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专业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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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专业20篇)
时间:2023-11-28 06:28:02     小编:文轩

在各种汇报与评估中,总结都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如何保持健康的体魄是每个人需要重视的问题,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饮食和运动习惯。笔者整理了一些写总结的要点和范例,供大家借鉴和学习。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一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2022高一读书心得笔记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我的大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传体小说,写出自己的亲身经历,前面还有两部《童年》与《在人间》这三部书被誉为,人生三部曲,体现了高尔基是如何自立生长在生活底层奋斗抗争,艰苦,求索走上革命道路上艺术高峰的历程。

这部书在没读之前,我一直以为是介绍高尔基的大学生活,没想到是社会大学。

原来高尔基17岁时离开了自己的外祖母,带着决心和希望,来到了喀山上大学,他原以为在喀山大学里就可以过上安静又舒心的生活,残酷的现实使他的愿望化为泡影,因为必须为了生存而去工作,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他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以及杂货铺的伙计,于是贫民窟,穷街,陋港,轮船,码头,就变成了他踏上人生之路的第一所大学,在如此生活的艰苦,高尔基还能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这怎能不令人佩服。

读完我的大学这本书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想法,以及顽强的读书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们生活在新社会,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坐在宽敞的教室里读书,有什么资格不好好学习呢?高尔基的命运如此悲惨但是他顽强的与命运打擂台的精神如此伟大,也永远值得我学习,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学习,要懂得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从中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那么大学生活便是书中最美丽的彩页;如果说人生是一台戏,那么大学生活便是戏中最精彩的一幕,如果说人生是一次从降生到死亡的长途旅行;那么拥有大学生活的我们,便可以看到最灿烂的风景。

读书节来临之际,我们学校开展了一系列关于读书的活动,在这同时,我也读了一本书《我的大学》,期待我的大学时光。

在生活中我总希望快乐伴随着成功,微笑在每一个青春的季节里,我深知:有大海的呼唤我们就不能让搏击的勇气在海浪中却步,有蓝天的呼唤,就不能过让纷飞的翅膀在暗云中退化。

大学是我们每一个人梦想的殿堂,为了来到这个殿堂我们经历了风风雨雨。既然跨进了这道门槛,那么就让我们在这梦想的殿堂里尽情的挥洒个性吧。

大学不是幻想,不是梦想,更不是妄想,而是我们伟大的理想。只要我们为之奋斗,为之拼搏。总有一天我们会满载而归的!那时你会听到枫叶流舟,你会看到金菊在笑,你会闻到硕果飘香,因为你到了收获的季节!

这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名叫《我的大学》。

之一,可她却去世了,为什么好人死得快,坏人活命长呢?还有,我还喜欢阿廖沙坚强的品质,他做事坚定不移,坚贞不屈的品格,也值得我们学习,还有,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性质、性格,反正,和坏没有关系,只和好有关系。而且,他并没有放弃那一丝的希望,经过七天七夜的乘船航行后,来到了里海地区,这一段经历,也可以算是阿廖沙最伟大的、最让人受益的大学了。

高尔基上大学这个想法来源于一个叫尼.叶夫列伊诺夫的中学生。他是一个帅气可爱的青年,他的眼神如女人般柔和,原来住在高尔基的阁楼上。他常看到高尔基手上拿着书,引起了他的关注,慢慢他们就熟了,没多久他就让高尔基相信自己“颇有科研天赋。”他告诉高尔基,随便考好几门,就能得到大学的奖学金,再过五年就成为一个学者。高尔基来到了喀山,来上大学,到了喀山,现实生活为了避免饿肚子,常常找点活计。而跟我们现在比,高尔基的生活很艰苦,而高尔基热爱读书,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

有一次,高尔基的小木棚着火了,他们把里边的油一桶一桶搬出来,但高尔基的书还在熊熊大火中,他当时很着急,于是就一本本的搬下来,但时间来不及,有一部分书,被烧掉了,读到这,我都想帮他一块去搬书。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高尔基有着上大学的梦想,但现实生活他上大学的愿望没有实现。但是最后经过自己的努力而成为了有名的作家。让我知道,无论条件多么艰苦,通往梦想的路不止一条!必须坚持不懈。

翻开人生的第一页书,相当于走向人生的道路。《我的大学》是写高尔基当翻开人生第三页书的人生道路。

到受剥削、受压迫的痛苦,增强了争取解放的革命想法。他读马克思的书,接受革命理论。他还不断发动工人与剥削阶级进行斗争。虽然在这个时代,由于反动势力的猖狂,革命斗争常遭失败和挫折,使得高尔基时有悲观失望。但是,在和工人群众的共同斗争中,高尔基得到了锻炼,革命思想日已形成。高尔基就是在这样的“大学”中,成长起来了。

高尔基的那种顽强。

学习。

的精神,使我相信即使人生道路常有困难,只要我们有决心,就一定会为自己开辟一条崭新的人生之路。《我的大学》使我真正明白了“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路,真正体会到唯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会有所作为。

心得。

笔记范文6。

《瓦尔登湖》是美国作家梭罗的散文集,讲述他两年独居瓦尔登湖畔的所思所想。

初看《瓦尔登湖》会有些意外,因为它的内容并不像其他田园类散文那般好读。作者深邃的思想如瓦尔登湖清澈的湖水,随四季的变换而不断颤动,产生不同的回路波纹。很难说究竟是农园生活触动了梭罗,还是他本就在天性中充满了对自然和人类存在本质的思考,瓦尔登湖相对静谧的环境只是给了他一个尽情阐述的机会。

翻开书,沿着这些思想荡漾的波纹,可以感受到19世纪哲人的辩思,但作为一本名著它的价值显然不局限于此。对淳朴生活的崇尚,对自然风光的热爱是人类作品中永恒的话题,只是难有人写的如他这般意义深远。

“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我们身体内的生命像活动的水,新奇的事物正在无穷无尽地注入这个世界来,而我们却忍受着不可思议的愚蠢。”真理是最深层次的快乐,这大概也是梭罗想向世人传达的心声吧。

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正处于向工业时代转型的初始阶段,蓬勃发展的工业和商业造成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盛行。梭罗的独居发生在这样的年代更有了一层时代意义。如今的瓦尔登湖已经成为了一个象征,一种对理想的执着追求,一个具体化的自然概念,一部人与自然的浪漫史。他倡导的与自然和谐相处,在生态环境学方面展现出超越时代的眼光。对人的关怀也是他书中一个深刻的主题。梭罗的文章给深受物欲之苦的人指出一条超验主义的光明之路。

而他从来没有受过职业培训,从未婚配,孤独一生,他不去教堂,不参加选举,不吃肉,不喝酒,不知晓香烟的作用。他改良的铅笔完全有希望申请专利,朋友们盛赞他已打开了财富之门,他却说以后再也不做铅笔了;作为哈佛大学的高材生和爱默生的得意弟子,他本可以成为美国工程师的领袖,而他却更愿意做一位不顾一切与天合一的草民,一位大自然的艺术家。这也正如爱默生所说:“他不肯为了任何狭窄的手艺或者职业放弃他在学问和行动上的抱负,他寻求的是一种更广阔的行业,一种生活的艺术。”

不去讨论如果他是个积极的入世者是否能给世界带来更多的物质财富,因为他只是选择了他喜欢的生活方式,选择了成全作为一个人的完整性,并在这过程中将永远宁静的瓦尔登湖化作了最纯净的眸子,带领我们去探索和发现生命与生活全新的可能。

“昨天那本书跑到哪儿去了?”我一边嘀咕着,一边像只小狗一样在图书馆密密麻麻的书中寻找那独特的芳香。

啊,在这儿!漆黑的书脊,闪闪发亮的四个字《群星闪耀》。它像极了夜空的一颗星,闪烁着迷人的光芒。我像一个饿了许久的人看见大餐一样,不由自主地跳进了书的海洋。

在家里,我沉浸在《瓦尔登湖》,流连忘返。书房看,餐桌看,就连上厕所也在看。瓦尔登湖的叮咚流水声;梭罗的咔咔造房声;周围松鼠、百灵的歌唱声就像一支变幻莫测的曲子;湖面碧波荡漾,周围尽是参天大树,梭罗的精致房屋美不胜收……真是令人叹为观止。我陶醉在如诗如画的瓦尔登湖,脚麻得犹如蚁啮却浑然不觉,只知阵阵书香扑鼻,全然不知身处“乌烟瘴气”的厕所。

“啪”,门被拧开。妈妈一脸的不悦:“又这样!”双目喷火,似乎又是一场暴雨。“这是最后一次,绝没有下次。”我赶紧乖巧的保证。其实,我的心里却盘算着下次怎么逃过妈妈鹰一样的眼睛。

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书海深处。争读,争读,惹得妈妈愤怒。

最近,我阅读了《瓦尔登湖》这本书,得到了启发颇多,收获了很多。

感悟。

除了向大家推荐这本世界名著同时也分享自己的心得。梭罗是一位哲学家因此他的书籍往往不是简单的写故事这么简单即便是像瓦尔登湖这样的散文集也是充满了人生和反思让我们产生哲学上的思索。

在书中的《经济篇》中,梭罗与附近的农民们生活在一起,他通过这段时间的交往,了解到了他们的生活状况,与富人的生活生产了巨大的发叉,底层人民的生活非常艰难,当他们还在为谋求生计而兢兢业业的工作时,富人们却是骄奢_逸的另一番姿态,这样强烈的对比让梭罗感到非常不公平,认为奢侈的生活方式阻碍了人民的共同利益,有碍于社会的发展进程。

的思考,为什么核心的技术和优秀的创新都来自于西方国家,同样是非常重视教育,我们泱泱大国却没有核心竞争力?

读了瓦尔登湖,也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幸福其实并不是直接用金钱就可以买到的,因为这是一种精神状态,并不是物质的,只是间接地辅助。而劳动才是获得幸福的本源和根本,梭罗在《种豆》一篇中,亲自种地,收获豆子再卖出,从这样的生活体验中,他揭示了幸福和快乐的本质!

以后我要做一个爱劳动、爱学习的人,让自己获得幸福!

范文。

10。

苏东坡有言:几时归去,作个闲人。对张琴,一壶酒,一溪云。梭罗在《瓦尔登湖》写道:我想饮更深的水,想去繁星铺底的天河垂钓。《瓦尔登湖》以思想的斧凿打穿现实的铜墙铁壁,为我们的生活打开一扇窗,他无心劝导他人,只真诚地给我们读者抛出一个凭窗遥望的。

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压缩了地理和疆域,喧哗浮躁的风沙早已弥盖了心灵的沉静。梭罗挣脱时空的藩篱,将身心远离尘嚣,追求在自然的安谧中一种本真的生存状态,找寻一种更诗意的'生活方式。真正的平静,不是避开车马喧嚣,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在长达两年的里,他以自然为友,在小木屋旁开荒种地,晨兴理荒_,戴月荷锄归。他崇尚自然,乐于湖水、和飞鸟,闲来或在船上吹笛,或在湖边垂钓。

《瓦尔登湖》已出版一百六十多年,而今时代巨变,社会发展迅速,人类世界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繁华发达无所不在。然而,瓦尔登湖在仍未被人们所遗忘。初读时不知其中诗意的添补,正如徐迟所说,在繁忙的白昼读它,有时会将信将疑,觉得它并没有什么好处,直到黄昏,渐渐和恬静下来,才觉得语语惊人,字字闪光,沁人肺腑,动我衷肠,而到夜深万籁俱寂之时,就更为之神往了。梭罗是一棵,超脱人世,却在瓦尔登湖的夕阳下找到自己的位置。

我们都要去找寻并坚守内心深处所热爱的生活,终有一天,你历遍的山河会全然化作尘埃,当尘埃已铺满你的目光之外,再也看不见海,愿你也停不下来,心里那泓湖水还在,那里风清月朗,湖光十色,那里日暮温柔。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二

虽然每做一件事,他都要花上好长时间,需要付出很多艰辛,但他竟凭着自己坚韧的毅力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最终获得了离开荒岛返回故乡的机会。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退缩以及顽强的毅力所折服,这不禁让我想到生活中的我。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不自己动脑筋,而是需求他人的帮助;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知难而退,选择逃避;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觉得自己没办法解决,总是垂头丧气,心里充满挫败感。记得三年级学自行车的时候,我摔了很多次,但总也学不会,一气之下我把自行车狠狠地扔在一边,发誓再也不动它了。但我认识鲁滨逊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口中所说的困难与鲁滨逊相比简直就是小儿科,我不禁为我之前遇到困难时的所作所为感到惭愧。鲁滨逊一个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的勇气和毅力让我对他肃然起敬。

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是对鲁滨逊的勇气和毅力的考验;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是对我们读者心灵的一次洗礼;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还给了我们有益的启发。它告诉我们:如何面对困难、战胜困难,如何保持乐观的精神状态。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三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四

《呐喊》这部小说生动描绘了辛亥革命前后到“五四”时期的中国社会风貌以及百姓的生活。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呐喊高一学生读书笔记心得,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我很少看短篇小说,也很少接触它们。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了《呐喊》。我不经意地随便一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作者那爱国爱民的精神给迷住了。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鲁迅先生写的,里面收纳了十多部短篇小说,篇篇文字清新,耐人寻味,用了白描的手法刻画出一位位个性鲜明的人物,通过细致描写他们的举动,真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无奈。文字表面看上去普普通通,其实含意深刻,非常具有斟酌的意义。

在这些小说中,我最有感慨的是《狂人日记》,这是一个略显恐怖的故事。讲的是鲁迅先生发现他哥哥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在外面和一群人杀人煎肉吃,我刚看到这儿,也吓了一跳,觉得这是一篇贬义的小说,不算是好小说。可后来,书上说鲁迅先生之前的一个失踪的妹妹很可能是被哥哥吃了,而且自己的饭中也可能被哥哥放了几块,为之伤心和后悔。原来写这样一个缺德的故事是为了强烈地衬托社会制度的差劲。向人们严重又慎重地讽刺了矛盾和烦乱的社会。说了这么多,重点都是在讽刺社会,可之前不是说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吗?当然,这一点是深层次的,其实讽刺社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盼望社会能早点焕然一新,让大家都有民族忧患意识,让祖国繁荣富强。本书的中心就在这里。

呐喊这本短篇小说对我的感触很深,它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这学期,我们学了不少中外爱国名人的故事,比如:肖邦、詹天佑等等。这里面,虽没有鲁迅先生,但我通过他写的小说,深切地了解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也深切地了解了鲁迅先生,原来他也是一位爱国志士。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间所做短篇小说的结集,收有《狂人日记》《药》《孔乙己》等十四篇短篇小说,出版后即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以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表现了作者对民族生存的强烈关怀和对社会变革的深刻思考。

这本书里,能有许多能令你深有感触的文章,但令我最有感触的。还是最初发表于1919年5月《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号的《药》。

终于读完了它,我长舒了一口气,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大家也来读一读吧,说不定大家读完后会有新的启发!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我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了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经典书籍——《朝花夕拾》,这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也是中学生必读书目。我读完这本书,它讲述了鲁迅先生幼年时的生活和青年时的经历,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书中的故事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味。酸,心酸。在《爸爸的病》中,仅父亲那短短几句嘘唏不已的话,作者为父亲所做的事中便已让人心中泛起酸楚。最后父亲将要逝世时,作者大喊“爸爸”,更是催人泪下。甜,不说长妈妈与“我”过年时的温馨,也不说看五猖戏时那热闹的场面,单说百草园中四溢的童趣,儿童的天真烂漫展现在我们眼前。苦,在鲁迅先生的年代,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朝花夕拾·呐喊》这本伟大经典。辣,是鲁迅先生的本色,他讽刺的笔,总有将笔尖指向人群的时候,表面的赞扬,实则是对黑暗社会的抨击的批判。咸,那书中的一篇篇故事便是盐分,咸出来的是无尽的韵味,咸出来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鲁迅先生从自己亲历的生活感受中赞美了劳动人民的纯朴、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封建旧俗进行了深刻的揭露、讽刺和批判,对爱国知识分子受到的不公平待遇给予深深同情并充满愤怒,对胸怀博大的异国老师,则充满敬佩之情。这一篇篇的故事,是五味杂陈的故事,只有尝遍人生中各种的酸甜苦辣咸,我们才能锤炼出一颗临危不乱、坚忍不拔、威武不屈的心。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五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看似矛盾的两个人,看似冷淡的一个人,看似不屈服的一个人,却在两人之间产生了爱的火花,那不是像邻居女儿为了嫁出去而盲目结婚的爱情,也不是像妹妹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六

读书吧!读书正在悄悄的改变着我们的人生。如果你想继续改变你的人生的话,读书吧!世界每天都在变,你一样可以改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1《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

篡位者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

人物。

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作文。

3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

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

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杀人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解放,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作者莎士比亚身处的文艺复兴时代的英国正是戏剧中丹麦的真实写照。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创作者与被创作者,心连一系。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事。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它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让我觉得自愧不如。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猪八戒是他们四司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结合了大家的优点,虽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勇敢机智,但是他也会不停地运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困难面前为大家出主意;虽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帮助大家提东西;虽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善良,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孙悟空是一个系东胜神州傲来国花果山灵石孕育迸裂见风而成之石猴。在花果山占山为王三五百载。后历经_载,跋山涉水,在西牛贺洲灵台方寸山拜菩提祖师为师,习得七十二变化之本领。此后,孙悟空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路过五行山,揭去符咒,才救下孙悟空。孙悟空感激涕零,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取经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屡建奇功,然而两次三番被师傅唐僧误解、驱逐。终于师徒四人到达西天雷音寺,取得真经。孙悟空修得正果,加封斗战胜佛。孙悟空生性聪明、活泼,勇敢、忠诚,疾恶如仇,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我们能一件事从头到尾,不管我们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我们尽力去做,这对我们说也是好的,因为我们去做了,而且已经尽力了。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每当听到这首歌时,我们就会想起那妇孺皆知,脍炙人口的神话小说《西游记》了。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去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读着它,我仿佛看到了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取经路上的身影。

他这种天不怕地不怕顽强不屈的精神,敢与一切恶势力斗,敢与一切不良现象斗,敢与一切困难斗,不战胜它,誓不罢休!另外,孙悟空神通广大,更叫人赞叹不已。他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腾云驾雾的本轮,火眼金睛更是厉害!为唐僧保驾护航立下了赫赫战功。我们真应该向他学习,掌握各项本领,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将来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

唐僧是个善良之人,以慈悲为怀,一路上洒下了爱的种子。但是他凡人俗眼,人妖不分,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错怪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先后变成的年轻女子、老婆婆、老翁。以致于将孙悟空驱走,自己多次落入妖怪手中的可悲下场。我们应该学习他富有爱心,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可是不能像他那样不辨是非,冤枉好人,上坏人的当啊!

猪八戒好吃,好占小便宜,贪图美色。不过,八戒也满可爱哦!关键时挺身而出,一路上与孙悟空一同作战,降妖除魔,可以说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为保护师傅取经也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们应该学习其优点,克服其不足。沙僧憨厚老实,一路上牵马挑担,从不叫一声苦,从不喊一声累。我们一定要向沙僧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在劳动中任劳任怨,抢重活脏活干。

总之,师徒四人个性鲜明。我们要学习他们的优点,克服其不足。正如孔子所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力争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西游记》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了,就连外国的文坛中都会有《西游记》的一席之地。《西游记》中讲述的故事很简单: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得了真经。但就是这么简单的故事情节,却让无数人拍案叫好,到底是什么魅力吸引着无数的读者呢?我想功劳并不仅仅是在曲折的故事情节上,还有浅显易懂的文字背后隐藏的哲理。

我从《西游记》的四个主要人物中,读到了他们背后的精神:首先是师傅,也是《西游记》的主角,唐僧。唐僧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和尚,他非常的善良,不愿去伤害任何生命;他还非常的有礼貌,每次开口都会带上“施主”之类的敬词;他还非常的吃苦,不远万里的去西天求取真经。我从他的身上,学到了要宽以待人,谦卑有礼。

其次是大徒弟孙悟空,也是《西游记》中,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去描写的人物:书中的孙悟空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潇洒机智,不愿被规矩所束缚;孙悟空也是一个非常强大的人物,他屡次救其它三人于妖魔鬼怪的巢穴魔口之中。我到现在对《西游记》中最记忆深刻的人,便是这个敢爱敢恨的‘猴哥’了,我也想做一个和孙悟空一般敢作敢当,勇敢机智的人。

接下来是长着猪头的二徒弟,猪八戒。猪八戒在我的生活中,可算是一个大红人了。所有人提起猪八戒,总会笑他那憨厚可掬的搞笑模样。虽然猪八戒好吃懒做,又喜欢美女和钱财,但他却在对唐僧非常的忠心,也很讨人喜欢。从书中看到他的时候,我便想和他一样懂得变通,讨人喜爱。

最后是三徒弟沙和尚,他是一个很吃苦耐劳的人,西天取经的路上扛着一个大扁担艰苦的走着,却从来没有任何怨言;他还是一个老好人,为此常常吃妖精的亏,屡次被猪八戒调笑。我从沙和尚一路取经的行为中,感受到吃苦耐劳是多么的重要。

《西游记》中曲折离奇的故事和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是《西游记》的看点,这本名着也确实被后世的无数人翻看赞叹,我不禁也成为了其中一员:“这是一本多么让人感触极深的好书啊!”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心得。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今天,我要讲述的就是一篇文章:《伟大的悲剧》。

这篇课文讲述的是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探险队伍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来到千百年来无人探索的南极极点,不幸的是,阿蒙森比斯科特早到了五个星期,凯旋而归,而斯科特一行人也到了,到在归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与他们对现实的恐惧成为了他们归途的一大困难,最终,在坚持了一个多月后,他们最终体力不支,长眠在了南极极点。他们已自己的生命为故事,吹奏起生命的颂歌,告诉了我们,生命的意义,就是挑战自我,踏出迷惘。

他们真是一群英雄,他们拥有伟大的精神与高尚的品德,还有大无畏的勇敢,以至于他们在面对死亡时,像个勇士昂首挺胸的面对着:首先是奥茨,在自己坚持不住的情况下,为了不拖累自己的队友,在暴风雪来临之际,毅然决然的走出了帐篷,独自面对着死亡。最令人称道的是斯科特,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想到的不是自己,是祖国,是友谊,是自己的亲人,还给他们留下了书信,表达了他真诚的情义。所以,在他们长眠以后,连权威的国王都为他们而下跪,因为国王也被他们这高尚的灵魂所感染,深深的折服了。

泰戈尔说的对:“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只有当我们为自己所热爱的,所努力的,所追求的梦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才能得到另一种永恒。

生活总是变幻多姿的,在现在的生活中,已经缺少了那种超越自我,从已知的世界里再去探索着未知的精神,我们不应该满足于现在,我们应该像斯科特他们一样,努力的突破,努力的探索着,努力的求知着一切存在却尚未出现的事物,为人类作出贡献,为这个社会作出贡献,才不至于;碌碌无为,浑浑浊浊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们要让自己的生命变得多姿多彩,要让自己的世界变得无比伟大,实现这永恒的生命。

高一。

读书。

《伟大的悲剧》讲述的是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在南极的角逐。由于阿蒙森早于斯科特到达南极极点,一个多月后,当斯科特一行五人到达时,已失去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荣誉。第二天,当他们心情低落地踏上归途的时候,南极的冬天提前来临了。严寒、风雪,从四面八方袭来,似乎要在南极开一次大会,使他们的归途变得更加险恶。薄薄的帐篷无法抵住寒冷,煤油快用完了。

一个接一个的贮藏点,只带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绝望,煤油十分缺少。埃文斯疯了,一天后死去。双脚脚趾都冻掉了的奥茨,为了不拖累朋友们,在一天早晨,独自走出了帐蓬,“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剩下的三个人在3月21日那天,彻底被大雪挡在了距“一吨营”11公里的地方。在忍受了八天的寒冷和饥饿之后,他们于1912年3月29日,全部殉难。这些伟大的人,为了造福人类这个信念,为了探索南极的奥秘,他们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艰险的路程;在前方,是他们醉心的梦想,是必赴的使命。他们虽然死去,但灵魂却飘在南极上空,成为永恒。

当南极的寒风一次又一次吹过他们墓顶的十字架时,英国的人民,南极的冰峰,皑皑的白雪以及遇见过他们的海豹、企鹅一定都会想念他们,想念他们的英勇顽强。斯科特一行五人所表现出来的人类对未知领域的不懈探索,以及在探险行动中的坚毅、勇于为事业献身的精神,不能不让人钦佩!他们悲壮的南极之旅折射出的人类的勇气,将超越时代而永存。

正如文章最后一段的意思:斯科特、奥茨、埃文斯、鲍尔斯、威尔逊五位英雄,虽然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有价值的、美的毁灭对于任何时代的人类都是一个最伟大的悲剧。无论是极地、海洋、宇宙空间,只要是奥秘所在,人类就想把自己的足迹踏上去,任何艰险都不能抑制人类探索奥秘的激情。

在那白雪皑皑的南极大陆,那一场令人心酸的角逐,吟诵的是人类探求自然未知的史诗,演奏出一曲挑战自我生命极限的绝唱。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七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八

《贝多芬传》是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着名的人物传记之一。这是一颗受伤后近乎窒息的心灵勃发而出的一曲激昂的交响乐,是对音乐艺术大师贝多芬一生的真实素描。贝多芬所处的年代,正值旧的毁灭与新的勃发交加,他的成功掩隐着无可言说的苦痛,他的一生就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与多难的命运斗争的过程,那是“苦难铸成的欢乐”。

这本书主要讲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的赞歌。从诞生之日起,它就以其独特有的旋律震撼着世界,使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的心里中掀起了狂澜。

贝多芬生活的那个年代,那是一个动荡不安的,充满着毁灭与更新的涤荡的年代,战火不息。同时,他孤独自闭,命运悲惨。而就是在那样既不稳定的环境中,他仍创作出了《英雄交响曲》这一撼动人心的作品!可连丘比特也不曾眷顾他,他心爱的人相继死去,相继离开,又给他原本脆弱的身体增添了巨大的打击。

在世界文学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罗曼。罗兰以极其丰厚而卓越的创作,发展了传记文学的体裁,成为了20世纪的一道风景线。

他的一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你愿意付出,成功一定会来到你的身边。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九

这是讲述一个小木偶的故事--老木匠泽皮德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木偶,并把取得生命的木偶当成儿子。老木匠把大衣卖掉,供小木偶上学,小木偶一心贪玩,竟把爸爸卖掉大衣买来的课本换成戏票去看戏了。贪玩离开学校的小木偶遇到了会说话的蟋蟀、仙女、鲨鱼大蛇、小灯芯……发生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他在小仙女面前说谎,结果,鼻子一下子长了好几倍,连门都出不去了。最后,他掉进一只大鲸鱼的腹中,意外与老木匠皮帕诺相逢。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编篮子,晚上读书、写字。最后终于成为一个诚实、听话、又爱学习,还能帮助父母的好孩子。经过种种的经历,小木偶终于长大了,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为了一个真真正正的男孩。

这个故事虽然大多只是讲述小木偶遇到挫折的过程,但是有哪个读者可以想到这个故事蕴含着浓浓的爱。小木偶没有课本,老木匠把自己的上衣卖掉供小木偶上学,尽管自己受着寒冷,也要用的力量带给小木偶幸福,多么伟大的父爱啊。而且小木偶的成长经历告诉我们:只有诚实才能获得信任,如果你一直撒谎,别人就会对你失去信心,而你就会失去朋友。

看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从书中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善良、坚强、勇敢,最重要的是要懂得感激父母、孝顺父母,长大以后好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

《狼王梦》一书,作者沈石溪用细致的笔墨,将动物之间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那种母爱的光辉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狼王梦读后感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它,得不到任何人的理解;它,独自在黑夜中叹息;它,从不抱怨生活,坚强的面对一切,他就是沈石溪笔下的一只狼——大灰。

大灰是两只贵族犬诞下的生命,也许是天意弄人,大灰并不是一只纯正的犬,他身上有一半的狼族血统,也正因如此,它不被任何人喜爱,出生不久,便被主人送到了警犬学校在警犬学校之中,即使他成绩第一,但不被看好。在大灰毕业之后,无人收养,便进了马戏团,马戏团中的人与动物对它也不好,并不是它十分凶猛,而是它,长得像狼,所以,它被所有人厌恶,章节的末尾,大灰为了证明自己献出了生命。

回忆大灰的一生,处处都是坎坷,刚出生,刚刚断奶,就被送到警犬学校,因为十分懵懂,把这一切当成了新的开始。在警犬学校,教官们每天给它双倍的训练,且给它的食物,不足其它犬的二分之一,但大灰认了,他不仅每天开心的活着,还不断地要求自己,给自己定一个目标,且一定要完成。在马戏团,即使无人喜爱,被驯兽师以及其它比它弱小的动物欺负,它虽说不情愿,但在它眼里主人的命令,就是一切,即使生活再痛苦,它也以笑面对。

大灰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某些人,一辈子不被任何人理解,只是被他人唾弃,直至死亡之后,人们才会明白,自己曾经视为恶魔的存在,一直在忍辱负重,不论生活多么不公,它都不会抱怨,哪怕伤害了它的人、痛恨着它的人、素不相识的人,他都会像天使一样保护他们,我总想问为什么,有些人要像大灰一样活着,这样不是很傻吗?——我如今发现了,世界上没有永恒的敌人,只要诚心诚意,敌人也能变成我们的朋友。

我同情大灰,同情它那一生的不公;我感谢大灰,感谢它是我明白这一切;我敬佩大灰,敬佩它不向命运屈服。

狼,在人们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和凶残,但是你知道吗?狼也是有感情,爱和梦想的!虽然,他们野性十足,但却并不是冷血动物,他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在这一本书中我就认识了一位母亲,她是一只想要实现“狼王梦”的母亲,她叫紫岚,有一个伟大而辉煌的梦。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早早的夭折了。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为了保护仅剩的一只小狼,她与想要吃掉她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这是她生命中最后的冲刺,那么悲伤,那么惨烈!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它们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爱子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才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

这世上的爱,有千千万万种,但父母对儿女的爱却如出一辙,一样的毫无保留,不求回报。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体会到,爱,可以不顾一切,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只为保全孩子的性命,这种爱,让人类重新审视狼族,也让我懂得,在爱面前,没有动物和人类之分,有的,都是一样的爱,那便是母性的光辉!

期里,我阅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死在野猪獠牙下的丈夫黑桑的遗愿,不牺一切代价把狼崽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紫岚生了五个孩子,四公一母,可是第一个孩子生下来不久就被洞外的寒冷夺去了生命。那时候,紫岚痛不欲生。可当它看到其它四只小狼崽,每一个都是饥肠辘辘时,它悲痛之下只能用死去的狼崽充饥,再给活着的小狼崽们喝奶。

第二只小狼叫黑仔,第三只小狼叫蓝魂儿,第四只小狼叫双毛,第五只小狼叫媚媚。黑仔是紫岚最爱的孩子,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黑仔,喂奶的时候,黑仔吃得最多,可不幸的是,黑仔在追一只蝴蝶的时候,被狼的天敌金雕吃掉了。

紫岚只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玩耍的途中因为大意被捕兽夹夹住了腰,即使紫岚想尽办法,也没能把它救出来。眼看到了猎人出来捕猎的时间,紫岚想到自己那无法离开此地的孩子将要遭受猎人的杀害并被带到村里去炫耀的那种屈辱,甚是痛苦,它静静地呆在蓝魂儿身边,思索着要如何做。一个晚上过去了,紫岚狠下心来,决定亲手了却蓝魂儿的生命,它咬断蓝魂儿的脖子,并将它的身体咬成了两半,以便蓝魂儿的身体能离出了捕兽夹。蓝魂儿死了,死后它被埋葬在雪里。

当我看到这里时,泪流满面,心里忍不住在想:“蓝魂儿,不要恨你的母亲,你要相信它是爱你的,它只是不愿看到你惨遭他人杀害,连死后也无法安宁。蓝魂儿,愿你在天堂再无痛苦。”

一连两个孩子死去,让紫岚日发憔悴,可是为了完成丈夫遗愿的它没有倒下,它时刻记得丈夫说过的要想下一代不再受到欺负,那就必须要让他们强大起来,成为狼中之王。于是,它将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双毛从小就有很强的自卑感。紫岚和媚媚给了双毛魔鬼般的训练,想让它经过训练成为一只强大的狼。双毛经过日复一日的训练,终于成为了一只强大的狼。它决定从现任狼王的手中夺得狼王之位,经过一番苦战,狼王处于下风。眼看双毛就要胜利了,可此时的狼王即使只剩一口气也不愿认输,它在双毛的面前发出了王者般的吼叫声,就是这一吼叫声诱发了双毛心中的自卑感,双毛开始萌生退缩之意,狼王抓住时机,扑了上去,杀死了双毛。

三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而唯一活着的孩子媚媚因为是母狼而无法成了狼王,紫岚只好将它的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孩子身上,可此时媚媚的狼崽被金雕盯上了,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决心与金雕同归于尽。

看到了这里,我深深觉得我们的爸爸妈妈就像书中的紫岚一样,给了我们全部的爱,只希望我们能成才。父母的爱都是伟大而无私的。为了不辜负他们对我的这份深沉的爱,我必将更加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一

最近我读了《陶行知文集》。读了之后深深感叹先生的“生活即教育”的理论,被文中深邃的思想所折服。

陶行知先生生活在灾难深重的半殖民、半封建的旧中国的,他毕生致力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改革中国教育,创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生活教育”的理论体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不愧为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实践家与伟大的实践教育家。学习陶行知、走近陶行知,对于今天我们搞好教育教学研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动素质教育与教育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陶行知的文集,内容丰富,娓娓道来,深邃的思想通过朴实的语言展现出来。我谈谈两点感想:

(一)生活教育就是“教学做合一”

陶行知先生在“答朱端琰之问”一章中详细解答了“教学做合一”的思想及做法。我理解为教师要教会学生去探索知识的本源,求知识的归宿。要学生学得“自得”,学得“自动”。并且,学得的知识与现实应是一致的。这让我想起我们的春游,带着孩子来公园之前我们教育孩子要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然而到了公园,孩子扔垃圾的时候,老师有时却熟视无睹,这不是“教学与做”分离吗?这应该引起我们老师注意,在生活中,我们更应该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否则,学校学的知识就变得贫乏,苍白无力。

陶行知先生又说:教的法子必须根据于学的法子。教师不能只管自己教,要让教的法子自然根据学的法子。要学生怎样学就须怎样教;学得多教得多;学得少教得少;学得快教得快;学得慢教得慢。陶行知这一思想不也就是我们所要倡导的——“因材施教”吗?。

陶行知的“教学合一”的教改思想,强调的就是师生之间的互动,是在他杜威教师那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基础上的新的突破,这对于指导我们的教育教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二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缈,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曹雪芹,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也最复杂的作家,他的作品《红楼梦》也是文学史上最伟大最复杂的作品,《红楼梦》的语言艺术成就是古典小说的高峰,作者只需三言两语就可以勾画出一个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的人物,而作者笔下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小说中出现的诗词曲赋都完美的和人物融为一体,当真是做到了“诗如其人”,而这些诗词也能为塑造典型的性格服务。

《红楼梦》的情节结构,也与传统小说大相径庭,他改变了如《水浒》《西游》的人物剧情单线发展,他在原有的基础上创造了一个宏大的艺术世界,是众多人物角色活动在同一时间与空间,而且剧情的推移也有整体性,表现出了作者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艺术思想。

《红楼梦》当时的社会思想非常腐败,作者对其中宫廷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家庭的腐朽,封建的科举制度,婚姻制度,奴婢制度,等级制度都进行了批判,作者自己应是提倡民主主义思想,这些在当时滋长的资本主义经济萌芽中曲折反应。

不过《红楼梦》虽是四大名著之首,但其出世经历种种苦难,作者根据自己的身世,和自己经历的苦难写下这本大名鼎鼎的《石头记》,但在作者完成这本书之前就离世而去,只写下了前八十回。此书共一百二十回,有一百二十回程本,八十回脂本。后四十回署名了“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虽不知为何,但却只听闻老师提起过高鹗。

在此书中看到的看到的并不只是故事,还有人性、心理、成功、医学、政治、服装、文艺,学到的不只是爱恨,还有对生活的思考、对人物解读能力的提高、对是非善恶的辩证评价、以及自身洞察力的培养。必定,这是一个文学巨匠千古奇才用一生的血泪和才智写出的泣血之作,包含着他的见地和灵魂。

也许一个人一生要读很多书,可未必会受多大的影响和震撼。我很希望接触到红楼梦的人可以顺着机缘去感受它带来的另一个世界和另一种思考,细细的品味此书,可能会结下你与此书的情缘。

而《红楼梦》中塑造的众多人物形象,他们各自具有自己独特的性格,他们会成为不朽的经典,在中国文学史和世界文学史上永远放射着奇光异彩。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三

《简·爱》是我读过的第一部外文小说,也是对我影响最深的书籍之一。我很喜欢小说中的女主角——简爱,她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在我的眼中,简爱就是坠落凡间长着洁白翅膀的天使。

简爱之所以能深深地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不是因为她最终的爱情救赎,而是因为她有一颗从来都不被人性丑恶侵蚀而异化的心……世情百态,尝遍苦痛;尘世纷扰,我性依然。此种信念和力量,唯简独有。

简爱的童年是苦涩的,从小无父无母,被迫寄养在舅母家。少爷的专横,小姐的傲慢,夫人的恶意,仆人的偏见,都在折磨着她。然而这些还不够,随着舅父的去世,舅母把她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一所从肉体到精神对孩子们进行宗教束缚摧残的所谓慈善机构。在那里,冷酷的院长将她无情地隔离,对她进行着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摧残。

在这黑暗的日子里,海伦是她唯一的阳光,简爱第一次感受到了爱的沐浴。不幸的是,海伦在院长的欺负中患上肺结核,最终死去了。简爱趴在海伦的墓上,向生命中的每一束阳光告别,从此她变得坚强、勇敢。

夕阳西下,霜雾弥漫。简独自散步,罗切斯特骑马而来,缘定一见钟情。然而当心目中的王子为了试探她而假意要娶某贵族小姐时,她愤怒地说:“你以为,因为我穷,低贱,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就如我们站在上帝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勇敢的,因为她坚信人在精神上都是平等的,她追求的是两颗心的平等结合。当幸福即将要来临的时候,罗切斯特的疯妻出现了,简爱并没有委屈求全,她离开了罗切斯特,去寻找新的生活出路。

愈是物质空前凸显的时代,愈是要仰望道德的星空!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绽放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闪亮而美丽,她的信念,有如磐石坚韧而不移,她的所想所为所展现出来的力量,是生命的极善极美极爱。她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扛起大千世界的万般丑恶和罪孽,却用心里那盏永不息灭的烛光消融了人世冷漠的冰霜。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四

读这本书时,并没有太费解的剧情抑或大而空的境界,但就如饮一杯未过水的绿茶,唇齿间尽是涩意。太抵是骨子里淌的是一腔大和民族传统男性的血液,川端康成的文字也是那样的风格——精雕细琢却不矫揉造作,微微拘谨却又暗含张力,从他新雪初阳般流淌的字句中,塑造出的是一个个血肉饱满的人物,是一段段叫人心中发苦的情事。那最初的晦涩在反复品味后,尝到的究竟是苦,还是从中滋生的细微甘甜,都还是看读者的个人感受。

同是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的小说透浓浓的市井气息,将人性以一种通俗而讥诮的手法刻画描绘。然而《雪国》是一本从遣词造句来看称得上是华丽的小说。浓墨重彩地对景色进行了描述,用在别的作品中或许会稍显罗索,但结合他本人的文字风格倒也寻常。

就像是感受着零下的入骨寒凉,粗糙的风雪刮痛了脸部肌肤,在这场景中与一位神态鲜活的艺伎相逢。作品是以男主角的角度来叙述,但却把重心放在了这叫驹子的姑娘身上。如所有的艺术人物一样,她有着极其鲜明的性格特征。

最初,她就如同一捧新雪,干净的不可思议,像个正常的良家女子。她待过烟花巷,也在男人堆中厮混,身上完美的结合了纯真和媚俗两种特质。她可以不惧一切地爱上一个旅客,做所有让人觉得匪疑所思的疯狂行为,喝很多酒,将自己失态的一面毫不掩饰地展露。但她的这份率真,即便到了真沦为艺伎的那天也没有改变。她或许该是放荡、追求刺激,没有廉耻观的那类人,却又是个喜欢看书、会毫无保留地献出真挚的爱情,善良单纯的女孩。很难想像这样的两副面貌会是同一个女孩具备的,驹子大概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吧。她是沦陷在世界的绝望里的那群人中的一个,太多的无奈绊住了她的脚步,她想爱人却又刺猥般地把他们逼走,内心深处却凄惶又渴望被爱。

纵使抹上了厚重脂粉,她也依旧如新雪那般干净。

我想,作品想要抒发的,便是对这女子的一声叹息吧。她曾因夜半难以成眠而用簪子一下下扎着凉席,那是她心存的一份焦虑,对自己未来的迷茫。她不需要同情与施舍,即便孑然一人了,也要倔强地站直。她的身上浓缩了多少剪影,她或许该是某个时代或某个人群的象徽,但我只想将她认作驹子,那个疯疯癫癫,渴望挣脱禁锢的女孩,她还是向往着成为更真实的自己的,这过程很漫长,但所谓的“囚牢”不过是人给自己强力的枷锁。

人生而活在笼牢,所不同的只是笼子的大小。但若是有一颗海阔天空的心,那就哪里都不是笼牢。打破它,就能找到那抹初阳。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五

你有一个漂亮的朋友吗?她们就拥有一个这样的完美朋友。一个几乎胸无点墨,只勉强高中毕业的人却能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行驾自如;一个19世纪末的人做到了像汉朝的匈奴人一样“父死子妻后母,兄终弟娶寡嫂”;一个就凭着一张嘴一支笔,就在法国社会上叱咤风云,最终挤进了第三共和国的统治集团的人。是的,他就是杜洛瓦。

“人都是笨得像牛,而蠢得像驴,随便在字典里找一个你不懂的问题问你,你就会觉得我是一个高深莫测的人……”正当杜洛瓦生计烦恼时,他遇到了早年一齐当兵的战友弗雷吉埃。弗雷吉埃这一段意味深长的话语就成为了杜洛瓦飞黄腾达的开端。

他花言巧语背后被利益熏黑的心灵,蒙蔽了他的双眼,看不见人世的真情,对别人的关怀和怜爱,能够视若无睹,甚至利用、践踏,像头野兽一般穷凶极恶地追逐名利,恰似一只永远饥饿的猎狗,泯灭人性!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六

英莲,是甄士隐的爱女,在元宵看花灯时被拐走了,从此一步步地走向毁灭。

“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当癞头和尚说出这词时,便可看出英莲自元宵后,就开始她坎坷的一生。

判词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这是她生活环境之艰。本来她可以嫁给本地一个小乡绅之子冯渊,可却碰上了薛蟠这个“呆霸王”。跟随薛蟠来到荣国府,名唤香菱,从高洁的“莲”变成普通的“菱”。

周瑞家的送花遇到香菱,赞她“竟有些像咱们东府里的小蓉奶奶的品格儿”。这里突出她的模样与气质和其他丫鬟是不同的。香菱学诗的片段让我更了解她是个认真,有耐心和毅力的人,“香菱拿了诗,回到蘅芜苑中,诸事不顾,只向灯下一首一首的读起来”。即使她作诗底子不如人,但是她愿意用努力来换取,她这般苦心,怎能不叫人心疼与喜爱呢?她作了一首诗,不好,又另作,“便自己走至阶前竹下闲步,挖心搜胆,耳不旁听,目不别视”,连宝钗都说:“可真是诗魔了。”最终她成为大观园中唯一一个入得了诗社的侍妾。

后来薛蟠正房夏金桂给她取名“秋菱”,这更显得她命运的悲凉。在夏金桂的手里,她一步步走向死亡。

英莲——香菱——秋菱,是她坎坷孤独的一生,但她还是乐观的,抱着对生活的希望一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七

《飘》是米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其唯一的作品,《飘》可以说是史上最经典的爱情巨作。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也许她痛苦地挣扎在金钱的欲望里,也许她陷入名利权势的泥淖不能自拔,但她侑一颗执着勇敢坚强自信的心。她的灵魂在黑暗中放射出瑰丽的坚强的火花。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八

这绝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的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缺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优秀的父亲,出色的儿子,不平凡的家书。

《西游记》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从小到大,我在电视上看过无数次《西游记》,小时候看《西游记》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光阴飞逝我慢慢长大,但是西游记并不会因为我的年龄增长而被我厌倦,我还是那么的爱看。当然,长大后,我就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我对其中的各个角色的性格和曲折有趣情节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近段时间的事情。因为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己不懂得文字。现在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

《西游记》是经久不衰的大作,能让众多读者百读不厌,它创造了我国乃至世界上神话小说的巅峰,不愧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九

悲剧的开始,并不是一个动人心弦的错误。富家少爷——周朴园在空虚寂寞的生活中与女仆——鲁侍萍堕入爱河,对于那个时代的背景,这种事情的发生是毋庸置疑的。当然,身为大家门户的“一把手”是公然反对这种交往的,认为这种交往等级过分悬殊,封建思想都是要找门当户对的。所以,在大年三十的夜晚活生生地将侍萍以及那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赶出了周家,但是他们却留下了第一个儿子,即悲剧开始的原由形成了。

年轻时的周朴园爱上侍萍,或许可以说他的感情还有一丝纯洁。可自年三十晚,他在听任家中长辈将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久别三十年后,当他又重新认出侍萍时,那无情的表情,分明不是久别后的喜悦,而是怀疑与恐惧;那虚伪的做法,口口声声说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保留她的习惯,珍藏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衫,分明不是对她的爱,是虚伪支配了他的理性,都是要彰显他那已经不存在的良心,哪里还有什么感情可言,即便是有,也已经在三十年前早已灰飞烟灭了。对于他那些种种做法,补偿给她的支票,承担她所有的开支,却是为了让她永远不要再踏进周家的大门,这是多么的冷酷,无情。为了树立自己虚伪的形象,不惜花费大量金钱去维护;为了金钱,又开枪打死多少小工。那是多么的残忍,昧着良心赚黑心钱啊!这个资本家的代表,已经在商界的“熏陶”下,变得血肉模糊,心狠手辣。

想起了蘩漪,《雷雨》中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她不悔改,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蘩漪就像是一朵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绽放了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了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我不得不赞叹蘩漪,她就是那个疯狂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在周家深深的庭院里,暴怒的雷雨的中心,她是罪人,亦是受害者。

周萍和四凤的爱情是纯洁的,但却沾上了亲情这种不该有的关系。两人身陷爱河,但最终却没有好结果。这对本应该是一对幸福的鸳鸯,却被抹杀了。可怜周冲,单纯的少年,却也被封建思想埋葬了。面对现实,四凤不幸被电死,周冲拉了一把也不幸死去,周萍听到这个晴空霹雳的消息,也随之而去——用枪自杀。徒留下身为长辈的三人。

然而这仅仅是个故事,但却反映了一个社会制度,读了《雷雨》这部小说,我似乎读懂了作者,读懂了当时的时代面貌。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二十

寒假,我读了学校里发的《红楼梦》选段,颇有点感受,于是就看了完整版的红楼梦,虽然限于寒假时间十分紧迫,根本无法看完,但我也有一点体会。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在贾府这个封建大家庭中,虽然女人的地位较同时代的家庭有了很大的提高,家庭内的事情主要靠女人来操持,以贾母为首、王夫人为辅、凤姐为主要执行人,大到元春省亲、小到每餐饭吃什么在那里吃等问题,都由她们做主。尽管她们的地位很高,锦衣玉食,供使唤的丫头、嬷嬷、小厮们成群,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所有女性的活动范围都不外乎荣国府、宁国府这两个大院之内,日常娱乐活动也不过听戏、打牌、串门、会餐等,几十年如一日,也没有多少意思。

关于薛宝钗与林黛玉,有些人评论时不免有些偏颇,过于抬高林黛玉而贬低薛宝钗。是的,宝钗是教导宝玉要读正经书、考功名、谋爵禄,这不能叫俗,当时的士大夫都是这样的,或者说主流社会都是这样的价值取向,不能因为宝钗这样做了就过分的贬低她,黛玉没有这样做就很好云云。我觉得,宝钗是贤妻良母型的,所以以贾母为首的长辈都喜欢宝钗;黛玉是才子兼佳人型的,而且小时候就和宝玉青梅竹马,所以宝玉喜欢她,也是人之常情。 如果说宝玉他们做的那些事情有什么好玩的话,无外乎“开海棠诗社作诗”了,要说他们整天在家玩,也没有玩出什么名堂,只有这一件事情还有些诗情画意的。而且各个姐妹的性情,也只有通过那些诗句才能够比较全面的表现出来,虽然我还不能完全理解那些诗词的真谛,以前看过几次诗词赏析也没记住什么。要彻底理解这些东西,恐怕我现在这点语文水平是不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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