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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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精选17篇)
时间:2023-11-28 05:14:39     小编:念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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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一

甲方(县级农机管理部门):

乙方(补贴对象):

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20xx年杭州市继续对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等机械装备实行市级资金累加补贴,现就落实和贯彻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粮食生产需要,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等机械装备,并及时到经销商处付全款后购机。

二、乙方要在签订《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确认表》后30天内到经销商去购买所选机具。

三、甲方责任。

2、做好机具核实工作;

3、协调供货,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乙方责任。

1、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

2、超出资金计划购买补贴机具时,无法享受市级补贴;

3、参与违规操作(如虚假购机等)的`补贴对象五年内取消享受补贴政策的资格;

4、购机者要协助做好补贴机具核对、登记造册工作,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检查;

5、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

6、三年内不得转让所购机具;如有转让的,三年内不得申请购买补贴机具。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乙方(购机者):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盖章)(盖章)。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二

为落实_____财政购机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愿购买如下机具:

机具名称。

机具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价格。

_____财政补贴金额。

实际支付金额。

二、乙方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购机,交纳扣除补贴资金后的机具差价款____元,并提交本协议。

三、甲方责任:

1.落实_____与地方补贴资金;

2.协调供货。

四、乙方承诺:

2.二年内不擅自转让所购机具。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购机时提交供货商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三

xx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下,经过精心组织,细致工作,截止10月30日,我县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20万元已全部实施结束。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度落实。

为确保xx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规范,阳光操作,xx自治县农业局对去年制定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度》、《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管理制度》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制度》进行了完善,认真执行每一项制度,并将制度印发到各乡(镇)、农场管委会农业中心。

二、重点工作。

(1)规范实施关健环节。

xx县严格执行《云南省20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按规定实施补贴范围、补贴机具、补贴额、补贴对像,补贴企业等。

(2)信息公开。

我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通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均有效。按照省厅要求及时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程序、资金规模、资金实施进度和咨询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3)廉政风险防控。

xx县分别于4月份和5月份召开2次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专项会议,对今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做了部署,并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专题教育,印发了廉政警示教育材料,发放至县乡农机人员及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经销商。

(4)宏观引导。

在制定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时严格遵照今年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列出的品目及机具种类,对我县重点补贴机具做了进一步明确,对插秧机、育秧流水线、粮食收割机、粮食烘干机、80马力以上拖拉机、冷藏保鲜库实行优先补贴,薄弱环节机具品目在县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品目进行操作,没有增加或删除。

(5)投诉处理。

县农业局购机办高度重视广大农户对购机补贴的投诉处理工作,在我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农户投诉举报的电话和来信做到每起必查。截止目前尚无来电投诉来信举报。有机手反映但没有进行投诉的,我们都会积极协调商家企业进行妥善处理。

(6)辅助管理系统应用值。

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要求,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人操作”的原则,对系统密码和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强化管理员进行系统操作业务管理。管理员对在系统中录入的数据进行严格核查,做到每台必查,凡是录入信息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退回删除。补贴申报名册必须经由《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导出。

三、执行情况。

(1)实施结算进度。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和结算进度在全市处于前列,年上级下达xx县320万元中央财政补贴任务,截止201x年10月30日,320万元已已全部实施兑付完毕,受益农户458户,补贴农机具844台,共补贴资金320万元,拉动农户投入1310万元。其中微耕机29台2.26万元、轮式拖拉机38台183.083万元、果蔬烘干机164台40.6万元,采茶机149台5.45万元,茶树修剪机315台55.15万元,铡草机17台0.827万元,马铃薯收获机2台0.2万元,田园管理机25台2万元,旋耕机46台8.28万元。资金实施比例达到100%,结算比例达到100%。

四、实施效果及建议。

农业装备结构明显改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补贴机具在生产生活中得到广泛运用,上级领导在对我们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中,对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施进度给予了肯定和口头表扬,要求我们再接再厉,为下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充分准备。

一年来,有了点成绩,也看到了不足。综合来看,有以下主要问题:

1、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公布较晚,导入系统时间太长且变化频繁,影响政策实施的连续性,这是影响进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建议加快补贴产品系统导入工作进度。

2、补贴机具分布点多面广,人手不足,核实较困难。

3、安全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跟不上。一是宣传示范不够,缺乏典型带动,农民了解购机补贴政策多,了解机具性能少,自主选择机型困难。二是经销商对购机者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特别是近年来微耕机等小型机具增多,本来小型机具安全系数较低,加之操作不当、违章挂斗载人、挂斗拉货等现象时有发生,存有安全隐患。三是乡镇维修网点不足,维修服务不及时,农民买配件难、维修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4、建议省市及时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并开通操作系统,给予项目实施单位合理的时间进行实施,有利于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四

为落实中央财政购机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愿购买如下机具:

二、乙方在___月__日至___月___日期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购机,交纳扣除补贴资金后的机具差价款____元,并提交本协议。

三、甲方责任:

1、落实中央与地方补贴资金;

2、协调供货。

四、乙方承诺:

2、二年内不擅自转让所购机具。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购机时提交供货商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五

乙方(购机者):_______。

为落实财政购机补贴政策,本着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愿购买如下机具:

机具。

名称。

机具品牌及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价格。

中央财政补贴额。

购机户应交差价额。

二、乙方在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期间,到所在地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处购机,交纳本协议明确的差价款________元,同时向经销商提交本协议一份(重疫村购机者还应向经销商提交“血吸虫病重疫村农户补贴购置农业机械申请表”一份),并向经销商索取差价款发票。

三、甲方责任。

1、落实中央与地方补贴资金;

2、协调供货及售后服务。

四、乙方承诺。

2、二年内不擅自转让所购机具,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

3、服从本村血防工作需求,优先为本村农业生产提供农机作业服务。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购机时提交经销商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县级农机主管部门):_______乙方(购机者):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签字时间:_______。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六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xx县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严格按照《xx市20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工作扎实,措施得力,全年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显著。

一、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到11月上旬,我县已使用补贴资金1369.57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335.82万元,报废补贴使用资金33.75万元(报废旧机298台),总资金使用比例达到了84.09%。

受益农户3333户,购置各类农业机械3621台(含更新机械298台),其中耕整地机械1935台、种植施肥机械843台,动力机械台,粮食烘干机1台。

目前,已兑付补贴资金1131万元,微耕机、播种机械的的核实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市级补贴资金现在已签订合同并核实无误的有46台,其中秸秆还田机3台,玉米收获机26台,免耕播种机17台,兑付资金14.6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早安排早部署。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之后,我县立即召开了补贴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县政府有关领导牵头,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资金使用计划、补贴范围、补贴对象、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要事项的决策,下设立农机补贴办公室负责工作的落实;认真制定了符合我县特点的实施方案,上报市局批准实施;建立目标管理机制,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责任追究覆盖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全过程。

(二)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一是通过会议宣传。多次召开农机补贴专题会议,有效扩大了农机补贴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通过电视访谈节目、村村通广播、报纸专题栏目等媒体向农民朋友宣传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借“全县25日议事学习日”的机会,在全县每个村播放农机购置补贴宣传片,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通过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县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四是在县局农机补贴专栏网站及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政策要求。并通过专栏及时公示享受农机补贴的农户信息。

(三)突出重点,确保重点机具优先补贴。对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优先补贴,深松机、与深松机械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粮食烘干机、免耕播种机、等机械优先满足农民需求。二是对农民合作服务组织成员优先补贴、重点倾斜,对合作社成员购买的享受市级补贴的机具同步办理申请手续,在机具核实时同时签订市级补贴合同,并要求合作社建立机具登记台帐,加强机具管理。三是对农民急需的应季农机产品,优先录入核实,方便农民群众及时购买所需农机具。四是报废更新机具优先补贴。

(四)规范操作,确保购机补贴工作“程序化”。为保证购机补贴工作规范实施,我们把规范操作始终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一是要求工作人员严把身份审核关、公示关、核实关,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并根据分工,制订了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每个环节有经办人员签字确认;报名时,要求申请者本人申报,不允许经销企业代办报名手续,并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不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在大型机具核实时实行双签名制度,由补贴办工作人员和监理站执法队队长两人签名,保证了核实工作的严肃性;严格档案管理,对享受补贴的机具登记编号、人机合影,一机一档。二是规范管理辖区内的补贴经销商。要求经销商在录入机具信息时,身份证不得使用纸质照片扫描件上传,人机合影照片、机械铭牌照片必须清晰,不得使用任何合成图片,补贴机具按规定喷涂字样等。凡是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限期整改,否则不予核实机具,兑付资金。

(五)公开公示,确保购机补贴阳光操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通过我县农机化信息网补贴专栏,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申请人员的购买机型、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网上进行公示,使全社会广泛知晓。并通过政务网将公示材料发放到乡镇,要求乡镇农机站长将公示材料张贴到各村,公开申请农户信息、购机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维护补贴政策严肃性。

(六)加强监管,促进补贴工作廉洁高效实施。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一手抓工作推进,一手抓干部廉政建设,要求严格遵守国务院的“三个严禁”和农业部的“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纪律规定,保证补贴政策的实施不走样、不变调。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管。对补贴机具的核实等环节进行了重点监督。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处理群众投诉。通过县农机化信息网和“一封信“等方式公布市、县农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对投诉、举报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问题必纠。

(七)便民服务,确保补贴政策深入人心。在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对边远乡镇的群众报名,我们派出工作人员,到当地服务;将机具核实、牌证管理和申请兑付三者结合起来一条龙服务,极大的方便了农民群众;小型农业机械,集中组织到乡镇进行机具核实。多项便民措施的'结合,使我县补贴工作在群众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三、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激发了我县农民群众购买大型、先进农机装备的热情。今年我县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91台;联合收获机145台;粮食烘干机也实现了零的突破。各类先进适用农机具增长迅速,促进了全县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

二是促进了农机化新技术在我县的推广应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使得新型高效的农业机械被广泛运用,促进了秸秆机械化还田、土地深松、免耕播种等农机化新技术的普及应用,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

三是促进了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通过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不断涌现,他们通过机械联合、技术联合、服务联合等多种形式,成立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农机服务组织化、产业化、规模化程度,有力推动了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减少了农业生产用工,增加了非农收入,促进了农民增收。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补贴系统开放比较晚。今年省补系统开放时,春季生产已结束,小麦收获即将开始,而我省又规定需先申请再购机,致使部分购机户不能享受到国家补贴。

三是市级补贴完成有一定难度。一是因手续比较繁琐,市级补贴需挂靠合作社,而合作社负责人要在每张表上签字确认,部分补贴额度小的购机户为免麻烦选择放弃了市级补贴。二是今年大型动力机械购买较多,受资金规模限制,部分购买玉米收获机的农户没有国补资金而放弃购机,也影响了市级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

四是省补与市补资金兑付不能同步进行,需要另外申请兑付,影响了市补资金结算进度。

五、建议:

一是建议省局补贴系统尽早开通,方便农民群众购机。

二是开放系统内省补市补同步进行功能,机具核实后可通过补贴系统将省补、市补资金同步打到购机户账户,减少操作程序。

三是建议扩大市补范围,将深松机纳入市级补贴。

四是我县农民购机踊跃,资金需求量大,今年的补贴资金没能满足农民购机需求,建议明年增加我县补贴资金分配额度。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七

甲方(县农机管理部门):

乙方(购机者):

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 ,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根据项目实施要求,自愿购买申请表所填机具,并及时全额交付差价款。

二、乙方要在协议审批 30 天内到 《申请表》中指定的定点经销商去购买所选机具。

三、甲方责任

1、落实农机补贴资金;

2、认真审核购机申请表,确定购机者;

3、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所购拖拉机等农机办理证照手续;

4、协调供货,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乙方责任

1、按协议规定时间及时缴款购机。如放弃购机,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交回本协议。

2、逾期没有购机又没有通知甲方,视为自动放弃购机权利。

3、协助甲方做好机具的核对、登记造册工作。购置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

4、两年内不得转让所购机具。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甲方(县农机主管部门): 乙方(购机者):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盖章) (盖章)

甲方(购机者):

姓名(组织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经销商):

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为落实中央财政购机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自愿的原则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向当地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购置产品补贴申请,并得到当地农机主管部门认可,才能享受购置产品补贴政策。

2、按协商时间及时缴款购机。

二、乙方责任

1、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对甲方进行操作、维护等技能培训,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三、甲方自愿向乙方购买如下产品:

四、双方协商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相关事宜。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其它一份交县(市)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备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八

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20xx年杭州市继续对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等机械装备实行市级资金累加补贴,现就落实和贯彻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粮食生产需要,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等机械装备,并及时到经销商处付全款后购机。

二、乙方要在签订《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确认表》后30天内到经销商去购买所选机具。

三、甲方责任。

2、做好机具核实工作;

3、协调供货,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乙方责任。

1、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

2、超出资金计划购买补贴机具时,无法享受市级补贴;

3、参与违规操作(如虚假购机等)的'补贴对象五年内取消享受补贴政策的资格;

4、购机者要协助做好补贴机具核对、登记造册工作,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检查;

5、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

6、三年内不得转让所购机具;如有转让的,三年内不得申请购买补贴机具。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县级农机管理部门):_____(盖章)乙方(购机者):_____(盖章)。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九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福建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制定的《2015-20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及福建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补充调整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市各县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其确定。

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全市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央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1大类30个小类55个品目。

省级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经调整后的省级特色农业机械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6大类7个小类9个品目。省级资金对粮食烘干机、轮式拖拉机(75-140马力以下)、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耕整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中耕机、风送式喷雾机、培土机、手扶拖拉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12个品目给予不超过10%的累加补贴;对插秧机品目给予不超过15%的累加补贴。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并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同时,我省对农机补贴产品资质条件实行改革,降低试点补贴产品准入门槛。对起垄机、培土机、茶树修剪机、采茶机、水果分级机、果蔬清洗机、茶叶杀青机、茶叶揉捻机、茶叶炒(烘)干机、茶叶筛选机、固液分离机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等12个试点品目范围内的农机产品,取消部级或省级推广鉴定证书这一前置条件,凡取得法律授权的第三方质量认可,可以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产品必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产品铭牌。

(三)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个人年度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总额(含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不超过10万元。一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总额(含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不超过30万元(仙游县不超过35万元)。购机者应根据自身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不超过补贴总额情况下自主确定品种及套数。

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三、市场参与方主体责任。

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购机者作为市场参与方要共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规定。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及时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名单,该类企业及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切实规范生产和销售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对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经销企业应对产品销售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也可以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购机者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要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内录入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积极配合和协助农机、财政等部门开展补贴产品抽查核实等工作。

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

四、操作程序。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补贴申请。

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人身份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所在地村委会证明、购机发票、银行一卡通(折)和经销企业提供的“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到当地农机管理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财政厅闽农计〔〕106号通知精神,购机者在申请补贴额较低的农机补贴产品时,可以不用提供生产经营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具体操作办法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服务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时,如因没有承包地等无法提供生产经营所在地村委会证明的,可以由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审核。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对购机者提供的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完整的应予受理。

(三)公示。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受理补贴申请后,应及时通过莆田农机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或当地政府网站等形式公示购机者购买信息。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式启动后,每三个月将购机者购买信息汇总并以信函的形式寄达相关行政村,由当地村委会负责对外公示(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投诉。

(四)资金结算、拨付。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每月5日前向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提交经审核无误的上个月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结算函。财政部门负责资料合规性审核,并于当月20日前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五)建档。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对已拨付的补贴机具建档。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十

2020年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66万元,扣除201x年缺口资金19.45万元、2020年使用资金110.79万元和2020年使用资金20.897万元,2020年可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314.863万元。

2020年,xx新区共收受办理25份新购农机具材料,其中联合收割机4台、拖拉机4台、旋耕机17台,累计使用补贴资金18.4万元(即中央补贴16.8万元,报废补贴1.6万元),受益户数18户,补贴资金已全部通过“一折通”发放到位。2020年底结转数为296.463万元。

xx新区农办、财政局分别于2020年8月及12月分两次到现场核查农机购置补贴,共抽查了7台新购机具,信息准确,全部在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良好。经过区财政局“一折通”账户系统,我区所有购机补贴资金均已全部兑付到位。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十一

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总投资共410万元(不含泸县),其中中央资金122.06万元,省级资金4.35万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32.527万元,农民自筹投入约250万元,受益农户1079户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新增各类农业机械1051台套,其中微耕机561台、水稻插秧机5台、机动喷雾喷粉机95台、手扶拖拉机6台、渔业机械29台、离心泵13台、电动机22台、初加工组合机195台、茶叶机械7台、机动脱粒机120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提升了我市的农机装备水平,增强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我市农机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规模化发展,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贡献现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三)加强督促,力争购置补贴工作新突破5月13日至5月15日,市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率本局计财科、科教科科长及区县农机局主要负责人,前往宜宾市、自贡市、资阳市等地考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认真学习了兄弟市的经验,对照查找我们工作中的差距,提出了我市购置补贴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和整改措施,撰写了《市农机考察组赴宜宾等地考察报告》。8月,面对我市购置补贴工作进展缓慢的局面,市农机局支部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要求各区县查找购置补贴工作中的差距,针对各区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下半年购置补贴工作促进措施,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10月20日,购置补贴工作即将结束之前,市农机局再次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推进会,提出了明年购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考核标准,要求各区县农机局针对今年购补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增添措施,要求经销商提前做好明年销售维修网点建设,把售后服务和用户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做到购置补贴工作早准备、早安排,力争明年购置补贴工作上新台阶。

(四)加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普及农机新技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行需要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更要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购置补贴政策,了解农机新技术,因此宣传尤其重要。我们采取的宣传方式:一是会议宣传动员。年初,各区县政府都召开有乡镇分管领导、农机站长、财政所长及经发办主任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布置会,进行宣传动员,然后各乡镇也相继召开村社干部会,宣传讲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二是电视、电台、网络宣传。各区县电视台、广播电台都有滚动播出的宣传广告。古蔺县、叙永县还通过党政网和移动短信平台,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内容,发布到各乡镇,发送到乡镇主要领导。三是大量张贴购置补贴公告、宣传资料,全年散发购置补贴宣传资料约3万份。四是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五是现场演示。各区县农机局与经销商合作,在春耕、秋收两季深入各乡镇,利用赶场天进行宣传和演示,全年召开现场现场演示会70多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推动作用。

(五)依托相关项目,实现购置补贴机具累加我市把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与烤烟生产机械补贴项目结合起来,在古蔺、叙永烟草种植区实现了累加补贴,累加补贴资金达到30万元。

(六)抓技术培训,督促经销商完善售后服务,我们要求经销商从三个方面改进服务。一是售机前必须对用户进行农机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二是零配件实行微利销售;三是在各区县的重点乡镇建立销售维修网点,各销售维修网点备足常用配件,保证“三包”,及时上门服务,不误农时。春耕、秋收农忙季节,区县农机局派出工作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的维修人员一起把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对用户进行技术指导,抢修故障机具,解决了部分机具的维修问题。各区县农机局还支部已购买机具的部分用户到农机生产企业进行维修技术培训,树立使用农机的好典型,方便农民就近维修。

(一)实行阳光操作我市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的通知》(川农机计12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做到了补贴对象公示,补贴条件、补贴程序、补贴方式公开,由农民自愿申请,自主购机,整个过程都是阳光操作,接受各方监督。

(二)严格项目管理一是加强了已购买补贴机具的管理,二年内农户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二是加强了信息档案管理,及时做好了项目档案及相关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登录、分析和报送工作。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审核补贴资料。按照补贴资金管理的要求,我们对售出的购补机具进行了抽查、审核,凡存在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整、资金结算申报表与补贴协议或购机发票不一致、用户所述购机金额与《目录》上金额不相符等情况的,我们都要将资料退回,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使用,维护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购机农民的利益。三、实施的效益情况分析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给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契机,随着农机新机具拥有量的迅速增加,农机化作业量也快速增加,农机装备的整体水平迅速提高。预计新增农机总动力9.6万千瓦。全市机耕面积新增5.8万亩、机插水稻新增0.2万亩、机械植保新增27.6万亩、机械收获新增0.4万亩、机械灌溉新增6.14万亩、粮食加工新增13.47万公斤,农机运输新增211万吨公里。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还推动了我市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发展,对促进新农村建设、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十二

摘要介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指出实施该项政策的重要作用,分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以促进农机购置政策的持续稳定实施。

农业机械化是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扩大补贴范围,增加补贴项目,提高补贴金额。目的是为了让农民都能够机械化种植,降低劳动强度,增大经济效益,推动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推动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最直接、最迅速、最快捷的一项政策。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十三

2015。

2017。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充分调动和保护农业生产者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及农机化作业能力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注重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注重改革完善,优化制度设计,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和稳定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调控,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生产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补贴对象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升和科技进步。

全县

20。

个乡镇。

我县

2015。

800。

万元。

以河北省确定的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择的

11。

大类。

35。

个小类。

99。

个品目机具。

补贴标准按照《

2015。

2017。

年河北省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补贴产品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我县将实行。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

获得农机购置补贴须由补贴对象提出申请,由县农机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审核确定。对于敞开补贴品目,补贴对象可带机申请,申请、核实一并进行。补贴对象和农机产销企业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县农机管理部门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财政部门及时组织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成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拿出初步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报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备案。

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对农机管理部门开展政策宣传、入村公示、核实、建立信息档案、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组织管理经费。

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制造水平。

要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充分尊重补贴对象自主选择权。要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完成补贴机具核实,特别是对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补贴额度

10000。

元以上的农业机械,要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最大限度减少农民跑办次数,提高办事效率。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手续。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

农机管理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络、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在专属网站上开通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全面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农机管理部门要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7

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农机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要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有报必查。

农机管理部门要对投诉集中、

“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软件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农机管理部门视调查情况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十四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财政补贴的农业机械(以下简称“补贴机具”)购置和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及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补贴机具购置(以下简称“购机”)和市财政安排的购机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 补贴资金使用应遵循的原则:

合理配置原则。根据农机发展规划要求,并结合本市农业生产布局特点、产业规模和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确定年度配置和补贴计划,逐步优化本市农业机械装备结构。

公开公正原则。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栏、明白纸等方式,公开补贴政策、补贴目录、资金计划等信息,按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并予以公示,确保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全过程公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直接受益原则。补贴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确保补贴机具切实发挥作用和补贴对象直接受益。

第四条 各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市农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市农机布局和结构进行统筹规划、优化配置、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年度购机补贴目录、申报指南及补贴资金预算,审核下达补贴计划,加强补贴农机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管理,并指导监督各区县和市有关单位开展购机补贴管理等工作。

市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年度购机补贴预算,配合下达年度购机补贴计划,拨付补贴资金,指导区县和市有关单位做好年度补贴资金结算使用管理工作,对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检查监督。

区县和市有关单位农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本区域农业机械配置规划,审核、汇总上报购机补贴计划,协调、组织购机,并做好公示、登记、资金结算工作,加强对经销商及其产品售后服务管理。

区县财政部门和市有关单位农机管理部门主要配合落实年度购机计划,及时拨付、结算补贴资金。加强购机补贴政府采购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检查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 补贴对象是本市辖区内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初加工为目的而购置农业机械的本市农民(农场职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六条 补贴机具必须是纳入当年度《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的产品。

第七条 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补贴机具在全市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市财政补贴定额原则上按不超过本市补贴机具市场平均价格的50%测算。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配套资金,原则上不高于补贴补贴定额的20%。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与市财政补贴资金合并下达。

对部分公益性强、节能效果好、本市急需推广的补贴机具,市可在一定期限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具体补贴种类和补贴额由市农机管理部门会市财政部门商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补贴资金的申报、下达和结算

第八条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年度购机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本市农机化发展目标,市农机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编制并公布年度购机补贴申报指南,明确农机化技术推广重点、补贴对象优选条件以及具体工作要求等,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市农机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明确补贴机具品种、型号、补贴额等相关购机信息,并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区县和市有关单位农机管理部门根据年度购机补贴申报指南要求、补贴资金规模以及购机需求,制定年度补贴计划并上报市农机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市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于年度预算批复后,尽快审核下达补贴计划,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至区县财政部门和市有关单位。经审核下达的补贴计划原则上不得变更,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的,须报市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结余补贴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二条 区县和市有关单位农机管理部门依据经审核下达的补贴计划及优选条件审核确定补贴对象。在同等条件下,若申请数量超过计划数,须在当地乡镇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采取公开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抽签、摇号公告须提前5个工作日在所在村公告栏、乡镇和市农机化网站上公示。补贴对象名单在同样范围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发放给补贴对象,并组织协调购机事宜。

第十三条 经销商完成供货后,应将全额购机发票复印件、补贴农机送达验收单等证明材料送交区县和市有关单位农机管理部门,提出资金结算申请。 第十四条 区县和市有关单位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应在经销商完成供货三个月内审核并结算补贴资金,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市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市财政部门与区县财政部门、市有关单位实施年度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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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十五

摘要介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指出实施该项政策的重要作用,分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以促进农机购置政策的持续稳定实施。

农业机械化是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扩大补贴范围,增加补贴项目,提高补贴金额。目的是为了让农民都能够机械化种植,降低劳动强度,增大经济效益,推动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推动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最直接、最迅速、最快捷的一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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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和财政厅文件川农业[xx]48号,xx县农业局和xx县财政局文件农业字[xx]44号通知的规定,我局认真开展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现将半年的购机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情况。

今年我县获得首批国家购机补贴中央补贴资金11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12.6万元,截至目前共完成项目中央补贴资金886.68万元、省级补贴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投入的81%(以上数据是指农民已经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的数据)。补贴购置各类农业机械4972台套,受益农户4618户。其中:

1、耕整地机械1479台套/442.26万元;

2、收获机械21台套/25.09万元;

3、动力机械155台套/264.44万元;

4、排灌机械2122台套/108.18万元;

5、畜牧水产养殖机械492台套/24.25万元;

6、收获后处理机械702台套/22.16万元;

7、播种机械1台套/0.3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为了把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圆满完成,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农业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农工委主任和农业局局长担任,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

二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我局要求全县农机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各乡镇相应的成立了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并将项目任务分解到乡镇,使项目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宣传、政策公开。要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首先要宣传好,把政策和方法交给群众。一是利用“3.15”送科技三下乡活动,向群众宣传购机政策、展示机具实物、发放宣传资料。把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二是在县农业局单独设置了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和政务公告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正确引导、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做到操作规范、阳光、透明。三是农业局还印制了2万份《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指南》,及时下发到各镇乡,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四是各镇乡农机部门通过召开动员会、广播电视宣传、专栏及横幅广告、等多种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办事程序、联系部门及电话等告之农民群众,有利于项目实施和社会监督。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篇十七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没有细则化,一些生产农机的企业钻国家政策的空子,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比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没有提到农机的维护与原厂维修、农机的使用及推广等问题,有些厂家则对其另收费。

一些地区培训农民使用购置的农机时需要交学费,教农民维护农机时需要交维护费,农机的维修或原厂维修需要交维修费,推广农机时需要农民交推广费等。农民在享受国家政策的同时,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导致农民对国家的补贴政策产生误会。

3.2农机事故问题。

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农用机械使用量增加,同时安全隐患也相应地增加。农机事故安全隐患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农民技术水平低,培训不及时,不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农机;二是因为生产农机的厂家没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或者售后维修服务费用过高,使得在农机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用得起、修不起的状况,造成安全隐患。

购机补贴目录中有很多大中型农机,费用比小型农机高出几倍甚至十几倍。农业购置补贴费用过高,而农业部和财政部在下拨补贴资金时,没有按照一定的比例给足地方专项经费,当地方财力不足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便不能很好地落实。

3.4农机生产厂家的寻租问题。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时,会选择一些信誉好的农机生产厂家当作试点,被当作试点的厂家能获得较好的收益。很多企业为了利益,贿赂政府工作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然而在竞标成功后,该企业并没有把所有的精力用于生产质量合格、性能过硬的农机,导致农机的`质量下降,危(下转第379页)。

(上接第372页)。

险系数增加。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套购补贴的行为:有些人在城里有工作,户口是农村的,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标准,本不需要购置农机,却因为想从国家补贴政策中获利,用自己的名义为不符合标准的人购置农机,使得符合国家补贴的其他人不能够享受到农机补贴待遇[3-4]。

3.6农民的主动权太少。

目前,国家补贴政策的主动权由农机企业掌握,农民没有太多实际的主动权,导致农机购置中出现很多问题:政府竞标选择的固定农机企业中农民可选择的农机样式太少,不能够选择真正符合自己种植条件的农机;农机产品价钱偏高,农民没有足够的资金购置农机;售后服务不佳,农民维修农机不便。

4对策。

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细化,使一些生产农机的企业没有空子可钻。比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应该涉及农机的维护与原厂维修、农机的使用及推广等问题,避免厂家另收费。农机的售后及原厂维修等问题也需要细则化,使其认真、负责地免费指导农民农机政策细则化后,出现的问题将会减少,农民能够真正享受国家的补贴政策。

4.2将农机事故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

随着购置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农用机械的使用增多,同时安全隐患也相应地增加。就需要专业人员对农民进行安全培训,按时检修农机,出现问题马上解决。同时做好农机的售后及原厂维修工作,让农民能够用得起农机,同时也能修得起农机,以使农机事故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

4.3给予地方相应的专项经费。

由于大中型农机费用比小型农机高出几倍甚至十几倍,如果农业购置补贴费用过高,地方财力不足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便不能够很好地实施,给政策的落实造成一定影响。农业部和财务部在下拨补贴资金时按照一定的比例给地方专项经费,解决了农业机械补贴政策资金来源的问题,确保该项政策的落实。

4.4杜绝农机生产厂家的寻租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招标程序,从生产质量、售后服务、口碑等多方面考察农机生产企业,规范招标流程。招标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真正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竞标成功的农机企业是质量好、技术过硬、口碑佳的规范农机企业,只有这样的企业竞标成功后,才能确保机具的质量。

二是加大处罚力度,从根本上杜绝生产企业的寻租念头。在处罚上不能草草了事,加大惩罚力度,才能够从根本上杜绝农机生产厂家的寻租问题。

避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存在的套购行为,则需要相关部门对购置农机的家庭进行全面了解。如果不存在套购行为,相关部门可以对农机购买家庭进行技术跟踪帮助;如果不定时进行抽查时发现存在套购行为,则需要对购机户进行严惩。将套购行为所得的农机发放给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农民使用,以减少农机的闲置率;或者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6增加农民的主动权。

国家补贴政策的主动权应该交到农民手中,这样在农机的购置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将不攻自破。当被竞标选择的固定农机企业不能够满足农民的需求时,将主动权(农机购置补贴等)转到农民手中那么,农民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农机。这样也可以激励企业不断地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以取得竞标资格。

5参考文献。

[1]白人朴,杨敏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研究[j].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

[2]王谦.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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