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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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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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合同是商业交易中的保障,它确保了交易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合同的语言应当简明扼要,避免使用歧义和模糊的词汇。请谨慎阅读合同范本,确保您的合同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篇一

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视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

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3、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4、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衔接。

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陷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5、选择实力、信誉好的经销商。

因为经销商的诚信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在买车时不要忘记询问或查看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并注意经营场地与登记场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业欺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经销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规范,消费者也可以就未尽事宜与经销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时,消费者要注意“订金”与“定金”之间的差别。

(一)订金和定金的差别。

1、定金。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2、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篇二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有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要亲笔签名。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盖章签字。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具体:明确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交货地点;

5.履行期限: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本公司所在地管辖。

要跟踪管理,出具是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

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

1.公司出具欠条:由签订合同委托代理人出具欠条,并加盖公司印章或财务章,金额、还款期限明确,无改动。

个人出具欠条,如公司确认,视为公司欠条。

2.个人出具欠条:必须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具体明确,无改动,本人签字画押,注明身份证号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针对公司签订的合同及欠款问题,如连续有业务往来,时效可以顺延;

如业务中断,须尽可能采取措施,确保时效的连续性;

长期不发生业务往来的,要及时排查,要掌握时效问题;

可根据情况采取法律措施,通过调解和诉讼解决。

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篇三

知道的人在买商品房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文件。虽然说《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已经很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采用《文本》签订合同能尽可能的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都会对比《文本》根据自己的需求来修改些内容,一般,在购房时有些问题需要重点关注下。

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检查房屋质量。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明确物业管理事项。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重点约定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篇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

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6.住房修缮责任

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7.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8.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现实中总是发生不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很多都是因为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对相关事项规定的不够规范所导致的。大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至少要注意以下三点:

1、确认出租人、承租人的'主体身份

不管是出租者还是租房者,都必须要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对方的身份,主要是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以及房屋产权证等。

2、租赁期限

按照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签约时一些必要的物业状况可以先拍照存证

租赁合同到期时,承租人应将所租房屋回复原状返还给出租人,而何谓“房屋原状”常因欠缺证据,而使租赁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甚至诉请法院予以解决。所以为使“房屋原状”明确化,有必要在租赁合同订立后交房时,将所出租房屋的状况拍照存证,并以附件(或附图)形式并人租赁合同。日后租赁关系结束收回房屋时,一旦和承租人产生纠纷,可作为证据几尤其是比较高端的物业状况更应该如此。

以上就是对“怎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所做的解答。由于房屋租赁合同的作用很重要,所以大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本着“宜多不宜少”的原则,也就是把想到的问题都约定清楚,这样可以避免以后双方各执一词。如果您想签订一份最完善的房屋租赁合同的,那最好请律师帮您起草和把关。

一、不要轻信低价虚假租房广告。目前北京市租房市场上,阜成门、中关村、建国门等地区一居室普通住宅租价普遍在1400—1500元以上,城近郊区其他地区一居室租价也都不低于1000元,在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的广告中却标价500—600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企图以此吸引客户,牟取不正当利益。目前市国土房管局已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定期发布制度,通过市国土房管局各网站及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向社会公布。

二、认真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按现行规定,无论是房地产经纪机构还是其下设的每个分支机构,均应办理注册登记及资质核准手续,并在其住所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正本或《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并张贴其全部执业经纪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三、签好房地产经纪合同。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示的格式合同有异议的,可对该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签字或签订补充合同。签订合同时要查看签署合同的执业房地产经纪人的资格证书。

四、租房时,要事先查验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明。确认房屋具备出租条件后,方可签订租房合同。

五、做合法交易、办正规手续。从事租房活动时,应到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办理北京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将房屋出租给外地来京人员的,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和《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士或外资机构的,应办理涉外安全审查手续。从事房屋转让活动时,应如实填报真实成交价格、依法纳税,不给违法经纪机构制造黑箱操作、非法赚取差价的机会。

此外,租房时要尽量多跑几家,多做比较,优中选优,合适中选最适合自己的,同时注意四周环境是否安静、安全、卫生等。不要急于交订金或租金,最好从正反两方面来考虑自己的决定。当然,有个人在旁边参谋一下会更好。租房合同要细。如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要在合同中注明归谁来交纳。为了讨价还价,租房者要尽量把租住期说得长一些,但一次性交纳的租金还是尽量越少越好。

还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篇五

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陷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因为经销商的诚信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在买车时不要忘记询问或查看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并注意经营场地与登记场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业欺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经销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规范,消费者也可以就未尽事宜与经销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时,消费者要注意“订金”与“定金”之间的差别。

1、定金。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2、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

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购车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国由于仍没有统一、规范的格式合同,目前的购车合同绝大多数是由经销商单方面制定的,保护的只是经销商自己的权益。购车合同“千人千面”,很不规范,不同品牌经销商所提供的`购车合同各不相同,即使同一品牌不同经销商的合同文本也有所差异,有些合同除了客户信息外,关于车型、交车时间等只是三言两语,既不说清责任,也没有违约责任条款。

为了防止类似马先生事件再次发生,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业内人士和有关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需注意几点。

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重视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衔接。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陷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选择实力、信誉好的经销商。因为经销商的诚信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在买车时不要忘记询问或查看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并注意经营场地与登记场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业欺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经销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规范,消费者也可以就未尽事宜与经销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时,消费者要注意“订金”与“定金”之间的差别。

要注意车架号,发动机号,制造年月

1.6at舒适

1.6mt风尚

1.6mt风尚

1.6at

现将我的挑车步骤叙述如下:

1、看外观:有无瑕疵。 2、看车门及车窗是否开关灵活到位。

3、原地着车,等怠速稳定后听发动机的声音有无杂音,踩下离合后听发动机声音有无变化,将发动机转速提至3000,再听声音。

4、试音响系统、灯光系统(包括:近光、远光、示宽灯、前后雾灯、刹车灯、转向、双蹦、仪表灯、阅读灯、后备箱灯)

5、调试空调系统;

6、试雨刷,前风挡清洁系统;

7、试转向有无助力——在着车和熄火状态下,分别打轮(方向盘转动不少于180度,体会一下力量大小便知。

8、试刹车助力——熄火后,踩刹车踏板3~5次,若踩下的行程一次比一次小说明助力系统正常,否则就可能有问题;注意新车刹车一般未经磨合都比较软,在上路前应在安全场地内多踩几脚以便自己体会一下,否则易出事故。

9、场地试车(有条可试,这时候可能需要老司机)

10、检查随车工具。

以下是验收新车时的一些必要事项:

核对车型及参数 先核对汽车型号。由于不少汽车是用多个英文字母代表其结构特点及有关参数,型号代码比较长,核对时一定要细心;核对发动机型号与说明书、发票上的是否相同,发动机是电喷机还是化油器机,或者是进口机还是国产机;核对发动机号码、车身(架)号码,要与说明书上的一致,若不一致,车管所不给办理上牌手续;查看汽车出厂日期,或是好几年前的产品,建议换一辆最近出厂的;核对车身颜色是否是你预先选定的颜色,是金属漆还是普通漆(在汽车其它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颜色不同价格也不同)。

另外,还要环绕汽车仔细检查,不要让脏物或灰尘遮住残损处,查看全车颜色是否一致,若不一致,用手摸一摸,看是否有修补痕迹,假若修补痕迹较多,则可判断该车为旧车,要换上一辆新车再检查。

检查发动机油底壳是否有机油渗漏;

检查后桥主减速器壳是否有润滑油渗出;

检查转向器(动力转向)是否渗油;

检查燃油供给系统,特别是燃油滤清器、各燃油管路是否漏油等。

检查车内设施 打开车门,检查车内座位是否完整,座垫及椅套是否美观大方,座椅能否前后调整,乘座是否舒适,有无安全系统,安全带伸缩是否自如。

检查车门与侧窗开关是否灵活、安全、可靠,手动或电动车窗操纵是否正常,门窗及前后挡风玻璃密封是否良好,玻璃有否存在裂纹,检查各后视镜中景物图像是否清晰。

检查车内各装饰件安装是否牢固可靠,特别是车门拉手有否松动,内顶篷是否有松脱现象等。

检查电气系统 检查蓄电池各接线是否牢固可靠;

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液面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按一按喇叭按钮开关,检查喇叭是否响亮;

检查里程表有无读数记录,对于新车其数值不应超过10公里;

拉紧手刹,挂上空档,启动发动机,检查发动机起动是否容易,并观察各仪表及电气报警装备是否正常等。

检查散热器冷却水高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发动机各传动皮带(发电机、压缩机等设备处)是否有损坏及缺陷,张紧力是否合适;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全等。 路试检查 俗话说,“是驴是马,拉出来遛遛”。

轻踩刹车,检查制动系统的刹车力度,以及刹车时的方向稳定性是否良好;

检查滑行性能,在20公里的时速下挂空档滑行,应可滑行50—80米;多绕些弯路,检查转向系统,看汽车是否有良好的操控性;在不平路面上加速行驶,感受汽车的减震性能是否令人满意;高速行驶,检查汽车的高速行驶性能等。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近几年,中消协受理的汽车消费投诉量占当年投诉总量的比例正逐年大幅增加。

购车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国由于仍没有统一、规范的格式合同,目前的购车合同绝大多数是由经销商单方面制定的,保护的只是经销商自己的权益。购车合同“千人千面”,很不规范,不同品牌经销商所提供的购车合同各不相同,即使同一品牌不同经销商的合同文本也有所差异,有些合同除了客户信息外,关于车型、交车时间等只是三言两语,既不说清责任,也没有违约责任条款。 为了防止类似马先生事件再次发生,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业内人士和有关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需注意几点。

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重视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衔接。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陷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选择实力、信誉好的经销商。因为经销商的诚信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在买车时不要忘记询问或查看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并注意经营场地与登记场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业欺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经销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规范,消费者也可以就未尽事宜与经销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时,消费者要注意“订金”与“定金”之间的差别。

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篇六

现在家装市场极容易出现工程纠纷,如转包、挂靠公司、装修质量、拖延工期、预决算争议等情况。陈律师提醒消费者,为防止这类纠纷的发生,业主一定要签定《家庭装修合同》来保证自己的利益,签订合同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加注意。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二、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

三、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相关阅读:家庭装修设计图纸)。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四、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五、验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约定由政府质检站来验收,这样你就可以不为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

六、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八、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九、上述装修合同有三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十、另外,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如属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一、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楼_______室。

2、住房结构:_______房型_______房_______厅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平方米。

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人工费:_______,管理费:_______,设计费: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税金: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______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工期延误。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房间保修期为______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______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5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3、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4.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4)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3.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____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4.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二次(时间)_________________,工程验收后_____天,支付余下工程全款约____________元。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为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进行结算: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七条责任与罚则。

1.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篇七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状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就应把握几个问题。

1、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此刻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仅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此刻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明确退房的职责。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务必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职责,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4、就应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务必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务必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5、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职责。此刻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状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职责是什么。

6、就应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资料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就和大家分享到那里了,买房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情,会花费我们超多的精力财力投入,所以大家必须要谨慎对待,买房签合同的时候必须要清楚明确里面的资料,这可都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条款细节以免损害自身利益。

新手如何买房子:

选位置。

房产作为不可动的资产,所处位置对其使用和未来的保值、增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无论购房者买房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居住或是作为一种具有较高预期潜力的投资,房产能否升值,区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1、首次购房:看一个区位的潜力不仅仅要看现状,还要看发展,如果是在一个区域各项市政、交通设施不完善的时候以低价位购房,待规划中的各项设施完善之后,则房产大幅升值很有期望,因为区域环境的改善会提高房产的价值,因此结合城市规划建设来分析住宅所在区位的发展潜力,对选购一手房的消费者来说十分重要。

2、购买二手房:一般选购二手商品房多是出于就近上班或思考孩子上学方便等自住需要,但仍然要思考房屋升值的空间,尤其是要关注城市规划的资料,看其是否对该项目在短期之内造成某些方面的影响,从而影响其价值的上涨或下浮。

看配套。

居住区内配套公建是否方便合理,是衡量居住区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目前许多较大的居住小区设有小学,以消除城市交通对小学生上学路上的潜在不安全隐患;同时,早市、食品店、小型超市等居民每一天都要光顾的基层商店配套也要完善,如果是老年人居住最好还要有便利的医疗服务机构。

1、首次购房:开发商一般会把将来社区完善程度描述的天花乱坠,此时作为消费者,必须要持续清醒的头脑,对于开发商所描述的种种加以决定,并考察开发商之前所建设项目的状况,然后再结合其他条件作出决定。

2、购买二手房:要实地考察项目周边的配套完善程度如何,尤其是要结合自己在看项目所在小区的位置,结合医疗、卫生、购物等多角度考察,综合多方面决定,来作出购房的决定。

看绿化。

现代社会人们工作压力日益加大,家成了人们缓解生活压力的最好地方。进入小区后,大面积的绿地将是感受家庭温馨感的最好开始。所以,看房必须要关注小区环境。

1、首次购房:开发商会告知消费者房屋建成后的绿化率是多少,如果是现房,消费者能够实地考察,而对于期房,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要将开发商已完成的项目作为参照对象,看实际建成的项目是否和开发商之前的广告推广相符,以作出一个大概的决定。

2、购买二手房:相对一手房的绿化率是房产项目的一个必备硬件指标,但在二手房选购中,绿化率还没有得到大家的重视。因此,业内人士推荐消费者,随着城市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的加大,即使购买二手房,也要关注小区的绿化程度,它会在无形中缓解您高度紧张和集中的精神压力。

挑户型。

无论外在的环境再好,以后天天要居住的房屋格局也是选房的重中之重。在此,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看房屋本身的户型结构选取户型要着重注意采光和通风。一般状况下,房屋就应有至少保证3个小时的日照和至少5个小时的通风。厨房和卫生间最好有向外的窗户,防止污浊的气体进入室内。同时还要注意各功能区就应是比较独立,并且有必须的功能划分,避免居住时的互相打扰。

1、首次购房: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参观一下样板间,能够对图纸的户型实际感受,印象深刻。

2、购买二手房:能够实地考察房屋空间给人的实际感受,能够更直接地身临其境,尤其是对于采光等各方面能够作一个综合的打分。同时,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如果时间允许,最好多看几家,作一个比较,以选取到适宜满意的房屋。

看项目的区内交通。

1、首次购房:目前居住区内的交通分为人车分流和人车混行两类。对于一手房的购买消费者,开发商一般将“人车分流”作为楼盘的卖点,即汽车在小区外直接进入小区地下车库,车行与步行互不干扰,因小区内没有汽车穿行、停放、噪音的干扰,小区内的步行道兼有休闲功能,可大大提高小区环境质量,但是,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这种方式造价相对较高,如果您选取,就要做好以后承担较高停车费用的心理准备。

2、购买二手房:对于二手房的购买者,虽然能够直接感受小区的交通状况,但业内人士推荐消费者,最好在早晚上下班的高峰期也对小区进行观察,以确定交通状况的通畅状况。

总结精选(4):

首先提醒您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全,您能够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也能够办理按揭贷款。此刻西安市已经取得预售证的期房都实行网签,网签和纸质合同资料相同,只是签订方式不同而已。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必须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必须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目前西安实行网签备案,但合同内同纸质的合同相同。

第三,必须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资料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状况。一旦发生此种状况,买房人必须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取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第五,必须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职责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必须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职责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必须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职责。

第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构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取开发商及楼盘。

现实中也存在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可能会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而停工时间较长可能会构成烂尾楼,这对于购房者维护自身的利益十分不利。推荐您在签正式合同之前,再实地了解一下项目状况。如果选取购买,必须要详细约定交房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职责。

购房者交纳房款之后,开发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据,正式的购房发票通常会在交房的时候给购房者。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目前市场上开发商基本上都是这么做的。感谢关注!

最后,还要约定配套设施,如个人的门窗型号,是否一户一表等;公用的绿化、电梯等等。

总结精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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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篇八

挑选新车,可要求两台同型号车挑选。注意车身缝隙和漆面。这样的观察有技巧的,可以着重观察保险杠和车身缝隙,车门缝隙和前后保险杠缝隙,打开车门观察内外油漆是否无色差等。

对于漆面,则对外界光线条件的要求比较高。最好的观察光线是日光下,什么问题都不能掩盖。如果是在展厅选车,可以斜对着日光方向观察,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合格的漆面应当平整无桔皮水波纹瑕疵,保险杠和车身、车门外边缘、左右外后视镜等易受损部位无色差。对于金属漆和珠光漆还可以通过观察漆内铝粉或云母颗粒的均匀程度辅助判断。

如发现某一部分漆的颜色或厚薄与周围不相吻合,或显现出细微的圈状刮痕,多是受过损伤后经重新喷涂美容所致。

上面的程序进行完了,这车的外观算是合格了。

二、看机械部分。

选新车注意事项第二点就是看机械。当然,这里最先当然是看发动机了,工作良好的发动机应该是外观无油渍,启动时反应迅速灵敏,运行时平稳不抖动,声音平顺,没有尖利的杂音或非固定频率的噪音。冷车状态怠速略高,看转速表约1000转左右。水温上升后,怠速下降至780转左右,此时轻加油,感觉应该反应敏捷,无爆震音或松旷音。用手摸发动机盖,无明显震动,坐进车内,基本听不到发动机工作噪音。如果对以上方面心里没底,也可以通过两部同时运转的发动机进行横向比较,也是一种好办法。

发动机加机油的部位应该干净无油渍,即使没有明显油渍,有粘灰尘的情况也等同这点,因为只有粘油的部位才会粘灰尘的。对于其他机械部件,也可以用这种办法辅助判断。检查好发动机的三油两液(三油:机油,刹车油,方向助力油。两液:冷却液,风窗清洗液)的液面高度,接下来就是检查电瓶了。新车可以通过观察电瓶状态指示了解电瓶的状态,如果是绿色指示,表示电瓶状态良好且蓄电充足,如果是黑色或白色,则表明蓄电不足甚至已损坏,最好尽快充电。

三、看地面。

看完了发动机,不妨低身看一看运行一段后的车下地面。看看有无水油渍的迹象,对于判断一些隐性故障还是有帮助的。正常的情况是除了排气管有水滴落外,其他部位应该没有任何水油渗漏的。

四、看轮胎。

正常的新车轮胎应该胎壁无任何损伤,特别是前轮胎壁。胎面无钉扎痕迹,前后轮胎胎毛健在的最好,至少后轮的胎毛应该能看到,如果四轮光光,没有半根胎毛,且本地路面不差,就要三思了。

五、看车门。

合格的车门应该开关用力均匀,无异响。密闭橡胶完好,关门可以感觉到明显的密闭效果,且车门在最后一段行程会有类似于吸力的力量将车门关闭。车门框下边缘漆面完好无损,如果发现磨损或污浊,就要考虑这车的储存情况是否理想了。电动玻璃为四门防夹设计。

检查方法:分别拉开四个车门,检查对应的左右两个车门开门力度是否相同,各阻尼段的阻力是否相同,然后观察车门看是否有下垂现象,将车门慢慢打开到推不动的位置,感觉限位开关是否起作用。

六、看内饰。

内饰没别的,洁净第一。内饰应该洁净,特别是易脏的部分,如内拉手和内饰灯周围。电动部分或机械部分应当轻便灵活,运行无杂音。车厢地面干净无水渍。检查车内灯光,应该工作正常完好。现场去除座椅包装白套,检查原厂真皮座套是否有恙,水杯架和眼镜盒盖这些易受损的部件应试用几下,保证功能完好。

检查的最后后备箱门别忘了,看看开合是否顺畅,特别是锁止是不是正常,里面的照明灯是否能正常工作。

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篇九

一、看车:

1、我是上帝,我是来买车的,别显得很客气,让销售商觉得好骗好欺负。

2、买车前讲价时注意加发动机护板,能叫送就送,不送花钱也要买。

3、要求看现货车,最好是别人订的,但还没有去开的。这样才能看出销售商的信誉和所订车的质量。

4、试驾:车子不是看的,是跑的。所以,推荐大家在决定前,进行试驾还是很有必要的,首先发动车,调整左右后视镜,系安全带,起步上路后,应感觉方向灵活,路感平稳,在中低速下松开方向盘,500米距离内偏离原行驶方向不超过5米为正常偏移。手动挡挡位轻松无晦涩感,自动挡换挡无明显冲击感为正常。有意寻找不平路面行驶一下,车内应无杂音异常。过弯后方向盘自动回正。新车油门略有迟钝为正常,但过了迟钝点应该加速畅快。开空调压缩机,油门无明显增加负担,且应当在10秒钟内感到出风口的凉意。

二、买车:

1、买现货车给订金前记得抄下所订车发动机号码,小心销售者用翻新车(试驾车)换车。

2、买车时要在合同或附加协议上注明交车日期(适用于订货车)、车身颜色。如有要求送配件也要在上面注明品牌、型号、数量。

三、提车:

1、提车时注意看里程表公里读数:一般为8——10公里,看水箱散热片有无杂物、座位保护包装及车头塑料纸是否完整、车内乘驾位及仪表等是否有污秽物。

2、提订货车时,要注意看出厂日期和提货日期是否相距太长时间,如相距时间过长,此车有可能为展示车(放在展览大厅供客人展览)或翻新车(试驾车)。

3、提车时记得索要生产日期和运输日期,详细比对所提车辆。

4、买车后,车交给4s店销售办牌和各种手续,记得抄里程表,不要让销售开着车满大街溜车。

5、看外观:挑选新车,可要求两台同型号车挑选。注意车身缝隙和漆面。这样的观察有技巧的,可以着重观察保险杠和车身缝隙,车门缝隙和前后保险杠缝隙,打开车门观察内外油漆是否无色差等。对于漆面,则对外界光线条件的要求比较高。最好的观察光线是日光下,什么问题都不能掩盖。如果是在展厅选车,可以斜对着日光方向观察,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合格的漆面应当平整无桔皮水波纹瑕疵,保险杠和车身、车门外边缘、左右外后视镜等易受损部位无色差。对于金属漆和珠光漆还可以通过观察漆内铝粉或云母颗粒的均匀程度辅助判断。上面的程序进行完了,这车的外观算是合格了。

6、看机械部分:最先当然是看发动机了,工作良好的发动机应该是外观无油渍,启动时反应迅速灵敏,运行时平稳不抖动,声音平顺,没有尖利的杂音或非固定频率的噪音。冷车状态怠速略高,看转速表约1000转左右。水温上升后,怠速下降至780转左右,此时轻加油,感觉应该反应敏捷,无爆震音或松旷音。

用手摸发动机盖,无明显震动,坐进车内,基本听不到发动机工作噪音。如果对以上方面心里没底,也可以通过两部同时运转的发动机进行横向比较,也是一种好办法。发动机加机油的部位应该干净无油渍,即使没有明显油渍,有粘灰尘的情况也等同这点,因为只有粘油的部位才会粘灰尘的。对于其他机械部件,也可以用这种办法辅助判断。检查好发动机的三油两液(三油:机油,刹车油,方向助力油。两液:冷却液,风窗清洗液)的液面高度,接下来就是检查电瓶了。新车可以通过观察电瓶状态指示了解电瓶的状态,如果是绿色指示,表示电瓶状态良好且蓄电充足,如果是黑色或白色,则表明蓄电不足甚至已损坏,最好尽快充电。

7、看地面:看完了发动机,不妨低身看一看运行一段后的车下地面。看看有无水油渍的迹象,对于判断一些隐性故障还是有帮助的。正常的情况是除了排气管有水滴落外,其他部位应该没有任何水油渗漏的。

8、看轮胎:正常的新车轮胎应该胎壁无任何损伤,特别是前轮胎壁。胎面无钉扎痕迹,前后轮胎胎毛健在的最好,至少后轮的胎毛应该能看到,如果四轮光光,没有半根胎毛,且本地路面不差,就要三思了。

9、看车门:合格的车门应该开关用力均匀,无异响。密闭橡胶完好,关门可以感觉到明显的密闭效果,且车门在最后一段行程会有类似于吸力的力量将车门关闭。车门框下边缘漆面完好无损,如果发现磨损或污浊,就要考虑这车的储存情况是否理想了。电动玻璃为四门防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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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篇十

摘要:汽车是仅次于房屋的贵重消费品,与购房相比,车则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故障/损伤的概率更高),一般来讲汽车是可以挑选更换的。如果您图省事放弃了以下的各项检查,那么在购买后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将只能够通过保修的方式进行维修,无论毛病又多大,根据目前的情况看,都不容易甚至不可能进行更换了。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购车的各种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帮到你。

注意各种凭证:

(1)购车发票。

购车发票是购车时最重要的证明,同时也是汽车上户时的凭证之一,所以在购车时您务必向经销商索要购车发票,并要确认其有效性。

(2)车辆合格证。

合格证是汽车另一个重要的凭证,也是汽车上户时必备的证件。只有具有合格证的汽车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3)三包服务卡。

根据有关规定,汽车在一定时间和行驶里程内,若因制造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或损坏,凭三包服务卡可以享受厂家的无偿服务。不过像灯泡、橡胶等汽车易损件不包括在内。

(4)车辆使用说明书。

用户必须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合理使用车辆。若不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而造成的车辆损害,厂家不负责三包。使用说明书同时注明了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和维护调校所必须的技术数据,是修车时的参照文本。

(5)其他文件或附件。

有些车辆发动机有单独的使用说明书,有些车辆的某些选装设备有专门的要求或规定,这时消费者都要向经销商索要有关凭证。

(6)检查汽车与其名牌是否相符。

如何签订购车合同:

1、注意易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比如交车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

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消费者签约时应特别注意以上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

2、搭售保险不合法。

除国家规定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强制性保险外,购车族有权选择购买何种保险,及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

3、购车合同条款要齐全。

(1)应当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

(2)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光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3)车辆的交付方式和期限;。

(4)质量纠纷和异议的处理;。

(7)争议的解决,应约定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合同的管辖地,如买车人户籍所在地、经销商登记所在地还是双方指定的其它地点,都可以由双方约定为争议管辖地,如果约定不明,则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款。

(8)应特别注意有关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这些部分往往被经销商恶意“忽略”掉,购车者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使双方权利义务对等。

如何买保险:

对于一般的私家车来说,上保险要根据自身情况设计,以用车的特点以及所处的用车环境来选择差异化的产品,购买时要注意如下问题:

注意之一:选好保险代理人。在预算一定的情况下,投保车险可以按照第三者、车损、盗抢、不计免赔和其他附加险的顺序进行投保。在投保主要险种后,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考虑玻璃单独破碎(人保车损险中已纳入玻璃单独破碎责任)、自燃、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货物责任险、车身划痕险等。在购买渠道的选择上,消费者应当选择信誉好的保险公司和代理人,不仅要弄清车险销售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格,还应了解各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及信誉程度。

注意之二:仔细阅读条款。在购买车险时,要仔细阅读车险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消费者询问所购买的车险条款是否经保监会批准,并认真了解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特别约定、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和折旧的规定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对于除外责任做出说明、是否提供附加险对除外责任进行承保等。很多人只把上车险作为一项上牌照前必须履行的义务来看待,或者只是听保险销售员的介绍,投保时根本不看保单条款,只在出险时才把保单翻出来,才发现有问题。

注意之三:弄清费用如何计算。消费者应当关注其费率是否与保监会批准的费率一致,了解保险公司的费率优惠规定和无赔款优待的规定,并了解赔偿金额的计算。如果对于条款内容或保费计算有疑问,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或者代理人进行解释。这将有助于减少出险之后的纠纷。因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和保险公司进行交涉时,主要就是两个问题:保险公司是否进行赔偿;赔多少。这两个问题基本上取决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理赔方式和保险金额。

注意之四:售后服务与产品本身一样重要。由于新车险提供了众多的差异化产品,消费者应该选择几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进行比较,主要在价格、条款、理赔责任等方面。价格虽然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但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也一样重要。“价格可能高一点、或者低一点,但差得不会太多,但是,理赔结果却会差别很大”。判断一种保险产品的价格是否合适,主要应该看它保障的风险责任有哪些、范围有多大。比如有些保险公司规定受保险车辆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属保险责任,而有些保险公司就规定不属于;有些公司规定对车身划痕损失进行保险,而有些公司就没有这个规定。

4s店惯用的伎俩:

手法一:移花接木。

如果你去4s店买车,他们暂时没有你要的颜色或车型,于是他们会去其他公司调车,名义上好听叫做调拨,但实际你的利益就完全被破坏了。道理很简单,一旦你的车出现了问题你的发票不是他们开的,光凭合同他们完全可以赖掉叫你去找开票的公司,但开票的公司只是以经销商的名义买出,并不是直接客户,所以他们也不会负责,造成的是发票和合同对不起来,那时候呵呵你就变皮球了。

手法二:以次冲好。

如果你和4s店来购车的谈判回合比较长的话,就会发现他们展厅展车为什么老换颜色和车型。道理很简单,展厅的展车每2个月就会比市场价便宜那么500或1000的卖给客户,也许你会想展车也没什么,只要便宜就好。但黑幕在于展车在2个月的千百个客户蹂躏中肯定会刮花漆面或拉坏某些小部件,往往到你手上的车都是从新做过漆的。没人想新买回来的小老婆是被人我有精神病n次过的吧。

手法三:模糊概念。

如果你去4s店买车他们在谈判到最后价格的时候会出现出库费,服务费,上牌杂费什么的,其实这些费用你如果肯用点时间和他们搞的话都是可以免掉的。再说到保险费的问题了,现在4s都说保险不赚你钱,帮你打7折什么的,其实如果你自己去问下保险公司的话能打到5到6折,基本一个电话你就能省300到600不等。

手法四:时间转移。

如果你去4s店他们给你一个比较便宜的价格,但和你说没现车,要你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后几周内给你车(注意定金是定字,不是订字)。其实是为了打时间差。汽车的价钱在一段周期内是会变的,好比做期货。举个例子,现在市面上某车是卖100000,4s卖你98000,但和他谈好2周后交车。我敢保证2周后市场价钱保证比98000还要低。因为车的价格只会往下不会往上。但万一2周后价钱涨了,呵呵那4s店就开始拖拉战术了,不是和你说车还没到就是和你说车在路上什么的。拖到价钱有利润为止。如果你一旦失去耐心想退车时,定金和订金的概念就来了,你和4s签定的合同虽然是公式合同,但所有的4s合同都有一个共同性,客人提出不要车不管什么原因定金是不退的。

手法五:优惠服务。

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篇十一

3、在工资的约定上,要注意试用期的工资与转正后的工资是不同的。

4、在工作内容上,要注意看自己所在的岗位,负责何种性质的工作。

5、在用工时间上,要注意单位是实行何种工时工作制,避免签订不定时工作制,而单位又正好有批文的情况下,你到时是没有加班工资的。

6、注意一些额外条款的约定,一般在合同末尾出现。

其它的问题如果其条款违法的话,你随时可就该合同违法而主张无效。

根据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和相关立法精神、《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就职之前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上合法订立的,是彼此确认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证明。

第一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

第二劳动合必须充分体现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鉴于目前实践中,多是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解释说明合同内容,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叙述要求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应当仔细而慎重的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是一份无效合同。

第三法定条款。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劳动保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

第四意定条款。

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是纠纷产生的多发地带。在此,笔者简要予以说明。

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个通知是我国目前规范“守密期限”这一争议问题的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一言以蔽之,无论是法定条款还是意定其他条款,都必须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笔者诚望广大求职者能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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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篇十二

分期购车常见的贷款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信用卡分期付款和汽车金融公司信贷三种。这三种贷款购车方式的首付及贷款期限均不等,不同贷款方式的门槛和要求各有不同,因此要选择适合自己经济状况的贷款方式。

一些汽车经销商为了赚取最大利益,常在汽车贷款业务办理后,强制消费者办理一些额外的“捆绑销售”业务,一些购车者取车心切,心想反正车钱都花了,其他的“小钱”没怎么考虑便答应了,于是几百几千大洋就这样拱手让人了。

由于贷款购车在款项没结清前,车辆所属人并不完全属于消费者个人,所以为了降低风险,经销商一般会在车贷合同上提出一些必须购买的车险作为贷款条件。一般来说,贷款购车时,经销商最低会要求消费者在店内购买四项主险。

在确定您是等额本息还是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之后,消费者需要确认还贷时间和最低还款额,避免因定期扣款不成功造成的利息增加还款成本。

您算一下贷款利率,这些所谓的“低月供”方式可能会让您每个月多花不少钱。

一、在消费者分期付款手续办完准备提车时,经销商找多种借口要求消费者在原定车款基础上再交一定数额的现金才能提车。

二、采用"对缝"手段骗收额外款项。市场上游荡的"对缝"人员由于既无信贷资格又无车源,于是将分期购车的消费者带到一家有信贷资格的经销商处,办理购车分期付款手续。经销商故意多收取款项,这样,"对缝"人员就可以从消费者身上净赚佣金。

三、少数不诚信的经销商,蒙骗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在贷款手续办完后,消费者接到信贷合同书时才发现贷款额比先前承诺的价格要高很多。

1、要选择有实力、声誉好的汽车经销商。选择正规的汽车销售和汽车金融担保公司办理分期购车业务,并实地考察一下,通过多种渠道了解销售公司的信誉、实力。

2、弄清楚首付金额,其间发生的费用,以及还款明细。

3、详细了解合同条款,特别是违约责任,在对合同条款无争议的情况下再签字盖章。

4、如发现经销商违背了当初的购车合同,消费者应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或者向当地消协投诉,直至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管你自以为的4s店的销售顾问如何忽悠你,他人都是希望付出自己的专业和技巧赢得你的信任他的订单,几个小时的笑脸相迎茶水奉送(排除某些神车品牌)甚至几周的电话跟踪,你反悔的时候都意味着那些努力化为泡影。希望知友们去买车的时候,一定头脑清晰开开心心的选定自己自己喜欢的车型,珍惜彼此的时间。

如果车子只是随意挑选或是临时被销售人员说服但还想退、改的,写订金 如果车子是自己很喜欢确定了的型号或确定了的颜色非要不可的,写定金。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首先来看看两个词的意思和对应的法律依据: 1、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购车来说就是购车者)预先向对方(购车来说就是经销商)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就是要是经销商的车没有按时给你,4s就理应要双倍返还定金)。” 2、订金与定金一字之差,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时只作为抵充货款,不履行只能如数返还。(换句话说要是我们消费者不想购买,是可以要回的')。

多数时候从客户角度看待ding金都是有着反悔的意图,想着车子不喜欢了能不能退回。从4s店来说,假使是全款付款这种支付能力零风险的客户,肯定是很想写“定金”;反之,若支付能力有问题,或者车辆的交付时间有风险,比如海运时遇到台风天,或车系正改款换代厂家不一定再配货的时候,销售人员写的订单一定是留有很大余地的。这时候如果他写定金,就意味着在车辆交付期之前他一定要准备好给你车,否则既是经销店违约。

车辆是期货,一定写双方都能达成的交付时间并留有余地,这一点和销售人员协商并确认 车辆有现货,交付期写今天或者自定的黄道吉日皆可; 无论如何,一定要写。

不写交期,4s店可以不给你车,就像先生答案里的那样,当然他们有车的时候,你也可以不去提车。这时候谁更难受,就看是写的定金还是订金了,若是定金,那么他一定得给你留你定的款型。多数4s店的商品车都是贷款进货有财务成本,现货放的越久利息越高,还有业绩压力,订单不是业绩,要车辆交钱开发票才算,所以订单不交付销售人员也领不到他们的薪水,这就是定了车,销售人员会追着你交钱或办按揭的原因。所以假使订单出现纰漏,有话好好说,大家不要互相作。。

逛车行,经常都能在经销店看到xx经典版,xx科技版等在厂家型录之外的型号,从杀价角度,不要参考这些加装的车型,要看。

一台10万的车型,给你加装报价1万成本两千的氙气灯等装备,再在一般车型的优惠上多给你5千的优惠,感觉赚到了吗?没赚到吗?同品牌不同店,加的方式加的金额还不一样,逛晕了吗?水太深吗?还是老老实实从厂家指导价上面砍,再把自己喜欢的配置往上面加。

除开神车和某些高端车,多数车行在车辆利润上已甚是微薄甚至账面亏本,原先看不上的小钱都盯起来,竞争使然,选装配件就是这一块。4s店装配件价格会比外面高一些,但对于一般的车主,如果对折腾车不是太有兴致,价格差异也不是太大,我还是建议在4s店装,一则4s店装不影响车辆的三包(但加装配件不含三包)二则省心省时。

如果你不在北上广,那北上广的价格对你基本没有参考作用,就算你在北上广,你在网上看到的北上广的价格对你也还是没有参考作用。

网上的价格很多时候是作为营销的噱头而存在,也存在着汽车网站编辑对4s店精装车和裸车优惠价理解的偏差,多数汽车网站后台只能从裸车价上往下优惠。

询价最好最简单的办法,同城同品牌不同店询价,店不多的话,那就找同价位但更便宜一些的竞品车型作幌子。议价是情报战和心理战,娴熟的销售顾问能够了解到竞争店的库存和优惠,所以扯幌子尺度大了,比如要价过高,人家很可能认为你没真实购买意向没诚意;不了解库存,你说的车型只有他店有的话,他就吃定你了。 议价一定要快,不能被销售人员认为是意向级别不高的,要不人家电话都懒得给你打,得自己觉着这几天就下单了,言语间那种焦急和迫切的心态,一两天内几家内反复询价,坐在别的经销店给另一店里销售打电话的紧迫感,一般的销售顾问都受不了就把底价报出去了。

车型选择上,一般的车款最低配都是拉低售价区间,配置惨不忍睹,最高配都是起营销作用,配置华而不实,中配的才是实在款。让利最多的型号很多时候不一定是最高配,而是库存压力最大的配置,什么型号库存压力最大?销售人员会主动推荐的,通常这也是卖得最好的配置(厂家压货),库存压力大的车型,通常比其他型号再便宜一些经销店都愿意(红蓝绿黄冷门颜色招手ing)

补充:现在分期买车,很多地方的车行开始加收“手续费”“贷款资格审查费”等等,这个就是车行拆东墙补西墙的一招,车价比竞争店少2千,手续费上补回来3千,消费者满心欢喜只看着车价感觉赚到了。。 所以签订订单的时候,一定确认好后续所有待缴款项,看价格要看全面。记得把手续费也砍上几刀。想不交手续费?不是太可能,一则很可能当地车行已经形成联盟了大家普遍收,不交不给你办,二则很多地方的工商也统一,他们不允许的只是重复收(一般车行以服务费立项)三则这是市场逼的,车价不降那么多经销店何必呢,不交手续费也还会有别的费用跑出来,留条活路吧。

一定到底了吗?我不敢保证,对于娴熟的销售顾问,只要客户确实需要车,他就有无数种方法可以令客户成交,很多人说到的找销售总监也不过是其手段之一,那位真的是总监吗?要真的是总监,对利润的账可算得更清楚。或者托人找关系找到真总监了,人家给价了,那你面子要不要马上买?很多时候直接找总监不一定是最实惠的选择。

购车合同注意事项篇十三

(1)购车发票。

购车发票是购车时最重要的证明,同时也是汽车上户时的凭证之一,所以在购车时您务必向经销商索要购车发票,并要确认其有效性。

(2)车辆合格证。

合格证是汽车另一个重要的凭证,也是汽车上户时必备的证件。只有具有合格证的汽车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3)三包服务卡。

根据有关规定,汽车在一定时间和行驶里程内,若因制造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或损坏,凭三包服务卡可以享受厂家的无偿服务。不过像灯泡、橡胶等汽车易损件不包括在内。

(4)车辆使用说明书。

用户必须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合理使用车辆。若不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而造成的车辆损害,厂家不负责三包。使用说明书同时注明了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和维护调校所必须的技术数据,是修车时的参照文本。

(5)其他文件或附件。

有些车辆发动机有单独的使用说明书,有些车辆的某些选装设备有专门的要求或规定,这时消费者都要向经销商索要有关凭证。

(6)检查汽车与其名牌是否相符。

1、注意易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比如交车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

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消费者签约时应特别注意以上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

2、搭售保险不合法。

除国家规定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强制性保险外,购车族有权选择购买何种保险,及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

3、购车合同条款要齐全。

(1)应当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

(2)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光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3)车辆的交付方式和期限;。

(4)质量纠纷和异议的处理;。

(7)争议的解决,应约定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合同的管辖地,如买车人户籍所在地、经销商登记所在地还是双方指定的其它地点,都可以由双方约定为争议管辖地,如果约定不明,则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款。

(8)应特别注意有关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这些部分往往被经销商恶意“忽略”掉,购车者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使双方权利义务对等。

授认为,对于一般的私家车来说,上保险要根据自身情况设计,以用车的特点以及所处的用车环境来选择差异化的产品,购买时要注意如下问题:

注意之一:选好保险代理人。在预算一定的情况下,投保车险可以按照第三者、车损、盗抢、不计免赔和其他附加险的顺序进行投保。在投保主要险种后,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考虑玻璃单独破碎(人保车损险中已纳入玻璃单独破碎责任)、自燃、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货物责任险、车身划痕险等。在购买渠道的选择上,消费者应当选择信誉好的保险公司和代理人,不仅要弄清车险销售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格,还应了解各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及信誉程度。

注意之二:仔细阅读条款。在购买车险时,要仔细阅读车险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消费者询问所购买的车险条款是否经保监会批准,并认真了解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特别约定、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和折旧的规定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对于除外责任做出说明、是否提供附加险对除外责任进行承保等。很多人只把上车险作为一项上牌照前必须履行的义务来看待,或者只是听保险销售员的介绍,投保时根本不看保单条款,只在出险时才把保单翻出来,才发现有问题。

注意之三:弄清费用如何计算。消费者应当关注其费率是否与保监会批准的费率一致,了解保险公司的费率优惠规定和无赔款优待的规定,并了解赔偿金额的计算。如果对于条款内容或保费计算有疑问,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或者代理人进行解释。这将有助于减少出险之后的纠纷。因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和保险公司进行交涉时,主要就是两个问题:保险公司是否进行赔偿;赔多少。这两个问题基本上取决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理赔方式和保险金额。

注意之四:售后服务与产品本身一样重要。由于新车险提供了众多的差异化产品,消费者应该选择几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进行比较,主要在价格、条款、理赔责任等方面。价格虽然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但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也一样重要。“价格可能高一点、或者低一点,但差得不会太多,但是,理赔结果却会差别很大”。判断一种保险产品的价格是否合适,主要应该看它保障的风险责任有哪些、范围有多大。比如有些保险公司规定受保险车辆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属保险责任,而有些保险公司就规定不属于;有些公司规定对车身划痕损失进行保险,而有些公司就没有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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