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购买房屋或签订服务合同时,就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保护自己的权益。了解合同的基本要素是写合同的关键。查阅以下合同范文可以帮助你完善合同的细节和条款。
集装箱管理服务合同篇一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
电传:________电传: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买方购进,由卖方出售下列商品,订立本合同:
2.合同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5.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_____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_______到期。
10.装运单据:卖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4)保险单。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
报通知买方。
12.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份。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名的、并经卖方认可公证行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他有关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15.其他: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自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有关本批交易的函电均作为无效。
1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集装箱管理服务合同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业务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
1.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为民事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如有劳动关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1.2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投资购买本合同项下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并与甲方合作经营道路集装箱运输业务.
第二条营运车辆详情。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投入合作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详情如下:。
车辆类型。
车辆品牌。
核定载重量。
车牌号码。
购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拖架类型。
拖架牌号。
第三条合同期限。
3.1合作期限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经营管理费用。
4.1乙方向甲方按元/(月/季/半年/年)标准支付经营管理费用.
4.2乙方应于前向甲方足额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4.3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缴纳的经营管理费用时向乙方开出收款凭证.
第五条车辆所有权。
5.1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2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车辆用于抵押或投资.
5.3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本合同项下车辆.
第六条车辆经营权。
6.1乙方自主经营本合同项下车辆,享有营运收益并承担营运成本.
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车辆转移或变相转移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车辆营运管理。
7.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如有修改应及时通知乙方.
7.2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3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管理,包括组织对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年审,技术检测,安全检查,维护和主管部门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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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管理服务合同篇三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委托人是指将自有集装箱、承租集装箱或其他集装箱交由管箱人进行管理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甲方。
3、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4、集装箱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的堆存、保管、修理、改制、清洁、装卸等。
5、管理期间是指自接箱时起至交箱时止的管箱人掌管集装箱的全部期间。
6、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集装箱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甲方应当如实申报集装箱信息、保证集装箱不具有危及人身及财产的危险性。
3、甲方应当提供《集装箱检验标准》(附件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该标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检验标准的,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取得乙方的同意后即行适用。该变更并不溯及在确认变更前业已发生但尚未终结的有关集装箱检验、修理、清洁、改制行为,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甲方应当提供集装箱交接单证样本及业务章样本,保证交箱人凭该交接单证交箱或提箱人凭该交接单证提箱,并保证装箱与交接单证相符。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集装箱管理服务。
6、甲方有权对集装箱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提供与其提供的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场地和机器设备并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集装箱检验标准》对每一个进场的集装箱空箱进行检验,如发现集装箱状况与集装箱交接单证的记载不符合时应在该单证上注明,并与交箱人签字确认。乙方应在日内将交接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3、在提供修箱、清洁服务的情况下乙方应当在发现集装箱损坏污损时起日内将.坏污情况通知甲方,同时随附修理费用、清洗费用的估价单。甲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和估价单后日内予以确认或不确认,并发通知给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日内完成修理、清洗工作。修理、清洗后的集装箱应符合约定的《集装箱检验标准》。
4、乙方在管理期间内应当妥善的管理集装箱。双方对管理地点或措施有特别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管理集装箱。
5、乙方在管理期间内发现不利于集装箱堆存、保管的情况时,应及时采取积极措施来防止、减轻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应当凭甲方出具并盖章的集装箱交接单证放箱,放箱时应当与提箱人一起检验集装箱并在集装箱交接单证上如实记载。
7、乙方应如实制作有关集装箱进场、堆存以及出场情况的书面报表,并在_____小时/日内提交给甲方。
8、甲方根据支付条款,未结清堆存、保管、修理、改制、清洁等相关费用时,乙方对该集装箱享有留置权,有权在费用未结清前拒绝放箱。
第四条责任划分:。
(三)甲方责任。
1、如甲方逾期支付或不能足额支付集装箱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除应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外,另需向乙方支付原应付款项%/日的违约金。
2、甲方应对乙方为消除非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利于集装箱堆存、保管的情况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负责。
3、甲方对交箱前已经存在危及人身或财产危险性的集装箱.应当如实申报并负责消除该危险。甲方未如实申报的或者虽如实申报但不能完全消除该危险而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未凭集装箱交接单证接箱、或未按集装箱交接单证接箱、或接箱时未进行检验、或未按甲方提供的《集装箱检验标准》检验,对接箱后发现的未在交接单证上注明的集装箱的损坏和污损承担责任。
2、在管理期间内,由于乙方管理不当,造成集装箱灭失、损坏、污损,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上述灭失损坏污损经乙方证明是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除外:。
(1)不可抗力;。
(3)甲方或交箱人或提箱人的过错。
3、因乙方或其雇佣人员未凭集装箱交接单证或未按交接单证放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1、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按照乙方的《集装箱管理服务费率表》结算。《集装箱管理服务费率表》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结算周期为日。甲方应当按照该结算周期支付乙方集装箱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每一结算周期截止前日内,乙方应缮制上一结算周期《费用清单》发给甲方确认,该清单内容应列明集装箱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明细。
4、甲方应当在收到《费用清单》后_______日内审核、确认或提出异议并书面回传至乙方。
5、对于已确认的《费用清单》乙方应当在收到确认书后日内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甲方。对于甲方提出异议的内容,双方应当在书面异议回传至乙方后日内进行协商,并重新确定审核方案。
第六条保密事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保密期限为该期限不合同效终止影响。
第七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集装箱管理服务合同篇四
甲方:宁波菱茂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宁波外运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多次协商,就甲方公司产品存放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方式:
甲方同意于xx年xx月xx日xx时----xx年xx月xx日xx时,租赁乙方的集装箱xx个;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集装箱,以保证甲方产品存放。
a、入厂要求。
1、乙方凭本租赁合同安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集装箱准时入厂。
2、集装箱的装卸由甲方自理,乙方不承担集装箱的装卸责任。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安排吊车负责集装箱入厂后的卸货工作。
3、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安排集装箱入厂,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办人员,否则所造成甲方直接损失或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将集装箱卸入场内,必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经办人员,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压车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遇地震、火灾、海啸等不可抗力除外)。
4、集装箱落地后甲方应派人员到场检验箱体是否有破损,或污染,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如有发生此类现象则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破损集装箱,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更换集装箱。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b、租赁要求。
5、在集装箱租赁期间,集装箱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对集装箱的管理权。甲方亦不得擅自安排所租赁的集装箱驶出规定租赁地点。否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存放的货物为海关监管的合法货物,如果由甲方货物原因引起的法律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需提供适合存放甲方产品的集装箱,且所提供的集装箱务必要求干净卫生,如提供未清洗,残留有异物、异味的集装箱,则甲方有权拒绝卸箱,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如乙方出租的集装箱在存放过程中出现的破漏、箱体被污染、变形、丢失等现象,甲方应负责所有以上提及现象的修缮费用。(如遇地震、火灾、海啸等不可抗力除外)。
c、出厂要求。
9、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凭本合同按时到工厂装箱出厂,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安排吊车装箱出厂。出厂时乙方车辆不得夹带或携出甲方的任何财产,否则以侵占、偷窃行为交公安机关查处,并以物品的十倍价值赔偿。
10、如因甲方不能即时安排吊车及由甲方引发的'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将集装箱移出场内,必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经办人员,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压车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11、出厂装箱前乙方应派人员到场检验箱体是否有破损,或污染,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如有发生此类现象则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承担集装箱修缮费用。否则箱子出厂后发生的一切后果皆与甲方无关。
d、费用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乙方发票需开具正规、真实的统一专用发票,并盖有其租赁公司发票专用章。
2、乙方凭发票凭证交给甲方经办人员办理请款。
4、如遇付款日期为节假日应顺延;其它原因甲方应通知乙方付款日期。
5、如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支付运费,则以每天0.5%加收滞纳金。
d、协议履行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协议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须提前半个月续签;如终止协议(若双方有一方违反本协议所注内容,可不参阅本条)或修改协议的有关条款则必须提前半个月告之对方。
3、未尽之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集装箱管理服务合同篇五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40尺框架箱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遵守。
一、 租赁集装箱类型、规格:20英尺
二、 租赁集装箱数量: (以实际提箱数量为准)
三、 租赁方式为灵活租用,各个集装箱的租赁期限分别按该箱的实际起
租日计至退租日止。
四、 租金和租金支付及押金条款
1.租金: 20英尺租金为 元/每天。
2.租金支付
租金每月支付一次,不满一个月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甲方应于每个月的5日前向乙方提供上个月的帐单。
五、 租赁集装箱交付条款
1.交接地: 。
2.箱况:甲方保证提供完好适货的集装箱(seaworthy标准)。
3.上车费:由乙方直接跟甲方指定堆场结算。
六、 用途: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应用于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于从
事任何非法活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 集装箱在租赁期间的保养和维修
乙方在租用其内正常使用并妥善维护集装箱。如果集装箱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乙方应按集装箱的技术支持手册进行检查后,并予以维修。
八、 租赁集装箱还箱条款:
1.还箱地点为: 。
2.还箱时集装箱的质量问题:
2.1甲方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具体还箱堆场。乙方须安排集装箱退还至指定堆场。。
2.2退箱时由甲方负责检验(按seaworthy标准)。若甲方发现集装箱损坏需要修理的,则修理费由乙方来承担。但甲方在修理前应将估价单书面通知乙方,并允许乙方进行检验。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对估价单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修理。乙方应在甲方修理完毕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
2.3退租下车费: ,由乙方在租金账单中与甲方结算。
3.重置费:若集装箱在租赁期间丢失、损毁或甲方确定已不能修复时,乙方必须根据集装箱重置费向甲方赔偿损失。按照usd4500/20’fr为准,乙方支付重置费后,相关集装箱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九、 租赁集装箱的转租或转借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集装箱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乙方为营业需要供给客户使用除外),也不得变卖或抵押集装箱。
十、 违约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或擅自转租、变卖、抵押租赁集装箱,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数收回全部集装箱。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十一、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将基于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的生效、履行、终止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对方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本协议第二条所述 个集装箱交接完毕后,相关箱号及
交接时间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盖章后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随附箱号: 。
甲方: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集装箱管理服务合同篇六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集装箱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型号:
数量: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符合国际海运过程中要求的各种标准,适用于正常存货。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价款。
产品的单价:人民币_______元。
运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
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四、产品交付。
1、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
2、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3、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7天。
4、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7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5、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7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______元,甲方在收到货款当日或次日须将集装箱安全及时送达乙方所在地。若因甲方延迟送货,由此给乙方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的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2、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_____、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2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违约。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装箱管理服务合同篇七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
电传:________电传: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买方购进,由卖方出售下列商品,订立本合同:
2.合同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5.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_____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_______到期。
10.装运单据:卖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4)保险单。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
报通知买方。
12.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份。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名的、并经卖方认可公证行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他有关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15.其他: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自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有关本批交易的函电均作为无效。
1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集装箱管理服务合同篇八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等
委托货物主要为非危险产品(货物用品、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内容)将在每批货物发运前以《沿海内贸货物托运书》的形式予以详细规定,《沿海内贸货物托运书》由双方签字后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的货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及货物到达时间要求按《沿海内贸货物托运书》内填写的具体地点及运输方式为准。
第三条运输费用
运价根据市场调整而调整,以书面确认为准,乙方应本着长期友好合作的原则给甲方报价。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及操作流程
1、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托运书后,甲方按乙方所通知的船期安排货运,并至少提前一
日通知乙方;接托运通知后,应妥善安排有关货运事宜。
2、由乙方安排货柜到甲方仓库;甲方负责装柜。
3、货到目的港后,根据运输条款,由乙方负责把重柜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负责卸货。
5、乙方在货物从甲方装箱后按托运书上的规定时间发运,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收货人、接货方式及验收方式
收货人由甲方指定并列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负责人。
乙方前往甲方指定地点接货时,须准备一式三份的集装箱货物装箱单,题明件数、总重,经托运方或其他代理人装妥货物,对集装箱进行加封后签字,甲方需留存一份。
第六条运输费的结算方式
经双方协商决定,运费采用电汇,付款时结清运杂费(当月的运费次月的5日前双方书面核对完毕,甲方于次月15日前付款)。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至目的地前,提早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让乙方产生的适当费用。
2、义务
(一)规定标准进行包装。
(二)按合同规定支付运费。
(三)按合同规定的装货限制箱重量。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确保向托运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2、在符合法律和本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如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地震、海啸、
火灾、台风、海损等自然灾害),致使货物损失、短缺、损坏的,乙方在事故发生时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并及时将当地公安部所认定的事故情况以电报或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提供事故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给甲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政府出具。
3、双方长期合作的线路,乙方每月月底将船期计划事先通知甲方,同时月底将各线路的运价书面传真报价给乙方。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和甲方顾客工厂的管理规定(如:凡进入甲方厂区的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阻火器)。如有违反,按甲方和甲方顾客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营运过程中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输单位、运输船舶、船员应具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适任资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
6、运输船舶及车辆应按核定的载重量范围内装载货物,严禁超载。
7、在储存、运输、装卸、装载过程中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营运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以保护环境、保证货物的安全送达。在储存、运输、装卸、装载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存在安全隐患或已经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如逾期仍未为改进的,甲方有权减少运输数量或更换承运商。
三、双方责任划分、货物的交接手续
(一)、货物装箱时,由甲方负责,货物装箱完毕后,由甲方封好封条,风险由乙方承担。
(二)、货物交接原则上按交通部的集装箱运输,以箱体完整、封条完好为准。
(三)、乙方要提供完好的集装箱确保货物的安全,货到目的地后,如箱体、封条损坏,造成箱内货物损坏、减少(装箱货物以双方共同签署的货物清单为准),由乙方负责赔偿。货物卸完后由甲方指定收货人或收货方仓库员签名并盖章。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所装货物超过合同规定的装限额,则应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2、如乙方在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未能按甲方要求(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送到甲方规定地点,乙方必须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3、乙方交货迟延3天内,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交货迟延5天(含)以上的,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4、若发生经济损失或违约情况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运费,或以运费作为经济损失和违约金冲抵。
第九条如有异议,按交通部颁发的《水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规则》、《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规办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采取诉讼方式。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共同签署的货物清单,委托方发出的货物承运通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交费日期等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方安全、环保通用要求》内容另附,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视同正本。合同期限为20xx年___月____日到20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以往签订合同即刻作废。
托运方(甲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运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集装箱管理服务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战略合作、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集装箱货物运输配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从昆明南站到甲方所指定单位的集装箱的汽车短途运输配送业务。
二、甲方每次发送货物时,在铁路运输单据"收货人"栏内填写乙方及联系电话,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真正收货客户的名称和联系电话,并及时将送货地址、注意事项等相关资料传真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传真的资料及时提货、送货,并按时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收货人确认施封、箱体完好无损,完成交接手续。
三、执行费用标准: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送货地址、具体箱型等,协商确定短途运输配送费用,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作为依据(见附件);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发送的货物不得超重,不得夹带危险品、违禁物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应及时将有关资料传真给乙方,因甲方传递的信息不准确、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资料后,应在货物到达后两日内及时安排车辆,货物到达后因乙方安排车辆不及时,造成货物延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规定参加保险,司机应具备从业资格,以确保货物的运输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或箱体损坏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5、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应对集装箱箱体及施封状况进行确认。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提箱,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及时与铁路有关部门联系,获取相关证明材料,便于甲方向铁路部门索赔。如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没有发现箱体及施封异常,在掏箱时发现的因箱体及施封损坏造成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费用清算:月结;每月3日前双方财务人员进行书面核对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七、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必须积极提供相关单据给保险、铁路等部门,以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的司法机构仲裁。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字、盖章的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从xx年5月1日起至xx年4月30日止。协议期满,双方若无异议,可简单签订补充合同进行延续;若有异议,双方应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予以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xx有限公司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集装箱管理服务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 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
(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集装箱管理服务合同篇十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租用甲方40尺框框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二、租赁集装箱数量:(以实际集装箱数量为准)。
三、租赁方式灵活,每个集装箱的租赁期限根据集装箱的实际情况而定。
租赁日期应计算到租赁截止日期。
租金:20尺租金人民币/天。
支付租金:租金每月支付一次,不足一个月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账单。
五、租赁集装箱的交货条款。
交接地点:_______________。
案例条件:甲方保证提供完整合适的集装箱(适航标准)。
寄宿费:乙方直接到甲方指定的场地结算。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维护租赁房屋内的集装箱。如果集装箱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乙方应根据集装箱的技术支持手册进行检查并进行维修。
退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
退货时集装箱的质量问题:
甲方负责退货时的检验(根据适航标准)。如果甲方发现集装箱损坏需要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修理前书面通知乙方估价单,并允许乙方进行检查。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未对估价单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修复。乙方应在甲方完成维修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支付维修费用。
退租的费用由乙方在房租单上与甲方结算。
更换费用:如集装箱在租赁期间丢失或损坏或甲方确定无法修复,乙方必须按集装箱更换费用赔偿甲方损失。根据4500美元/20fr,在乙方支付更换费用后,相关集装箱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集装箱转租或出借给第三方(但乙方为业务需要向客户提供的除外),也不得出售或抵押集装箱。
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拖欠租金或擅自转租、出售或抵押租赁集装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全额收回所有集装箱。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的生效、履行和终止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第2条所述的集装箱移交后,相关集装箱编号和交接时间是本协议的附件,经双方盖章后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附箱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集装箱管理服务合同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集装箱运输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集装箱运输一事,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往、返程空车运输集装箱到甲方指定地点,以达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之目的。
第二条甲方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之前应提前通知乙方具体提柜、还柜地点以及最迟还柜时间、集装箱交接单定舱号和这批定舱号的总运量。
第三条乙方责任。
2.乙方应负责提供与货物、箱型相适应的集装箱车辆;
7.在用车高峰期间,乙方应保障甲方的顺利用车;
10.乙方必须使用本合同附件(略)所列车辆承运甲方委托的集装箱,乙方不得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情况下擅自将运单转交其他运输公司。
第四条运价。
从_____至_____运价为人民币_____元。
第五条费用结算。
费用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集装箱运输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装箱管理服务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镍铁750吨(约25个集装箱,每箱重30吨,运费185元/吨,共计138750元),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________运到_______。
二、运费结算方式:乙方收到运费后,每个柜子开具3000元水运发票。
三、运输责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派车,当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保证货物装卸及时,如因甲方装卸不及时等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负责货物的过磅、装卸等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必须按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如不能按时足额结算运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货物做抵押,乙方在货物装车后,由甲方负责施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保证箱体完整,铅封完好。安全的把货物运到目的地,如因乙方过失,造成货物污染、霉变、丢失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及地方政策法律、法规、变动,根据《水路集产箱货物运输规则》、《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交通法规》有关规定。
五、未定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传真有效。
七、乙方收款人刘金刚,账号:(农行)_____。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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