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改商用承诺书(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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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改商用承诺书(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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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的飞速进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写总结时,我们可以参考一些逻辑清晰且观点鲜明的范文,借鉴其中的写作技巧和思路。阅读是一种积累知识和提升能力的有效途径,希望大家能够在阅读中有所收获。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一

近日从天津市建委了解到新《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规定,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开发企业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正在使用的保证书关于购房人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条款,没有明确答复时间,修改后即将实施的保证书明确规定,接信、接待来访3日内,开发商必须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新保证书明确规定,自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免费保修8个项目,具体包括: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两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两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1年。

6、管道堵塞保修两个月。

7、卫生洁具保修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二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

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三、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不影响周边业主的正常生活、工作,服从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四、业主、承租方遇有拆迁应服从配合,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相关投入及搬迁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方自行约定。

五、承租方的经营应不引起噪声、不污染环境,货物、业务人员不进住所,不额外占用社区公共资源,若违反上述承诺,房屋所有权人应停止出租,督促承租方及时搬迁,不索取经营性拆迁费用。

六、一旦发生上述所述的经营事项,承租方将办理注销登记或搬迁至适当的经营用房,由此产生的费用也由承租方自理,与他人无涉。特此承诺。

承租方签名或盖章:

房屋所有权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三

一、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管理公约,乙方每年应向甲方缴纳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普通住户:1.50元/月/平方米;经营性住户:2.6元/月/平方米。乙方合同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每年应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元;车库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每年应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元,每年总计应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元,大写:* 仟*佰* 拾*元整。

二、乙方须于每年应缴之日前五日缴清当年物业管理服务费,如延期缴付,甲方将按日加收延付金额5%的.滞纳金。

三、从第二次收费开始,按季度或半年收取一次。

四、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小区管理收支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意见,经业主委员会讨论,物价局批准后实施,则甲、乙双方将重新签订收费协议,乙方按新的收费标准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对于故意拖欠物业管理费者,经多次调解无效后,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直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   章: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致:扬州市江都区物业管理中心

兹我公司(扬州市江都区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清水湾雅居住宅小区位于小纪镇人民路南侧,由于面积比较小只有6483平方米,如果给某家物业公司来服务,所收取的物业费无法让物业公司正常运转,所有我公司将物业管理委托给小纪镇环卫所来实施。但小纪镇环卫所只负责物业管理服务里面的卫生服务项目,如果小区内发生矛盾纠纷环卫所并不负责调解,而是由我公司进行调解。因此,清水湾雅居小区的卫生问题委托给小纪镇环卫所负责,而小区内矛盾纠纷将由我开发公司全权负责,绝不将小区内的这些问题让江都区物业管理中心来解决。

扬州市江都区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9日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四

尊敬的各位都市绿洲2栋业主:

我已取得湖南省怀化市天星中路都市绿洲2栋801房业主的同意,将该房作为仓库使用。为取得各位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现我承诺,仅将该房作为仓库使用,不干扰各位业主生活起居,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约的规定。特此承诺!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五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

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三、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不影响周边业主的正常生活、工作,服从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四、业主、承租方遇有拆迁应服从配合,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相关投入及搬迁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方自行约定。

五、承租方的经营应不引起噪声、不污染环境,货物、业务人员不进住所,不额外占用社区公共资源,若违反上述承诺,房屋所有权人应停止出租,督促承租方及时搬迁,不索取经营性拆迁费用。

六、一旦发生上述所述的经营事项,承租方将办理注销登记或搬迁至适当的经营用房,由此产生的费用也由承租方自理,与他人无涉。特此承诺。

承租方签名或盖章:

房屋所有权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住所登记表。

注:1、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

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六

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管理水平,优化办事效率,根据金长江实业公司党支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服务标准承诺。

全体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做到热情周到,谈吐和气,举止大方得体,待人文明礼貌,挂牌上岗,工作积极主动,接受广大职工和业主的监督。

对到物业公司要求办理各项事情的,物业公司全体职工承诺做到五个一,进门一声问候、一张椅子、一杯茶、一支笔(做好记录)、一个承诺。

第二条、一次告知承诺。

经办人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按时予以办理。

2、接到职工或业主的询问,属于物业公司工作范围或金长江实业公司工作范围的,由受问人负责协调处理,并给予询问人进度答复;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礼貌告知询问人具体承办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并做好自己的工作记录。

3、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应及时电话告知并致歉,如致使服务对象跑第二趟,给服务对象造成不便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办事回复承诺。

1凡是已办好的事情,应当天向对方回复,原则上不得超过第二工作日。

2对于上级领导不同意实施的申请,接到上级领导的明确指示后于当天向对方回复,原则上不得超过第二工作日。

3对于一般的事情,无论是否办好,在接到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对方进度回复,以后每十五个工作日一次进度回复,直至事情办好。

4对于特殊(紧急重要)的事情,除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外,在接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对方进度回复,以后每五个工作日一次进度回复,直至事情办好。

5至于在实施申请内容时出现的各种影响工作进度的问题,经办部门(人)必须主动与申请部门(人)取得联系,协商解决。

第四条、文明服务八项承诺。

不让来办事的职工和业主在我这里受冷落;。

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

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不让工作的纪律在我这里松懈;。

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论和行为在我身上出现;。

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

不让单位形象因我受影响;。

不让职工和业主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1零星维修在填写派工单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

如果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及时主动与申请部门协商,另外商定完成时间,最迟不超过二个工作日。

2保证维修质量,维修完毕后,必须会同申请部门进行验收,并由申请部门签署同意验收意见。

3属于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的维修,接到业主维修要求后,由负责该工程物业公司现场代表当天到现场查验,如确属施工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维修单位,并要求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按零星维修处理。

4其他维修项目需要上报上级领导批准的,在接到业主要求维修报告三个工作日内派出相关人员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作出情况说明(包括费用预算),在七个工作日内交上级领导审批。

收到上级领导同意实施的批复后,在七个工作日组织人员开工,并将计划竣工时间通知申请的业主。

第六条、办事公开承诺。

1、公开物业公司的日常办事程序。

2、对于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凡不属于保密性质的,在公司允许的范围内,通过适当形式向全公司公开,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广大职工的监督。

3、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为民、务实、廉洁、勤政、高效、遵纪守法,工作人员不得谋私,严禁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拖”,坚持廉洁服务。

第七条监督保障。

一、组织成立监督小组,由支部和公司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对服务承诺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投诉电话,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公布处理结果。

三、将服务承诺与工作人员的岗位考核、评优结合起来,对违诺的责任人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分,公布处理结果。

四、坚持公司主管责任人现场办公制度。

公司主管责任人应主动到受服务的单位及物业小区了解情况,主动为广大职工和业主提供贴心服务。

五、坚持公司主管责任人联系物业公司的制度,主动了解物业公司开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解决一些实质性问题。

六、协调、投诉、监督电话:6067069。

物业管理工作必须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激活物业管理工作的热情,务求管理上档次,服务上水平,质量上台阶,提高满意率,全方位落实承诺制,更好地为三峡院的建设努力奋斗。

金长江----物业公司。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七

尊敬的全体股东:

我是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一员,我将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严于律己,诚实守信,率先垂范、共享盛举。下面我郑重承诺:

1认同企业思想,传播企业文化;忠实践行企业经营管理理念;

2积极参与企业管理,为公司长久发展献言献策;

3维护公司形象,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4带头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无条件执行公司决策;

5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

8合同期内不得离职,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个人年薪酬三倍以上经济赔偿;

9离开公司三年内不服务于与公司业务相关联的行业,如果违反,自愿接受任职时年薪酬三倍以上经济赔偿。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接受公司提出的一切行政和经济处罚;请全体股东监督。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八

尊敬的各位业主:

我们已取得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以下称“该室”)业主的同意,将该室作为商务办公场所使用。为取得各位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现我们承诺,仅将该室作为商务办公场所使用,不干扰各位业主生活起居,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约的规定。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九

关于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性住房的证明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盛经开区分局:

位于万东镇团结村后坝组4-1#的住房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由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村委会确认。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xxx年6月30日。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十

尊敬的'各位业主:

我们已取得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以下称“该室”)业主的同意,将该室作为商务办公场所使用。为取得各位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现我们承诺,仅将该室作为商务办公场所使用,不干扰各位业主生活起居,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约的规定。

特此承诺!

中山市有限公司(筹)。

法定代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以下各位利害关系业主签字同意将该室作为商务办公场所使用:

业主:xxx。

电话:xxx。

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意见(对厉害关系业主进行回访确认):

xxxxx。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十一

全天候电话接听,一般三声接听,最迟不超过五声;24小时接受业主求助;3分钟内办理物品放行手续;费用交收业务5分钟内完成,业主查询其他收费资迅5分钟内解答。

2、投诉处理。

开设24小时监督电话,保证各项承诺兑现及严格执行;业主投诉接待热情有礼、绝不推诿;一般投诉处理8小时内解决;严重投诉处理5个工作日解决。

3、装修审批。

简单装修1个工作日批核;复杂装修3个工作日内批核;竣工验收当天处理。

4、特需(约)服务(现仅包括有偿家政和有偿维修)。

一般服务3小时内跟进;复杂服务24小时内跟进。

5、公共设施(市政网除外)。

小区公共设施全部正常运作;喷水池、水泵均可正常运作;。

消防供水100%正常运作;小区路面保证99%正常照明;电梯、供电、供水系统一般故障在30分钟内处理。

6、保安系统。

7、清洁卫生。

8、园林绿化。

保证时花种植占小区绿化面积10%,保持树木常年翠绿常青绿地外观良好,无斑秃或成片死亡现象。假山、雕塑等园林小品及园林建筑、设施能正常使用。

签名:物业公司。

日期:年月日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十二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增强企业员工“热爱企业,热爱本岗”的积极热情,按照集团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特签订此员工岗位责任书,用以明确签约人在本公司工作岗位中的责任。

第二条根据本公司《内部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其员工应遵守制度如下:

1、严格按规定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请假必须履行必要的请假手续,如有违反,公司将按旷工执行。

3、每个员工必须忠于职守,工作时间不打斗、打骂、干私活、酗酒,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4、员工每天上下班,要有本人签到,每月按工作考勤记录结算工资,凡不按规定签到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第三条根据本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其员工安全责任是:

1、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明确个人岗位防火责任。

2、学习贯彻消防法规,掌握消防知识,熟知消防工作“三懂三会”配合本岗搞好防火安全日查工作,积极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确保防火安全。

3、保证本人不违章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熨斗等电热器具,不私拉私接电源,有需要找专业电工。

4、不在办公楼内焚毁文件和废纸等,不乱仍烟头、火柴梗,杜绝火险隐患。

5、不在防火通道,楼梯等安全出入口,通向消防设备和水源的通道以及配电盘(箱)处存放杂物。

6、积极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消防教育培训活动。一旦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积极参与扑救并迅速报警。

7、对于公司内办公室、变电室、机房设备间、泵房的设备设施等重点要害部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每日对所负责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火等各项安全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及时上报不得拖延。

8、严格执行公司防盗制度,现金存放,贵重物品管理必须按规定落实,保证本人不在办公桌内存放公家和私人现金、支票、存单(折)、有价证券等。

9、下班后要注意检查门窗、办公桌是否加锁,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在公司内留宿,班后及节假日不准带家属、亲友、同学等进入公司。

10、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物料库、设备间、变(配)电室。管理人员要定期核实帐物,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自行车要存放在院内指定地点,严禁存放在楼道内或办公室内。

12、对发生的_____案件要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并积极提供情况,协助侦破案件。

13、设备间、变电室工作人员坚持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做好安全运行记录。

1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操作资格证书,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及设备运行、维修的有关规定,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15、不携带易燃品,危险品、爆炸物品进入公司办公大楼和库区。

16、勇于同坏人坏事做_____,发现犯罪苗头及时报告,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17、不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

18、不参加“_____”组织,积极同“_____”组织做_____,做好参加“_____”组织人员的转化工作。

19、_____外出办事,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以免发生事故。

第四条根据本公司《内部员工奖励制度》规定,其员工在本岗应做到:

1、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从不计个人得失。

2、加强物流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勤奋兢业,以企业为家。

3、在开辟物流管理多元化服务功能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

4、在关爱企业,为企业增收节支,防止跑冒滴漏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5、保护公共财产,以企业为家,充分体现出企业主人翁的责任感。

6、时刻牢记本公司对外服务承诺口号:

不让工作在我这里积压、延误;。

不让客户在我这里受到冷落,对服务不满;。

不让制度在我这里走样,差错在我手中发生;。

不让违背职业道德的不良风气在我身上出现;。

不让客户利益和企业利益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不让_____的形象及利和品牌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第五条本员工岗位责任书由本公司经理与职工层层签订,一式两份,一份由签约人自留备查,一份由公司保存,作为每年年终考评的依据。

第六条本员工岗位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员工劳动合同终止自行终止。根据员工表现计入当年考评,责任为全年,以此类推。

公司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责任人签字:_________。

(监督方)_________(保证方)_________。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十三

尊敬的各位业主: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是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南路69号一城峯景(畔山豪园)xx栋xx号房业主,为秉承创建和谐社区的'宗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人承诺在取得经利害关系业主同意下的住宅改为办公或经营用房,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及相关规定,同时,每月准时向物业管理处缴纳物业费用。

如果本人将住宅改为办公或经营性用房,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经有关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关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消除他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由本人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十四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v^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

第一章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第三条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租赁期限。

第五条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以租代售之条件。

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以租代售之实施。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该物业之修缮与室内装修。

第十四条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租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章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责任。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乙方选择履行该契约时,甲方应按该契约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之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乙方之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v^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通知另一方。

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

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见证人:北京市律师*务所。

律师: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十五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

第一条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工程,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2.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

3.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

4.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

5.甲方不得明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6.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他好处。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

2.乙方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

3.乙方必须严格发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特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

4.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

5.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7.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

8.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拒绝使用。

9.乙方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十六

为加强我市住宅区市政公用环卫工程建设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订立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承诺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计划周期:

三、工程质量标准:

四、建设方的责任:

(一)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曾经发生过严重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予发包。

(二)在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付款条款中应明示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对不符合质量目标的,追究责任人违约责任。

(三)按发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费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按期竣工。

(四)协调和督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做好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以确保工期,实现工程质量合格。

(五)负责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审查部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招投标,不得将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发送给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六)在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市政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出具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完整的竣工图资料;。

3、出具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5、现场应具备质量合格验收条件,且需整改的项目内容已整改完毕。

(八)执行《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和赔偿协议。”的要求。

(九)当承诺方发生违反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承诺方愿意接受市政质量监督站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意见。

五、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方(建设单位)、监督方(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存一份;无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公用处备案一份。

承诺方: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十七

尊敬的各位业主:

本人,身份证号:xxx,是xx市xx区鹅岭南路69号一城峯景(畔山豪园)栋号房业主,为秉承创建和谐社区的'宗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人承诺在取得经利害关系业主同意下的住宅改为办公或经营用房,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及相关规定,同时,每月准时向物业管理处缴纳物业费用。

如果本人将住宅改为办公或经营性用房,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经有关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关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消除他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由本人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十八

出租人:(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下称:“乙方”)。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v^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租赁期限。

第五条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以租代售之条件。

(一)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二)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三)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以租代售之实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二)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该物业之修缮与室内装修。

第十四条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租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章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选择履行该契约时,甲方应按该契约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v^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书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发出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见证人:北京市律师*务所。

律师:

住宅改商用承诺书篇十九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使用年限年;。

2、屋面防水工程及有关防水要求为年;。

3、装饰装修工程为年;。

4、除灯器、插座外,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及供冷为采暖及供冷期;。

7、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种在合同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和追加。

保修金由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如未发生工程质量保修金行为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返还50%的质量保修金,在满两年后14天内再返还50%的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在保修金不足以支付工程维修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追加。

六、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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