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表达出来的个人感受和体会,是对书中内容的思考和理解。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首先要对作品进行认真的阅读和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挑选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参考借鉴。
七年级阿Q正传读后感篇一
寂寞的老狼,走在寂静的田野上,月光如瀑布般洒下,老狼仰起头颅,想着那圆盘般的明月,发出一声长啸,似乎在向黑暗诉说这自己的孤独,但在他那傲骨中,只能看见不屈的意志。
鲁宾逊算是一个命大的人,但这并非是运气使然,他有着对生命的渴望和对生活充满希望的热心,还有那骨子里的一份坚强,让他在那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多个年头。
起初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其实也是道听途说有这么一本值得我们去看的书,封面上那孤独的鲁滨逊的身影,在夕阳下显得更加的长了。这个场景引起了我的共鸣。
鲁滨逊对与这个新的生活环境充满了失望,但这个位置的环境充满了危险,时刻都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只能在岛的周围活动,第一晚上似乎很顺利。但紧接着的食物让他有些茫然,他拖着疲惫的身躯,游向了船失事的地方,来到了船上,把能拿的东西都拿了,并且拿到了一本书——《圣经》,这本书伴随着鲁滨逊二十个年头的生活。
食,这是鲁滨逊首先遇到的问题,这也是最难解决的,但因为在船上拿了一些谷物的种子,喝一些葡萄酒,倒也勉强将自己的生活调理好了,但从长远来看,鲁滨逊应该再怎么办呢?这本书的神奇就在这里,这也是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作者将鲁滨逊的生活些的很有层次感,慢慢的一步步的来。
一个人的一生从哭泣声开始,慢慢的长大经历一些必须经历的东西后,便开始反省自己的人生,鲁滨逊也是作者对人生的一些思考与感悟,深深地启发着我们,让我深有感触。
住,开始之需打几个简单的帐篷,等到无法遮风挡雨时,再重新用大的木材重新搭建,到也结实,这也成为鲁滨逊荒岛生活的居住之始。
行,鲁滨逊并没有在开始的时候就向荒岛深处进发,而是在得到几把火枪后,往荒岛深处寻找淡水资源,。
衣,开始倒也有一些衣服,后来逐渐就是用一些动物的皮毛了,鲁滨逊也渐渐融入了这个荒岛生活。
《圣经》是鲁滨逊唯一的.精神寄托,也只是他让他对脱困依然充满希望,在来到岛上后,他每天做标记,就可以看出来,。
本书中,坚韧而又充满智慧的主人公给我,留下了许多的印象,包括后面的智斗食人族,勇救星期五,等一些充满冒险的故事情节。或许孤独充斥着他的生活,但他并没有向黑暗低头,而是坚持着,终于等到了回家的机会。这也给与了我们人生的启示,一时的颓废不代表永远颓废,而是要勇敢的面对生活,努力的学习,这样我们终会有看到彩虹的一天。
七年级阿Q正传读后感篇二
从小到大,不论是老师,还是爸妈都鼓励我多多的阅读课外读物。老师曾说,古时学子“十年寒窗”的苦读是因想有“一举成名”的飞黄腾达,但现代人的阅读,都是以轻松的方式阅读,没有过高的期待,没有压力的负荷,所以阅读是一种令人家都觉得很快乐的嗜好。
因此,我也很喜欢阅读,我们班上有一个很大的书柜和一个小小的书架,到处弥漫着书香,汗牛充栋,令人不忍释卷。我们班上的藏书有科学类、文学类、自然类、语文类、益智类、神话故事类、国外的小说类、科幻类、绘本类……,应有尽有,种类五花八门,令我眼花缭乱。同学们下课或是阅读课时,都会拿书柜里的书来阅读,全班安安静静的,全部徜徉于阅读的快乐气氛中。
其中我喜欢的是神话故事类,有一本书的书名是《西游记》,这是一本家喻户晓而且有趣又精彩的好书。“西游记”里有四个很重要的主角,分别是师父唐僧唐三藏、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与笃实厚重的沙悟净,一行四人从中原千里迢迢的到西方取经。途中遇到很多的妖魔鬼怪,也承受风沙雨露,吃了不少的苦头,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最后来到了西方,取得了经文。在这本书当中,有孙悟空与妖精精彩的打斗,每当遇到厉害的妖怪时,我都会替孙悟空紧张不已,随着情节的紧凑,我的心也常七上八下、忐忑不安的。看到精彩的情节时,我都会看得浑然忘我,忘记时间,也忘了吃饭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饶勇善战、足智多谋,还会最厉害的七十二种变化,变大变小,化男化女,大展神通,使我非常的佩服他。
在这本书当中,让我学到孙悟空与沙悟净的忠心耿耿,为了师父唐三藏可以肝脑涂地,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实在令人十分的感佩。而唐三藏的仁爱慈悲之心,也让我们对他肃然起敬,他常要求孙悟空要对妖怪手下留情,不可赶尽杀绝。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了解西方取经是多么艰难的一条路,但是他们劈荆砍棘,乘风破浪,终于取得经典,立下大功。
我走进书中的文字章节里,跟着孙悟空大战牛魔王,看完这段章节之后,也跟着孙悟空一样的汗流浃背了;当孙悟空被唐三藏训诫,并念着紧砸咒时,我的心情也跟着孙悟空一样的心灰气馁,伤心不已;当他们功成名就时,我也兴奋不已,高兴得跳了起来。
我觉得阅读是一种很好的习惯,多阅读课外书籍不仅可以获得许多知识,还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更加多彩多姿。
七年级阿Q正传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江苏省“美德少年故事”——《坚持着,是美好的》这篇故事后,使我深有感悟。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有一个同学叫王思源,他很喜欢捡拾废瓶子。上学放学的路上,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王思源都随身带着一个塑料袋,把人们丢弃的塑料瓶、易拉罐一个个捡进塑料袋里,带回家去。因此,学校里有同学称他是“拾荒佬”,也有同学称他是“小财迷”。
开学了,几天过后,班级组织郊游。返校路上,王思源和出名的皮大王捡废品,做好事被老师看到了。后来,老师在三年级班主任那里得知王思源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捡垃圾了。因为学校里经常有人乱扔垃圾,而他觉得捡瓶子能保护环境,所以一个胖乎乎满头大汗的小男孩,手里拎着塑料袋就成了他平日里的形象。
当然他也会有松懈的时候,大热天,身体上皮肤晒得墨黑,而寒冷的冬天手指冻得发麻,特别是看到上学放学路上同学们有说有笑的,他心里挺羡慕的,而自己弄得两手脏兮兮的,活脱脱一个“拾荒佬”。王思源真想丢下瓶子去与同学们一起放松心情。
一次,数学测验,王思源考砸了,心情十分灰暗、低落。回答家里总是一声不响,埋头看书,一连几天不捡瓶子了。妈妈委婉地批评他做事没有恒心。一点即明,王思源很快又回到以前的“模样”,重又捡起了瓶子!
从小学一年级至如今升入初中一年级,整整七个年头,王思源捡拾的垃圾成千上万,都可以堆成一座垃圾山了。他卖掉的每一笔钱,都用本子记下来,小学毕业便已经积攒了近800元了。这钱,他一分没花,而是节俭,节俭,再节俭。每当他人遇到困难时,便会毫不犹豫地拿出钱来去帮助别人。在王思源的影响下,小伙伴们也加入了捡瓶子献爱心的活动,把拾废品积攒的钱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如今,收集塑料瓶子在学校里已经形成风气。
其实,生活中也有这样像王思源的人,例如我的外婆,她是环卫清洁工,不论四季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到街上打扫卫生给社会增添光彩,贡献自己的力量。
读了上面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我懂得: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有恒心、学会坚持,再加上百倍的努力,我们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七年级阿Q正传读后感篇四
王崇鲁滨逊是一个勇于冒险的人,一个一心想外出闯荡的人。
鲁滨逊很小的时候就想当一名水手,周游世界,随着年龄的增长,理想并没有磨灭,反而愈加强烈。在朋友的怂恿下踏上人生的第一次航行。海面上的事让他这个初出茅庐的水手显得不知所措。
的一次的航行,让他喜欢上了航海,他乘坐的船经历过风暴,经历过强盗的洗礼。在一次风暴中他的船被吹翻了,船上的人都失踪了,鲁滨逊幸运地活了下来。但他被吹到一座荒岛上,远离人世,岛上不时有些野兽穿梭于森林之中。上天对他或许还有些眷顾,他乘坐的大船被吹搁浅在小岛附近了。陷入困境的鲁滨逊凭借船上的无物品,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面对岛上的危险,他勇敢的去挑战,以他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他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你,仅仅几年,这个荒岛就能满足鲁滨逊的生活。其实世界上没有绝境,只有绝境的思维,如果面对困难敢于尝试的勇气都没有,何谈成功呢?鲁滨逊也就不可能生存下来。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放弃希望,如果自己都放弃了,那么他人再多的努力终究白费。20多年里鲁滨逊始终没有放弃重回祖国的希望,他每天都会在岛屿的至高点张望着。盼望某天可以有船只经过这里。他救助了即将被土著人吃掉的“星期五”,很快“星期五”就从他的奴隶变为他的帮手,以往那些繁重的事情都可以一起完成。他所在的岛屿不时会有野人光顾,鲁滨逊多次击败了野人,救下了很多人。
那个荒岛经过鲁滨逊二十多年的改造,在加上曾经留在岛上西班牙人得努力,荒岛已经成了一个世外桃源。
鲁滨逊的离奇遭遇告诉我们:当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创造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七年级阿Q正传读后感篇五
阿q是悲哀的。他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发生在阿q身上的,不仅是一个特例,这是农民的典型,是当时风雨飘摇时期中中国人民的典型。当时的中国人民就是一直沉迷于过去的回忆和未来的过分良好的憧憬,对革命还很模糊。作者就是借阿q的悲剧,来揭示长期存在于中国人民内心的封建恶习和劣根性,也借此来唤醒“沉睡中的人们”,为他们开启一扇窗,让黎明的阳光照亮他们的双眼。这大概也就是《阿q正传》经久不衰,被传颂为“鲁迅的作品”的原因吧!
七年级阿Q正传读后感篇六
记得很多年前读过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被书中的壮丽所震撼,但当时并没有从作者的角度看文章,而是从自己的角度纯粹感受到了壮丽。
直到前段时间有幸读了余老的《山河之书》,我才真正开始尝试从余老的角度看历史、文化和中国山河。
当我们描述我们的国家时,我们经常骄傲地说:我是中国的孩子,中国的后代,没有错,但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我不禁想起一个不必要的敌人蚩尤。作为王权争霸的失败者,蚩尤成了一个兽人语言和铁头妖魔。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认为它应该是这样的,但事实呢?蚩尤是九里苗寨的英雄,是长江文明的骄傲。作为赢家,我们确实有权写历史。作为后人,我们应该有能力区分是非。余老在书中也说:“无论是体制体制、文化文化,还是文明文明之间的争端,总是血淋淋的开始和结束。多客观的一句话啊,说尽了中国历史的波澜壮阔。
让我们来看看中国的山川。一寸土地沾满了王道士的悲哀不是民族的悲哀。莫高窟的道路一次又一次地被黄沙淹没,宁古塔埋葬了多少文人墨客,也不知道明年鸡鸣山下的新月泉是否还在那里。这些只是中国山川的`一个角落,也是人类改造自然的巅峰之作——都江堰。秦朝太守李冰向后人展示了古人对水的理解:顺势而为,把雄伟变成温柔,把活力变成安静,把灾难变成福音,于是首先有了都江堰,才有了天府之国。来自天涯的一只眼睛凝视着别墅的背影,避暑胜地的兴衰展现了清朝统治从繁荣到衰落的全过程。我的思绪从唐古拉山口流放到江南水乡,感受到了这里的温柔,却忘记了三峡的水险十八弯。直到我进入大海,我才回头看。这不是中国山川的全部。这只是中国山川的一个角落,就是这样一个角落,足以让我们陶醉。
闭上眼睛,继续追求余老的脚步,看历史,看文化,看中国山河。
七年级阿Q正传读后感篇七
书读完了,我又看了电影,让我对老人有了更深的认识。
我觉得老人有些固执,说难听点就是傻。既然鱼己经被咬了,势必会有更多的鲨鱼来吃。他为什么不把剩下的鱼割下来?老人还在想,如果运气好,还能带半条鱼回去。正如墨菲定律说的:
1、任何事都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2、所有的事都会比你预计的时间长。
3、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发生。
《老人与海》非常完美的诠释了这三条理论。老人认为捕到鱼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当他真正驾驶小船出海的时候,捕到大鱼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当老人钓到马林鱼时,并把它挂在船外时,他认为能完整的带回去,事实上那是不可能的。从钓到到杀死用了3天的时间,老人最开始还以为晚上就能上钩。老人所担心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
运气?运气这个词在故事中不停的出现。文章最后小男孩说的”让运气见鬼去吧,我能带来运气“。运气代表着能力,老人己经很老了,他没有能力将鱼完整的带回去。而且船太小了。男孩正在成长,是新生力量,他有能力捕鱼。影片中穿插老人壮年时与黑人掰手腕,他之所以能赢,是因为他年轻有能力赢。他很老了,但却有经验;男孩缺乏经验,但有力量。所以他们俩一起捕鱼能捕到鱼。
大自然是无情的,相信运气的人不会受到大自然的馈赠;顽强拼搏的人大自然自然会给你成功。无情的大自然是中立的,不给你恩惠,也不会带给你狂暴的事情。老人与大海的拼搏十分渺小,但他们为下次出海做好了充足的准备,这样成功的几率会比以前大。
七年级阿Q正传读后感篇八
小时候,常看到哥哥姐姐们在作文中提到《阿q正传》,我很奇怪,不知这段故事的内容。最近我得到了一本鲁迅的文章全集,便明白了《阿q正传》是什么样的故事了。
这个文章写了一个名叫阿q的流浪农民的那种愚昧,奴性的生活,文章批露出了国民清朝末期的国民精神。看完之后,我对文章深有感触。
我读完《阿q正传》后,深深的对那个时代的国民精神抚惜,我从中体会到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与国民的自私愚昧叹惜。我对那个时代的封建迷信叹惜,为现在社会的诚信,大公无私,科学,开放感到骄傲。那时候人们闭关锁国,不与现代进步,非逼外国人用洋枪大炮打入中国才开放。现在的社会与外国友好交流与成为常事,不像古代那种愚昧,我们以科学突破迷信。现在的社会上,阿q这种无赖性格的人已经成为稀有动物了。但阿q那种能干的人,还是很多的。
读完《阿q正传》,我感悟到了很多。
像我这种文化水平不高的人,看过一本书之后还要写读后感,感觉好奇怪,一定会有好多人笑,这我知道。从文字上就可以看出我所知道并会运用的词语真是廖廖无几,不过也没有什么丢脸的,勇气可嘉。
真是一个既卑微又渺小的人物,这种人有什么可写的?还会因为他而使这部短篇成为鲁迅先生的代表作,怪异。由此可见,我的大脑还真是有够平滑的,只看到表面的东西,怪不得一天到晚能吃能睡的,原来是因为想法太过简单。
通过导读的帮忙理解,我才知道,鲁迅不愧是鲁迅啊!像连环画似的一部作品居然有这么深层的含义,批判的是中国人的这种阿q心态,不得不承认,每个人身上多多少少都有着阿q的影子。这部作品不只是一种揭示,更重要的是一种提醒,鲁迅先生适时的给中国人打了预防针,消除阿q心态,让阿q的形象仅仅是回忆中的典型。
七年级阿Q正传读后感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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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几十年前,嗄羧也是一头叱诧风云的战象,驮着抗日健儿,冒着枪林弹雨,冲向日寇,日本侵略者吓得鬼哭狼嚎,丢盔弃甲。但英勇的战象也纷纷中弹跌倒在江中……嗄羧是幸运的,它活了下来,在它年老之际死神向它招手之时,它没有选择自己家族的象冢,而选择了曾经与自己共患难的战象伙伴的埋葬地,与它们永久的守护着这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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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会有人下去帮忙的,我不用担心。也有几个想下的,但看大家都不动,自己也不下了。于是这辆车就一直在那里停着,谁也不愿意下去推一下车,一直过了4个小时,终于有人沉不住气了,第一个下车推了起来,没过一会儿,其他人也陆续下了车一起把车推到了加油站。其实,如果大家一开始就推车,大家可能早已到达了目的地,所以,大家都要永远保持着一种无私奉献、关心他人的心态,我们这个世界就会更加温馨,更加美好!七年级读后感500字(二)。
寒假通过老师的推荐,我看了《孝经·二十四孝》这一本书,并从中学到了许多道理。孝,自古以来是我们华夏民族的优良传统,它一代又一代得传承着,迄今为止,依旧被人们所重视。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一个都没有孝心的人,是没有道德的。孝,是一切品质中最为基本的一个,但是却又是最为重要,很多人也并没有做好的。孝,是一个人一生的作业,无论你是万人之上的富豪,还是流浪街头的乞丐,你都要孝敬父母,感谢父母。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从出生到长大成人,都是父母辛辛苦苦将我们养育长大、教育我们,所以,孝敬父母是我们天经地义的。一个孝顺的皇帝,对百姓也能施仁政;一个不孝顺的皇帝,再兴旺的国家也会灭亡。一个人是否能够成功,最基本的就是从是否孝敬父母看出。
现在的年轻人变得越来越“繁忙”,经常早出晚归、游荡他乡,哪怕好不容易有时间陪父母,也总是厌烦地辞掉,宁愿去陪朋友一起发呆,也不宁愿回家看看愈发憔悴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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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一档十分火热的综艺节目《旋风孝子》几位明星和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共度六天五夜,用自己的行动弥补失去的孝行,其中所有的家长都表示:自己的孩子太忙,并没有时间。这也引发了各大网络的关注:孝,是否被我们说得太过于轰轰烈烈,而忘记了自己的本质?父母并不在乎你的官衔职位,而是想要让你多陪陪她,就像你小时候他们陪你一样。尽孝并不是一两天就可以了,而是要每天都坚持,为父母做好每件点滴小事,让他们感受你那颗最诚挚的心就足以。
从现在开始尽孝吧!我想我们都不希望有后悔的那一天。七年级读后感500字(三)。
《史记》这本书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不敢说我真正的读过它,我只能说我浏览过这本书。
《史记》原名《太史公书》,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有130篇,记载了皇帝到汉武帝时期三千多年的历史,有着极高的实用价值。《史记》以客观的角度来记事,“不虚美,不隐恶。”是司马迁能写好这本书的关键。他敢于用笔写出汉武帝的迷信鬼神等缺点,是作为一位史官最可贵的精神。
司马迁受尽折磨,用了二十七年在狱中写出了《史记》。作为一个普通人,他承受了他人不能承受的痛苦;作为一个史官,他放下自己的情绪,他是一个正直的记录者;作为一个作家,他写出经久不衰的绝美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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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荆轲和聂政,有着刺客的精神;《魏公子列传》中侯赢和朱亥,表露出市井人才的才智侠义;《陈涉世家》里陈胜和吴广,尽显起义英雄的豪情壮志,书中的帝王将相,市井之民写得活灵活现,看完之后回想一番,就像是电影一般的展现出来。
书中我最爱看《陈涉世家》,陈涉只是个种地的农民,但他不同于其它的壮丁,他的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唤醒了无数的英雄豪杰,他那种敢于打破陈规,不怕列强的精神让我佩服。书中司马迁也给予陈涉高度的赞扬,这是在史记中少见的片段。最后成为了皇帝的汉高祖刘邦也安置了三十户人家看守陈涉的坟墓,定时杀牲祭祀他。可见,无论在是谁的眼中,陈涉都是一个伟大的英雄。
《史记》是一本充满文学色彩的史书,它积聚着坐在一生的心血,也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希望能帮助您!
七年级阿Q正传读后感篇十
一次不经意间,我在晚报的连载上看见了一个“奇怪”的书名:《名提》,这书名顿时激起了我的阅读兴趣。这番阅读,让我了解了原本十分陌生的公安行业“预审”。
这本书中,作者通过对一个经侦大案起伏跌宕的描写,让我了解了公安内部:一个犯罪团伙用不同的假身份潜入多个公司,并用虚假的举报在关键时刻击垮这个公司。为了抓捕罪犯,两位预审界名提与罪犯斗智斗勇,并在其过程中牵扯出许多其他犯罪案。在最后时刻,两位老民警不惜用自己的生命也要拉他们下马,最终将罪犯绳之以法。
在整本书中,“雾霾”这个词的出现频率很高。在这里,雾霾并非光指生活中的污染元素,而是指社会上的黑暗与虚假:哪怕是预审,其实质也就是靠正义的谎言去击穿恶意的谎言,如果这个谎言无法圆上,最后的结果注定是两败俱伤,相互摧残。所以,其实这些预审员心里都不想制造计谋与谎言,他们都怀着一份期待:期待着人们不再说谎,真诚待人,简简单单地活着。
而谎言的第一手制造者:罪犯,虽然他们犯下了种种不是,但是他们生命的本质永远是单纯善良的。他们犯罪的原因归根到底是因为他们生活中交往的对象出现错误:有的是因为从小受到了错误的理念教育,有的是因为他们所在的立场理念和价值观与大体社会的不同,从而使他们变成了一个社会痛恨而实质又十分悲情的人物。由此看来,一旦生活中交往的对象出现错误,自己的人生也会产生大的颠覆。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也已经没有原先那么单纯。所以,我们要擦亮眼睛,明辨社会上的对与不对,谨慎地选择每一位朋友,选择自己人生的路。同时,我们也要期待: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我们能尽情的爱,尽兴地生活,友善地对待彼此,真诚地与人交流。
“是不是有那么一天,大家都能有个准谱儿,实打实地说话,就像这个城市一样,总会吹散雾霾,能有个大晴天儿。”是啊,只要心中怀着期待,社会就能慢慢恢复简单与单纯,我们就会有美好的未来!
七年级阿Q正传读后感篇十一
《落花生》这篇文章,是我最喜欢读的。因为文章的每一段话,都或深或浅包含着一个道理。
文中这样写道:“花生的好处很多,有一样最可贵:它的果实埋在地里,不像桃子或石榴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上,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花生矮矮地生长在地里,等到成熟了,也不能立刻分辨出来它有没有果实,必须挖起来才知道。”这句话表面是说花生不像桃子和石榴那样炫耀自己的果实,而实际上是指那些社会上有的人能说会道,但缺乏吃苦耐劳,实干的精神,做一点微不足道的工作,被人夸了两句就摆出一副我最牛的姿态,一点也未把其他人放在眼里,而有的人平时虽然一副低调处事的姿态,但是他把自己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工作学习上,作出一些成绩也不会摆出一副我最牛的姿态,而是仍然虚心工作,学习,这样的人以后才会有一番作为。这句话也告诉我们不要做了一些事就骄傲起来,要学那花生,还要记住葛洪说过的一句话“劳谦虚己,则附之者众;骄傲倨慢,则去之者多。”
“落花生虽然不好看,可是很华考范文有用,不是外表好看而没有实用的东西。”这句话说明了落花生虽然外貌不好看,是一个丑姑娘,但她却实用,不像水仙和玫瑰那样虽然长的好看却只能观赏和送人,没有什么实用的作用,这也又教会了我们一个道理:选人才不能看他的外表,而是要看他的真才能,但如今的社会上有些公司选人才似乎更看重的是外表而不是才能了,要知道在我国古代丑人做大事的也不算少数吧!就拿我们都知道的晏婴,晏子来说,他人长的'丑,但他不是受到了齐王的重用吗?出使楚国更是驳的楚王哑口无言,成为了历的一位政治家。所以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做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这句话不又告诉了我们一个做人处事的道理吗?叫我们要做社会的栋梁,不做社会的蛀虫,不要过于在乎自己的外貌而要注重自己的才华。
一篇《落花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但是我想我想的并非是你所的的启示,那么你也去读读吧,相信你会找到与我不一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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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阿Q正传读后感篇十二
从前,在一个郁郁葱葱的大森林里,住着一群活泼机灵的小动物。它们整天吃呀,喝呀,玩呀,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不知什么时候,森林里来了一群“捣蛋鬼”。
他们毫无节制地砍伐树木,建造工厂。小动物们从此失去了往日的欢乐。它们的生活环境起了变化,喝的是污染的水,呼吸的是浑浊的空气,它们一个个有气无力地躺在地上,以前的活泼机灵消失了。不久,“捣蛋鬼”们又向它们发起了进攻,肆意捕杀。不仅用它们的皮毛赚钱,还把它们当美味佳肴。小动物们死的死,逃的逃。
后来森林里的小动物们也所剩无几了。清澈见底的小溪变得浑浊不堪,清新自然的空气变得乌烟瘴气,湛蓝的天空变得灰暗无比。可是这些“捣蛋鬼”却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光荣的事情,可他们谁知道自己在毁坏自己的家园啊!他们的行为使一个个弱小的生命离我们而去,他们的行为使一片片森林失去了生机,他们什么时候才能明白“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八个字的深刻含义呢。
虞山园区小学四(2)班余梦奇。
七年级阿Q正传读后感篇十三
读了《筑梦路上》这本书中的《生态环境得前世今生》这篇文章,我越发觉得保护生态环境,遵守自然规律有多么重要。
文中的海宁是一个用了3年时间和大量资金来保护生态环境的城市,海宁市民们的所作所为使那里的环境变得非常好——市民们总能呼吸到清新的空气,看到的街道都是一望无际的绿。读到这里,我的脑海里仿佛看到了海宁的景象:绿色植物随处可见,湖水碧绿,空中不飘有一点杂质,那可真令我向往。
相比之下,文中的浦一江一就没有那么好的环境了。原本浦一江一的生态环境挺好,但由于开发了水晶,工作垃圾增多,许多浦一江一市民大肆将垃圾扔到水中,原本澄澈干净的湖,不久就成了垃圾湖。这里我看的十分愤怒:原本那么美丽的城市,居然有人忍心将垃圾丢到湖中,就只是为了方便处理垃圾而已,难怪后来浦一江一的环境会那么差。怀着这样的心情,我又继续读了下去。浦一江一的人们意识到了环境污染严重,并实施了“五水共治”,这项计划实施不久,浦一江一的水又变回了原本的碧绿。
看到文中的两个例子,我对比了一下我所处在的杭州市的环境。我惊奇的发现杭州有许多的环境污染:我家附近的湖里都是垃圾;大街上汽车的喇叭声仿佛要震坏耳膜;景区到处都是“到此一游”的字样。
这使我感到十分羞愧。这篇文章使我知道了保护生态环境有多么重要,所以我希望市民们能像浦一江一“五水共治”一样,改善环境,遵守自然规则,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加美丽。
七年级阿Q正传读后感篇十四
提到狼,我们最先想到的是什么?冷酷,自私,凶狠,残忍,在读沈石溪先王写的《狼王梦》之前,我也和你们一样,提到狼想到的便全是一些贬义词,但是现在,我有了全新的评价——狼,一种深沉的爱。
《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岗的母狼,为了完成丈夫黑的遗愿——成为狼王,而努力培养自己的孩子。然而却失去了四只小狼,为了自己的狼,最终与老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震撼的是恢书要数,蓝魂儿被捕兽夹捉到时。紫岗没有办法将在困境中的孩子解救出来时,但是它也没有选择将孩子留给猎人和猎狗,而是做出了而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定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咙,动作干净利落如闪电如疾风。蓝魂儿至死都不明白怎么回事,死的毫无知觉因此也就毫无痛苦。甚至,她还将蓝魂儿的尸体咬成两断叼走。
从来表面上看,紫岗确实残忍,亲口要死自己的儿子,甚至让它死无全,在残忍冷酷的背后,却是深沉的母爱。将蓝魂儿留下,蓝魂儿也许会绮到猎狗放肆的侮辱,猎人也许会用更残忍的手段,让蓝魂儿用狼血和凄厉的狼啤束来庆贺他们的胜利。留下蓝魂的命来让她面对这些侮辱和痛苦,还不如让他毫无痛苦,毫无知觉的死去。这更维护了蓝魂儿做为一只狼的尊严。
母爱似水,但是,冰是水的另一种状态,紫岗用残忍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孩子,这不是冷血,是一种深沉的爱,母亲没有将我娇养,而是要我独自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这也是是一种伟大爱!
请允许我向你推荐这一本书,让我们一起来到尕玛尔草原,来到日曲卡山雪线,站在狼的角度,来看它们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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