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精选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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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精选23篇)
时间:2023-11-28 11:11:10     小编:笔尘

报告是一种系统性的书面材料,用于对某一特定情况或问题进行描述、分析和总结。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群体,以便在写作过程中选择恰当的语言和结构。报告是一种重要的沟通工具,通过报告,我们可以向他人展示我们的观点和成果,获得更多的支持和认可。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一

尽管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户籍的问题以及他们自身的特点,使他们不能和城市人一样享受城市的公共福利待遇和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资源。他们经常在恶劣的条件下超时加班却不能及时拿到工资;他们的小孩在这里上学,但因为没有当地户籍和学籍不能在这里考试;他们受了工伤,工伤工资无人来付…农民工的现状确实令人担忧。

在寒假期间,我对合肥经济开发区滨湖新区建筑工地的农民工进行了调查,主要采取与他们进行交谈的形式。由于爸爸及几个安庆岳西老乡都属于这个工作团体,我得以在此停留两天,有机会走进他们的生活。考虑到他们不愿意或是不会填写调查问卷这一情况,于是,我采取在收工后与他们闲谈的形式。主要包括:基本生活与工作情况、收入与求职情况、社会保障和维权意识、个人愿望和今后打算四个方面。调查如下:

(一)工作状况。

1.和我爸爸一样,大多数农民工求职主要靠亲朋好友。

2.他们工资的支付情况是,在一个单元的工程结束时至少支付总工资的70%,年终结账时支付所有工资。

3.他们平时都没有假期的,平均工时12小时,有时为了赶工而超长加班。

4.技术工(在他们说来叫大工)的平均工资1500至1800,普通工(在他们说来叫小工,包括女工,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没有技术的男工)的平均工资1000至1200。

5.据他们说,在服装、鞋类、玩具这些行业的农民工有一定的培训,而建筑业的技能培训几乎没有。6.大多数人对这份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

(二)生活状况。

1.衣:通常是沾满泥土,不注意还以为是从山洞里钻出来的穴居人,由于干的是最差,最累,最脏的活,不可能总是穿得很干净,且衣服和鞋磨损特别严重;当我提及别人低价收购我们的军装时,他们一脸的惋惜,埋怨我没有告诉他们,说这会让他们省去不少的钱。

2.食:吃的是青菜和一些廉价的猪肉,我第一次看到叔叔竟然会因为涨了1毛钱而放弃买萝卜,他说,人多所以每次买菜都是十几斤,一毛钱积累起来也是不小的数目;他们这个团体内的8个人轮流做饭,平均每人每天的伙食费在八元以内。他们每人都只有自己的一副碗筷,第一天晚上我吃饭的时候找不到碗,只好用我爸爸的铁茶杯。

3.住:在房子开始建的时候,都是搭建一些简单的帐篷,从第2层到封顶的这段时间里都住在2楼,没有窗户没有门,就用一些木板胡乱钉在一起,卫生间就别提了。

4.行:几乎没有私人的交通工具除了自己的一双腿。

5.闲暇的时间,他们也有自己的一些娱乐,比如说买2张彩票盼着中大奖。

1.有很多时候在一个单元结束时,并不能拿到工资的70%,年终结账也不容易,需要在那里等几天,即不能及时拿到工资;且工资比较低。

2.他们的生活条件简陋,卫生质量差到不必说。

3.有调查显示农民工子女城里读书年均学费支出2450元,他们的孩子入学等存在一系列不平等的待遇,当谈到他们的愿望时,都是希望子女在身边同时也能接受比较好的教育。

4.他们的安全保险并不齐全,且维权意识很低,少部分人连合肥农民工维权热线是多少都不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清楚仲裁诉讼、工会调解这些机构。我叔叔因工伤被迫停工半个月,误工费最终没能要回来,他们只说程序太麻烦,要等的时间太长。

5.金融风暴的影响,使得当前农民工就业仍然存在一定的压力,有些技术较低的农民工被迫另找工作。

6.大多数人资金及自身能力不足导致返乡创业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对未来很迷茫。

(三)解决办法:

首先,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最大的障碍就是城乡户籍壁垒,由此造成住房、医保、最低生活保障、孩子入学等一系列不平等的待遇。所以只有让他们的户口落到这座城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次,希望政府出台更多更有效的政策,确实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再者,努力创造条件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例如加强农民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教育等。最后,希望城市及社会能给与农民工更多的关怀。

结论:通过这次的社会实践调查我更深入的了解了农民工的现状,他们的人生安全没有保障,生活质量差,子女受教育情况糟糕,工资待遇低,工资拖欠问题仍然存在,政府的相关政策滞后等。这些情况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然后努力改善农民工的现状。试想,只有社会的力量,才可以让城市中这些可爱的人感到一丝温暖!

致谢:对滨湖新区建筑工地的所有农民工表示感谢!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的有关情况,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期,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县失地农民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1999年1月1日以来,我县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局统一征收了771.6亩耕地。

(二)按照村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2亩统计,自1999年1月1日以来,我县目前共有失地农民617人。

1、自1999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至2003年省政府[2003]115号文件下发之日以前,我县共有失地农民272人。其中18周岁以下75人;18―男59、女54周岁的105人;男60、女55周岁以上的92人。

2、自2003年省政府[2003]115号文件下发之日至2005年5月31日,我县共有失地农民345人。其中18周岁以下111人;18―男59、女54周岁的156人;男60、女55周岁以上的78人。

(三)我县失地农民失地后就业的或有其他固定收入的335人,生活水平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86人。

(一)根据省政府[2003]115号文,我县对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初步拟订了有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保障对象。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失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且失地后人均农业用地较少的在册人员,均列入保障对象。具体保障人员,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后确定,并予以公示。

2、保障形式。一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人员的养老保险。建立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帐利率按不低于1年期银行同期利率确定。政府出资部分全部记入县级社会统筹帐户用于调剂。缴费标准主要根据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全省平均预期寿命和我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含增长幅度等因素)等综合确定,一次性缴足。保障对象享受的待遇按缴费水平确定,以确保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为原则,保障标准不低于最低社会保障线。保障对象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的余额可依法继承。二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人员分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区分年龄分档缴纳),建立个人专户和统筹帐户。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帐利率同上),政府出资部分全部记入县级统筹帐户用于调剂。缴费对象未达到领取年龄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本息可依法继承。缴费对象属农民身份的,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农转非”的,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纳入城市低保;就业的,按规定参加企业扩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象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实行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到达领取年龄后其相应的养老金领取额,可与参加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的领取额合并,统一发放。

3、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一是多渠道筹措保障资金。采取“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个人缴一块”的办法,共同出资筹集。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县政府土地收入中列支;村集体和个人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列支或抵交,集体补助应占大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二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统一办理,及时转入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户,单独建帐,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县农村养老保险处,参照现行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建立专门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专户档案和相应的缴费证、领取证,确保失地农民进入领取年龄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但由于政策不够完善、财政比较困难及各方面认识不足等原因,我县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实施。

(二)截止今年5月31日,我县失地农民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68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有366人。其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31人,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最高的17元,最低的0.4元。

(一)各方面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对社会保障不不甚了解。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心里较虚,担心以后没有退路。有些农民尽管目前生活还过得去,但由于打散工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二是村集体没有认识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生怕出资有去无回。三是地方财政困难,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失地农民就业非常困难。一是就业岗位有限,失地农民就业难。二是受下岗职工和的冲击,就业岗位越来越激烈。三是农民素质低,尤其中老年农民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就业困难重重。目前大多数失地农民主要从事重体力劳动的行业,如装卸工、建筑业等。

(三)医疗、教育没有保障。医疗、教育支出大,部分农民不堪重负。调查农户中大多数家庭上有老,下有小,医疗占有很大的开支;有的两个小孩同时在上学,读中专、大专、大学的开支更大,农民靠本身的收入很难维持,更没有资金为自己参加技术培训。

随着城市化建设力度的加大,土地征用仍然不可避免,失地农民队伍将越来越大,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关注失地农民问题。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开发建设,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一)尽快建立完善医疗、养老社会保障机制。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而且制度建设基本空白的情况下,应当尽快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对接。建立失地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其资金筹措应按国家、集体、个人及市场征地主体“四个一点”的思路解决,明确各类征地主体无论作何种用途的土地征用,均应在土地收益中留出一块作为农民失地后的社会保障金,并专户储存、专门机构管理。引导农民从土地补偿资金中拿出一点,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补贴一点,政府从经营土地收益中拿出一点,购买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除此之外,还应在补偿和分配上予以保障,一是退休年龄段农民因其已基本丧失劳动力,安置补偿标准应适当提高。二是应考虑土地增值部分农民也有权享受,要探索新路子,逐步实现让失地农民以多种方式比较持久地参与被征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二)建立教育培训保障机制。重视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提高失地青壮年农民转岗就业能力,建立健全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多层面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二是对失地农民进行现代市场经济知识和转岗再就业技能培训;四是把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纳入城镇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体系。

(三)建立再就业创新机制。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和充分化。顺利实现就业是解决失地农民生活来源,加快其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重要保证。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平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引导和教育失地农民转变观念,破除等、靠、要思想,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能力,积极主动地参加市场化就业。对吸纳失地农民达到一定数量的二、三产业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对失地农民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消化失地农民、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为主而兴办的二、三产业,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三

年以来,世界金融危机蔓延到我国,“”、“”及等地区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号称“世界加工厂”以外向型经济为特征的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企业相继停工停产、减薪减员,市外出农民工开始出现回流。根据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开展返乡农民工调研通知要求,我们组织专班人员先后对各乡镇办区及所属村组开展多次农民工回流情况专项问卷调查,摸清底数,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截至今年6月底,市农业劳动力转移16.7万人,其中外出务工15.4万人。根据等乡镇提供的情况来看,截至11月底,市农民工回流5800多人,占外出务工总数3.9%。其中,外出务工人数最多的东升镇回流1362人,占市回流总数23.5%。总地看来,呈现以下特点:

(一)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男性偏多。经抽样调查,返乡农民工中,初中学历且技能单一的男性居多。按年龄划分:35岁及以下2300多人约占39.7%,35岁以上3500多人约占60.4%。按学历划分:小学及以下1200多人约占20.7%;初中4100多人,约占70.7%;高中、中专及以上500多人约占8.6%。按性别划分:男性将近3000人约占51.7%;女性2800人约占48.3%。

(二)从“”、“”及沿海地区回流占主体。经走访了解到,农民工回流前原务工地多为经济发达地区。其中,从、、等地回流2300多人约占39.7%,从州、、等地回流1400多人约占24.1%,从、、等地回流700多人约占12.1%,从、、等地回流400多人约占6.9%,从回流不足400人约占6.9%,从、等内地回流200人左右约占3.4%,从等省内地区回流100多人约占1.7%,从其他地区回流300人约占5.2%。

(三)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企业停产减员是主因。据等地统计表明,家具制造业接近1000人约占17.2%,电子加工业900多人超过15.5%,服装加工业近900人约占15.5%,鞋类加工业800多人约占13.8%,建筑施工业600多人约占10.4%,玩具加工业500多人约占8.6%,其他行业近1100约占19%。

分析市外出务工人员回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外地部分出口创汇企业因产品滞销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开工不足并逐步裁员。二是外地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并停工停产,减员减薪,高额的城市生活和交通等费用部分农民工在务工地留不下来。三是外地部分企业因更新生产加工的设施设备,以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少数技能偏低、年龄偏大的农民工转岗转业困难,而且用工单位也不愿在外来农民工技能提升方面投入资金。四是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特别是粮食收购政策和新的土地政策的出台,吸引了农民工返乡务农或农产品加工。五是本地创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逐步出台,吸引了部分农民工返乡准备自主创业。六是本地经济发展带动部分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大幅提高,特别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吸引了农民工回流就业。

据了解,市农民工回流人数仍在不断增加,预计今冬明春将迎来回流高峰。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农民工因工资拖欠原因正在等待用工单位年终结算;另一方面是由于春运期间正值农民工返乡高峰,可能导致农民工返乡后不再返岗而留在本地。

从目前情况,市外出务工人员回流将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本地用工单位的岗位更加紧缺,特别是出口创汇企业因产品外销受限而将逐步出现职工富余,市场重现就业难局面。二是由于市内供过于求的矛盾比较突出,城乡失业率将有所回升,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农村可能出现回流农民工争地现象,并将影响本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垸镇北碾村杨珍元等回流农民工原在从事缝纫,现因已返乡准备在家务农。

据了解,市农民工回流人数仍在不断增加,预计今冬明春将迎来回流高峰,农民工回流所产生的就业压力将延续到年下半年或年上半年。为及时缓解就业压力,积极促进就业,市现已采取七项措施:

一是发动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农业人力资源调查,及时登记回流农民工的原务工地、原职业(工种)、现专业技能、培训就业愿望等情况,建立市、乡镇办区、社区村组三级联动的信息报送制度,每天一次登记,每周一次上报。

二是引导回流人员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技工学校、训练中心等培训机构已面向回流农民工开展了招生活动,现有1874名返乡农民工已经或正在参加培训,其中就业训练中心培训407人。8月初,高基庙镇邓家岭村农民工杨鑫荣从返乡后,参加训练中心计算机平面设计培训,并享受了培训补贴。

三是举办返乡农民工招聘会,重点引导第三产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以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用工需求。11月28日,市举办返乡农民工劳务交流会,2600多名农民工进场求职,当天1132人与38家进场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四是动员本地用工单位招收技术人才。扬子江泵业、新传媒等企业招用车工、造型工、广告设计等长期短缺的熟练技术人员,现已有1900多名返乡农民工实现转岗转业。

五是依托新农村建设就地消化。市各行政村正值换届选举,各乡镇办区将新的村级领导班子成员选举范围扩大到了回流农民工,并动员回流农民工参与本地农业产业化经营。

六是发挥驻外劳务机构和驻外流动党组织的作用,一方面引导部分有就业技能并准备回流的农民工在务工地转岗就业,一方面动员在外创业的籍成功人士带动农民工创业。

七是发挥创业培训和小额贷款作用,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回流农民工自主创业,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筹备过程中。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四

太湖县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县,在当前的经济背景下,所以决定了它必然也是一个劳力输出大县,这里基本上每都有大量的农民选择外出务工。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的现状,于是我们就对此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5.由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念的提出,农民工的处境正在逐步改善。

五、调查分析:

(五)、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近几年来,随着社会各阶层的高度关注,随着经济的更加蓬勃发展,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加之由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策略的施行,现在农民工的状况相对已经大有改善了。一方面,有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3)司法审判机关一方面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促使行政机关真正贯彻落实人大的原始立法精神,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通过自己的审判权还可以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惩罚,正确利用法律条文,真正做到“违法必究”。国家三大权利机关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另一方面,广大的农民工自身的努力也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1)农民工自己也在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加强自身修养;

(2)农民工自己不断追求进步,他们利用积累的资金学习技能或者进行创业,其中部分农民工最后还走进了社会上层,这更有利于农民工现状的改善和地位的提高。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们能力极为有限,调查范围比较狭小,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该报告中的观点和看法并不成熟,但是我们仍然期望通过这份调查报告,能够加强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能够加大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度和敬重度,能够唤起当权者的权利慎用意识,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五

金融危机下的农民工,工作强度增大,收入锐减,消费压低,还面临很多的罚款。昨日,南都传播研究院联合麻省理工学院黄亚生、中山大学政务学院郭巍青两位教授的研究团队共同发布《金融危机下的农民工收支状况》调查报告。研究于20xx年7月起实施,对珠三角五市(广州、佛山、深圳、东莞和珠海)的1500余农民工进行了调查。

加了班白干活。

据调查,金融危机期间,农民工收入水平下降,主要表现为平均收入下降,以及加班费下降(尤其是服务行业农民工)。同时,农民工的生活消费处于非常低的水平。

农民工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其他收入三项。调查者发现,从20xx年开始,农民工每月、每周、每天的工作时间均值,这三个指标都在增加。但小时工资下降了,从20xx年的8.0258元/小时,降至20xx年的6.9658元/小时。调查者同时发现,20xx年加班费收入为0元者为839人,但工作时间为1-8小时者有640人。也就是说,其中199人加班,但是没有加班费。

存了钱也不多。

调查发现,20xx-2008年,农民工的消费增长幅度较收入增长幅度要低。其消费支出增幅还不及广州市民的一半。据调查者比较,以家庭规模为3人计算,20xx年佛山困难户的人均消费水平都比20xx年的农民工高。调查数据还显示,在消费水平很低的情况下,超过半数的农民工仍有存款。但从存款额度看,超过一半人的存款不足10000元。

调查还发现,20xx年,农民工用于住房租金的支出比20xx年平均下降了16%,其中东莞下降了45%。专家解释,除了租金下降因素,也可能农民工流失规模很大,家庭人员减少所致。

罚款额小增幅高。

调查显示,在教育支出方面,农民工用于自身技能培训的费用只占到文化教育支出的10%,其余皆用于支付城市读书的子女的教学(如学杂费、赞助费)和生活费用。

让调查者颇为震惊的数据是,农民工在证照和罚款两项的支出额很小,但增长幅度很高。被访者办理证照支出占支出比例的平均值,20xx年比20xx年增长68%,其中广州最高,为74%。被访者在缴纳各种罚款方面支出占其支出比例的平均值,20xx年比20xx年增长38%,仍然是广州最高,高达506%。居第二位的深圳则增长了131%。

卷铺盖大搬家。

据悉,调查者为经历了企业倒闭和春节返乡之后仍然返回,或者依然留在珠三角工作的农民工。郭巍青介绍,20xx年,受访者寄回和带回老家的实物现金值平均为2716元,是20xx年现金值959元的三倍。调查者认为“这是一种‘大搬家’现象,说明当时很多人都有不再返回的打算。”证据是,被问及身边多少工友20xx年春节后未再返回广东工作时,尽管48.38%的受访者回答身边没有认识的工友离开,但另外一半的人回答为有,个别人甚至回答将近九成的工友都已离开不回。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六

一、调查目的:

通过此次调查,一方面锻炼了我们把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另一方面,使我们走出了书斋,走出了校门,担当起了一个青少年应该承担的职责,关注现实,关注生活,了解人民疾苦,尽我们的能力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二、调查内容:

时下正值酷寒的严冬季节,当大多数市民呆在暖乎乎的被窝里时,而那些民工兄弟却饱受严寒的在冰冷冷的工地上干工,境况类似这样的年轻民工数不胜数。宾馆的服务员,小区的保洁员、建筑工地的工人,理发师……这些在千千万万城市居民生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小人物”,大部分来自外地,干着绝大多数城市人不愿干的活。

据调查表明,绝大部分的外来人口都是从事建筑、美发、保洁、收旧等行业,其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的青年人。他们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达55.7%,未婚青年占了61.5%,60%的人每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到达城市打工的37%的民工中,只有不到20%的人是通过职介所介绍找到工作的,大部分是通过亲朋好友来到xx打工的。

他们在城市中是怎样生活的呢?

在书上看到一篇报导,跟5个老乡租住在xx一带的小李今年20岁,初中毕业后在家乡学了点裁缝手艺,跟随家乡某私营老板来到xx做服装。常常是每天干14个小时才拿15元钱,饭菜每天几乎都一样,小李干了一年实在觉得辛苦,就“跳槽”到了一家个体小饭店。这里跟服装店差不多,也是早晨七八点钟工作,晚上11点左右睡觉。不过,收入稍高点,每月能拿到600元,这样,小李已经感到很满足了。

小李每月除了要寄300元给弟弟上学外,自己只有150元生活费,交了80元的房租后,可以**费的只有70元。因此,她很少买衣服。调查显示,外来务工青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达75%,其中8%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

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每月用在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开支低于50元以下,来外地找工作期间身上带够一个月花费的仅占12.9%,一旦找不到工作,他们的生活就将陷入极困难境地。一旦有了工作,他们还要将收入的一大部分用来支持家里。

外来务工青年的精神生活跟同龄的城市青年相比有较大差距,他们缺乏务工青年自己的文化和教育活动阵地。据我们了解到的务工青年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其余的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他们一般不关心时事新闻。虽然很多人都想去看些文学、技能介绍等方面的书,但苦于没钱或没时间,只得去买些地摊上的书,或者干脆趁休息时间跑到书店看免费的书。

民工中,绝大多数没签用工合同。一项调查中,当被问及“您希望组织对你提供哪些帮助”时,有30.1%的`务工青年希望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据了解,外来务工青年中75%的人工作不稳定,56%的人未签劳动合同,52%的人加班后没劳动报酬。

而且,务工青年法制观念和知识也很薄弱。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务工青年通常与用工单位口头协商工资待遇,只有不到44%的人签订了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金和工伤医疗保险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33.2%的人感到孤立无助,只有13.3%的人想到去找工,青、妇、组织。

由于工作不稳定,外来务工青年的子女上学也成了大问题,他们的孩子不得不打游击,很多务工青年子女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既无法跟城市学校相比,又无法跟他们家乡的学校相比。

三、调查建议:

1、改善农村组织,生产结构。其次,要投入农业结构改革,改变靠天吃饭的传统,增加其他副业或手工业,使农民可以有多方的出路。总之,提高基层人员的素质是重点,提高农民的文化、认识是主要工作。

2、政府应该从各部门抽调人员,专门成立一个组织,专门针对农民工身上所发生的问题。

3、完善法律制度,但同时加强宣传效率,让农民工也能明白其简易程序,法律维护自己什么权益。

4、加强城乡交流,促进城乡居民的相互了解,可以考虑也让城区居民“下下乡”了解农民的生活,体验一下农民的感受,将心比心,切实到实际行动,完善两者之间的关系。

四、调查总结:

要关注一件事,你必须亲身实践去接近它,不要自己的想法去认知,这一次在接近,了解农民工的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许多,也对“三农”中的农民工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思想受到了很大的触动,认清了作为中学生的职责,让我们共同投放目光。给弱势群体以人文的关怀,共同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五、老师评价:

本文选取农民工作为调查对象,用独特的视角去关注,了解分析这一弱势群体,调查深入,见解透彻,建议,同时也体现了学生强烈的人道主义精神!

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农民工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外出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同时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

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顺利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响应国家号召,关心“三农问题”,同时为培养大学生吃苦耐劳和勤俭节约的精神,把大学生的热情奉献给社会,服务于人民,展示当代大学生大良好精神风貌。经过精心准备,在本暑期(7月15日-21日)在**市机加工地针对农民工工资问题通过走访、展板宣传和调查问卷的形式展开调研活动。

通过现场走访和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问题大部分方面得到较为理想的改善,但仍然存在着问题。具体表现如下文。

4、有无劳动保险?(有)30%、(无)70%,

5、有没有被拖欠过工资?(有)60%、(无)40%,

7、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有)50%、(无)50%,

8法定假日是否有休息?(有)45%、(无)55%,

9、是否有加班?(有)10%、(无)90%,

10、对现在生活状况的看法,(很好)0%、(一般)50%、(差)5%、(很差)45%。

可以看出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高消费的地方仍要省吃俭用,尽量节省,把大部分工资留给家庭其他开支。不管是炎热的夏季还是寒冷的冬天,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这300多元的生活费又能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改善,况且大部分都是50多岁,更需要得到生活改善和营养的补充,这样的工作条件的给他们身体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大部分用人单位给农民工未办过劳动保险,农民工也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难道他们从事的工作真的很安全?工地的安全措施做的万无一失?难道用人单位真的深受农民工的信任,不用签订任何合同?那么有55%被拖欠工资,又更是让人费解了。我想这可能是农民工对劳动法的认识不够,没有掌握法律知识来吧护自己;也有更多的用人单位忽视国家政策和法律,故意侵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多半的农民工对自己现在的工作环境评价很差,还有农民工称他们从事的是“二级劳改”,这个似乎和恰当的称呼,又能让我们想到什么。

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其中有部分面已经得到了改善,比如,绝大部分农民工没有加班,大部分在假日有休息等。但是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知识社会和国家做的宣传仍让不够,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还不够完善。

我想构建和谐社会要克服的困难很多,解决农民工问题不仅仅是某个人的事,它是国家的事是社会的事,是我们共同的事。我们应该倡导社会各界响应国家号召,宣传弄命宫权益保护知识。关心“城市边缘群体”,为共建和谐社会解问题做决三农出贡献。

国家也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保护和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健康发展。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七

摘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1年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月均工资比增加625元,拖欠问题有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收入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1]。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的估算,20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为1.2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尽管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种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政府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方针政策,设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组织和机构,加强了对农民工问题的治理。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份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综合性文件。《国务院意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升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解决农民工诸问题的思路、任务和具体措施。一年来,《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如何?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怎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3月,武汉大学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农村进行了一次农民工最新情况的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812份,有效问卷765份,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就业地分布在19个省市、输出地分布在28个省市,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81个。以期通过调查获得的数据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调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及其变化,以及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1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状况及其变化。

1.1农民工的平均年龄略有增加,仍以青壮年为主。

在763个样本中,平均年龄为33岁,其中16~25岁的占28.8%,26~30岁的占12.3%,31~40岁的占31.4%,41岁以上的占27.5%。与年相比[2],农民工的平均年龄提高了4岁,30岁以下的农民工比重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40岁以上的农民工比重增加了近12个百分点。从性别结构看,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低于男性。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1岁,30岁以下的占53.8%;男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4岁,30岁以下的占38.5%。

1.2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从文化程度看,20初,文盲/半文盲占3.3%,小学文化程度占16.6%,初中文化程度占59.6%,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18.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0.7%。与2004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19.5%。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在本次调查中,农民工的平均文化程度为8.7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仍高达80·5%。在对“阻碍你外出打工的主要原因”的回答中,16·4%的农民工认为“文化程度太低”是最主要的障碍,这在所有选项中是最高的。

1.3农民工从事的行业部门有所扩大,但仍以制造业、建筑业为主。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但是农民工的就业部门仍然比较集中。在720个样本中,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分别占42.1%和36.7%,二者共占78.8%,其次依次是社会服务业占6.4%,批发零售业占4.4%,住宿餐饮业占3.8%,采矿业占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0.8%,其他行业占2.4%。与2004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占22%,占25.2%,2004年占30.3%,年初达到42.1%;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占16.6%,20占16.8%,2004年占22.9%,2007年初达到36.7%。

调查显示,2007年初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8588元,人均收入4408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314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0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6.7%。根据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的调查,2004年,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6065元,人均收入3587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2681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4.9%。与2004年相比,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农民工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调查表明,中部和西部地区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流出地,而东部地区仍然是主要的输入地。在本次调查中,中西部地区输出的农民工比例为71.4%,比2004年高出4.4个百分点;[2]57.9%的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就业。虽然农民工的输出输入地基本格局没有改变,但出现了两个显著的变化:一是农民工在中部地区就业的比重有所提高。2007年初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比2004年的70%下降了12个百分点,而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则较2004年的14%上升了13个百分点,达到27%。二是跨省、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2004年跨省和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50%和35%,2007年初,这一比重分别为48.6%和32.4%,分别下降了1.4和2.6个百分点。

2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积极变化和存在问题。

2.1农民工的工资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工资水平仍然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4年,农民工月均工资由659元上升到780元,增长18.4%。而在2007年初,农民工月均工资超过1300元,达到1305元,比2004年增加了625元,增长80·1%,可见2004年以来,农民工工资增长速度加快。从各月均收入组看,2007年初月均800元以下的低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如月均收入在300~500元的农民工占2·9%,比2004年下降了14·9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500~800元的农民工占15·6%,比2004年下降了21·4个百分点。月均800元以上的较高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则大幅度增加,如月均收入在800~1000元的农民工占32·0%,比2004年提高了15·6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1000~1200元的农民工占13·1%,月均收入在1200~1500元的农民工占17·2%,1500元以上的的农民工占19·2%,三者合计,即1000元以上的农民工达到49·5%,比2004年提高了28·3个百分点。

虽然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显著低于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农民工2007年初的月均工资仅相当于年11月全国职工月均工资的85·4%。此外,2007年初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5h,大大超过了城镇职工的平均工作时间。如果按2005年城镇职工每周工作47·8h计算,则2007年初农民工小时工资仅为2005年全国职工小时工资的62·8%,农民工的相对工资水平就更低了(2005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2.2工资拖欠问题有所缓解,但一些行业和地区工资拖欠问题依然严峻。

在此次调查中,65·4%的被调查对象从未被拖欠过工资,18·8%的偶尔被拖欠过工资,15·8%的经常被拖欠工资,人均拖欠工资384元,而且大多数农民工通过与雇主协商等方式已经追回其中的85%。与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05年的调查数据相比较,偶尔或经常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降低了13·7个百分点,人均拖欠工资也下降了近600元,追回的工资比例则上升了12·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近两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从行业和地区的工资拖欠情况看,工资拖欠的行业结构基本保持不变,而地区结构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中,建筑业的工资拖欠问题仍然最为严重,制造业次之,服务业最好。在工资拖欠问题最为严重,政府集中治理力度最大的建筑业,工资拖欠的比重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在本次调查中,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仍达到44·5%,比全国平均值高出9·7个百分点。在服务业,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占19·4%,比全国低15·2个百分点。从农民工输入地的地区结构看,作为农民工最为集中的东部地区,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的地区,因而也一直是政府治理的重点地区。从本次调查的结果看,这种格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西部地区已经超过东部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为严重的地区,东部地区则成为程度最轻的地区。在西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达到58·3%,比全国平均高出23·7个百分点;而在东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低2·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的情况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高出2·3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有17·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政府组织,7·0%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职业介绍机构,而这一比例在2004年分别为1·9%和12·6%,两者合计共提高了9·9个百分点。表明农民工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有所改善。但是农民工的非正式信息渠道和就业途径仍然居于主导地位。2007年初,75·6%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没有使用过政府组织和职业介绍机构,85·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82·3%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依靠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只有4·2%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和政府组织,5·8%的农民工则是将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作为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而上述对农民工找到工作最有帮助的信息渠道与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基本上一致。由于缺乏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帮助和政府与职业介绍机构的依靠,仍有11·6%的农民工认为找工作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没有就业信息和没有人帮助。

调查显示,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81·6%的是在1周以内,11·7%的是在1个月内,6·6%的是在1个月以上,而未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这一比例分别为70·4%、17·6%和12·0%。虽然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比不使用个人关系能够更快地找到工作,但是通过政府组织、职业介绍机构、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人才市场等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的平均工资,要高于通过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和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等非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在本次调查中,前者的月均工资为1348元,后者的月均工资为1267元,前者比后者高出81元。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也显示了类似的结论[2]。那么以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为打工主要目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为什么不愿意选择能够给他们带来较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政府组织或职业介绍机构呢?主要原因是相关组织机构宣传、服务的不到位以及这两种方式本身的不规范、不完善,导致农民工不得已而选择其他的非正式途径。在本次调查中,6·8%的农民工认为以上两种途径费用太高,26·6%的农民工对以上两种途径缺乏信任,害怕被骗,13·0%的农民工仍然不知道利用以上两种途径,53·6%是由于有了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介绍等原因而放弃使用以上两种途径。

2.4农民工超时加班现象依然严重,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

调查显示,2007年初农民工的劳动时间,每周平均6·5天,每天平均10·0h,比2005年3月的每周平均6·6天和每天平均10·01h略有下降,但大大高于城镇职工的平均劳动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超时加班就成为农民工工作的常态。60·9%的农民工表示他们要经常加班,54·1%的农民工表示在节假日不能得到休息。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是在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很多工种岗位具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特点,超时加班工作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虽然农民工要经常加班,以牺牲健康权和休息权为代价,但是很多农民工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在经常加班的农民工中,有40·6%的没有加班费。在节假日的加班中,更有60·1%的没有加班费。

2.5虽然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较高,但农民工的社会满意度较低。

2007年初,农民工对目前打工的企业和工种岗位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较高。在农民工对打工单位的评价中,对打工单位“很满意”的占5·2%,“较满意”的占25·3%,“一般”的占52·5%,“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仅占14·6%和2·4%。农民工对目前的工种岗位感到“很理想”的占5·4%,“较好”的占29·7%,“一般”的占49·5%,“较差”和“很差”的仅占12·8%和2·6%。与2005年相比,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都有所提高。从社会地位方面看,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47·6%的农民工认为他们的社会地位一般,20·3%的被访者感觉社会地位不高,个人尊严方面曾经受到过伤害,9·6%的农民工担心受城里人的歧视。

2.6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

与2005年相比,2007年初,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均有所提高。2007年初,有66·5%的农民工表示愿意参加社会保障,比2005年的参保意愿提高了11·5个百分点;实际参加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总人数的26·2%,8·0%,13·0%和4·8%,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19·8,6·2,11·2和4·1个百分点。说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程度依然很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都有待提高。

2.7尽管大部分农民工愿意市民化,但他们融入城市仍存在很大的障碍和困难。

只有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过程才算完成,只有尽可能多的农民工成为市民,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格局才能改变,农民工问题才能最终消失,“三农”问题也才有可能得到解决。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大部分农民工愿意脱离农村、实现市民化,而且这种愿望还在增强,但是他们融入城市仍存在很大障碍和困难。在接受调查的757位农民工中,在条件或政策许可的情况下,67·8%的希望脱离农村,成为真正的市民,这一比例比2005年提高了13·3个百分点;不希望脱离农村,成为市民的农民工仅占32·2%。农民工希望成为市民的原因主要是城乡在收入和生活水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以及社会地位上的巨大差距。调查显示,在农民工希望成为市民的最主要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里人收入高,生活更好”、“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农民负担太重”、“农民社会地位太低”,分别占33·7%,21·0%,13·9%,10·6%(见表1)。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市民的原因主要来自城市的工作、生活压力和风险。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城里人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市压力大,不如农村生活舒适”、“城市就业风险大,害怕失业后生活没有保障”、“城市房价太高,买不起住房”、“城市生活费用太高”,分别占22·7%,21·9%,14·6%,11·2%(见表2)。

尽管大部分农民工希望脱离农村,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市民。在694个样本中,87·0%的农民工认为还没有成为市民,5·8%的农民工不清楚自己是否已经成为市民,只有7·2%的农民工认为已经成为市民政策性因素是阻碍农民工成为市民的最主要原因。在没有成为市民的农民工中,25·6%的认为是政策原因造成的,只有11·3%的是不愿意成为市民。此外,虽然有63·1%农民工的认为是自身还不具备成为市民的条件,但这并不是说这部分农民工真的不能在城市生活下去,而是恰恰反映了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政府对农民工成为市民的条件要求过高,从而农民工也按照政府的标准来审视自身的条件。在农民工认为成为市民的最主要标志中,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有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取得了城市户口”和“在城市购买了住房”,分别占37·9%,25·6%和17·7%。这些成为市民的标志或条件本身就是由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设置的,在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背景下,农民工确实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在影响农民工成为市民的因素中,92·3%的农民工认为最主要的因素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城市过高的房价,还有6·6%的农民工认为是农村土地制度。

以上农民工新情况的分析表明,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拖欠问题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农民工的会保障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是农民工收入低、社会障参保率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还远远没有实现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的来说,首先是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还包括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特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农民工问题解决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等。

农民工的状况之所以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就得到有效的改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问题引起社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意见》的贯彻,显现出明显的政策效应。而农民工问题之所以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还远远没有实现,主要原因也在于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效应的不足,毕竟《国务院意见》的贯彻还只有1年的时间,许多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政策效应必然有限。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缓慢,主要是由于目前还存在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和城乡土地制度的缺陷。

农民工新情况的出现,除了制度和政策原因之外,还因为其它许多因素的作用。由于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时期,制造业、建筑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的就业岗位更多,因此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由于中部崛起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全国各地特别是城市经济都加快发展,都增加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再加上在本地就近打工,成本更低,困难更少,所以东部地区虽然仍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但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数量大幅度增加,跨省、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也有所下降。由于劳动力素质、教育事业发展的周期较长,所以农民工受教育的程度短期内难以改变,文化程度短期内也难以有较大的提高。农民工超时加班现象严重,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则是劳动力供过于求、农民工素质不高、就业制度不完善、劳动法没有得到有效遵守、农民工社会地位低下、享受不到市民待遇、遭歧视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实际参保率不高,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从农民工方面看,工作不稳定、就业流动性大、收入也不高是农民工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障的最主要原因。从企业方面看,大部分农民工是在个体、民营企业就业,这些企业为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主观上也不愿意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地方政府方面看,他们主要是担心强制企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会降低本地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本地的投资环境。

4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对策建议。

4·1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

《国务院若干意见》一年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有效的,现在的关键是要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根据上述对农民工新情况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特别要注意采取以下具体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劳动法,真正纠正对农民工的歧视;整顿和完善政府的就业组织和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强化对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和培训服务,保证农民工就业的正式渠道的廉洁高效,尽可能使其成为农民工就业的主导途径;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首先下决心建立强制性的、规范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然后再逐步纳入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4·2最终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根本途径。

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和“民工潮”是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有现象,最终必然消失。农民工和“民工潮”既是经济市场化改革、经济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经济结构调整的产物,也是经济体制转轨、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结构转换都还没有完成的结果。农民工和“民工潮”虽然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较大的积极作用,但把二、三产业的劳动者区分为城市职工与农民工两种,毕竟是不正常、不合理的现象;农民工潮水般在城乡之间大规模流动,毕竟还是一种非常规的成本过高、问题过多、副作用过大的乡城人口流动。农民工问题和“民工潮”现象最终必将消失。

那么,农民工问题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工潮”现象怎样才能最终消失呢?我们认为,城市化是农民工问题最终解决、“民工潮”消失的根本途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要害,就是要想办法逐步使大部分农民工市民化,也成为城市职工。因为,只有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民工“进厂又进城,离土又离乡”,落后的二元经济才能真正转变成一元现代化经济,“候鸟”式的农民工才能成为永久性的城市职工,农民工才能变成市民,春节一般也不需要回农村过年,也就不存在农民工及各种歧视和损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民工潮”及其带来的春运紧张也就自然消失。

除了通过制度创新,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各种制度障碍,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制度保证之外,农民工市民化还有一个需要有效解决的困难问题,即农民工市民化的巨大成本应该由谁来承担。我国提出将要基本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4],-20中国城市化率每年平均提高1·3%,如果按照这个城市化水平提高的速度计算,20中国城市化率将达到60%左右,据测算年中国总人口将达到14·5亿左右,城市总人口则将上升到8·7亿,年城市总人口是5·77亿,到2020年城市人口将增加近3亿,假定其中2亿是农民工及其子女。按照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的测算每转变一个农民成为城市居民需支付社会总成本约2·5万元,2亿农民工及其子女市民化,需要支付社会总成本约5万亿元,按计算,每年需要支付社会总成本约3千多亿元。谁来支付这个成本?肯定主要不能直接由农民工支付,因为农民工的收入已经很低,既无力支付,也不合理。当然,也不能由城市居民承担。我们认为,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成本,除了雇佣农民工的企业和农民工自身要支付一部分之外,主要应该由各级政府支付,现在政府应该有这个财力(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39343·62亿元,比2005年增加7694·33亿元)。而且,政府支付只是名义上的,实际上是由农民工间接支付的。因为,政府在这方面支付的资金,可以主要来源于由农民工创造的价值转化而来的利润和税收。每年每个农民工只创造3000元利润和税收,1·2亿农民工就有3600亿元,足够支付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成本。事实上,每年每个农民工创造的利润和税收,远远不止3000元。所以说,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成本实际上主要是由农民工自己支付的。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八

摘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1年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月均工资比2004年增加625元,拖欠问题有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收入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1]。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的估算,2004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为1.2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尽管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种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政府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方针政策,设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组织和机构,加强了对农民工问题的治理。2006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份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综合性文件。《国务院意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升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解决农民工诸问题的思路、任务和具体措施。一年来,《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如何?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怎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007年2~3月,武汉大学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农村进行了一次农民工最新情况的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812份,有效问卷765份,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就业地分布在19个省市、输出地分布在28个省市,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81个。以期通过调查获得的数据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调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05年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及其变化,以及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1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状况及其变化。

1.1农民工的平均年龄略有增加,仍以青壮年为主。

在763个样本中,平均年龄为33岁,其中16~25岁的占28.8%,26~30岁的占12.3%,31~40岁的占31.4%,41岁以上的占27.5%。与2004年相比[2],农民工的平均年龄提高了4岁,30岁以下的农民工比重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40岁以上的农民工比重增加了近12个百分点。从性别结构看,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低于男性。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1岁,30岁以下的占53.8%;男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4岁,30岁以下的占38.5%。

1.2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从文化程度看,2007年初,文盲/半文盲占3.3%,小学文化程度占16.6%,初中文化程度占59.6%,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18.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0.7%。与2004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19.5%。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在本次调查中,农民工的平均文化程度为8.7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仍高达80·5%。在对“阻碍你外出打工的主要原因”的回答中,16·4%的农民工认为“文化程度太低”是最主要的障碍,这在所有选项中是最高的。

1.3农民工从事的行业部门有所扩大,但仍以制造业、建筑业为主。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但是农民工的就业部门仍然比较集中。在720个样本中,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分别占42.1%和36.7%,二者共占78.8%,其次依次是社会服务业占6.4%,批发零售业占4.4%,住宿餐饮业占3.8%,采矿业占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0.8%,其他行业占2.4%。与2004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2002年占22%,2003年占25.2%,2004年占30.3%,2007年初达到42.1%;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02年占16.6%,2003年占16.8%,2004年占22.9%,2007年初达到36.7%。

调查显示,2007年初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8588元,人均收入4408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314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0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6.7%。根据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05年的调查,2004年,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6065元,人均收入3587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2681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4.9%。与2004年相比,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农民工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调查表明,中部和西部地区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流出地,而东部地区仍然是主要的输入地。在本次调查中,中西部地区输出的农民工比例为71.4%,比2004年高出4.4个百分点;[2]57.9%的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就业。虽然农民工的输出输入地基本格局没有改变,但出现了两个显著的变化:一是农民工在中部地区就业的比重有所提高。2007年初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比2004年的70%下降了12个百分点,而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则较2004年的14%上升了13个百分点,达到27%。二是跨省、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2004年跨省和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50%和35%,2007年初,这一比重分别为48.6%和32.4%,分别下降了1.4和2.6个百分点。

2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积极变化和存在问题。

2.1农民工的工资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工资水平仍然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2-2004年,农民工月均工资由659元上升到780元,增长18.4%。而在2007年初,农民工月均工资超过1300元,达到1305元,比2004年增加了625元,增长80·1%,可见2004年以来,农民工工资增长速度加快。从各月均收入组看,2007年初月均800元以下的低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如月均收入在300~500元的农民工占2·9%,比2004年下降了14·9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500~800元的农民工占15·6%,比2004年下降了21·4个百分点。月均800元以上的较高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则大幅度增加,如月均收入在800~1000元的农民工占32·0%,比2004年提高了15·6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1000~1200元的农民工占13·1%,月均收入在1200~1500元的农民工占17·2%,1500元以上的的农民工占19·2%,三者合计,即1000元以上的农民工达到49·5%,比2004年提高了28·3个百分点。

虽然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显著低于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农民工2007年初的月均工资仅相当于2005年11月全国职工月均工资的85·4%。此外,2007年初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5h,大大超过了城镇职工的平均工作时间。如果按2005年城镇职工每周工作47·8h计算,则2007年初农民工小时工资仅为2005年全国职工小时工资的62·8%,农民工的相对工资水平就更低了(2005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2.2工资拖欠问题有所缓解,但一些行业和地区工资拖欠问题依然严峻。

在此次调查中,65·4%的被调查对象从未被拖欠过工资,18·8%的偶尔被拖欠过工资,15·8%的经常被拖欠工资,人均拖欠工资384元,而且大多数农民工通过与雇主协商等方式已经追回其中的85%。与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05年的调查数据相比较,偶尔或经常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降低了13·7个百分点,人均拖欠工资也下降了近600元,追回的工资比例则上升了12·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近两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从行业和地区的工资拖欠情况看,工资拖欠的行业结构基本保持不变,而地区结构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中,建筑业的工资拖欠问题仍然最为严重,制造业次之,服务业最好。在工资拖欠问题最为严重,政府集中治理力度最大的建筑业,工资拖欠的比重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在本次调查中,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仍达到44·5%,比全国平均值高出9·7个百分点。在服务业,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占19·4%,比全国低15·2个百分点。从农民工输入地的地区结构看,作为农民工最为集中的东部地区,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的地区,因而也一直是政府治理的重点地区。从本次调查的结果看,这种格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西部地区已经超过东部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为严重的地区,东部地区则成为程度最轻的地区。在西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达到58·3%,比全国平均高出23·7个百分点;而在东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低2·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的情况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高出2·3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有17·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政府组织,7·0%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职业介绍机构,而这一比例在2004年分别为1·9%和12·6%,两者合计共提高了9·9个百分点。表明农民工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有所改善。但是农民工的非正式信息渠道和就业途径仍然居于主导地位。2007年初,75·6%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没有使用过政府组织和职业介绍机构,85·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82·3%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依靠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只有4·2%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和政府组织,5·8%的农民工则是将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作为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而上述对农民工找到工作最有帮助的信息渠道与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基本上一致。由于缺乏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帮助和政府与职业介绍机构的依靠,仍有11·6%的农民工认为找工作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没有就业信息和没有人帮助。

调查显示,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81·6%的是在1周以内,11·7%的是在1个月内,6·6%的是在1个月以上,而未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这一比例分别为70·4%、17·6%和12·0%。虽然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比不使用个人关系能够更快地找到工作,但是通过政府组织、职业介绍机构、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人才市场等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的平均工资,要高于通过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和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等非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在本次调查中,前者的月均工资为1348元,后者的月均工资为1267元,前者比后者高出81元。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也显示了类似的结论[2]。那么以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为打工主要目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为什么不愿意选择能够给他们带来较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政府组织或职业介绍机构呢?主要原因是相关组织机构宣传、服务的不到位以及这两种方式本身的不规范、不完善,导致农民工不得已而选择其他的非正式途径。在本次调查中,6·8%的农民工认为以上两种途径费用太高,26·6%的农民工对以上两种途径缺乏信任,害怕被骗,13·0%的农民工仍然不知道利用以上两种途径,53·6%是由于有了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介绍等原因而放弃使用以上两种途径。

2.4农民工超时加班现象依然严重,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

调查显示,2007年初农民工的劳动时间,每周平均6·5天,每天平均10·0h,比2005年3月的每周平均6·6天和每天平均10·01h略有下降,但大大高于城镇职工的平均劳动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超时加班就成为农民工工作的常态。60·9%的农民工表示他们要经常加班,54·1%的农民工表示在节假日不能得到休息。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是在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很多工种岗位具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特点,超时加班工作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虽然农民工要经常加班,以牺牲健康权和休息权为代价,但是很多农民工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在经常加班的农民工中,有40·6%的没有加班费。在节假日的加班中,更有60·1%的没有加班费。

2.5虽然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较高,但农民工的社会满意度较低。

2007年初,农民工对目前打工的企业和工种岗位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较高。在农民工对打工单位的评价中,对打工单位“很满意”的占5·2%,“较满意”的占25·3%,“一般”的占52·5%,“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仅占14·6%和2·4%。农民工对目前的工种岗位感到“很理想”的占5·4%,“较好”的占29·7%,“一般”的占49·5%,“较差”和“很差”的仅占12·8%和2·6%。与2005年相比,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都有所提高。从社会地位方面看,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47·6%的农民工认为他们的社会地位一般,20·3%的被访者感觉社会地位不高,个人尊严方面曾经受到过伤害,9·6%的农民工担心受城里人的歧视。

2.6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

与2005年相比,2007年初,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均有所提高。2007年初,有66·5%的农民工表示愿意参加社会保障,比2005年的参保意愿提高了11·5个百分点;实际参加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总人数的26·2%,8·0%,13·0%和4·8%,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19·8,6·2,11·2和4·1个百分点。说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程度依然很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都有待提高。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九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20xx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称,20xx年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同时,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

根据抽样调查结果,20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值得关注的是,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同时,报告指出,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十

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是解决“三农”问题,其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增收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6.33%,还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近几年,通过认真落实贯彻中共中央、市县有关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鼓励和发展农业产业化,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就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来讲,出现了土地流转难、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小,增收难度加大等问题,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严重制约了全县经济的整体发展。为此,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县人大组织了两个调研小组,采取以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对我县的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汇报如下:

(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1、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24个镇乡(街道办事处)、50个社区居委、2063个村民小组。农地67万亩,人均农地面积0.84亩,经过几年的大胆尝试,土地流转的范围更大,形式更加多样化。目前全县土地流转的面积有4.07万亩,占农地总面积的`6.07%,土地流转方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转让、互换、土地入股为辅。转包面积有3.2万亩,占流转面积的78.6%;出租面积0.41万亩,占流转面积的10%;转让面积2000亩,互换2600亩,土地入股、转让、互换这三种形式共占流转面积的11.4%。农户自发流转和村组织流转是我县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土地流转的方向主要有五个:一是流向外来耕作户;二是流向专业承包户;三是流向农业企业;四是流向一般农户;五是流向其他单位。

2、土地流转的特点。

(1)、坚持农户自愿、协商、有偿原则。全县流转的万亩农地中,农户自愿流转的占98%。

(2)、土地流转收益是农民家庭收入的补充。土地进行自发流转的农户一般是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兼业,家庭收入以二、三产业和财产性收入为主,土地流转收益是家庭收入的补充。

(3)、村社集体组织流转的土地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土地收益较高。

(4)农户自发流转的期限短。

(二)农民增收的现状。

全县现有农户21.82万户,农业人口79.86万人,农村劳力41.92万人。2003年,全县坚持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使农业综合效益稳步提高。全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2747元,比上年增长5.1%。

1、农民外出务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来源。

经济活跃的龙水镇等临街处的农民主要靠手工业,进城打工增加家庭收入。而在偏远山区的农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如高坪云顶村12社就有80%的外出打工人员。中敖全镇也近50%的农民靠外出打工。

2、国家政策扶持农民增收。

推进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退耕还林政策给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

3、产业结构调整、引进企业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业主制经营带动了农民增收。农民将土地转让出去,不投一分钱就可以得到每亩700—800斤稻谷的补偿,如龙岗明星村、中敖明月村等。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十一

年以来,世界金融危机蔓延到我国,xxxx等地区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号称“世界加工厂”以外向型经济为特征的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企业相继停工停产、减薪减员,市外出农民工开始出现回流。根据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开展返乡农民工调研通知要求,我们组织专班人员先后对各乡镇办区及所属村组开展多次农民工回流情况专项问卷调查,摸清底数,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截至今年6月底,市农业劳动力转移16.7万人,其中外出务工15.4万人。根据等乡镇提供的情况来看,截至11月底,市农民工回流5800多人,占外出务工总数3.9%。其中,外出务工人数最多的东升镇回流1362人,占市回流总数23.5%。总地看来,呈现以下特点:

(一)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男性偏多。经抽样调查,返乡农民工中,初中学历且技能单一的男性居多。按年龄划分:35岁及以下2300多人约占39.7%,35岁以上3500多人约占60.4%。按学历划分:小学及以下1200多人约占20.7%;初中4100多人,约占70.7%;高中、中专及以上500多人约占8.6%。按性别划分:男性将近3000人约占51.7%;女性2800人约占48.3%。

(二)从xxxx及沿海地区回流占主体。经走访了解到,农民工回流前原务工地多为经济发达地区。其中,从xxx等地回流2300多人约占39.7%,从州、、等地回流1400多人约占24.1%,从xx等地回流700多人约占12.1%,从xx等地回流400多人约占6.9%,从回流不足400人约占6.9%,从、等内地回流200人左右约占3.4%,从等省内地区回流100多人约占1.7%,从其他地区回流300人约占5.2%。

(三)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企业停产减员是主因。据等地统计表明,家具制造业接近1000人约占17.2%,电子加工业900多人超过15.5%,服装加工业近900人约占15.5%,鞋类加工业800多人约占13.8%,建筑施工业600多人约占10.4%,玩具加工业500多人约占8.6%,其他行业近1100约占19%。

分析市外出务工人员回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外地部分出口创汇企业因产品滞销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开工不足并逐步裁员。二是外地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并停工停产,减员减薪,高额的城市生活和交通等费用部分农民工在务工地留不下来。三是外地部分企业因更新生产加工的设施设备,以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少数技能偏低、年龄偏大的农民工转岗转业困难,而且用工单位也不愿在外来农民工技能提升方面投入资金。四是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特别是粮食收购政策和新的土地政策的出台,吸引了农民工返乡务农或农产品加工。五是本地创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逐步出台,吸引了部分农民工返乡准备自主创业。六是本地经济发展带动部分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大幅提高,特别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吸引了农民工回流就业。

据了解,市农民工回流人数仍在不断增加,预计今冬明春将迎来回流高峰。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农民工因工资拖欠原因正在等待用工单位年终结算;另一方面是由于春运期间正值农民工返乡高峰,可能导致农民工返乡后不再返岗而留在本地。

从目前情况,市外出务工人员回流将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本地用工单位的岗位更加紧缺,特别是出口创汇企业因产品外销受限而将逐步出现职工富余,市场重现就业难局面。二是由于市内供过于求的矛盾比较突出,城乡失业率将有所回升,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农村可能出现回流农民工争地现象,并将影响本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垸镇北碾村杨珍元等回流农民工原在从事缝纫,现因已返乡准备在家务农。

据了解,市农民工回流人数仍在不断增加,预计今冬明春将迎来回流高峰,农民工回流所产生的就业压力将延续到年下半年或年上半年。为及时缓解就业压力,积极促进就业,市现已采取七项措施:

一是发动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农业人力资源调查,及时登记回流农民工的原务工地、原职业(工种)、现专业技能、培训就业愿望等情况,建立市、乡镇办区、社区村组三级联动的信息报送制度,每天一次登记,每周一次上报。

二是引导回流人员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技工学校、训练中心等培训机构已面向回流农民工开展了招生活动,现有1874名返乡农民工已经或正在参加培训,其中就业训练中心培训407人。8月初,高基庙镇邓家岭村农民工杨鑫荣从返乡后,参加训练中心计算机平面设计培训,并享受了培训补贴。

三是举办返乡农民工招聘会,重点引导第三产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以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用工需求。11月28日,市举办返乡农民工劳务交流会,2600多名农民工进场求职,当天1132人与38家进场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四是动员本地用工单位招收技术人才。扬子江泵业、新传媒等企业招用车工、造型工、广告设计等长期短缺的熟练技术人员,现已有1900多名返乡农民工实现转岗转业。

五是依托新农村建设就地消化。市各行政村正值换届选举,各乡镇办区将新的村级领导班子成员选举范围扩大到了回流农民工,并动员回流农民工参与本地农业产业化经营。

六是发挥驻外劳务机构和驻外流动党组织的作用,一方面引导部分有就业技能并准备回流的农民工在务工地转岗就业,一方面动员在外创业的籍成功人士带动农民工创业。

七是发挥创业培训和小额贷款作用,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回流农民工自主创业,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筹备过程中。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十二

农民工工伤保险是指农民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职业性疾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农民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为农民工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以保证农民工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6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紧要问题,由此可见,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是城市化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今年5月我对上饶县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现状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对我县现在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调查发现,全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占了近50%,参保的企业也有58%没有全员参保,有92%的农民工不知道有关伤亡补偿的标准,65%的农民工不清楚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及相关的社保政策制度,很多农民工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是不沾边的,而且这些人当中相当大一部分人有“拿人工资,替人做事”的思想,既然拿了别人的工资就理所应当为老板做事,即使发生了事故,也是自己不小心,活该自己倒霉,赖不上别人,由此可见许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对能够切实保障自身权益的工伤保险也迫切需求。

1、企业认识不到位。

调查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交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而且他们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又大,人员不容易管理,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帮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理费用,根本不知给农民工买工伤保险本来就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而且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社会的责任也可以稳定职工队伍,只有做好了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好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才能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平稳发展。

2、非法用工现象严重。

在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中,有些单位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根本不具备用人资格。特别是在建筑领域,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包工头大量存在,使得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不知向谁索赔,而在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大多数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尚未完全痊愈的情况下就让农民工出院,致使农民工身体康复期变长,严重的甚至可能留下后遗症,还有少部分用人单位以农民工对工伤的发生有过错为由要求农民工自己承担医疗费用或单位承担少量的医疗费用,这给农民工造成了很重的经济负担,所以说非法用工问题政府方面绝对不容忽视,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3、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向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发生工伤后,许多用人单位也只是为农民工治疗工伤,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及其他工伤待遇根本不予支付,在工伤私了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地位也往往是不平等的,用人单位凭借着自己的优势迫使农民工让步,有的老板公然叫嚣:“你私了可以,你要是告我,老子奉陪,非得把你拖死不可!就是法院判你胜,我也不给你钱,看你能拿我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农民工被迫接受和解,而少部分不满和解条约的农民工通过打官司,千辛万苦拿到法院的判决时,部分用人单位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往往采用拖延、逃避的方法来应付,这更加重了农民工的负担。

制改革的需要。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大力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事业迫在眉睫,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努力。1、要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让广大农民工都正确认识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律的规定,有利于雇佣双方,形成积极参保的浓厚氛围。还应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到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对工伤农民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工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各部门应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

各相关部门如劳动保障、安全监察,财政、税务、环保、卫生、建设等单位要相互支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分别把好用人单位参保关,互相监督和制约,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有权向其进行行政处罚,在当前维护工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环节中,比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方面应为工伤农民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还应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权威机构,以切实维护好工伤农民工的权益。

3、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工伤保险工作。

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应增强责任感,解放思想,拓展思路,与时俱进,把工伤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切实落实到实处,另外,在做好农民工工伤补偿工作的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全面发展。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十三

在最近公布的《中国尘肺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xx)》中的数据显示,中国尘肺病农民估计数量在600万人左右。尘肺病的死亡率高达22.04%,更为严重的是,每年仍有2万名新增尘肺病患者。

欧洲和美洲国家的经验是,尘肺病问题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遏制和解决,日本最后一例尘肺病在1970年,美国尘肺病在1930年代已经消灭。目前在我国,与尘肺病的严重性相比,它的社会关注度相对较低。尘肺病患者90%是农民,他们从事矿山开采、路桥隧道开凿、金属冶炼等行业,缺乏安全和权益保障,维权艰难,更缺少发声途径。曾经很多人不知道这种职业病,但经过近些年的尘肺病农民工维权事件、媒体报道等,尘肺病的知晓率已经有所提高。

“高达82%的尘肺病农民工最终在家里去世,因为他们在患病晚期已经没有条件住进医院接受治疗了”。

“去世尘肺病农民工家庭情况十分糟糕,所调查的家庭没有一家有存款,75%的家庭有欠债,28.26%的家庭变卖过家产”。

在7月5日发布的《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xx)》中,一组组数据敲击着人们的神经,这是接受调查的501个尘肺病家庭的真实写照,也折射出全国逾百万尘肺病患者的现实生活。

陕西镇安一村庄共200户人家,尘肺病家庭达70户。

“在调查的样本中,尘肺病农民工平均年龄48.5岁,其中最小的只有25岁;去世的尘肺病人平均年龄仅47岁,最小的32岁,尘肺病让他们提前结束了人生!”

在发布《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xx)》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面色凝重。

这份调查报告由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大爱清尘基金近100名志愿者完成。近1年中,他们深入安徽、甘肃、贵州、湖北、湖南、四川、陕西、云南等8个农民工输出大省,抽取20个尘肺病较为集中的村庄。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世尘肺病人中,76.9%在诊断时已经处于三期(即晚期)。

来自陕西镇安的农民工王明升就是三期尘肺病患者,他的父亲和弟弟也不同程度患有尘肺病。为了一家人的生活,病情较轻的父亲仍在做泥瓦匠赚取微薄的收入。

不过,王明升觉得自己不是最不幸的,至少在好心人的救助下,他们还活着。他所在的村里有200户人家,尘肺病家庭有70户。其中一个家庭4个孩子全因尘肺病相继离世,只剩两个年事已高的老人。

以门诊为例,33.13%的人一分钱未报销,47.46%只报销1000元。

“早期尘肺病人只要及时诊断、治疗,对生命不会有威胁。一旦到了晚期就没有任何方法进行治疗了。”无锡人民医院副院长兼胸外科主任陈静瑜,做过不计其数的肺移植手术,他深知尘肺病对生命造成的伤害。但现实却是,由于大部分尘肺病农民工入不敷出,治疗对他们来说早已成为“奢侈品”。

受访的尘肺病农民工中,年平均收入只有1万余元,平均每月收入不足1000元,最少的年收入为0元。而他们的年平均支出达到24804.9元,是年平均收入的近2.5倍,最多的更高达31万元。

调查发现,看病占了尘肺病农民工的大部分收入,平均达到12364.8元。相对的,能够获得报销的比例却并不理想。以门诊为例,一分钱也没有报销的为33.13%,只报销1000元的为47.46%。

受访的尘肺病农民工家庭中,95.7%没有任何存款,甚至有近72%的农民工负债累累,70%的农民工没有获得低保,大部分过着入不抵支的生活,小部分人仅能维持收支平衡。有22.3%的农民工为治病变卖家产,16.14%的尘肺病家庭子女辍学。

为了节省开支,尘肺病农民工选择减少或放弃治疗:57%的人有病痛但无钱去门诊治疗;超过90%的人没有到医院进行过任何疗养和康复训练。

这些都是压倒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74.3%未申请过赔偿,申请者中82.7%未获得赔偿。

对尘肺病农民工来说,及时获得赔偿将带来生的希望。但调查报告指出,只有25.72%的尘肺病农民工申请过赔偿,74.3%的人没有申请过;仅有17.3%的人表示获得了赔偿,82.7%的人表示没有获得。

“可以看出,一方面尘肺病农民工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争取赔偿的意识不强;另一方面主要还是争取赔偿困难重重使他们望而却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孟燕华在报告中指出,九成受访者认为申请赔偿是十分困难的。

在有维权经历的25.72%的农民工中,申请赔偿到获得赔偿平均需要16.94个月,时间将近一年半。其中,花费时间最长的达72个月。在争取赔偿的花费上,平均为6529元,最多达9万元。

争取赔偿的过程中,有31.5%的人依靠有关部门,35.6%的人主要靠自己,13.7%的人依靠社会组织。

尘肺病农民工认为申请赔偿困难的主要原因包括:不知道向谁申请赔偿;无劳动合同,没有证明,无法获得正式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导致难以获得工伤赔偿;经济困难;申请时间及拖延时间长;用工单位推卸责任;有关部门不作为,互相推脱等。

过半尘肺病农民工从事高粉尘工作xx年以上。

卢晖临告诉记者,接受调查的尘肺病农民工中,99.33%长期从事高粉尘工作,从事xx年以上的占到52.09%。98.9%的人只接受过初中以下教育。收入高、进入门槛低和老乡介绍,是农民工选择高粉尘工作的主要原因。

高粉尘工作主要集中在矿山(87.7%)和工地(7.19%);有80.73%为民营小企业;83.07%的尘肺病农民工从事过两个以上的高粉尘单位,其中更有15.35%的人频繁换工作,已记不清工作过的单位数量。

粉尘防护措施不到位是造成农民工罹患尘肺病的重要原因。调查显示,62.67%的尘肺病农民工在工作中没有佩戴防护面具,25.34%的农民工只戴了一段时间。

对于为什么没有佩戴防护面具,74.16%的人表示用工单位没有提供,14.23%的人觉得戴不戴没关系,11.61%的人觉得难受和不方便。

此外,一些用工单位防护措施缺失、掩盖高粉尘对工人的危害等行为,加剧了粉尘对农民工的威胁。受访农民工表示,83.41%的单位没有向工人宣传粉尘的危害,81%的单位没有粉尘作业的安全规定,80.14%的单位没有检查工人是否佩戴面具,接近九成的农民工从没有进行过入职和离职的身体健康检查,93.2%的尘肺病农民工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十四

xx县位于湖南省最西部,东连芷江侗族自治县,南、西、北三面分别与贵州省天柱、三穗、镇远、玉屏及万山特区毗邻。全县总面积1508平方公里,辖7镇16乡297个村,总人口26万,其中农业人口22.8万人,劳动力12.8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约7万多人。长期外出务工3.4万人,务工地点主要是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务工行业主要集中在服装、建筑、电子、制鞋、玩具加工、餐饮等,月工资水平一般为900-20xx余元。

xx县农民20xx年外出务工3.4万人,目前已返乡3680人,占外出农民工的10.8%。大部分是从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返乡。xx县农民工返乡后情绪稳定,生产、生活正常。

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出口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出口受到限制,经济不景气,导致企业停产、转产、降薪、裁员,造成一些农民工不得不返乡。

1、企业停产。由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卖不出去,占用大量的资金,工厂无法正常生产,只有关门停产,工人也只好另谋出路或者返乡。

2、企业降薪。由于近段时间,企业生产的产品销路不好,不敢大量生产,工人都是计件发放工资,工资一降再降。由于工资少,难以保障正常的基本生活,农民工只有回家。

3、企业裁员。由于企业状况不好,只能勉强维持现状,企业只有降低成本缩小规模,进行裁员。裁下的人员无法找到其他工作,只有返乡待业。

农民工提前返乡,主要是因为xx县农民工就业单一,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废品收购行业,科技含量不高,农民工没有多方面的生产技能,转行难。农民工大量返乡造成xx县农民增收困难,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为解决这一问题,xx县采取了以下对应措施:

1、制定返乡农民工就业安置工作方案。在对返乡农民工情况进行摸底登记,掌握情况和趋势,了解返乡人员数量和分布,以及各自的特长、想法、要求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地二、三产业发展、劳动力需求、农业生产特点等情况,提出对返乡农民工培训、转移务工、创业的对策意见,制定返乡农民工就业安置工作方案。

2、开展返乡农民工培训。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农办、县科技局等单位参与,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培训、互助培训等多种形式,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再就业技能和相关法规培训。现培训236人次,其互助式培训效果较好。这种由具有不同专长和经历的农民工相互学习的培训方式深受欢迎。

3、引导返乡农民工就业。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和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企业为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提供岗位,并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工的就业机会。现已通过企业就业76人,参与农村建设就业3258人,占返乡农民工的90.6%。

4、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农业、工商、税务、国土、金融等部门联合出台办证、信贷、税收、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现返乡农民工中还有18人开了商店,23人购买了运输车辆,27人建起了养殖场,占返乡农民工的18%。

一是资金问题。资金不足仍然是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一大障碍。不少返乡农民工家境并不宽裕,虽然返乡时积累了一些资金,也具备了创业所需的一些知识,但对于想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的返乡创业者来说,自己积累的资金还不够,而筹集资金又有相当大的难度,在支付了开办费用、投资设备后,想要再扩大生产经营并不容易,多数只能小规模维持。

二是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够、规模不大、档次不高、培训专业窄,不能充分满足农民工培训需求。

三是信息不通。有的返乡农民工虽然有好的创意,但对市场需求不了解,不敢投资;有的则因过时的信息而贸然投资,结果资本都打了水漂。

一是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引导、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国家可以此重点扶持边贫地区返乡农民工创业。

二是引导、鼓励成立劳动力转移协会等劳动力转移群众专业互助组织,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县发展和改革局)。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十五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一样,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礼貌的熏陶。

农民工的很多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那么当代农民工在中国社会阶层中的地位又是怎样的呢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在2014年2月5日至8日走访了东营市西城金大地建材批发中心。

意时,常常遇到不讲理的户主,就是拖着尾款不给,让人没办法。这几年生意好做了,朋友介绍的生意也多了,也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了。此刻自我也看开了,城里人也是人,自我同样能够凭着自我的努力过上好日子。说完又是一阵爽朗的笑声。能够看出赵老板对生活对未来是充满自信的,祝愿他在未来一帆风顺。

走出中宇卫浴,我走进了旁边的小卖铺,店主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大约二十三、四岁,黑红的面孔说明了他的风雨奔波。店主很健谈,一听说我是大学生,羡慕不已,说还是上学好,不向自我这样累,还告诉我自我的同学也有在山大的。我让他讲述一下自我在社会上的经历,结果让人吃惊。他才22岁,却去过七、八个城市,干过各种工作,进过钢铁厂,干过装卸工、安装工、,修过管道,干过电焊,此刻开着父亲小卖铺他自我送着水,虽然有点累可是利润还是可观的。此刻有自我的小货车,有自我的电脑,怎样也算现代人啊。最终他告诉我自我明年就要结婚了,打算结婚后把妻子也接来,用这几年攒下的钱闯荡一下。

在金大地以及逛了两天了,也见识了他们的勤劳和艰辛,到了2月8日,也是调查的最终一天,我打算和几位装修工人聊聊,感触一下他们的生活。在金大地一出门头,我见到了四位正在干活的工人,他们正在打磨墙面,看他们的年纪可是二十一、二岁。等了一会儿他们休息了我和他们聊起来了。他们来自滨州,干的最短的也已经两年了,长的已经有五、六个年头了,平常就是睡在工地,舍不得租房子,吃的也是最简单的,偶尔改善一下伙食也是省了好几天。他们穿的衣服很脏,头发也很久没洗了,他们说仅有在快回家时才会打扮一下,平时也没有时间。问及平常有拖欠工资的问题吗,他们摇了摇头,说没有。我们的老板是我们那里的人,为人很好,我们跟着他干放心。他们还告诉我也没有什么合同,仅有老板和户主才签订合同。他们说平常没活时就是闲逛,也不回家,最高兴的事就是每一天都有活干。此刻户主多我们比以前好多了,以前不拿正眼看我们,自我也觉得比他们低一等,此刻他们还给我们买酒买菜,说话也挺好的,不那么横了。

从这几天的调查看出,农民工对自我的社会地位的定位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以前的低人一等到此刻的平等,可谓是一大喜事。可是在让人欢喜的背后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文化素质与时代脱轨二代农民工大多是初中毕业,他们所掌握的知识不足以使他从事更好的工作,而他们又对所从事的工作不满意。全国评选101名工人能手,竟找不到一名农民工。

二、法律意识仍显淡薄大多数农民工是跟随熟人外出打工,根本不会签订用人合同,这也使得他们不能很好的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遇到好老板还好,可一旦遇到黑心老板,他们是百口难辨,恐怕又会上演跳楼讨薪的一幕。

三、居住环境差大多数农民工人是住在窝棚里,几十甚至几百人住在一齐,装修工人还好,能住在工地,可一旦没活干了,他们也要再想办法。眼下的厕居、蚁居就是明例。他们建造了城市中的高楼大厦,装修了千家万户,却只能住在阴暗潮湿的小屋里。

四、流动性大,难与当地相结合大多数农民工都是抱着“吃几年青春饭”的心理,三两年换一个打工地方,甚至一至半个月就转工,赚了钱就走,跟当地人是“两张皮”关系。海南人在深圳开“的士”者有二万多人,但他们大都住在郊区的石厦村,很少与当地人交往。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都出现各式各样民工聚居的城中村,他们各自为政,甚至组织自我的同乡会,自我管理自我,不受当地管辖,虽然当地人对他们的看法已经发生了改变,但矛盾频生。

中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首先要使几亿农民融入城市社会,以及基本解决三农问题,然而,此路途依然十分遥远。

调查后感:在金大地实践的这一段时间里,我们深刻的感受到了农民工的一些困难,如上头列举的,我想其实还有很多的问题还没有被我们发现,因为我在金大地停留的时间实在是太短暂了,由于时间上的问题,根本没有深入的去了解农民工的具体状况,我所了解的也仅仅是皮毛而已。但就我所了解的问题或现象,其中有些我认为是中国农民工在外务工现今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因为我们的农民工还在自身很多方面存在不足,自身素质低下以及体制上的不健全使得他们不能有效维护自我的权益。

虽然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文件,但就目前而言,要想中国大多数农民工在陌生的城市中享受与城里人同样的待遇,我觉得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十六

春节过后,返乡农民工面临新的就业选择,是继续外出打工,还是返乡就业、创业?为了解节后xx市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意向,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抓住春节期农民工大量返乡有利时机,在节日期间深入建安区、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等四个县(市)、区,采取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对15个行政村的400名返乡农民工进行了走访调查,及时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基本摸清了xx市返乡农民工节后就业意向。

(一)大部分农民工选择回乡过年。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有三分之二左右的农民工选择返乡过节。其他农民工未返乡过节的原因多种多样,除去部分已经在外出就业城市安家的以外,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很多行业在春节反而是生产或销售旺季,加上节日期间劳动报酬更高,很多农民工选择节日期间继续工作;还有部分农民工认为回家过年来回路费、人情往来花费负担较重,不必年年回家过节。

(二)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以中青年男性为主。在受访的400位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75%,女性占25%;从年龄阶段来看:16-30岁阶段的占21%;31-45岁阶段的占41%;45岁以上的占38%。综合来看,45岁以下占比达到62%,由此可见,我市外出务工人员以中青年男性为主。

学历水平普遍较低。受教育程度小学及以下占9%,初中占68%,高中及以上的占17%,大专及以上仅占6%,外出务工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值得注意的是,在大专以上文化学历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占29%,30-45岁之间的占59%。

省外是主要就业地,就业方式以打工为主。从调查结果来看,有77%的外出人员选择省外就业,仅有23%的人员选择在省内市外其他地市就业。有87%的农民在外以打工为生,仅有13%人员在外自主创业。

务工行业以传统制造业和建筑业为主。从事传统制造业和建筑业的人员比例分别占41%和22%;但新兴的服务业也逐渐成为出外打工的选择,有11%的人员从事居民服务业,从事住宿餐饮业和交通运输业的人员分别为6%;另有7%的人员从事批发零售业。

(三)大部分农民工节后外出意愿强烈,收入差距是主因。

大部分务工人员仍选择继续外出。从节后就业意愿看,有高达85%的人员选择继续外出打工;仅有9%的人员愿意留在市内;有6%的人员还处在犹豫当中,但如果这部分人短期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继续外出就业的可能性很大。

在外打工收入更高是最主要的因素。在对继续外出的人员调查其原因时:有57%的人员认为外出打工收入较高;有35%的人员选择“就业机会多”。从我们对外出务工收入的调查中,外出人员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占41%;“3500-5000元”的占40%;“201-3500元”的占17%。月收入3500元以上占比达到81%,如果考虑到部分企业提供免费食宿等相关因素和务工人员的怕露富心理,高收入占比会更高。在进一步的询问中,很多人表示,外出务工特别是远离故土也并非农民所愿,如能在本地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且收入可以,他们也不愿远离故土。

就业渠道选择有惯性。除收入原因之外,我们在调查中得知,农民在外出就业选择时,往往习惯由先期外出的亲戚、朋友、老乡等社会关系介绍工作,从心理上也更加相信熟人介绍的工作,认为比较有保障,容易形成一村一地“抱团”就业的趋势。以长葛市南席镇方于村为例:该村有2人常年在新疆承包工程,吸引带动了全村100多人前去就业,工作相对稳定并且老乡之间能够相互照应,所以该村几乎所有返乡的农民工都选择过年后继续到新疆打工。

家庭原因是返乡主因。在对选择留在市内就业的人员调查原因时:选择“家庭原因”的比例最高,占31%;仅有14%和10%的人员选择“自己想返乡创业”和“国家政策鼓励返乡创业”。

(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意愿较低。

从返乡创业的意愿看,仅有25%的人员选择愿意返乡创业。在对创业动机的调查中,选择“创业扶持政策好”、“兼顾家庭”、“自主创业收入高”等原因的占比最高,分别占43%、30%和24%。

(五)高学历务工人员创业比例高,收入水平高。

在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务工者群体中,有35%的人员在外自主创业,在外创业比例高于全体水平23个百分点。从务工收入看,71%的人员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27%的人员收入月收入在3500-5000元之间,在外务工高收入仍是吸引xx返乡务工者继续外出务工的重要因素。在问及是否会留在家乡创业时,仅有6%的人员表示愿意自己返乡创业。

(一)风险承受能力较低。

创业意味着风险与机遇并存。在调查走访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家庭负担较重,往往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生存状态,家庭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因此普遍存在不敢创业的心理,认为创业风险大,一旦失败,很有可能把大半生积蓄赔光,甚至背上债务。打工相对而言安全性较强,不用承担经营风险,若就业企业经营状况不好或者出现拖欠工资情况,可以马上跳槽,“东家不打打西家”,收入损失也相对小一些。

(二)自身缺乏创业能力。

返乡创业最大难题是资金不足。在问及何种帮扶措施最受期待时,选择“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助、税收优惠”的.比例分别占到23%、21%和13%;选择“创业培训和指导”占16%;另有11%的选择“行政审批手续简化”。可见资金问题是目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最大制约因素。

创业技能不足。农民工虽然在外出务工时掌握了一定的技能与经验,但在信息获取能力、市场分析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选择创业项目、市场定位、发展前景等方面极易出现决策判断偏差,影响到下一步发展。

(三)客观环境存在制约。

创业优惠政策力度小,手续多。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政策的扶持力度、发展前景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仍显不足。另外,一些优惠政策在申请时手续繁多,令一些创业者望而止步。

农民工创业者对政策的主动关注度不够。据我们了解,农民工群体对政策关注度普遍不高,总觉得扶持政策很难惠及自己,造成许多农民工对各种扶持政策缺乏基本了解。在调查中,有高达68%的受访者完全不知道当地政府是否有优惠或扶持政策;仅有9%的被访者表示会主动关注扶持政策。这些都导致了很多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充分。

用地、环保等要求较为严格。目前,由于环境生态保护和节约使用土地资源的政策导向,各职能部门对设施用地审批等方面较为严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殖和休闲农业创业者的经营发展。

专业技术、管理经验和创业指导缺乏有效性。目前xx市已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体系,据调查了解,培训还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抓大放小,精准扶持。吸引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关键在于吸引外出就业的“领头羊”回流。这部分人很多在外面已工作多年,打工者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技术,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自主创业者不少已经开了店铺,甚至办了企业,这一类人有经验、有技能、有能力、有眼界,单纯的依靠大水漫灌式的普惠政策,很难吸引他们回乡二次就业。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我们的相关部门认真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为这部分人返乡就业提供切实有效、量身打造地“政策大礼包”,增强返乡就业的吸引力,切实提高扶持政策的实际产出价值。从而产生带动作用,达到“回来一个、带动一群”的效果。

(二)打铁还需自身硬,吸引外出人员回流,充足的就业岗位是基础,提高收入水平是关键。农民工外出务工本质上是自由劳动力自发流动的结果,是市场对劳动力资源进行配置的一种现实反映。要吸引劳动力回流,就必须在承认并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加快区域发展速度,提升发展质量。一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农业转型速度,从农村解放更多劳动力;二是合理布局工业体系,既要有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足够的劳动岗位消化就业人口,实现充分就业;同时又要加大转型升级力度,确保高附加值产业快速发展,以提供足够的利润和税收,为中间收入阶层的发育提供收入支撑,进而刺激促进三产快速发展,最终推高本地工资收入水平,吸引劳动力,特别是高素质劳动力回流。

(三)提高培训指导针对性,扩大培训指导政策惠及面。一是政府免费为需要较高专业技术的创业者搭建技术学习交流平台或提供中介服务,让其可以及时学到全国范围内的先进技术;二是为需要规范管理经验的创业者增加学习研讨机会,并请行业内典范介绍成功经验;三是加强培训前期调研,掌握农民工群体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地培训指导,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成效。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十七

××是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了全县总人口的78。13%,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大批农民工涌向城市寻找致富的机会,许多农民为了致富到外地务工。据统计,我县外出务工总人数约12。25万人,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福建、北京、陕西、上海及本省省会南昌。主要从事建筑、服装加工、电子加工、制鞋、玩具加工及住宿餐饮业等行业。

去年下半年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已对我国的经济产生了深刻影响,尤其是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步伐放缓,导致大量农民工返乡,我县部分乡镇也出现了农民工返乡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我县现有返乡农民工2万余人。主要返乡原因:一是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返乡,我县大多数农民工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打工,而这一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和外向型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国外订单减少,企业生产下降,用工需求减少,造成我县部分农民工返乡留驻,尤以北部的三里、梅庄、三阳集、钟陵等乡镇较为突出;二是一些特殊人员,如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没有一技之长,就业难度相对较大,不想再外出奔波务工的,有合适岗位在本地务工赚钱的;三是受优惠政策的鼓舞自愿回家创业的,有一部分农民工在外奔波多年,积聚了一定资金,也掌握了一些技能,不愿再在外面打工,想回家开创一番事业,自愿回家创业。

农民工返乡虽未形成“返乡潮”,但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不可小觑,一方面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经济形势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另一方面,金融危机的加剧可能出现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势必给社会稳定带来很大压力。

一是给我县本就严峻的就业形势造成更大压力。据有关部门预计20xx年将出现大学生毕业高峰;返乡农民工求职高峰;破产、停产企业失业裁员高峰等三峰叠加的局面,我县南边几个乡镇拥有的多家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疲软,产品滞销,资金周转困难,企业用工减少,据统计目前已减少用工465人,给原本就严峻的'就业形势带来更大压力。

二是给农民增收造成较大困难。我县北部乡镇的大部分农民,家庭收入主要来源靠外出务工,许多青壮年劳力长年在外务工,返乡农民工如果没有了工作,收入就将明显减少,给原本就很紧张的生活带来更大困难。

三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领域的问题很自然会反映到社会领域中来,经济不景气,失去工作,生活来源减少,自然给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特别是年轻一代农民工,在城里生活了多年,大多不屑于父辈们的任劳任怨,在外务工又形成了高消费的习惯,回到农村,收入骤然减少甚至没有,而消费习惯一时却难以改变,少数人员就可能挺而走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势必影响社会稳定。

农民工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政治问题,必须认真对待。要解决根本问题就要最大限度地为返乡农民工创造就业机会,使其经济收入不出现大的滑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从而从根本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入调研,掌握动态。深入村组、深入农户,大力开展“大走访”活动,全面摸底调查,掌握返乡农民工数量、年龄、性别、技能特点和家庭状况、就业意愿、培训要求、心态变化、利益诉求及返乡后的生产生活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返乡农民工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动态监控和分析。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技能。整合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就业、教育、扶贫等培训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免费开展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重点围绕当前返乡农民工转岗就业需要开展新技能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让农民工掌握更多的农业实用科技知识,帮助返乡农民工变“暂时失业”为“调整充电”,提升其就业创业技能,增强其发展后劲。

三是加强宣传,合理引导。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等有效途径,做好农民工返乡后的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积极引导他们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宣传中央及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把我县对接南昌打造现代制造业重要基地和区域商贸中心,对接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搞好环军山湖生态经济圈建设等发展××经济的构想、措施大力宣传到位,鼓励大家发展特色产业,鼓励返乡农民工从事二三产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流通服务业、农村休闲观光等,拓展增收空间。

四是多管齐下,促进就业。一方面积极探索“求职、培训、就业、维权”四位一体的劳务“直通车”输出模式,促进劳务输出;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本县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在县内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中,尽量满足返乡农民工就业,力争让返乡农民工“回县不回乡”,尽快在家门口再就业,同时在创业场地、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等方面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

五是改进服务,维护权益。开辟返乡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及时处理重大劳务纠纷和集体劳动争议,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兑付等问题。对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返乡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扶贫开发,社会救助等渠道,确保返乡农民工有房住、有地种、有衣穿、有饭吃、有病能就医、子女能入学。

六是认真做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农民工的正常生产生活,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平稳发展。政法部门要加大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三电”保护,严厉打击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特别要严厉打击偷盗变压器的犯罪分子。对农村治安乱点要进行重点集中整治,及时铲除各种横行乡里的流氓恶势力,解决“两抢一盗”、打架斗殴、聚众等影响农村稳定的严重治安问题。加强对留守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尽可能减少外出农民工的后顾之忧。要针对农村出现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假兽药等坑农、害农犯罪和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开展农村打假护农的专项斗争,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以保稳定、构和谐、促发展为目标任务,注重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同步协调发展的和谐平安创建,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和谐平安创建不仅能够通过创造安定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直接作用和服务于人民群众,包括返乡农民工,而且能够通过解决农村在治安稳定、社会管理、救助保障、民主法制以及民风教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强力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农民工返乡对我县经济发展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只要我们引导解决得好,返乡农民工将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从而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十八

202x年2月。

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xx年春节期间,对灵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灵璧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调查结果与分析: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调查建议:

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在教育形式和组织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要抓好农民工的法律培训工作,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习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策划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素质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在今后的“七五”普法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简化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调组织,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需求量大的特点,在对农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过去的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普法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由于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已开始凸现,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理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返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的调查,综合灵璧县的情况,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但可能会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化而趋向严重,不可掉以轻心,必须积极应对。我们要看到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情况,要努力变不利为有利,化危机为转机,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并借此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十九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二)农民工总量增速继续回落。

xx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xx年、xx年、xx年和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xx年、xx年、xx年和xx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

(三)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6%。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一)六成以上为男性农民工。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7.0%,女性占33.0%。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9.0%,女性占31.0%;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xx年的65.9%下降到xx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6.4%,女性占31.4%。分年龄看,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例均有提高。

(一)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

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三)自营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xx年,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自营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一)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在外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长5.8%。外出农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减少1.8%,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7.1%,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二)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17.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租赁住房的占36.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农民工占13.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房的农民工占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自购房农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镇自购住房的农民工增加。在自购房农民工中,在小城镇购房的农民工占49.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三)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增加。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4.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一)超时劳动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变化不明显。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3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较上年变化不大。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xx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8%,与上年基本一致。

(二)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下降。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0.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比重下降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2%,与上年持平;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看,建筑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上升。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下降0.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降0.4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下降0.3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

(三)工资拖欠额上升较多。

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长17.1%。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10613元,比上年增加1529元,增长16.8%;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8148元,比上年增加1050元,增长14.8%。

(四)参加“五险一金”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比上年分别提高1.2、0.5、0.5、0.7、0.6和0.5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均有提高。外出农民工在工伤、医疗、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参保率高于本地农民工,在养老、失业和生育方面的参保率低于本地农民工。

(五)东部地区参保率最好,中西部地区参保率提高较快。

分区域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9.8%、医疗保险20.4%、养老保险20.0%、失业保险12.4%、生育保险9.1%、住房公积金6.0%,均好于中西部地区。但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提高较快。

(六)制造业参保率最高,建筑业参保率最低。

分行业看,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中,制造业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34.2%、医疗保险22.1%、养老保险21.4%、失业保险13.1%、生育保险9.3%、住房公积金5.3%,分别是参保率最低的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2.3倍、医疗保险4.1倍、养老保险5.5倍、失业保险6.2倍、生育保险7.9倍、住房公积金5.9倍,从事不同行业农民工参保率差距明显。

附注:

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就业、收支、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情况,国家统计局xx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2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930个村和23.5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举家外出:指农村劳动力及家人离开原居住地,到户籍所在乡镇以外的区域居住。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二十

调查报告具有针对性、真实性、论理性、典型性和时效性,起到了解、剖析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趋向,对于解决问题具有积极的作用。下面我们看看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

按照总队1—2月份市县队调查信息报送要点,我队就“外出农民工务工情况”,于20xx年2月24日—25日对工程村、蔺家河村、南井寨村和陈窑村部分外出农民工进行了电话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以男性较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男性8人,占88.9%,女性1人,占11.1%,;50岁以下的8人,占88.9%,50岁以上的1人,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占88.9%,只有1人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获取工作多是依靠老乡、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介绍为主,通过职业介绍所的较少。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获取工作全部来自于亲朋好友介绍。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年前到唐山市迁安县某钢铁厂打工,就是通过熟人介绍,了解到务工信息后组织和自己交情不错的老乡出去打工的。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缺乏,就业渠道窄,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以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种类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在钢铁厂务工的就有7人,占77.8%。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的9个农民工中,月收入在3000元—4000元之间的有7人,4000元以上的有2人。工程村外出的6个农民工执行的是日工资,标准是130元/天。陈窑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加提成,这7人是按月发放工资,无拖欠、克扣现象;蔺家河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工资无克扣现象,但是延迟一月发放;南井寨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6000元/月,每月只发1000元保底工资,其余工资每年11月15日左右或者辞职不干的时候一次性结清,无克扣现象。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表示,如果工资低于130元/天,他就不出去打工了。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的居住和饮食一般都有保障,但是居住条件和饮食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是管吃管住,居住的是集体宿舍和工棚,饮食是集体食堂。

饮食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每天给20元的生活费,由于工作强度和青壮年饭量较大,有些农民工每天20元的伙食补贴大部分都不够吃,也有极个别经济比较困难的`、比较节俭的人略有剩余。

居住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给提供住宿,居住的是集体宿舍,每间12㎡的宿舍居住6个,比较拥挤,有时休息不好。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从业的农民工工作强度一般都比较大,特别是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从事的钢铁厂维修工作每天需要工作10小时,上午7点—11点30分,下午1点—6点30分,并且是日工资,有些农民工为了多挣钱,一般都不休息,即使有个小病小痛也就忍一忍、坚持去上班。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农民工打工有很大程度上的自由度,绝大多数农民工通常与用工单位或雇主口头协商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和雇主签订合同的农民工很少,要求缴纳五险一金的更少,用工单位或雇主主动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部分人感到孤立无助,少数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同时他们享受的工作待遇也较少,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也无双倍工资。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没有签定用工合同。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只有2人签订了用工合同,只有3人用工单位或雇主给缴纳了工伤保险。只有南井寨村一姓刘民工介绍,用人单位在每年国庆节和中秋节这两个节日给100元过节费。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最大的生活感受就是空虚寂寞。他们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闲暇时间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喝酒,年轻人玩手机较多,学习充电的机会很少。例如南井寨村一位20多岁的姓刘民工介绍,他是长期在野外作业,闲暇时间就是看电视、玩手机,无所事事,精神上非常空虚。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缺乏,造成就业面窄,就业渠道少,就业消息滞后;部分学历较高人员对职位、工资、待遇要求较高,造成合适的工作岗位不好找。通过对9个农民工进行调查,了解到他们多数人明确表示仍然想外出务工,但是需要重新找工作,所以外出务工地点和从事工作种类尚不固定。例如陈窑村一女性民工原来在石家庄务工,每月工资是1000元加提成,嫌弃工资低下,通过同学去北京找工作了。

1、继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2、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扶植他们去就业、创业,为他们提供学习机会,创业条件。

3、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其知道如何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确保用工管理规范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5、要继续畅通就业渠道,做好用工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创业、就业等公共服务。

6、由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有利于身心健康、促进学习和劳动技能提升的场所和环境,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二十一

自《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20xx年我国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20xx元,比20xx年增加359元,增幅达21.2%,拖欠问题有效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子女教育、自主创业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自主创业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创业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的估算,20xx年农民工外出务工人数达15863万人,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5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几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和方针政策,农民工权益和生存状况基本得到解决,使农民工逐步摆脱了“弱势群体”的名称。但由于农民工数量过于庞大。为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农民工的生存条件,必须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自主独立的发展和工作。因此,对于农民工的自主创业问题显得十分重要。那么,对于农民工而言自主创业意味着什么?他们自己又如何看待?对此,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外语系“三下乡”第二支队带着这些问题在我国农民工人数最多的城市之一,重庆市及周边区县通过分发统计表、踩点访问、网络查阅、图书查阅等途径搜集大量数据,在加以汇总和分析后得出相关结论并撰写此次报告。

50名调查对象中,平均年龄为27.14岁,其中16~20岁的占15%,21~25岁的占24%,26~30岁的占30%,31~35岁的占20%,36~40岁的占12%。从性别结构看,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低于男性。

从文化程度看,小学文化程度占8%,初中文化程度占52%,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3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6%。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19.5%。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但是农民工的就业部门仍然比较集中。在20个样本中,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占32%,其次依次是社会服务业占20%,批发零售业占14%,住宿餐饮业占1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10%,其他行业占8%。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22%,20xx年占25.2%,20xx年占30.3%,20xx年初达到42.1%;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16.6%,20xx年占16.8%,20xx年占22.9%,20xx年初达到36.7%。

调查显示,20xx年初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9049元,人均收入4869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675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1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5.4%。20xx年,农民工月均收入达1690元,比20xx年的875元增长近一倍。从数据分析与往年相比,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农民工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据我们的统计和调查表明,大多数农民工对自主创业的相关常识较为生疏。在50名调查者中对自主创业有意识或对自主创业内容或国家相关政策的农民工只占到总人数的22%(11人),但希望通过自主创业摆脱打工或现状的占总人数的68%(34人)。

我们对50名农民工就业状况和创业意愿进行了详细调查,其中有自主创业意愿的7人,占14%。还有一部分农民工就业期望值过高,因就业素质低,岗位、待遇不合意愿,也在创业与求职就业之间徘徊。

目前,对于农民工求职就业,我们主要是依靠行政促进、信息转达等手段,开辟渠道行聘求对接之便,其就业成果往往依托于企业及三产服务业等提供的岗位。政府能够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仅仅是杯水车薪。没有足够的岗位,促进措施力度再大,也不会有更大的成效。而自主创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创业者个人及其所在基层组织合力同步才能实现。通过网络数据对某县有创业意愿的9684人调查发现,截止20xx年五月中旬,已实现自主创业、项目在建或启动开始创业的有20xx人,已建设和在建创业项目1786个,实际创业人数占20.8%。总体来说,能够走上创业之路者比例还相对较低。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现在农民工对待自主创业的心态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一是个人、家庭等各方面不具备创业条件,也没有创业动机;二是有创业意愿而望“海”兴叹,随着创业大潮的涌动,内心也燃起创业激情,想通过自主创业改变现状,但缺乏信息,无技能,少资金,因而显得有心无力,难以迈出创业步伐;三是虽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但由于创业意识淡薄,感觉创业路难走,不愿担冒风险,“怕”字当头,缺乏自主创业信心;四是创业愿望迫切,掌握技能或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有决心有信心,这类人往往是创业的成功者。

制约农民工创业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资金不足,缺乏金融支持。农民工依靠一般性耕种和在外打工所积累的资金有限,甚至没有积累。资金的关卡把许多农民工挡在了创业大门之外。政府扶持创业的小额贷款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能够拿到的是少数,有的创业项目小额贷款额度也难以满足需求。调查的有创业意愿的9684人中,因为缺少创业资金难以成行的就有7166人,占74%。无钱投入是绝大多数农民工创业的“瓶颈”。

二是创业起步,渴求指导服务。调查发现,由于一些创业者在创业之初对项目缺乏生产行业、产品、市场销售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投资适度、设计规模、经营核算等方面的知识,迫切需要得到有关方面对项目的“会诊”定位及其他各个环节的指导服务。没有这种指导,他们往往缺乏信心,举棋难定。一部分创业者因为缺少这种指导,使投资陷入盲目性。

三是缺乏经验和技能,期盼创业培训。大面上只注重了就业技能培训,而对创业者的培训重视不够。由于受教育程度和知识限制,部分创业者思维方式传统,营销观念滞后,市场开拓能力差,家族式管理,机制不合理,生产人员技术水平低,产品缺乏竞争力。因此,经营管理培训和生产工人的技能培训是创业者的迫切需求。

四是盼望有关部门热心支持,便捷服务。农民工创业,有创业的外在条件即产品、市场等,有内在条件即个人创业意愿,但这距挂牌开张、创业成功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需要经过工商、税务、劳动、卫生、环保、土地等多个部门的多道门槛,他们最盼望一路“绿灯”。这些部门的热心支持、快捷服务是他们顺利创业,成功创业的关键。任何一道关都有可能把创业者挡在门外。

以上农民工新情况的分析表明,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拖欠问题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农民工的会保障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是农民工收入低、社会障参保率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大多没有产生积极自主创业的想法和准备。总的来说,首先是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还包括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特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农民工问题解决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等。

农民工的状况之所以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就得到有效的改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问题引起社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意见》的贯彻,显现出明显的政策效应。而农民工问题之所以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意识没有形成,主要原因也在于农民工对社会和个人的认知没有达到一定高度,以及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效应的不足等,因此加强和普及农民工思想教育显得十分重要。同时许多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要引导和培养农民工形成自主创业的意识。

《国务院若干意见》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有效的,现在的关键是要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根据上述对农民工新情况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特别要注意采取以下具体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劳动法,加强对农民工的学历及社会教育,逐步引导走向自主创业;加大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整顿和完善政府的就业组织和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强化对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和培训服务,保证农民工就业的正式渠道的廉洁高效;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首先下决心建立强制性的、规范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然后再逐步纳入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自主创业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自主创业问题。

农民工和“民工潮”是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有现象。农民工和“民工潮”既是经济市场化改革、经济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经济结构调整的产物,也是经济体制转轨、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结构转换都还没有完成的结果。农民工和“民工潮”虽然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较大的积极作用,但把二、三产业的劳动者区分为城市职工与农民工两种,毕竟是不正常、不合理的现象;农民工潮水般在城乡之间大规模流动,毕竟还是一种非常规的成本过高、问题过多、副作用过大的乡城人口流动。农民工问题和“民工潮”现象最终必将消失。

那么,农民工问题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工潮”现象怎样才能最终消失呢?我们认为,其一是将农民工城市化。因为,只有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民工“进厂又进城,离土又离乡”,落后的二元经济才能真正转变成一元现代化经济,“候鸟”式的农民工才能成为永久性的城市职工,农民工才能变成市民,春节一般也不需要回农村过年,也就不存在农民工及各种歧视和损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民工潮”及其带来的春运紧张也就自然消失。

其二是引导农民工形成自主创业的意识。随着我国,尤其是重庆市及周边区县农民工城市化的逐步扩大,城市人口量激增。对城市人口就业将产生极大的压力。同时,城市化的农民工学历文化水平较低,在社会岗位的竞争上不占优势。因此若引导农民工自主创业,不仅发挥农民工大量劳动力优势,为国家经济发展建设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能够一定条件下能够避免农民工在以往形式的就业中遭遇不公平待遇。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帮扶十分重要。

引导推动农民工创业,不仅仅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缓解就业压力,统筹城乡就业的治本之策,长远之举。就业岗位决定着就业成果。因此,政府如果单纯在岗位和求职农民工之间为就业而推张举措,从宏观、长远的角度来说是被动的。必须从根本上探索长远的、可持续增加岗位、扩大就业容量的体制、机制和措施。那就是政府在积极推进招商引资、筹建大企业项目的同时,强化措施引导推动农民工自主创业,增加创业项目数量,扩大就业空间。发挥出农民工创业的潜能,就把包“袱变”成了财富。创业项目对于促进带动就业的作用是巨大的,门槛低,易于就地就业,双方对接相对灵活。

政府方面一是要引好路,为农民工创业定好位。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以市场的眼光选项从业。依据个人条件帮助选准项目是创业成功的重要一环。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设立由经贸、商业、金融等方面的专家及有关行业权威人士组成的指导团、智囊团或成立这方面的专门机构,帮助把脉诊断,为农民工创业人员定位选项,出金点子。对自有资金少或可能争取到的资金少的,从投资少见效快、技术含量低的小项目做起,陆续滚动发展;对缺少技能、市场开拓能力的,可立足当地农产品或产业集群上项目,利于掌握技能和融入市场;对有一技之长的帮其发挥个人优势,筛选合适项目。通过综合谋业人员各方面的条件,帮助“量体裁衣”,规避风险,扬长避短,让他们因人而宜,圆创业梦。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这是促进创业的“瓶颈”。在用足用活小额贷款政策基础上,政府与金融部门协调,开拓支持创业的信贷渠道。实行农户联保,协调加入行业协会实施联手“抱团”担保,都是可行的。政府也可探索建立农民工创业专门扶持基金,重点对创业项目实施贴息扶持,或者研究试行农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扩大抵押资产范围。逐步放宽政策,开放融资渠道,允许民营金融机构进入民间融资领域,促进资金信贷的市场竞争,激活金融机构的信贷机制,使面向农民工的信贷机制更加灵活。

三是简化程序,营造宽松创业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农民工创业报批涉及到的各个部门要一盘棋,也可以实行并联审批,减少环节。目前,各地都有对于创业的优惠政策,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方面。但创业者能否享受到、享受多少,则少有过问。这其中缺少一个牵头或综合督查落实的机构或部门。立足于在体制、机制上为农民工创业拓宽空间,有专门机构负责或制度规范,以确保搞好“保驾护航”是必要的。

四是搭台铺路,筑巢引凤。政府投入一定资金,统一规划建设创业园、创业基地或创业一条街,也可依据产业组织农民工居家集体创业,结伴出“海”。政府强化服务扶持措施,减少创业人员创业过程中的多个环节。昌乐县自去年以来,建设了下岗职工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各镇(街道)建设了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这些园区和基地都实行选址、规划、建设、设施配套及项目审批手续等统一办理,极大地方便和促进了农民工创业。同时,创业项目同一种类,同一行业形成集群的,由政府出资聘用权威技术能人,统一指导创业项目生产经营。对于有技能、有实力的在外务工能人,政府可引导、鼓励、邀请其回乡创业。

五是搞好创业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力。针对创业人员需求,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定向”、“分级”、“分行”培训,对创业项目的招用工人实施技能培训,或者按照创业项目需求进厂(场)培训,积极为创业人员提供知识和技术支持。

六是注重给创业者以政治荣誉,提高其社会地位,打造其与政府之间的情感平台。对于创业的模范、典型,要大张旗鼓给予表彰。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同时,在政治上给与一定的地位。通过发放慰问信、贺年卡、组织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与创业人员沟通感情,体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二十二

我们学校现有在岗教师128名,学生1051人,下设5所村小,学生居住在三个乡镇26个村。其中,农民工子女127名,来自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2%;农村留守儿童12名。最近,我们进行了一次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

我们学校地处近郊农村,6所学校分布于新城子现代副城周边。事实上,已成为大量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小学。我们学校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体现,不是简单的城乡差异,而是本地学生与外地学生间的差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更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全校所有的农民工子女的问卷和统计资料进行了分析。

农民工子女实际上包括了两个群体,一个是流动儿童,一个是留守儿童。从这样一个整体的概念出发,这两个群体都是我们所要关注的。这两个群体之间,从整个变化态势来讲,是动态的,今天的流动儿童可能会成为明天的留守儿童,今天的留守儿童也可能成为明天的流动儿童。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加之城市劳动力的缺乏,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1.心理问题突出。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农民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且农民工子女都是从农村的学校直接进入本地,他们和真正的农民并不相同,而是介于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绩较本地孩子差,使农民工子女极易产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歧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也让农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

2.安全无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工作大多不稳定,工作变动导致了居住场所的不固定,而且流动人口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租住房往往都是在环境较差、出行不便、租金低廉的地方。这样一来,学校和家庭无法建立稳定的联络方式,致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无法有机结合起来,学生脱离家长监护问题非常突出,而且导致学生的出行安全无法保障。

3.教学内容相异。一般来说,农民工子女大多是从偏远农村的学校转入我校。他们的文化基础较差,所采用的教材版本往往不同(尤其是英语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及不同的学习环境导致流动儿童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都出现了不能适应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学习热情,缺乏成就感,情绪不稳定,如忍受性低、孤独感强等;二是缺乏团体归属感,易产生不良情绪如反抗倾向、被压迫感等。同时,农民工子女还普遍存在自信心不足、自我评价偏低、自卑、自闭、压抑等心理特征。这些原因导致流动儿童产生厌学态度。

4.家长思想观念落后。家庭能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上的帮助对学生适应性有显着影响。调查表明,大多数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还是非常关注的,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家长不能对子女的学习进行有效的辅导。流动人口多半来自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农村,较低的文化程度和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让他们没有能力、时间和精力来科学合理的教育孩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严重脱节,家里根本没有读书学习的氛围,以致流动儿童在学习心理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三)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对农民工子女权益的尊重,更关乎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因此全社会应一起来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让所有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在共同的蓝天下一起成长。

1.制度创新问题。我们国家已逐渐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国家已经规定了两个为主的原则,就是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以政府为主,这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价值,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是要改变当前以户籍人口为准的教育管理体制。我们管理模式是以户籍为主的,要适应流动人口的现实,就要改成以常驻人口为准,把常驻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纳入政府的教育的日常管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也不仅仅是教育制度的创新问题,它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制度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就教育问题来谈教育的制度创新,因为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只是技术性的问题,不是起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当务之急,是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我们最重要的还是要经济制度的改革,要消灭城乡两元制度,这个制度不改革,经济不发展,城乡的差异造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永远解决不了,为什么农民要进城,就是因为经济水平的差异,经济制度的差异,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2.正确认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首先,教育是“全民教育”,农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权利。其次要认识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子女正逐步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是一个克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农民工子女比较懂事,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需要得到健康、积极、向上的教育。总之,农民工子女也是公民,他们的父母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政府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的责任。

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篇二十三

农民工城市边缘人的角色注定了其问题的复杂性,作为具有复杂社会背景的特殊群体,数目庞大的农民工权利的实现程度和生活状况的改善程度无疑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农民工群体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出现的特殊现象。在目前的学术界,我们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在身份的界定上存在着二元性,即他们既有农民身份又有工人身份,有工人之实却无工人之名。再加上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很多应有的权利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为了切实调查农民工实际的生存状况和权利实现情况,20xx年1月、2月、7月和8月,笔者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在山东、河南、甘肃、陕西、山西、新疆等省、自治区进行了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状况的调研,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的形式,由于选取的学生都有充分的条件接触到农民工群体(如家人或亲戚是农民工),所以,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问卷所占的比例都很高,共发放问卷350份,有效回收329份,有效回收率为94%。这一调查虽不足以反映我国农民工的整体状况,但整个调研完全是一种纯民间的行为,且学生们的参与热情和责任感都很强,因此,通过对这些问卷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关农民工的更接近真实的信息,为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提出思考。在此,也感谢我同事杨洪晓,学生郑扬、薛泽林、范才营、侯莉媛、李莉、王苗苗等为该调研所做的贡献。

被调查的群体既有第一代农民工,也即年龄较大的部分,其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也有新生代的农民工,也即比较年轻的那部分群体,年龄在20岁到30之间。其文化程度也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特点,初高中比例相对较高,占到了总数的45%,中专以上的有38。8%。分析认为,这些拥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应该多属于第二代农民工,也即农村里那些初中或者高中毕业后因升学无望而辍学的年轻一代,他们直接告别乡村,进城进厂打工以挣钱补贴家用或为自己未来积蓄资本。从总体上来说,现代的农民工群体其文化素质是要高于改革开放之初进城的第一代农民工,表现在学历相对较高,对新事物、新观念接受能力更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更为开放。从收入角度来看,月收入大多集中在1000—3000之间,其比例高达76。1%,收入在3000元以上比例只占到了9。2%。这就反映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收入水平不高、经济地位较低的现状。我们认为,这是由于在第一代农民工逐步退潮之际,新一代的农民工大多是刚刚开始在城市的打拼历程,因技术、人脉等各种原因,致使这一代年轻的群体收入水平不会太高,也拉低了农民工群体的总体收入水平。

对于农民工的工作状况,我们立足于对农民工进城后的职业性质、工作报酬、工作时间等几个维度进行分析。在关于农民工职业状况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18。8%的人选择了建筑业,有10%的人选择了文教卫生,12。5%的人选择了批零贸易和餐饮业,选择其他选项的占到了总数的30%。可以看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还是处于低端层次,行业水平不高。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工作流动性较大,更换工作的频率较高,其行业性质呈现出极大的不稳定性特征,也正是由于这种不稳定性导致了很多农民工对自己的行业界定存在模糊,进而使得他们在被问及自己的行业性质时,“其他”这一选项所占比例较高。从劳动时间上来看,每周的工作时间在45小时以下的占到了12。5%,45—55小时与55—65小时的均为28。8%,而65个小时以上的比例则为30%。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加班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由此可见,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的,他们是在为城市的发展和低廉的工资而透支着自己的劳动力。考虑到其收入情况,对比之下就不难发现,农民工群体的付出与所得也是远远不成比例的。

边缘人的社会角色决定了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生活中注定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故其权利的保障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的道德问题。在调查中,我们从经济权、健康权、社会保障权等三个角度出发,对农民工的权利的实现状况进行调查。

首先,从劳动合同的情况来看,63。7%的人是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的,这其中,甚至有17。5的人连跟用人单位基本的口头约定都没有。这是因为农民工大多是依靠亲戚、朋友、熟人、同村人的关系而“跟随”进城或进厂,亲友之间的信任取代了他们之间的法律承诺。甚至他们会认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有伤情面,但是这种非正式的、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非契约性约定是没有坚实的维权根据的。在随后的调查中就可以发现,工资曾经被拖欠的农民工达到了总数的63。8%。其中的20%甚至是经常性的被拖欠。而在维权手段上,51。3%的人选择了协商、调解,忍气吞声的占到了总数的25%,为第二大比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只有18。8%,甚至有少数人采取了暴力解决的途径。可以认为,农民工群体的经济权利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其法制维权意识有待提升,维权手段有待改进,维权途径有待完善。从健康状况的角度来看,生病了会去医院的人只有31。3%,43。8%的人选择了“只有重病的时候才会去医院”。甚至有人即使在重病的情况下也只是靠买点药硬撑过去。由此可见,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无疑是处在被忽视的地步,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无法参加城市医疗保障的农民工群体只能在医院高昂的医疗费用面前望而却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有35%的人选择了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在剩下的65%的群体中,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明显较为突出,前者为总数的53。3%,后者为28。8%。但是在现实中,农民工所参加的医疗保险大多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也就是其参保的地域仍然是其出生的乡村,这种状况下的医疗保险并不能减轻其在城市的医疗负担。至于工伤保险,参与者也多为第二代农民工,因为相对父辈而言,其风险意识相对较高,但是其参加比例却仍然较低。

作为城市的“外来者”,农民工在城市中对自身地位如何界定,城市生活给他们带来的总体感受无疑是在探讨农民工问题的过程中绕不开的重要环节,根据我们关于农民工与城里人关系的调查。在与城市人的关系上问题上,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不好不坏”这一选项(53。8%),相处融洽的人占到了37。5%的比例,只有少数人选择了不协调。但是从城市地位的自我感知这一角度来看,大多数人却依然有较大的失落感(37。5%),认为自己得到不公平待遇的占到了28。8%,为所有选项中的第二大比例。还有少数人认为城市人看不起自己。也就是说,虽然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跟城里人在生活上可以比较融洽的相处,但是这种表面的和谐并不能改变他们心中的巨大落差。也反映出进城的农民工在忍受着经济压力的同时也要忍受着被歧视的心理压力,有学者也同时把城里人的歧视以及农民工务工的心理落差视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心理成本”。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从家庭顾虑、居住条件、子女问题、现实困难等四个角度进行调查。首先,从农民工家庭顾虑这一方面来说,占到首要比例的是“家中老人需要照顾”(65%),外出务工后,家中的父母就成了农民工心中的首要牵挂,如何尽孝成为在异地的农民工群体的首要难题。担心“家中土地无人耕种”的比例为38。8%,因为受到传统因素的影响,农民始终把土地视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而选择“在城市受到歧视”这一选项的比例为25%,担心自己没有什么技能和身体状况的分别为22。5%和20%。除此之外,担心自己子女教育问题的比例仅次于老人问题,其比例高达55%。在随后的关于子女教育问题的详细调查中,56。3%的人其子女还是在“在家乡的学校上学”,这就是农村大量留守儿童产生的原因所在。而在打工本地上学的比例只占到了17。5%,当地的学校不愿接纳农民工子女,高昂的借读费、寄宿费也是农民工所无法承担的。此外,孩子失学的比例占到了10%,(分析认为,这部分主要是第二代农民工的子女,因年龄原因,可能还没有上学)。当问及子女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时,“升学难”成为困扰农民工的首要因素,占到了总数的50%,而选择“学费太贵”这一选项的比例为40%,“公办学校进不去”的比例则为10%。在关于农民工居住状况的调查中,住在单位宿舍的占到了总数的28。8%,为所有选项中的最高比例。选择在外租房的为27。5%,暂住在雇主家的比例为8。8%。这种情况与后面的农民工所面临的现实困难的调查结果形成呼应,当问到您进城务工时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时,没有住房的占到了53。8%,成为农民工面临的最大问题。其次是“生活没有保障”和“远离家乡思念亲人”,这两项比例分别占到了38。8%和33。8%。而“工作比较危险”和“工作不稳定”的分别为30%和28。8%。可以看出,农民工所面临的大多还是很现实的、与自己安身立命相关的问题,他们远离家乡,既对留守在家中的老人孩子充满牵挂,又面临着住房、收入、医疗、工作不稳定等各种难以抗拒的现实压力,其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在我们随后的关于农民工迁居城市的原因调查中,“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教育水平”成为了首要选择,这两项的比例分别为72。5%和57。5%。选择较高的社会地位的比例则只有13。8%。由此可知,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目的很是单纯、朴素。较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让他们获取高于农村务农的收入,从而满足家庭的开支并摆脱贫穷的困扰。而较高的教育水平则是为了子女的成长考虑,他们不愿意让自己的下一代也像自己一样苦苦打拼在城市的边缘。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悲苦使得他们任劳任怨,他们把上下两代人的负担全部扛在肩头,只为让自己的子女能够通过读书学习改变命运,让自己的下一代能够与城里人生活在同样的一片蓝天之下。但是我们却看到,快速发展的城市、飞速前进的中国经济并没有给他们想要的生活,因为经济地位的低下、户籍制度的不合理限制,他们始终享受不到一个真正的“市民”的待遇,更不要奢谈公民的尊严。我们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正常发展,都不能靠牺牲一个阶层来换取另一个阶层的福利,改革开放三十年来,2。3亿的农民工群体用自己低廉的劳动力支撑起了整个国民经济大厦,获取一定的收入诚然是他们的原始初衷,但是他们却同时也为这个国家的进步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青春、血汗甚至是生命。因此,当社会发展到今天,当这个国家的物质财富已经极大的充裕,当和谐社会成为我们的建设目标,如何才能通过有效的改革,废除不合理的制度限制,保障这一庞大群体的切身利益,给他们以国民的真正待遇,让他们也活的更有地位、更有尊严,不仅仅是社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这个以工农阶级为基础的国家对这一群体的一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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