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热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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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热门15篇)
时间:2023-11-26 22:13:02     小编:紫衣梦

总结可以激励我们进一步完善自我,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适当运用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可以使总结更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接下来是一些总结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一

2015年,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理清思路,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二)加强协调,认真做好行政审事项批清理日常工作。

(三)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制定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省市人民政府下达201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项目的要求,我办结合全县行政执法的实际,拟定和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4年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永政发201476号),明确了检查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二是进一步清理核实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督促完善和落实相关行政执法制度;三是加强与各行政许可部门的密切合作,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坚持谁许可谁监督管理的原则,对仍然存在的重许可轻监督、只许可不监督的行为,再次进行清理、督促整改;四是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切实监督抽象行政行为。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二

按照年初的工作分工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基本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上半年,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100%,实现应报尽报。

2.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办理上一年结转案件2件,新受理案件9件,办结6件,涉及土地、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领域。

3.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平台运用,上半年我办共办理发放执法证294份,审查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218人。

上半年顺利完成执法证年审,涉及24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118个证件,其中第二年度273个,第三年度439个,过期369个,人员调离34个、受刑2个、死亡1个,正在陆续注销清理。

4.合法性审查。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等议事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办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上半年,审核文件74份。

5.征求意见函回复。收到征求意见稿75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以县政府名义回复征求意见函72件,以法制办名义回复3件。

(二)日常工作。

1.参加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40余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布30条,公开各类法制信息70条。

4.县政府办、县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三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6月1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眉府办发〔2020〕34号)。11月30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眉山市市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管理办法》(眉府办发〔2020〕96号)。12月27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眉府办发〔2020〕100号)。

(二)严格把关重大行政决策和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2020年,市本级64件重大行政决策,全部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并作出反馈,进行了调查研究、法律咨询、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决策事项888件,提出建议意见1346条。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要求,严格审查政府性合同、协议131件,办理省人大省政府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13件,共提出建议意见216条。

(三)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2020年,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22个,按程序全部及时报送备案,报备及时率和报备合格率均为100%。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三统一”制度。市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8件,均履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程序,通过法制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区县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30件,均及时进行备案审查。

(四)扎实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0〕47号)要求,与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档案局、市保密局共同成立市政府文件清理办,抽调专人全程负责文件清理工作。将1997年5月30日眉山地区成立至201x年12月31日期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2673件文件进行汇总形成清理目录,其中,涉密文件99件,非涉密文件2574件。

(五)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7名市政府法律顾问、专职律师签订了《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合同》,2020年12月12日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眉山市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眉委办发〔2020〕25号)。2020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24件,参与市领导接访62次。

(六)积极参与处置涉法事务和市政府ppp项目谈判。参与“东坡味道”注册商标对接事宜,以及眉山主城区住宅小区公共配套有关情况和世代凯悦地块土地出让金等有关问题的研究,提出合法性意见14条,均被采纳。全程参与ppp项目商务谈判、实施方案的制定,对招标文件、ppp项目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ppp工作组对ppp项目工作流程和操作实务的编制,提出合法性意见187条,全部采纳。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湖北省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不断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进步制度建设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展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法律方面顾问、助手、顾问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动依法行政、建想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调和和催促指导作用。

一、抓根本,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20xx年以来我市推动依法行政、建想法治政府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在《荆门日报》推出8篇“法治政府建设20xx年纪实系列报导”,多角度展现我市推动依法行政之路上的转变与成绩。《湖北日报》“法治湖北建设系列综述”中对我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先进经验进行了报导。市委书记万勇、市长肖菊华和常务副市长胡功民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导京山等三个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县市区展开创建工作。制定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对县市区和市直部分展开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全市通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市政府每年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通过举行依法行政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等情势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职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进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聘请五名律师担负市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及论证服务,8月以来,法律顾问提交各类建议200余条。11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来荆调研,对我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以为我市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工作有亮点、有特点,取得了新成效,探索了新经验。

二、抓基础,着力进步制度建设质量。围绕市委、政府工作大局,科学、公道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将改善民生、增进经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对文件的正当性、公道性、可操纵性进行认真审查把关。以市政府令情势出台《荆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荆门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5件,并及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会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分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0余件。审查各类文件146件,提出修改建议262条。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分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4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指引等制度,将文件审查关口前移,对《市规划局规划许可变更、撤回及撤消规定》进行了前置审查。制定全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展开制度廉洁性评估。对20xx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印发的现行有效的13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算,确定继续有效的237件,废除或失效的33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算结果的通知》(荆政办发[20xx]36号)情势对清算结果予以公布。

四、抓规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作用。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4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7件,较去年增长68%,审结43件,调解结案率达50%以上。坚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年初对上年度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进行一次回访,所有行政复议决定都得到执行,没有发生案件经复议后被法院撤消的情况。继续深入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庭审理的72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应当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50件,行政首长实际出庭应诉50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人民法院报》、湖北卫视、《荆门日报》等媒体对我市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经验进行了报导。

五、抓质量,切实进步政府涉法事务办理质效。审慎办理涉法事务,重视处理事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同一。对市政府及政府部分30余件重大合同协议进行审查把关,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对政府合同分种别实行法制办全程监视管理、文本备案管理、目录备案管理,健全政府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市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及94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98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xx年以来签订的1200件政府合同情况进行摸底,总标的额379.16亿元,将具体情况构成专题汇报,上报市政府。规范合同示范文本。配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合同、采购合同及举借政府性债务合同的监视管理办法及示范文本,印发各部分。热情接待来访单位和群众,调和化解执法纠纷和矛盾,做好法律服务和咨询工作,为群众和执法部分提供法律咨询150余人次(件),接待投诉信件和来访群众200余人次(件),办理领导批示件20余件。参与上级来荆展开的立法调研活动并提供书面修改意见20余份。

六、抓宣传,积极修建依法行政良好氛围。努力拓展法制信息宣传平台,完善法制信息网络,构成渠道畅通的政府法制信息报送网络。采编报送法制信息290余条,国务院采用10余条,省采用90余条。《湖北法治报导》、《荆门日报》、《荆门晚报》等媒体报导相干法制新闻10余篇20xx最新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20xx最新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连续几年被评为全省法制信息宣传先进单位。

七、抓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展开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存在的题目并加以整改,以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推开工作。加强对工作职员的教育培训,提升职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建立政府法制工作群,及时互通交换学习。去年以来,提拔重用县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3名。为加强法制办工作气力,市政府给法制办增加3个行政编制。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五

虽然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完成并卓有成效,但是由于人手、、工作难度等原因,仍然有需要提高的地方,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忙于事务性工作,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工作发挥不够,平常事务比较繁忙,多是被动完成工作任务,缺少主动发挥辅助作用。将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政府参谋角色。

2.我办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政府相关工作的法律知识储备还不够,要细化学习内容,需加强学习。

3.某些工作开展不到位,因人员不足,分身乏术,工作应接不暇,例如关于抽查行政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的.方案早已拟定,但是迟迟未付诸实施。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六

政府法制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年,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的讲话精神和县委八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额敏县的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大力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努力发挥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坚持为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年度政府法制工作总结如下:一、强化制度管理,狠抓自身建设一是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办内部管理。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办公室各项业务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在阶段性工作中做到了突出工作重点,通过相互协调配合,富有成效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一年来,除按时参加政府办公室组织的理论学习之外,还不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使全体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思想上的坚定性;三是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在加强政治学习外,还注重抓业务学习,每周认真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相关法律业务知识,使我办形成一种讲学习、讲政治、讲团结、讲奉献,真抓实干的氛围,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做好行政执法培训和法制宣传(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为加强对各类行政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轮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今年继续举办各种形式的行政执法培训(轮训)班次,今年7-8月份与城建局联合举办了城建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城建局机关及城建监察大队等1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人员参加了专业法律和行政执法公共类法律知识培训,经综合考核,领取了《行政执法上岗培训(轮训)合格证》。根据《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今年,未经行政执法上岗培训的人员,取消了领取《行政执法证》资格。(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和换证年初,我办根据《**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号)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行**年《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审验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换证工作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报审的《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进行审核。积极做好审批、审验、换证工作,按照《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批《行政执法证》380个,审验、换新《行政执法监督证》80个。(三)组织完成法律、法规汇编的征订工作为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根据地区下达的征订任务,我办积极做好征订工作,分解征订任务。同时,结合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内容的宣传,今年,在预防“非典”时期,为做好非典防治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在全县开展了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应急条例释义》活动。三、清理各类临时机构,加强行政审批制度监督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办将**年以来政府设立的各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凡属阶段性工作完成的各类领导小组进行了清理,凡不符合现行政策的各类领导小组坚决予以清理撤销,经过清理共保留各类领导小组**个,撤销各类领导小组**个。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对全县**个单位**余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保留各类行政审批事项**项。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了行政审批环节,加大了行政审批监督。四、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规范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年初,调整了县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县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县长****同志与县直**个行政执法单位签订了《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了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落实,以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为手段,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据《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书》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年终考核。五、当好政府法制事务的参谋和助手我办自**年启动《法制意见书》制度以来,加大了对政府法制事务的参与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力度,对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交办和报送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对重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制作法制文书,给领导决策提供相应依据。一年来,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余件。为展示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及行政执法开展情况,掌握行政执法工作动态,我办将工作情况及时以《法制专刊》形式向县领导报送各类信息,一年共编辑《法制专刊》**期。六、存在的问题(一)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不够;(二)依法对全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常规监督需进一步增强;(三)各单位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信息上报不及时,信息不畅。七、今后工作思路今后,我办将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十六大精神,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体思路:(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能作用。继续围绕依法行政,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进程,争取早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试点工作。(二)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工作。(三)继续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七

2022年,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深化依法行政考核、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坚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器”,破解难题的“金钥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理论学习、查找问题、征求意见、剖析根源、制定措施,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发展的思想障碍。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逢先必争、逢旗必夺”的决心,以事争一流的信心,力求在创新发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化解矛盾、服务政府决策、完善考核机制、执法队伍建设上求突破。市委大讨论活动办公室第28期《简报》刊登了我办“七个求突破”的经验做法。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城市管理、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等关系社计民生的问题为重点,认真谋划立法项目,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完善立法程序,从根本上保证立法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开门立法,坚持急需为先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立法听证等制度,广泛集中民智,确保立法质量。起草了《**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修正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3部地方性法规,经市政府审议后,市人大已审议通过。《**市物业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在《**劳动日报》等媒体予以公告,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加强对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核把关,维护法制统一。在政府规章制定过程中,我们严格把好程序关、政策关和备案关,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坚持“立、改、废”并重的原则,注重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审核把关作用。完成了《**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市供热管理办法》2部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完成了关于《**市扶助残疾人规定》等3部政府规章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同时,按期完成了省法制办交办的43部法规和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了90余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是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市行政机关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事前审查暂行规定》,起草了《**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若干规定》。该《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政府令形式公布,为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设立了规矩,有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认真履行审查职能,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努力当好政府制度建设的“审查部”。完成了《**市市级政府公务仓资产管理办法》等41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从起草、报送、审查、决定和公布等制定程序进行把关,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

四是推进“四项制度”建设,强化重点领域管理。为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办与市政府办、市纪委多次组织召开了有关制度建设调度会和协调会,研究部署了我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管理制度工作。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后,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推进了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化建设。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坚持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结合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全市的行政执法水平。

1、认真开展“三类事项”清理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效率。

利用两个月的时间,牵头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非许可类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三类事项”清理工作。在清理工作中,坚持合法有据、精简高效、合理稳妥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为准绳,以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三定”方案中界定的工作职能为依据,对各部门设定的“三类事项”逐项逐条地进行核对,凡是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一律予以撤销。经过清理确认,全市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为238项(行政许可180项,非许可类行政审批58项),比2022年调减了44项,消减率为15.6%;行政监管事项为172项,使我市在全省保留事项最少。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三类事项”清理通告,并在《**劳动日报》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委书记王雪峰、市长陈国鹰、市纪委书记张振县等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市纪委书记张振县对此专门做出批示:“法制办服务中心高效快捷,重点突出,卓有成效,机关部门应学习”。

2、全力推行行政执法“五规范”,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市优化办的安排部署,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五规范”的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进一步予以规范,并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制定的“五规范”制度进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7月,我办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对行政执法“五规范”落实情况,采取听汇报、查档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了集中检查。共查阅案卷709部,召开座谈会22次,回访服务对象和处罚对象176人次,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五规范”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加强督导检查,制定了《**市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细则》和《关于行政执法“五规范”检查的实施方案》。根据考评细则和实施方案,与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不断健全和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廉洁高效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印发了《关于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格式的通知》,统一规范了全市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格式文本。在对各部门上报的基准制度和阶次划分基准的基础上,经过3个多月的收集、整理,对照法律法规核实确认,6月份,我办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印制了《**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内容共涉及全市43个行政执法部门,将现行有效的365部法律、法规、规章中相关处罚条款的有关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量化。共量化行政处罚条款1575项,细化违法行为2221项,建立处罚裁量标准5040项。目前,全市各执法部门基本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使随意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裁量、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全面落实培训考试制度,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坚持把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的切入点,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为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今年组织开展了行政强制法骨干培训班,全市2200多名单位执法骨干参加了培训。从8月下旬至9月底,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分11期对全市3000余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5、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着力当好市政府行政决策的参谋和助手。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的正确决策把好关口,当好参谋。共完成了市政府领导批办的42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审查了市政府领导批办的合同(合同协议)文本14部,确保市政府的决策科学合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搞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对市公安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京唐港办事处等193个罚没处室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检。

6、积极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和案卷评查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

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由主任张国华带队赴廊坊市进行学习考察。从我办和市城管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调研小组,就目前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现状开展调研,完成了对市区的调研工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调度。目前,已将市本级、遵化市和丰润区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和方案等材料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政府审批。对市优化办抽调的40余本执法卷宗,组织人员开展评查工作,并在政府系统处长践诺评议会上进行现场点评,得到市优化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努力化解社会争议。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方针,认真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标准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研究谋划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意见》,并以市政府文件向全市印发。为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建设,9月中旬,利用两天的时间,举办了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暨行政调解培训班,全市58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学习培训。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140件,决定受理符合条件的93件,已办结73件。代市政府应诉案件6件。三是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为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向全市印发了《关于建立市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并在全市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市法制办负责办理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对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坚持每案必调、先调后审,调解率达100%。

五、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着力提高政府法制建设。

坚持以依法行政考核为契机,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建设水平。在全省首次开展的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市被省政府评为优秀等次。对此,市委书记王雪峰和市长陈国鹰两位市领导都作出了批示。王雪峰书记批示“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再创佳绩”;市长陈国鹰批示“市法制办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今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我市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并以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起草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依法行政集中考核的通知》,抽调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多名干部组成考核小组,利用1周多的时间,对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同时,根据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认真研究、周密组织,及时制定迎查方案,精心做好迎接省政府的考核准备工作。

六、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依法行政氛围,3月中旬,我办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举办了《**市公务员依法行政常用读本》首发仪式暨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座谈会。原省法制办张国钧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3位市领导参加了座谈会。目前,该书被列为市委党校学习培训教材。同时,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已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等网站和报纸刊登载反映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信息30余篇。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给予批示:市长陈国鹰批示“市法制办的工作卓有成效”;常务副市长王久宗批示“有了良好开局,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

为整治城市交通环境,市政府把清理取缔非法客运三轮车作为创建文明城的一项重要任务,多次召开座谈会、调度会进行安排部署。我办作为三轮车治理工作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取缔非法改装和销售三轮车的通告》,并就取缔三轮车的实施主体、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提出了合法性建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22年6月,我办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创建全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2人被评为“**市创建全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个人”。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八

1、培养法治意识,强化依法办事行为规范。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观念,针对干部开展《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宣传,将落实《实施方案》作为今年依法行政的重点进行部署。参与修订《xx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用法治思维代替传统的习惯思维,用法治办法代替简单的行政措施,用法定程序代替随意的决策。推进政府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通过制度管人管事,从明确政府成员职责、决策机制、监督渠道、会议制度、公文审批、作风纪律等方面规范政府及各部门的行政行为。

2、不断完善制度,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规则制度。为推进各行政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行《江夏区行政机关文明执法制度》《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的实施,制定《xx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20年工作总结》,转发市法制办《2020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强化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年度建设各项任务。

3、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和依法行政考核。对区城管、环保、市场监管、国土规划、区公安分局等13家单位,按《xx市江夏区依法行政考评办法》,进行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抽查。配合区委法治办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考核标准,将依法行政作为其中主要内容,予以细化,明确考核程序,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增加日常考核分值比重,使考核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实际。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考核结果运用常态化。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九

(一)只争朝夕,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将是未来几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我市要围绕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和我省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按照整体推进方案化、目标任务项目化、实施主体责任化、成效考核指标化、落实时间节点化的要求,全面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落实责任单位。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强化督查问责机制,确保我市完成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

(二)敦本务实,努力行使好地方立法权。一是科学合理确定政府立法项目,制定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和立法项目论证制度,拓宽公开征集渠道。建立健全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制度和实施方案,引入第三方对评估制度;开展“提升立法能力培训”活动,通过在知名法律院校举办专题学习班,提升立法人员的实务水平;大力开展立法调研活动,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立法任务。二是完成“乡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改革试点任务,实施“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程。

(三)正理平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依法行政“连连看”活动。活动旨在加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探讨我市依法行政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市直行政执法机关的互动,交流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促进依法行政载体项目化、节目化、课题化和直观化,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执法监督“现场看”。二是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市政务中心窗口部门进行现场视察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评看”。三是抽取重点执法部门年度内的执法案卷,查看执法程序和执法质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开展执法责任制“回头看”,检查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公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竞质提效,全力做好法律事务工作。一是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织密织牢”工程。将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群众团体都要聘请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专项预算,落实经费,提供项目。二是实施“政府合同审查把关提质提效”工程。严把人员准入关口,实现合同审查人员的“专业化”;严把文本示范关口,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严把事前审查关口,实现风险防范“流程化”;严把事后备案关口,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

(五)因地制宜,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一是继续推进和完善市长审案机制,发挥案件审理功能。进一步扩大市长县长审案影响力,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通过政府领导、执法单位常任案审委员与法律专家、学者充分交流意见,以案释法,现场办公,有效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普遍性问题。二是完善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改进和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研、听证和调解等手段办案;加大复议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行政应诉制度,落实应诉人员和应诉保障。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备案登记和报告制度。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相关单位联席制度。强化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检查督办和追责。

(六)夯实基础,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努力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保障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匹配,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推进、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等作用。研究制定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意见,积极有效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定位不科学、能力不足、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强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队伍的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加强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律师、专家学者与政府法制队伍的交流力度,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十

20xx年,市法制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市委全会和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认真落实“杭改十条”、“杭法十条”,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在20xx年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完成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xx》中,我市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6,进入先进城市行列。

一、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明确工作任务。

我办紧紧围绕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深刻领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杭改十条”和“杭法十条”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起草并报市政府发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xx年,我市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继续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进程中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各项任务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的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8个方面36条举措,成为我市今后若干年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指明了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路径和举措。

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法规规章的引领作用。

1、推动深化改革、民生保障及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完成《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促进条例》、《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订)等8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立法工作,经市政府讨论通过后提交市人大会审议。完成《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促进办法》、《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办法》、《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5件规章的立法工作,提交市政府审议后通过。部分法规规章在全国具有独特性和领先性,例如国内首部促进智慧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促进条例,全国首部规范网络交易的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还有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促进办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限制活禽交易办法等。根据我市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决策,起草了《建议市人大会作出停止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的议案,经市人大会批准,停止实施该条例的部分条款;报市政府决定停止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2、完善改进立法工作机制。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继续坚持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推行公开征集立法建议、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注重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注重参会人员的代表性。所有法规规章草案都在网络媒体上登载征求意见,重要法规规章草案例如《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在主要纸媒上公开征求意见。与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在《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章的立法过程中,专门与市政协社法委开展立法协商,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与市人大法工委定期召开立法工作联系会。

3、坚持“立改废评”并举。开展对132件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凡是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所替代的,一律废止;凡是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一律宣布失效;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章不一致的,一律予以修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废止14件、修改12件。配合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登记制度改革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修改规章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为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保障法制统一,对1720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废止和宣布失效543件。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对《杭州市市场调节价格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等4件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推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做好法律服务保障。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报经市政府批准于20xx年10月13日公布施行。《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并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具体程序要求,按照决策过程的运行阶段,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2、全面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于20xx年9月24日公布施行。《意见》为市、县、乡三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规定了时间表。目前,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经从市政府本级扩大到市、13个区县(市)和190个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和300余家政府部门(29家市级部门、280余家区县部门),各级政府和部门共聘任政府法律顾问822人(其中市政府10名,区县政府107名,乡镇(街道)322名,市级部门78名,区县政府部门305名),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已经从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单一模式转变为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律师参加的复合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合同风险防范、三改一拆、矛盾化解、政府常务会议授课等方面,都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

3、服务中心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先后参与《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等重大政策的起草、论证工作。对我市申办亚运会及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实施黄标车禁行措施、深化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国际峰会建设项目审批、西湖景区机动车环保行动、地铁ppp模式招商等百余件重大工作,认真研究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基本都被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采纳。对10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对《杭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等行政机关合同提出法律审查意见。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清单等工作,保障改革举措依法行政。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提出清理意见;对《法律法规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清单》896项权力事项中涉及市级层面288项权力事项、《中央以其他形式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清单》298项权力事项中涉及市级层面106项权力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上报的16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对市直有关单位要求增补336项权力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等。

四、强化执法监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

1、抓好年度工作统筹。以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主题,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会。会上,对年度法制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和讨论,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行了动员部署,对年度工作的完成起到了较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按照《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进一步完善杭州市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的方式和内容并认真组织了实施。积极与市考评办沟通协调,将区县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并提高所占比重;对13个区县和36家市级依法行政责任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使考核由原来的单一考核改变为内部评价与社会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二维考核模式。

2、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xx年共收到行政规范性文件228件。经审理,受理区县(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96件(其中92件予以备案、4件不予备案),受理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9件(其中61件准予公布、8件退件),因不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等原因作退回处理的63件。结合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际,以会代训形式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务培训。

3、认真组织案卷评查。认真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36家行政执法单位和13个区县(市)行政执法单位的433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对优秀案卷进行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也进行了通报和督查整改;培训期间,邀请了省法制办执法监督处领导就省法制办新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20xx年全省案卷评查中出现的问题,如何提高案卷评查水平等进行辅导。认真做好市政府部门报送的重大和进一步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20xx年共对13个部门的1446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登记备案。

4、认真落实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年受理行政执法电话投诉50余件,制发执法监督意见书2件。加大对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的监督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的修订,从日常检查督促的结果看,全市13个区县和市级36个依法行政责任单位均完成了行政处罚结果的上网工作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修订;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年分两批对804名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资格考试,对全市的4000余件执法证进行了年审,全年共新发、换发行政执法证件2839件,保证持证上岗的有效落实。

5、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行政综合执法的改革工作。积极参与综合行政执法的调研和讨论,参与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研定;对市各部门梳理出的综合执法权力事项进行审核、对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意见进行审定。

五、进一步做好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20xx年共办理、处理复议案件604件(其中新收复议申请509件、办理往年度结转案件95件),涉及申请人次1500余人次,妥善处理完毕448件。20xx年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202件249次(其中到省政府复议的31件,到三级法院应诉171件218次),我办直接负责应诉131件168次,监督、指导其他受委托单位应诉40件50次,协助审核修改答辩状或答复书50份,审查证据材料400余份。与20xx年相比,行政复议案件有小幅增长,行政应诉案件则增长495%。面对大量增加的工作任务,在人员没有及时明显补充的情况下,我办负责复议应诉的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忘我工作,加班加点,不管是复议还是应诉,都在法定的时间内得到及时认真办理,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80%的案件得以息诉罢争。

1、严格办案质量。针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将复议。

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我们进一步严格了复议监督的要求,严格复议审查标准,并积极接受监督,推进阳光办案,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办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作出的复议决定书按要求实行网上公开。20xx年办理的604件复议案件中,正式立案受理438件,至年底审结作出复议决定共406件,其中维持件264件,驳回67件,经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终止49件,撤销13件、确认违法10件、责令履行3件,直接纠错率为6.4%,调解率为12.1%,定纷止争率约78.3%。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复议建议书7份,监督下级复议机关依法办案3件。通过严格办案质量,依法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复议职能作用。

2、注重法治意识养成。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加强互动衔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出台后,我们第一时间在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学习解读,强化领导干部的行政诉讼意识。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的通知》,要求全市加强学习教育、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做好新法实施的各项应对工作。整理编辑30余万字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手册》,赠送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养成。制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建立了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报备和通报制度,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建立了公职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了200余名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促进了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应诉意识的提升。

3、强化业务学习。围绕复议办案和出庭应诉综合能力。

的提升,多层次多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20xx年先后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法制工作人员、执法工作人员参加行政诉讼专题培训以及行政审判业务培训,推动提升应诉能力,并通过组织召开复议诉讼联席例会、专题讲座、败诉案例分析、典型案例讲解、复议应诉技巧培训等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帮助执法机关防范执法风险,增强执法自信。

4、认真落实行政调解牵头职责。认真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的牵头职责,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统计分析。研究出台了《关于健全我市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明确了衔接的原则和范围,确定了联合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三种衔接方式,并规范了衔接程序,建立了组织保障、监督指导、联席制度、交流培训、统计分析等五大衔接工作保障机制,为我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互动工作提供了依据。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十一

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dh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zd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zd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此外,我办还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意见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港口法》等1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办突出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为重点,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

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去年,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去年,我办继续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为重点,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审理复议案件,切实维护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制止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年共办理210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经过审理作出维持决定的120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的70件;撤销或变更的10件;其他处理的10件;我办全年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 28件。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发挥行政复议法定职能方面重点做了四件事,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00多人次。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改变“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状况。当年行zd律法规咨询和信访数量明显增加。

去年,我办认真贯彻市委、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年”要求切实解决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市级机关“转变作风年”工作分解责任目标,塑造良好的机关整体形象和个人形象,切实增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机关理论学习教育。结合全市开展的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我办先后组织了“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如何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我向周光裕、郑培民两英雄学什么”、“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温入党誓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专题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把机关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市十一次dh精神和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上来,以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我办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年的要求,以倡导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在搞好政府法制工作和综合执法改革的调查研究的同时,参与了市委、政府组织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意见”、“转变机关作风、文明公正执法”大会讲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完成了市领导交办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调研报告, 以及迎接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资料准备工作,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一定价值的参考资料。三是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运转协调,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积极性,我办建立了内部重要事务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下基层公务活动清廉制度,以及业务专题学习制度、内部考核奖励制度等,实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去年6月,根据市级机关党委的要求,我办单独成立了机关党支部,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积极开展了党支部、工会活动。

在完成各项主要工作的同时,我办还认真做好国务院法制办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由政府法制办编印的《江苏省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发行工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十二

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xx“5. 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娲?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

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

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围绕市委、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

去年,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

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00多人次。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推行阳光政务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计划。

的通知》(晋政办通〔〕29号)要求,3月中旬至4月中旬,通过一个月的努力,在各单位报送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我办对全县346项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全面清理,经过认真研究、审查和多方征求意见,并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保留49项,取消84项,合并43项,转为管理服务111项,属于内部审批项目不再对外公布59项,以上行政审批项目均属省级以上、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审批项目,没有县政府出台的审批项目,我县做到了零审批。为提高行政效能,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时限均在法定审批时限内压缩二分之一以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总体精神,维护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统一性和时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办对截至12月31日前颁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截至2月1日前颁布的各类。

应急预案。

进行了全面的清理。通过近两个月的工作,在审阅了余份各类文件基础上,发现共有29件规范性文件及4件应急预案因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或政策变化调整等原因已不再适用,报经县政府5月5日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5月20日起予以废止。

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了部分内容与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与国家、省、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以及与我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不相吻合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及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代替的部分规范性文件,为建设法治政府,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各单位和部门推行“阳光政务”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在两年内完成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单位“阳光政务”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于2月18日印发了《县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晋政办通〔〕29号),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我县将用2年的时间完成全县的“阳光政务”工作。今年在9个乡(镇)24个行政执法单位推进“阳光政务”工作,余下的单位将在明年底全部完成。目前,各单位现已完成推行“阳光政务”工作材料,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对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十四项细化;梳理执法依据,对执法事项进行细化;完善行政执法、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制度;建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等工作。各单位的“阳光政务”工作材料现已报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实施,已对外公布。

为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顺利运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及昆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在我县林业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点工作,目前,县林业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已完成“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各项工作,对具备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梳理细化,并已对外公布实施。

按照县政府领导安排,我办自2月份至4月15日代管县政府目督办工作,在此期间,我办共办理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及县委目督办、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各类督办件40余件,下发各类督办通知350余件。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我办于9月8日至9月12日组织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政府信息产业办、县人劳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6家单位在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工作情况进行统一执法检查,其余未纳入此次检查的乡(镇)、单位要求形成书面自检。

自查报告。

报我办。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一是使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增强了法治观念,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改善了行政执法活动;三是增强了服务意识;四是增强了接受监督的意识;五是教育了执法人员,提高了执法水平;六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办共收到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和亲自来办公室报送我办立案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属我办受理范围的1件,现已办结;其余3件都不符合我办受理范围,我办都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单位反映。代理县政府应诉行政诉讼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三件。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的意见》(昆通〔〕52)“凡是没有设立法律顾问机构和法律顾问班子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行政部门,应于12月31日以前完成本县(市)区、本部门法律顾问机构或法律顾问班子的组建工作”的相关要求,今年年底将完成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组建工作,法律顾问室组建后,我办将积极、主动做好法律顾问室的工作安排、管理和服务,协调、引导法律顾问室充分发挥对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行政纠纷、民事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行政诉讼和重要的行政复议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

一年来,我办共审查全县各单位报送我办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类型文件16件,经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2件,均已备案,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14件;起草并审查县政府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2件。

于10月28日至30日组织一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我县各乡(镇)和各单位在岗需要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89名及审验执法证件人员21人进行综合执法培训培训,办理执法证件。

我办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县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县政府领导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就有关人员向县政府所反映的问题,多次到各相关单位、人员处进行调查了解;配合县政府办其它科室、部门完成工作。接待来人来信的上访人员,到目前为止,我办共接待了来人来信访问7次,40余人,在与他们交谈了解情况后,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和处理问题。

(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在两年内完成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单位“阳光政务”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将在我县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而未纳入、推行“阳光政务”工作单位推行“阳光政务”。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工作,不断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备案监督的作用。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知识学习,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精髓,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的稳步推进做好参谋当好助手。

(七)是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这一总体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团结拼搏、勤奋努力、大胆探索,力争把法制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离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和我县在十年内建设成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追求卓越,奋发图强,为我县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行政执法环境,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全县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9年,区法制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法律至上,强化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开展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提升涉法事务保障水平,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纠错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在深度融合的基础上,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立足新的起点,紧扣深化改革和青奥保障两条主线,早部署、早推进、早落实,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齐头并进,依法行政工作呈现良好局面。

4月份,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暨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市法制办杨以群副主任,区领导曹路宝、周文中、车道正,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负责人和法制联络员,部分执法人员代表,共计130余人参会。会议对去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做了简要回顾,并对今年工作提出要求,特别是对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做了重点部署。会议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是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二是要以青奥保障为重点,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彻底查摆问题,科学制定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还清欠帐,补上薄弱环节,提高城市管理运行水平,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办赛会、建城市、惠民生”的宗旨。三是要以体制完善为保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队伍建设,突出考核约束,全面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2月份,组织召开了新区第一届政府法务工作室成员座谈会,周文中副区长为10名法学专家、知名律师颁发了聘书,并就做大做强“政府法务工作室”品牌,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提出了要求。专家、律师们就加强法律层面顶层设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拆迁征收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5月份,区法制办代表区政府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真释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法务合作协议,正式确定引进专业律师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制定、重大经济合同审查、重大复议诉讼案件代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降低法律风险,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稳步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根据省、市规范化建设指标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了《鼓楼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确定总体目标,对队伍建设、保障措施、职能履行、重大报备、统计分析等五个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二是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在区政务大厅设立受理点,同时依托13个街道司法所建立基层联系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将规范化建设纳入2019年度鼓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全力保障完成。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清理现有区级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以及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含审核、批准、登记、备案等),建立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的一律不得自行增设和行使。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方式,公开办理流程、承诺时限、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构建高效权威的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方面,对照市级方案,将区联动的改革任务逐项逐条地梳理出来,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我区的实施方案。对市级方案中一些需要新制定的执法事项目录、标准、办法等,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或建议,待最终方案确定后,及时召开区级相关部门的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各单位的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流程和完成时间节点,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跟进落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任务和责任,查找问题并落实整改,确保青奥会的顺利召开,我区从3月至8月份开展了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3月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文中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法制办、督察办及区重点执法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承担具体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推进工作。4月份,召开了全区动员部署会议,对六个重点领域整治事项进行了逐条梳理,细化任务菜单。针对可能存在的职责不明、执法交叉的事项,进一步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未尽事宜一并参照去年“迎亚青”期间关于划定管辖、指定临时管辖、指定联合执法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全方位、全区域覆盖,不留任何执法空白。

紧扣六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自查自纠整治行动。在环境保护执法方面,重点针对企业违规排放废气废水、个体餐饮油烟噪音污染、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扬尘污染、夜间违法施工扰民、河道水体污泥处置等七大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重点整治私搭乱建、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违规设置、渣土车违规运输等十二大类问题,对辖区进行全面摸排,形成整治菜单,按照问题的处置周期、难易程度、反复情况等,逐项实施整治。在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方面,重点查处食品经营者无照经营、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等重点品种的抽检频次,加强对青奥会比赛场馆、签约饭店周边及交通沿线重点地区食品安全监测。在市场秩序执法方面,开展证照清查与规范疏导活动,集中取缔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影响城市形象的无照经营行为;及时查处未经授权非法使用、销售涉及青奥会知识产权商品行为;发放《关于规范青奥会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告诫并及时纠正标价不完整、收费不公示等价格违规行为;定人、定岗、定责对全区农贸市场开展巡查和管控。在公共安全秩序执法方面,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突出涉青奥场馆安全隐患排查,主次干道停车秩序整治,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管控,重点要害单位消防安全巡查等工作。在景区窗口地区秩序执法方面,对中央门、湖南路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定点值守和管控,其他区域实行高频次巡查执法,杜绝出现管理空档,制止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扔垃圾、违章停车等行为。通过自查自纠,梳理出6大类22个子项的问题,并逐一落实整改。

7月底,我区制定了《鼓楼区全面加强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执法责任制,实行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巡查执法。7月30日和8月1日,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分两批次组织我区主要执法部门、景区窗口地区的执法骨干和一线人员代表参加市级培训,对重点执法事项、联合执法事项的责任分工,行政执法规范要求进行辅导培训。8月10日,召开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再次传达了市区两级关于全面加强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的工作要求,通报了市区两级明查暗访的有关情况、领导重要批示以及执纪问责的要求。

各单位均开通了24小时值班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全天候巡查执法,青奥会期间由领导干部带班巡查执法。各单位围绕迎青奥《重点执法事项》、《联合执法事项》、《行政执法规范》确定的执法任务和标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准、定区域的全天候巡查执法。在青奥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比赛场馆及周边实行24小时定人、定点不间断巡查。落实首接负责制,由首先发现违法行为的执法部门先行立案查处,符合移送标准的依法依规及时移送;对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必要时依法对涉案人员和物品采取强制措施。

临战保障期间,除了市法制办、市督察办及六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外,我区也同步加大了区内自查力度。区法制办牵头组织了12次明查暗访,由区督察办牵头的联合督查组组织了10次明查暗访。落实每日执法动态日报和周报制度,重点报送涉赛场馆、景区窗口、接待酒店、定点医院、重要道路日常巡查执法情况,履行联合执法、协同执法情况,落实首接负责制、按法定上限处罚情况等。区法制办对上级转送的19起投诉举报案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逐一查实,限期办理答复;对市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5个单位共计9名执法人员,予以暂扣执法证件1个月并组织集中培训。至9月2日,我区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圆满结束。

作为政府的法制参谋助手,区法制办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为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经济活动、重点建设项目等提供法制服务和保障,依法维护好政府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在积极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抓好行政复议日常办理工作。1-10月份,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7件,受理6件;目前已有5件已办理完毕,3件维持,2件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还有1件仍在审理之中。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6件,经过充分调查和认真答复,有4件市政府予以维持,1件驳回申请,还有1件仍在审理之中。办理行政赔偿申请2件,1件作出不予赔偿决定,另1件仍在办理中。随着征收拆迁力度的加大,今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多,截止10月底,共有一审诉讼案件7件,二审诉讼案件2件和民事诉讼案件1件。区法制办在做好应诉准备的同时,积极协调区征收办解决实质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原告撤诉。截止目前,已有5件一审诉讼案件审结,其中3件原告撤诉、1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件确认违法,2件二审诉讼案件均判决维持。

制定了《鼓楼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决定发布、评估与清理等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强化了合法性审查程序,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1-10月份,区政府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均已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和区人大进行了报送备案。对2019年至2019年期间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针对区划调整前,原两区在政策规定方面的不一致,借助此次清理进行统一规范,以达到政令统一、符合实际。制定了《鼓楼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对政府合同的起草、订立、履行和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详细规范,特别是创新增设了合同实质性审查、审签和权利主张等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有效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以更好地维护我区公共利益和国有资产安全。1-10月份,共审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借款合同。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借款协议青奥会物资租赁及购买协议青奥会盒饭服务合同等共计27件。

承担全区拆迁征收项目有关文书的法律审查工作,强化前置审批材料的收集审查,今年以来重点突出了“开户资金证明”和“保障房源证明”,进一步规范征收行为,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1-10月份,代表区政府对“幕燕金属物流中心危旧房改造”、“慈悲社道路拓宽”等20个项目作出征收决定(公告),对王永溯、张盛等13户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此外,对已经作出裁决的老旧拆迁项目,代表区政府向市住建委出具申请司法强拆立案函34件;对既不复议又不诉讼,在补偿规定期限又拒不搬迁的被征收人,下达催告书2件,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件。

配合区政府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10月份,代区政府起草依申请信息公开回复19件,严把法律关,确保回复内容依法合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对目前依申请公开中的存在问题、争议类型、答复要件、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辅导培训,提高了各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重视。与区法院联合制定出台了《鼓楼区关于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系机制的意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会议交流、通报复议和诉讼案件情况,强化良性互动。就市运输管理处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组织我区16个执法部门和13个街道进行了公开庭审观摩,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识和水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区政府及部门一些重大、疑难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在凤凰山庄危旧房修缮、中海房地产项目投诉举报、江东街道中保村西苑房屋拆除等事项中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多次到省、市相关部门走访取证,确保提出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切实可行,得到区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认可。

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在完善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同时,强化案卷评查和重处备案审查,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的监督力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月份,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调整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区近几年来案件报备情况,重新调整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进一步明确报备要求,规范备案提交材料。1-10月份,我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18件,已按规定审查完毕。6月,南京市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工作会议,通过专家考评,我区获得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10月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区重点执法部门1-9月份办结的一般程序案卷进行了初步评查,并从中选送部分优秀案卷参与市级评查。今年的评查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指定部分单位提供案卷目录,由市考评委随机抽取检查;二是在往年只评查许可和处罚案卷的基础上,增加了强制和征收案卷;三是被抽查单位为零案卷的,取消当年度行政执法评优资格。下一步,区法制办将结合市考评委反馈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通报、提出整改措施,促进部门规范执法。

一是根据人大代表关于取缔无证照餐饮的建议,召集相关部门座谈,梳理法律依据,明确职能部门取缔,拟出台《关于加强餐饮安全执法监管联席制度的意见》,结合迎青奥环境综合整治的契机,加快推进餐饮行业的规范管理工作,提高公众合法维权意识。二是针对现代快报曝光龙园南路公厕污水直排景观河一事,对涉及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权力事项确认,收集相关法律依据,参与区监察局牵头的协调会,明确相关部门职能。三是针对中央门地区和幕府山风景区执法边界不清问题,依据三定方案及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厘清职能,明确管辖事项和范围。四是依据《关于调整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管理范围的通知》(宁政发〔2019〕220号)精神,在年底前将中央门地区、南京火车站北广场相关行政执法管理权正式移交给南京市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完善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有关要求,在两轮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我区实施方案,经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向全区执法部门下发。两法衔接作为强化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3月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通知精神,收集近三年来我区复议、诉讼和行政处罚的相关数据,对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情况进行了梳理,撰写自查报告并上报。9月份,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市法制办通知精神,指导督促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对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今年,针对工程质量监管的实际需要,区住建局收回了部分行政处罚权,区法制办指导质量监测站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案件受理、办理流程、执法文书等进行规范。在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活动结束后,为区城管局新招录的116名执法队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

总体上看,我区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成效明显,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员学法工作需要常抓不懈;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还需完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关键环节有待于强化。二是法制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健全。法务工作室专家学者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部分重点执法部门未设法制科室,没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三是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少数执法人员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执法领域,仍然存在职责不明、边界不清的现象,容易导致执法交叉或执法空白,需要上级机关统筹协调或立法解决。四是权力规范运行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权力事项网上运行不全面、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五是征收拆迁工作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当前,征收拆迁难度不断加大,如何妥善处理群众利益诉求,实现城市品位提升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之间的有机协调,确保每个拆迁征收项目法律适用得当、补偿补助到位、执行程序合法、善后问题妥处,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任重而道远,我区将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确立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区级政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政府全员学法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区政府领导班子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考试结果作为任职基本依据,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水平。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适时开展网上法律知识考试。

二是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政府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要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环节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具有共性特点的评估指标,突出可量化及操作的具体内容,坚持日常评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真正发挥考核制度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监督功能。

四是完成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通过规范机构人员、硬件设施、办案程序、事后监管、法律文书等方面的工作,促进我区行政复议工作达到市级规范要求;做好政务大厅和街道受理点的指导服务工作,使行政复议救济渠道更贴近便利群众。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全程监督工作。进一步划清执法管辖事项与责任,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消除执法边界不清、推诿扯皮和监管空白,选择重点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执法程序到位,执法文书规范,为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六是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联动机制。完善出庭应诉提前通知、诉讼审理结果及时反馈、定期信息交流沟通等工作制度;适时开展出庭应诉培训和现场庭审观摩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水平;树立行政审判的权威性,进一步纠正执法偏差,强化问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七是推动行政调解的实体化运作。推动重点执法部门先行先试,加强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最大程度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纠纷。

八是强化拆迁征收法律文书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出具的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司法强拆立案函等法律文书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加强对维稳评估、司法强拆等方面的法律研究和形势研判,努力减少因拆迁征收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树立政府决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九是落实第二阶段综改确定的执法改革任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城市综合执法机制改革等,加快建立完善职责明确、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强化联合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在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方面的作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有效落实。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有效实施《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进一步加大《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将落实《实施方案》作为本年度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整理我区任务分解清单,制发《江夏区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1、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程序废止4件,宣布失效28件和1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020年度,已制定区级规范性文件7件,同时协助审查市级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稿17件。

2、组织行政决策合法性咨询54件,政府合同审查74件。

3、受理行政复议案30件,审结28件。

4、承办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36件,均已提交答辩状;已开庭55件,行政首长出庭46件,行政首长出庭率84%。

5、办理政府信息公开5件。

6、对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放管服”和“三办”开展依法行政指导工作。

7、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及执法资格评查工作。

8、深化区级行政权力调整和街道执法改革。

9、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十五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蹄急步稳。一是提请市政府印发了《黄冈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二是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x-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并向省法制办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对《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在全市法制系统部署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完成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四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全年向省政府法制网报送信息850篇,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信息3篇,在《楚天法治》、《法治政府》、《黄冈通讯》各刊发文章1篇,在《黄冈日报》刊发信息20篇,在《鄂东晚报》头版头条刊发信息3篇。

(二)地方政府立法工作开局良好。一是完成了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修工作。目前,《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已经出台,《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两轮审议。二是完成了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任务。《黄冈市天然林保护办法》于9月1日以黄冈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正式印发,并已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三是开展了2020年立法项目征集活动。我办从7月开始至9月30日,向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集了2020年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计划将《黄冈市大别山地质公园管理办法》《黄冈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作为2020年市政府规章立法的调研项目。同时,收集了立法项目20个,建立了2020-2022年立法项目库。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再上台阶。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要求和清理涉及“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文件的工作要求,启动了市县两级政府全面清理文件工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于11月23日印发公布。经过清理,形成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自1996年建市以来到201x年12月31日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截止到目前,共审查市委、市政府交办合法性审查的文件59件,提出修改意见204条,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代表市政府接受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规范性文件报备13件。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亮点纷呈。一是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基本完成。3月24日下午制定了黄冈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班。4月6日,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13个市直部门单位201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清查,共查找问题2514个、整改问题数1695个、涉及金额1972.43万元;检查通报单位数13家、责任追究147人。二是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有序推进。依法行政“连连看”活动各个活动区组织法治讲座13次,组织执法评查、观摩12次,组织法制宣传活动3次,组织知识竞赛等其他法治活动10余次。我办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于5月份联合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发放问卷100份,查找并反馈问题60余条。三是继续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6月份,对全市行政机关和县市区政府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共计136分案卷进行了评查打分,评选了“五佳案卷”,并对案卷评查情况作了通报。

(五)行政复议改革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大胆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成立了市行政复议局。截至到11月份,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4件,不予受理12件,转送其他机关办理4件,受理118件。二是大力推行“市长审案”机制,建立并实行了市政府领导轮流主持、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复议案审会制度,以案说法,以案纠偏。由6位副市长主持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共16件,案件涵盖了政府、公安、财政、城管、国土、环保等领域,解决了土地权属、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行政征收等5种类型的行政争议,增强了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对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视,提高了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六)法律事务工作多路并进。一是推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级行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县级政府聘任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召开了市直部门法律顾问履职尽责座谈会。起草修订了《黄冈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合同审查、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均要求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全年共征求法律顾问意见24次,出庭应诉10次。二是高效审查市政府各类合同协议。全年共审查政府和部门合同协议76件,提出修改意见650余条,涉及合同标的额近2000亿元,多次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的合同谈判工作。三是妥善处理市政府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全年共处理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2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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