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法律依据,它为交易双方提供了合法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署后,如何妥善保管和记录?小编精心挑选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合同样本,以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一
住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东里号楼**室,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隋心梅,职务总经理。
住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工业区号,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
诉讼请求。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北京新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二
施工合同。
一、把原房屋楼面混凝土预制板结构设计更改为全现绕混凝土结构,因此房屋结构更改为全框架结构。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质按量安全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1、是混凝土标号要达标和搅拌均匀;。
2、是钢筋及捆筋,要严格按国家建筑要求规定施工;3、是混凝土震动均匀,确保密实,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不履行施工合同责任时,或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乙方的工程投入无条件归甲方所有,甲方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五、每施工完一层楼面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该层合同的70%。
六、乙方必须严格安全施工,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建议。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即生效,工程款结清后终止。
甲方:乙方:
甲方(合作单位):
乙方(合作单位):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有限公司开发的“广场”等建设项目达成一致合作意见,订立本协议,具体如下:
一、合作内容。
本协议所包含的合作工程内容为:“广场”五星级酒店(用地50亩左右,规划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左右)具体规模以相关项目施工图纸为准。工程地点在天北新区。
二、合作方式。
双方确定本协议合作内容的合作方式:“广场”西区工程项目由乙方垫资实施。
三、工程支付方式。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2、本工程施工完成三层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5%工程款。
3、本工程施工完成主体封顶时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量的75%工程款。
4、本工程施工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量的15%工程款。
5、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量的5%工程款。
6、剩余5%工程款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两年届满付清工程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履约保证金*佰万元整,本工程完成至正负零时甲方向乙方返还全部的工程履约保证金。
四、施工期。
1、*年**月**日施工人员进场,西区项目动工。
2、*年**月开始对西区其他项目建设施工。
3、本协议所有项目于*年**月**日完工。
五、工程计价及结算。
1、本协议合作内容所含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按20xx年国家统一定额及20xx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进行计价、结算。
2、执行二类工程上限取费。
3、施工合同签订采用可调价+经济签证+材料差价合同形式。
4、材差按市场价计入(计取税金、运费及材保费)。
5、人工工资调差按同时期当地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6、经济签证累计超过贰拾万元的随工程进度款支付。
7、工程竣工四个月之内完成该工程的结算内容。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如资金短缺等),乙方未能按本协议完成合作内容所约定的工程项目,每逾期一天,按未完成工程量造价每日千分之二处罚。中途停工达一周的,每日千分之二进行处罚。中途停工达半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二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要求,则乙方赔偿该工程的实际全部损失。
3、因甲方责任(如前期施工手续或三通一平等),使乙方无法完成合作内容所约定的工程项目,造成的逾期由甲方按照违约责任第1、条的相关金额支付给乙方,并相应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支付乙方应付款额每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5、施工临时排污费、临时设施管理费、环保费等需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办理。民工工资保证金由甲方统一交纳,支付乙方进度款和结算款时分期扣返。扣返时甲方须提供乙方相应发票。
七、甲、乙双方招标程序完成,另行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如和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涌涞1#车间。
2、地址:
3、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
4、框架结构共计2层。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等、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迁本地农民工,若发现使用本地民工,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过程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均不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进场施工,本工程施工过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在1#车间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30%,二层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60%,砌墙捄灰室内地坪结束后付工程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两年后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3、本工程若出现民工因工资闹事后果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支付民工工资及其它任何费用。
四、开竣工日期:开工,竣工:,若遇停水停电,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工期顺延。
五、违约责任:本工程所有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试块、水管、电线)等等必须验收报告取出后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野蛮施工,若情节严重甲方可令乙方无条件出场。若乙方竣工日期提前5000元每天奖励,工期拖延每天5000元罚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三
第一条词语涵义。
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1.协议条款约定的。
2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3.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
4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专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第五条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成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是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生的指令、要求组织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看、看守、围栏和警卫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
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由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
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对下述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
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
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检查与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复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送交甲方。
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
乙方准备试车记录。
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
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
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
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
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改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
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
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
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
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的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
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
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三十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
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
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质量保证期。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息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仲裁、起诉的,可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
1.向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成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违约。
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除非双方协议将,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但违约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的,对方可以不经催告解除合同。
第三十二条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其他。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由甲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需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
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
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
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
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损失情况。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是_______。
第三十八条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和保险。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四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建筑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为完成某建筑工程而确立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点:
1.具有国际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属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法人;二是承包人须在外国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合同义务,即合同的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属国以外的其它国家或地区,故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
2.需要巨额资金,故合同标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种各样的银行担保。
3.履约期长。
4.风险较大。为减少风险,合同中除预订有货币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外,通常还含有价格调整条款、艰难情势条款等。
对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以下列举的是一个总承包合同:
土木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第一章一般条款。
定义和释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业经认可”指已经经书面认可,包括过后对口头认可的书面确认,“认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规定在内。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
1.3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1.4“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2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转让和分包。
3.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五
1.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本条件指铁路工程的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
1.2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资质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1.3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驻工地代表人。
1.4乙方项目经理: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驻工地项目承包责任人。
1.5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的监理。
1.6总监理工程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本工程项目监理总负责人。
1.7设计单位:铁道部指定的或者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
1.8工程质量监督站:铁道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或其授权的下属工程质量监督站。
1.9工程:协议条款约定的具体的永久工程。
1.10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11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13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数应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天数。
1.14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15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6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场地。
1.17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并加盖有效印鉴或签字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1.18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1.19变更设计:自设计单位交付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对原设计的变更。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协议条款;
2.2合同条件;
2.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的纪要、协议;
2.4招标承包工程中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照解决争议的方式加以解决。
3.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和使用标准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铁道部颁发的标准、规范。铁道部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以使用国家和建工行业标准、规范。
4.双方一般责任。
4.1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4.1.2甲方代表的通知由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同意并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口头通知,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通知应予执行。乙方认为甲方代表通知不合理,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通知或继续执行原通知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再通知乙方。
4.1.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图纸及资料,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可向甲方代表提出迟误的后果。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2乙方项目经理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2.2乙方项目经理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5.对《协议条款》中有关条款的其他合同条件为:
5.1第1条工程概况。
5.1.1建设项目名称系指铁道部批复的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系指乙方承担的建设项目中的某段或一项工程的名称。
5.1.2工程地点系指工程所在县(含)以上行政区域。
5.1.3承包范围系指承包地段的起止里程、规模或专业分类项目。
5.1.4承包方式系指双方约定的,甲方对乙方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概算总包及单价承包等。
5.2第5条设计文件。
5.2.1在开工前甲方若不能将设计图纸全部提供,应在合同补充协议中写明分期分批,按站前、站后或专业分别列出可提供的设计图纸,以满足乙方施工要求。
5.2.2甲方对设计文件和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要求的内容,保密费用由甲方承担。
5.3第7条7.9“申请项目开工报告”按《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计建设〔1997〕352号)办理。
5.4第11条11.1“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中“确有必要”系指:
5.4.1在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5.4.2由于乙方某种失误或违约导致的,或乙方应对其负责的必要的暂停施工;
5.4.3由于施工现场气候条件恶劣导致的必要停工;
5.4.4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了本工程及任何部分的安全所需的停工;
5.4.5计划调整。
5.5第12条12.1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中:
5.5.1不可抗力是指因突发战争、军事征地、_____、_____、空中飞行物体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特大的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地震、雷击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5.5.2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是指依据《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铁建〔1996〕13号)划分的四个等级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6第14条工程质量检查中:
5.6.1质量保证体系:乙方为了实现合同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制度和措施等。
5.6.2工程质量:在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5.6.3不合格工程:既包括不符合设计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或铁道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工程,也包括低于协议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
5.7第15条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中:
5.7.1隐蔽工程系指一项工程主体结构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后无法观察检查的,需被复、掩盖的分部、分项工程。
5.7.2本条“甲方代表”系指甲方监察工程师或甲方派驻工地的技术负责人。
5.7.3重点工程系指按(80)铁基字665号《关于试行〈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重点工程,或甲方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的重点工程。
5.8第17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5.8.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可不使用本条款的规定。
5.8.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以及铁路通信信号等专业材料设备,甲方须自行采购的,应使用本条款规定。
5.9第21条验工计价。
5.9.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实际工程量报告,甲方代表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若不通知,甲方计量结果无效。
5.9.2乙方应为甲方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甲方自行计量有效。
5.9.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10第22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应按铁道部和建设银行的规定,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研究,明确工程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的方法等。
5.11第23条竣工验收。
依据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1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和铁道部(84)铁鉴字第180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5.12第24条竣工决算。
国家组织验收的大中型项目,在工程正式验收后,竣工决算在6个月内完成并报铁道部计划、财务、建设司,鉴定中心及使用单位。其他建设项目,在工程正式验收后,竣工决算应在3至6个月内完成,并报铁道部财务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六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甲乙双商定,甲方将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餐厅宿舍工程总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学校餐厅、宿舍工程。
工程地点:__学校院内。
工程内容:土建、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工期:
承包范围:图纸包括的土建、安装内容,其中图纸中保温工程不包括。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价款:单平方造价为850元每平方米。本合同价款不包括税金及一切相关手续、管理等费用。
工期:4个月(120天)。
三、合同履行条款。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开工前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条件,并提供地质及地下管线资料。
2、施工场地及公共道路畅通的一切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责任。
3、施工期间所需一切手续、证件、批件等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4、施工水准点及座标控制点由甲方现场指定并出据书面通知。
5、施工期间一切外因干扰,均由甲方承担谐调责任,严重影响工程施工,造成损失的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尝。
6、按合同约定及时拔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与义务:
1、开工后积极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
2、配备合格施工、技术、管理人员。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所用一切建筑材料禁用伪劣产品,必须经监理检查方可使用。
4、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5、施工期间,安全第一。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按形象进度支付,合同签订后,机械设备进场支付总款的20%;基础施工结束后支付总款的10%;一层主体结束,支付总工程款的15%;二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5%;三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0%;四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0%;粉刷结束,支付总款的10%;门窗安装结束,付总款的5%;余款工程后1年内一次付清。
五、工程变更,变更增加费用,由甲方出资另行增加。
六、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均认为合理、合法同意执行,双方签订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七
为保证施工进度、保质保量、安全顺利的完成馨景花园工程施工任务,特与各分包单位订立本协议书。
负责全面管理、协调关系,依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计划任务和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等进行全方位管理,确保总体计划目标按时完成。
1、为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各分包方施工方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总体施工进度编制本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
2、各分包方必须按工程量交付3‰的进度保证金。各分包相互配合,合理穿插工序,不得无故拖延、互相推广诿扯皮。否则,总承包方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扣除违约金。
(一)、项目公司在招用外包队伍时,必须由生产安全部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录用。
(二)、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初及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善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不得逾期补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外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三)、外包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取证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四)、外包单位组织职工在进场前和每年年初进行体检,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对其进行监督,凡体检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五)、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在开工前,组织外包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凡增补、调换和更换工种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生产安全科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外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和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公司给外包单位职工办理"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服装应按项目公司要求统一。
(七)、外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外包合同的附件。
(八)、外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项目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项目公司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生产安全科汇报工作。
(九)、外包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外包单位的专职安监员应佩戴明显标志。外包单位应将划分的班组名单报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备案,班组长即班组兼职安全员。
(十)、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根据有关制度组织外包单位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并及时向外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十一)、对《安规》附录b中的施工项目,外包单位应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审批合格后严格执行。
(十二)、生产安全科有权对外包单位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情况进行监督。
新录用。
(十四)、项目公司与外包单位鉴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外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外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应参与调查,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十五)、项目公司预扣外包单位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百分之五十。
(十六)、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外包单位和个人,项目公司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十七)、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1、分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正确佩戴好各自的安全防护用品。遵守施工现场的劳动纪律和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分包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如果特殊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私自操作,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本人负责全部责任,并对本班组罚款1000—5000元。
3、每天由有班组长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开好班前会。认真传达规范、规程和文件,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4、现场专业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
5、禁止酒后操作。高空作业必须具备可靠安全保证措施,方准施工。
6、进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安排专人管理,隔离存放。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吸烟、动火。若因工作需要需要动火时,应认真填写三级动火申请书,经工程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动火。因不服从管理或私自动火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本着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的原则操作。在操作中违章或故意造成他人伤害和自身伤害的,其工资、医疗费由当事人或操作本人(班组)进行承担,总承包方概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8、现场内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未经工程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严禁私自拆除挪动。并由此造成的任何伤害和损失由所在班组承担责任。
9、在施工中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在检查中提出的隐患必须在当天整改完毕,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管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10、用电管理。临时用电作业必须由总承包方人员提供电源,分包单位不得私自接电。宿舍用电必须符合总承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严禁私拉乱扯。施工机械有偿服务,在交一定费用后,方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总承包方的管理规定使用。如有违章现象发生立即停用。
11、加强对班组人员的管理。杜绝偷盗、赌博等现象的发生。如发生偷盗现象按照偷盗物品金额的10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12、分包方如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人身伤害、机械损坏等事故,因分包方对善后事故处理不当,而发生的诉讼、索赔等不良影响,分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2、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文明管理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料、垃圾随时清理干净(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对清理不彻底的由总承包方安排他人清理,其转运费用由产生垃圾的分包方承担。
3、注意加强对现场所有成品的保护。若发现有故意破坏的,其产生的成品维修费用由所在班组承担。
4、和分包方必须加强保护成品意识。禁止污染破坏成品,如有随意乱涂乱画污染破坏墙地面者每次罚款200元。在楼内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所在施工单位(小便500元,大便1000元)。
1、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标准。
1、所有出场的材料均必须有材料员现场验证,并携带出门证出入。
2、现场材料存放应严格按照总承包的要求存放在制定地点,严禁随意存放。做到文明施工。
1、甲方履行安全监督和协调的责任。如拒不合作,将中止一切合作关系,清理出场。
2、乙方要遵守总承包方、监理、建设单位的一切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
3、所涉及费用及罚款由甲方业主在工程款中拨付给总承包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承包单位各持一份,盖章后生效。协议书自工程完工时结束。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八
甲方: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甲方经过招选,选定乙方作为移动电视基站机房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并委托乙方负责移动电视基站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委托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机房建设合同。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运作方式。
(二)甲方制订机房材料和机房建设设计要求,乙方根据甲方制订的要求和细则进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其间乙方涉及到的与施工有关的各项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乙方不能确定的技术的问题或特殊突发情况应和甲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按照甲方对机房基础和墙面板材的材料参数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要达到甲方要求及安全技术指标,见附件一)。
(二)机房的设计、选材、材料采购、机房装饰、地面防静电处理、材料搬运等。
(三)机房室内设备、空调、照明等电源布线(包括材料采购)。(见附件一)。
(四)配合甲方进行设备的调试、调测。
(五)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处理(按国家标准,见附件一)。
(六)其它与基站机房建设有关的事宜。
第四条工程价款与费用结算。
(一)工程施工总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其中包含项目内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及税金。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办理完毕所有站点的手续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启动资金。
2.机房建设完毕(包括机房建设装饰、电源引入、室内布线、设备接地线、避雷等)经甲方验收合格再付总合同金额的_______%。
4、甲方将合同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5.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先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发票后予以支付相应款项。不开具或者开具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第五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
(二)施工最后期限:____________;
(三)完工时间预计: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应保证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与条件,签约时应向甲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
1)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书;
(2)施工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3.乙方负责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由甲方存放处运抵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的场所;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侵害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每一站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由乙方负责及时处理。
第八条乙方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服从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在施工期间从事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恪守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如将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应赔偿因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甲方按移动电视发射基站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乙方每施工完一个基站即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二)乙方按甲方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三)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五)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七)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合同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八)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由甲方重新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或因施工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部分从工程合同款中扣除(原则上施工期限每逾期一天扣罚保证金_______%),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工程延期或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不能自作主张,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单方中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工程施工费用总金额的_______%。
(五)在系统运行中若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运行故障,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全力配合甲方工作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可以予以变更或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施工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方可正式施工。本合同自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层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协议。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万元。
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三十天内审复,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调整协议造价。
(一)按定标规定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止。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建设批文,办妥城监标牌,送达乙方之日起天内起计,并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开工前_________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每个单项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为_________。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赶工_________。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安装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一)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场地(仓库)。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_________由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场地(仓库)。
(三)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四)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一)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款规定划入乙方帐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二)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天内,按以下规定额度向乙方预付备料款:
2.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按当年计划工作量(扣除设备价值)的40%;
3._________。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达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进度款;当工程进度累计超过50%时,每次按当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___%付(收)款。
2.工程累计进度达到_________%时,按协议工程量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备料款抵充,余额_________%待验收后结算,_________万元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__天内付清。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表或竣工结算文件给甲方和经银行审查后_________天内支付,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建设银行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
(一)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___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__份,机电设备安装图_________份及有关资料_________份,地质勘探报告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_________套)。
2.开工前___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并在接到预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特殊工程六十天内)回复乙方,以此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协议造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4.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包括停工、返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协议造价。
5.委派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的损失。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_________天内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审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委派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十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四、合同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五、协议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双方约定:_________后生效。
六、工程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七、竣工验收本工程按上级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然后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八、本工程双方约定质量保修金金额为_________。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无质量问题后返还承包方。
九、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
十、补充条款。
略
十一、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维修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十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又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共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爱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就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十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经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上述内容及合同范围内装修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1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乙方。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6、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装修工程包含的项目详见《工程预(结)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作调整: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和项目变更;
(2)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因素。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1、保修内容、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费维修服务。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的24小时内到场勘查,并在_______天内维修完毕。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预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并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若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款项转账至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收到相应款项。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内容进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并在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查验。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保证拥有承包该工程的合法资质,并应按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乙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并留存施工记录。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护好原场所的办公设施、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查验后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配合重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未全面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守约方所遭致的损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每迟延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十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东方鼎臣广场。
二、工程地点:上分线以东、发展大道以北。
三、工程结构:框剪结构。
总建筑面积约约6万平方米。
四、进场时间:
定于。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
内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六、承包内容:
工程。
七、施工工期:
自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为天。
八、工程质量:
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九、工程造价:本工程投资额约贰亿元人民币。
十、结算方式和计价标准:
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xx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2、预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及现场工作量签证单据。
实结算。
3、工人工资单价:执行元/工日。
4、施工措施费按取费标准的%计算;
5、材料价格确定,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由乙方组织购进,甲方在工地上比对材料数量并在购料单据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
6、乙方材料使用经甲方认可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十一、付款办式:
1、本工程先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开始计算,完成每个月工程量的总价支付其%。拿到竣工验收报告30天后由甲方无息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先付给甲方履约保证。
金万元,待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转为工程保证金。
2、协议签章、财务手续办完生效、甲方对乙方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结束认可后,甲方会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双方认可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待工程完成主体时,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甲方在30日内返还给乙方剩余部分保证金。
4、具体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
十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并负责及时签证。
2、负责三通一平,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3、按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及合同相关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各种外界干扰。
5、施工期间配合乙方积极协调交通、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
6、施工期间如有变更应提前五日为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书。
十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及施工机械并作出施工进度计划。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出具的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
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移交甲方。
4、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各种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损失。
6、对于见证取样的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材料试化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购。
7、按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
8、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9、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1、积极配合项目部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2、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项目部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和随意拉电线,以及烧电炉等违反安全管理行为,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2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4、在施工中应做到精心策划、实施,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夏天炎热,乙方如需安装空调,费用自付,用电按电表度数计算。
(1)、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上饶市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篇十五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发票。
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工程款;
3、余款人民币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3、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2、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甲方代表为,乙方代表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5474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