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个人的成长和进步进行回顾和总结的有效方法。真正的力量源于内心的坚持和勇气,我们应该相信自己的潜力和能力。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为您写总结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一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人人拥有一好书,人人读一本好书的读书工程的号召下,我买了一本李开复先生的《做的自己》。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工作总结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__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的自己就是成功。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二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看似矛盾的两个人,看似冷淡的一个人,看似不屈服的一个人,却在两人之间产生了爱的火花,那不是像邻居女儿为了嫁出去而盲目结婚的爱情,也不是像妹妹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三
虽然每做一件事,他都要花上好长时间,需要付出很多艰辛,但他竟凭着自己坚韧的毅力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最终获得了离开荒岛返回故乡的机会。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退缩以及顽强的毅力所折服,这不禁让我想到生活中的我。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不自己动脑筋,而是需求他人的帮助;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知难而退,选择逃避;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觉得自己没办法解决,总是垂头丧气,心里充满挫败感。记得三年级学自行车的时候,我摔了很多次,但总也学不会,一气之下我把自行车狠狠地扔在一边,发誓再也不动它了。但我认识鲁滨逊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口中所说的困难与鲁滨逊相比简直就是小儿科,我不禁为我之前遇到困难时的所作所为感到惭愧。鲁滨逊一个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的勇气和毅力让我对他肃然起敬。
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是对鲁滨逊的勇气和毅力的考验;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是对我们读者心灵的一次洗礼;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还给了我们有益的启发。它告诉我们:如何面对困难、战胜困难,如何保持乐观的精神状态。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四
曾经读过着名女作家毕淑敏的一篇名叫《阅读是一种孤独》的文章,今天看到这个作文题目,首先想到了这篇文章“阅读是一种孤独”也是我对阅读的一点看法,下面就来简单谈一谈。
阅读是一种环境上的孤独。当我们捧读一本书,徜徉在字里行间时,我们与文本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时我们需要环境的清幽嘈杂的环境固然也能读进去,但很难走出来阅读需要一个宁静温馨的氛围,一个无人打扰的“世外桃源”,曾记否,夜深人静、细雨如丝的夜晚,我们坐在椅上,品一杯香茗,与书相拥,思绪在文字间游走,情感在文字间跌宕,这样的夜晚是何等惬意!曾记否,在孤灯相伴的夜晚,读孔孟言、悟李杜诗、品刘墉文、赏清玄章,积智慧之沙建文学之宝塔,感悟文学之纯美,悟得人生之真谛的思路过程!
阅读是一种环境、心理、精神上的孤独,这样的孤独是大智慧的孤独,我喜欢这样的孤独!
阅读就是孤独!但在孤独的时候,我懂得了阅读!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五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了斯科特一行人在与阿蒙森队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担失败。他们有超人的力量和勇气,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还有无私的爱,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而是始终惦记着别人:朋友、妻小和祖国人民。虽然斯科特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高尚。这让我想起了2018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在佳木斯市的第四中学门前,一辆客车在等待师生上车时,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失控撞向学生,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六
通过阅读此书,我收获到很多,它不仅让我知道了一些解决难题的方法,还让我真正地认识到了内心的另一个自己,了解到自身的许多缺点。起初的我总是很固执,不愿接收他人的意见,更不愿面对自身的缺点,对自己的长处短处几乎是一无所知。然而通过读此书后,我学会了直视自己,也终于了解到了自己的长处和不足,看清了自己的心理问题和不良习惯,并知道了克服这些问题的方法,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相信,只要我正确地看待自身的缺点,扬长必短,我就一定能够更加优秀,逐渐走向成熟。
读完这本书,我同样知道了许多关心心理的名词。如“巴纳姆效应”、“破窗效应”、“酝酿效应”、“毛毛虫效应”等等。而相在的我就像书中的徐小芳,总是“拘泥”于“毛毛虫效应”。这种效应指的是总是习惯于照搬别人的经验,而不去寻找新的、适应自己的学习方法。而我就是如此,我总是到处询问那些学习好的同学的学习方法,然后照搬,我虽然按照他们的学习方法来学习,可我的成绩却一直很“稳定”,总是提不上来,学习方法总是一会借鉴这个的,一个采用那个的,一直没有固定的学习计划,只要成绩有所下降或者稳居不前,我的心中总会相当着急,于是徒劳无功地寻找其他更好的方法。看了此书,我就像徐小芳一样,十分地努力但却没有收获,别人几个小时的学习总能胜过我一整天的埋头苦干,每次书倒背得多,可没能找到重点和自身的薄弱环节进行复习巩固,没能把背回来的知识全部浏览完,更没能把每天的知识当天消化。总在漫无目的地学习,什么都看,没能真正用好“二八法则”。有时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目前的学习方法不适用于我,还是我目前正处在书中所说的“高原区”。有时对自己的现在状态,总是恐惧逃避,面对父母的责备和老师的目光,更是无以言对。虽然八上的期末考试我在全年级排名有了进步,但在五班的名次却稳如泰山。所以现在的我必须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修正自己的学习方法,既要勇于拼搏,更好通过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扬起利剑为自己打通道路。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七
当拿起《日出》的剧本,必须要整理好自己的心绪,把自己代入到那个年代,才有办法切切实实的体会到当时社会的种种黑暗与在这种环境下一个个扭曲心灵的形成,也才有办法真正体会到曹禺老先生写这个四幕悲剧剧本的真正含义。
我特别喜欢读《日出》,无论它用怎样的形式出现,在我的心中,它是那么细腻与自然,也让我们现代人可以永远铭刻那段悲惨的历史。
当我读到这样一个个细腻的情节,会让我不由得佩服曹禺老先生对于生活的细致观察与笔下那最真实的文字,因为他通过一个四幕的剧本,通过这些错综复杂而又悲情的剧情里,让作为读者的我已经可以对那个时代感同身受了,并且对那个黑暗的社会表示愤愤不平,当出现一些让我心觉痛恨的对话时,我甚至会握紧拳头,咬牙切齿。剧本中很少涉及欢乐的场面,我想,曹禺先生不是缺少会写欢乐场面的心,而是那个时代,再大的喜都是从悲中来,只有用浓浓的悲情的色彩,更可以烘托出时代的特征。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八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九
有位名人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日月如梭,光阴似箭,古往今来历史长河中有关读书的名言数不胜数。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新高一读书心得体会,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新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提起《学习雷锋好榜样》,家喻户晓,耳熟能详。雷锋爷爷是战士们眼中合格的好军人;百姓们眼中热心的好人民;孩子们眼中学习的好榜样。在我眼中,雷锋爷爷是一个乐于助人、勤俭节约、坚持不懈的人。
雷锋爷爷充满爱心、乐于助人,他把为人民服务当作自己的生活习惯。雷锋在去外地执行任务时,中途坐火车还一个劲地做好事:他帮列车员一起忙前忙后;帮一位丢失车票的大嫂补票;帮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娘找到儿子;送一位带着两个孩子的妇女回到家……所以“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佳话便在人民群众中传开了。
有人说,雷锋是个傻子。可我觉得,这样的“傻子”是值得敬佩的。“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这是历有识之士从家族兴衰、社稷兴亡、朝代更替的无数经验中得到的深刻警示。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民族世代相传的精神财富,也是我们这个民族百折不挠,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
积少可以成多,滴水可以成河。让我们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养成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油、一粒米的良好习惯。让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进一步发扬光大起来。
雷锋爷爷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他做的每一件好事都是值得我们学习。今天我们学习雷锋,就是要学习他爱的胸怀、感恩的情愫和驰而不息的精神。
雷锋精神是过去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也是国家民族的瑰宝。在经济取得长足进步,物质极大丰富的今天,我们仍然需要弘扬雷锋精神。雷锋精神早已渗透到了中国文化肌理,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雷锋精神是一种人间大爱,温暖了人们的心灵。
从今以后我决心做一个勤俭朴素、热爱劳动、热爱集体和关心他人的好学生。学习雷锋爷爷钉子般的精神。以雷锋爷爷为榜样,踏着雷锋爷爷走过的光明大道不断前进。
让我们铭记并践行雷锋精神,因为雷锋精神曾像阳光一样温暖了你,温暖了我。如今,让你我一起,让温暖的雷锋精神继续温暖他人,温暖社会。
最近我身边的朋友都在看《白雾》这本书,听说特别好看。于是我就买了一本回来,看了以后,确实觉得很不错,让人爱不释手。
书里的主要内容是:深秋时节,霜寒雾重,主人公男孩冬冬跟随母亲几经辗转,来到遥远的白雾村。虽然村落里隐约流传着父亲远走西北的消息,但单纯的冬冬把思念和疑虑深埋心底,凭着自己爱玩爱探险的天性,一股脑儿投入淳朴的乡村生活中。在这里,他结识了性格迥异的乡村玩伴,闯进了广阔神秘的山林野地,经历了新奇陌生的田间探险......就在他醉心于白雾村的美景、伙伴、游戏等一切美好事物时,父亲突然来信,冬冬的乡村生活戛然而止,他即将和熟悉的一切告别......
看完这本书的简介后,我不禁有点为冬冬感到伤心。
在白雾村里冬冬认识了几位朋友,有十分讲义气的树墩哥哥、聪明的童木、调皮捣蛋的张得月。
这本书中描写了很多让人开心、气愤、伤心、感动的事。
其中令我最气愤的一件事是:那时正在下大雪,冬冬禁不住跟童木说他爸爸那里早就下大雪了,一位同学问冬冬爸爸是在哪里?干什么的?冬冬说:“我爸爸是地质队员,在大西北为国家找石油。”同学们都很羡慕。但张得月却说:“有什么厉害的!你们不知道,他爸爸不要他和他的妈妈了。他的妈妈正和吴童木爸爸搞对象!”冬冬哭了,心想:明明我对张得月很好,还经常给他水果糖吃,他还这样说我爸爸,何况我爸爸也是为了国家找石油呢!
读到这里我心里想:“生活中就是有像张得月这样的人,平时你对他很好,但他当面或背后还会说你的坏话,甚至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让人气愤。”
还有一件事令我非常感动:树墩带着冬冬和童木去砍树枝、削陀螺、做鞭子,在去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黑狗朝他们旺旺大叫,童木和冬冬都被吓到了,树墩却勇敢的拿起从家里带来的鞭子抽了一下大黑狗。大黑狗夹着尾巴跑了。但是他们回来的时候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到了大黑狗那儿时,冬冬准备想对树墩说点什么,一回头,突然,一道黑影像闪电般地扑到了树墩的身上,树墩为了保护冬冬和童木,身体被狗咬了三个血窟窿。
读到这里让我感慨万分,树墩是一位勇敢的人,在危机关头,敢于冲在最前面,为别人挺身而出,哪怕自己受到伤害,也毫不犹豫和退缩。树墩被狗咬的一幕时时闪现在我的眼前,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的人,比如我们的消防员战士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2020年的疫情,我们的白衣天使不顾个人安危支援武汉,勇敢的与病毒作斗争。他们都是为了保护我们把自己置于最危险的地方。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向最美逆行者致敬!
大黑狗之所以在回来的路上报复了他们,是因为它没有得到最基本的尊重和尊严。让我懂得了:动物和人一样,你尊重它,它才会尊重你!学会尊重他人,善待他人,做一个有爱的人,才能换得更多的尊重!
但是令我伤心是:童木和他爸爸要离开白雾村去小鹿村照顾得了精神病的妈妈了,冬冬听到这个消息都快哭了,临走时,童木送给了冬冬一份礼物——风筝,童木说:“你见到它,就想到我了,你一拽它,我就回来了。”冬冬的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他们俩的友谊就像李白的《赠汪伦》:“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种纯洁的友情让我羡慕。
当然还有让我最开心和欣慰的就是张得月变好了,因为在赶集的那一天,张得月跟随他爸爸和冬冬的姥爷一起去赶集,可是冬冬也想去,但是姥姥却不让去,于是张得月便偷偷带着冬冬赶到了冬冬的姥爷那,所以姥姥只好让他去了。他们在赶集的时候,张得月买了一些好玩的玩具给冬冬,还送给冬冬一个纸灯笼,那个灯笼是张得月姐姐做给他自己的礼物。
这本书,是英国进步资产阶级女作家伏尼契的代表作;这本书,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这本书就是《牛虻》。
《牛虻》以19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斗争为背景,以爱国志士牛虻的命运遭遇和结局为线索,热情歌颂了意大利人民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所做的英勇斗争。牛虻钢铁般的意志、视死如归的精神、疾恶如仇的品格,激励和鼓舞了一大批青年。
牛虻原名亚瑟,出生于意大利的一个英裔富商家庭,他从小受到家人的歧视和排挤,在苦闷和忧伤中度过了童年。身边能给他安慰和关怀的,只有神父蒙泰尼里和青梅竹马的琼玛。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受奥地利的殖民统治,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思想和行动,吸引着当时的热血青年,亚瑟决心献身于这项事业。亚瑟好了偷渡去了南美洲。在南美洲他漂泊流浪,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生活。13年的流浪生活让亚瑟的相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以至于连蒙泰尼里和琼玛都认不出他来了,当他再次踏上意大利的土地时,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以“牛虻”为笔名的革命党先锋了。他用犀利的语言和笔墨为武器,继续与反动势力斗争着。他还积极的为起义做准备,他组织战友到山区偷运军火的途中,被暗探和骑警包围,亚瑟开枪射击掩护队友撤离,却让自己进了监狱。在监狱里蒙泰尼里试图劝说牛虻放弃革命时,牛虻揭露了他的伪善,狱警帮牛虻带信给琼玛,在信中牛虻承认自己就是亚瑟。让琼玛悲痛欲绝。刑场上,牛虻亲自指着颤抖的刽子手们对自己开枪,慷慨就义。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仍然是一个胜利者!通过牛虻那坚定信念,临危不惧,义无反顾的精神,让我想到了革命烈士赵一曼。
1936年6月30日,赵一曼在奔往抗日游击区的途中不幸被日军追上,落入日军的手里。赵一曼被带回哈尔滨后,日本军队的警察对她进行了老虎凳、灌辣椒水,电刑……但她始终坚贞不屈,没有吐露任何实情。日军知道从赵一曼的口中得不到有用的情报,决定把她送回珠河县处死示众。1936年8月1日,日军将她押往珠河。8月2日,日军将其绑在大车上,在珠河县城“游街示众”。此时,赵一曼牺牲之前,面对敌人的屠刀,她高呼“_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当赵一曼昂首走到小北门外的草坪中央时,几个军队的警察的枪口对准她。一个日军军官走到赵一曼跟前问:“你还有什么话要讲吗?”赵一曼怒视着,把手中的纸卷递过去说:“把这些话传给我家乡的儿子!”日军官看过字条,向军队的警察们猛一挥手,罪恶的子弹射进赵一曼的躯体,牺牲于珠河县小北门外,年仅31岁。
许多像牛虻这样的革命先烈们为了建设祖国献出了生命。百年来,在强国梦的激励下,他们为国家富强而奋斗,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为祖国为社会献出我们的绵薄之力!《牛虻》不仅是一部惊心动魄的革命书籍,又是一部高雅纯粹的文学名著。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和对人性、人情的深刻描写,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轻年人。他体现出的对于革命理想的激情,他所引起的心灵震撼和共鸣,使得我每次翻阅都心潮澎湃、热泪盈眶。“无论我活着,还是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牛虻虽然已经逝去,但是牛虻精神却永垂不朽!
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唐诗,是“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思念,是“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的无奈,是“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的喜悦——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遗留下来的臻宝。唐诗素描是作者曾冬对唐诗的另一描绘。他将唐诗中的朦胧美勾勒地淋漓尽致,阅读时,读者身临其境,仿佛与诗者一同感受四方的景,感受内心的喜悦或悲凉。
就拿曾冬对《竹馆里》(附注《竹馆里》作者王维: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描写来说。
“风安静地栖落在叶片上,黑夜张开了眼睛。”此处是对周围环境的描写,用“栖落”一词,好似风同小鸟般栖息在树枝上,将风安静的形象变得更加乖巧可爱。而“张开”一词用作“黑夜”的谓语,又把“黑夜”比作了人,黑夜的张开,吞噬了白昼的光明,散落出黑夜的孤寂。
而后便描写王维弹琴的场景——“弹琴的人,十指轻飞,滑过每一根琴弦的声带。天空的雨点,如一些高高低低的语言,跌进了记忆的河流。一只被音乐叫醒的小鸟,飞出窝,捡拾起一句一句的诗行。”句子如痴如醉,读者耳边仿佛穿过无数美妙动听的乐符,激醒心中沉睡已久的山泉。当时的王维是超凡脱俗,独自一人弹琴作诗,而读诗的我们,亦是内心的熏陶,思想的陶冶。曾冬的描绘,把音乐写活了,让它律动起来。
“密林深处,尘世的喧哗已然遥远。没有人知道,有一方静土,可以收留起岁月的浮华。今夜,手握琴盘的人,目睹了太阳的陨落。”王维孤身一人,摆脱尘世的束缚,悠然雅致。他目睹太阳的陨落,他感受了万物的轮回,独站高峰,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风范。
最后,有那么一句话“一个人,独坐在自己的影子里,怡然自乐。任千年的月光,照亮了一生的道路。”这是曾冬对这首诗最后的描绘,也是对王维的描绘。虽独自一人,王维却不感孤独,明月是他心心相印的知己,他的一生,有它就够了。
读完曾冬对《竹馆里》的描绘,我回味无穷。回味这山间乐符的动听,回味山间生活的幽静,回味这笔尖游走的细腻,回味身临其境的美妙。
耳听流水,眼观美景,挥手提笔,千古佳文在下。
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一位广博的学者,一个平实的凡人,一位真切的彻悟者,丰子恺,不仅能以其简洁白描般的漫画引人深思,一本薄薄的《缘缘堂随笔》也让人掩卷漫思、受益良多。
人生是一张罗织的网,丰子恺认为“大大小小的一切事物都被牢结在这网中,所以我想把握某一种事物的时候,总要牵动无数的线,带出无数的别的事物来,使得本物不能孤独的明晰的显现在我的眼前,因之永远不能看见世界的真相??所以我想找一把快剪刀,把这个网尽行剪破,然后来认识这世界的真相。”许地山缀网是为了生存,非子恺要剪破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无论是补网也好,是剪网也罢,他们都是热爱人生又想看清人生的本质。
书中印象较为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吃瓜子》,本文就是谈论了人们“吃瓜子”这一话题,读来颇有一番讽刺味道。生活中可见许多有闲阶级的人们以吃瓜子来消磨时光,作者便抓住这一点,以他们娴熟、灵巧的动作来写,将其刻画得淋漓尽致,使读者不禁会心一笑,来细细品味这其中所反映出的现象。文中最后一句话:“我本来见瓜子害怕,写到这里,觉得更加害怕了”,实在值得琢磨一番。那时许多中国人都整日里无所事事,常以吃瓜子来消磨着宝贵的时间,他们的技艺几乎到了精湛,表面上看起来很有趣,似乎很值得中国人来炫耀,其实不然,这其实大大说明了当时中国人们的“闲”,对什么事都不去关心,只是每日消磨、虚度时光,国家的形势实在值得担忧。
童的纯真,赞美着万物的神奇。“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自然中包含着多少人类不能企及的智慧。罗丹说:“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或者,人世并不缺少深刻,而是缺少丰子恺这样的思考吧。
人人皆知,高尔基先生的自传三部曲是响誉世界的,其中的《童年》一篇,更是堪称佳作,昨天刚刚看完,感想颇深。全文高度概括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生活,在沙皇的统治时期,一个可怜的孩子阿缪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接着失去了母亲,的亲人——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却仍然怀抱着一颗求知的心坎坷而悲惨的生活,让人感动!
《童年》中有一节是让我喜欢的,那是关于一位化学家“好事情”的事,幼小的主人公在没有被老文化完全吸收的时候,与一位奇怪的人交上朋友,很明了,这一定会使阿缪沙的外祖父又狠狠揍他一顿,这仅仅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不为沙皇服务,就是无所事事,相信,这会让许多人捧腹大笑,但更多的是思考,当时的社会真理是那么难以接受吗?也许这样的事情太多,为此,有很多科学家都献出了生命,但是明智的高尔基先生为他的这段短暂的友谊表现出了高兴与惋惜。这也让我知道了,黑暗的存在就是建立在人们的天真与无知上,而人们是否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应该知道,拥有知识的人就是聪明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可以维护正义与真理!
《童年》是一本不错的书,是一本袒露真实的小说,我有想过写一本自己的《童年》,即使不能,我也永远珍藏这本书,因为它绝妙的写作手法,朴实的语言,深刻的寓意都是值得珍惜的!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最近刚刚读完了《简爱》,之后我深有感触。以下是我的读书报告,表达我的感触与想法:
不平凡的人生磨砺了她坚韧的性格,她追求独立的人格和地位的平等,这种精神为广大读者欣赏,赞美和感动当然也包括我简爱虽然经历不幸,却始终热爱生活,并把爱戴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的,纯粹的爱,她毅然放弃了渴慕已久、唾手可得的爱情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却是平凡而美丽的
小说始终洋溢着浓郁真挚、丰富细腻的情感,这与作者自传体的叙事语气密不可分。读这部小说时,我不由得设身处地的体验简爱的人生经历和内心世界。
《简爱》主要通过女主人公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人平等、不向命运低头的坚强女性的形象。
最让我入迷的部分是:简爱被送进了洛伍德孤儿院。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爱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包括海伦也患肺病去世,于是简开始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还有最后结局: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留给她一些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倚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到罗切斯特身边。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为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间找到他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以下是我对重要人物的分析:
简爱:一个性格,朴实,刚柔并济,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女性。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蠢,显示出自强自立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以她女性的成熟和智慧,终于走出自己的道路。
罗切斯特:一个热情奔放、敢做敢为、敢爱敢恨又具有同情心的人。他虽然生长在富贵家庭,却不是那种不学无术的子弟。由于在年轻时受骗,娶了一个有疯病的女人为妻,使他受尽磨难,感情一波三折。
里德太太:溺爱自己的孩子却痛恨简爱。她的性格固执刻薄冷酷。
圣约翰:乐于帮助贫苦的人,有崇高的理想,把他的全部身心都献给了_的传教事业。他缺乏人们之间的那种温情,坚强又顽固,敏锐又严肃,过分的理智,控制欲极强。
《简爱》以浓郁的笔法和深刻细腻的心理描写,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的习俗和偏见,扎根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具有强烈的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以上就是我对《简爱》的读书感受。
体会。
10。
已经忘记翻开书页时的心情,脑子里响着的,是夏日草丛里,蟋蟀的细语。
字里行间往往能折射出作者的影子,细细推敲句段时,总是恍若跨越百年时光,来到法布尔先生的面前。我看到一个鬓发须白的老人,枯黄瘦弱的手颤巍巍地抓着放大镜,一身衣装不华却十分素净,那双被褶皱包围的眼睛里,放射出与年纪不符的、极其灿烂的光。
下,去努力了解那些在人们眼里不起眼的小东西,这一观察研究,也就走过了一生。为了弄清楚某一种稀有昆虫的生活习性,光是寻寻觅觅就过了几载云烟;描写昆虫动作场景的文字精彩且精确,背后是废寝忘食细致入微的观察;为了一个不确定的答案费尽心力,始终坚定如一积极乐观;试着站在小东西们的角度看待问题,通过不计其数的试验触碰到了和我们大相径庭的世界观……
“我们所谓的丑美脏净,在大自然那里是没有意义的。”法布尔先生曾如是写道。一个忽明忽暗的轮廓在脑海中渐渐浮现,先生大概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吧。
我无法做到透过表象看穿本质,但溢出书册的,对生命的尊敬和热爱让人无法视而不见。我尝试着,去理解去想象昆虫的世界。透过纸张,仿佛和一个世纪以前的小家伙们引起了情感上的共鸣。
人和昆虫都是大自然的产物,人性与虫性自是有相通之处,在角落里毫不吸睛的小家伙们眼里,我感受到了一个个精彩纷呈的风雨江湖。
大孔雀蝶的生命短暂,却穷其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的伴侣,它们跋山涉水,穿过黑暗,越过障碍,发现自己的意中人。如果不能遂愿,便缩到角落里,清心寡欲,长眠不醒。幻想的破灭宣告着苦难结束。令人心疼,也唏嘘。但是,没有真情实感,自然也不算有血有肉了。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在昆虫的世界里,也是一样的道理。雌性蜜蜂在失去生育能力后就当上了看门人,站岗放哨是她们的任务。如有外来生物做出疑似入侵的举动,她们便会飞出洞去,扑向不知好歹的大胆狂徒,推搡并驱赶。隧蜂门卫们一丝不苟,忠于职守,疲惫地度过一个个春夏秋冬。
嘘,有些答案,不是确数,才没有拘束。
说来,法布尔先生同昆虫,让我禁不住想起俞伯牙和钟子期。当先生困顿沮丧的时候,也许还牢牢记得,世界角落里那些,“拥有人性的蛋白质”。
我有些好奇,在先生贫苦无趣的少年时代,是不是曾骄傲地抬起头,眼里星光熠熠地和伙伴们分享宝藏:那些昆虫们——他的渺小知音。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才华横溢,其大名如雷贯耳,我早就买了他写的所有的书。其中的《狼王梦》和《第七条猎狗》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这几天,我再次读了《第七条猎狗》,感受到了很多,也发现了以前读这本书时被忽略的地方。
在这本书中,狗的忠诚和人的自以为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两者在一起,使我感受到人与狗是多么的不公平。人有自私、骄傲、虚伪等许多毛病,狗则有忠诚这个优点,人却依然凌驾于狗之上。我读了这本书后,立刻反省了自己有哪里做得不对,并深深地感受到了它们的严重性,我应该尽力去改正它们。
《茶花女》这本书我好久以前曾粗略地读过,当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而当我再次拿起这本书耐心品读,却发现它是多么好的一个作品。读过后仿佛自己的心灵也下过一场雨,那些杂乱的世俗的东西被荡涤过后,显得无比清新和纯净。
《茶花女》真实生动地描写了一位外表与内心都像白茶花那样纯洁美丽的少女被摧残致死的故事。主人公玛格丽特是个农村姑娘,长得异常漂亮;她来巴黎谋生,富家青年阿芒赤诚地爱她,引起了她对爱情生活的向往。但是阿芒的父亲反对这门婚事,迫使她离开了阿芒。阿芒不明真相,寻机羞辱她,终於使她在贫病交加之中含恨死去。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习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习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
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我读懂了她当时的痛苦、无助和绝望,更知道她的牺牲就是自己一生地幸福。可是她没有后悔,在杜瓦先生轻轻亲吻她额头的时候,她激动无比,她情愿用自己的全部幸福去换取另一个女孩的体面婚姻。在那一刻,我也被她那种伟大的纯洁的爱感动了。我感到她像一位天使,虽然眼中饱含着泪水。
任何人都可能有一个纯洁的心灵,虽然有些人没有多好的社会地位,没有财富,可是只要他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就会获得内心的满足和感动。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一
《狼王梦》一书,作者沈石溪用细致的笔墨,将动物之间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那种母爱的光辉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狼王梦读后感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它,得不到任何人的理解;它,独自在黑夜中叹息;它,从不抱怨生活,坚强的面对一切,他就是沈石溪笔下的一只狼——大灰。
大灰是两只贵族犬诞下的生命,也许是天意弄人,大灰并不是一只纯正的犬,他身上有一半的狼族血统,也正因如此,它不被任何人喜爱,出生不久,便被主人送到了警犬学校在警犬学校之中,即使他成绩第一,但不被看好。在大灰毕业之后,无人收养,便进了马戏团,马戏团中的人与动物对它也不好,并不是它十分凶猛,而是它,长得像狼,所以,它被所有人厌恶,章节的末尾,大灰为了证明自己献出了生命。
回忆大灰的一生,处处都是坎坷,刚出生,刚刚断奶,就被送到警犬学校,因为十分懵懂,把这一切当成了新的开始。在警犬学校,教官们每天给它双倍的训练,且给它的食物,不足其它犬的二分之一,但大灰认了,他不仅每天开心的活着,还不断地要求自己,给自己定一个目标,且一定要完成。在马戏团,即使无人喜爱,被驯兽师以及其它比它弱小的动物欺负,它虽说不情愿,但在它眼里主人的命令,就是一切,即使生活再痛苦,它也以笑面对。
大灰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某些人,一辈子不被任何人理解,只是被他人唾弃,直至死亡之后,人们才会明白,自己曾经视为恶魔的存在,一直在忍辱负重,不论生活多么不公,它都不会抱怨,哪怕伤害了它的人、痛恨着它的人、素不相识的人,他都会像天使一样保护他们,我总想问为什么,有些人要像大灰一样活着,这样不是很傻吗?——我如今发现了,世界上没有永恒的敌人,只要诚心诚意,敌人也能变成我们的朋友。
我同情大灰,同情它那一生的不公;我感谢大灰,感谢它是我明白这一切;我敬佩大灰,敬佩它不向命运屈服。
狼,在人们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和凶残,但是你知道吗?狼也是有感情,爱和梦想的!虽然,他们野性十足,但却并不是冷血动物,他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在这一本书中我就认识了一位母亲,她是一只想要实现“狼王梦”的母亲,她叫紫岚,有一个伟大而辉煌的梦。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早早的夭折了。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为了保护仅剩的一只小狼,她与想要吃掉她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这是她生命中最后的冲刺,那么悲伤,那么惨烈!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它们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爱子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才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
这世上的爱,有千千万万种,但父母对儿女的爱却如出一辙,一样的毫无保留,不求回报。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体会到,爱,可以不顾一切,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只为保全孩子的性命,这种爱,让人类重新审视狼族,也让我懂得,在爱面前,没有动物和人类之分,有的,都是一样的爱,那便是母性的光辉!
期里,我阅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死在野猪獠牙下的丈夫黑桑的遗愿,不牺一切代价把狼崽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紫岚生了五个孩子,四公一母,可是第一个孩子生下来不久就被洞外的寒冷夺去了生命。那时候,紫岚痛不欲生。可当它看到其它四只小狼崽,每一个都是饥肠辘辘时,它悲痛之下只能用死去的狼崽充饥,再给活着的小狼崽们喝奶。
第二只小狼叫黑仔,第三只小狼叫蓝魂儿,第四只小狼叫双毛,第五只小狼叫媚媚。黑仔是紫岚最爱的孩子,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黑仔,喂奶的时候,黑仔吃得最多,可不幸的是,黑仔在追一只蝴蝶的时候,被狼的天敌金雕吃掉了。
紫岚只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玩耍的途中因为大意被捕兽夹夹住了腰,即使紫岚想尽办法,也没能把它救出来。眼看到了猎人出来捕猎的时间,紫岚想到自己那无法离开此地的孩子将要遭受猎人的杀害并被带到村里去炫耀的那种屈辱,甚是痛苦,它静静地呆在蓝魂儿身边,思索着要如何做。一个晚上过去了,紫岚狠下心来,决定亲手了却蓝魂儿的生命,它咬断蓝魂儿的脖子,并将它的身体咬成了两半,以便蓝魂儿的身体能离出了捕兽夹。蓝魂儿死了,死后它被埋葬在雪里。
当我看到这里时,泪流满面,心里忍不住在想:“蓝魂儿,不要恨你的母亲,你要相信它是爱你的,它只是不愿看到你惨遭他人杀害,连死后也无法安宁。蓝魂儿,愿你在天堂再无痛苦。”
一连两个孩子死去,让紫岚日发憔悴,可是为了完成丈夫遗愿的它没有倒下,它时刻记得丈夫说过的要想下一代不再受到欺负,那就必须要让他们强大起来,成为狼中之王。于是,它将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双毛从小就有很强的自卑感。紫岚和媚媚给了双毛魔鬼般的训练,想让它经过训练成为一只强大的狼。双毛经过日复一日的训练,终于成为了一只强大的狼。它决定从现任狼王的手中夺得狼王之位,经过一番苦战,狼王处于下风。眼看双毛就要胜利了,可此时的狼王即使只剩一口气也不愿认输,它在双毛的面前发出了王者般的吼叫声,就是这一吼叫声诱发了双毛心中的自卑感,双毛开始萌生退缩之意,狼王抓住时机,扑了上去,杀死了双毛。
三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而唯一活着的孩子媚媚因为是母狼而无法成了狼王,紫岚只好将它的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孩子身上,可此时媚媚的狼崽被金雕盯上了,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决心与金雕同归于尽。
看到了这里,我深深觉得我们的爸爸妈妈就像书中的紫岚一样,给了我们全部的爱,只希望我们能成才。父母的爱都是伟大而无私的。为了不辜负他们对我的这份深沉的爱,我必将更加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二
这是讲述一个小木偶的故事--老木匠泽皮德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木偶,并把取得生命的木偶当成儿子。老木匠把大衣卖掉,供小木偶上学,小木偶一心贪玩,竟把爸爸卖掉大衣买来的课本换成戏票去看戏了。贪玩离开学校的小木偶遇到了会说话的蟋蟀、仙女、鲨鱼大蛇、小灯芯……发生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他在小仙女面前说谎,结果,鼻子一下子长了好几倍,连门都出不去了。最后,他掉进一只大鲸鱼的腹中,意外与老木匠皮帕诺相逢。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编篮子,晚上读书、写字。最后终于成为一个诚实、听话、又爱学习,还能帮助父母的好孩子。经过种种的经历,小木偶终于长大了,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为了一个真真正正的男孩。
这个故事虽然大多只是讲述小木偶遇到挫折的过程,但是有哪个读者可以想到这个故事蕴含着浓浓的爱。小木偶没有课本,老木匠把自己的上衣卖掉供小木偶上学,尽管自己受着寒冷,也要用的力量带给小木偶幸福,多么伟大的父爱啊。而且小木偶的成长经历告诉我们:只有诚实才能获得信任,如果你一直撒谎,别人就会对你失去信心,而你就会失去朋友。
看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从书中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善良、坚强、勇敢,最重要的是要懂得感激父母、孝顺父母,长大以后好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三
世界上有许多名人,但我最佩服的名人就是出生于波兰教师家庭的一位女科学家玛丽·居里,于是我读了关于她的名人传记。
居里夫人的一生有成功也有磨难,她出生于一个被沙俄占领的波兰家庭。民族的压迫、社会的冷遇、生活的贫困,激发了她的爱国热情和发奋精神,她决心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1891年,她靠自己当家庭教师积攒的钱,从华沙一直到法国巴黎大学求学。经过刻苦努力,三年中她先后获得了物理学和数学学士学位,并取得了进研究室工作的机会。1894年,她结识了比埃尔·居里先生。为科学献身的理想,把他们永远联系在一起。
他们在一起的生活十分清贫,工作、学习却很紧张。1896年先后居里夫人发现了两种新元素:钋和镭。1920__年,比埃尔·居里不幸遇车祸去世,居里夫人就继任了他的讲座并指导他的实验室。1920__年,她发现了纯金属镭。1934年7月4日,居里夫人去世。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都要有坚强、拼搏、向上的意志。如果在前行的路途中遇到了失败,不要灰心。跳过它重新走上前行的路。“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遇到各种坎坷。”同时也让我知道了:“自信+努力=成功”。在此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读了《居里夫人传》让我收获了累累硕果,懂得了不少道理,也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巾帼不让须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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