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应该具备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实施计划。方案的组织结构和内容要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请专业的咨询机构或顾问来帮助制定和评估方案。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一
认真落实市市场xxx《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监价字[202x]100号)和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更好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区市场xxx决定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依照《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查处一批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确保我区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二、整治主要任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责,本次专项整治重点突出对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行为开始时间,一经查实,从严处置,绝不姑息。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同时,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价监办牵头,各所配合)。
2、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价监办牵头,各所配合)。
3、计量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标准化室牵头,各所配合)。
4、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执法大队牵头,各所配合)。
(三)检查步骤。
1、摸排阶段(2021年9月底)。各市场监管所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对辖区内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摸排,摸清底数,为下步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奠定基础。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摸排底数于9月底前报送区局。
2、检查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专项检查开展以后,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检查内容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对购销业务量大、粮食库存多、问题反映集中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多渠道收集违规线索,对侵害群众利益、危害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3、整改阶段(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各市场监管所要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发现问题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整改情况不定期回查,直至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要根据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情况,召开专题党组会,剖析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做好下步规范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
4、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5月)。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内检查发现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对辖区内粮食购销领域重点监管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巩固好执法监管工作成果。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监督检查,力求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整治工作要求。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二
为严厉打击天价岩茶乱象,有力提升岩茶产品质量,促进xx岩茶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持续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省市场x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整治“天价岩茶”乱象的通知》、省市场xxx《全省岩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市场xxx《全市岩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区纪委办公室《“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前一阶段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永定区“天价岩茶”乱象整治工作,现制定永定区岩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重拳出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深化运用“1+x”监督机制,从强化岩茶生产、销售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入手,全力规范岩茶市场营销行为,严厉打击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明码标价、串通操控价格、标签不合规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惩一批不法茶企茶商,收缴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规范超承诺价销售搭售、价格高昂的“非卖品”“品鉴茶”私下交易或上市销售、市场恶意炒作、“价格虚高”、“恶俗花名”等问题,有效遏制天价岩茶乱象,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维护岩茶市场秩序,助推xxx茶区域品牌健康发展。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4月底结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价格高昂、名称恶俗的岩茶生产、销售环节经营者(包括各类岩茶品牌直销店、分销店、加盟店和岩茶包装生产企业、包装设计单位、批发企业、批发市场,以下简称“茶企茶商”)。
(二)重点地区。整治覆盖全区范围,重点加强岩茶主要产销地区监管。
(三)重点行为。价格虚高(超承诺价,实际结算价格远低于标价)、不明码标价(“非卖品”“品鉴茶”私下交易、上市销售)、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串通操控价格、标签不合规和恶俗花名等。
四、整治措施和整治内容。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坚决打赢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彻底消除xx农贸市场和xx菜市场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安全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是提升农贸市场安全环境,规范市场安全秩序,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举措。通过整治,使农贸市场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消防设施配备完善,消除私拉乱接电线现象,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违规使用燃气等非法经营行为,最终实现市面整齐规范、文明经营安全有序的总体目标。
二、整治内容。
1、清理市场内存在明火及燃气使用的经营户。菜市场属人员密集场所,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2、规范摊点及车辆停放,做到有序畅通。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10月16日至10月18日):自整自改阶段,各经营户检查各自餐饮场所是否违反消防安全规范,是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餐饮服务许可,所使用的钢瓶是否年检、超期未检或标记不符合规定等,主动消除隐患。
第二阶段(10月19日至10月25日):集中清理阶段,街道组织人员,对拒不按整改规范要求经营摊位及代销店进行集中清理,责令取缔。
第三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检查验收阶段。街道邀请消防大队、区安监、市监、市容及xx派出所、纪工委等现场检查整改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监管到位,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xx街道派出所、市监、安监、市容及社区采取摸排、日常监管的方式,对其进行摸底排查,同时要督导经营户进行自查,确定出市场存在多少经营户,重点排查出存在使用明火及液化气情况。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责令取缔。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四
按照市《市公用事业服务质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出租车市场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改善市巡游出租车市场秩序,构建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出行方便的`省级文明城为目标,深入持久的抓好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经营者及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正的运输市场环境,为提升我市城区环境质量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城市交通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
一是重点打击火车站、客运站、商城等重要部位的非法营运的出租汽车;
二是重点打击市区内未取得出租汽车运营许可,擅自喷涂出租车标志标识、安装出租车顶灯及车内安装出租车“空车”标牌的出租汽车。
(二)对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要价、宰客、未喷涂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等违规行为依规进行处罚。
(三)查处出租车拒载、甩客、绕道行驶、强行拼客、欺诈乘客、暴力揽客等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对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未喷涂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等违规行为依规进行处罚。
(五)出租车车容车貌、车辆安全设施和服务设施、经营者维护、检测的情况进行检查,如不合格,立即令其停运整改。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首先要加强组织机构,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进行具体分工,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分兵把口,全线出击,坚持打好这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力调动和发挥交通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合理运用执法权力,认真执法,规范执法,坚定力场,拒绝腐败,纯洁队伍,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素质。
(三)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整治工作,利用宣传车、发放传单等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以达到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效果。
(四)组建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稽查队,采取定点与流动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稽查队要按时上报整治车辆台数、处理结果,并形成资料,定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10月9日―10月15日)。
成立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并将整治方案报上级部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对于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三)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10日)。
本次整治行动完成后,要对整治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整顿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报告材料。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推动新版药品gsp的贯彻落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区药品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3、不断增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形象,提高公众满意度。
(一)规范经营秩序。
1、推进实施新版gsp规范,按照全市统一标准要求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在新开换证和变更过程中配备执业药师,主动按照新版gsp规范要求提升管理水平。
2、开展对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一旦查实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从严处罚,必要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3、鼓励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在切实做到“八统一”的基础上,提高连锁化比例。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适时推进连锁药店远程审方。
(二)加大整治力度。
1、100%承诺“十二个不”,进一步落实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严厉查处药师不在岗、不正常履职的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的行为。严厉查处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
(三)创新监管手段。
1、提升药品远程监管数据上传的及时性和准确率。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六
坚持把安全宣传“五进”作为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一)安全宣传进企业。
主要任务: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增强企业防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管理防线,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工信科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等相关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负责,县总工会、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各类企业)。
主要措施:一是有制度。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企业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依法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健全激励奖励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二是有培训。定期举办“安全大讲堂”,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带头讲安全课不少于一次;组织安全生产法治宣讲会,增强职工法律意识;鼓励有条件的行管单位与企业共建共享安全教育体验场馆,满足企业安全培训需求。三是有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企业,为企业安全管理建言献策;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应急培训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提高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开展专家深入企业指导活动,帮助企业做好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按章作业等工作;邀请新闻媒体走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一线面对面”等报道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有文化。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和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安全文化创演活动。五是有警示。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和岗位安全标识,悬挂张贴播放安全宣传提示;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
(二)安全宣传进农村。
主要任务:提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农村安全宣传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册子、有广播设施等“四有”工作机制,拓展安全宣传手段,全面提升农民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支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工信科局、住建局、文旅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
(三)安全宣传进社区。
主要任务:建立社区安全宣传机制,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增强社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深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结合社区特点开展示范性、浸润式安全宣传,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工信科局、公安局、住建局、文旅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各街道办事处)。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七
xx镇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保护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根据《关于印发xx县2020年依法整治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2020〕x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取缔非法加油站(点),维护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规范我镇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企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营造成品油市场稳定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我镇特成立成品油市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三、
整治范围重点整治以下行为: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齐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
(二)非法经营或私自购买、改装流动加油车的;
(三)假借运输危险货物而销售成品油的;
(四)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
(五)私自新建、迁建和扩建的;
(六)不按期供应普通柴油质量升级情况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
四、工作安排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20年9月29日至11月15日,为期一个半月,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从9月29日至10月5日,对成品油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摸清成品油经营市场基本情况。
(二)依法查处、集中整治阶段。10月6日至11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治成效。
(三)。
总结。
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5日,各村、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形成工作台账报送至镇安监所办公室,镇安监所统一汇总报至县安委办。
严格检查加油站在用加油机是否经年检合格,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对涉嫌犯罪的经营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负责对各储油库、加油站(点)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
依法取缔未取得批建手续的加油站(点);
严厉打击擅自新建加油站(点)、存储销售黑窝点、私设撬装式加油设施、企业内部私自对外销售等行为。
镇安监所:负责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严厉查处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及成品油的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等行为。
镇环保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负责监督假劣成品油的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假劣成品油的保管、存储,确保假劣燃油得到有效处置。
中石化xx分公司。负责指导本企业开展自查整改;
配合做好专业车辆、存储设施调配,抽样化验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执法大队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对本辖区整治工作负总责,明确工作任务。各村、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驻村镇干对村实行包保责任制。中石化xx分公司要全面开展本系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同时要及时配合做好查处的成品油集中处置工作。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执法,提高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按时按质完成此项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qq、告知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成品油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镇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依法移交,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相关部门在集中整治打击的同时,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科学合理布局站点建设,满足全镇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做到疏堵结合。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动态预警、常态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反弹。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八
为加强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秩序,依法收缴和查处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以及非法出版的少儿出版物活动,根据xx省“扫黄打非”办《关于开展校园周边出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扫黄打非”明电〔20xx〕9号)和xx市“扫黄打非”办关于印发《xx市开展校园周边出版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扫黄打非明电〔20xx〕5号)安排和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周边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赣“扫黄打非”明电〔20xx〕9号精神,坚持开展专项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全面整顿规范出版物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落实全县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黄海燕任组长,分管领导刘金明任副组长,成员为黄后明、郑名鑫、周婷、罗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具体负责联系、协调、检查和整治督查等日常工作,切实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扎实做好。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查堵违法出版物,全面净化出版物市场。协同教育、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以中小学校园周边为重点,全面清查市场,坚决收缴和查处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违法违规内容以及非法出版的少儿出版物,取缔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针对不同地段、不同时段和不同经营者,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随机查和定期查相交替、信息员和执法者相配合等方式,加大清查力度,以市场面貌和群众反映为衡量标准,不以出动车辆和人数轮成效。在清查中,及时掌握市场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严肃整治非法违规印制教材教辅,维护新闻出版秩序。严管少儿出版物印制源头。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复印店和打字室的巡查、抽查,坚决查处各类非法印制的出版物及宣传品。
(三)坚决查除网络违法违规出版物,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依法加强对网络出版活动的管理,对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和非法出版的少儿网络出版物,及时删除封堵并坚决查处,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有关网络及栏目、频道,要责令改正或依法关闭。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用户群体主要为青少年的网站、论坛、社区和社交媒体等的监测、处置、查办,切实净化网络空间。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网吧的检查、查处力度。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自9月9日开始至10月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9月9日起至9月15日)。深入校园周边调查摸底,掌握主要存在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协调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出版物单位、网吧。采取开展“天天查”集中行动、实行执法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守法经营责任制、与出版物经营单位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净化市场,同时配合学校做好未成年人远离不良出版物的宣传工作。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8日)。对专项整顿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严格明确管理职能,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责任,建立加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制度,全力净化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目标,务求实效。
(二)着力查办案件。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主要体现在案件查办上。要从执法检查、群众举报中获取非法少儿出版物、盗版教材教辅案件线索,深挖彻查,构成行政违法的一律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立案查办,做到查处一个、牵出一串、打击一片。
(三)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健全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那些违法违规经营、危害社会、危害青少年的出版物经营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各县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被媒体曝光批评的出版物经营单位,对被查处的违法违规出版物经营经营单位,要将查处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组织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切实做到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公正执法。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九
为了加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我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根据《关于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扫黄打非办发[20xx]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全区校园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以书店、文具店、食杂店、花店、玩具店、手机经营维修店和网吧等为重点整治场所,以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违法违规内容、非法出版物及出版物印刷企业和网络出版物等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积极开展清理整顿,全面规范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经营秩序,确保我区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的安全、有序、稳定。通过集中整治,使我区校园周边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合法有效,从而使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切实得到改善。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龙文区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集中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整治。对校园周边书店、文具店、食杂店、花店、玩具店、手机经营维修店和网吧进行拉网式清查,重点查处恐怖、色情、暴力等含有不健康文化内容的非法图书、非法少儿出版物,从严查处查缴色情口袋本、黄色卡通画册、暴力游戏软件等非法出版物,不良贴画、低俗“搞笑证件”、“少儿版人民币”等非法印刷品,流氓玩具、“少儿八卦玩具”等文化垃圾,特别要清缴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非法出版物和含有政治性、宗教类内容的反动宣传品。规范各文化经营场所经营秩序、经营环境,倡导文明经营、守法经营,严厉查处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经营环境。
(二)开展网吧和娱乐场所整治。严厉打击网吧、歌舞、游戏经营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经营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区网吧、娱乐场所的管理和规范,严禁在中小学校200米范围内开办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网吧等场所,要求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艺和歌舞厅等场所搬离。
(三)清理校园内盗版教材、教辅,严肃查处订购、使用盗版教辅教材的行为,对辖区内出版物印刷企业进行逐个检查,从严惩处违规承印和非法印制教材教辅行为。
(四)查处通过网络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封建迷信、反动宣传等各类有害信息的违法活动。
四、整治时间:9月初至10月5日。9月17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方案,10月7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龙文区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全体队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提高认识。开展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是我们应该履行的职责,彻底消除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的需要。
(三)突出重点。整治活动中以校园周边各类文化市场经营主体为重点,严格清理检查,加大取缔规范力度,加强与各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净化我区文化市场环境,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屏幕、报纸、宣传折页、qq群及短信息平等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并对这项工作进行深入报道,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成效,曝光典型违法案例,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五)业主自律。要求各业主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严把未成年人进入关,净化我区文化市场环境。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决定从即日开始,对全县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市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专项整治行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坚守政治底线和安全底线,持续抓好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我县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开展好各项工作,现成立xxx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各项整治工作。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x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党组成员。
xxx、主任科员。
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左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行业的监管力度。对全县出版物市场展开集中大排查,对各个书店、印刷厂、卖书的游商摊贩进行地毯式检查,开展网上书店巡查,一旦发现线索,及时上报并依法处理。积极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1、对出版物发行单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否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二是否发行非法有害政治性出版物、宗教类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及侵权盗版出版物等;三是否能提供近两年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四是认真排查本地车站附近、人员密集区域及校园周边的流动出版物销售摊点,取缔无证经营出版物的流动摊点。
2、对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否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二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印刷品承印管理五项制度等。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中旬)。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局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股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召开动员会,宣传政策法规、传达文件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各印刷复制和出版物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照整治方案要求对各自的经营场所进行自查。
3、全面整治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根据制定的行动计划,深入书店、印刷厂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要有图片,有记录。采取明查暗访,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分类监管等多种形式,对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经营场所全面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运营的行为,要求及时纠正。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此次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积极排查并及时移交黑恶势力线索,有效净化市场。
3、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中旬至长期坚持)。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开展市场检查“回头看”,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提升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对工作中好的措施继续加强,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xxx县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市场健康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工作结合。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抓好专项整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纠正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将整治行动和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扎实、有力、有序开展好整治行动。
(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执法办案。局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区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市场检查及对各乡镇的抽查;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负责本辖区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市场的检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对于问题突出的领域和地区,要集中执法力量,进行重点攻坚,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传导整治压力,形成有力震慑。
(三)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效果。局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及时向局机关汇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抓好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市场整治工作。局机关将开展暗访评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严格督促落实各项整治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一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储存、使用、输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成品油经营企业自律意识,提高消费者对不合格油品危害性的认识,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不合格油品销售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管理,取缔非法,打击违规,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消费环境持续向好。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政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清理查处证照不全、违规建设、偷逃税款、计量造假、质量低劣、来源不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窝点,严肃整治清理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依法查处加油站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净化成品油市场,构建合法经营、监管有序、责任明确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管理新格局。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县政府成立三个协调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情况,依法查处违规经营情况,优化网点布局,保障农村及偏远地区成品油市场供应。第二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的监督管理。第三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双打”办公室统筹协调打击无证无照炼油厂和黑加油窝(点)违法经营油品的行为。
以城乡结合部、国省公路沿线、成品油经营网点集中地、厂矿物流输企业为重点区域,以成品油输、批发、零售为重点环节,以非法建设、非法储用、非法输、非法买卖为重点对象,依法依规查处瞒报收入、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依法清理企业自备储备油设施。重点整治以下非法经营行为:
(一)无证照(或证照不齐)非法建设经营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使用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
(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违法行为;
(四)超越经营范围、假冒商标及标识行为;
(五)成品油价格、计量违法行为;
(六)私自建设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行为;
(七)违反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安全管理规定行为;
(八)违反散装汽油实名购销安全监管规定行为;
(九)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行为;
(十)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一)乡(镇)职责。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积极配合职能部门,重点做好本辖区黑站、黑点取缔,擅自设立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的'清理整顿,加快对已经规划确认的加油站点土地规划手续办理等配合协作工作和安全环保日常监督管理。
(二)部门职责。
商务局: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三统一”落实情况,证照是否齐全、参加年度检验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取得规划确认后,超过规定年限未动工建设的加油站进行全面清理。
应急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储油库、加油站、本行业的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的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安全违法行为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加油站(点)的质量、计量、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严格车用燃油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牵头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
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违法犯罪活动,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时受理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依法开展侦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散装汽油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成品油输车辆依法进行路面检查。
自然资源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用地情况,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点)规划调整、土地指标的保障。加快对省商务厅和市行政审批部门规划确认的加油站优先给予土地指标供给,以确保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的建设。
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输的车辆,从道路输渠道打击非法油品流入、负责牵头处置查扣违法输成品油的道路输车辆。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加油站(点)的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双层罐改造、油气回收设备年度检验等工作;依法查处黑加油窝点涉嫌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住建局:负责对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的加油站(点)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税务局:负责依法查处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气象局:负责油库、加油站(点)防雷装置安全监督管理,对不符合防雷安全技术标准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中石化、中石油分公司负责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输、收储,对现场查封的非法油品处置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指导所属加油站自查自纠,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一)安排部署,全面排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专项行动整治方案,迅速开展本部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全面进行清理整顿。
(二)扎实推进,全面治理。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联合行动、联合执法、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摸排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处置,特别是加大对已取缔站点的跟踪检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确保举报一例、核实一例、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坚决防止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形成合力,确保实效。(全程督导)。
县政府办将会同三个协调办公室,抽取相关工作人员,成立联合督导组,针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切实履行职责。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各涉及部门6月5日前将负责专项行动的主管领导、联络员名单连同工作方案一并报县商务局(联系人:谢华,13223697775,sxlyswj@)。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案件通报移交机制。属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属其他部门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将线索移交牵头部门处理,确保分工明确、沟通顺畅、联管共治。
(三)坚持依法行政。各责任单位要严格依法打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文明规范执法,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接受公众投诉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此次专项行动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各责任单位于每周四下午6:00前,填报本周工作进展情况(附表2),并于8月3日前报送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二
为保证我市驾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培养文明合格驾驶人,维护驾培市场秩序,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制定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全市驾培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排查和治理我市驾培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驾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是否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培训。
(二)教练员配备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和结业考核员;
是否按规定对相关教练人员进行职业素质培训;
是否及时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是否按规定维护和检测教练车辆,是否建立健全的教练车辆技术档案;
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脱审、检测不合格等违规车辆从事教学等问题。
是否存在安全设备损坏、丢失以及无人维护管理的现象;
对于租赁的教练场地,查看租赁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
(五)培训活动情况。教练车是否按规定安装和规范使用驾培计时管理系统;
是否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是否健全(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是否使用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学员和驾校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是否主动告知、提示学员培训进程、有效培训学时、科目考试前应当完成和达到的培训学时内容要求等,让学员充分掌握其培训和预约考试动态。
市区驾校整治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派员参与,主要核查驾校按纲施训、教练场地、教练车、岗位及人员、教学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等内容,督促各驾培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进一步梳理热线受理的驾校方面投诉和举报问题,对于涉及非法经营的黑驾校、黑教练车、黑培训点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维护驾培市场良好秩序。视情邀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各驾校驾培合同签订情况、合同执行情况、收费退费情况开展检查,及时纠正驾校违规行为,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各区市参照市区模式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工作阶段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一)整治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9月下旬)。
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驾校要做好本单位宣贯工作,层层传达落实,并严格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针对自查发现存在问题不足的项目条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标准整改到位。
2.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由局相关科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成立检查组,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联动,对市区驾培市场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净化驾培市场环境,保障学员合法权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3.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月以后)。
通过专项整治,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驾培市场监管协作联动机制,根据举报投诉,互通信息,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巩固整治工作成效,促进我市驾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组织方式。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报经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核准,限期整改;
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车辆开展经营活动。
2.管理部门集中检查,务求实效。由各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辖区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全面开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社会公众投诉集中、事故较多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对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依法停业整顿直至退出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严格落实惩戒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安全、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清驾培市场治理整顿的重要性、迫切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周密部署,加强协同,建立完善驾培市场治理整顿长效机制。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驾培机构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车辆从事驾驶训练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讲明从事和参加“非法驾培”的危害,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驾培”。
(四)完善机制,保持长效。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方针,从严从细构建驾培市场治理整顿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保证驾驶员培训市场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三
为了给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市扫黄打非办转发的《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我镇联合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对全镇14所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检查,现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精神,切实解决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我镇结合实际,制定了《xx镇开展中小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张阳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委员赵胜亮同志为副组长,公安、工商、文化、中心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镇出版物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于领导重视、职责明确、部署周密,确保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为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增强群众出版物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经营宣传暴力、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网络游戏以及利用互联网传播不良信息和有害内容的行为;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我镇于7月10日和7月15日分两次开展专项检查。由于以前经过多次清理,学校周边商户现在都能自觉守法经营,没发现有非法、淫秽和反动出版物。此次行动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为广大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健全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健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坚决做到受理一件,办结一件,奖励到位;建立联合执法体系,每月至少与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坚决打击游商摊贩兜售非法出版物;建立权责明确的管理体系,将出版物市场管理任务层层分解,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具体,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建立起出版物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根据出版物市场变化的动态性、上级部门提供非法出版物名单,及时调整检查的时间、方式、方法,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面上清查与端窝点相结合,防范与查处相结合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深化出版物市场管理。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定期与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高压姿态,对游商摊贩重点进行整治打击,坚决清缴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各类有害出版物。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网络、宣传明白纸等媒体,对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和版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和揭发各种非法出版物、非法出版经营活动的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巩固“百日攻坚”成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良好秩序,并结合省、市、县、局“春雷行动”、“打非治违行动”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局各级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打击小排量车、电瓶车、小轿车、面的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打击营运车辆、城市客运车辆的从业人员、牌、证不全或过期从事营运的行为。
(三)打击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的行为以及合法危货车辆违规运输行为。
(四)打击客运车辆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行驶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行为。
(五)打击营运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六)严厉打击非法参与旅游客运、包车客运的行为。
(七)打击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
(八)严厉整治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五不两确保”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行为,以及货运源头超载出站(场)的经营行为。
(九)严厉打击驾培机构外县籍教练车异地培训、不按计时计费系统教学等不按相关规定经营的行为以及非法驾培经营行为。
(十)严厉打击维修厂家擅自改装车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配件修配车辆等不按相关规定经营的行为。
十一打击“两客一危”车辆连续7天不在线、运行轨迹不完整达100公里以上、擅自违反禁行时段运行和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严厉打击邮政、快递、物流等非法运输车辆。
(十三)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
(十四)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源头单位。
(十五)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农村客运班线车辆超载超员行为及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和非法校车经营行为。
(十六)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整治营运车辆野蛮驾驶、占道经营等不规范的经营行为。
三、组织领导。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五
20xx年1月13日,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计划开展为期一年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高定价、高回扣行为、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解决旅游者和社会舆论关注的市场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全行业、全社会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良好局面。为有效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州旅游业的形象,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使我州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我州旅行社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组织游客在我州旅游的行为;二是查处我州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本州其他旅行社时,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足额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的行为;三是查处我州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旅游团队的行为。
(二)整治高定价、高回扣行为。
一是整治购物企业对旅游商品进行虚高标价的行为和部分经营玉石、茶叶的购物企业不明码标价的行为;二是整治购物企业、景区点在帐外暗中给予旅行社或司导人员回扣的行为以及旅行社或者司导人员在帐外暗中收受、索要购物企业、景区点回扣的行为;三是整治旅行社、购物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四是整治购物企业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
(三)整治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三黑”。即: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开展旅行社经营的“黑社”;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黑车”;未取得导游资质从事导游服务的“黑导”。二是查处旅行社承包挂靠、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三是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和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
建立考核体系。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遵循“属地负责、部门分工、企业主体”的原则。在此前提下建立监督考核体系:一是建立约谈机制。对于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推进不力致使当地旅游市场环境不好、旅游服务质量不高、游客满意度不高、旅游投诉较多的县市,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县市政府进行约谈;对于不按职责分工抓落实,在监管范围内多次出现影响旅游形象问题的部门,同级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部门进行约谈;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多、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由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约谈。二是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于经约谈,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仍无明显成效的县市,提请州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工作职责仍不落实的部门,提请同级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投诉依然较多的企业,依法严处。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请州政府将县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成效列为州政府对地方政府旅游产业发展的考核事项,并将组织对各县市的督查和考核。
(二)落实重点措施。
针对当前我州旅游市场突出存在的“零负团费”及高定价、高回扣的问题,要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
1、尽快研究确定“零负团费”的衡量方法和旅游佣金比例。针对目前旅游成本不易核算、难以直观识别,合法佣金比例没有确定的问题,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将共同进行专题研究,尽快建立旅游成本核算机制、旅游线路产品定价机制和旅游线路产品价格监管机制,尽快确定佣金的最高比例,并公布实施时间。届时州旅游局将严格遵照实施。
2、进一步推动“公对公”佣金机制和导游薪酬机制建立完善和实施。在上述工作落实后,针对导游人员无户籍管理、没有基本工资、没有社会保险等问题,落实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关于建立**省导游薪酬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导游薪酬机制和导游派遣证制度,维护导游合法权益,改善导游执业环境,加强导游队伍管理。
3、继续推行旅行社“七统一”。针对旅行社目前的承包挂靠经营模式,继续强力推进“七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采购、统一报价、统一宣传、统一计调、统一结算,提高旅行社组织化水平、经营管理水平、集约化程度,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行社龙头企业,引领行业发展。
(三)推行旅游标准。
2009年以来,省旅游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完成了涉及旅行社、导游、购物、旅游汽车的5个地方标准。今年结合已颁布的标准推行,将按照《**省旅游条例》关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经营者的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实行标准化等级评定管理,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应当选择等级评定合格的旅游经营者作为服务提供方”的要求,逐步实施未通过等级评定的经营单位,将不得接待旅游团队规定。
(四)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坚持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针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难点,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检查、设点检查、市场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和执法检查。
二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分层次、分时段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发布查处和结案情况等。
三是建立旅游企业诚信档案。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信息档案,建立旅游企业投诉信息档案,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企业、从业人员和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向社会公示。
(五)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要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对我州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及旅游执法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实施考核。二是探索建立监管与监察互动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与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管和监察工作互动机制,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三是推行旅游质量监督员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我州旅游质量义务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四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宣传理性消费、文明出游。对严重损害广大旅游者利益,影响我州旅游形象,扰乱我州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予以公开曝光。五是加强社会舆情处置。高度关注涉及旅游市场秩序的舆论热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让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六)发挥协会作用。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指导行业协会围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研究自律措施,完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各旅游行业分会内部要加强自律,树立行业正气,用行规行约惩治违规会员单位,举报行业内部害群之马,对其他行业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要坚决抵制,维护本行业的健康发展。旅行社协会要从提升服务质量、抵制低价恶性竞争,重塑行业诚信形象入手,倡导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坚决摒弃“零负团费”;导游协会和旅游车船协会要加强对司陪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在行业内开展“树正气、倡新风”活动,解决抵制胁迫、诱导、纠缠游客消费的行为,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为确保全州上下联动,形成全州一盘棋的整治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围绕整治重点和措施,今年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总体上按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和准备阶段(1月13日至1月20日)。
20xx年1月13日,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在1月20日前对当地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启动各项工作。
2、集中查处阶段(1月21日至春节黄金周为止)。
做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请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对照检查央视披露的“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导游变导购、烧高香等问题,在当地结合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上述问题尽快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州假日办将于节前、节中联合相关部门,邀请媒体,组织明查暗访。
3、综合整治阶段(春节结束至11月份)。
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于一季度完成旅游线路产品定价和监管机制的建立,完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约谈、问责和处理、考核机制的建立基础性工作。二是从二季度开始,逐步建立“公对公”佣金机制、导游薪酬机制。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强迫消费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三是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打击力度。全年分批次开展查处“四黑”;查处旅行社挂靠承包、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查处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规范导游着装(民族服装)礼仪、佩戴小喇叭情况;查处购物店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四是按照税务部门的部署开展对旅行社、旅游购物店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的整治。
4、考核阶段(12月份)。
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份组织一次年度考核,并将各地市场整治的情况报请州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和问责。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决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保持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打造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xxx、xxx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巩固和拓展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围绕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围绕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紧盯建筑市场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依规整治,进一步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xx年3月起至12月底,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和执法职责,保持打击转包、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处罚力度加大、惩戒到位,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得到切实整改。
三、整治范围。
全省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及相关管理人员。
四、整治重点。
(一)严格项目管理人员现场履职监管。
重点检查项目现场是否建立完备的实名制平台考勤管理制度,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工期内的在岗率是否低于80%(项目总监兼任其他项目的,在岗率是否低于40%),实际在场履职的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一致、社保关系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现象,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是否按规定在相关内业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是否存在他人代签现象,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按要求参加监理例会等等。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的,责令整改并监督改正;拒不改正或多次发生履职不到位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将企业及相关管理人员记入不良记录,采取限制参与投标资格等方式予以惩戒。
(二)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承包等问题。
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肢解发包(特别是将地基基础单独另行发包)、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等违法发包问题;施工单位(含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下同)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施工单位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三)加大力度规范招标投标市场。
继续按照住建部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精神,重点查处串通投标、骗取中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恶意投诉、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充分利用“大数据”筛查等技术手段有力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市要及时处理解决招投标举报投诉案件,加强对群众举报内容的梳理、研判和反馈,不断健全招投标环节的监管机制。
(四)严格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监管。
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关于抓好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20〕79号)精神,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各方参与主体的市场行为,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违法承发包等行为的发生,确保把老旧小区改造成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
五、实施步骤。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七
为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成效,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全区农贸市场实施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有序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准入系统、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和联网监测系统,实现农贸市场“保安全”的民生保障功能。
20xx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
(一)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农贸市场(包括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粮食批发市场)以及市场经营户。
(二)整治重点: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果品、米(粉)制品、卤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散装食品等各类食品,调味品等各类食品添加剂,以及市场经营户自制食品。
(一)清查经营主体。对农贸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严格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无证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经营的,依法吊销其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未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室的市场,要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力度,确保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质量得到有力保证。
(二)严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严格检查上市食品的质量,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生产厂名、无质量合格证和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国家明令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腐烂变质过期失效食品、超标使用或非法使用添加剂的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重点查处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食品,依法查处食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璜,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功效、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行为。
(三)全面开展宣传培训。对进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业主、从业人员,要逐一进行宣传教育培训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四)加大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力度。各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必须适应食品安全保障的需要。正在实施改造或计划实施改造的,必须规划建设与今后食品安全相匹配的设施设备;对正在运行使用的农贸市场,要优化功能分区,添制必要的设施设备;不具备基本保障每件的,要下决心关闭或改造。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召开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和食品生产、经营户参加的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安排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采取集中整治、联合行动、部门日常监管等方式,对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提交区工商局,区工商局汇总后报区政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此次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针对性很强的重要部署,是保民生、保安全、促和谐的重大举措。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食安办、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农牧业局、区畜牧局、区粮食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分局为成员的顺庆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工商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领导,督促辖区市场主办单位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做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区食安办负责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研制发布本地农贸市场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工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及场内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审查,严把食品市场主体资格准入关;督促市场经营者及市场举办单位建立食品安全准入台帐;做好农贸市场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农贸市场食品质量抽样检测,督促市场举办单位组织实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等工作。
农牧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并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贸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与监测;加强对农贸市场销售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规范用标的监督管理。
畜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
水务部门负责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并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贸市场销售的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和监测。
商务部门负责生猪、牛羊等屠宰管理和农贸市场猪肉供应保障,并会同畜牧部门把好肉类市场的出场质量关。
粮食部门要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粮油质量安全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并督查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加大场外流动摊贩和侵占道路行为的整治力度,指导农贸市场做好公共环境卫生设施配备和垃圾收集,确保市场良好的经营环境。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驾护航”;加强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管理,确保市场场外交通秩序良好。
卫生部门负责有关监管部门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健康检查;加强农贸市场生产经营食品的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对问题食品做到提前预警和评估。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农贸市场经营者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市场举办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场举办单位的监督。市场举办单位是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市场经营的食品负直接责任,要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同时,全面加强市场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从规章制度到岗位责任,从操作流程、检验检测到监督管理等各方面,特别是要认真做好上市食品的进货查验工作和市场食品准入台帐,全面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三)完善制度,长效管理。要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录档案制度、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可追溯制度、问题食品下柜退市制度,引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和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认真做好进货登记台帐、索证索票管理工作,对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要实施食品安全台帐电子化管理,做到档案记录齐全、亮照经营、诚信守法、文明经商。要健全消费者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对农贸市场发生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进行及时受理和调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管理优秀农贸市场,树立标兵;宣传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市场主办者和市场经营户的自律意识;及时曝光农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使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人人喊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举报奖励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同时,又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八
为迎接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按照省、市局下发的《关于对出版物市场进行清查和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县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了全县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有效成果,现将整治行动小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密部署。
为确保全县出版物市场平安稳定,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县文广新综合执法大队于9月15日制定了《县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行动步骤,整个专项行动的时间为50天(9月15日至11月5日)。行动方案的出台,为出版物市场整治奠定了基础。
二、宣教结合,营造氛围。
为把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执法大队人员拿起宣教武器,深入全县出版物经营单位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国家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并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进行了宣讲。与此同时,我局还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9月15日,政法委门户网站刊登了《喜迎,县文化执法大队启动出版物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等等一些知名媒体对我县开展的出版物市场专项行动均予以了报道,营造了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为整治行动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整治有力,效果明显。
此次行动是以校园周边地段,主要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客流密集的交通枢纽及问题突出的场所等为重点区域,以打击非法出版物为重点目标,全面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目前专项行动进入了第二阶段,即治理行动阶段,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20余家次,检查打字复印和印刷企业20余家次,与经营单位签订《守法承诺书》20余份,收缴非法出版物60余本(册)。通过有效治理,我县出版物市场呈现规范有序、平安稳定的局面。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九
xx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严防事故发生,依法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辆,整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成品油市场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行动。促进我县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一)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二)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生产销售劣质以及等级不达标成品油的行为;
(四)未经审批非法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加油站(点)的行为;
(五)不按照规定销售散装成品油的行为;
(六)经营主体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不达标的行为。
三、
方法和步骤此次专项行动自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查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5日)。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启动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政府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场所情况,实施方案和隐患排查清单在11月2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排查同时向违规经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26日至12月20日)。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对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要重拳出击,依法集中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依法查封、扣押、没收非法经营的成品油及其违法工具和设备。按照从严从快要求,依法集中处罚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对整治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总结。
提升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对前两个阶段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对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疑难重点问题,对整治不彻底的乡镇挂牌限期督办。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整治期间,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并将专项行动纳入县政府年度考核体系。
(二)落实责任,整治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负总责,明确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成立专项行动检查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拉网式排查,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专项行动实行包保督导责任制,县公安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分别包保督导14个乡镇。各乡镇要对所属村(居)及重点地段实行包保。中石化xx分公司、中石油xx分公司等企业要全面开展本系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同时,要及时配合做好查处的成品油集中处置工作。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监管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感,宣传告知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的社会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成品油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县公安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要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建章立制,常抓不懈。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在集中整治打击的同时,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科学合理布局站点建设,满足全县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做到疏堵结合。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动态预警、常态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11月30日、12月15日、12月30日,将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结束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xx;
电子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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