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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一
摘要:石油工程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其特点是工程项目复杂程度高,投资规模巨大,开展石油工程项目管理必须积极选择合理的运作机制,切实确保石油项目的效益最大化。本文从石油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详细阐述石油项目管理问题。
关键词:石油工程;项目管理;成本;质量。
石油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成功实施需要多种因素共同主导,其中时间、成本、质量这三个关键因素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石油工程由于涉及到勘测、开采、炼制及成品多个阶段的运营,而且每个阶段都是一个项目管理过程,做好每个阶段三个关键因素的`项目管理是成功实现整个石油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
成本是项目管理成功的一个重要基础因素,实现成本的控制对于促成项目投资效益的快速收回具有重要意义。石油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是控制成本的关键人员,其成本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成本管理的成败。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控制手段一般需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1.1.1“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的意识要牢牢遵守,项目经理要清晰的认识到这一点,大多数的项目成本控制不力,都是因为项目周期过长导致的,长期的项目周期既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又要影响下一阶段的项目管理,因此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生产工具对于提高项目管理作业效率,缩短项目周期具有明显效果。
1.1.2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重视人员的素质培养,石油项目的重要资源之一是人才,高素质水平的人才对于石油项目的技术水平提升和升级具有促进作用,项目经理对突出技术人员的鼓励并组织人员开展前沿技术培训,调动起石油项目技术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1.1.3项目经理要重视项目的账目状况,随时了解盈亏现状,专业素质水平高的财务人员是项目经理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详细的分科记账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石油项目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项目,财务针对每个阶段进行模块化区分,并进行独立财务记账管理,这样可以清晰的掌握项目资金在各个模块的利用情况,有利于整个项目资金的合理配置。
项目的进度管理主要是项目计划的制定及项目计划实施过程的控制,根据合同要求的项目周期,科学配置现有资源进行管理,最终实现项目的顺利完成。项目计划书是由项目经理负责主导制定的,计划书明确了整个项目实施的目标方向。项目计划书是根据承包合同来明确石油项目的范围,最终完成项目计划书的制定。wbs图完整的绘制出整个计划书的内容,即明确了项目的大类别,也对大类别进行了详细的细分。项目的划分实现了每个项目单元的人员落实,最终明确了每个人的任务及责任,充分利用人力资源。项目的进度情况需要项目经理实时掌握,进度的控制可以在计划书中进行一些明确设置,通过这些设置来实现进度控制,但是在设置过程中不可以将时间段设置的过长或太短,两个月的期限是一个合理的设置时间段。除此之外,还可以利用其它手段进行项目进度控制,例如召开会议的形式,与会者多为主要负责人和各个分段的负责人,项目经理主持整个进度管理会议,将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进度管理问题进行集中解决,并规划出科学合理的进度控制计划。在项目的进度管理过程中,常常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提出一些“赶工”要求,这个时候就需要项目管理者及时进行反应和处理,在必要时还要将项目计划书进行修改,以适应进度管理的变化。
项目的质量是关系到项目成败的最关键因素,石油项目管理的质量管理就是在计划期限内,合理配置资源,完成高质量的项目管理,这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任务。石油工程项目是一个庞大的项目,其质量控制必须靠制度和管理,不像小的项目那样依靠一个强力的领导者就可以实现控制,石油项目质量管理依靠的更多的是制度和企业文化来实现目标实现。一旦确认石油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就要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开着质量体系标准的制定,完成质量体系标准说明书的制定工作,这其中明确说明项目产品的质量标准参数,而且必须是具体详细的,不能存在模糊情况,语义必须明确,完成质量体系标准书的制定。在后期的生产过程中,严格的遵守质量规章制度。石油工程项目的整个实施需要多个部门的监督来开展质量管理,在项目设立初期就要设置质量监管部门,其责任就要将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汇总,上报至管理层,对于严重危害产品质量问题的环节要坚决制止,对于危害产品质量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切实保证质量管理监督工作的实现。整个项目的实施离不开人员参与,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精神所在,企业内的人员都会受到这一精神的影响,在项目管理上企业文化常常会发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企业开展企业文化的培训对于员工树立质量观和集体团队观具有重要作用,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建立有力的企业项目团队,对于实现企业质量管理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
2结语。
石油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实现高效项目管理,最终获得项目的成功实施,就必须制定有利的管理机制,在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上展开细化管理,在实现每个项目分项的基础上最终实现整个项目的成功。
参考文献:
[1]吴峰山,浅析石油工程项目管理[j].理论研究,科技传播,2011年3月.
[2]丁治国等,石油工程项目管理机制[j].石油勘探与开发,2006年4月.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二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行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般生产规模都比较大,生产工艺复杂,自动化程度很高,以化学品为生产原料,生产出众多的化学品产品。这些化学产品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方便,成为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一部分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和辐射的危险化学品,由于品种多、性质复杂、稳定性差,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果受到外界日晒、雨淋、温湿度变化或者相抵触的物品相互接触等条件的刺激,就会引起爆炸、燃烧、中毒、化学损伤、辐射伤害等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环境安全及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
同时,部分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管理制度重视不够,没有对危险化学品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和对安全条件不断完善,增加了危险化学品的人身伤亡、环境安全好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
化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从业单位30余万户,危险化学品有3823种。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对于促进化学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实现企业安全发展,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企业安全发展是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证的基础上。危化品事故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特点,三废污染严重,事故一旦发生将随之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不仅是从业单位自身生产发展及管理问题,更是关系社会公共安全的大问题。做好危化品安全管理是社会安定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客观需要。
化工企业是高危行业,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运行是化工企业实现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企业的生命线,化工企业往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集聚大量的生产装置,对硬件设备的依赖程度很高,工艺复杂、条件苛刻,一旦发生事故,轻则导致化学反应停止,生产中断,影响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重则若发生大范围的火灾爆炸,将使企业毁于一旦。因此,为了能使企业有的放矢地避免事故发生,更好更快发展,必须多角度、全方位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推进城市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随着煤炭、油气等传统资源逐渐枯竭、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新兴的煤化工、磷化工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化工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但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不断增多,潜在的风险和隐患也随之不断显现。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要求,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实现发展和安全生产“双赢”的目标。
2目前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与成因。
2.1管理体制与法规标准。
2.1.1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滞后。
近年来,针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多为单行法,缺乏系统性,执法标准操作性不强,危险化学品事故责任划分不明确对责任人员处罚力度过轻等。
化工行业发展水平还很原始、落后,很多地方没有化工发展整体规划,一大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重、能耗高、生产安全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出现。标准修订工作停滞,导致化工行业市场准入条件低,低标准开工投产,造成惨痛事故教训。
2.2.1安全意识淡薄。
危险化学品企业观念落后,重生产、轻安全倾向仍然存在,忽视安全,漠视生命,没有把企业的发展真正建立在安全发展的基础之上,个别企业甚至违法、非法生产和建设,削减安全设施。
2.2.2工艺设备落后。
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往往有特殊要求,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呈大型化、集约化和一体化,而不少化工企业普遍设计不合理、工艺技术落后、装置水平低、设备老化等问题。缺少必要的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及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设施或防超压、超温安全装置,容易造成跑、冒、滴、漏,在投料试生产过程就发生安全事故,教训十分深刻。
2.2.3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从业人员素质低,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不具备基本化工专业知识,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不少事故的发生。化工产品多样化、生产工艺复杂化、生产装置科技化,对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仪器仪表方面的专业人才特别缺乏。
2.2.4使用、仓储不合理。
(1)企业员工在使用易燃易爆的液体过程中,仅简单了解化学品特性,不够重视、专业,使用中不能够及时密封,也疏忽自身的安全防护,往往贪图一时的方便,增加了工作场所的危险性。对于氧气瓶和乙炔瓶等高压气体的使用,为了方便操作经常会将两个气瓶并排放置,增加了气瓶使用的危险性。
(2)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库在气温、干湿、防漏、防雷、仓库结构、仓库位置、消防灭火设施等配置上很少达到要求。有时,基于仓库空间限制,或每一类危险品量少,而未分类分库存放,导致一旦起火很难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灭火。
3.1建立健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具有高危的特点,操作必须标准化。相关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情况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的标准化作业程序。
3.2重视安全识别与台帐建立。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原料、中间产品、产品的危险特性,先进行燃烧、爆炸、有毒、有害或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和重大危险源等属性的识别。并建立规范、完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台帐,每种危险化学品都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明火作业许可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不可缺少。作业前,一定要进行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检测和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作业。
3.3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必须达到包括负责人与职责、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作业安全、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职业危害、事故与应急、检查与自评等10个方面的一级考核要素要求和与之相关的53个二级考核要素要求,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隐患排查治理及自动化改造工作结合起来,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生产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等作为标准化达标的重要内容,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
在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过程中,应以企业风险管理为基础,强调风险意识,注重事前预防,开展以班组、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生产特点从制度、规章、标准、操作、检查等各方面制定具体规范,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操作岗位和每个工种、每个作业人员,建立自我约束、持续发展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上等级、上台阶,使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通过开展标准化活动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基础问题,固本强基,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引导企业采用安全、可靠的设备、工艺和先进技术,使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达到和保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所规定的标准,满足高危企业安全准入条件。
3.4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在遵守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地研究和获取新技术、新工艺等,同时通过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和风险,从而确保生产安全。
(1)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研究和获取先进的工艺技术,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不断优化工艺指标和流程,完善和提高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水平。同时,在原材料的应用上,通过对有毒、高毒、可燃物等进行处理,寻找替代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危险化学品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或引发火灾爆炸等。
(2)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企业要结合危险化学品自身的工艺特点、装置规模和可控程度等,设置建立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而对化学品的温度、压力、流量、流速、液位、物料比等指标进行准确控制。或采用智能自动化仪表、紧急停车系统(esd)、安全仪表系统(sis)等自动控制系统,不断降低现场人工操作,避免接触,提高企业的安全自动控制水平,确保装置的平稳运行。
(3)提高安全设施水平:根据物料特性、设备性能、工艺指标等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安全阀、防爆膜、压力表、液位计等具备安全功能的附件。同时,相应的设置超限报警装置,对安全联锁、温度、压力、液位等进行管理,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自动泄压、紧急切断、紧急联锁停车等装置,有效提高装置防御异常状况的能力。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强调人人参与,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并实施培训教育计划,包括安全生产意识、规章制度、岗位风险管理、岗位技术技能、应急等方面内容。确定“岗位达标”标准,通过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评议等方法,全面客观地反映每个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情况,实现岗位达标。
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建立“安全第一”意识,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了解所使用的化学危险品性质,切实掌握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消除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学习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熟知应急处理及急救措施,通过考核合格上岗操作。工作过程中,穿着防静电服,禁止穿钉鞋等,定期检查员工操作方法是否合规。
通过员工危险化学品知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事故发生概率大,潜在危害严重。因此,必须遵守国家应急救援相关规定。必须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在事故发生时,可以在第一时间启动,能有效减少各方面的损失。应急救援体系必须充分,主要做到:救援知识的培训、定期的演练、内容的更新、设施的保障等。同时,加大应急资源投入储备力度。充足的资金、物资和技术资源是企业危机管理的基础和应急救援的根本保障,应急资源的匮乏不仅会降低生产单位初期应对事故的能力,还会扩大事故的危害程度。
3.7加强隐患整改的后期追踪,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危险化学品企业需要频繁接触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使用高温高压的特种设备,必须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发现生产中的隐患时,要及时通知、及时整改、及时落实。防止事故出了、原因找到了、整改进行了、事故还是发生了。因此,对隐患整改落实的后期追踪工作必须加强,一定要重视后期的追踪工作,使得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善始善终,以减少事故的再次发生。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事故多发确实是是我国现阶段化工行业发展中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从客观上讲,发生事故在所难免,是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中必须付出的代价。同时,事故不仅会促进法律标准体系的完善,也能够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出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改进工作的措施,这是事故调查的精髓所在,是事故预防的根本途径。”
4结语。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在我国工业化迅速推进的今天,还远远不够重视,使得我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形势严峻。加强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标准、方案等,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令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
[2]张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06).
[3]孙广川.浅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对策措施[j].内蒙古石油化工,2010(07).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三
摘要:我国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我国很多的行业取得了非常大的发展。在这其中我国的电力行业取得了非常好的发展。电力行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和很多的动力。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资源以及能源的需求量非常的巨大,因此我国的能源行业都承受着较大的压力和挑战。根据目前的状况,我国的电力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处在了一个需要改变以及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电力行业在生产的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显得尤为关键,只有重视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才能够有效的改变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能够有效地提升电力生产的效率以及生产的安全性。本文主要针对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策略进行详细的分析以及阐述,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以及分析能够有效地提升我国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策略,能够有效的控制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和安全事故,能够有效地保障电力生产的连续性。同时也为我国电力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贡献力量。
电力资源在我国的资源方面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电力行业的发展对于我国能源行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电力行业的发展能够有效地提升稳定安全的电力能源,能够有效地改善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能够更好地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能源需求。伴随着我国电力行业的不断快速发展和创新,我国的电力能源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已经处在一种创新变革的阶段。创新变革在我国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极大地提升了我国电力生产的安全问题。但是我国的电力行业在安全生产的问题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旦安全生产问题影响到了我国电力生产的稳定性以及持续性,我国的电力能源就会出现较大的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的生活水平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电力生产的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对我国的社会发展以及稳定方面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我国在电力生产的过程中要对电力生产应用到的电力设施进行有效的保护,确保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因此我国电力生产目前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要保障电力设施的稳定以及安全运行。这一方面的问题需要我国电力行业以及我国政府相关部门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保障我国的电力安全生产,保障我国电力能源的有效持续供应,保障我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
1.我国电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管理策略问题。
1.1在我国的电力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管理工作不到位,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
很多电力企业都比较偏重于对大型作业的管理,而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较为轻视。近几年发生的电力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发生这类电力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流于形式来做经济建设,企业管理方式保守陈旧,且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和企业的实际状况来处理日常事务。
1.2在我国的电力生产管理过程中,电力设施被破坏以及偷电违章的问题非常严重。
由于我国电力设施的分布面积广且数量多,难以看管,而电力设施的价格较高,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利益驱使的个人为谋私利而盗窃电力设施。偷割电力线路、盗窃配电变压器等盗窃电力设施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在很大程度上为电力企业带来的十分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是电网安全事故发生的导火索,严重威胁人们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的和谐安定。
1.3在我国的电力生产管理过程中,电力执法部门的管理执法力度还有待提升。
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主体也已经由原来的电力行政执法部门转变成为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由于行政执法权的变更,为电力企业开展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再加上我国电力设施分散较广且密度大,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受到严重的限制,监管工作不能很好执行,使企业丢失的电力设施无法找回,而不法分子还逍遥法外继续进行着破坏行为。其次,在我国的电力生产管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较为单薄,责任落实也不到位。
在我国电力行业的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关系重大,因此我国的电力生产企业要在生产管理的过程中不断的树立安全管理思想,要自上而下地贯彻安全管理策略。要让电力生产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地树立以及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在我国的电力生产企业中,工作原则应该是安全生产。因此在进行安全生产的过程中要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以及安全技能教育。要让每一个工作人员将安全第一,重于泰山的意识深入脑海中,要贯彻到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潜意识中,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要不断地引导相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艰巨性以及长期性,连贯性。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规范以及教育。要将安全管理思想教育不断的在工作人员中进行推进和深入,要让工作人员在电力生产过程中重视自我安全保护,要在工作过程中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为了有效地保障我国电力生产过程中的电力设施,我国相关部门已经针对性的出台了法律法规来进行必要的规范和指导监督。但是在实际的应用执行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弊端,严重的情况会导致企业安全生产和相关法律法规冲突,这样就会导致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电力生产过程中的电力设施进行有效的保护。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并且电力生产设施众多,会导致我国在电力设施保护的问题上出现问题。为了有效地缓解这一问题,我国的相关部门要对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补充。特别是针对恶意破坏电力设施的情况要从严处罚,情况严重的要移交法律部门进行立案侦查。同时我国的行政机关也要对电力设施受损问题进行行政干预。要鼓励对电力设施损坏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我国的电力生产企业在日常的安全生产过程中也要对电力设施进行强化管理和监督。由于电力设施数量众多,我们在电力设施保护的问题上还要联合各级地方政府来进行防治和监督。在监督和防治的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防范,要对电力设施受损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发现和处理,在电力生产的过程中要强化日常的设施巡逻工作,尽最大努力来减少电力设施受损的问题。
2.3在我国电力生产管理的过程中要坚决落实安全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确保我国的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我国的电力行业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有效的落实和监督,要对监督系统进行建立健全。要在电力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对各项电力设施保障制度进行强化落实和执行。要让电力生产企业的每一个工作员工参与其中,每一个人肩负起自身应该肩负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还要针对性地建立奖惩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参考文献。
[1]李坚.构建县级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的思考[j].云南电业,20xx(9):32.
[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xx(2):45.
[3]韦仲康.电力市场环境下的电网安全与稳定[j].电力安全技术,20xx(5):12.
[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xx(10):42.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四
摘要:宝钢集团八钢公司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扩大市场占有率、立于不败之地,必须重视企业营销策略。
通过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形势下钢铁企业营销策略趋势分析的初步探讨,提出宝钢集团八钢公司企业营销策略的具体操作方法。
关键词:钢铁企业;市场营销;策略研究。
经济全球化,使得各个行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
钢铁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与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钢铁行业产能日趋过剩,对钢材品种、规格、性能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对产品质量、型号规格、精细数量、交货期、采购价格提出更高要求,并给予更多关注。
宝钢集团八钢公司要想增容市场营销份额,提升市场营销占有率,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趋势,必须重点研究钢铁市场营销策略。
一、市场营销现状与面临的危机。
当前我国钢铁企业市场营销正面临营销瓶颈,钢铁行业产能凸显过剩,深入改革必须建立与新的营销模式,保障钢铁企业市场营销管理体制更加完善。
1.1钢铁企业市场营销现状呈现明显差异化。
对宝钢集团八钢公司市场份额具有明显冲击力;通过对钢材生产、销售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宝钢集团八钢公司钢材营销网络,形成科学规范的营销体系。
1.2宝钢集团八钢公司营销面临危机亟待调整。
宝钢集团八钢公司是钢铁企业龙头之一,具有年产钢1600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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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五
摘要:石油是现代化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同时石油也是一种危险性极大的资源,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所以,人们对于石油储运安全方面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那么如何才能保证石油储运安全呢?做好并加强石油储运安全管理是保证石油储运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本文就石油储运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影响因素;问题;对策。
随着现代化社会发展步伐的大步向前迈进,石油资源的需求量也在不断扩张,石油资源对社会经济和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的影响也越发突出,然而石油资源又属于高危物品,在储运和使用时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从而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所以,加强石油储运安全管理非常有必要。但是,目前我国石油储运现状并不乐观,影响石油储运安全的因素较多,加大了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导致石油储运安全管理中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阻碍和制约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还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1.1人员方面的因素。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表明,人员方面是导致石油储运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之一。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工作疏忽大意,致使管理工作往往只是“搞过场、走形式”,根本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使得石油储运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石油储运安全事故发生机率大大增加。第二,石油储运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综合素质偏低,在工作中马虎大意,屡屡出现违规操作行为,最终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1.2石油管道方面因素。
石油管道自身质量出现问题,劣质的石油管道极易出现破损,导致发生漏油情况,最终引发安全事故。由于石油储运需要使用到大量的管道,且管道布置比较繁琐,管网存在汇通连续现象,造成石油管道维护与更换困难,加上石油管道深埋地下,容易被腐蚀,一旦管道管壁被腐蚀穿透,管道就会严重破裂、变形,使得石油泄漏。是以石油管道自身质量方面也是导致石油储运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1.3静电方面因素。
由于石油是一种危险性极大的资源,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且石油管道长时间深埋地下,受腐蚀作用大,这就对石油管道介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石油管道介质为非亲水性烃类,该介质具有容易聚集静电电荷的特点,当石油管壁与管道内的流动介质发生摩擦,会加快电荷聚集和积累速度,积累到临界限度后,就会严重影响管道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性能,造成监测数据不准确,对相关工作人员形成误导,致使操作失误,最终引发严重的后果。此外,静电电荷聚集时还容易出现电火花,而石油又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当电火花引燃石油就必定会引发严重的事故,从而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严重威胁,若是引发的事故情况严重,甚至还会对国家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产生影响。
1.4地质方面因素。
我国地大物博,石油资源分布较散,使得石油管道分布也较广,涵盖了各种地形。不同的地质地形环境会对石油储运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是各种地质灾害的发生,对石油管道的破坏性最大。所以,如何解决这一情况,保证石油储运安全是石油企业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1]。
2.1缺乏完善的石油储运管理制度。
现阶段,我国石油企业中普遍存在石油储运管理制度不完善情况,导致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缺乏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发挥其应用的效用,往往都只是“搞过场、走形式”。另外,与之配套的监督机制也不健全,监督部门形同虚设,没有对安全管理工作起到应有的约束,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难以有效落实。
当前,多数石油企业还普遍存在安全管理思想观念落后情况,导致企业管理层轻视了石油储运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由于企业管理层安全管理思想观念落后,使得企业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管理目标,企业中的多部分工作人员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上自身综合素质方面的原因,企业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管理意识淡薄情况。这无疑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莫大的阻力[2]。
3.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监督机制。
完善的石油储运管理制度能够为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保障,而健全的监督机制则能够有效约束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效用得到最大化发挥,两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石油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监督机制,这也是推进企业健康经营发展的重要举措。企业应以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监督机制为基础,而后针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一系列有效手段。
3.2建立绩效评估体系。
石油企业还应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并且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以此最大限度的发挥绩效评估体系的作用。以绩效评估体系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建立相应的财务绩效评估制度、工作表现绩效评估制度等,通过这些方式对企业经营发展状况进行评价衡量。建立绩效评估体系有两方面标准,分别是公正性与实用性。只有满足公正性与实用性标准,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出绩效评估体系的真正效用,为石油储运管理工作的圆满完成奠定基础。
与时俱进的安全管理思想观念是确保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圆满完成的核心所在。针对当前企业安全管理思想观念落后情况,企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通过不断引进、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理念,与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相结合,改变企业安全管理思想观念落后局面,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管理目标,促使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石油储运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便为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管理人员是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良好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管理工作的成效。因此,针对石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淡薄情况,石油企业应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活动,要求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以此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储运技能知识水平,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这样不仅能够为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保障,还有助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石油储运场地安全管理是整个石油储运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在选择石油储运场地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进行选择,确保所选择的石油储运场地具备四周空旷、地势平整、交通方便等特点,并对场地的防火、环保、卫生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从而选择最佳的石油储运场地。同时,还应在石油储运场地中配置完备的水力水电基础设施。重视并做好场地消防安全管控,设置科学防火管理体系,配备齐全、先进的消防器材,装设完备的可燃物质检验测试设施系统。此外,还应对石油储运场地现场环境进行勘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规定。指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定期对场地中的消防工具和设施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消防工具或设施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上报并进行更换,以此确保场地消防系统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3.6强化石油管道防腐质量。
石油管道材质直接影响着石油储运安全,为了保证石油储运安全,就必须对石油管道材质进行强化。由于石油管道长时间深埋地下,主要受腐蚀作用大,所以主要针对石油管道防腐行进行强化。在采购石油管道时,充分考虑管道的防腐性,选择防腐性好的石油管道,并在管道内涂抹防腐涂料,进一步提高石油管道的防腐性。此外,在石油管道埋设施工中,对管道埋设现场的地质、地形及环境气候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此确保石油管道具有良好的抗水、抗拉伸能力。在管道埋设施工中,应做好相应记录,以便为后续管道维护、更换提供便利。
3.7做好管道防震工作。
4结语。
综上所述,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针对石油储运安全管理现状,石油企业不应只着眼于当下,还应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进行充分考虑,为了弥补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应在结合自身长远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创建更加完善、健全、科学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对石油储运管理工作进行约束,通过以上种种切实做好石油储运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石油储运安全。
参考文献。
[2]王茁,李亚军,黄琪,等.石油储运安全管理浅析[j].化工管理,,33:36.
[3]马治中,刘婧.简述石油储运安全管理[j].科技经济导刊,,20:98.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六
我国是钢铁生产大国,为了提升我国钢铁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钢铁企业生产自动化、设备大型化水平在不断地提高,其事故隐患的隐蔽性、事故的灾害性和突发性随之也更加的突出。钢铁企业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其危险源具有危险因素复杂、相互影响大、波及范围广、伤害严重等特点。从宏观层面来说,其安全生产是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和基础;从微观层面来说,其安全生产是效益、是企业生存的基础、是企业管理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所以对其安全管理的研究极其必要。
1.钢企发展现状及安全生产问题。目前我国钢铁企业面临着多方面的难题。例如,经济发展变慢、价格竞争激烈、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以及来自国外的竞争等。除此之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钢企的安全环保等压力也更加突出,这进一步缩小了钢企的利润空间。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由于高经济增长与生产力水平较低之间的差距和矛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产量和经济增长的重视超过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目前我国的钢铁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还存在着目标制定不够合理、管理方法推行不当、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和管理模式没有完全转变等问题。根据近十年我国钢铁产品的产量、冶金工业产品的出厂价格指数的国家统计局数据和全国大钢协会提供的千人负伤率等信息表明我国钢铁企业在安全管理上的重视不但不会大幅度的影响企业的经济发展,反而还会对经济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钢企安全管理现状。从钢铁企业近十年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统计分析可知,每隔几年钢企的伤亡人数和事故数都会有先增加后降低的趋势,这可能是因为企业缺乏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一旦大面积事故发生,相关企业狠抓安全管理,那么生产事故数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就相应的降低,还大多属于事后控制类型。我国钢企最初的安全管理是在总结多年的安全生产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国外优秀的管理方法而发展起来的。但随着企业不断的发展,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加强,研究也不断深入。以鞍钢、宝钢、武钢为代表的一些钢铁企业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安全管理模式。
通过对以鞍钢、武钢、宝钢、莱钢等优秀钢企的安全模式的分析可知,我国钢铁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有:
1.以安全管理思想为指引,推行目标管理。优秀钢企的安全管理模式中,都确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鞍钢以“以人为本,事故为零”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该目标的确立显示了企业对生命与健康的重视;宝钢安全管理目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事故为零为主要目标,二是确保员工在安全卫生的环境下身心健康。武钢也提出了“人人参与,做一个安全武钢人”的安全理念和以“死亡事故为0”的目标。
2.强调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基础,主要通过贯彻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检查和落实安全防护来实现。
3.注重基础的安全管理活动。基础的安全管理活动主要通过安全标准化来实现。早在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鞍钢便提出了岗位和班组的标准化建设,但限于作业的标准化。如今,鞍钢和武钢等钢企都将安全管理标准化纳入安全管理中来,并将其内容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划分。
4.重视文化安全管理。随着我国逐步推行文化强国战略,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上述三大钢企都在努力的营造着“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氛围。
1.构建要素。由于企业存在个体差异性,因此安全管理模式不是完全统一,一成不变的。但其构成要素却是想通的,如图1所示。钢企安全管理模式的构建需要管理思想的指引,并需根据自身的发展和特点结合以往的经验教训,确立一个切实可行的目标,以之为中心,通过一个合理的安全管理机构把控、协调全局,为实现该目标不懈的努力与奋斗。一个高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明确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即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这样的组织架构保证了安全与生产的协调性和高效性。随着信息化潮流的兴起,安全管理的手段也随之丰富。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左右协调更为容易。除了常规运用的经济、法律、科技和文化教育手段,企业可以通过信息化平台、微信、微博等网络工具向全体员工传达公司的安全文化、政策,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报批评或奖励安全行为;员工也可通过网络平台给予公司安全建议。为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不仅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还需要政府的监督以及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安全专业人员资格认可、进行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行业管理作用,加强与其他同类型企业之间的联系,成立安全管理互助联盟;另外,还可利用第三方认证来揭示企业的质量安全信息,进而增强安全信息的透明度。
2.发展方向。我国钢企安全管理起步较晚,经历了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理念到基于风险控制的管理理念再到差异化管理理念的发展。但却较少从绩效的角度来构建安全管理模式。现阶段我国钢企的安全管理模式应该着重关注安全效益和管理的结合,构建管理效益型的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绩效管理具有复杂性、偶然性、经济性等特点,目前并没有标准的模式和方法可以去照搬,企业必须在总结自身的安全管理经验和生产特点的基础上,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大胆的创新和探索,才能找到适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效益型安全管理模式。
四、结语。
各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均存在差异性,但其构成要素是相通的。企业的安全管理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中,为了促进钢铁企业的可持续化发展,企业安全管理要在安全管理思想、目标和机构方面打好基础,在此基础上,要始终坚持以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为主,加强与外协单位的联系,使企业效益的增长和安全管理协调并进,形成具有科学性、系统性、主动性、超前性预防性和效益性的现代化安全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的网站事故查询系统[ol].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七
在很长一的段时期,我国的大多数企业都只是将安全问题看成一种形式化工作,然而现实是这几年我国因安全事故问题造成的死亡人数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以及造成的巨大损失,这些数据使人心痛。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非常复杂,我们只有科学运用管理手段与管理方法,提升员工的执行力,注重安全问题,才可以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不断强化对企业各级职员的安全培训与教育,创造一种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氛围,考虑将企业安全管理的工作不断法制化。通过这三种手段的实施,将现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带上一个新的台阶,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要想实现科学的安全管理这一目标,就必须将安全理论作为我们行动的基础。为了安全生产,就必须要研究一下安全的科学理论,找寻安全的科学规律,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工作水平。以前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跟现代化的科学的安全管理相比较,还是存在着很大差别的。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所注重的主要是在系统的运行上面,一旦有事故发生,就根据所得的调查结果去修正与改进系统,这就是所谓的事后模式。这种模式会有许多弊端,就会不断导致事故产生。而现代的科学的安全管理则是将事后改进变为事先预防,其工作重心是在对潜在的危险进行甄别、研究与防控,做到防患未然。安全管理工作看似艰辛且责任重大,但只要能够坚持做到发挥唯物辩证法的指导作用,不停地探究寻找安全管理的规律,就可以掌握其主动权。很多的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因为广大群众普遍缺乏必要的一些安全培训和相关的科学知识。在企业中,要是每位员工都能够掌握一些相关的科学知识,面对那些先进的技术装备,就可以掌握它的使用方法,很好地使用与驾驭它。所以,科学的管理对安全工作的展开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我国党和政府历来对生产的安全比较重视,尤其是近几年,不停地在增强安全的管理,采取各种措施对事故进行防控,降低事故发生的次数与伤亡人数。但是,现实情况是现在的事故与伤亡总量依旧居高不下。归根结底,除了经济快速发展而安全生产的基础差等客观的一些因素以外,那些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与方法之中与现代企业生产发展相违背之处是引发事故的一大重要因素。所以,对那些阻碍现代企业发展的传统安全管理理念与方法加以改进,树立起适合现代企业的安全管理理念对降低事故发生率,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倡导科学观,有助于转变企业安全管理理念。安全并不是一种常识,而应当是一门科学。这一观念现在已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并且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过去那种形式主义的安全观已经难以存在在现代企业的发展当中。过去,领导提前强调注意安全;安全员也是费心尽力一遍遍地强调安全;操作员也小心谨慎,注意安全,可事故仍然还是发生了。这就说明了安全工作不单单靠常识,靠说教,也不能只依靠安全部门独自管理,安全生产要在尊重科学的前提下遵循客观的规律办事。经过事故的统计与分析,明白事故的发生是有一定规律的,但是要想掌握这种规律则需要运用现代的安全管理理论与方法才能做到。
2、倡导系统观念,有助于保障企业整个生产系统的安全。系统的观念就是指能够运用系统的工程原理,理论以及方法研究和解决那些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它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把彼此之间有一定联系的各种要素视为一个整体,运用辩证统一的逻辑理念来研究并解决这一问题。而在实际的情况当中,在企业生产过程中,仅仅一个安全问题往往就牵扯到了许多部门与环节,这其中的原因非常复杂,彼此关联渗透。要想全方位、全过程、全体性地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须做到从整体与部分出发,考虑到整体与环境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关系,综合的把握与安全有关的各种因素。传统的安全管理侧重于对个人在操作中过错的问责,片面地强调违规操作,针对性的追究这一事件,做不到系统性地对事故原因进行整体全面的分析,不能构建整体的安全。因此,要想全面地分析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就必须要实行现代的安全管理理念与方式方法,这将有利于采取符合科学的合理的措施去控制事故的发生,进而实现整个系统的安全。只要我们能够将我国所提出的有关保障安全的标准落到实处,就能够保证整个企业生产的系统安全。
3、倡导预防的观念,有助于企业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现代安全管理提倡事先预防的理念,从刚开始就要求做到不让事故发生,即便是各项系统都在正常运作没有出现什么安全事故也不可以掉以轻心,应当主动地进行一些针对当前安全情况的预测跟评估,做好事前的防范工作,制定一些改进措施,以阻止可预见的将来有可能会发生的安全事故。虽然在传统的管理当中也有一些防范措施,但是去更倾向于去处理一些已经发生的事故。虽然可以从已有的安全事故当中吸取一些经验教训,但是现代安全管理对事故采取可预见性的控制,但是传统的安全管理却是一种发现型的控制管理方式。预防事故的根本性做法在于了解危险,可以对危险进行预测以及对其做到防控,而系统只能监测到事故发生的最基本的因素,却不能避免现实当中各式各样的危险隐患。而现代安全管理就是运用系统性的安全理论体系,识别并清除系统中的危险因素,让安全系统更加完善。正是由于预先就察觉到了危险因素,才可以从容应对,制定和采取防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但目前的企业多数都是在对危险因素的认识上不到位,甚至没有这种观念,所以就不可能提前做好预防,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因此,不断推广现代安全管理,可以是企业控制并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倡导发展的观念,有助于企业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所有事物都在不断地变化着,企业的安全问题也会随企业的不断发展而变化。就像企业的技术更新、设备升级和机构完善都会产生一些新的危险因素和依旧存在的危险因素,使生产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所以要随着企业发展变化的步伐不融入一些新的思想观念与方法,并将其应用到实践当中,可以不断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使企业适应发展的需要,让其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结语。
总而言之,现代安全管理的推广能够将传统的单个因素的安全管理转变为综合全面的安全管理,将事后型的安全管理变为提前防控的安全管理,将被动式的静态安全管理变为积极主动的安全管理,将过去只注重企业经济效益的形式化安全管理转变为现代的综合全面的安全管理。很显然,这样做将会是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得以提升,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1]刘浪;程运材;陈建宏;周智勇;吴和平.现代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8(03):133.
[2]李红梅.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与实施策略.山西焦煤科技,2013(08):32.
[3]吴丹.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的研究.现代经济信息,2015(23):57.
[4]刘洪忱.谈现代企业安全管理.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09):18.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八
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是重点工程,需要建筑企业的全体人员共同努力、奋斗,才能实现安全管理的预期目标。安全管理工作的优劣,关系着建筑企业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关系着建筑企业的施工人员安全,还关系着建筑企业的经济利润。安全管理,是对施工前期、施工中期、施工后期一系列的安全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安全管理首先要分析建筑企业存在的不安全的因素,并分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再从技术上、方法上、手段上采取管理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企业的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是主要影响安全管理的思想因素。一方面,建筑企业的施工工程中使用的勞动力资源主要是农民工队伍,这类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对安全施工的意识淡薄,无法领悟建筑企业对施工的管理要求,对施工工程的科学化、明晰化的施工流程掌握并不透彻,再加上缺乏施工上岗培训,对施工的顺序性和节奏性也不能彻底的贯彻,违规操作、随意操作的现象十分普遍。另一方面,农民工群体是建筑企业最底层的劳动力,劳动报酬是最低的,再加上他们受到社会生活的压力,追求物质生活的迫切心态导致了施工工人对安全施工的重视不够,他们过分追求施工的效率,以获得更高的劳动报酬。这种追求物质报酬的心态是一种激进心态,导致了他们采用了冒险施工的行为,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存在着极大的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违规操作,就会避免安全事故,然而,往往是侥幸心理带来了更大的不幸。
建筑企业的领导层对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领导仍然过分追求建筑企业施工的质量、施工工程的经济利润,忽视了对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安全管理部门的建设,很多安全管理的条例都形同虚设。首先,建筑企业是建筑工程的主要参与者,也是一项建筑工程的建设方,建设方和施工方对于建筑项目因为经济利益而存在各自不同意见,利益调节机制不能完全从中调节,导致了双方对于项目的管理决策存在不同意见,因此,这就产生了领导层对于安全管理决策上的分歧。这就导致两种安全管理的管理现象。一是,管理人员对安全施工的重视程度低,完全不理会安全管理的内容建设,毫无对施工人员的上岗培训,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和机械设备的操作顺序也没严格的要求,仅仅是重视对施工质量的管理,追求的是建筑企业的经理效益,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并不放在心上,施工工程的生命财产安全管理也是无视。二是,部分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已经认识到了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安全管理在企业管理中也上升到了新的高度,但是这种认识仅仅存在浅层的意识层面,并没有从制度上、行动上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再加上安全施工时出现各方利益冲突时,安全施工会被舍弃,安全施工仅仅是制度层面。
第一,建筑企业缺乏安全管理的制度,机制构建并不完善,首先在制度文件上的落实就不到位:规范性的标书文件不完整、施工合同内容不完善,缺乏对施工双方责任的认定和落实范围,安全施工中所涉及的资金投入并未明确,资金的投入渠道朦胧化。第二,执行力弱。安全管理的制度已经明确,但由于主客观的原因造成对安全施工条例的执行仅仅在形式上,并未付出行动执行,再加上建筑企业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全面、不细化,很多条例是在无法执行的,且条例对现场管理的约束力较低,给管理人员极大的空间和漏洞,钻制度的空子的现象常有发生。第三,缺乏定期检查的配套制度。管理不是一时一段的,是个持久的过程,长效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才能维持安全管理的`长效性。常见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文件上是有标明,但不能落实,很多都是走过程形式主义,检查与绩效不能有效结合,必定带来定期检查形同虚设。同时不带有目的性的检查也未能发现安全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
2.4施工技术落后。
首先,我国建筑企业的发展参差不齐,小企业居多,而这部分小企业资金投入有限,因此导致该企业使用的是施工技术并不先进,很多施工技术都是在初级阶段,施工技术也是刚刚形成雏形,安全施工是没有技术做保障的。其次,施工技术落后于安全制度,滞后的施工技术的安全隐患和技术上的弊端会延迟了安全管理的效果。再次,部分的大型建筑企业追求过高的经济利润,对安全施工造价控制上严格压缩了技术的投入成本,安全施工的信息共享平台等配套设施投入较少,安全管理的相应硬件设备的投入不足。另外,施工技术是人为的、主观的,需要施工人员对先进的安全设备和安全技术掌握透彻,才能发挥安全施工技术应有的价值,缺乏安全性、专业性、标准化的施工操作流程,必定导致再有安全保障的施工技术也是摆设,硬件设备和软件操作不能相统一,增加了安全施工的潜在风险。
2.5安全保护措施薄弱。
安全保护措施是安全施工必不可少的保障,给施工人员安全性的设备。常见的安全保护措施有脚手镣、警示牌、梯子、安全帽等等。然而,安全保护措施并不是每一个建筑企业都能贯彻落实的。首先,建筑企业对安全保护措施的重视程度非常薄弱,对安全事故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够,对安全事故采取的是事后处理的原则,事前的保护措施不够。其次,有的建筑企业确有存在安全保护措施,但陈旧的安全保护措施的安全性和牢靠性不能得到保障,硬件设备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再次,安全事故的应急安全保护措施缺乏,降低安全事故损失的快速应急策略急需建立。再次,安全保护措施的信息技术化水平较低,信息传递时效性差,通常是领导层掌握了安全隐患,然而传递到现场一线施工人员滞后,信息不对称,安全风险信息不能及时共享,加大了施工的不安全因素。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安全管理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保证施工质量、施工效率的安全性保障,我们要端正态度,正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采取有效的管理方式,才能杜绝安全施工事故的发生。为此,上文就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展开了探讨及研究,以期为切实有效地做好此项工作贡献自己绵薄之力。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九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
项目部以及各队伍、班组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建立、运行、保持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安全生产实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项目部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
各项权利,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办公区、生活区应地面平整,垃圾箱摆放合理,厕所保持清洁,并有专人清扫。生活区张贴卫生责任区公示牌和卫生管理规定,并经常组织检查。
根据实际情况,按消防相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张贴“消防责任牌”和“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等宣传警示牌,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或破坏。
办公区生活区四周,采用2m的砖砌围墙封闭管理,场地出入口应设置牢固美观、开启方便的大门,大门一侧设置单位铭牌,场地出入口设有门卫(值班)室。
:项目部驻地用房,采用活动板房材料自建,板房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要求。活动板房搭建不宜超过两层,屋面排水通畅,地面设散水,排水坡。保证排水通畅,临时用电布设合理,配电规范。办公区内各科室应挂设名称牌。
:宿舍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每人设生活用柜。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宿舍内张贴卫生、防火管理制度。
食堂案板生、熟食必须分开,配置必要的碗筷消毒设备。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食堂内设有防尘、蚊、蝇、鼠等设施,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要装入容器,有专人管理及时清运。燃气罐应单独存放,存放处要保持通风良好,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厨房应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无健康证者不得从事餐饮工作。
:男、女厕所必须分设,厕所采用水冲式,确保卫生清洁。大小便池内镶贴瓷砖,室内水泥硬化地面,且有照明设施。厕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定时冲刷、消毒、防止蚊蝇滋生。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十
第三章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四章事故应急与处置。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企业职工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食堂指设于企业内部,供应内部职工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企业食堂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承担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公示。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企业食堂(含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负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六条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员救治、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企业开展传染病的防控。
第七条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八条企业申办企业食堂应当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申请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企业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得将企业食堂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经营,严禁社会经营单位将食堂经营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在企业食堂就餐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一条企业食堂应当严格按照许可经营项目在许可有效期内开展经营。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
第十二条5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
第十三条企业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加工制作和贮存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应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方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进货查验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专间(备餐间)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消毒保洁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食品贮存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及操作流程应上墙张贴在相应岗位区域。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按规定要求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为专职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并相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的中级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企业食堂应当配备专职的高级或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其它企业食堂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社会经营的企业食堂,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分别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十五条企业和食堂经营者应赋予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应的权责,确保其能够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日实施对人员健康状况、当日食品采购查验以及食品加工制作等情况管理控制。
企业分管食堂的负责人应当至少每月组织并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有关事项,并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和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企业应当建立检查评价记录。对检查评价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企业及食堂经营者应当立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全省统一格式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食堂应当建立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以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目录》所列等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八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每年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企业或食堂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档案。
第二节场所与设备设施。
第十九条企业食堂食品处理区应当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在存放、运输、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材质或颜色不同进行区分。
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业食堂在施工前应当将建筑设计图纸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规范性审查。
第二十条企业食堂的备餐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专用操作场所或专间的要求设置。
第二十一条从供餐单位统一订餐的企业食堂需现场进行分餐的,其分餐场所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贮设备设施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工用具及容器宜通过形状、材质、颜色区分,做到标识明显、定位存放。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当专用。
第二十三条企业食堂餐饮具消毒应当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因材质或大小原因无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
采用化学方式消毒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足够的水池,严格执行并落实消毒液浓度、浸泡时间及冲洗等要求。
第二十四条企业食堂应当采用设立透明式、视频监控式厨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场所和关键过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节食品采购和贮存要求。
第二十五条企业食堂应当选择相对固定的食品供货商。采购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应当与供货单位签订包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
第二十六条企业食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大米还应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属指标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在商场、超市等采购的食品应当保存好每日进货票据;在农贸市场采购的食品,应由供货方、采购人员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购无票证或票证不符的食品。
第二十六条企业食堂采购食品应做好食品验收和登记,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确保食品可追溯。
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且供货票据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但应按照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
鼓励企业食堂建立使用电子台账,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企业食堂除严禁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不得使用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食品添加剂;
(三)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
(四)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五)尽量不采购四季豆等豆类。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类和豆浆等食品时须确保烧熟煮透。
第二十八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洗涤用品和减灭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贮存在食品仓库。
食品及原料应当按品种分类存放。货架应根据情况加贴标识,标注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拆袋后的大包装原料、散装食品应当采用符合食品包装材质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贴标识。
食品添加剂应当设专柜或专区存放,并显著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制作存放品种清单。
第二十九条食品及原料应当根据贮存的要求进行冷冻或冷藏。冷冻冷藏设施内的食品应当分类分层放置,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成品、半成品应当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或用保鲜膜覆盖。
第三十条食品及原料的使用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一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企业食堂应当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单位订购,并达到食品安全等级评定b级以上的单位订购。应当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供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当配备符合条件的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并确保食品从制作完成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四节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二条企业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严格按照各功能(区)间与设备设施的用途和加工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变更、交叉使用。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
各切配区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应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按照标识严格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三条企业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四条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暂存。烹饪后至食用的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五条供餐后剩余的食品应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时,应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不得将剩余食品与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三十六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不用或少用的原则。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应当存放于专用设施或区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准确称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记记录。
第三十七条餐具、饮具等工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当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并确保消毒达到规定的效果。
餐具、饮具保洁设备设施应确保洁净、密闭,并有明显标识。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第三十八条企业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应当留样。食品留样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并在5℃左右的条件下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第三十九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应更换成专间专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第四十条企业食堂供餐需分送厂区就餐的,应当配备数量足够的送餐车辆、容器和工用具,应保证送餐过程中清洁卫生。每次运送食品前应对运送车辆、工用具和容器等进行清洗消毒,运送装卸过程中应密闭加盖。
第四十一条企业食堂食品加工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四十二条企业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排水沟渠通畅,地面无积水、无积垢,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第四十三条企业食堂餐厨废弃物应存放于标识清楚、密闭的容器中,并日产日清。
餐厨废弃物应由交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个人处理,企业食堂应当与其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第四十四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按照本级政府制订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具体职责。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第四十五条企业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企业(包括企业食堂经营者)和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反应,依法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列入企业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内容。
企业应在就餐区张贴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就餐人员事故应急报告和处理的宣传。
第四十七条企业应急联系人或其他人员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企业(包括食堂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报告。
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三)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规定,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报告;
(五)事故处理结束后,企业食堂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对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触过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
第四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遵照法律法规要求,会同同级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组织做好对事故的现场控制、调查取证、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事故责任的认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依法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事故最终调查报告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要逐级上报当地政府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建立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和论证,及时、统一、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第五十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指导并督促企业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五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对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日常监督抽查考核列为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抽查考核。
第五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食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一)经营许可情况及保持状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培训及在岗履职情况;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制订情况;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及档案建立情况;
(六)食品处理区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运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
(七)对食品贮存、加工制作等过程的管理控制情况;
第五十三条企业食堂应主动公开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和检验证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的日常检查、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情况。
第五十四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的频次,必要时开展对企业和食堂经营者的约谈。
第五十五条企业食堂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未及时进行整治、消除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率和力度,必要时开展对企业和食堂经营者的约谈。
第五十六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企业等人群聚集单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加强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辨别、防控能力。
第五十七条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与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商和协调协作。
第五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相关行政部门应做好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
第五十九条企业和企业食堂经营者在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计生部门对下级部门有下列行为的,应重点开展督查督办:
(二)隐瞒、谎报、缓报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
(六)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的。
第六十一条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员工食堂参照本规定执行。
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下的企业食堂可不列入本规定的管理对象。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十四)待建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负责;。
(十五)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工矿企业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区域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跨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履行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进行业务指导。不履行城市环境卫生责任或者不进行业务指导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或者提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六条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各类废弃物;。
(二)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车辆内向城市街道抛掷废弃物;。
(三)向城市道路、河道、公共场地倾倒垃圾、粪便、污水等废弃物。违反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立即清除,可以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清除,清除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城市公共场地放养犬类和其他畜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城市道路两侧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圈围设施和临时环卫设施,硬化出入口道路,施工完毕应当清除建筑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城市道路搅拌砂浆或者将泥沙排入下水道。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车辆清洗站(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设置,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车辆清洗站(点)应当设置泥沙过滤设施,禁止将泥沙排入城市排污系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公厕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负责公厕保洁工作,做到及时清掏、定期消毒。不履行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贮(化)粪池应当及时疏通、清掏。粪便外溢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清除、疏通。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三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和清运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家电等废弃物,应当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禁止混入城市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和个人从事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应当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收运,将垃圾运往指定场所。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逾期不缴纳的,按照每日1‰加收滞纳金,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三十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需要,建设或者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固定收集和处理场所。
第三十七条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并负责保洁和消毒。
第三十八条设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三十九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配套建设公厕、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后投入使用,所需建设经费列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
第四十条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建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环境卫生设施产权和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其整洁、完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禁止毁损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未经依法批准,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擅自停用、占用、拆除、移动或者改变用途。违反规定的,责令其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补建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赔偿,可以处以市场评估价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城市,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持证执法、文明执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四十五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0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第四十六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受理单位和个人的申请事项以及对有损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对违法审批申请事项,或者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行为不予制止和查处,或者应当受理的事项和投诉不予受理,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十一
1.道路包括以下几种:(1)公路(2)城市道路(3)属于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道路(4)广场(5)公共停车场。
2.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3.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4.安全行车速度:是指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达到的行驶速度。
5.限制车速:是指从安全的角度,限制公路某一路段上车辆的最高行驶车速。
6.道路运输管理遵循的原则:a.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的本意是公平正直、没有偏私。行政法律制度上的公平、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驶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b.公开原则。公开的本意是不加隐蔽。行政法律制度上的公开通常指国家行政机关某种活动或者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其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护。c.便民原则。所谓便民,就是在道路运输管理过程中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廉价、便捷、迅速地提供道路运输管理中的有关情况,为当事人申请并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者开展道路运输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7.超载:是指违反有关规定,超过核定的载重量进行运输。超限:是指装载货物违反规定的货物体积要求(即长、宽、高要求)。
8.超载和超限对安全的影响:(1)轮胎负荷过大,爆胎现象时有发生(2)发动机容易发生过热现象(3)转弯时离心力加大,使车辆失去重心,易发生侧翻(4)钢板弹簧超负荷受压,超过弹性极限,失去弹性,产生断裂,甚至使车轴断裂(5)制动距离加大;下长坡时更易使制动片过热,导致制动失灵(6)转向沉重,甚至使转向系统失灵。另外,车轴负荷过大,容易压坏路面、桥面,导致路桥损坏严重。
9.如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监督机制3)制定安全生产发展目标,并完善考核和评估制度4)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5)制定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6)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7)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
5.对旅客救助义务。
零担货物运输,大多数属于普通货物运输,即对运输、装卸、保管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运输。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业户,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申请个人是国家政策允许的人员。(2)申请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应有明确的经营范围、服务对象。(3)有相对稳定的驾驶人员和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安全、机务、业务等岗位人员。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等岗位上,应至少分别有1名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应具有有效的驾驶执照和从业资格证,聘用的驾驶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或协议。(4)有证照齐全的达到二级及以上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货运车辆。(5)有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流动资金,其金额不得低于车辆原值的5%,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6)单车经营的业户必须具有不低于5万元资金或资产作为事故赔偿保证,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担保。(7)有与其车辆数相适应的坚实、平整的固定停车场地,租赁、借用的应签订1年以上合法有效协议合同,每辆车停车面积不少于车辆投影面积的1.5倍。(8)申请人为企业的,应具有企业章程,有企业的法人代表,有健全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机构。
路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还应具备下列安全条件:
使用封闭式专用货车或封闭式专用设备,车身喷涂“零担货运”标志,车辆技术状况达到二级以上。(2)经营省内零担货运需有5辆(25个吨位)以上零担货运车辆;跨省经营需有10辆(50个吨位)以上零担货运车辆;国际零担货运按双边运输协议办理。(3)业主、驾驶员、企业个人均须持有运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必须具备安全行驶2年以上或安全行驶5万km以上的驾驶经历。
根据《浙江省集装箱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的业户,除必须具备普通货物运输开业安全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安全条件:
(1)具有货运四级企业以上的经营资质;(2)有与经营规模和服务对象相适应的运输设备、装卸机械及通信设备、箱体检查设备;(3)有固定的营运场所,停车场地应与企业拥有车辆数相适应,停车场地不得少于2000m2;(4)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800万元;(5)集装箱专用车辆,其中核定载质量不足15t的车辆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集装箱车辆总数的30%。挂车吨位在20t(含20t)以上的,主车的牵引力应大于或等于206kw;挂车吨位在15t(含15t)以上的,主车牵引力应大于或等于162kw。
13.危险货物的性质有:(1)具有易燃、易爆炸、腐蚀、毒害、放射射线等性质;(2)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3)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需要特别防护。
14.危险货物的分类: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易自燃或遇湿易燃物品;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七类:放射性物品;第八类:腐蚀性物质;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15.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要求:(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严禁超经营范围运输。严禁超载、超限。
(2)运输危险货物时应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卡”。(3)运输不同性质危险货物,其配装应按“危险货物配装表”规定的要求执行。(4)运输危险货物应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粉尘飞扬、防撒漏等措施。
(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厢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任意排弃车上残留物;运输结束后被危险货物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属具,应按《车辆清洁消毒方法》到具备条件的地点进行车辆清洁消毒处理。(6)运输危险废品时,应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7)运输医疗废物时,应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示的专业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8)夏季高温期间限制运输的危险货物,应按有关规定执行。(9)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禁止搭乘无关人员。(10)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集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需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
(11)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速度行驶。
和考证、增驾等工作。(9)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日”和“安全活动月”活动,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总结推广安全驾驶技术,积极搞好安全竞赛活动。(10)研究驾驶员的作息时间制度、膳食结构、劳动保健等问题,搞好驾驶员的生活管理;做好驾驶员的家属工作,积极开展“贤内助”活动,支持驾驶员的工作。(11)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驾驶员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把驾驶员安全管理纳入企业标准化工作中去。
17.安全评价的定义:安全评价又称危险评价或风险评价,是以实现系统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称风险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判断系统发生事故或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8.安全评价的分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旅客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交通部《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是指以行车安全管理为中心内容,包含财务安全、员工人身财产与劳动保障在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天台公路运输总公司及其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其他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六条公司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名单要以文件形式通知。遇公司内部人事调动导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发文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起决策作用,企业内部重大安全活动等须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决定。
(三)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应措施。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作出整改决定,并责成相关部门执行。
(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法规,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制度有效实施,确保本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秩序。
(六)督促、检查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总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九条总公司设安全保卫部,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和内部治安消防工作,并按要求在各职能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人员要相对稳定,责任心强,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能运用专业知识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安全保卫部安全生产职责。
(二)负责制定或定期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三)负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整改;
(四)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督促、协助各车辆单位的安全活动;
(七)做好驾驶员聘用审批、审验、安全驾驶员评比等工作,建立驾驶员档案;
(八)负责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做好车辆上线检测、二级维护的督促、协调安排工作;
(九)负责gps、记录仪、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监管,每月对行车记录仪数据分析后形成报告并反馈给相关部门。
(十一)负责营运车辆验收、上(换)牌证等工作;
(十三)负责外部联络,做好治安联防;
(十四)负责公司内保、消防设施的采购及控制,做好设施台帐、发放登记;
第十一条总公司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用于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竞赛、事故预防以及配备安全工作装备等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会议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岗位从业人员员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安全岗位责任、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行车安全管理基础资料等。
第十三条总公司安全工作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和发生重大、特大行车事故时应及时开会处理。安全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总结本单位近期内行车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措施,布置开展安全活动。各车辆单位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活动内容包括传达、学习有关行车安全的法规、文件;总结、交流安全行车经验;针对行车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安全活动应建立活动记录,实行签到制度。同时结合生产实际,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
第十三条加强车辆管理,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严格车辆维修、检测,并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强化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国家规定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要求投保。
第十四条加强对驾驶员等安全从业人员的管理,抓好驾驶员的资质审查和培训、考核、教育及其驾驶证、上岗证的管理工作。教育驾驶员遵章守纪,服从管理,自觉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从事安全管理、驾驶、维修、乘务、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等工作的安全从业人员进行以业务和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行车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并制定相应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要求安全从业人员按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五条建立安全档案制度,包括基础资料档案、驾驶员安全档案、行车事故档案。基础资料档案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的法规、条例、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名册、驾驶员名册、检查考核记录、安全例会记录、安全活动记录;驾驶员安全档案一人一档,记录其安全运行和遵章守纪等情况;行车事故档案一般事故以上一事一档,记录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及事故处理情况。
第十六条建立安全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制定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将考核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十七条建立行车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等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情况检查,对客运站、办公楼、出租房等进行安全消防情况检查,做好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建立安全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规范地填报安全统计表、报,不得瞒报、漏报。
第十九条制定站场管理规定,加强站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制定各类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制定其他相关财务安全制度及从业人员劳动保障制度。
第二十二条对安全生产管理要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对重点车辆单位(客运车辆较多),重点驾驶员(一、二类班线驾驶员),重点线路(一、二类班线和高速公路班车、夜班车,乡村道路、事故多发区、阵雾区),重点季节(雨、雪、冰冻季节,春节、暑期及节假日运输)要实行重点管理。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对各职能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终按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对在行车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及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车辆单位要结合驾驶员的安全行驶里程开展评选安全驾驶员活动,对优秀驾驶员给予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实施前制定的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总公司经理室。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十三
本标准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十四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e、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f、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g、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编。
(1)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具体工作。
(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审查,每2-3年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对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已有的制度,在执行中若发现不够完善或部分条文需作修改时,按修改部分予以颁发,不得将原合理的制度废止。若需要重新修编原有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经批准后,须将原制度予以废止,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各项规程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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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十五
建筑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其施工企业应该建立起严密、协调、有效、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什么是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建筑安全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以保证施工安全为目标,运用系统的概念和方法,把安全管理的各阶段、各环节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既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协调、促进的有机整体。
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
根据系统论的基本理论和系统构建的思路,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理应包括如下内容:
(1)有明确的安全方针、目标和计划。每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全计划,才能把各个部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使安全管理体系协调和正常运转。
(2)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明确规定企业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检查有依据,评比有标准,建立一套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奖惩办法和具有安全否决权的评比管理制度。
(3)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为了使安全管理体系卓有成效地运转,建筑施工企业各部门的安全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就应建立一个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的综合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由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规模、施工性质、生产技术特点、生产组织形式所决定。工程局、工程处设安全生产委员会,施工队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安全员。
(4)建立高效而灵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要使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必须建立一个高效、灵敏的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规范各种安全信息的传递方法和程序,在企业内形成畅通无阻的信息网,准确、及时地搜集各种安全卫生信息,并设专人负责处理。
(5)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管理活动。安全管理体系应建立在保证建筑安全施工和保护员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基础上,因此,必须在建筑施工生产的各环节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6)实行安全管理程序化和管理业务标准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就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分析,使安全管理工作过程合理化,并固定下来,用图表、文字表示出来。安全管理业务标准化就是将企业中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办法制订成统一标准,纳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实现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和标准化,就可使安全管理工作条理化、规范化,避免职责不清、相互脱节、相互推诿等管理过程中常见的弊病。因此,它是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7)组织外部协作单位的安全保证活动。建筑施工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是影响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安全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这就关系到外部协作单位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方面的安全性、可靠性的保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途径
成功经验表明,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首先应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即安全是施工企业发展的永恒的主题。因此,在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方式、方法上仍需不断完善。必须克服在安全问题上的短期行为、侥幸心理和事故难免的思想;对安全问题要常抓不懈、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坚定信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企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亲自抓安全;对施工组织进行安全评价与审核;加强施工事故的预防与不安全因素的`控制,加速安全信息的传递;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外协单位所提供的产品、零部件和劳务等的安全需求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不断健全与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适的方式。可把整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作为一个大系统,再直接着手建立其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体系,也可把工程项目作为对象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是要根据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全计划的规定和安排,使它有效地运转起来,发挥作用,保证安全生产。这就要求全体职工对施工安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不断提高技术素质,胜任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这些都是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真正转移到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科技文化素质,依靠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的轨道上来,同时也要加强组织学习国际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经验和标准,充实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十六
3术语。
3.1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3.2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1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4.2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3分公司所属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4.4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5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应停止使用。
4.6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统一由分公司供应处负责,销售由销售公司负责。
5生产、储存和使用。
5.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1.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5.1.2工厂、仓库的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5.1.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或改扩建应报所在地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5.2.1可行性研究报告。
5.2.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5.2.3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5.2.4安全评价报告。
5.2.5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5.2.6符合5.1条件的证明文件。
5.3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
5.4生产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安全注册登记制。注册登记时,生产和使用单位须填写《化学品安全登记申请表》、《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工作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报分公司安环处,由安环处统一到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办理。
5.5危险化学品在出厂时,生产单位应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包装上应加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并提供应急服务电话。使用单位应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查包装上是否张贴安全标签,作业场所有表示化学品危害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的标识。
5.6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证书》和没有提供“一书一签”的产品,生产单位不得销售,证书每5年复核一次。
5.7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8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危及社会安全的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否则造成后果由生产单位负责,同时追究销售单位的责任。
5.9危险品化学生产单位的新工人,必须做就业前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岗位作业。对作业工人要定期体检,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5.10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11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5.1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5.13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5.1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双发、双人保管制度。
5.15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为从事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5.16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17遇水、热、潮易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易积水的地方。
5.18受日光照射或受热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禁止靠近热源,存放处的温度不得高于物品的自燃点和熔点。闪点在450c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5.19化学性质与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放射性物品不得与其它危险化学品同存一库;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品同存一库。
5.2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
6经营。
6.1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6.1.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6.1.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6.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6.2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
6.3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所在地市级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6.4领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持使用单位证明到供应处领取,实行两人制。
7运输。
7.1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
7.2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级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作业。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的知识包括: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7.3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7.4危险化学品的托运,只能委托有运输资质的单位;托运时,托运人应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应告知承运人。
7.5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漏。
7.6装卸运输危险物品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库内搬运一律采用防爆型电瓶车、叉车,进入仓库内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必须装防火罩。装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7.7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不得混合装运。
7.8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降温、防潮措施。
7.9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或停放。卸完物品后应彻底清扫。
7.10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gb13392―92的规定。
7.11运输压缩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车、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8.1剧毒品管理必须遵守4~7项各款之规定。
8.2剧毒品包括:氰化钾、氰化钠、氰化银、氰化亚铜、砷、三氧化二砷(砒霜、亚砷酸酥)、五氧化砷、亚砷酸钠、钾、砷酸三钠、砷酸二氢钠、氯化汞、硫酸二甲酯、叠氮化钠及其它属国家规定的剧毒品物质。
8.3需要剧毒品的单位必须提前半年向供应处报计划,由供应处负责采购。
8.4使用单位领取剧毒品时,须经公安处审批并备案。经审批后持公安处介绍信(介绍信上注明两个领料人姓名和所需物品的名称、级别和数量)到供应处办理开票手续。并将领料单与介绍信一同交供应处安全保卫科签字盖章后,两名领料员(必须是介绍信上所注明的两人)同时到仓库领取物品,并在发放登记簿上签名。发料时,须有两名保管员在场。双方当场确认数量,出库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8.5剧毒品应放置在保险柜内,并建立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发放完后,保管员须将原包装进行密封,存放原处。单位保管人员、班长、安全保卫人员、单位领导每季度应对本单位剧毒品进行一次检查,做好记录,并对领发过的进行复称盘点,建立转帐台账。
8.6发现剧毒品被盗、丢失,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8.7分公司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
9事故应急救援。
9.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分公司安环处备案。
9.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分公司有关处室。
9.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有义务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10检查与考核。
10.1本标准由分公司安全、消防、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处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行跟踪考核。
10.2对违反本标准规定的有关人员,由安全、消防、公安等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十七
截至20xx年底,全国共有非煤矿山94753座,其中:金属矿山8395座,非金属矿山83431座,其他矿山2927座。20xx年,全国共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6087座,另有8919座在建矿山。
2、事故基本情况
据统计,20xx年,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861起、死亡2188人,同比分别减少11起、89人,下降0.6%和3.9%。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79起、死亡301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25人,上升5.3%和9.1%;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9人、上升70.4%;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总量过大,重大、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3、广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
20xx年,全区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8起,死亡138人(全年控制指标137人),其中:持证矿山事故107起、死亡122人,非法采矿事故11起、死亡16人;地下矿山事故53起、死亡63人,露天矿山事故65起、死亡75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七位。
20xx年,广西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3起,死亡167人(全年控制指标133人),同比分别上升42.9%和31.5%。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二位。其中,柳州、桂林、钦州、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等8个市死亡人数已突破全年控制指标。采石场事故居高不下。根据最近三年事故统计,广西小型采石场(含建筑型材开采)20xx年死亡人数达97人、20xx年死亡90人、20xx年死亡64人,采石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约占全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60%,采石场事故已构成广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主体。坍塌事故成为非煤矿山“第一杀手”。20xx年至20xx年,全区露天矿山坍塌事故分别死亡77人、67人和44人,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44.4%和29.7%,约占全区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
从全国范围看:1月、2月重大事故最少,3月份以后开始逐月增加,8月份达到最多。1月、4月、8月、9月、11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月、6月、10月、12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3月、7月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2、从事故发生地区分析
20xx年79起重大事故,发生在云南、贵州、四川等21个省(区),其中:云南、贵州、四川、湖南4省共发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132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1.8%和43.9%。11个地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海南、西藏、重庆、青海、宁夏、新疆兵团)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等10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陕西、广西、安徽、辽宁、山西、新疆6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
3、从经济类型分析
79起重大事故中,有52起发生在私营企业,共造成207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5.8%和68.8%;有14起发生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共造成48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7.7%和15.9%;有6起发生在集体企业,共造成20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6%和6.6%。此外,非法开采造成的事故仍占一定比例,共有7起重大事故是由于非法开采导致的,共造成26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9%和8.6%。
4、从行业分析
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最多的是非金属矿,共发生34起,死亡134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3%和44.5%;其次是有色金属矿,共发生31起,死亡11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9.2%和38.9%。
5、从事故类别分析
重大事故主要集中在坍塌、中毒窒息、冒顶片帮等3类事故,共发生53起,死亡201人,分别占重大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67.1%和66.8%。其中坍塌事故28起,死亡10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5.4%和30.5%。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中毒窒息、放炮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另外,20xx年还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9人。其中:内蒙古包头市壕赖沟铁矿“1.17”重大透水事故死亡29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11.25”溃坝事故死亡17人。
1、中西部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从事故总量、事故地区分布情况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多数还依靠矿产资源发展经济。同时,又存在着矿山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对从业者培训不到位、专业人员匮乏、监管缺位等问题,这是造成事故总量偏大的重要原因。
2、矿业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近年来各类矿产品价格上涨,矿业开采利润空间很大,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和非法企业铤而走险,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盗采矿产资源或无证非法开采时有发生,造成多起重大事故。
3、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现象严重
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短期行为严重,违反设计组织施工生产,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多发。采石场重大事故多发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尤其是边坡坍塌、山体滑坡事故,多是由于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分台阶开采或者开采台阶过高造成的。
4、企业应急处置不当,导致次生事故多发
尤其是一些地下矿山企业,对炮烟中毒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或者虽然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束之高阁,没有对职工进行应急培训,也没有组织演练,职工缺乏应急救援常识,不熟悉救护的基本方法,致使发生炮烟中毒事故后由于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情况多发。
5、企业超能力生产,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从冶金、有色企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分析看,一些地方对项目立项审查把关不严,企业不严格执行关于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试车等相关规定,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以致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先天不足,给日后生产留下了重大安全隐患,造成新建和在建项目发生重、特大事故。
6、安全监管工作缺位
有些地市、县级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数量少,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更少,特别是机械通风、尾矿库、冶金、有色方面的专业人员严重短缺,加上经费和装备不足,现场监管缺位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安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工作中难免顾此失彼而出现问题,这种局面直接影响到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针对上述分析,我们必须从非煤矿山企业的实际出发,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试行)》为依据,把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因此,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
由于一些非煤矿山企业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责任措施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致使各类事故多发。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要提高对开展这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企业安全质量工作的自觉性。
2、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思想主要是认真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按照这一指导思想,企业要依据规定,制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使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3、构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构建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要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的各个岗位,形成层层把关负责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要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网络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使安全质量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状态;要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要建立每月检查、每季考评、半年总结、全年评比的安全质量考核制度。
4、坚持“三个结合”促使各方面工作同步发展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相结合;要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要与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相结合,要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实践经验表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保证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满足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十八
安全管理(safetymanagement)是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为实现安全目标而进行的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动。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吧!
1
规章制度。
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三个方面。
包括安全总则、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各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应急救援工作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以及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查验收管理制度等。
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锅炉安全技术、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训施工安全技术、消防管理、危险场所的安全技术管理、容器内作业、高空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作业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包括尘毒监测、防尘防毒措施、防尘防毒设备的维护管理、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统计报告、防暑降温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2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的基本要求。
在安全文化体系建设中,制度文化和执行文化同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是员工行为控制的有效途径,是"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的桥梁,而强化执行力建设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保障,同时能够弥补安全管理制度的不足。因此,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和执行是建立现代企业的客观要求,是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管理的需要。
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首先应该设计制度系统图,围绕制度方案进行编写,定期清理并进行效果评价,然后归并更新后编纂发布,属于体系文件就纳入其中,属于无效的立即废止,能够合并的立即更新,让基层单位始终执行的是最新的有效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必须强化刚性。
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真正体现尊重爱护员工。在各安全管理制度配套考核政策制定上,也应充分考虑各种客观事实,把握尺度,不能动辄就罚,以罚代管,让员工产生抵触情绪。只有这样,才能使员工在意识上能够自觉接受制度,在行为上能够主动服从管理。在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则必须加强有效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坚持严格要求,严格考核,对违犯规章制度行为严肃处理,否则,执行力度越来越小,执行效果越来越差。
(3)增强安全管理制度的针对性,提高标准化水平,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准确执行。
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应明确拟订目的、执行流程、分工界面与安全职责,方能为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供书面依据。制度的拟订应严格依照安全管理的规程、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标准,才能做到切实可行。为此,在拟订制度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效性,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推敲制度中的条款和细节,避免制度中不合理因素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管理制度的出台尽量保证一定时间的连续性,避免出台后短时间内反复修订。简而言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安全管理的四个凡事,即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衡量一个企业执行力强弱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行为是否体系化,制度是否流程化和标准化。制度方案本身要求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杜绝工作的随意性,提高管理制度的执行水平。
制度作为规范员工行为的标准,只有使其掌握制度的要领,懂得安全管理制度对保证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性,才能从被动执行转化为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的宣贯必须遵行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人员不能简单的当"二传手",要根据管理层与执行层之间的工作界面和安全职责,加强针对性指导,向员工讲明道理,既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同时可充分利用三大媒体,通过开辟学习专栏、事故快报、安全简报、写。
心得体会。
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来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职工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认知程度,达到宣贯的目的。
首先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要保持制度的严肃性,不能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其次管理者指令安排必须严谨,不能经常性的朝令夕改,让员工无所适从,最后导致好的制度、规定和正确的指令安排得不到有效的执行。
建立效用评价体系,追踪制度的执行效果,也就是要实现pdca循环闭环管理,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目前我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还没有普遍建立纵向的、横向的督查督办制度,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缺乏跟踪,对执行的效果评价需要加强。
(7)必须实行动态化管理。
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必须实施动态化管理。要实时分析生产作业流程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随时捕捉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信息,结合安全新形势和上级部门的新要求,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订或拟定制度。我们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安全管理制度清理不够及时,制度的指导性、有效性受到一定影响,必须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等。
(8)建立安全制度文化体系,推动全员自觉执行。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受威胁的安全价值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主体是企业员工,关键是安全职责的落实,重点是各类安全文化活动的开展,目的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让人人都能"懂安全、要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确保安全"。因此,要实现全员自觉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首先要建设意识上的安全人,通过把"安全为天"当作首要的价值取向,向职工进行传播和贯彻。其次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把安全管理上的好做法和经验上升到文化理论高度,增强职工全员培训、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等活动效果,做到全员激励与重点激励相结合。最后针对安全事故采用"反弹琵琶"或者反向思维的形式,教育职工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增强员工凝聚力,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1.0目的。
1.1为了使公司各分厂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管理符合5s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2.1公司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料箱均属于。
2.11生活垃圾箱仅供倒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垃圾。
2.12废料箱可存放生产中产生的不重复使用的边角余料。
2.13铁屑箱可存放机械加工中产生的切屑。
2.14焊渣箱可存放生产中产生的焊渣。
2.15危险废料箱可存放探伤使用后的剂罐及废布,机床使用的废旧油布、拖布及含油物品。
3.0各单位管理职责。
3.1生活垃圾箱由保洁公司负责日常维护、清运,保洁人员定时清理,生活垃圾箱由安技环保部定置定位,将生活垃圾箱进行编号。
3.2废料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分类存放、处理。
3.3铁屑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分类存放、处理。
3.4焊渣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处理。
3.5危险废料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安技环保部统一申报处理。
3.6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垃圾桶位置,如果需要先向安技环保部提出申请,由安技环保部现场考察,确定位置后方可移动。
4.0考核分工。
4.1各单位对所属区域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并对违纪班组、个人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4.2安技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执罚。
4.3行政事务部负责将安技环保部报送的单位、个人违纪罚款在责任单位的月度工资总额中核减。
5.0考核处罚。
5.1对不按规定乱倒、乱扔者罚款30元。
5.2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外壁有污染、悬挂物等不洁现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5.3无故更换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位置,对责任人罚款50元。
5.4发现不按规定存放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责任人罚款30元。
5.5严禁将包装箱上的木方乱扔,乱扔者罚款50元。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十九
第一条 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
第二条 严禁无证开车或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第三条 严禁空挡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第四条 严禁人货混载、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第五条 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物品。
第六条 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第七条 严禁驾驶员带病行驶或私自开车。
第八条 严禁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第九条 严禁吊车、叉车、电瓶车等工程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第十条 严禁撑伞、撒把、带人及超速骑自行车。
2.厂内运输安全管理
企业厂区范围内及附近行驶、作业的机动车辆,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 置应齐全有效。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
厂内机动车辆应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核发牌照,并逐年进行年度检验。车辆驾驶人员需参加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的考核,取得《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证》。企业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应符合劳动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应符合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应符合《厂矿企业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 11342)的规定。
(一)交通安全检查制度
1、为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交通安全检查采取“周一”安全活动、回场检查、月度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2、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检查记录,积累资料,为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具有指导性的信息。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4、对查出的问题,属司机整改的,司机整改后要复查,合格后才能安排使用。
(二)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1、停车场(库)是中心车辆停放的.集中场所,为使车场(库)管理规格化、标准化,车辆停放实行定位管理。
2、车场(库)车辆停放区域必须划停车线,喷定位车辆号码,做到线齐、号清。
3、车辆要在划定的车位内按号停放,不准乱停乱放,并且做到停车看齐。
4、车辆进出停车场(库)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车场内试刹车。
5、严禁任何人在停车场(库)用汽油清洗物件或随意泼倒废油。
6、任何车辆若不接送或检修仪器,不得在工房门前停
放。
7、进入车场严禁吸烟。
(三)进厂车辆管理规定
1、进厂车辆实行队车行驶。各车距离应保持为夜间50米至150米,白天150米至300米以内。
2、车辆乘坐。所有司乘人员有安全带的必须系安全带。
3、乘车人有责任帮助驾驶人观察道路交通情况,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乘车人对驾驶人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反映。
4、现场作业完毕在夜间12:00后的车辆,在次日6:00前不得驶离停车场(库)。
5、外部返回车辆未进行回场检查,不得安排出车。
(四)冬季交通安全行车预案
冬季,雨、雾天气、冰雨道路将不时出现,道路通行条件和行车环境都会由于天气变化而受到影响,为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厂行政部要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在任务下达到派车前要早计划,早准备,制定切实可行的行车方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2、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的意识和礼貌行车、文明驾驶的素质。
3、严格把好控制关,坚持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不消除
就不派车或出车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
4、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自检自查活动,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消除车辆故障,提高车辆安全技术状况。
5、加强对长途车辆驾驶人的管理,保证长途车辆驾驶人符合安全行车要求。
6、严格执行对驾驶员进行出车前的安全教育。
第一节 管理组织
第1条 为保障企业生产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须指定有关部门全面负责企业生产区交通管理工作。
第2条 对车辆和船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工业企业厂区内运输安全规程》和本制度,制订企业生产区交通管理细则。
第二节 信号与标志
第3条 企业生产区内交通道路、企业大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
第4条 企业生产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第5条 企业生产区内铁路要按规定,在线路上安装信号灯、道叉灯及各种警告路标,通道路口要设有落杆、警铃或信号灯。
第6条铁路站台、装卸货位、罐车洗刷区域和跨越路轨、搬运物资区域等,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
第7条 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8条 企业生产区道路交通、铁路沿线及站台货位,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第三节 交通道路
第9条 企业内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第10条 企业可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
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它车辆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通行。
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专用的通道路线,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第11条 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质、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12条 交通路面两侧堆放的物质,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m。
第13条 履带车未采取护路措施,不得在交通路上行驶。
第14条 铁路两侧距钢轨1.5m内,不准堆放物资、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外堆放的物资必须稳固,以防溜塌侵入轨道,并且不能影响机车行驶视线。
第15条 跨越铁路拉设输电线和管道,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架设要牢固,距离轨面的高度,输电线路不得低于7.5m,管道不得低于5.5m。
第16条 在铁路两侧挖沟(坑)穿越路基,埋设电缆及各种管道时,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和批准。
第17条 在铁路两侧、上空、地下从事非铁路运输作业而影响铁路运输时,必须取得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时应随时与铁路部门联系。
第18条 要经常维护铁路路基、路轨,保证畅通。禁止随意设置平交道口,如必须设置,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四节 车 辆
第19条 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定期检审,发给检审证方可行驶。
第20条 厂区内使用的小型机动车辆(电瓶车、小型翻斗车)和特种车辆(叉车、吊车)车况要保持良好,并按照《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年度检验,在检审合格并发放牌照后方可行驶。
第21条 企业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实行三级保养制度,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不得使用。
第22条 铁路机车要按铁道部的规定进行检修和保养。
第23条 企业自备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应在指定地点进行。
第五节 车辆驾驶
第24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厂主管部门组织,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审查,取得有效的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
第25条 企业自管小型和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驾驶证后方可驾驶。
第26条 企业生产使用的小型车辆及特种车辆禁止在厂区外行驶。
第27条 铁路机车司机、司炉、调车人员等,都必须经专门训练,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进行考核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上述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28条 企业生产区内铁路运输,必须严格执行调车联系制度,确保机车车辆运行安全。
(一)机车通过道口,要减速鸣笛,认真了望,确认信号,严禁臆测行车,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二)调车员与连接员的调车联系,白天用旗,夜间用信号灯指挥,信号标准以铁路部门规定为准。
(三)机车司机没有收到调车信号,不准动车,变更调车计划应准确传达。蒸汽机车作业时,严禁调车人员在车辆外侧调车。
第29条 企业生产区内各种车辆要执行企业生产区限速规定。
(一)机动车辆进出企业大门及转弯处为5km/h。直线路为10~15km/h。
(二)机车在正线行驶为20km/h,支线为15km/h,路轨末端、连接作业及轨道衡为3km/h。
(三)机车拖挂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罐车时为10km/h。
第30条 企业内检修试车,应按划定的线路和时间进行,并挂有明显的“试车”牌子,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进行试车。
第六节 车辆装载
第31 机动车辆装货要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
(二)装载散货、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必须封盖严密,行驶中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
(三)装载化学危险物品,应按本制度有关章节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须按规定不得“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五)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大型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核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
第七节非机动车、行人
第32条在生产区内,禁止自行车、三轮车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第33条 不准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畜力车进入易燃、易爆场所,蹄钉要进行防火处理。停放时须拴紧车闸、拴牢牲畜。
第34条 个人自备机动车、摩托车、助动车不得进入生产区。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第35条 企业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
第36条 行走时应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
第37条 不准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篇二十
1、为营造安全施工氛围、各部门应在办公、施工、工作及生活区域明显处悬挂安全标语或彩旗,悬挂提示、禁止、警告等指令的安全标识。
2、各施工单位和生产场所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区划分。
3、工作场所、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均应设防护设施及安全标识;并有明显的安全通道,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安全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4、各种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严禁拆、挪或移作它用。
5、安全设施实施标准化。
6、安全设施由安全管理部统一购置、制作,项目部领用,部分设施可由项目部自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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