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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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通用16篇)
时间:2023-11-28 10:03:16     小编:雅蕊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面临许多选择和抉择。总结应该从实际行动中提炼出重要的经验和教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一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二

1.合伙因以下情况解散: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清算完成。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雇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所欠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甲、乙、丙三方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按甲、乙、丙三方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三

合伙人一(甲方):

合伙人二(乙方):

现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两方共同投资、一方入组建、技术、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过两方合伙人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四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五

1、转股:

合同签订起年内,股东不得擅自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其他股东同意,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股权转让予其他股东导致公司性质变更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六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七

甲方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甲方系公司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代持股权(包括预留股权)为限,享有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收益、重大决策权、表决权、查账权等法律赋予和《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约定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乙方系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权的名义出资人,对代持股权相对应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权利。

现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3.乙方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的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与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2.公司的日常事务表决由实际出资人行使,甲乙双方应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授权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时生效,自本协议终止并办理完相关手续时为止。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本协议终止、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时终止。

1.乙方为无偿代持,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权的任何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行使______权利时,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全部规定进行;

5.乙方______身份依据代持股权的约定而产生的,乙方不因该身份收取公司和甲方的任何报酬。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

4.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3.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该股权。

3.一方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代持期限届满时;

(3)甲方直接持股时;

(4)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

(5)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甲方该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

(6)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7)甲方认为需要变更和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2.协议变更或者终止,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完成股权转移等相关手续。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八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xx元。

5、经营范围:xx,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九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鉴于甲、乙双方均在目标公司持有股份,其中甲方实际持股

现由乙方代持,乙方个人持股(已实际出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股权界限,确定双方股权代持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

第一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实际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代表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

第三条:本协议约定委托期限为,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委托期限届满后日内甲方应将股权变更至自己或是自己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应当无条件给予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四、

第四条: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五条:在代持股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配送股等,由甲方按照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第六条: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甲方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7日之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放弃该等权利。

第七条: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在条件具备时,应当将相关股权转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八条:甲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因甲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以其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风险。乙方不对甲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甲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是赔偿责任。

第十条:甲方为该部分股权的实际股东,对该部分股权享有完全处分权,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该部分股权被质押、查封等,由其个人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五、

第十一条:在股权代持期间,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在受委托的股权范围内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第十二条: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将转交给甲方。

第十三条:在甲方拟将标的股权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六、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的利润,以各自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在公司被列为执行人且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被执行款项时,未完全出资的股东将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范围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名义持有的股权份额在工商机关进行了登记,且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者并未实际出资,因此如果乙方因甲方对标的股权未完全出资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则乙方有权在承担相应责任后向甲方追偿。并且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七、

第十六条:在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如需股东作出相关的决议或者决定,甲、乙双方按照其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行使表决权。

八、

第十七条:乙方无偿为甲方代持股,不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第十八条:在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转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

第十九条: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受让方、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等相关事项,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十、

第二十一条: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二十二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7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经双方同意,单方变更无效。

第二十四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方要求解除协议的,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标的股权。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标的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因违反(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既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解除或是本协议约定的终止事由发生时终止。

第三十条: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乙方、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十

针对___管理有限公司(简称___公司)的股权代持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向___公司货币出资万元,占%的公司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现将此股权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乙方亦同意代为持有。乙方不得转委托他人再次代为持有此股权。

2.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乙方在公司的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向公司注册机关报备的文件中具名;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对内对外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

2.2乙方行使代持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其他条款的限制。

3.1乙方代持股权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3.2代持股权的期间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4.1甲方对代持股权享有最终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需配合甲方使其享有对公司的财务、业务等知情权。乙方接受甲方的指示,按照甲方的意见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权利。

4.2乙方因代持股权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代为收取的股息或红利等投资收益。乙方在获得投资收益后3日内全额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日万分之六的违约金。

4.3乙方对代持股权及其收益不享有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代持股权及其收益的转让、担保、划转等处置行为。

4.4甲方认为条件具备时,有权随时解除对乙方的委托,要求乙方将全部或部分代持股权转移到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应无条件签署相关文件,配合办理所有手续,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4.5若乙方自身因涉及诉讼导致代持股权被法院查封执行,乙方应配合甲方解除查封,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

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本协议与工商局登记备案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签名):___

住所:___

手机号码:______

乙方(签名):___

住所:___

手机号码:___

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十一

委托方:

受托方:

鉴于:

一、a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为委托方。

二、受托方同意委托方委托、代委托方持有a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方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对a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公司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二)委托方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前,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受托方应事先对有关表决事项征得委托方同意。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董事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作书面通报。

(三)委托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四)在公司工商登记变更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委托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有权取得相应的财产。

(六)委托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委托方不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二)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未经委托方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三)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四)在委托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五条股权过户税费的承担。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收取报酬。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二)委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权。

(三)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权转移到委托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四)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本协议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有效期十年,十年后委托方如需继续委托受托方持股,本协议继续有效,如不需继续委托,双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十二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某公司)拥有的81.6万元股份,其中24万元股份是乙方实际出资并委托其代为持有,现双方对以上事实予以确认并就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乙方所有并实际出资,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2、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乙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乙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乙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股份代持,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乙方将其拥有的某公司24万元股份(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80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现工商登记在甲方名下,并委托甲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甲方承诺其所代持的股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甲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5日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乙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甲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甲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乙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投资收益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不能及时支付的,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两倍支付乙方利息。

4、在乙方拟转让代持股份时,甲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甲方仅以自身名义代乙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乙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甲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乙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甲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甲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乙方不能随意干预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4、乙方认为甲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甲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新受托人。

五、 委托费用。

甲方受乙方之委托代持股份,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 委托持股期间。

乙方委托甲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根据乙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时止。

七、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某公司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其他公司股东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____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风险提示: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风险提示: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__________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对__________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__________公司_______股权。上述出资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三、双方权利义务风险提示:

应__________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乙方对__________公司出资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资款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义务,并向甲方出具收条。

2、自__________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据其对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及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问,乙方有做出合理解释的义务。

4、每次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之前的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报告会议内容。提请表决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

5、__________公司分配给乙方的红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收到红利后____日内将全部红利交付给甲方。

四、股权转让风险提示:

由于代持股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义出资人不能偿还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债权人和法院有可能会冻结执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偿还债务,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协议向名义出资人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代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公司股权转让给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____日内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六、争议管辖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七、成立与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__________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十四

身份证号码:___。

双方同意以甲方作为代表与医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此项目投资额预计为:___万(___元)整,项目启动资为:___(佰万___元整)。

1.项目股份比例:___甲方___%,乙方___%。

2.双方按照所占股份比例以现形式。于甲方和医院签订正式合同日后5日内,汇入甲方建立的项目账户。

1.项目投资额回收前,项目所产生的利润按甲乙双方股份比例的分配(甲方___%,乙方___%)。

2.当项目投资额回收后,超过部分,利润按份分配,甲方分得份,乙方分得份。

3.项目所得收入以医院结算汇入公司账户为准(扣除公司管理费___%)汇入甲方建立的指定账户。

4.利润分配日为每季度一次,甲方将乙方所应得的利润从项目账户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1.双方必须按时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如一方资未能到位,则以实际到位资作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以实际投资比例为准。

2.甲方拥有项目的具体运营权,全权处理项目的正常运营。

3.乙方拥有项目的监督权,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有提出建议和改进的权利。乙方指派财务一名,对财务收入和支出有监督权。

4.甲、乙双方以其出资额对项目承担责任,按其出资额在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1.如出现项目投资额不够或项目亏损需要投入更多资,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如有一方无法承担,利润则按增加后的双方出资比例分配。

2.在合作期,未经双方允许,双方不得将拥有股份转让或出售。

第七条:___协议的终止与相关事宜。

甲方和合同结束后,双方将剩利润分配完毕后,此协议终止。如与医院续签合同,原有股份比例不变,照此合同执行。

第八条:___违约责任。

合作双方均应切实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有违约,违约一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盖章):___乙方签字: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十五

甲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乙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丙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主要经营会展行业及销售。

二、合同期限至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年。

三、出资金额方式、现金:

(1)、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

(2)、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

(3)、伙人:出资人民币()元。

四、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如出现亏损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须承担亏损金额的50%,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人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2)、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及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七、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八、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为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损害合伙企业的行为。

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十、合伙人退伙:退伙人对其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和伙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群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主要责任分担: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合伙人签字:

甲:

乙:

丙:

日期:

合伙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十六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名义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拥有深圳市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公司”)%股权,甲方将该%股权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权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乙方同意将以善意、谨慎、勤勉之精神接受与执行甲方的该项委托。。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权,并依据甲方意愿及指示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指示,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依照法律及章程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使上述股东权利,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1.4委托持股费用

1.4.1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1.5股权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权

2.1代持股权: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权”。在乙方代理甲方持有代持股权期间,公司发生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增资等事宜的,或乙方根据甲方指示转让部分代持股权的,本协议所指之所代持股权数量则同时随之做相应调整。

2.2代持股权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对代持股权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权,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权收益权利

3.1代持股权项下的股权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财务管理关系,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在三日内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否则,每迟延一天按上述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计算支付违约金。。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及指示,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及指示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间接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遵从甲方指示,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权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

5.4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权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5甲方保证其对投资资金拥有合法、有效、充分之所有权,其上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的法律纠纷与风险,且甲方所提供一切有关本次股权投资的信息均为完整、确切、真实。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完整、忠实、有效的配合与执行甲方作出相关指示,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权的合法权益。

6.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乙方滥用股权权利,擅自对外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的,由乙方赔偿公司损失,除因甲方指使或可归责于甲方的情况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及时地向甲方通知与公司及代持股权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的.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解散、资产出售或购买、清算、诉讼与处罚等重大事项,及涉及代持股权的质押、冻结、强制执行等重大事项),及时回复甲方就目标公司及代持股权有关的询问,并保证其向甲方所作的与目标公司及代持股权有关的陈述、通知、答询等信息载体中的内容皆为真实、准确及完整,不存在任何欺骗、误导与隐瞒。

6.4因乙方自身的对外债权亦或其他法律纠纷,致使代持股权被冻结、强制执行等侵害甲方实际享有的股权时,乙方需在十日依法解除代持股权的权利负担。

6.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权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权。

6.6乙方有义务向乙方配偶或其他厉害关系人披露本协议下的股权代持情况,乙方及乙方配偶、继承人等,于任何时候不得对本协议下的代持股权主张权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7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8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擅自转让、赠与代持股权,致使代持股权由善意第三人获得的,乙方须按照每股价值的1.3倍支付违约金。

7.2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在甲方处分代持股权时,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工商登记等)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元,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7.3因乙方与他人的法律纠纷致使股权被冻结、强制执行等措施,乙方为按照本协议约定依法解除代持股权的权利负担,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元,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7.4因甲方出资不实或其他出资瑕疵致使乙方承担出资瑕疵责任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7.5任何一方违背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承诺或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则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元,并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7.6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主张权利以及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全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处理抵押或质押物费用、交通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八、代持期限及协议终止

8.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年。

2.2代持期限届满后,未有甲方书面终止通知的,本代持协议继续有效,代持期限继续持续。

8.3代持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终止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调整。

8.4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权。

8.5如遇乙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权。

8.6一旦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权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十()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名下。

九、保密

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权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十、争议解决方式:

10.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10.2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规,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后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下列第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1.1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届时需要补充的,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1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于20年月日签署于广东省深圳市。

乙方配偶作为本协议见证方,认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协议执行。同时,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协议附件1)认可本协议内容。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配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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