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专业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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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专业18篇)
时间:2023-11-28 10:35:08     小编:QJ墨客

方案需要考虑各种风险和应对措施。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充分的预估和防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一

一、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与卫健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关政策部署要求上来,主动作为、积极担当,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要注重舆论引领,做好宣传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集中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是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完善卫生健康行业的管理规定、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卫生健康行业规范发展。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二

近年来,我县连续发生电信网络信息违法犯罪案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为有效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切实提高社会全民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发案数,减少群众经济损失,进一步稳定社会大局,根据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和县20xx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平安办〔20xx〕2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防范为主、部门联动、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防骗宣传手段,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把防骗只是普及到千家万户,增强人民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严密防范”的工作格局。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针对重点问题,关注重点群体,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防范知识,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诈骗手法,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易被骗群体识骗、防骗能力。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夯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实现电信诈骗发案、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目标,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营造更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切实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

法犯罪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xxx负责协调及日常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2月20日)。乡综治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实施方案,逐级分解工作任务,各村、乡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扎实做好宣传工作。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2月21日至11月30日)。各村、乡属各单位紧紧围绕活动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按照不同宣传对象,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短板,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健全完善防范和打击治理电信诈骗新型犯罪宣传长效机制。

(一)聚焦寺院,开展针对性宣传。

派出所会同司法所,开展一次针对寺院教职人员人员的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寺管办)。

(二)聚焦师生群体,开展集中宣传。

1.司法所联合西沟乡中心学校,针对中小学生,根据学龄段特点,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反诈讲座,通过家长微信群发送防骗短信,提高学生及家长的识骗能力。

2.派出所负责督促学校通过开学第一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防范网络兼职、虚假消费、网络贷款等诈骗手段。

(责任单位:司法所、派出所、西沟乡中心学校)。

(三)聚焦村社,开展针对性特色宣传。

1.综治办协调各村,利用电子屏幕或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发布微视频、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村社防范宣传。

2.派出所编写发放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防骗手册、宣传单等,由片区民警把防范要领、识骗口诀送至每家每户。

3.乡计生办办组织西沟卫生院、东沟卫生院对本医院及各诊所等医疗机构和各大药店开展针对性防骗宣传。

4.服务大厅根据管理和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的医保补助、低保户的政府补贴等诈骗防范宣传。

5.派出所落实辖区快递企业对分派的快递包裹逐件粘帖防骗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不间断。

6.各村委会落实网购群体的冒充客服、老年人的购买保健品等诈骗防范宣传。

7.司法所结合“法律七进”普法活动,广泛宣传反诈骗相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服务大厅、各村)。

(四)聚焦宣传手段,创新宣传亮点。

乡属各单位、各服务窗口通过电子屏显示、微信公众号宣传、在工作群和服务对象群众推广发送等方式,开展防骗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乡属各单位、各村、服务大厅)。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影响深远,责任重大。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厌战心理和松懈情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迅速行动,措施到位,务见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将集中宣传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工作措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强化工作力度,切实把宣传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村、乡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区分不同对象,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创新宣传产品,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各站所组织指导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对其家属宣传反诈防诈知识;各村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指导本村“两委成员”全员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有条件的村,组织村民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宣传反诈防诈知识。

(四)建立机制,落实责任。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对措施不落实的村、乡属单位进行问责和约谈。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三

一要抓站位,强认识,充分做好氛围营造工作。

各乡镇(街道)、专项办各成员单位要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各自特点做好贯彻落实,以“绣花功夫”梳理组织领导、线索核查、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四个方面工作情况。当前重点是结合《关于加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的通知》,组织村(社)干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力量开展进医疗机构、进社区、进公园、进广场、进超市或农贸市场、进家庭“六进”走访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02。

二要明要求,把重点,扎实推进专项工作开展。

专项行动从4月开始到今年10月结束,共6个月,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前后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各乡镇(街道)、区专项办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线索摸排工作,确保取得打击成放、整治成效和教育成效。

03。

三要强协同,抓考评,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要做好分析研判,确保能够找准问题症结、拿出得力举措;

要加强督导考评,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平安考核,奖优罚懒。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部署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组织内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打防结合、防范为先理念,以“全民反诈、共创平安”为主题,整合一切资源、汇聚一切力量、发挥一切优势,综合采取打击、防范、管控、治理、宣传等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坚决防止出现涉诈窝点、成为全国全省红黄牌警告和挂牌整治对象,为全镇高质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全面摸清“高危、两卡、回流、前科”四类重点人员底数,及时采集信息、建立档案,开展动态管控、全面列管,防止成片、成串偷渡出境,防止在一个地方形成“产业”。

(三)强化对现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侦破;

(四)强化境外特别是缅北回流人员审讯拓查,对发现的境外特别是缅北地区涉诈人员开展核案和动态管控。

(一)强化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防范宣传。各成员单位强化防诈宣传举措:

1.对本单位职工开展防诈宣传教育活动,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

2.在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单位内外部张贴防诈骗宣传提示;

3.利用单位政务新媒体转发、发送防诈文章、提示;

4.利用单位掌握微信群、qq群发送防诈提示;

5.利用单位掌握的人员数据库定期针对发送防诈提醒;

6.向本单位服务对象提供《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六个凡是”提示单》,公布正规办理流程、客户(咨询、办理)电话、网址、app,提醒其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的通知。(各成员单位落实)。

(二)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

1.将反诈宣传纳入网格工作清单,充分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开展“梳网清格”反诈宣传行动,通过落实网格员、村干部入户宣传责任,实现社区、街道、企业全覆盖。相关进出入口有防范宣传标语,公告栏有防范宣传海报,楼宇大屏有防范宣传图片、视频,楼道内有防范宣传标贴。(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各驻镇单位、各村落实)。

2.公共场所全覆盖。镇区路口、商业街、文化广场等处led屏播放防诈骗提示语、悬挂相关宣传横幅标语。(城管队落实)。

3.服务窗口全覆盖。各对外服务窗口要播放反诈骗宣传短片并发放宣传资料。(各相关单位落实)。

4.网上宣传全覆盖。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阵地全面开展防诈宣传,集中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成果。(各相关单位落实)。

5.宣传培训全覆盖。组织对宣传民警、辅警、网格员、村干部等宣讲人员进行宣讲培训,组织制作宣讲材料,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反诈宣讲活动。(综治办、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派出所落实)。

(三)深入学校开展防范宣传。利用开学季、毕业季、家长会等关键节点,针对“冒充教师诈骗”“游戏诈骗”“刷单诈骗”“贷款诈骗”“购物诈骗”“冒充好友诈骗”,在全镇学校开展专题宣传:

1.印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进行宣传提醒;

2.利用校园内宣传栏、黑板报发布防诈内容;

3.组织民警走进校园开展防骗专题讲堂;

4.在学校家长群发布防诈宣传内容(各学校落实)。

(四)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单位开展防范宣传。

1.在营业网点门口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骗标语;

2.在业务窗口、atm旁悬挂防骗提醒;

3.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对疑似受骗的客户主动劝导;

4.运用短信平台发送防范诈骗短信。(新集邮政支局、花园邮政支局、农商行新集支行、农商行花园支行落实)。

(五)组织通信运营商开展防范宣传。

2.针对不同受骗群体制作防诈骗微视频,集中投放防诈骗微视频短信,实施精准性防范宣传。(新集电信分局、新集移动分公司落实)。

(六)落实落细涉诈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1.组建工作专班,动员各方面资源力量,逐村逐户逐人开展涉诈重点人员摸排工作,确保“底数清、数据新、情况明”;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各界资源力量,规劝境外滞留人员通过正当渠道入境,营造全民参与防范的浓厚氛围;帮助回流人员做好本地再就业,及时掌握人员动态,坚决防止人员再次外流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综治办、各村落实)。

2.对涉诈重点人员,要建立“一人一档”全息档案,要落实“七包一管控措施”,即1名镇街干部、1名派出所领导、1名村居干部、1名社区民警、1名网格员、1名信息员、1名直系亲友。全面采集信息,严密管控动向,落实落细管控措施,坚决防止二次外流出境;对摸排出的滞留境外人员,要穷尽各种手段劝返,对涉诈重点嫌疑人,要加强其近亲属政策攻心,劝促其本人尽快回国投案自首,接受审查。(派出所、综治办、相关村落实)3.加强境外特别是缅北回流人员审讯拓查,对上级下发的境外特别是缅北地区涉诈人员名单全面开展核案工作,全部纳入动态管控,适时组织抓捕。(派出所落实)。

(七)全民签订“责任书”“承诺书”。

1.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书》,落实本单位人员反诈常识知晓率、承诺书签订率、无人被骗率、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率“四个100%”责任,凡单位内部人员被电信网络诈骗的,予以追责问责,力争实现机关单位“零发案”。(各成员单位落实)。

2.组织辖区群众掌握了解《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内容,逐户签订《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回执》,同步宣传反诈知识,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主干道等地张贴《关于敦促滞留境外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悬挂张贴相关宣传标语,提高群众识防能力,提升整体宣防意识。(各村落实)。

(八)强化专业打击治理。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坚持研判先导、精确打击,持续开展打击高发类诈骗犯罪集群战役。

2.对县反诈中心推送的预警信息及时处置、见面宣防;

3.对现行案件要围绕资金流、信息流,开展拓展关联、深度研判,按照“定人、定案、定位”标准形成研判报告,实现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数上升、破获案件数上升、破案率上升、挽回损上升的`“四升”目标。(派出所落实)。

(九)精细化督评压责。

1.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对履职不到位导致案件高发或涉诈前科人员、境外回流人员漏管失控的,扣除相应的考核分值;履职严重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倒查追责。(综治办落实)。

2.督促各商业银行和通信运营商加强银行卡和手机卡“两卡”办理管控,新开户的确保“实名、实人、实操”,逐一开展反诈宣传教育,签订或口述反诈承诺;强化“两卡”使用监管,发现高危可疑账户、号码的及时采取措施,同步通报公安机关。(新集邮政支局、花园邮政支局、农商行新集支行、农商行花园支行、新集电信分局、新集移动分公司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犯罪行为,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和缅北回流人员管控是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有效手段。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逐一研究细化“九项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打击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务节点,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作配合,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请示报告。通过上下紧密合作、各单位密切配合、社会整体联动,形成延伸到边、贯通到底的打击治理体系,努力消除工作盲区和防范漏洞。

(三)严格督导措施。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的跟踪评估及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下发整改清单,必要时组织督导、约谈,对工作中涌现出的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五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x民〔20xx〕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省、市建设xx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民政部门的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让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二、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5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打击整治(6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上报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分类整治。

(三)总结提升(10月)。各乡镇(街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排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3)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开展排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三)建立管控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见附件3)。

(四)强化分类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1)纳入绿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在区专项办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及时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六

优秀作文推荐!为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日前,黄塘镇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与老人们亲切交谈,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同时,结合真实案例向老年人全面介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向老年人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叮嘱他们一定要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免遭受损失。如果遇到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与子女沟通或拨打报警电话。

“我所通过反诈骗宣传,集中力量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要线索,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怕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也能够较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xx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xx中国组〔20xx〕x号)、省委xx江x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市委xx连云港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和县委xx灌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统筹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围绕“宣传有效果、整治有成果、打击有战果”的目标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从20xx年4月22日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发动环节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打击整治环节约5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切实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3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省、市、县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4月22日至5月中旬)。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这项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

1.广泛动员、广辟渠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专项行动。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并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办。扎实做好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市、县专项办交办线索办理工作。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警情案件等专业系统中滚动排查研判相关线索,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精准把握时度效,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突出宣传重点,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3.严格把关、严防炒作。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得对尚未终审的案件作定性报道。注意保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5月中旬至10月中旬)。公安部门牵头,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养老诈骗犯罪,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

1.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派出所与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接协同,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并及时与县公安局做好对接。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识别、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三)深化整治规范,健全长效机制(10月中旬至11月)。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1.加大监管力度。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主动开展专项摸排,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相关机构、企业,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上报镇专项办公室,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2.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3.抓好建章立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养老等相关领域工作的,要严格资格审查,纳入重点监管。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在xxx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由xx等8个单位组成,成员由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压实责任,真抓实干。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xx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部门xx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居)要针对本地区养老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

(三)强化协调配合。健全部门之间、村(居)与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会商,加强研判分析,联动化解处置。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参加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村(居)与派出所、市场分局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坚持“一案一整治”,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上报专项办并与县对接,强化跟踪问效、督办问责,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

(四)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重点辖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xx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村(居)、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防骗、识骗能力,根据《高坪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方案》(高专项办〔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总结如下: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升老年人预防养老诈骗意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领导,并结合法律“七进”针对管理服务对象有性的全面开展,把工作做到实处。

(一)集中开展宣传。结合城管法律“七进”,各执法队员在超市出口、广场发放养老诈骗宣传单3000余份,以发生在身边养老诈骗典型案例,面对面的为老年群众讲解,提高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守护好辖区老年群众的“钱袋子”。

(二)强化阵地宣传。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借助城区街道主要节点大型户外led宣传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相关宣传5条,向群众揭露养老诈骗隐患,并向老年群体解说养老诈骗的主要“套路”手段,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利用线上媒体宣传。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1篇、通过微信工作群及qq工作群线上平台转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防范知识10条、让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多角度、多维度做好老年人的守护者。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杜绝走形式、走过场,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性工作;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增长老年群体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为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做出了城管的`努力。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xx中国建设协调小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养老诈骗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打击整治,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我镇养老诈骗犯法犯罪活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打击成效、整治成效、教育成效、制度成效相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项办”),在xx镇xx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专项办办公室下设在镇xx办,由政法委员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xx负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对接上级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20xx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分三个环节推进: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二)打击整治(20xx年5月至9月)。按照“稳、准、狠”要求,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

(三)总结提升(20xx年10月)。总结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三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边建章立制。

五、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

1.畅通举报渠道。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用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要建立健全反馈评价机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提升群众对专项行动的满意度。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规范线索处置。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相关转办线索,要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尽快组织核实、查办、反馈。专项行动线索受理工作按“首接责任制”要求施行,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受理举报线索时如发现不属本地区、本行业管辖的,要主动引导举报人向正确的部门反映问题,不得拒绝了事;如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应由首个接受举报线索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先行受理,并记入台账,不得推诿扯皮;对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线索,应及时提请镇专项办协调处理。

3.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网页、微信、微博、app、短视频等新媒体资源,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离退休党员、xx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五人治理小组”等力量作用,以线上线下等各类形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菜市场、进家庭,进老年大学、进养老机构(合医养结合机构),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示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危害后果,普及投资、保健等常识,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4.加强舆论引导。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和舆情苗头事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单位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1.强化精准打击。辖区派出所要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应纳入专项行动打击范畴。要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追捕一批涉嫌养老诈骗犯罪的在逃人员。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要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2.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通过个案督办、下发指导性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办案指导。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全力追赃挽损。xx办和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

1.整治行业乱象。要强化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服务消费“陷阱”。镇民政办要牵头抓好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镇文化站要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套路”老年人“消费”等涉诈问题隐患。镇自然资源所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县市场监管局xx分局要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重点整治违规在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2.严防非法集资。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全面排查整治打着“养老”幌子面向老年人直接或变相吸收资金等涉诈问题隐患,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投资理财“陷阱”。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通过高额返利、赠送礼品、优惠服务等形式诱导老年人预付或缴纳高额服务费、会员费、保证金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投资项目、加盟入股、租赁购买养老床位或公寓使用权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通过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变相投资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通过居间介绍房产抵押借贷、承诺保本高息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将房屋抵押担保并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

3.加强分类处置。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4.防控涉稳风险。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尤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5.抓好建章立制。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执法办案指引等,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全面建设和谐xx、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纵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合推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镇专项办要尽快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重要情况及时向县专项办请示报告。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细化任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压实各方责任,实行清单管理,根据分工分别制定分方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标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要强化xx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压实属地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因地因情制宜推进养老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和打击整治工作,做到有所侧重、精准施策,确保专项行动抓出实效,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要组织开展督导督办,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办理,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考评最终得分将纳入今年xx建设考评进行结果运用,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十

通过市县两级涉老场所led显示屏、农村“村村响”广播、村(社区)文化广场展板、民政部门新媒体平台以及涉老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集中投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标语、防骗知识、公益广告、咨询服务等,通过中国移动xx分公司向全市中国移动用户发送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的温馨提示100万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73场次。

发动社区干部、老年协会、老年志愿服务支队、广场舞组织者,在广场舞、棋牌等活动开始前,定时开展关于防范养老诈骗知识主题宣讲,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社工组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人员等在进行入村入户宣讲,养老诈骗的类型、主要方式、初步鉴别和养老诈骗风险隐患等内容。

依托各地民政部门、养老机构、涉老企业、社会组织和协会,征集展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文艺作品40余个,生动形象地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大意义、开展养老诈骗防范鉴别等,系统梳理历年来各地养老诈骗案例,在现场宣传活动中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的语言,解说分析案例,分发养老诈骗案例、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汇编等宣传手册3万余册。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十一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大厂镇人民政府力求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广播、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反诈宣传进村活动。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居民积极提供养老诈骗线索,形成全方位宣传态势。

工作人员深入老年人密集场所开展整治养老诈骗集中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诈骗分子的惯用手法、作案方式等相关知识转化为老年人能听懂的“大白话”“实在话”,叮嘱他们如果遇到可疑情况,可多与子女商量或立即报警,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大爷大妈,这是老年人养老防诈骗宣传指南您看看,以免上当受骗。”大厂镇在26个行政村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拿着防诈骗宣传指南,走街串巷向老年群众宣传讲解养老诈骗形式、常见作案手段以及反诈知识点。“那我们平常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一位老人问道。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为老年人逐个讲解常见的8大陷阱、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原来免费讲座、投资保健品的都有可能被骗啊。”个别老人看完宣传单后恍然大悟。

大厂镇推动工作走深走实,最大限度挤压诈骗分子“犯罪空间”,进一步营造全镇打击养老诈骗的浓厚宣传氛围。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江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xx〕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xx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十三

5月27日,省法院以视频形式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聚焦六类打击重点,抓痛点、攻难点、消堵点,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省法院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各中院根据实际成立了相应的专项行动办公室或者工作专班。省法院制定了《河北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全省法院贯彻落实,同时建立办案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震慑作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案件识别,聚焦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的六类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司法公正。全力追赃挽损,加强与公安、检察、行政主管机关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加强审判执行无缝对接,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反诈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组织庭审旁听、集中宣判、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切实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会上,衡水中院、保定中院、定州法院就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分别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十四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xx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内设股室深入开展整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进一步加大对涉老食品、保健品等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要求企业执行“食品”“保健品”索证索票制度。

严厉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的标签、说明书、功效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行为,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加大网络监测,对排查发现的网络领域相关违法线索,立即进行网络市场违法案件查处。

截至目前,共检查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37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发现问题1个,主要是索证索票不齐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已限期完成整改。

严格规范直销行为。

对直销企业经销商进行提醒告诫,严禁虚假宣传和夸大产品功能,不得将保健品功能与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挂钩。

开展老年消费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问题,严厉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形式,向老年消费者推销食品、保健品、伪高科技产品,并对产品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保健理疗,宣称有疾病治疗或者功能等侵害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

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消费问题。

强化消费纠纷处置,及时调解处置涉老食品、保健品相关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走进商场、农贸市场、药店等经营场所向广大消费群体普及药品及保健食品安全常识、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向广大老年消费群体宣贯“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观念,提升老年人防骗能力。

通过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媒介,图文并茂宣传各类养老骗局,提高人民群众防范养老诈骗的能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浓厚的社会氛围。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群体对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经济损失,建信人寿驻马店中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首先在机构网点内,该公司通过张贴养老诈骗宣传海报,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公众宣传养老诈骗的多种形式与危害。

其次,该公司在柜面接待客户办理业务的同时宣讲防范养老诈骗知识,向老年人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和防骗能力。同时,嘱咐老年人要摆正心态,对一些所谓的“小便宜”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提醒老年人如遇到诈骗行为,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通过此次的活动宣传,帮助老年群体认清了养老诈骗危害性,提高了防范和打击养老诈骗警惕性。下一步,建信人寿驻马店中支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不断扩展活动覆盖面,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稳定担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部署,近日,民生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为”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厅堂阵地宣传、参与社区活动宣传、周边社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

活动中,民生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联合天拖东社区开展了“养老诈骗知多少,防骗知识不能少”的案例宣讲活动,对常见的养老诈骗类型、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以及如何预防养老诈骗等方面,与老人们进行交流互动。银行工作人员将诈骗典型案例和一些常见的.骗术制作了宣传单,发放给社区居民,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不要盲目轻信、参与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坑骗老年人的“养老钱”。本次活动民生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共发放宣传折页200余份,得到周边社区居民的赞赏。

此外,支行还组织召开防范电信诈骗专题培训,运营监控岗牵头为全体员工进行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的宣讲,将近几年发生的针对投资养老产业、中医诊疗、养老抚恤等实施集资诈骗的六个案例进行分析学习。

据悉,民生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将持续开展反诈宣传活动,面向周边多个社区和商圈做好公益宣传,让更多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十七

5月30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领导小组组长付燕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院党组成员李桂生主持,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文江出席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保定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宣读了市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领导小组组长付燕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目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已经进入打击整治环节,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能动履职,延伸检察职能,切实担负起专项行动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迅速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攻势,同时注意总结经验做法、主要问题、典型案例等,加强办案和宣传力度,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切实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提升老年群体的幸福感。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清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要站在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高度,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部署推进,要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坚持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宣传教育“三箭齐发”,结合本地党委、政法委的部署安排,重拳出击、全力落实、创新举措、主动作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合力。

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各院要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靠前指挥、全力推动。要参照市院标准,制定本地区专项活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组织刑检、公益诉讼、控申、案管、宣传等部门精干力量投入到专项活动中来;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保证专项活动打击整治落到实处。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效,集中力量攻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依法严厉打击,要加大追诉力度,发挥捕诉一体优势,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要全力追赃挽损,创新工作举措,协同公安机关查明涉案资金去向,要强化能动履职,做好溯源治理;要抓好宣传引导,切实保障专项行动纵深推进、有效开展。

要将宣传发动与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要充分利用各院“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以案释法新媒体普法作品,要通过强化业务办理和宣传教育业务融合,注意培育、收集、编发、整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要加强督导考核,切实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市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院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情况开展督导,对重点地区、重要案件、重大问题拉单列表,逐项督促整改。对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一把手,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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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老年人防范诈骗“免疫力”,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守护好老年人“养老钱”。近日,莲花街道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进养老院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莲花街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红色驿站、党群服务中心等平台,召集辖区“法治”宣传队37人,深入辖区各养老院开展养老反诈骗宣传。街道、社区充分发挥“线上+线下”联动模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提示条幅、微信群转发防骗小知识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街道还组织防范养老诈骗知识讲座,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真实案例向养老院老人讲解养老诈骗的危害,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增强老年人提高警惕的防范意识。此次宣传活动,累计悬挂宣传条幅11处、发放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手册700余份、开展知识讲座11场,有效提高了老年人识别新型诈骗手段的能力。

下一步,莲花街道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开展打击养老诈骗工作,积极营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用实际行动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共同构筑起防范养老诈骗的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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