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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一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13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克拉玛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克市地税局实际情况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局作为税务执法单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依法治局的根本,也是提高自身依法水平的需要,更是进一步提高广大税收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推动法治克拉玛依建设的重要内容。此外四月份恰逢第21个税收宣传月,因此我局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为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我局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全局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六五”普法的内容。我局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主要开展了以下一系列活动:
(一)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为重点,树立学习表率。领导干部学法是“六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点,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局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和《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在党组领导的带动下,全局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二)开展学习专题,积极组织全局职工观看法制教育片,并要求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区“六五”普法讲师团有关“一反两讲”与维护社会稳定专题讲座。有效提高了基层广大干部和信教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了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进一步夯实了“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的基层群众基础,加强了对广大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不断筑牢各族人民群众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三)积极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主要通过税法宣传板由点带面的方式,围绕税收的含义、税收的由来、我身边的税收、税收基本知识、税收小漫画等内容,并结合学校建设、教学条件的改善和同学们亲眼目睹、亲身感受的变化,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等实例,深人浅出地讲解了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
(四)克市地税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各区中心广场举行四月税收宪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并通报表彰了各区地税局“十佳明星企业”和“十佳光彩之星”个体工商户;同时,搭设税收咨询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咨询。丰富多彩的宣传资料吸引了很多市民索取,同时也针对市民们比较关心的发票管理、个人所得税、二手房交易等税收政策展开宣传,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此外,在各区中心位置等地分别悬挂横幅标语、张贴税收宣传主题画报、在出租车或公交车上大屏幕循环放映总局、自治区地税局、市局近年制作的税法动漫作品和影视公益广告。
(五)参加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学习宪法、法律咨询、板报展览和其他宣传活动。4月初,在市政府二楼大厅参加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学习宪法、法律咨询、板报展览,引得许多人员驻足观看。
(六)在本局综合楼前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在每层楼的楼宇电视中播放有关宪法、法律宣传知识,使全体干部职工与广大纳税人进一步了解上述内容。
(七)深入学习宣传与广大纳税人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收小分队深入纳税户散发税收宣传资料;,同时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与纳税人进行近距离的交流,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保障和维护各族合法权益。
(八)在克拉玛依日报是刊登一期税收与法律的专刊,目的是让全市人民对我们的宪法、税收法律有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我局依法治理水平。
为了确保税收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宪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税收执法监管职责,提高执法水平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通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把“法治进单位”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全局各族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作出新贡献。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二
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面、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4月6日下午,博湖县第一小学全体教师在阶梯教室积极开展了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活动中通过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观看法制宣传片并展开讨论等方式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博湖县第一小学党支部书记刘遵举倡议每位教职工在对法律法规深入认识的同时,都成为法律宣传员,积极发挥“大手拉小手”的作用,师生营造人人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法治的浓厚法治氛围。教师们也纷纷表示,要努力让法律走近每个家庭,让知法、守法的老师、家长成为孩子们身边最直接的榜样与表率。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三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平安xx”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庭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各项事宜。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发动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平安xx”宣传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制订“平安xx”宣传工作方案,务求方案切实可行,宣传行之有效,不断扩大平安建设宣传知识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巩固平安建设取得的成果。
全面系统把握宣传活动的各项重点,从四个具体方面认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一是我院在开展“平安xx”建设、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二是我院在落实中央、省、市政法系统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深化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有关举措;三是我院在新形势下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经验和做法;四是我院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
一是借案宣传,抓重点。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群众旁听庭审等形式,以互动促工作,用最直观的方式展现我院在平安建设中所做的努力。大力渲染和强化庭审效果,加强庭审过程中对当事人的法律教育,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作用。
二是现场宣传,抓热点。发挥面对面的宣传作用。在“5.18”集中宣传日上,通过对图版展览的讲解,向辖区群众全面展示我院综治工作和“平安xx”创建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成效;在诉前风险提示、诉讼调解和判后答疑等各环节,向当事人宣讲法律、辨法析理;在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过程中,就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热点问题,通过走访和现场答疑解惑的形式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三是媒体宣传,抓全面。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和覆盖面广的特点,将具有引导、教育、警示作用的正、反典型案例及时宣传出去,努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全区居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通过开展“平安xx”宣传月活动,我院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宣传工作在促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障辖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做好日常宣传、普遍宣传、集中宣传的结合,巩固维稳成果、全力护航“北跃”!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四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认真开展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强化法制宣传,推进机关管理创新,促进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现将我单位“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始终将依法治市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既要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单位形象,又要在办好事的前提下,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观念和防范意识,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在今年的“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积极安排,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开展宣传活动。
二、加强理论学习。
在四月份的“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中,我局组织了专题学习和教育,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和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大力开展宪法的再学习再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专业法和行业法的学习宣传,学习了合同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通过加强对专业法、行业法的学习宣传,促使我局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熟练掌握依法行使职权必备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积极开展活动。
今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我们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采用专题学习、挂横幅标语、办公场所宣传栏、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宣传等形式,深入扎实地使开展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到实处。
(一)法制教育学习。认真学习宪法,认真学习《“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普法读本》教材,深刻理解“反暴力是新疆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讲法治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讲秩序是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等,根据20xx年公职学法考试题库,我局指定普法联络专人下载相关学习材料,认真组织学习辅导。通过学习辅导,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全面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法治宣传。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廉政文化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二联办、一联办、纪检委办公大楼、大厅、走廊、食堂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和反映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设置法治标语牌或法制专栏,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法治常识、法治典故、法治警言等。
(三)学法用法考试。组织我局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试,我局共有行政编制30人,参公编制6人,我局有6人参加全市统一学法考试,有33人参加自行考试,确保了全部公职人员参加了此次学法考试。通过学法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到学有所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四)构建网络教育。充分发挥网站的政策法规宣传平台作用,在我局网站专设普法教育专栏,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政策法规内容、十八大会议精神内容,并更新政策法规内容;积极宣传宪法及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全面宣传宪法、法律。
通过四月份“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使我局干部职工更加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将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宣传学习宪法,进一步加强单位的综治工作,做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做到学有所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五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xx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区以及我市关于开展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新疆”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今年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列入重要议程,召开专题会议作安排部署,就活动主题、宣传内容、活动形式进行安排。政策法规科负责对活动的统筹规划并牵头实施,其他各科室抽出骨干人员配合宣传活动的具体落实,保障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结合我局工作和普法宣传月活动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一)以领导干部树为表率,带领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我局人员认真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以及和我局业务相关的《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此外,我局人员还积极参加法律专题讲座。4月上旬,我局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均参加了由市司法局邀请的自治区法律专家主讲的“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讲座。
(二)利用板报展览、标语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我局通过法律宣传标语和法律宣传板报,分别在我局一楼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和市政府机关办公楼2楼大厅展览,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气氛。
(三)结合工作实际,参加宪法、法律咨询日活动。4月14日上午,在文化大厦门前,我局参加了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宪法、法律咨询日活动。在此次活动中我局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咨询群众50余人次,群众关注度高,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充分利用本地报纸,宣传食品药品知识。在克拉玛依日报上,我局及时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食品药品安全警示”,每周定期刊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以达到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目的。
三、坚持学法和法治实践现结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学习和实践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通过一个月的宪法法律学习,使我局工作人员更为全面、深刻的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依法履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六
12月5日,和林大队城关中队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契机,组织警力分别深入城关镇内人员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城关中队民警深入辖区中国银行、利源商城等地紧紧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这一宣传主题,向现场群众宣讲了酒驾、超车、超员超载、闯红灯、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同时,以城镇常见的交通违法和因此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入手,因势利导向群众讲解无证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乱穿马路、超员超载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隐患危害,呼吁群众在日常的出行劳作中,拒绝违法行车走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确保自身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受道路交通事故侵害。民警还结合大队已开通的各项车驾管等业务进行积极宣传,重点介绍“面签”注册后,可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交通违法处理三大类共16项具体业务内容。没有本地驾驶证或机动车的,可以通过平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预约业务。
当天,民警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疑虑31余人次,通过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他们认识了危险驾驶的危害,从而珍惜生命,安全出行。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七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xx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两会”和自治区“六五”普法中期总结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和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宪法的再学习再宣传。根据库治办《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库治办【20xx】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组织开展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始终坚持把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单位进程、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认真做好此次“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市”为主题的“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列入了园林局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对宣传月各项活动所采取的形式、日程以及人员安排等都作了细化分工,制定了活动的具体方案,下发了活动的通知。
“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是自治区在当前历史条件下,基于国际国内复杂因素统筹考虑,作出的重大政治性、策略性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印的《“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普法读本》为基础学习资料,集中学习,大力宣传“一反两讲”,使各族干部群众深刻理解“反暴力是新疆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讲法治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讲秩序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等。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八
为了更好地落实自治区第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根据富蕴县教育局《富蕴县教育系统开展第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富教勤字〔2013〕22号)通知精神,为开展好此次活动,提高全校师生法制意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克孜勒希力克乡牧业寄宿制学校开展第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紧密联系教育改革,注重教育的实效,深入贯彻落实和全国两会精神,加强对宪法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师生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广大师生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达到提高师生法治观念的目的,使广大师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使宪法、法律内化为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提高广大师生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水平,全面维护新疆稳定、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扎实推进法制进校园工作,为建设和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五、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宪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禁毒、互联网上网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广大师生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遵纪守法习惯。
六、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序进行,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克孜勒希力克乡牧业寄宿制学校委会研究决定,特成立克孜勒希力克乡牧业寄宿制学校学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阔尔高(学校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沙那提别克(学校校长)。
叶尔汗(学校法制副校长)。
努尔兰(德育主任)。
成员:叶尔肯(副校长)。
巴合提(副校长)。
恒巴提(团支部书记)。
古丽孜娜(少先队辅导员)。
沙那提汗(教务主任)。
以及各班班主任。
七、主要活动。
范围:全校师生。
形式: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
2、召开主题班会。
范围:全校各年级。
形式:主题班会。
安排时间:204月1日班会课。
3、法律知识竞赛。
参赛范围:四年级以上各班级学生。
形式:考试。
4、黑板报比赛。
范围:小学部10个班级。
形式:比赛。
安排:以本次法制教育的主要法规为黑板报内容,要求每个班级做好宣传工作。
5、法制教育讲座。
范围:全校学生。
形式:多媒体教室。
安排:由学生法制副校长叶尔汗和努尔兰老师分别对各年级结合学生在校常规进行针对性法制教育.5、学校教职工于每周四下午6:30分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宪法等常规法律,提高自身依法执教能力,增强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具体要求。
1、各班级班主任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结合教育法规宣传月加强对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认真开展好这次活动.
2、在开展活动同时,各班级要及时向德育处汇报开展情况.
克孜勒希力克乡牧业寄宿制学校。
二〇xx年三月二十六日。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九
4月8日至10日,麦盖提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该县公检法司等39个单位在刀郎文化广场、刀郎巴扎等地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活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主题展开,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摆放宣传版面、张贴横幅、播放录音等形式,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活动期间还举办了以“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去极端化”为内容的.农民画作品展。每幅作品都传达着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麦盖提县居民阿吉古丽说:“今天看了农民画展后,通过他们的讲解,我明白了这些画的含义,更加形象、生动的让我们对法律法规有了认识。”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各种法治宣传材料10000多份,展出法治展板268幅,农民画13期,解答法律咨询700多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35000多人。据了解,本月还将陆续开展专题学习宪法座谈会、送法进校园、宪法法治讲座、微博微信知识竞赛等活动,旨在让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了解和自己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人人懂法、守法、用法,为建设法治麦盖提而努力。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十
活动目的:。
1、通过读民警讲座,学生签名等形式向同学们宣传宪法法律知识。
2、通过本次活动,使同学们养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行为,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3、进一步深化我校德育工作,引导学生在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做文明小市民的同时,进一步培养学生关心他人,关心社会的良好道德品质。
活动准备:。
1、让同学们收集有关少年违法乱纪、少年自我保护及尊长爱幼的美德少年的新闻。
2、学生签名用布幕,笔。
3、联系好媒体,并选好回答记者提问学生。
4、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日常生活中美德。
5、了解一些常见自我保护措施及如何做一个文明守法小公民。
活动过程:
1、学校领导主持会议,介绍到校讲座的法制副校长。
(东城区公安局方梦舒警官讲话)。
2、给法制副校长佩戴红领巾。
3、法制副校长讲话。
4、由少先队辅导员带领学生宣誓。
(宣誓词:创建文明城市,从我做起。我要做到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交通法规,不进网吧,不进游戏厅,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小公民,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增光添彩。)。
5、学生进行签名活动。
6、校长进行总结,并讲话。
7、学生散会,自由向法制副校长请教;同时安排部分学生接受电视台采访。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十一
为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分院结合实际,提前部署,精心策划,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校园稳定”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分院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先后组织师生学习了宪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意见、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等法规、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师生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
二是丰富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形式。分院通过组织开展“一反两讲”主题教育、课前五分钟法制宣传、学习宪法主题班会、手抄报比赛、太极拳普及赛、民族团结知识测试和边防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安全演练和国旗下的。
演讲。
等丰富的课内外活动,把宣传教育融于各项活动中,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效果落在了实处。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十二
为认真开展好自治区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4月22日上午,哈密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了市工商局、人社局、卫生局等10个单位在时代广场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这次宣传活动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向各族人民群众宣传了《宪法》、《刑法修正案九》、《反恐怖主义法》、《反家庭暴力法》、“三文件一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一系列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发放各类汉、维法制宣传单近千份,宣传册1000余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十三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13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石河子第16小学(152团预制场学校)结合本校实际,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校园稳定”为主题认真开展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
进入四月,该校红领巾广播站坚持每天3次播放《做遵纪守法好少年》的相关内容,着力营造全体学生自觉学习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各年级班利用课余时间纷纷举办“我读宪法,我学法律”主题班会,并组织学生制作学习宪法、法律内容的手抄报,学校挑选优秀作品在校园内展览,加强孩子们对宪法、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以此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语言和行为,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十四
“学法、用法、守法,传播社会文明新风尚。”4月14日,新疆轮台县哈尔巴克乡开展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全乡机关、站所和各村积极响应,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本次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由乡司法所组织实施,为全县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活动专门设立了法律服务咨询台,向群众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普法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方式为群众现场解疑释惑,通过拉横幅、摆放展板,宣传《宪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营造了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本次活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在全乡上下掀起了认真学习宪法,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的社会氛围。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十五
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化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和学生学法、遵法、守法、护法意识,引导师生知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库尔勒市第四小学于4月11日,召开了“弘扬宪法,维护社会稳定”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
党支部书记做了重要讲话,希望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原则。
学校以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紧紧围绕自治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开展反恐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各族干部群众全面了解宗教极端思想的表现形式和现实危害,让各族群众知道法律是底线,也是高压线;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一切宗教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活动总结篇十六
2015年12月5日,和林大队城关中队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契机,组织警力分别深入城关镇内人员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城关中队民警深入辖区中国银行、利源商城等地紧紧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这一宣传主题,向现场群众宣讲了酒驾、超车、超员超载、闯红灯、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同时,以城镇常见的交通违法和因此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入手,因势利导向群众讲解无证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乱穿马路、超员超载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隐患危害,呼吁群众在日常的出行劳作中,拒绝违法行车走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确保自身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受道路交通事故侵害。民警还结合大队已开通的各项车驾管等业务进行积极宣传,重点介绍“面签”注册后,可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交通违法处理三大类共16项具体业务内容。没有本地驾驶证或机动车的,可以通过平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预约业务。
当天,民警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疑虑31余人次,通过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他们认识了危险驾驶的危害,从而珍惜生命,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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