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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一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此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落实省局20xx年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
培训分理论和实操两个环节。一是由省局保健食品监管处杨晓东副调研员对《保健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权威解读;二是由市局保化处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程序进行说明,并按照规定程序,随机抽取6名检查员和4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罗小萍副巡视员就我市保健食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提了几点要求:一是各区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二是各区局要按照市局部署,依据法规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认真细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法,积极推动,大胆实践,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各区局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为主线,以网格化监管为平台,将保健食品创建工作、“三查两打”专项工作、“一企一档”工作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网格、职责一体化。
各区局和食品监管执法分局的执法人员约25人参加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正式拉开了我市保健食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二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完善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即: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抓好审计行政执法优质服务。
二是因地制宜,推行随机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省、市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监管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机执法等问题,提高审计监管效能,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县经济发展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三是坚持原则,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制定“两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规章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审计随机途径,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机制。
四是精心组织,保证审计监督。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建立审计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力争覆盖全部被监管单位,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对照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三
“双随机、一公开”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双随机一公开。
欢迎大家阅读。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今年下半年北京市将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每月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1%的企业。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据了解,2019年2月,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6月-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朱玉兵告诉千龙网记者,“双随机”抽查工作体现法治性、公正性、公开性和科学性。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建构大数据模型,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过程专家参与,并且检查规则、检查结果、处罚结果一律公开公示。在试点阶段会等概率随机抽查,9月份,会根据风险和信用加权重进行抽查。
据北京市质监局表示,“双随机”抽查工作将有助于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按照传统的专业方式开展检查,如果1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涵盖了全部质监5大业务,至少需要5批执法人员,安排5次执法活动才能完成检查。借助于推广“双随机”抽查,只需派出2名执法人员,对照信息系统登记的管理事项,按照执法操作指南实施产品、计量、认证、特设、标准化综合检查,1次检查就可以完成多个专业领域的监管任务,极大地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按照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各单位每月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数据统计结果将分别报北京市编办、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工商局。
7月20日,质检总局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国务院最新部署要求,研究推进总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再接再厉,扎实推进,把总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抓紧抓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质检改革成效。
梅克保指出,“双随机、一公开”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多次作出部署。总局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完成了5个首批试点项目,总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正在起草中。但与国务院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实行“一公开”,不断提高“放、管、服”工作水平。
梅克保要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单位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实施,力求将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会上,法规司介绍了总局近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有关司局分别介绍了前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6月30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的一家气瓶充装企业,迎来了北京市质监部门的执法检查。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检查的执法人员一共4人:两名执法人员来自朝阳区质监局,另外两名是来自北京市特检院的特种设备专家。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4名参与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还是被检查的气瓶充装企业,都是北京市质监局通过专门的数据库“摇号”产生的,这意味着北京市质监系统率先在全国正式开始推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今年年初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推广“两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北京市质监局积极落实此项部署,今年2月,该局专门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在今年6~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目前,北京市质监局专门开发了一个“双随机”监管信息平台,已将全市3万余家企业和全市区县质监部门的近700名执法人员信息纳入信息平台并实时动态更新。该平台以检查对象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整合质监部门产品质量监督、计量监督、认证监督、标准化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5大业务系统,形成了统一的检查对象库,每个企业涉及质监的业务的产品种类和标准、器具设备的周期检定检验情况、许可信息、奖惩情况等在系统界面上一目了然,形成了监管权力清单,极大地方便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此次朝阳区的执法检查,就是由系统“随机”产生的。
据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该局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频次是每月都有,且被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具体每个区的抽查分配,与该区的检查对象数量和执法人员数量相匹配。
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后,执法检查以属地监管为原则,层级监管为补充,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市级质监局实施的事项,原则上由区级质监部门实施。不同于以前专项执法,由于执法人员随机产生并要进行综合执法,北京市质监局一方面加大了对区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另一方面加强专业技术支持,保证现场检查工作效果。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实施“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可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目前,北京市的“双随机”执法检查的执法检查对象采取等概率随机抽取。今年9月份,北京市将对试点随机抽查事项逐项进行分析和评价,制定改进措施。其中一个重要的改进计划是以风险评估和质量信用为基础,按监管事项风险程度和监管对象质量信用等级,结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和执法力量现状合理确定抽查频次比例。
“一是通过评估,确定检查对象生产经营风险的高、中、低,设置不同的权重,高风险的行业和产品权重大,突出监管事项重点;二是根据质量信用档案,按标准分类,确定检查对象诚信等级,设置不同的权重,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权重小,突出监管企业重点,促使整个执法检查更加科学。”该负责人说,按照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由各单位每月向社会公示。
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四
6月30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的一家气瓶充装企业,迎来了北京市质监部门的执法检查。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检查的执法人员一共4人:两名执法人员来自朝阳区质监局,另外两名是来自北京市特检院的特种设备专家。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4名参与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还是被检查的气瓶充装企业,都是北京市质监局通过专门的数据库“摇号”产生的,这意味着北京市质监系统率先在全国正式开始推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今年年初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推广“两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北京市质监局积极落实此项部署,今年2月,该局专门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在今年6~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目前,北京市质监局专门开发了一个“双随机”监管信息平台,已将全市3万余家企业和全市区县质监部门的近700名执法人员信息纳入信息平台并实时动态更新。该平台以检查对象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整合质监部门产品质量监督、计量监督、认证监督、标准化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5大业务系统,形成了统一的检查对象库,每个企业涉及质监的业务的产品种类和标准、器具设备的周期检定检验情况、许可信息、奖惩情况等在系统界面上一目了然,形成了监管权力清单,极大地方便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此次朝阳区的执法检查,就是由系统“随机”产生的。
据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该局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频次是每月都有,且被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具体每个区的抽查分配,与该区的检查对象数量和执法人员数量相匹配。
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后,执法检查以属地监管为原则,层级监管为补充,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市级质监局实施的事项,原则上由区级质监部门实施。不同于以前专项执法,由于执法人员随机产生并要进行综合执法,北京市质监局一方面加大了对区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另一方面加强专业技术支持,保证现场检查工作效果。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实施“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可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目前,北京市的“双随机”执法检查的执法检查对象采取等概率随机抽取。今年9月份,北京市将对试点随机抽查事项逐项进行分析和评价,制定改进措施。其中一个重要的改进计划是以风险评估和质量信用为基础,按监管事项风险程度和监管对象质量信用等级,结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和执法力量现状合理确定抽查频次比例。
“一是通过评估,确定检查对象生产经营风险的高、中、低,设置不同的权重,高风险的行业和产品权重大,突出监管事项重点;二是根据质量信用档案,按标准分类,确定检查对象诚信等级,设置不同的权重,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权重小,突出监管企业重点,促使整个执法检查更加科学。”该负责人说,按照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由各单位每月向社会公示。
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五
自检是财务检查的一种组织形式。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财政规定,组织自查组或者派出自查人员,对其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内部自查。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全县教育发展环境,县教育体育局紧紧围绕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普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2020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县教育体育局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县教育体育局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力推动“宽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度管力,落实以随机抽查为手段的“严管”措施,解决“任性”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一是成立以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为组长,县人民政府督导室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二是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并根据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及年检工作;三是建立考核督导通报制度。将“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抽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并适时根据抽查检查情况,及时公示随机抽查结果。
(一)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管。
2.对单位或个人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监管。
3.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
4.对公共体育设施违法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的监管。
5.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
6.对考试行为的监管。
7.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监管。
8.对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管。
9.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管。
10.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11.对学校的行政检查。
12.举办实施高中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的监管。
(二)2020年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1.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管。
(1)抽查对象: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
(2)抽查内容:本行政区域内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是否存在违反教师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情况;。
(3)抽查频率:1次/年(20%);。
(4)抽查结果:2020年6—7月,对本行政区域内教师资格证持有者近500人进行随机抽查。经抽查,无违反教师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情形。
2.对单位或个人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监管。
(1)抽查对象:学校;。
(2)抽查内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存在《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八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3)抽查频率:2次/年;。
(4)抽查结果:经抽查,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都能按规定开设开足体育课程;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无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能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球鞋等。
3.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
(1)抽查对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2)抽查内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是否将公共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开放;免费开放确有困难的,报经同级物价部门批准后,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是否对儿童、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免费或者优惠;是否按照规定的最低时限对公众开放;是否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是否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或者注意事项;是否建立、健全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影响其正常、安全使用;是否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是否违规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否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性质;是否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活动场地的收入挪作他用。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经抽查,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已将公共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在醒目位置标明了设施的使用方法或者注意事项;有公共体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能按规定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未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未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性质。
4.对公共体育设施违法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的监管。
(1)抽查对象: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2)抽查内容:是否擅自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体育设施功能用途等;。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经抽查,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无擅自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体育设施功能用途等情形。
5.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
(1)抽查对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2)抽查内容: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抽查频率:2次/年;。
(4)抽查结果:年内本行政区域未举办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6.对考试行为的监管。
(1)抽查对象:考生;。
(2)抽查内容:考生是否存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条款规定的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3)抽查频率:2次/年或根据考试工作情况随机安排巡查根据考试工作情况随机巡查;。
(4)抽查结果:年内县体育体育局对各级各类考试、测试进行全过程监管,无考生存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条款规定的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7.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监管。
(1)抽查对象:公共体育设施管理者;。
(2)抽查内容: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情形或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情况;。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经抽查,单位或个人无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情形或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情况。
8.对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管。
(1)抽查对象:举办健身气功站点者;。
(2)抽查内容: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违法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情况;。
(3)抽查频率:1次/年;。
(4)经抽查,单位或个人无违法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情形。
9.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管。
(1)抽查对象: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2)抽查内容:是否存在违反《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县内成立有象棋协会、鸟友协会、乒乓球协会、网球协会、老年武术协会、陀螺协会等11个社会团体,有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宁洱县青少年俱乐部)。经抽查,这些社会团体、非企业单位无违反《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10.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1)抽查对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
(2)抽查内容: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存在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能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无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11.对学校的行政检查。
(1)抽查对象:学校;。
(2)抽查内容:办学条件、教学常规、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管理、教育惠民政策实施等工作的检查;。
(3)抽查频率:2次/年;。
(4)抽查结果:县教育体育局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1次或1次以上常规工作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教育督导、安全工作检查、教学常规检查等。经抽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较为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教学管理、教师队伍管理、学生管理等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能按照县人民政府、县教育体育局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办学、服务社会、服务民生,能贯彻落实好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等。
12.举办实施高中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的监管。
(1)抽查对象:民办学校;。
(2)抽查内容:民办学校是否存在未经审批实施办学设立、分类、变更和终止等情形;。
(3)抽查频率:1次/年(40%);。
(4)抽查结果:目前,全县共有7所民办幼儿园,7个校外培训机构。经抽查,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无未经审批实施办学设立、分类、变更和终止等情形。
(一)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硬件设施、教学设施设备配套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二)对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设备的更新和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须常抓不懈,办学质量需要不断提升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将随机抽查作为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
(二)注重宣传培训。继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利用多种渠道做好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随机抽查常态化、规范化,抽查结果透明化。
(四)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及市局的安排部署,今年6-12月,分两批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为完成好此项试点工作,北京市朝阳区质监局根据市局方案部署,要求有关科室认真安排好随机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经过市局的摇号抽签,检查对象抽中了朝阳区黑庄户乡一家气瓶充装企业,执法人员抽中了两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并由市局从专家库中选出两名行业专家,一起参与执法检查工作。
6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质监局正式开展了此项试点工作,执法人员及行业专家对北京绿氧天罡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气瓶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人员对现场气瓶充装情况、气瓶检验记录、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进行了检查。经查,存在气瓶分区标识不清晰,有个别丢失;充装记录不完善,不准确;应急演练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检查人员要求被查单位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行为,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实现有效监管,区教育局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调整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2020〕16号)要求,结合区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我局及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2020年度牵头重点抽查检查事项5项。
(二)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对我局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充实完善,及时补充新审批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更新新建公办学校名单,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别、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
(三)加强执法检查人员队伍建设。在区教育局现有执法检查人员的基础上,引导鼓励教育局机关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目前累计7名机关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部分同志正在做好教育专业执法知识迎考准备。
今年以来,我局已抽查事项数量5项计2次,通过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0人次,按照不低于10%比例随机原则先后2次累计从不同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120个。通过检查对各类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教育教学环境、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存在不规范之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学校及相关机构及时整改。同时,及时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抽查结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专栏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取得良好成效。强化抽查成果综合运用,进一步加强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推动全区公民办学校自觉遵法守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教育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2。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相继出台,要求以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管理作为民办教育改革的主要突破口。2019年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目录的通知》(阜政办〔2019〕17号),我局将于2019年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但是目前,我市的分类登记尚未进入实质阶段,除了几所新办学校进行了营利性非营利性登记,绝大所数民办学校依旧未真正定性,因此“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直进展缓慢。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6月份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协调会议精神,我局已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建立执法人员库,录入具备教育执法资格人员34人。录入检查项目清单一项,事项为民办学校年检复查。关于监管对象,我市共有2所2019年7月新审批的营利性民办高中(界首市齐舜高级中学和太和县华源实验高级中学),按照我市民办学校“属地管理”原则,这两所民办高中应向界首市和太和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领。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建议,市教育局下步可以对各县(市、区)教育局监管对象库进行汇总整理,以便更好地监督指导各地开展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加强对阜阳市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提高民办教育质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我局代人民政府起草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健全了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了对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条件、办学形式、办学层次、专业设置、课程教材、招生规模、教育教学质量、依法办学、资产财务管理、校园安全稳定、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引导学校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年度检查的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目前,《实施办法》正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颍上县教育局按照颍上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当地教育实际,制定了2019年随机抽样工作计划。计划重点抽查1、学前教育。2、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受教育情况,3、社会力量办学情况。4、职业教育的设置情况。目前,颍上县教育局由基教股牵头,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开学工作检查,重点核查3-6周岁,6-14周岁适龄人口入学情况,每个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小学必查,并抽查1-2所自然学校。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关于一单两库,颍上县教育局正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建设。根据工作计划,颍上县教育局还将在11月份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地震等部门对全县民办学校、校外办学机构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检查结果将在颍上县政务网站、颍上县教育资源网向社会公示。
其它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一)根据省教育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校外培训机构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点,按照审批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是检查主体,阜阳市教育局将积极推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截至9月份,全市新审批校外培训机构297所(颍州区67所、颍泉区33所、颍东区67所)。
(二)结合每年年底开展的年度检查,进行分类年检的探索。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以及2022年前未进行分类登记的民办学校属于一类,按照往年年底部署开展年检;。
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108号)和《湖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决定在全省安监系统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是指各级安监部门在执法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技术专家,及时公开检查对象,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的工作制度。建立“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任性、避免对同一生产经营单位多层次重复执法等现象的有力手段;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安监执法效能的有效途径。各级安监部门要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范围。
1.上一年度和当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两化”体系数据反映出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
3.结合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需要进行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范围。
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为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专家原则上从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公开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开。
(四)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执法检查的基本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下列对象和事项:
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1.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在执法检查前,各监管执法机构根据年度执法工作任务或相关执法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两化”体系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人员从本通知第三条执法检查内容中以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
2.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各监管执法机构依据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任务需要,从监管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确定后,“双随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两化”监管端移动客户端告知执法人员相关检查信息。执法人员也可从“两化”管理系统登录页面上下载监管端移动客户端app直接获取相关信息,并通过app进行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
3.随机抽取技术专家。各监管执法机构按照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技术特点,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凡与被随机抽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隶属同一主管部门或为被抽查对象曾经提供过评价、检测检验、设计、标准化评审服务等工作的专家,必须回避。被抽查的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行业内知名专家或国家专家库有关专家。
4.及时公开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机构应当提前15日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告,并告知拟检查对象。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抽取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相关要求等。运用“双随机”方式选定被检查对象后,需要采取暗查暗访方式检查的,暂不公开被检查对象名单,相关人员应当注意保密。
5.依法实施检查。实施检查前,监管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准备检查所需的照相、录音、检验、检测工具仪器等,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将检查结果同步全程记录。同时,要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
6.公开检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于7日内在本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两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内设机构和具体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将其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和引导,强化守法自律意识和接受执法监督的自觉性。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不断改革完善。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七
“双随机”是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推广双随机一公开。
供大家参考借鉴。
为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推进统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国统字〔2019〕15号)和《鸡西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政办发〔2019〕22号)要求,我局制定相关事项,科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统计部门“双随机”工作。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国统字〔2019〕15号)和《鸡西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政办发〔2019〕22号)要求,我局于2019年4月7日建立了《鸡西市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部门推广“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鸡统〔2019〕6号)。
建立并完善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制度。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从有利于维护统计数据质量,有利于营造依法治统氛围的角度,确定检查领域和范围,明确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全国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r&d资源清查、投入产出调查等重点统计调查的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取办法,根据上级统计部门规定另行制定。检查对象名录库以被检查的市本级或县(市)、区统计局相应专业名录库为准。
建立并完善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制度。建立了统计执法人才库,将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人员队伍统一形成较全面的执法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执法人才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被检查县(市)、区的执法人员不参与本县(市)、区的抽查),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赋予的统计执法检查职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对下列内容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从2019年开始,在制定统计执法。
工作计划。
时,确定年度检查统计调查对象的任务数量以及其中随机抽查所占比重,其中2019年随机抽查占整体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数量的比重不低于30%,今后要逐年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县(市)、区统计局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既保证必要的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除有重大统计违法嫌疑外,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一年最多只进行一次统计执法检查。
鸡西市及各县(市)、区统计局,对在检查或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并严格执行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强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工作,将抽查结果纳入企业信息公示平台;符合《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失信企业,在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及市局的安排部署,今年6-12月,分两批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为完成好此项试点工作,北京市朝阳区质监局根据市局方案部署,要求有关科室认真安排好随机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经过市局的摇号抽签,检查对象抽中了朝阳区庄户乡一家气瓶充装企业,执法人员抽中了两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并由市局从专家库中选出两名行业专家,一起参与执法检查工作。
6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质监局正式开展了此项试点工作,执法人员及行业专家对北京绿氧天罡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气瓶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人员对现场气瓶充装情况、气瓶检验记录、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进行了检查。经查,存在气瓶分区标识不清晰,有个别丢失;充装记录不完善,不准确;应急演练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检查人员要求被查单位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双随机”是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大改革。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双随机”意味着每个市场主体的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企业必须增强守法自觉性;同时也意味着执法人员只能阳光行政,不能再“看谁不顺眼”就去检查,即用制度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北京市质监局表示,每月都会进行综合执法检查。目前北京市共有3.3万家生产企业,基本都已列入检查企业名单,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市企业的1%。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朱玉兵说,目前各区共有670多名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检查。这种“随机”不仅选派执法人员是随机的,执法人员所属部门也是随机的,例如某区质监局的法规处工作人员可能也会被派去检查特种设备。同时,为了避免执法检查的不专业性,质监部门会统一对各区的执法人员统一进行综合培训。
在检查过程中,质监部门将以检查对象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整合质监部门5大业务系统,形成统一的检查对象库,每个企业涉及质监的业务的产品种类和标准、器具设备的周期检定检验情况、许可信息、奖惩情况等在系统界面上一目了然。
朱玉兵说,检查对象库里每个企业的信息形成了监管权力清单,方便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同时,这份权力清单同时形成了企业的责任清单,使企业经营者了解应当履行的责任。
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八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xx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双随机、两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到20xx年底,“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在全市安监系统得到普遍运用。“双随机、两公开”成为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监察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通过推行“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执法缺位或重复执法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效能得到大幅提高。
执法检查的基本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下列对象和事项:
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抽查对象名录库。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范围。
(1)上一年度和当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两化”体系数据反映出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
(3)结合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需要进行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2.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范围。
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为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专家原则上从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公开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开。
4.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四)规范“双随机、两公开”制度实施程序。
1.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在执法检查前,各安监部门根据年度执法工作任务或相关执法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两化”体系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人员从本方案规定的执法检查内容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
2.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各监管执法机构依据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任务需要,从监管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确定后,“双随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两化”监管端移动客户端告知执法人员相关检查信息。执法人员也可从“两化”管理系统登录页面上下载监管端移动客户端app直接获取相关信息,并通过app进行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
3.随机抽取技术专家。各安监部门按照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技术特点,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凡与被随机抽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隶属同一主管部门或为被抽查对象曾经提供过评价、检测检验、设计、标准化评审服务等工作的专家,必须回避。被抽查的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行业内知名专家。
4.及时公开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确定后,安监部门应当提前15日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告,并告知拟检查对象。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抽取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相关要求等。运用“双随机”方式选定被检查对象后,需要采取暗查暗访方式检查的,暂不公开被检查对象名单,相关人员应当注意保密。
5.依法实施检查。实施检查前,监管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准备检查所需的照相、录音、检验、检测工具仪器等,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将检查结果同步全程记录。同时,要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
6.公开检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安监部门要于7日内在本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是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的有效措施,是避免重复执法或执法缺位提升执法覆盖面的有效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地安监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通过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九
2019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以下小编为大家提供双随机一公开。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潍城职能办函【2019】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进行学习,根据《关于报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简政放权各项。
规章制度。
自2019年6月份以来,我局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有行政审批事项6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2019年5月成立审批服务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签订授权。
委托书。
形式,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办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各自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使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其事先的准入要求,增加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有序,落到实处。这6项行政审批工作将分别由相应科室、单位进行跟进。
三、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根据《关于报送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城职能办函【2019】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制定了《潍城区经信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问题发生。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出台了《2019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工作方案。
》,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或‘提前办结’。”《方案》指出,我省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精简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事项征求市县政府的意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同时,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
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也是此次改革工作的重点。对此,我省将制定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江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加快建设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在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同平台运行,将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投资项目可并联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2019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据了解,我省将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巩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做好信息共享和存量企业证照换发工作,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适时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与此同时,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施“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加强企业登记后电子档案、信息共享等有关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简化税收征管办事程序;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改革试点范围,建立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我省还将以政务公开的方式推动简政放权,并实施公正监管。同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今年县级以上部门都将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加大数据归集力度,充分发挥监管平台在分类监管、重点监管、联动监管、精准监管中的有效作用,并加大对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的曝光力度。
“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监管体系,对县级工商、质监、食药监整合运行情况开展督查。”《方案》指出,我省将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统一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主体资格、文书、执法证件、执法服装和标识,统一投诉举报平台和案件管理系统等;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清风”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方案》指出,为给“双创”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我省将继续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和“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深入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简化优化项目审批;建设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整合小微企业名录,培育、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和示范基地,并推进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整合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此外,我省将建立完善“三去一降一补”统计指标体系,开展“三新”专项统计调查,全面监测企业微观发展和新生市场主体情况,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点对点”全方位法律服务,为“双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梅列区工商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力推动“宽进”的同时,深入落实以随机抽查为主要手段的“严管”措施。在总理7月22日提出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后,梅列区局根据省局、三明市局的决策部署,立即试点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按照“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要求,积极探索检查人员随机承担检查任务的工作机制,经过近段时间实践,抽查工作成效和执法干部履职意识都有了一定提升。主要做法如下:
在被选定为三明市工商系统探索“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试点单位后,梅列区工商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该工作作为全局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力争取得实效。一是强化意识。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领会总理在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9〕58号)精神实质,传达省、市局关于试点工作的精神,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充分认识“双随机”抽查对于解决“任性”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的意义和作用。二是强化部署。成立了以“一把手”为核心的抽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抓督促、业务股室抓指导、工商所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市局企监科沟通,结合中央文件精神和基层实际,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建言献策,多次召开会议研讨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在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框架下进行大胆创新,于7月31日制定出台了《梅列区工商局试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强化督促。将“双随机”抽查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评,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局领导班子亲自带队,到各工商所对年报抽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实行周督查通报制度,督促工商所及抽查人员序时推进年报抽查工作进度。
该局摸索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理顺工作机制,以保障“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建立抽查人员名录库。将区局4个工商所除执法办案组外的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企业公示信息不定向抽取人员名录库,目前共纳入14名。同时,建立定向抽查后备检查人员数据库,区局机关除后勤股室、直属单位外,所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后备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后续开展的专项、定向抽查任务做好准备。二是开发“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区局开发了简易的“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软件,利用该软件可随机确定被抽查企业的检查人员,并以随机抽取先后顺序确定a岗和b岗,由a岗检查人员(第一录入人)负责抽查任务的组织和录入。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后,生成《随机抽查人员工作派遣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市场股留存,一份由检查人员持有,一份送达被抽查企业辖区工商所。三是解决检查人员一体化平台管辖及录入权限问题。在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期间,所有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的一体化平台账号统一归结于市场股名下,打破管辖区域和部门权限约束,较好解决了在系统升级前检查人员的录入问题。四是推行联动抽查机制。为解决专项抽查任务专业性较强(如出资信息抽查、经营行为抽查等)与基层抽查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之间的矛盾,推行“股所联动”、“队所联动”制度,注册、商广、市场、检查大队等业务股、队,全面配合工商所开展抽查工作,做到一线指导、一同检查、一起研究,及时解决工商所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五是量身定制抽查手册。针对前期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借鉴有关做法,编发了《梅列区工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手册》,明确抽查工作流程、内容、任务等,要求各检查人员在开展抽查前必须学习掌握,以提升抽查工作质量。
该局以此次2019、2019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为契机,深入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接收到省局抽取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任务名单后,该局在有关人员的现场见证下,通过“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名单,生成《随机抽查人员工作派遣单》,并经反复核对。各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做好抽查实施前的准备,对照抽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此次“双随机”抽查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透明度。该局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立足被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是双向互盲的原则,接收分派抽查任务,规范检查流程,保证了市场主体和被监督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阳光监督和执法,降低了基层履职风险,得到了被检查对象的认同和肯定。二是提高了抽查工作效率。在“双随机”抽查模式下,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人员的抽查任务随机产生,参与抽查的人员对当次抽查任务负责,做到“包干到户”,其他人员不得干预抽查过程和抽查结果,这促使抽查人员工作责任心加强,能保质保量序时完成抽查工作。如在2019、2019年度的年报抽查工作中,抽查人员均在9月1日前完成年报抽查工作,比省局要求时限提前了一个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提高了抽查工作质量。“双随机”抽查机制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抽查的随意性和人情检查,促进了抽查质量提升。目前,该局89户内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共发出限期变更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
通知书。
》13份,发出《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5份,立案查处1起企业违法行为,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户,成效较此前有了较大提升。四是提高了干部学习主动性。抽查工作的内容要求随机抽查的人员对抽查法律法规、工商法规有综合性的掌握。抽查人员为解决抽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于对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促使抽查人员通过自身主动学习法律法规、掌握操作手册、请教业务股室等多种方式,来提高抽查工作水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检查人员学习的主动性。五是提高了经营者信用意识。在此次年报“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该局遵循“抽查与宣传相促进”的工作思路,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注重对被抽查企业及其周边市场主体的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即时信息、规范经营等法定义务,珍惜信用记录,有效提高了抽查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各部门联合惩戒的制约作用也不断显现,前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明显增加。
该局遵循“先行先试,积极实施,大胆摸索,稳步推进,及时总结”的原则,及时总结反馈“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以推动“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检查人员权限受限问题。由于监管的属地原则,工商所人员一体化平台账号无法查看异地工商所辖区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和年报信息,也无法对异地工商所辖区市场主体的抽查任务进行操作,这不便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异地工商所检查人员在抽查过程和结果录入等方面存在难题。虽然梅列局将所有检查人员账号归入市场股下,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该难题,但这也不便检查人员其它日常工作的开展。因此,建议省局根据实际需求优化一体化平台有关权限配置。二是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软件问题。由于经费、时间、水平等方面的限制,梅列区局未聘请专业人员开发专业的人员随机抽取软件。目前该局制作的“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相对简易,使用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建议省局开发一套软件,便于全省统一操作。三是检查人员缺乏抽查经验问题。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课题,缺乏充足经验,因此在检查过程中,查什么、怎么查、检查标准是什么、非正常情形认定时如何保证证据链的完整合法、非专业人员怎样检查账务账目等专业性强的项目,等等,这些问题始终困扰着检查人员。因此,建议省局制定统一的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形成涵盖抽查工作步骤、程序、后续处理等方面的指南,促进抽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四是联合开展抽查问题。根据被检查对象反映,企业经常要应对多个部门检查,负担较重。特别是,目前大多县级实行了“三合一”,基层一个部门要同时面对上级多个部门,如果随机抽查制度不能考虑到协调的问题,基层部门就会陷入这个部门抽查刚结束,另一个部门相同或相近内容的抽查又开始的情况,加重基层和企业的负担。因此,建议省局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安排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
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
为规范日常粮食监管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储备粮承储企业及从事收购、销售、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等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现将近期工作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领导部署。制定《昆明市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对随机抽查的项目、时间进行统一细化安排,并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一是利用每周例会的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统一培训,促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二是针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交流工作经验,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以来,我市重点加强粮油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粮油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市场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能吃上安全、放心的粮油。做好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健全粮食信息网络体系,建立粮油价格信息监测点,确保粮食在收购、储存、市场流通方面的安全。坚持重大节日期间联合检查制度,从粮油生产、加工、运输、存储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有效规范了全市粮食市场秩序。今年来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9次,出动人员65人次,检查经营户30个,其中: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工商、质监以及省粮食局等部门开展综合检查3次,出动人员38人次,检查经营户10个;开展粮食流通单项检查6次,出动人员27人次,检查经营户20个。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提高粮食库存管理水平。以粮食安全为目标,储备粮管理为重点,着力抓好储备粮管理制度的完善、粮食储存安全专项检查和储粮科技创新等工作,确保了储备粮管理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和“四无”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继续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群众突出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
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一
去年以来,漳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组织开展全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1、试点先行创经验。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去年年初,该局首先在龙文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试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翔实工作计划,并将“双随机”对象确定为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和日常经营行为二项,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依法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情况和经营行为进行检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时,还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以确保公平公正。在探索抓试点同时,该局及时总结提升试点经验,为全系统推广做好铺垫。
2、建立机制保推行。在试点的基础上,该局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漳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推行双随机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均纳入抽查范畴,并明确组织领导、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和主要流程,工作举措和目标要求;制定的方案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和针对性,对全面推进全系统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实施方案下发以后,全市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组织部署、照章实施,目前双随机抽查工作已在全系统全面铺开。
3、强化培训促落实。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该局还专门举办双随机业务培训,以ppt的形式讲授指导基层执法人员,明确双随机抽查工作究竟要“做什么”、“怎么做”,并从软件使用、抽查操作等技术层面加强双随机抽查业务的学习培训,共培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45人。同时,还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和督查,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深入开展。
1、努力做到“一套软件,自动匹配”。为保证双随机抽查的公平公正,组织人员开发了“漳州市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信息软件”,供全系统基层单位操作使用,有效实现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的随机配对组合,强化了双随机工作配套。该随机抽查系统能够实现从选定的两个名单库即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执行检查任务的执法人员名单库,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的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一一配比,最终生成抽查任务的具体执行名单。
2、努力做到“统一口径,规范操作”。各单位开展抽查时,对列入抽查对象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名单,开展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检查。名单抽取统一在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定向抽查模块中操作。企业则由省工商局随机抽完后再与各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选后配对,双随机名单抽取配对形成后,再将抽中名单派发至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手中。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2617户次市场主体抽查。
3、努力做到“一户一表,一表共用”。精心设计一份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实地核查记录表,对被抽中的市场主体实施现场检查时使用,实现一户一表。“一户一表”是独立生成的个性化表格,登载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及子项、监督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填写与签字确认等项目。基层工商、食药监和质监等多项职能监管必须共同使用“一户一表”,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依照“一户一表”中载明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表上,并签字确认。
4、努力做到“信息回录、结果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束后,由实施该任务的执法检查人员登陆“一体化平台”填报检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不同的检查结果将对企业信用分类产生不同的影响,形成了从随机抽查到信息公示、信用分类及信用应用的完整工作链条。
开展双随机工作中,为确保工作实效,该局还注重做到三个结合:
1、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将企业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情况抽查监管信息,依托全省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同一企业的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于该企业名下,并运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依据企业不同信用信息归集情形,自动分为信用良好企业、守信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并针对企业不同信用类别,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和守信企业,主动减少双随机抽查次数和抽查频率;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增加双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依法实施严管重罚。
2、与处置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结合辖区实际,调整双随机抽取的比例分布,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失信”、“严重失信”类别市场主体的抽取比例和频率;加大对高危行业和安全生产监管等特殊领域的日常抽查监管力度。调整现场检查项目内容,修订监督检查项目目录,将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双随机抽查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3、与开展信用联合惩戒相结合。强化抽查监管信息运用,注重监管部门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外联互通共享,以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牵头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基础,依托信用漳州平台,建立全市范围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联合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增强双随机抽查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二
我局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xx市地震行政检查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xx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做了明确要求,把“双随机”抽查和其他专项检查同步部署。
(一)地震行政检查:在抽查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查,其中“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检查”事项抽查2个台站,抽查率28。5%,“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行政检查”事项由省局统一抽取、统一行动。现抽查工作全部如期完成,抽查未发现问题,抽查结果全部已录入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检查:针对浙江xx建橙有机硅有限公司等5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双随机”现场抽查,抽查率5%,抽查未发现问题,抽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并反馈企业,向社会公开。
市县一级科技执法事项有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监管、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管等,其中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管属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平台,执法人员必须是有执法证的行政人员,而市县科技局公务员编制少(市局只有13名公务员编制,其中处级以上干部6名,外出锻炼干部2名),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及编制,执法力量薄弱。建议加强执法力量建设,解决市县科技系统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提早谋划20xx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管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计划20xx年5月底前下发地震和科技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知,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该2项检查。开展1—2次“互联网+监管”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
xx市科学技术局。
20xx年11月27日。
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三
5月3日,国家认监委对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正式启动“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今后我国对认证机构及其认证结果将随机抽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这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而推出的认证市场准入及监管制度改革的又一项举措。
51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所颁布的35万余张有效认证证书中,分异常认证机构、新批准认证机构、未获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和一般认证机构4类,按照不同抽查比例通过随机抽取1000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100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确定抽查对象。对异常认证机构、新批准认证机构等适当加大抽查比例,实施重点抽查。对抽中的认证结果,将按认证结果涉及的获证组织所在地域,将检查任务分配给各省级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由地方认证监管部门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查处违规行为。
此次抽查结果预计将于今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违法违规机构将依法进行查处。
我国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5.1万张,占全球发证总量的1/3。
摸底,全面掌握网络表演经营单位情况。
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对网络表演市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对投诉举报较多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要加大随机抽查频次,重点监管。同时,将违法违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和表演者列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予以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结果将于近期公布,同时还将公布。
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单位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实施,力求将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会上,法规司介绍了总局近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有关司局分别介绍了前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最后,小编希望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不周到的地方请多谅解,更多相关的文章正在创作中,希望您定期关注。谢谢支持!
学校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四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今年下半年北京市将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每月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1%的企业。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据了解,2月,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6月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朱玉兵告诉千龙网记者,“双随机”抽查工作体现法治性、公正性、公开性和科学性。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建构大数据模型,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过程专家参与,并且检查规则、检查结果、处罚结果一律公开公示。在试点阶段会等概率随机抽查,9月份,会根据风险和信用加权重进行抽查。
据北京市质监局表示,“双随机”抽查工作将有助于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按照传统的专业方式开展检查,如果1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涵盖了全部质监5大业务,至少需要5批执法人员,安排5次执法活动才能完成检查。借助于推广“双随机”抽查,只需派出2名执法人员,对照信息系统登记的管理事项,按照执法操作指南实施产品、计量、认证、特设、标准化综合检查,1次检查就可以完成多个专业领域的监管任务,极大地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按照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各单位每月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数据统计结果将分别报北京市编办、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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