限内的收益由乙方给予固定回报。

7、如乙方在销售商铺前已与第三方签订租约,则在甲、乙方签订该商铺买卖合同时,视同甲方为认可该租约。

8、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须提前三个月商讨续约事宜,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自行经营或委托乙方继续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9、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让、赠与或抵押他人行为时,须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应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告知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且保证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0、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等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11、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商铺委托合同篇六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订立本委托书。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将在购买层号的商铺委托交由乙方招商。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期满后,乙方将商铺的使用权及经营权无条件归还甲方。

三、委托权限。

1、在本委托书第二条所约定的期限内,为市场培育期,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上述商铺的招商,并代表甲方与租赁户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就号商铺的经营所得在上述期限内不再做任何诉求。

2、在本委托书第二条所约定之期限内,乙方有自由选择合法承租人的权利。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商铺,同等条件下,乙方或者原经营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委托书约定期满后,甲方有按时收回商铺的权利。

2、在本委托书所约定的合作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委托书。

3、本委托书有效期内,甲方若转让本委托书约定商铺的所有权及产权,应与受让人约定继续履行本委托书为转让该商铺所有权及产权的附属条件,或受让人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委托书;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仍应继续履行本委托书。

4、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该商铺有关证件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能合法经营之证照。

5、在本委托书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合法使用本商铺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委托书所约定的委托期内,乙方有权选择该商铺自己经营、转让、与他方合作经营之权利。

2、本委托书所约定的商铺在本委托书约定之期限内之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治安费等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实施或经营方不能充分实施本委托书,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此致使乙方受到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在乙方实际受损之次日按乙方实际损失额赔偿乙方;若甲方延期支付赔偿,则按乙方实际损失额的日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如造成经营方损失的,由经营方向乙方提供真实证明,一切损失由甲方按实际损失额承担。

2、若因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治安费或不遵守商场的管理规定等原因,致使甲方受损,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额赔偿甲方。

七、本委托书的订立、效力、履行、终止、解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委托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委托书拟定一份,双方签字后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委托合同篇七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出租房产;房产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20__年______月至20年______月。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______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方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业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方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方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佣金和有关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_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

委托租赁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租赁过程中,乙方的一切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应按照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章) (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委托合同篇八

兹委托(身份证号码:)负责办理xxxxxxxxx商铺转让事宜,请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承担。

特此申明!

授权有限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附:商铺相关金额明细表。

委托人:____年___月___日。

商铺委托合同篇九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授权委托书。

甲方自愿将在远安史圣中心购买的门牌号商铺委托给乙方投资。

委托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委托期满后,乙方将无条件将店铺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返还给甲方。

第三,委托权限。

1、在本委托书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即市场培育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从事上述商铺的投资,并代表甲方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甲方不再对乙方的经营收入提出任何要求。在上述期限内储存。

2、在本委托书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乙方有权自由选择合法承租人。

3、合同期满后,甲方继续租赁店铺的,乙方或原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店铺的权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委托书到期后,甲方有权按时收回店铺。

2、在本委托书约定的合作期限内,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委托书。

3、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甲方如按本授权委托书约定转让店铺所有权和产权,应同意受让方继续履行本授权委托书,作为转让店铺所有权和产权的附属条件,或受让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授权委托书给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和法定代表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委托书。

4、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店铺的相关证明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合法经营许可证。

5、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使用店铺的权利。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委托书约定的委托期限内,乙方有权选择店铺自行经营、转让和与其他方合作。

2、乙方负责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保安费等。在本委托书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委托书中约定的店铺。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执行本授权书或经营者未能全面执行本授权书,甲方应承担其法律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发生后第二天乙方的实际损失金额赔偿乙方;甲方逾期支付赔偿金的,滞纳金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千分之一计算。给经营者造成损失的,经营者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证明,一切损失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

2、乙方未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治安费或不遵守商场管理规定等。,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七、本授权委托书的订立、效力、履行、终止、解释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八、本授权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授权委托书经双方签字后,由乙方起草并持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商铺委托合同篇十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有条款对该商铺转让的其他买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至本合同终止期为止。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应按时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得的收益回报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报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商场整体经营受到影响,违约一方须赔偿守约方及其他商铺的全部损失。

第十九条非因甲方的过错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及其商铺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第七章通知。

第二十条任何书面通知或图文传真按本合同所述的双方注册地址送达后,即应当视为传达。

第八章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二条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方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通知对方。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变更文件、补充约定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与该商铺买卖合同(合同号为)同时签定同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购买的兰桂坊(谭桥商业街)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委托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购买的号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办理完毕交房手续并将有关该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1、乙方将该房在委托期限内的所有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转移给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内不再享有该店铺的任何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享有该号的所有收受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购房契约的约定时间及时与开发公司办理该店铺的交付手续,并在办理该店铺交付手续后十日内将该店铺相关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给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店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购买该店铺的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每天)向乙方收取延迟交付违约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为止;乙方办理权证费用及拿店铺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100天内需办理完毕产权证交由甲方统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在该店铺的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否则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3、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决定该房的使用方式(如自己使用、授权他人使用或出租于他人),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内,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在不影响该店铺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进行重新布局、装潢和改造,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内因该店铺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广告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委托期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与经营管理有关的费用。

7、委托期满后,在甲方支付给乙方该房的租金不低于元/年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同等条件继续将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且乙方需出具与房租等额的发票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合同到期。

1、甲、乙双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该店铺的经营,则甲方应该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内将该店铺及该店铺权证(原件)一起交还给乙方,交付标准为在不破坏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该店铺经营户撤场时的格局交还给甲方。

2、乙方在移交该店铺时,应结清该店铺移交前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违反本协议需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总价的20%在一周内赔偿对方的损失。

2、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经由法律程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委托合同篇十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订立本委托书。

甲方自愿将在远安盛世中央所购买层号得商铺委托交由乙方招商。

委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期满后,乙方将商铺得使用权及经营权无条件归还甲方。

1、在本委托书第二条所约定得期限内,为市场培育期,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上述商铺得招商,并代表甲方与租赁户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就号商铺得经营所得在上述期限内不再做任何诉求。

2、在本委托书第二条所约定之期限内,乙方有自由选择合法承租人得权利。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商铺,同等条件下,乙方或者原经营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1、本委托书约定期满后,甲方有按时收回商铺得权利。

2、在本委托书所约定得合作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委托书。

民事行为能力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仍应继续履行本委托书。

4、根据乙方得要求提供该商铺有关证件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能合法经营之证照。

5、在本委托书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合法使用本商铺得权利。

1、在本委托书所约定得委托期内,乙方有权选择该商铺自己经营、转让、与他方合作经营之权利。

2、本委托书所约定得商铺在本委托书约定之期限内之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治安费等由乙方负责。

1、若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实施或经营方不能充分实施本委托书,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此致使乙方受到经济损失得,甲方应在乙方实际受损之次日按乙方实际损失额赔偿乙方;若甲方延期支付赔偿,则按乙方实际损失额得日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如造成经营方损失得,由经营方向乙方提供真实证明,一切损失由甲方按实际损失额承担。

2、若因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治安费或不遵守商场得管理规定等原因,致使甲方受损,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额赔偿甲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委托合同篇十二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人):长沙市志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雨花区湘府中路奥林匹克花园1栋109号商铺代表人:联系电话:

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一事,双方达成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决定出租位于长沙市区(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房地产证号。甲方要求该房地产租金不低于币元;押金币;付租方式:

二、本委托属独家委托,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己或委托乙方以外的中介朋友出租该房地产,否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等于一个月月租的服务报酬,本合同签之后,乙方应积极根据甲方的上述委托及要求联系承租方。

三、委托期限为双方协商确定从年日止,共到本委托期限届满;如果甲方未书面提出终止本合同,则委托期限自然顺延至委托事务完成之时。

四、服务报酬:如果乙方在委托期介绍承租客户内与甲方签署书面合同后,则视为乙方圆满完成委托事务,甲方支付乙方房地产成交价第一个月月租的50%作为佣金。

五、甲方如在委托期内与乙方终止委托书合同,也须按第一条该房地产第一个月月租金的作为乙方的佣金。

六、该房地产内清单如下: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八、附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委托合同篇十三

xx商城物业管理中心:

本人座落在xx商城号层的房屋店面出租一事,本人自愿全权委托贵中心统一办理有关店面出租合同手续,但租金必须由业主理事会与商场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市场行情及经营户经营状况商讨确定,所定的'租金及签定的合同本人认可。

委托权限:即有权代为协商确定租金,租赁期限,代为签订租赁合同,代为收取租金等。

委托期限六年即从二o一四年12月18日至二o二o年12月17日止,如需继续委托,再续签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签章):

二o一四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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