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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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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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一

根据县委“走基层”活动要求,____县政务中心到____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了调查研究,深入了解该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及运行管理情况。

____县龙山镇位于广(元)、巴(中)、阆(中)三市结合部,幅员面积平方公里,辖xxx个村、5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43000余人。为加快推进龙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龙山镇党委、政府深入实施“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强力发展”的战略,推动中心建设,促进办事效率,改善工作环境,优化办事流程。该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呈现新亮点。

一是建设规模大。该镇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列入灾后重建,整合就业服务中心、文化站和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等项目资金xxx万元,在镇政府院内新建四层框架式综合楼,建筑面积920平方米。

二是窗口设置多。该镇便民服务中心共规划四个服务大厅,一楼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为综合办公服务大厅,三楼为农业和后台审批服务大厅,四楼为人力资源培训服务大厅。进驻中心部门xxx个,工作人员xxx人,服务窗口xxx个,服务项目63项。

一是优质服务。中心坚持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礼仪素质培养,确保工作人员对服务群众始终做到一张笑脸相通,一句问候温馨,一个结果满意。所有党委委员及行政领导均在三楼后台审批服务大厅实行现代(敞开式)办公,确保了凡进驻中心服务项目服务群众均能实行“一站式”办结。同时,便民服务中心还为服务群众提供桌椅、空调、热水、服务指南等人性化服务。

二是高效服务。建立四项制度,即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服务双岗制、责任追究制;推动六项公开,即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做到三个承诺,即承诺一般事项现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限期办理。

三是廉洁服务。确定岗位风险等级,建立“三早”预警机制,对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严禁工作人员向服务群众“吃、拿、卡、要”,树立便民服务中心清正廉洁良好社会形象,切实把便民服务中心建成民心工程、廉政工程、效能工程。

一是人员保障。该镇便民服务中心由镇长任主任,人大副主席任常务副主任,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每个进驻中心部门设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按照健康状况、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标准从各部门择优选用。

二是经费保障。镇政府每年为中心解决专项工作经费,为工作人员每月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并对优秀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上予以优先,提高了工作人员待遇,激发了工作热情。

三是目标保障。建立严格的目标考核考评机制,细化目标管理,严格作息考勤制度,强化对进驻中心部门服务窗口、服务项目及工作人员的目标考核及量化,做到每月一次考核通报,落实逗硬奖惩。

一是制度不够完善。政务服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不够完善,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是入驻项目以及人员配备没达到省市要求。根据省市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入驻,把每项工作做实做强,配齐窗口工作人员,更好的为群众办事。三是运行流程不规范。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二

基地分析:基地位于学校德园小区的中心,小区总规划面积公顷,居住用地面积28公顷,居住2000多户,约7000人。社区服务中心的基地位于小区的正中间,是一块圆形的用地,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道路交通:小区北侧是开元大道,东侧是学府街。基地位于小区的中心,有联通三个出入口的环形道路,紧邻小区的各个组团。

环境分析:小区紧邻的两条道路开元大道和学府街上的商业都很少,不能提供基本的生活所需,居民生活很不方便。

功能分析:小区的居民大多是老年人,所以社区中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考虑老年人的活动习惯和兴趣爱好,应该以棋牌和健身空间为主,结合理发、小卖部等基础服务空间。

丘吉尔社区中心。

丘吉尔于1950年代规划并发展成为一个安置hazelwood发电厂工人的居住区.社区中心的概念框架基于所在的latrobe山谷的电力产品和遍布场地中的输电杆/塔.设计借鉴了人造景观-城镇的形态,以及需要长时间完成的乌托邦策略.社区中心的使用者组群数,和组群间的协调互动过程极大地影响了设计的进展.该中心简练地将各种需求和使用性整合在一个建筑中,并隐喻地用通过包裹建筑的一系列建筑元素(体块组合,立面,屋顶和围栏)反映出来.。

丘吉尔社区中心是一个集合了各种服务功能于一个较大中的当代社区中心;它整合了各服务功能,给使用着带来了他们不曾体验的空间它提高了社区内的可识别性和连接性,从而节约了管理设施资源.形态则是栖息在地平线上的一支绿色蜻蜓,它展开双翼,遥望远方。对于这个开阔平坦的场地,这个建筑是其完美的点缀物,两者的融合天衣无缝。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三

市委督导组及参加述职大会的全体同志:

根据市委要求,现就我局领导班子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我个人20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情况和实绩等方面向大家作述职报告。

一、局领导班子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我们坚持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x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新型加工制造业基地的战略目标,团结奋斗,努力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和本质要求,也是我们领导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我们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中,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大力开展权力观教育,集中组织了外学郑培民、梁雨润,内学乔文国、路印清等先进典型事迹的活动,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中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念,形成了讲正气、讲纪律、求进取的良好氛围;开展事业心教育,做到一心一意搞建设,全心全意谋环保;继续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所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四项教育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局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我们把领导现代化建设作为事关环保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来抓,作为培养和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来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起思想和制度两道防线,增强了廉政意识和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我们按照市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以党风建设带动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的要求,重点开展了警示教育、廉政建设专项教育和拒腐防变经常性教育。同时,制定出台了《运城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运城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运城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在领导干部中较好地筑起了思想和制度两道防线。尤其是通过认真开展清房、清车、制止奢侈浪费的“三项治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新的起色。

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全方位地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成员从政行为。在领导体制上,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综合业务部门主抓,纪检xxx门组织协调;在公开内容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问题进行公开;在公开形式上,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在工作方法上,始终同反腐倡廉、行风建设相结合更多范文请到文秘家园,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在监督保障上,建立了群众与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开的内容真实有效。这些做法,拓宽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拉近了环保部门同人民群众的距离,转摘自密切了干群关系,规范了领导班子成员的从政行为。

三是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我们健全了局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强化党组成员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中树立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环保工作的实践,影响和带动社会各行各业对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深刻认识。

(三)工作实绩方面。

第一,科学的发展观得到深入宣传。去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主题,不断强化环保宣传工作。一是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在市委党校开设了县处级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课程,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建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大力推进绿色创建,加快了永济蒲州镇等一些乡镇建设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的活动,发展运城学院稷山师范分院等16所学校为市级绿色学校。三是结合更多范文请到文秘家园“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通过这些活动,宣传了科学发展观,提高了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了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四

为全面了解我县执法状况,县政府xxx采取问卷调查、研究分析行政争议案件、赴执法机关抽查执法案卷等形式,对我县执法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初步掌握了我县行政执法现状。调查结果表明:一方面,我县行政执法总体情况良好,行政争议发生较少;另一方面,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我县在建设法治政府、实现社会和谐的进程中仍需努力。

一、我县行政执法现状。

(一)企业对我县执法工作满意度较高。

今年5月,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领导批示,县政府xxx面向县领导分包的120家企业开展依法行政问卷调查,并对其中部分企业进行走访。此次问卷调查主要以省政府在“企业服务年”中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规定的“十不准”为内容开展,同时公布了县政府xxx的电子邮箱地址以方便企业更为详细地反映情况。企业反馈的信息表明,我县各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中,能够较好地执行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规定,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切实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没有违反“十不准”等规定的行为。

(二)因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案件不多。

从调查的情况看,通过信访渠道寻求行政争议解决的案件不多。今年上半年我县去京信访8批50人,其中集访1批43人,去省信访23批80人,其中集访3批54人,去市信访35批183人,其中集访9批145人,在赴市以上66起信访案件中,仅集访2批、个访2批为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案件,占整个信访案件总数不足,行政争议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形式反映出来。

(三)行政争议呈现“三少一无”的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少。从近三年上半年发生的行政争议案件数量来看,无论是行政诉讼还是行政复议,总量同期比逐年走低。(见表一)。

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表(单位:件)。

20xx年上半年20xx年上半年20xx年上半年。

行政诉讼12129。

行政复议1160。

总计23189。

二是行政诉讼中执法机关败诉少。在已审结的22件案件中,法院判决撤销的3件,所占比例不足14%,更多的案件以行政机关胜诉结案,包括以判决形式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驳回诉讼请求和以裁定形式驳回起诉、准许当事人撤诉四种结案方式。(见表二)。

二、应诉案件结案情况表(单位:件)。

撤诉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起诉撤销维持备注。

20xx上半年6221。

20xx上半年61延期2件。

20xx上半年尚未结案。

三是行政争议类型少。从统计的三个时间段立案的行政争议类型看,20xx年上半年有6种,20xx年上半年有5种,今年上半年仅有3种,行政争议类型也呈逐年减少趋势。在行政争议类型中,土地行政管理因与房产的权利、与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直接挂钩,成为引发行政争议最多的执法领域;治安管理工作因涉及面大,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成为继土地执法领域外行政争议第二大高发领域。(见表三)。

三、行政争议类型情况表。

20xx年上半年20xx年上半年20xx年上半年总计。

土地11124。

治安74617。

劳动人事1113。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五

根据市商务局为推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调研提纲,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就近年来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依法展开对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由单一的生猪屠宰执法正式步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行列。截止xx年,我县已展开的执法项目有生猪屠宰、酒类流通、零售商促销、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和洗染业等。xx年,执法出勤2180人次,立案办结案件220宗,其中:生猪屠宰51个,占23%;酒类流通165件,占75%;零售商促销、再生资源回收等4件,占2%。处理涉案人员225人次,没有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案件来源:举报案件,占20%;市场日常巡查案件,占80%。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xx年全市政府机构改革中成立(原为商业行政执法稽查队),为县商务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6人。现有在岗人员14人,其中:公务员3人,事业编2人,企业正式职工9人。装备方面,更新执法专项车为2辆,摄影机1部、录音笔1支,照像机2部,电脑5部,全体执法人员统一着装上岗。

二、主要措施。

(一)队伍建设具体下月我局将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视为提升商务工作形象的主要抓手,从抓队员素质入手,树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多年来,执法队伍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办案现象。

(二)制度建设建立学习、执法过错和责任追究、奖惩、案卷归档等十项执法制度,并逐项严抓落实。

(三)法制建设申报办理执法主体资质证和核定非行政许可项目,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准确定性、依法依程序办案,把案件办成“铁”案。十年来,没有出现一宗因执法不当造成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向法院起诉的案件,提升了执法的公信力。

三、试点变化。

自xx年我县商务被列为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以来,对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一是提升了部门的整体形象,在部署工作中站在国家试点县的层面来高标准安排;二是执法人员的对自身的责任要求更高,能各自以更高的起高,从点滴事情做起,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三是案件进一步规范,xx年选送省政府法制系统评审的案件,评为二等奖。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力推进,优化了商务局工作的自身形象,对管理整个社会商业发挥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四、问题和建设。

(一)相关规章受立法层面局限,如《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等强制力度不够,建设以行政法规的形式修改公布。

(二)人员编制不够,造成“超编”和经费不足。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和衔接,出台相应的政策举措以落实。

(三)加强执法培训,推进新公布(如单预付卡管理办法等)的法律法规的推进力度。

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调研报告。

自党的xx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即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举措提上政府议事日程。xx年xxx《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省政府部署,我厅自1999年就开始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xx年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府办发[xx]117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执法行为层级监督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实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目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防止行xxx力的缺失和滥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建设浙江法治交通、和谐交通的必由之路。

我省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经过八年的努力,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地通过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培训考核,执法人员合法行政、规范执法意识明显加强,交通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有很大提高,交通执法案件败诉率进一步下降,省级执法单位多年未发生败诉案件,xx年全省各地市交通局无行政败诉案件。二是浙江交通地方法规体系基本形成。随着近年我省一系列公路、水路、运管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相继出台,浙江交通地方法规框架已经形成,浙江交通立法走在了全国前列,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打下了深厚的基础。三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通过建章立制,全省交通系统进一步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执法档案制度,建立了执法岗位责任制。四是交通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过几年来的实践总结,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制定了全省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开发推广了一系列执法应用软件。五是创新交通执法机制方面取得新进展。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全省交通系统在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探索执法新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水路综合执法在全省推广,公路综合执法在舟山和台州温岭进行了试点。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决非一蹴而就。我省交通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交通行政执法有了很大改善,但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我省交通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执法单位都按照省厅要求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执法单位一把手作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地位已经确立,但真正落实起来却是另一回事。很多领导意识中“重建设、轻管理”的观念还很根深地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的目标大多还停留在口头上,很多规章制度也仅停留在文件上,领导真正去关心、去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的时候并不多。

(二)执法监督力度不足,执法责任制考核流于形式。

自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地各单位都建立了执法考核机制,每年都要根据年初确定行政执法目标进行责任制考核,如省厅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年都要组织对厅管厅属行政执法单位和各地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也确定一个成绩,但考核结果却难以拉开差距,很多时候存在走过场的问题。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执法监督也存在走过场,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三)交通执法合理行政意识有待增强。

依法行政不仅要求合法行政和还要求合理行政。党的xx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对交通执法部门合理行政、人性化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我们执法部门和人员在合法行政、遵守执法程序方面下足了苦功,但在合理行政方面依然不足,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有些交通执法领域“惰政”现象严重,主动服务意识不足。少数执法人员态度生硬,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还有差距,没有真正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影响了整个交通执法队伍的形象。有时我们也会接到类似的投诉举报电话,说明我们与老百姓的要求还有差距。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的宁波市车主诉公路稽怔机构违法征收滞纳金案,养路费征收机构不及时与新购车主联系、提醒补缴养路费,结果产生巨额滞纳金,影响了老百姓心中的部门形象。

(四)交通执法队伍素质与依法行政要求还有差距。

好的执法队伍离不开高素质的执法人才。交通行政执法面对瞬息万变的交通行业,面对社会公众,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一支业务精、能力强、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来行使行xxx力。应该说经过近几年的严把执法人员入门关,加强学习培训,全省执法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我们必须看到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的现实。目前执法岗位专业培训缺乏系统性,部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执法案件还存在证据收集不充分、法定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经过近三年的努力,今年我省50岁以下执法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虽然达到90以上,但其中仍有一部分是系统内承认的大专专业证书,这与xxx要求的执法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有差距。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交通执法体制上的原因,也有组织领导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领导重视程度不足影响了整体工作的进展。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受到普遍重视,各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配套制度也相继出台,但从实践层面看,依然存在重建设、轻执法的现象。单位一把手真正关注行政执法的时候并不多,规章制度很多时候还是停留在文件上。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真重视、真落实,负责领导责任,对于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许多问题,如人员调配、经费保障、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单位领导要亲自决策、亲自协调。可以说一个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好坏,与单位领导重视支持与否直接相关。如果说单位领导真正重视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很多问题就会不成其为问题,执法单位的很多优势、很多资源可以充分发掘出来,从调研情况看,凡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较好的单位,领导必定高度重视,凡是领导高度重视的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必定成绩斐然。

(2)基层单位编制不足影响了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

交通行政执法门类众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大量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但限于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问题,基层执法单位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而在有限的人员编制内又缺乏必要的流动性,导致执法队伍老化严重。从我们调研情况看,各基层单位反映最强烈的就是现在各单位人员编制仍然是1987年的编制,与社会经济发展、车船急剧增多的情况极不适应,如象山县运管稽征所由于人员编制无法解决,人员无法得到及时补充,一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目前职工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50岁以上人员还要上路执法,影响了执法队伍的健康发展。基层交通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已深刻影响到日常执法,执法单位只能采取在个别时段、个别地点集中整治的做法,容易让违法分子摸准规律、钻空子,使大量的违法事实得不到及时处理,减少了交通执法的威慑力。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在我省正规执法队伍之外,基层执法单位还大量聘用交通协管员辅助一线执法,这批人员素质难以得到保证,也影响了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交通法制工作力量不足影响了执法监督力度。

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就必须依法界定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考评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而这些又离不开执法监督的主力军—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在基层执法单位中,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影响到了整个交通系统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法治交通的后劲。据调查,xx年全省各地市交通局均建有法制工作机构,其中单独设置10个,合署设置1个,人员编制平均3人。在县级交通局单独设置的有17个,合署办公的29个,未设置的44个,人员编制一般1个,未配备的有44个。有些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还同时承担着纪检监察职责、交通战备职责。从厅管厅属单位法制机构设置情况看,情况也不容乐观,省运管局原单设法规处,但在机构升格时把法规处并入了稽查处,其余三局均将法制工作职能并入办公室,未独立设置法规处。

法制工作队伍的缺失必然弱化了执法监督力度,降低了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长此以往就将执法业务的指导工作就依赖于各业务处室,失去了法制工作机构独立监督、指导、整合法制资源的优势,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只能是无米之炊、空中楼阁。

(4)时代对交通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面貌的不断发展、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社会对交通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交通管理面临新的问题,交通立法面临新的挑战。有些交通法律、法规、规章限于当时的条件,制定的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立法在文上考虑问题不够周全,容易引起歧义。有些立法受上位法的影响,在处罚金额上规定过高,与执法实践存在差距,暴露了一些问题。又如近期媒体上炒作厉害的养路费合法性问题,其根源就是由于我国立法与政策缺乏衔接,《公路法》过早取消养路费条款引起。调研中,也有基层单位放映《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拖欠养路费产生的滞纳金征收比例过高(日百分之一),累计金额相当可观,且从欠费之日起计算滞纳金,缺乏告知期,老百姓意见很大。同时法规又缺乏必要的减免程序,容易引起随意减免滞纳金现象,甚至在宁波引发了检察院以减免滞纳金涉嫌渎职传唤稽征部门领导的情况。

二、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好的工作必须有好的方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为此,各执法单位要贴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具体方法和实施步骤,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顺利推行提供保障。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运行来看,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起点是分解职责,在分解职责中要求责权一致,要求建章立制保障责权统一的目标的实现,过程是要求强化对分解的职责的监督。在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的基础上,分解执法目标,制定履职的执法标准。制定规范行政执法责任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处罚标准化,执法操作有序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用程序保障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制定执法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内容的保障制度等。其中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由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加以规范。

今年我厅在进一步全面推进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对省级交通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能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责任分解工作。经过梳理,交通厅(含厅管厅属执法单位)共有行政执法依据136部,其中交通厅为主实施的法律2部、法规15部、规章56部,配合其他部门实施的法律19部、法规21部、规章23部,交通厅共有执法职能528项,其中行政许可50项、行政监管24项、行政处罚351项、行政强制4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28项、其他行政行为72项。行政执法职能的清理为统一全省交通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强化交通执法监督。

交通执法单位法制工作机构作为推行执法责任制的牵头部门,既是执法责任制的落实部门又是执法监督部门,对交通系统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负有主要责任。交通法制工作机构负有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的重任,其工作水平的高低、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单位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能力的强弱。法制工作机构强则执法能力强,法制工作机构弱则执法能力弱。

因此,健全和完善交通执法单位特别是省级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增强专业法制队伍力量迫在眉睫。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也要把充实法制工作力量提上重要议程,尽快改变目前交通法制工作机构欠缺、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的状况。

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通过调整现有机构设置,努力为法制工作机构单独设置、合理定编、增加专业法律人员创造条件;县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确因编制限制无法单独设置的,可以与办公室合署办公,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级交通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在大力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交通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力度。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六

由于我县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财政困难,凭现有财力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有困难,暂时推迟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与此同时,积极向上反映困难,争取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的资金,待到建设资金到位后,再建设行政服务中心。

2、统筹谋划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规模。

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是发展方向和大势所趋,这点不容置疑,我县是迟早要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在未建行政服务中心前,我县要统筹谋划,预先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方案和运行办法,使得建设资金到位后,能够有条不紊地建设,良好运行,切实提高我县的行政服务水平。

3、具有适度超前意识。

在统筹谋划我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方案和运行办法时,要有适度超前意识,能够保证建好后在几十年里能够正常使用,不必再费心劳神,去考虑改建重建问题,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七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总体上讲,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在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情况,近期,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目前,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2人,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1人。全县辖11个乡(镇、街道),共有司法所11个(前为10个乡镇,10个司法所),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3名。近年来经费保障的基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

之前,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运转毫无保障。20后,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专项经费从年的3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3万元,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现有保障体制之下,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的开展。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省、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中央装备款、办案经费、省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

(二)办公经费一直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局机关基本运转仍无经费保障。

受县财力制约,目前,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障还仅仅是建立在基本业务开展的基础之上。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基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又要办业务,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

(三)基层司法所基本无任何经费保障,司法所职能发挥受到严重限制。

自2005年司法所收编上划以来,司法所纳入了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按照收编文件规定,收编后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等仍由乡镇政府负担。由于收编后人员管理与经费划拨脱钩以及乡镇政府财政困难,再加上部分基层领导在思想上有“重打轻防”的习惯性思维,忽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运转所需经费从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司法所日常开支只能靠临时向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汇报来解决,事实上大部分得不到解决,极大的限制了司法所业务开展。诸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一些重点工作开展起来都十分困难。

二、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办公条件也得到日益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个完善的经费保障体制在鱼台司法行政系统仍未建立起来,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正常有效的运转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司法行政系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得不到落实。

财政部、司法部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提出要从加强国家基层xxx建设、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的高度,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了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但山东省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将文件精神向下传达、贯彻和落实,文件棚架在了省一级,导致基层经费落实无依据,申请无办法。自起,我县政法机关中公、检、法三部门的公用经费均已落实了中央两部门的文件精神,唯有司法行政系统没有落实,给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关键原因。

(二)地方财政困难,司法行政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

鱼台县地处山东、江苏两省交界处,工业基础薄弱,第一产业农业的比重较大,县财政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发展,因而绝大部分党政机关的办公经费都得不到保障。这是我县司法行政经费困难的根本原因。

(三)上级有关业务经费的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不好。

对于司法行政重要业务工作的开展,上级党委政府是很重视的,因此,在安排部署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时,都对经费保障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出台了专门文件。如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方面都提出了经费保障的具体要求。但从我县情况看,这些文件精神落实状况不好。有的是落实标准低,有的方面多年来就一直没有落实。究其原因,有地方财政困难、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力度不大等因素,也有上级主管机关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只止步于文件发了,从未检查督促过文件的落实问题。这也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重要原因。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八

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精神文明建设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中心实际,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使公路管理部门公信力和诚信度明显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反腐倡廉建设成效。通过深入详细地调查研究,欣喜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在试验检测中心结出了硕果。特呈现此报告,旨在分享我们中心廉政建设的经验,促使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事业的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是市公路局的二级机构。有三个主要部门:试验检测部、公路设计所和工程监理部。它们的主要职能是: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公路桥梁的设计和工程监理工作。现有职工55人。其中在职人员xx人、离退休人员xx人;党员xx人、团员xx人;专业技术人员xx人。

近年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xxx廉政会议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视为工程监理工作的生命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

该中心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有优势、工作流动性大、与社会接触面广的特点,是人们所说的“反腐倡廉重灾区”,同时也是公路建设的一个重要部门,因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尤其重要。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持之以恒。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中心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工作机制。在中心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落实。中心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发挥优势,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着眼业务特点,抓住责任主体,实施有效监督,从“人、财、物”等方面构建防范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相互促进,和谐发展。中心月月有党风廉政建设的例会,周周有党风廉政建设的活动,做到思想重视、工作落实、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在实施责任管理方面,结合实际,该中心制定了《xx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中心与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制定和完善了《中心业务管理制度》,使各项规章制度成龙配套,更有可操作性,使干部职工意识有准绳,行为有规范,工作有标准。

总之,进一步落实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手抓中心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完善责任、督查、测评、奖惩、保障等方面规定,使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强大的合力。

实验检测部的邱渝峰同志,面对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的施工单位,坚持原则不让步,大义凛然,严格检测。他带领队员在检测“攸县花庙前大桥”施工现场时,认认真真勘测,采样,实验,论证。一次又一次重复着检测的各个程序,一丝不苟。连续苦战几天几夜,直到得出正确的结论为止。以一身正气,塑造了检测中心正义、公信、责任的社会形象。

(二)强化教育,营造氛围,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为了增强中心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升政治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该中心一是加强反腐倡廉理论教育,重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xxx廉政会议精神,以及公路工程建设的反腐倡廉文件,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积极倡道务实和勤政廉洁的作风。同时,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多观看党风廉政警示片《莫伸手》。教育大家要慎权、慎行、慎独、慎微,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提高。二是组织红色旅游,进行革命历史教育。每年组织部分干部职工去革命根据地和红色纪念馆,通过学习革命历史,让大家受到生动的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三是强化思想作风建设,树立中心廉洁形象。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个有效的管理理念和提升公路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渗透到公路建设、队伍建设、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根据我们检测中心的工作特点,推行服务承诺。这些服务承诺,不仅写在墙上,喊在嘴上,更重要的是落实在了行动上,受到广大服务对象的好评。

通过充分发挥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的整体效能,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使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树立以“热爱公路、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文明服务”为核心内容的职业道德观念,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征善战的工作团队。

同时,运用和调动黑板报、内部简报、机关楼道警示标语、学习专栏等多种宣传工具和宣传手段,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宣传,通过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促进干部职工积极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努力构建以全心全意为交通、为社会服务为核心的共同价值观,让大家时刻绷紧勤政廉洁之“弦',增强思廉、行廉、促廉的自觉性。

监理处长、xxx员王湘陵以身作则,时时刻刻发挥廉洁奉公的带头作用。在施工质量控制上,他严把“四关”即“严把原材料关”。“严把机械设备关”“严把施工工艺关”和“严格监理程序”其次,落实监理责任,规范监理工作行为,强化全过程监理,无缝监理,重点抓好旁站监理、巡视监理、试验检测监理和结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把好工程验收关、抽检关、计量支付关等主要关口。不断改进监理工作,以进一步提高施工质量。全中心的党员干部,通过参加教育活动,中心干部职工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自觉做到警钟长鸣,“常在河边走,自控不湿鞋”。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九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八届xxx四次会议通过了《xxxxx行政处罚法》,标志着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但是,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此项法律自实施至今,在适用案件范围、听证主体、具体操作及有关配套法律方面仍存在着问题,致使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一言堂”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未能真正有效地利用此项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传统观念和行政人员自身观念的束缚、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素质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各项配套制度不健全及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听证权利意识淡薄等。针对这些问题,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完善此项法律: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听证配套制度、加强对听证制度本身的研究、营造适合中国本土法律资源的法律文化氛围。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顺应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行使国家行xxx的世界潮流,必将随着我国市场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显出蓬勃的生命力,也将为行政工作带来新的契机。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八届xxx四次会议通过了《xxxxx行政处罚法》,标志着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其中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全国各地各级行政机关先后作出了一系列有关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规定,对听证制度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适用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毕竟是一项新事物,行政机关在适用听证程序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地去完善。

(一)听证范围的界定不明确。

对需要举行听证的项目规定过于单。

一、缺乏弹性,不能适应保障公民权益和各市场主体权益的需要。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适用听证程序,而对公民影响更大的,譬如刑事和行政拘留等,则不在听证之列。

(二)行政听证的主体存在的问题。

1、关于机构的独立性的问题。根据职能分离原则,主持听证和做出裁决的不能是同一机构的人,但目前各地实践当中多由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来主持听证,有的案件调查人员所在的科、所对临时制定某人负责主持,这样就不能完全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听证的公正性面临质疑。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行政听证的组织者,一般就是行政决定者。行政听证的参加代表,也基本上由同一行政决定人选出和指定,行政听证举行的场所、程序,也单方面由行政决定人决定,这样既不利于行政机关主持听证的公开性,也不利于增强听证会的实际效果。从长远来看,我们认为应建立专门的听证机构,尽快实现从听证组织机关实施内部分离制度到建立职能分离的听证机构的过渡。

2、关于听证参加人的问题。设立听证程序的目的就是提供一个相对中立的环境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听证主持人在法律地位上应具有独立性,应当保持中立,以公正的形象给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双方针对案件的事实与证据进行质证与辩论,从而为案件的公正处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听证的其他参加人的选择出应确保公平,听证参加人选的合理确定对于保证听证会上各方意见的公平表达来说至关重要,听证参加人不再采取内定的做法也使得它与征求意见会、论证会等其他形式区别开来。“如其不能处于比较超脱的地位,势必难以客观公正的评判是非,整个听证徒有公正的面纱而实为骗人的闹剧”。而我国目前的行政听证参加人的规定比较粗疏,直接利害关系不够明确,听证证件人与案件调查人员共同审问当事人,违背了听证的最终目的。

(三)听证具体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1、履行听证告知义务方式简单。听证告知主要有口头告知、谈话告知、书面告知三种方式。目前行政机关主要是由案件调查人员或其他人员以口头或谈话方式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这两种方式虽然方便、快捷,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都不够正式,无法留下书面材料以证明行政机关什么时候告知了当事人,留下了证据的隐患,一旦发生争议,行政机关根本无法证明自己履行了告知义务,势必会处于被动状态。

2、听证会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摆设。“阳光是最好的xx剂”,听证程序是行政官员滥用职权的克星。但就目前的听证会而言,“人治”思想意识的束缚依然严重,有的地方听证笔录及有关的证据材料在行政处罚决定中根本就没有发挥一点效力,当事人的各种意见也没有加以考虑和采纳,最后完全是有关领导的一句话就作出处罚决定。而当事人还是按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本就未能达到增强行政效率,让当事人陈述自己意见,息争销诉的目的,反而会增加行政成本和开支,降低执法效率与水平。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要依法行政,依法处罚就必须彻底消除“一言堂”,真正发挥听证程序的作用。

3、不遵守法定程序,出现听证本身的程序违法。目前出现的一些听证本身的程序违法主要表现在:行政机关对于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作出决定前没有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行政机关并不受理,不组织听证;听证主持人在听证会正式开始前未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听证会结束后未征询当事人是否作最后陈述。听证程序属准司法性质的程序,很多方面都是按照司法程序近似的步骤与方法进行的。听证本身的程序违法直接法律后果是听证没有法律效力,更不用说行政处罚决定了。

(四)行政处罚听证证据存在的问题。

1、案件调查人员马虎行事,不注重收集证据,在听证中处处被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对证据的收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许多重要的'关系到案件本身的证据都没有进行收集。在面对当事人的代理人,特别是精通法律、熟悉司法程序的律师时,经常被问得哑口无言、极其狼狈。这不仅有损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形象,而且令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产生怀疑。

2、一些听证主持人员、案件调查人员对听证程序中的举证责任认识不清,要求当事人负举证责任。《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听证过程中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负举证责任,应就案件的事实及其即将作出的行政处罚提供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所有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都应当在听证会上经过当事人的质证和辩论。案件调查人员应当提供足够证据来证明其为什么做出这样的行政处罚,而当事人没有举证的义务,可以举证也可以不举证。

(一)传统观念和行政人员自身观念的束缚。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我国这样一个缺少法治传统的国家,“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可谓源远流长。“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了重人治、轻法治的政治传统,结果必然是只注重目的,不考虑过程,从而导致执法过程的随意性成为中国法治的一大顽疾”。长期以来,我国对程序法价值的认识陷入了一个误区,认为程序法只是实体法的工具,程序法的目的旨在与实体争议的视线,而没有认识到程序的独立价值和本身的正义性。虽然,这几年我们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程序正当”与“实体相当”相提并论,虽然我们国家提出了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执法守法,但是几千年的法治思想传统和建国后几十年的执法实际,加之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使得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仍然是对程序方面注意不够,“重实体轻程序”仍然是行政机关执法实践中的一大顽症。

(二)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业务素质低。

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业务素质低,对新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法律意识淡薄,程序意识几近于无。大多数的行政案件调查人员,整天忙于日常的业务工作,很少有时间来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国家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根本就不知道,即使知道了解也很少。对于和自己的业务工作联系不是很密切,不经常使用的就不关心,也不学习,有些甚至不知听证为何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尚且如此,更不用说老百姓了。

(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各项配套制度不健全。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顺利进行,要依赖各项配套制度的相互作用才能完成。一个合理的听证程序,必须有完备的制度体系。它包括通知制度、公开制度、回避制度、代理制度、质证制度、主持人制度、物质保障制度、监督机制等内在的制度体系。而目前我国这些制度还很不健全,有些制度,如物质保障制度。虽然《行政处罚法》上明确规定:“听证程序所需经费由行政机关承担”,但在实践中常因行政机关经费不足而无法履行或大打折扣;有些制度,如主持人制度,由于法律规定过于简单笼统而在实践中难以把握;甚至有些制度,法律上根本未作出规定,如监督机制。这些都导致了听证程序无法进行。

(四)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听证权利意识淡薄。

听证程序是一项旨在保障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它的正常运转,除执法人员的努力外,更需要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积极主张权利。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意识极为淡薄。他们不想听证,不敢听证,不要听证,在有权听证时放弃听证,导致“立法上是先进的,但作为这一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将被处罚的公民、法人却不领情”的怪现象。这些观念的形成,一是由于我国是受官本位思想影响极深的国度,百姓不敢对他们的“父母官”进行直接的抗辩与责难。二是由于行政机关手中拥有着很大的行xxx力,公民法人对其有畏惧感,不敢也不愿得罪行政机关,因而不愿诉诸于法律正当程序。

(一)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我们要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使之更具体更完备,更具可操作性。不仅要在《行政处罚法》中对听证的各项配套制度作明确具体的规定等,还要对有关行政处罚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进行修改和完善,使之于行政处罚听证方面的规定相吻合。此外,还应在各地行政机关判定的行政处罚听证法规的基础上,总结使用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渐形成一部统一的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法规,确保公民听证权的实现。

(二)加强学习,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素质。

听证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要办好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可以专门就听证程序组织广大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明确我国引入听证制度的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弄清楚听证程序的具体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以承担日益提高的执法水准要求。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通过宣传法律法规,使公民都明白听证是怎么回事,消除他们不敢听证的顾虑,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就知道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对有关的实事、证据、法律依据进行质证、辩论,听证会后对处罚也会更容易接受、受理、心服口服,减少事后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发生,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为行政执法水平的整体改善打下一个良好的群众基础,创造一个有利的执法环境。

(四)建立和完善各项听证配套制度。

要完善我国法律上已确立的制度,如通知制度、公开制度等,使其更具可操作性;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执法中急需而又为听证运转所必需之制度,如主持人制度、物质保障制度、监督机制等。

主持人制度是行政处罚听证运转的组织核心。完善主持人制度,必须从法律上对听证主持人的条件、资格取得、职权职能、法律地位等作明确规定。听证主持人应具有律师资格和一定行政工作经验,通过有关考试与考核,并应享有指挥听证程序进行和作出建设性的处罚决定的权利,逐渐形成一种有专门机构考试考核、选拔任命等的管理模式。当然,这要随我国整个法制进程而逐渐进行。

物质保障制度是行政处罚听证运转的必要物质基础。要从财政上给予行政机关强大的支持,才能保证执法中不为所谓正当需要而滥用权力。建议在行政执法办案中设立专款来推行该制度的运转,并且不仅限于听证的组织实施,还应用于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构建必要的物质设备等。

监督机制是行政处罚听证运转公正合理的保障。要建立对违反听证程序规定,应当听证而不举行听证,或举行听证而不按法定步骤进行,或者在听证中闲置或剥夺听证当事人及其他听证参与人合法权利等违法听证程序规定的惩戒制度,追究违规人员的责任。要逐步形成一种包括司法审查、执法检查、执法监督、行政督察等在内的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五)加强对听证制度本身的研究。

纵观近年来行政理论研究状况,有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理论研究似乎是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见之于媒体的有关案例也极少,这实在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我国听证制度与西方国家比较还很落后,可以说刚具备了基本骨架,其血肉远非丰满可言。有些学者已对听证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如:逐步扩大听证程序适用范围,听证主持人与调查人分开制度,完善关于听证制度的立法等。这些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加深。

(六)营造一种适合中国本土法律资源的法律文化氛围。

行政处罚听证的顺利运转,除法律上的努力完善,制度上的必要保障,执法人员的积极执法,更需要广大人民的支持。而要赢得人民的支持,最根本的就是要营造该程序运转的法律氛围,使人民从心理上完全接受这种制度的合理性,在内心上认可这种制度,自然地运用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个从靠国家强制力才能贯彻下去的法律,即使理论上再公正,也肯定会失败”。哈耶克也曾指出,在一个传统和惯例使人们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都可预期的社会中,强制力可降低到最低限度。可见,行政处罚听证在我国的顺利推行,从根本上说应是逐渐营造一种法律文化氛围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这种程序的价值和意义。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顺应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行使国家行xxx的世界潮流,必将随着我国市场积极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显出蓬勃的生命力,也必将为行政工作带来新的契机,带动行政处罚向民主、法制、公开、正义的方向前进。

处于一个经济、民主和法制处于上升时期,热切期待着通过比较与鉴定完善法制与民主的中国人来说,唯有实实在在地理性认识,才能使听证制度在潜移默化中在中国这块黄土地上生根开花。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十

20xx年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赶超发展、提速进位”的工作目标,紧扣服务全民创业、服务项目建设这一主题,突出“审批提速、项目进厅、绩效考评”三个重点,完善“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促进“电子政务”再上一个台阶,不断优化我县赶超发展环境。为此,上半年我中心狠抓以下四个方面工作显见成效。

简化行政审批是提高办事效率的前提,我中心从三方面做起:

1、实行并联审批制。为有效解决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杂,环节多,周期长的问题,中心对办理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变过去的一个项目多家串联式审批为“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机制。我中心对“三个一体化建设”实行联审联批。即:房地产税费一体化、木竹税费一体化和工商企业注册登记一体化。通过联审联批,达到了“以票管税(费)、先税(费)后证,源头控制,征管并重,服务便民”的目的,进一步简化了流程,行政审批效率得到提速提效。

2、推行首席代表制。为杜绝群众办事“两头跑”的现象,缩短审批时间,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首席代表制,首席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内全权负责本单位审批事项的审核、审批、发证等事务。中心行政审批许可窗口,均设立了首席代表,其中:科级干部首席代表,占,股级干部首席代表,占。首席代表的推行,提高了审批效率,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两头跑”问题。

合办理,并做到操作规范。如承诺件办理,首先是窗口收件、受理,申请人手续齐全后,由窗口人员来回跑(勘测、内部领导签字等手续),并在法定工作日内通知办事人明确的办结意见。县林业局、林业局产权交易中心、县契税所已实行所有业务、人员到位,整个股室进驻中心,实现了所有审批事项能够当场办理,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两集中到位的部门占有17%,以契税窗口为例,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契税证的办理由以前的承诺时限14天转为即办件,大大提高了办证效率。“六件六制”的管理,使受理件在窗口办结的比例增加,目前即办件169件,占。承诺件65件,占,对于承诺件、复杂件我中心实行窗口内转外不转服务,不用客商群众来回跑,大大提升了审批速度。

1、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

2、狠抓项目进厅。按照上级要求,对部分单位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两集中”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两个集中”改革试行方案》。针对部门不同特点,分类实施,稳步推进。今年,我中心建立了工商企业注册登记一体化,相关前置部门均做到“人员、业务、硬件、授权”四到位,不用创业申请者来回跑,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截止目前,中心共设有30个窗口,有125项行政审批事项进厅,其中行政许可66项。

为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我中心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1、健全管理体制。我中心制定一系列严格管理考评制度,坚决做到用制度管人。对窗口人员实行“五个一”管理。一天四考勤、一周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总评方式。每天上下班需本人指纹签到,外出需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公务审批表”。每周一由专人将上周出勤、服务及办件情况向纪委报告。每月全县进行通报。每季根据窗口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选出当季红旗窗口及先进个人。年底根据平时表现及季度评选情况选出年度先进并报政府表彰。实行服务遵守“十不准”,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在窗口工作人员中推行文明用语制度,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先进个人评比活动,使得中心人人争先、窗口争优意识强烈,提高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促进了文明建设。铁制度的实施解决了中心纪律松散问题,严肃了工作纪律,树立了窗口服务新形象。

2、建绩效考核机制。凡窗口人员上班期间违反“十不准”规定,扣其100元/次。并追究其首席代表连带责任100元/次。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在全县进行通报外,并将其名单报政府及财政局,年终与其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年终行政服务中心依据窗口单位领导的服务意识、支持程度、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遵守中心制度情况等对窗口单位进行目标考核打分。分值占县目标考核的2%。

不是由中心管理人员说了算,考核结果由纪委行政投诉办主任当场公布。

为了让群众不满意的事情不在我中心发生,影响政府形象的事情不在我中心出现,中心围绕服务做深做细,不断强化服务职能,优化服务举措,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

完善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十制”服务,即:上门服务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承诺补充制、限时办结制、微笑服务制、挂牌上岗制、一次性告知制、全程代理制、特事特办制。这些服务制度为客商群众提供全天候、零距离的服务,有效促进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的转变,审批效能和服务效率明显提高,窗口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十一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人员61名(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21人、乡镇司法助理员16人、法律服务人员34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服人员)。现有律师所3个、法律服务所3个。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几年来,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守讲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规范制度,苦练内功。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员”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思想政治建设学习制度》、《司法行政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值班制度》等。今年我局认真做好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明确了完成时间和责任部门。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强化载体,巩固成效。今年,按照省、市、县委的重要精神,围绕“守讲树”的具体要求,我局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开展的“回头看”,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营造氛围,争先创优。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虽然近几年xx县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2、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作风不整,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完成上缴就行了”;有的律师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违法违纪也在所不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3、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有的乡镇司法所“天高皇帝远”,形成不受乡镇管制,局机关又管不着的局面,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上下配合,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人,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另外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专业培训,提高基层司法员的业务能力。

4、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出现无人干和无钱干问题,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十二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模式,又称行政审批中心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最早起源于英国的“一站式”(one-shopstation)服务。指政府打破职能被分散于各部门的行政体制,将各个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收费、登记、核准、备案、中介、服务等事项集中到一个部门运作并管理的模式。此后,这种新型的政府行政方式蓬勃兴起,方兴未艾,且呈不断发展之势。

作为一名派驻到人事窗口服务的大学生,在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已有一段时间,其中心的基本情况、具体做法与实际成效如何?面临哪些困难?又该怎样实现新发展?我对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以来的总体情况作了调查了解和分析研究,旨在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供参考意见。

一、中心的概况注: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提供资料。

值三峡百万移民迁建告捷,丰都县全县工作重心发生重大转移之际,县委、县政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丰都的政务环境和投资软环境,促进丰都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决定择址新建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原名丰都县政务大厅),着力改善服务条件,方便外来投资者和人民群众办事。新中心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集中对外服务。

(一)场所与功能。

新中心位于重庆市丰都县三合镇平都大道西段58号,办公面积3000余平方米,设有咨询导引台、效能监察中心、收费银行、多功能厅、会议室、商务中心、中心机房,配备有触摸屏、显示屏、指纹考勤机、视频监控器、服务评价器,能够满足咨询投诉、办文办事、自助上网、网上办公、办件查询、在线监察、招投标会、可视会议、文印传真、票务订购、小件寄存、休闲等候等功能需求。

中心以“规范政务运行、提高行政效率、推行政务公开、优化发展环境”为建办宗旨,集信息与咨询、许可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于一体,主要职责是: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介绍办文规范、办事程序和业务流程;统一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自助网上申报、查询服务;接受各类意见、建议和投诉。

(二)入驻单位及服务项目。

按照丰委发200747号文件规定,具有行政审批、许可、收费、登记、核准、备案、中介、服务等职能的57个县级部门全部纳入了中心集中办公。

中心共纳入许可类项目389项,服务类项目84项,收费类项目245项,进驻工作人员171名。

(三)信息化系统与运作模式。

中心建立了“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域名:),采用重庆汉光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汉光行政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按照“一窗受理、协同审批、同步办理、限时完成”办公要求,通过在线信息系统实现了各部门之间和服务窗口与原单位之间的联网审批,采取监控摄像与部门审批数据相结合的模式实现了对办件环节的全程监督,能够提供网上申报、协同办公、电子监控、电子评价、实时通知、统计分析、政务公开等服务功能。

中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托,遵循规范、高效、透明、便民的原则,对接办件实行“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转报件”、“急办件”、“退回件”六件分类管理,初步构建了“一门受理、内部运作,公示告知、承诺办理,超时调查、核实查处,统一收费、银行代理,主动跟进、全程服务”的运行模式,对能够即办的事项,由窗口即时办理,对不能即办的事项,由窗口在规定的时限内代为办理。

(四)服务与管理。

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为丰都县行政管理委员会日常办公机构,负责中心的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编制10人,内设办公室、项目管理科、督查督办科、投资服务科四个科室。中心按照建设全县“政务服务的窗口、对外开放的窗口、勤政廉政的窗口、机关作风的窗口”的要求,全力打造重庆一流行政服务中心。

二、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丰都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把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方式作为政府自身改革的重中之重,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新中心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承担了全县的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职能,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大平台,深受社会各界充分肯定和好评。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在全县制度竞争力和政府管理竞争力中名列前茅,主要做法是:

(一)构建完整的窗口式行政服务体系。

至政务公开全面推开后,即面临如何寻找有效载体,不断巩固、深化、完善的问题,我县作为重庆市试点城县,又率先实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因此,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共同产物应运而生。自2001年县级有公共服务职能的行政部门相继建立对外服务窗口以来,至2007年我县行政服务中心经历了从大厅——中心的演变。根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效率等综合因素,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已形成功能明确、门类齐全的窗口式行政服务体系:集中公开办理基本建设项目、工商登记、企业技术改造和对外经贸等与经济发展关联度高的审批事项;专业范围内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涉及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的各方面事项。

截止今年2月,新中心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累计受理办件77余万件,按时办结率达100%,提前办结率达98%,收费窗口收费近6亿元,共接待各地来访百余批次,电子测评“非常满意率”达99.2%,基本做到了“服务零投诉、满意百分百”,受到了市、县级领导、各级媒体和社会各届的普遍赞誉!全县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创建以来,围绕“便民、透明、高效”即为申办对象到政府机关办事提供方便的场所,为政府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提供透明的环境,为政府领导协调部门间的经济管理事务提供高效的机制的总目标,把实行政务公开,改革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完善监督机制作为主要任务,实行办理事项全面实时公开,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服务,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公共服务,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作出了贡献,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和好评。

(二)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和服务领域。

各行政服务中心本着设计思想一步到位,具体业务逐步发展的思路,采取开放式结构、模块化组合,2007年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后,根据集中监管的需要和广大群众的需求,服务功能由行政审批向政府重点监管行业和服务领域拓展,目前已逐步形成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行政监察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平台。

一是向工程招标和资源配置领域拓展,建立了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方面,依法实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土地开发项目招投标;机电设备进出口招投标;政府重点监管行业的服务招投标和竞价性标的拍卖业务。产权交易方面,依法实施房产产权交易、经营性土地转让、非证券类各种所有制各种形态的综合产权或部分产权转让及高新技术产权转让事项,实行“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依法监管”的运作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正。

二是向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建立了求助服务平台。由政府提供运作成本,无偿为县民、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其基本运作方式是有效整合政府、县场、社会三大资源,将县民多样化的需求信息与社会服务资源实现有效对接,以深入社区现场的操作方式解决县民生活难题。群众只要通过电话或上网点击http:///网站,即可了解和办理。服务理念和宗旨是“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有求必应”,为县民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程式跟踪监督服务”。目前服务范围已覆盖到全县,成为全县县民日常工作、生活不中缺少的服务平台。

三是拓宽行政监督投诉渠道,建立了投诉平台。丰都县效能(廉政)投诉中心成建制进驻,日常管理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受理企业、群众对机关效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行业作风建设、各项专项治理、违反有关审批制度改革规定和妨碍丰都经济建设、政令畅通等问题的投诉。同时承担对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行政监督和日常检查。投诉平台开通24小时畅通的全县性统一的公开投诉专线电话及网上投诉,统一受理全县的各类效能(廉政)投诉。能够积极查处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较好地发挥了“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消除矛盾的减压阀、投资环境的维护者、党风廉政的监督岗”的作用。

(三)规范基础环节,促进权力透明高效运作。

我县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三位一体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同为一套班子),行政服务中心不但是落实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载体,也是政务公开的平台,改革措施在中心得到集中体现。一是坚持合理和合法原则,规范审批权的行使。改革过程中,一方面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设定和实施权限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一方面着重围绕哪些属于政府职能、哪些不属于政府职能,哪些应该事前审批、哪些不应该事前审批,哪些需要审批方式管理、哪些不需要审批方式管理等,对县级部门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政企分开原则,妨碍县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坚决取消。通过改革,摒弃不属于政府职能的行政权力、不符合要求的行政管理方式、影响公平和效率的行政审批行为。

二是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规范每一事项具体运作程序。在规范审批权行使的基础上,对全县保留的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实施主体、承办处室、办理期限、审批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许可程序、受理地点、事后监管措施等10方面内容都做了规范,按照统一格式形成“一事一表”,制作成电子文本分别在县属各类媒体和中心窗口公告,作为实施审批、实行政务公开和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依据。这一基础性工作较好解决了以往存在的政府部门与办事群众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行政部门履行审批权力随意性、裁量权过大和对具体审批行为难以有效监督等方面问题,实现了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实行规范化服务承诺,明确每一事项的责任主体。与“一事一表”相对应,组织各行政部门制订“规范化服务承诺书”。承诺书以表格形式对本部门每一审批事项的办理地点、办结方式、承诺时限、受理窗口、经办人(ab角)、终审负责人(ab角)及联系方式等方面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以实施机构名义向社会公开承诺,明确每一审批事项各个环节的具体责任人。这一做法既是对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同时也保证了监管机构和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改革行政方式,再造审批运作流程针对以往突出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重收费、轻服务”,审批环节多、时限长,重复审批、交叉审批现象严重的实际,我县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中把实现行政管理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作为重点,提出了从“严入宽管”转变为“全程监管”;从“注重审批”转变为“注重服务”;从习惯于直接和微观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和宏观调控的改革任务。以精简、效能为着力点,总结推出了“政务公开制”、“窗口服务制”,“并联审批制”、“备案监管制”等10项创新的行政审批运作制度。并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集中的优势,再造审批运作流程。

一是变行政程序为政府内部工作程序。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了“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的运作机制。对涉及部门内部多处室的审批事项,由一个处室受理申请和送达批件;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由一个部门(主办部门)受理申请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或采取联合审批方式办理;对涉及多个行政层级的审批事项,下级部门一律程序性转报。变行政程序为部门或政府内部的工作程序。与此相适应,相继推出了投资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三站式”联合办理方式,生产性基建项目审批的二级代理制,企业技改项目备案登记制等做法,大大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行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避免了行政审批相对人多头申报、重复提供资料等麻烦。这些制度从方法和手段上为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深化政务公开进行了具体而富有成效的探索。

二是推行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根据《行政许可法》便民、高效原则和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规定,为改进行政许可方式,减少行政许可环节,在不增加行政机关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把分散在政府部门不同科室的行政许可职能整合起来,设立行政许可科,同时行政许可科整体移驻行政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我县将逐步推行这一做法,以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五)发挥聚集效应,加强多渠道集中监管。

我县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中,把建立有效的行政审批权力监督体系,作为从体制上消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加强廉政建设的治本措施,形成了由行政监察机构专职监督、中心管理机构日常监督、进驻部门相互监督和办事对象监督评议的大监管格局。

三、问题与困惑。

调查表明,行政服务中心在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实际上当前不少中心正处于进一步发展的“十字路口”,不进则退。

据统计,短短几年全国出现了省、县、县级中心4500多个,这些中心已成为新的重要的行政资源。但是中心作为新生事物,是在理论准备和经验积累都不够充分的情况下上马的,有些甚至是随大流而建的,中心的发展前景如何?中心功能如何界定更合理?运作中遇到哪些问题?能否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等等,不同对象有不同甚至相左的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关于中心发展前景问题。

是“民心工程”、“阳光工程”?还是“权宜之计”、“临时性措施”?当前,在中心建设的前景上有两种不甚相同的意见。主导意见认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意义重大,是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龙头工程”,是反腐倡廉的“阳光工程”,便民利民的“实事工程”,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积极实践。但是,在怎样看待中心建设上,也有杂音:搞行政服务中心是不是“形式主义一阵风”、窗口受理是不是“多了一道环节反而增加麻烦”、能否真正解决窗口是“收发室”的问题,是“形式大于内容”还是“内容大于形式”?随着行政审批事项的减少还要不要行政服务中心,发达国家不见得都有类似行政服务中心等等。

调查表明,普通老百姓和广大中小企业是坚决支持拥护的。反对者中多数是实际行使审批权的部门中部分机关领导干部,原本非常熟悉行政部门的大企业、大公司。当然,这些不同意见也反映了中心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包括管理、运作、服务等方面目前尚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需要在实践中反思改进,用工作成果加以回答。

(二)关于中心的性质和功能定位问题。

(三)关于中心的存在依据问题。

是不是“无法管有法”、“无权管有权”、“业余管专业”?相对于各行政部门的职能法定而言,中心的存在缺乏法律支撑,行政许可法只明确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严格来说这还不能作为是中心存在的确切依据,至多是引导性的;丰都县政府出台的《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没有赋予中心管理机构明确的职责权限。相对于各专业部门来说,中心管理者不可能全部掌握各专业范围的具体政策标准、法律法规,很难协调专业部门从业务特殊性出发强调的特殊要求,甚至是借口业务特殊性而设置的障碍。当前虽然中心日常管理机构多数为行政编制,但也有事业编制,甚至是临时抽调的。更主要的是职能不明确:有的中心政府赋予了业务协调职能和监督职能,有的只有协调服务职能,有的什么也没有,大致相当于平台的物业管理服务部门。与行政部门比,不管从机构性质、职能还是固有地位来说,中心都处在劣势。因此明确中心在政府行政机构序列中的位置,由政府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是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制的关键。

(四)关于中心业务运作问题。

在现有管理体制机制架构下,能否真正解决“三个不到位”问题。“职能不到位”、“授权不到位”、“并联审批运作程序落实不到位”,这些问题在各中心都不同程度存在,其轻重往往会随当地党委政府重视程度、关注点的变化而变化。“职能不到位”表现为该进中心事项的没进中心办理;“授权不到位”表现为窗口现场办理能力不高,类于“收发室”;“并联审批运作程序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涉及多部门的重复交叉事项没能按照联合办理机制组织运作。

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初衷之一,是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复、交叉事项进行组织、协调,保证高效顺畅运作,如果不能做到这点,集中不过是“扎堆”。比如企业登记至少涉及5~6个以上部门的前置、后置审批、登记,基本建设项目更要经过10几个部门,20多个环节,针对这一问题,全县范围推广实行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出台了提高投资项目办理效率的实施办法。但这些创新性探索很难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位,解决这些问题仍然是中心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实施后,如何按照新的核准、备案规定,组织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相关部门高效运作,形成良性互动,仍是急需解决的课题。

(五)关于中心与派驻部门的关系问题。

能否改变“看到的管不着,管着的看不到”,“管人管事脱节”的现状。中心工作人员的主体是各相关行政部门派驻的。目前,各部门派驻人员与中心管理机构的关系是松散型的,人们戏称中心为“联合国”。派驻人员行政人事关系在部门、工资福利在部门,受部门指派履行所属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党团组织关系在中心,日常工作纪律和行政管理由中心负责。这一特征决定了管理工作脱节,造成部门派驻的工作人员对中心缺乏“归属感”,易产生消极对抗情绪。因此,理顺中心管理机构与部门派驻人员的关系,提高中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中心内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另外,上下级中心之间、中心与部门分中心之间隶属、指导关系不明确,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工作关系,各中心各自为政,容易产生孤立无援的感觉。

总之,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表现为中心建设发展所需要的广泛重视支持与这项工作进入常态之后这种氛围有所减弱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期望的日益增长与中心服务资源、服务能力有限性的矛盾;表现为中心建设发展所需的共同观念和体制环境与当前行政理念和行政结构现状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中心便民、透明、高效的运作机制与现有行政习惯、利益结构之间的矛盾等等,能否很好解决上述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心建设的成效和长远发展。

四、思考与探索。

我县是较早创建行政服务中心的城县之一,其成果、探索包括存在的问题都有一定的代表性。调查表明,中心建设发展到今天,已告别“童年期”步入“成熟期”,进一步规范提升的时机已成熟。理由有五:其一,中心的创建及其成果符合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大趋向;其二,中心的探索历程及其出现的问题已为进一步规范提供了实践经验;其三,当前中心建设的“蜜月期”过去,容易产生“审美疲劳”,很容易随着县委政府重视程度和关注点的变化而变化,不进则退,有可能反弹和回潮;其四,中心存在问题和困惑的破解,可以同时解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若干问题,至少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其五,中心发展之初,是作为把握体制创新先发优势的重大举措来对待的,发展到现今规模后,高层应该给予更多的重视、关注,以更高的起点,更大的决心,更开阔的思路,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把中心建设推向新的更高的台阶。根据自身实践的经验,希望能够组织力量对中心建设理论、政策和操作层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着重关注和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指导思想上。

把中心作为更新行政理念、加强自身改革、推进公共服务体制建设的大举措来对待。由于中心具有多方面的意义,领导和推进这项工作的机构也表现出多样性,从全国范围来说,有的是政府办公厅(室)主抓、有的是纪检监察机关主抓、有的是人事编制机构主抓、有的是体制改革机构主抓、有的是政府法制机构主抓、有的是政务公开办主抓,有的是招商机构主抓。其实中心的作用绝不仅仅是单一的,而是政府公共服务的综合性平台,任何单一方向的努力都有可能偏离本质。必须赋予中心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综合和重头地位,作为更新行政理念,推进政府自身改革,构建公共服务体制的龙头工程对待,充分发挥和始终保证中心建设的综合效能和正确方向。

(二)功能构架上。

把中心建成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效能监察、社会服务”于一体综合性服务平台,拓展行政服务中心内涵。如果把包括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效能监察、要素配置、社会服务四部分功能集中到一个中心,是对现有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定位的突破,可以抓住政府现阶段需重点监管的领域和公众的期望与需求,对于方便企业公众、展现服务型政府形象、加强集中监管、提高行政效能、节约行政成本都有实质性意义。

(三)管理体制上。

把现有中心管理机构改设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明确职能权限,提高协调权威。我县中心管理机构主体上为政府派出机构,行政编制,但名称不一,管理职能和权限不一,有的还是事业编制,有的属临时抽调。指导关系也不明确(定位为“信息沟通、业务协作和工作配合”),近年来有一些自发形式的交流探讨,但不构成行政层级关系,也缺乏审批业务上的实质性联动,业务规范、服务标准、信息共享很难做到。因此,迫切需要纵向上明确上下级中心之间的关系,横向上明确中心与部门分中心之间的关系,构筑联动工作网络,以更好发挥现有中心的整体效应。这一管理体制与我县中心的现有管理体制相比,从机构名称上进一步明确了性质和权威,强化了对行政审批行为的日常管理职能,也强化了上下级之间的指导关系,便于建立联动工作网络。这一做法解决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后如何从体制上加强对审批行为的日常监管问题,也解决了中心机构设置、管理力度的问题,不失为是加强中心管理协调的一种积极探索。

(四)技术保障上。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十三

根据县委“走基层”活动要求,xxxx县政务中心到xxxx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了调查研究,深入了解该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及运行管理情况。

xxxx县龙山镇位于广(元)、巴(中)、阆(中)三市结合部,幅员面积平方公里,辖xxx个村、5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43000余人。为加快推进龙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龙山镇党委、政府深入实施“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强力发展”的战略,推动中心建设,促进办事效率,改善工作环境,优化办事流程。该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呈现新亮点。

一是建设规模大。该镇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列入灾后重建,整合就业服务中心、文化站和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等项目资金xxx万元,在镇政府院内新建四层框架式综合楼,建筑面积920平方米。

二是窗口设置多。该镇便民服务中心共规划四个服务大厅,一楼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为综合办公服务大厅,三楼为农业和后台审批服务大厅,四楼为人力资源培训服务大厅。进驻中心部门xxx个,工作人员xxx人,服务窗口xxx个,服务项目63项。

一是优质服务。中心坚持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礼仪素质培养,确保工作人员对服务群众始终做到一张笑脸相通,一句问候温馨,一个结果满意。所有党委委员及行政领导均在三楼后台审批服务大厅实行现代(敞开式)办公,确保了凡进驻中心服务项目服务群众均能实行“一站式”办结。同时,便民服务中心还为服务群众提供桌椅、空调、热水、服务指南等人性化服务。

二是高效服务。建立四项制度,即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服务双岗制、责任追究制;推动六项公开,即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做到三个承诺,即承诺一般事项现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限期办理。

三是廉洁服务。确定岗位风险等级,建立“三早”预警机制,对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严禁工作人员向服务群众“吃、拿、卡、要”,树立便民服务中心清正廉洁良好社会形象,切实把便民服务中心建成民心工程、廉政工程、效能工程。

一是人员保障。该镇便民服务中心由镇长任主任,人大副主席任常务副主任,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每个进驻中心部门设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按照健康状况、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标准从各部门择优选用。

二是经费保障。镇政府每年为中心解决专项工作经费,为工作人员每月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并对优秀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上予以优先,提高了工作人员待遇,激发了工作热情。

三是目标保障。建立严格的目标考核考评机制,细化目标管理,严格作息考勤制度,强化对进驻中心部门服务窗口、服务项目及工作人员的目标考核及量化,做到每月一次考核通报,落实逗硬奖惩。

一是制度不够完善。政务服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不够完善,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是入驻项目以及人员配备没达到省市要求。根据省市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入驻,把每项工作做实做强,配齐窗口工作人员,更好的为群众办事。三是运行流程不规范。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十四

中国旅游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部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尤其在法制建设上。如何建立健全与社会整体相适应的法制体系,以法治业,以法兴业,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在此作一阐述。

目前旅游市场尚是一个不成熟的市场,因而存在许多问题。从宏观上讲,主要是:

1、旅游宏观调控乏力。行政管理部门权威不够,缺乏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机构。部门所有、各自为政的传统习惯难以改变,局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使市场难以实行统一管理。同时,与管理相应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法律法规、措施未跟上,使形成既无“权力”又无“法力”。

2、现行旅游体制难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特别是国营旅游企业,面临着与全国国营企业共同的问题,也就是如何转换经营机制的问题。

3、旅游业发展到如此规模,但“旅游法”以及与旅游相关的法律,如“饭店法”、“旅游安全法”、“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法”等至今未出台。与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体系日趋成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使旅游业发展的许多问题无法确定下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能法定化,旅游的范围、旅游管理职能的划分等长期以来有争议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从微观上讲,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旅游市场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损害企业利益,推销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服务态度恶劣,故意刁难旅游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改变旅游日程;导游不导,擅离职守,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失;餐饮质量低劣,不符合卫生标准,甚至出现食物中毒;“黑导”、“黑车”、“黑摄影”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景区商贩尾随兜售,强买强卖,致使景区秩序混乱等。

旅游市场出现的这些问题,无论是宏观的还是微观的,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从法律的角度看,这些联系都带有某些法律上的特点,都有可能转化为法律问题。这是因为各个主体都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彼此之间如果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即会引发出法律问题。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宏观调控,实施管理行为时,侵犯了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违法对其造成损害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旅游企业未向旅游者提供约定的服务标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旅游职工个人原因所造成,企业则要追究个人的法律责任;旅游者在游览过程中进行违法活动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样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也会要求直接责任者担当法律责任等。因此在市场经济下,在法制的国家里,一切问题都有可能转化为法律问题。

旅游业的调控是指政府为实现旅游业供需总量的平衡,保持旅游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对旅游市场进行的调节和控制。为什么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还要提出旅游市场调控问题?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旅游业的特性决定的,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依托性极强的行业,它的涉及面之广,覆盖面之大,是其它行业无法比拟的,也正因为如此,决定着它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只要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个市场风吹草动,都会对旅游业产生一定的影响。旅游供给是由旅游需求所决定的,而旅游需求只能通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集各种信息,经过综合分析才能从宏观上把握旅游需求的脉络,指导旅游供给的发展。而旅游业本身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部门,旅游业内部的吃、住、行、游、娱、购六大行业存在客观比例,要求按比例协调发展,而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有一定的时间差,旅游企业及个人掌握的信息不灵,微观决策有一定的被动性和盲目性,一旦决策失误,就可能出现结构失调,浪费了旅游供给,损失了效率,所以单靠市场本身调节不能保持旅游业的良性发展。因此,对旅游业来说,政府调控尤为重要。

2、市场功能有缺陷。例如,有些当事人不付代价便可得到来自外部的经济好处:如兴建道路可以带来附近地价上涨,同时可以使道路附近的旅游企业的地理区位升值,还有旅游饭店及旅游景点建成后,附近的旅游企业也因此受益,出现所谓“搭车”现象;有些旅游企业的活动会造成外部主体的经济及其它方面的损失而得不到补偿,如:娱乐场所对附近居民的干扰情况,旅游景点的开发,可能由于保护措施跟不上,容易造成环境污染,我国接待的旅游者大多来自发达国家,他们的消费水平高,可能会引起国内一部分居民的模仿和攀比,形成“消费早熟”,最终可能拉动旅游区的物价上涨。这类外部影响一般不可能通过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得到补偿和纠正。

3、我国虽然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但旅游资源分布比较分散,且周围环境较差,而我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有限,只有通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总体考虑,用有限的资金重点地逐步开发,才能形成我国旅游业的“拳头产品”,才能在强手如林的世界旅游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旅游市场的这些特点阐明了调控的至关重要。因此只有发挥政府旅游机构的调控作用,才能保证旅游业的良性发展。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十五

*.建设情况。根据《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研通知》的要求,为全面了解掌握《城市旅游服务中心规范》(lb/t*)实施以来*区游客服务中心整体情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深入各乡镇社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摸底调查。

正在建设的有:江南街道南山公园游客服务中心、八塘街道山泉农庄游客服务中心等*个,目前正在有序施工中;规划建设的有江南街道漪澜塔公园游客服务中心、新塘镇草坪村游客服务中心、木格镇君子垌客家围屋群游客游客服务中心、木梓镇石牛岭绿色矿区游客服务中心、*南高速公路服务区游客旅游咨询服务点等*个,目前正在规划设计阶段。建成开放*个,整改和新建*个,规划建设*,共计*个。

*.服务功能。*区各游客服务中心和游客服务点,均按照《城市旅游服务中心规范》和《广西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建设、整改提升。已经建成开放的郁江公园和东津冲口等游客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合理划分公共服务区、后台办公区及设施附属区,游客咨询服务工作设备、展示宣传设备、公众自助查询设备、游客休息设施、特殊人群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基本具备游客咨询服务、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宣传等功能,人员配置齐全,管理制度健全。

可接受旅游来访者的现场咨询和信息提供服务、可通过公布的旅游咨询热线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可通过游客服务中心的触控网络设备提供旅游信息网络查询服务、可提供旅游信息和旅游特色商品的展示服务、代理服务及其相应的游客自助服务、休息服务、专项接待服务和投诉接待服务等服务内容。正在整改和新建的义乌小商品城城市旅游综合体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南山公园和南山寺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面积符合规范、功能分区合理、配套设施设备齐全,皆具备游客咨询服务、旅游投诉接受和转达、旅游宣传等游客服务中心基本功能。

*.管理模式。目前*区各游客服务中心由建设单位负责设施设备日常运维和建设整改,有专门运营管理公司负责日常接待人员的安排和运营管理工作,归属临近乡镇具体监管相应游客服务中心运营情况和建设整改情况。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作为主管部门,全面统筹全区各游客服务中心运营和建设整改情况,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建立专项资金、申请上级政策资金和商养结合管理入驻等方式扩充游客中心运营管理资金来源,保持各游客中心日常运维和整改建设的平稳有序进行。

*.景区内游客服务中心现状。*区大部分游客服务中心仍处于整改建设阶段,建成开放的游客服务中心也开放时日尚短,相对旅游发达地区和运营成熟的游客服务中心还有较大差距。景区内的游客服务中心有相对稳定的客流支持,各方面相对比较成熟。

例如郁江公园和四季花田的游客服务中心,游客咨询、休息和卫生安全等配套设施完善,旅游接待、宣传展示和投诉处理等服务功能齐全,由郁江公园和四季花田各自专门的旅游经营管理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其游客服务中心日常接待和运营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且不定期进行旅游产品知识、对客服务意识和日常管理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能满足其景区内游客服务中心内各类游客来访情形的应对处理能力和游客中心日常管理必备的专业技能,基本能保证其游客服务中心的平稳有序运行。

各景区内游客中心所在区域的特色产品及相应知识不够丰富且更新速度不够快,不能满足来访游客的信息获取需求;游客服务中心运营接待人员不够稳定,时常面临运营人员紧缺压力问题;另外*区各游客中心运营管理、整改建设经费仍然较为紧缺,资金来源渠道仍然相对较窄等,游客服务中心运营压力较大、建设和整改时有停摆,是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

综上建议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和资源特色加大特色产品的开发,并加快当地特色产品知识的更新频率;各级主管部门在政策和资金方面支持各游客中心运营管理公司适当提高其运营和管理人员的薪资福利水平,保持运营管理团队的稳定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市区及以上旅游主管部门整合各方资金来源,加大游客服务中心运营建设的资金倾斜和投入力度,助力各区游客服务中心形成体系,规范平稳运行。

行政中心实地调研报告篇十六

当前,该公司还没有设立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来招聘人才,大多数都由总经理直接通过熟人推荐的方式来招聘人才。在面试前由于基层管理人员没有书面资料给予求职者介绍该公司具体的工作流程等详细说明,使得一些求职者对该公司能力的怀疑,也因为该公司没有大型企业的市场和资产等能力而选择了其他的企业,也是导致目前该公司人力不足现象主要原因之一,目前该公司在人才招聘出现了诸多问题。

(一)没有单独设置人力资源部门。

该公司对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重视性不够,忽略了人力资源部是现代企业架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正常、有序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没有配备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即使有,其日常工作也仅仅局限于管管档案、工资和劳保等,按照“静态”的、以“事”为中心的传统人事管理模式进行工作,没有行使到人力资源管理应尽的职责。

(二)对招聘工作不够重视。

该公司对人才的招聘较为随意,更多时候是在人手紧缺或者员工大规模流失的情况下仓促进行招聘,缺乏人力资源计划做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对招聘结果产生了不良影响。对该公司而言,招聘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应急措施,而不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需要。

另一原因,因近几年来高校连续扩招,民办高校的陆续出现致使应往届毕业生人数急剧上升,导致人力资源市场上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所以该公司错误认为招到一个合适的人非常容易,反映在招聘工作中,思想上不重视,准备不充分,缺乏科学性、系统性,结果往往导致招聘工作以失败告终。

(三)对应聘者吸引力较弱。

由于该公司在市场的弱势,竞争力不强。而大型企业在市场占有率、资产拥有量、品牌效应、薪资水平、工作条件和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占有很大优势,该公司无法与之匹敌。同时,该公司发展目标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文化缺失,也是造成该公司比较难以招聘到合适的人才的原因。

(一)招聘前做好充分准备。

1、明确发展目标。制定战略计划,统计出所需要的人员的类别及数量。在现有的人员储备的基础上,编制出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有的放矢的组织招聘工作。

2、编制适合于岗位需要的职务。明确该职务是完成何种工作;应聘者为了胜任此项工作,必须具备的何种能力;企业将如何对此进行考核等。职务说明应该尽量描述清楚,避免由于不具体的信息带来的无效招聘者,降低企业的招聘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3、准备企业简介及招聘简章。招聘的过程一方面是企业寻找合适员工的过程,另一方面是企业进行自我宣传,展示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力的过程。企业简介、招聘简章等资料都是企业进行对外宣传的窗口,都代表了整个企业的整体素质。因此,在准备时必须凸显企业特点,以其优势来吸引应聘者。

(二)科学、合理的组织招聘工作。

1、组织招聘小组。招聘录用的人才必须满足相关部门的需要,因此仅仅由人力资源部单独完成招聘工作是不现实的。应由人力资源部牵头,联合各部门相关人员组建招聘小组,将招聘工作各环节进行细分,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共同完成此项任务。

2、应聘人员的选拔。应聘人员的选拔是招聘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主要有面试法、笔试法、情境模拟法等方式。在选拔过程中,招聘人员应该客观、公平的进行工作,确保在应聘者中筛选出zui适合的人员。

(三)建立一套科学的人才引进机制。

该公司在企业声誉,工资待遇,工作环境,人才成长机会等方面都不如大企业,所以在招聘之前必须对企业需要的人才技能和知识体系进行详细的考虑与规划。把好招聘关,要严格按照科学的招聘程序,公平公正,因岗寻才,宁缺毋滥。以选任“适合的人才”为原则,而不是期望的人才,要明白“适才比英才更重要”。另外,员工在开放平等的环境下展示自己的才能,限度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只有员工的个人利益在规范的制度下得到保障,才有助于员工之间建立彼此的信任关系,不仅能留住人才,更能督促员工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这样既有利于企业的效率的提高,又可以让员工在制度的保证下,对自己在企业的发展有更多的信心。一套科学高效的引进机制,要求用人单位在用人上注重学历但又不惟文凭,重视能力和个人品质,做到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灵活用人机制,使每个人都能在企业中找到用武之地,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四)通过多种渠道招聘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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