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读后感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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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读后感范文(18篇)
时间:2023-11-28 07:27:24     小编:ZS文王

读后感可以帮助读者巩固阅读理解能力,培养批判思维和写作能力。写一篇出彩的读后感需要我们通过深入思考和连贯的语言表达,将其中的思想和情感传递给读者。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开始写读后感,或许以下范文能给你一些启发和思路。

读后感篇一

在夏日炎炎里,《我与地坛》这本书给我一段静下心来思考时间。

书作者,也就是史铁生,在人生中最狂妄最血气方刚时候失去行动能力,只能终日在轮椅上度过。碰上这事第一反应是什么?绝望,抱怨,不知不觉伤害关心自己人。史铁生一开始也是这样,他急于找一个地方躲避,那就是地坛。

其次,书中说道“就命运而言,休伦公道”。可以看出,史铁生认为命运是十分强势,只能按照他说走下去。但有句话说,命运只有一条,选择却有无数。史铁生自己也做出选择。面对瘫痪,他最终还是找到生命美,释然。要知道,面对挫折许多人选择是扼杀自己生命。通过他我懂得,命不是自己一个人,要学会为在乎自己人着想。一心想着死亡就是不尊重生命。

最后,我认为让史铁生冷静下来还有地坛那一群人。看着从风华正茂情侣一起走向年老,听着年轻人练歌,长跑男人交谈,感叹同样受命运之苦兄妹……这让他感受到生命意义,世界上还有那么多接触到事,实在没必要悲叹,活着已是最好。我想,这些景象我们不必在遇到困难时再发现,在生活间隙中,我们应多留意生活美好,在真正受难时激励自己。

感谢这本书给我其实,也让我更加尊重史铁生先生!

读后感篇二

有一个男孩,他长着一头金色的头发,他孤独又高贵,他深深爱着一朵玫瑰。他,就是小王子。

《小王子》是法国著名儿童短篇小说,主人公小王子来自b612小行星,与他最爱的玫瑰花闹了矛盾,于是,小王子决定离开小行星,开始他的宇宙旅行。他先后走过了6个星球,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有骄傲自大的国王,有爱慕虚荣的人,有虚度光阴的酒鬼,有自私自利的商人,有机械刻板的点灯人和严肃认真的地理学家,他们的举止令小王子感到十分古怪。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寸草不生的沙漠里,与一只狐狸结识了,成为了好朋友,狐狸使小王子明白了他和玫瑰花之间的友谊,最后,小王子在毒蛇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这本书里我感触最深的地方是小王子在离开玫瑰花后,又结识了狐狸,但他却依然深深地爱着那朵玫瑰。当小王子在一座地球上的花园里看到五千多株玫瑰花后说道:“如果她看到了这五千朵一模一样的玫瑰,一定会很恼火。”而他自己也十分沮丧,因为原来他以为世界上的玫瑰花只有那一朵,自己星球上的那一朵。读到这里,我不禁感慨道:这是多么深厚的友谊啊!这种为他人着想的友谊是多么的可贵!

就像历史上的管仲和鲍叔牙:管仲和鲍叔牙从小就是好朋友。当他们合伙做过买卖时,鲍叔牙本钱出得多,管仲家里穷,出的本钱少。赚了钱,鲍叔牙会给管仲多拿一份。伙计不服,鲍叔牙说:“管仲家里难,等着钱用,多分点给他我乐意。”他们俩也一块儿打过仗。冲锋时,管仲排在鲍叔牙后头,退兵时,管仲跑在鲍叔牙前头。人家说管仲贪生怕死。鲍叔牙分辩说,管仲不贪生,不怕死,他的母亲老了,多病,不能不奉养母亲。还说:“他的勇敢天下少有。”管仲听了这些话就对人说:“唉,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却是鲍叔牙!”而管仲当相国以后,发挥他的政治才能,大力实行改革,使齐国的国力迅速增强。鲍叔牙则一心为齐国着想,甘居管仲之下,历传为美谈。

在生活中,我们也该像小王子一样,真诚细心地对待自己的朋友,真心呵护自己的那一朵“玫瑰”。

读后感篇三

《呼啸山庄》是一本奇特的书,它既是一本混乱的书,又是一本很好的书。它是丑恶的,却又给人美的感受。它是一本可怕的痛苦的、充满激情的书。有人认为,一个牧师的女儿是写不出这样一本书的,因为她过的是一种隐士式的单调生活,认识的人很少,对世界几乎一无所知。我觉得这是无稽之谈。《呼啸山庄》具有强烈的浪漫主义倾向。这种浪漫主义避开现实主义的耐心观察,放纵主观想象,时而兴高采烈,时而意气消沉,沉湎于神秘而恐怖的激情和狂暴行为。这是对现实的一种逃避。根据艾米莉勃朗特的性格,以及她那种强烈的、受到压抑的感情,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呼啸山庄》就是她写的。但是,从表面上看,这部作品却更像是她那个无赖弟弟写的。有不少人确实相信,这本书即便不是全部出自她弟弟之手,至少有一部分是他写的。《呼啸山庄》的故事主要是由约克郡的一个女仆讲述的,但是所有语句却和她的身份极不相符。也许艾米莉勃朗特自己也觉察到了,这个狄恩太太说出来的话不是她这种热恩说出来的,于是她就让狄恩太太说她在伺候人的同时也有机会读过不少书。但是,即便如此,狄恩太太的那种故弄风雅的言词依然令人吃惊。她从来不说“我想试试。”,而是说“我尝试着。”或者“我试图。”;不说“走出房间”,而是说“从房间中离去”;不说“碰见”某人,而是说与某人“邂逅相遇”。我敢说,这部小说不管是谁写的,反正前后个部分都出自同一个人之手。如果说前几章的文风真的比后面个部分更加矫饰和夸张的话,我想那也是因为艾米莉勃朗特想以此来表现洛可乌德是个痴心而自负的年轻人,而她的这种尝试不能说是不成功的。

我在某处曾看到有人推测说,如果小说的前面几章是她的弟弟写的,那么根据他的意图,他是要让洛克乌德在故事情节中发挥更大作用的。确实,有一处暗示说,洛克乌德被小凯瑟琳吸引住了。如果他真的上了她,那事情显然回变得更加复杂。而现在,洛克乌德在小说中不过是个小小的饿捣蛋鬼而已。艾米莉讲的是一个涉及两代人的复杂故事,而要讲好这样一个复杂故事并非易事,因为她必须把两套人物和两套情节统一起来,必须处处留神,不能因为对这一套人感兴趣而忽视了对另一套人的兴趣。她还必须有一种居高临下的视角,这样才能像站在某处综观一幅大壁画一样,把在漫长岁月中发生的事情压缩扫读者能够接受的某一段时间内。

作者先让洛克乌德讲出故事的开头部分,再由狄恩太太把故事进一步展开,她自己则像戴着双重面具似的始终隐藏在幕后。为什么她把自己隐藏了起来,去又能讲出这样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我想,这是因为她在故事中把自己内心深处的东西泄露了出来。她深入到自己寂寞的内心的最底层,并在那里发现了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与此同时一种创作冲动又使她不得不把这些秘密遮遮盖盖地讲出来,以次卸下心中的负担。据说她的想象力最初来自她父亲经常讲的那些尔兰神话故事,以及她自己在霍夫曼小说中读到的那些怪诞故事,尤其是后者,是她在比利时经常读的,据说她回到家乡后,仍然喜欢坐在炉边地毯上、搂着犬的脖继续读霍夫曼的故事。

夏洛蒂勃朗特曾认真地说明过,尽管人们多方猜测这本书里的某个人物是对生活的某个人的影射,其实米莉并不认识这些人。我相信这是真的;我也相信米莉是从那位德国小说家的神秘、恐怖的故事中找到希兹克利夫和凯瑟琳这两个人物的某些次要人物,如林顿和他的妹妹、恩萧的妻以及希兹克利夫的妻等(这些人物由于性格软弱而成为她蔑视的对象),说不定是她根据自己认识的某些人的原型加以创造的。问题是人们往往不相信作者的虚构能力,当作家完全凭自己的想象力大胆创作出人物时,他们也不愿承认。我认为,米莉本人就是凯瑟琳,因为她像她一样任性,一样充满激情;同时我还认为,她又是希兹克利夫。把自己放到两个主要人物身上,是不是有点奇怪?一点也不。我们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统一的;不止一个人居住在我们内心,他们往往还是相互矛盾的。小说家的独特能力,就在于他能把自己拼凑起来的人物表现的就像一个活生生的人那样。小说家最大不幸,就是不能赋予人物以生命,也就是说他的故事对于他的人物来说尽管非常重要,但是和他自己却毫不相干。对于一个以《呼啸山庄》这样的小说作为处女作的作家来说,不仅把自己作为小说主人公是常有的事,就是在小说主题中出现随心所欲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希奇。这样的作品往往会表现一种自由自在的梦想,一种在独自散步时或者在彻夜不眠时的梦想。他们喜欢把自己想象成圣人或者罪人,伟大的情人或者邪恶的政客,勇武的将军或者冷酷的凶手。我想,《呼啸山庄》就是这样一个梦中的自由。

我认为米莉把自己的梦想全放在希兹克利夫身上了。她把自己的激愤、无望的、嫉妒、对人类的憎恨和蔑视,都给了他。我觉得,当她作为希兹克利夫对凯瑟琳又踢又踩时,她一定在笑;我想,当她欺凌、辱骂和威吓自己笔下的人物时,她一定是浑身颤抖,有一种透心的解脱感,因为她在现实生活中既自卑又抑郁,在人们面前总觉得受到了羞辱。

《呼啸山庄》不是一本供人讨论的书;它是一本供人阅读的书。它具有一种只有极少小说家才能给你的东西,那就是力量。我不知道还有哪部小说能像它一样,把情的痛苦、迷恋和残酷如此执著地纠缠在一起,并以如此惊人的力量将其描绘出来。它使我想起埃尔格里科的一幅油画力作:乌云下昏暗的荒野景象,天上雷声隆隆,人们拖者长长影在荒野里跋涉,一种不属于尘世的气氛使画面恍恍惚惚,人们似乎都要窒息了,这时铅灰色的天空又掠过一道闪电,使其显得更加神秘而令人恐惧。

读后感篇四

《论语》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它是由孔子的弟子及再传弟子编集而成,是记载着孔子言行的重要儒家经典。

书中既有对社会、人生的美好描绘,又有做人的知识和道德,这些对我们有极大的启发。书中还有释文和故事,就像在读现代的故事书,内容丰富多彩,绘画美丽动人。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适合它内容的主题,只要你看完了这篇内容你就一定能懂得这个主题的意思。故事中还有一些好用的好词好句,还有许多古代著名的人物,比如:孟子、老子、庄子、周处等许多人物。

在这本书中,我仿佛看见了孔子拜师学习,最后成为一位古代远近闻名的老师的情景。顿时,之前我怀疑孔子不是一位老师的念头在心里打消了。

读完《论语》这本书,我知道人要善于观察周围事物,去探索它其中的奥秘,不要因为小时候的贪玩而耽误了学习。就像书里面说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读书其实并不难,只要你用心去读,认真去看,仔细写好,就能把书读好。

这本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和提升了我的写作能力,使我终生受益。

读后感篇五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感人肺腑的书籍,名叫《青铜葵花》。

葵花,一个天真单纯又乖巧懂事的女孩;青铜,则是一个不会说话但勤劳善良的男孩。葵花小时候失去了母亲,七岁时又失去了与她相依为命的父亲。一个特殊的机缘,让他们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失去父亲而感到痛苦的葵花,与不能说话而寂寞的青铜,在充满着苦难的岁月里,和家人同心协力地生活着。

青铜一家为了抚养葵花费尽了心思,从不让她受一点委屈。为了能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上学的机会;为了让葵花晚上写作业时不用去别人家借灯光,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更好地观看马戏表演,青铜顶着葵花站了一个晚上....

最令我感动的,是《冰项链》这一章。大年初一那天,葵花要上台报幕,人人都觉得她要戴条项链就更美了,当然她自己也这么觉得。但是她没有项链呀,这令她很失落。青铜知道了,就把冰凝敲成一颗颗冰珠,耐心地将每颗珠子都吹穿,支撑了一串冰项链。那一刻,相信天地都会为之动容吧,他们这种没有血缘但又胜过有血缘的兄妹关系使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每天都过着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的生活。在遭遇到生活一次又一次的挫折时,有些人只会去埋怨、抱怨生活的不幸,而不是去勇敢面对挫折,在绊倒的地方重新站起来。与青铜葵花一家和大麦地人相比,他们是胆小的、懦弱的。

生活中有快乐,当然也就有痛苦,痛苦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挫折是人生的必要经历的。当痛苦来临时,只要像青铜葵花一家那样直面痛苦,就能发现痛苦中的美丽,只是它诠释美的方式别具一格,带给你的将是永恒的快乐。

读后感篇六

哪里都有它,不需要任何装点,在那春暖花开,莺飞草长的季节里,第一个破土而出的是他—————野草!在冬季,毫无任何生机的时候,我与重逢了他,他在广大无边的土地上蔓延着凄凄苍老的生命,那便是野草的化生——荒草!原来从始至终没有离开过我们的是野草!

从古至今,赞扬过野草的人有多少?我想是说不清的吧!野草它不具有,鲜花的芳香,美丽!但造物主从来都是公平的,他给予了花美好的一切,却忘了施加以更长的的生命,对于花,我想他是公平的!野草,没有光鲜的面貌,没有渊博的含义,更没有美得表现!但造物主给与他的确是光阴,是那一男年头不变的心!在小草儿心里,是孤独的,是寂寞的,同样他也是坚强的!他从容的等待着承诺夏秋冬,物是人非!

我所了解的野草,不过只是青青绿绿的,勃勃生机的,并没有万种风姿,但我却看到了野草的精魂!野草,他从来都不会改变,他对事物的心境也从来没有变过,他所坚持的,他所在乎的,从来没有变过,一个个的春华秋实的转过,花朵变了,变得娇柔易毁,树木变了,变得土气沉沉,房屋变了,变得富丽堂皇。田野没有变,只因为,他还继续孕育着野草,野草的母亲——土地!人们常说,土地是祖国的惊魂,土地是人们最亲的母亲!但有多少人曾离开了这位伟大的“母亲”,远走他方,在爱尔兰优美的城市里过着风花雪夜的生活,红灯绿酒将身在异乡,却从未思乡的面孔照耀得五彩缤纷!在物质的生活中,他们变了。野草才是土地最亲的母亲,因为他们生生相惜,谁也离不开谁!野草的那刻赤子之心,值得我们几亿中华儿女所学习!人不能忘本!

我从野草中看到而许多!我看到了植物的心是如此的坚定,是如此的顽强!我也从野草的本身联系到了自我!我们这一代青少年就是花朵,容易摧残,美丽而短暂的我们,经不起风吹雨打!但是亿万花朵之中,仍然存在着如同“野草”一般的人!

我要做像野草一样的青少年,因为他能经得起寒风暴雨,对我而言,野草是一位不败的将军,值得我们去赞扬!我们无情的挥霍时间,当今后,我们再次看到野草的时候,不!是看到荒草的时候,便会想起,我们也曾如同野草一样,只是现在,我们将岁月遗失,变得不堪一击而已!回不去的是时间,荒草,走过寒冬,仍然有着一片天空,仍然春暖花开,仍然继续着他的使命,但我们再也年轻不了了!只因为人生不过百年,我们要学会抓住流失的时间,让生命不在失去光彩!

青少年,风华正茂,应当立志成才!

野草,一生无人注视,仍然笑面如花!

读后感篇七

史铁生,一位十分特殊的作家。他双腿瘫痪,也曾想过“我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吧”,可他所写的每一个字都透出了一种信念——乐观。

在《我与地坛》中,史铁生写了他在地坛的所见所闻,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与那位长跑家的故事。长跑家是史铁生的朋友,用史铁生的话说,他是天赋异禀的。因出言不慎坐了几年牢,待出狱后,他开始追逐梦想。可命运总爱跟人开玩笑,他想着出名,第一次失之交臂,他仍微笑面对,更加刻苦地训练。有其一必有其二,一次、两次,他始终离梦想只有一步之遥。命运仿佛就是要捉弄他,可即使这样,他与史铁生始终互相鼓励,以一种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面对一次次的失败。

在生活中,人们往往对生活有许多抱怨,每个人都在抱怨着上天的不公。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会成为他人羡慕的对象,我们又何必去抱怨呢?回想自己在考不好时,总在抱怨试卷好难,抱怨为什么老师改得这么严,心中的负能量积压着,总在为自己的失败找借口,可却从未想过:这次没有考好,我更要努力学,下次才能考得更好。正因为这样缺少“乐观”,我始终无法提高自己。

我渐渐地明白了史铁生所说的“时刻记着自己是幸运的。”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不要为冬天而哭泣,要为春天的到来而欣喜。

读后感篇八

暑假里,我做完功课之余,还读了一些适合青少年读的好书,有《做好学生有点累》、《心灵鸡汤》、《甜橙树》、《青铜葵花》等,印象最深刻的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

在我看来,青铜是一个世界上最好、最疼爱妹妹的哑巴哥哥。在葵花刚进青铜的家门不久,就到了上学的年龄,而青铜也十一岁了,得读书了,青铜做了手脚,压下自己想读书的强烈渴望,让葵花妹妹上了学。葵花要主持报幕,没有一条银项链,青铜忙了一整个下午给葵花做了一条美丽的冰项链。我觉得葵花也是一个懂事的好女孩。他在照相馆刘瘸子来时,克制住了自己的照相渴望,为了不给家里添麻烦,没跟家人说。奶奶生重病时,她留了张条子,偷偷随船去了江南捡银杏卖钱,天真地要挣钱给奶奶看病,一片孝心让人感动。

在大麦地村,家家都不富裕,而青铜家,是大麦地最穷困的人家,他家的房子像一辆破旧的马车。可青铜葵花兄妹俩不抱怨、不嫌弃,尽管家很旧很简陋,家里的钱非常少,家产只有几只鸡,生活非常拮据,他们只能努力干活:打草鞋、卖土产……维持着生计,不像如今的我们,吃饱穿暖,还那么挑剔;嫌自己的家不豪华、嫌衣服不时尚、嫌食物不高档、嫌玩具没派头……只管比酷、比靓、比潮流,何曾知道艰苦的日子什么样儿?青铜葵花勇敢坚强、孝顺懂事、兄妹情深,是多么令人动容、令人心颤。

我读这本书时,热泪浸湿了书页,深深地被青铜葵花坚韧、乐观、懂事的品质而感动!

读后感篇九

开学初,我读了一本书——《增文贤文》,是老师借给我的,里面有很多话,包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读书须用意,一字值千金”它教会我怎么读书,读书的时候要用心体会,每一个字都价值千金。读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思考,把一句话,一个字都读懂,我见到好词、好句一定会用自己最大的努力理解。

“自恨枝无叶,莫怨太阳倾”。大树只能埋怨自己不长叶子,不要抱怨太阳偏斜。有的事不要抱怨别人,要从自身找原因。比如:我找不到要看的书了,我就说是别人给我放到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这样很不对,按理说,我应该先想一想我把它放到哪里了。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让我再一次体会到,年轻力壮时不努力学习,不上进,年老时只有悲伤、悔恨。

《增广贤文》还有许多话,它给我了很多启示,我应该多读这样的书,来增大知识面,同时还可以提到自己的写作水平。

读后感篇十

依稀记得那段经典的告白:“因为我穷,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完全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因为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说话,就像两个人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的面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精神是平等的!”

没错,这段话出自《简﹒爱》,主人公简爱有着火一样赤诚的情感和对独立平等爱情的'热切渴望。这段话也尤其让我感动,“我们是平等的”足以看出简爱——一个渴望爱情而不失尊严的女性形象。即使美貌动人的英格拉姆小姐有势力与地位,但是有着强烈善心的家庭教师简不在乎,而是对上流社会展开了挑战,几经周折,简和罗切斯特最终走到了一起。

主人公简爱的童年没有亲情、友情,没有快乐、希望。她小时候父母都相继去世,按舅舅的遗愿在里德太太家居住,在那里,她没有尊严,还要常常忍受表哥,表姐们的打骂,受各种罪犯般的折磨,没有属于自己的自由。

后来,她来到了劳渥德学校,这所学校条件极差,但是简爱没有消极、颓废,而是在那里学到了许多知识。

再后来,她成为了一名家庭教师,在桑菲尔德教学。期间,她与主人罗切斯特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这才有了那段经典的告白。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经典的传世之作,主人公简﹒爱,这个看似柔弱,内心却刚强的女子成为了无数女性心中的典范。

读后感篇十一

读鲁迅的文章,总会有一股细细的忧伤在心头蔓延,为自己懂得太少而悲伤。读鲁迅,其实是读人生。

今天,一整天都在啃鲁迅的散文集《野草》,越往里看,我就越有走进洪荒的错觉。离当今纷扰的社会到底有多远,这已不是万里之遥的分隔,而是彻底的转身之向了。

一直没有人,甚至没有鸟兽的痕迹,有的,一切都是比这些还黑暗的一面。梦境里,也唯有在梦境里才能享受片刻的安宁。这里没有路的,能否向前进,能否到达安宁的世界,这都是个未知数。

野草越发茂密,路就越发难找了,地老天荒,天荒地老,这是另外一个世界,一个隐秘的世界。我在草丛中徘徊又彷徨。空气越发的清爽,隐约有山野的气息?我兴奋地穿越在草丛中,没有人知道,这个草丛,这一个隐秘的世界,其实也可以让人快乐的,尽管只有片刻,却令人刻骨铭心。

转过身来,茂密的草丛正在迎着风儿起舞,仿佛是在嘲笑我:“哼!看你还往哪跑!逃得了我们,逃不了大山!”

人生似乎是个始终都无法打破的迷,它的神秘,它的苦,它的乐,我始终都无法揭开。于是,当我还来不及享受片刻安宁的时候,自己又被卷进了另一种漩涡,挣扎,挣扎,拼命地挣扎!眼前,是陡峭的高山;身后,是草丛辱骂的私语。往前,往后?我不知所错。别人的评论清晰地跑进耳中,讽刺的,毒骂的。唯独没有鼓励的。饶了我把?我不想走了,只想在这里寻求片刻的安宁!

读后感篇十二

对每一个孩子来说,父亲的关爱都是那么难忘,教我们知识,陪我们玩耍,有时也给我们小小惩罚。德国作家卜劳恩的漫画《父与子》,就为我们描绘了一对超级有趣的父与子,告诉我们“老爸”是成长路上多么重要的朋友。

在这本书里,父与子成了志趣相投的玩伴。儿子被引人入胜的小说迷住了,不肯来吃饭。老爸费了老大劲把儿子哄走后,自己竟也被小说迷住了!在这本书里,父与子成了机智勇敢的战友。一个劫匪入室抢劫时,爸爸和儿子并没有惊慌失措,反而拿起玩具枪奋起反击。双方不分胜负之时,聪明的儿子将一枚图钉悄悄扔在劫匪前面,劫匪正要冲上来时,却被图钉扎得倒在地上“哇哇”直叫,最终被爸爸与儿子制服。在这本书里,父与子成了心有灵犀的知己。老爸因为久久钓不起一条鱼而愁眉紧锁时,儿子偷偷潜到水里在鱼钩上挂了一张通知书“我们今天不想来”,钓到通知书后父子俩相视而笑。这样的趣事不胜枚举,常常让人捧腹大笑!

再看看我和我的爸爸。也许我们的生活远没有书中精彩,但我们也是不折不扣的好朋友。我们经常打打闹闹,一起打球、打扑克、看动画、谈论同学、讨论过去孩子和今天孩子的差别……偶尔几次,我到了半夜还未能入眠时,爸爸就带我出去骑车兜风,宽慰我街上没睡的人还很多,而我也在徐徐的夜风中悄然入睡。

读后感篇十三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领悟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期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向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下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咱们:苦难来临时,咱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读后感篇十四

《狼图腾》,一本让我难以忘记的书。一个叫陈阵的北京知青在内蒙古的额仑草原插队,抓一只小狼崽来研究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终于有一天,他与另外三个北京知青抓到了七只小狼崽,五只当场死亡,一只被带走,他成为了最后一只小狼的主人。从此为养这只小狼,陈阵呕心沥血,一路遭到了牧民的反对。但陈阵保护着小狼,与它一起成长,直到野性十足的小狼轰然倒地。书本最后给出了一个黯然的结局:狼被杀完了,黄沙代替了一切。

当狼群成为传说,草原成为回忆,而游牧文明也将彻底终结。一切都被黄沙淹没了,草原欲哭无泪。

一个千疮百孔的草原在我眼中突然放大了,变成了一个千疮百孔的世界。无论是草原、是狼还是沙土,都是整个世界的缩影,当草原没落时,整个世界也在没落。

陈阵为小狼付出了许多,直到最后他才明白,小狼真正需要的是草原上自由驰骋时的血液奔腾,是厮杀猎物时的酣畅淋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对它来说只是对草原勇士的侮辱。只有那月下冰冷的嗥叫才能带给它灵魂的冲击。就如作者的感叹:“华夏民族有龙图腾,要是再有个狼图腾就好了!”是呀,汉人崇尚的是龙的力量,而草原牧民敬畏的是狼的精神。狼图腾是草原魂,刚毅、不屈、勇猛、坚强让蒙古的草原狼无所畏惧。

生命就是这样,简单而复杂,明了而深奥。

狼的自由独立、狼的强悍卓越、狼的不屈不挠、狼超常的智慧与才能、坚不可摧的团队意识、狼的亲情与友情、狼与万物的关系……无不给人灵魂强烈的震撼与感动。在狼看来,狗是败类。同是灰狼的后代,只有那些极其懦弱的狼才会去摇尾乞怜,低下高贵的灵魂。在牧民看来,狼是他们的老师。拒绝服从,拒绝被养,是一条狼生存的原则。

然而,它们却敌不过自私贪婪的人类。

随着华丽的狼皮入市,草原狼死于一场场围猎。狼瞪大了眼睛也看不出这背后的阴谋是钱。夜空下,凄凉的狼嗥深深地扎进了牧民的心里,但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阻止汉人的涌入。人类玷污了神灵,破坏了草原,此刻我忽然明白了,那些杀过狼的草原人民为什么要把死去的狼抛向天空,把狼皮卷成筒,套在竹竿上。此刻,狼落下的是躯壳,上升的却是灵魂,竹竿上的狼皮像一面飞扬的战旗,是牧民对草原与草原狼的敬畏。然而无知的人们切断了人与草原的血脉情,用狼血与黄沙抹上了血腥的一页。若我是草原人,我宁愿失去光明,这样才不会看到草原的枯黄破败。万年草原的没落比千年王朝的覆灭更难以让人接受。

桀骜不屈的小狼让我看穿了草原的奥秘。书中的小狼是生物的狼,也是人文的狼,是现实的狼,也是历史的狼,是生命的狼,是精神的狼,是一篇赞歌,也是一曲挽歌。

小狼离我们并不遥远,只是一触即发的记忆。

狼深沉、豪放、忧郁而绵远的长调与草原的幽怨、孤独,固执与亲情呼唤的仰天哭嚎,都是悲壮的草原勇士面对苍天如歌的表达;是献给草原最美的感情,最动人的诗篇。面对这曲狼的悲歌,我们应当用灵魂回应灵魂。我们自以为懂得很多东西,却连最简单的都无法把握。

狼烟、狼梦、狼嚎、狼影、狼魂,一切如梦一般缠绕着我的灵魂。

读后感篇十五

《裸婚》电视剧还没完完整整的看一遍,偶然间却看到了小说的《裸婚》续集。电视剧的结尾给人留下了悬念。然而结局却在很多人心里都十分明白,可自己总想再找到些依据,于是便迫不及待地看起了小说,结局是众望所归,或许这只是作者个人的想法,却让我觉得实在。

绕过了一个大大的圆圈,童佳倩和刘易阳两人回到了原点,但再一次的牵手相信他们会更加珍惜彼此,经过一番磨砺的感情想必会开出更加幸福的花朵。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有了完美的结局,相反的呢?杜毅对佳倩的百般呵护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也许有人会认为他是可怜的,或者说这是他自找的,他会后悔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不过我觉得不会,因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即便是徒劳又怎样,真正喜欢一个人时,付出是为了得到回报吗?也许他早就看到了这样的结局,可因为爱的太深,他不愿去轻易放弃,直到把自己伤到底,看到她伤心的泪水才下定决心。而另一方面,钟情于刘易阳的何川,敢爱敢恨的她让刘易阳由最初的与他合不来转变为要与她结婚,她会为一点小小的幸福而流泪,只因为给予的人是他,而面对刘易阳的犹豫,她也主动去给他斟酌的机会,她想要的是一个一心一意只爱她的刘易阳。他们错只错在爱上的人有着比谁都更加幸福的回忆和比什么都坚定的承诺,只能给予他们最诚挚的祝福。

看完小说只想写一些自己的想法,呵呵,算是自娱自乐吧。

读后感篇十六

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读完这部书后的感想,涌到心头中的是对德国犹太人以及安妮·弗兰克一家的悲惨遭遇的同情,但更多的的是对德国法西斯用残酷手段迫害犹太人行为的愤怒,不解。

这本日记从1942年6月12日写到1944年8月1日,记叙了安妮·弗兰克一家以及四名犹太人为了逃避生离死别的命运,他们便佯装失踪,躲进一座楼房后部,即所谓”后屋“,他们必须保持绝对安静,因为楼下的办公室和库房白天都有人工作。他们在这种名副其实暗无天日的境况下生活了两年多。安妮把他们在”后屋“的生活情况,也包括自己忧愁,不安、欢乐、爱情全都倾诉在这本日记中。

我觉得,通过记录在日记上发生的许多事情,可以发现,安妮是一个聪明、善良、纯洁,敏感和热情的一个少女,对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她的爱好和兴趣十分广泛,涉及的范围遍及许多方面。即使在那前途渺茫,生命时刻都有危险的绝望处境中,她也从未对生活失去信心。她对生活的观察已经远远超越了”后屋“那个弹丸之地,也超越了她所处的战争年代。她通过观察周围这群人,写下了她对成年人的看法以及对各种问题的思考。不难理解,安妮正是通过对父母、子女之间的矛盾,对”后屋避难者“之间的种种纠纷的描写,从侧面反映了在法西斯的统治下人民的生活,精神上所遭受的扭曲。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在这方面,安妮能对自己一分为二,无情的剖析自己,纠正自己的缺点,此外,日记里还记下了她与彼得之间的爱恋和她对待爱情的严肃态度。

这本日记中侧面反映最多的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德国占领了荷兰,在政治制度上,德国法西斯给犹太人制订了一大堆不成文的规定,可以这么说,在人格上,法西斯认为犹太人永远比他们低一等,这也反映纳粹德国的残暴。日记的最后,十分,具体形象的描绘出二战后,德国法西斯疯狂的抓捕并屠杀犹太人,许多人甚至官兵也开始在黑市卖食物、药品给犹太人,以此来盈利的表现。

这一本看似普通的日记,却真实的反映了二战后德国法西斯疯狂屠杀犹太人,反法西斯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

读后感篇十七

看完本书,思绪还是挺多的,只能边写边理了。

首先看完本书,给我的最大感触就是恋爱和婚姻真是不同的。

恋爱的时候我们大多只能看见彼此的优点;恋爱的时候我们对彼此都有激情;恋爱的时候我们也特别敏感和任性,往往眼里融不进一粒沙子,不允许有任何的污点,不懂的包容,果断决绝,所以又容易错过。(例如方渐鸿和唐晓芙那段,两人开始互相写信收藏,男主一封信要反复读,但最后唐晓芙听信苏小姐的话误解方鸿渐,方鸿渐又误认为唐小姐对他死心而不做辩解,从此缘尽。)。

结了婚,不仅能够看见彼此的缺点,而且这些缺点很可能会在柴米油盐的琐事里被放大;结了婚,很多浪漫都可能会被现实抹掉只剩下平凡;结了婚,很多本来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却总有人掺杂进来;结了婚,彼此都给了对方出气等伤害对方的权利,彼此那时都只能受气、消气、和解,忍无可忍也就散了。(方鸿渐和孙小姐婚后那段看了很揪心也感觉到很真实,两人与对方的亲人亲戚都难合得来,两人也为彼此在家人亲戚面前遮掩过,但双方都不知道彼此的努力,两人还常为此吵架,一吵架就会捡对方最痛的伤疤撒盐。其实他们也有互相体谅的一面,但终是吵架的时候多,他们吵架的原因不外乎彼此的人际交往(与亲戚朋友的交际应酬)、工作、陪伴需求以及没控制好外来情绪把情绪带回家,他们缺乏的是沟通和包容。)。

接下来就是几个人物给我的印象啦。

方鸿渐作为主人公,是我见过难得的没有主角光环的一个。对他的评价,他的好兄弟评价的最到位,说他不讨人厌,就是没有什么能力。不务学业,不求上进,得过且过,是他没能力的根源;虽然能力不行,也很懦弱和没有主见,但没有什么城府,比较真诚,人也就没那么坏,不讨人厌了。

他说过几句话有意思。一是,他结婚后感觉以前那个爱唐晓芙的自己,被鲍小姐引诱的自己全死了;二是,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

赵辛楣是本书中最正面的一个角色,他有才华也懂世故,重情义,婚姻女人看的透透的。他婚前唯一的一段婚前感情就是和苏小姐那段,和苏小姐青梅竹马,追了很多年,但却不是新郎,走的时候可能因为坚强还是怎滴比较洒脱,可后面看到汪夫人会说苏小姐的好、会说她像苏小姐,可见第一段感情,还是很难忘的。之后他结婚,是几乎完全理性的,没有很喜欢,也不讨厌,是省事的。

苏小姐,高文化好家境,有点高傲,高傲也不是特别不好,但她还虚荣(例如她享受被大堆男生争夺,通过侮辱报复别人体现自己等)。她对婚姻的态度不过是认为自己该找个人结婚了,她之所以追方渐鸿并不是因为多喜欢他,后来很快草草地答应了曹先生的求婚。

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进去了觉得不过尔尔,于是城里的人想出去,爱情,职业等等都有这种哲理。

读后感篇十八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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