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借助书中的情节和故事来思考和分析自己的人生和价值观。那么如何写一篇扣人心弦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先梳理书中的主题和细节,提炼出核心观点,然后用自己的语言进行表达;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结合自己的经历和感受,深入分析书中的人物形象和情节发展,增加个人观点和感情色彩,使读后感更有深度和独特性。以下是一些读者针对某本书所写的感悟和思考,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启示。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一
《孔乙己》是收录在《呐喊》中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成功塑造了封建社会底层知识份子的形象。通过对孔乙己的描写,很鲜明的刻画出了这个被人嘲笑、讽刺的小人物形象。同时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底层劳苦人民愚昧麻木的病态形象。鲁迅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入木三分。
孔乙己懒惰、死要面子,并且自命不凡,他是典型的旧社会穷酸知识分子形象。鲁迅非常精彩的描写孔乙己那件代表身份的长衫:“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孔乙己一开口便是“之乎者也”,迂腐形象非常鲜明。酒店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拿他当笑柄,他却不自知,依然自命不凡,极力维护自己读书人的形象。干活有失身份,所以只能去偷窃。看客们说他偷窃,他说窃书不算偷,但是说他连半个秀才都没有捞到时,他却沉默不辩了。
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下的科举制度的受害者,除了一大串让人听不懂的之乎者也,也就会四种“回”的写法了。我们在同情他的同时,摧残他的封建社会也让人愤怒。他生活在一个麻木不仁,底层劳苦大众没有互相同情、帮助,反而互相嘲笑、讽刺的社会。身处这样一个冷漠的社会真是最大的悲哀。对于孔乙己的死也是一笔带过,好像这群人没有一个人关心他的生死,以至于掌柜粉板上写着“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一直持续到第二年。可以说孔乙己最终的惨死也跟他们有很大的关系。实际上他到死都没有放弃这个知识分子的身份。
文章虽短,但非常深刻的揭示封建科举对读书人精神、肉体的残害,而旧社会国人的麻木、冷漠比起孔乙己这样的人来说,更让人痛心、心寒。
大家都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吧。鲁迅以这位受封建教育毒害很深的人物反应了他对封建社会主义的厌恶与深深的控诉。
孔乙己虽然读过书,写了一手好字,但是好吃懒做,也就做不了什么工作,最后只好去人家家里偷书,有时还会被抓住,被人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由此反映出封建教育对他产生的负面影响。
他想让人通过这些特殊的语言,知道自己读书之多。这种满口的之乎者也正显示了他死读书、要面子、迂腐的性格,这种自以为清高的人,可怜、可鄙、可笑、可悲。
但是孔乙已也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他也有慈祥的一面——分给孩子吃茴香豆。从这点可以看出虽然孔乙己的思想迂腐,可是他还是有一颗善良的心。他觉得成人社会冷酷无情,转而向儿童世界寻求安慰。
说了孔乙已,再说说嘲笑他的人们。这些人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也受到封建社会的剥削和毒害,反而去嘲笑孔乙己身上散发出的腐朽气息,可以看出他们是如何地麻木、愚昧无知。
鲁迅用这生动的文笔以一个性格、思想迂腐的孔乙己来隐喻可恶的封建思想。他希望这削去人们正确思想的封建教育能够消失,不再毒害人类。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二
吃懒做的只求乞讨度日的人。
从这一小段中,有很多方法,我给你们一一道来。
我烦腻他这他这追着哀呼。
又有一个人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但欠哑的,摊开手装着手势。
从这两小节的内容中,可以看出这些乞讨者方法多样,他们能动脑筋想到这样地方法来取得别人的同情,却不去用自己的劳动换来自己的幸福。那些只靠乞讨度日的人非常可恨,我们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要用我们辛勤的双手创造我们的幸福。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三
到后来,孔乙己总算是脱掉长衫了。
此时的他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过咸亨酒店,连掌柜的都不怎么记得他,据说是打折了腿。但是孔乙己最终还是在中秋过后回来了。这时的他不再穿着那件破烂长衫,而是一件不成样子的破夹袄。这时的孔乙己,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双腿被打断,走路要靠双手,连说话也有气无力。而他平时的气势也全然不见了,说话不再满口“之乎者也”,面对别人取笑他的时候不再辩驳,掏钱的时候“排出”的动作被“摸出”代之,不一而足。孔乙己此时大概是完全没落了吧。
单从长衫来说,孔乙己的性格特点就可见一斑。孔乙己贫困潦倒却又想保持读书人的架势,善良而又无能,可怜而又可气,是一个时代的落伍者和封建科举制的牺牲品。一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孔乙己却坚持一直在穿,并且还要站在柜台附近显摆他是读书人。由此就能看出孔乙己对“读书人”这一名号是多么迷恋,甚至是疯狂,就连偷书,也是“读书人的事”,不能说是偷。他宁愿自己承认“窃书”也不愿意别人说他“偷书”。因为偷书是违背道德要求和法律规范的,不是读书人的行当,更不是君子的行为。可见孔乙己已经把自己从内心标榜成了“士人”“君子”了。因此孔乙己时刻都要把象征着自己有学识、有文化的长衫穿在身上。这样又有一点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味道了。
孔乙己之所以这样在乎读书人的身份,还是受了封建思想的毒害。在孔乙己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千百年来无数堕落文人的共性:死啃书本,迷于科举,动辄满口孔孟经典,实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自命不凡而清高不已,只能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自从中国开始科举制度以来,就有无数青年投身其中,为此奋斗到死。然而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毕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过去。于是无数个孔乙己便出现了。他们并不是没有文化,相反,他们的文学素质并不低,但是往往这些孔乙己们却经受不住落榜的打击和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最后走上相似的结局。只是在孔乙己之前,这些人的故事不为人所知罢了。这些文人们迫切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同感,于是便想尽办法让人们注意到自己的文学素养是多么高。实质上,这些人不仅不能从炫耀中得到别人的认同,反而还会把自己的缺陷抖出去,造成自己成为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孔乙己在文中多次出场,不都是伴随着“短衣帮”甚至孩童们的笑声么?孔乙己自命不凡,不屑于和“短衣帮”在一起喝酒,但是实际上,逐渐地他连加入短衣帮的资格都失去了。他在众人面前的狡辩其实也是自欺欺人,用这种“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而不去想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结果只能越陷越深,让自己愈加滑向社会的底层。就连孔乙己最后一次去咸亨酒店的时候甚至别人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就算孔乙己最终脱掉了长衫,他的灵魂依然是被长衫所蒙罩着的。这封建科举制和森严的等级制度的遗毒已经在孔乙己的精神深处扎下了根。
孔乙己的故事看似是特例,其实不然,从古到今都有着无数个孔乙己式的人物,只是我们把他们的故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注意到罢了。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四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小说中的主人公孔乙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主要讲了鲁镇酒店一位特殊的客人——孔乙己,他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长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虽然他写得一笔好字,但是没有工作,全凭他那双留着长指甲的手去抄书、偷窃,来换酒钱。后来,因为偷窃被人打断双腿,整日以手代脚爬行,最后不知了去向。
孔乙己是受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使他养成了轻视劳动、好喝懒做的恶习,于是愈过愈穷,成为不能谋生的可怜虫;他那双本应具有谋生本领的手,最终成为他爬向死亡的工具。没想到在如今这么和谐、便捷的社会里也有像孔乙己那样的人!
去年寒假,我和妈妈带姥爷去医院检查身体。在候诊区我看到这样一幕:一位头发花白、穿戴还算整洁的老妇人,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夹有二维码类似工作证的吊牌,肩上还背着一个挎包,在等候的人群中一一点头作揖。原来她是在向人们讨钱,讨来的却是人们的指指点点和议论纷纷。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双手,我们就应该用双手付出辛勤,去收获美好。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五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后记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六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人们的心灵扭曲变态,经济上的剥削与精神上的毒害,让人与人之间隔了一层厚障壁了。人与人的关系冷漠、感情麻木,甚至丧失了人最基本的同情心。这就更深层次地揭露出封建科举制度对人们的戕害之深,也反映了鲁迅对这种社会风气的深恶痛疾。
作为冲决封建罗网的新文化运动主将的鲁迅,在《孔乙己》这篇小说里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末期的整个病态社会,咸亨酒客们的冷漠和麻木正是鲁迅针砭的病态社会的毒瘤,作者对病态社会的浓毒,毫不留情地解剖,对笔下的孔乙己既同情又嘲笑,对自食其力,受统治阶级层层盘剥的短衣帮,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对他们毫无同情心,愚昧麻木的心情而感到悲愤,作者在嘲笑中把批判的锋芒无情地指向整个人吃人的社会制度。
读《孔乙己》有感。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七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不由得暗叹了一声!唉,真的是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被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八
利用将近三节课的时间,老师带着我们把《孔乙己》这篇文章给上完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许多感悟。
我从《孔乙己》这篇文章中了解到了当时社会的可怕、黑暗和当时人们的冷酷无情。面对一个残疾人居然还能笑得出来,真是可悲!如果这种人出现在我们社会上我会很鄙视他的。文中还多次写了“短衣帮”以及社会上人的笑声。笑,有两种含义,一种是会心的、真诚地、愉悦地笑,它会带给更多人,使他们感到欢乐;另一种是歹毒的、阴险的、幸灾乐祸、不怀好意的笑,它是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笑。文中出现的四次笑,当然属于第二种,并且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笑,会使孔乙己痛苦的伤疤愈来愈大,难以平抚,这是对孔乙己精神上的打击。鲁迅的这篇文章用词很精准,往往一个字中包含很多种思想,这也正是鲁迅文章的精妙之处。
在学这篇文章时,我又从新认识了鲁迅这个伟大的人物,他把人物刻画地多么细致入微啊,使读者也随着作者的思绪融入到文章中,可能我们一开始读鲁迅文章时会感到枯燥无味,可是等你静下心来仔细品味时,会觉得愈来愈有意思。鲁迅大多数文章都是反映当时中国人民社会的黑暗,警诫我们不要当“看客”,要用实际行动来证实我们是强大的。鲁迅通过描写孔乙己来告诉我们中国的真实面目是什么,让我们重新振作起来!
如果没有鲁迅,封建的黑暗社会可会延续?
如果没有鲁迅,人的心灵是否会和以前一样如此冷酷、可怕、无情?
如果没有鲁迅,我们怎会认识到自己的可怕?
如果没有鲁迅,虐杀者会不会继续胡作非为?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九
《孔乙己》这本书是我在学校的图书交易会上花低价买来的,起初我只是应付差事而买的,后来当我细细品读时居然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是我国著名作家鲁讯先生的作品,本书除了《孔乙己》之外,还有其它许多鲁讯的作品,都是反映当时社会及人民的生活情况。
我最喜欢的是《孔乙己》,主要讲述了“我”在咸亨酒店当伙记时遇上了孔乙己这个顾客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大家讽刺孔乙己偷东西时,我真为他感到惋惜,他为什么不用自己的双手来劳作呢?当我读到孔乙己偷东西被打折了腿时,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者饱含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情。
通过品读《孔乙己》这本书,我要告诉大家:人要劳动,偷只管一时,而劳动可以管你一世。像孔乙己那样好吃懒做是要不得的。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十
有一个人,他碌碌无为。
有一个人,他一无所有。
有一个人,他一事无成。
有一个人,他平淡而凄苦,落寞而凄惨。
他就是孔乙己
我对他的第一感觉就是同情,再是惋惜。人们可能会认为他是一个无用的人,可在我看来他即使生活困乏,处在黑暗的社会中,但他始终保有那个时代难得的善良和淳朴。他也会在吃茴香豆时分一些给孩子们,会忍受着所有人的嘲笑,却又满脸通红的反驳着。
也许他是不值得让人同情的,但他身上却也有我们的影子。自欺欺人又“乐在其中”。
悲从中来,孔乙己;思从中来,孔乙己。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十一
时代前进的路上,必有改革维新,有的人激于奋进,不断前进,引领潮流;而有的人躺下就再也不起来,或因时代的缘故,或因黑暗的背景,他们失去了上进的机会,只得闭上眼睛装睡,任凭时代的号角如何嘹亮,他就在那儿“睡”着,不是他不能去上进,而是他可怜地无法这么做。他们带着一种时代的悲哀,成为旧社会的牺牲品,可悲,可叹。
一袭破旧的长衫,长长的指甲,那些半文不白,迂腐得让人听了便发笑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构造了孔乙己给人最初的印象。
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他出口成章,少时必定饱读诗书,希望通过科举,改变命运,过上安稳舒适的日子,也不枉昔日囊萤映雪,寒窗苦读。
然而,时代变得太快太快,封建王朝风雨飘摇,一个崭新的民国自乱世中崛起,文化转变,制度革新,新到统治读书人思想两千多年的“孔孟之道”再也无法跟上它们的脚步。踌躇满志的他,推开屋门正打算用平生所学谋求一官半职时,惊异地发现,周围的一切,都变了,人们利用着新式的语言交谈,大清朝变成了民国政府……他可怜无助地揉着自身的看惯古文的小鼓眼,彷徨地观察着这个新的社会。
他碰过无数次壁,遭遇了数不胜数的嘲笑欺辱,每当他张口想要申辩什么,那一口迂腐的旧朝语调又激起看客们的哄堂大笑,他伤心、痛苦、无助,面对这全新的,他所陌生的社会,他无法跟上,更无力回击,只得无奈地微闭双眼,昏昏沉沉地“睡”去。
迫于生活,他无奈偷书,现行当场,他竭力地申辩道:“窃书不算偷!”固守着自身身为读书人最后的尊严;他看不起其他人,对谁都一副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样子,自身穷困潦倒,他只得以“君子固穷”、“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来自我安慰,他固守着封建礼教的最后壁垒,在资本社会苦苦坚持,别人劝说道:“你不要太执迷不悟”。
他放声嘲笑对方:“你才执迷不悟呢,可怜人!”,其实,他自身当然知道是自身顽固不化,然而如果自身承认,那就意味着连自身最后一点颜面也丧失殆尽,他只能固守,不能后退。
在时代的潮流中,他只得苦涩地闭上双眼,任凭时代的号角如何嘹亮,他就在那儿“睡”着,不是他不想顺应潮流,而是无力去顺应潮流,那前朝的封建礼教根深蒂固,他只得眼看毫无出路却又必须一路走下去,带着那前朝文人最后的尊严与深沉的悲哀,默默地,走下去。
作为看客的我们不应再一味地耻笑他的迂腐、执迷不悟、不识时务,而应从中吸取经验,不努力改变自身,迎接我们的只有淘汰与落后,装睡的人叫不醒,但醒着的人却必须不断进步,赶上时代的脚步,才能避免有一个孔乙己的悲剧重演。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十二
我初读《孔乙己》这篇文章是在初中的语文课上,当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孔乙己教“我”写茴香豆的茴字的情节,从这一细节我对孔乙己有了与我同学都不一样的看法,我那时就觉得他是善良且淳朴的。后来我不带有任何目的来细读这篇文章,也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谈谈我认为的孔乙己的缺点吧。首先就是好吃懒做,这一缺点也导致了他被打断腿甚至可能被打死。他本来是可以凭借自己写得一手好字来谋生的,但是他却不好好干,反而去偷窃,沦为了大家的饭后谈资。不会拖欠酒馆的钱,但是他却去偷书,被吊起来打也不知悔改。其次就是同样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也非常的好面子。在其他客人问他是否识字时他非常不屑于回答,即使并没有多少钱也要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借此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在别人说他偷盗时他一直狡辩,不希望别人不顾他的自尊心这样说他。最后就是有些迂腐,和别人交流时满口的之乎者也,迷恋当时的科举,非要教我“茴”字的多种写法,他的种种做法让“我们”不想跟他交流。
但仔细一想,这些缺点又真的可以代表孔乙己这个人吗,或者说他身上的这些缺点真的是他的错吗。我个人认为,这些缺点正是那个时代对孔乙己的毒害的证明,我们不能站在当今时代的立场上去评判孔乙己。孔乙己受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影响,一直将“学而优则仕”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只知道读书却也因为当时的科举制度的弊端一直没有中举,但他一直是认为自己是个“读书人”,不应该为去做体力劳动,也瞧不起做体力劳动的人,低不成高不就,才显得“好吃懒做”。至于他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以及好面子只穿长衫,也是因为他受那个时代的影响,觉得自己应该做官而不是像他们一样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做些体力劳动,孔乙己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和穿短衫的人一样,挤破了脑袋也想进入穿长衫一类人的圈子。孔乙己的迂腐也更与当时的社会环境脱不了干系,当时所有的读书人基本都奔着科举考试去的,孔乙己当然也不例外。
他的很多缺点其实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而且人无完人,这么一想其实我觉得孔乙己也并不像初中语文老师讲的那样不堪了。更何况他还有许多的闪光点。孔乙己是十分善良与单纯的,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老爷爷。自己十分贫穷,却也舍得跟小孩子分享一文钱一碟的茴香豆,这个真的有点了不起,设想一下:你好不容易得到了对于你来说十分珍贵很少可以吃到的食物,你会愿意把一部分分给素不相识甚至还会嘲笑你的人吗?我是做不到的,所以我蛮佩服孔乙己的。在受到“我”的鄙夷与偏见后不生气,反而仍然站在“我”的立场上(认为“我”当上掌柜后用得着)想要教“我”茴香豆“茴”的`不同写法。你会受到不屑之后仍然为一个陌生人考虑嘛?不管哪个时代,更多的人是选择旁观的,不会想要为别人考虑。孔乙己却会为一个嘲笑他的人考虑他的未来,真的令人很感动,用现在的话说,孔乙己是真正的英雄,自己经历的都是生活的黑暗带给别人的却都是光明。
读一本书,最重要的是借书中的人物和观点来反思自身。首先从那些嘲笑孔乙己的人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一些缺点,人们总是会去瞧不起有点理想但却没有任何成就的人,也总是会以自己固有的偏见去看别人,常常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觉得别人的死和自己都没有关系。而我们既然读了这本书,看到了这些人,就要避免成为这样的人。再从孔乙己身上,我觉得以现在的观点看,导致孔乙己的悲剧最大的原因(除去时代的影响)是他的好吃懒做,自认为自己有本事所以不想去做体力工作。而我们一定要避免这种想法,一直努力提升自己的同时也要能做一些简单无趣的工作,不要“低不就高不成”,一个能做大事的人一定是能做好小事的人,要记得月亮与六便士同样重要!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十三
有哲人说过,悲剧是永恒的美。我认为,悲剧之美中又以凄美最为动人。《孔乙己》就是这样一部凄美的伟大作品。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
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
《孔乙己》行文畅白明了,读不到半个精美字句。读完后你会觉得孔乙己一定是有这么一个人,就在绍兴,就在咸亨酒店里,先生只不过把这个人原汁原味地写进了文章里。
孔乙己的人生在“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冷漠的重复中一点一点地落下帷幕。没有悲怆的生离死别,没有怆天哭地的哀号,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最后,这个人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而这种没有凄凉的凄凉,没有悲哀的悲哀却更加彻心彻骨,更令人心酸。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
日记。
》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十四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杯具。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齐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终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我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终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我的脸面,依然坚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应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掌控自我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本事,可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杯具。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能够经过自我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可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终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可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能够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仅有努力了才能看到期望,而不是看到期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仅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终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我,当自我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我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期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我。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十五
《孔乙己》这本书讲述了在鲁镇,一位嗜酒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因贫穷和未取得功名遭到嘲笑。在这种情况下,孔乙己却不思进取,不想方法去谋生,而是进行偷窃。最终因偷窃被人打断了腿,悄无声息的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受。封建礼教的可怕。但更多的是,悲哀。对于孔乙己这个人,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细想一下,造成他悲剧的原因便是他自己。他一直在固守着封建礼教,每天说一些“之乎者也”的话。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开拓思想,反而一直的固守旧的思想。被时代淘汰似乎成了必然。
不仅如此,在别人嘲笑他时,他从没有反思过自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贫困,却从不想着去打工谋生,而是好吃懒做,进行偷窃。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个人的不上进,他的悲剧似乎也是必然的。试想一下,如果他能正当工作,那么他的结局也定不会如此悲凉!
在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人不要一成不变,不要只活在自己的圈子里。不要在被时代抛弃了之后,才后悔,叹息。一定要懂得变化,抓住时代的脉搏,尤其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此外,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现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一切皆有可能。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十六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十七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孔乙己读后感初三篇十八
在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唯一穿着长衫却站着喝酒的人,他与周围的短衣帮格格不入。他在旁人的冷眼与嘲笑中,却坚决不脱下那件脏乱又破烂不堪的长衫,他认为自己还穿着长衫就能高人一等,他还苦苦维持着最后一点自尊,他不愿意承认自己卑微的地位。明明已经穷困潦倒难以解决温饱却还摆着读书人的架子,不肯吃苦养活自己。孔乙己是一个受到科举制度毒害的可怜人,如果他脱下长衫,做起短衣帮,凭着写得一手好字的一技之长,也许就不会这样悲惨地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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