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利用已有的经验和知识,更高效地解决问题,同时避免重复犯错。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有明确的主题和结构,同时注重细节和逻辑顺序。这是一份关于教育改革的建议,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思考和讨论。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一
我看书一向很慢,然而《扬绛文集》却看得很快,因为这部文集很好看,像吃豆腐一般,很轻松,很滑爽,“哧溜”一下就读完了。读完后想写点什么,留下点痕迹。
《扬绛文集》第三卷借来时封面已很破旧,硬封壳外的软封套棱角已磨得要脱落了,说明借阅此书的人很多,也说明此书很好看。好看在它真实地反映了杨绛一家三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生存状态,读后让我对这一对名人夫妇和他们的女儿肃然起敬。
首先是对钱钟书,这样一个不慕虚荣、淡泊名利的人感到敬佩。我早就知道当他的《围城》被拍成电视剧后,他的名声一下子大噪,到了家喻户晓地步。很多人想看看他,却传出他的一句话:“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要去看看那只下蛋的母鸡呢?”这句透着机智和幽默的话让我更感到他的与众不同。
钱钟书的甘于平淡还有,生前不同意无锡老家为他建纪念馆。无锡市领导在他去世三年后建了“钱钟书纪念馆”,说他是“无形资产”,可资“实用”,为旅游创汇。杨绛用钱钟书深叹浮名为累的话:“我成了一块烂肉,苍蝇都可以在我身上撒蛆。”表现了她的义愤和对不尊重去世者意愿的愤慨。
钱钟书生前还说“我不进现代文学馆”。相比许多人以能进现代文学馆为荣,更有甚者削尖脑袋往里钻,人格的高下便显现出来。向清华大学捐赠的奖学金也不用钱钟书之名,而称之为“好读书”。从不接受国内外任何荣誉勋章、奖章、学位等等。杨绛说他是个“狷介谨厚的书生”,确实如此。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放下名利的人,一定是活得很自在,很超脱,也一定是阅尽人间无数。
杨绛在《我们仨》中写“钟书在工作中总很驯良地听从领导,同事间他能合作,不冒尖,不争先,肯帮忙,也很有用。”这正是明达的知识作分子在险恶的小人多多的政治环境中温良恭俭让的明哲保身的做法,这和淡泊名利是一脉相承的。
还有一件小事也表现他的品质。在《怀念陈衡哲》一文中记:陈衡哲老公外出应酬,让杨绛去她家作伴相陪,两人一起谈了许多话,闲谈中陈欲言又止,又忍不住要说,问杨能不能守秘密,杨说“能”。又说“连钟书也不告诉,行吗?”,杨斟酌了一番说“可以”。事后回家,杨绛对钱钟书说“陈衡哲今晚告诉我一件事,叫我连你也不告诉,我答应她了。”钱钟书听后,一句也没问。这让我很佩服钱钟书的自制力。像这种事,如果对一个女人来说特有诱惑力,心中痒痒的想知道,非要问出个所以然不可。他能一句都不问,这真是一种君子风度。
《我在启明上学》写的是杨绛八岁至十岁时一段学校生活。想不到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学校是那么的阳光,那么的美好。这是个教会学校,称教师叫“姆姆”。姆姆们对学生有爱心,比现在的老师都好。师生的关系是那么单纯、和谐、开明。那时的学校没有入队、入团一说,不像现在从小学起就在孩子中带有政治色彩,说起来是让孩子从小追求进步,实际上造成孩子间的不平等,分档次,造成一些调皮又敏感的学生的心理障碍,污染了童心和童真。那时的学校真让人羡慕,现在的都变味了,某些老师盯着学生的家长,给好处的可利用的学生受优待,不给的受排挤:沾污了斯文,沾污了开明。因小利而败坏了职业道德,给教育留下了沉重的阴影。
杨绛小时候是个聪明、活泼、调皮、乖巧、有个性的学生。她会从十层台阶往下跳,竟然没有跌交;她能跳一种我们现在叫“海狸蹦”的绳,把绳子缩短,身体弓着,跳起时绳子绕身体两周。她能连蹦十一下,我小时也跳过,但跳不到这么好,我知道这是一种技巧,要动作敏捷又协调的人才能做到。
一次星期天“跑路”,到一私家花园去玩,有个孩子走入池塘,陷进泥里,姆姆说她“没志气”,让她去,不管。小杨绛公然不同意姆姆这种不管不问的做法,主动带那群孩子去帮这个小女孩。把她拉上来,指挥把装满烂泥的鞋子洗干净,还弄来干袜子让她穿上。她的这次举动在这群孩子中产生了威信,被拥戴为大王。让她很陶醉。看得出杨绛有个快乐的童年,她内心充满了阳光。有个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
他们的女儿圆圆(钱瑗{音怨})遗传了父母的天资,是个读书的料子。因身体不好,在高中以前基本上是在家学习由杨绛教的,但考入贝满高中后仍是学习尖子,门门课优秀。并能融入集体,是个特例。可惜“生不逢时”。用“生不逢时”当局会不满意的,杨绛说:“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钱钟书认为是‘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她对工作又特别的认真负责,起早贪黑在家备课,编写教材,做了教授还批改学生作业到深更半夜,不懂得珍爱自己的身体,最后是生命早殒,不到六十岁,她本可做得更多,更出色,更有价值,可惜了!
《我们仨》是一部展示他们家庭生活和情趣的写真。共三部: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写了老时的心境和梦魇,预示着老年夫妇的落单的凄惶和悲伤。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是用梦幻的形式写了钱钟书得病住院和钱瑗得不治之症去世的情景,用古驿道、客栈、水道、船这些物象让人有种在阴曹地府边缘游荡之感,浮着丝丝的凉气,读着感觉一阵阵的发冷。形式的独特表现情感的沉痛,让人看了压抑、沉重,也如在梦幻中的阴郁、不确定。写到圆圆的病倒,杨绛是用一种平静的语言叙述,这更加给人以痛惜和叹惋。正如文中说“心上又绽了几个血泡”。这么好的一个人,为什么天不借以年寿?痛哉!哀哉!更为凄惨的是白发人看黑发人先走。两年内父女先后去世,留给存者的是“好生过”。
第三部《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记叙了一家三口与世无求,与人无争,仨人相守的生活操守。文章是从钱杨两人结婚后到英国牛津求学开始写起,写了他们的读书生活与交往。看到了这一家人的朴实生活,同时也目睹了他们的和谐进取的人生格调。
杨绛是幸福的,她有个好丈夫,还有个好女儿。正如她所说“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看到这里我心里升起一个念头:想去陪陪杨绛阿姨,让她不孤独,不落单。我想她周围的人一定在尽这个责任的。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二
冰心先生写的《笑》,有一种凄凉的美。“凉云散了,树叶上的残滴,映着月儿,好似银光千点,闪闪烁烁地动着。”
就在这时,冰心先生转过身来,白衣的安琪儿,抱着花儿,扬着翅儿,向他微笑。五年前的一个印象,慢慢的似电影般展开,一条长长的古道,一个赤脚男孩,抱着一堆白色的花儿,微微笑着。又一个印象,十年前的一个晚上,雨晴了,茅屋里的一位老妇人,倚着门儿,抱着花儿,甜甜的微笑。
同样的微笑,是巧合吗?“三个笑容,一时融化在爱的调和里看不分明了。”为什么看不分明了?安琪儿的笑、赤脚男孩的笑、老妇人的笑,使冰心先生心旷神怡。沐浴在爱的调和里,品味着笑的味道,有些甜,有些酸。同样的笑,同样的味道,是对生活的热情。爱的调和里融化的笑的味道,一起慢慢地注入混沌的心田,不觉光明澄静,如登仙界,如归故乡。闷,愤,烦……都随笑去了。多麽美好的笑呀!
前几天,我读了《冰心经典作品集》,我才看了一半,就被《寄小读者》与《事与忆》深深地迷住了。文章语言通俗易懂,感情细腻,充满了母爱与童心。
在《通讯·二》中,冰心正和自己的父母看书、谈话、吃点心时,一只小鼠初次出来觅食,因为她的恶作剧导致小鼠被小狗吞食而心生愧疚。是的,冰心奶奶曾经为一头折足的蟋蟀流泪,为一只受伤的黄雀呜咽。冰心奶奶的文字中充满了善良,我想,我们也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在《腊八粥》中,我感受到了腊八粥的美味,还体会到了浓浓的亲情,对母亲深深的`思念,更体会到了新一代对革命先烈的缅怀。读到了这里,泪湿眼眶,久久不能平静,作为一名学生,我必须好好学习才能对得起他们呀!
在《童年的春节》中,冰心奶奶描述了童年春节丰富多彩的活动。“我看见母亲系起围裙、挽上袖子,往大坛子里装上大块大块喷香的裹满红糟的糟肉,还有用酱油和各种香料的卤肉,还蒸上好几笼屉的红糖年糕……”这段话写了春节前母亲忙碌的身影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看到了旧社会过春节忙碌的景象,感受到了过节时的热闹。多么幸福的回忆啊!这是中国传统节日的魅力,它热闹喜庆,年味浓郁,凝聚着中华文明的传统文化精华。冰心奶奶是幸福的,生在中国的新世纪的我们也是幸福的。
冰心奶奶的散文朴实无华,感情真挚,写出了童年的美好,母爱的永恒。世纪老人用爱与童真写出来的文字,让我心生感动,我会带着继续阅读的。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三
6月份开始读了《杨绛传》,这本书,了解了这位伟大女性不平凡的一生。
读完,有一种想再读一遍的冲动。
杨绛先生一百岁时曾说:我今年100岁,已经走到了人生边缘的边缘。我无法确知自己还能走多远,寿命是不由自主的,但我很清楚我快“回家”了。我得洗净这一百年沾染的污秽回家。我没有“登泰山而小天下之感”,只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过平静的生活。
书中印象最深的是钱钟书和杨绛被下放到农村的段落,那几天看到他们在农村受苦,感同身受,好似自己的亲人正在经历着这样的磨难。心疼杨绛,又心疼钱媛。
看到钱钟书病重,钱媛也住进了医院,75岁的杨绛,一个年近八旬的老人,一头是病重的老伴,一边去病危的女儿,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管子,那是怎样一种无助与心痛。钱媛最后一次给杨绛打电话,“妈,以前你有个女儿,现在女儿也不中用了"。看到这里,我一个局外人都忍不住泪流而下,先生当时不知道是怎么面对这样的局面。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四
我总是生活在自己的童话梦想世界里,什么七仙女啊,嫦娥啊,我总是百看不厌,但是当我看过冰心奶奶的散文集后,我整个人似乎彻底改变了!
这是一本多么富有诗意,蕴含哲理的文章啊!每一个字都那么具有韵味,细嚼慢咽,细细品味,各种各样不可思议的故事应有尽有,它深深吸引着你,它如同一个充满自我的王国,有着无穷的魅力,是你流连忘返!
冰心奶奶通过事例,告诉了我们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她把每个读者当作笔友,互相诉说心中的波动,思考到什么,联系到什么,就倾泻在字里行间里,用心灵的飞鸽传书来让大家分享心中的另一片天地。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色彩斑斓的童年,那是人生中最深刻最美妙的时段。而冰心奶奶的童年却没有任何的玩具陪伴玩耍,总是勤奋刻苦的学习,这从而养成了他敏而好学的学习习惯,这种执着的求学精神让我们肃然起敬,更是我们终身值得学习的地方!
冰心奶奶——您的文学作品令人称赞,我不禁对您竖起大拇指,您的作品和品德将是我们终身学习的好榜样!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五
冰心,相信大家一定不会陌生,在我们的学习中常有出现,我第一次接触冰心奶奶的作品是:《繁星春水》,看习惯了白话文的我,突然来看诗集,觉得有些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老,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的“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以看出冰心奶奶的童年是一个拥有梦的美好时期。“冰心小弟弟呵!我灵魂中三颗光明喜乐的星,温柔的无可言说,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体现了冰心与他的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她充满童真的渴望与幸福。后来她出洋留学,一去就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抒发自己的思念之情,迫切希望能够早一点回家,背井离乡离开了母亲,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一直都是支持着冰心,支持着她写作,支持着她学习,的原动力。
使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首小诗:“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虽然这首小诗只有短短三十几个字,但我却深深地领悟到了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冰心的短诗,给我了千万的感慨,她的诗没有丝毫的虚伪,都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看完这本书后,久久不能平静,无法用语言来表达那时的心情了。
最后,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体会到书中的乐趣,书中自有黄金屋!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六
活着这本书中,福贵的生活是悲惨的,他见证着每一个亲人的死去,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他夺走了福贵所有的依靠,但福贵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坚持着对这个世界的信任而活着。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活着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很久前就知道《活着》这本书,是通过老师的介绍才了解,今天才翻这本书,让我获得不少感慨。
夕阳下一位叫福贵的赶牛的老人用不同的名字吆喝着老牛,就象一个个亲人又站在眼前。他们的生活未尝不象那头老牛一样负重着。解放前的生活如一张破了洞的网一般,紧紧地扣着他的呼吸。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完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想起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我脑间唯有是她,一个城市女学生那个清纯的背影;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的哀求让我为之动颜,离开了主房去茅屋住时的沉静让我为她赞叹;还有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都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想起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想起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我欣赏这样的一种品质!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狠心的医生活活地抽血而亡。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残酷的世界。想起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生命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笔财富,比金钱还重要的财富。一个人富贵,他想维持富贵,一个人贫穷,他在抱怨贫穷,但没有一个人会把这些和活着联系在一起,因为活着跟它们不在一个地位上,活着最重要。
人不喜欢寂寞,不想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他想有个伴儿,有一个熟悉的生命在自己面前,也照耀了自己的生命。富贵的那个富贵——他的那头牛,也就是这么到了他的身边,他救下了它,它感到幸福,他也感到幸福。两个富贵在一起,创造了自己的新生活。两个活着的生命在一起,照耀了生命的光辉。
他们热爱生命,所以他们喜欢活着;他们珍惜生命,所以他们一直活着。两个“老人”在田间“玩耍”,两个“老人”在犁上唱歌,两个“老人”,在树荫下想象,讲述着他们的故事,畅想着他们的未来。也许他们过去坎坷,也许他们现在平庸,但他们现在幸福,以后也会幸福。因为他们活着,他们是两个充满活力的生命,因为活着,他们幸福。
一个人再好不过活着了,活着就能找到幸福,死了就一定不会有幸福。两个富贵再贫穷,他们也幸福着,富贵的龙二再幸福,到了那个世界也一无所有。幸福不等于金钱,幸福等于生命。生活于他而言既不是荒漠,既不是沃土,他活着的本生就足以使他心里感到充实。活着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故事;活着是一道风景,也是一笔财富。拥有这笔财富的人,要珍惜这笔财富,它是我们在拥有美好生活道路上的曙光,它照耀了一切,有了它才有了希望。
一个人,一个故事,讲述着《活着》。一个故事,就是一个真理,告诫着人们。迷途的人啊,快醒一醒吧,不要再想那个世界啦,好好活着,我们寻找幸福。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述《活着》的主人公富贵再恰当不过了。曾经的大地主,门前车水马龙,不曾想庞大的家族被富贵一人断送。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单普通的语言风格,用听故事的方式让主人公将自身经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贵用一生的故事书写了无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珍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停的寻找幸福。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年轻时因仗着家庭情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花问柳。还记得富贵取了媳妇后经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摇大摆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铺而毫不遮掩,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贵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以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别人欺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终于,对赌的人在得知富贵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资本跟他对赌,便要求兑现。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贵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利用了一周睡前的时间又重读了一遍余华老师的《活着》,余华老师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年轻时的福贵是纨绔、不羁公子哥儿,从家财万贯到输光所有的家产,到送走了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孤苦的走完一生的他,艰难的选择着“活着”,做一个继续与命运抗争的顽强的人。
文章最后,写到了福贵老人与老耕牛“福贵”相依生活。从此,两个“老不死”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全书的境界也在这微妙的刻画中得到进一步升华,在给了人们更多思考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暴风在汹涌过后终会变平静而祥和。
初次读完福贵的故事时感觉他是平庸的更许是悲惨的,待重读之时细细体味,其实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是拥有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就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其实,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它们就是鞭笞我们的动力,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需要在最低谷的时候去抓住每一个让自己成长的机会,让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坚强,变成一个有经历、有故事的人。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
司马迁说有的人活着比泰山重,有的人活着比鹅毛轻;雷锋说,活着是为了让别人生活得更好;保尔柯察金说为了人民的解放而活。但对于徐福贵而言活着的理念在于:“人只要活着,穷也不怕。”他觉得人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更应该懂得生活,学会劳作,为一家人而活着。那样即使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却踏实了。妄想可以尝试把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使自己穷苦的家变得重新发达起来。而在他被抓入伍,受恩回家的那一刻,足见他活着的意义只是为了家人,对家庭的牵挂便成了他活着的唯一理由。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他选择留下,或死于战场,或者高官厚禄。但像他这种无文化无社会主义理想的旧社会底层人民群众而言是终究不会选择留下的。当解放了以后,他看到占他家地的龙二被枪毙,家珍的话使他明白: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书看完了,觉得异常压抑!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可以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镜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过。尊重生命,热爱生活,拥抱未来!才是当代学生的基本生活态度!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七
这几天,我们学习了著名的现代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因为我对老舍先生的作品慕名已久,所以现在捧在手里,心情异常激动。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通过自己亲身的养花实践,体会到养花的乐趣。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收获很大,读得格外仔细。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里对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想不劳动便想得到劳动果实,那只能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的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的时候,变来个“临时抱佛脚”,抱着这种得过且过的态度,正好应了一句格言:“业精于勤,荒于嬉。”结果,我的成绩很不稳定,总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缘故。之后,我改掉了我的坏习惯,在学习上多付出一些劳动,稳扎稳打。就是这样,我才巩固了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使我的学习的成绩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我们现在是毕业班,学习非常紧张,作业也非常多。我们的学习任务异常繁重,每天放学后,带着被硬塞进去的知识涨的隐隐发痛的脑子回到家中,二话不说,又要马不停蹄的打开书包拿出书本继续做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做了不到一会,便有头昏脑胀的感觉。时间稍长,眼前便会直冒金星。如果我逞能再坚持一会,人就摇摇摆摆,不能坚持了。书啊、本子啊在飞舞着打着仗,那一行行熟悉又整齐的文字变成了参差不齐歪歪扭扭的蝌蚪文,我只趣的在脑门上浇点冷水,人顿时清醒了许多。可是,这办法重复几次后也不顶用。后来,我做一会作业,就跳几下,活动活动筋骨,借此办法换换脑子,然后回到屋里再写一会,然后再活动活动。如此循环,我觉得好多了。而且,我觉得的采用这种办法后做的作业,质量也有了保障。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益匪浅,既懂得了真理,又学到了好的学习方法。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八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经过自我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红与黑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向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我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貌的野心,但必须以往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我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应对着自我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感情观相悖。但都之后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我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我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我,没有人理解自我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仅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我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贴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明白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仅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终他在监狱里研究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应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我的心。
但好多职责,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上天赐给他了漂亮的脸蛋和出众的才能,却忘了给他地位与荣耀。在这个时代,能让他飞黄腾达的就仅有两条路,一个是穿上红色的军装,另一个是披上教士的黑衣,即红与黑。
从远处看,他是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害羞、内向,苍白的脸上偶尔泛出些红晕。可如果你走近,看着他漂亮的黑色眼睛,你就会发现里面闪烁着与众不一样的东西——燃烧着的火焰般的热情,还夹杂着浓浓的轻蔑与不屑。
他是于连·索莱尔。
有人说,《红与黑》是讲一个麻雀想爬上枝头当凤凰却失败的故事,他们大错特错了。与践踏着灵魂与感情的嘉莉妹妹不一样,于连有一颗高尚的心灵。他所觊觎的不只是金钱,因为他不仅仅拒绝了有大笔遗产的爱丽莎的求婚,也拒绝了朋友富凯与之合伙经商的提议,他口口声声地说自我想要的是“飞黄腾达”,可内心真正渴望的是荣誉,是英雄事业,更是征服。出身低微的他疯狂地崇拜着拿破仑,因为“这个卑微的人凭着一把剑就成为了英雄”;他当过市长的家庭教师、侯爵的秘书,却从未向他们摇尾乞怜,从未阿谀奉承、虚与委蛇,而是从心底里鄙视他们、仇恨他们,即使是最全面的礼节也遮不住他轻蔑的眼神,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
足了这两个条件。
又立刻为自我的感性感到生气,质问着自我:“他们会怜悯一个第三等级的人吗?”在收容所所长的聚会上,他又心疼起关在隔壁的乞丐们来,对贵族卑鄙可耻的丑恶感到恶心;无论是在市长家里还是在侯爵府上,他总是虚伪地掩饰自我的真实内心,用心计报复这些贵族们,可他无法玷污的纯洁与高贵的心灵总是打破他的计划,让他不断暴露在肮脏的封建社会中被鞭笞、折磨,到头来,他也只可是是个十九岁的孩子啊。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可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终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梦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感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理解科拉索夫亲王的提议这一段趣味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能够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最终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我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齐,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感情”和“心灵的感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以往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以往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确定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经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一样。随着于连对自我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到达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构成鲜明比较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终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证明自我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能够挽救,可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我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我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能够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能够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我的英雄情怀,自我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杯具,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可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终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明白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先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以往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感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一样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感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感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感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感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感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貌,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我强的对象的征服欲,并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终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可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终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完美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我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感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齐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之后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境,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期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感情,最终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感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感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可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当摒弃的部分。我们应当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我的梦想。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九
20__年5月27日,杨绛老先生病逝。
对于105岁高龄的杨绛先生,我,一无所知。
书的一开头便介绍了杨绛先生的家庭背景,出生在无锡小镇的杨季康,那一片灵秀的土地让小小的杨季康浑身上下给人一种和颜悦色、温文尔雅的气息。想象中这样的女子只需要在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即可。可书中的一个片段却让我颇为震撼。面对上海沦陷地公交车上的日军,杨绛一改从前的形象,铿锵有力地证明了中华民族不卑不亢的气节,那日本军官或许是被震慑到了,嚷嚷了几声便下了车。也许对祖国的热爱,不会被个人性格所局限,杨绛的爱国热情就在那一瞬间爆发了。
__期间,她的丈夫钱钟书被莫名的扣上了一个“罪名”,杨绛激烈的反映,震动了她的同事,她抗议,她呐喊,正是当时__期间中国知识分子的代表体现,铮铮傲骨、刚正不阿,对丈夫真挚、深厚的爱。她看似柔弱的外表下,是一颗坚韧不拔的心。
杨绛与他的丈夫钱钟书被称为文学界的珠联合壁,不论时代如何变迁,夫妇二人始终如一,淡泊名利潜心向学。杨绛先生的作品《我们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本想着会是一本描述家庭和睦、零杂琐碎的事的回忆录。可就在我越发将书往下翻阅,我才明白,这是充斥着生离死别的回忆录。书的第二部分,女儿和丈夫先后离去。杨绛却将这一令人痛苦不已的过程同梦幻的手段表现出来。不得不感叹先生的文学功底以及对世俗红尘的释怀。用一个人撑起了我们仨。
也许我对杨绛先生还没有了解透彻,对她的作品也没有本本、篇篇都了然于心。但从这篇《杨绛传》中至少我认识了一个坚韧、爱国、勇敢的女人。她不再以“钱钟书夫人”为世人所知。
她就是杨绛先生!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十
《菜根谭》原是明代洪应明的一本语录体作品,在中华文化圈内广泛流传。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菜根谭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可以说涉世未深的我对这本书的体会和感悟还比较浅薄,不过品读后着实感觉到这本书的价值所在,其中蕴藏的细小而又深刻的道理值得细细品味,所以在此也向各位老师推荐。有人对其评价是:这是一本修身养性的人生教材,能够净化你的心灵,启迪你的智慧。我是在今年的暑假期间与之结缘,翻开品读一番,受益匪浅,简练的文字,带给人潜移默化的力量。
该书总结了为人处世之策略,概括了功业成败之智慧,指示修身养性之要义,指点生死名利之玄妙,倡导的是悲天悯人,普度众生,空灵无际的超脱境界。让人读后犹如醍醐灌顶,顿感受益无穷。坦白的讲,很多言辞我感悟并不深,可能实际的经历有限。仅就感悟颇深的几点谈起:《路留一步味让三分》讲的是走路到狭窄处,要尽量留出一点空间,让别人也能过得去;吃饭吃到美味之时,别忘了省下三分,让别人也能尝一尝。这正是最安全、最快乐的处世立身之道。《心虚明理心事却欲》讲的是一个人要抱有虚怀若谷的胸襟,只有谦虚才能容纳真正的学问和真理;同时一个人又要抱善则善执着的态度,因为只有坚强的意志才能抵抗外来物欲的侵入。举个小例子,有时候老师在课堂上讲得口干舌燥、花尽心思,学生们还是面无表情,此时你会怎么做?是暴怒处之还是冷漠的态度置之不理呢?还是……对待学生也要有一种胸襟,所谓律己宜严,待人宜宽。要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去解决。
徜徉在此书中,带给你的是另一种境界,你会发现你所谓的烦恼毫无存在的意义,在体验真理的同时让我们一并收获快乐。该书每一句都蕴含着深刻的哲理,无法一一述说,我想说,读这本书如同与一位智者交谈,他似乎明白、理解你的一切,把你的烦恼、你的忧虑在细小的情理中帮你消除。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慢随天外云卷云舒。
——题记。
菜根谭这三个字藏在推荐书目的很后面,如同它自己一样,是不喜欢招摇的性格,它如一个智者,等候愿者上钩。我就是那条笨鱼。
原本是等闲暇时候,当作小文翻翻,打发午后寂寞时光之用的。不曾料,拿起这本书以后,就不敢随意放下。
书作者叫洪应明,生平不详,只道是明时绝意官场,匿迹山林的一位隐士。但我觉得洪应明更有可能并不是作者真名,应明,该是说要以一颗明辨是非的心面对世界,要以澄明的眼睛看清人际关系的复杂。以此警世而已。
宋人汪信明有言,得常咬菜根,既做百事成。作者以此为名,寓意深远,以最最朴实的方式,站在社会的最低点,似智者,将为人处世之大道缓缓道来。它是一味淡淡浅浅的中药,于无形间让箴言渗入血液。是一阵深深沉沉的骤雨,打磨掉被铜臭腐蚀的心灵。
这本书是儒家思想的继承发展和延伸。看似极散的三两句话,却将最深刻的本质点出。字字珠玑,句句箴言。它文字隽永,对偶工整,风格清新灵动,如行云流水。书中提到:交友须带三分侠气做人要存一点素心。仅一素字,妙极!
有时候不仅扪心自问,漫漫长年,素质教育到底教会了什么。倒不如品得菜根香。仍是少年,还年少轻狂,还梦凤成凰,还血气方刚,每有躁时,不吐不快。当以苦抑之。由烈火锻就精金美玉的人品,思立掀天揭地的事功,还须向薄冰上履过。虽也有其他被时光抛弃的观点,但却总能体现思想的睿智。
虽则以前总认为文人的清高是由于落后于科举,不能随机应变,应景而生而只能躬耕于茅庐,嗟叹余独爱莲,与风共歌,举樽与月相属。愤世嫉俗罢了,以前总这么想。现在发现那也是一种洒脱的生活方式。多年修乐,琴棋书画兼达者,若投身金银场,察言观色,伴虎而行,恒惴栗,再美的山水也只能是一种风景。待到晚年,红烛残,万念灰。纵然燕窝鲍鱼补身,不如一碗米粥暖心。只有经历过大风大雨,潮起潮落,阴晴盈亏,世界才能澄明。
菜根谭,一本经历过历史的磨砺,时间的沉淀,人心的衡量的好书,是一本应该净手焚香,细细琢磨的好书,是所谓人的最终归属。
《菜根谭》一书,朋友对此书极为推崇,将其誉为修身之书、智慧之书,我也曾想在闲暇之余仔细阅读一番,无奈世俗繁忙,一向抽不出时光阅读品鉴。
近日,女儿的学校给孩子们发了这本书,并让每个学生都要熟记里面的资料。八岁的女儿根本无法理解每一段语录背后的含义,向我求救,让我给她读和讲,于是借此机会我第一次翻开了这本《菜根谭》。
《菜根谭》是明代还初道人洪应明收集编著的一部论述修养、人生、处世、出世的语录世集。之所以以“菜根为名”,原因众说纷纭,其中大部分人认为这则源于宋代学者的一句古语——“人能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作者借此书表现了甘于清贫的淡然态度和平凡超脱的生活理想,值得后人景仰和学习。
在生活节奏高频率的现代生活中,人们奔波忙碌的同时,根本无暇停下来省视内心。就像我,每日忙于工作,忙于生活,经常会遇到各种失败、挫折,遇到各种困惑和心结,每每在我心中留下阴影和伤痕。在教女儿学习阅读的同时,《菜根谭》中的每一段语录都让我感触颇深,仿佛醍醐灌顶般豁然开朗,每日读上几段,每日都有一些新的思考,新的感悟。在阅读中,我打开心门,让这些警世、醒世的语录包围浸润着我的内心,改变着我的心态,改变着我的生活,改变着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贫得者虽富亦贫,知足者虽贫亦富。贫得者分金恨不得玉,封公怨不受侯,权豪自甘乞丐;知足者藜羹旨于膏粱,布袍暖于狐貉,编民不让王公”这段语录对当今社会追逐富贵,互相攀比的思想有着十分强的教育好处。过去,我也一向迷失在物质的欲望中,不断渴望得到更好的物质条件,结果自我的心永不满足,在与他人的攀比之中,总是奢望一些潜力外的东西,日子过得浮躁而虚华。此刻,我明白了,物质的追逐是没有止境的,虽然我没有奢华的物质条件,然而我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我有稳定可靠的工作,我的生活虽然平凡,然而我的精神就应是快乐的,是富足的。知足常乐,这是人追求快乐的一种心态,也是一种处世的哲学。
“得意须早回头,拂心莫便放手,恩里由来生害,故快意时须早回首;败后或反成功,故拂心处莫便放手”,人生总是不断上演着失意和得意。这段语录告诉我们,得意不要忘形,失意不要心冷。对于刚从销售转到综合办的我来说,此语可作为职场格言。应对新的环境、新的工作挑战,只有加倍努力,将工作做得更好;工作遇到挫折,我不再灰心丧气,而是继续努力,坚持到底,直至成功。
人生就是这样,要能够在普通的生活中找寻到快乐的因子,要能够在荣誉面前持续警醒,在挫折面前学会坚持。《菜根谭》教会了我怎样应对生活,应对工作,应对人生。
一本《菜根谭》,一部警世书,期望你也能偷得一点闲暇,找到它,翻开它,品读它,让心随着文字飞翔,让人生随着阅读走入另一番境界。
还是在今天,当我们还在烦闷于纷繁复杂的人际交往时,当我们面对工作消极懒惰时,当我们还在为衣食住行劳心劳力时,很多很多的思想,在那古老淳朴的年代里,在那个欲望还没有埋没灵魂的年代里,我们的先人早就有所交代了。
“欲做精金美玉的人品,定从烈火中锻来;思立掀天揭地的事功,须向薄冰上履过。”这三十二个字就是《菜根谭》的开场白。作者洪应明先生在书里阐明“性定菜根香”的真义,因为万味皆由根处发,“厚培其根,其味乃厚”。
说到人的欲望,大到可以吞噬宇宙,没有几个人能满足于一碟菜根。还记得在孔子的七十二个弟子里,颜回的道德是孔子所推崇的,《论语·雍也篇》中,孔子赞美颜回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意思是颜回过着粗茶淡饭的清苦生活,住在简陋的房子里,但他却能自得其乐,丝毫不受外界的物欲困扰,所以被后人称为“亚圣”。“君子忧道不忧贫”,“一箪食,一瓢饮”这些古老朴素的道理,阐述了怎样的人生境界,描绘了多么平淡的幸福画面。
现代社会里,恰恰相反,到处充斥着欲望和诱惑,我们的选择多了,却很少能选择明智的。正如当我们习惯了吃、喝各种气味浓烈的东西之后,已经完全丧失了欣赏凉水、清茶、淡饭的能力;当我们习惯了宝马香车之后,却浪费了上帝给我们用来脚踏实地走路的双腿;当我们习惯了阿谀奉承之后,却忘了耳朵的功能是用来过滤留不住的风声的;当我们习惯了灯红酒绿的奢华生活之后,却忽略了天空是蓝色的,草儿是绿色的。太多太多的习惯,太多太多对美好事物的视而不见,也许若干年之后,回想自己的一生,早没了绿色的草,蓝色的天空,清净的耳根,甜美的味觉,灵活的双腿。到那时,留下的不仅仅是一声叹息吧。
看完这本书,心情顿时感觉明亮了很多,书上讲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处事的方法,成功的心态等等,给我很多很多的启示.正如书上所说,一个人的思想不应该被欲望给蒙蔽,太多对物质的欲望会阻止理想的完成,牵绊我们前行的脚步。有了工作,我们还希望工作是轻松的,能赚大钱的,其实手头上的工作能做好了,样样都充满意义;有了房子,我们还希望房子再大一点,再豪华一点,其实房子不就是休息的场所么,能放下一张床足以,在这一次比一次更高的要求中,我们忽略了握在手中的平淡的真实,更遗忘了这份真实中我们拥有的幸福,于是,人生显得越发不如意起来,在欲望的面前,我们成了一只可怜的摇头乞尾的哈巴狗,一个会说话的奴隶。
人生的滋味,真正的口味是平淡。在粗茶淡饭中,体会淡泊的美妙。在精神生活中,得到极大的满足,真切的享受人生。
这本书里阐述了为人应世、淡泊从容、修身养性、怡情适性、功业成败、返璞归真几方面内容。融合了儒家的中庸、道家的无为,从而形成了一套独特的为人处世方式。表现了古人对人生、人际、人性的见解。非常值得一读,我确信读过之后一定会为你打开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亲爱的朋友们,当我们年老,回头看看来时的路,如果我们不够伟大,至少我们应该是善良的。
这段时间,闲时一直在看从女儿那儿拿来的一本《菜根潭》,它是明朝末年隐士洪应明所著。菜根潭三个字表达了作者“咬得菜根,百事可做”的至高心境。它讲述了作者对人生的的领悟,包含了许多的人生哲理,让你读后会豁然开朗。无论你身陷人际困局还是职场是非中,它都会给你一把智慧的钥匙帮你打开烦恼的大门。不仅如此,它还能让你开阔思想、修养身心、让你成为一个懂事理、明大义的人,这是本难得的、助人一生的好书。
常言道,人生不顺之事十有八九。只要你还在人世间生存,就不可避免的涉入人情,不可避免的与各种各样的烦心之事搅和在一起。“君子之心事,青天白日,不可使人不知。君子之才华,玉隐珠藏,不可使人易知。”阐述了,做人要光明磊落,象晴天白日一样,人们都说“君子坦荡荡”“明人不做暗事”。对于才能来说呢,不易急于展示自己的才华,以免遭人嫉妒。在坦露自我的同时,我们要心存善意的带上面具,不同的面具去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展现才华的时候不要不分时间,不分场合。这样不仅不能让你瞩目,还可能遭到嫉恨的眼光。因而做人要低调些,这不是世俗眼中的软弱,而是一种修身之法,是一种充满智慧的处世之道。大海之所以能成为大海,那是因为他比所有的河流都要低!
“做人无甚高远事业,摆脱俗情便入名流,为学无甚增益工夫,减除得物累,便臻圣境。”做人不是非要成就一番伟大事业,只要摆脱世俗的功名利禄,就能跻身于名流,做学问也没有什么诀窍,只要摈除外物的诱惑,便可以达到至高无上的境界了。如果我们没有被名利所左右,便专心致力与一项事业,只要能摆脱俗情物欲。做到淡泊明智,志存高远。如果追求华服美食,这些贪图物质享受的做法还在继续,那我们就是真的活着没什么意义了。真的没有必要去屈膝奉承,一切随遇而安。
“晴天白日的节义,自暗室漏屋中培来,旋乾转坤的经纶,自临身履薄处出。”像晴天白日般的光明磊落的节操,是从贫困艰难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而扭转大局的雄才伟略是从谨慎的行事态度中磨练出来的,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并且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来行事。在读书中静静的思考过程也即是生活的过程,若要真正的读懂一部书,必须要保持一颗融有真实,真诚,真情的心,并可以为你所控,可以在适当的时候释放出来,让周围的人们感受的到你的真实,真诚与真情。读书也就是品味人生真谛的过程,一本包含智慧的好书,让人感觉就是如沐春风,《菜根谭》中每条的字数都不多,但却融入了人生的最为真切的感悟。当这些集古贤人智慧于一体的文字从舌尖划过时,不单单的是一种清新,心头那份无法言喻的快感更是另一番情趣。《菜根谭》成功的融合了儒家的中庸,道家的无为,从而形成了一套独特的为人处世之道,既让人有积极的对待人生之态度,又有超然于名利之外的情怀。我“悟性浅”,对于书中的智慧,只能“浅尝”,结合自己以前对待人生的想法,感悟最为深刻的就是“糊涂处世”及如何耐得住寂寞。《菜根谭》的智慧印证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在另一方面上,我也找到了一条排遣寂寞、烦恼的曲径——在夜深人静时,翻开一本名著,静下心来,走入文字的世界,用心来品味“咬得菜根,百事可做”。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十一
今天我看完了《金银岛》这本世界著名小说。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金银岛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暑假里,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有了深刻的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小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金银岛的地图,那里埋有价值70万磅的藏宝。于是有钱的绅士屈利劳尼先生、李甫西医生带着小吉姆一起去寻宝。海盗西尔弗也化装成水手一起去了。在岛上,寻宝者和海盗们之间展开了一次次的生死搏斗,最终机智勇敢的吉姆,在冷静果断的医生和指挥有方的船长帮助下,打败了海盗,寻得了宝藏,平安归来。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不能因此而放弃,不要退缩,要有信心,不断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平时我在学一门功课或练习毛笔字、画画的时候,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想退缩,就想不学。在读《金银岛》这本书时,我常常感到脸红。小吉姆遇到那么多的困难和挫折,都没放弃自己的愿望。继续一次次的努力追求。我要学习小吉姆的精神,以后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努力坚持下去永不放弃,这样我也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故事讲述的是,少年吉姆在投宿在自家旅馆的海盗死了以后,偶然从海盗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地图,那是一张藏宝图。吉姆和其他人准备了一艘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聘斯摩菜特船长和水手后,向金银岛出发了,其实这是个荒岛。在航行中,吉姆和厨师——西尔弗关系亲密,后来,吉姆知道西尔弗是海盗,正在预谋发动叛变,抢走宝藏。于是,吉姆他们制定了对付海盗的计划。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年少的吉姆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救了大家。原来,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被海盗控制,吉姆他们无法离开荒岛。吉姆趁海盗喝醉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划着小船割断了大船的锚索,把大船藏到了岛上一个隐蔽的地方,为后来他们逃离荒岛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最后,吉姆他们打败了海盗,并在已被放逐在荒岛上三年的本·葛恩的帮助下,找到了宝藏,乘大船离开了荒岛。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永远少不了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我要向少年吉姆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学习他做事情,讲方法和策略,不蛮干。
《金银岛》是世界四大科幻探险名着之一。讲的是关于探险寻宝的故事。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一个十来岁的少年。
吉姆家经营着名叫“本葆将军”的旅馆。一天旅馆来了一个自称船长的客人,这个客人叫比尔。比尔有一张藏宝图,他引来了许多穷凶极恶的海盗。不久比尔因饮酒过多一命呜呼。吉姆在找回比尔的欠款时,无意中得到了藏宝图。吉姆把比尔的藏宝图交给了李沃西大夫和乡绅特里劳尼先生,然后他们就一块去寻宝,特里劳尼先生准备了一艘叫“希斯帕若拉”号的大船,又招募了船长和水手,其中有一个做饭的独腿水手,叫西尔弗。
在行船中,吉姆无意中听到了西尔弗谋反的计划。吉姆把这个消息告诉船长他们。当大船来到宝岛,一部分人上了岸,大船被反叛的水手占领。吉姆在岛上遇到了流放犯本冈恩。李沃西大夫一伙人来到了木寨。本冈恩告诉吉姆他有一条兽皮艇,并说出了藏艇的地方。吉姆找到了兽皮艇,乘着它,割断了大船的锚索,又上到大船上,杀死了船上的看守海盗,把大船开到了安全的地方。
吉姆回木寨时发现木寨已被海盗们占领,并且,他们还获得了藏宝图,自己却被当场抓住。第二天,海盗们带着吉姆和藏宝图就去寻宝,却被李沃西大夫他们打死了很多。原来本冈恩早把宝藏转移到别的地方了,而大夫他们就埋伏在海盗们要经过的地方,给了海盗们有力的伏击,使海盗们彻底失败,只有西尔弗没被打死。
消灭了叛军后,他们终于把宝藏装上了大船,运回了英国。
在这个惊险的寻宝故事中,小吉姆凭借自己的善良先后得到了海盗比尔和西尔弗的信任,使自己身处虎口而安然无恙;又凭着聪明机智把西尔弗反叛的消息告诉了同伴,还夺回了大船,解决了他们安全离开小岛的后顾之忧;他还在小岛上结识了流犯本冈恩,得到了他的巨大帮助。这些都是他们战胜海盗的关键因素。
故事中的众多人物里,李沃西大夫有正义感。例如他在“本葆将军”旅馆和比尔的对视,毫不畏惧,用自己的威严战胜了亡命之徒比尔。而西尔弗是一个两面三刀、反复无常的人。他开始时,表现出一种伪善的面孔,尽职尽责、和善待人,但不久就联合其他水手叛乱。失败后,又装出一副和善的态度,尽职尽责地干好自己的工作。最后又原形毕露,偷走了一部分财宝,逃之夭夭。所有这些人,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法国思想家笛卡尔说:“阅读优秀名著就像和高尚的人进行谈话,这些伟人在谈话中向我们展示的是他们的智慧和思想。”暑假里,我阅读了英国作家罗·路·斯蒂文森的作品《金银岛》,深深地被这充满异国情调的惊险故事所吸引,同时也被主人公的智慧和勇敢而折服。书中主人公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于是,与其他人一起乘船开始了冒险之旅。但是以西尔弗为首的一群海盗也扮成水手前往金银岛。在岛上,正义和邪恶展开了生死搏斗。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地与海盗周旋,还有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平息了叛乱,最终,拿到宝藏,平安返航。
精彩的故事情节看得我如痴如醉,一边看一边替吉姆捏了一把汗,直到他终于安全地回到了英国,我才松了一口气。我特别喜欢《金银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世间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爱心与友谊。从吉姆的身上,我学习到:做一个勇敢的人,要有勇气,既能面对困难不退缩,又能面对自己的缺点不逃避,勇于正视自己。回想我平时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难解的题目,就直接请教老师、家长或同学,或者逃避困难,或者等着别人来帮自己想办法;有时我做错了事或者说错了话,又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总是找各种理由想把责任推给别人。看了《金银岛》我受益匪浅。
最近两天,我读了一本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金银岛》。
史蒂文森,1850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他很好学,总是随身带两本书:第一本是读的,第二本是记笔记的。史蒂文森有许多代表作,《金银岛》就是其中的一部。香港著名企业家霍英东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的小吉姆是他年轻时的偶像。下面我们就来探索这本宝书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获得一张金银岛的藏宝图,于是他就和他的几位朋友登上了一艘名叫“西斯盘纽拉”的大船,这艘船将会带他们到金银岛上。但是谁也没想到,这是一艘海盗船!在去金银岛的途中,吉姆无意中听到船上的一位厨师西尔维要谋反,于是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朋友们听后默不作声,光凭他们几个单枪匹马的人怎么可能战胜那么多海盗嘛!最后,吉姆他们在最危急的时候战胜了海盗,夺回了“西斯盘纽拉”号,返回了故乡。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少年的智慧、勇气,还有他们的正直:绝不和海盗讲和,这一个特点正好体现出他们的一身正气。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十二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职责,叫做“驯养”。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小王子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小王子》是一本可以清澈心灵的童话书,让我深受感动。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它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让人静谧如幽谷的清净。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给予你生活的纯真与美好,简单与清澈。
作者是以孩子的角度来讲述这个故事的。
小王子住在宇宙中一颗编号为“b612”的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小行星上。他每天勤勉地疏通两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的火山口,认真地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
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那朵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心生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抛下了那朵玫瑰,开始了自己孤独的旅行。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喜欢命令人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子••••••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
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小狐狸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小王子那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它的脚步声则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因为小王子的头发是金黄色的,麦田的颜色就会使她很愉快……小王子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里,小王子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开始明白了那朵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承认是那朵玫瑰驯养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于是,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小狐狸送别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最后小王子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回到他的星球上去了,他徘徊在他降临地球的地方深深思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总是遥望着他自己的星球。最终,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思念的痛苦,他急切地想要回去,必须要回去。最终他选择了用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很害怕他很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才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故事的最后小王子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倒在柔软的沙地上,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这是多么感人,多么忧伤的一个故事。难怪说这也是一本写给大人们的童话书。虽然我现在年纪还太小,无法领会其中太深的感情,但可以感受到纷杂的世界上,如果多一份简单,多一份执着,世界应该会变得更美更好!
《小王子》讲述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颗只比他大一丁点儿的小行星上。陪伴他的是一朵他非常喜爱的小玫瑰花。但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她的感情。小王子告别小行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他感到大人们荒唐可笑、太不正常。
小王子说:你这儿的人,在一个花园里种满五千朵玫瑰,却没能从中找到自己要的东西。
这本书说的是爱。遇到相似的人,有思想的高度共鸣,有情感模式的一致,就是没有不顾一切的勇气,所以好不过青春年少时的懵懂冲动,越是期待越是经不住一丝不合,所以好不过青春年少时的汹涌无畏。人们只愿意看到所有的好,恨不得ta就是完全按照理想打造的人物。
狐狸说:对你驯养过的东西,你永远负有责任。小王子说:只要用心,你们要找的东西在每一朵玫瑰或一点水里都能找到。心有戚戚焉,这需要彼此都很坚定的两个人,只有一方坚定另一方不断因为害怕而放弃的组合要修成正果会很艰难。开始相信老式婚姻的好,两个人抱着坚定的不可分割的决心让时间和耐心积累下去,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什么是成长,成长就是正视害怕并充分体验害怕,只有穿越害怕的区域才能拓宽自我的边界。爱情亦如是,不可替代的爱情来自理性判断基本面契合之后的风雨共度不离不弃,如今诱惑比比皆是,背叛的代价远不到令人覆灭,所以没有坚守即便五千朵玫瑰也找不到那朵独一无二的她。
世上那么多人,契合自己的人总归是有的。如果还期待小王子那样的爱情,那么就是做好自己,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无畏的爱,像盲目一样的爱。如今的我们已阅人无数,看过几眼就能判断出对方和自己的契合度,我们欠缺的不是技巧而是勇气和承担,所以觉得对了就爱吧,仿佛从来没受过伤一样。
小王子住在一个面积比房间还要小的星球,那个星球只有一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以及一朵普普通通的玫瑰。但是这少的可怜财富并不阻碍他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小王子。因为小王子比任何人都懂得爱和责任。那么我坚信,在生活中毫不起眼的我们只要懂得怎么用心去爱,我们也能成为可爱的小王子。
让我们来看看小王子是怎么看待的。小王子珍爱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但是当他到达地球的时候却发现,地球上有成千上万朵玫瑰,和他所珍爱的玫瑰一摸一样!但是小王子对这些地球上的玫瑰说:“你们很美,但是你们是空虚的。人们不可能为了你们去死,当然啦,我那朵玫瑰花,普通的过路人会以为她像你们。可是,她单单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我为她浇过水,我为她盖过罩子,我为她挡过屏风,我为她除过毛毛虫,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和自吹自擂,乃至有时默默相对。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正因为小王子在玫瑰上花费了时间,花费了心思,在需要与被需要间建立了纽带关系,才使得这朵普通的玫瑰花成为独一无二的。
再美丽的东西,如果你不曾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对于你来说它也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任何意义。相反,即使再普通的东西,只要你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你就会感受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那么它就不再普通,成为你的独一无二。
就像狐狸对小王子说的那样:“对于我来说,你还只是个小男孩,和千千万万小男孩都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于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和千千万万狐狸都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那么我们在生活中还要那样追求“更好的东西”了吗?我们所要做的是珍惜所拥有的东西,用心的去爱在我们周围的人。
飞行员因飞机故障,与小王子邂逅在撒哈拉沙漠。于是,他们开始讲述一段神奇而又渺远的故事。
小王子来自b612星球,据说这是个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星球,只要将椅子转一转便可以看见落日。他拥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尽管他与玫瑰花彼此相爱,却又彼此不解。也因此小王子开始了他漫长的旅途,他走访了一些星球,遇见了徒有其名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自相矛盾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实业家,兢兢业业的点灯人,还有地理学家。然而这些大人们对他来说都是十分奇怪的,他们与生活、事业、金线、名利紧紧纠缠,或许成长带给人类的就是这些变化。即使我们现在还是个孩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终会成为与国王,爱虚荣者,酒鬼,实业家,点灯人,地理学家类似的人,因为我们就像是飞行员一样生活在这个被大人欺骗的环境里。
或许大人与小孩的区别就在这里,小孩因思想简单,没有缠绕不清的头绪而将生活看得十分透彻关于。大人呢,他们自以为是的阅历丰富,将事情无限度的扩大,到头来不过是庸人自扰。这大概不是他们的错,因为这世界上确实存在着许多无可奈何的事情。
值得一说的是飞行员与小王子两个人的友谊。当小王子看见飞行员孩童时代画的作品时,他清楚明了的说出了这副画的含义。在小王子临死前送给飞行员漫天微笑的星星,以及飞行员一句句“我不离开你”“我不离开你”。这个故事着实是感人的,又或许是两个人心灵深处的交谈。安妮在文章中写道过:不知道人的一生,会有几次的可能性,对另一个人敞开心扉。我确实是向往着这样的感情,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着另一个自己。
小王子原本以为他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细心照顾她,为她浇水为她盖上罩子。可是他困顿了,因为在地球上遇见了几千朵与他的玫瑰花一模一样的玫瑰花。然而在他失望之际,狐狸告诉他: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比如说我父亲给人的感觉就是个冷酷的人,似乎他对于欲望的追求远远的超出了亲情友情爱情。可是我还是相信着,事实并非如此,他一直视以一种默默地方式为这个家营造着更多的幸福,尽管这个方式并不讨人喜爱。确实的,有些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比如说爱。
小王子终是死了的,可是飞行员觉得他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玫瑰花了。我猜想,他或许真的看见了漫天微笑的星星。
《小王子》中的小狐狸是智慧、爱的化身。其实在许多外国著作中,狐狸不像中国作品中描写的那么狡猾,无耻。他们充满了温情,充满了智慧。《金色的脚印》中的狐狸一家,它们懂得爱,懂得知恩图报。虽然小狐狸是被铁链拴着的,老狐狸也分明知道这样做是徒劳的,但它们还是一有空就咬那根拴铁链的木桩。它们不在乎累吗?不,它们在乎。但是为了救出自己的孩子,它们宁愿上刀山下火海,这点算得了什么?这种生死相依、爱子情深的亲情怎能不让人感动呢?《小王子》中的狐狸是智慧的化身,它善解人意,有爱心,驯服了小王子。教会了小王子责任、耐心、规律、责任是什么,教会了小王子学会等待,学会信任。正如狐狸向小王子描述它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小狐狸教会了小王子“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它给小王子带来了快乐。使小王子明白了生活的真谛是什么。
动物尚且知道感恩,知道责任,拥有耐心,动物尚且知道维护亲情,生死相依。动物尚且知道沟通与理解。我们人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很难建立,多疑,猜忌,隐瞒……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单而又复杂。尤其是很多大人,他们忘记的“驯服”,忘记了生活中很多美好需要等待和耐心。他们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忘记了很多眼前以外的东西,忘记了:久未看望的白发父母,近处远处的朋友,有着血缘关系的亲朋好友,久未走动的旧邻,还有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他们在追寻什么,又在忙碌什么,恐怕有时连自己都不知道。我还记得我一个亲戚在看望一位长辈时,泪流满面地说:“我整天在单位忙碌,伺候领导,对我的姑姑生病了,直到住院我才知道。我还不能伺候一天。我到底在忙些什么,我做的到底有何意义?”
是啊!生活的真谛是什么?需要我们细细品味。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十三
《童年》主要讲述主人公阿廖沙从3岁到10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经历。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童年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读过《童年》的人都了解,它反映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通过对高尔基的《童年》的阅读,我被主人公阿廖沙凄惨的童年生活深深刺痛了:高尔基笔下的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到专横的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幸亏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舅舅。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会用自己胳膊为阿廖沙挡鞭子,尽管每一次会被抽得红肿,他也不后悔。最后这个善良的,强壮的人,却被活活的压死了,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我觉得阿廖沙的童年是令人窒息的,那时候的人没有亲情可言,他们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如果不是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的支持和爱护,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就更加黑暗了。
比起阿廖沙的童年,我真是太幸福了,享受着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还有老师慈母般的温暖,欢乐的音符每时每刻都在我身边跳动。我问过许多同学,“挨打”是是什么滋味?他们都说不知道,因为我们的父母从来不会真正的毒打孩子,我们自然无法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但是我从书上的描述中可以知道那一定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入骨髓的痛苦。
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温馨的大家庭里,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暴力,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在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的过程中茁壮成长,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幸福和快乐的。
天哪,不比不知道,这样一比较,终于明白了“天壤之别”这个成语的意思了。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爱包围着……但是我们总是不知足,总是想奢求更多。
从现在开始吧,我决定不再奢侈,不再浪费;开始为长辈着想,为他人着想,体谅他们,爱护它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为自己的童年生活留下一点值得骄傲的东西。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
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所以高尔基又感慨地说:“她(外祖母)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难免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请你相信,黑暗过去之后,太阳总会出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即就是你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就是你的生活还有悲伤,但你坚持让自己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一定会迎来生命的辉煌。
这是我第二次阅读《童年》了,我脑海中隐约记得有人说过“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般,读新书就像交了一个新朋友,读老书就像和老朋友重逢。”那我这次就算与《童年》再度重逢了。即使是已经读过了一遍,但第二次的阅读仍然让我有许多收获。
童年每个人都有,都经历过。童年是我们每个人的回忆因为她美妙、快乐、幸福……所以她值得回忆。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那么的恐怖、悲惨、充满仇恨,甚至令人不敢去回想。我相信当高尔基在写他的“童年”时,他的心中一定是惧怕的、抵触的、哇凉哇凉的。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这是高尔基最真实,最简洁,最动人心扉的内心独白。高尔基幼年丧父之后,母亲又抛弃了他,把他扔到了外祖父家里。他童年中的恐怖、悲惨就是从这一瞬间,这个外祖父,这双绿眼睛开始的!他暴躁、贪婪、自私。才足以经常凶狠地毒打外祖母和高尔基,有次竟把高尔基打得失去知觉,生了场大病。这不仅仅是家庭的不温暖,冷酷无情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冷酷无情。
就在这时,外祖母来了。“她微笑的时候,那黑的像黑樱桃的眼珠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以形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她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的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个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眼睛,她的内心却折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的腰弯的几乎成了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的也像这个动物。”这是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在《童年》中这样的文字数不胜数,这足以证明外祖母对高尔基的深刻影响与印象。足以让他在多年之后,还能回忆的如此清晰。
在童年时,她是高尔基的灯塔。她的善良、乐观,心里那无私的爱影响着高尔基,也让高尔基和她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她相信善总会战胜恶。最最重要的是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常常讲给高尔基听丰富了高尔基的内心。比那个暴躁、贪婪、自私的外祖父可好的多了。
“小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这是对小茨冈舞姿的描写,虽然小茨冈是个被遗弃的孩子,争强好胜,喜欢逞能。但他也算是高尔基的知心好友吧。可他最后还是因为舅舅的自私,在一次搬十字架的时候,被压死了。
高尔基不向丑恶势力屈膝,坚强而善良,勇敢而自信。他还十分坚强和勇敢。
最近,我读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之一童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主人公阿廖沙父亲去世、弟弟夭折之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因争夺家产打架争吵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还有母亲在失去丈夫和儿子后整日的闷闷不乐。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阿廖沙的童年生活真是太悲惨了!他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殴打,舅舅们的谩骂,还有同龄人的戏弄。幸运的是,他有一位善良、慈祥的外祖母。每次在受伤后,外祖母都会给予他心灵上的慰藉,还为他上药、包扎,让他重新找回生活的自信。
作为21世纪的新少年,我们要努力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将来为自己的理想而拼搏、奋斗,为人民、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我们还要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先辈们用鲜血换来的,明天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去捍卫美好的生活。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十四
大多人羡慕杨绛,能遇到钱钟书这样志趣相投的人,可我不羡慕。杨绛曾对不想结婚的女儿说:“将来我们都是要走的,撇下你一个,我们放得下心吗?”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恐怕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杰作——女儿,她竟会走在自己甚至是老伴儿前面。回忆想来,只怕如梦般遥远。
钱媛去世后第二年,钱钟书也跟随而去,落下杨绛一人独自一人存活于世。在这短短两年之内,杨绛竟承受了两次失去至爱之痛。或许是杨绛的命太长,但绝非钟书的命太短。他已陪她度过了60余年,可惜的是他们的女儿,钱媛。
钱钟书和杨绛两位八十多岁的老人眼睁睁看着自己女儿的离去却无能为力,悲痛欲绝而又无可奈何。更可悲的是,钱钟书此时也是病倒在床,这意味着,杨绛在悲痛之余还要照顾自己的老伴儿,未来的一切都是不可预料的,或许,或许明天,杨绛就要面临老伴儿的离世…果不其然。杨绛一人独自过完了剩下的18年。
也许杨绛余后18年存活于世,并非只为爱情,更为她的事业(杨绛翻译了《堂吉诃德》);或许,她不是独活,她在用她余下的光阴替他们一家三口一起看这繁华的世界,待到她死去那天,便能了无遗憾。
但我只是一个平凡又俗气的人,没有那么伟大的目标,更没有那么坚强的内心,所以,如果同样的事降临在我身上,我可能只会一蹶不振,既舍不得了解生命,也不愿过此般暗无天日的日子,整天浑浑噩噩…因此,我打心底里佩服杨绛先生。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十五
昨天一天把《杨绛传》看完了,关于先生的传记有很多人写,我看的那本名为《最贤的妻,最才的女》。
这本书是2021年5月买的,同期还买了《我们仨》,当时,一目十行完《我们仨》就丢掷一边了,包括这本《杨绛传》。
现在看完了,脑海中能形容先生的词,唯有尊敬二字。
先生从小出生在一个知识家庭,父亲杨荫杭在杨绛儿时,引导多过教导,特别是在那个年代,包括现在的很多家长都做不到这一点。确实杨绛少时所处的环境是非常好的,写的一手好字,有浓厚的读书兴趣。包括到后来高中,大学去往清华,结识了钱钟书,到结婚,一起前往国外学习到生下女儿都是幸福的。
我印象深的是他们在清华任教后接二连三的遭遇,字里行间我没看出先生有多委屈,多悲伤,一样劳作,一样创作。女儿、丈夫先后离世,她说她是留下来打扫战场的。她继续女儿的未完的《我们仨》,继续整理丈夫留下来的手稿,96岁高龄还写了《走在人生边上》。
对于大家对她的关心,她说“很好,很乖,虽然年老,不想懒懒散散,愿意每天都有一点进步”。
已过百岁的杨绛先生,依然坚持读书,坚持写作,看到这句,我真是自惭形秽,先生百岁,我35岁,我觉得我茫然找不到方向,一直嚷着要多读书,多学习写作,结果就在间歇性踌躇满志后,一切恢复原样。
现在太多的过来人说的话,当时听着热血上涌,过后一切如常。但看了先生的生平,百岁老人,看过多少潮起潮落,人事变迁。
说婚姻,杨绛说:“我是一位老人,净说些老话。对于时代,我是落伍者,没有什么良言贡献给现代婚姻。至少在物质至上的时代潮流下,想提醒年轻的朋友,男女结合最最重要的是感情,双方互相理解的程度,理解深才能互相欣赏吸引、支持和鼓励,两情相悦。我以为,夫妻间最重要的是朋友关系,即使不能做知心的朋友,也该是能做得伴侣的朋友或互相尊重的伴侣。门当户对及其他,并不重要。”
说人生,杨绛说:“如果锻炼一个人能做大事的人,必定要叫他吃苦受累,百不称心,才能养成坚忍的性格。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好比香料,捣得愈碎,磨得愈细,香得愈浓烈。”
回头看看自己,与婚姻,与人生,可用浅薄来怼自己。先生的文字,没有华丽的词语,没有大起大落的句子,就像先生的女儿说的“妈妈的散文像清茶,一道道加水,还是芳香沁人”。像一双手,总能在你需要的时候,握紧你。
杨绛的文字,没有让我惊天动地,也没有让我昏昏欲睡,让我感到的都是温暖和美好。
和风,日影,致敬先生!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篇十六
成长读《草房子》有感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金色的草房子,一望无际的芦苇荡。成长与这油麻地一般美丽。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草房子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油麻地是曹文轩小说里常常出现的一个地方,可爱的叮叮当当,可怜的杜元潮,作者都是从这个地方写起。这次作者要写的是那金黄的草房子。
草房子描写了主人公桑桑,六年纯真又刻骨铭心的小学生活。他尝到了人性的丑陋,也尝到了临近死亡的对生命的反思,更尝到了生命的尊严。
最值得一提的是主人公男孩桑桑,油麻地小学校长之子桑桑。他是一个拥有丰富创造力的男孩,他在夏日时拿蚊帐剪成了渔网。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孩,他想要被别人所关注。他也经历过死亡与病痛,在他得了鼠疫后,奄奄一息,快要到阎王殿时。温幼菊的鼓励,奶奶为他做出的帮助以及他自己的坚强使他慢慢康复。虽然他在得病时要与他的小伙伴们越来越远,但是他仍然做出十分开心的样子,想让别人放心。其实桑桑就是作者本人的化身吧。虽然当时十分穷苦,但是桑桑也十分开心,因为他有人关心。他觉得这就足够了。“知足是福,贪婪是祸.”最近,某报社对中国每个知识阶层进行了幸福度测评,发现小学学历的国人是最幸福的。最不幸福的就是博士后的国人。因为最幸福的人是知足的,他们每获得一点便会铭记在心,他们不会记仇。而博士学历的国人就不一样,他们学历高,他们觉得他们理所应当拿到生活中的所有事物。桑桑的知足使他快乐。
他也十分善良,小时候的质朴、纯真在他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当他的同学纸月,被学校的男同学欺负时,他,只有他,挺身而出。三字经上说过"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人的本性——善良在他的身上灿灿发光。
杜子康也是令我佩服的人物之一,他本是村里的“富二代”,但是由于一次翻船,把他爸爸的货物翻到了水里。这一翻,翻出一个凄凉的家庭。但是杜子康没有自卑,虽然被迫退学,还是用自己独特的风度,继续生活下去。“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后才有可能是一个强者。”这是作者在《青铜葵花》中的一句话。在绝望中寻找希望,我们才能脱离绝望。
黄金似得草房子,映照他们纯真无暇的童心。也许草房子就是作者心中童真的象征吧。
当我再一次捧起《草房子》时,我的眼前又浮现了一幅江南水墨画: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我的心再一次被这样一群孩子感动着:顽皮、聪明、有爱心,被病痛折磨却坚强面对、不断成长的桑桑,执着、倔强而又自尊的陆鹤,文静、善良而又内秀的纸月,勇于承担、坚韧自强的杜小康,看似蛮力却懂得感恩的细马……在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人性美的光辉,一直感动着我,涤荡着我的灵魂。
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杜小康原本是村子里家境最富有的小孩,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因他父亲生意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一下子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了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太多。他害怕过,无助过,忧伤过,但他从未停下步伐,而是勇敢的向前迈进。他用稚嫩的双肩毅然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用柔嫩的心灵去承受种种磨难。挫折、困难使他迅速地成长,使他过早地成熟,使他渐渐的领悟了人生,也让他变得更加勇敢了。他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了他受挫以后的美丽。
这就是人性美散发出来的独特力量,《草房子》就是用这些最纯真的情告诉我们、感动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当我们跨过了道道沟坎,冲破了黑暗,便会迎来平坦的大道,黎明的曙光。
我时常感动着,感动着人世间的至真至善至美。前不久读到这样一个故事:说是一个职业作家到邮局取稿费,碰到了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正在给远方一对需要帮助的祖孙俩汇款,当“我”这个作家告诉这个老人这是骗局时,这个老人说了这样一番话:谁会在有办法的时候这样求人呢?肯定是有过不去的坎了!这个老人一个月工资500元,却给这对祖孙俩寄去了300元,并说以后还要寄。当“我”打电话求证时,得到的却是这个老人每个月都会给希望工程汇款。“我”被感动了,把自己当月的稿费2000多元也一并汇去。看了这个故事,谁不会被感动呢?虽然人世间还有一些假恶丑,但它们永远也掩不去真善美的光辉。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真善美的所在,它会时时驱使人们去行善、求真、寻美,去和自己内心黑暗的一面不停地斗争,从而感化自己、升华自己!正如这个外表寒酸的老人让我们看到了他精神的富有。如果我们拥有了如此美丽的灵魂,如此善良的人性,如此纯真的品格,当我们遇到困难与挫折时,又有谁不会伸出援助之手,和我们一起渡过难关呢?因为人人都有一颗感动和感恩的心!
让我们时常被感动吧!这世上确有许多许多让我们感动的人或事。让我们的灵魂沐浴在这人性美的光辉中,让我们的心灵不再冷漠麻木!
今天,你感动了吗?今天,你会感动的!
《草房子》这本书曾获第四届国家图书奖,第九届冰心儿童图书奖大奖,根据本书改写成的同名电影获得了第十三届意大利giffoni电影节“铜狮”奖。它的作者是曹文轩,曹文轩是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着有《大王书》、《红瓦》、《细米》等。
这本书写了桑桑随父亲来到油麻地小学,在这六年中,桑桑身边发生了许多事,当桑桑该上中学时,桑桑的父亲桑乔被调任一家中学工作,桑桑随父亲离开了油麻地——这片曾与他们朝夕共处的地方。
当我看到第四章时,我十分感动。尽管政府和桑乔怎么驱赶秦大奶奶,秦大奶奶不仅不走,还帮油麻地小学赶鸭子,保卫菜园,最后,竟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大南瓜,不幸掉入水中,淹死了。
当我看到第九章时,我就十分气愤。作为孩子的父亲,就应该时时刻刻的关心自己的儿女,而不是为了工作,为了自己的一点荣耀而打孩子,我就觉得桑乔就没有尽到一个当父亲的责任,没有关心自己的儿子——桑桑。
曹文轩在书后面的封面上,写了这样一句蕴含哲理的话: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它让我悟出许多道理。
天边初露斜阳时,我捧起了《草房子》。那是一本记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从秃鹫读到药寮,却怎也忘不掉艾地。
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所搭建的《草房子》时,您是否闻到了一阵阵苦香,那是艾,是一片又一片生长茂盛的艾,它扎根在油麻地的边缘。它们笔直地挺着,在从田野上吹来的风中摇响着叶子,终日散发着特有的香气。守着油麦地,守着秦大奶奶。
秦大奶奶是油麻地小学那片地的主人,那是他和丈夫秦大辛劳了半辈子才换来的财富。他们用两双早已疲倦的眼睛,守着他们的土地。这年的春天来的早,就是这温暖的二月,秦大匆匆地离开人世。秦大奶奶倒是看到了收获的季节,但就在麦子飘香之时,土地却已不再属于个人。贫穷的油麻地开始办学,校址竟是秦大奶奶的那片地。秦大奶奶怎愿善罢甘休,她哭着闹着,不愿离开自己的地方。即使被赶走之后,也一次又一次地去破坏。在所有人眼里她是个可恶的老太婆。可是,除了桑桑,他是学校校长桑乔的儿子。桑桑不知道大家为什么而怕秦大奶奶——因为他是后来陪爸爸调到这里的。
为自己在乎的人而付出,而改变,又有何难?人生在世,能碰到几个对自己好的人,便是不易,自己又有什么理由不加理会?人,要学会付出,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生活。像秦大奶奶,化解了恩怨情仇,转而用自己的行动去证明自己的品质与道德,更证明了,她在守护自己的心灵,只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已。
为人,心最重要。只有抛开了个人利益,愿意将自己奉献给集体,能为集体奉献一份力量,那颗心才是无利的。
处世,心更重要。只有放弃了个人情欲,愿意将自己奉献给别人,能为别人奉献一份改变,那颗心才是无尘的。
又念起了油麻地的那一轮清亮月,可谓是“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那一轮明月所承载的,是似水流年的痕迹和沧桑,是浮生若梦的见证与温馨,更是涓涓细水的滋味与澄澈。就让我们的那颗心,像秦大奶奶的心一样纯净,像油麦地的月一样清亮。
桑桑跟许多的小孩子一样,都很调皮捣蛋。他把家里的碗柜四条腿锯掉,玻璃砸掉,还叫阿恕去家里偷几块木板,把它改造成一个“高级鸽笼”(虽然在桑桑父母眼里,这已经是一个残废碗柜了),以至于后来被挨了结结实实一顿打。过了几天桑桑居然又旧病复发了。他把父母床上的蚊帐拆下来,用剪刀改成一张大网子,去捞河里的小鱼小虾。晚上,妈妈惩罚他,把他自己的蚊帐给拆掉了。一觉起来,后果很严重——桑桑被蚊子叮的全身上下都是包,左眼红肿的发亮。这些事儿让人啼笑皆非。桑桑做这些为了什么?只是为了捣乱?或者搞破坏?不!他只是想让鸽子有一个温暖舒适的小窝,只是想让自己在同龄人中出一点儿小小的名气。
还记得那年夏天吗?桑桑身穿大棉袄,拖着一根竹竿,做出各种各样奇怪的,惹人发笑的动作。而后来,秃鹤的突然出现,所有人的眼神都转移到了秃鹤的身上,秃鹤抢尽了风头,桑桑便产生了淡淡的恨意。桑桑又不是木头人,他也有血有肉,怎能没有一点儿人的情感呢?桑桑还给蒋一轮老师和白雀送过信,差点成为牵红线的媒人。对眷恋着艾地的秦大奶奶,他又是第一个去看望她,同情她的人。
快上初中的时候,桑桑脖子上有一个隆起的肿块,针扎似的疼。桑乔带着桑桑去了许多医院,找了无数种偏方,一心想治好儿子的病。也许是桑乔对儿子的那份爱感动了上天,就在快气馁的时候,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找到了可以治这种病的人。桑桑喝着苦苦的中药,慢慢地好起来了。父爱如山!这一切源于他和他的父亲,正是因为他们不懈的努力,不放弃一丝生的希望,才让桑桑好了起来。假如桑桑得了病以后整天坐在屋子里唉声叹气,恐怕他早就魂归西天了吧!
我喜欢让我爱不释手的《草房子》,也喜欢桑桑,更喜欢他身上所具有的美好品质,这些品质像金子一样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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