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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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8篇)
时间:2023-11-27 01:33:07     小编:飞雪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且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避免犯同样的错误。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有明确的主题和结构,同时注重细节和逻辑顺序。在这里列举了一些值得借鉴的总结示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一

愚公移山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有目标、有决心、有行动、能坚持、就能成功。

愚公在这篇文章提现出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永不言弃,只要有恒心铁棒磨成针,滴水石穿,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

我曾经是一个胖子,一个八十二公斤,一个每天宅在家里的胖子,有一天我突发奇想下定决心要减肥,身边的朋友都质疑我不能坚持下去,因为我做事只有三分热度,曾经打过高尔夫,坚持一个月不打了。质疑我的嘲笑我的,我会向他们证明,“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减了四个月,减了八公斤,八十二公斤到七十四公斤的转变背后,是从一开始的敷衍到热爱。是每一次挥洒汗水,是每一次进食,是每一次运动,是每一次身体变化。是酣畅淋漓的痛快,是汗水与血肉交替,是累与痛的轮换,哪一个不是证明我离目标又接近了!在这其中我的心态发生了变化,我把压在我心里上那座山“挖开了”,我看到了山后面的景象。那是一片新生的土地,意喻着新生的我。

我用自己来证明,愚公移山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们的中心思想:有目标、有决心、有行动、能坚持、就能成功。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二

选择读书,就选择了纪律与约束,也就选择了理智与自由。太阳每天都是新的,生活永远充满希望,现在就开始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全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人生》发表于1982年,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构成了它的时空背景。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年青的农村小伙子高加林一年的人生经历。高中毕业后回到农村当起了小学教师,他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满足地生活着,可是因为村长的儿子高中毕业没事做取代了他的位置,他回到农村当农民,在痛苦煎熬的时刻,村里最漂亮但没有文化的女孩巧珍走进他的生活。内心由彷徨转为宁静。这一切因为叔叔的调回使他返回城里。同原来同学亚萍相见。亚萍与原男朋友分手而不顾一切追求,在都市生活中,加林与巧珍差距越来越大。最后放弃了巧珍,与亚萍好上了。加林被揭发。加林又不得不回到农村,但巧珍已成为人家的新娘。但一切都悔之晚矣。故事简单但寓意深刻。

没有农村生活体验的人,很难理解农村人的世界。即使是在农村生活过的人,如果没有那份真挚燃烧的爱也无法理解他们。在路遥的文字世界里没有极度的坏人,就在于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绝对恶意的猜测,而是用爱和温暖回报那个给予他生命体验的世界,巧珍和高加林他们都做了一个梦,都是一个不满足于现状的梦,也都是黄粱一梦。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他们俩是一样的。所以人们更多去思考的不是始乱终弃,而是这其中的矛盾与挣扎。高加林的奋斗经历在中国当代社会具有典型意义。高加林作为一个有知识、有理想、有抱负的农村青年,企图以自己的智慧和奋斗,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从表面上看,高加林所追求的是一种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实质上作品揭示的是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冲突、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冲突。高加林始终处于矛盾之中,个人奋斗与社会境遇的不协调、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矛盾冲突,最终导致了他的人生悲剧。

小说更深刻地分析了造成这一悲剧的社会、文化和历史根源。高加林虽具有比别人更强的能力和才能,但却被毫无理由地挤出民办教师队伍;即使他再有才华,干得再出色,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他就必须被赶出县城。高加林的悲剧,体现他选择了一种与现存的人生观相矛盾的奋斗生活,更展示的是社会现实的不公正。

路遥在《人生》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一段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如果加林没有和巧珍分手那么他也许会在小城里长久地工作下去,但是一个有文化的人能和一个大字不识的人生活一辈子吗?如果加林选择的不是亚萍而是另外的一个城市女孩,那么他又会是哪样地生活呢?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如果,也没有理想中的美满,它总是或多或少地让我们的现实与理想相背,一个人的性格与追求往往决定了他生活的大致轨迹。爱是什么?它有多大的力量?生活又会给你这次选择一个什么答案?谁都不知道,所以只有周密而郑重地做好人生的每一次决择,做到不后悔。

简单的故事,明朗的线索,所谓的跌宕,名著《人生》即是如此。剥掉它华丽的外壳,呈现于人前的只有一个__露的,懦弱的高加林,起码我是这样认为,就是我的收获。

不得不承认高加林能干,正直,热血,但这丝毫都无法掩饰他是人生指尖懦弱的颤栗者的事实。他懦弱,并不是指他行为上的逃避,而是指他面对抉择的犹豫,软弱。正是由于他的懦弱,他躯壳表面浮夸的热血被一点点的吞噬,甚至于埋葬了他的爱情与事业,最终成为一具被懦弱之丝牵引着的人生木偶。或许你会说这是时代结出的悲哀之果,但作为幕布的时代何以能够左右真正的演员呢?时代只是客观存在的背景,是高加林自己在一次次懦弱的挣扎中抽干自己的热血,染红了时代,染红了那黑色的幕布。红与黑的交织正是那悲哀的极致色彩。

与腥红的真实的血液相对的无色的精神的血液了,你尽可以用它衡量一个人受过多少良心的谴责,它就是道德的沙漏,只是再没有翻转的机会,高加林就是在懦弱的愚弄下流尽了它最后一滴精神血液。他的血为巧珍而流,为年迈的父母而流,为朴实的村民而流,甚至为他的家乡高家村而流,他辜负了所有,伤害了所有,高加林越是被包容,他越是血流不止,他们越是给予高加林一颗火热的心,高加林的热血越是加快流逝。他必须为自己内心的懦弱付出应有的代价。于是沾染了精神血液的幕布有了自己的意识形态,那是一张张黑色的,嘲弄的笑脸,嘲笑高加林的懦弱。

俄罗斯尼耶斯夫彼斯基认为:人生就是在上地眨眼的刹那,倾尽自己所有的血液,在幕布上留下属于自己的一丝色彩,哪怕只是悲哀。

先让我们了解一下路遥的《人生》。《人生》是以改革时期陕北时期的城乡生活为背景,它复杂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主要叙述了来自农村的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曲折的变化过程,其中他与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为故事发生的主要矛盾,最终也没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再让我们对主人公高加林有深入的了解。他,一个土地养大成才的人,人生之路也是坎坷不平的,但他仍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幻想,令人同情。他,英俊潇洒,文韬武略,对外面的世界无比的向往,幻想城市内展翅高飞的生活,他的横溢的才华令人敬佩,他的理想我们可以理解。但对于他对感情的态度,我无言以对。

高明楼的儿子三星同样也是没有考上大学,在父亲的帮助下,顶替了加林。伤心欲绝的加林冲到家中,他内心萎靡不振,意志消沉,犹如一幅行尸走肉。但在这片土地上一直爱着他的心地善良单纯的姑娘刘巧珍,给了他内心巨大的安慰给了他重新生活的希望,他也渐渐的喜欢上了这位姑娘,但大家想象,一个才高八斗,一心幻想在大城市生活的青年与一个斗大字不识的农村姑娘能生活在一起吗?即使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又能彼此快乐吗?

后来,加林由于自己远在边疆当兵的叔叔的归来,又再一次回到了城市,成为了一名记者。()上天又让他再一次遇到了自己高中同学黄亚萍,一个满腹经纶的才女,他们有共同的话题,相同的兴趣爱好,相处的很好,在一起彼此也很快乐。当黄亚萍抛弃了深深爱着自己的张克南,把爱带给了高加林,并且也谋划了他们的未来。高加林抵挡不住大城市生活的诱惑,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与追求,无情抛弃了深爱自己的农村姑娘。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自己很快就要迈进大城市,生活却跟他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他进城的背幕东窗事发,他不得不离开自己梦寐以求的城市生活与和自己相爱的黄亚萍,回到农村,得知巧珍已经结婚,他又陷入了无尽的悲哀与失望之中。也就是对这个人物的描写,反映了当时青年的追求,也是当时社会的缩影。

不同的选择,就此有了别样的人生。

我们各自的'人生中,无一例外,要时时做出人生选择,太多的抉择。而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会伴随着舍与得,失去与得到。重要的是我们在给出这道选择题的答案时,是不是没有丢掉自己的本心、自己最初的梦想,使身随心动。

读完《人生》,走近高加林,我不想从人物形象的表层系统上探讨才子高加林的悲剧性,也无意对他的人格心理作出怎样的深刻剖析。不要说当时社会因素的纷杂,使他失去本我,没了自我。失去本心,纵然空降再多再大的机遇,也无法实现超我的境界。

自始至终,高加林是不清楚自己的本心的,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因此错过了太多,空留太多悔恨而终。由此,他的人生得以与茶具为伴,不乏“悲剧”。

起初,我与同上帝一般、众多读者一样偏爱着高加林,这位有理想有追求的青年才子。而我却在读完此书之后要说,才子固然讨人喜欢,讨我喜欢,而道德品性是不是更为重要,更为致命呢?而名利地位权利金钱面前,是不是能把握住爱他的人,把握住自己的本心呢?这些问题显得又格外重要。

卡西莫多是一个怪人、丑人、善良之人,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一些做人的道理,在他的钟声中,我读出了爱。

卡西莫多的钟声沉沉的、嗡嗡的,雨果先生描写的非常逼真,我读着感觉就像是身临其中一般,像是亲耳听到的,从钟声中我感受到他的人生一定会是坎坷的,他的线路一定曲折,他的钟声是凄凉与热血的混合体,像是饱经风霜的一艘船,伤口证明了一切。

我曾经是个爱认输的人,卡西莫多的钟声给我鼓舞,每每读到作者对钟声的描写时,我头脑中的画面是卡西莫多如何战胜挫折。如果化绊脚石为垫脚石,凡人的肉身,圣人的力量,撞钟人敲出了时间,也敲出了自己的人生,他的钟声让我感动。

卡西莫多的为人也像钟声一样正义,钟声与木桩的相撞,是反抗,是正义的反抗,在他从刑场救出爱斯梅拉达的那一刹那,也许巴黎人表示出不屑和不解,但我却觉得那是另一种正义,虽然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以绞刑被处死,但他当初的行动依然令人震撼。

我认为卡西莫多的钟声也是另一种浪漫的爱情,他曾帮她、疼她、爱她,这种感情直至他人生的最后一秒,面对她的拒绝,也许敲钟是他的发泄,那时的钟声是伤心欲绝和坚持到底两种感情的讫释,童话中王子与公主的爱情在这里都显得低人一等,有过以钟声为伴奏的爱情,为爱牺牲,值了。

读钟声,感钟声中的一切,听钟声,一切尽在其中。

读完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觉就是:爱斯美拉达死得太可惜了!的确,一个美丽而又善良的姑娘受到欺骗,从而被推入了死亡的悬崖。她爱的人贪慕荣华富贵,而爱她的人(其中一个),却由爱化成嫉妒,在由嫉妒化成恨!这一切的一切,酿造了这样一个悲剧。爱斯美拉达被费比斯骗了,被那个虚情假意的卫队长给骗了;爱斯美拉达被害了,被那个道貌岸然的主教给害了;爱斯美拉达也被救了,被那个其貌不扬的卡西莫多给救了!也许,她的命运是曲折离奇的。

命运更是捉弄卡西莫多。他拥有世界上最美、最丑的东西。他拥有世界上最美、最纯洁的心灵,也拥有世界上最丑陋的外貌。或许,他一开始就让人讨厌,甚至是厌恶,但是后来他的形象在变化,变的善良、可爱,乃至美丽!这是他原本纯洁的心灵所带来的巨大改变。那时,我发现外貌似乎不那么重要了!

费比斯与富洛娄这两个人根本是不值一提!他们是两个小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居然去害一个无辜的姑娘!富洛娄已经被卡西莫多推下了钟楼,我相信,费比斯一定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总之,看完这本书后,我第一次感觉到,外貌并不是那么重要的!外貌与生俱来,不可选择。我们无法让外貌最美,但我们可以让外貌更美!我们可以让生命更加充实,更加有意义!

当然,任何人都有缺陷,不过,我们可以用优点来弥补自身的缺点!这也是大家经常说的“扬长补短”其实,别人比较容易看到你的优点,并不是缺点!我们要有决心将自己的一面展现给大家,即使有那么一点小问题也没有关系!

相信自己,一定是最棒的!

这个故事发生于美丽的巴黎。

1482年,巴黎,愚人节。巴黎圣母院里居住着外表和内心迥异的主仆二人——道貌岸然的副主教克洛德和畸形敲钟人卡西莫多。外表正经而内心凶恶的克洛德对在街头卖艺的吉普赛姑娘艾丝美拉达动了邪念,打发伽西莫多夜间劫持爱斯梅拉达,却被英俊年轻的卫队长弗比斯救出。姑娘爱上了弗比斯,但是,他们两个人幽会时,克洛德趁机刺伤弗比斯,却嫁祸于爱斯梅拉达,她被判了死刑。就在她临刑的时候,一直在暗中爱慕着她的伽西莫多挺身而出把她救出来,并把她安顿在圣母院里避难。狠毒的克洛德却唆使教会把爱斯梅拉达当成女巫,法院决定逮捕爱斯梅拉达。那些与爱斯梅拉达肝胆相照的底层社会的朋友们来营救她。后来,克洛德把爱斯梅拉达劫持出去,把她交给了官兵,观看她被绞死的情景。亲眼目睹了克洛德恶行的伽西莫多义愤填膺,一把将这个抚养他长大成人的副主教推下楼去摔死,然后独自一人去公墓寻找爱斯梅拉达的尸体,死在了她的身边。过了几年,有人在公墓里的一处发现了一男一女两个人的骨骼,那正是紧紧抱在一起的伽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

本书以艺术的形式再现了15世纪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历史事实。宫廷教会狼狈为__,人民群众英勇斗争。以1482年的法国为背景,通过对于三个主要人物,艾丝美拉达、卡西莫多、克洛德的关系为主线,赞美吉普赛姑娘和敲钟人善良、高贵的品格,批判了像克洛德一样虚伪、阴暗的人们。雨果的妙笔生花,成就了一部世界文学经典的诞生,《巴黎圣母院》标志着浪漫主义文学一座伟大的里程碑。

在彩色玻璃和石块上面。一砖一石日复一日一世纪接着一世纪。诗人歌颂神圣的圣母院许诺要带给所有人类一个更好的明天!

如今,“信仰的时代”已成云烟,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从《巴黎圣母院》中我读出了:破坏者终究阻止不了预言了的西元两千年的今日的到来!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巴黎圣母院》的书,你读了这本书想要说什么!现在先听听我的感受吧!

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故事就从这个教堂发展下去的:在1482年的“愚人节”,流浪的吉卜萨姑娘爱斯美拉达在巴黎圣母院前的广场上表演唱歌跳舞,副主教克洛德看到她如此美丽的舞姿,于是就疯狂地爱上了她,便指使自己的养子(也就是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把爱斯美拉达抢来。后来有一天,法国国王的弓箭队长弗波斯将爱斯美拉达救出,并把卡西莫多抓到广场上进行鞭打。善良的爱斯美拉达不记前仇,反而还给卡西莫多送水。卡西莫多虽然长相丑陋,但是为人善良,在感激之余,他也爱上了美丽善良爱斯美拉达。但爱斯美拉达对薄情的弗波斯一见钟情,两人约会时克洛德悄悄跟随,将弗波斯刺伤,并把此事嫁祸给爱斯美拉达,无辜的爱斯美拉达因遭受陷害被国王绞死了。

在这个故事里我最讨厌克洛德,最喜欢爱斯美拉达和弗波斯。因为爱斯美拉达和弗波斯一样,都很正义、都很善良,没有像克洛德那样凶恶、那样歹毒。

心得。

感想9。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爱情小说——《巴黎圣母院》。说起巴黎圣母院,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吧!此书是维克多、雨果创作的历史小说。这不仅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以18世纪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为中心,描写了驼背的敲钟人对一位吉卜赛姑娘的真挚的爱情,同时揭露了当时的统治阶级的丑恶嘴脸。

巴黎圣母院里住着道貌岸然且性情乖戾的副主教克洛德神父和驼背的丑八怪卡西莫多。卡西莫多对克洛德神父忠心耿耿,百依百顺。有一天,貌若仙女的吉卜赛姑娘爱斯美拉达出现在他们两人的面前,起舞翩跹。她是那样的美丽而神秘,始终带着一只有金色犄角的山羊。

贫穷的诗人、哲学家格兰古瓦不幸落入一群无赖汉之手,在生命垂危之际,被爱斯美拉达借假结婚所救。可是,爱斯美拉达却爱上了从怪汉手里救出自己的御前卫队长孚比斯。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记的社会统治阶级当道善良的人是他们的玩物,善良的爱斯美拉达成了他们的牺牲品。但,凶恶终究斗不过正义,真正的凶手克洛德神父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历史到了21世纪的今天,在政府带领下,凶恶受到了抑制,真善美得到了颂扬,人民安居乐业!

倘若你想打开科学这扇大门:首先你得拥有得到“这把钥匙”的渴望;其次,你要为进入这扇大门而做好准备,为了它去拼搏,去奋斗!古往今来的科学家们,在科学的殿堂里收获了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在科学探索的道路上,他们也留下了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故事。

首先,先向大家讲述一则笑话:死后的科学家们都到了天堂。有一天,他们正在玩捉迷藏,轮到爱因斯坦抓人。他数了100个数后,发现牛顿站在身边,就说:“牛顿,我抓住你了。”牛顿却答道:“不,你抓的不是牛顿”“那你是谁”“你看我脚下是什么?”牛顿狡猾地一笑。爱因斯坦看到,牛顿脚下是一块边长为一米的正方形木板。“我站在一平方米的木板上,就是‘牛顿/平方米’所以你抓到的不是牛顿,而是帕斯卡。”帕斯卡听后微笑了一下,弯腰捡起了牛顿脚下的木板对爱因斯坦说:“我现在是帕斯卡,对吗?”说罢,把木板丢了出去。“没有了平方米,现在我是牛顿。”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品味一则关于帕斯卡在科学这条道路上的小故事。

被他改成论文记载在《论摆线》的小册子中。在此过程中他竟一点也没有感到牙痛。人们不禁好奇道:“难道专心。

工作。

可以消除身体上的痛楚吗?”在世人眼中,摆线成了帕斯卡治牙痛的“秘方”,也是令人感到无比惊奇的“秘方”。

其实,帕斯卡没有感觉到痛楚的真正原因是:在钻研于数学研究时,由于精力过度集中,眼中、心中只有数学研究,所以才会“忘记”了疼痛。这是一种忘我的境界,一种高尚的境界,一种令人震撼的境界。一旦“迷”上科学,便会无法自拔。其实,不仅仅是帕斯卡如此,其他的一些科学家也有着坚持不懈、追求圆满成果的科学态度。比如阿基米德的“不要破坏我的圆”,毕达哥拉斯临终前的如何找出“黄金分割点”,祖冲之的“圆周率”……这一切的伟大成果的背后都有着一个个出人意料的故事。

科学好比是一首歌,唱响了这个时代;科学好比是一剂良药,治愈了这些灵魂;科学好比是一出话剧,演绎了大千世界。然而,如今科学的奋进是建筑于这些不懈追求的科学家们。因为他们不断地探索科学,从而发现了一些未知的事物,规律。发明家利用他们的研究成果发明出了一些改变人类生活的东西,推动了社会的进进步与发展,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所以,我们要大声赞美这些伟大的科学家们!

品读完《科学趣味小故事》,我领略到了科学家们在通往科学道路上的执着不懈的风采,也勾起了我想要打开科学大门的渴望。相信你们也一定会深深迷上这本书。同学们,现在走进科学的领域,科学的下一章,我们定将成为主角!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三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以前吃喝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我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杯具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我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我的过去能够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我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我身上,但却庆幸自我以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潜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我儿子的使自我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取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四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行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

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地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

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地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至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已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

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只有更好。

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

人生的许多路,许多暗夜,只能独自去面对,孩子的人生,父母无法去替代,去承担。清华大学曾辞退了一个学生,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着握着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五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大全,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在我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最近,我看了一本《狼王梦》的书,受益颇多。

《狼王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有写过很多动物的小说,如《大鱼之道》,《鸟奴》等。但我最喜欢这本《狼王梦》了。这篇动物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正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在书中,我被紫岚的坚强、勇敢、为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打动。紫岚的那种母爱是伟大的,但她却从不轻易流露出来;同时,我又觉得她的这种教育方式是自私和残忍的。因为紫岚就算再怎么想把狼崽培育成“狼王”也不能让一匹刚会蹒跚走路的小狼独自去冒险,这种急于求成、不计后果教育的方法,不但没有成功,反而把一个个小狼的性命白白地葬送了。

现今的社会,我们的每位父母和紫岚一样,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成龙成凤。那些无休止的补习班、提高班,各种学习的压力无形中给孩子带上了重重的枷锁,他们总说这是为了孩子的未来,可却让孩子们都没有快乐的童年,没有了喘息的时间。生活里,有太多的拔苗助长和操之过急的教育方式,像那种高分低能、或者血淋淋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所以,健康有效的学习方法和教育态度才是成长和成才的前提。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的故事。但“狼王”终究成为一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场梦曾让我无数次看见紫岚流下了两行属于母爱的眼泪,我想那也是悔恨的泪水,因为她不应该去操纵小狼的命运,让它们不能按自己的意愿成长,不能像别的狼那样自由自在。

通过这本书,我也深深地体会到,父母给我的那种无微不至的爱。他们为我终日操劳,默默地为生活奔波忙碌,为我创造和提供了的学习条件。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爱,珍惜这大好的时光,努力学习,天天向上,不辜负爱我的人,不辜负美好的少年时光!

总的来说,这本书的女主角是母狼紫岚,讲述的是它在她的狼王丈夫死了之后是如何一步一步协助她的孩子走向狼王之路的!

通过母狼紫岚让我知道了人要有舍取;书的开头写到了紫岚为了逃避白狗的攻击,一路跑到了一个平地上,而此时的她是一个将要生产的母亲,她忍着白狗的撕咬生下了五个狼崽,经历一番争斗后,白狗虽然跑了,但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情况紧急的她虽然用最快的方法将孩子一个一个的带到安全的地方,雨水无情的冲刷还是让最后一个送到终点的狼崽奄奄一息,没有奶水的她为了救活剩下的狼崽,她做出了一个狠心的决定,吃了那仅有的东西——小狼崽。书本看到这里时我很揪心,即使是狼,即使是个伟大的决定,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为了救活其他的孩子而吃掉那个生命垂危的孩子内心是多么的煎熬。

书中有很多关于紫岚在生活中帮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描写,譬如为了让这些小狼们练就狼王还有的狼性,在它们吃奶的时候也要训练他们有狼在撕扯猎物的心理与行为;还有他们为幼狼的时候,遇到困难的时候,即使让他们遍体鳞伤也不会去帮助他们,让他们自己解决,目的就是让自己的孩子拥有更强的实力才能在众多狼崽中脱颖而出!在这个过程中紫岚所受的经历是艰难的,一次又一次的面对孩子的离去,一次又一次的重建信心,当面对儿子都离她而去,又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外孙,最后在与金雕在决斗中同归于尽,她始终追求着自己的梦想,那就是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在这场追逐狼王梦的道路上,她奋斗了一生并为此奉献了生命。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而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一直感触颇深:“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这可能就是我所理解的狼道,为了维护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忍受人类的残忍对待,用最温柔的方式对待孩子,用最痛苦的方式来结束孩子的生命,我不知道在狼群面前是不是有怎么样的震撼,但在我看来,紫岚母狼的母爱与追梦是值得我们去报以深深的敬佩之心的!

祥子,一个来农村自孤儿,他只身来到旧社会的北京后,他选择了当时城市底层老百姓很普通的行业——拉洋车。这位朴素,坚忍,老实,吃苦耐劳的青年从此在心中种下了一个梦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洋车。然而实现梦想的过程总是一波三折,经历了人生的三起三落后,祥子终于崩溃了。就这样,这本书以祥子的颓废,堕落而告终。

可以说这是一出悲剧吧,紧凑的情节,北京口语的运用都是这本书的闪光点。老舍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语言大师,加之其平民的出身,使他将祥子的形象与思想上的转变刻画得淋漓尽致,虽文字朴实,却令人倍感亲切,创造性地运用老北京的口语,这些平凡的语言仿佛变魔术一般全都成为了跳跃在纸上的“音符”,使这本书读来吸引人的眼球且具有新鲜,趣味。

这部小说着笔于祥子思想,心理上发生的变化,通过叙述祥子身上发生的事,影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恶劣风气,如同一杯美酒般,耐人寻味。从一个老实健壮的青年到_诈狡猾的流浪汉,中间发生的种种都让人感叹当时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

当然除了祥子之外,老舍笔下的另几个。

人物。

也同样验证了这一点:离死亡只差一步的老马,小马爷孙俩,一步步走向毁灭的小福子,泼辣大胆的虎妞等等通过叙述这一连串的故事,作者也无情地批判了当时这个残酷的社会。

让自己的人生多姿多彩。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压迫。向人们展示军阀混战、黑暗统治下的北京底层贫苦市民生活于痛苦深渊中的图景。

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大全4每个人的生命就像是一部沉淀的历史,默默叙述着一个故事。与此同时,也反映了自己所处时期真正的历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社会同样孕育一类人。

《骆驼祥子》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要强怀梦的车夫经历的兴衰历史,最终沦为了一个堕落自私的末路鬼。这是偶然,也是必然,偶然在于那个黑暗世道下所经历的天灾人祸也许会有不同,必然就是没有人能摆脱沉沦的局面。最初的祥子多么耐苦忠厚,他不奢望有荣华富贵,不奢望守株就能够捉到兔,他只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食其力,娶上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是这么小的平凡的愿望,最终还是变成幻影,石沉大海。我感到愤愤不平,为什么他有梦想,也为之付诸行动,可是上天还是一次一次打击他!

他比故事中的所有人都拼命,可是命运的枷锁牢牢地震慑住他,凭什么!凭什么!我痛恨将祥子连车带人抓走的兵,他们是如此的蛮横跋扈,强抢强掳,可怜的祥子用血汗筹集三年的车没了!这只是一遭,_诈的孙侦探又威胁祥子交出了他最后的积蓄。而后虎妞欺骗祥子娶她,她可谓人如其名,可是他得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只能委曲求全。好吃懒做又迷信的虎妞后来难产,死了,他只得卖了刚买的车安葬。一次又一次的痛楚,他往肚里咽,可他还决定在做一个上进的祥子,只要他爱的小福子和他一起生活。得知小福子寻短见后他再也承受不住生命中的痛,最后的希望及善良的本性全然泯灭。既然努力没用,再努力挣钱也只是等别人来掏尽自己的兜囊,那为何还要拼命?不如坐等享乐,沉迷于吃喝玩乐。

虽然造成祥子这出悲剧的编剧是那个阴暗的社会,但导演依然是他自己。他虽然健壮忠厚,但他是自私且无脑的,无论是在曹宅丢钱后想着偷回几样东西补偿,还是拒绝曹妈为他设想的生钱之路生怕丢了钱,还是在他丢车之后抢别的车夫的买卖及至最后他的沦陷,无一不是自私的表现,而_这个吃人的社会,只有人们都认清现实成了群打成阵才行,而自私是当时社会人们致命的弱点。

我庆幸我处于21世纪,自然没有吃人的制度,所有的努力都能化为成功,而我们比祥子多一份幸运,多一份知识,少一份拮据,少一份挫折,自然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应比祥子多一份努力,谱写一段可歌可泣的史诗!

一直以来就对阿富汗这个富有神秘色彩而又多灾多难的国家充满向往。去书店买书时便一眼相中了这本《追风筝的人》。故事的主人公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地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又到了一年的冬天,阿富汗的传统“赛风筝”又开始了,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

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

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得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这个结局很完美。至少我这么认为,因为起码阿米尔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可是在现实中呢?又有多少错误能让你重新赎罪?窗外一场大雨带我回顾我的记忆。小学的时候我和她是的朋友,她能够了解我的心事,能够抚平我的创口。朋友间吵架也是难免的,但是那一次我们吵得特别凶,我对她恶语相向,拿她的弱点说事,她涨红了脸,不跟我说话了,我也没有去理他。直到我上了初中,她不再和我一个班,不再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我才明白当时给她的伤害有多大,而且我已经不能弥补了。

在某些方面,我觉得我和阿米尔是那么的相似。我们所有的年华像是世界中心的一张网,从里面到外面慢慢地变稀淡。我们是蛰伏在中央的小小的蜘蛛。我们慢慢长大,身子底下的网慢慢变稀,很急地想要将网补起来,但是无意间把洞越扯越大。阿米尔的成长里并没有很多温暖开心的枝节,所有的叶子都长着锋利的边缘,划破他的手指。他的成长滴滴答答地流着血。看完这本书,我突然想起小学时背得最熟的一句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想阿米尔和那些野草是一样的,可能在成长的时候被折断或是踩在脚底下,都可以很快地恢复元气长起来。但是如果遭遇的是一场大火,可能很久以后都没办法恢复,可能从此以后不再恢复。于是——野火烧不尽。春风也吹不生。

昨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找到了一本封面有点奇怪的书,书名是《小王子》。我以为是爸爸童心未泯,居然偷偷藏了童话故事书来读。

我翻开书,坐在书桌上静静地读着。

读了第一页,我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中住,一口气读着不停歇。这本书不长,我花了两个小时就读完了,读完后,我觉得里面的故事虽然简单,但故事里的寓意却有点深刻,我不怎么明白。不过,我还是把我的感受写下来吧。

小王子原本孤独地住在一个属于自己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很小很小,犹如小王子的一个屋子。在那里,小王子种了一颗玫瑰花,这颗花每天都陪伴着小王子。一天,小王子离开了他的家。告别的时候,玫瑰花和小王子都很伤心,最后小王子忍痛离开。

读到这里,我也感到眼睛酸酸的,既然他们彼此舍不得对方,为何小王子还要离开呢?也许小王子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毕竟小王子的家实在是太小了。

小王子一路旅行,最后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遇到了一只在等待她的王子出现的狐狸。狐狸爱上了小王子。

小王子在地球上有快乐有悲伤。朋友给了他快乐,但是有时候思念自己星球上的玫瑰花时,他会莫名地悲伤。

最后小王子决定回家。狐狸苦苦哀求小王子留下来陪她,但是小王子回家的决心没有被打动,为了那多玫瑰,他还是要回家。

读到这里,我又有些不明白,为了一朵玫瑰花而离开地球、离开地球上的朋友、离开深爱他的狐狸。拿到那多玫瑰花比这些都珍贵。

也许是小王子在外面累了,觉得家里的那朵玫瑰花才是他的最爱。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行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

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地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

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地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至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已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

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只有更好。

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

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着握着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心得。

还记得初读这本书时,真正吸引我的并不是作者的下笔如有神,而是小叙中所说的“对我来说,《文化苦旅》就是这个外出的浪子”和“宅,成了一具无主的稻草人,成了一个废弃的箭靶子,破破烂烂地歪斜在田野间,连乌鸦、田鼠都不愿意多看他一眼”,还有“看来,浪子未死,气场未绝,就像笔记中的那个浪子,一路伤痕斑斑,而身心犹健,我离开门缝,许久无语,委屈你了,孩子。”这几句每一个都戳中我的内心,这让余秋雨都感叹的书籍何不引起我的注意,我对这本书充满了疑惑,对这本书的内容更是好奇,“文化苦旅”到底是什么,当时我仍无从得知,它对我来说就是一个谜。

而如今,大树的年轮又添上几圈,再拿起这本放置已久的书,也是别有一番滋味。《文化苦旅》到底隐藏这什么?这个问题深深地扎根在我心中。透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咱们中华文化的魅力和大自然的神奇。那千山万水的豪迈在余秋雨老师的笔下展现得淋漓尽致,我不曾去过他所描绘的任何的一个地方,也从未想过要去摸索、探寻,仅仅是看着这些文字,我的内心就已是无尽的赞叹。

书中写了有着“天府之国”称号的都江堰;那夕阳西下,朔风凛凛而略显凄清的道士塔;接通着中华历史血脉的莫高窟;还有一湾不算太小的沙原隐泉和那风雨中的天一阁。这一切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陌生的、神秘的。它们在各自的地方安静的保持着自己的美好,但当余秋雨老师的笔触摸到它们时,它们又开始活跃起来。通过作者的笔,它们活力四射的出现在人们眼前,让人们再次感受到文化和大自然结合的动人瞬间。

作者余秋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山河之子,他生长在一个依山傍水的小村庄,他在书中说:“我在山河间找路,用短暂的生命贴一贴这颗星球的嶙峋一角。”他触摸到了我们一些所不能接触的事物,他用一生的时间有劲祖国的山河,纵横华夏的大地,访遍名山大川,书写下这不屈的一笔。他想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文化的魅力,见证文化的变迁,欣赏祖国的壮丽无垠。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两者关系如何?其实本没有两者,因为路就是书。人生是路,是一条漫长的路;而书也是路,是一条崎岖的路。我们在这条路上摸索、前进。而最终的目标就是学习文化,了解文化。我们从咿呀学语到如今何尝不是这样的,改变我们的也就是这文化,这条路必定是苦的,但我们不妨去试试,就算结果不像作者那样,我们也最终在文化苦旅中成长起来了。

中国灿烂的文明正在被时光磨灭,不知在角落里边回味心酸史边唾骂历史罪人的人们是否真曾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我一直以来欣赏懂史且敢于评论批判历史的学者,而也同时认为现任上海戏剧学院教授的余秋雨先生是无数学者中的豪杰,他的《文化苦旅》是万千部文史学散文著作中最为出色的上品。

力和艺术表现力所写下的这些文章,不但揭示了中国文化巨大的内涵,而且也为当代散文领域提供了崭新的。

范例。

余秋雨先生以他独特的写作魅力吸引着读者,那是一种苦涩的回忆,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他也曾在本书中像许多知青学者样深情感叹,但同样的感叹,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韵味也相差甚远。正如他所说的一样“我也可以年轻”,他的人生是富有弹性的,他总是秉持着少年的激情,享受着老年的清闲度过他充实的中年时光,所以,余秋雨先生无论何时都是个混合体。因此,他的文章,也永远夹杂着不同感觉的口气。如他对中国文化日益沦陷丧失的悲伤感慨,就饱含了年轻人对不满的辱骂,中年人对世事的无奈和老年人沧桑的惋惜。

也许有些的观览完全无心,但撰成此书的灵感源头绝对是有意的。很明显,他发现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尘封点。在如今这个弘扬我国绚烂文明的蓬勃时代提出这样的悖论观点,自然更引人注意深思。中国古老的文明曾在古代创造过盛世,人们为了保留住曾经繁华便将绚烂的文化代代相传,陆续建造了莫高窟,都江堰等大型建筑,就连普通的牌坊,藏书楼也印有文化的痕迹。但人们的理想总是好的,而岁月却是逆人而行,变故也是层出不穷的,人们再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到了一定的极限还是会被时间冲走,虽然也有些是出于人为,但归根结底,还是源于历的空白。有些历史尘埃的东西是留不住的,不少学者在哀伤的挽回,总痛心的活在不属于他们的曾经,便永远无法活着走出来。因此,“正视过往与当下”,便是我从此书中悟出的一个当前重要的课题,我也同时认为这是余秋雨先生的研究与警世主题。因为,只有能真正认清历史风云的人才能在顺应历史车轮的基础上印出自己的车辙印。

“没有废墟就无所谓昨天,没有昨天就无所谓今天和明天。废墟是课本,让我们把一门地理读成历史;废墟是过程,人生就是从旧的废墟出发,走向新的废墟。废墟是进化的长链。”“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在心灵与心灵的撞击中,发出了“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的呼唤。

初二。

读书。

手棒一本《文化苦旅》,随着作者的笔触在字里行间中游历了大半个中国。旅行结束,本应陶醉于祖国的壮丽山河、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然而我却无法使自己陶醉,心头莫名地涌出一种苦涩的感觉。我一直对《文化苦旅》中的“苦”字百思不知其义,起初认为无非是指旅行的劳苦,现在才发觉这实在过于幼稚的理解。其实,苦于身无所谓苦,苦于心才实为苦。作者曾感慨:“文人似乎注定要与苦旅连在一起。”我以为,这乃是文人的财富。苦涩过后总会留下一丝回味,对历史的感悟,对文化的理解,对人生的思索,全部融在这苦涩后的回味中了。

秋雨先生说:“如果说人生是一条一划而成的线,那么具有留存价值的只能是一些点。”是的,人生无非是漫长历史的一个缩影。历史从古代走到今天,还要继续走下去。历史的足迹却成了无数人一生的执著追求。历史的魅力便在于它的足迹总是隐藏在山水之间,难于寻找。所以没有博大的历史情怀,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人是永远不会找到这些无价之宝的。无疑,余秋雨教授是“探宝”的胜利者,他的收获便是这本《文化苦旅》。

《文化苦旅》带领着我在历史长河中漫游。我们面前出现曾在历史舞台上演出过的一幕威武雄壮的活剧,一个个伟在大的人物出现了,他们的身上体现了中国文化的良知和高尚的人格,但他们中的多数还是逃脱不掉那悲剧性的结局。我的心被打碎了!但这破碎的心却真的读懂了中国文化。当莫高窟出土了大批极具研究价值的敦煌文物时,人们在为历史喝彩。然而历史却上演了一幕极其荒诞的闹剧,让外国人大摇大摆地将一本本一箱箱的珍贵文物搬到了他们的博物馆里。或许历史是要故意磨砺一下那些过于执著的历史学家们,让他们只能凭借外国博物馆提供的微缩胶卷来研究生长在中国的敦煌学。啼笑皆非的同时,我们不得不反问历史,这种磨砺的代价是否太大了?当然,这部历史更多地留给我的是对人生的思索。

“对历史的多情总会加重人生的负载,由历史沧桑感到引发出人生沦桑感。”这是作者的感叹,也是对读者的启示。人的一生也是一段历史。人生之路是弯弯曲曲;回头看一眼留下的足迹,自豪的同时难免感到一丝惆怅。因为无论你拥有多么辉煌的成功,却总会留下这样或那样的遗憾。作者在山水之间跋涉是为了录求历史的足迹,文化的灵魂;我们在生活中跋涉则是为了录求人生的真谛。

读过《文化苦旅》,留下了苦涩后的回味;那么度过漫长人生后,我们又将留下什么呢?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六

《水浒传》中所描绘的108位英雄好汉,虽说是曾经盛极一时,可由于他们分别来自各种不同的阶层,彼此上梁山的目的和动机也各有不同,加上梁山的老大宋江希望能凭借梁山这股力量,作为和朝廷讨价还价的资本,以实现自己“升官发财,光宗耀祖”的人生追求。尽管梁山也有少许如李逵、阮氏三雄这样的贫苦农民出身的好汉,反对“招安”,希望能够有朝一日改朝换代,可由于没有掌握主要的领导权,起不了很大的作用。因此,被朝廷“招安”利用,最后落个“兔死狗烹”的悲剧结局就可想而知了。

宋江率梁山众好汉接受朝廷的招安后,为了表达忠心,竟然充当了另一支农民武装——方腊农民起义军的急先锋,几经鏖战,可叹那一百零八位好汉,只余下27人随他班师回朝。即使这样,满以为从此可以行赏,向朝廷乞讨到个一官半职的宋江,尽管如愿得到了皇帝赏赐的官位,由于当权者担心他们“贼心不死”,有朝一日还会再度造反,以赏赐御酒为名,将他和吴用等主要头领毒杀。即使像卢俊仪这种地主豪绅出身的头领也不放过,也以赏赐“御膳”为名暗下水银以其中,使他因水银中毒而“溺水身亡”。

尽管这本书的作者是站在封建地主阶级的立场上来写这本小说的。小说对宋江的招安,极尽美化渲染,对宋朝的主要当权者一力庇护,把一切责任都归咎于蔡京、童贯、高俅、杨戬这“四大__臣”。我们从小说的字里行间,还是能看到封建统治的无能和罪恶。试想,如果没有皇帝的默许并充当这“四大__臣”的后台,这四大__臣何以能如此横行?我觉得,要想不再被“逼上梁山”,要想改变自己的生活命运,“招安”显然是没有出路的,只有__那种腐朽的统治制度才是农民起义的出路。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七

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字字不漏,把书里的每一个感情都尽可能的看清楚。而我,始终不够深沉,只能通过眼泪来宣泄我的共鸣,以及对命运的感慨。

看到最后,我深深佩服于福贵对待生命的态度。没有看过过程,就不会懂他经历了什么。

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鲜活地存在过,他们就想简单地活着,他们其实早参透了人生最基本而又最深刻的哲理。他们勤劳能干,为了活下去坚强地支撑着。即使贫穷,即使病痛,他们也从未有过放弃生命的念头。

看过《活着》,就等于经历了好几场人生的急剧悲痛。每一场,都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亲身跨越痛苦,无疑是艰难的。但是,跨越了,也就解脱了。而最虐人的,其实是那一直驻足在旁的作为旁观者的痛苦。是的,我说的就是福生。我甚至无法想象他最后怎么还能和他那命名为“福生”的老牛谈起有庆、二喜、家珍、凤霞以及苦根。他的“玩笑”,在我看来,无疑是一次又一次地揭开那足以让人血流不止的疮疤。可是,他确实这么做了,并且笑声实为爽朗。以往的苦痛与现在简单的豁朗对比,再看看每一个真实却又已去的人,或许,这就是《活着》的寓意所在吧。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八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以生动的故事情节和真实的人物形象受到人们广泛喜爱。假期里,我就读了这本书。

文学家金圣叹曾说过:“《水浒传》所叙,叙一百零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是啊,梁山一百单八将都有自己的个性:“智多星”吴用神机妙算,“霹雳火”秦明有勇有谋,“花和尚”鲁智深洒脱豪爽,“黑旋风”李逵鲁莽急躁……但不管怎样,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忠义双全。

忠,就是对上忠心不二,对友尽心竭力。“忠义”,有“忠”必有“义”。这个“义”字包涵很多:讲义气、大义凛然、正义、见义勇为……梁山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了这个“义”字,兄弟今生两家姓,来生一个妈。“打虎将”李忠、“小霸王”周通统领的桃花山寨将面临被官军歼灭的危险,他们向“花和尚”鲁智深的二龙山寨求援。而鲁智深与周通、李忠二人曾有一段恩怨,可鲁智深没有想到这些,一接到求援信号,二话不说率兵救援桃花寨。“黑旋风”李逵对宋江忠心耿耿,但他一听到假宋江调戏妇女,盛怒之下赶到梁山泊忠义堂,大骂宋公明,还砍了那杆“替天行道”的杏黄旗,这是一种正义的表现。鲁智深听到金翠莲被镇关西霸占,他一怒之下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这是真正的见义勇为。

可是这个忠义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多少忠义的革命战士为祖国牺牲了生命: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用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枪眼……他们对祖国忠心耿耿,大义凛然,这是对“忠义”二字的诠释。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2022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大全,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小时候我读《红楼梦》,不解其意,只是囫囵吞枣,粗啃一番,不能从中体会出作者之心。待大些后重拾,我参悟得仍然不怎么好,却也“吃”出了几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角其中味”。

心向往之已经将所有事情参透却始终是守口如瓶的“真事隐”。贾宝玉甄宝玉真假难辨!

于是,我读后便作诗云: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很久很久以前在法国的一个小镇,一本历的科幻巨作正在悄悄的诞生,这本书就是《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凡尔纳的海洋三部曲之一,这部小说以丰富奇特的想象带领着我们在神秘的海底世界遨游了“两万里”。

我们仿佛置身其中,跟着阿罗纳克斯先生漫步在奇异的海底森林,用心去观赏各种新奇美丽的鱼类,看到沉船残骸满地的瓦尼科罗群岛,游过美丽的珊瑚王国,穿过阿拉伯海底隧道,感受到捕杀金群的刺激,领略到大浮冰群的壮观,穿越极地冰袋,感受死里逃生的感觉,感受南极的冰天雪地与巨型章鱼进行搏斗,最后来到大西洋经历生与死的考验。

这部小说以历险记为故事主体,让我们。

学习。

到海底世界的一些大概的知识,让我们对鱼类、贝类、珊瑚、海草、洋流、珍珠、海洋生物系统循环,都有一些简单的认知。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位叫尼摩的船长,在社会上因为某种原因,对政府十分不满,所以制造了一艘名叫鹦鹉螺号的潜水艇,对来往于太平洋之间的船只进行袭击。各国政府实在是容不了他这么嚣张。于是派出了林肯号军舰带领着几百个人前去消灭它,其中就有本故事的主人公阿罗纳克斯。在被鹦鹉螺号撞击后,阿罗纳克斯和他的古今人朋友被鹦鹉螺号上的人救了下来,于是本次冒险经历由此开始。

在这次所有旅行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看的是,穿越浮冰群这一部分,他们用不屈的精神和超强的智慧,从被冰块挤压,可能面临船舱破裂的风险,到用智慧想出融冰的方法,然后脱险,在这之中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片段。他们从绝望到有希望的过程中,心里经历了一次大的穿越。

小说中的各个人物被刻画得十分鲜明,如知识渊博遇事沉着冷静的宁波船长,通古铂金的阿罗纳克斯教授,气定神闲,为人随和的康赛尔,与野性十足,性情火爆的鱼叉手尼德兰等等。其中我最喜欢阿罗纳克斯教授,我想像他一样博学,智慧,遇到事情能沉着冷静的思考和分析。

心得。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也是一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了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的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以前妈妈就给我买了这本《海底两万里》,但是我读了一遍,觉得没意思就不读了。就在四年级的时候,我又重新读了一遍,发现《海底两万里》其实还是挺有意思的。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当时我太小没有读出来。它讲的是阿龙纳斯先生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与捕鲸大王尼德?兰一起随着尼摩艇长一起开启了一段十分神秘的海底旅行。其中我最喜欢的情节是与大黑鲨搏斗。

尼摩艇长邀请阿龙纳斯先生与他的同伴们一起去参观采珠场。那时候还不到采珠期,但是有一个印度人因为要养家糊口,还是来采珠了。但是糟糕的是,就在采珠人采珠时,一头可怕的大黑鲨冲过来了,想要一口把采珠人吞掉。大黑鲨可是海洋里最厉害的鲨鱼!就在这危急时刻,尼摩艇长看到这惊险的一幕,便挺身而出与鲨鱼开始了搏斗。尼德?兰这位捕鲸大王按耐不住也去参加了搏斗。最后,在他们两个的同心协力之下,大黑鲨终于被打死。而采珠人也被他们救了上来。

这本书里面还有与大章鱼搏斗、穿越把红海和地中海连起来的海底隧道、海底狩猎……许多有趣的故事。

在这些故事里,我感觉到尼摩艇长虽然脱离人类社会,但是他还是非常关心那些受压迫的民族或人。但是要是他开始复仇的话,那结果会非常可怕,他的国家是被战争摧毁的,所以一遇到他的敌人,他会开始复仇,最终的结果总是敌人的船沉了。他又很神秘,他有数不尽的财富,而他又不说财富是从哪来的;他还说自己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他的真实姓名谁也不知道。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习尼摩艇长多多帮助别人的精神,但不能像尼摩艇长那样让敌人死无葬身之地。总之,尼摩艇长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但是,哪个人不是有优点也有缺点呢?只要他不再进行疯狂的复仇了,那他基本上就可以称为一个“完美”的人了。

尼摩艇长这个神秘的人,其实怀有很大的悲痛。他的妻儿、家人、国家都没有了。但他展现在别人面前的,是他强大的一面。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读了《海底两万里》之后,感触颇深啊!

正如书中的阿龙纳斯所说,也许在日后会有人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的确,不可能别人说什么都相信,起码,我就不是这样一个人。

这前后充满了太多巧合,前面的突然出现,到最后的奇异消失,书上所说的报道和被它所撞过的痕迹,实在是不得不让人信服,让人觉得诺第留斯号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存在。书中的各种各样的详细的描写,实在是让人觉得是真的。凡尔纳实在是不愧于“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

者,难道真的像阿龙纳斯猜的那样,诺第留斯号是为了复仇而被建造出来的,最后尼摩船长说:“上帝啊!我受够了!我已经受够了!”这是什么意思,他的悔恨吗?

最后是“突如其来”的大漩涡,为这一切画上终止符号?

这一切一切的谜都没有解开。

文章中精细的描写了海底,那样的大海还真是让人着迷啊!纯净的颜色,各种各样的鱼,虾,还有珊瑚,整个感觉,就好像海容纳了一切。各种各样的物品,在海里,似乎什么都不缺,想尼摩船长所说:“……海是包罗万象的;海的气息纯洁而卫生……海是动,还是是爱……它是长存的生命。

让我们一起去探游“海底两万里”吧!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十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余华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是啊,人是为自己而活,不是为他人活,更不是为了追求荣华富贵,享受所谓的物质生活而活,我们活着是对生命的渴望,更是对幸福的追求。我是怕死的,因为我亲眼见了亲人是如何离去的,那一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自己的心情,尽管当时我只有十岁,但从亲人们的痛心与悲伤中,我感受到了死亡的可怕,那时的我开始有了对生命最真切的渴望。

余华说“活着”是一个充满力量的词语,它的力量不是叫喊,也不是进攻,而是忍受,忍受生命的责任,忍受现实的幸福或苦难。生活中,总会听到有人唉声叹气,抱怨这个抱怨那个,他们忍受不了生命的责任,所以生活充满了负能量,他们只看到了现实的苦难,却忘记了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忘记了活着可以欣赏生活中的多姿多彩,更可以感受到爱与幸福。读完这本书,我更加真切的意识到活着就应该珍惜当下、活在当下,享受美好的每一天,活得有意义,活出精彩,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将会发生什么?等到哪一天死亡降临到自己身上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一

学习了《弟子规》,被它所蕴藏的深厚内涵而打动,由于自己的无知,错误地理解了很多圣贤的教诲,我甚至叛逆地将一些传统文化看成封建糟粕。以前,我从来没有真正感到过“我们是骄傲的中华儿女”。觉得那是一句空口号。而此时我才明白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的真正原因;中华民族让世界人民喜爱的真正原因:因为我们有很深厚的文化底蕴!有着优良的文化传统!造就了一代代贤良的中华儿女!我们是“礼仪之邦”。讲究礼仪、广结朋友、谦虚仁慈……千年的文化造就了中华儿女那么多优秀的品德。可是为什么有报道:在巴黎圣母院有用汉语写的“请勿大声喧哗”;在泰国皇宫厕所中也要写上“请便后冲厕”;在美国的珍珠港,垃圾筒上赫然写着“请把垃圾丢在此”……我们中华民族的道德水平已经下降到了最低点!这也让我想起了“马加爵事件”,为什么一位头脑聪明,曾经在全国竞赛中获奖的大学生会对曾经讥笑他的室友下此毒手?其中有一位室友因为曾经主动帮助马加爵盛过一回饭而幸免遇难。这引起了社会上对于青少年道德问题的广泛讨论与关注。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既然认识到在现代的家庭教育中缺少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这一方面,就应该从我们现在的学校教育做起,弥补上。以便让我们培养的学生在走上社会后,不会因为道德的欠缺而遭受挫折和失败。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二

最近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感受颇多。

这本书主要讲了北宋年间,朝政腐朽,民不聊生,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被__臣陷害,被逼无奈才上了梁山。这一百零八位好汉被招安后为朝廷平了许多叛乱,却还是被__臣高俅等人害死了。我不禁为他们悲惨的遭遇而叹息。

我在读书时,常常会被作者那入情入境的描写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似乎那情景就在我眼前发生一般。每当我读到宋江在梁山泊义聚一百零八位好汉时,我似乎热血沸腾。每当我读到宋江率领大军杀得高俅落荒而逃、丢盔弃甲时,我不禁拍手称快。当我读到书末宋江和其他头领惨死时,却又忍不住涕泪纵横。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呼保义”宋江。宋江字公明,原来是山东郓城县押司,后来因为私放晁盖等人,被阎婆惜捉住把柄,以至于杀了阎婆惜后连夜逃走,辗转周折上了梁山。宋江在一百单八将稳坐梁山泊第一把交椅,为三十六天罡星之首的天魁星。宋江十分仁慈,他对朝廷是很忠诚的,非常想让朝廷招安。但是,就是这种忠诚把宋江给害死了。

对梁山好汉的赞叹同时,我也为国家有了高俅这样的__臣而痛心。我很奇怪,为什么像宋微宗这样贤明的皇帝会被__臣蒙蔽?原因就是这些__臣骗人的技术太高超了,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所以才会骗过了皇帝。

这本书里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所以推荐大家去读一读。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三

读完《名人传》后,我觉得名人在成功之前会经历一些痛苦和挫折,他们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乐圣贝多芬、绘画天才米开朗基罗和被称为俄罗斯革命的镜子托尔斯泰的艰苦生活和创作经历。

贝多芬一生都在与疾病作战。他坚强的灵魂和勇气使他活了下来。当他失聪时,他创作了《第九交响曲》的运动。米开朗·齐罗从小就热爱绘画。他的绘画天赋甚至嫉妒他的老师。著名的雕塑《大卫》、天顶画《创世记》和壁画《最后的审判》都是他的代表性杰作。他在创作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他坚持不懈的信念使他坚持下去。

托尔斯泰的童年很不幸。他9岁时成了孤儿,从小就热爱文学。·罗兰在书中写道:100年前在地球上闪耀的俄罗斯的伟大灵魂曾经是我们这一代年轻时最纯洁的光。

剑锋来自磨砺,梅花香来自苦寒。三位伟人经历了不同的困难和痛苦。他们都克服了所有的困难,不懈地为后代创造了欣赏。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父母生活中父母骂几句话,打一顿饭,什么是什么;做作业错了,老师批评了什么;想想他们的痛苦经历,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没有理由放弃,但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明白咨询别人。

我相信,只要我们朝着理想的目标不懈努力,我们就会成功!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十四

今年暑假,学校开展了好书伴我成长活动,我积极参与了,我和大伙儿一起分享《读者》。

我一上初中,便定了《读者》这一本书。原是看到同学们都订,我也不行意思别定,因此才定的,但当我打开它的第一页,就被它深深吸引了,里面的一些短小而惊骇的故事蕴藏着一具个深深的哲理,让人别得别佩服作者的聪慧才智。

我有一具适应,看一本书,总是会仔细地看它的卷首语。我觉得一本书的卷首语是特别重要的,而《读者》的每一篇卷首语都会告诉人们一具深深的的道理,让人们的.映像十分深刻,引起人们的沉思。

我映像最深的是爱的专题上的一篇。有一位母亲因出了车祸,神经变得有些别正常,还经常做一些奇怪的举动,甚至有时会离家出走,她的夫君、相公也所以操透了心。

有一天,这位母亲摸索着竟来到了亲孩子的学校。忽然,她的病犯了,难道在马路上手舞脚蹈起来,引来了许多路人驻脚欣赏。亲孩子放学了,看到了妈妈,别由分说,抱住了妈妈,叫到妈妈。正在这时,一阵大风吹来,亲孩子别由自主的缩了缩。母亲此时露出爱怜的目光,并脱下了身上那件仅有的衬衫,披在亲孩子身上。刚才还在哈哈大笑的人们露出了眼泪。

是啊,母爱是伟大的,它既体如今惊天动地的大事上,也体如今日常日子中。而我们在平时恰恰忽略了这种爱,每一次微笑,每一具眼神,每一次回眸,每一声叮咛,我们确实确实忽略了。

依稀记得,我幼时特爱吃荷包蛋,妈妈每次都会煎给我吃。可随着时刻的增长,我的叛逆心理越来越强,动别动就和妈妈顶嘴,那一次早上起来,老妈给我做了荷包蛋,我激动极了,该快跑过去吃,发觉里面有蛋壳,我生气的丢下碗筷,去上学了,回来后,妈妈怕我饿,又重新煎了荷包蛋,还把手给烫了,我那时连句对别起都没有,如今想想我那时真是疑惑事,如今,我真心跟妈妈道歉。

读者让我收获了不少,让我知道了一具个大道理,了解了一具个感人的故事,听到了一具个幽默诙谐的笑话。我爱慕《读者》。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五

这篇文章读了好几遍,但印象是不可磨灭的。

孔乙己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他是一个不洗衣服的酒鬼,满嘴都是人。在鲁迅先生的作品中,他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整天穿着长衫,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不凡。

他在人们的讽刺中度过了黑暗的时光。

在人们眼里,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愤怒、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吸取教训。他不应该一辈子平庸,更不用说看到别人的不幸,成为自己的幸福生活了。孔乙己被科举制迫当时社会的当时社会的受害者。在当今社会,中学生最容易接受这些新事物,但社会是如此复杂。中学生-幼稚,渴望成长。在这个社会里,我们必须有一双眼睛来寻找正义和进步,也就是说,在接受信息时,我们应该控制精神窗口的开放大小,合理选择信息,取其本质,放弃其糟粕。

纵观21世纪的社会,不正之风总是像传染病一样肆意传播。还有很多这样的病人。

因此,全社会应该联合起来,消除一切不正之风,消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心灵。

如果你来了,你会安全的。当你来到这个世界,你必须奋斗,奋斗必须精彩,当你精彩的时候,你会感到快乐。人生的道路是多么漫长和短暂。有时会有飞来横祸来阻挡大道。当你成功的时候,也就是说,如果你向前奋斗,你的梦想就会触手可及。

读了一遍又一遍,我不再为孔乙己的人生经历而悲伤,也不再为孔乙己的失败而愤怒。现在,我们应该看看未来。高中入学考试即将到来。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新的数字,而且越来越小。我们是三年级的学生。我们想要的是奋斗、奋斗和大声喊道:我必须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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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十六

我爱好读书,从课外书书上,我可以学到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知识也不仅限于在课堂上了。利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杜拉拉升职记》,我从书里看到的好像只是一些表层的东西,却也足以让我受益。

读《杜拉拉升职记》完全是抱着一种轻松愉悦的心情,却也看到了许多许多的东西。这是一本贴近现代生活的书,是对我们现代生活的一个真实写照。书中的主人公,那个具有时尚名字的杜拉拉,因她身在世界500强之外企职场,执著上进踏实勤奋,用一样人难有的勤奋,再加上不断学习聪明的大脑,为她自己加薪晋级换来了机会,终究成长为这个大公司的hr经理,并为自己赢来了理想中的爱情。

我们必须面对这样一个惊奇的事实:在这个世界上,成功杰出者少,失败无能者多。成功杰出者活得充实、悠闲、潇洒,失败无能者过得空虚、艰巨、猥琐。人活着就像航海,“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目标在哪里都不知道,那么任何风向对他来说都是不顺的'”。

对于刚刚踏出校门的人们,每个人都会怀揣各种各样的企图,然而当你真正步入一个公司,处于一个职位的时候,你可能会发觉其实现实与自己所想象的情形是不同的,这样有些人非要逆流而上,而有些人则会顺流而下,然而时间和实践证明常常后者会走的更远、更好、更顺利,而前者多会在抱怨中生活。

因此,当你发觉自己不适应当前环境的时候,我觉得其实改变自己比起改变环境更容易一些,也更实用和实际一些。这样在工作中不论环境如何改变,你都可以应对自如,由于你本身就在改变。而另一方面,对于工作和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你的身边会显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还应具有的就是“摸索”。其实在工作中会摸索的人要比只会努力的人更轻松、更有效率、更有前程。

做为现代社会的大学生,我们也很快将要走出校园,踏上社会,有属于自己的一份工作。想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我认为向杜拉拉学习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她的善于改变勤于摸索。

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你若青涩,便还能成长;你若熟透,便将腐烂。只要你还肯学,就可以不断成长。我们应当多读书,读出书中的思想,读出书中作者给我们的暗示。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七

今年暑假,我看了鲁迅写的《朝花夕拾》(又称《旧事重提》),这是鲁迅写的唯一回忆录。人们说鲁迅的文章像匕首,犀利得非常犀利。果然,书中爱恨分明,把自己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我第一次看到狗和猫和老鼠时,我以为它们是关于动物的,但事实并非如此。狗和猫和老鼠详细地讲述了他们对猫的仇恨的原因。这个原因很有趣。原来它偷了鲁迅小时候养的可爱隐鼠。事实上,隐鼠不是猫吃的,而是他的保姆不小心踩死了,但鲁迅的仇恨已经写下来,无法改变。

阿长和真正的美妙之处在于他父亲的病。他父亲被江湖庸医治愈,这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本文重点回忆了童年为父亲延长治疗的场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表现,揭示了这些巫医的本质,无论是神秘的还是神秘的,勒索金钱,管理生命。

作者用讽刺的笔描述了庸医的错误。两种著名医生的药物引一种更独特,一种更独特,显示了一些中医的深刻故作,通过他们相继的借口辞职,表明父亲的病情逐渐恶化。通过家庭的变化,表达了对庸医错误的深深仇恨,让人们感受到生活的悲伤。

简而言之,这本书充满了鲁迅的记忆和努力。这篇文章很深奥,很难理解。很多词都很奇怪,比如令人震惊(震惊)、(酒吧)、什么(什么)。虽然很难理解,但我仍然推荐这本书,它是中国文学的明珠之一,鲁迅也将生活在人们的心中。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篇十八

在我未读这部作品之前,我一直以为贝多芬是一个很幸运的人,没想到他是这么的不幸。是啊,他的一生是坎坷的,整个人生中最不幸的事都给他遇上了,想想看作为一个音乐家,耳朵失聪了,这是多么悲惨的一件事呀!而且这种对音乐家而言十分致命的疾病给他带来的痛苦,是非常人所能想象的,然而所有的磨难都使他变的更加坚强:他痛苦,却不肯屈服于命运;他贫穷,却既不趋炎附势,亦不迎合潮流,始终保持独立的人格;他孤独,却能以热诚的赤子之心爱人类;他从未享受欢乐,却创造奉献给全世界。然而他却听不到人们对他的赞誉,他也听不到自己创作的一些优秀的.作品。

贝多芬的勇敢、努力、坚持并没有白费,因为他终于成功了,他战胜了很多我们难以想象和难以忍受的一些痛苦、疾病,还有一点就是作为一名音乐家,舞台上的演奏者没有台下听众的支持、肯定和青睐,这无疑是一种痛苦的压力,带给心灵沉重的挫折感。然而他还是战胜了它们;他的努力使全世界的人都为之欢呼雀跃;他的实力得到证明,所以最后他攀登上了生命的颠峰。

罗曼。罗兰也曾说过:“生活是严酷的。对那些不安于平庸的人说来,生活就是一场无休止的搏斗,而且往往是无荣誉无幸福而言的,在孤独中默默进行的一场可悲的搏斗。”作者写的这三位名人,他们都是很平庸的人,可他们却比常人遇到更多难以想象的磨难和障碍。不过他们都是从重重困难中勇敢站起来的人,也是从种种困难中造炼出来的伟人、名人,而且还是不屈服于命运对他们的挑战和考验。他们三个都是作者认定的英雄人物,因为他们都具有同样的英雄品格:一是有百折不挠的进取精神;二是永远保持人格的尊严,恪守个性的独立,既不屈从于强权,也不盲目地随大流;三是具有关怀人、爱护人的博爱精神,甘心为人类的福址奉献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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