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我们学习和工作的一种回顾,是我们对过去经历的再思考和升华。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专业性,确保传递给读者的信息准确无误。以下是行业领军人物总结的精彩演讲,值得一听。
摄影专业毕业论文提纲篇一
做好拍摄时间的安排。首先得选择一个整个拍摄团队都有空的日期,如果是自己拥有的团队的话,则比较容易实现;如果是临时组成的话,则可能会比较麻烦。接下来则是现场拍摄的时间安排,在规划时,最好把可能出现意外所花费的时间也计算进去,这样才能有更充足的时间去完成拍摄(如果意外没有发生,也能提前完成拍摄)。
摄影专业毕业论文提纲篇二
1)商业性。相对于普通的大众人像而言,商业人像肯定和商业利益挂钩,这个无可厚非。
2)审美性。平时我们拍的人像照片多用来记录,而商业人像不同,它需要做到赏心悦目,即是符合大众市场的审美口味,美不美、细不细腻、专不专业、真不真实是考量其商业价值的重要标准。
3)艺术性。每个领域都具有进阶性,当你初踏商业人像领域时,你也许面临的挑战是,如何策划、如何布光以及如何处理皮肤等,但当你的技术达到一定水平后,就需要追求和发展自己的艺术风格,以此让你的作品打上个人烙印(人家一看就知道是你拍的)。
当然还有其他方面,比如说需要更敏锐的时尚元素嗅觉、更复杂的布光技巧、更费力的后期处理等。
摄影专业毕业论文提纲篇三
所谓商业人像,说白了就是以商业利益为目的的人像拍摄活动,其间涉及到精致漂亮的妆造、漂亮的服饰、各色的道具、高级的灯具、先进的影棚、劳心劳力的后期加工以及精心细致的装裱和编辑策划等。
由于是商业性质,那么一张商业人像片子肯定具备商业价值,且能给摄影师带来商业收益,否则就是无效的。
此外,和普通大众人像或艺术性人像不同的是,商业人像对大众具有一定的妥协性,即是创作需求视市场需求而定,甚至为了迎合大众口味有其一套特定的处理套路。
而男性则显得更为阳刚一些,多用侧光刻画,后期处理更多以表现其质感为主。
商业人像也分室内和户外两种场景,室内大多为棚拍,户外场景不定,或自然风光、或都市建筑,甲方爸爸说是啥就是啥,不说就由摄影师自由发挥。
摄影专业毕业论文提纲篇四
中文文摘4-6。
绪论9-23。
一、选题依据9-11。
(一)选题背景9-10。
(三)研究目的11。
(四)研究问题11。
第一节研究步骤与流程23。
第二节调查对象23。
(二)数理统计法24。
(三)比较分析法24。
一、调查对象26。
三、休闲资讯(信息)维度43。
五、社会角色与重要他人影响维度44。
七、胜任感维度45。
二、建议64。
摄影专业毕业论文提纲篇五
1.1介绍实验的研究意义。
1.2介绍实验发展历程。
1.3介绍实验结果在生活中的应用。
二、正文。
2.1相关器的工作原理(1、相关检测2、相关器)。
2.2相关器的框图、原理图及面板图。
2.3相关器的psd波形观察及输出电压测量(1、实验仪器2、相关器psd波形观察及测量实验框图4、实验结果与理论公式对比)。
2.4相关器谐波响应的测量与观察(1、实验仪器2、实验连接图3、实验结果4、绘制波形图)。
2.5相关器对不相干信号的抑制(1、实验仪器2、对不相干信号抑制的测试框图3、测量数据及总结分析)。
2.6不相干信号过载电平的测量(1、实验仪器2、测试方框图)。
2.7对噪声的抑制与等效噪声带宽。
2.8相敏检波特性。
2.9直流漂移。
2.10总动态范围。
2.11实验数据的分析。
2.12分析实验误差,总结实验结论。
三、总结。
3.1用相关测量运动物体的移动速度。
3.2利用取样积分器检测霍尔电势。
四、注释及参考文献。
摄影专业毕业论文提纲篇六
有时候,你会很幸运地接到一个已经拥有拍摄想法的项目:虽然可能仅仅是一种氛围、一种感觉,但这已经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了。但更多的时候,你需要自己去获取灵感,形成拍摄想法,像主题,服饰、发型、妆容、场景的搭配,等等一系列的东西。
摄影专业毕业论文提纲篇七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现状综述。
五、创新点。
第一部分概述。
一、民间美术。
(一)概念。
(二)基本特征。
(三)民间美术的种类。
二、民间美术教育。
(一)民间美术的传承沿革。
(二)新时代的.民间美术教育。
三、幼儿民间美术教育。
(一)概念。
(二)当代教育现状。
(三)本研究视角。
第二部分审美能力提升价值。
一、民间美术的审美内涵。
(一)民间美术从善之美。
(二)民间美术稚朴之美。
(三)民间美术造型之美。
(四)民间美术色彩之美。
(五)民间美术和谐之美。
二、提升幼儿审美能力。
(一)欣赏民间美术促进幼儿感知美的能力。
(二)理解民间美术促进幼儿鉴赏美的能力。
(三)表现民间美术促进幼儿创造美的能力。
第三部分民族文化传承价值。
一、民间美术的文化内涵。
(一)民间美术蕴含传统文化哲学观。
(二)民间美术是传统文化的一种载体。
(三)民间美术是一种物态传统文化。
二、向幼儿传承民族文化。
(一)通过民间美术教育传承民族的物质文化。
(二)通过民间美术教育传承民族的精神文化。
第四部分道德品质培养价值。
一、民间美术的道德内涵。
(一)民间美术蕴含的德性伦理观。
(二)民间美术题材的道德教化。
二、培养幼儿道德品质。
(一)强化幼儿道德认知。
(二)激发幼儿道德情感。
(三)增强幼儿道德意志。
(四)规范幼儿道德行为。
第五部分民族精神培育价值。
一、民间美术的民族精神内涵。
(一)民族精神涵义。
(二)民间美术中的民族精神。
二、培育幼儿民族精神。
(一)欣赏民间美术作品激发幼儿民族自豪感。
(二)理解民间美术含义增强幼儿民族认同感。
(三)制作民间美术作品强化幼儿民族归属感。
结语与建议。
注释。
参考文献。
附录。
摄影专业毕业论文提纲篇八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目的及意义。
二研究概况。
三研究方法。
一、内蒙古察哈尔蒙古族毛植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生存发展现状调查。
1.1内蒙古察哈尔蒙古族毛植的历史溯源。
1.2内蒙古察哈尔蒙古族毛植产生的人文地理环境。
1.3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察哈尔蒙古族毛植。
1.3.1察哈尔蒙古族毛植的`生存现状。
1.3.2察哈尔蒙古族毛植的发展与传承。
1.4制作工艺流程详解。
1.4.1制作材料与制作工具。
1.4.1.1制作材料。
1.4.1.2制作工具。
1.4.1.3图案设计。
1.4.2工艺流程。
2.1察哈尔蒙古族毛植作品的造型分析。
2.1.1早期毛植作品造型分析。
2.1.2近期毛植作品造型分析。
2.2察哈尔蒙古族毛植制作工艺今昔对比。
2.2.1从材料构成对比。
2.2.2从工艺技法对比。
2.2.3从造型设计对比。
2.3察哈尔蒙古族毛植与蒙古族毡毯工艺品的比较。
2.3.1唯美唯上——察哈尔蒙古族毛植与地毯的实用性比较。
2.3.2唯真唯上——察哈尔蒙古族毛植与挂毯的装饰性比较。
2.3.3各有千秋——察哈尔蒙古族毛植与毡绣的观赏性比较。
2.4察哈尔蒙古族毛植独特的审美特征。
2.4.1制作技法与内容题材的并重。
2.4.2毛植的再现力。
三、对内蒙古察哈尔蒙古族毛植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3.1察哈尔蒙古族毛植技艺传承的局限性——经济利益与艺术追求。
3.2口述历史的模糊与文献资料的缺失。
3.3毛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先行与理论滞后的问题。
3.4察哈尔蒙古族毛植转型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内蒙古察哈尔蒙古族毛植作品图例一览表。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摄影专业毕业论文提纲篇九
摘要:在动画的成长进程中,技巧的主要无需置疑,不管是从幻灯到胶片、从无声到有声、从诟谇到黑色、从二维到三维,哪一次变更也离不开技巧的提高。但是,进入三维时期,一些运用了高科技技巧的三维动画年夜作却犯了一个毛病,它只留意了寻求技巧的完善,却忘却去审阅魂魄的空泛。从而招致一些年夜制造的动画年夜片反而得不到宽大不雅众的爱好。因而可知,即使是三维技巧也是不克不及处理一切成绩的,二维动画仍然有着必定的成长空间,只要技巧与艺术可以或许完成完善联合能力造诣最好的作品。本文从分离从二三维动画动手,分离评论辩论了技巧提高带给二维和三维动画制造办法、表示情势、视觉后果的变更。还阐述了二维动画和三维动画比拟,在视觉抽象、脚色举措、场景创设、镜头组接方面有甚么分歧;也阐述了动画表示题材和采取二三维哪一种动画情势表示的关系;还阐述了受众的分歧对应选择动画情势的分歧;并睁开阐述了在科技年夜成长,年夜繁华的过程中,二维动画作品锐减的景象和应对方法。
abstract6。
引言9-10。
1.1.2动画的特征11。
1.2.2二维动画的特征13。
3.1.2三维动画构图的特点27。
3.2.1二维动画的角色造型特点28。
3.3.2三维动画的动作设计的特点32。
3.6.1传播渠道的比较39。
致谢52。
摄影专业毕业论文提纲篇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目的及意义。
二研究概况。
三研究方法。
一、内蒙古察哈尔蒙古族毛植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生存发展现状调查。
1.1内蒙古察哈尔蒙古族毛植的历史溯源。
1.2内蒙古察哈尔蒙古族毛植产生的人文地理环境。
1.3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察哈尔蒙古族毛植。
1.3.1察哈尔蒙古族毛植的`生存现状。
1.3.2察哈尔蒙古族毛植的发展与传承。
1.4制作工艺流程详解。
1.4.1制作材料与制作工具。
1.4.1.1制作材料。
1.4.1.2制作工具。
1.4.1.3图案设计。
1.4.2工艺流程。
2.1察哈尔蒙古族毛植作品的造型分析。
2.1.1早期毛植作品造型分析。
2.1.2近期毛植作品造型分析。
2.2察哈尔蒙古族毛植制作工艺今昔对比。
2.2.1从材料构成对比。
2.2.2从工艺技法对比。
2.2.3从造型设计对比。
2.3察哈尔蒙古族毛植与蒙古族毡毯工艺品的比较。
2.3.1唯美唯上——察哈尔蒙古族毛植与地毯的实用性比较。
2.3.2唯真唯上——察哈尔蒙古族毛植与挂毯的装饰性比较。
2.3.3各有千秋——察哈尔蒙古族毛植与毡绣的观赏性比较。
2.4察哈尔蒙古族毛植独特的审美特征。
2.4.1制作技法与内容题材的并重。
2.4.2毛植的再现力。
三、对内蒙古察哈尔蒙古族毛植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3.1察哈尔蒙古族毛植技艺传承的局限性——经济利益与艺术追求。
3.2口述历史的模糊与文献资料的缺失。
3.3毛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先行与理论滞后的问题。
3.4察哈尔蒙古族毛植转型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内蒙古察哈尔蒙古族毛植作品图例一览表。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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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专业毕业论文提纲篇十一
在对负债的管理中负债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与此相对应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也被分成短期偿债能力分析与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1)流动比率指标分析。
(2)速动比率指标分析。
(3)现金比率指标分析。
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1)资产负债率指标分析。
(2)产权比率指标分析。
(3)利息保障倍数指标分析。
偿债能力总体评价。
营运能力分析。
营运能力是以企业各项资产的周转速度来衡量企业资产利用的效率。周转速度越快,表明企业的各项资产进入生产、销售等经营环节的速度越快,那么其形成收入和利润的周期就越短,经营效率自然就越高。
企业营运能力通常从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存货周转率指标分析。
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分析。
流动资产周转率指标分析。
总资产周转率指标分析。
营运能力总体评价。
盈利能力分析。
经营性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是各方面关心的核心,也是企业成败的关键。只有长期盈利,企业才能真正做到持续经营,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债权人,都有对反映企业盈利能力非常重视。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很多,通常使用的主要有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资产净利率。
摄影专业毕业论文提纲篇十二
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音乐是音乐教育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首先应从当地着手,只有少数民族地区对自身音乐文化给予充分重视,自觉肩负起传承的重任,并根据本地区自身实际情况探寻出适合于自身传承的方式,才能更好的对本地特色音乐进行保护与发展。本研究选取桑植县最具有代表性的音乐--桑植民歌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在桑植县范围内的传承方式进行实地考察,包括对桑植县民间和学校两部分传承桑植民歌的方式进行探究、分析、总结,力图探寻出适用于现阶段桑植县传承桑植民歌的方式方法。
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提出本研究的问题;第二章概述桑植民歌产生的地理环境、历史背景、发展脉络;第三章主要采用访谈等调查方法对桑植民歌的民间传承方式进行归纳总结;第四章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桑植民歌在学校的传承方式及现状进行了解并分析其原因;第五章在分析民间传承方式和学校传承方式的基础上探寻出更加有利于桑植民歌传承的方式方法。
通过对桑植县民间和学校两部分传承桑植民歌的方式进行描述、分析、总结,笔者认为:民间传承方式是桑植民歌得以保存原貌的根本,在传承桑植民歌的过程中,必须重视以老艺人为主体的民间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改善传承人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环境空间,让更多的有志之士加入到传承桑植民歌的队列之中,使桑植民歌可传可承,能传能承,有传有承。而学校作为文化传播的主流途径,理应担负起传承桑植民歌的重任,将桑植民歌作为一种文化融入到教学之中,将传承作为一种责任铭记在心灵之上,并将民间传承方式中的优势因素吸纳到当地学校音乐教育之中,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将民间音乐活动融入到桑植民歌的教学之中,创编桑植民歌本土教材,实现民歌教学课堂化,将传承桑植民歌作为学校音乐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桑植民歌;民间文化;学校教育;传承方式。
摘要。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缘起。
1.2研究目的。
1.3概念界定。
1.4文献综述。
1.5研究方法。
第二章概述。
2.1桑植民歌产生的地理环境、文化背景。
2.2桑植民歌的传唱区域。
2.3桑植民歌的发展脉络。
2.4桑植民歌的功能。
2.4.1娱乐。
2.4.2抒情。
2.4.3礼仪教化。
2.4.4文化传承。
本章小结。
第三章桑植民歌的民间传承方式。
3.1原始时期至1981年的传承方式。
3.1.1家族传承是桑植民歌传承的主要形式。
3.1.1.1耳濡目染中无意识的学唱。
3.1.1.2以歌为乐进行有意识的学唱。
3.1.2群体性的歌唱活动是桑植民歌传承的重要方式。
3.1.2.1对歌。
3.1.2.2民俗活动。
3.21981年之后的传承方式。
3.2.1桑植民歌节成为传承桑植民歌的主要途径。
3.2.2"传习基地"、"传习班"成为桑植民歌传承的新模式。
3.2.3丰富多样的文艺汇演拓宽了桑植民歌的传播渠道。
3.3时空背景下两种传承方式的对比。
3.3.1空间差异。
3.3.2功能差异。
3.3.3"人亡艺绝"的现状危机。
本章小结。
第四章桑植民歌的学校传承方式。
4.1现阶段学校的传承方式。
4.1.1进行试点教学,将民间艺人引入校园。
4.1.2创新教学方法,拓宽知识领域。
4.1.3重视实践,开展丰富多样的歌唱活动。
4.2桑植民歌在学校的普及现状。
4.2.1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4.2.1.1学生的基本情况。
4.2.1.2教师的基本情况。
4.2.2调查结果与分析。
4.2.2.1结果一:
4.2.2.2结果二:
4.2.2.3结果三:
4.2.2.4结果四:
本章小结。
第五章桑植民歌传承方式探析。
5.1民间传承方式对传承桑植民歌的重要性。
5.1.1民间传承方式是保证桑植民歌其原本性的根基。
5.1.2重视桑植民歌的传承发展,充分发挥民间艺人的作用。
5.2将民间传承方式融入到学校音乐教育之中。
5.2.1转变教学观念,拓宽知识领域。
5.2.2"请进来"与"走出去"。
5.2.3创设情景式教学,融民间活动于校园。
5.2.4创编本土教材,实现民歌教学课堂化。
本章小结。
结语。
摄影专业毕业论文提纲篇十三
abstract。
绪论。
选题来源和依据。
选题来源。
选题依据。
研究的文化背景。
研究目的和使用价值。
国内研究现状。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方法。
研究的主要内容。
研究方法。
第一章:巍宝山古建筑雕刻艺术基本状况。
1.1.巍宝山古建筑群之代表——巍宝山八景。
1.2.巍宝山古建筑雕刻艺术基本状况。
1.2.1.巍宝山古建筑雕刻艺术的历史演变。
1.2.2.巍宝山古建筑雕刻艺术风格的形成。
第二章:长春洞古建筑的雕刻艺术。
2.1.长春洞古建筑雕刻艺术基本状况。
2.1.1.长春洞的布局。
2.1.2.长春洞古建筑雕刻艺术折射的文化内涵。
2.2.长春洞古建筑雕刻艺术的分类。
2.2.1长春洞古建筑雕刻艺术的材料分类。
2.2.2.长春洞古建筑雕刻艺术的技法分类。
2.2.3.长春洞古建筑雕刻艺术的建筑构件分类以及图案释意。
2.3.长春洞古建筑装饰艺术与其他古建筑的装饰艺术的不同。
2.3.1对本土文化的'吸纳。
2.3.2道教建筑主要装饰形式的不同。
第三章:长春洞古建筑雕刻艺术的审美特征研究。
3.1.长春洞古建筑中的雕刻装饰艺术美的产生。
3.2.长春洞古建筑雕刻艺术的审美特征。
3.2.1.长春洞古建筑雕刻艺术具有直观具象性。
3.2.2.长春洞古建筑雕刻艺术以静态表现出动态。
3.2.3.长春洞古建筑雕刻艺术具有的形式美是与道教文化的结合。
3.3.长春洞古建筑雕刻艺术题材的多样性。
第四章:巍宝山古建筑及其雕刻艺术的保护和传承。
4.1.如何保护和传承巍宝山长春洞古建筑及其雕刻装饰艺术。
4.1.1强化本地区群众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的意识。
4.1.2创新本地区民族文化传承的形式。
4.1.3进一步拓展本地区民族文化传承的渠道。
4.2.巍宝山古建筑雕刻艺术在现代设计中的应用。
4.2.1巍宝山古建筑雕刻艺术是现代设计借鉴的源泉。
4.2.2巍宝山古建筑雕刻艺术在现代设计中的应用实例。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摄影专业毕业论文提纲篇十四
内容摘要:交通肇事因为具有高发性,在实践中和法律法规上备受关注。
其“逃逸问题更因主观、客观等方面的复杂性而颇有异议。
对交通肇事罪划分的三个量刑档次,与旧刑法相比该规定提高了惩处交通肇事者或交通肇事逃逸者的法定幅度,尤其第三个量刑档次“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为严惩该种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会计毕业论文范文,由于条文过于笼统、简单,且忽视了逃逸情形的复杂情况,致使实践中产生了不应有的操作模糊;理论界产生了很多分歧。
其中,按照“罪责等价相当原则解释的观点颇具代表性,其核心是“不同‘逃逸’问题应当有不同的罪刑与之相适应,也就是说,该原则下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必须有明确的内容指向和相应的处罚范围。
从“人人生而平等的基点看,该情况的出现,实习报告前言,确是文明社会中公正的应有之意。
关键词:罪责等价相当原则逃逸不作为犯罪情节。
某作家在文章中写到:汽车是个危险的东西,交通运输中超过50%的危险都是它的“杰作。
参考有关资料,如我国每年的交通事故案件和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数字,则会更深刻地意识到这些危险的潜在性。
尽管,如“撞了白撞之类的“怪胎最终“流产;受害者,特别是弱势群体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补偿和抚恤,但是套用他人的慨叹“失去的毕竟不能重新拥有啊!那些惨状和教训是轻易不能忘却的。
反思此类情况,如果想用犯罪具有的可防性,对重大交通事故进行防控和震慑,从而达到减少损失和保护利益的目的,那么,现在能做的或许就是更好的完善《刑法》内容,并进行配套设施的建设。
笔者撷取一角――交通肇事逃逸问题,从“罪责等价相当原则出发,结合有关资料,思考分析,期望有所收获。
一、罪责等价相当原则。
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在分析罪轻罪重和刑事责任大小时,须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客观危害结果,来综合确定刑事责任,从而判定轻罪重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是“罪责等价相当原则最权威的认证。
由上述可知,在解决交通肇事逃逸问题时就可以依据该原则,并严格执行之。
只能从主客观相适应的角度综合分析考虑,虽然主观方面有时取证比较困难。
确定严重程度最高等级的要件是:故意做出伤害,至于是否考虑有无弥补伤害的行为可以不问;确定严重程度最轻等级的要件是:过失造成了伤害后果并采取了防止伤害扩大或有利于伤害减轻的行为。
不难看出,该模式用于交通肇事,则更有利于“逃逸有关问题的解决。
当然,因主观方面的取证相对较难,大部分情况下不能向行为人取得确证,必须有周围环境、目击证人及系列的逻辑的证据链来印证。
如在利用客观情况推定主观意思时,可能在行为人对客观方面认识的局限或者对客观方面认识的主观臆断的作用下,行为人对最终结果的预期不会实现。
这就促使行为人从另外的结果考虑,“强制自己履行道德义务,阻止先行行为的进一步伤害。
这恰是“罪责等价相当原则存在弹性空间的体现,这时,可利用刑罚个别化原则防控已然之罪和未然之罪,实现刑罚的威慑力。
二、逃逸的几种情形。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条的中段和后段规定了“逃逸问题的法律依据,故具有基本法的效力。
具体案件审判过程中适用的条文是效力较低的最高人民法院11月作的司法解释。
其解释是否理解了立法原意,值得商榷。
目前,学术界对两段的解释分歧较大,但都能从“罪刑法定原则加以涵括。
致使被害人救治延误而死亡;第二种,认为逃逸是指发生交通肇事后,肇事者仓惶逃跑以致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当场或稍后死亡;第三种,认为是否属“逃逸应具体分析肇事行为人的心理因素。
显然,前两种观点都可理解为“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逃逸。
为了探讨和分析上述三种观点,笔者在此先理清与逃逸有关联的问题。
(一)“逃逸不能仅从字面上理解。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不应仅理解为:发生交通肇事后,肇事者逃离现场没有及时救助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失去移开事故发生地的机会而被别的原因致死。
如果这样理解,则不符合“罪责等价相当原则,也不符合刑法理论中因果关系原理。
因为肇事者的逃逸事实不能构成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只能具有间接原因力。
其行为当属“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其罪也只能“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不能承担超重于此的责任。
否则,就会造成同类行为不同责任的后果,使得自己为他人的行为承担不利利益。
(二)“逃逸必须具有主观内容。
不应认为发生交通肇事后,只要肇事者不在现场,也没有返回现场的期待可能,就认为归结成“逃逸是正确的。
如果这样,就忽略了另外一个问题,即“肇事者没有肇事认识的情形。
因为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而且针对不特定人,存有认识障碍的余地。
这样一概而论,统一认定为“逃逸,则不符合“罪责等价相当原则中主客观结合判定的标准,且会使“肇事者(也可能是非肇事者)处于绝对不可预期的恐慌之中。
(三)法条中的“逃逸是定罪情节,还是量刑情节需要严格区分。
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从语义学的角度理解,因与其并列的“情节冠以“其它,应为量刑情节。
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又是一层意思,其含义较复杂。
笔者认为,是定罪情节,还是量刑情节,主要看“逃逸的引发后果是否要求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原因力。
若后果确为“逃逸且排他的结果,则其应该是定罪的情节,也即是定另外罪的情节,譬如不作为犯罪。
否则,只能作为量刑情节。
三、对三种观点的分析与检讨。
上述三种观点都有其理解语境,也各自存有合理因素,对其进行分析与检讨,指出合理所在,将会对“浅析问题的理解大有裨益。
第一种观点立足于行为的一贯性。
把“逃逸理解为基本犯罪后的一个躲避情节,是对人类消极接受不利利益的真实反映,是基本行为完成后的一个连贯性行为事实。
这种理解,从人的脆弱性出发,符合人们的思维习惯,但忽视了另一种事实,即逃避不利利益的到来,却侵犯了另一种合法利益,使“逃逸的多重内涵变得单一。
同时,这种理解的主观倾向太过强烈,只是注意了“逃逸者的不利利益,没有关切到“被害人的惨状。
第二种观点尤其值得怀疑。
虽然其惩罚的是第一次犯罪带来的心理压力下的再次危害,有防止利益损失严重扩大化的倾向,是对“未然之罪的一种规范和提醒,但在可行的条件下,却屏弃了对“已然之罪的伤害的补救。
简单地说,既然可以对未然进行预测和防范,那么就应该可以对已然的利益损失进行补救和挽回,因为未然之果与已然之果没有质上的差别,有的只是时空上的位移。
因此,这种“向前设栏的做法仅是对后者的负责,而没有考虑到对先前责任的承担。
第三种观点主张依“行为人的心理状态来判断。
笔者认为这个思路是可行的。
交通肇事逃逸本身在主观和客观上都比较复杂,就该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抽象出其内在的共性和个性,在共性中析出个性的东西。
即逃逸后由于没有及时被救治而致人死亡与逃逸后又肇事致人死亡都有做为“逃逸情节而被引用的可能。
当然,不否认,前两种观点在具体语境中可以作为原则适用。
四、“逃逸问题与不作为犯罪。
所谓“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应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且能够履行却不履行的消极行为。
不作为能否构成犯罪,取决于不作为的行为性。
实质上,不作为是以否定形式对待事物的作为,因其不能放弃对危害结果的责任而应该具有与之相适应的罪来等价,根据“罪责等价相当原则,其与作为犯罪的形式应受同样处罚。
但是不作为是否定形式的作为,故,处理起来有自己的独特性――即不作为以行为人负有作为的特定法律义务为前提。
我国刑法理论对不作为的前提的来源形式作了以下界定:(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判定这些义务是否作为或不作为,其标准在于这些义务是否为法律义务,是否必属行为人负有。
目前,前三种来源形式已成定论,发生争议的是“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能否成为不作为前提的来源形式。
赞成论者因不能正面论述赞成原因,而求助于类比;反对论者则坚持犯罪行为相对应的义务是责任的承担,除此之外的义务不具有法定性,反对论还主张不能让犯罪行为人既承担责任又尽救助义务,这对行为人是不公平的。
况且,这种救助义务可能减轻其责任,但绝不可能免除其责任。
笔者认为,基于行为人对犯罪行为的态度,可以有限度地接受反对论。
如果犯罪行为是行为人极力追求的“价值,在行为人看来,这种犯罪行为正是其“满意的结果,则不可能期望行为人采取救助措施来破坏这种“满意,更没必要使行为人负有采取救助措施的作为义务,这是没有效果的。
相反,如果行为人对犯罪结果的出现是不希望或者是排斥的,这就成了过失所致,那么就应该为了行为人利益而要求其负有相应的作为义务,这可以使过失造成的损失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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