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履行合同是商业合作的基本原则,也是维护交易信誉的关键所在。在起草合同时,应当注重法律法规的适用和合同的合法性。请您参考以下的合同模板,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同的订立。
无合同采购篇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商品类型 麻核桃树码子 ; 附报价单明细:
特别约定:
1、供方按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的商品类型供货。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统一验收。
3、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合理危险。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麻核头树码子、免费嫁接。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供方向需方提供报价单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有效,并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经协商一致,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确认。凡给需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协议适用区域内同类供货价格。价格应包括运费、嫁接费、后期保活维护费有。
第三条 付款 1、 2、 3、付款期:付款方式:在签约时,一次性给需方履约保证金元,本协议届满后保证金由需方如数退还供方,如供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需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4、如双方对供货量及供价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数量为准。
第四条 退换货
1、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质量和品种要求,供方无条件退货。
第五条 商品验收
1、供方应保证树码的完好性及100%存活。
2、实际供货品种数量按需方实际收货记录为准。
3、上述验货,如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完全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
2、因质量等问题给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需方的信誉及商誉,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对供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补充: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总经理: 总经理: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无合同采购篇二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乙方(供方):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方法。
_________。
第五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
第七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_________xx年xx月xx日。
甲方:(以下称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合同履行地:长沙岳麓区。
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二、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没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要符合通常标准或合同目的。
三、产品包装。
1.厂商原厂包装,包装具备确保货物不损伤。因包装不良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包装费由乙方支付。
2.随货应附有:送货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四、产品运输。
运输方式:乙方委托第三方货运公司承运。交货地点:甲方仓库;运费由方承担。
五、产品验收。
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卖方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
说明书。
交买方据以验收。甲方验收后,乙方确保所提供产品一年的保质期。
六、结算付款。
甲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第二批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在支付货款之前,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七、违约责任。
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卖方包换、包退,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乙方逾期交付产品,逾期1-3天内,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逾期部份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逾期在4-7天内,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部分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在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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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同采购篇三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定点采购乙方食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本合同适用于供货单位供应食用米、面、油、杂粮、冷冻品、豆制品、肉及肉制品、禽、蛋、水产、蔬菜、水果等食品。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等的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每月报价两次,每月29日报下月1-15号价格,14日前报当月16-30(31)的价格。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定价稳定,直至下次定价有效期开始为止。对双方确认的货品价格,双方均不得以市场价格涨跌而拒绝供货、收货或要求调整价格。
3、甲方每次采购前,以口头方或书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详细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殊要求等;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送货。
4、乙方每次随货自备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两份供甲方验货签字确认使用,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甲、乙双方约定,20xx年度预定采购额暂定: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甲方以现金、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货款按月结算。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向指定地点供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名确认后,于次月5—10号凭甲方人员签名确认的送货单到甲方财务处核对上月货款。双方核对金额无误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财务提交等金额的发票以及相关付款必需的文件,甲方财务于当月25号前支付上月货款。如因乙方无法提供有效的等金额发票以及相关付款必需文件,甲方付款时间可以顺延到乙方提供为止。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甲方所在地。在运输途中,未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发生货物损坏或遗失的风险或由于售后送货人员个人行为影响了货物质量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包装标准按乙方的包装标准,费用已计入甲方采购价款中,包装物不予回收。
1、乙方所提供食品、食材原料、调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的食品安全标准,若出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或换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承担相应责任。
2、在供货时乙方必须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为合格的,有检验检疫合格证。
3、乙方食材送达甲方后,甲方派人负责对所供进行过秤验收,经甲方验收无误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定。并作为采购凭证,票据和凭证一并作为甲方做食品索票登记台账使用。
1、乙方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向甲方交付所采购的全部食品,按双方协议商定的条款做好售后服务;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交货,甲方有权索赔。
2、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或流通)经营许可证等国家行业规定的行政许可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以上证件与法人身份证及送货人员身份证每年提供一份复印件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食品若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与当月货款相等金额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商资格或解除供应合同:
3.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无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2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3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且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3.5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以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的食品。
4、乙方要有足够的货源,同等产品必须等同或低于市场价格,并保证向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
5、因乙方所供应的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由。
无合同采购篇四
需方单位(甲方):
供方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供应交付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注:1)上述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上述单价已包括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运输中的损耗费用、装卸费、材料检测费。
2)最终结算数量按实际签收交付的数量为准。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物资。
2、甲、乙双方约定物资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国家现行规范。
3、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须另行书面确定)。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三条约定的该物资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
3、物资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
4、经核查该批物资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误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5、甲方在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物资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质量问题,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5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8、乙方须负责材料正式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生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4、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网银支付。
材料付款方式:滚动付款。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无力按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货的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不能交货部分的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1%计算,按天累计。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交货时间、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地(南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2、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2份。
5、其他约定:购买数量有增减不影响本合同执行。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无合同采购篇五
买方:(以下称甲方)签订地点:
卖方:(以下称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柴油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名称及价格约定:
1、货物名称为o#柴油,合同签定基准价为元/吨。如遇原材料波动,产品价格需要调整时,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甲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双方签字确认方可执行新价格。
2、若任何一方不接受调价要求,双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在协商过程中乙方产品仍按原价执行。
第二条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提供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价格在市场价基础上优惠元/吨。
第三条交货地点及方式、运输方式:甲方购油时需由专人到乙方油库全程监督装油,在甲方无人在场情况下乙方不得自行装油,装油后由承运司机、甲方监督人及乙方三方确认数量且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负责包运到甲方油罐卸油,数量以乙方送货单为依据,甲方验收过磅为准,允许双方磅差在3‰以内,以外部分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
第四条验收标准及方法:乙方提供的o#柴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能够满足甲方车辆的使用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退货处理,如乙方出现掺假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5万元。
第五条结算方式:转账支票或电汇,甲方货物验收后在3日内将货款打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每月15日与甲方进行对账,核对加油的总金额数和剩余款数,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盖章。对账完成后乙方在7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收款人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装油发货时必须按甲方要求三方当场签字确认数量,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相互勾结虚报加油数量,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返还全部货款。
2、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的态度与甲方合作,要确保供货的长期稳定性,在o#柴油紧张时要保证甲方的供应,让甲方的车辆、生产正常运行。
3、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柴油存在质量问题,经验证属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无合同采购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大豆种植与回收合同。
一、原则。
(1)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指定的种子品种。
(2)乙方应当年在克山县区域内种植大豆。
(3)种植户所选择购买的种子质量由种子生产企业负责。
(4)大豆种子品种______号、单价______,数量______,规格_____,使用种子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购要求,向甲方大豆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大豆公斤。乙方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乙方生产的大豆,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负责包销。
大豆交货时,高于市场价格5分钱回收。如果乙方不给甲方交售大豆,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甲方拒收乙方种植的大豆,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确保大豆稳产稳收。由自然灾害或田间管理不当造成减产或绝收,甲方不负责任。
四、收购事项:
(1)收购时间:甲方在收购时限内合理安排收购时间、数量,采用公告通知等形式,分时段预约收购,确保货场不积压,不拥挤。
(2)交售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3)收购方式:乙方自行运输至收购地点。
五、收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质量要求:交货时,乙方的产品要符合甲方规定的国家三级大豆质量标准。
七、结算方式:甲方凭双方收购订单合同实现现金结算或转账。
八、乙方应交售甲方指定的大豆品种,甲方无故拒收,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实施时,可解除或变更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调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年一签,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种子只限于本社会员流通。
十二、本合同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无合同采购篇七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标的物、数量和价格。
第三条乙方应当保证销售的食品质量达标,不得在食品规定的条件和保质期内生产食品。
第五条交付方式和地点: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检验标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检疫。
第七条支付条款:。
第八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为。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卫生部门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乙方保证所售食品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所售食品引起的商标权及其他权利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无合同采购篇八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__-__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在国内组织了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第包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__-__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它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2“服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__-__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__-__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条款。
(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形成协议的其它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__-__年度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
4.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
4.7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应当根据投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报价;。
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向采购通知。
4.10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0.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采购人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因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给甲方或采购人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受理采购人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5.7.1条款规定给予处理。
(5)甲方对采购人采购货物费用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4.10.2甲方的义务。
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定点服务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1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人提出的除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4.11.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采购人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本协议及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否则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业务,做到优先服务,优先免费送货。
(6)在本项目定点采购有效期内,乙方《投标文件》投标产品的投标报价是最高限价,不得向上调整,如果有效期内向下调整投标报价,不得降低在投标时承诺的服务质量。
5.1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声明不符合,应当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在报经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对乙方提出警告直至解除协议。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财政主管部门取消乙方今后1-3年内参加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合同的,向采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的;。
5.1.2因乙方原因影响供货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
5.1.3采购人所反映的某一定点供应商经查实的违规行为达到二次(含二次)以上的。违规行为包含并不限于以下情况:
(3)乙方将合同产品的货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4)乙方其它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
5.1.4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5.2因产品质量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1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7.保密条款。
7.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
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8.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8.2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
8.3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9.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日历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9.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10.1本协议所述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为1年,从__年4月1日到__年4月30日。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的情形之外,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0.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依据本协议规定单方解除协议;。
(5)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2.权利的保留。
12.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它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12.2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2.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3.1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简体。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简体书写。
13.2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通知。
14.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4.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传真号:传真号:
账号:账号:
14.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5.1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15.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协议生效。
16.1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
16.2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本协议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届满后,在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乙方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6.4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无合同采购篇九
未对合同履行状态进行有效的跟踪和反馈,导致合同结算不严格,无法进行适当的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有些公司虽然对合同签订前的比价、招投标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控制,但缺乏有效的合同履约的跟踪管理,经办人员编制付款预算时往往将同一家供应商涉及多笔合同付款混报预算,特别是合同重要条款发生变更是无法对合同版本进行控制,在账务上无法准确知晓公司还有多少在手合同没有履行,对于监控付款及合同履约更是无从下手,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针对以上的漏洞和问题,笔者试着转变管理思路,采用深度应用金蝶erp系统的思路,采用项目管控方式,建立起公司的非供应链类采购合同管理体系。通过建立一套规范和有效控制非供应链类合同管理业务操作流程并对合同承办部门的经办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在国家内控法规和现有制度保证的情况下,有效监控这一部分合同的执行和结算,有效降低企业财税风险、提高合同履行执行效率,提高公司信誉。
(一)确立项目的阶段性目标。
1、确立非供应链合同类合同分类及编码规则。
2、实现在金蝶erp实现非供应链合同类合同的录入、审核、付款、开票结算流程顺畅。
3、指导业务人员操作,确立试点对象,完成两个月的业务同步模拟测试。
4、制定《非供应链类合同管理操作规范》。
(二)项目具体实施的总体思路。
1、根据公司现状确立本单位涉及纳入管理的合同实施的范围。针对公司业务情况对涉及的合同进行分类和编码规则的制定。合同编号是一个基本的工作点,也是录入erp系统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编号是可以按照部门代码+年份缩写+合同类别进行编号,也可依据以前公司或单位的习惯分类来编,总之,目的只有一个,方便记忆、保存和查找。
2、走访业务单位并开展公司合同管理现状的调研,了解并分析现有流程风险点。可以采取对公司业务进行分析的方式,找出涉及问题最多的部门和业务,有针对性的进行问题调研。特别需要挖掘现有合同履约结算流程的风险点。
3、根据调研结果拿出具体项目方案并在项目组开展项目方案评审。在这个阶段需要注意,可以先对公司使用的财务软件进行深度挖掘和利用,尽可能不要改变稳定系统的核算思路,但对于需要重点把控系统又无法支持的情况下,建议对系统进行简单的开发调试。例如,例如有的公司在年初会下达技改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而系统提供的合同录入单据中又没有填列技改编号的地方,那么可以在合同录入单据和付款单及系统发票的单据上进行将此内容添加成必录项。
4、根据确定的方案在erp测试系统进行模拟测试,包含权限设置测试、业务流程测试、关键控制点测试、财务控制点对接等。这个环节特别重要,需要在测试库中进行完整业务录入,并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业务应对,有的公司的财务软件如果系统操作复杂,那么更要考虑与财务流程的对接,包括什么角色的业务人在什么情况下做怎样的动作来完成。
5、根据测试结果编写《非供应链类合同管理操作规范》并组织业务和财务开展一对一业务操作培训。
6、确认项目正式系统试运行时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推进范围,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的方式,以公司常常发生的合同试点对象,在测试帐套中运行检查2-3个月无特殊流程变化后逐步推广至其他非供应链类合同正式运行。
(三)笔者对开展该项目的思考。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从源头开始让业务人员在系统中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电子备案,授权该业务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对合同进行审批,后期业务人员取得发票或需要进行付款时与系统中的合同先进行关联,财务人员只负责调取电子合同资料对发票内容和付款时间及合同载明的付款条款进行核查,系统自动对超出合同标的金额的发票和付款进行错误提示。原工作方式下靠的是细心的业务人员手工做备查簿登记每次在财务发票挂账及付款情况,然而这种低效的工作方式往往容易出错,财务人员根本无法知晓合同履行情况,合同管理失去控制,新的工作方式业务人员的各种操作受到系统控制,财务人员脱离了基础的业务操作达到了职责分离互相监控的目的。现如今很多制造企业都在做信息化提升管理的工作,纷纷实施了各种适合自己企业的erp管理系统。erp作为企业资源规划(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的缩写,浓缩了更深一层的含义,即如何将企业的资源进行整体规划,这是一个系统工程。erp已经上线的企业后期一定要持续的更深度的应用这个系统。深度应用系统并不是只抛开系统之外独自开发新的管理或分析报表,而是利用现有系统提供的资源“拿来”使用,在深度应用的过程中,考虑兼顾效率和效能最优的原则梳理原有业务进行,让系统成为连接业务与财务的一个关键的平台,财务人员也要带着“互联网+”的思维重新审视系统,多考虑用系统控制规范业务行为和业务内容,从管理会计的角度提升自己,深化系统应用并贴合企业本身为企业经营所用。
无合同采购篇十
招标人: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低值易耗品采购的定点供应商,其中包括办公桌椅类、铁片柜类、卷帘类、其他低值易耗品。
招标人需要进行采购时,从通过本次招标中标的供应商中选取不少于3家询价采购,在满足招标人采购货物规格、品种、型号、材质、质量、数量、供货方式等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报价最低的作为供货单位。供货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正品,并出具正品证明,符合产品出厂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三、质量及技术要求:
1、所送低值易耗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2、所送低值易耗品必须满足招标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材质要求、规格要求、色泽要求、个性要求等)。
3、各低值易耗品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
四、样品的提供:
招标时供应商需按招标内容提供详实的低值易耗品说明书及主材材质情况说明,进行比对(具体实物参照公司目前所用)。
五、交货:
1、交货期:自确定合格供应商后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即送货上门)。
六、付款方式:
1、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
2、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交货后,招标人填写并出具《低值易耗品验收单》;
3、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季度内付款,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4、付款时中标人应当提供正式发票和《低值易耗品验收单》。
七、投标资格:
1、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年检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低值易耗品生产、经营资质。
八、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编写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份数:正副本各一份,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密封袋上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参考资料不限量。
(三)、投标人应当作出承诺,保证尊重和认可招标人按照评标办法做出的评标结果。
(四)、投标文件内容。
1、资质部分所含内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资格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2、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
(2)投标文件中凡修改处应由投标企业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内容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作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应由法人授权代表在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提交20xx元(支票)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轨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对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投标,将被拒绝。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有互相串通,哄抬标价等违纪行为;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入信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
a.招标人: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b.招标编号:
c.投标企业名称:
d.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投标,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十、开标及评标。
1.开标。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xx年x月x日上午。
(2)投标及开标地点: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届时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会议将按规定程序进行。
(3)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评标。
投标单位应当制作真实、详细的投标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公司或组织规模、注册资本、经营业绩、纳税情况、投标人管理制度、投标人的人员、设备等配备,标书响应内容、投标人答辩、售后服务更换退货等售后保障承诺,以及针对采购行为的响应时间、履约保证等服务承诺,经综合评定选取定点供应商。招标有效期为三年。
投标单位应当指定具有合法授权的业务代表作为与招标人的固定联系人,如果合作周期内公司本身及业务代表发生变化,应当保证及时通知招标人。
3、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时或当天内,招标方将现场或其他形式通知中标结果。
(2)中标方在中标三日内到招标人企管部领取《中标通知书》。
(3)投标结束后,未中标方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根据招标人的资金情况,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对项目的配置内容进行修改。
(5)此次投标方的投标书在招标结束后归招标方存档,不予退还。十一、合同。
1、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履约保证金交付凭证,按招标方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合同的条款原则上以招、投标书为依据,但招标方保留在授予合同时对“招标项目”中规定的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的权力。
4、中标方若有意延迟合同的签订或不按招标书要求履行,招标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十二、投标方的投标行为视为其对招标方发布的招标文件已认真阅读并自愿遵守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标文件咨询联系电话:0311—66617576。
无合同采购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苗木买卖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下表:
第二条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点。
乙方于年月日至月日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交货地点为:。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甲方。
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第四条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苗款总额万元。合同签订后首付苗款万元,余款全部种苗到位后,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种苗必须及时验收,及时付款,最迟不超过天。
2.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种苗,验收期间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合同向甲方供应种苗。
2.在乙方正常供应种苗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种苗,所造成的损失有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
在正常或预约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造成种苗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苗款金额%的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规定供应种苗,甲方有权拒收种苗。
第九条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种苗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定购买合同。
第十一条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无合同采购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乙方自愿经销(购买)甲方图书,为明确责任,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图书购销合同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图书目录,将所需图书填写在书目订数栏,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后,邮寄或直接交给甲方经办人,作为甲方发货的有效凭证,乙方平时用的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订货,与订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根据乙方在订单上所填图书品种、数量及发货要求,及时给乙方供货,现货品种随填随发,未出版的书在出版后立即发货。
三、乙方订数3个月内有效,如发缺品种在3个月内重印出书,甲方即可补发,但事先应通知乙方。
四、甲方可为乙方进行送货,送货不方便的,可进行铁路或公路发货。甲方向乙方发货后,应及时向乙方寄发有关提货票据。如因此造成延误,承运方所收的延误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如有误差,应在5日内将收发货差错查询单(含原包贴头)等以书信、传真的方式回告甲方经办人。逾期无回告者,甲方将视作收货无误,并以订单实发数作为最终结款依据。
五、甲方发货折扣为折,乙方订货总码洋为,订货总实洋为,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如遇图书价格动,结算金额以最终发货定价为准。乙方收货地址为:,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乙方收到甲方图书xxx日内向甲方结清书款,如乙方无故拖延付款或拒付,从结算时日起,每超过一个月,甲方在结算时按订货码洋的1%收取违约金。
七、甲方供给乙方的图书,若出现印装等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予以调换。
八、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经办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依照《合同法》提请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无合同采购篇十三
甲方(购货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货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1、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2、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1易损易耗件寿命要求为正常情况下的平均统计使用寿命即,每天工作时间按小时计算。
2.2备品备件应采用规定材料或更好的材料。
2.3乙方需要制作样品给甲方试用,试用合格后甲方下正式的订单给乙方。如乙方制作的样品试用不合格次数达到3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重新选择供应商。
3、价格调整。
本合同。第二条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含税价):_元,大写:。第三条付款。
1、付款进度。
1.1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货款,即元;
1.4剩余款项,即元在正式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付清。
2、付款方式:。第四条交货。
1、验收时间及标准。
1.3除上述1.2条约定外,产品是否合格以甲方出具的书面《质量验收报告》文件为准。
2、验收地点:。第六条保修。
派出合格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处理、排除故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等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上未设置任何抵押;该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任何第三人不会就该产品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价格至少应在行业价格内具有竞争力,有竞争力价格是指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价格不能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平均市场价格,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提供给甲方相比较于其他客户最优惠的价格。乙方违反上述保证,本协议将自动以有竞争力价格溯及为双方结算价格,乙方应偿还价差且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
1、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2、产品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重新备货,并应按照上述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向甲方交付新产品;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赔偿金。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赶赴现场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1、本合同附件(如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和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本合同作出任何修改。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无合同采购篇十四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
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例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又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
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至5%。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约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违约部分的货款或酬金的总额,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种违约金。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通用产品的法定违约金的比例只是违约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这就使一些不法商人有可乘之机,如供货方在因市场行情变化使自己产品变为紧俏时,可能径行违反合同不供货,即使按最高数额支付违约金,仍大有利可图。这显然不处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稳定,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通过协商,在法定违约金之上议定约定违约金是完全必要的。通过较高的约定违约金可以起到预防违约的积极作用。
但这样的约定也不是无限制的,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惯例,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限制在违约部分的货款总额或酬金总额之下较为适宜。但如果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数额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特别规定办。如《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9条第1项规定,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金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
对此,约定违约金的最高比例也应为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对违约金最高数额的限制,不同于违约方对另一方的实际损失所做的赔偿。《民法通则》第12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一份购销合同的货款总值为5万元,违约金为1万元。如果由于供方未履行合同,使需方受到了6万元的经济损失。对此,违约的供方除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5万元的经济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对具体合同的违约金条款进行认定时,应首先看其是否符合订立经济合同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即要看其是否有显失公平、是否有胁迫或欺诈等情况的存在。如果属于《合同法》中关于无效经济合同规定的,则应认定该违约金条款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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