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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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实用15篇)
时间:2023-11-27 00:49:04     小编:飞雪

阅读是增长知识、提高阅读水平的重要途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出色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需要再次回顾书中的主题和情节,思考作者想要传达的思想和意义。其次,我们可以关注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感受和体会,从个人的角度出发,表达对书中人物形象的喜爱或反感,以及对故事情节的感动或震撼。最后,我们可以通过比较和分析,将书中的主题与现实生活相联系,探讨书中思想与现实世界的契合点,或是对书中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思考。下面是一些读者分享的读后感,他们通过文字表达了对作品的思考和评价。

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一

《雾都孤儿》是一本著名的小说,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由于长期得不到关爱,在生下他就辞世了。他的童年在一家所谓的慈善机构里度过,九岁时当了一名棺材店的学徒。因为他忍受不了那里的糟蹋和欺侮,便逃往伦敦。在伦敦,他身陷贼窟。不过,在许许多多的人的共同努力下,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坏人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这本书赞扬了那些善良、正直、充满正义感的好人。生活中,我们应该去追求正义,追求真善美,追求社会光明的一面,并且要去抨击邪恶,抨击假丑恶,抨击社会虚伪的一面。

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二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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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三

寒假里,我读完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内容很精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十四章。这一章讲的是:可怜的奥利弗被老先生带回家后,一直发高烧。老先生的太太对他很好,给他看病,把他照顾的无微不至。终于,奥利弗康复了,可以站起来走路了。老先生带着奥利弗参观了他的书房,书房里摆满了书,小奥利弗惊呆了。老先生教育他要做个文明人,要多读书。

从这儿我感受到:当时的伦敦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下流凶恶,也有善良的人。那位老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个,我觉得他做奥利弗的老师是再合适不过了。奥利弗在老先生家的那段日子真是受到了很好的影响,这对他以后的成长很有利。虽然在伦敦凶多吉少,不过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奥利弗的前途一定是光明的!

《雾都孤儿》给我带来了快乐,也带来了悲伤。在这本书中,我结识了许多新朋友!

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四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一定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美好。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五

秋末冬初,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议社会的不公。

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六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七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奥利弗为了生存而抗争的令人心碎的故事。他生活在伦敦的下层社会,生活很悲惨,但他心中永远有着光明,终于他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脱了邪恶势力,找到了幸福。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生活跟奥利弗有着天壤之别,我有着良好的物质条件,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我却不懂得珍惜,上课老是不认真听讲,下课老是与同学吵吵闹闹,在家也不帮爸爸妈妈做家务,给老师和家长添了不少麻烦,我以后一定要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学习,在校争做好学生,在家争做好孩子。

奥利弗是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但他年轻的母亲因为长期收不到关爱和生活囧困、潦倒再生下他后不幸去世了他来到人世间后就被送到了所谓的慈善机构,当时的慈善机构像一潭深不可测的黑水,他在险恶的环境下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恐惧、哭泣伴随着他,后来她被卖到了棺材店那里的人把他和狗相提并论,他不堪忍受那样的日子逃回了伦敦,不幸被骗,又被他同父异母的哥哥陷害,但他善良机智,并于上了父亲生前的老朋友,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初读这本书时,我对奥利弗十分同情,又对当时英国慈善机构只求面不求实的虚伪感到厌恶。并十分钦佩作者狄更斯的文采。他不动声色的用小说中对当时英国社会不满的只言片语在我脑海中完成了一幅拼图,让我对文中不同人物善与恶、正义与乖谬有了更深更正确更清楚的认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去向与结局》这篇文章。这是这本书最后一篇文章,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把不同人物的不同结局不掺杂任何情感的复述清楚,正是这平淡的语言让每个人的结局都那么生动、真实。

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总是像从海绵里挤水一样读到更多更新的东西。真是“常读常新,百读不厌”。

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八

我最近看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又名《奥立弗·退斯特》,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九

《雾都孤儿》是英国文学大师查尔斯。狄更斯的英国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出版于1838年。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生动形象地刻画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以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英国当时设立的“贫民教养所”中度过自己的童年。之后,他又历经学徒生涯,艰苦逃难,侮辱贼窝,之后被迫与心狠手辣的歹徒为伍,历尽无限酸楚,最后终于在好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的主人公艾礼富是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一方面,他知晓自己的审视和困境,故而沉默寡言,逆来顺受,甚至自暴自弃,另一方面,他不甘听从命运的安排失踪和命运做斗争。他是真、善、美的化身,其中,我最喜欢他“善”的品质。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记得有一次,我看见有一位同学顺手把垃圾扔到教室的过道上,这时我手里刚好也有一个纸团,我也顺手扔到了地上,心想:“反正今天不是我值日”。我的这一举动被老师发现了,老师惩罚我打扫全班的卫生,我非常生气!心想:“为啥让我全干,那么多同学都扔垃圾”。

更可气的是,有些同学知道我受到惩罚,还故意往地上扔垃圾,捡过垃圾后,老师和我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我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更加明白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

读《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长了许多知识,相信这本书也会给你带来全新的感受,心动不如行动,行动起来吧!

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

故事叙述晋灵公武将屠岸贾仅仅因为自己与忠臣赵盾不和,并嫉妒身为驸马的赵盾之子赵朔,竟杀灭赵盾家300人,仅剩遗孤被程婴所救出。屠岸贾下令将全国一月至半岁的婴儿全部杀尽,以绝后患。程婴与老臣公孙杵臼上演“偷天换日”之计,以牺牲公孙杵臼及程婴之子为代价,成功保住赵氏最后血脉。后,孤儿赵武长成,程婴绘图告之国仇家恨,武终报前仇。

我觉得文中的程婴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为了救忠臣的孩子,不惜将自己的孩子换忠臣孩子的生命,这种大公无私精神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一

爱的力量如一束光,照亮大家前进的路,如一件棉袄,温暖大家的心,如一缕春风,爱抚着大家战胜困难的决心。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一直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我们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存活了下来。用我们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在这段时间,他遭到了其他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如贝德温太太,她对奥利弗一直无微不至的关怀着,她爱这个小孩,看到他就像是看到我们的小孩一样,奥利弗第三被抓到贼窝后,贝德温太太伤心不已,并不考虑所有代价去探寻奥利弗。还有大夫罗斯伯,他助人为乐,虽然有的莽撞,但却十分可爱,正是他的妙计才使奥利弗免于刑罚。这部分值得大家赏析的人太多太多,数也数不清。

我听过如此一句话“只须每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每一盏灯献源于己的光明就能照亮整个世界,每一棵树献源于己的绿色就能让整个世界生机勃勃,每一个人献源于己的一份爱就能让整个世界充满温暖。看了这本书之后,我了解了这就是爱的力量,有了爱便可让逆境中的人重新站起,有了爱便可让绝境中的人重新充满期望,有了爱便可让迷境中的人找到正确的道路,有了爱,所有皆大概。

一位富翁和一有名的律师结伴环游世界,看到很多非常有印象的事物,特别在某县所看见的,更是毕生难忘的。一天,他们在某县乡间散步,看见一个儿子拖着犁,一个老人扶着犁,在那里犁田。律师感觉很稀罕,顺手摄一镜头。不久,他们无意之中把这照片拿给邻县的一个西国传道人看,并问为什么如此用人犁田?传道人回答说:“是的,这是少见的。不过,我碰巧认识这二人,他们非常清苦,当本县信徒建筑会所时,他们亦非常想有所奉献,但又没钱,结果便卖了他们仅有些那一只牛来奉献,所以目前他们就要代替牲口来犁田了。”他们听后,愕然相觑,一时说不出话来。将来律师说:“这是何等愚昧的牺牲,为何你们容许他们如此作?”“哦!他们却不是这么看,他们只感觉那是莫大的喜乐,由于还能有机会摆上一头牛在主的事工上。”

这就是爱所创造的奇迹,每一个人都为世界添一点爱,为世界点亮爱的光,那样大家每一个人都会像奥利弗一样找到我们的幸福,更要紧的事有像奥利弗一样的善良,爱心才会让这个世界变得愈加美好。

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二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小说主要讲了富人的弃婴奥立佛的悲惨经历——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合上书,我掩卷深思:一个年龄和我一样的儿童,本应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快乐的童年,却因为自己的身份被抛弃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孤儿院。这是多么不幸的孩子!在孤儿院里,肮脏的衣裳,简陋的住处,稀少的食物,只能供奥立弗勉强生活下来,除了这些,每天等待他的还有鞭打咒骂和冷眼嘲弄。奥立弗几经辗转,卖给了另一户人家当学徒,以前的稀粥变成了狗食,以前箱子大的床变成了草垛。可是不变的还是人们那种欺凌弱小孤儿的心啊,长期的打骂促使奥立弗逃到了另一个城市——伦敦。

祸不单行,天真的奥立弗误入魔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给奥立弗进行思想灌输:偷钱比赚钱容易多了,在魔窟经过长时间地生活的奥立弗,对这帮窃贼的做法及想法十分厌恶,奥立弗坚贞不屈,值得我们学习!

首先,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小奥立弗的坚定。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奥立弗并没有低头。在窃贼的利诱下,奥立弗没有动摇。其次奥立弗辨认是非的能力很好,正确识别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安逸生活最终不是幸福的生活,而通过自己的劳动和真诚的心灵去获得的是从内心深处发自的快乐。

珍惜现在的生活吧,努力奋斗,奔向终点!

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三

今天我在家没事,就拿出书柜里的《雾都孤儿》,我怀着好奇心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创作初期的一部作品。作者当时处于朝气蓬勃的青年时代,因作品具有十足的生气和活力,这些写作特点都充分体现在作品中对人性思索的自然流露上。

乍一看上去,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并没有刻意去探究人性的深意,相反,我们看见的更多是冷酷和无情,但文中哪怕是费根和塞克斯这种罪恶之徒都能把那一丁点儿光明的追求在严酷的现实中表现出来,费根在死囚室中侍死与奥立费的最后一面时,作者用了象征的笔触,让一个纯真的的少年如天使般引导了那罪孽深重然而又可悲又可怜的老朽的罪犯。塞克斯杀了南茜出逃途中夜晚的那场冲天大火,塞克斯看到那简直是一种新生活,他在无所不在的的恐惧和惶恐的折磨下忙着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他比原先更强烈的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可怕的罪行。作者对两人的这些安排可谓耐人思索。

这章中,作者表面看上去是在表现主人翁奥立费的生活,而实际上更多的在表现作者自己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让我十分震惊,我会认真的体会这本书中的含义。

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四

周末读了一个故事叫《赵氏孤儿》可能有些同学读过我还是分享下吧,也好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

春秋时期晋国有一个大忠臣叫赵盾,有权有势;另外有一个奸臣叫屠岸贾,图谋作乱以控制晋国政权,决计首先消灭赵氏势力。于是就借口赵穿(赵盾的族弟)曾刺杀晋灵公,当时晋景公听信了屠岸贾的话要将赵家满门抄斩侍卫拼死保护赵盾,但最终没能逃脱厄运还是被满门抄斩了,只剩赵盾的儿子赵武一人活了下来,屠岸贾也知道赵武活了下来,便开始全程搜捕。

赵盾生前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公孙杵臼,另一个叫程婴,屠岸贾知道一定是他们俩中的一个。而那两人商量了一个对策,一个人去告发另一个人,并把程婴的儿子掉包。最后抽签决定让程婴去告发公孙杵臼。正如他们所料,屠岸贾杀掉了公孙杵臼,并当场摔死了假赵武。

后来程婴一天一天把赵武抚养成人,并告诉了过去发生的事情。最后,赵武起兵杀死了屠岸贾,大仇得报,但程婴去了赵盾的墓前自杀了。

这是一个很中国的故事,中国人认为士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为君亡。表面上公孙杵臼是先死了,但程婴会活的比他痛苦的多,这个故事并不是很对,但咱们要知道中国有这样的一种传统。

初二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五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丨特威斯特。10年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忙,他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丨特威斯特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后不位善良的老先生一一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i活。(作者用短短几句话就概括了书中主人公复杂的一生,简洁明了,让读者一目了然,对本书的资料有了大致的了解。〉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明白在他痩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地斗争,向完美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那章。奥利弗在路99。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奧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不愿做小偷,他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过着继续流浪的艰难生活,也不愿做一个小偷。虽然他仅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我们很难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完美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忙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作者联系自我的实际生活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想,这也是整篇读后感的精华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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