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梳理思绪,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目标。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注意哪些要点?附上小编整理的一些经典总结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写作中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度全市信用建设工作总结篇一
为全面总结自然资源领域xxxx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关于报送xxxx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xxxx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贺诚办发〔xxxx〕x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1.加大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应用能力。严格按照x县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解释录入了自然资源领域信用信息目录事项,确定了xx余项信用事项。积极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实行双渠道公开信用信息,一方面通过政府的网站“双公示”栏目,宣传相关法规和政策,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保证更新准确、信息全面、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运用法律法规无误,另一方面利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对违法失信行为及时公开公示。截止目前,土地行政案件立案查处xx宗,已结案xx宗,共计收缴罚款xx万元;林业行政案件立案查处xx宗,已结案xx宗,处理违法行为人xx人,万元,补植树木xxx株;查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政案件x宗,处理违法行为人x人,没收猎捕工具xx件,收缴罚款xxxx元,以上案件均在“双公示”系统中公示。
2.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坚持以市场配置资源要素,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委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打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社会诚信作用,对不按规定履行挂牌出让手续的的违法用地企业,全部列入失信名单,禁止其参与全县土地交易市场竞买活动,让失信者受到惩戒。截至目前,共计挂牌成交xx宗土地,亩,万元,暂无不按规定履行挂牌出让手续的的违法用地企业。
3.加强诚信文化宣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利用“x·xx植树节”、“x·xx世界地球日”、“x·xx全国土地日”、“诚信建设万里行”和传统节日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增强社会责任,培育信用体系文化,着力解决信用体系缺失等问题,不断深化公民诚信意识,提升公民的道德水准。
以不动产登记工作为抓手,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推出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自助打证等创新服务举措。率先建立不动产登记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集成机制,实现两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同时,通过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业务办结时限,不动产首次登记效率提高xx%,转本位登记效率提高xx%。
虽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干部职工对待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想法,往往只参与“转发”,走走过场,没有把此项工作融入系统工作中。二是宣传力度欠缺,各种宣传活动没有与其他单位和部门之间进行联动,宣传效果差,缺乏县域诚信宣传氛围营造。三是工作制度不健全,缺乏工作基础。四是缺少交流学习,各站所之间信息不流通,局内部学习交流少。
下一年,我局将进一步以创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丰富实践载体为着力点,全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精神和我县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及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活动,营造诚信机关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干部职工诚信意识,提升诚信活动参与度。二是加强宣传普及,在全年重要时间节点,不断开展诚信文化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诚信氛围营造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我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信用建设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不断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础。四是加强局内部及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交流,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主动学习,同时在局内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
度全市信用建设工作总结篇二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没有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就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没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市场秩序,更不可能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根据国际经验,经济发达程度与信用交易成熟程度呈正相关,即经济越发达对信用交易的依赖程度就越大,而信用交易又反过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适应新的形势,促使企业“走出去”,也要大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些部门和地区相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社会对信用体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面对新的形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协调,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完备的法律法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是信用信息服务业即征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可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竞争,有利于公共服务和监管,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在这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既要规范信用机构和征信行为,还要适应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需要,促进信用业健康发展。二是征信与保护隐私的关系。发展征信业务必须建立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基础上,注意平衡信息披露和信息保护的关系。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在隐私保护、信用征集等许多方面要区别对待,各有侧重。三是信用活动与其监管的关系。必须明确哪些机构或行为需要监管、谁来监管以及如何监管等问题。四是注意衔接配套,注意与现行法律法规相互衔接配套。
建设,形成完整、科学的信用标准体系信用服务业具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专业化程度高、市场集中度高的特点,承担着信用信息收集、加工、处理和传递的功能,在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交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要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行业信用记录纳入信贷征信体系,有利于促进行业信用管理。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要依托“金税”、“金关”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记录。要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要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价格信用建设。要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此外,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和完善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要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统,加强金融部门的协调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稳步推进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加强信用建设和管理。
度全市信用建设工作总结篇三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转变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上半年,我局围绕创建“信用莱西”工作,自我加压,真抓实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深入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前承诺”机制。当前我们已实行事前《信用承诺书》制度,通过服务对象签定《信用承诺书》减少审批要件数量,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限。同时线上线下将信用承诺实时推送至“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向社会公示,努力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全部完成转换,并投入使用,企业基础信息全部归集于“国家企业信息信息公示系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正加速推进,社会法人基础信息在“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系统形成电子档案。在两个系统平台通过输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者“企业名称”、“社会团体单位名称”随时查询相关信息。
在政府采购和交通工程招投标中,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投标人违法失信记录,取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通信息发布、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全程留痕等功能,投标人与评标专家“线下不见面,线上面对面”,投标“无纸化、零见面、零跑腿”成为现实。加强对招标代理和评审专家管理考核,制定《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综合管理考评办法》,规范招标代理和评审专家从业行为,打造廉洁高效规范的交易平台。
度全市信用建设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以来,人民银行临泉县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县域信用环境建设,并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小企业第三方信用评级、个人信用报告推广应用和清理整顿非法金融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临泉支行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基石之一,加大力度开展农户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工作,深入开展了融资培育、信用创建及政策扶持工作,有效推进了临泉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1.召开信用信息应用推广会。人民银行临泉县支行召开农村信用信息应用推广专题会,就下一阶段如何合力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要求。要求金融机构高度认识推广应用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意义,把推广应用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作为降低涉农融资成本,支持三农发展的举措,要把推广应用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纳入信贷流程,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价机制和涉农信贷产品,把信贷产品创新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平台作用。
2.深化拓展信用创建和信贷扶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选创建工作。各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有信用的农户及农村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关信贷优惠办法,进而体现信用价值。截至目前临泉县两家法人金融机构当年支持家庭农场等农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213户,累放金额为xx089万元,余额达到50004万元。临泉县金融机构办理劝耕贷26笔,金额为800万元,新型政银担贷款85680万元。
3.多措并举开展信用宣传活动。为有效提升农民信用意识,临泉支行指导金融机构结合农村文化特点及群体差别化服务状况,创新信用宣传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金融机构开展了征信知识进家庭农场,进蔬菜大棚等特色活动25次;临泉县支行广泛开展流动宣传,抽调业务人员组成流动宣传队,赴扶贫村深入各村田间地头向村民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将征信知识送到村民手中;印发精准扶贫信贷宣传手册8000份发放到各乡镇、行政村、农村金融服务室,营造了农村信用建设切的良好氛围,实提高了广大农民信用意识。
一是数据采集中数据录入不完整,特别是新成立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录入农村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平台,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信用信息的查询应用。二是金融机构在农村信用信息查询应用方面不均衡,临泉县对信用信息的应用主要集中在涉农金融机构,其他商业银行应用积极性不高。三是农户等农村经营主体信息更新缓慢,金融机构依托信息数据库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不够。
1.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2.进一步深化地方农村金融改革。进一步推动“两个基石”建设,加强农村信用信息应用,依托“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尝试开展“信用+补贴+信贷产品”、“互联网+信用+信贷产品”新型授信模式。依托信用信息平台,指导涉农金融机构开发创新产品,加大金融扶贫力度。
3.进一步推进信用创建工作。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协调,建立诚信文化教育工作联系制度,开展社会信用乡、信用镇、信用村创建工作,加快推进“信用临泉”建设。推进农户信用评级运用工作,实施金融对精准扶贫的精准发力,积极推动政府建立金融扶贫工作联系制度和金融扶贫考核办法。
4.进一步建立完善征信管理与服务。探索建立信用社区评价体系,拓宽结果应用范围,力争在信用社区创建工作方面有所突破。建立金融机构征信业务风险监测体系,开展征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征信服务与权益保护。加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应用,提升系统运用水平。
度全市信用建设工作总结篇五
我局始终把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基础、补短板,进一步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促进经营者遵章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推进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交通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现将20xx年第一季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为强化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安全科,负责日常协调和资料收集上报。我们主要抓好政务诚信、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重点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全面落实“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做到及时、有效、准确的公示,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通过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双公示”信息,20xx年第一季度共归集“双公示”数据90条,其中:行政许可39条、行政处罚51条。
(一)政务诚信领域
(二)工程建设领域
1.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明确了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理、农村公路养护等关键环节的信用建设,强调了对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
2.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健全诚信体系。深入推进公示制、承诺制、责任制和问责制四项制度的落实。一是严格管控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使用,坚持收支两条线;二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xxx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着重解决建设工程存在的质量、安全薄弱环节;三是规范招投标。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监管,把招投标行为公开透明,防止出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严把竣工验收关。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竣工审查验收,凡是达不到标准的,我们一律不予竣工备案,不允许交付使用;五是严格监管,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六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三)运输服务领域
主要是围绕旅客运输(含城市公交运输)、货物运输、出租车运输,运输站场与、机动车维修业、驾驶员培训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等重点方向,着力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自律意识,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
度全市信用建设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精神,积极推进全市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作为20xx年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认真制定部门信用管理制度,梳理信用管理信息目录,并指定专人跟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我局积极落实好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将本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服务等事项的办理指南、申请条件、提交资料、办理时限等对外公开。同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在办理后实时将办理结果上传省政务服务网、信用双公示平台、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我局积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配合市信用办通过信用承诺、信用信息核查和联合奖惩等措施推动企业守信、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在国家、省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等事项中嵌入信用信息核查,抓好信用联合惩戒应用,对信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在招投标、领取补贴方面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对失信者予以限制,对守信者予以激励。
我局积极谋划信用建设宣传活动,逐步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部门频道、信用宣传资料等线上线下渠道开展信用宣传,加大对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突出案例的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能源行业形成“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让各企业更加知信、守信、用信。
为切实落实好守信便利工作,我局在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中率先实行项目核准“容缺承诺制”,制定《关于分散式风电项目容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信誉良好的项目单位仅需提供四项核心申报材料(自然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支持性意见、项目申请报告、承诺书),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我局申请核准;项目单位在核准文件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补齐常规核准所需的材料即可,极大方便了项目单位,利于项目落地。
度全市信用建设工作总结篇七
(1)健全完善社会救灾诚信体系方面。一是社会救灾诚信体系建设。2020年以来,国家民政部建立了“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自治区民政厅建立了“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均能够普及到县级民政部门。救灾款物发放均按照国家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文件规定,足额、按量、按期发放。二是救灾款物管理和信息公开。救灾资金由自治县财政统一管理,根据需要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资金通过银行代发方式,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银行账号。救灾物资统一储备,根据灾情需要,登记造册,直接发放到受灾群众受灾手中,并在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构建社会救助诚信体系。严格按照2020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2020年1月26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的《xx壮族自治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民发〔2020〕5号)和《xx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民发〔201x〕7号)文件规定审核审批社会救助。目前,我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落实编制9人,现有工作人员8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能与部分部门信息共享,如: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人社职工养老保险、渔船补助、车辆、涉农补贴、地税信息。
(3)构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我县目前依托“xx居家养老信息管理平台”,从2020年起,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乡镇敬老院、农村五保村配备了53名管理人员。2020年以来,共投入资金约3000万元新建和改造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新增社会养老服务床位700余张。目前,自治区、xx市均为出台社会救灾救助诚信体系以及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配套制度、社会福利和慈善信息公开制度,我县没有出台文件依据。
(4)加强社会保险领域的行政监督执法。每年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积极开展对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加强社会保险领域的行政监督执法,规范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行为;加大定期和不定期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督查,规范服务质量,时时通过社保监控系统对各类参保人员的医保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加强检查,杜绝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出现,防止和打击各种骗保行为。定期和不定期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内控检查,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规范业务经办行为,防范和控制业务经办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提高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等各环节的透明度,推动社会保险诚信制度建设,规范参保缴费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度全市信用建设工作总结篇八
我办今年以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我办结合实际,重点在以自然人为信息主体及企业为单位来征集信息,联合综合办、各社区、文化中心等部门以经济办为中心展开工作。
(1)加强辖区宣传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联合文化中心,通过展板、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2)自然人信息的采集。联合各办公室,将20xx年以来的自然人奖惩信息收集规整,查阅往年的资料,筛选有效信息,确保信息应采尽采,将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到济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3)企业信息采集。深入企业,现场走访,查阅企业相关资质、荣誉等资料,了解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做好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我办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虽建立玉泉街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但信用档案录入工作相对滞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了更好的推进信用体系工作,今后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不断改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2)规范社会组织章程。结合今年工作,建立健全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系。通过规范章程,帮助社会组织树立自律意识、完善自律机制,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
(3)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制定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了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
(4)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坚决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管,发动群众举报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完善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
在接下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我办将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学习与调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度全市信用建设工作总结篇九
一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我县着力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社会公布办法》,出台了《融水苗族自治县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位管理制度》,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包含已经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引起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随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如果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人社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将企业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同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时,实行施工现场信息公示制度。要求施工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工人劳动维权告示牌,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维权提示等,以方便广大的农民工能更好的了解自已的权利,更有效的维权。二是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强化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并出台了《融水苗族自治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实施方案》。对县域内用工企业每年开展一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于被评为a级的企业,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同时由人社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三是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各履行的指导及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施工单位的用工实名制花名册,同时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农民工入场作业前,必须先签订劳动合同。四是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整解问题,推进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做到隐患排查“零死角”,紧紧盯住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易发多发领域和行业,在关键时期、重要节点,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欠薪隐患单位建立台帐清单,实行定领导、定专人、定责任的管理办法,做到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工资不支付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做到执法办案“零拖延”,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要快立快查快结,对重大欠薪案件要挂牌督办,不见结果不收兵。五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201x年至201x年9月,人社局共接收仲裁申请案件460件,立案受理378件,不予受理84件,调解50件,结案率100%。全面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就近、就地、及时、柔性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把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积极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以及街道和企业等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拟赋予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努力在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
度全市信用建设工作总结篇十
xxxx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召开了党委会议及机关干部会议,安排落实了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将我镇今年以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各村(社区)的诚信意识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传播诚信建设理念,了解信用知识,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社会信用的认识。
在经济办牵头,综治办、交管办的全力配合下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悬挂横福、展示版面,并设置咨询台,向群众介绍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及上级有关政策措施,现场发放了宣传材料,并与群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通过展示“打击伪劣假冒商品”的展板,让广大市民认识到假冒伪劣商品所带来的危害,同时又宣扬讲信用,守信用的良好社会风尚。此次活动得到各村(社区)群众的踊跃参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机制还不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了更好的推进信用体系工作,今后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不断改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二)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制定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了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
(三)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坚决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管,发动群众举报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完善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
在接下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我办将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学习与调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度全市信用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强化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措施,择优扶持一批风险可控、专注主业的粮食企业。支持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好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及时足额保障中央储备粮增储、轮换和粮食最低价收购信贷资金供给。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粮食收购加工金融需求。
(二)加大对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供给金融支持。围绕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菜篮子”产品供给,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持续加大信贷投入。依托主产区和重要物流节点,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积极开发适合油茶等木本油料特点的金融产品,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延长贷款期限,支持油茶规模化种植和低产林改造。
(三)做好农产品跨境贸易和农业社会化金融服务。鼓励农业进出口企业在农产品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农业企业“走出去”。指导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和风险中性原则,积极为农业进出口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各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发展生产托管服务,推动提升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社会化水平。
(四)加强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保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强化政银企对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中长期信贷投入,支持育种联合攻关、种业基地建设和优势种业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种业知识产权质押、存货和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强化种业育繁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提升现代种业企业融资便利度。
(五)创新设施农业和农机装备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设施等抵贷款。稳妥发展融资租赁等业务,缓解涉农主体购置更新农机装备资金不足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机装备研发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资金来源,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运用。
(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特点,持续完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依托县域富民产业,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贷款产品,合理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促进乡村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特色优势产业。
(七)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县域商业发展、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和县域市场主体培育,强化银企对接,加大信贷投放。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资金结算、财务管理等服务。探索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条。
(八)做好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适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免除反担保相关政策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农民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信贷资源投入,深化园区内银企对接,带动更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九)拓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渠道。丰富“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满足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国土绿化等领域融资需求。探索创新林业经营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和林业碳汇收益权等贷款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风力发电、太阳能和光伏等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支持。
(十)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领域,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项目投资回报周期等,探索开发合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
(十一)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与金融服务融合发展。各金融机构要依托线下网点,积极整合普惠金融、便民服务、农资农技等资源,加快涉农场景建设推广,增强网点综合化服务能力,提升缴费、查询、远程服务等便捷性。进一步加强金融与教育、社保、医疗、交通、社会救助等民生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
(十二)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的金融资源倾斜。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细化针对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措施,在信贷准入、授权审批、资本计量等方面予以倾斜,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要力争全年对全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增速。按市场化、可持续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风险补偿,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健康发展。
(十三)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定点帮扶政治责任,深化“信守一个承诺、种好两块田地、建设三个工程”帮扶理念,发挥金融组织优势与社会协同能力,鼓励扩大帮扶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形成市场化支农业务模式。要扎实做好帮扶地区信贷支持、资金捐赠、消费帮扶、干部培训、招商引资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帮扶任务指标,把定点帮扶“责任田”打造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田”。
(十四)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进一步优化存款准备金政策框架,执行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引导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银行释放更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领域。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继续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功能,提高政策支持普惠性,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大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力度。
(十五)改进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各金融机构要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或业务条线,在信贷资源配置、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三农”人才队伍建设。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国性银行要制定明确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方案,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优惠幅度。各金融机构要细化实化涉农信贷业务尽职免责制度,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将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对分支机构的考核。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来源。
(十六)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进一步压实地方党政风险处置责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化险工作,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县域法人地位长期总体稳定。继续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坚持农村信用社服务当地、服务小微和“三农”、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严格约束异地经营行为。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明确职能定位,落实“淡出行政管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做优做强行业服务功能。
(十七)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继续深入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有效整合涉农主体信用信息,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积极发展农户信用贷款。
(十八)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完善各级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因地制宜建设地方征信平台,精准识别各类农村经济主体信用状况,以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贷款投放。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探索开展信用救助,创新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十九)持续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巩固优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支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推动支付结算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生态有效延伸。推广完善“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县域农村下沉。加大央行存款账户业务线上渠道推广,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央行存款账户资金归集。通过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货币政策工具券款对付(dvp),实现融资等环节全流程自动化处理,加速政策资金到账速度。
(二十)持续推进储蓄国债下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储蓄国债下乡工作措施,推动提高农村地区国债发行额度分配比重,引导金融机构将储蓄国债发行额度向农村地区适度倾斜。深入推进农村地区国债宣传工作,拓展销售渠道,让更多农民群众“足不出村”享受购债便利。
(二十一)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继续将农村居民列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点对象,开展好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结合农村地区金融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推动金融素养教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畅通普惠金融重点人群权利救济渠道,压实金融机构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用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金融纠纷调解专业性,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纠纷调解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十二)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指标定义内涵,开展数据质量评估。用好金融支持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加强脱贫人口金融信息管理。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评估工作对进一步改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在原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办法的基础上,调整优化评估指标,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帮扶政策效果评估。
(二十三)加强组织协调和宣传推广。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细化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度全市信用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二
按照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呼社信办〔20xx〕38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落实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信用度,对外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制度完善,组织健全。4月份我局召开党组会重新进行了科室分工,行政审批办负责我局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随后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审批办,全面负责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为10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和完成时限。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制度》、《呼和浩特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制度(试行)》和《呼和浩特市司法鉴定承诺制度》。
(二)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在对我市九个旗县区836个村居社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律师事务所与我市1162家村(社区)进行帮扶,截至目前已经帮扶了1129家,占全体的96%。为了加强管理,截至目前共有75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公证处建立了诚信档案。
(三)多样宣传,氛围浓厚。我们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信息简报、led显示屏等多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系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将《呼和浩特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二法律服务所诚信经验材料》和《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永强律师诚信事迹材料》按时报送到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纳入自治区诚信库范围内。
(四)加强报送,做好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呼和浩特“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按时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通知》请各科室于每月15日,30日向局审批办报每半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未及时报送的科室在第二个月作出书面说明,说明未报送的原因。20xx年截至目前,我局报送法人行政许可50条,个人行政许可206条,行政处罚无数据。按时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填报工作,我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涉及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并于5月29日接受了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督查。7月20日,我局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副局长和局审批办负责人参加了《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暨信用信息目录及数据征集培训》为下一步信用数据征集做准备。
虽然上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半年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部门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行业宣传活动没有与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宣传,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机制不健全。
(二)继续加强我局的双公示报送工作。进一步落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双公示”,建立畅通的信息发布流程,保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及时、准确录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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