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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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精选18篇)
时间:2023-11-28 14:13:03     小编:文轩

知识是人们认识事物、了解规律的宝贵财富,我们应当通过总结来巩固所学知识。总结是对自己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成果和价值的评估,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掌握写总结的技巧和方法对于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非常有帮助,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一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二

副组长:xxx。

1、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

(1)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通报工作,xxx实际制定防控规划、复工方案、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

(2)xxx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与评估,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2、应对疫情防控办公室职责。

(1)开展各种类型的疫情防控宣传和教育,普及员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知识。

(2)建立企业应对疫情防控联系群,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3)准备和筹集应对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如75%医用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喷壶和一次性防护口罩(普通外科一次性口罩和n95/kn95型防护口罩)。

办公室入口管控。

办公室入口设置体温检查、消毒区域,进入办公室必须检查体温正常,并消毒。

办公区通风和消毒。

办公室保持通风,早晚个消毒一次;。

3、公共区域。

每隔2小时消毒一次。

1、复工人员情况统计。

2、复工前防护用品采购(口罩、酒精、84消毒液)。

3、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4、防控疫情宣传。

5、员工复工前培训教育。

6、复工前办公室消杀工作。

7、完成复工前报批准备。

8、防控期间“两外”人员管理(外协和送货人员)。

9、来访人员管理,进出门岗严格执行测体温和登记制。

10、疫情期间所有xxx人员(含xxx、相关方等外单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不接受测温或不佩戴口罩均不得进入。

(一)全面排查职工状况,安排居家医学观察计划。

1、4月1日完成复工人员情况统计表,重点统计员工的返回时间、乘坐的交通工具、是否有感冒、咳嗽、发热等状况。

2、时刻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如有感冒、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的症状必须马上汇报,同时安排居家医学观察,等身体恢复健康再来复工。

(二)必须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防疫消杀措施。

1、严格执行测温合格后进入的管理措施,所有xxx员工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检测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的,按照有关规定隔离观察休息,必要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严格访客管理,原则上不接受访客xxx,各部门尽量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沟通联系工作。确实工作需要的,来访人员须佩戴口罩并登记个人、单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所有来访人员应在原登记内容中增加体温记录。xxx每日将来访人员登记表复印报行政部备查。

3、加强卫生管理,加强大厅、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生产设施等场所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所有人在公共区域应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交流尽量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可能少去餐厅等密闭区域。设置单独废弃一次性口罩回收箱,废弃口罩和手套必须折叠封闭后放入指定垃圾桶,不得随便丢弃。

4、加强“两外”人员的管理满分,要求外协厂家做好防范措施和复工教育,进场人员必须以身体状况良好的员工,进场必须提前报备和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口罩。进场货物卸货前必须消毒处理(表面喷洒75%的医用酒精或84消毒液)。供应商来访或送货进场前必须提前报备,送货进场前必须在门岗接受测温和登记,如有发热症状拒绝接待和收货。

5、疫情防控期间,快递业务员不得进入取件、送件。因私快递业务一xxx外交接。因公快递业务,快递业务员在指定收发室进行交接。

6、送货车辆及人员,原则上禁止进入,尽xxx外交接。如有大件货物交接确需进入的,履行相关手续,人员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合格后,经过检查同意后方可进入。

7、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全面消毒制度。消杀记录表中记录消杀时间及消杀人员,按规定比例兑制消毒水。

8、重点部位(办公人员密集区域、会议室、报告厅)每日3次消毒;。

10、设置“废弃口罩集中回收点”。统一贴回收标识,封闭管理。每日2次消毒,对接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11、对分体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洗消毒,疫情期间保持通风不使用空调设备。

(三)必须加强餐饮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出行交通方式。

1、在疫情解除前,所有人员实施分散就餐制。避免人员集中用餐,鼓励员工自带午饭,自带餐具自行开水消毒,饭后食物残渣必须清理干净,不得随手丢弃在水池。

2、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复工员工优先采用自驾、乘坐班车、搭乘其他员工自驾车、骑电动自行车的方式,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地铁、公交)。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要做好个人防护,乘坐班车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同志必须全程戴口罩和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公共区xxx及时洗手后再进入办公室。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三

__区各建设工程参建企业、各物业管理企业、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__〕6号)、__区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通知》(五应疫指〔20__〕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全区住建行业所涉的各建设工程参建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房地产企业及房产中介经纪机构,要尽快组织复工复产,现就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控制措施和要求。

(一)各企业要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制定复工方案,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排查彻底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复工复产相关保障工作;存在部分员工留置、待岗、轮岗等情况的`企业,要妥善做好人员调配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由返岗员工本人亲笔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统一做好登记及台账记录。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者,须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报备,并按要求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暂缓返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三)制定人员返昆计划。建筑工程参建企业应制定外地返昆人员进场计划,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具备人员进场、封闭管理的条件,有序、分批返昆进场。严禁大量外地务工人员盲目、无序返昆,因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在施工工地外逗留、失控,造成属地防疫工作管控困难的情况。

(四)强化疫情报告报备。各企业在复工后,一旦发现职工出现异常,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对工作地及异常人员进行封闭隔离,并向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报告,区相关部门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及时安装“云南抗疫情”。各企业务必立即在微信平台安装“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在各自办公场所、公共场所(门店、售楼部)、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小区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进”“出”二维码,确保所有人员进出场所时进行扫码,便于对复工后返岗人员或前来办事人员一旦发现疫情,其活动轨迹及接触人员能够及时进行排查及追踪。(见附件2)。

(一)复(开)工条件。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复(开)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必须在常规复(开)工必备条件下新增疫期复(开)工条件如下:

1.组织管理到位。

建筑工地必须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

2.人员管理措施到位。

(1)疫情防控小组应建立参建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务必要求返岗人员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核实人员来源地、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身体状况等关键信息。

(2)建立重点疫区来昆人员管控制度。重点地区返岗人员未经在昆隔离观察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隔离观察期内发现体温检测结果异常的,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

3.施工现场管控、环境消毒、宣传工作到位。各建筑工地应按照区住房城乡建设局20__年1月28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消毒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的要求,切实做好工地消毒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细化工地请示报告制度和宣传措施。

4.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二)复(开)工检查流程。

(1)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开)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检自查。

(2)进行复查和提出复(开)工申请: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复(开)工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开)工意见,并提前3天向__区住建局提出书面复(开)工申请。

(3)复(开)工核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复(开)工申请后,第一时间对复(开)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各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应切实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__〕6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对返岗人员登记、管控、错峰安排返岗、物资保障、工作地点环境卫生及消杀等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液化燃气经营门店还应按市局《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关于抗击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确保安全稳定供应的通知》要求做好企业返岗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房地产的售楼部、各房产中介经营机构,复工前三天应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复工申请,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复核后方可复工。

(一)守法诚信不违章。各企业应对参与经营、作业的人员、车辆进行合理调度和岗位调配、合理调配人员,防止出现疲劳作业、危及安全等现象;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在储存充装、运输配送、经营销售等各环节中,要坚决杜绝“三违”及“倒气”、恶性竞争、哄抬气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服从隔离现场、交运等部门的管理。

(二)做好防护不断供。自1月10日从疫区回昆人员,应在隔离期满确认身体状况正常后方可安排上岗;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岗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必须戴好口罩和手套,尽量缩短与服务对象接触时长,收款时尽量避免使用现金,鼓励采用线上支付结算。

(三)消毒防疫不间断。做好经营、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和环境消毒工作。房产中介经营机构的门店、房地产企业售楼部、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及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应当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清理杂物、打扫卫生,持续不间断开展对场站的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不留死角,并根据实情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

(四)会议召开要精简。各企业要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鼓励各企业采取网络会议模式,减少人员聚集情况。确需召开面对面式会议时,要控制参会人数、开会时长,座位安排间隔一米以上,确保会议室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五)严格考勤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各企业要针对各自行业特点,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场所考勤制度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同时,要派专人监督进出人员对“云南防疫情”二维码进行扫码。

(六)加强食品安全管控。各企业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对食堂采取分时段、分散式个人就餐模式。

四、疫情防控时期信息报送工作。

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和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情况的报送工作,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前一天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包括房地产经营企业)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鉴定站(联系电话:),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各站点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

一旦发生异常及突发情况,各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信息。

五、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各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的;。

(二)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三)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四)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四

随着建筑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面临新的挑战。为深入贯彻清远市委关于组织动员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部署,清远市住建局积极组织动员党员干部深入工地一线,全力支持建设领域企业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2月25日上午,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国庆同志带队督导调研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工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市住建局机关五支部书记马威铭及部分党员干部参加了此次活动。

结对共建,联防联控。

为了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和需求,发挥党建指导员队伍作用,市住建局机关五支部与中建八局开展“结对共建,联防联控”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并且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今后扎实开展党支部共建共享,努力使结对共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此次共建活动,为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共同打赢新冠病毒肺炎防控阻击战增添了信心。

李国庆副局长在会议上对中建八局复工防疫工作的“六个到位”进行指导,宣传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流程指南》等文件精神,并对金融学院复工后防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针对企业复工过程中车辆进出、员工返工、物资储备、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等问题详细了解,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

李国庆强调,疫情防控期间,清远市住建局工程质量检测站将简化检测窗口收样见证程序,对申请复工复产工程项目,具备以下情况的提供无偿检测服务,一是因龄期问题影响竣工验收,需要对结构实体实施验证检测的,二是复工自查需进行起重设备安全性检测的。

抓好重点工程安全生产。

随后,调研组来到了广东科贸学院进行实地检查。李国庆同志指出,当前正值疫情高峰期和工人复工潮,建设单位要切实做好高边坡安全隐患整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稳定。

下一步机关五支部将根据复工企业数量,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原材料供应保障服务,协助指导钢材、水泥、砂石等相关建材企业尽快有序复工,确保建筑材料满足复产需要。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五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建疫情防控全覆盖巡逻队伍的通知》(石新冠指办字79号)要求,为切实筑牢交通运输行业群防群控严密防控网,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包括交通工程建设、养护企业,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

负责人:

设三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建管巡逻组:

主要负责交通建筑、养护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2、运输巡逻组:

主要负责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3、客运巡逻组:

主要负责客运站、客运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1、全面排查。各巡逻组根据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逻,主要对经审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是否擅自复工复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密集人员,人员信息登记上报是否及时到位等等。巡逻情况需及时进行登记(详见附件)。

2、严格处罚。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待条件符合后再予开业。对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营业,待条件成熟后再履行相关手续报备。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六

1、 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 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 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 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 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 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七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科学有序分批分类复工复产。原则上分四类:

(一)重大工程及急需开工的项目。包括新晋高速、菏宝高速辉县站、g107新乡境改建、s306濮辉线卫辉上乐村至辉县高庄段改建工程等项目,2月10日起,可申请复工复产。

(二)其他项目。包括兰原高速封丘至原阳段、沿太行高速新乡段、濮卫高速新乡段、京港澳高速新乡新区站、s229辉原线、新延快速路等项目,2月17日起,可申请复工复产。

(三)货运行业。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由市交通运输局适时组织复工复产。

(四)客运行业。按照《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暂缓复工复产,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立组织机构。项目业主要按照《河南省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完善的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进出场车辆管理、疫情应急处置等,切实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项目业主总负责,各参建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单位检查落实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目业主要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向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和地方交通运输局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二)人员排查确认。项目业主要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拟进入工地的人员基本情况、来新前活动轨迹、来新交通方式等信息进行详实排查并登记造册。鼓励施工单位使用本地劳务人员。新乡市区以外的.从业人员须出具户籍地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委会以上组织或疫情防控部门开具的疫情安全证明。

(三)明确隔离区域。按照疫情期间外地来新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规定。xx等省外重点疫区及省内重点地区(信阳、南阳)来新人员居家隔离观察14天;省内(不含信阳、南阳)其它地市来新人员居家隔离观察7天。现场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由施工单位建设彩板房等满足需要的临时隔离观察房间,不具备条件的由施工单位采取在外租赁方式,明确统一的隔离观察场所(提供租赁合同)。

(四)实施封闭管理。工程项目多个出入口的应采取封闭措施,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测、查、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五)储备防护物资。结合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应连续储备满足一周以上需要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用品和物资,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

(六)职工食堂管理。工地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件齐全,按照“宜散不宜聚”原则,错时分散就餐或供应盒饭,并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七)工地宿舍管理。工地宿舍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严禁使用通铺。工地内应单独设置临时隔离观察房间。

(八)开展消毒防疫。实施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对人员使用频次较高的设备机具和现场办公区、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和卫生清扫,并建立消毒消杀台账制度。项目作业区域要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无积存生活垃圾和污水。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要定时进行消毒杀菌,并建立消毒消杀台账。项目所有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一次性口罩,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业主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九)安全生产防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各项防护措施已落实到位。

(十)施工扬尘治理。文明施工、扬尘治理“6个100%”防治措施已落实到位。

(一)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和项目所在地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项目业主要按照“应开尽开、能开快开”的原则,抓紧对照复工复产条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准备和自查整改,符合条件后,立即向市领导小组提出复工复产申请,获批后迅速组织复工复产。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负责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接受所在县(市)、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和各项安排。

(二)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本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严格督查指导。市领导小组要强化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督查指导,对复工复产后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将采取责令停产停工、约谈通报等措施,并督促项目业主立即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予以从严处理。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八

随着复工潮的到来,颍泉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安全服务,全力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平稳有序。

一是制发了《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让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的同时,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承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控、重点设施设备和场所安全管理、重点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二是成立安全专家技术服务队,通过专家借智、借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详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服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开展专人点对点协调服务,根据区“四送一服双联”工作要求,选派3名工作人员驻企开展安全服务,驻企复工联络员主要任务是掌握好企业复工情况、宣传好扶持政策、服务好员工返岗、落实好疫情闭环管控、解决好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全力助推相关企业尽快达产,引导企业提质增效,努力弥补疫情造成的生产损失。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九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湖北,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十

(一)严格执行“双测温”检测制度,对异常者做好登记,如有发热状况第一时间联系医护人员采取隔离措施。

1.所有员工从20xx年2月3日起每天填报体温检测结果,上下午各一次共两次,员工回流信息监督报送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以部门为单位每天下班前提交《员工春节返情况调查表》(各部门负责人检查员工返时间证明材料)以及《员工健康状况监测表》给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2.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员工春节返情况调查表》以及《员工健康状况监测表》,统计符合复工条件的员工名单,提交给信息部进行人脸识别系统数据处理,确保只有符合复工条件的员工才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入厂区。

3.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报告并要求其马上到医院就诊,以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为复工凭证。

(二)严格管控员工进出厂区。

(三)严格执行进出厂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由保安组负责检查监督。

(四)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调配和使用管理。积极寻求物资支援,尽量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物(如医用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医用酒精等)、体温计等防控物资,严格防控物资使用管理,对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的调配实施实名限量登记管理,切实保障防控物资用到有需要的地方上。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负责。

(五)加强对厂区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场所物表的消毒工作,保持厂区环境整洁,每天对电梯上下午各消毒1次,在公共洗手池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由防疫消毒清洁小组负责。

(六)加强对员工宿舍的内务卫生清理和日常通风换气工作,督促员工搞好宿舍内务卫生和通风要求。由宿舍管理小组负责。

(七)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监管。饭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服务。由饮食供应保障小组负责。

(八)加强对员工回流情况的排查统计,每天及时了解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由员工回流信息监督报送小组负责。

在复工后,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根据疫情情况适当调整。

1.继续严格执行“双测温”检测制度,严控进厂人员管理。必要时组织体温监测监控小组成员在厂区大门协助进行体温检测。加强对外来人员进行防控管理、登记追踪。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监测,确保体温低于37.3度,并佩带口罩方可进入厂区。由保安组负责,其它部门协助。

2.加强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制度,工作日期间以部门为单位每天进行2次(上下午各一次)体温检测和记录。由体温监测监控小组负责。

3.严格加强宿舍管理,所有回宿舍的员工需提前到保安室进行登记及健康检查,内宿人员在检查无异常后需在保安员陪同下搬迁至外宿,并做好入住信息登记。由宿舍管理小组负责,保安员协助。

4.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在饭堂用餐,统一由饭堂组根据每天的报餐人数做成单独的快餐,配送到各个部门办公区域,全体员工在各自的办公区域内用餐。由饮食供应保障小组负责。

5.严格执行公司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对厂区内产生的各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尤其是办公区域的餐厨垃圾,每个办公区域设定餐厨垃圾收集点,在用餐时间结束后马上清理,保证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设定废弃口罩收集点,并每天清理。由防疫消毒清洁小组负责。

6.加强健康宣传,通过邮件、电子显示屏、板报、宣传栏、新媒体推送等多种形式,定期向员工宣防治新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的基本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范意识,自觉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由防控信息宣导小组负责。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十一

假期即将结束,部分企业可能陆续恢复生产,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必将增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压力。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应结合生产实际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做好办公区、车间、食堂和厂区等场所、设施、设备的消杀防疫,备足口罩、消杀药械、体温测量仪等防疫物资。准备齐全后,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应对疫情指挥部审批同意,方可复工复产;对擅自复工复产的,一经发现,立即严肃查处。

二、企业对职工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聚会等情况进行排查,建立职工“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凡是仍在内江市域外休假、探亲、出差的,暂缓返回内江,一律按当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做好自我防护;凡是从内江市域外休假、探亲、出差返回内江的,暂缓返回岗位,一律居家自我隔离观察,未满14天不得外出;凡是在内江居住地邻近周边出现确诊(疑似)病例而未被留院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暂缓返回岗位,一律居家自我观察,未满14天不得外出。

三、企业应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向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告知书,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动员全员参与应对疫情社会群防群控。

四、企业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每日对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和佩戴口罩检查,每日对进出车辆、外来人员和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发现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立即按要求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一旦被检测员工中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立即停止生产,对全体人员就地核查,按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指令执行防控措施。

五、企业应落实“日报告”制度,每日将生产经营、员工健康、疫情防控等情况,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紧急情况坚持即时上报。

六、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须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领导包企制度和监管机制,坚持“一企一策”,加大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检查指导和严格监管,确保每户企业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十二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十三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十四

深入贯彻中央、省、宁波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举措,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建筑企业和房产销售企业复工和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死守确保住建行业防疫网络密而不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实施范围:建筑施工领域(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及房产销售领域(含中介机构)。

目标任务:认真对照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的各项要求,做到“守牢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不折不扣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万无一失,确保住建行业节后复工期间不出现疫情事件。

(一)复工时间要求。

各建筑领域企业及各建筑工地一律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各建筑工地原则上应推迟至2月17日24时后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防护物资储备足、内部管理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涉及重点工程、民生实事等项目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

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各房地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售楼部一律不得复工。

(二)防控预案制定。

各房地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各建筑领域企业复工前应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的具体防控预案,预案应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管理(包括消毒情况)、交通组织方案、隔离及居住预案、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管控清单、体温检测及健康报告制度、复工生产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

1、防疫物资: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内容。

2、防疫人员:复工前应配备足够的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其中建筑工地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卫生员数量不得少于2人,且不宜少于全部工人数量的2%。)。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

(四)工地(场所)内部管理要求。

1、加强内部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一是加强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二是加强食堂管理。工地(场所)内设立食堂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应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工地(场所)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经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用餐实行分餐制及错峰就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三是加强消毒监测工作。卫生员应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内部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监测情况应留存记录。

2、建筑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出入口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市区主要路段两旁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区域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筑工地不得复工。建筑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3、房产销售提倡网上办理。暂停各类现场的促销活动,各类业务提倡网上办、电话办,避免人员聚集。提倡利用网络、微信等载体为市民提供看房、选房便利。

(五)加强人员管控。

1、做好对从业人员的情况排摸,对于重点疫区或途径重点疫区的从业人员应暂缓回姚,做好劝返工作。

2、工地返工人员及工地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前应实行“一人一表”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返岗人员具有连续14天本地(余姚市域范围)居住史。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

3、对进场人员实行“五个一律”原则管理:一是对工地(场所)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场所)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二是对所有进入工地(场所)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三是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场所)一律停工(停业),并及时报告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妥善处置;四是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五是对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4、各企业有业务需到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办理的,尽量利用电话、微信、网络等手段,加强事前事中沟通,实现“少跑”、“不跑”。

5、建立工地(场所)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各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体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并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

6、复工前应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当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防疫教育交底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文件执行。

1、制定预案。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按要求在复工前提前制定疫情防控预案。

2、自查自纠。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要对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全封闭管理、人员管控等防疫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及复工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3、复工申请。认为符合复工条件的须经过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同意后,提前3天向市住建局上报复工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有关资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申请表详见附件1)。

4、查勘审核。市住建局成立复工检查小组,会同卫生防疫人员等,对工地(场所)进行实地查勘,对防疫各项措施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验。市住建局统一对符合条件的工地(场所)出具审核意见。

5、审定备案。由市住建局统一向市联防联控办报送复工审核意见,经市联防联控办审定同意后方可复工。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复工前还应先向属地备案报告。

(一)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处理。对于工地(场所)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疑似病例,应及时送医,并做好该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通知市住建局。

(二)加强人员隔离管理。对于疫情地区来姚的务工人员、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应落实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时间不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人员隔离统一纳入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并将隔离情况通知市住建局。

各建筑企业(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及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市住建局及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复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住建行业复工工作。复工工作由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落实监管。各企业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疫情防控专班,各建筑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房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售房部)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应将防疫动态一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防疫专班建立、防疫制度制定、人员流动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实等相关内容做好检查。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复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实人员防疫管理、未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企业、项目部(场所),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全面掌握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及房产销售领域(含中介机构)停工复工情况、防疫物资准备情况、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务工人员信息及其身体状况等相关信息,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防疫情况的日常上报工作。监督人员检查过程中应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建筑企业(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应加强疫情防控情况的报告,及时准确报送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要按照行业管理科室前期要求加强信息采集,及时填写《企业(项目)返工员工登记表(一人一表)(样表)》(附表5)、《企业(项目)返工人员调查总表(样表)》(附表4)和《建筑工地出入人员登记表(样表)》(附表11),自发文后每日12:00前将《疫情期间建筑工地每日动态报表》(附表9)、《疫情期间建筑工地隔离或确诊人员名单》(附表10)和《住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附表8)上报至市质安站监督员处,由市质安站统一汇总后于每日15:00前报市住建局。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应加强出入人员登记,并于每日12:00前向市住建局上报《住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附表8)。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建筑工地由属地乡镇街道参照本办法执行。如上级政策有变化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百色市复工复产复学工作方案》(百新冠防指〔2022〕19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安全、有序、科学服务百色市复工复产复学,特制定此方案。

坚决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确保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和百色市委市政府关于突出“快准实全”确保复工复产取得最大实效的要求,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深入了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情况及遇到的困难问题,做好指导和帮扶工作,全力服务复工复产复学,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为做好复工复产复学服务工作,现成立百色市市场监管局服务复工复产复学工作专班:

组长:周永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庆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锋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本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文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黄忠亮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监控所所长。

吴妮市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刘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

成员:各级巡视员、调研员,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炜、黄文锋兼任,副主任由冉春秀、罗俊仕担任,成员为黄茵、罗琼、左栎、廖株、吴胤霈。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复工复产复学工作日常事务;负责复工复产复学工作专班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重要文件起草;收集、整理、上报复工复产复学工作信息及工作动态;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优化餐饮企业服务。

1、指导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三消毒、两测温、一佩戴”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2、帮助解决餐饮企业在复工复产经营方面的实际困难。

3、鼓励餐饮企业入网订餐平台,推行“无接触”式配送和“无接触点取餐”服务。

4、指导各学校做好开学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牵头单位:食品餐饮科,配合单位:食品经营科、网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1、对申请新设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和新产业新业态市场主体,以及生产防疫用品或涉及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的复产转产企业,在登记注册时实行优先办理、快捷办理。

2、对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或保供民生生产经营企业,具备生产条件但材料暂时不齐的实行“承诺制”审批,企业承诺后先行审批换发。

3、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推广电子证书发放。

4、对申请办理药品零售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和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时,需现场核查的,实施“先证后审”。

5、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和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工业产品生产、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到期换证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1个月内办理。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科、登记注册科,配合单位: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质量监管科、药品科、医械科、认证审评中心、百东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服务。

1、对百色市封控区、管控区恢复生产企业的到期检验特种设备予以优先快速检验。

2、针对临开工、开学的企业和学校,实行即报即检工作程序,组织安全监管及检验力量上门服务。

3、疫情期间对个体工商户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减免50%。

4、广西支柱产业、重大建设大型企业等大型检验项目的检验费用,按价格的80%-90%收取。

(牵头单位:特设科,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百色分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四)优化“众包一站式”质量服务。

1、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依请求予以优先受理。

2、对申请香港优质正印认证、深圳圳品认定免收认证费用。

3、优先支持创建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基地。

4、对红外体温计进行免费检定,对医疗机构及企业报(送)检的计量器具安排加急检定校准。

(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知识产权科、商标科、认证认可科、标准化科、检验检测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五)优化异常名录管理。

1、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

2、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牵头单位:信用监管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六)优化监管模式。

1、推行“柔性执法”,对不涉及四大安全底线的违法行为优先适用审慎包容制度,综合裁量时优先考虑减轻、从轻情节,对不具备免予、减轻、从重情节的,予以底线处罚,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在疫情期间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2、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防疫产品,以及假冒伪劣商品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3、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转供电主体乱加价行为。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价检科,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服务复工复产复学工作细案,积极帮助监管对象解决具体困难,分批、分类、分区域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学。市局各科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对接服务对象,收集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复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检查指导。市局领导实行包片负责制,带领工作组下沉一线对联系县(市、区)企业的复工复产进行检查指导,进一步掌握各县(市、区)企业复工复产复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报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复学,重点宣传普及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帮助从业人员科学理性认识疫情,增强防护意识,积极主动投入复工复产复学。

(四)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每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牵头科室负责汇总本县(市、区)和本科室牵头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日下午15:30前报送市局统计组邮箱:xxxxx。联系人:罗琼xxxxxxxxx,廖株xxxxxxxxxx。统计组汇总信息后报专班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按要求上报。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十六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咸阳市有关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制定本场所防控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并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二)做好入场检测登记。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

(三)坚持预约限流。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应当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

(四)加强清洁消毒。建立《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应当对场所营业区、通道、出入口、行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六)配备防护用品。配备充足的口罩(建议配备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剂等消毒防护用品。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等清洁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清洁消毒。消毒物品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储存和使用,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应当定期检查防护用品,及时补充更换。

(七)规范垃圾处理。设置专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将废弃口罩、消毒纸巾等用品投入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用塑料袋密闭扎紧后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应当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防止满冒,日产日清,并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

(八)排查火灾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消毒用品存放、电源管理等安全隐患,加强自查自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整立改。

(九)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按照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对员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随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安排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跟踪相关情况。

(十)减少员工聚集。员工上岗应佩戴口罩,鼓励实行错峰就餐、分散用餐。科学管理工作会议,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提醒员工减少不必要外出,尽量避开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十一)加强防疫宣传。演应当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升员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十二)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并暂时关闭场所。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十七

为积极应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和影响,金阳街道坚持以党建为引领,通过采取迅速动员部署、出台“暖心”措施、强化服务保障等措施,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

迅速动员部署,把好复工复产“航向标”

及时印发了《金阳街道复工复产企业告知书》,明确复工复产条件、程序、监管等方面内容,按照企业类型,分类分批组织企业有序复工。明确由街道班子成员、中心分管领导及各居委会主任、街道工作人员作为复工复产三级责任包保人,负责包保42家重点企业及15座商务楼宇,从严审查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党工委号召辖区非公党组织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小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疫情防控手册,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审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有序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审核验收工作。

出台“暖心”措施,注入复工复产“强心针”

针对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遇到的诸多困难,街道制定出台了《金阳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特殊困难经营户专项扶持资金兑现实施细则》等“暖心政策套餐”,切实减轻疫情对生产经营影响,并于3月5日兑现了第一批困难个体经营户扶持政策资金1万元;指导企业灵活采取重要岗位人员先返岗、本地人员先到位等方式,实施分批错峰返岗;督促企业配备专人做好返岗员工排查登记,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协助企业储备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疫物资,做好员工健康防护;通过采取“初访调研清底数”、“巡访施策解难题”、“回访跟踪建机制”“三访”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注入“强心针”。

强化服务保障,助力企业走进“春天里”

建立街道班子干部定点联系企业和重大项目机制,以初访数据为基础,归纳整理出企业在“两线战役”中面临的销路不畅、缺物资、缺资金、缺防疫知识等实际困难,通过强化统筹协调,优化资源整合,制定实施了“云朵计划”和“四进企业”两大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行动。其中,针对辖区部分中大型超市销路不畅和居民疫情期间外出购物难题,金阳街道率先启动无接触式购物“云朵计划”,在辖区44个小区卡点上设置了“云朵计划”商品领取点,与辖区万达、永辉、星力、华联等15家企业联动,为辖区居民提供线上下单、企业配送到点的服务,联通供销关系。针对企业缺物资、缺资金、缺防疫知识等实际困难,通过物资、政策、金融、防疫知识“四进企业”,为其中13家重点企业,72家楼宇企业及182家个体工商户送去了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并将“一图一书”(企业复工复产流程图和企业复工复产告知书)、政府惠企政策、辖区21家金融机构融资政策汇编等打包成“爱心包”的形式送到每一家企业,开通线上直播课堂宣传科学防疫知识,引领带动辖区企业“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预案篇十八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预案。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人员基本能到岗、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较完整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复产。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预案,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做到以下“六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预案。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春节前后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尤其是要切实掌握本企业员工流动情况(包括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员工返岗时必须持有所在乡镇及企业“双证明”上岗(证明来自非疫区点、非医学观察对象)。明确做到“三个严禁”:严禁重点疫区疫点人员上岗,严禁近期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及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居家隔离解除前上岗,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三)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确保到2月底每人每天1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四)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五)人员管控到位。要按照社区防控的相关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有条件的企业要改建增加员工宿舍、倒班房,减少人员上下班返乡、返城流动。

(六)安全、环保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检查,做好厂区内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做到复工复产安全环保。

(一)成立组织机构。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报备管理制度在县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县高新园区党委书记xxx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xxx副组长,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卫健委、市监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园区内企业由高新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园区外规上企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规下企业由属地乡(镇、场)牵头负责。

(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拟复工复产企业在做到“六个到位”的基础上,分别向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乡(镇场)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等报备资料。准备工作不充分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交申请表,避免因自身原因延误复工复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查验。收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由工作组1天内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企业办理复工复产确认书;对验收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

复工复产工作组要强化企业帮扶服务,做到“真诚帮扶、高效帮扶、廉洁帮扶”,积极推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用工协调、员工返厂交通物流、原材料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帮扶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强化人员管理。

1、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2、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

3、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

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4、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1、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2、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1、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规范处置2、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1、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

2、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1、企业要与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2、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高新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开展防疫工作检查,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产。

园区春节未停车生产企业新增恢复生产线扩大产能参照此预案执行,严格按照“六个强化”执行到位。本实施预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防控工作结束后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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