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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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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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一

1张清单列出10类“小微权力”,43项流程指导运行227项具体工作,17个试点村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均高于90%,信访量下降68%……这是冀南新区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一年来的“成绩单”。

从这份“成绩单”可以看到,冀南新区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治“微腐败”、创新源头治理新方式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尝试。

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小微权力”是指村级组织及村干部依法依规享有的村务管理服务权力。由于一些人的滥用,个别地方的基层干部成为腐败事件的高发群体。据了解,行政区划调整后,随着人口和面积的增加,冀南新区信访举报量也出现增长态势。

信访举报数量增加的主要矛盾点集中在什么地方?最根本原因是什么?有没有好的破题方法?带着这些问题,新区纪工委信访举报部门对手中的资料进行了大量分析和研判,他们发现其中存在三个特点信访总量大,2016年信访总量81件,2017年384件,总量增长74倍;反映农村干部问题的线索多,2017年涉及农村干部的信访举报线索275件次,占比76%;反映问题内容集中,涉及征地拆迁的占比45%,违反财经纪律的占比38%,村务不公开的占比33%。这些问题很多发生在老百姓身边,如果解决不及时,不仅牵扯新区各级干部抓发展的精力,也会影响新区的建设环境。

新区纪工委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向新区党工委创新性提出推进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遏制腐败增量的建议。针对这一议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在充分征求意见、多次研究讨论基础上,于2017年6月印发《关于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在9个乡镇(办)选树了17个试点村。新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机制自此正式启动。

扎紧“小微权力”笼子。

在推进规范“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冀南新区按照“清单明权、流程明限、公开明意、监督明责”的原则,扎扎实实做了四项工作。

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扎紧制度笼子。新区纪工委依据《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包括村级重大决策、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组织人事、阳光村务、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土地城建、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服务和服务村民其他事项10大类43项“小微权力”,每一项权力都明确了责任单位。

制定《“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比好“尺子”,让权力有界限、权限和期限。在新区党工委的领导下,新区纪工委组织社会事务、财政审计、组织人事、农办、国土等有关部门对《“小微权力”清单》涉及的43项小微权力运行流程进行整理。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制定详细、清晰、完整的流程图,明确每一项权力的界限、每一个主体的权限、每一个环节的期限。

强化宣传发动,打开监督大门。新区纪工委编发了《冀南新区村级43条“小微权力”运行流程(试行)》指导手册7000余册,在试点村进行发放,确保试点村每名村干部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力,每户群众知道办事找谁。

同时通过开设公开栏、悬挂标语、设置举报二维码、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发放明白纸1万余张,直接面向3万余名群众开展宣传,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提高了“小微权力”的知晓率。

强化运行监管,吹响“报警”哨子。村干部严格按照“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办理村级事务,并对运行实情记录在册。对不按相关程序和流程行使权力的由村监会和干部群众监督提醒;对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等违纪违规行为,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经济处罚、党纪处分进行责任追究。

干部少了烦恼,群众多了顺心。

自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机制在冀南新区17个试点村试运行以来,新区的干群关系、村民“参政议政”热情、基层干部的办事效率等都有了明显提升。

推行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机制,将村干部权力置于阳光下,使一些人很难再走暗箱操作的老路、推诿扯皮的歪路、谋取私利的邪路。

去年,光禄镇尧王庄村在评选建档立卡贫困户时,有不少群众为能评上贫困户找到村干部说情,希望能照顾照顾。村干部回答,这项权力是村民代表会定的,得进行民主评议表决。说情群众听后很不理解,认为是找借口,还扬言如果评不上就要上访。最终,该村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评出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评选结束后,评上的群众心满意足,没评上的群众心服口服。

村内大事小情都严格按照规定推进,尤其在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环节,村民们也能“参政议政”,对本村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干部作风等畅所欲言。

花官营乡兴小营村在牤牛河河道清理、道路两侧绿化亮化、排水设施修理等事项中,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推进。去年以来共开展4项工程,涉及资金20余万元,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在民主议政议廉日活动中,得到群众对重大事项评议和村干部评议100%的好评。

推行“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以来,根据流程图要求,只要群众交齐资料,剩下的都是干部们的事,这不仅让村民得到便利,而且对镇、村干部也是一种约束和保护。

一位乡镇工作人员说,以前有些村民办事,想方设法找关系,甚至有些村民因不符合条件办不成事前来吵闹,这些都让乡镇工作人员感到委屈。实行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机制后,村民与基层干部之间的误解与矛盾消除了,干群关系更加和谐。

目前,新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机制正在全面推开。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二

为严肃查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提高基层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按照《关于开展“小微权力”专项整治进一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萧纪发〔2018〕247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微权力”治理工作方案。

采用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规划信息公开机制,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健全完善常态教育提醒机制等多种方式,打好“组合拳”,发挥整体功效,从源头上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导落实到每一位基层党员干部,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开展“微权力”治理工作。

(一)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开展“微权力”治理的单位全面清理干部岗位职权,按照构建一份职权事项目录,一份权力清单、一份责任清单,若干权力流程图、若干风险防控图等“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厘清“微权力”事项,优化“微权力”流程,制定“微权力”清单,定责明权防控风险。

(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围绕“微权力”清单,针对权力运行流程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并对梳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实行动态监管。

(三)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内容、运行流程、运行结果“三公开”机制,进一步落实亮权、制权、督权,强化便民监督、实时监督、阳光监督。

(四)健全完善常态教育提醒机制。把廉洁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常态化开展思想道德、党性党风、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强化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灯教育,强化日常教育提醒,强化“面对面”教育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五)建立完善惩防衔接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建立基层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五个一”治本机制,即查处一个案件,警示一批干部,建立一套制度,规范一个区域,治理一个源头。

第一阶段2017年4月上旬前,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各科室(队、所)干部岗位职权梳理,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排查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等工作。

第二阶段2018年9月-10月,运行并及时完善“微权力”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机制,强化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18年10月-11月,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一)“微权力”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

实施“微权力”治理的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要把“微权力”治理工作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每月对照清单完成任务,不得缺项漏项,保持长抓的耐心和常抓的韧劲,把压力传导下去。

(二)强化监督,确保落实。

局机关党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具体负责“微权力”治理的监督落实,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和监督检查,强力推动主责单位落实好“微权力”治理工作各项任务。

(三)注重实效,促进作风转变。

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实际,编制的权力清单要简明扼要,出台的制度规定要实际管用,设置的办事流程要高效快捷。通过“微权力”治理工作,切实纠正行权不规范的行为和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有效规范干部职工权力运行,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作风转变。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三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提出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我办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针对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学习,营造氛围。我办制定了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中央、省、市、区会议文件精神。学习时做好笔记,使大家进一步解读十八大精神的深刻内涵、重要意义和重大决策。通过学习,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全办党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得到提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办的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利用网站、报纸、广电等传媒和通过图版、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十八大精神和工作动态,努力营造学习氛围。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日常工作,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全办所人员严格遵守考勤、请销假、会议等一系列制度,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全办干部工作日不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出,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整洁。

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文件、简报、宣传资料、会议及其他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同城不接待,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搞公款相互宴请。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压缩车辆费用开支。倡导全办干部践行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滴水,不搞铺张浪费。

四是加强廉洁自律。全办开展集中学习,不断加强道德教育,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不追求低级庸俗生活情趣,不组织参与赌博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通过制定请假、考勤、会议等七项制度,要求全办人员都能对照各项规定,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产生。

通过这次自查,我办全体人员都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

费的要求,积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全办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我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精神,xx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纠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我院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结合医院自身情况建立“三重一大”制度,坚持对“三重一大”事项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对医院重大决策事项、财务预决算、大型医疗设备采购、大型基建项目、干部选拔任用和晋升等实行公示,保证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医院民主科学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无利用职权进行不正当交易的行为,无药品促销行为,无收受红包现象。

四是医院职工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过度诊疗行为,医疗服务态度有所改善。

五是医院职工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和考察交流等出差期间,按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差旅费,没有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借学习培训、学术交流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六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监督检查和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1、少数职工工作作风不扎实。缺少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主动性。

2、少数职工工作纪律观念不够强,有时态度欠缺,工作积极性不强,缺少上进心。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一)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分解责任,实行分级负责。

(二)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持续深化认识、细化措施、实化成效,全力以赴把党支部承担的主体责任履行好,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

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

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

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

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

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

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

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督查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中央和省、市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我行于3月12日-16日对我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以**县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督查方案》为重点,我行领导积极安排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相关内容,同时通过与每位员工谈话,让其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针对我行自身业务特点,我行对以下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

1、文件简报精简规范情况良好;。

2、会议精简规范情况良好;。

3、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执行情况良好;。

4、会议精简压缩情况良好;。

5、经费预算管理情况良好;。

6、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执行情况良好;。

7、领导干部用车标准执行情况良好;。

8、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执行情况良好。

在全行的监督中,我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内容,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发生。

无。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2、认真履行职责,把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3、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良好形象。

通过此次自查,我行认真全面学习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内容,使得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两个责任落实到人,为进一步加强我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特此报告。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四

按照上级纪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xx镇着力在全镇xx个行政村推行小微权力运行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新形势下,随着制度政策的不断严格和规范和群众法治、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因行使“小微权力”引发的腐败和信访问题越来越凸显。2019年,市纪委、市组织部、县委纪委、县组织部先后联合印发的《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为我镇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操作方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镇村两级迅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致认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是市委、县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镇因村级小微权力不规范造成的“微腐败”、群众误解、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反复出现,因此抓好小微权力运行,势在必行。

(二)抓宣传,扩大群众知情权。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利用村务公开栏张贴,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图册、利用网格微信群、村广播、党员活动会等方式做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应公开尽公开。编印下发《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及流程图》小册500本,农村党员干部人手一册;印制5万份主题明白纸,发放到各村所有农户;各村在显著位置,制挂“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展板;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媒介,在镇村主干道等显著位置书写或悬挂宣传标语,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传遍千家万户,走进百姓心中,确保“按清单办事、依规矩用权”意识入脑入心。

(三)抓运行,确保按照流程操作。

1、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了全镇xx个村小微权力运行的有序开展。

2、厘清小微权力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理清基层干部权力边界,减少用权随意性和失范性结合实际,编印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内容涉及党务工作、民政民生、便民服务4大类,工程项目管理、商品物资和服务采购、财务管理及临时用工、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村务等共46项。把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列在最前面,作为总的遵循,对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各项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分类、梳理,对每个事项的界定范围和容易产生矛盾问题的关键环节予以明确,对重点事项强化了监督管理,基本上涵盖了村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

3、建立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镇村两级多次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调度会、推进工作的开展。镇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及各单位各村参加的培训会、推进会议5次。xx个村都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和培训会议,确保了小微权力运行工作全覆盖。明确确定镇党委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抓推动,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村级组织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工作的实施主体,党组织要带头坚决执行“小微权力”清单,村委会负责清单中涉及村务、财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情况,纳入农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与评先树优、报酬待遇挂钩。民政民生、农办、财政、经管、审计、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程序和有关配套制度的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和干部规范用权。建立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四)抓监督,强化责任担当。

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门承担监督任务,全程监督。明确了镇党委、镇纪委、村支委、村民委、村监督委员会五级责任。镇纪委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督促检查实行常态化,联合党建、经管、民政、扶贫、城建等部门,定期督查,狠抓落实,从严管理。并强化对村纪检委员工作的领导指导,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纪检”作用,明确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绩效考评办法,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谁来监督、不会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形成了小微权力摆在群众眼前、用权过程接受严格监督,违纪乱权必被追究的良好工作机制。截至当前镇纪委已经先后监督检查xx村,支出不严格按照程序运行问题xx项需要整改问题xx项,有利的促进了该项工作的正常推进。

工作成效:xx镇自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工作以来目标是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化、重大决策科学化、村级事务公开化。按照这个目标,在各村持续推进党员活动日活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础上,小微权力清单让村级各项事务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了,群众办事与监督更加方便了,村干部想“偷工减料”节省流程走“捷径”、优亲厚友走“后门”更加不容易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诸如贫困户退出与纳入、土地承包、危房改造、低保核定等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更高了。可以说对推进党建廉政建设、预防微腐败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一)干部群众思想观念。部分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认为自己“劳苦功高”,习惯用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少数农村干部将自己形同村内“家长”的作风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群众积极性不高。大多数群众主动参与村务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不强,怕给自己“惹麻烦”,不愿意监督,认为只要是个自己办了事就行,至于村里集体的利益别人能过去自己就能过的去。再就是外出务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使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衡。

(三)权力行使中业务不熟悉。部分村干部对流程掌握不够牢固,对于流程的运用不熟悉,甚至从未接触到。特别是工程招标、资产评估处置等业务急需要相关部门的培训。工作流程图中的46个事项,办理过程中不是每个干部都能掌握,整个事项流程熟悉起来还要需要一定的时间。

(一)加大宣传,真正实现“让权力阳光、给群众明白”。创新办法提高群众的参与知晓率,比如可以在各村的微信群中推送小微权力清单与流程图,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让人民群众能够清晰了解到权力运作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学习教育。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党员活动日等活动,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将“小微权利”清单纳入基层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小微权利”清单逐类逐项进行讲解,促使基层党员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权利”清单内容,营造学清单、知清单、用清单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立体监督网络。一是全程监控。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员”、“前哨员”作用。从决策程序、政务公开、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多方面,监督“小微权力”是否按清单、按制度、按程序运行。二是多方监控。构建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镇和村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有问必复、有疑必释。

(四)完善权力制约链条。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和落实每项“小微权力”行使的责任主体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追究措施,将每个人的职责与小微权力流程图同步公示,责任到人,方便群众。避免“不知权或滥用权”的现象发生。二是定期调查评估。制定“小微权力”行使评估机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小微权力”行使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基层干部正确行使“小微权力”。三是严查基层贪腐。对基层干部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五

201x年,全市组织系统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住“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建组织工作各项部署,进一步选贤任能、固本强基、聚才汇智,为我市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加快赶超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组织工作得到刘云山、赵乐际、夏宝龙、廖国勋等中央、省委领导同志批示13条次,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675条次,省级以上工作简报刊发信息111条次。着重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领导示范,高质量上好专题党课。市委书记率先带头讲专题党课,联系实际指出不严不实问题,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树起来。市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第一时间跟进,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亲自动手准备党课讲稿,直截了当点问题,联系实际提要求,专题党课触动思想、讲出效果。在市领导示范带动下,全市共有823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多种形式讲专题党课。

2、坚持以知促行,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制定下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围绕三个专题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24位市领导进行交流发言,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举办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班,组织809名县处级党员干部分4期开展专题轮训。深入开展“向身边的典型学习”活动,积极挖掘宣传一批查摆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的先进单位、推进“双百”专项行动的先进典型、“勇于担当”的干部群体,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向省优秀共产党员黄群超同志学习,查找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坚持边查边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查摆,列出问题清单,查找不严不实方面的具体问题2892个,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举措,一项一项抓好整改。组织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联动开展信访集中督查专项行动,实行领导干部领衔督查、专案督导,督查信访事项545件,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扎实推进建章立制,重点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权力运行约束等方面制定长效机制,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

4、坚持实际实效,全面推进“双百”行动。组织172名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助推209个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优化部门服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组织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领衔破解192个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办好民生实事,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建立领导领衔、部门助推、协调联动机制,市、县区领导共走访企业1106家,召开现场协调会174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531个。强化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现场督导,倒逼工作落实,切实用专题教育的成效推动改革发展,用改革发展的成果检验专题教育成效。

1、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研究制定《xx好干部示范引领标准》,突出强调“创新”、“实干”、“担当”等好干部本土化要求,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对照剖析、激发干劲。坚持围绕发展选干部,深化完善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强化常态分析队伍、动态监测班子、定点聚焦干部,把有闯劲、有干劲、有能力、有魄力的干部选拔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加大市级部门、县区干部调整交流力度,有效盘活干部资源,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结合派驻纪检机构改革等,全年共调整配备市管干部278人次。加大干部“下”的力度,全面推行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反向提名”,采取调离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对53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切实重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全市配备35岁以下乡镇(街道)党政正职18名,其中党委书记2名。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眼从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干部工作“1+6”文件。完善《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相关工作在全省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探索开展定向选拔县处级副职预备人选,强化组织把关,采取推荐人选直接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有效破解“以分取人”难题,相关做法被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刊发。深化实绩导向型年度考核试点,研究制定《关于开展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实绩记实和公示公议工作的意见》、《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实绩考核考察体系。深化完善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全市共公开36批464人次,有6名干部因申报情况与核查情况不符被中止提拔程序。

3、强化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首次面向清华、北大、浙大等6所全国著名高校开展选调工作,择优录用11名优秀硕博毕业生,落实导师结对帮带、跟踪培养。组织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三支队伍”推选工作,加大各类干部梯次储备。深化“南太湖年轻干部成长助推计划”,推行“一人一策”差异化培养,选派74名干部上挂外派锻炼,40名干部到市直部门和县区乡镇(街道)双向交流挂职锻炼,1572名年轻干部参与项目建设、“治水治气”和城市治堵等重点工作,让年轻干部在基层一线历练成长。制定出台《挂职干部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挂职工作记实制、挂职情况季报制,促进挂职干部真挂实干。

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完善“三问一会商”培训教学计划生成机制,举办市委主体班次26期,培训各级干部2098人次,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322人次。强化党性教育,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实施“一把手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关键少数干部培训,分4期组织全市189名市直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到复旦大学进行区域经济发展专题培训。坚持需求导向,由市领导点题,针对性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等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干部实际领导能力,推动中心工作落实。

5、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和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开展六大整改行动,逐条逐项落实工作举措,消化超职数配备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48职、科级领导干部144职,清理规范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市直机关混编混岗,对6名“带病提拔”科级干部选任过程实施倒查。对县区、部分市直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行县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事前预审、事后备案制度。对10名一把手实施“三责联审”,强化结果运用,对相关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开展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802名市管县处级干部档案审核。集中开展部委分片联系走访活动,深入广泛接触干部,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做好公务员招考工作,首次开展选调生村官和人武专干学员招录工作。稳妥推进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启动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

1、深入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落实“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要求,全面部署开展农村基层党建“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健全“村情档案”,落实“一村一策”。大力推进40%的村党组织晋位提升,全面建设50个先锋示范村,打造10个整乡提升的先行示范乡镇(街道)。大力推进软弱落后村党组织整转,从市县机关部门选派233名优秀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其中60名派驻软弱落后村。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建立市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市直部门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党建报表,健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书记领办党建项目等制度。

2、着力加强“领头雁”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市委裘书记领办的“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基层党建项目有关任务落实,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实施“领头雁”工程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举办全市首届美丽乡村带头人论坛,办好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全面完成1263名村(社区)书记集中轮训。建立村干部年初定诺、季度示诺、半年评诺、年末奖诺的“四诺履职”制度,组织开展村级组织“回头看”,调整不胜任岗位村党组织书记32名。加强关爱激励,制定出台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政策,大力宣传培育103名“百姓喜爱好书记”群体,评选表彰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优秀带头人”15名,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全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出台《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若干意见》,推行领导干部民情体验、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等9项措施。全面落实“三个走遍”要求,深化乡镇(街道)“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对29个乡镇1450户农户走访情况进行第三方抽查,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坚持村干部包片入户,强化村级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推行坐班值班、全程代理等服务制度,真正让村民“办事不出村”。深化“双带双创”活动,注重“造血式”帮扶,在全市推广建立810个党群创业互助会,筹集650万元建立全市“困难党员群众创业帮扶基金”,帮扶2300户困难党员群众脱贫致富。深化村级“阳光治理”,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五议两公开”和“阳光村务七步法”,深化推行“乡贤参事会”“新居民家庭”党建服务模式等经验做法。

4、全面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认真落实“四项保障”要求,全市各级财政投入基层党建经费3.85亿元,比上年度增加6717万元。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提高标准,明确全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标准为12万元/年;市县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统一提高至10万元/年,全部落实财政兜底政策。全面建立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市县乡财政投入9663万元保障村主职干部的基本报酬和养老保险待遇,年人均报酬达5.9万元。开展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平均面积685.3平方米。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实施“五年强村计划”,积极推广“异地集中、组团脱贫”模式,建成98个村的110个物业帮扶项目,每个项目年均增收10万元以上。强化基层党建骨干力量,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员。推进“远教入企”试点工作,培育示范站点20个,基础型站点100个,201x年共整合开发课件108部,其中《民情体验》电教片获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二等奖。

5、不断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助发展”等六大专项行动,市、县区联动选派105名“退二线”领导干部和379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积极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出台《xx市两新组织“党员人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创建“党员专家工作室”20家,开展各类技术培训1295期,组织开展全市首届“十佳党员人才创新成果”展评活动。持续推进全市两新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和星级评估工作,培育158家市级“党建强、发展强”先进两新组织党组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分别由90.99%、76.6%提升至95%、85.2%。制定出台“你有梦想、我有行动”社会组织公益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成功举办首届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大赛和公益论坛。创新工作方法,成立了“xx两新党建微盟”,办好xx两新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扁平化管理服务。

1、不断强化人才工作宏观管理。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运行机制,谋划制定《201x年度人才工作总结》,健全绩效导向、分级分类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每月例会交流、季度通报制度,有力促进目标任务落实。市、县区人才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均达到本级公共财政收入的2%以上。积极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制定出台xx开发区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10条意见,在全市84家重点骨干企业推广人才职称评审改革、人才贡献奖励年金、人才股权激励等试点工作。实施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阳光工程”,建立绩效评估、人才券、人才项目经费专账管理、信息公开和第三方监管等五项制度。

2、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急需高层次人才。深入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组团赴美加日、台湾、欧洲招才引智,成功举办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专家xx行、外国专家智力项目洽谈会等活动,引进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和人才166个,入选“国千”7名、“省千”21名、省领军型创新团队3个,数量均位列全省前3位。建立“9360”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战略合作联盟,与国内49所高校、72个专业院系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引进紧缺急需人才1685人。加快院士专家智力集聚,新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0家,柔性引进“两院”院士12名,新入选省级工作站1家,新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18家。

3、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金象金牛”大企业、工业“双高”企业培育,加快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举办企业发展战略与人才团队建设等培训班次255期,培训1.51万人次,选派54名新生代企业家参加挂职培训。深入推进1112人才培养工程,入选省151人才工程17人。探索建立“6+6+n”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新增高技能人才1.63万人。加强各支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农村“两创”实用人才1.39万人,新增社工师、助理社工师262人,遴选培育宣传文化优秀创新团队16个,引进培养硕博士医疗人才157名,新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50个。新选聘大学生村官50名,考核招聘进入乡镇事业单位5人,部署开展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电子商务活动,提升电商服务能力。

4、持续优化人才创业创新环境。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功能,建立89项服务清单,实现服务清单、服务流程、服务网站“三统一”。深入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项目成长助推“七大”行动,启动实施上市挂牌培育三年行动计划,48家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201x年,“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项目产值、销售收入均同比增长100%以上,利税、利润均同比增长140%以上。实施“xx服务绿卡”扩面升级工作,新发放“xx服务绿卡”250张。落实《优化企业人才服务十条举措》,开展首批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为高层次人才解决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问题。

1、着力优化作风形象。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深化落实组工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组织开展组工干部“三走进、兴三风”下基层调研活动,部机关干部100%参与,走访慰问党员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注重调研创新,抓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3个课题获中组部和全国党建研究会优秀调研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项2项;3项工作获全省组织系统特色工作。坚持从严治部、严格管理,制定出台《市委组织部部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部务会工作规则》,扎实推进部机关岗位风险防范管理,严守各项纪律要求。加强干部关心关爱,开展部机关“家风尚”竞赛活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文体活动。

2、注重提升专业化能力。通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日、支部学习会、组工论坛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教育培训,突出组工业务重点,举办全市组工干部暨基层党建骨干培训班,对市县区委组织部干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负责人、全市各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员共计216人开展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组工干部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选派24名部机关干部参加党校主体班次跟班学习,认真组织参加省“组工讲堂”系列讲座,推动组工干部开阔思路、钻研业务。

3、持续打造“阳光组工”。整合组工网站、官方微博、“阳光之家”手机app等信息化载体,打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的全媒体平台。与浙江在线合作开展网络舆情动态监测,建立网络动态日报、网络舆情周报机制,及时开展专题引导20余次。注重加大与市内外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力度,在xx日报刊发“阳光组工”专版。继续深化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活动,打响“天天微心愿”服务品牌,发布困难党员群众微心愿200余个,认领办结率均为100%。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津编办发〔20xx〕125号、津编办发〔20xx〕126号文件精神,我校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完善档案、纠正问题、建章立制等方式,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含工勤人员)和编外用人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形成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天津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审批文件完整,机构实际设置情况与审批文件相一致。主要文件如下:

2.《关于分校调整的实施意见》(津党教[1992]108号);。

4.《关于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津党[20xx]19号);。

5.《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xx]124号)。

经核查,我校实际设置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隶属关系、主要职责、经费渠道、内设机构、批准文号等均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内设机构规格、增设或变更内设机构等情况。

我校对编制、实有人员、超(空)编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教育部教发[20xx]2号文件精神,确定事业编制数为2556,其中管理岗位数383,专业技术岗位数20xx,工勤岗位数128。实有人员情况为:管理人员273人,专业技术人员1214人,工勤人员209人,合计为1696人。实际使用编制的类别与审批文件一致,人员调整均按规范程序办理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实有人数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由于存在着四校合并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工勤岗位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但随着自然减员近两年内将调控至编制数以内。

我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厅局级正职职数为2,现有2人,厅局级副职职数为7,现有7人;县处级正职42,现有40人,县处级副职职数83,现有60人;乡科级正职职数153,现有126人,乡科级副职职数58,现有43人。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经核查,我单位没有编外用人情况。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七

市委编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x机编〔20xx〕2号)文件精神,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我镇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x镇机关下设8个办所1中心。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村镇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劳动保障所、城管办公室、财政所和事业服务中心。除村镇办公室设置1名主任、2名副主任,财政所设置1名所长和事业服务中心设置1名主任外,其余办所均设置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其中,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城管办主任、副主任暂缺)。我镇机关核定编制34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3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人员4人),实有人员44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4人,事业编制16人,工勤人员4人)。镇机关领导职数核定为7人,实有领导人员9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副书记2名,武装部长兼副镇长1名,副镇长2名。

另外,全镇有“一村两大”35人,西部计划志愿者1人。

通过自查,因5·12汶川特大地震原因,xxx镇灾后重建急需大量基层干部,原来的编制人数已经满足不了xxx镇灾后重建的需要,因此存在超编现象。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xxx镇灾后重建后迈向发展的第一年,对人才的需求量同样大。因此,我镇下一步将积极向市委编办申请,增加我镇的编制人数,为xxx镇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同时,空缺的中层干部职位,我镇将采取公开竞争上岗的方式决定人员。

中共xxx市xxx镇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八

市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xx〕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20xx年xx月x日。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九

按照中共金昌市金川区人社局转发《关于开展关于对市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金区人社发[20xx]2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立即对本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我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我校为隶属于金川区的公办初级中学,举办单位为金川区教育局,根据《金川区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核定金川区中小学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金区机编发[20xx]37号)和《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金川区教育局所属各学校首次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金区人社发[20xx]123号)文件精神,我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属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91人,学校实有人数82人;核定领导职数3人,学校实有领导职数3人;核定行政管理人数3人,学校实有行政管理人数3人;核定专业技术人员88人,学校实有专业技术人员79人;无工勤技能岗,无内设机构;无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无编外用人及借用在职人员情况。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对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视度,细致布置核查工作。

学校办公室认真参加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核查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带回学校。学校召开校务会议,仔细研读文件,领会上级精神,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时间节点部署各环节工作,将之纳入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2、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按照金川区人社局要求,学校根据下发的表式项目内容逐一核实本校编制情况,修正我校人员实名制信息,务必做到学校实有人员的信息完备、完善、规范、属实。同时,办公室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手册》、《甘肃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等级变动表》、《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核查表》及《xx市xx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核查表》等有关核查工作表格,先提请校领导审核后再送人社局局人事科审核,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近年来,特别是教师岗位设置全面铺开后,对我校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校定期对编制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在人员进编招聘上,我们首先根据学校实际用人情况,明确岗位缺额,然后上报有关部门,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统一公开招聘。做到了规范化引进人才,杜绝了未经编制使用审批擅自进人的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学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上级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化、规范。

三是正确处理编制管控与引进人才的关系,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设置等诸项工作,从而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

金昌市金川区双湾中学。

20xx年3月25日。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十

为进一步严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切实规范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纪律自查工作的要求,我乡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对全乡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三定”,规范机构设置我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乡党委政府内设11个办公室:党政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扶贫作战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计生办、交管办。下属事业单位8个: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畜牧兽医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天然林保护站。

人员编制情况。基本情况:我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x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其中:行政编制x人,事业编制x人,有一名大学生村干部,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二、事业单位运行规范我乡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的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

三、做好实名制管理我乡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乡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我乡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切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五、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乡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是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

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六、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今后,我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此我乡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分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严格按照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积极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一

按照局组织人事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处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号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岗位设置情况:我处编制220人,规格为正处级,领导职数7人,内设机构13个。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

2、目前人员情况:截止xx年3月31日,在编实有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工勤技能人员:人。经自查,人员编制都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未出现违反规定或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人员等。

1、成立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

一把手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为项目来组织实施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上报了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等,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步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我处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

3、扎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在编制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管理程序,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如在20xx年,我处有2名同志退休,5名同志转出。均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规范的办理了出编手续。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我处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数据。

在日常工作中,我处及时按通知要求参加事业单位年。

构编制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加强编制管理,是有效控制人员增长,减轻财政负担的基础性保障。今后我处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结合市编办和市局有关编制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11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135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

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编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安排并组织人员按照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我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2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在自查工作中,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我镇高度重视,由桃林镇党委书记薛剑亲自挂帅,以组织委员张道举为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抽调专人对全镇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

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镇党委政府内设9个办公室:党委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工业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下属事业单位6个: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建设服务管理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村经济服务站。

人员编制情况。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2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6人。招录(招聘)3人,其中:公务员2人,事业编1人。接收退伍军人1人。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按规定张榜公示。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经查各单位不存在有编制无人员情况。

(一)加强考核工作。通过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掌握全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准确选人用人和奖励惩处提供依据。

(二)严格人员借用管理。阶段性工作需要借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工作完成后返回各自工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借用外单位人员并超过半年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经批准方可借用,同时到县编办备案。因而没有混编混岗现象。

在工作中,为做好登记档案的保存完整,我镇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提高了办事效率。经查没有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相关材料。

我镇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镇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审相结合的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年将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虽然我镇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机构编制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如进一步完善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十四

根据《诸城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成立于x年(编委,x编[]号文件)。xx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x牌子)(x编[]号)。

内设机构共xx个(编委,x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x牌子。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xx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xx名,群团事业编制xx名。(事业编制xx名)。

现实有xx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xx人,群团事业xx人,工勤xx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xx人,工勤离岗待退xx人。

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xx人,其中编外聘用xx人,统发工资不占编xx人。占编不在岗xx人,。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现实配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高配领导xx人,高配至xx级。兼职领导xx人,xx级,所兼职务。

离岗xx人,其中:正科级xx人;副科级xx人;其他xx人。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xx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xx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xx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xx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xx人。

我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

主要原因是: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xx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xx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xx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五

我校为隶属**区的公办中学,举办单位为**区教育局,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市第九中学等五所学校机构编制的通知》(**编办[20xx]178号)文件精神,我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属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162人,学校实有人数100人;核定领导职数5人,学校实有领导职数4人;核定行政管理人数20人,学校实有行政管理人数1人;核定专业技术人员124人,学校实有专业技术人员92人;核定工勤人员13人,学校实有工勤人员5人;无内设机构;无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无编外用人及借用在职人员情况。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对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视度,细致布臵核查工作。

学校人事秘书认真参加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核查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带回学校。学校召开校务会议,仔细研读文件,领会上级精神,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时间节点部署各环节工作,将之纳入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2、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按照区《关于做好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会议通知》要求,学校根据下发的表式项目内容逐一核实本校编制情况,修正我校人员实名制信息,务必做到学校实有人员的信息完备、完善、规范、属实。

同时,人事秘书填写《**市**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调查表》、《**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情况表》、《**市**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沿革情况表》、《**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核查表》及《**市**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核查表》等有关核查工作表格,先提请校领导审核后再送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近年来,特别是教师岗位设臵全面铺开后,对我校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学校定期对编制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在人员进编招聘上,我们首先根据学校实际用人情况,明确岗位缺额,然后上报有关部门,由区教育局、区人保局统一公开招聘。做到了规范化引进人才,杜绝了未经编制使用审批擅自进人的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学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上级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化、规范。

三是正确处理编制管控与引进人才的关系,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设臵等诸项工作,从而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十六

市编办: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153号)要求,我们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区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章、政策情况。

区编委及编办议事、办事规则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上级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一是始终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和“五不准”制度,严守机构编制管理程序规定。凡按规定需报上级批准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事项,均按管理权限上报市编委或市编办审批,在没有得到正式批复之前,坚持按规定不予实施。二是先后制定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区编办工作规则》等制度。实行以制度管编,保证了全区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人员不形成新的超编。三是严格执行编委会、编办工作规则,所有机构编制事宜都提交编委会审议。

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中央及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在我区的贯彻落实。

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集体议事规则,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专题专报、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制度。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办事机构均按规定进行设置。

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机构编制事项。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的事项,统一由区编办审核、编委会审议、按规定程序报市编办审批。

严格按照市编办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分类,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行差别化的减编控编措施,行政类、执法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空编冻结,人员只出不进,确有需要的“退一进一”。

(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一是成立了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了干部人事、财务资产、机构编制3个接收工作组,各负其责开展改革工作。二是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精神,报告了我区改革进展情况,对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三是涉改单位人员安置工作严格按照皖编办〔20xx〕159号文件执行。四是区编办作为区本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精心谋划,倒排时间,认真做好指导协调工作。五是按照皖办发〔20xx〕24号文件要求,该划转的划转,该整合的整合,确保按照上级提出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机构挂牌、职能划转、编制配置以及人员、资产、工作移交等各项具体工作。

严格按照规定设置机构,行政编制控制在规定限额内,事业编制总量有效控制,职数管理规范有效。

(1)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严格执行进人用编核准制度,把好关口,对一些单位提出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请认真研究,无上级明文规定、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一律不受理、不上会。实行以制度管编,保证了全区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人员不形成新的`超编。

(2)规范出入编管理,实行核编准入(调)制度。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一律实行核编准入(调)制度,经区编办核编后才能研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3)严格加强职数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职数管理规定,领导职数配备均按规定程序规范办理,领导职数的配置均按上级明文规定进行,职数执行情况都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的总量以内。无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单位领导情况。

(四)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编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集中时间,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进行了清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分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整改阶段、验收总结阶段3个阶段推进,并对阶段性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确保清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严肃工作纪律,要求清理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通过开展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加强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机构编制管理。

(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实际,积极稳妥的做好全区事业单位本着方案申报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更新及时。

一是及时更新、维护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做好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升级、更新及信息补录工作,确保机构设置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审批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计划审核上报工作。认真按时地完成了全区行政机构编制现状、实有在编人员核查工作。三是结合实际,研究审定了选调生安置入编以及区教体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意见。

(七)本年度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机构增减、编制变动情况等。

1、行政编制变动情况。

20xx年1月30日,根据市编办《关于下达狮子山区法检两院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铜编办〔20xx〕8号),增核我区法院政法专项编制1名和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2名。

20xx年度,经市编办批准,我区成立了3家事业单位(其中20xx年4月28日前2家),撤销了1家事业单位,分别是:

(3)撤销狮子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收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铜编〔20xx〕22号)。

(4)20xx年9月25日市编办批复,同意设立狮子山区西湖镇中心幼儿园,机构性质、编制不定(铜编办〔20xx〕65号)。

(八)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年度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

圆满地完成了20xx年度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全区符合登记管理条件的事业单位登记率为100%,年检率100%。同时,实施“一户一档”制度,在年检工作结束后,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形成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年检和注销等一整套完整有序的档案,为今后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奠定了基础。

(九)做好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维护和网络红页相关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编办关于推进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的部署,制定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对全区各单位的注册续费工作进行网上申报,保证申报内容准确无误。截止目前,我区已有57家网站进行了中文政务和公益专用域名注册,本年度续费工作也已全面完成。同时,积极推进提高网络红页的应用,发挥网络红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窗口的作用,为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建设各自的网络平台奠定基础。

(十)认真做好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管理、统计工作。

继续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数据,做到编制库数据准确无误;全面掌握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及人员变化情况,为领导决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提供准确依据。

(十一)继续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坚持对全区编外聘用人员实行额度管理制度。调整核定了立新社区城管中队人员控制数,研究核定了西湖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控制数,圆满完成了全区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为继续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二)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今年以来,区编办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从科学配置执政资源的高度出发,严格管理,努力解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研究提出了成立区图书馆、西湖镇中心幼儿园、区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议;研究批准了20xx年区属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改善了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了教师队伍力量。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十三)严格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违规举报制度,加强了“12310”举报电话管理。二是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先后在全区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治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编外聘用人员清理、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清理等专项检查、清理活动,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三是继续加强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规范管理,修订完善了《狮子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编外临时聘用人员额度申报制度和实名制管理,有效地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四是不断加大对镇办社区、政府工作部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扩大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现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事项。

一年来,我区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全年未发生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调整编制及领导职数,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20xx年2月16日。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七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本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履行行业职能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员情况。我局人员编制共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内职数按县委规定配备,纪检组长1名;股级干部职数4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目前实有在编人员7名。

(二)内设机构情况。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蓬府办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局核定内设机构4个。目前,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立了办公室、综合股、政策法规股、督查股。

(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1个: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编制27人。设大队长1名,实有在编人员20名。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立了赤城中队、城南中队、园区中队、规划中队、特勤中队、蓬南中队、金桥中队、文井中队、天福中队9个中队。

(二)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xx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编制18个,实有在编人员16名。

机构启动运转情况:我局按照“三定”要求设置内设机构,明确了内设机构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已到位到岗。

职责履行情况:我局不存在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情况;不存在履行职责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内设机构岗位责任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

人员编制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范围。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政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以及领导职数配备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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