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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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3篇)
时间:2023-11-27 21:59:11     小编:书香墨

在生活中,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总结要注意语法和拼写错误的纠正,保持书面语的规范性。以下是一些实用的工具和资源,可以提高您的工作效率。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篇一

我不去想是否能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能拥有一份甜蜜的爱情是每个人都期望的,爱情就像一剂美容针,总能让人充满阳光和激情,而有人也会说,爱情里充满了背叛与欺骗,可是不管怎样,爱情是美好的,拥有时好好珍惜,失去时懂得祝福,每一段爱情都是缘分的开始,勇敢地吐露真诚,学会用心经营,才能让缘分开花结果。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每个人的心里都有梦想,都有目标,坚持是最佳的诠释,如何做到全心全意为自己的目标努力,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哪怕一路上都布满荆棘,只要自己心中明亮,为目标努力前进,不留下任何遗憾。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做的任何一件事,不都是热爱生命的体现吗?我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哪怕再苦再累,只要自己不选择放弃,任何人都无法动摇自己的脚步,而这一切都意料当中,只因我热爱生命。

读汪国真的《热爱生命》,心中泛起的不仅仅是激励,更多的是感动,感动着生命带来的惊喜,生命带来的快乐,我们不断努力地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变得有意义,而这就是一种热爱生命的体现,热爱生命不用轰轰烈烈,但要坦坦荡荡,学着自信,学着勇敢,学着坚强,让短暂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奇迹,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下去,生命正是在苦难与挑战中变得越来越强韧!

热爱生命,用灵魂深处的最强音告诉自己,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篇二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篇三

暑假里妈妈应老师的要求给妹妹买了许多书籍,我闲得无聊时有时也经常来看,其中还有几本是我曾经看过的,现在又看了一遍,心中又有了不一样的感受与体会。

热爱生命这本书中的内容,就如同这本书的名字,告诉了我们如何热爱生命,这本书共讲述了十二个故事,分别是:“热爱生命”“寂静的雪野”“黄金谷”“为赶路者干杯”“北方的奥德赛”“强者的力量”“一块牛排”“意外”“老头子同盟”“叛逆”“有麻风病的顾劳”“马普希的房子”。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与这本书名字相同的一个故事:热爱生命。有两个人走在北极圈里,他们已经好多天没有吃到食物了,走在后面的人有一次不小心掉到了水里,无论他怎么呼救,前面的人都不理他。

他独自一人在荒野上行走,饥饿使他在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中的小虫,而不是停下来等死,他现在饿疯了,除了吃什么都顾不上了,他把所剩不多的毯子撕成一条一条的,裹在她那血淋淋的双脚上,继续着行程,中午时,他发现了两条鲦鱼,那两条鱼只有他的小指头般大小,他并不想吃,但求生的本能却促使他做出理智的动作,他把鱼生吃了进去。有一次,他被一只病狼盯上了,他闭上眼睛让自己冷静下来,狼的耐力大的惊人,然而人的耐心比狼的还要大,狼想要吃掉人,人同样也想要吃掉狼,一会儿,他感觉到一条舌头在舔他的手,他没有动弹,静静地等待着最佳时机,他紧紧靠着狼的喉咙,强迫自己喝血。后来,他被捕鲸船上面的人发现了,他最终获救了。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我们在生活中历尽辛劳与磨难。但我们也从生活中无尽快乐与幸福。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着,不仅仅为了生存,还为了我们发自内心热爱的生活。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篇四

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好久才从故事中反应过来,他没有得到金快,却得到了最宝贵的东西——不屈的生命。

他陷入了绝境,这地方没有人,没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饥的浆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这个地步,应该会绝望,会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须活下去。腹中饥饿使他继续走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持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负重都扔了,包括金子。这时,一只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发现眼前几十英里处有条捕鲸船!他想到捕鲸船那儿,但他的力气注定他要花费漫长的时间。他的力气已经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终于追上了他,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们两个的身体是那么的羸弱,但都想置对方于死地。最终,人赢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进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终,他被捕鲸船上的人搭救。他脱险了。但他却对食物出奇的渴望,人们对食物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他的反应。但当他抵达旧金山的时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处在紧张的气氛当中。但主题就是一个:热爱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如此价值连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东西。

全文最难理解的部分是这么一段话:

“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做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那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为什么这个,才是真真正正的人?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篇五

几年前的一天,我突然看到家对面的楼房顶上长起了一棵小榆树,觉得很新奇。楼房上长出小树并不多见。当时就在想,即使是长出来了,也不会活得长久,因为楼房上的土壤极其有限。所谓的土壤也只不过是大风刮来的一点点灰尘而已;水分更会是少得可怜,只有下雨时才会有小部分的积水供应它,太阳出来,用不了几日也就会干枯了,那时,小树就会自然枯死。

每当看到它的时候,都会觉得这棵小树生长在这样的一个地方颇有些可怜,更担心某一段时间若是少雨,它的弱小生命就将会终止。

然而,它却活了下来,一直地活了下来。四五年的时间,依然地活着,仍然在成长。只是生长的速度缓慢,一直就没有长得很高,更没有长粗、长壮,且歪歪邪邪,面容枯槁。

出于好奇,我爬上六楼的顶部,对这棵小树的生存环境进行了考察。

小树就这样的生存着,顽强地生存着。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篇六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篇七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由法国人文主义作家,蒙田所著,蒙田一生坚持旧教信仰。蒙田受古希腊斯多噶派哲学影响很大,认为人是热爱生活的,爱生活就要顺乎天性,人的天性在于追求幸福和快乐,但需要选择和节制。

书很多,但打中自已心坎,值得阅读,并禁得住反复阅读的并不多。我想,蒙田是值得我不时拿来翻阅与琢磨的。

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又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就感到死而无憾,感不到死的苦恼了。如果一辈子懒散拖踏,萎靡不振,不能积极乐观地对待生活,留有好多遗憾,临死时必然感到苦恼。

记得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怎样渡过呢?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进行斗争”人,应当赶快生活。

可是,现在还会有谁能真正的体会到生命的价值?

虽然我们不能掌控命运,但我们能改变命运,即使卑微的我们注定此生鸿去无迹,但在这躯体还暂寄人间的当儿,在选择事业与生活的时候,能够返回自身,保持康健和愉悦的心态;等死亡降临时,一切都悄悄地,不能“知秋叶般净美”也将“如土委地”,自然而然。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篇八

这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透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十分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但是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但是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下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下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下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下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下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下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发奋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篇九

米歇尔·埃康·蒙田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于佩里戈尔,从小进入教会学校学习,熟谙拉丁语和希腊语,还学习过法律和哲学。1554年起,他先后在法院任职多年,然后归隐田园,潜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欧洲长时间旅行,成为“罗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的接见,并且两次当选波尔多市市长。

《热爱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文章开头是:“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这是一个简洁的、引人入胜的开头。紧接着道出了作者所关注的词语———“度日”。他赋予它以双重含义: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度日”无异于“消磨光阴”,打发时光。而“风和日丽”的时候,则要“慢慢赏玩、领略”这“美好的时光”。这一奇异的对比深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接下来,作者详细解说了这两种生活态度。一是所谓“哲人”的颓废习气,二是“我”的积极的人生观。“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于对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来,生命是“苦事”,是“贱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无乐趣,百无聊赖,生命在无谓的损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认为生命“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赐”,“是优越无比的”。“我”对生命心怀感谢,热爱生命,所以“我”不会虚度时光,而是活得认真而洒脱,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作者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格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作者对这句话没有作任何评论,但是他的意图却一目了然。随便打发时光的人实际上并不是什么“哲人”,而是真正的“糊涂人”。真正的希望不在于来世,不在于任何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在于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结尾写道:“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热爱生命》就像一首庄严的歌曲,歌颂生命的美与爱,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篇十

读他的第七本书,没有什么新颖了,本书中反复出现的话和反复出现的例子在他的其他几本书里也有,但不可否认的是,每次“重读”还是会有新的思考,新的感悟,因为两年前的我,一年前的我和半个月前的我以及现在的我是同一个我也是四个不一样的我。

而且其实也是因为他的'书,自己从高中到大三这么多年睡眠不佳的情况有了质的飞跃。不过也如同书里讲的,知道太多理论都比不上自己去行动,也越来越觉得,自省是一个人最好的品质之一,自省让我们成长,在成长的过程中,去理解更多,去接受且包容真相,这样才能更多的更好的接受自己,而与自己和解的那一刻,拥抱自己的那一刻,世界才是亮的。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一

生命有时是极其脆弱的。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无比强大,让你不能不为之惊叹。当比尔无视同伴对自己的呼喊,作为一个尚有能力的人,向生命的希望奔去时,生命却抛弃了他。比“他”走得快的比尔,却先倒下去了。这正是人——背弃良知的懦弱人性的——悲剧。

《热爱生命》中的“他”,与其说同饥饿和死亡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杰克·伦敦作为文学大师,用精湛的文学手法,出色地描绘了这种抗争。让我们从字里行间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潜在能量,这种能量是无法诋毁的,它会让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会帮助你战胜它。

这是一篇逼真的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人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突然悟道无限渺小的“我”竟然那么强大。天地仿佛为“我”而生!是啊,那一片片荒草马上就会在春天的风中变成一片片新绿,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生命的象征。

我是谁并不重要,就象小说中的他是谁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就是这苍穹中的生命。生命赋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生命。生命,与人类同在。不管我们遇到什么,它都会与我们同在!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二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资。”

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解决困难,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三

在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里,一个人的生命在金钱与权势面前,它的价值是无法进行衡量的。因为在很多人心里,生命的意义本来就很恍惚,就像小x说的:一个人一闭眼一睁眼,一天就过去了,一个人一闭眼不睁眼,一辈子就过去了。这就话听起来真的好像一个人生活于世只有睁眼和闭眼两件事了。这样的生命和金钱与权势相比,确实意义不大。

一个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可能真的是生死抉择,如何去面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也许有人会说对于信念、态度成熟的人来讲,坚持应该是最重要的,不屈不挠地坚持下去就会有所收获。但是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知道放弃什么不再去坚持,却是更重要的。

死了一个,死了很多个,对于旁观者好像只是数字的的变化。曾经陶潜诗曰,“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真的,死不足惜。

然而对于个体,一个生命的终结就是所有事情的终结,生死两隔就是有人从此消逝。所以在生与死的抉择面前很多人都会选择抗争,除却生,就是死,生命越是脆弱,就越是要攥在手心,就像那些行走在阿拉斯加的旅人一样,即使和雪地的饿狼都相互觊觎着对方的性命,即使已经倒下,即使再没有力气去维持生命。保有的是,对生命的敬畏。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的是,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选择了生命并最终得到了新生,是因为他在关键的时刻决然的放弃了他全部的金子,因为他的放弃,最终他才得到。

现实中,在你面对金钱和权势还有其他很多东西的时候,物欲好像是不可抗拒的。但是那你可以认真的想想,在物欲的对面摆放的是你的生命、尊严、亲情、希望等等的时候,你是否还可以轻易的选择物欲。

我想杰克.伦敦并不是单纯要表达人定胜天的观点,那只是底线的挣扎,杰克伦敦告诉我们对于生活,即便失去所有的金钱、失去自己可能即将到手的权势尊严、失去让别人羡慕的虚荣,只要是可以活下去,那么你依然就是勇者。

生命诚可贵,抵得过全部有形无形的价值。不选择物欲,你的得到的可能是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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