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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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大全(16篇)
时间:2023-11-28 02:06:16     小编:书香墨

有些事情总是在我们回忆之间悄悄溜走,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将这些珍贵的经历固定下来。要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首先要有明确的目标和主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热门总结范文,欢迎参考借鉴。

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一

我觉得,人永远无法真正完全的认识自己,所以只好在有限的生命里不断寻找。

——题记。

泰戈尔——即这本书的作者,用他最特别的方式写下一首首诗。他的诗最大的特点就是短小,可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虽然每首诗的篇幅很小,但泰戈尔仍然可以用他美妙的文笔和独特的想象力将人生、自然结合起来,表达出对人类、自然和宇宙的爱,对人生哲理的深度思考。

在泰戈尔简单清新的诗句中,我总能读出对生命的奋发向上的情感。虽然有许多首诗中涉及到死亡、孤独,但我们知道、他也在诗中告诉了我们——生命的每一刻都在成长,而成长是无法避免这两个话题的,因此,只要努力积极的向前走去就好。

在这么多短诗里,在那么多人生哲理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关于“自我”的话题。

“你看不见你自己,你所看见的只是你的影子。”有的人太过于自知,影子只是关于你自己的轮廓,它是你,又不是你。那个影子是你的大体模样,它可以照应出你的身高,你的脸型,但那只是你的外,影子怎么可能看见你的内心世界呢?有的人外表光鲜亮丽、炫彩照人,而内心却早已腐败不堪。就如同那被虫子从果核开始啃食的苹果一样,外强中干。很多人只是做好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就沾沾自喜,丝毫不自知,距离别人的目标还差多远。

而有的人过于不自知。就像泰戈尔在另一首诗中写到:“群星不怕显得像萤火一样。”其实只要心中有方向和方法地朝着既定目标赶去,在完成目标后,继续制定另一个目标,并继续努力,在这样的不断追赶下,没有什么是完不成的。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才能做到大胆自信,不断超越自我。人在激励了千百次努力和汗水、追赶与超越后才会发现,你无需群星聚集才能散发出耀眼的光,因为你早已变成了众星仰望的那个太阳。

不要自卑,也别自傲,做个有自知的人,你不一定要完全认识自己,也可以变成更优秀的自己。

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二

这是一部值得传给下一代的书。是哈佛大学113位教授推荐的最有影响的书,法国历史上里程碑式的着作,影响世界的经典着作《昆虫记》。

它融合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这本书以忠实于法文原着整体风貌及表达特色为选择原则,让世界读者首次领略昆虫们的日常生活习性以及特征的描述等。《昆虫记》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螳螂、甲虫、蚂蚁、苍蝇、蜜蜂等各种类型昆虫!无不渗透着作者对人类的思考,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全书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充满了对万物的赞美之情。许多人看过后,都有着深刻的印象。

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它使我看见了动物与人类的相同;它使我看见了动物的语言,它们的话语是那样神圣,那样甜蜜;它们又使我懂得了人生道理它们告诉我的太多太多,甚至整个世界!

《昆虫记》一个奇妙的名字,同样有着一个奇妙的内容,它是法尔文毕生的精力,融合的人与动物的生活,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最大贡献!

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三

《飞鸟集》出自印度诗人泰戈尔的笔下。读他的诗,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在俗世中脱胎换骨的超然,庆幸自己在喧闹的城市中寻找到一角宁静。飞鸟带给我的,是一场心灵的洗礼,是一种爱与美交织的智慧,。

当飞鸟遇上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自己,是一切爱的前提。年华如潮水般推着我涌上远方的堤岸,我知道,有一天,我也会一点一点地老去,于是,我越发珍惜生命。是飞鸟,让我明白"爱就是充实的生命,一如盛满了酒的酒杯!"才发现,每个角落,都有爱,有美,还有平凡的感动。当烦恼来临时,把它看得轻一点,淡一点,一切都好。何必要顽固地令自己沉沦在"苦"里头呢?能活着本来就是一种幸福了!

当飞鸟轻敲我的心弦,我学会了爱。爱大千世界,那是幸福的最高点。

世界是可爱的,在我们失意时,请别抱怨,请学会宽容,试着用心去亲吻我们的世界。

这是一个神的世界,是飞鸟的乐土,是人的天堂。这里的神并非遥不可及,并不高高在上,神以一种谦和的姿态相处着园中的一切。他们馈赏善的,更惩罚恶的。

权力对神说:“你是属于我的。”神把权力逐出了伊甸。

爱对神说:“我是属于你的。”神给爱出入他宫室的自由。

神可以以称道得到神眷顾而付爱的人为荣,也可以以夸口得到神特殊恩宠而发财的人为耻,这就是伊甸中的神,真正的神。

水里的游鱼是沉默的,陆地上的兽类是喧闹的;空中的飞鸟。

是喧闹着的。但是人类却兼有海洋的沉默,陆地的喧闹与天空的音乐。”

当我读到这一句的时候,心里是满满的感动。我不想弄清泰戈尔想表达的是什么,他更深入的思想也好,在那一瞬间都是没有意义的。

人类真的拥有太多了,多的不得不心存感激,感谢生活。

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四

读泰戈尔的《飞鸟集》不同于读那些阳光中带着忧伤和彷徨的青春故事,也有别于读华丽中透着沧桑的古老爱情。泰戈尔的文字有一种独特的清新,读这些小诗酒香在暴雨后初夏的早晨,推开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明亮的晨。

三百余首清丽的小诗,取材不外乎小草、流萤、落叶、飞鸟、山水、河流……然而,泰戈尔将自然世界中的一切拟人化,并赋予他们灵性。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是人性化的,泰戈尔因这种人性化而整理思想的碎片,这也便是“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他们振翅高飞的声音”的意蕴所在。

《飞鸟集》带给我感受最多的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对爱的思索。包括母亲对孩子永存的亲情、朋友之间真挚的友情、人与自然间难以言喻的感情……都是用简短的几行字对爱做着隽永的诠释,美好又浪漫,深沉又伟大。在泰戈尔眼中,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要唉,正如他在《飞鸟集》中所写的一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句话作为我最后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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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五

“我相信你的爱。”泰戈尔如是说。

夏天的飞鸟,穿透黎明前雾霭般的晨光,带过云朵的边角,沾染了森林高处树梢上的凝露,划过天空留下点点痕迹。飞鸟,永远没有栖息的理由。它沉默的瞳孔里映射着淡薄的天光,流淌着对大自然隽永的爱恋。

暴风雨后的初夏清晨,推开卧室的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清新的世界。正如读了《飞鸟集》一样,似有淙淙的流水从山间飞漱而下,直流进心田,以缓慢的姿势,流出满满一腔的清新与宁静。薄暮的晨光从地平线处发散,千万缕光芒明亮了大地,恍恍惚惚间,似回到了童年无数个天真玩耍的早晨。几只飞鸟来到我的窗前,歌唱,又飞走了。

“我曾经历过,也曾失望过,还曾体会到死亡,于是我以我在这伟大的世界里为乐。”诗中伟大的世界一直存活在泰戈尔的心中。白昼和黑夜,溪流和海洋,在那个世界里是美好的。白昼里的露珠闪着晶莹的碎光,花草互相依偎,诉说着温情。黑夜默默无闻地绽放出花朵,却让白天去接受谢意。溪流是欢快活泼的,一路横亘着的大石磨平了它的棱角。当它成为海洋便就浸染了静谧与深沉,一如海水默默时海边的暮色。它们都在给予着,以沉默的方式。它们爱着对方,爱着所有。

自然是纯洁的,但它一旦有了思想,就在也不可能纯洁。《飞鸟集》中除了有明亮的清晨,温柔的黑夜,还有孤独的黄昏,飘摇的风雪。我们站在人类这一边,脑中灌满了忧思和寂寞。“我们看错了世界,反而说它欺骗了我们。”泰戈尔在诗中这样说。他亦是一个诗人。自由活在遥远的彼端,被束缚的灵魂浸透忧伤与孤独。不完满的过去和背叛是他挣不开的枷锁。纵使他智慧超群,看清万物本身,终抵不过一场苦心积虑的猜疑与指控。当夏天的气息漫延至每一个角落,几只飞鸟掠过,骨骼作响,声带微不可见振动,开始歌唱。渐渐的有什么东西苏醒。诗人的风,穿越海洋和森林,找寻它自己的歌声。

他是一个诗人,诗人爱着世界。即使这个“世界”仍存在着阴暗、自私、欲望、背叛与肮脏。即使只有小小的飞鸟肯为他停留,歌唱者“我爱你”,却已经足够让他虔诚地瞻仰整个世界,深信不疑。一如泰戈尔曾说的“我相信你的爱。”

也让这句话作为我的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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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六

走在生命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生命路上人们都在演绎自己的风景,或发出微弱星光,或大放流光溢彩。泰戈尔却在人生的辉煌时代,用手中的笔倾泻下一片光彩。将翻飞的思绪,化作后人传唱的《飞鸟集》。

绝美的风景。

“让生命绚丽如夏花,让死亡静美如秋叶。”这是泰戈尔诗集中较为优美,甚至是绝美的语句。“让死亡静美如秋叶”更符合美的逻辑,将生命发挥的淋漓尽致,像夏天炎日下盛开的娇艳欲滴的花朵般灿烂。正如朴树《生如夏花》中唱的那样:惊鸿一般短暂,如夏花一样绚烂,我是这耀眼的瞬间。

将自己对生的喜悦与对未来的期待表露无遗,这是泰戈尔的对生命人生的态度。他会用一切方法去充实自己有限的生命,去创造出无限精彩的风景。生老病死是人人必须遵守的自然规律,无论是对你对我,还是对于泰戈尔来说,亦是如此。但是对死亡他早已不再恐惧,而是一种淡然,一种释然。死是对生命的结束,像秋叶一样飘落在尘土之上,在岁月的轮回中,静静的随风飘散,是一种绝美。也让死这个残忍的名词不再残忍。

同泰戈尔一起感受人生,感受生离死别的那一番苦楚。这是诗句独特的魅力,而构成绝美的风景。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这是我读泰戈尔的诗时,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试问,死真的可以隔绝一切吗?也许,作为一位诗人,对于人生的情感体会更为深刻,所以在泰戈尔的笔下,将爱情描绘的唯美至极。

在人生这一大幅画中,爱情的存在,让画面更有色彩;而距离的存在,就是让紧凑的画面感,留一片空白。让大家拥有更为广阔的思绪。泰戈尔用甚为精炼的语句,将自我对情感的感受展现给大家。不像小说那样复杂。

虽说爱情是一门很深的学问,需要用心去体会,并且花费一定的时间。但是泰戈尔就用自己感性的思维去将那看是实质简单的爱情“书面化”,用一段优美但不是实质的话去造诉人们的爱情是一段永恒的唯美风景。

生之灿烂,死亦辉煌。泰戈尔诗一个值得尊敬,值得喜爱的人,不知是因为他是一位杰出的诗人,更重要的是,他不拒绝生命,而是说出了生命之本身。

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七

喜欢读书评,也就知道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很早就让我有读它的想法,然而,当我把这本篇幅不大的书捧在手里的时候,却发现这并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

说这本书不容昜读并不是说这本书有多么复杂的情节,众多的人物,相反,这本书讲的故事很简单,就是渡口的老船夫临死前希望能给自己外孙女翠翠找个靠得住的孙女婿,在所谓的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傩中选择,结果大老在一次载船运货途中溺水身亡,二傩远走他乡,老船夫也死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渡口上只剩下孤零零的翠翠。

而作者特有的叙事方式也给读者带来困难,当然可以称为一种语言特色。例如“在这小城生存的,各人也一定皆各在分定一份日子里,怀了对于人事爱憎必然的期待”,这样只能意会的句子到处都是,无疑会给“农人”和“士兵”带来阅读的困难。

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八

今年暑假,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深有感触,也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做人的道理。

《爱的教育》中有一篇《小火车》,它写了普雷科西非常喜爱恩里科的小火车,恩里科看见了,就毫不犹豫地将小火车送给了普雷科西,由此我想到了自己。

小时候,家里的娃娃多得数不清,一大箱满满的。小伙伴到家来我都不忘拿出来炫耀一番。有一次,我买了一只胖乎乎的小熊猫娃娃,黑白分明的脑袋,大大的眼睛,脖子上还围着红色的.围巾,让人看着就喜欢,真是娃娃中的极品。娃娃刚买来不久,邻居小妹妹到我家来玩,我手里抱着新娃娃,小妹妹的目光立刻就射在了新娃娃上,我在客厅里昂首阔步地走来走去,小妹妹的眼睛跟着滴溜溜地转。看她这个样子,我把小熊猫放在她手上,她立马抱起来,眼神从不离开娃娃一秒,我心想:她也与我一样,对这个娃娃一见钟情呀!过了一会儿,小妹妹说:“你这个洋娃娃,可不可以送给我啊?”我立刻说:“这可不行,你想要的话,我可以给你一个小兔子,小猫呢!”小妹妹说:“不,不!我就想要这个!”我一把夺回了娃娃,说:“不!这是我新买的,你其它的娃娃没看中,偏看中这个,你自己买吧!我可不会给你。”爸爸过来了,说“你把小熊猫送给她吧!我们以后还可以买!”小妹妹说:“你们家有一大箱娃娃,就送我这个吧!”我转身跑进房间,“砰”地关了门,房间外传来小妹妹的哭声。我的好心情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

读了《小火车》后,回想起这件事来,真的很后悔,为了一件玩具结果闹得大家都不开心。现在我觉得,拥有玩具是一种快乐,但这快乐维持不了几天,小熊猫现在也堆在玩具箱里了;付出是另一种快乐,这种快乐更持久,因为你的付出会凝结成小伙伴间的友谊。就象恩里科,他的大方、无私,关爱同学,拥有了同学们最珍贵的友谊,那是更高层次的快乐。

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九

作为一名初中九年级的学生,我在这个学期读了很多书,每本书都带给了我不同的体验和感受。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下我的读书心得和体会,分享我从这些书中学到的东西以及对我的成长有影响的书。

第一段:读书的目的。

读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完成作业或者考试,而是为了丰富自己内心的世界,扩大自己的眼界和知识储备。在这个学期的读书中,我逐渐明白了这一点。当我没有了完成作业的压力,开始自由地阅读时,我发现自己真的可以从书中获得很多东西,可以看到世界上不同的文化和风景,可以感受不同的情感和思想。这让我更加热爱阅读,也更加理解读书的意义。

第二段:人生的启示。

初中九年级是学生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读书也可以带给我们很多启示。我读过一本叫做《庄子》的书,它讲述的是一个古代哲学家的思想和故事。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关于人生的哲理,例如“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这句话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只是短暂的旅客,应该珍惜每一天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是听从外界的期许和限制,这些启示会影响我的一生。

第三段:文学的魅力。

文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自己和世界。比如我读的一本书叫做《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通过对一个人物的生活和精神状态的描写,展示了美国上层社会的虚荣和浮华,对爱情和财富的扭曲理解。通过这本书,我对文学的基本构成和表达方法加深了理解,也意识到文学的价值。

第四段:书籍的种类。

在这个学期的读书中,我发现了很多不同种类的书籍。我读过的有小说和散文,有历史和传记,也有诗歌和科幻小说。除此之外,我还阅读了很多名著,像《红楼梦》这样的书是我非常喜欢的,它对我有很大的影响。因为阅读这些种类的书籍,我不仅扩大了自己的知识范围,也提高了自己的阅读能力和理解力。

第五段:结论。

总的来说,这个学期阅读带给了我很多的收获,让我更加理解阅读的意义和重要性。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继续保持阅读的习惯,不断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也继续从书中领悟人生的启示和文学的魅力。我相信,读书将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十

这段时间,由于失眠,为了打发时间,拼命地读书,不让自己闲着。

要读书,书从何而来。我的原则是,自己喜欢的书,应该放在书架里,而那些只适合读一遍的书,则应该在书店里品读。《家》便属于前者。

《家》,是巴金二十七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资产阶级大家庭高家的悲欢离合,觉新、觉民、觉慧高家三兄弟在封建礼教面前的麻木与反抗,瑞珏、梅、琴、鸣凤几个女人执着的爱情绝唱,让读者回味、深思。

读完了小说,给我的文字上的第一感觉是朴实。我们能深刻理解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能写出近二十万的小说实属不易,而这样的年龄写出来的文字,自然少些岁月的痕迹。但是这部小说却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因为它深刻揭露了那个时代的诟病。

小说,我认为,除了精彩的情节打动人心外,最主要的是留下时代的烙印,让它成为历史的见证。

如果你是那个时代的见证人,而你又有绝妙的文字,那么你应该写下历史,让它成为永恒,而不至于让它在岁月的流里消失殆尽。

再回到《家》,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瑞珏。

梅和觉新青梅竹马,表兄妹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中再正常不过了,况且两人互生情愫,但有情人终未成眷属。因为梅的母亲和觉新的继母有了矛盾。

取而代梅的是珏,这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女性,觉新因为珏而忘记了和梅别离的痛苦。我想,但凡温柔、善良、知书达理的女人都能柔化男人坚硬的心吧。

珏的善良,还表现在她对待梅的态度上。因为时局不稳,梅到了高家。梅的到来,唤起了觉新沉浸在心底、本已埋藏的感情,但是珏却大度地接纳了梅,和她成了好姐妹,她甚至想退出来成全这对昔日的恋人。梅当然不应允,觉新也不可能同意妻子更不同意自己做这种有辱门风、有伤道德的事,何况他对妻子的感情也是极深的。

如果用智慧来形容珏,我觉得太城府了,因为珏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人的天性和本能。

天性和本能好比什么,好比习惯。我不知道该怎么诠释“习惯”这个名词,我想它应该是一个人最自然的状态,在举手投足、一笑一颦中散发本真,在待人接物、处世交往里刻画印象。譬如乡下人的淳朴,城里人的精明;女人的柔和,男人的阳刚;雷厉风行,温婉秀丽等等,都是习惯给予我们的气质。珏的善良,不刻意,不做作,那是一种习惯和自然。

我的老师曾对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挺有哲理。他说,以有心做无心事,你会收到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结果。譬如,珏仅仅为博得别人对自己的好感而矫揉造作,我想,周遭的人大概不大会应和,相反,大家会嗤之以鼻。但,珏以她的善良赢得了大家对她的尊重、信任,而身处其中的她,却浑然不知。

所以,我常常想,人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善良会感动自己,感动周围,感动上苍,让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在上苍的庇佑下,虔诚地皈依。或许,我们需要的是心灵的宁静。

善良,并不一定带来自始至终的幸运,珏最后还是死了,不管她死于家庭纷争,还是旧思想旧制度,她在我心里是完美的。

现在读书,渐渐地摆脱了先前的陋习。因为年轻时,文中主人公们的命运能紧紧抓住我们的思想,而现在,彷佛突然之间,透过浮华,醉心于文字透露出来的最朴素的东西。我想,这应该是年龄的杰作吧。

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十一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家》,它作为《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被公认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书中描写的高家,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这个旧式的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潜滋暗长,逐步激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好的东西遭到无情地毁灭,高氏三兄弟的恋爱故事,以及梅芬、瑞珏、鸣凤等青年女子的命运,最终都免不了悲剧的结局,而这一切都归咎于那个时代的封建思想。

在那个封建社会里的太多的牺牲品,他们因无力反抗这一切而忍受着痛苦,甚至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鸣凤才十六岁,本与觉慧相爱,但却被高老太爷送给别人做姨太太,明明相爱却要被拆散,可怜的鸣凤死死哀求却没有帮她,在出嫁的前一天就跳河自杀了,瑞珏要生孩子了,却赶上高老太爷去世,陈姨太说不吉利让觉新将瑞珏送出去生孩子,瑞珏被送到一个非常偏远的小地方,觉新抱着瑞珏哭,他也没有办法,只能默默流泪,可怜的瑞珏在那么偏僻的农村地方因为难产而死,梅因封建势力的压迫不能与觉新在一起最后也带着对封建势力的不满受压迫而死。这些都是在封建势力的压迫下的牺牲品。我们透过人物的悲惨命运可以看到制造它的封建社会及其道德精神的可憎和悲哀、荒谬。

觉新也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牺牲品,作为长孙在他父亲死后,他必须挑起承担这个大家庭的重任,家中的长辈都反对新思想、维护封建秩序、封建礼教,但是觉民和觉慧两兄弟却是誓死抵抗反对封建思想,想要改变封建社会传统的热血青年。他们不服从哥哥的管教不愿意接受封建思想,觉新其实也是一个渴慕新思想的人,但是作为家中长孙他只能接受封建的思想、礼教。觉新是懦弱的,但无力反抗这一切。他也是矛盾的,只有集痛苦、悲痛于一身。

觉民和觉慧是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年轻一代。他们幼稚而大胆,他们反对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封建思想,对光明、自由、幸福热烈的追求。他们参加学生组织的反帝反封建运动和创办《黎明周报》抨击封建的一切东西,嘲笑哥哥的懦弱,与封建的高老太爷进行“对抗”。直到高老太爷被“击败”。他们胜利了,老太爷也去世了。尤其是觉慧,他对封建势力深恶痛绝,想尽一切办法反对封建势力,最后他义无反顾的离开这个封建大家庭,只身一人来到上海。

然而,高老太爷则是封建统治者,高老太爷也可以说是封建统治者的代表,他反对新思想,专横的实行着对封建制度他把觉新逼的走投无路,他反对一切新思想,包办子孙的婚姻,剥夺他们的自由、幸福。觉民和觉慧反对封建势力,与他进行“对抗”,他便认为他的威严、地位受到了威胁,他是这一幕幕悲剧的操办者,这一切的悲剧都是他的“杰作”他太顽固,残暴的统治着这个家庭,使这个家庭逐渐走向灭亡。

巴金的《家》,我深刻感受到封建社会是堕落腐朽的,是罪恶的。那个时代需要的是觉慧这种反对封建思想,支持新思想的新一代青年。如果那个时候的人都不像觉新那样懦弱,而像觉慧那样勇敢的话,也许也不至于会有那么多的牺牲者,也许早就推翻了封建统治,使人们得到自由、幸福。

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十二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题记。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小说《活着》,故事以主人公“福贵”讲述自己的一生为主线,贯穿时代大背景为附线,刻画了一个在动荡的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随波逐流,悲欢离合。

福贵年轻时可以说是典型的纨绔少爷,早年就已经阅历人生繁华,肆意纵享富贵荣华,然而也许和那个畸形的时代一样,繁华总是犹如镜月水花,经不起现实一点残酷的风吹草动,“富贵”的福贵那么弱不禁风,转瞬即逝。想必,余华也是通过福贵命运的离奇改变,狠狠的讥讽了那个时代的荒唐可笑。

繁华落尽,接踵而来的便是一个纨绔子弟难以适应时代的不堪命运。福贵的人生第一次出现悬崖式的下跌,从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贵”人生转变为自食其力,必须面对人生一个残酷而不可逆转的真实命运。想必这时候的福贵,活着,并不是真正的活着,而是对生的不舍,对死的恐惧,甚至可说,对往日“富贵”逝去的不甘不舍和迷离眷恋。面对着不可逆转的过去和未来,福贵可说“胆小”,他没舍得自己接下来的“生”以死来解决,他很“勇敢”的去顺应了命运的转变,去适应新的社会角色,去迎合时代的波浪,可说,这时候的活着,简单却真实,仅仅就是为了眼前的一家老小,为了那一口气。

故事的发展正如我们所想的一样,努力总会有改变,福贵在颠簸中,开始摸索到了活着的一点真正滋味,人生这个时候,才算是开始真正的“活着”,为时不晚,福贵的生活开始渐渐的走向了正轨,想必这就是活着的一个意义,只要努力,就会有新的惊喜。

但余华很残忍,他并没有给福贵所认定的“活着”一个赏赐,也没给一个迎来惊喜而喘息的机会,他告诉我们,生活是一个真实的刽子手,它不会赏赐努力,不怜悯努力,该来的还是要来,时代的变迁是迅速的,完全不会顾及人生的适应性,可说,时代给了福贵新生活一记重拳,“稀里糊涂”“莫名其妙”的被拉去打仗,这个改变,真真切切的映射着那个时代,一切都是“稀里糊涂”的,一切都是“莫名其妙”的。

面对着战场上那些“莫名其妙”的死亡,面对着真正摆在眼前廉价的生死,福贵不仅仅开始明白自己要活着为了什么,并且将这种精神传达给了身边的人,他这时候开始明白了自己活着的意义,那就是再次面对亲人,面对家的温暖,憧憬新的目标。这时候的福贵,对“活着”算是有了自己的再次诠释,活着,也许还就是为了爱,也许是,那一口气,但是,不再是那么“简单”了。

福贵算是幸运的,他想要有目标的活着,生活则给了他机会,从战场上“稀里糊涂”的回来,儿子都可以叫爹了,对福贵来说,算是“当兵”生涯那种动荡中惶恐不安,生离死别的一声宽慰赏赐。

随着新的时代到来,腐朽的东西总是会被淘汰,也包括旧式的“活着”,小说中,余华巧妙运用了枪毙龙二这个桥段对此做了很准确的诠释,在枪毙龙二的时候,福贵被“吓尿了裤子”,并且他准确的听到了“五声枪响”,认定“死的透透的”“要不死的就是我了,”想必,这五枪,不仅仅是对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的猛烈抨击,也是对福贵先前奢望迷恋生活的彻底粉碎,他对活着有了新的认定,即是,人只要“一个老百姓足矣。”

生活总有喜有悲,媳妇因为过于劳累突然病倒,女儿重病变哑,无奈只能将自己女儿被迫送出去,本来一家子这样贫寒生活也罢,但命运总给福贵以不容喘息。自己儿子小小年纪,被医院活活抽血抽死了,福贵抱着自己冰凉的儿子,可算说,失去了自己活着的一个理由,甚至残忍的说,对他先前“活着”的至高信仰是一个彻底的粉碎和讥讽,生活“羞辱”了他,“讥讽”了他,并且“挑战”了他。然而这个时候的福贵却变得异常坚强,想必他不再是不舍和恐惧,而是开始忍耐和顽抗,他此时明白了再一次活着的意义,那就是挑战生活,对抗命运。

儿子不在了,女儿总得有个好归宿,命运在旁人看来出现了转机,但好景不长,女儿难产离世,媳妇随后跟着也去了,生命中只剩下一个小外甥和女婿,可以说相依为命,这样活着也是知足,但是老天又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余华总是那么的“作”,那么的“矫情”,读书笔记他继续给我们讲了最后的现实重击,女婿出事了,儿子,女儿,女婿戏剧性的死在了同一个医院,命运再次讥讽了福贵的坚持和信仰,对活着的期许,变得如此绝望和灰暗。

可是,“该死”的福贵,却依然坚挺的活着,因为,他必须活着,不再为任何事,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希望虽然福贵一生跌宕,但总得迎来完美的结局,起码,小小的恩惠,福贵老年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但是造化弄人,亲人相继离去,留下福贵苟活于世,命运太悲哀,生活还有值得留恋呢?好多人会以为福贵可能坚持不住,以后的生活一蹶不振,会以一种更好的方式来表达对生命的态度。但余华却以一个简单的画面做了一个总结,福贵反而买了一头“福贵”的老牛,每天正常生活,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好像生活不曾对他如此残忍过。对福贵而已,活着是福贵生命的意义,他不再纠结在任何理由和信仰上了。想必,平淡的黑白素写,才是活着的最终尘埃落定。

看到这,我禁不住震惊余华对待生活的态度,活着的真谛,不屈不饶,坚韧不拔,对生活的不服输和不断挑战,对其乐此不疲,才是最好的一个总结。想必没有词语能够准确的表达这部作品对我的震撼程度。唯一能更好理解作品的内容就是,让我可以重新对生活有新的认识,对活在这个时代,有不同的认知,无论哪个时代,活着有着不同的方式,但却有一个共同的意义。

我想,张艺谋后来根据余华的《活着》改编的同名电影,算是给了其中一个诠释,活着,就是为了那一家围在餐桌上吃饭的理由,可以不富不贵,可以不温不饱,一家人在一起,就是活着的意义,简单且奢望。

活着,不是自私的,活着是伟大的,选择了活着,即是选择了伟大。

近期的《朗读者》中,演员胡歌再次提及自己当年的车祸,提到了第二次生命的弥足珍贵,这时候的活着,就是要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活着,有了新的定义和诠释。多年来,胡歌的荧屏生涯以及生活状态,都以积极向上的方式展现给大家。节目胡歌朗诵了哈姆雷特的经典对白,“生存与毁灭,给予迷途的人,惊讶于生命的可贵。”可叹,一个人对再次活着的理解,能够对他的未来做到多大的改变。

之所以活着,就是要与生活抗争,去挣扎,去争取幸福,直到有一天,能够泰然自若,活得顺气顺神,舒舒坦坦,问心无愧,那想必就是,活着。

那么我的活着呢?我的活着就是服务好每一位过往的司乘人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秉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让每一次的微笑传播的更远,更有价值,这就是把青春的活着做最合适的诠释。我想,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会对工作上的活着有更积极更健康的理解,每一次的转身点头,真情微笑,都是新鲜的面孔,都是新鲜的不一样的感觉,不仅仅是一次心灵的指引,更是一次灵魂的砥砺前行。

正如苏轼曾说“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人生匆匆数十载,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浪费。活在当下,不念过去,不畏将来,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活着,即是一场修行。

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十三

喜欢《活着》,始于封面,陷于作者,终于内容。读《活着》,不过三余月,但初读时便被余华的笔调所吸引,于《活着》他以近乎苍凉的笔调述说着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在苍凉中又不乏一丝温暖,我深陷于此,深陷于福贵。尤喜欢福贵在战场上,于春生所说:“如果能回去,一定要好好活着。”至今无法忘怀那一句话。

在余华笔下,福贵的一生是条酒满了盐的路,都说”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定会为你开扇窗”,可福贵是倒例外,他的一生跌宕起伏,大起大落,千帆过尽是苍凉,唯有一老牛相伴,一起走过那尘土飞扬的小道。

但福贵从未放弃过,也许于他人眼中,福贵是那场苦难中的幸存者,但于他自身,他应该是幸运者,因为他学会了承受苦难。这也是我热衷于此书的最大原因,读福贵让我获得新生。

五年级那年冬天,舅舅不幸因车祸离世,全家都悲痛万分。由于家庭原因,我自小便跟舅舅长大。_年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年。那年我失去了生命的光。他的离世,使我的世界一瞬间崩塌,接下来的那段日子成绩直线下降,经常在午夜梦中惊醒,醒时才发已是泪流满面。我与世界脱节,想逃离却又走不了,无处可逃,无处可走。看着别人春节一家其乐融融,又是止不住的悲伤。尽管后来有所释怀,但心里是还有些伤痛。

直至遇见余华,遇见福贵,他教会了我如何承受苦难。于浩瀚的宇宙,我们不过一点微光,但我们的力量无比强大,这就如同成语“千钓一发”,让一根发丝去承担千金之重却仍然不断。我们要学会的使是如何承受苦难,即不反抗,不放弃,任凭时光淡化伤痕,这便是所谓佛教的释然,即福贵予我之财富。

感谢余华,感谢《活着》,让我明白:舅舅并未离去,他只是先到宇宙替我探路了罢。

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十四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十五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百感交集。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十分惋惜,万分无奈。

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人要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三兄弟中虽然对觉民的描写不多,但我一直被他的勇敢,坚定所感动。他为了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理想,努力了很多,甚至不惜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叛徒”离家出走。他之所以可以如此勇敢、坚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过怎样的生活。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一个很明确的的人生观。是清晰的人生观支持他、鼓励他与封建大家庭顽强的斗争下去。对比之下我觉得大哥觉新就是一个不太清楚自己目标的人,他似乎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所以在面对取舍的时候显得很是糊涂。他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最终留给自己的只是痛苦和悔恨。他放弃了与梅之间的真挚爱情,最终只能在梅的尸首前吐露心声。他放弃了瑞珏对他的信任,选择了封建腐朽的制度,最终让瑞珏凄凉的离去。是他的犹豫将本应属于她的幸福带走了。

体会之二就是:性格决定命运。三兄弟截然不同的性格决定了他们完全不同的命运。就像人生一样只有目标是不够的,还要有斗志,要有努力。就拿觉慧来说,从我个人眼光来看,他与鸣凤的悲剧收场与他性格有很大的关系,他(觉慧)在外面活动的时候的确忘记了鸣凤,但是回到沙漠一样的家里,他又不能不想到她。他是爱情事业都想要,哪一个也不想牺牲一点,又没有做好统筹兼顾的工作,最后只能是断送了爱情。而觉新软弱的性格更是鲜明的代表,他被封建大家族压得喘不过气,却没有反抗,而是一味的接受,一味的妥协,最终换来的是自己一生的遗憾,一辈子的痛苦。

九年级读书飞鸟集心得篇十六

巴金的《家》这部作品是我喜欢的作品之一,原因很简单,巴金先生通过你《家》这部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封建家庭走向灭亡的过程。觉新的一味妥协,觉民的相对中庸,以及觉慧的激进,充分展示了在高家这个封建家庭中各种势力的融合以及斗争。

《家》这部作品通过多高家这个封建家庭的发展过程,向我们展示了封建思想走向没落,只有接受新思想才能取得成功的社会现实。高父的守旧让原本应该学业有成的觉新弃学回家,娶并非与自己青梅竹马的不相识的李瑞珏结婚。尽管妻子属于聪明又贤惠的女子,可谁又知道觉新的结婚直接导致了与其青梅竹马的钱梅芬的婚姻不幸,也正是这个原因直接导致了钱梅芬的死。更为不幸的是,也是因为封建思想的作怪导致了觉新妻子的死亡。

觉新是高家封建思想桎梏下的牺牲品,而相对于觉新来说,觉民和觉慧算得上是比较幸运的。觉民和觉慧作为接受新思想的一代新青年,开始对这个家庭的封建思想提出反抗了,当然,反抗程度有大有小。

同样是面对逼婚,觉民选择的不再是妥协,去自己不喜欢的人为妻,而是选择宁可逃离家庭,也要与自己喜爱的人在一起,选择坚持自己与琴的爱情。作为哥哥和梅表姐爱情悲剧的见证者的他们,开始反抗,开始主动的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觉慧的反抗精神责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见证大哥的不幸,见证二哥的反抗,同时自己也是帮助二哥反抗的“凶手”。觉慧受新思想的影响是最大的,其反抗精神最浓厚。自己与小丫鬟鸣凤的爱情因为长辈的从众作梗,硬逼着鸣凤嫁一个比自己大很多的老头为妾,导致了鸣凤的自杀。高老太爷临死之前叔叔姨太们的一番搬神弄鬼更是让觉慧对此无限反感,也更是坚定了他离家的决心。

在写觉新、觉民和觉慧这三兄弟的同时也写到了姑妈家的表妹琴以及大姨家的比觉新小的梅。琴是一个典型的具有新思想的女性,她参加了很多活动,也在思想上动员同学剪发,鼓励同学参加到革命中去。而梅却是一个相对懦弱的小女子形象,嫁入夫家仅一年,丈夫就死去,自己也是英年早逝,其中很大的缘由就是与觉新的婚事以失败告终。

不容忽视的是高家封建势力的强大,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高家封建体系,下面有各个叔父的维护,当人其中的三叔是相对开明的,三叔是有过出国留学经历的。高家这个封建体系最终以高老太爷的'死而告终。

觉新、觉民、觉慧三者都有受到新思想的滋润,可结局却又是如此不同。究其原因就是它们三者受到的新思想的影响程度的不同。觉新在面对《新青年》这一类进步杂志、报刊、书籍等是表现的是消极,觉民表现的则比较平静,与觉新的消极相比是要好得多的,而觉慧表现得最为激进。可喜的是,在高家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故之后,觉新开始反省,支持觉慧的离家出走,知道在这个家也是该有一个人与众不同了,觉民在取得自己爱情的胜利之后,等觉慧稳定下来也要和琴一起去上海觉慧会合。

巴金先生的这部《家》,充分体现新思想在社会上引起的巨大反响,也表明中国青年开始觉醒,开始走出家庭的枷锁,走向社会,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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