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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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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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过程中,我们可以反思自己的经验和教训,汲取宝贵的经验教训。写总结时,我们可以运用一些修辞手法和表达技巧,使文章更加生动和有吸引力。下面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篇一

按照《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川治欠办发〔20xx〕1号)和《宜宾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责任分工的通知》(宜治欠办发〔20xx〕2号)要求,结合水利行业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有关要求。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宜水函〔20xx〕202号)、转发《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等文件,在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重点检查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未收到和发现水利工程项目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

市水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明确提出:对水利行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中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经现场检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均建立了保证金或保函制度。

市水利局通过召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执行《宜宾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依法、依规明确施工过程结算有关约定,确保工程进度款按时拨付,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情况。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现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目前,水利行业未出现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情况。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市水利局认真配合并主动对接财政等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财政资金,确保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工程款支付需求。从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坚决杜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带资承包。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情况。

市水利局向全市水利项目单位反复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批准长期拖欠工程款。目前,全市水利行业在建项目未发现建设单位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项目。

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一是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二是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在根治欠薪专项会上要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并通过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目前,水利行业未发现总包单位在工程项目未配备劳资专管员和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现场检查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情况和使用情况,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二是建设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向专户拨付工资资金;三是要求总包单位通过专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20xx年度,未发现水利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未设立专用账户情况,同时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均实现全覆盖。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标准设立在施工现场醒目,市水利局未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

市水利局多次召开根治欠薪专项会议,反复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有关精神,同时多次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收到欠薪举报投诉案件,也未收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同时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以及重大欠薪舆情事件,圆满完成“两清零”目标。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篇二

同志们:

客观分析了当前工作现状和问题同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请大家务必认真落实扎实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两清零”任务。下面就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

维护好、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去年5月颁布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更是将根治欠薪工作上升到了依法治理的高度。今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临近岁末,春节工资支付的高峰期即将到来,我们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防范和化解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圆满完成“两清零”目标。

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欠薪隐患。同时要督促各施工企业按时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各建筑企业在项目开工前按要求足额缴存,如出现用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暂无支付能力,经人社部门确认后,及时从农民工保证金中支付工资。

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二是要加强司法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承包人携款逃匿等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要紧盯重点线索。国家交办、网上反映、信访、各部门平台举报投诉线索以及积案是重点中的重点,必须按时完成“清零”。对于新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妥善处置一起。

(三)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册等多种方式,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二是要畅通维权渠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确保电话投诉有专人登记,来人投诉有专人受理,案件处置有专人盯办。三是要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措施。加强对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三、督导问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要牵头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完成根治欠薪工作任务。

公安机关要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侦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

其他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单位职责,抓好各自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切实做到欠薪清零。

开展联合督查,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该限期改正的限期改正。对在。

工作。

中因领导不力、监管不力、处置不力、配合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导致事态扩大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根治欠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市委、市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应该说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责无旁贷,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篇三

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为了防范和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乡从20xx年1月6日开始,在全乡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根治欠薪专项检查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署到位。按照通知要求,我乡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项检查部署会议,明确了此次检查的重点,由主要领导督查,各包片领导带队,包村同志为成员组成检查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检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排查,落实到位。此次排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支付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保证支付加班工资情况。

经过周密的部署,对我乡范围内的涉及的在建项目、已建项目逐一排查,经排查我乡实施的.项目未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我乡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基本符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能做到工资每月按时发放,暂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我乡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保持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期如数发到农民工手中。

(一)明确各部门、各村的工资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村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乡、村级各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大我乡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让劳动者知法懂法,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增加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一旦发现出现违法行为的苗头,及时督促其整改;凡是对被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一经调查核实证明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坚决追究其违法责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镇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高县农民工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xx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细则》高人社发〔20xx〕68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农民工工作,并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为推进镇农民工工作,可久镇党委、政府年初可久镇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镇长及镇班子相关成员为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配备专职人员,健全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职责,组建镇农民工法律援助小组、各村设立了“农民工服务站”,制定了村级农民工服务站工作职责,确立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责任人,确定各村农民工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严格保障镇农民工工作顺利开展,找得到人,能得成事。

20xx年3—4月,由镇司法所、镇派出所、镇镇农民工法律援助小组和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员,结合疫情排查,深入村、组、在建项目现场,以座谈会、院坝会等多种形式组织群众学习《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保障农民工支付条例》、《中共高县县委高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高发〔20xx〕2号)文件、农民工返乡创业融资担保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同时,在镇辖区内,设立专门的农民工窗口,接待来咨询政策和办理事项的农民工、利用村会标、广播等,大力宣传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失业补助金领取办理等与农民工切身相关的知识、疫情期间我镇安置临时公益性岗位18人,进行疫情期间的设卡检查、预防消毒等工作,确保可久镇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期间组织开展3场招聘会,与县就促中心对接,联络5家临港企业来我镇开展企业用工宣传,并多次带领找工作人员到县招聘会现场进行招工需求了解,双方达成用工意向共150余人次,建立好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台账、召开返乡农民工代表、创业就业优秀农民工代表座谈会,畅谈家乡变化,为可久建设添砖加瓦,共创可久美好未来。

开展根治欠薪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镇域范围内在建项目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无拖欠工资的情况、一是加强各村对《保障农民工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用人单位的维权意识,不断规范用人单位的用人程序;二是可久派出所、镇综治调解委员会、镇司法所、镇农民主服务中心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欠薪问题;三是加大对在建工程执行“六项制度”督查力度,紧盯在建工程、单位的用工情况,发现一起及时解决一起,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权益、四是建立了《可久镇在建工程项目台账》、《可久镇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权台账》、《可久镇第三方反馈交办台账》等台账,对收到的问题及时排查,召开专项整治会,组织力量深入核实,认真履行农民工工作主体责任、一旦发现反馈问题属实,立即着手进行欠薪调解,及时化解欠薪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采取“零容忍”。

3、树典型,挖掘基层优秀农民工、一是推荐王小奎获得县级优秀农民工创新创业标兵、刘要容获得县级优秀农民工岗位标兵;二是推荐刘勇参加“宜宾市创业之星”(第四批)选拔活动;三是收集高县籍可久镇在云南昆明务工经商成功人士信息4人,为承建宜宾驻云南农民工服务中心贡献力量。

4、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了提高农民工实用技能,我镇组织返乡农民工及农民工开展劳务品牌实用技能培训3期,共120人参加培训并取得了劳务品牌培训证书。

5、疫情期间收集可久镇在成都务工劳动力人员574人;

7、为市农民工博物馆建设贡献展品:60年代的斗笠、蓑衣各1件。

(一)开展旅途暖冬服务行动,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由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牵头,各村、社区配合,在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可久客运站、可久下场口、等主要交通要道和集散地张贴欢迎标语,提供防疫物资、茶水药品、交通资讯、车辆检修、道路救援等便捷高效的服务,积极做好川藉农民工旅途暖冬服务工作。

(二)开展全覆盖慰问行动,为民工送去关怀温暖。

各村、社区采取召开座谈会、家庭走访等方式看望慰问农民工及其家庭,通过走访慰问认真听取和梳理农民工反映的困难、问题和需求,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为特别困难的.农民工及其家庭适当发放慰问品、慰问金;做好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工作,积极帮助农民工解决好外出务工后顾之忧。

(三)做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服务。

组织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建立县和驻外随迁子女入学协调工作机制,协调处理县内外农民工迁子女就近入学等工作、高县可久镇中心小学校也为农民工子女教育提供便利。

(四)开展各类证照办理行动,为农民工提供便捷服务。

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和务工出行集中时段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了解农民工的就业情况,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专门窗口,配备人员,集中专门为农民工办理相关证明材料、镇便民服务中心专门开设农民工服务窗口为返乡农民工办理准生证,镇派出所户籍室也专门开设农民工服务窗口为民工办理户籍证明等服务。

(五)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障服务。

为做好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工作,方便农民工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明办理异地备案手续;镇中心卫生院已经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六)做好农民工健康服务。

疫情期间认真开展:高县20xx年春节后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健康检查服务,参加体检共4000余人。

镇中心卫生院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婚前、孕前检查等检查,以及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咨询检测和抗病毒治疗,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女性农民工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一)加强农民工志愿服务。

春节期间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志愿服务点,为农民工提供交通指引、途中休息、茶水供应、应急医护、政策宣传、权益维护、纠纷调解、司法救助、关爱陪伴、心里抚慰等志愿服务。

(二)加强农民工留守关爱服务。

2、定期走访农村留守老人,并且为农村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

3、各村定期开展农民夜校培训,增强农民工文化技能提升。

全镇今年全年共发展农民工预备党员8名,入党积极分子13名。

下一步农民工工作作计划。

1、全覆盖摸排镇内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拟建项目情况,督促项目工程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不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现象。

3、继续做好农民工证照办理、权益维护、婚姻生育、就业服务、交通服务、社保服务、金融服务和健康服务工作。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坚持防欠与清欠相结合,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被青海省促进就业和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a级地区”。截至10月31日,海西州已立案办结欠薪案件28件,涉及人数761人,涉及金额1583.41万元。

海西州在人社公众号、微信群开设宣传专栏,印发宣传册深入在建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现场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线上线下结合打通欠薪维权“最先一公里”。加强动态监管和日常排查,发现农民工欠薪隐患,第一时间反馈主管部门,督促消除隐患问题。目前,全州市县级建设项目及时预警并化解欠薪隐患问题9起。全州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分别达96%和98%以上。

同时,海西州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劳动保障年检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各地区劳动监察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查不少于50家企业,每月抽查在建工程项目。通过建立全州欠薪隐患案件“日报告、周分析、月总结”工作制度和欠薪案件“日调度”工作措施,提高全州根治欠薪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采取会商研判,通报巡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需要研判的.案件集体会商、集体决策,建立人社、司法、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联动机制,快速有序做好案件办理工作。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刚才xx同志传达了省、xx市会议精神,并对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客观分析了当前工作现状和问题,同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请大家务必认真落实,扎实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两清零”任务。下面,就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

维护好、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去年5月颁布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更是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根治欠薪工作上升到了依法治理的高度。今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临近岁末,春节工资支付的高峰期即将到来,我们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防范和化解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圆满完成“两清零”目标。

(一)开展重点排查。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市治欠领导小组要组织财政局、科工信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等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欠薪隐患。同时要督促各施工企业按时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各建筑企业在项目开工前按要求足额缴存,如出现用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暂无支付能力,经人社部门确认后,及时从农民工保证金中支付工资。

(二)强化工作举措。一是要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进行为期一周的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依法依规予以停工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二是要加强司法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承包人携款逃匿等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要紧盯重点线索。国家交办、网上反映、信访、各部门平台举报投诉线索以及积案是重点中的重点,必须按时完成“清零”。对于新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妥善处置一起。

(三)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册等多种方式,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二是要畅通维权渠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确保电话投诉有专人登记,来人投诉有专人受理,案件处置有专人盯办。三是要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措施。加强对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三、督导问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是要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牵头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完成根治欠薪工作任务。

二是要加强协同配合。各部门既要明确责任分工,也要加强协作配合。人社部门要牵头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国企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要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侦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其他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单位职责,抓好各自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切实做到欠薪清零。

三要强化督查督办。市治欠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大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力度,派出联合工作组,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联合督查,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该限期改正的限期改正。对在工作中因领导不力、监管不力、处置不力、配合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导致事态扩大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根治欠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市委、市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应该说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责无旁贷,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镇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高县农民工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xx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细则》高人社发〔20xx〕68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农民工工作,并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5、疫情期间收集可久镇在成都务工劳动力人员574人;

7、为市农民工博物馆建设贡献展品:60年代的斗笠、蓑衣各1件、

(一)开展旅途暖冬服务行动,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开展全覆盖慰问行动,为民工送去关怀温暖

(三)做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服务

(四)开展各类证照办理行动,为农民工提供便捷服务

(五)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障服务

(六)做好农民工健康服务

(一)加强农民工志愿服务

(二)加强农民工留守关爱服务

3、各村定期开展农民夜校培训,增强农民工文化技能提升、

全镇今年全年共发展农民工预备党员8名,入党积极分子13名、

下一步农民工工作作计划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篇八

按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开展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立足职能职责,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

为切实开展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协调等工作。

结合实际,做好关于农民工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坚持常态化,村(社区、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社区、居委)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在全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目前调解农民工纠纷1件。

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咨询、投诉窗口,安排律师每天到法律援助窗口值班,为来电来访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通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基本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咨询7人次。

以农民工、企业等为重点对象,深入辖区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生活区域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活动。

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车辆巡回播放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解答,同时为农民工送去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申请指南》等法律资料,引导农民工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篇九

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篇十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

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篇十一

各乡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作为信访稳定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方针,强化措施、密切配合,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要注重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明确职责,常抓不懈,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专项整治重点: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和非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专项检查目标:及时清理支付拖欠民工工资,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并通过专项检查,突出重点,加强欠薪隐患排查,掌握欠薪隐患情况,消除隐患,解决欠薪问题。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加强疏导,引导其采取合理、合法途径解决。确保20xx年农民工工资基本不拖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以讨要工资的名义讨要工程款,引发群体的事件、极端事件的'隐患的,公安部门按维稳要求加强制止和打击,群体的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的事件数量明显下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和社会公平稳定。

(一)宣传动员及自查阶段(20xx年6月2日至20xx年6月30日)。一是引导广大农民工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采用媒体宣传、上街宣传、专栏宣传、短信、微信以及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维权告示牌、张贴和发放宣传品、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形式,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制环境。二是召集专项检查所涉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会议制度作用,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整合各部门工作力量,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及存在问题,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情况动态互通,团结联动,实施综合整治,保证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按照“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的要求,立足职能,密切配合,迅速行动,扎实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工作,准确掌握欠薪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五个一”要求(一个矛盾隐患、一个化解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化解班子、一抓到底),落实“四包”责任制度(包调查、包处理、包稳控、包巩固)将各项欠薪问题和隐患就地、及时、妥善解决好。三是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重排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努力把欠薪问题及时地解决在萌芽阶段。四是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在20xx年6月30日前,对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和曾经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发现欠薪隐患和已欠薪的,登记造册,指派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督办,办完一件,销号一件。五是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期拨付工程款,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决算,坚决防止因竣工验收不及时,导致工程工期延长,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乡劳动保障所、派出所、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督管理、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综合采取施工许可监管、信用评价管理、资质资格监管、行政执法检查、竣工验收备案等手段,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坚决遏制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并选派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人员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对举报投诉力争做到接待一起、登记一起,受理一起、查处一起。

(三)强化协调配合。及时查处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尤其是对拖欠数额较大、时间较长且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拖欠民工工资处置工作。各级各部门对民工投诉的重大疑难案件以及出现过激行为的案件,要快速反应、特案特办,及时到一线解决处置,确保不发生群体的事件。

(四)严肃追究责任。各乡直有关部门要督促涉及单位足额兑现民工工资和足额缴纳民工保证金,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处置不力导致群体的事件的,我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篇十二

农民工工资的清理拖欠一直是我公司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只要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以后,便积极联系本人,了解相关的事实情况,落实项目经理,以最快的速度积极解决。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研究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目前建筑市场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性。致使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层层分包、转包,是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被及时、足额支付的首要原因。有的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建筑法》、《合同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建设工程随意进行肢解,层层非法分包、转包。而分包、转包的“包工头”缺乏基本的诚信和道德,拿到工程款后不是不发放就是迟发,更甚者还携款潜逃,无法能联系上。致使农民工工资长期拖欠,无处索要。

2、农民工盲目务工由于受自身文化素质和求职心切等因素的影响,绝大多数农民工在求职时既不通过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也不了解用人单位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而是抱着“只要有活就干”的心态,盲目择业,最后导致在这些缺乏相关资质和信誉的单位打工后工资没有保障。同时,在发生拖欠工资的争议后,许多农民工向有关部门投诉,增加了后期处理该类争议的难度。

3、有的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的环节上存在着拖、扣、少现象特别严重。工程要赶工期,抢时间,工程量就要不断增加,工程材料、人工工资等等各项费用均得不到保证。使建筑公司的压力比泰山还重。因此造成农民工工资的暂时拖欠。

4、还有一部分工程因装修、消防设施等分项工程的分包,一项工程验收不合格,导致整个工程不能审计,致使工程款无法拨付,便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

1、与劳务企业签订用工合同。

为了大多数农民工能安心工作,不担心工资问题,我公司要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部均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人员,并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这样,用工不再是口头协议。对于分包、转包工程,没有加盖公司或企业印章,一律不能使用。这样,就是发生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后,农民工在投诉或申诉时,也能拿出有效的证据,不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也给建筑公司带来了方便。所以也降低了此类案件处理的难度。

2、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从源头上落实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措施。

为了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有了保障,这对于农民工来说相当于吃了定心丸,一些争议性很大的工资问题,也不用担心最后拿不到钱。只是时间的长短而已。

3、加强各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力度。

从观念上改变管理办法,真正重视起来,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当作一项民生工程、社会工程来抓。加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涉及的头绪多、战线长,为了几个或几十个人的工资常常要付出很大的力气。这种意识上的“疏忽”导致这一问题多重性的产生。因此,公司加强各项目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力度,不失为是一项高明的策略。很见成效。

公司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定期不定期到工地进行检查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同时,遇到不良情况,积极配合解决。这项工作不仅得到了农民工的赞誉,也受到项目经理的理解与支持。克服重重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自20xx年以来的上半年,由于工作办法得力,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得到很大的扼制。没有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再次发生。

公司在以前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着管理缺失,造成多起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给企业的信誉带来不良影响。出现问题,就要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从一把手亲自“抓”起,重点解决。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亲自电话联系,了解落实,面谈、解释或签订协议。如果经项目经理落实后没有异议的拖欠工资,本着“能支付的尽量支付,不能支付的签订还款协议,分期支付”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拖欠事宜。

经过公司全体人员的不断努力,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逐渐减少。面对乱象增生的建筑市场,严加管理,多方控制,“零”投诉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

从不太平的“工资拖欠问题”到今天的农民工的赞美,这是一个转变的过程。是完善管理办法与企业进步的表现;是企业彻底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心;是企业面对未来新的开始。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确保两节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鄂政办电[20x]15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6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x]10号)精神,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六部门,于20xx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378个,涉及建筑施工企业95家(其中市本级主要检查建筑施工企业49家),涉及农民工2.9万人。

(一)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为了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们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重点检查对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我们组织召开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建设部门参加对建筑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公安部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拖欠工资以及欠薪逃匿的违法行为,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工商部门负责检查验证被检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处理使用农民工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二)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

一是将《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合同法释义》等劳动保障法律、政策法规汇编成册,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送15000余份。

二是通过受理举报投诉、到工作场所现场检查等形式,告知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利,以及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寻求保护的方法和手段。

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在建筑工地悬挂民工权益保护责任牌等方式,在全市深入宣传农民工工资支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有的放矢的宣传,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也明显提高。

(三)多措并举,缜密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期间,我们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做到边检查,边处理,切实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1、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交通行业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在执法过程中,对农民工举报投诉工资拖欠案件,我们认真记录所投诉的内容。对于投诉内容属实的问题,迅速指派人员介入,深入工地现场调查核实,并及时拿出处理方案,确保企业拖欠行为得到有效解决,使农民工在最短的时间内足额领取到拖欠的工资。

2、把握执法重点。检查主要内容为:用人单位工资是否已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是否不低于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检查记工考勤卡的建立和履行情况,查看工资支付凭证,听取劳动者反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

3、及时处臵群众投诉案件。我们通过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和处理结果回访制度,规范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信箱,进一步畅通了举报投诉渠道。同时,我们建立值班制度,加强24小时值班,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无阻。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类投诉举报和媒体提供的信息,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及时介入、依法处臵”,不放过一起欠薪举报案件,不漏掉一条欠薪信息,不放走一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人。对涉及人数多、金额较大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及时介入,迅速调查,及时进行处臵。

(四)建立预防欠薪机制,源头预防欠薪问题为更好地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我们逐步完善了农民工工资监控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预防欠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截至目前,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账户已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1021万元。

二是建立工资支付日常监管制度。重点加强房地产开发等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欠薪问题的发生。

(一)建设单位未按工程合同足额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在对处理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调查发现有少数建设单位因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不到位,到年终或工程主体结束后双方发生争议,造成农民工无法足额领取工资。

(二)施工企业垫资施工,资金不足引起平时拖欠。部分承建企业为全垫资性质,在平时工作中只发放给农民工生活费用,一般只占农民工应得工资20x30%左右。到年终由于承建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且往往数额较大。

(三)农民工工资平时不能做到月发月清。少数承建企业与无主体资格的个人非法签订了分包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付款方式为工程量的50x70%左右。更为严重的是,有的没有书面约定,致使农民工到月无法足额领取工资。

(四)施工企业不与农民工依法签定合同,用工管理混乱。施工企业存在非法分包行为,开发商与施工方、施工方与农民工之间不签订合同,造成各方之间权责不明。施工企业的项目部对农民工的管理较为混乱,包工头招用人员随意性较大。施工企业的项目部只依据工程进度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包工头,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到位。

(五)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平时对拖欠工资行为不敢投诉。绝大部分农民工对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每月只领取生活费的方式不敢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甚至一次次听取包工头的欺骗,加之农民工害怕失去工作岗位而埋头苦干到年底,最后一年的血汗钱还是无法兑现。

通过对我市比较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分析来看,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主要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着发生起数多、金额大、历年拖欠等特点;二是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证据资料不全,并涉及到包工头拖欠工资,甚至有的包工头居无定所不好联系。三是有个别案件基本上没有任何书面证据材料,不易证明,也不易核实拖欠的具体金额,造成上访案件难以查处,也给我们清欠工作带来难度。

今年以来,我们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会进一步凸现,面临的情况将会更加复杂,任务将更加繁重,维权维稳的压力也将更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一)认真摸底排查,扎实清欠。一是针对举报投诉,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搞好摸底排查,进行普法宣传,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解决。二是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对部分证据不足但仍能采取调查取证办法的,进一步调查寻找证据;对没有书面证据但能找到拖欠包工头或建筑单位的,尽量加以解决。对恶意拖欠的用人单位严肃处理,避免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案件集中到年底上访的现象。三是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于元旦、春节期间适时执行无休日制度,力求做到平时工作不放松,元旦春节期间重点抓,确保不发生重大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

(二)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网格化建设。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使农民工充分认识到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进一步加大人力和资金的投入,更好地完善社会保障网格化建设,创建自我维权与执法监督于一体的和谐氛围。

(三)强化监管责任,搞好协调配合。通过树立主角意识,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氛围,切实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篇十四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xx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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