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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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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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梳理思路,总结经验,为下一步的行动提供指导。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对过去的经历和成果进行客观和全面的评估。在总结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自己成长和发展的思考和总结。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一

春节将至,万家团圆,为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商丘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为全市人民群众送上了一份新年“法律大礼包”。

1月22日上午,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律师事务所等12家单位数十名执业律师,在市应天花园小区“摆摊设点”,通过悬挂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法治宣传购物袋、法律服务便民卡、法律宣传小手册、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援助、公证、低保、医疗保险、工伤、债务、劳动纠纷、工程承包等与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活动中,共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法治宣传环保购物袋100余个,受到群众的好评。

据悉,不同形式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将在市、县、乡陆续开展,以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基层群众法律意识,进而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二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法治建设,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县法学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全面建设中国智慧之乡和平安光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月16日,县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彭传武、司法局副局长刘胜太等一行人来到南向店乡第二初级中学为全校600多名师生举办“法律服务进基层”法制报告会。首先,彭传武在讲话中强调了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性,要求通过法治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用法律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用健康的心态对待人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才。然后刘胜太讲话并现场向全校师生赠送400本《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法治漫画宣传手册》等普法书籍。最后南向店司法所所长黄成松为师生作法制报告,他结合在校学生的年龄及心理特点,通过一件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尤其是校园欺凌案件,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们持之以恒的去学法、守法、用法,及早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同时在社会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通过“法律服务进基层”法制报告会,使全校师生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有效促进了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依法办事意识的提升,为“平安校园”建设夯实了基础。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三

为全面推进法治上街建设,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专项活动。

一是组织领导规范化。为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专项活动,以依法治区办为依托,充分利用现有机构人员和工作基础,即时制定《上街区司法局“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工作节点、职责任务,动员各科室、司法所法律服务资源,注重实效,突出特色,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法治宣传阵地化。新建中心路街道“法治公园”,定期更新中安、温馨法治公园宣传、普法工作内容,形式新颖别致,内容浅显易懂,吸引了大批群众学法。建设百米普法长廊,以国画风格、传统元素、经典形象的形式设置10个板块,宣传法律至上、立法为公、洁身自律、执法如山等法治思想内容。

三是“法治学校”宣讲动态化。以社区法制学校、法治大讲堂为平台,组织政法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对基层干部群众开展专题法制巡讲,通过以案说法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将“流动”宣传与“驻地”宣传相结合,得到辖区群众广泛好评。

四是“法律六进”创新化。创新组织领导,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强调以“并轨制”、“对口制”、“课程制”、“培训制”分类送法;创新队伍建设,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资源,推动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创新工作机制,建立“送法六进”与“邀请宣讲”双向互动模式,建立“法律六进”反馈机制,不断提升宣讲质量。

五是宣传手段多样化。印制各类普法宣传页、法制宣传扑克牌、纸杯、手提袋等宣传品,开展进村入户宣传,组织发放普法宣传品6000余份,宣传条幅30余条。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普法短信上千条。借助平安建设宣传屏幕,广泛进行反邪教意识、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宣传,播报宣传标语20余条。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四

汝州市林业生态建设暨春季造林攻坚战动员大会在市委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天富、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张剑奇、市人大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孙国正,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各相关委局、鑫源公司、汝登高速、南洛高速绿化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会议上,张剑奇对林业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该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及森林防火先进单位、支持林业发展的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对20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做出了部署,与会的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局委主要领导向陈天富递交了汝州市年春季造林攻坚目标责任书。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五

为强化管理,规范执业,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厅通知精神,市局定于3、4两个月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1、能否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能否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否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

2、能否自觉接受当地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指导,规范诚信执业,能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为基层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3、法律服务所是否符合设立条件,执业人员和合伙人是否达到规定人数。

4、法律服务所名称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在法定执业地点执业;有无在城区私设业务部,擅自变更执业场所等现象。

5、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能否严格落实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统一收案收费等制度。有无乱收案、乱收费、私分资产、财务帐目不清晰、收支不规范、不依法纳税、未按规定立卷归档等现象。

6、队伍中有无违法违规现象,能否及时、认真、妥善处理当事人投诉。

7、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所是否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暂时不符合条件的是否明确了党员隶属关系,能否确保每名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1、是否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及本所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2、是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是否存在《山东省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48条所列举的行为。

3、是否能够积极开拓业务,诚信热情服务,尽职尽责办案。

4、是否能够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和规定的培训任务。

(三)管理工作。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对自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法律服务所、强行控制法律服务所公章和财务、违规撤换法律服务所主任、违规收取非法费用、对所辖执业机构和人员监管指导不力,以及在年度检查、考核录用和评选表彰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等问题。

年检注册前,各县(市、区)要组织不少于3天的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内容由各县市区协会自行决定。年检注册时,各县(市、区)须上报培训通知、培训人员名单、培训班课程安排表、培训内容等相关的材料。不组织培训或不上报培训相关材料的,不予以办理年检注册手续。市局将于下半年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

二、检查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年度检查采取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查为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逐所检查,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10日):各法律服务所要组织全体执业人员对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尤其是对照本《通知》确定的检查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如实填报有关年度检查材料。

第二步,检查抽查阶段(3月11日至31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法律服务所逐一进行检查,尤其是被投诉查实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应采取查阅卷宗;走访委托人、当事人和法院、仲裁机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掌握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年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

第三步,办理手续阶段(4月6日至4月8日):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准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市局办理年度检查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时间。具体时间为:

4月6日:宁阳县、东平县。

4月7日:新泰市、肥城市。

4月8日:泰山区、岱岳区。

三、呈报材料。

各县(市、区)应以正式文件对通过年度检查和注销的法律服务所名单上报市局备案。同时上报下列材料:

1、《法律服务所年检卡》1份。

2、《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呈报表》2份。

3、《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卡》1份。

4、《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呈报表》3份。

5、《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6、《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副本》。

7、《年度检查工作报告》(正式文件)。并附通过年度检查和需办理变更、注销等业务的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以便市局备案和审批。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将其名单、违纪情况及处罚措施等情况一并上报。(上述材料附电子版)。

8、培训的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年度检查,不仅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自身科学、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更是促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检查,决不能敷衍了事。尤其是对存在问题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要严格按规定认真审查填报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上报材料务必做到真实、严谨、清晰,特别是对年度检查卡的填涂,一定要认真仔细,确保不发生漏填、错填、折损等现象。

(三)按时交纳会费。会费的收缴同往年,各县市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收齐后,于年检注册时一次性缴市局。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六

以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努力为建设和谐、平安、法治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教育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培养青少年的爱国、守法、权利义务意识,使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崇尚法律的观念,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推动学校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全面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与学校、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

四、方法措施:

(一)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积极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加强与县教育局的联系,充实学校法制课的教学力量,积极拓展法治实践活动。采取集中授课、辅导讲座、普法测试、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轮训一次,不断完善学校学法工作的领导,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

(二)采取课堂教育和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青少年学生学法的落实。一方面,要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证学校法制教育达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在普法经费中要专门保障中小学法制教材,其教材可循环使用;另一方面,要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宣传月(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的效果。

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发挥多种教育阵地作用,通过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法制征文、“学生带法回家”、致家长的一封信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四)结合“平安校园”创建,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学生依法维权的指导,使青少年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充分依托家庭、社区、农村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加强学校法治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制度,使各项规章制度不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要依法进行,并形成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制度。推动各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七

为切实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观念,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从化乡村振兴,从化区法援处创新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工作。

在西塘村法援工作站的基础上,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分别在南平村、东风村、西和村增设村级法援工作站,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从化区法援将法援站点延伸到最基层,完善法律援助网络覆盖从区到镇街、再到村居社区,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下沉至村一级,打造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大大方便了群众上门办事和咨询,20xx年截至,区法援处12个派驻律师的法援工作站累计律师值班天数533.5天。

为切实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观念,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从化乡村振兴,从化区法援处创新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工作。

借助“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平台,将法律援助纳入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日常工作内容,在处理村委事务、解决村民纠纷等事务过程中向村民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发现法律援助需求时,指导其申请援助及代收申请材料。同时联合局律管科,定期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进一步深入到广大的乡村地区。

乡村法律纠纷集中发生在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土地权属等领域,乡村法律援助案件有其特殊性,有鉴于此,为了能够更精准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从化区法援处组建了乡村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库,将擅长处理乡村法律纠纷的律师纳入库内,切实提高村民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

鉴于农村法律纠纷的特点,在此类案件中,我处坚持“调解优先、援调结合”的工作原则,推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模式,对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增加800元案件补贴,激发法援律师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的积极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办结归档的涉农村法律纠纷的案件调解结案率为约为30%。

从化区法援处与公交公司合作,通过在4条乡村公交线路的公交车播放车厢多媒体广告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发动各镇(街)司法所深入各村居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宣传活动,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延伸到村一级,活动开展以来,已有多个镇(街)开展了多场宣传及咨询活动,活动已覆盖近70个村居,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小礼品9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八

市司法局立足基层,服务群众,多措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新常态,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该局将“三下乡”活动、“法律六进”活动紧密结合,进村入户,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0余次,设立法治宣传咨询点136个,提供法律咨询8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悬挂张贴标语1130余幅,制作宣传展板350余块,书写法治春联500余幅,放映法治电影,发放便民服务卡和普法宣传用品,有效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该局加大社区、行政村法治文化墙、法治图书角、村民法治学校、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等建设力度,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橱窗和法治文化墙4000余块,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

加大涉农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该局充分发挥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将人民调解作为服务农民群众的重头戏,及时排查、调处、化解以征地拆迁,两违整治,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农民工工资拖欠为重点的矛盾纠纷,做到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纠纷“零冲突”。先后调处矛盾纠纷10814起,调成率超过98%,防止民转刑案件79起,维护了乡村和谐安定。

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该局及时了解农民群众法律需求,为农村残疾人、五保户、困难户等弱势群体发放“法律援助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法律援助达到“应援尽援”,提供法律援助199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9708万元。公证机构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预约上门公证15起,减免公证费近万元。

集中开展为农民工送法活动。该局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普法我先行”农民工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农民工讲解法律知识,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用法律为农民工撑起一把保护伞,增强农民工法制意识。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九

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按照郴司发〔〕4号《关于做好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北湖区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5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考核:检查考核基层法律服务所合伙人的组成、合伙章程和协议的执行、内部管理运行情况、财务收支和资金留存、以及参加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等情况;检查考核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情况。

年检考核范围及要求:凡在我区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进行本年度的考核,不接受年度考核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以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身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工作;年检考核严格按照《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湘司法[]52号)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对需要暂缓年度考核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北湖区司法局将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北湖区司法局将严把年检考核初审关,以此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推动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十

“我宣誓!老城区司法局,学习雷锋精神,牢记使命,恪守职业道德,严守职业纪律,将公平铸进庄严的国徽,用公正架起金色的天平,为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奋斗!”在《学习雷锋好榜样》的歌曲中传出司法局全体志愿者朗读誓词的声音,铿锵有力,庄严神圣。随后,市司法局副局长薛丽萍,普法办主任李艾红向老城区司法局党员志愿服务队授“老城区司法局党员志愿服务队”、“老城区司法局法律服务进基层志愿服务队”旗帜。

现场丰富多彩的演出节目吸引了大量辖区群众到来。同时,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向辖区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劳动就业、家庭婚姻、防诈骗指南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志愿服务队工作人员针对群众询问的各类涉法问题耐心地进行解答,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依规表达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老城区司法局开展“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充分调动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投身“两学一做”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展示了全体志愿者传承雷锋精神的风貌,体现了老城区坚持普法为民和司法为民的宗旨,营造了辖区群众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河南法治建设,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近日,省综治办、省普法办、省法学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举办法治讲座。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基层群众等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二是组织法治集中宣传活动。结合实际、集中时间,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大张旗鼓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三是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在县(市、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释疑解惑。四是开展以案说法活动。选择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非法集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等案件开展以案说法,通过具体案例宣传法律、引导群众、教育干部。五是发送法律服务卡。结合便民服务、“一村一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活动,向群众发送法律服务卡,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六是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场所,建设一批法治文化橱窗、法治宣传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艺宣传活动。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三门峡建设,三门峡市检察院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利用重大节日前后,各种庙会、集会、乡镇集市举办的有利时机,通过张贴标语挂图、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书写法治春联等形式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群众的节日生活中,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专项宣传。

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专题法治讲座,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以案说法。

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留守儿童集中的农村中小学为主要对象,为学生上法治课。坚持法育与德育并重、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并重、提高未成年人保护能力与强化家长、学校监护责任并重,切实增强未成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开展为民服务承诺。切实按照为民服务承诺办实事要求,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落实好执法为民各项措施。

开展法律服务窗口,发送法律服务卡。在便民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和法律从业者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和释疑解惑。制作法律服务卡,发送到群众手中,解答法律疑问,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权益。

通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学法用法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十三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法治建设,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县法学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全面建设中国智慧之乡和平安光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月16日,县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彭传武、司法局副局长刘胜太等一行人来到南向店乡第二初级中学为全校600多名师生举办“法律服务进基层”法制报告会。首先,彭传武在讲话中强调了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性,要求通过法治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用法律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用健康的心态对待人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才。然后刘胜太讲话并现场向全校师生赠送400本《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法治漫画宣传手册》等普法书籍。最后南向店司法所所长黄成松为师生作法制报告,他结合在校学生的年龄及心理特点,通过一件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尤其是校园欺凌案件,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们持之以恒的去学法、守法、用法,及早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同时在社会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十四

一年来,我个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于大局,配合好指挥部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昌廉工作,切实带头抵制腐败现象,为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我认为指挥部不仅是执行业主、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机关,更是为所属项目部服好务的机构,只要有胆识,理直气壮地经常自省、自警、自励地修养党性,廉洁从业,努力做到让员工满意,才能不辜负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对自己的信任。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坚持将自己透明化,让广大职工都用他们雪亮的眼睛监督我的一切,促使我不断进步。

面对日常复杂的工作,从各个层面,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持为项目服务的宗旨,发扬为单位利益甘于奉献的精神。因此我严格按照《指挥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合同》的要求,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定了依规办事、公正无私、廉政奉公的道德规范,树立了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增大工作的透明程度,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让广大职工了解技术工作,了解国家对高铁技术标准的所有法律法规,就是要让全体员工参与安全质量管理,实现群策群力抓安全、抓质量、抓过程控制、抓经济效益的良好局面。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我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站在广大职工的立场上,发挥全体参建人员的积极性,一切从是否有利于安全生产、是否有利于过程控制,是否有利于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出发,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努力增强单位业务工作透明度。由于工作的透明性,让任何想有企图钻空子的人员都望而叹止,坚决抵制住了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容易被社会上一些腐败现象所侵蚀,产生享乐主义思想。因此在日常的生活中,我时刻提醒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职务和职位都是指挥部广大职工所赋于的,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决不互相攀比,不进出高档消费场所,不入住高档宾馆,坚持不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把这些规定当作从业之规,立行之矩,律已之则,经常用以对照自己,提高自律意识,增强自约能力。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篇十五

西峡县为深化“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以“三抓”为手段,扎实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全面推进法治企业建设,更好地为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奠定坚实基础。

抓基础建设推动工作常态化。

着力培育企业依靠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抓住董事长、总经理这个重要群体,提升重视法治企业建设共识,从财力、物力、人力等各方面入手,全力支持法治企业建设。在大部分企业内成立了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配备了专业性较强的法律事务专干,专职从事和处理企业所有法律事务工作。自法律服务进企业工作开展以来,企业以法律服务部为主,因势利导,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服务,先后通过设立法律进企业宣传橱窗,在内部刊物、网站、自媒体开设法律进企业专栏,建设法律进企业临时活动室,印刷法律进企业相关资料等做法,夯实了工作基础,促进了工作开展的效果。

抓普法活动增强认知大众化。

组织各大中小型企业紧紧围绕中心、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普法工作:一是组织学习经济法、证券法,配合公司完善依法管理工作。运用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提升股东法律意识。企业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向公司广大员工充分讲解有关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如何规避风险,有效地缓解员工顾虑。

多渠道、多场合进行法治教育,向广大员工宣传法律知识,提升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让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成为每一位员工的自觉行动。并以法律事务部为主,向员工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代理法律案件,让员工们充分享受到企业内部的法律服务。

抓维权行动促使效益最大化。

主动依法防范经营风险。在企业发展规模扩大、担保投资、规避风险,提升效益方面,帮助企业严格审核把关,争取将风险降低到最小。从小到招标采购,大到公司对外担保、投资项目,做到依法评估,争取公司经验零风险。

规范销售经营行为。在业务销售管理方面,采取房产担保制逐步向现金担保制过渡,防范个别业务员携款潜逃。遏制业务员挪用现金行为。发现挪用货款,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在广大员工心中建立起“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高压态势,有力地震慑那些心存侥幸的人员,避免公司损失。

捍卫公司合法权益。在各公司树立和维护品牌形象,打造国家级著名商标,提升公司产品的知名度,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净化销售市场,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进企业”活动,维护了企业的经营秩序,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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