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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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大全(18篇)
时间:2023-11-27 01:29:11     小编:琴心月

方案的成败往往取决于执行的力度和过程中的监控和调整。方案应考虑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措施的可实施性。每个团队成员都应该了解和理解方案的重要性和意义。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兰山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定于2月24日—26日开展20xx年高考补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工作。因目前处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为有效做好这一工作,确保参加高考报名师生的生命安全,按照上级关于做好人员聚集地防疫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部署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化思想认识,统一步调行动,持续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目标,全国疫情形势向好,但国外疫情愈演愈烈,个别地区陆续出现感染者,疫情风险仍不容小觑。这就要求我们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以“减少聚集、规范有序、快速处置”为工作目标,坚决防止出现疫情,切实保障前来现场进行信息确认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现场确认工作安全有序,保障师生平安、顺利的完成高考报名,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1、兰山区20xx年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金锋。

副组长:李公德。

成员:魏青海席文琪兰山区各高中段学校负责人。

全面领导疫情防控期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工作。

2、兰山区20xx年高考报名工作小组。

组长:李公德。

副组长:魏青海席文琪兰山区各高中段学校负责人。

成员:杨树园徐静王剑丁明峰张静。

全面负责20xx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各项工作,统筹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安排。

负责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的宣传发动及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各个报名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考生行进路线设置、各项登记及防疫制度的制定、防疫物资的配备等;负责指导各学校做好资格审查、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做好各环节的有序衔接;负责指导各报名点做好病毒消杀等各项制度的实施;负责做好舆情控制及媒体沟通协调工作,做好新闻宣传和报道及防控工作知识普及工作,加强舆情应对,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联防联控。

建立报名点与教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区卫生健康部门、定点医院、公安机关的联络,共同构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兰山区教体局值班电话:xxxx。

兰山区疾控中心电话:xxxx。

兰山区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院电话:xxxxx。

北京路派出所值班电话:xxxx。

1、成立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数据上报、报名公示等各环节工作。所有人员均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资格审核力度,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

2、按照复学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工作。在现场确认环节,人员聚集性比较强。报名点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配齐防疫物资,合理规划人流安排,确保人员安全健康。考生进点时,要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手部消毒、除信息采集环节外全程要佩戴口罩。要重点加强对社会考生、外省返回考生的疫情防控管理,提前排查这部分考生,参照复学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进行检测登记,严格防控。

3、严把大门口入场关,非参加高考补报名现场确认的人员禁止入内、体温检测不达标者禁止入内、不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发现疑似人员立即将其带入隔离室并启动应急预案。对考生携带证件材料进行初步检查指导,避免证件不全的考生二次进入。

4、安排巡逻人员,维持行进秩序,避免扎堆聚集。考生进入后按要求有序行进,严禁考生到规定区域以外的地方逗留、闲逛。在排队等候时须遵守1米间隔制度,严禁相互间亲密接触。考生信息采集时须听候指令行进,在信息采集室设置等候牌,在前面考生未完成信息采集时,考生须耐心在此等候听候行进指令,严禁考生间隔过近造成直接接触。

5、严守确认单信息改错制度。考生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要检查确认单信息是否有错误,如发现有错误需要修改,直接在确认单上用笔进行标识并修改后到信息采集处修改,待修改完成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确认单上签字按手印。为避免纸张、文具等造成间接接触传染,需要对完成签字考生进行手部消毒。

6、信息确认结束后考生必须马上离开。安排巡逻人员在出口处执勤,引导已全部完成所有确认环节的考生有序离开,不准逗留、扎堆。

7、坚持一天两次清洁消毒制度,午间、晚间各一次。卫生间放置香皂、洗手液等物品方便考生清洁。门口放置废弃口罩处理箱,防止口罩等一次用品乱扔乱弃。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xx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铁岭市20xx年普通高考安全有序组织,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招考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处理好普通高考与疫情防控关系,把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实现健康高考工作目标。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教育局、卫健委、招生考试机构、疾控中心和医院职责,明确部门人员分工,落实疫情防控任务,准确把握普通高考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完善工作流程,搞好疫情防控演练,强化应急处置,确保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市、县(市)区成立疫情防控专家指导组。负责考区、考点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对考点疫情防控组无法认定的特殊考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只有一个考点的考区,专家组成员直接负责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市)区卫健委统筹安排各考区考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应对和处置考试期间各考点出现的疾病和疫情突发状况,如遇考生需在救治定点医院考试,卫健和招生考试部门共同组织并设立临时考场,考试全程要录像。

2、将我市学校“1+4”疫情防控包保办法落实到高考疫情防控中。由卫健委人员担任疫情防控副主考,疾控人员和医生为考点疫情防控组成员,对发热考生的情况进行研判。另外两名市场监管部门人员负责考点监食工作。疫情防控组协助考点主考负责考点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3、对考生的防疫要求。

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要求。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

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市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卫健委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除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要求。从考前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由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上报工作。

建议在外省的考生提前14天返回铁岭,按要求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记录,并每日上报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须提供属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所有考生要提早做好考试准备和疫情防控准备,以免耽误考试。

对考前考生为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为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不能排除感染可能并发热的;通过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专家组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是否需要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招考办请示,为考生申请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或在隔离、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主考和疫情防控组进行具体研判,确定其是否在本考场继续参加考试,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要逐级上报,由市招考办报请省招考办批准,方可启用备用试卷。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招考办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分别向考生本人及所在考场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4、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要求。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安排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从考前14天(6月23日至7月6日)对所有抽调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本地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出现身体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除必备的考试工作人员外,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工作人员,以备临时代替因“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不能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备用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工作。

根据疫情动态情况,各县(市)区招考委要按照“非低风险地区每考场20名考生”的标准预留监考人员,并做好预留监考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考试期间预留监考人员能够随时可以上岗执行监考任务。

5、对考点的防疫要求。

各考点要按照“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的标准进行考场布置,每个考点至少需要配备3个备用隔离考场。

各考点要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检测由考点学校人员负责,体温检测点要设在宽敞的入口处或考点与楼门间指定区域。原则上我市各考点采用大通量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例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或检测门)检测的办法,并准备足够数量的手持式体温检测仪做补充。检测点要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通风良好的临时隔离室,没有隔离室必须设置凉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各考点负责体温检测的老师要提前上岗,对进入考点的考生进入体温测量,务必保证在考生入考场铃响前,已到考点的考生全部体温检测结束,不影响考生正常入场时间。

各考点要设立卫生防疫室并准备充足的防疫用品。包括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要按照考场数准备充足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等。

各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要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设置。要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考试场所要及时通风和消杀。考前,考点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同时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6、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试卷疫情防控要求。

要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14天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领取试卷需在外住宿和餐饮的,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分餐制用餐。试卷进入各考区保密室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并作好记录。

1、要做好《铁岭市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致广大高考考生及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宣传,提高考生及家长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2、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可将考生进入考点时间适当提前,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7月3日前各考点要组织一次有考生参加的入点测温实战演练。7月6日下午各考点主考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和突发状况演练。

4、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进入考点时与他人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为指导,以新理念、新理论为依据,以实施主体性教育为目标,结合我校多年来开展教育科研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教育研究工作,注重实效,走有我校特色的教育科研路子。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明确学校的教育理念与目标,以“科研兴校,科研兴教,教研兴师”为动力,统一认识,扎扎实实开展教育科研,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上台阶,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新水平。

3、领导带头垂范,自觉开展教育科研;鼓励教师申报课题,参与科研,从而把课题研究引向深入,形成层层有课题、科科有课题的氛围。

4、以科研促教学,教科研与教学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每学年组织至少2次课题会议,各年级结合课题研究开展汇报课、研讨课等各类公开教学活动。

5、积极参加市教育部门组织的课题研讨活动。以教科研理念、方法、手段丰富和发展课堂教学,推动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四、工作措施。

1、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全校教师开展教育科研专题学习,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理论知识的普及,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学校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研究与指导,以及学校各项教育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奖励。

2、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化。

制定《教科研实施方案》、《教科研管理及奖励制度》等。激励教师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促进我校教研工作迅速发展,从而推动教育教学工作。

3、认真开展校本培训活动,提升教师个人素质。

为了切实转变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开阔眼界,提高修养,学校要认真开展以“助学、自学、互学”等形式多样的校本培训活动,继续加强教师的理论学习,全面深化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课堂教学改革。

(1)名家助学。我校将邀请专家、行家来校作讲座与指导,从宏观上给教师建立新的教育理念。其次,针对学校的自身师资资源,组织校内名师、骨干教师定期为全校教师举办讲座或献课。从微观上感受新课程理念。

(2)激发自学。只有不断地汲取,才能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因此,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读一本教育专著,写好不少于1500字的读书心得体会。

(3)交流互学。学习的个体是独立的,但集体的智慧常常能碰撞出知识的火花。加强每政治学习,倡导为人师表,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利用教研组业务学习的时间,组织教师学习新教材、新课标、新教法、教育理论等,或者利用网络资源观摩名师优秀教学录像课。

4、搭好教研平台,建好教研队伍。

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研及教师队伍是提高教研水平,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为此,要在“量”上抓好普及,在“质”上抓好提高。

(1)每月召开一次教研会议,对与会人员进行教研工作和教育理论的专门培训,使他们成为学校教研工作的内行。

(2)加强中青年教师培养,通过听课、上课、说课、评课等指导他们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艺术水平。

(3)抓好教师教学、教研能力的培养。学校给每位教师提供上公开课、说课、观摩优质课、汇报课的机会,让青年教师在不断的比较中健康成长,学校通过随堂课评价,促进教师认真上课,提高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4)建立健全中青年教师的个人专业成长方案,确定分层培养对象,认真组织实施成长方案,尽可能多地培养出不同层次的名师。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确保工作人员和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区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简称文化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文化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统一指挥和协调本地区文化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考点、考场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检查防疫物资准备工作及防疫方案落实情况,指导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对身体异常考生、工作人员的监测、处置工作。考点主考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应对文化考试疫情防控大考。各盟市由当地招生考试委员会统筹协调文化考试相关事宜,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好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紧密衔接,确立文化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

第四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技能培训,负责向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宣传预防新冠肺炎知识,指导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等工作,开通考生发热门诊绿色通道。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驻点指导,负责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的防疫、检疫事宜以及对身体异常人员的专业处置;宣传部门做好涉及文化考试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网信部门做好涉及文化考试的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文化考试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公安部门做好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高考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往返考点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第五条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预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定文化考试防疫组考实施方案和预案,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第六条制定防疫期间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评估制度。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牵头,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制定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明确规定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涉考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第七条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涉考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过程中正常需要的涉考工作人员、组考经费、必要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能够到位。

第八条加强考试工作人员遴选,遴选的工作人员要求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考前14天内不得离开本盟市,由所属单位负责监测、记录健康状况,于考试前一天报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在报到时需提供由所属单位出具的考前14天健康监测证明及绿色健康码,由考点与工作人员签订《疫情防控期间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考试承诺书》。提供相关健康材料不全面、不准确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工作人员及所在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条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时,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内容,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第十条加强考生身体健康监测,原则上考生于考前14天起不得离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考前14天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考前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境外旅行史的,须在就近定点医院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核酸检测,并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生自考前14天开始至考试结束,自行监测、记录健康状况。健康状况申报表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前交由工作人员检查并留存。考试期间,健康状况异常考生信息报告考点。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所在学校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最晚在考试前一天抵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生要加强考生赴考点途中、考试期间的个人防护。建议有条件的学校统一组织考生前往考点。

第十二条考生凭居住地“健康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文化考试通知单进入考点,提交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要严格遵守考点考试纪律和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考试工作人员的指令,考试结束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家长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大门外逗留。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必须接受两次体温检测,是否佩戴口罩不做强制要求。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但必须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第十四条对在考前14天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按规定及时就医,确诊不是新冠肺炎感染的考生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确诊感染的考生按照疾控部门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救治。

第十五条考点按有关规定须配备充足的、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防疫物资,包括红外成像仪、体温枪、水银体温计、75%医用酒精、含氯消毒剂(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喷雾器、一次医用手套及应急药品等。工作人员由考点统一配发一次性医用口罩,工作人员每人配发10个。

第十六条在考点、考场入口处等场所放置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75%医用酒精等物品,在考务办公室、卫生间等处放置洗手液、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等物品,供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使用。

第十七条对考场、考务办公室等场所保持随时通风,每天中午及下午考试结束后对上述场所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拖布擦拭消毒。

第十八条通风时要首选自然通风,考务办公室、考场等场所每天要尽可能开门、开窗通风换气或加大新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时务必注意试答卷等考试材料安全,必要时使用化学消毒剂处理或者紫外线消毒。同时尽量不要使用空调,如必须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至室外。

第十九条对楼道、地面、墙面以及经常使用或接触的物体表面,如车辆、桌椅、笔、电话、计算机键盘和鼠标、门窗把手、扩音器麦克风等部位要随时消毒,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要采取有效方式,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对考试和评卷开始前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进行消毒,同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十条对电脑键盘和鼠标、测距仪、计时仪、摄像机、和体育器材等精密仪器设备,用75%医用酒精或消毒湿巾清洁擦拭消毒(不同人员使用前后均需消毒)。

第二十一条在考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观察室、考务办公室外等重点位置,放置口罩专用回收垃圾桶。

第二十二条建议每个考场都设置测温消毒点,配备有“防疫物资包”,包括防疫口罩、一次性手套、体温枪、酒精棉球、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等防疫物品。

第二十三条对于低风险地区的考点,考前对考务办公室和考场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对空调通风系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可酌情适当增加考场通风换气频次,做好清洁消毒。对于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点,除按低风险地区要求彻底清洁消毒通风外,考生入场后,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每科考试前后做好地面、桌面等清洁消毒。

第二十四条为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人员接触,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安全,在各考点设置如下防控区域,各区域要有明显标识。

(一)等候区。

在考点查验测温区入口前,设置等候监测区,要求在地面处每隔1米标画出长约1米的黄或白线,具体数量按照实际场地酌情设置。考生进入考点前,依次在黄线位置等候工作人员指令前进。

(二)消毒区。

在考点入口处设置鞋底和手部消毒区。鞋底消毒装置分为两层,下层为防水层,可用塑料膜等防水材料制作,上层为保水层,可用吸水性较强的地毯织物或海绵材料制作。使用时将浓度适合的消毒液喷洒在上层,使鞋底在走过消毒区域时,粘上消毒液,以达到消毒效果。具体尺寸按照实际场地酌情设置,建议宽1米、长1.5米左右。手部消毒采用常规的凝胶消毒液或浓度75%的医用酒精,对于酒精过敏的考生,可采用不含醇类凝胶消毒液。消毒用品要同时放置多种,由考生自主选择使用。

(三)测温区。

消毒区通过后设置测温区,测温区可根据实际设置若干个通道,通道间距1米以上,测温区由工作人员使用手持红外线测温枪或安装布置红外成像仪,在考生通过时进行测温。

(四)复查区。

在测温区旁边设置复查区,如发现体温监测异常考生,马上转移到复查区进行进一步监测,并根据复检结果进行下一步操作。该区域空间要相对封闭,由专业医护人员值守。

(五)观察区。

在复查区发现体温异常考生,由专业医护人员带入观察区,以确定体温异常原因,并根据原因进行下一步操作。观察区应设置在离考点较近,有隔离条件,并设置桌椅床铺、简单医疗器械等设备设施。观察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

(六)验证区。

体温测量正常进入考点前,考生须通过人脸识别验证,人脸识别区域要按规定正确设置,未识别考生和识别通过的考生要形成物理隔离状态。验证时,要求在地面处每隔1米标画出长约1米的黄或白线,人脸识别设备应根据考生人数配备,确保能在考前验证完毕,每两个人脸识别设备间要保持1米距离。验证时,原则上要求人与人周围间隔1米距离,不聚集交谈,不肢体接触。

(七)考务监测区。

在进入考务办公室或考务办公室内设置考务监测区,所有工作人员每场考试前须在考务监测区由医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

第二十五条等候区保卫疏导人员不得少于2人;体温监测区,每个通道不得少于1人;复查区至少要有2名专业医护人员,1名负责复测温度,1名负责辅助或引导体温异常考生前往观察区;观察区不能少于1名医师;验证区要按每台设备1人的标准配备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指导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各楼层必须配备专门的考场消毒人员若干,以保证按时消毒、开窗通风及关闭考场。

第二十六条考试前,教育部门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提前对考生、家长和涉考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二十七条专业人员进入现场,或通过微信、短信、校园网等途径将相关宣传知识发送给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增强防控知识和技能、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十八条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做好居家防护工作,正确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考前要尽量取消外出计划,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特别要教育和提醒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不与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患者接触,尽量避免与境外或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来我区人员接触。

第二十九条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做好应考、前往或离开考点途中防护工作,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专门接送车等到达考点,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不要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和个人卫生。

第三十条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做好应考时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到达楼内进入考场时,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第三十二条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和快速报告要求。

第三十四条增加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增加一名副主考协助主考负责涉及疫情的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第三十五条对监考员的培训要安排在空间充裕、通风良好、卫生清洁的大型会议室或教室进行,人员间距1米以上。考试期间,协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第三十六条全员实施身体健康监测。考试当天,对进入考点的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检查。对于异常情况人员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第三十七条对于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

第三十八条对于考生、涉考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对考生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考生压力和顾虑。

第三十九条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为防止出现考点外送考家长聚集,由招生考试委员会牵头,公安、交通、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在考点周边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进入。

第四十条对低风险地区(连续14天无新增本地病例的地区),考生座位横向间距不得低于80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非低风险地区,考场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厘米的间距(考场安排考生人数可低于标准化考场要求)。

第四十一条各考点要预留足够数量的备用考场,原则上50个考场以下的考点,至少预留出3个以上备用考场,50个考场以上的考点,至少预留出5个以上备用考场。各地原则上应安排一个备用考点。

第四十二条每个考点要设置位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考场,用于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且经防疫评估具备条件的考生单独隔离考试。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建议考生佩戴口罩。

第四十一条按照本防控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

第四十二条考试期间,加强考点出入管理,谢绝一切与高考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考点。在考点内部加强不同功能区域或者楼间管理,建立楼门管理制度,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减少交叉接触。

第四十三条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各考点可在每科开考前一个半小时开始有序地组织考生进入考点,考生进(退)考场、如厕时要拉开间距,防止人员拥挤;考试结束后,不同考场的考生尽量错时离开考场,有序安排考生离开考点。

第四十四条在考点门口设置数量足够的手持式测温枪,超过100人的考点可在门口设置免接触式红外体温快速筛查仪,或搭建配备红外成像测温仪的公共热感应通道,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人员(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人员不允许其进入考点。

第四十五条体温检测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防止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

第四十六条在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第四十七条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第四十八条每科考试结束,各地必须逐级报告当科考试期间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有事报情节,无事报平安。紧急情况要随时逐级上报。

第四十九条答卷回收现场要保证空间充裕,尽量减小人员密度,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第五十条回收的试卷要做好消毒工作。

第五十一条针对身体异常考生答卷的检查、回收、运送、保管、扫描、复检等工作,必须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指定专人负责。

第五十二条在考前由考点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演练和应急情况处置演练,以检查方案的完备性和准备工作的充分性。

第五十三条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立即上报考点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对异常人员就地隔离,对前期活动场地立即进行严格消毒。

第五十四条考点工作人员要加强考生及其他考务人员身体健康情况检查,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如果疑似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立即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包括同场考试、同工作场地、同吃、同住、同行者,并安排密切接触者在考点所在地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第五十五条各地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文化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本方案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五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如果在案例之前介绍该方法,则为“ldquo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国家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xx〕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xx〕1号)精神,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和普通高考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xx年高考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高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目标。

(一)考区准备。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普通高考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机构等高招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建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制定高考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参加考试和工作人员参与组考工作的防疫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防疫评估)。

4、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经费、必要的防疫和考务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实考务环节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车辆、保密室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考区要联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四是要完善重大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各考区要按照高考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五是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落实陪考、送考家长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陪考考生家长的管理,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7、落实考试期间属地宾馆、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文旅、交通、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点准备。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

2、落实考点学校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校长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增设一名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指派的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负责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

3、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期间,各考点学校要主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4、各考区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考点学校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对考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对风扇等降温设施、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考场、考务办公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等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做好隔离考场的设置和启用准备。

(三)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考点学校,出现发热等异常疑似感染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防疫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考试防疫措施、安检程序、防疫要求等。

3、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对异地交叉监考人员的防疫管理,要强化派出地责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提前做好派出人员监测工作,由派出地领队负责汇总派出人员的考前身体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报派出地考试机构。

5、各中学或报名点在考前3天核发准考证时,要逐一检测考生体温,通过“赣通码”等健康码查询考生在5月23日以后的行程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做好检测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从5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2、在省外学习、工作的考生,须于5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3、考生在考试期间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考生在考试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5、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一)考点管理要求。

1、考点学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出入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2、尽量控制和减少校内人员聚集,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

3、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明确完成标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考试期间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5、重点加强对隔离考场的管控。单独隔离考生的考场工作人员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并按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6、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员管理。

1、每场考试开考前,在考点的入口处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送医疗组诊断。

2、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穿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进入考场时,在接受安检后,先经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再进行指纹比对验证身份。指纹比对不成功的,进行人脸识别。

1、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掌握入闱命题人员入闱前的健康状况、近14天旅居史、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所有入闱命题人员需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入闱。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入闱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入闱人员的防病能力。

3、加强闱内日常健康管理。入闱人员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做好健康检测,建立健康台账,及时上报。入闱人员在公共区域或与人交流时须自觉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员接触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强后勤防护。加强对食宿、办公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处理,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采用分时段供应、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饮食安全管理。

5、加强异常应急处置。规范设置隔离观察室,发现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带至观察室进行留观处理,并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序接至当地医院就诊排查,同时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1、6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2、考前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前往医院途中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区考务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3、6月6—9日期间,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考点办公室,并及时送医护组诊断,考试工作人员停止考务工作。考生经防疫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应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的家人取得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考点做好隔离考场的防护和消杀工作。

4、各考区应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施考的理念,突出人性关怀和个性化的考试服务,有序安排特殊考生规范化应考,特别是加强对困难考生群体的关爱帮扶,注重对考生的心理疏导,缓解备考焦虑情绪,加强防疫工作的宣传解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xx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铁岭市20xx年普通高考安全有序组织,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招考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处理好普通高考与疫情防控关系,把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实现健康高考工作目标。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教育局、卫健委、招生考试机构、疾控中心和医院职责,明确部门人员分工,落实疫情防控任务,准确把握普通高考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完善工作流程,搞好疫情防控演练,强化应急处置,确保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市、县(市)区成立疫情防控专家指导组。负责考区、考点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对考点疫情防控组无法认定的特殊考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只有一个考点的考区,专家组成员直接负责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市)区卫健委统筹安排各考区考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应对和处置考试期间各考点出现的疾病和疫情突发状况,如遇考生需在救治定点医院考试,卫健和招生考试部门共同组织并设立临时考场,考试全程要录像。

2、将我市学校“1+4”疫情防控包保办法落实到高考疫情防控中。由卫健委人员担任疫情防控副主考,疾控人员和医生为考点疫情防控组成员,对发热考生的情况进行研判。另外两名市场监管部门人员负责考点监食工作。疫情防控组协助考点主考负责考点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3、对考生的防疫要求。

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要求。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

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市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卫健委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除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要求。从考前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由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上报工作。

建议在外省的考生提前14天返回铁岭,按要求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记录,并每日上报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须提供属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所有考生要提早做好考试准备和疫情防控准备,以免耽误考试。

对考前考生为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为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不能排除感染可能并发热的;通过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专家组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是否需要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招考办请示,为考生申请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或在隔离、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主考和疫情防控组进行具体研判,确定其是否在本考场继续参加考试,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要逐级上报,由市招考办报请省招考办批准,方可启用备用试卷。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招考办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分别向考生本人及所在考场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4、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要求。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安排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从考前14天(6月23日至7月6日)对所有抽调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本地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出现身体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除必备的考试工作人员外,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工作人员,以备临时代替因“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不能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备用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工作。

根据疫情动态情况,各县(市)区招考委要按照“非低风险地区每考场20名考生”的标准预留监考人员,并做好预留监考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考试期间预留监考人员能够随时可以上岗执行监考任务。

5、对考点的防疫要求。

各考点要按照“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的标准进行考场布置,每个考点至少需要配备3个备用隔离考场。

各考点要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检测由考点学校人员负责,体温检测点要设在宽敞的入口处或考点与楼门间指定区域。原则上我市各考点采用大通量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例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或检测门)检测的办法,并准备足够数量的手持式体温检测仪做补充。检测点要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通风良好的临时隔离室,没有隔离室必须设置凉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各考点负责体温检测的老师要提前上岗,对进入考点的考生进入体温测量,务必保证在考生入考场铃响前,已到考点的考生全部体温检测结束,不影响考生正常入场时间。

各考点要设立卫生防疫室并准备充足的防疫用品。包括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要按照考场数准备充足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等。

各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要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设置。要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考试场所要及时通风和消杀。考前,考点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同时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6、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试卷疫情防控要求。

要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14天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领取试卷需在外住宿和餐饮的,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分餐制用餐。试卷进入各考区保密室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并作好记录。

1、要做好《铁岭市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致广大高考考生及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宣传,提高考生及家长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2、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可将考生进入考点时间适当提前,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7月3日前各考点要组织一次有考生参加的入点测温实战演练。7月6日下午各考点主考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和突发状况演练。

4、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进入考点时与他人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为保障我旗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前谋划高考各项准备,做好高考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内传播和发生其他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全旗高考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厅〔20xx〕14号)精神,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考前准备。

1、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参加考试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教科体局。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2、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逐一专业评估,教科体局、招生考试委员会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科体局、招生考试委员会会同旗卫健委、旗疾控中心和医院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进行专业评估,旗教科体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5、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旗教科体局,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二)设置考点、考场。

1、设置体温检测点。各考点学校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处)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3、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4、准备防疫用品。各考点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由卫健部门提供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5、布置考场。高考必须使用标准化考点。在满足标准化考点要求的基础上,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

(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

1、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多个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2、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四)防护和消毒要求。

1、关于防护。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2、关于消毒。考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疾控中心要派专业人员对考点消毒工作进行指导,各考点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要提前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在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清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试,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试。

(五)关于考场降温和通风。

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并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74号)要求使用管理。普通考场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要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宜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六)考试结束。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旗卫健委、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七)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自治区和招生考试中心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一)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在原有的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增加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成立“奈曼旗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涉疫突发事件处置。

(二)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在思想和行动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完善招委会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做好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完善支撑保障制度。财政局要确保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工作中所需的考试工作人员、组考防疫经费,必需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充足到位。

(五)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六)强化统筹协调和衔接沟通。在旗委、政府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考试相关事宜,做好招生考试机构之间街接沟通,确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

(七)坚持属地管理,快速反应。考点学校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一)加强宣传教育。卫健委和疾控中心向高中学校派驻人员,进行防疫宣传教育,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校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校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三)开展疫情应急演练。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四)强化技术保障。各考点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视频监控录像、身份识别、作弊防控、综合管理、考生服务等系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功能实现、使用正常,采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和验证工作。

(五)管控好集中食宿场所。学校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考生在校外食宿的,应加强对宿舍的清洁通风,一般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应建立宿舍专人负责制,严格宿舍楼门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六)考生赴考。各涉考学校要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国家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xx〕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xx〕1号)精神,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和普通高考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xx年高考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高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目标。

(一)考区准备。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普通高考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机构等高招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建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制定高考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参加考试和工作人员参与组考工作的防疫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防疫评估)。

4、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经费、必要的防疫和考务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实考务环节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车辆、保密室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考区要联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四是要完善重大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各考区要按照高考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五是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落实陪考、送考家长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陪考考生家长的管理,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7、落实考试期间属地宾馆、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文旅、交通、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点准备。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

2、落实考点学校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校长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增设一名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指派的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负责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

3、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期间,各考点学校要主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4、各考区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考点学校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对考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对风扇等降温设施、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考场、考务办公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等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做好隔离考场的设置和启用准备。

(三)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考点学校,出现发热等异常疑似感染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防疫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考试防疫措施、安检程序、防疫要求等。

3、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对异地交叉监考人员的防疫管理,要强化派出地责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提前做好派出人员监测工作,由派出地领队负责汇总派出人员的考前身体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报派出地考试机构。

5、各中学或报名点在考前3天核发准考证时,要逐一检测考生体温,通过“赣通码”等健康码查询考生在5月23日以后的行程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做好检测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从5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2、在省外学习、工作的考生,须于5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3、考生在考试期间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考生在考试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5、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一)考点管理要求。

1、考点学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出入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2、尽量控制和减少校内人员聚集,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

3、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明确完成标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考试期间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5、重点加强对隔离考场的管控。单独隔离考生的考场工作人员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并按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6、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员管理。

1、每场考试开考前,在考点的入口处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送医疗组诊断。

2、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穿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进入考场时,在接受安检后,先经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再进行指纹比对验证身份。指纹比对不成功的,进行人脸识别。

1、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掌握入闱命题人员入闱前的健康状况、近14天旅居史、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所有入闱命题人员需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入闱。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入闱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入闱人员的防病能力。

3、加强闱内日常健康管理。入闱人员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做好健康检测,建立健康台账,及时上报。入闱人员在公共区域或与人交流时须自觉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员接触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强后勤防护。加强对食宿、办公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处理,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采用分时段供应、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饮食安全管理。

5、加强异常应急处置。规范设置隔离观察室,发现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带至观察室进行留观处理,并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序接至当地医院就诊排查,同时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1、6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2、考前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前往医院途中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区考务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3、6月6—9日期间,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考点办公室,并及时送医护组诊断,考试工作人员停止考务工作。考生经防疫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应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的家人取得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考点做好隔离考场的防护和消杀工作。

4、各考区应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施考的理念,突出人性关怀和个性化的考试服务,有序安排特殊考生规范化应考,特别是加强对困难考生群体的关爱帮扶,注重对考生的心理疏导,缓解备考焦虑情绪,加强防疫工作的宣传解读工作。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七

各定点医药机构: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确保群众充分享受医保政策待遇,按照我中心工作职责,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我市救治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医疗保险系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工作,我中心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包括沟通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收集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领导组执行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尽职尽责,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要立即上报并及时快速协调处理。

三、工作任务。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和蔓延,充分发挥医保在联防联控的作用,共筑抗击疫情新堡垒,中心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防治工作。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享受特殊报销政策,让患者放心就医。

1、对于新型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救助,实施综合保障。

2、对于异地就医新型肺炎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3、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__市新型肺炎定点医院要及时将药品和诊疗项目分组录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压力,让其放心救治。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预算。中心预付__市医疗集团人民医院100万元,用于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治疗。

2、暂停对长期护理人员上门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远程方式做好长护人员医疗指导工作。

3、暂停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审批登记工作,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住院病人由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暂时实行网上审批,原审批管理办法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暂停门诊大额疾病转院审批。疫情期间门诊大额疾病患者需转院的取消转出单位及转入单位盖章环节,需转院的提供相关资料直接在医保业务窗口办理。

5、暂停门诊大额疾病外检查审批。疫情期间如需要外出检查的门诊大额疾病患者可直接持定点机构外检申请表外出检查,检查结束后持发票在医保中心报销。

(三)做好基础防控,让工作人员安心上班,让市民安心预防。

1、取消春节休假,全员到岗履职,为应对疫情的突发性,防范性,医保中心全体人员于1月26日全员上班,主动作为,履职履责。

2、加强基础防控工作,工作人员严格佩戴口罩上班,每日监测体温,对来办事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免费口罩配发,并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

3、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实行24小时购药机制,保障市民做好疫情预防,不可趁机哄抬防护口罩及与疫情相关药品的价格,扰乱医药价格,如有违反,将实行责任追究。

4、加大医保智能监控力度。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按照协议规范购药及医疗服务行为,两定机构监察室要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管系统,严格落实严控、严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之名、报销便利之机实施欺诈骗保行为。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提高政治站位,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扛起责任,科学应对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强化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疫情救治保障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横向沟通和纵向联系,确保救治保障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各定点医药机构、领导组人员要高度重视、统筹部署,确保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要切实做好精准统计、及时上报工作,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日上午9点前报送疫情情况电子版,由中心两定机构监察室负责汇总定点机构数据,汇总后按时间节点每日上报临市医保中心及市医保局。

(三)加强政策解释,强化舆论引导。要利用多种渠道加强此次疫情医疗保障临时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强化舆情监测和风险防范,紧扣当前疫情救治保障工作中群众关心关注的医疗保障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应对,合理引导社会舆论,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八

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开学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要做到全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加快推进灾后重建的重要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安全为底线,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策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切断病毒传播链条,坚决守住疫情防控教育主阵地,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一)防控原则。坚持健康第一、安全至上,落实“四早”、重点管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人物同防、多病共防。

(二)开学原则。坚持全面评估、确保安全,一院一校、一院多校、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分类施策、市定省批。

(三)安全原则。学校仍属中高风险区的不得开学,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开学,不能满足防控技术方案要求、没有落实“一院一校、一院多校”协作机制的不得开学,没有完善应急预案且没有开展应急演练的不得开学,防疫物资储备不到位的不得开学,灾后校舍安全没有保证的不得开学。

(一)强化应急机制。

1、健全指挥体系。强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工作职能,明确责任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多校区办学的须明确校区防控责任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署调度,简化工作程序,及时上传下达,确保防控体系扁平化、快节奏、高效率。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化阵地意识,做到严防死守,一把手坚持在班在岗、靠前指挥,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2、完善应急预案。优化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机构职责、监测预警、处置流程、条件保障和责任人。开学前在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控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一旦出现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快速、有效、科学处置。

3、强化联防联控。落实学校与卫健部门、疾控、医院等单位“点对点、人对人”协作机制;坚持“一院一校、一院多校”,确保每所学校有一家医院对口指导,规模较大医院可同时指导多所学校;所有学校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服从所在地统一指挥和调度,与属地社区、医疗机构等部门加强对接。校内各部门之间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校内“小网格”管理,强化协同联动。

(二)精准摸排信息。

1、做好回溯排查。严格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要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高等学校以院系为单位,全面摸排师生员工行踪和身体健康情况,精准掌握开学前14天旅居史、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重点关注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师生、家乡在中高风险地区师生、留校师生以及家庭成员有从事冷链物流和进出口贸易的师生,“一人一档”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2、做好跟踪监测。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豫的师生,要求其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备,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属地卫健部门开展核酸检测、流调隔离等工作。对排查情况异常师生,坚持逢“阳”必报、接报即查、应隔尽隔,持续关注疑似感染、无症状感染和确诊、密接隔离师生的身心状况,跟进掌握治疗康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主动应对。

3、做好灾区安全信息摸排。以“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为排查目标,重点对受灾学校教学楼、宿舍、餐厅、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体育馆、浴室、会议中心、报告厅、宾馆、道路、围墙、厕所等基础设施和水、电、气、暖、网、教学实验设备等设施进行风险隐患排查,经科学评估、综合研判断达到开学条件后方能组织开学。

(三)严格校园管控。

1、聚焦重点群体。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管控学校校门,重点做好留校师生、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在外实习实训师生和后勤服务人员安全保护工作。强化对快递员、保洁员、保安、食堂工作人员等涉校流动人员的管控,做好核酸检测、卫生防疫,严禁一人多岗、多地兼职,落实全链条闭环管理要求。

2、紧盯关键场所。强化校园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化整为零,缩小网格单元,细化明确每个楼层、教室、宿舍等网格负责人及职责,做好巡查监督、信息上报、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运动馆、厕所等关键场所进行清洁通风,对水龙头、电话机、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关键部位增加消杀频次。

3、严控人员聚集。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人数和时长,做好场地清洁和消杀通风。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安排新的实习实训活动。停止一切校内外培训活动和托管服务,严禁组织集中补课、考试、返校等活动。

4、严格后勤管理。全面整治校园环境,严格执行《河南省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对校园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开展清洁消杀,对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方面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求快递外卖不进门、运输车辆不进校,对物流行业人员、物品、车辆严格检测,做好消毒处置。做好学校开学前食堂设施设备全面检查、清洁消杀,对二次供水和井水由专业机构进行水质检测,按要求实施处理。对校车、班车进行经常性清洁消杀和通风换气。

(四)加快疫苗接种。

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沟通告知、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和理解,引导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努力做到“应接尽接”。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根据当地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分年龄段组织落实好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筑牢校园防疫屏障。

(一)夯实多方责任。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压紧压实当地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教育卫生等部门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学生个人健康管理责任,全力构筑校园疫情防控严密阵线,持续巩固校园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加强队伍保障。加强校医、卫生专业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建设。继续推广聘任“卫生副校长”“健康副校长”等经验做法,多渠道充实校园防控队伍,做好技能培训和演练,提升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物资保障。强化防疫资金支持,提高使用效益。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等公共防控物资储备,配备足够的盥洗设备,在学校内设立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满足留校师生在校学习、生活基本需求,并确保校内物价基本平稳。

(四)强化监督指导。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好学校自查、市县普查、省级抽查,采取联合督导、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防控机制建设、力量配备、措施完善、开学准备等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人,坚决防止浮于表面、推诿扯皮、政策空转等现象的发生。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九

按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摸排防控工作专班城区防控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城防办发〔〕1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县相关要求,为了切实将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切实做好自我防护。

坚持讲卫生、勤洗手、多通风等健康生活方式。去医院、车站、影院、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三项防控措施,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定点医院(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避免与他人接触。

(二)减少人员聚集流动。

减少参加和组织聚集性活动,推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家庭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出市,降低途中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确需出行人员,须经单位批准后方可出行,并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三)保持健康饮食习惯。

谨慎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尽量不要购买或食用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和冷链食品;烹饪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肉类、蛋类要彻底煮熟再食用;提倡分餐制,或使用公勺、公筷用餐。

共同监督,主动接受健康管理,及时向所属辖区乡镇、村组(社区)报告来、返、离延信息。对来返人员,凡属境外人员在口岸隔离14天后的,一律继续落实14天居家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凡属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一律落实14天集中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凡属重点城市(辖区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一律查验健康码和近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并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五)遵守舆论相关制度。

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切勿随意在网上、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一)排查范围。

茶坊社区第三网格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居民、企业和个体户。

(二)工作任务。

精准排查茶坊社区第三网格内所有人员的出行、人员接触情况。重点排查市以外返回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和其他存在风险的人员。

(三)工作分工。

1.第一片区:长安汽车对面居民区。

片长:

成员:

2.第二片区:公路两边门面房。

片长:

成员:

3.第三片区:变电站后居民区。

片长:

成员:

4.第四片区:加油站以南居民区。

片长:

成员: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排查。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摸排,重点做好未返回人员和外来人员的排查登记,同时做好中省市县关于疫情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

2.按时上报。每天的摸排结果及时向各片长汇报,并将排查结果于每日下午3:00前报办公室。办公室将各片排查结果汇总后报茶坊社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全民参与,战“疫”必胜。让我们携手同行,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筑牢健康堡垒,共迎美好未来!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

为切实加强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疫情联控联防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本着“预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救治、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在我局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体干部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张x才、局长于x维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心)、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处(室、中心)、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

(一)适度做好宣传引导。

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宣教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干部职工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疫情信息由国家或授权地方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发布任何信息。同时,做好办公场所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正常空气流通。

(二)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大型活动。

鉴于疫情具有传染性,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系统会议、培训等活动;不邀请外省人员来我局开展交流考察活动;要求县(市)区工作汇报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

(三)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交叉感染。

暂停派员赴外地考察、境外考察,一般不安排人员出差。

(四)建立情况登记制度。

建立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来访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制度。各处(室、中心)、局属单位确定一位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坚持每日登记,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局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

各处(室、中心)、局属单位1月23日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发现有发烧、咳嗽的,及时向局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赴医院就诊。对医院诊断须隔离者。疫情防控期间,发现有发烧、咳嗽的,要随时报告,并及时送医院确诊。

对赴疫区归来、接触过疫区来唐人员、接触过疫情疑似症状以及有发烧、咳嗽症状的同志,要及时报告并到医院检查,局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有关部门,根据医院诊断意见,分别采取在家休息、隔离观察和住院治疗等措施。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1、检查车辆、防疫保障物资由总站统一安排调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总站、审图中心三家单位协助提供4辆公务车辆,每周具体车辆和司机应保持固定不变,报给总站统一安排调配)。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病传播,切实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制定街道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方案:

(一)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楼栋,由物业公司负责消毒。

(二)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楼栋,由社区组织人员进行消毒。

(三)辖区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商业网点由相关责任单位自行组织消毒。

消毒液(剂)、喷雾器、防护用品等物资由责任单位自行采购。社区要做好监督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消毒工作及时开展,全覆盖不留死角。

主要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结合“三清一维护”活动,对居民小区、垃圾收集点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及垃圾的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环境。

包括办公楼、经营商铺的楼道、扶手、门把手、水龙头、公用电话、桌椅、卫生间等;小区电梯、单元门口、楼道、垃圾收集点周围等。

(一)表面消毒。

用84消毒液,按1:100比例喷洒消毒或擦拭消毒。

(二)空气消毒。

喷洒消毒:84消毒液按1:100比例进行喷洒消毒。

(三)消毒原则。

居民小区、楼栋务必每天保证1次喷洒消毒,武汉等地返银人员居住的小区、楼栋、单元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喷洒消毒。

社区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在小区公示栏、单元门口张贴预防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在居民网格群推送预防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及家庭消毒方法等,进一步提高居民防控意识,全力配合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工作人员在消毒时做好个人防护,一定要穿工作服、戴口罩、橡胶手套,减少消毒剂对眼睛、皮肤等的刺激;消毒时不准吸烟、饮水、吃食物;脱掉个人防护用品后及时洗手。

二、消毒剂配置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消毒后及时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住建局相关防控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区域、建筑工地及外来人员管理,现将实施方案如下:

(一)全县房地产市场行业及开发项目售楼部;。

(二)全县物业管理区域;。

(三)建筑施工工地及外来人员。

(一)局房管所负责城区房地产市场及售楼部;。

(二)局交易所负责城区二手房交易市场;。

(三)局物业股负责全县物业企业在管的物业管理区域;。

(四)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工地及外来人员;。

(五)局属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六)完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一)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即日起立即组织人员到岗到位,切实负起责任、该关闭关闭、该停业停业,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上述公共场所由局各单位、各股室负责督促落实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及体温检测工作,并将检测情况收集汇总,于每日下午5点前报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凡发现从湖北省返乡人员且有发热症状者,及时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并拨打120,或上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8125266,8127866)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四)凡从业经营者必须戴口罩。

各单位、各股室要全力做好应对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做到严防严控。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各部门,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凡因工作不细、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除通报批评外,将追究相关单位、股室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三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委相关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文旅行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力做好好2021年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021年5月1日至5月6日。

五一高峰期,我局要切实落实假日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工作视为假日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指导文化旅游业经营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意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位,将风险降到最低。

(一)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一是要求各文化旅游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县文旅部门定期组织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对所辖企业存在的疫情工作宣传不到位或不实的情况作出相应警告和惩罚。督促住宿行业、景区做好外来游客的登记、检测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点)安全风险评估,提醒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建议谨慎组团前往人多的区域;如接待从疫情严重区域到我县的旅游团队或者游客,重点做好跟踪观察和相关防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突出做好酒店、民宿、饭店等公众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酒店、民宿、饭店等区域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登记跟踪、测温消毒等制度;酒店、民宿和饭店前台摆放疫情预防手册,宣传疫情防护知识;督促做好客人登记工作,特别是重点疫情区域来的游客,要格外注意;要求在公共卫生间增配免洗消毒液,对客用区域的电梯按键、门把手、客房、饭桌等游客使用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定期通风和消毒;建立应急小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处置。

(三)日常检查,确保文化市场防控工作。一是突出做好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等区域,在公共区域摆放肺炎疫情预防手册;做好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定期消毒、通风工作;切实注意外来游客,做好登记工作。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防控力度。对接县级相关部门认真做好防控准备,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协作,定期不定期进行联合执法,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做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疫情传播的特点及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加强信息沟通和舆论传情通报,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文化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是认真做好节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掌握疫情防控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做好上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工作时效。各相关股室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工作进展,向州上报送工作信息。

三是积极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巡逻工作。及时传达疫情防护知识,督促做好外来游客特别是来自重点疫情区域游客的登记工作,检查卫生消毒情况,切实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四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五

根据上级审计部门要求,为做好我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审计,掌握全县用于疫情防控的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规模、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情况,揭示上述资金和物资在筹集分配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促进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

此次审计的对象包括县政府所属的财政、发展改革、卫生健康、民政、医疗保障、工业信息等部门;县红十字总会、慈善总会等县政府及其部门指定接受抗击疫情社会捐赠的单位或机构,以及其他开展抗击疫情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有关金融机构和具体使用上述资金和物资的部门、单位和企业。

本次审计内容和重点将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动态调整。现阶段,重点关注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确保有关资金物资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一)财政专项资金方面。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掌握县财政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规模、分配和拨付情况,揭示分配拨付不及时、层层滞留等影响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

二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查财政专项资金的实际用途、使用效果等,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挪用、甚至套取、骗取专项资金,以及使用专项资金购买物资和服务中搞优亲厚友、营私舞弊,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审查财政部门贷款贴息的拨付情况,揭示应付未付或多付贴息等问题。

(二)社会捐赠款物方面。

一是捐赠款物接受情况。掌握捐赠款物的总体规模和来源等情况,审查捐赠款物登记入账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关注有无虚假捐赠、假借慈善名义开展非法募捐、违规提取管理费或手续费等问题。

二是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情况。审查捐赠款物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分配,揭示捐赠款物被挪用、闲置,以及使用捐赠资金采购物资暗箱操作、以次充好等问题;关注违反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挪用冒领倒卖捐赠款物等问题。

三是捐赠款物管理和信息公开情况。审查有关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管理制度,捐赠款物管理是否简捷规范、运转高效;捐赠款物分配使用中是否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规定,捐赠款物有关信息是否按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三)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方面。

一是再贷款发放情况。掌握银行专项再贷款的规模,关注再贷款分配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关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对象、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二是银行贴息贷款发放情况。掌握有关金融机构发放贴息贷款总体规模和结构,审查金融机构是否有效确保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资金供给,有无设置不合理条件影响企业用款效率等问题。

三是重点保障企业获取和使用贷款资金情况。跟踪分析有关企业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审查重点保障企业有无挪用或闲置专项贷款资金等问题。关注有关保障企业是否及时纳入名单,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是否符合规定。

(一)组织领导。

左权县审计机关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所属范围的疫情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左权县审计局财政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全县的专项审计工作。采取相关单位上报、审计小组重点延审的方式实施审计。

(二)时间安排。

专项审计于2020年2月26日开始实施。各相关单位每8天报送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每月报送阶段性资金和物资的拨付使用情况,具体报送时间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时间要求为准。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序有效开展审计。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审计人员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做好防疫与审计工作,如实、准确上报审计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

(二)加强统筹衔接,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审计人员要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坚持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突出重点、讲究方法、提高效率、注重效果,加强沟通衔接,其他审计项目也要关注疫情防控款物相关情况,并与专项审计搞好衔接。要进一步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发现疑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核查,尽量减少和缩短现场核查时间。

(三)准确把握政策,及时推动整改规范。审计人员要准确把握政策,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客观辩证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做出审计结论和督促整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挤占挪用等问题,要坚决揭示和依法查处。

(四)依法文明审计,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本次审计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进一步细化措施,做好审计人员的自我防护。同时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切实做到依法审计和文明审计,严格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提供任何审计情况。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提示:

1.现场检查应确保自身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并遵守工地防疫管控要求。

2.违反黑体字部分必须开出行政措施单或要求停工整改,并纳入拟通报批评名单。

3.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必须明确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必须明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对现场人员随机抽查(2—3名)并记录姓名,是否人员登记在册、是否有当日体温记录,查看“随申码”。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保障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学校对于近期的疫情做了如下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积极主动、规范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最严的要求、最硬的措施、最实的'作风,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制定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xx小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1)学校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信息排查上报组。

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职责:根据县教育局要求,排查全校师生情况;做好日报工作;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和县教育局。

(3)宣传教育组。

组长:

组员:xx各班主任。

职责:负责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的上级政策、公告、卫生健康教育资料、生活提示和防控要求;做好防控的相关工作宣传。

(4)物资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职责:及时统计学校疫情防控所需物资情况;负责紧急物资的采办工作;做好防控物资发放工作。

(5)课业指导组。

组长:

组员:xx、全体任课教师。

职责:负责延迟开学期间学生线上课业辅导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学生在家学习活动指导。

(6)环境消杀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做好校园(包括学校食堂)消毒杀菌等校园疫情防范工作。

4.各班主任及时将上级文件精神予以传达,并要求班级同学将每天的身体情况进行上报;。

6.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班级群等平台渠道,及时向师生员工和家长发布相关通知和生活提示,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加大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师生、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劝诫师生、家长少外出尽量不外出,不参加集会,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去,外出要戴口罩,勤洗手,发现咳嗽、打喷嚏或发热症状应及时就医。

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1.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3.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4.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2.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人:孙蕾。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负责人:王刘荣孟宪霞郑钦士。

3.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4.应急对策。

1.所有公司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时发现感冒咳嗽发热症状人员,应劝其去医院发热门诊治疗,不准进入公司。

2.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全员隔离。

3.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4.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5.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领导小组要认真协调各部门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6.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式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5.对外联系部门及电话。

急救:120。

街道应急办:7031017。

济宁绿柳居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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