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应该注重科学性和实用性,符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时需要明确目标,具体到每个步骤和行动。以下是一些方案实施的注意事项和经验总结,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一
“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中共万全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区直机关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全会、区直机关工委相关精神和一系列具体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十查十改”,聚焦解决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和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自觉树立作风建设高标准,引领作风建设新常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丽万全提供作风支撑和组织保障。
“四风”问题的。
10。
个方面,深入查找和纠正我局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扫除顽瘴痼疾,确保取得实效。
“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个别领导干部不了解大局、不融入大局、不服务大局,不善于从工作大局、全局来思考、谋划和推进机关工作和党的建设,形不成整体合力;机关“四风”问题巧立名目、花样翻新、屡禁不止等问题。
到基层走访调研热衷于搞形式、摆花架子,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少,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办法少等问题。
“踢球”,办事流程不公开,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折腾、处处受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将过去的“管、卡、压”变成了现在的“推、绕、拖”。
“可视范围”内的面子工程,而不考虑客观实际,“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奖状一屋子,工作还是老样子”等问题。
查找和纠正一些无论什么会议都要层层重复开,一个接一个;只要开会必发文件,一些文件政策不明、措施不力、空洞无物,毫无指导性可言,凭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
“依葫芦画瓢”,内容不是来自调查研究,更不符合实际情况,而是源自上网下载、抄袭拼凑等问题。
查找和纠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
“材料美化”上,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材料出政绩”,总结工作谈成绩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谈不足蜻蜓点水、避重就轻等问题。
查找和纠正有的党员领导干部。
“宁愿不做事,只求不出事”,廉而不为、廉而慢为,对工作慵懒散;思想不解放,胆子放不开,工作无创新,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有好处的不想干,没有先例的不肯干,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甚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甚至推诿扯皮,责任缺失,不敢担当;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上不敢较真、不敢碰硬,畏难情绪突出,有的党员干部在岗不在状态,对工作不负责任,对领导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不是愉快接受,想方设法完成,而是强调客观多、困难多,完成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
查找和纠正个别领导干部组织观念淡化,工作不讲程序、不讲规矩,向局领导请示汇报和反映情况不全面、不充分、不及时、避重就轻,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
查找和纠正有的党员干部推动工作存在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习惯于等政策、等依据、等指示,作风漂浮、工作不实,致使工作无亮点、无突破;检查指导工作走过场,指出的问题少讲情面,解决的办法少不落实;有的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松懈、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随意离岗,工作时间办私事;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一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新要求,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要召开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作出安排部署。
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书记、局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纠正。
“四风”,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发挥好表率和引领作用。特别要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坚决防止和纠正不良风气的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在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
“四风”问题十种表现,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查十改”部署、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要结合实际,对单位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展开立体式排查、全方位扫描,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反思和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坚决加以整改。
各科室重点围绕。
“四风”问题的。
10。
个方面表现,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四风”问题台账式(清单)管理。台账式(清单)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问题清单要列出问题的表现形式、具体事例、实际危害、根源分析;责任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牵头科室、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措施清单要列出问题的整改措施、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问责措施、保障揩施;结果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及分阶段、分节点的完成标准、验收标准。
台账管理。建立纠正。
“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认真填写“四风”问题台账。台账(清单)要与人对应、与事对应,与问题对应,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责任主体、整治进度、完成时限。台账(清单)要准确记录和反映整治进展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逐项列出清单,充实专项整治管理台账,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确保每一项整治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要坚持开门搞整治,把整治事项和落实进度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从群众感受最直接、反应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改起,做到立行立行、即知即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
严格实行以局长、党委书记负责制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追究制,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单位总体工作布局之中,亲自谋划、周密部署、组织推动、抓好落实。要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做到紧密结合、有序推进。
要把纠正。
“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全区重点工作大督查结合起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紧盯。
“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及省、市、区实施办法等规定的监督检查。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现象和问题,发现一起通报批评一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反面典型,适时通报,形成震慑。对需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的问题,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依靠制度进行整治。
要强化正面引导。采取以会代训、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观看优秀影片等形式,纯洁思想,提升认知,不断提高政治自觉,校正政务规矩;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和下发内部通报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xxx在全省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意见》和省级机关纠风办文件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围绕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围绕巩固拓展“双创双服”“三深化三提升”和“三创四建”活动成果,围绕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xx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一)围绕一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全省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作风纪律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针对“四风”问题新表现,精准施策、靶向治疗,以钉钉子的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顽瘴痼疾,不断推动作风纪律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扎实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以“关键少数”影响“绝大多数”;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坚持求真务实,结合实际查摆问题,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确保实际效果。坚持注重实效、真抓实干,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进行规范约束,不断织密扎紧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把转变作风的成效与模范机关建设考核评价结合起来,立足各处室局岗位职责,找准工作切入点,高质量推进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强化统筹推动。
1、深化学习教育。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党组会传达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月一课大讲堂”、党员活动日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组织召开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总结部署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发挥“头雁”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在作风建设中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形成“头雁效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其他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和厅党组重点工作落地落实。(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各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加强对各党总支、党支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向下延伸。(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开展自查自纠。
4、集中查纠问题。重点查纠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安排不坚决、不主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方面问题;在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等方面问题;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够等方面问题;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务实等方面问题;在联系群众消极拖沓、冷硬横推、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问题;在工作中有畏难情绪,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等方面问题;对职责范围内应担当的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问题,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回潮。(牵头单位:机关纪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建立“整改清单”推进工作落实。全厅党员干部要逐项对照上述七方面问题,扎实开展“七查七纠”,检视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按时限要求认真完成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按时限要求)。
(三)高效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6、开展“履职践诺”活动。认真梳理全厅工作职责、承担任务、业务流程、办理时限等事项,制定“履职践诺”责任书,通过厅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进行公示,诚恳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按时限要求)。
7、开展群众评议工作。持续抓好群众评议工作,聚焦“三深化三提升”,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下评上、以下促上,把工作做在日常、做细做实,将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各级各单位绩效管理考评,确保今年的满意度不低于去年水平。(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按时限要求)。
8、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推行银行贷款与抵押登记“一站式”办理,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进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商品房预售和抵押预告登记“跨省通办”,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牵头单位:管制处、耕保处、登记局,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实施“深化拓展基层减负”行动。
9、进一步精文减会。继续深化开展精简会议活动,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活动,确需召开和举办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减少文件简报,坚持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照抄照转的文件一律不发。(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0、规范督导考核事项。严格控制总量频次,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同类事项合并进行,避免重复督查、多头检查、无效考核。(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五)开展实施“提质提效”活动。
1、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效能。进一步完善公开承诺制、岗位责任制、督办通报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措施,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执行力。要彻底改变庸懒散拖的工作状态,严格遵守机关各项纪律。转变拈轻怕重、推诿扯皮的工作作风,大力弘扬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做到严而又严、硬而又硬、实而又实,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宽松软问题,坚持层层把关、层层审核,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效能,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自然资源管理队伍建设。从严从实抓理想信念,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严从实抓干部选拔任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良好用人导向;建立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干部提供施展空间,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注入创新活力。(牵头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和厅党组重点工作上缺乏担当、怕苦畏难、空泛表态、敷衍塞责等问题,坚决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防止“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问题。(牵头单位:机关纪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出访、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集中纠治违规审批、吃拿卡要等问题,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重点抽查,严明各项禁令,开展问责+督导推动整改落实。(牵头单位:机关纪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推进制度建设。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我厅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及时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上升为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推进作风建设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增强工作实效性。12月底,完成作风建设制度汇编。(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局。完成时限:年底前)。
6、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零容忍态度,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紧盯管审批、管资金、管项目的关键岗位,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明查暗访。对不收敛不收手和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萌芽状态。持续推进厅属单位巡察,抓好巡察整改“回头看”。(牵头单位:机关纪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厅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党组织书记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清理思路,明确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
(二)强化组织推动。厅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加快协调解决,对重点问题要重点督导,专人盯办,务求实效,各支部要认真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并实行每季度报告总结制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机关大屏幕、“两微一端”和内刊等新闻宣传平台作用,深入宣传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宣传全厅开展专项整治新做法新成效,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四)强化执纪问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组织不力、未按要求推进工作的支部予以通报批评。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省厅党组《2022年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x环党组〔2022〕27号)和市委《关于全市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的安排部署,市局党组决定在全系统开展2022年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安排部署,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以及“转树讲促”活动成果,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强力推进,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责任担当、锤炼过硬作风,大力弘扬“务实、团结、高效、争先”的环保精神,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二、总体要求。
(一)坚决贯彻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及省厅党组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
(二)以重点突出问题为导向。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制约发展难点堵点问题,紧盯“四风”顽疾和隐形变异问题,从自身查原因、联系实际补短板,精准发力,追根溯源、见事见人,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改实。
(三)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扎实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干部作风由群众监督,工作标准让群众评判。
(五)务求取得工作实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抓正反两方面典型,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抓到底,公开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三、整治重点任务。
(一)深化作风纪律整治,重点在以下三个层面,深入查摆剖析,持续整改提升,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着力打造热情周到、高效运转的文明窗口,着力打造秉公办事、一心为民的生态环境环保铁军。
1、领导机关整治重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省市委及省厅党组决策部署不坚决、不主动、不到位、不在乎、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一套做一套。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
(2)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政绩观存在偏差,工作思路举措不当,指导推动措施不力;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敢闯敢试的锐气、大胆负责的骨气、事争一流的豪气,不敢直面问题、触及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在生态保护、疫情防控等方面不担当、不尽责,虚于应付、弄虚作假,应景造势、消极懈怠,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问题。
(4)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不敏感、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周全,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消极拖沓、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
(5)文山会海问题突出,督察检查考核不务实、过度留痕、多部门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6)争先进位意识淡薄,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工作上满足维持现状,上级推推动动、不推不动,长期没有实质性变化,影响高质量发展等问题。
(7)对职责范围内应担当的工作不担当,应研究的不研究,该决策的不决策,该办理的不办理,该推进的不推进,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贻误工作、影响事业。
(8)班子不团结、不和谐、凝聚力、战斗力较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领导干部工作激情不高,责任感、使命感不强,脱离基层、脱离群众,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
(9)宗旨意识不强,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制定政策、出台措施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够,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2、窗口单位(含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单位)整治重点。
(1)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权力寻租,擅自增加办事环节、增添表格材料,群众办事受刁难等问题。
(2)政务服务举措针对性不强、实效性较差,只重表面作秀,不深入解决问题,办事群众被推来推去或反复跑办等问题。
(3)服务意识淡薄,存在“中梗阻”“弹簧门”问题,指定“红顶中介”、环评机构,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
(4)行政审批窗口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前店后厂”、程序繁琐,表格材料多,审批周期过长。
(5)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缺乏群众立场和务实作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有畏难、厌烦情绪,服务不优、效率不高。
(6)在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时方法简单粗暴、态度蛮横生硬、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欺诈、胁迫、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
(7)违反“放管服”要求,违规执行已取消或废止的收费项目和自行扩大权限的审批项目,继续使用已废止的法规制度或规范性文件,损害企业或群众的合法权益。
(8)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不到位,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彻底,“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伤害群众感情。
3、基层单位整治重点。
(1)面对矛盾和困难绕着走,有难度的事缓着办,有压力的事拖着办,对工作失误推脱逃避、撇清干系,不敢担责、不愿担责。
(2)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工作中拈轻怕重、挑肥拣瘦,计较个人得失和部门、小集体利益。
(3)监管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任性执法、逐利执法、弹性执法、运动式执法问题,尤其是“旅游执法”、“观光执法”问题突出;落实“日常不扰、无据不查、一查彻底、首微不罚、屡犯严罚”非现场监管执法不到位,“一刀切”、乱罚款问题突出,与民争利、扰民渔利,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以及违规收费、随意罚款、搞乱摊派,侵害企业利益,影响营商环境等问题。
(4)碰到困难往上交、遇到矛盾往下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对工作失误逃避推脱、不主动担责负责等问题。精神不振、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遵守工作纪律,自由散漫,作风懒散。
(5)对群众诉求只考虑“不可行”,不考虑“如何行”,该解决的不解决,该协调的不协调;遇事“踢皮球”,让群众来回跑、转圈圈;为群众办事草率敷衍、消极懈怠,造成不良影响。不关心群众疾苦,漠视群众利益,对待群众生冷横硬,方法简单粗暴;落实惠民富民安民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6)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该决定的事情不决定,该行使的职权不行使,该承担的责任不承担,推诿扯皮耽误工作;工作上畏首畏尾、缩手缩脚;审批事项逃避责任,只画圈不表态等问题。
(二)深化正风肃纪,重点整治五个方面突出问题,持续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从严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各方面全过程。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走形式、搞变通,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
2、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重视、查处力度不够,治理“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3、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违规收受礼金和其他礼品等问题。
4、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
5、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楼堂馆所问题、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组织或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等问题。
四、推进整治目标。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抓在日常、融入经常,引导党员干部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把讲政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矢志不渝拥护“两个确立”、坚持不懈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和对党忠诚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二)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巩固“转树讲促”活动成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注重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培养锻炼干部、在应对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历练考验干部、在工作实践的先锋模范中甄别遴选和提拔使用干部,大力弘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营造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提高环境质量。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2022年我市pm2。5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pm10浓度达到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优良天数达到270天,同比增加6天。全市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22%以上,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省下达任务,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污染地块修复或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保持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四)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在2021年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次数和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天数,进一步减少会议次数和发文数量,做到能不开的会不开,能不发的文不发,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印发的文件一律合并执行。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真正把有限时间、有限精力用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紧盯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在推行“廉政监督卡”监督模式、强化廉政纪律监督的同时,大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日常不扰、无据不查、一查彻底、首微不罚、屡犯严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五)切实提高服务效能。持续做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继续深入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两个省级正面清单”和“部、省绩效a级和引领性清单”,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让更多企业在应急响应期间不限产、不停产,开足马力全力生产,助力企业高效绿色发展。深入做好执法帮扶工作。坚持“寓执法于服务”的工作理念,全面开展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一次清大帮扶”行动,依托全市执法监管网格责任制,着力帮助企业发现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持续深入开展“亲属办企业我当治污监督员”、“我为群众办实事”、“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环境问题,帮助排污企业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制定解决方案,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走上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快车道,大力扶持一批精专特优企业,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照重点整治问题查摆短板不足,深刻检视剖析,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形成工作台账。同时对近年来开展的“双创双服”等系列活动整改成效进行“回头看”,未整改到位的一并列入台账。2022年3月21日前,建立自查自纠“四个清单”及工作台账。
(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系统要建立群众公开举报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和网上举报平台,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程序移交查处。开展暗访式、跟踪式、体验式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督促整改,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要深入开展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明确整改方向,落实目标任务,确保有力有序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发挥表率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不折不扣推进落实。要明确一名专项整治联络员,强化工作联系,密切工作沟通,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反馈机关党委(邮箱:)。
(二)健全领导体系。市局党组成立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具体具体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并设置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考核评价组和宣传报道组具体推进相关工作,对接上级各项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推进专项整治扎实开展(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要参照市局做法,成立相应机构,组成工作专班,强化专项整治主体责任。
(三)强化日常调度。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要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20日前向市局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分级调度机制,建立牵头单位主抓责任制,分领域、分重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四)实施群众评议。坚持开门搞整治,充分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五)完善制度机制。要认真剖析典型案例,查找问题根源,补齐制度短板。注意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下沉基层一线,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交办线索处置、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完成整改任务,当下能改的,马上整改到位;需长期落实的,明确目标、完善机制、持续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政策,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七)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强新闻宣传,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全面展示专项整治成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反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加强政策解读,及时跟进回应社会关注,营造深化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四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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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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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五
为认真扎实抓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根据市委关于“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深入开展。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四严四联转作风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服务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准”、“狠”、“韧”的工作要求,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具体问题抓起,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坚持问题一项一项整治、难题一个一个攻坚,不见成效不收兵。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使专项整治的成果惠及群众;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的高质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高质量,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汇聚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一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盯住作风问题不放,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旗帜鲜明地同“四风”突出问题作斗争。同时,将专项整治贯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从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就切实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不等不靠、即知即改。
二是始终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局机关、局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专项整治中的带头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坚持上下联动,加强市直交通运输单位的指导,推动整改措施和制度规定传导到基层,把基层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传递到上级机关,做到上级指导带动下级、下级监督评判上级。
三是始终坚持重点突破、从严从实。聚焦“四风”问题,从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着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在此基础上,发扬“钉钉子”精神,针对作风方面的顽症痼疾,下猛药、出重拳,集中力量啃硬骨头,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并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神经末梢,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达目的不收兵、群众不满意不销号。
四是始终坚持惠及群众、促进发展。通过专项整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整治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同时,结合专项整治,及时推出便民利民举措,让人民群众通过专项整治增强发展信心,让专项整治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1.谋划部署阶段(xx年3月下旬-4月上旬)。根据市委的有关文件要求,主动对接市委确定的36项专项整治任务,并结合交通运输实际,查找和确定其它专项整治重点,科学制定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对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每项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并根据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前期已经开展专项整治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的问题,重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容易反复的问题,要继续抓、持续改;对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等相对复杂和历史遗留问题,重在强化措施、全力攻坚,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对侵害群众利益等重大问题,重在立足当前治标、长远治本,以查处典型案件为重要抓手,注重完善相关体制和机制,确保在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所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都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
2、整治落实阶段(xx年4月中旬-8月中旬)。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市委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全面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牵头部门、市委督导组,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指出的典型现象、突出问题,主动对号入座、认真自查自纠;通过定期调度、明查暗访和群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反面典型,确保按时按质实现整治目标。
3、总结评估阶段(xx年8月下旬-9月中旬)。对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评估不合格、不达标的,责成问题单位重新、限期进行整改。深入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就继续深入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中长期整治任务的落实,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措施。围绕持续推进整治、防止反复反弹,适时组织进行再评估和再次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结合市委专项整治的实际情况,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在前段精简会议的基础上,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全省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配套规定,抓紧制定出台《益阳市交通运输局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培训经费标准管理办法》。督促市直交通运输单位抓紧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确保xx年全系统会议比上年减少30%以上。
牵头领导:胡xx。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财务科。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x办发〔xx〕42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配套规定的落实,对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防止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过多过滥现象反弹。同时,督促引导市直交通运输单位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xx年下发的文件数量比整治前减少20%以上。
牵头领导:胡xx。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面清理全系统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确保精简50%以上,对全系统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活动实行总量控制,抓紧制定出台《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奖励制度》,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表彰达标活动长效机制,严格各项表彰奖励标准,严格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
牵头领导:刘xx。
责任部门:人事科;
配合部门:局办公室、监察室。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切实规范各类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设立全系统层面的领导小组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牵头领导:胡xx。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人事科。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交通运输执法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交通建设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牵头领导:蔡xx。
责任部门:局监察室;
配合部门:局政策法规科、计划统计科、基本建设科、市直交通运输单位。
(6)切实整治“庸懒散”。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交通运输工作人员“庸懒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牵头领导:蔡xx。
责任部门:局监察室;
配合部门:局人事科、市直交通运输单位。
(7)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全系统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自查清理与交通运输部门业务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构建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封xx。
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监察室、财务科、市直交通运输单位。
(8)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精简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推进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
牵头领导:封xx。
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人事科、市直交通运输单位。
(9)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在前段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测评和开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等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牵头领导:蔡xx。
责任部门:局监察室、财务科;
配合部门:局政策法规科。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0)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根据市委有关制度规定,及时制定配套制度。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节日明察暗访,查处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
牵头领导:谭xx、蔡xx。
责任部门:局财务科、监察室。
(11)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x纪发〔xx〕17号)、《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x纪发〔xx〕12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落实,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
牵头领导:蔡xx。
责任部门:局监察室;
配合部门:局办公室、财务科、市直交通运输单位。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
(12)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贯彻落实《益阳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益办发〔xx〕17号),对超编、超标配车,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牵头领导:胡xx。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监察室、财务科、市直交通运输单位。
(13)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抓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xx〕17号)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配套规定,全面清理全系统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牵头领导:胡xx。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监察室、市直交通运输单位。
(14)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按照《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各类社会组织兼职的意见》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各类协会兼职的,进行清理和规范。
牵头领导:刘xx。
责任部门:局人事科;
配合部门:局监察室。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5)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严格执行《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x财预〔xx〕46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配套规定,严肃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5年内,全系统“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严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严禁全系统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牵头领导:谭xx。
责任部门:局财务科;
配合部门:局监察室、市直交通运输单位。
(16)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市委、市政府出台《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后,抓紧制定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牵头领导:胡xx。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财务科;
配合部门:局监察室、市直交通运输单位。
(17)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在认真巩固近两年“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
牵头领导:谭xx、蔡xx。
责任部门:局财务科、监察室;
6、整治进人用人“三超两乱”问题。
(18)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认真落实《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x办〔xx〕29号)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采取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措施,确保全系统无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刘xx。
责任部门:局人事科;
配合部门:局监察室、财务科、市直交通运输单位。
(19)查处和防范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按照我市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验收等各阶段工作,严肃查处新的“三超两乱”行为,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牵头领导:刘xx。
责任部门:局人事科;
配合部门:局监察室、市直交通运输单位。
7、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20)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肃查处忽视安全、违规许可、执法不严以及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等问题,防止责任不落实、滥用行政权力、以罚款代替监管。
牵头领导:蔡xx。
责任部门:局安全监督科;
配合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
(21)坚决整治招投标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市委要求,着力解决交通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领导干部非法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违法违规核准招投标事项、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虚假招标、明招暗定、规避招标、不按招投标文件和中标中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招小送大的问题,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牵头领导:马xx。
责任部门:局计划统计科、基本建设科;
配合部门:局监察室。
局机关各科室、市直交通运输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以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局教育实践活动办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专项整治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的主体作用。专项整治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各配合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抓好整改工作。
2、严格自查自纠。市直交通运输单位要对照市委和局党组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及要求,主动对号入座,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担当精神,立说立行、不等不拖,真改、实改、快改,改出成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3、坚持开门整改。对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公示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让群众了解,请群众监督。要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一批治歪风、祛邪气的先进典型,惩处曝光一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正、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让群众看到整改成效。
4、加强监督检查。局党组各督导组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督导把关。要根据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特点,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既出谋划策、又督促提醒,以专项整治的高质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高质量。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分阶段、分重点、问进度、问效果、问责任,全面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履行职责。
5、严格责任追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严的标准、强的措施、铁的纪律,切实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管查处力度。对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通过领导约谈、专题通报等方式进行督查督办;督办之后拒不落实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情况和整治效果的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顶风违规违纪者,要及时移送有关方面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并在全系统范围内予以通报。
6、加强建章立制。各单位要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加强薄弱环节抓起,需要什么制度就建立什么制度。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出台制度一定要贯彻“科学、管用、成熟”的要求,做到立足实际需要,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管用一个。要加大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制度成为摆设,成为“稻草人”。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要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泊发[20-]3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色会主意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省委、沧州市委、泊头市委要求,聚焦解决“四风”和作风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注重领导带头示范带动,注重建章立制管长远,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带动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实现作风根本好转,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确保中央、省委、沧州市委、泊头市委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得到贯彻落实,为全力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泊头”新局面做出应有贡献。
(一)牢树“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深入整改。
(三)坚持以上率下。从领导班子做起,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顿整改,以自身作风转变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四)注重典型引领。对敢于担当、作风优良、成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宣传表彰,对敷衍塞责、作风慵懒、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严格追责问责,树立鲜明工作导向。
(五)注重建章立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对于带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剖析研判,用制度进行规范约束,进一步织密扎紧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
(六)突出实际效果。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摆样子、不走过场,把作风转变的成效与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等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提高认识,增强自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契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对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四风”十种表现,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和整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纠正“四风”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问题清单要列出问题的表现形式、具体事例、实际危害、根源分析;责任清单要列出整改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措施清单要列出问题的整改措施、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问责措施、保障措施;结果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时间表、完成标准、验收标准。
(三)开好民主生活会。按照中央、省委、沧州市委、泊头市委要求,认真开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紧扣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逐条查找梳理,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拿出措施,扎实整改,取得实效。
(四)开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及省市实施办法,开展一次“回头看”,逐项查找在调研、会议、文件、勤俭节约等方面的问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研究改进措施,狠抓落实。
(五)开展好“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向人民汇报”活动。围绕“转作风、优环境、走新路、抓落实”主线,深化“一把手”的“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向人民汇报”活动,解决“干什么、谁来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完成、如何奖惩”的问题,建立健全公开承诺台账,提升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主动落实的主动性、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六)建章立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剖析深层原因,查找制度机制层面的缺陷漏洞,及时对现有的制度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形成纠风正气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谋划推动。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力量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融入纠正“四风”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精神,运用正反典型教育,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工作局面。
(三)注重评议考核。把专项整治评议评审情况进行内部通报,作为年度干部考核和民主推荐的依据之一。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七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成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规划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八
四风是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主义,是单位机关中重要的整治项目,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四风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xx州委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xx州工商局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州委第六巡回督导组的要求,现将我局开展21项专项整治情况(两方案一计划)情况作以下总结。
一、整治“四风”的基本情况
一是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我局严格贯彻落实,要求对行文的必要性及内容、规格、范围严格审核把关。
截止去年12月30日,州工商局2014年发文数量与2013年末相比(去年发文233份,今年发文177份),减少了56份,下降了24%。
同时我局全面启用了oa公文办公系统和政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
做到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及工作人员比例。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去年仅开展了一次,即对2013年度工作进行了表彰。
从严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格、规模和会期,提倡讲短话、开短会。
除去年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的13次各类学习会议外,全州系统(州、县市两级四个部门)业务工作会议仅召开了8次,分别是2013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和党风廉政暨财务工作会议,较去年的12次,减少了4次,压缩比例为33%,会议时间也缩短了20%以上。
我局党组班子对所议事项都采取集体协商、“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进行,不存在“一票否决”的事项。
二是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国家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协会商会、市场巡查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
群众路线活动开展后,州、县(市)两级均制定和出台了机关纪律整治方面的制度和文件,两级纪检部门未发现和收到“吃拿卡要”方面的问题或投诉。
三是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问题。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班子成员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
明令禁止在公务活动和节假日时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
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不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禁止私客公待、大吃大喝。
四是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
我局的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全部经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标准,不存在需要清退的情况。
群众路线活动中,州、县(市)两级局机关共腾退、调整办公室29间,清理整改建筑面积856.86㎡,清理后全部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五是整治群众办事难。
州、县(市)两级局均在机关显著位置公开了办事程序、责任人员、监督方式及电话,大部分基层工商所(分局)也对这些事项进行了阳光公示.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两级纪检监察部门未发现(收到)故意刁难办事群众的问题或投诉。
六是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当前,工商机关已不存在任何的行政收费项目。
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当中,我州两级纪检监察部门采取走访座谈、查帐目、看案卷、听汇报等方式,对人民群众、系统单位、所属协会的有关执收执罚情况、会费收取情况进行了严格深入的检查,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情况。
同时两级局均设立了意见箱,公布了举报电话,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是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
在开展“贷免扶补”和“两个十万元”工作中,采取广泛宣传、对象选定、材料申报、反复筛选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全部推荐给农信社,由农信社最后审定并放款,不存在优亲厚友的情况。
八是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及购物卡。
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了对收送的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有价证券主动上交(清退)工作;全体干部均并填写《个人承诺书》,由监察室备案;组织监督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了《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
均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九是整治领导干部借机敛财。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未发现有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趁机敛财的问题。
十是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经认真排查,截止今日,未发现(或接受举报)有违规出入会所的党员干部。
两级局党组班子成员均做出了政治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同时,按照州委开展“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州纪委对公款吃喝、进出高档会所和“为官不为”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改进和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的打算
通过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回头看”,我局党组班子能够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多方面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深刻分析剖析问题根源,切实落实边学边查边改要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对照“八项规定”,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贯彻“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与州委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
主要体现在,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的建立和完善;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机关作风、社会风尚还需要长期的引导和监督。
下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意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深入开展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再教育,把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进行彻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要求,扎实有效地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现将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以来的主要成效
1、制定机关考勤工作制度,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及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值班制度,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脱岗。
不得在上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或上网玩游戏、聊**。
目前乡纪委已查处2起2人次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人员,对他们处以经济处罚,并在乡村干部大会上进行表态。
2、成立督查组,对执法监管部门违“四风”的行为进行督查,发生一起的,对具体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实施经济处罚,并记责任档案一次,再次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对具体经办人调离工作岗位,对单位负责人实施诫勉,相关人员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针对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乡实行各项工作公开、公示制度,特别是涉及低保、涉农补贴及农村草危房改造等工作,要求全公开实施,邀请老党员、部分“两委员一代表”、群众代表等进行监督,目前,未发现一起相关行为。
3、针对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以及环境污染、农村建房等问题,乡纪委、乡督查办联合财政、国土、劳保、城管环卫、安监站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查处活动,共查处一起拖欠农民工资行为,目前,该企业已付清拖欠的工资款。
发现农民私建房屋2起,均已停工。
4、对乡便民服务中心的岗位设置进行优化重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中间环节,让各村办事人员少跑路、少签批、少花费时间。
办事要做到一次办理完毕,一次不能办理完的必须主动与办事人员保持联系,及时办理应办事项。
同时完善《万匹乡公仆代办人员考核办法》,加强对公仆代办人员管理,做到热度接待,按时办结,特殊情况特殊办理整治措施。
5、严格遵守《万匹乡公务接待标准和规范》,对正常的公务往来,一律在乡食堂就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来客接待由党政办、财政所统一扎口,按照30元/人的用餐标准执行,纪委做好监督工作。
对招商引资等确肱在乡政府食堂以外的地方进行的公务接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同时报乡纪委备案。
6、制定《万匹乡领导接访制度》,在乡信访接待大厅设立领导接访处,由乡领导班成员轮流值班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排查出信访积案6件,按照“划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化解要求,确保办理质量。
7、乡纪委会同乡组织科,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职配备干部及在编不在岗专项专治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结束,未发现有相关现象。
8、乡直各单位整合相关职能,全面清理、压缩村(居)的组织机构,减少村(居)挂牌及台帐过多现象,推行契约化管理等措施,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推动村(居)工作转型和作风转变。
9、乡农经中心在全乡开展村级集体资产清理工作,对“三资”进行登记造册,实行“三资”处理村民代表议事制度,严查村级在“三资”管理中和处置中的营私舞弊、获取私利的行为。
指导村民主理财小组正常运行,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侵占挪用惠农物资资金等行为设立举报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0、制定《万匹乡农村建房管理措施》,对农村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实行报批制定,统一规格,杜绝无序建房。
乡成立由分管人任组长,国土、城管环卫、工贸等部门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对征地拆迁中安置和补偿不到位,农民集中居住区供电、供排水及保洁,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工业园区企业“三废”排放及处理,工地扬尘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目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龙庭小区水压不足问题已处理结事,居民已正常用水。
城管队新购买清运垃圾设备,对街道上的垃圾清理由原来的一天一次,增加为一天两次,大大改善了乡区的环境。
11、由党委副书记谈斌牵头,组织卫生院、工商所对全乡范围内的医疗点及餐饮行业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以“黑诊所”为重点的非法行医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全乡的范围内的餐饮行业进行卫生监督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等违法行为,让群众用上“放心餐饮具”。
12、乡民政股对全乡的低保户开展一次回头望,对低保认定中存在的拆户、拼户、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继续实行社会救助公开信息制度,实现救助对象全公示、救助内容全公开,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发生。
13、改进《万匹乡日常工作考核制度》,遏制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泛滥现象,改进考核评比办法,精简考核项目,减控考核频次,硬化考核指标,切实提升考核评比的科学化水平。
14、严格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乡督查办实行不定期抽查,对工作日未经许可,不按规定住勤、离岗返家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对不遵守值班制度,值班不在岗位的;无故脱岗,出现突发问题不能及时赶赴现场妥善解决问题的;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缺勤的。
不仅实行经济处罚,而且要在早会上进行书面检讨,领导班带头缺席的,要加重处罚。
15、乡组织科制定村(居)干部培训制度,会同纪委定期对村(居)干部业务培训,每月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干部学习一次,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广大党员参与学习。
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提升各党组织负责人的业务素质,增强党员认识,明确村(居)干部岗位职责,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杜绝自由主义倾向;提升党员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素质和水平,对贯彻执行不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班子及个人追究责任。
建立保洁人员基本信息和工资发放台账强化考核;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对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单位及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拟定各村(居)垃圾中转站建设计划,引导农民树立优良的卫生习惯。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九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2---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4----。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08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国由饲料大国向饲料强国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省、地、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10日-2月底)。
1.2009年2月中旬,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09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农业部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
4月至6月,由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7月,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10日-2月底。
启动部署。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月10日-2月18日。
各地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2月18日-2月底。
开展自查。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第二阶段。
3月1日-11月底。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日-11月底。
督导检查。
农业部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农业部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
4月,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召开整治中期总结。
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饲料执法宣传月。
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一
各党(总)支部:
根据南川市综治办发〔20xx〕1号文件《关于20xx年在全市进一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镇建立由教育、公安、司法、文广、工商、乡建、团委、卫生等部门组成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杨国勇同志任组长,中心校校长韦明礼、驻乡民警刘汲函、司法综治干部陈红利、文广站站长张学铭、乡建员韦纯启、团委书记杨文军、党政办文书韦小华、工商所干部丁爱民、卫生院院长马达休等同志为成员,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并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由陈红利、江太科负责日常办公。
专项整治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专项整治的重点为:一是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的饮食及生活用品摊点,违章建筑等;三是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四是对学校内部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通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治,达到以下目标:全镇中小学和幼儿院及周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等容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发生;有效扭转校园周边饮食摊点管理无序、安全隐患多的被动局面;切实建立起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秩序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学校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切实维护好学校的治安秩序;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学校内部整治工作,加大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清理整顿校园内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章建筑;集中开展“清理小书包、拒绝口袋书”活动,坚决禁止不良或有害读物在校内的传播;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校内外人员管理,检查并整改内部存在的各类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坚决铲除;大力整治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为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司法部门要配合学校等部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工作。文化部门负责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要依法收缴各种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出版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书刊、音像物品零售出租摊点。卫生院要加强学校及周边饮食摊点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的无证经营摊点。工商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文化和娱乐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证经营户(摊点)。乡建要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列入学校及集镇建设整体规划,依法拆除校园周围的各类违章建筑。共青团要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深化青少年法制学校的创建工作,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团队组织要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
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校园内部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在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本次专项整治活动。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二
按照“全面整治、源头控制、综合执法”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分步实施”的方法,在全县开展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力争通过2个月时间,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消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市场秩序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全县餐饮消费市场环境长效管理水平,引导和促进餐饮业健康稳定发展。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场所,重点是宾馆、酒店、饭店和餐饮连锁企业等。
(一)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三)未经食品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经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腐烂变质、超保质期等不合格食品原料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行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等。(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设置最低消费的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排查摸底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下旬前):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动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排查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突出问题,摸清各类餐饮企业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基础台账,摸排梳理工作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对账单”,逐类、逐条明确整治措施,确保有的放矢地开展餐饮消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制定统一的整治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县级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整治措施。要根据以往工作中掌握的线索或群众举报组织力量“边排查边打击”,在餐饮消费领域提前形成高压整治态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成员单位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针对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滚动开展打击整治,强化拉网式检查治理,严格落实日常监管举措,集中打击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持续营造严管、严整、严打各类扰乱餐饮消费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健全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流转、解决处理、舆情监测、舆论导控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餐饮消费市场管理常态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整治行动,成立以刘沛芳副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县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任联络员,具体负责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联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并尽快安排部署。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细化检查整治标准,量化分解工作目标,主动强化各项管理、整治措施,对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对重大、疑难问题或重要的举报线索,领导小组建立牵头查处责任制,根据问题性质、规模,确定办理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限期办结。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持对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照经营要先指导规范,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提升,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对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形成合力,长效管控。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以自律机制、监控机制和查处机制为重点的长效机制,使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推动建立餐饮消费市场监管常态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宣传手册等有关媒体,积极宣传整治成效,营造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形成自觉遵守文明规范、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制止餐饮消费市场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不断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六)创新方法,共享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学习,创新方法,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每月25日前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上报本级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行政处罚情况。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三
1、教育收费政策执行及宣传情况。
2、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3、对群众反映违规教育收费整改情况。
(一)制定方案阶段(3月29日-4月2日)。
(二)学校自查阶段(4月6日-4月9日)。各校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并形成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三)县级抽查阶段(4月12日-4月16日)。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各校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及所造成影响进行通报曝光,同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的,依法依规进行相关处理。
(四)整改规范阶段(4月19日-4月23日)。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网络途径和召开家长会、设置收费公示牌(栏)、公示咨询电话等方式宣传收费政策,使用收费政策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学校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建立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各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落实举措。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传导到每校的每位教师,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xx”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五
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四创两争”工作推进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有力的推进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呈贡县“四创两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街道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指标要求,全面加快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创卫”指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容环境面貌,下大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
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协调联动、严格标准、全面铺开,对整治推进情况和效果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考评制和责任问责制”的精神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街道通报,切实把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针对当前社区农贸市场、居民区、背街小巷、街道、大学校园等方面存在的私搭乱建、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环卫设施不完善、“门前三包”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死角多、环境脏乱差,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不落实、边整治边反弹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
为保证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呈贡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一)呈贡县××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赵庆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由街道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组建50人以上的以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工商、公安、社区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整治垃圾清运不及时,保洁措施不到位。
1、摸清辖区范围垃圾堆放点的数量,分片分组进行清运。主要街道垃圾堆放点做到每周清运一次。
2、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建街道垃圾清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垃级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生活垃级做到自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3、认真落实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辖区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清扫工作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主要街道、生活区保洁工作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即:无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无污水;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果皮箱周围净。
牵头单位: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牵头人:赵庆华。
责任单位:×××。
责任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二)整治乱贴乱画,占道经营。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违规占道取缔”的原则,切实加强占道经营摊区摊点、乱搭乱建、“牛皮癣”的整治力度,确保辖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各社区主任。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1、按照《××街道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加强“门前三包”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与街道所有沿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并按责任书的要求每月对各单位及商户进行检查督促,进行考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
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的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辖区主要道路、居民区、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要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认真搞好室内、室外、村内、村外的环境卫生;同时,街道爱卫办按照《呈贡县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要求,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街道爱卫会。
牵头人:×××。
责任单位:城管办、各社区、各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1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创卫”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专项整治,冲刺攻坚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加强配合。
各社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督导检查,部门与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协调和沟通,实现无缝对接,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不回避问题,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严格标准,加强督查。
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将定期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实效进行督促指导、抽查验收,对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六
专项整治是相关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某类突出治安问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针对特定内容和对象开展集中打击或整治,减低该领域违法犯罪突出的局面,继而建立该项工作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
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
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
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
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
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
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
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
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
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
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市贯彻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
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
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
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七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盲区。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整治存量风险、严管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在20xx年完成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全面彻查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实施百日攻坚。到20xx年9月底,按照国家部署的“百日行动”要求,全面完成全市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在“行政村集体土地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结合“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对前期排查整治工作查漏补缺,对其他既有建筑进行“回头看”排查。把新发现的建筑隐患信息分别纳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先急后缓,有序分类实施整治。
(二)整治存量风险。到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结合我市实际,调整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三年整治计划,针对原隐患清单内和新发现的用于经营用途的自建房,提前开展整治工作。另外,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力争到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有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整治工作,力争到20xx年12月底完成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严管变量风险。加大对在既有建筑上擅自拆改主体结构、增设加层(夹层)、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改造、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四)遏制增量风险。农村新建自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改作经营用途的自建房、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改扩建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建立防范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隐患制度,确保新增自建房质量安全。
(一)排查内容。各地要对本辖区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排查要逐户逐栋,包括农村自建房辅房及廊道等,突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改造、使用等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同时,其他既有建筑按照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并开展“回头看”排查。
(二)排查重点。
5.学校、医院周边频繁周转的二手房、频繁易手的学区房(门面房);
7.位于小城镇、城乡接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11.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
(三)排查方式。各地要通过产权人自查、镇(街道)排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部门监督核查,逐户逐栋采集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经营性自建房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排查,以保证排查结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不得恢复经营。
(一)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恢复营业前消险。对因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停业的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恢复营业前必须完成隐患整治,并组织开展验收,确认房屋结构安全、符合消防相关要求以及满足营业前必须的许可条件等后,方可恢复经营。对排查发现结构存在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立即停用,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的群众,迅速封闭处置,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该拆除的依法拆除。
(二)实现d级危房住人动态清零。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必须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安全围挡。要引导d级危房内的居民投亲靠友或者租住、借住其他安全房屋。对确有困难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可以因地制宜使用安全的集体用房解决临时居住问题。对已采取管理措施的d级农村空关房,督促尽快采取工程措施整治。
(三)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城市更新行动中,有隐患的地方先更新、先改造,要把“城中村”和成片c、d级危房的改造作为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老旧建筑、群租房等,根据风险等级、人员密集程度、产权关系等情况,科学分类确定整治方案。属地政府要组织开展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验收工作,实现清单管理、动态销号。
(四)结合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持续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中,要优先及时改造有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已鉴定及新增鉴定为c、d级的自建房,各地应建立县、镇、村三级危险房屋台账,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主体责任,依据鉴定意见制定整治方案,结合实际采取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拆除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五)清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清查力度,对未依法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擅自改变用途等行为,要按照“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定期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一)加强住房经营性用途准入管理。加强对经营用途住房各类许可管理,产权人(使用人)利用住房从事经营的,应当在使用房屋或营业前,取得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应当提醒申请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建立完善准入经营通报机制,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将住房用作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推送或者函告经营场所所在地镇(街道),由其负责核查。经核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镇(街道)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责令产权人(使用人)限期改正。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经营用途住房未依法取得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或者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健全房屋隐患动态发现机制。产权人(使用人)发现房屋异常情况,应当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并主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消险解危。发挥村(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物业人员、综合执法人员的前哨作用,通过日常巡查以及建筑装修垃圾、施工噪音等线索,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装修改造行为并向镇(街道)报告。镇(街道)应当建立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扎口管理、分类处置有关信息。属于镇(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处置或者交办,其他应当及时上报属地政府所明确的主管部门或者授权单位。村(社区)网格员应定期对已清人的d级危房加强巡查,避免村民(居民)返回居住;加大极端天气安全应对预警落实,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的最后一米。各地应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经查实的,予以适当奖励。
(三)加强房屋改扩建管理。各地应当健全改扩建和装饰装修活动管理制度,细化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全过程管理要求。住房改造用于经营性用房的,必须符合《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建筑结构、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不得改变承重结构和降低消防、抗震条件。对于确需改变承重结构或者消防、抗震条件的其他房屋,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设计、施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符合安全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加强自建房新建翻建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压紧压实农房建设管理责任,新建、翻建农房应当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要求,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在城镇规划区的从其规定)。积极探索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宅基地审批等环节,将农房安全作为部门联动管理重要因素。产权人可选择使用政府部门提供的图集或者委托专业人员(单位)进行设计,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企业或者具有相应技能的乡村建设工匠施工。产权人对农房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农房设计、承建人、材料供应等单位或者个人分别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镇(街道)要加强对农房建设审批、竣工验收的服务和指导,引导农民依法依规申请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加强房屋鉴定检测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鉴定、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鉴定报告备案制度,开展鉴定报告的质量监管,监督指导鉴定、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鉴定报告的出具应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并由鉴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按各自职责签字,其中报告审定人应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计算书加盖签字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章。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其出具的报告终身负责,严禁出具虚假报告。
(六)推动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数据共享。各地政府应当建立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和流转处置机制,实现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各类许可信息部门间共享共用,探索建立隐患建筑公开制度,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信息向社会公布。对于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建筑,应在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中予以载明,不动产统一登记时做好协同配合,在房屋出租、出售、抵押时保障利益相关人知情权。探索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建立相应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
(二)压实各方责任。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告知使用人房屋安全状况。开展经营活动的产权人(使用人)承担房屋安全使用主体责任。地方党委、政府要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协调、具体抓落实。各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管理好所属产权和使用权房屋,归口管理行业监管范围内房屋。落实好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施闭环管理。
(三)加强支撑保障。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地要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镇要明确乡村建设(农民自建房)综合管理机构,履行宅基地管理、农房规划许可、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强化农村房屋安全管理。要加强专项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治安维稳等工作。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用于隐患排查、安全鉴定、技术服务等。
(四)强化督促指导。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要求,将房屋安全列入对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适时开展督导。对房屋日常使用人数大于10人的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安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地要加大对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问责力度,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房屋安全使用手册、社区普法、公益讲堂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深入开展自建房选址安全、结构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以及“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等安全常识科普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八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要求,为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景观面貌,争创xx村乡村振兴县级示范村,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组长:xx。
成员:镇各联村工作人员、村组干部。
设立:综合协调组、政策宣传组、群众工作组、拆除处置组、社会稳定组、医疗保障组,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清理工作方式,由xx镇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清理方案,申请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清理工作。
结合xx村农房风貌整体要求为依据,按照“政府引导、农户申请、限期整改、拆改结合、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首先对xx镇xx村点位xx余户农户已搭建的彩钢棚进行规范统一。
1、结合xx村农房风貌整体要求,确定xx镇彩钢棚搭建要求为:搭建的彩钢棚颜色为灰色,支架为方钢或圆钢结构(参照县城彩钢棚搭建工艺)。一是对于已搭建彩钢棚但不符合要求的,原则上同意其通过拆除彩钢棚重新盖小青瓦或灰色塑脂瓦。二是支架统一刷仿木漆。三是对于屋顶未搭建彩钢棚,有搭建意愿的农户,房屋原则上未满三层可修建为三层,风貌一致,房顶采取小青瓦进行处理;房屋已超过三层的,不得再进行加高建设,不得搭建彩钢棚,由农户自行进行防水处理。四是农户房屋旁私搭乱建的杂物棚等无条件拆除。
2、在xx年x月底前完成xx村点位xx余户农户搭建的彩钢棚颜色、结构、高度等进行统计摸底,建立台账。对不符合要求的农户立即发放《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责令整改通知书》,农户在收到《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责令整改通知书》后,x日内向所在地村委提出《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整改申请书》和《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整改承诺书》,逾期未申请或申请后未整改到位的,xx镇将组织力量进行拆除。
3、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对按期完成整改的农户进行验收,并填写《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整改验收单》。
1、加大宣传力度。xx村要积极主动对xx镇搭建彩钢棚要求进行宣传,通过户主会、院坝会等方式,多角度、多维度对彩钢棚拆除方式和要求不漏一户进行宣传,讲明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主动配合进行规范整改。
2、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特别是针对需拆除彩钢棚或彩钢棚改造的农户多渠道了解思想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及时召开专会进行研判。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3、在清理规范过程中,各工作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
4、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各工作人员、村组干部要加强协调配合,坚决杜绝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对工作不力,影响xx镇xx村已搭建彩钢棚清理规范工作推进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九
根据省物价局、交通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路客运价格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x价检[20xx]297号)精神以及市物价局和交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县物价局和交通局将组织开展全县公路客运价格的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限:20xx年元月1日至2月20日。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1、组织发动。元月1日至15日为组织发动阶段,工作内容有四项:一是成立整治工作专班,组建由县物价局副局长覃凌虹、交通局副局长胡卫为组长,县运输管理所所长向学军、副所长汤应权、李文杰,县物价检查所所长张军年、副所长张媛香、王家炳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客运市场价格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路客运价格政策、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等,并向社会公布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增强旅客的自我保护和价格维权意识。三是召开提醒告诫会。召集县客运公司、城市公交公司和农村客运公司负责人组织学习今年元旦、春节的客运价格政策,告诫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的客运价格政策,引导经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价格自律意识和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四是落实明码标价工作。督促公路客运公司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和要求在站点售票厅和各类客运车辆内公布现行客运票价,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重点检查。1月15日至2月1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工作内容有三项:一是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元旦、春节期间工作专班对全县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等交通价格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乱涨价、乱收费和连锁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专班定期组织开展客运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擅自涨价、变相涨价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开展价格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客运市场价格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
3、总结提高。2月15日至2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认真总结客运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剖析全县客运市场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加强客运市场价格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材料及时报送上级物价、交通部门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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