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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一
按照《重庆市人大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大会开展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潼南区人大会配合市人大会,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市人大会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完善了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潼南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大会,区政府会每年两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区人大会每年听取一次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二是建构框架体系。以《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了“1+6”的法制工作架构,建立起更加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二)着力转变了政府职能。一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启动了全区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第一阶段已经基本完成,待市级各部门出台区县通用清单后进行比照调整,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严格落实“一个窗口”办事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开展审批项目审核清理工作,做好了103项上级下放或委托项目的承接工作,共减少131项行政审批项目,较原有项目数减少14.33%,并及时对外公布。三是继续深化专项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专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一是规范政府决策程序,发挥法制参谋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风险评估,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专家的审查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后,最终形成决策意见。一年来,召开发电公司有关问题法律论证等涉法专题会110余次,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260余项,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二是严格政府合同审核,保障区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潼南区政府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办法》,20xx年,共审核政府合同33份,有效地减少了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切实加强了法制审查。20xx年,共审查《潼南区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潼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7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重庆直辖以来以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补充报备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100件,失效85件,顺利通过市级规范性文件专项评审。
(五)全面强化了执法监管。一是规范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全区3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获颁行政执法证件,杜绝了“无证执法”现象发生。二是开展案卷评查。连续第三年在全区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22个执法单位提交的44份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20xx年,区交委被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六)大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重点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20xx年,以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15条。同时,积极做好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3件并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赢得了老百姓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一是强化层级监督,树立复议权威。20xx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8件,其中,维持2件、终止4件、转送1件、确认违法1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理顺应诉机制,推动司法实践。坚持“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件为教材”,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20xx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47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决书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三是推广仲裁制度,促进矛盾化解。在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发生民商事纠纷时,促成推动双方通过仲裁这种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决纷争,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20xx年,潼南区被评为“重庆市仲裁推广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发展改革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束缚了改革、妨碍了发展。
二)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早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作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报送审查,非法创设行政许可、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违法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政府合同主办部门不组织相关涉事部门研究论证就报送法制审查;在报送政府合同或规范性文件时不给法制审查留出必要的工作时间,经常是“下午签约,上午送审”;在行政执法中,有的单位对违法轻的处得重,对违法重的处得轻,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三)应诉压力逐年上升。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相比往年呈几何倍数增长,对政府及其部门在法治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巨大挑战。20xx年,区政府及部门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94件,比往年增长51%,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
(四)法制机构建设滞后。一方面,近年来,区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等方面有了一定增强,但与上级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部门和镇街层面,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职法制机构的职责,并无一明确法制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体系。部门和镇街作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恰恰停留在一个真空半真空地带。
三、对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要按时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市级部门反馈区县通用权力责任清单后及时对照调整,保证在今年6月以前,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同时,要建立行政权力责任动态监管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
(二)要加快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单轨运行”。我区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自20xx年1月21日启动,目前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已按要求全部录入平台并经审核后发布在网审平台配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查找网审平台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对录入事项的纠错工作,为实现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单轨运行”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同时,要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做好与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及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衔接,实时调整,动态监管。
(三)要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主体适格、程序合法”的总体要求,在全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保证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同时,要启动撤县设区后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
(四)要提升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出台的《重庆市人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潼南人发[20xx]53号),在往年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进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里和区里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五)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督促考核。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尤其要把部门负责人的重视程度,部门、镇街向区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报备率等纳入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保障作用。
四、对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要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目前,全市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非常薄弱,与其承担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历史任务存在巨大落差。调研显示,潼南区政府法制办目前只有4名工作人员,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揽法制机构的职责。据了解,我市其他区(县)情况也差不多。因此,建议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强力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将那些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中,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要求区级配置的法制机构和专职人员。
(二)要加强和修订市级部门的规章和制度建设。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修订完善现有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清理和修订在开发征地地区,夫妻正常结婚后要等一年才上户口,对超生子女不缴清社会抚养费,就上不了户口的违反上位法律法规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同时,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明确依法能够行使的职权范围,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三)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体系建设,严格公务员法律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心组学法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计考核指标,突出责任落实,提高依法履职质量和水平。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二
近年来,xx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特色产业,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一体化建设,在推进城乡建设方面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突破难点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经验,有力促进了我县城乡建设的发展,城市市容市貌不断改变,人民群众生活品位、生活水平和人居环境得到提高,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1、规划滞后,后劲不足。
我县城乡建设发展前景看好,但从总体上还处于规划发展阶段,在建设上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些地方处于自由建设状态,一是缺乏整体规划,有些规划的编制只停留在总体规划上,详细的实施项目尚未进入议事日程,总体规划是对城乡分布建设区域作粗线条的安排,对整体布局、主题定位、建设目标等关键要素简单规划,只体现大体轮廓。二是规划中没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三是乡镇缺乏规划建设引导。在建设过程中进展缓慢,民居建设随意性、盲目性现象比较普遍。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坚持产业支撑,从当前建设的进展情况来看,由于产业带动不足,无论是县城还是乡镇出现了建设徘徊滞后,进展缓慢的现象,农村产业还未形成大规模总体带动,农民收入不高。因而出现建设规模小,带动能力弱,城镇化水平低的现象。
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功能已逐日趋完善。但在管理服务上力度不够,经验不足,城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涂乱画,乱泼乱倒,脏乱差的现象比较严重。在商业、行业门面经营上还比较凌乱参杂,没有形成分门别类,入行就市,行业特色不明显,城市广告牌参差不齐,缺乏规范,城市绿化亮化美化有待加强,管理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等等。
1、要高起点、大手笔落实城乡规划。
要充分结合外面的经验和本县的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科学规划;要用长远的经营理念规划县城,充分发挥好城市规划指导和调控城市建设的龙头作用;要邀请专家高标准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框架,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对近期建设地段以及政府储备的土地和拟向社会供应的土地要超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土地的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强制性内容,形成规划图册和本本,作为土地供应和建设规划管理的依据,乡镇规划方面要齐头并进,要从规划引导,布局合理,突出特色,以建设完善,功能齐全,服务管理上下功夫,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国土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严格审批建设用地,以充分实现土地增值建设开发的新格局。
2、加强产业带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加大力度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推行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必须先行,我县要紧紧抓住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试点的大好时机,主动作为,大胆先试先行,搞好向上衔接,争资上项,招商引资,引凤筑巢,按照“合法程序,互利互惠”的原则,引有实力的战略伙伴,先垫资进行城镇规划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然后,逐渐开发新区、新项目和规划区的大建设。以此向城乡建设辐射。
3、围绕培育特色产业带动城乡发展。
没有产业支撑的城市化是“造城,会形成城市发展的‘空心’化,这样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发展。因而,要加强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能力,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围绕特色和规划,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完善产业布局规划,就我县而言,形成以柑橘、金秋梨为特色的水果业,以烤烟、茶叶、金银花为特色的经作业,以线椒、高山蔬菜为特色的蔬菜业,以湘西黄牛、北欧玛鲟鱼、大闸蟹、乳鸽为特色的畜牧产业,要通过示范引导,项目推动,发展一方、富裕一方、建设一方。
4、加快我县新型工业化。
抓好矿山整治整合成果的巩固和深化,着力打造我县百亿锰产业和百亿锌产业,大力培植优势骨干产业,推进农产品精加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为城乡农民工就业搭建新的平台。通过工业、农业产业带动,不断增强城市化建设的实力。
5、统筹城乡发展,大胆先试先行。
在重点建设县城中心区的同时,要认真抓好乡镇城镇化建设,新型城镇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率先脱贫致富的载体,乡镇建设搞好了,能提升城镇承载能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6、落实城乡规划建设,坚持规划先行。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用规划统筹城镇建设发展,加强环境保护,注重特色、加强土地管理,注重生态建筑,人文协调,立足个性,因地制宜,高起点、高标准做好规划,走具有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当前,我县要结合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和新农村建设,要制订好乡村规划,合理布局学校、医院、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乡镇、重点特色村寨,特色民居保护规划,要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一张蓝图管到底,建到底,做到违反规划的项目不批,不作详规的项目不批,选址不合理的项目不批,多留特色多留亮点,多留样板,不留遗憾。如我县麻力场镇立新村,是州人大的扶贫联系村。今年六月,总理来到该村看望群众,面对面交流,听群众呼声,带来了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对尽快改变武陵山片区落后面貌,作出了重要指示。目前,在州人大的牵头下,州县各部门对立新村重点实施一轮扶贫开发力度。重点对村寨规划,民居改造、五改工程等全面实施启动,办成一个高标准示范点,住建部门要首当其冲通过办点作样,推进乡村建设的发展。
7、要抓好城镇建设的管理。
在规划建设工作中,我县要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特色鲜明、产业集聚的要求,加快推进集镇建设,打造一批工业强镇,旅游重镇,文化名镇,商贸大镇,并加强小城镇规划控制、严厉查处乱搭乱建,占田建房行为,全面开展查非纠违、住建、规划、国土部门和乡镇村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县城、乡镇村整脏治乱绿化行动,抓好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使乡镇、村建设在以城市为核心的带动下,面貌有明显的改善,提升城乡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和幸福指数,实现我县城乡建设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三
在30年的工作实践中,各地始终致力于加强“服务文化”建设,发挥“服务文化”功能,有力地促进了老干部工作的健康、科学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赢得了广大老干部的普遍认可。归纳“服务文化”对老干部工作的促进作用,有以下四个功能。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引发了教育教学信息化、数字化,数字化校园的建设已成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制高点,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手段和教学水平,培养人才的迫切需要,只有予以充分的认识和高度的重视,才能确保数字化校园建设在学校工作中顺利进。
下面就本校的数字化教育教学建设情况做一简单介绍。
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迫切而长期的艰巨任务。针对当前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推进。结合这次调查,我们特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教学及校务管理系统。
近年来,我省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日益重视公路文化建设,把公路行业文化建设作为对内凝聚人心、激发活力,对外展示行业风貌、构建和谐公路的重要举措,且取得了显著成绩。如:从20xx年起,省管公路贯彻“12435”发展思路,促进了省管公路的机制改革,使公路行业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以受社会高度评价的“三个工程”为例:
各处室级部配备公用办公计算机,并在部分处室配置打印机,充分利用校园网一这平台将各处室级部的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2、数字化图书馆建设。
第二种情况是开展活动断断续续,没有固定的指导管理人员。这些乡镇综合文化站所处地域环境一般,当地乡村和广大群众的经济条件比较差,且大部分群众不十分喜爱文艺活动,加之这些乡镇领导也不十分重视群众文化工作,没有安排固定的文艺活动指导管理人员。
加强电子图书、文献资源库建设,学校购置数字化电子图书馆一套,计130万册图书,并接入校园网,使全校师在工作学习之余,通过校园网浏览阅读全面升级图书馆现有硬件设备。完备电子阅览室的使及管理;增加馆藏电子图书、电子期刊。举办各种文化艺术活动,形成校园电子图书文化。
3、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建设。
4、多媒体应用平台建设。
学校购置高性能计算机,建立功能强大的视频服务器、音频服务器、文件服务器等。内容涵盖学校管理、网络资源、电子图书、信息发布、知识资源及电子图书等内容,为学校管理、师生的学习和交流提供了强大的平台。
学校将建成百兆到桌面、技术先进、高速、稳定、安全的校园网络。学校各教室、办公室全部设有网络端口、提供一台公用计算机和打印机,并设置专业服务器,安装教务管理软件、学生管理软件、图书管理等软件等。
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动社会公众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度,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瓶颈制约。通过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支持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
6电子实验室建设。
(1)计算机教室系统。
在原有设备基础上,20xx年9月,学校新购置高档海尔品牌计算机30台,组装服务器一台、教学用机一台,保证了计算机教室和高效运行。
(2)多媒体教室系统。
学校设有高标准多媒体会议室、公用多媒体教学教室和多媒体教学班共9个,配备教学用机、投影设备各一套,并接入校园网。
1加强数字化信息化教育教学模式的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在教学中,为了真正发挥数字化手段优势,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学校注重教师对数字化教学手段的研究,一线教师人人掌握了现代教学教学手段,熟练运用计算机多媒全技术用于办公和教学。
办园条件不断改善。改制前我市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普遍较差,改制后广大业主积极筹措资金建造园舍,添置教育现代化设施设备、购置大型玩具和图书资料等,办园条件得到较快改善。目前各镇中心幼儿园的教学、生活用房及卫生、安全、消防、供水、排水、供电等设施设备基本配置到位。各幼儿园的厨房设施能严格按照市卫生监督所的要求改造、添置。与此同时,不少幼儿园重视了幼儿园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努力使幼儿园的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设面积、生均绿化面积逐步达标,园内环境逐步优化。
2培养适应信息化教育的师资队伍。
随着寿光市教育网的开通,远程教育资源和网络资源丰富多彩,信息传递速度快,教师之间的交流与讨论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给教师的教学和教研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和丰富的资源。我校校园网上建有教师备课系统和教研论坛,教师可以高度共享信息资源,利用便利的备课系统和教研论坛开展教学教研工作。教育信息化开阔了教师的视野,丰富了教师的知识,方便了教学教研工作,提高了教师教学教研效率和水平。
在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学校文化建设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而作为教育第一资源的教师,其文化建设则是学校文化建设诸多方面的核心内容。教师职业的基本功能决定了教师文化的内涵,良好的学校教师文化潜移默化地深刻地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并影响着我们国家的未来。因此,加强学校教师文化建设,是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程。前段时间,教育局人事科组织人员对全区八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座谈调研,总体上看各校(园)对教师文化建设工作较为重视,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还存在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分析,以指导今后学校教师文化建设。
加大投入。近年来,我校克服经费短缺、资金紧张等各种困难,多方筹措资金300多万元,为每间办公室配备了台式电脑,为每位教师配备了办公用笔记本电脑,更新了4间学生机房,增添了6部数码摄像机和15部数码照相机,并对全校的网络进行了升级改造,购买服务器2台,更换了数部交换机,各教学楼间用光纤连接,达到主干千兆、桌面百兆。各教室、办公室通过有线和无线连接,网络基本覆盖全校。学校还通过多种渠道购买大量教育教学软件并自制课件和课堂实录近500g,供广大教师使用,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为了提高教师利用数字化段教学的水平,充分发挥数字化设备优势,在教学培训中采取集中培训、自主培训、技能大比武,网课评选项等措施在教师中开展“以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和“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为主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通过推荐和介绍运用信息技术的优秀教学范例,展示信息技术的魅力,激发教师对信息技术的浓厚兴趣。有计划地安排学习内容,按照由易到难、由点到面的程序进行有重点、有层次的培训,每个阶段结束时都进行了相应的认知水平和操作技能检测,活学活用,务实求新,保证了培训效果。建立了与普及推广信息技术相适应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鼓励教师学以致用,把应用信息技术的过程同时作为信息技术学习提高的过程,在实践中提高自己。同时把信息技术的学习与新教育理念的学习结合起来,通过技术手段的更新来带动教育观念的更新,促进教学方法的更新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更新。
3开足开全课程,加强学生信息技术知识的掌握。
校园文化是一种自觉地以文化为导向的现代教育管理模式。《中国教育改革和基础纲要》明确指出:“要建设健康生动的校园文化,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使学校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作为一种育人环境和氛围的创设,它在学校教育中具有特殊的作用,尤其是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效果。
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学校数字化建设有了很大的进步,教学设备的应用更加科学化,实际化,教师现代化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教学出现质地飞跃,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如教师的数字化教学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真正实现数字化教学手段和课堂教学的融合,学校将加大资金投入,更新硬件设备,为数字化教学提供保障。将“数字化校园的建设”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发展、学科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把我校建设成为一所现代化学校,真正实现我校教学的信息化,数字化。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四
省司法厅副厅长卢庆祥的一行6人,先后对江西省、浙江省、江苏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调研。
7月7日上午,在江西省司法厅进行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座谈会。听取江西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叶青介绍了江西省相关工作的整体概况,江西省司法厅厅办公室、普法教育处、律师工作处、公证工作处、基层工作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和法制处分别介绍了有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和体会。
卢庆祥副厅长认为江西省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工作方面的亮点特色经验和成果值得学习借鉴,尤其是将“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打造成司法行政“110”、法律援助建立“三个中心”、“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律师进社区”、“金牌调解”电视节目等亮点工作印象深刻,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7月8日上午,在嘉兴市司法局局长陆娟梅、副局长王林飞、秀洲区局局长姚福祥、海宁市局局长金中一等的陪同下,我们对嘉兴市部分市区进行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
先后走访了秀洲区洪合公共法律站、秀洲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观看了嘉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题片和公共法律服务专网演示,听取了陆娟梅局长关于嘉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介绍。
卢庆祥副厅长对嘉兴市司法行政系统把握嘉兴统筹城乡发展先行机遇,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做法表示赞赏。认为嘉兴市此项工作起步早,保障足,范围广,法律服务资源丰富,队伍素质强,精神面貌好,能以群众需求的.角度搭建便民平台,创新服务方式,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非常值得贵州省学习借鉴。
7月8日下午,在海宁市司法局座谈会上,听取了海宁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介绍了近年来,海宁市创新构建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形成了以“海宁司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龙头,海宁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紫薇说法”普法品牌、“@海宁司法”官方微博、“海宁司法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为补充的,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便民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虚拟型掌上“法律服务超市”,为群众提供了指尖可达的便捷法律服务。随后,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海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及海洲司法所。
卢庆祥表示,海宁市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具有鲜明的特色,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值得借鉴。并希望今后能与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加强交流,相互取长补短,更好地提升两省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下一步,将充分借鉴吸收浙江经验,更好、更快地推动贵州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7月9日,调研组来到江苏省司法厅。在江苏省司法厅听取了副厅长万力介绍《关于推进江苏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与实践》。厅律管处、法制处分别介绍了有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和体会。
卢庆祥副厅长认为江苏省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工作方面的亮点特色经验和成果值得学习借鉴,尤其是在完善网络、研发产品、扩大供给、加强保障方面,打造出了一个富有特色的江苏经验,尤其是在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才保障、经费保障上给与一定的肯定。
7月10日,调研组来到了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考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市局李世刚副局长、区局王钢副局长陪同下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对江宁局12348协调指挥中心、法援中心、秣陵司法所进行实地考察,观看12348网络视频实时监控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的实际操作。对江宁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行高度的肯定及评价。
对江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调解、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资源,实现一体化法律服务;推动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司法所挂牌成立,由司法所与法服所、律所开展“所所共建”,定期或预约为社区群众提供服务;全区20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部配齐;依托基层调委会组织,在各村(社区)普遍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利用“12348”视频指挥平台,在局机关和各级法律服务平台之间实现“一线通”,全区基本建立起“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初步成型。给予肯定,并将好的经验带到贵州,更好的推动贵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展。
建议:一方面,抓好平台建设,建好四个体系。
一是建立服务平台组织体系,解决“在哪里开展服务”问题。服务平台组织体系包括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两部分。其中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由县级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社区(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组成;网络平台包括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建立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及以互联网为依托建立的具备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功能的“公共法律服务网”。
二是建立服务产品项目体系,解决“提供什么服务”问题。制定指导全省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产品化。项目按需设置,居民自主点单,通过向城乡居民印发《公共法律服务手册》等形式,及时向社会推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明确各个产品项目的具体内容、服务模式、供应渠道和最新政策,方便群众选择,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新需求。
三是建立服务供给配量体系,解决“如何集约服务”问题。举例来说:把信访中心和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安排在一个大厅合署办公,群众有矛盾纠纷来上访,信访中心接待、登记,综合服务中心有专业调解员跟进调解,调解成功了,可以写个协议书进行公证,不成功可以找律师帮助打官司,打官司固定证据我们可以提供司法鉴定服务,打不起官司的我们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这个过程中还把法治宣传贯穿其中,这就形成了一条龙的集约服务。
四是建立服务指标考评体系,解决“确保规范服务”问题。这是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成效进行管理和评价的制度性安排,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同度和满意率,也是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主要保证。主要包括:服务设施、人员配备、工作流程、业务规范、服务绩效和满意度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另一方面,实施“四大工程”,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实施法律服务利民工程。通过顶层规划立标准,基层实践接地气,网上网下齐头并进,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推进了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居民的一体化建设。依托市县乡村四级服务平台,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公证九项职能“打包”综合提供,查询服务、窗口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齐头并进。
二是实施法治宣传育民工程。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首个“国家宪法日”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与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实施法律援助济民工程。重点抓好群体法律援助,开展了“农民工讨薪行动”、妇女维权、残疾人法律援助月等专项活动。与公安部门联合在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市妇联对接,建立了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机制。依托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推行法律援助“绿卡”制度,建立困难群众资料库。推动便民示范窗口建设,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咨询、纠纷调处、普法宣传、综合服务、政务监督、协调联动等服务功能。
四是实施人民调解安民工程。重点抓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在省、市、县广播电视台开辟了人民调解栏目,引领调解工作向精细化发展。大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共建立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消费纠纷、劳动争议等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20个。建立法律专家库和人才库。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创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三调联动”机制。应用了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系统,对全省矛盾纠纷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使我省公共法律服务迈向新台阶,取得更大的成绩。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五
(一)城市规划工作有序开展。据调研,城市总体规划评估报告已完成,待政府审查,人大审定,公示后报政府批准。目前已邀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就规划大纲、功能分区、发展定位、发展规模、发展方向、重要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进行规划。按照一主(沿口旧县)、一副(街子)三组团(飞龙白坪组团、万善组团、烈面组团)的三头并进城镇化发展体系,通过不断完善区域中心城镇的基础设施,规范产业聚集区,引导产业项目聚集组团发展等措施,有效增强了各区域中心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大幅提升,城镇面积达29.45平方公里、人口达28.57万,城镇化率提高1.4个百分点。
(二)中心城市框架不断拓展。美丽家园、城市会客厅、城市综合体、沿口古镇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特别是美丽家园工程,将为武胜中心城市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城市会客厅将展示“江湾湖畔休闲城”的城市形象;县城“东扩、北拓、西进、南移”的各个项目正有力推进。与此同时,武胜县以营造城市特色、优化人居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魅力为目标,倾力打造的“嘉陵翡翠,阳刚武胜”,取得了可喜成绩。
(三)民生工程建设深得民心。强化供水管理,确保市民喝洁净水、放心水,及时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全面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城市综合供水能力、可靠性及管网水质进一步提高。县城区自来水覆盖率达100%,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实现安全供水508.2万吨;加强供气管理,确保市民用上“安全气”,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充装气行为,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积极推进燃气管网建设,县城区燃气普及率达92.5%。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一)旧城改造相对滞后。根据估测,全县旧城区占全县城区面积约12%,居住人口约1万人,历经多年的发展,现在呈现出房屋破旧、交通拥堵、市政基础设施滞后、城市管理困难等问题,居住群众也迫切希望对旧城实施改造。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旧城房屋密集,空间狭窄,若按照国家规范审批方案,旧房拆除后房屋无法修建。二是邻里关系复杂,因旧城房屋密度大、空间狭窄,规划执行过程中触及周边利害关系人较多,协调难度大。三是我县现有旧城更新多为楼房业主进行,未形成有效的片区改造,增加改造难度。四是武胜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未通过法定程序审批,执行起来有法律层面的瑕疵。近年来旧城改造多数有法律纠纷。五是从旧城改造成本看,由于旧城区土地相对城郊新区价格更高,拆迁补偿难度更大,改不如扩。
(二)城市功能不尽完善。一是城市生活管网与建设不同步。由于在城市建设中,各部门缺乏必要的统筹衔接,“水、电、气”等配套设施与城市管网铺设,常常不能同步,造成城市路面反复开挖的情况。二是中心城区交通路网建设、公共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容量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车辆迅速增长与路网建设滞后的矛盾日渐凸显,在中心城区,一遇上下班高峰期和公共节假日,经常车满为患,拥堵现象十分严重,整个县城没有一个规范的停车场,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从而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影响市容市貌;三是没有规划进城车辆清洗场所,特别是遇到雨天,车辆带泥进城,严重影响城区环境卫生;四是背街小巷路灯照明设施缺失,造成主街亮而背街小巷黑乎乎的,形成治安、安全事故多发地段。五是为群众提供文化、娱乐休闲的公益性设施建设相对不足。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人口不断增长以及群众对文化、娱乐休闲需求的不断增加,满足中心城区市民的休闲场所日显不足,文体“四馆”建设迟迟不能落实。
(三)城市建筑形式单一。城市建筑风貌是人们认识一座城市的开始,是城市物质形态的外部显现给人的总体印象。目前,武胜城市建筑总体存在这样几个问题:一是中轴线不突出、天际轮廓线缺失。二是缺乏城市个性特色。三是建筑结构单一。四是与武胜“嘉陵翡翠、阳刚武胜”城市名片不符。五是设计理念陈旧。六是建筑物层次混杂,城市建设中的文化品味和现代气息没有得到彰现。
(四)城市管理尚有缺失。一是城管局不具备基本的主体执法权。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其第三章对“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作了严格规定: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八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根据这部法律的规定,武胜县城管局作为一个事业单位,并不具备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资格。二是设施权属多元,管理责任不清。道路上的公交站牌、电信杆、电信箱、垃圾箱按职责应由各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设置、养护、维修、保洁,但事实上从这些设施建设完成后,就从未进行过保洁,更不用说养护、维修,破烂于路旁,严重影响街道的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是社区,但多数无人管理,成为卫生死角,人居环境较差,居民意见大。三是管理部门多,职责交叉,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如流动摊点的整治管理。工商、城管、住建、公安按各自的职责均对其有管理,但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来,最终谁也不愿意管,只有城管孤军作战,游商、摊贩与城管队员打游击,难以达到规范管理的效果;又如户外广告的管理,其主管部门为工商和住建两家,按职责住建主要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进行管理,对广告的规格、式样、颜色、设置地点及是否影响城市容貌进行审查,对破残、未按审批要求设置及未办理设置许可手续的户外广告进行规范化管理;工商对广告公司申报的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批并对其进行有效的后续管理,但往往其后续管理职责基本上没履行,对没有进行申报违规的广告视而不见,造成大量的户外广告没有申报和审批,城市户外广告就显得杂乱无章,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四是管理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事城市管理的工作人员普遍水平不高,人员来自各个阶层,特别是我们的一线职工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和部队复员,文化层次参差不齐,管理水平相对较弱。专业人才缺乏,如美学、广告规划、给排水专业人才短缺,园林绿化等技术人才很少,客观上限制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五是投入不足,经费得不到保障。设施设备投入不足。目前,环卫作业方面,县城仅有洒水车2辆,无现代化清扫作业车,只有1辆是符合规定的垃圾清运车辆,且油耗相对较高,其余垃圾清运车辆均为电动三轮车,不能达到密闭运输的要求,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的客观要求。从事环卫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工资只有650元,与其劳动强度和工作量极不相符,而从事此项工人作的大部分是年老的女同志(其中70岁以上的占40%),安全隐患突出。
(五)居民素质有待提高。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民、务工人员涌入县城,由于他们原有的生活习惯,短时间难以改变,还不能完全融入城市生活,存在一个教育和引导他们适应城市生活习惯的过程。由于部分市民的综合素质差,随地吐痰、乱占道、闯红灯、破坏公共设施、私搭滥建、装修扰民、邻里矛盾、养宠物随地大小便等现象还较为普遍。
(一)尽快研究出台旧城改造政策。旧城改造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面貌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要把加快旧城改造作为改善民生,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的大事来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建议:一是尽快研究确定旧城改造相关政策。二是由符合资质的公司作为业主进行片区旧城更新工作,形成规模,减少规划执行难度。三是对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使旧城区城市功能正常发挥。四是对旧城区破旧危房分步进行改造加固,消除住房安全隐患。五是尽快完善武胜县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并按法定程序审批,从根本上解决法律上的问题。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是要继续坚持搞好土地清理工作,坚决树立“先造环境后卖地”的土地管理利用策略,在上宗土地拍卖中,预留一部分资金,用于下宗地块的道路的铺设、环境的打造,提升土地市场价值,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土地增值效益,为城市建设开辟融资渠道提供条件。二是构建城市道路骨脊,至少拉通两条横纵贯穿的城市主干道,使城市建设根据主干道走向规划。三是开展城市亮化建设,对背街小巷进行全面亮化,安装路灯,有效降低治安、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四是在中滩桥及嘉陵江大桥适当位置设立两个进城车辆强制冲洗站,解决泥车进城影响市容问题。五是尽快打通人民北路大通道,分流建设路的客货车辆,同时,对新规划的城市会客厅综合体等项目要预先设地下停车场或建立立体停车场。
(三)加强城市配套设施建设。现代化城市建设是为提高城市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服务的。作为现代城市还要求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活起来。过去,由于我们对城市功能认识有偏差,对环境建设重视不够,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此,城市建设必须树立“精品”意识,不求最大,但求最好,要从一味追求城市规模转向寻求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上来。一是加大公共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实行公共环境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等)与房屋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建设,一方面有利于与市民生活设施的同步配套,缓解环卫设施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在建成房屋后再规划建设环卫设施时,选址附近的居民反对。二是要把水电气、公用设施、灯饰工程等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坚决防止道路反复开挖的情况发生。三是城市建设要量力而行,坚持稳中求进,不能遍地开花。特别是旧城拆迁建设,要坚持开发一片,完善一片,环境建设先行,真正把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摆到重要位置。
(四)重视城市特色建设。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的特色就是城市的生命力和吸引力之所在。我县无太多的历史文化积淀,但我们有可开发利用的青山绿水,这是武胜城市建设十分珍贵的财富。加强城市的特色建设,首先应加强标志性建筑的设计与建设,建筑样式要力求现代化、多样化,改变清一色“火柴盒”、“豆腐块”的状况;其次应建立富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娱乐广场等公用设施,增加人文景观,给城市融入文化内涵;另外,要特别重视伊斯兰民族文化资源和沿口古镇旅游资源的开发。
(五)加大城市管理力度。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说的是建设重要,管理更重要;建设难,管理更难。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应该坚持城市管理“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树立大城管的理念,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一是理顺关系。建议由县政府组织召开涉及城市管理部门的协调会,对现有的各自管理职能进行整合优化,理顺职能职责,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二是解决城管部门的执法权。县公安局选派35名热爱城管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的公安干警,担任城管执法小队队长。选派到城管执法的公安干警,编制保留在县公安局,日常工作仍在公安局,只是在进行城管执法时,协助城管局开展相关执法工作。三是加大投入。加大对城市管理的资金投入,特别是环卫资金,购买至少1辆吸扫车,解决目前县城清扫不彻底,只扫垃圾无法扫除灰尘的现状。再添置1辆垃圾转运车,解决目前1辆垃圾转运车24小时运转且不能及时完全转运县城生活垃圾的现状。四是从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着眼,疏堵结合,将人性化管理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重点地段的城管执法力度,逐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议在人口密集的旧城区和市场功能不完善的城区,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进行规范管理的疏导点:如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划出固定的街段进行规范管理,这样既解决城市管理问题、扩大了就业,完善了城市功能,同时又满足了人们的消费需求,体现了城市管理的以人为本管理理念,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六)积极推行管理方式的改革。建议把管理工作推向市场,变独家经营为多家经营,使管理水平在市场竞争中得到提高。可以选择一部分道路的清洁打扫实行招标管理,面向市场确定清扫队伍,由政府出资购买公共服务。进一步调动社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通过考核奖惩等办法将社区工作重心调整到城市管理上来,合理调整社区管理城市的自主权,挖掘潜力,促使市容市貌管理同就业等工作有机结合,调动社区、单位及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七)加强市民文明教育。在城市化进程中,需要同时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软实力”。一要强化教育引导,多方位推进素质提升。把提高市民素质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制订长远和近期的文明教育计划,从学校、家庭、单位和社区着手,加强对德育工作理论探索和实践指导。二要完善互动机制。健全常态管理机制,及时推出各项文明建设方法举措,建立全民监督机制,规范政府部门执法行为,同时提高市民自身的文明意识。三要搭建公共平台,为城市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的提高,提供一个良好的空间环境和硬件设施,实现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人的素质提高和谐共进。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六
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对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部署。x年xx月xx日在司法部召开的人民满意的司法所、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直接面向群众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前沿阵地和工作窗口,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各项基层业务工作的重要职责。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基层综合部门共同构成我国基层政权的政法组织体系,共同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目前基层机构体制改革已经迫在眉捷,司法所建设工作是当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把司法所建设纳入到社会治安防范体系,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构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才能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各项工作的职能作用,这既是维护我市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广泛开展调研工作,现就xx市基层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建设提以下几点建议:
xx市现共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指在街道、乡镇专门或主要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xx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xx名,未占用司法行政编制xx名。从我市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人员的发展历程分析,很多问题既有复杂的历史原因,也有近年来的客观因素,主要问题有:
(一)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界定不清司法所作为街道、乡(镇)自设的一个职能机构,多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些并不系统完善的临时性指导文件,同时缺少必要的分工和协作,如综治办、政法委、法制办等,从而导致多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界定不清。工作任务从宏观上看很重要,很具体,但到了基层实际操作难度大,用司法助理员的话讲:“工作太软”。而且优无奖、劣无罚,干好干不好没有太大的区别,只能靠觉悟工作。这些都和司法工作本应具有的性质差距太大,极不相称,也导致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政府的重视程度大打折扣。
从司法所的发展历程来看,司法所的机构设置不同于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是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确认的,又没有在中央编委“立户列编”,司法所的设置与否主要取决于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因此,明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地位职能,解决司法所的“立户列编”问题,是司法所建设的首要环节。
(二)人员杂、素质参差不齐,人事管理不统一目前全市共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xx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xx名,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xx名。人事管理情况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占用地方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人事、工资关系均在街道、乡镇,共x人;另一类是非公务员身份事业编制干部共xx人,法律专科以上学历人员xx人,非法律专业人员xx人,人事关系的不统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势必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基层司法行政组织没有单独“立户列编”,在实践中形成了“谁建机构谁用人”的方式,司法局没有任何人事权力。由此产生了不少问题;一方面拨给我市的司法助理员专用编制没有得到有效使用;另一方面,一些司法助理员没有公务员身份,有的年龄偏高,专业素质较低,难以保障工作质量;另外由于公务员轮岗,基层领导可以随意更换司法助理员,许多新上岗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经过努力刚熟悉业务,又轮岗到别的地方,新来的`又要重新熟悉,常此以往,使工作缺乏连续性,发展就更困难。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协同作战能力,难以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整体合力。
(三)人少事繁,职能发挥难以到位目前,我市九乡二镇三个办事处的司法所共配备专职司法助理员xx人,兼职x人。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司法所主要职责有8项: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重大疑难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多年来,广大司法助理员在各方面工作中都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们不计个人名利得失,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日趋繁重的工作也使本就人员不足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应接不暇,而且司法助理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政府部门的涉法工作以外,还要承担大量其他工作,特别是近几年,地方政府领导经常交办一些临时性、应急性任务,使司法助理员工作任务繁重,不能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四)缺少必要经费、待遇低,保障措施不利由于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法律地位一直悬而未决,必要的财政办公经费也没有保障。市财政中没有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的专项经费预算,所以办公经费没有来源。许多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生存模式,市司法局也只能从收取的法律服务所管理费中支取司法所的日常管理经费,挤多少钱干多少事,司法助理员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司法助理员的待遇问题也没能很好解决,由于编制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司法助理员应享受的政法干警每月的津贴也无法落实。
综上所述,明确法律地位、“立户列编”、理顺管理体制是司法所建设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七
为了解全区农贸市场的分布情况及运行现状,进一步推动农贸市场的建设、规划和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调研组,在吴继业副主任、胡齐乾副主任的带领下,于3月底至4月上旬,对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新前综合市场、西江二桥疏导点、羽山菜市场、十里铺农贸市场、中心菜市场等进行了实地踏看,视察有关市场建设情况。在召开的座谈会上,分别听取了区府办、发改局、财政局、黄岩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局、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食药监局、黄岩工商分局、黄岩城管行政执法分局、规划处、消防大队、同创办等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根据调研中了解的情况,现将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全区登记在册农贸市场20家,无证农贸市场(临时便民交易场所)32家,总计52家,分布在全区各街道、乡镇。其中省级文明示范市场10家,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1家,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3家,一星级文明规范市场2家。形成了大中小相结合,多层次、多品种和多种运行方式并存的交易市场网络,为搞活流通,促进农产品的生产,繁荣市场,振兴经济和方便群众生活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农贸市场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9年全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现场会在黄岩召开,王建满副省长高度肯定了黄岩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区里专门成立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主动将市场改造提升与“多城同创”等政府中心工作对接。在具体职责分配上,工商部门制定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市场摊位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市场制定经营户准则及其他管理制度。发改部门参与市场建设规划的编制,负责对市场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或备案,参与项目的综合验收,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市场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的预算,并及时足额到位。国土部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市场用地方案。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市场的选址和建设方案。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市场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取缔力度。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市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是制定政策,支持提升发展。2019年,黄岩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农贸市场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制订了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区政府印发了《黄岩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补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加大奖补的力度,对规定时间内通过省文明示范市场验收的市场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并明确了新建类(迁建类)、改造类市场每平方米补助250元、180元以及仪器设备的补助金额。为确保城区中心菜市场改造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区财政预支经费400万元用于中心菜市场改造提升。同时,财政、国土、建设、规划、行政执法、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相应政策,帮助解决了市场建设中遇到的大量困难。
三是因地制宜,推进改造升级。根据各个农贸市场位置、功能、人流量等特点,实行“一场一策”,量身制定了具体的整治措施和目标任务。严格对照“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和“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的创建要求,对即将改造的市场进行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设计摊位结构。为确保顺利完成改造任务,注重设计、招标、土建、信息化等关键环节,合理倒排工期,全力提升进度。同时,实行上下互动机制,区农提办、各责任乡镇街道、市场举办者和区工商分局安排专门联系人,实行改造提升工作进度月报制,及时反馈问题和困难,并第一时间解决。
四是严格管理,保障规范安全。一是自“多城同创”活动启动以来,全面开展市场整治“铁腕行动”,对经营户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保洁不到位等问题及消费者违章停车、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组织1000余人次集中整治农贸市场30余家。二是创新推行“业务指导员制”,全区每家农贸市场均配备一名工商干部担任工商业务指导员,每日至少一次实地巡查指导,三是以奖罚金形式优化市场进出机制。对固定摊位经营户采取“奖罚金”,由市场成立考核小组,若违规视情节按不同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罚金;如经营户全年无违规行为,市场年底对其予以奖励。四是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市场食品检测,形成了以商品质量检测为中心、市场巡查为纽带、经营者自检为基础、消费者送检为补充、工商部门抽检为保障的市场食品质量监督体系,指导12个农贸市场建立检测点。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活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的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贸市场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区农贸市场分布。
不够合理。由于缺乏长远的规划、合理的布局,存在旧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多而乱,新建小区未建配套设施的现象。人口密度大的旧城区农贸市场周围形成自发的马路市场,严重影响交通和城市文明形象。村镇及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临时疏导点多为大棚式市场,场内除摊位外几乎没有其它设施,排污能力差,经营、购物环境差,吸引不了人气,而所在的村集体不愿意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
(二)农贸市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仍然无证的农贸市场,场内管理、硬件设施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存在一定距离。目前,市场管理中心没有市场外部管理的职能,而有外部管理职能的一些部门管理不够到位,造成农贸市场外停车位缺乏、流动摊贩堵塞交通等现象。一些较小的农贸市场内部卫生较差,地面多水易滑,存在环境脏、乱、差现象。部分群众反映一些熟食和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检测和重点抽查。
(三)经营者和管理者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和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市场经济意识,缺乏服务意识,没有完善的服务理念。个别经营者文明卫生意识较差。管理者还停留在收收税费、租金的较低级的管理层面,不能立足于根据市场需求而对集市进行适时改造和完善的层面。
农贸市场建设是一项牵扯面广、较为复杂的工程,建议政府将市场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落实。
(一)加强统筹规划,引导市场合理布局。为建立健全全区市场网络和流通体系,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调整增量,改造与新建相统筹,业态升级与优化相结合”的总体思路,认真抓好规划布局,从源头上为农贸市场建设预留足够的空间。通过规划的编制,改善农贸市场的空间布局,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区域辐射及配套设施等因素。在做好存量农贸市场盘活、调整、改造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老城区的网点补充和新发展城区的网点扩展工作,以解决部分地区设点不足的问题。新建市场则要按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适当超前,立足长远。
(二)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市场建设资金。农贸市场建设是项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事业,是服务于群众生活的菜篮子工程,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建议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逐年投资建设一批新的市场,方便群众生活,每年给市场安排适当的维修经费预算。另外,在用地、税费等方面,政府也应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农贸市场的建设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既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又要鼓励民间融资,争取银信部门支持,形成共同开发格局。鼓励社会各方面采取自筹、集资、借款、贷款、股份、外资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大力兴建市场,促进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三)理顺管理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提升其服务功能。市场经营单位是市场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通过与市场业主和市场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明确监管要求和违约责任,加强对市场业主和市场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市场经营单位应该以人为本,建立为顾客着想的服务之道,要充分运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管理技术,实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作。市场经营服务中心作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应承担规范维护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实施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镇(街道)属地管理。进一步理顺区和镇(街道)的农贸市场管理体制,加强属地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和秩序的日常管理。针对市场外的占道经营和秩序混乱的状况,必须由政府协调,工商、城管、同创办、市场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联合执法解决。
(四)加强法制建设和行业自律,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氛围。政府应出台相关商品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制度,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要不间断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行“两书”(《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保证书》)“四制”(市场交易实行索票制、公示制、退场制、明码标价制)。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应制订规范农贸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不断创新监管模式,确保监管工作的落实。增强经营者法制意识,促进业内良性竞争,避免坑蒙拐骗现象的出现,杜绝竞争中的不当行为。同时市场经营者集体对市场诚信度的支持,也是营造共赢的必要条件。应尽快组建农贸市场行业协会,引导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规则,规范经营秩序,提高行业素质,协助和配合政府做好对农贸市场的服务和监管工作,形成协调和自律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内部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监控行业发展动态,及时传递信息;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八
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正在全面推进的“八大中心”建设之一。要有效增强我市作为区域性医疗中心的吸纳集聚功能,就必须加快推进适应现代医疗要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卫生综合管理等工作的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现状。
经过近几年的探索与努力,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有了较好基础,主要体现在:信息化资金投入不断加大,网络设施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信息化硬件建设初具规模,医疗服务信息化应用有所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和信息化管理初见成效,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进程加快。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一是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已实现全覆盖,但是部分地区和单位对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卫生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于广大群众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卫生行政部门综合管理的需要。
二是存在“网通”而“信息不通”的问题。以市卫生数据中心为核心、覆盖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卫生专网已建立,然而不同地区、不同机构、不同业务系统之间尚未实现互联互通,难以资源共享。如20xx年以来已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700万余份,但实际应用较少。同时存在大量手工填报数据及重复采集信息现象。
三是资金投入与卫生信息化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省市已拨款近20xx万元用于卫生数据中心的硬件建设和平台建设,但是我市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机制尚不完善,缺乏统筹的、经常性的项目管理和经费安排保障。二、三级医院信息化所需资金绝大部分是自行筹措,由于难以获取直接经济回报,对信息化建设投入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是卫生信息化知识普及和宣传不够充分。我委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等群体的调查显示,对卫生信息化工作的知晓率仅分别为30%、20.3%和9.6%,对于其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等作用更是知之甚少。另外,群众参与信息化实效体验机会偏少,尤其对老年患者等亟需优良服务的群体还缺少人性化设计。
五是卫生信息建设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整体数量少、高级人才奇缺和现有人才知识结构不合理。目前,市卫生信息中心仅有计算机、卫生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他基层医疗和管理机构多是毕业于计算机应用专业的技术人员,由于缺乏医学知识和卫生管理知识,难以满足卫生信息化工作的需要。
二、对未来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确保前期规划的有序推进。各级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安排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我市“十二五”卫生信息化规划的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建设进程,将卫生信息化建设和业务系统应用情况列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建立例会制度,完善沟通、反馈和解决机制,真正提高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决策水平。
(二)多措并举,有效破解卫生信息化建设的资金瓶颈。政府投资初期建设有利于统一目标和管理,但在短期依赖政府投入的同时,应该注重制定长期运营策略,包括分析和预测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充分整合协调各方资源的基础上,通过项目合作、科技专项、增值服务等多种方式,拓宽渠道,筹措卫生信息化建设资金,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多方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三)大力推进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促进区域信息资源共享。要做好已建系统、新建系统以及数据资源、基础设施资源的有效整合,必须政府主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严格遵循国家、行业和专业领域已有的规范和标准,如《电子病历数据标准》等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对于在整合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要组织专家加快标准和规范制定,防止与实际需要脱节。实现标准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卫生信息平台各个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四)重视卫生信息化在淮海经济区的功能扩展。要在20xx年全面实现新农合跨区域资金监管和费用即时结报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卫生信息化平台在淮海经济区核心区一体化建设中的进程,通过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区域内各大城市健康档案信息共享、委托检验和影像检查、图像和报告传递;实现我市大中型医院与淮海经济区医疗机构多形式联合与合作,加强科学管理、评价和分配,提高区域卫生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多措施多渠道向群众宣传卫生信息应用知识。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在报纸、电台、电视、网站等媒体开辟专刊专题专栏,及时向市民宣传卫生信息化的建设内涵、功能作用、应用操作等相关知识;另外在市中心医院等卫生信息化建设程度较好的大型医疗机构设立信息化体验中心,让居民尤其老年患者等缺乏操作能力的群体切身体会信息化的好处,推动卫生信息化成果广泛应用。
(六)切实加强卫生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当前,要着力培养既懂管理,又通技术,兼具医学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面向全员特别是针对领导干部、管理骨干的培训,增强在信息技术条件下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20xx年成立的徐州医学院医学信息学院的资源优势,抢签优秀毕业生或委托培养学生。在医疗机构中有计划分阶段充实网络管理员、系统分析员、数据库管理员、程序员及维护人员。
卫生信息化建设是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一定能够通过卫生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我市医疗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卫生信息网络的辐射功能,更好地为我市居民和淮海经济区广大群众服务,尽快实现区域性医疗中心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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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九
党政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履行党委、政府职责、维护市场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组织机构。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仅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决定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更重要地是它将关系到党的执政任务和执政使命的履行。因此,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不仅是社会群众普遍的政治期待,也是我国政治生态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执政党生死存亡的关键所在。
为此,安庆市直纪工委组成调研组,通过专题走访、座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对部分机关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同时结合信息信访等其它有关工作资料,形成调研报告,仅供领导参阅。
一、当前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估价。
当前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存在以下突出问题或现象:
(一)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存在弱化现象。整理分析从调研中收集了解到的情况,不难看出,党政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着“八股文”式的雷同和重复,可以用“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能清楚、任务明确、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来概括,无非是在学习教育上强调自我教育与组织教育相结合、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在制度建设上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票决制、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监督检查上如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以及审计人大等专职监督检查等等。这不仅反映出党政机关在反腐倡廉方面存在人云亦云、敷衍了事的现象,也说明在机关反腐倡廉方面存在着工作套路化、思路简单化、措施程式化的问题,实质上反映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弱化的现象(参见附表)。
(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存在虚置现象。从工作实际和调研过程中发现,在各级各部门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汇报材料中一旦主题涉及反腐倡廉工作,一旦论及腐败原因和责任追究上,往往众口一词、不约而同地把腐败的严重性和产除腐败的艰巨性以及根治腐败的不可预见性的深层次原因归结为所谓的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经济结构调整期等等虚不可及、遥不可及的诸多宏观的空泛的社会性因素上面。这本身就是“消极腐败”的思想根源和典型表现,实质上就是虚化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担当。
(三)淡化反腐倡廉工作的急迫性。在建党90周年“七一”讲话中连用四个“更加”,强调了反腐倡廉的紧迫感: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唯有如此,才可能打赢反腐这场生死存亡仗,在人心向背的抉择中赢得民心。可是,现实图景则是:提起腐败现象或者腐败问题时大家都普遍认为确实存在、形势严峻;一旦深入到具体单位、具体到确切的人和事时,大家却又讳莫如深,大而化之,泛泛而谈。凡此种种,可以说明对腐败现象已是司空见惯,熟视无睹,见怪不怪了,甚至于可以比之以“久居鲍鱼之肆,不闻其臭”一样“与之化矣”,从而不自觉地淡化了对反腐倡廉急迫性的认识。
(四)滞化反腐倡廉工作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必须看到,我们党自创立以来,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总结、吸取和借鉴、创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但往往要么是浅尝辄止、半途而废,要么是流于形式、无疾而终。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遗产与赠与税问题等。究其原因,社会上普遍认同的解释是,“既得利益集团”“绑架”了改革,并以“改革”名义,设置重重障碍来阻挠一些科学有效的改革举措的出台。就拿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来说,本来就是一项很好的制度安排。因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不仅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当今世界多数国家早已实施多年的制度措施,可以说是一项重大的廉政建设改革举措。尤其是在当前形势下,积极推行财产申报制度对于提高党和政府公信力、加强机关诚信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五)物化反腐倡廉工作的对象和内容。现实中,人们往往偏重于经济上腐败,对于更加普遍、更为严重地表现在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方面的腐败现象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从近年来屡屡查处的贪污腐败案例来看,大多都是从查办经济问题入手,继而发现无不存在卖官鬻爵问题,充分说明目前党政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事实上存在着偏重于物质的、经济方面的腐败问题,轻视甚至忽视了思想意识和工作状态方面的消极腐败现象的匡扶与校正,尤其是人事方面的腐败问题,远远没有得到应有的高度重视。正如人们在反思苏联解体20周年时总结到:“党内官僚特权阶层之所以能够产生和长期存在,最根本的原因是对权力的垄断,尤其是对干部分配、任命权力的垄断。”
二、探究党政机关反腐倡廉体制机制上的深层原因。
这些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各行各业制定印发的反腐倡廉的文件、规定等数不胜数,甚至于可以用“汗牛充栋”来形容。在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情况下,一些党政机关干部为什么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宁愿拿自己连带家人的前途、声誉甚至生命作赌具,以身试法,大肆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我们认为,主要还有以下方面的深层原因:
一是政府规模不断膨胀导致政府权力不断增强。这是研究分析腐败问题必须清醒认识并密切关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深层原因。衡量政府规模的标准取决于不同的视角和需求,因而有不同的衡量标准;国际通用指标就是政府财政支出比率;我国常用行政管理费加以表述。总体而言,主要有三个度量标准:政府收入、支出和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即gdp的比重;政府公务人员(或政府就业人员)占总人口或就业人数的比重;行政机构的数量与层级。因为政府规模越大,供职人员越多,相应的,由他们自主支配的社会资源也就相应地不断增多。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社会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于是,政府随着自身规模不断扩张,在它的权力没有什么法定的有效约束之下,将会不断取得日趋增多的社会资源支配权,从而属于社会民众和市场主体支配的社会资源势必相应地愈加减少。于是乎,政府与社会、干部与群众、官方与民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当然会不断增加,什么“突发事件”、“暴力拆迁”、“被逼上楼”之类的社会问题在所难免,而且日趋严重,以至于民间更是有“无人不腐,有权皆贪”的官场认知。
二是公职人员进入门槛不够明晰致使党政干部整体素质低下。我国公务员准入制度要说严格,即便本科生乃至研究生不是想进入就能够进入的;要说不够严格,也确实如此,当下数量庞大的公务员队伍中“鱼龙混杂”,不论从身份、学历,还是从能力、资历等要素指标来看,可以说什么样的人都有,甚至于还有河北省石家庄市“骗官书记王亚丽”那样的假冒公务员也并非个案。在“能进能出”方面,“进”的大门敞开,而“出”的退路几乎没有;在“能上能下”方面,“上”的通途尽管曲折艰辛,但还是有章可循,而“下”的途径基本没有。由此带来很多负面的而且是持续久远的消极影响,这是研究分析腐败问题必须清醒认识到的又一个重要的深层次原因。
三是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带来“负的外部效应”这是当下社会群众怨声载道、机关干部经常抱怨的原因之一。一般而论,机关工作效率的主要决定因素,一是公职人员的文化素质与能力水平,二是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尤其是激励机制,三是整体的制度环境。虽然《公务员法》实施已有多年了,但由于现实中公务员进入门槛设置不很科学合理,导致这一门槛形同虚设,为权势者寻租逐利留下很多可乘之机;再加上公务员考评和退出机制上的不完善,使得机关干部队伍无论基本的文化素质,还是政治要求,乃至道德品质诸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在工作能力、水平和素质方面更是参差不齐,从而带来了很多“负的外部效应”,带来了机关效率的整体低下。
三、加强党政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尽快出台并果断实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在惩防体系的建设中,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后,财产申报制度在国际上广泛采用,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反腐败“阳光法案”、“终极反腐制度”。1995年,中办厅、国办厅出台《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申报个人收入;20xx年7月,又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近年来,我国不少地区探索试行财产申报制度积累了经验。我国建立财产申报制度的时机条件都已逐步成熟,不可再以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财产问题属于个人隐私等理由加以拖延。恩格斯曾指出:“当个人隐私甚至隐私与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时,个人隐私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事,而是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再受隐私权的保护,它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这在学理上被称为“公务员个性的法定自我丧失”,而且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科学认知。正是这种个性的法定自我丧失,为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奠定了合法性基础。而对官员进行监督的前提必然包括要了解官员的隐私,特别是和其任职、廉洁密切相关的隐私。
(三)依法控制政府规模并约束政府权力。马克思曾经对国家机器进行了批判,认为国家机器是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要由社会供养的一个多余的赘瘤,在由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之后它将自行消亡。取代它的是一个只具有管理或服务职能的“廉价政府”或“社会的代表”,从而“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马克思在这里所涉及的思想,如廉价政府、服务型政府、民主共和制度、普选制度、罢免权制度、公务员薪酬制度等等,我们务必充分地重视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些重要思想的时代价值。所以西方政治理论中就有“把权力放进笼子”的形象说法。美国前总统布什曾在演讲中,最为精彩地阐述了这一政治学基本原理,成为震撼21世纪世界政坛的经典名言:“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四)要积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要实现让人民监督政府,其实不仅是反腐倡廉的关键问题,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那就是解决党内民主、党际民主和社会民主的问题,也即解决党政职能分开、权力过度集中和缺少监督的问题,有人形象的说成“把权力关进笼子,把人民放出笼子”。关于民主问题,历来就存在着多种不同的声一音。但是不管怎么说,民主却一直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一个理想和目标。特别是在今天,民主已经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进步的最基本的尺度。
对于我们党来说,民主执政这个大课题,并不是今天才千呼万唤始出来。从“五四”运动算起,中国人民对民主政治的追求已近一个世纪,中国共产党就是在民主和科学的呼唤声中孕育诞生的。当年,毛泽东同黄炎培在延安的窑洞里的一段关于民主执政问题的对话闻名于世。对于黄炎培先生发出的“‘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颓败周期率”的喟叹,毛主席曾毫不含糊地表示:“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六十多年过去了,今天重温起来,仍然发人深省。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十
本文目录。
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对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部署。x年xx月xx日在司法部召开的人民满意的司法所、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直接面向群众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前沿阵地和工作窗口,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各项基层业务工作的重要职责。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基层综合部门共同构成我国基层政权的政法组织体系,共同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目前基层机构体制改革已经迫在眉捷,司法所建设工作是当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把司法所建设纳入到社会治安防范体系,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构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才能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各项工作的职能作用,这既是维护我市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广泛开展调研工作,现就xx市基层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建设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xx市现共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指在街道、乡镇专门或主要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xx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xx名,未占用司法行政编制xx名。从我市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人员的发展历程分析,很多问题既有复杂的历史原因,也有近年来的客观因素,主要问题有:
(一)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界定不清司法所作为街道、乡(镇)自设的一个职能机构,多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些并不系统完善的临时性指导文件,同时缺少必要的分工和协作,如综治办、政法委、法制办等,从而导致多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界定不清。工作任务从宏观上看很重要,很具体,但到了基层实际操作难度大,用司法助理员的话讲:“工作太软”。而且优无奖、劣无罚,干好干不好没有太大的区别,只能靠觉悟工作。这些都和司法工作本应具有的性质差距太大,极不相称,也导致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政府的重视程度大打折扣。
从司法所的发展历程来看,司法所的机构设置不同于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是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确认的,又没有在中央编委“立户列编”,司法所的设置与否主要取决于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因此,明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地位职能,解决司法所的“立户列编”问题,是司法所建设的首要环节。
(二)人员杂、素质参差不齐,人事管理不统一目前全市共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xx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xx名,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xx名。人事管理情况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占用地方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人事、工资关系均在街道、乡镇,共x人;另一类是非公务员身份事业编制干部共xx人,法律专科以上学历人员xx人,非法律专业人员xx人,人事关系的不统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势必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基层司法行政组织没有单独“立户列编”,在实践中形成了“谁建机构谁用人”的方式,司法局没有任何人事权力。由此产生了不少问题;一方面拨给我市的司法助理员专用编制没有得到有效使用;另一方面,一些司法助理员没有公务员身份,有的年龄偏高,专业素质较低,难以保障工作质量;另外由于公务员轮岗,基层领导可以随意更换司法助理员,许多新上岗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经过努力刚熟悉业务,又轮岗到别的地方,新来的又要重新熟悉,常此以往,使工作缺乏连续性,发展就更困难。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协同作战能力,难以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整体合力。
(三)人少事繁,职能发挥难以到位目前,我市九乡二镇三个办事处的司法所共配备专职司法助理员xx人,兼职x人。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司法所主要职责有8项: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重大疑难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多年来,广大司法助理员在各方面工作中都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们不计个人名利得失,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日趋繁重的工作也使本就人员不足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应接不暇,而且司法助理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政府部门的涉法工作以外,还要承担大量其他工作,特别是近几年,地方政府领导经常交办一些临时性、应急性任务,使司法助理员工作任务繁重,不能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四)缺少必要经费、待遇低,保障措施不利由于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法律地位一直悬而未决,必要的财政办公经费也没有保障。市财政中没有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的专项经费预算,所以办公经费没有来源。许多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生存模式,市司法局也只能从收取的法律服务所管理费中支取司法所的日常管理经费,挤多少钱干多少事,司法助理员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司法助理员的待遇问题也没能很好解决,由于编制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司法助理员应享受的政法干警每月的津贴也无法落实。
综上所述,明确法律地位、“立户列编”、理顺管理体制是司法所建设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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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加强司法所建设对于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至关重要,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近些年来加大了对司法所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司法所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新形势下,要更好地服务政府党委中心工作,服务群众民生,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职能,进一步研究司法所建设中深层次问题,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打好基础和创造条件。
自从x年起,中央工作会议、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反复强调要加强司法所建设在内的“两庭一所”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了关心、重视、支持司法所建设的良好局面。近年来,司法部提出了“五好司法所”创建目标,江苏省司法厅先后提出了在全省范围内“省优秀司法所”和“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目标,南京市司法局提出了“模范司法所”和“星级司法所”评定创建目标。通过这一系列的创建活动,引起了地方基层政府对基层司法所建设的高度重视,加大了对司法所建设的投入,司法所建设突飞猛进。
通过系列创建活动,全区司法所在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和体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改观。以x区为例。以前,司法所业务用房平均面积不足60平米,个别所甚至只有一间办公室,司法所人员队伍平均只有3至4名工作人员,有些业务工作职能停留在台账上,司法所人员管理体制主要隶属于属地街道办事处;在创建之后,x区7家司法所,业务用房平均面积达到了150平米以上,工作人员数量平均达到了7人,个别所工作人员数够达到10名,通过“三定方案”,落实和理顺了司法所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体制,各项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的开展有声有色。7家司法所全部实现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目标,有5家司法所完成了省优秀司法创建目标,1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南京市5星级司法所,1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南京市4星级司法所。
当前,平安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对司法所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司法所建设必然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同时,也给司法所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带来了困惑。这就需要我们认清形势,客观看待成绩,正视问题和差距,寻求和探索进一步发挥司法所作用的最佳路径。
1、如何有效履行政法机关职能。司法所的许多工作以说教为主,工作对象是普通民众,具有很强的群众性。随着具有刑罚性质的社区矫正工作的逐步开展,司法所工作的政法职能属性越来越明晰。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体系的组成部分,勿庸置疑,但现阶段在具体运作过程中,不具备任何强制性职能。由于缺乏依据和可操作性,基层工作人员感到迷茫和困惑。
2、如何定位核心职能。司法行政系统内定司法所职能共九项,江苏省司法厅提出了司法所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随着地方基层政府近年来维稳任务加重,司法所大量精力投入到了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维稳工作中,出现了与综治、信访、法制等部门职能往往会交叉、叠加。实践中,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找不到工作重点,不明白司法所的主业到底是什么,结果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影响了司法所职能的充分发挥。
3、如何确定归属。经过上一轮的机构改革后,通过“三定方案”,从上到下早已明确了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但是文件和实践、内容和形式、管人与管事仍然存在问题。名义上理顺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实际上,除了司法所长是由司法局任命外,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基本上是由所在街道政府配备,人员还是不能由司法局自主进行调动,经费保障在很大程度上仍由街道来提供,造成了文件编制归属于区司法局,人员心理归属于街道政府。
5、如何建设一支专业化队伍。现在工作对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专业化趋向比较明显。但是现在进入司法所人员队伍缺乏专业衡量,什么人都可以进来干一干,这样队伍稳定性也不强,人员流动性大,实际工作中,司法所人员什么都干,结果什么都不能深入,什么都干不精、干不好。
6、如何树立自身形象。对于司法所和司法局的职能,有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并不清楚,群众更不用说了,不少人认为司法就是法院,司法腐败就是司法局的腐败。这与司法行政系统缺乏统一形象不无关系。有的单位也采取了进社区宣传司法所职能,宣传方法不对头,被其它部门抢了先机,宣传效果打了折扣;由于种种原因,外界对司法所工作的认同度与我们的期望值有较大差距。
针对当时司法所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困惑,应明晰司法所在三个方面的定位。具体来说,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清晰定位司法所的政法属性。司法所目前承担了大量的群众性工作,在当前基层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要把基层司法所打造成司法行政的一线实战平台,要明确定位司法所的政法属性。
一是真正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以司法局管理为主,实现管人、管事、管财的统一,做到“喊得应、找得到、调得动、管得了”,保障司法所职能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以社区矫正工作为突破口,明确司法所干警的执法主体身份,赋予其警察待遇,同时带动司法行政机关地位的整体提升。
2、清晰定位司法所的服务属性。司法所是区县司法局派驻街道政府、服务街道政府工作的司法行政机构,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司法所的职能定位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上来,而不是利益驱动。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认清服务基层政府和服务司法行政大局根本上是一致的,定位好服务属性,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好部门工作与基层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司法所与党委政府的关系,既不能丧失自我,盲从中心,也不能夜郎自大,脱离中心。二是处理好建设与服务的关系。要坚持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建设和管理相结合,发挥职能和搞好服务相统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发挥司法所的平台作用,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基层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中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处理好司法所与基层综治、信访、公安等部门的关系。在基层服务工作中,司法所不具备力量“单打独斗”,处理好与基层综治、信访、公安等部门的关系,整合基层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实行资源互享、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形成基层服务和维稳的工作合力。通过基层部门之间的互动,促进司法所业务发展。
3、清晰定位司法所的专业化属性。专业才能专注。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由于队伍力量不足,发展了规模庞大、为数众多的社会工作队伍,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中的志愿者队伍。在新形势下,对志愿者队伍的引导更需要专业化工作人员的指导,不然就会“使其昏昏令人昭昭”,因此,对业务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引导,增强专项编制,规范岗位设置,促进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缓解当前司法所“事多人杂”的困境。二是落实政府责任,推广实行“以钱养事”、政府购买专业化服务等作法,由政府出资购买专业化公共服务。引导专业社团和专业人士加入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三是加快司法行政业务立法,如在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工作中,要尽快制定出全国性的法律,将各项工作的职责、任务和保障法定化,对业务的专业性予以明确和规范,推进司法所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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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与监狱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有关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的工作机制。实施社区矫正符合国际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具有行刑成本低的优势,有利于增进罪犯和社会的联系,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
但是当前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一些困境,应该探寻突破困境的出路,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我县从**年首先在**镇和**镇启动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近年来,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积级配合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美丽这一主线,高度重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制度,认真管理好社区服刑人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县辖10个乡镇、1个垦殖场和155个行政村,12个居委会。**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19人,依法解除社区矫正174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45人。其中:管制13人、缓刑327、假释12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城镇户口53人、农业户口292人,男性320人,女性25人,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占总数的85%。年龄分布为18岁以下8人、19至25岁129人、26至45岁194人、46至60岁9人,60岁以上2人。地域分部为**镇72人,金山镇63人、桐木镇49人、鸡冠山乡44人,赤山镇41人、**镇39人,长平乡37人、彭高镇35人,东源乡27人,杨岐乡27人,依数据分析,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多为农村户籍的男性青壮年,被判刑罚主要为缓刑,主要集中在我县北边乡镇。
司法所作为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作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同时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从**年起,**县开始实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有所增加。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基层司法所要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接收组织宣告社区矫正人员,确定社区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在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司法所要监督社区矫正人员的定期报告,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到办公场所报告、说明情况;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社区进行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及时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告;对社区矫正人员7日以内的外出审批;组织日常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分类管理等。在期满解除矫正时,司法所要对社区矫正人员作出书面鉴定,提出安置帮教建议;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向社区矫正人员告知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部门做好交接等。此外,司法所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参与社会调查评估等。
(一)有责无权是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根据“两高两部”《通知》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而我国的《刑罚》第76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217条、第218条明确规定了“管制、拘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类社区服刑罪犯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管理。现行刑事法律与《通知》规定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主体与工作主体的分离。这种分离的状态又使得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权责模糊不清。模糊的职权规定使得我们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权责很难界定。权责的错位又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的具体执行当中的角色非常尴尬,这样成倍的增长了司法行政机关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行政成本,也大大的降低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司法机关即社区矫正机关应当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对其进行矫正教育。这种矫正教育是强制性的,但是这种强制性必须要以相应的法律和强制措施作为后盾。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教往往只能使用说服教育,这也就必然导致社区矫正人员对被矫正人员实施的矫正教育缺乏权威性,也就有可能使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当前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了司法机关的社区矫正的职责、权限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纪律,但是又没有明确规定社区矫正人员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是否可以实施强制措施、可以使用何种强制措施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度。例如被判处管制和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尽管其可能经常严重违反纪律甚至实施违法行为,但是只要其不故意犯罪,社区矫正机关所能采取的办法只能是批评教育,很难产生教育和管理的效果。又例如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打着外出治病的旗号,不经监督机关的同意,擅自离开居住地,社区矫正机关针对这种情况能采取的强制措施也仅仅只能是警告,只要其不实施故意犯罪,矫正机关也就很难要求监狱机关将其收监。有责无权使得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种种尴尬。
(二)人员不稳、专业不强是困扰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问题。
1、职能增加,配置不变。从**年前后看,我县10个乡镇司法所新增社区矫正要作职能,但人员配置上依旧延用了老配置,一般都是2到6名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具体承担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2—6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他们承担着辖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工作职能,工作强度大,使得他们真正用于社区矫正的精力和时间较少。如**年长平司法所包括所长在内3人,东源司法所包括所长仅2人,桐木司法所5人,鸡冠山司法所3人,最多的**镇司法所6人。社区矫正职能增加,但是近几年人员数量一直没有太大变化。所以我县11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对比我县各乡镇司法所人员数量和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我县乡镇司法所确实力量薄弱。
2、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时常生疏。社区矫正工作对工作人员的要求更高,网络信息化的要求更高更强。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所长的任免由县(市、区)司法局协助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新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的1个月以上的初任培训,方能持证上岗。但是每年各乡镇司法所人员变动频繁均未按照此标准操作,造成新进入司法所的人员业务不够熟练,每年都要对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这样耗时耗力又耗钱。比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三年来,长平、东源、鸡冠山、**镇等乡镇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三年都有所变动。而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我县乡镇还没有。
3、社区矫正工作要求高,专业队伍人员少,任务重。社区矫正工作自从我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采用gprs卫星定位后,特别是随着我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信息网络平台的建立,人员监管、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运用等都采用无纸化办公,这样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网络化的要求更高,心理素质要求更强,但是目前为止,我县11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立专门而长期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细,任务重,压力大,如**镇司法所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63人,要对63个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到位,矫正到位,没有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是很难做到。另外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大专以上的占70%,但是我县11个乡镇司法所没有一个达到此标准,离社区矫正工作需具备的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更是相差甚远。
4、志愿者参与积极性不高。社区矫正志愿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可以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返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群众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意识还较为淡薄,自愿来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人数很少。因而我县的矫正力量单薄,矫正效果难突出。
(三)经费短缺是制约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
按照上级要求,对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投入经费每年需达2800元/人,而县财政对社区矫正经费预算为5万/年,按我县去年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来算,社区矫正的经费缺口达90余万元。投入过少,保障不力,致使社区矫正工作陷入困境。
(四)人员分散、地域广阔也是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困扰之一。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也受地域因素制约。由于我县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大,目前在册的农村社区矫正人员295人,占总数的85%。由于很多乡镇村与村之间的距离较远,庞大的地域面积,加上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分散,流动性较大,都给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而我县所有乡镇2到5人的司法所是很难做好农村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工作的。
1、社区矫正本质上属于刑法执行活动,为了体现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监督,建议把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纳入警察编制和制定统一的着装制式。
3、充实工作队伍。加强人力配备。要按照依法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新要求,科学、合理地解决司法行政机关的专项编制、人力补充和职责设定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利用每年的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等方式,招录一批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人才充实到这个队伍中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为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
4、提高队伍素质。有针对性对组织队伍培训,吸取他人别地的经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素质,减少人员流动,稳定矫正工作队伍。
5、加强配合协作。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泰民安的大事,单靠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收效甚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及其管理机关、看守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顾全大局、鼎立协作,在各司其职中加强配合,克服司法行政机关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
6、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作用,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内容、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等内容,从而让全社会都知晓和关注社区矫正,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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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如何立足职能,创新工作,有效参与社会管理,深化为民服务,成为当前乡镇司法所急需研究破解的重大课题。本文根据乡镇司法所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对今后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作用谈几点粗浅的思考。
1、乡镇司法所承担着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的职能。
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之一,处于“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遍布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及时、有效地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接受并履行调解协议,既能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和升级,又能兼顾双方的利益,避免“反目成仇”,实现长期和睦相处。因此,我镇狠抓调解组织网络化、调解员专业化、运行机制常态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三级网络建设。截止目前,全镇共建立各级各类调委会11个,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192人。狠抓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对乡镇人民调解员组织培训100余人次,培训率达50%以上。在全镇各调委会普遍建立了排查、调处、回访、归档等规范工作制度。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中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通过排查全面掌握了各类矛盾纠纷情况并及时进行了化解。到目前为止,全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1件,调处成功247件,调解成功率达97%。
2、乡镇司法所承担着对“特殊人群”教育改造的职能。
“特殊人群”是指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抓好对这两类人员的教育改造,有利于合理地配置行刑资源,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据此,我镇狠抓管理信息系统、制度体系等建设。一是健全工作网络。水磨镇党委、政府牵头建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配齐专门工作人员。二是规范工作机制。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各环节工作制度,统一文书格式,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控和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核查。截止目前,全镇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人,正在接收矫正18人,已解除7人。其中正在接收矫正的有缓刑12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4人。犯故意伤害罪11人,故意杀人罪1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1人,抢劫罪2人,盗窃罪2人,交通肇事罪1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3、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责。
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营造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环境,对于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体系,形成相应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我们积极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创新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是做好“”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工作。组织召开了“”普法座谈会,深入开展普法工作调研;二是以法制进校园、法制赶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今年3月23日,我镇邀请县司法局的康戈华律师来到水磨一贯制学校,通过典型的案例向学生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25日,又利用铁厂赶集日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镇”创建活动,确定了铁厂村、水磨村等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
4、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民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的责任。
随着老百姓的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表达民意的维权意识也在普遍加强。乡镇司法所通过加强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从而把社会管理置于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比如在乡镇大小会议上开展法制宣传,既能够促进基层政府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服务理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理顺群众情绪,减少决策盲目性和行政随意性,从政策源头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又如通过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能够加快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确保基层社会稳定。再如以无利害关系“第三方”身份行使矛盾纠纷的调处,把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还有通过法律援助途径,使公民平等地获取司法资源解决公民平等的权利、合理的诉求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实现的问题从而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获得平等的司法保障,提供最为有效的手段和途径。
5、司法所是基层政府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中的重要力量。
矛盾频发和社会积怨,必将导致群体性事件,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乡镇司法所的许多职能,对于化解矛盾积怨是大有作为的,比如加强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能够消除他们仇恨社会、对抗社会的心理,是我们为社会大局和稳定作出的特殊贡献。与此同时,司法所开展的法律服务工作,具有对基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有着事先预防的功能,并将其纳入法律渠道,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解决。此外,通过整合各种信息反映渠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机制,增强信息预测功能,构筑起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综合平台,为党委政府处理社会矛盾提供可靠的依据,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各种力量的协调与配合,推动与各相关部门建立社会治安联动联调联防工作机制,为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机制保障。
长期以来,乡镇司法所为促进一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平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还存在着创新思想不强,财力人力不足等诸多问题。主要显现出:一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系统指导不够,驾驭解决社会矛盾和谐群众关系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对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特殊对象全面监管掌控到位不够,常态教育帮扶跟不上,形成管理缺失,存有社会稳定隐患,群众安全感不强;三是对法律援助重视关注不够,流于形式,离应援对象要求有差距;四是对基层基础治理招数不多,缺乏创造力,发动群众自主管理不够,依法治村工作仍需踏实开展;五是对自身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快,职能作用受影响制约,功效发挥不佳,离群众的要求还远。
乡镇司法所机关,既是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又是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与民生息息相关,渗透于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在事关社会管理秩序、服务保障民生的矛盾调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法律规范、制度约束、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对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在“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职能作用。
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是特殊人群的组成部分,加强对上述“两类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任务之一。要监管与服务好这些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再犯新罪和重新犯罪以及顺利回归社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据此,我认为除了呼吁国家加快相关立法步伐,将“两类人员”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外,还必须把握好以下关节:一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矫治、考核、奖惩、解矫等制度,尤其要做好因人施策、一人一策、科学矫治,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减少乃至杜绝再犯新罪。二要加强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统一着装,并按10:1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协理员。三要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重点加强对工作无着落、生活无接济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帮教和协调安置以及管控工作,解决他们的生活必需,保障他们民生,诸如落户、住房、就业以及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尽力为他们办理低保等等。四要创新工作方法。在实行gps手机跟踪定位的同时,确定多名生活在社区服刑人员周围的近亲属或邻居作为监控信息员,以方便、及时地了解他们的悔改表现及思想动向。
2、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目标,又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联系我镇的实际和乡镇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我认为今后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必须牢牢把握人民调解群众性和中立第三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约束和减少行政色彩。二要进一步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梳理和归类,对那些群体性、疑难性以及有可能引发民转刑和有出现极端倾向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建立预警机制,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做好早受理、早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创新民调解手段。根据中央提出的要更多使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社会矛盾的要求,建立法律工作者代理诉讼先行调解机制,若当事人不愿意或调解不成时,才可进行诉讼程序。这样做的目的是依靠专业队伍,运用专业知识,采用专业化手段,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和谐。
3、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发挥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善待民生,服务民生。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与民生息息相关,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尊严,因而乡镇司法所应当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发挥独特的专业优势和作用。结合我镇实际,拟重点抓好三项建设。首先要创新服务载体。重点加强镇法律服务所建设,主要抓好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拓展服务内容和范围,提升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把法律服务所建设成为满足村民法律需求的“服务窗口”。与此同时,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水平,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4、在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基层司法所承担着法制宣传的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能,在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根据社会管理创新对法制宣传工作的要求看,我认为应当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目前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已基本建立,运转正常,效果亦好。但对村委会、社等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考试正处于摸索阶段,因而要把这部分群体的学法用法考试提上议程,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三要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试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用法治的思维管理基层社会事务,用普治的方法处理基层社会问题。四是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创建工作要讲究质量,尤其是要在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按照全面创建、分类指导、整体提高的方针,努力实现依法规范民主选举,切实保障群众的选举权;依法推进基层食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参与权;依法规范民主决策,确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的目标要求,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的进程。让司法行政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体现和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十一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开发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司法行政基础,抓好司法行政职能建设,今年10月,xxxx区司法局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xxxxxxxx经济开发区就开发区司法行政职能履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xxxx省xxxx开发区现状。
南京市xxxx区目前有一个省级开发区――xxxxxxxx经济开发区,1995年10月经xxxx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启动建设,总规划面积42.2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29.5平方公里,人口容量23万,顺利通过国家审核。xxxx经济开发区地处长三角地区苏南板块,位于南京市xxxx县城东郊,辖区内现有25个行政村。近年来,开发区坚持以招商引资为中心,以改善环境和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了开发建设步伐,累计投入50多亿元,完成21.77平方公里产业区框架建设,区内各项设施配套日臻完善。根据工作职责的需求与机构设置的完善,xxxx区人民政府设立xxxx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处级建制)为派出机构,其内部设有“一办六局”7个职能机构,均为科级建制:即党政办公室、经济服务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招商局、规划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同时设有下属四个事业单位:xxxxxxxx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xxxxxxxx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紫金(xxxx)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管理服务中心、xxxxxxxx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4个事业单位。
目前xxxx经济开发区没有设立独立的司法所,区内有3个由区司法局管理的司法所,日常的相关司法行政事务都是依托于淳溪镇、古柏镇以及漆桥镇三个司法所管理和执行。按照一镇(街道)组建一个司法所的要求,淳溪、古柏、漆桥三个乡镇各建有一个司法所,司法所全部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实行司法局和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目前三个司法所组织机构完善,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分离、职能分开。开发区内3个基层司法所共配备司法所工作人员17名,平均人数5人。其中7名属司法行政专项编制,正科级3人,副科级4人,10人为聘用人员,共有党员7人;经费保障到位。三个司法所均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办公用房所均面积350平方米,并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档案柜、摩托车等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极大地提高了日常的工作效率;工作成效显著,的1--10个月以来,区内三个司法所和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548件,调解成功率99.7%,制止群体性上访25起,制止群众性械斗12起,防止民转刑案件6件。
二、关于建立完善开发区司法所及其管理体制的意见。
通过近些年的努力,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从司法所实际运行的效果和发挥的作用来看,整体情况较好,但开发区没有独立的司法所所带来的一些问题仍亟需解决,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国家(省)级开发区设立独立的司法所已迫在眉睫。
开发区的级别和行政乡、镇一致,其对司法行政工作有着同样的社会化需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近年来,开发区运作模式已日趋成熟,在不断扩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中、拆迁改造、城镇化建设如火如荼,相关村民的拆迁补偿、房屋安置等经济纠纷也日渐增多,社情复杂,矛盾突出,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面临诸多新的挑战。
开发区没有司法所建制,“下面没有腿、基层没有根”,许多工作落不到实处、抓不到好处,很难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自开发区批准建立多年以来,开发区的具体司法行政工作没有下设机构来执行,只能依托三个司法所处理相关事务,而具体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落实到什么程度,能否抓出工作成效,由于组织保障不到位,专职工作人员不到位,所以实际工作成果也很难抓到位;二是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必须开展的活动,也只能临时抽调人员与各区管司法所协调配合,工作开展的很不平衡,工作的死角死面比较多;三是开发区没有独立的司法所,三所联合处理行政事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办公经费等专项资金很难保障,工作来了一事一请,工作缺乏计划性、通盘性。
三、开发区设立独立司法所的建议:
开发区设置直管司法所是一项重大复杂的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必须坚持“对上争取,上下求索”的原则。有计划、分阶段实施。
一是积极汇报、协调,增编增人落实职级待遇。要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规划报告。积极协调政法委、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按照司法部“每个镇应当设立司法所,司法所应当配备3名以上专项政法编制人员”的要求,通过争取机构编制、落实人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指示要求,严肃干部管理纪律,严格规范司法助理员的调配使用,稳定一线力量。
二是加强与多部门的联合协调,落实保障措施。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争取党委政府开发区司法所设立和司法助理员的业务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开发区财政支持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司法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并积极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更大的财力支持。
三是多方取经,优势建所。在开发区独立设司法所,是一项开辟先河的举措,应多学习借鉴那些好的、先进的经验,做到起点高、起步快,只有借势借力,才能尽可能快的实现一流目标。
1、严格准入机制。要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制定严格准入标准,加强录用管理,不能降低门槛。人员构成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专业要求必须是法律或行政管理专业。可以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乡镇公务员和优秀村社干部,尤其是现任司法助理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事调动规定程序,选调政治素质高、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德才兼备、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热爱司法行政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开发区基层司法所。对新进入司法行政系统的人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纪律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岗位业务知识、实战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具备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解决“有能力干事”的问题。
2、严格督导。建立一套科学的督导评估体系,使得司法所的建立活动严格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流程科学推进,强化司法所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物质保障、工作制度和履职能力的建设,将司法所的建立工作纳入全面监控体系中。围绕创建司法所的活动,努力把每一项业务、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工作流程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找准定位,有效运转,提升建所的工作效能,从而实现全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
3、强化履职能力。作为各基层司法所的总指挥,区司法局要应切实加强对司法所的工作业务指导,以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抓住工作亮点、克服工作难点、寻求工作突破点;与xxxx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强密切联系,搞好协调和配合,按照省、市的要求和规范标准,在基层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加以规范;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紧密结合,加强与其他基层政法单位和乡镇(街道)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业务协作,实行联动服务,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其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争创一流业绩,以优异的成效来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以尽快推动开发区独立司法所的建设。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十二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努力将永靖县建设成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根据我县开展生态文明工程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4月1日至30日,永靖县西部大开发办公室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人员先后深入到部分乡镇、企事业单位和生态文明项目建设点,就永靖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永靖县位于甘肃中部西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以北,是国家扶贫开发和“三西”建设重点县,也是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三座水库移民重点安置县,1986年正式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范围。全县总面积1864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150个村(居),总人口20.4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2.63万人,农业人口16.07万人。总耕地35万亩,年平均降雨量260毫米,蒸发量在1500毫米以上。县内地理和自然条件差异很大,存在两个极端;全省最好的地方在永靖,以黄河、湟水河两岸为主的川塬区6个镇水资源丰富,景色秀丽,土地肥沃,是发展旅游业和高效农业的理想之地;全省最差的地方也在永靖,地处东西山区的11个乡镇苦甲陇上,自然条件十分严酷,山大沟深,十年九旱,是典型的雨养农业区,群众生活比较困难。
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永靖县在全力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加大林草植被的保护与建设力度,着力实施了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荒漠化防治和生态移民工作等综合措施,有效解决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了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了20xx年草原补奖、鼠虫害防治、草原防火、秸秆饲料化利用等重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全县已落实草原承包到户面积142.89万亩,共确定禁牧草原面积102.87万亩,设立基本草原保护区标识牌20个。20xx年,草原补奖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共计资金649.0965万元,极大地改善了永靖县的草原生态状况。二是实施了以县城南山绿化为主的生态造林工程,南山绿化总规划面积3.2万亩(一期计划在阴山完成2.4万亩,其中荒山造林2.1万亩,花椒经济林0.3万亩;二期工程计划阳山完成0.8万亩),总投资2.2亿元,涉及刘家峡、岘塬、三塬3个乡镇。
截至目前,一期工程完成投资1.6亿元;二期已完成整地工程和架设上水管网,高标准完成了水平台整地工程,并投资3520万元完成造林2.4万亩。三是完成投资1945万元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投资991万元的红岘子、黑方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改善灌溉面积3.8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430亩,川塬区农田灌溉条件极大改善。投资1.5亿元的大盐沟生态绿化综合开发项目,县城周边环境正在得到优化。投资1780万元实施了黑方台灾害治理四期工程和二房台滑坡应急治理工程,滑坡险情得到有效治理。
一是严格监管,确保污染企业达标排放。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切实加大了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关,在审批中坚持做到了四个不审批,即: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予审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不审批,永靖县环境容量不能承载的项目不予审批,黄河三峡湿地内除环保型建设项目和湿地保护项目以外的所有项目不予审批。严格落实重点污染源每周1次、一般污染源2周1次的现场检查,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监督检查,严防排污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
二是加大投入,努力提高污染减排能力。
自xx年以来,先后投资6000万元左右,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刘家峡水库污染综合治理、20家铁合金企业除尘设备升级改造、6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等项目和工程建设,大大提高了永靖县污染减排能力。三是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淘汰“两高”落后产能企业步伐。紧紧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走新型工业化的路子,建设新型工业园区。先后淘汰关停县城周边和景区内污染企业5家,淘汰拆除落后产能生产线16条,争取落实国家补贴资金1300万元,经过以上努力,每年永靖县的二氧化硫、cod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均控制在州上下达的指标以内。县城周边污染得到进一步治理。
一是集中力量加快古城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古城新区道路、给排水、供暖、供气等市政设施全面完成,同时动工建设投资3.3亿元的川北后山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工程程,完成大庄道路改造、川南临夏路口排水、假日花城至嘉龙小区河堤治理工程,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极大改善。川塬区每个乡镇确定1—2个村实施以村社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整治为主的新农村建设,基本实现了“巷道水泥化、民居砖混化、村庄园林化、环境整洁化”的目标,并投资5016万元新修改造农村道路42条、96.7公里,推广普及农村新型能源,完成沼气池1022座,完成“三改”612户,目前全县37.9%的农户用上了清洁的沼气。此外,投资1000多万元,对盐锅峡、陈井、三塬、杨塔、王台、川城等集镇、市场等进行了改扩建,农村面貌和人居环境不断改观。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动工建设投资9723万元的三马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全县新建高效节能日光温室368座,新增蔬菜面积2200亩,建成“高原夏菜”示范面积6500亩,2000吨蔬菜保鲜库1座,发展核桃、红枣、花椒、苹果经济林1.2万亩。新修改造暖棚圈舍3150座,新发展规模养殖户100户,养殖场14家,新发展网箱养鱼6亩、池塘养鱼100亩,水产品供应量达到2200吨。东西山区大力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和百合种植,普及推广“六个一”循环农业发展新模式,补助资金1400多万元,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玉米22.9万亩、脱毒马铃薯16.65万亩,新增百合3000亩,发放揉丝打捆机30台(套),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收入大幅提高。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十三
普洱市辖9县1区,其中有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近几年来,市委始终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遵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6]3号文件),高度重视县(区)委书记队伍建设。一是在培养选拔上重视。注重在艰苦地方、复杂环境、综合部门多岗锻炼和培养干部,注重选拔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经受住艰苦环境锻炼、能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能驾驭复杂局面,经得起风浪考验,作风扎实、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干部担任县委书记。全市县(区)委书记队伍中,大多数经过市、县、乡多岗锻炼,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绝大部分一把手都具有比较丰富的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统揽全局的能力、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在教育培训上重视。制定培训规划和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县(区)委书记到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参加专题培训、短期培训和理论培训,到省外、市外考察学习,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市委有针对性地组织县(区)委书记开展理想信念、权力观、群众观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县(区)委书记把方向、管全局、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增强驾驭全局、服务群众的本领。三是在监督管理上重视。不断加大对县(区)委书记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用人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注重监督县(区)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加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特别通过县级党委换届,选准配强县(区)委书记,较好地发挥了县(区)委书记队伍在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聚民心、促发展、保稳定工作中,在推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核心领导作用。目前,全市10个县(区)委书记,除1个县委书记因提拔到省直部门,接任人选正在按程序考察外,其余9个县(区)委书记平均年龄42.4岁,年龄在35岁至39岁的2人,占22.2%;40岁至45岁5人,占55.6%;46岁至50岁2人,占22.2%。大学本科学历5人,占55.6%;在职研究生4人,占44.4%。其中,经济管理专业5人,占55.6%;汉语言专业1人,占11.1%;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人,占11.1%;行政管理专业1人,占11.1%;社会学专业1人,占11.1%。无女性和少数民族县(区)委书记。
二、县(市、区)委书记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县(市、区)委书记队伍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状况总体是好的,经过多年来坚持不懈地努力,县(市、区)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素质明显提高,领导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这支队伍是靠得住,能干事的队伍。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队伍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与新的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监督管理力度不够。极少数县(市、区)委书记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忽视群众的合理诉求。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干部身上,但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如孟连“7.19”事件发生后,普洱市委及时对孟连县委书记进行了调整。二是任期制执行力度不够。对任期制的管理要素缺乏相应的规定,比如,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目标考核等,一些地方县(市、区)委书记变动频繁。三是选拔标准难把握。《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6条基本条件和7条应当具备的资格相对概念化,在考察时不好把握。比如:在考察中难做到全面了解人选的熟悉领域、主要专长和发展潜力,难判断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态度和业绩以及人选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干部考核评价难,部分干部群众认识上有差距,认为考察干部是一个程序和环节,有的认为是走过场,不愿意反映真实情况。
三、加强县(市、区)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进一步认识加强县(区)委书记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县级政权是我国行政区域划分中处于十分重要的环节。从纵向看,它既是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决策的机关,又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重大工作部署的执行机关,具有承上启下的基本特征。从横向看,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前沿阵地和城乡经济的结合部,集党政军民、工农学商于一体,具有统揽一方的综合功能。县(市、区)委书记在县级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既是领导者、决策者和组织者,又是具体的执行者。县(市、区)委书记水平和能力既直接影响我们党的工作的总体效能,又直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如期实现。因此,新形势下加强县(区)委书记队伍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政权基础的稳固和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县(市、区)委书记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除认真遵循《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6条基本条件和7条应当具备的资格外,在新形势下,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工作实际,县委书记一般还应当具有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任职经历;具有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任职经历;具有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经验;具有驾驭复杂局面,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具有推进工作能力和统揽全局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心理素质好;专业、气质与班子成员相溶,听得进不同意见,能集中民意民智。
(三)进一步明确优秀与不称职县(市、区)委书记的主要表现。优秀县(市、区)委书记的共同特点:政治纪律性强,理想信念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注重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勤奋敬业,工作扎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有正确的政绩观;眼界宽阔,思路宽阔,胸襟宽阔,总揽能力强,工作作风深入、扎实,群众基础好,善于联系群众,有基层工作经验;敢于和善于解决复杂问题,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驾驭复杂局面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坚持实事求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监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品德高尚,情趣健康,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不称职县(市、区)委书记的主要表现:理想信念不坚定;能力素质达不到履职要求;不注重学习,创新能力弱,胸襟不宽阔,总揽全局的能力差;工作经历相对单一,基层工作经验欠缺,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扎实,政令不畅通,执行能力弱,驾驭复杂局面能力不强;群众观念淡漠,脱离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弱,党的宗旨意识不强;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足,急功近利,喜欢搞政绩工程,搞短期行为;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得不牢,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
(四)进一步改进县(市、区)委书记的选拔方式。对县(市、区)委书记人选的选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一是要规范和完善县(区)委书记人选考察程序。要严格按照《关于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中进一步贯彻群众公认原则的暂行规定》(云组发〔2005〕5号)、《云南省差额选拔任用正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云办发〔2005〕8号)的规定规范和完善考察程序。对县(市、区)委书记人选的推荐同时获得会议投票推荐赞成票三分之一以上、个别谈话推荐二分之一以上,才列为考察对象。在考察县(市、区)委书记人选时要认真贯彻群众公认原则,实行干部推荐考察“三个扩大”(即扩大民主推荐范围、扩大个别谈话推荐范围、在考察廉洁自律方面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四个结合”(即把平时考察与使用考察相结合、听取意见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考察干部的一贯表现与关键时刻的表现相结合、注重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考察相结合)。二是改进提名方式,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委书记出现缺额时,由组织部门将任职条件、提名范围、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名册提交市委全委会成员进行第一轮署名推荐提名。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班子建设实际,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有关方面的意见,按1:3比例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建议,再进行第二轮民主推荐,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确定考察人选一般应多于拟任人选。在公开选拔委任制领导干部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公开选拔选任制领导干部提名人选的程序和方法。建议拿出1—2个职位,在全省进行县(市、区)委书记公开选拔试点,不断扩大县(市、区)委书记的选拔渠道,规范公开选拔的程序,改进方法,逐年提高公开选拔县(市、区)委书记人数在提拔交流干部中的比例。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决任用机制。县(市、区)委书记的拟任人选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全委会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全委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委书记的激励机制。为保持县(市、区)委书记队伍稳定、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应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县(市、区)委书记每个职务任期为5年。县(市、区)委书记一般应当任满一个任期,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县(市、区)委书记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累计达到一届以上的,经综合考核,实绩突出,评定为优秀的,建议给予提高享受副巡视员待遇或列为副厅级后备干部人选。
(六)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委书记的教育、考核、管理和监督。一是推进“一把手”培训工程的实施。要按照“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对县(市、区)委书记的教育培训。时间安排上要有计划性,县(市、区)委书记学习培训时间不宜过长,每名县委书记每年培训次数不宜太多,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在培训内容上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突出抓好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处置公共事件的能力培训、做群众工作能力培训以及政治理论培训、政策法规培训、作风教育培训、业务知识培训和科学文化素养培训。
二是加大对县(市、区)委书记的考核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以德才素质评价为核心,立足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县(市、区)委书记德、能、勤、绩、廉情况的考核,侧重评价把握大局、战略思维、协调各方、抓班子带队伍、基础工作等内容,引导县(市、区)委书记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建议加大对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考核评价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次被评为“基本称职”或当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县(市、区)委书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调整和处理。建议考核指标中应突出针对性。既要考虑到对每一个县(市、区)的普遍适用性问题,也要尽可能考虑到一些特殊因素,在考核指标中应留有一定的余地,由考核组研究当地县(市、区)的具体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应列入的考核指标,既注重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化解社会矛盾和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工作的考核,又注重考核县委书记关键时刻和困难时期、在处置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表现,注重考核作风状况和做群众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对县(市、区)委书记队伍的监督。按照服从大局、民主公开、以人为本,教育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运用切实有效的法规、制度约束和规范县(市、区)委书记的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财产申报、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制度。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党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办法。认真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县(市、区)委书记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步形成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推行特邀监督员制度,把对县(市、区)委书记“人前”与“人后”、“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自我监督、组织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的强大合力,全方位监督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社交行为。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监督检查县(市、区)委书记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汇报、考评和年终廉政谈话制度。县(市、区)委书记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总结。上一级纪委、组织部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每年对县(市、区)委书记进行一次廉政和履职情况谈话。坚持定期实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建立专门的县(市、区)委书记信息库,收集各种信息,动态掌握县(市、区)委书记的表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四是完善以州市党委为主的县(市、区)委书记管理体制。以州市党委为主的县(市、区)委书记管理体制与党组织设置、行政区域设置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是相适应的。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及时发现各县(市、区)委和县(市、区)委书记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包括县(市、区)委书记工作情况和个人基本情况,有利于更好地监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但管理过程中存在着部分县(市、区)委书记变动频繁,不利于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委书记的管理。一是要严格执行任期制。上级党委要就县(市、区)委书记执行任期制出台具体规定,合理界定县(市、区)委书记的任职期限,规定最低任职年限,在此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个人违法违纪或提拔),一般未任满规定时限不得调整。二是完善外出请销假和登记制度。对县(市、区)委书记外出实行请销假和登记报告制度,报上级党委办公室和组织部备查。
五是积极推进县(市、区)书记异地交流。认真坚持县(市、区)委书记交流任职和回避任职制度,扩大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交流范围,各地区之间交流人数应相对平衡。要选派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有培养潜力或厅级后备干部进行交流,并逐步扩大州市之间县(市、区)委书记的异地交流力度。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十四
中国共产党的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在过去的岁月,各级党校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为党和国家的革命和建设事业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当前,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乡镇党校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功能萎缩,有的甚至名存实亡,境况堪忧。为了摆脱困境,我们应该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积极思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乡镇党校的建设,还乡镇党校应有的颜色。
一、乡镇党校的生存和发展现状。
为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更好地发挥乡镇党校的职能作用,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和研究目前乡镇党校的生存和发展现状,透过现象找出问题的根源。
一是名存实亡。部分乡镇党校处境相当尴尬,在硬件方面,仅仅只有一块牌子,根本没有校舍、办公室、桌椅等实实在在能够表明存在的实物,更高层次的诸如教育培训基地、图书资料室、电子。
教学。
设备等就无从谈起了。在软件上,领导机构框架很多仅只存在于红头文件上,任命了校长、副校长等职务,但任命只是挂个名而已,做个摆设,并没有切实履行职责,不仅如此,在有的乡镇甚至因为干部的调整更换,最终导致形式上的存在也消失了;至于师资队伍、学校发展规划等更深层次的东西也就只能是一种奢望了。另外,由于党校的现实生存状况,致使乡村干部对乡镇党校缺乏认同感,在思想观念当中轻视党校,甚至不知道应该有党校的存在。
二是发展举步维艰。有的乡镇党校具备了一些基本的东西,诸如有领导机构、办公室、教师和课桌椅等,但是一切都属于从属的地位,可有可无。有了只是作个样子应付上级的检查,根本就没有打算在党校的发展上下功夫,没有也不会影响乡镇工作的大局,无关痛痒、不伤大雅。在这些乡镇,党委书记一般会兼任党校的校长,一名党委副书记会兼任党校副校长主抓工作,但是他们会借口乡镇工作繁杂,抓经济工作已经筋疲力尽,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来考虑党校的事情;党校的授课教师,需要时就临时在乡镇范围内抽调,在平时根本就不做教师选聘的工作;党校的教学活动场所,需要时就借用乡镇上的会议室,根本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属于党校的教室;党校的办公室与其他办公室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需要时是党校的办公室,平时就是其他的办公室;在年终上级要报党校工作总结了,安排人员杜撰一些情况,虚虚实实应付了事。在这种情况下,要谈党校的教学计划、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等等是根本不可能的。
三是发挥作用难。由于许多乡镇党校形同虚设,处境艰难,导致乡镇党校不能真正发挥教育培训乡村党员干部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一些地方党委尤其是乡镇党委,对于乡镇党校教育培训乡村党员干部的主渠道作用认识不够透彻,认为乡村党员干部最重要的是抓生产和抓收入的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的教育在大大小小的会议上进行就足够了,没有必要再让党校进行系统的教育。二是乡镇党校发挥职能作用心有余而力不足。党校教育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教育的一种,注定党校工作必定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抓得不实不牢,很容易导致发育不健全,作用发挥困难的现象发生。一些乡镇把党校教育看得过于简单,搞短期行为,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在需要时临时抽人拨资金搞一下突击,这样一来教育培训的效果可想而知。三是乡镇党校的教学质量低下,作用有限。受到现实客观条件的影响,乡镇党校配备专职教师的时机尚未成熟,仅仅依靠兼职或聘请的教师来教学,要办好办出特色的难度相当大,因此乡镇党校普遍存在水平业余、教学力量薄弱、培训环境差、学习收获少的情况。
二、认清形势,提高建设乡镇党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建党之初,党校就已经存在,并一直发展延续至今,其地位和作用勿庸置疑,是经过历史实践检验的。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党校都为我们的事业输送了一批又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的领导骨干和优秀人才,为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在人的问题上做出了重大贡献。
有任何忽视;只能大大加强,不能有丝毫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止步不前。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深刻理解党中央的战略意图,进一步提高建设党校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肩负起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乡镇党校作为最基层的一级党校,同样肩负着教育培训乡镇和农村党员干部的重要职责,不仅不能废弃,相反的要加倍的加强建设,突出其地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
抓住机遇,全面加强乡镇党校建设。
在21世纪的今天,人才的重要性勿庸赘言,党中央已启动了新的更大的一轮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乡镇党校要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顺势而谋,切实转变思想认识,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双管齐下,力争在5年的机遇期内使乡镇党校的面貌有一个全新的转变。
(一)转变思想,强化领导。
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必须尽快从忽视党校建设的观念中走出来,必须充分认识党校教育所具有的干部培养方面的重要战略意义,牢固树立不重视党校教育和党校建设,是党不管党的突出表现的观念,从党执政兴国和长期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的战略高度来充分认识党校教育和党校建设的重要性,还乡镇党校本应有的地位。
可以从三方面强化对乡镇党校建设的领导。一是要把乡镇党校建设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本地区本乡镇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作出硬性的安排部署,总体上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是乡镇党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由其兼任党校校长,要求当作一项政治任务,给其压力,促其出力。二是严格考核。把乡镇党校建设分解为领导机构、教学场所、师资队伍、教学设备等各个块,制定出各个块的详细考核制度,每半年考核一次,严格执行考核结果与乡镇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挂钩的制度,形成合理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三是建立帮扶制度。乡镇党校是我国最低一级的党校,客观上处于相对较弱的位置,因此光靠乡镇之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上级党委、政府的帮助扶持。上级党委、政府应该将乡镇党校的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抓同落实。强化县级党校的业务指导职责,同时确定一个或几个县级单位结对帮扶一个乡镇,努力形成全县齐抓共建乡镇党校的局面。
(二)多措并举,全面加强硬软件建设。
党校建设最大的一个软肋就是经费问题,解决了经费问题其他的建设就可以迎刃而解。在经费上可以采取“自主解决为主、外援为辅”的办法了筹集,总结起来就是“四个一点”,即上级补一点、乡镇财政挤一点、党员干部捐一点、挂钩帮扶单位给一点。当然结合目前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形势,可以借机在上级补一点上多下功夫,争取更多的支持。在硬件建设上,上级党委要参照国民教育学校具备的硬件设施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标准,列出计划时间表督促乡镇党委抓落实。在软件建设上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要清醒地认识到党校教育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轮训培训的主渠道,肩负着为党培养合格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重任;党校是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三个阵地”、“一个熔炉”,党校教育是更高层次的铸造灵魂的教育。二是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党校的教师一定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以兼职为主、专职为辅,既要有政治理论方面的人才,又要有农村实用技术方面的专家。可以从乡镇班子、中小学教师、站所专业技术人员、乡土专家、专业部门、上级党校中挑选聘请,配全配强师资队伍。三是抓好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用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来统领乡镇党校的建设,可以起到系统、全面、规范、有序作用,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制定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时,应结合发展的需要,尊重实际又高于实际,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短期和中长期相结合。使乡镇党校建设在规划的宏观指导下,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大胆创新,以用促建,建用并举。
建设乡镇党校的目的就是为了教育培训乡村党员干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因此要大胆创新,在培训的质量和效益上多下功夫,促进党校建设的长足发展。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创新。一是创新整合培训资源。按照“党校抓总、协调各方”的原则来整合乡镇的培训资源,以党校为龙头,将成人教育学校、电化教育学校、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学校等重新整合,由党校统一调配资源,让党校教育既能集中办班培训,又可以到电化教育学校、科技示范基地进行现场观摩、示范指导。二是创新教学内容。教学的内容不能拘泥于死板的框框条条,应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确定出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专题,达到提高新鲜感、增强学习效果的目的。三是创新教学方式。在方式方法上要灵活多样、不拘一格。要跳出教师、黑板、粉笔的教学模式,多用一些现代化的电子教学手段,多采取讨论、研讨的教学形式来提高教学吸引力。要分级分类培训,不能搞“一刀切”和“一锅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根据农村忙闲的情况,调训党员干部,既能保证党校常年教学不停,又能妥善安排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十五
加强消防部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于全面提高消防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本文结合__大队近年来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借鉴其他有关党建的新思路、新方法,就如何加强消防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__消防大队党建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__消防大队按照兰州支队党建要求以提高领导部队全面建设特别是驾驭全局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为根本,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了班子建设,大队班子在大队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明显增强。大队党支部一直坚持把班子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开展“争创‘好班子’、争当‘好主官’”活动,定期对大队成员进行量化考评,有力促进了党组织班子建设。目前,__大队班子风正、心齐、劲足、实干,在多种形式队伍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十分突出,有力推动了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大队党组织凝聚力、亲和力明显增强。一直以来,__大队党组织根据党内议事规则,分工协作、注重团结、协商共事,形成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集体领导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集体领导的作用。班子成员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讲实话、鼓实劲、抓实事、求实效,深入调查研究,扎实推进工作,确保了部队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了部队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是突出了制度建设,为大队党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__大队针对党建工作实际,对有关党建工作的制度规定进行了补充完善,严格按照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为大队党组织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起到了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__大队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__大队党组织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不可忽视,党建工作中不落实、不突出、不适应的问题还相当突出。
“不落实”,主要表现在“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不落实,不落实奖惩措施,组织生活质量低;七项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好,随意性大;有时候党日制度流于形式,党课、党员大会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随意性强、活动不经常的现象较为突出;党员思想汇报坚持得不好,不能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不突出”,主要表现在大队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存在支部与行政会议不分的现象。“不适应”,主要是观念、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不相适应;党支部书记在党务工作中出现的有些问题处理不够好,组织会议不及时,党支部成员对党务知识掌握不多;有的开展组织生活不联系部队工作实际,仅仅把组织生活当作一项任务来完成,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的有效方法被形式主义、表面文章所替代。
三、就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几点意见。
第一,以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执行力为基准点,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经常化上做文章没有强大的执行力和严格的落实程序,再好的规章制度也难免流于形式。要使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必须在明确责任人、目标、时限、执行要求的基础上,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链,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一要强化认识,进一步统一抓党建工作的思想。当前部队党建工作出现的问题,既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也有干部成长过程中缺少培训引导等方面的原因,但千条理由,万条理由,降低党建工作的标准没有理由。党的建设永远是处在第一位的核心工程,各级党组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建工作光靠政治机关、光靠政工干部不行,要有各级共同负责才能真正抓出成效。二要强化教育,进一步打牢官兵抓党建工作的思想根基。基层党组织是基层全面建设的主心骨,是一线战斗堡垒,是党实现在部队的思想、政治、组织领导的保证。因此必须继续巩固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完善良好的党内学习教育机制,从部队长远建设的高度来思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党员要坚持落实党课教育制度,要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培训,提高官兵的政治素质,引导官兵明辨是非。要切实抓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在学习党章上形成制度;年终考核重点要考党员是否清楚党员的基本权利、义务,把党章知识内容作为党员官兵晋职、晋级前的考试内容,大力营造按党章办事的浓厚氛围。三要创新机制,进一步解决当前党建工作难以落实的突出问题。要把机制建设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机制创新入手,改变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效果、重突击整改轻基础建设的问题。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同时上级党组织还要强化督促检查,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以不断完善基层班子建设标准为依托,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上做文章。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标准,无以衡量。因此,必须制定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从政治信念、团结协作、作风纪律、廉洁自律、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首先,要把学习作为加强班子自身素质建设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班子成员的理论自学要有计划常抓不懈,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心发言制度、自学制度、警示教育制度、调研分析制度等的落实,努力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从更高的层面上认识和对待学习,下决心克服浮躁情绪,摆脱不必要的应酬,腾出时间和精力充实知识,提高思维层次和领导决策能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和创造性。其次,要把提高务实能力作为加强班子核心领导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抓细抓实。要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推行重大问题征求官兵意见和咨询等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建设和谐班子。要高质量地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要真正做到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第三,以改进完善工作考核办法为突破口,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上做文章。
一方面,要逐步改革考核考评方法和模式,调整考核重心,对考评内容、方法、步骤、要求、奖惩进行系统规范,增加党建工作的考核分值,把党建工作作为“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党建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评体系。要着手推行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主官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要对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的内容、时效、奖惩方式进行明确,结合实际进行细化,既有长计划、又有短安排,切实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同时坚持奖惩并重的原则,对各级班子日常、年终和任期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要有配套的刚性措施,直接与班子调整、评优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奖惩、任用挂钩。党建工作领先的要予以表彰,主官在交流提任时应优先考虑;党建工作落后的要提出批评,对主官应采取组织措施调整。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发挥党内争先评优机制的作用,激活创新发展的活力,要紧紧依靠争先创优活动的载体,注意发现、培养部队全面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不搞短期行为,不搞平均主义,更不能让先进典型自生自灭;先进的基层组织建设经验要注意挖掘、总结、提炼,最终形成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财富。
党建工作要始终按照《党章》、《政工条例》和军队党建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实行规范化运作。为切实加强消防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部局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使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根据部局的规定,一要选拔使用好各级党务干部,规范党务工作。党组织书记无论是政治主官还是军事主官担任,都要真正做到一岗双责,真正负起党政工作的双重责任,要切实解决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不强的问题,只有在学习中提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锻炼、积累、培养,才能逐渐成为合格的书记;对优秀党组织书记要允许有成长的过程,但时间不能太久。要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选拔、指导、培训,切实增强他们抓好党务工作的能力;新任支部书记应及时培训,主要学习党务基本知识和党建理论,研究怎样当好书记、怎样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如何提高书记的领导艺术和如何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等课题,逐步形成党务工作者想做、会做和能够做好党务工作的格局。二要加强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规范支部工作程序。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也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一个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如何,除了它的凝聚力、战斗力外,支部工作规范化程度是一个重要内容。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又集中体现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规范;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规范是整个部队党建工作规范化的基础和根本。真正做到支部工作规范化,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中对党课教育、思想汇报、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所作出的规定要求。三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素质,把好党员入口关极为重要。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推优程序,并落实专人对其进行培养考察,纳入党课教育的对象,并组织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或经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当前消防部队面临着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新情况、新问题复杂的特殊时期,客观形势需要一流的班子,带出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需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战斗堡垒和核心领导作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团结奋进,恪尽职守,走在前列促发展,干在实处当先锋,才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重要思想,才能为部队全面建设和党建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十六
按照地委组织部关于加强乡镇党委建设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组电明字【2010】169号),我乡党委高度重视,及时结合本乡实际,认真组织人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1、农村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做法。
为了进一步使“创先争优”活动深入人心,切实把此项活动开展为一项惠及人民群众的惠民工程,我乡结合县委和组织部的要求认真制定活动安排意见和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内容创新、特色突出、扎实有效。主要突出了:一是乡党委建立了全乡党员信息平台,定期将开展活动和各党支部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的以信息的形式宣传给全乡党员干部,达到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广的作用,也使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是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了各自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活动载体,着力在推动活动深入开展上取得实效,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实现科学发展上求的新的突破。
三是每个党支部结合各自全年开展的重点工作进行“创先”和“争优”,使其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四是各党支部建立健全了活动档案,确保做到活动开展书面上有记载,行动上有法度。
五是注重。
总结。
和提升工作。活动每开展一定时期都要做好总结提升工作,大力宣传好的做法,改进不足,落实整改,使其活动不断得到提升。
2、配备乡镇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乡镇党政正职队伍建设。乡镇党委、政府班子中,本乡镇干部和交流干部目前比例情况,应各占多少比例为宜。目前乡镇统战干事担任党委委员情况。统战干事、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进乡镇党委班子应提出哪些具体要求。
统战干事、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进乡镇党委班子。
应具备: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协调本领强等条件,对近年来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奖励,对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的,要优先考虑。
3、改进和完善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如何改善乡镇党代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增强代表广泛性;如何扩大党代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如何完善党内选举办法,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如何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喀尔赛乡全乡党代表比例为12%,现有党代表总数为98人,其中乡镇科级干部12人,乡镇内设机构及站所学校负责人10人,村委会负责人32人,乡镇机关站所学校干部职工24人,农牧民党员20人。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和自治区的实施办法,确保党代表正确履行权利和义务。改善党代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建立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度。建立健全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具体制度和办法。建立党代表联络机构,为党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完善党代会选举的候选人推荐提名制度,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
改革候选人提名方式,从根本上说,是要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从而逐步做到将提名权从少数人手里转移到多数人手里,逐步使党员主体成为党内候选人提名的主要参与力量及主要监督力量。具体来讲,是要按照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从制度上对现行的候选人提名方式进行改革,努力使传统的单一的组织提名(即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提名)逐步转变为多元化的提名格局。
4、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以及重要岗位的工作力量。在重点乡镇增设一名党委副书记专门负责政法维稳工作,目前配备专抓政法副书记的情况和比例。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到村任职的做法。对自治区选派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到乡镇工作的结构是否需要调整(目前为700:450)。
几年不论是从中央还是自治区、地区、县都将稳定工作作为发展经济的前提条件,为此配强基层专职政法书记是确保和谐稳定的必然条件。
鼓励和引导大学生、退伍军人到基层村任职,可以极大程度引进新的工作、管理等经验,改善文化和基层组织结构。目前,我乡到村任职的退伍军人1名(艾尔肯),现任库木西库勒村支部书记。
5、自治区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新疆大专院校毕业生、西部志愿者、留疆退役军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大学生等人员中考录公务员,有何意见建议。个别地方编制严重不足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建议:对一些基层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要酌情给予降低标准或享受特殊照顾。
6、重点边远乡镇干部轮岗、轮训、轮休不走读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各地采取的解决办法和典型做法,需要自治区层面解决的问题。
我乡行政编制数为60人,事业编制数为2人。目前干部有34人,缺编26人,工人现有43人,超编41人。
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乡镇均没有按照“4211”工作机制落实编制。
二是县直各单位抽调人员比较多,虽然乡镇干部人数不少,但在位上班人员较少,大多数有工作能力的均被借调到县直各部门工作。
三是乡镇干部文化素质能力弱,不能较好的完成业务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县委组织部门按要求落实编制,逐步完善“4211”工作机制相关运行办法。
二是建议县委组织部门协调解决借调人员让其归位。
三是加大对干部的培训力度,完善干部考核奖励机制,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7、近郊乡超员、边远乡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尤其是重点边远乡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实际情况,个别地方边远乡年轻干部不足的原因及解决办法。目前在强化重点边远乡干部力量方面采取的措施,有何意见建议。
建议:实行定岗制和定期交流制度。对在边远乡镇和郊区乡镇的领导干部定期相互进行交流。建议对领导干部3—5年至少交流一次,确保领导干部工作岗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
8、如何强化措施,采取选派机关干部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支深受各族群众欢迎的基层宣传文化队伍。
一是要有专职的演出队伍。二是要有经费保障。三是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演出目前不切合乡镇工作实际,主要原因是当前乡镇任务繁多,编制空缺,借调到县直单位工作的人员较多,就目前的情况有时都无法保证乡镇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9、根据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工作力量,把乡村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状况作为考核农牧区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以及在加强统战、民族、宗教干部教育培训方面,有何具体意见建议。
统战、宗教干部及宗教人士工资待遇情况:除个人工资外,干部每月岗位补贴180元,工人岗位补贴170元;三老人员每月发放补助200元。
建议:县委相关部门完善考核制度,但要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完善。
10、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机制情况。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今年11月能否全面完工;南疆三地州边远艰苦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是否有降低标准或超标准建设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典型做法。
基层政权建设工程是造福南疆干部、提高干部工作条件的一项民生工程,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直接影响到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周转房项目的建设工作,极大程度的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目前第一批干部周转房已投入使用。
11、对改善乡镇干部教育、住房、医疗等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意见建议。
建议县委政府部门要加大对教育、住房、医疗工作的监管力度,适度进行宏观调控,重点要结合全县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抓好教育、住房和医疗等工作。
中共喀尔赛乡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篇十七
紧紧围绕实现“四个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以党的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用创新的思维推动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商务精神文明工作会议、省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年商务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努力为转型升级、富民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培育文明的道德风尚。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扎实有效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
要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健全学习组织、学习档案,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全年集中学习不得少于天,每周自学不得少于×小时,努力形成科学的干部理论学习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着眼于解决商务工作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下半年对各处室(单位)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树立学习先进典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突出以"热爱祖国、孝敬父母、关爱他人"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讲堂活动,用道德讲堂的形式,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弘扬道德力量、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道德素质。搞好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辅导讲座、板报橱窗网络等有效形式,进一步抓好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继续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指标的做法。
紧紧围绕服务商务发展这个目标,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商务队伍素质,提高商务管理水平,提升商务行业形象。
全面推进人员素质工程,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对素质工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学习型单位、知识型人员进行表彰,制定今后人员素质工程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人员素质工程档案,推行人员素质工程目标管理评估体系管理工作。抓好劳动竞赛、技术创新、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探索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的新思路,完善创建制度,提高创建水平,并评选表彰2019年度省商务系统文明单位、文明窗口。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的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
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提升行业形象。一要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敛财、借庆典活动收受礼金等影响和谐商务建设的问题。二要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行政效能投诉机制,对办事效率不高、扯皮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采取措施坚决整治。三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的监督管理。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用奋斗目标激励人心,用发展成就鼓舞人心,用先进典型振奋人心,用扎实工作稳定人心,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教育与实践,培育共同价值追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市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努力为商务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切入点,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知荣辱、明是非、辩美丑,更好地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有效地遏制各种现象的发生,促进和谐商务建设。
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弘杨和培育民族精神,继续广泛宣传八荣八耻,增强荣辱观念,让群众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窗口,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宣传献身、负责、求实的商务行业精神,宣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型事例和经验,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用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自己的言行,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引领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要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紧密围绕商务中心工作,扶贫济困、义务奉献等活动,使干部职工在实践中受到教育熏陶。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结合抗日战争胜利××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改革开放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进一步增强商务干部职工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激发爱国热情、弘扬民族精神。
依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等方面入手,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利用举办讲座、知识竞赛和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解决不文明待人、不爱护环境、不规范服务、不遵守秩序等突出问题,强化广大群众的道德意识。切实抓好教育,经常性组织礼仪、法律、卫生知识讲座,有效提升人员素质。
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以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为重点,在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等领域突出加强道德教育、评议、引导、治理和宣传,加强巡查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一)健全领导机制,齐抓共管抓落实。厅党组和厅直机关党委要加强对精神文明工作的领导,要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要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使精神文明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加强教育管理,树立模范形象。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精神文明建设者队伍。进一步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按照能力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践活动,抓好工作落实。要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第一选择,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虑,谋群众所求,千方百计地解决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多走访,多进行调查研究,对精神文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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