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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一
“无私”是工作的标准、“底线”是坚守的原则、“服务”是干部的职责、“有为”是最终的目标。什么是错?什么样的错可容错纠错,这是一个标准把握的问题下面是豆花问答网为大家整理的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稿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同志们:
优化营商环境是招商引资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招商引资就很难见成效。下面,我就从如何理解和把握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助力招商引资八条措施,结合大家所关心的实际问题,给大家做一个解答,八条措施综合起来,主要就是要把握好三种关系。
一、把握好“错”与“为”的关系。
什么是错?什么样的错可容错纠错,这是一个标准把握的问题。现在很多同志感叹“为官不易”。易与不易,这是理解的问题,为官也应该不易,权利和责任一定是对等的。现在从严治党只能是越来越严。怎么把握既干事、又不出事,最基本、最硬的标准就是“无私”。只要是为了工作需要,不是为了个人私利,大家都不要担心。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八条措施里,其中提到鼓励支持地方党委、政府从接待、差旅、奖励、补助等方面给予招商引资专项政策。接待、差旅、补助等这些都是小问题,大家没必要在这方面纠结。
如:招待问题。市里招商引资关于接待过去也有个专门的办法,不是不让接待,是不让借机搞大吃大喝,不能借着招商之名无原则接待。今天全县各级的领导都在,为了招商,谁招待谁吃几次饭,我们县哪个干部为此被问责过?有的同志担心县纪委不问,又代表不了上级纪委,尤其怕巡视,去年自治区党委对我们的巡视,凡是查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我们追责的,有一件是因为招商而被问责的吗?别把精力放在这上面,要看结果,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招来,来了能不能顺利落地,我们除了拼优惠政策外,很重要一个方面是拼服务。
企业来了,需要遇到立项、规划、土地、环保等审批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到企业走访,有的企业提出过能否边干边批,这是最大的难题。部门有部门的法规,现实有现实的问题,发展有发展的急需,理想和现实之间一定会有差距,如果确实是企业所需,不承诺企业就不来了,不批就可能耽误项目落地了,县里如果有专项政策,纪委首先要执行。
市纪委要求县纪委要精准把握“敢为”与“乱为”、“主观”与“客观”的界限,我们会划定容错免责界限,将无心与有意,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谋私区分开来,依纪依法大胆容错减责免责。但需要提醒大家,前提是不能“乱为”,“容错免责”不是“纪律松绑”和“法外施恩”。
今年县纪委查处的案件里也出现过这样的事情,过去县里为了招商引资,出台过人防建设费减免的规定,但有的干部不按县里的优惠政策来,任意乱为,给县里造成了重大损失,被自治区巡视移交了线索,纪委审查调查后移交了司法机关。还有的项目,不提前研究好“怎么干”,事后研究“怎么办”,去灭火,这是主观还是客观?是失误还是失职?所以说,什么是“错”?不要混淆概念,只要为了发展,为了招商,无私就无错,可以大胆去干,纪检监察机关首先要担当,不能让人流汗又流泪。
二是看你干成了没有,这是能力。这个“为”是为谁而“为”,大家要清楚,是为我们自己的饭碗而为。市纪委提出鼓励有关部门采用多种方式帮助企业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换个角度讲,这是给我们自己去争取项目去了。有的领导和我讲,想让有的部门去上级争取项目资金不去了;有的项目来了,分管领导召集开个协调会,协调不了了。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前些天张书记让我牵头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的评价办法,我们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出台了二十四条措施。
把你干不干、对你满意不满意的评判权交给谁?就交给你的服务对象。这个办法县委常委会已通过,如果xx真正把这二十四条落实好,投资的“软环境”就好了,不用多,抓好落实就行了。中央的八项规定就八条,就xxx余字,就能深刻地改变中国的党风政风。“硬条件”里面没涉及,比如道路、排污、园区建设、包括税费减免返还等,那是县里主观想为而客观上无能力为的问题。无能力为的,可以有计划地量力而为,有能力为的,必须无条件的尽力而为,“错”与“为”的关系就是,无为就有错,有为就无错。
二、把握好“放”与“活”的关系。
“放管服”改革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窗口,改革的一个关键就是“放”,这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初在研究设计改革方案时,我的想法是要解决好能干而不想干的问题,而不是想干而不能干的问题,也就是既要解决思想,更要实事求是,不能不顾实际搞一刀切。改革前要“反复商量”,方案确定后,落实中不能“重复商量”。现在看,取得了大多数部门的支持,但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我前些天利用一下午时间搞了一次“体验式”督查,有的部门还是“前店后厂”,有的柜台空无一人,有的一问三不知。
我们提出“三集中、三到位”,集中进驻大厅办公是形式,关键是要服务到位,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否则就是形式主义。我们反对形式主义,领导是个火车头,但各部门还在自己的轨道上跑车,客观上还并不了轨,“多规合一”在现有体制下还做不到,部门之间的规与规、规与法还存在着缝隙,规划方法、技术标准、规划期限和范围还存在很大差异,这不能怪地方部门,改革应该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自下而上的,现在这种大气候还没有完全形成,所以推进“放管服”改革既要解放思想,更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就是“活”,不是不顾实际搞改革。
上级没放的要求县级部门放,也没要求大家这样做,不用进大厅的非得迫于压力进大厅,设个窗口一年也办不了几件事,这不是形式主义吗?事少的让他们回去,可设个综合窗口,放权不是放手,管活不是管死。另外,优化营商环境不是在政务服务大厅就设置一个窗口而已,更多的功夫要下在“窗外”。政务服务局还要进一步实现从“店小二”向“外卖小哥儿”的转变,只要你能来,剩下的都是我来办,这才是把改革搞“活”。现在,政务服务局又在重新梳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请各部门和乡镇给予支持和配合,改到什么程度,就是我开始说的,解决好能干而不想干的问题,而不是想干而不能干的问题。
三、
把握好“无微不至”与“无微不治”的关系。
这是两个词,两个意思,第一个“无微不至”是关心关爱。一是要切实做到关爱党员干部,理直气壮为干事者撑腰。做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将准确处理涉及招商引资和涉企服务的举报、控告,对明显的恶意举报,直接予以了结,不进行初核和函询,这个市纪委出台的第三条里规定的很明确。
个别人想用八分钱一张邮票、一个电话就随便泄私愤,我们不能给这种歪风斜气提供生存的空间。对于真正干事创业的干部,纪委监委会认真甄别涉及干部和涉企服务的来访、来信,尤其是一些匿名的、重复的信访件,判断是恶意举报的,我们就直接了结了。对多次恶意举报的,如果一经查实,将对诬告陷害者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清”是不能违法乱纪。这是交往的红线和底线,这个红线和底线我想基本的有两条标准,一是不能给国家造成损失;二是不能侵犯群众利益。过去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凡是与企业交往倒下的,都是给国家造成了损失,没有一个是因为招商吃几顿饭、为了招商而审批签字倒下的。企业如果行不法行为,我们肯定不能支持,更不能参与,还要坚决制止,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就是最基本的“清”。
第二个“无微不治”就是自治区现在正开展基层“微腐败”的治理,这个“治”是治理的治。第四条要求要强化对审批、规划、监管、执法、资金等权力集中领域和部门的监督,凡是涉企的事无小事,对吃、拿、卡、要等涉企违法行为做到查办态度“零容忍”、查办速度“零延迟”、举报线索“零存量”。什么情况下才不会被追责?就是干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
这里,我想再特别强调一下,因为优化营商环境涉及到的都是审批、规划、执法、资金等权力集中的领域和部门,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发展是硬道理,坚守底线也是硬道理,越是权力集中的地方越是最危险的地方,大家要对权力有所敬畏,权力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一种工具,问心无愧才是最舒服的枕头。这八条不难理解,把握好四句话八个字就行了,这四句话就是:“无私”是工作的标准、“底线”是坚守的原则、“服务”是干部的职责、“有为”是最终的目标。
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九条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及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平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十条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第十四条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与国有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已经向市场开放或者承诺开放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
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机构职能或者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由此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
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损市场公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
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他服务机构现行的证明事项或者盖章环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三)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四)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者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五)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六)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的。
第三章政府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规范全省行政事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一)制定现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和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
(二)制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公共支付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
(三)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标准,提升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四)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优化行政检查措施和效率。
(五)制定事项编码规则、业务协调规范、服务测评规范等标准,建立联合审批、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一体化的办事流程。
(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年度确定公共服务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征询、听取其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制度,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禁止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公用服务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推行第三方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诺的招商条件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其职权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承诺的招商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因未按约定履行承诺条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以及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国家和本省规定。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的抵押物折扣率。
第三十一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等,降低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给予信贷等金融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第三十三条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交流提供服务,提升融资效益和效率。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
第三十五条税务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全面、高效、便捷的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投资境外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询、市场信息、风险防范以及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服务。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办结、一个窗口收费等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推进各部门间、各级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
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第三十九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标准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简化涉企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注册便利,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各环节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窗口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完成注册,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登记、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优化受理和登记、审批环节的协同协作,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
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工作人员先予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或者核发许可证。
登记、审批事项较为复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介入,了解登记、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辅导,指导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并告知注意事项。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先行予以登记,提高登记效率。
第四章规范政府监管。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当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工作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用共享,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有关信息,工作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次性办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工作队伍。
第四十四条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向企业收取。
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按下限标准收取。
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应当取消。
第四十五条行政许可依法设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省政府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应当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审查论证,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禁止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化管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动态调整,未纳入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无法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实施。
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确保同一审批事项在本省区域内的项目名称、服务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统一规范。
第四十七条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不得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
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编制的目录执行。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第四十九条行政处罚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予以公示。
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五十条行政强制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法定程序实施。
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时,不得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控制范围和期限。
第五十二条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禁止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未经备案的行政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每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行政机关为主体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实施。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实施情况。
第五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
行政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结论,并载明行政检查的时间、人员、内容和结果。
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牟取非法利益。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联动的政府违约案件投诉和解决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定期依法组织开展政府违约案件汇总分析工作,适时开展政府违约问题的清理和整治。
第五章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按照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方式,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智能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第三方服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市场主体应当采取包容创新、谨慎稳妥的监管措施。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劝诫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第六十一条市场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证照等市场退出措施。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申请注销。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职责权限和分工查处下列违法行为:(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生产经营秩序的;(二)偷税、骗税、骗汇、制贩假币、非法集资等危害金融税收秩序的;(三)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危害建筑市场秩序的;(四)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等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六)其他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
第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主体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场所的秩序。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严厉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四条行业组织应当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服务标准、行业公约、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等,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鼓励行业组织按照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信用档案,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第六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重点监管、信用预警、失信曝光、准入限制等惩戒措施。
第六十六条建立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加快电子平台建设,在投标、资格审核、评标、专家选择和建立企业资源信息等环节采用先进技术,减少人为干扰。已经建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不得再要求报送纸质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方和采购方应当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价格或者项目费用的合理区间,以质量作为决定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品牌、信誉、售后等因素确定中标方和供货方,保证其合理利润,避免因恶意低价竞争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本级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一)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二)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三)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四)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
第六十九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十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建立行业信用黑名单制度、市场禁入制度等。将市场主体信用评分纳入评标指标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七十一条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惩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管理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第六章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本条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督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
第七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确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本省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行政问责制度,对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不达标的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督促其优化营商环境。
第七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整合现有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本省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中心,公布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实现全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受理、统一督办、按责转办、限时办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市场主体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听取有关市场主体意见和建议的;(二)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的;(三)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四)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五)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协议,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七)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不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的;(八)对市场主体依法提出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申请,未按照规定作出答复的;(九)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的;(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的;(十一)未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十二)要求市场主体提供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或盖章的;(十三)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十四)承诺的招商条件,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职权范围的;(十五)未编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清单的;(十六)拒不配合或者协助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十七)对违法行为线索不依法进行核查或者不移送有监管职权的市场监管部门的;(十八)对投诉、举报的市场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泄露投诉、举报人信息的;(十九)依法制定的优惠政策不落实的。
第七十九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符合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未按规定办理的;(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三)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的;(四)继续实施已经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五)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时,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的;(六)违法设定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或者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的;(七)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
第八十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收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未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的;(二)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未按下限标准收取的;(三)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的;(四)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的;(五)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继续收费的。
第八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不按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二)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三)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的;(四)没有法律依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未全额上缴国库的;(六)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七)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八)未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或者未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的;(九)未向社会公开备案的行政检查计划的;(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未依法实施的;(十一)实施行政检查,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牟取非法利益的;(十二)实施检验、检测、检疫时,未按规定抽取样品或者返还样品的;(十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第八十二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的;(二)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的;(三)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四)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的;(五)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的;(六)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第八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本条例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并可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追究责任:(一)责令改正或者公开道歉;(二)诫勉谈话;(三)通报批评;(四)取消年度评选优秀、先进资格,或者撤销年度内已经取得的优秀、先进荣誉;(五)取消或者收回经济奖励;(六)暂扣、收缴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七)停职检查;(八)引咎辞职;(九)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
第八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收缴,无法退还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所获得的非经济利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
第八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责任追究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
第八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七条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二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局党委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森工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部署我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员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状态、转变作风,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树立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敢闯新路的新风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决胜林区小康社会建设、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实践中,树立新作风,展示新风尚,实现新作为。
去年以来,面对转型发展和国有林区改革的重任,局党委把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作为助力和保障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整治作风顽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从思想教育入手,以“网络课堂”、“手机课堂”、“电视课堂”、“板凳课堂”四大课堂教育为平台,创新“六学”模式,通过开设“理论新视点、热点面对面、发展之声”等栏目和邀请局领导干部为党员干部视频授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形式,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思路破题,找准短板症结,破除软肋制约,打通思想脉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作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认真落实总局平山会议精神,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局领导干部会议、机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党群部门工作会议和全局预警整改工作动员会议等5次专题会议,持续发力,推进作风整顿工作整改落实。开展了“四查”活动,查思想、查形象、查管理、查执行力,对全局基层单位实行划片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慢、奢”等问题,查摆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执行落实问题240余个,制定整改措施280余项,全局各级领导班子查摆问题145条,党员干部查摆问题2000余条,限时全部整改完成,有效推动了全局工作的开展。三是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积极对接总局“486”产业布局,在“完善两处产业园区”、“加快推进两石开发”、“建立三大基地”、“延伸三条产业链”、“实现三个全面提升”、“实施林区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中,全局各基层领导班子、广大党员干部细化任务措施、深化跟踪问效,积极担当作为,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总局党委要求相比、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职工群众和营商环境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是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的问题损害林区形象,行政执法随意性强。二是执行政策打折扣,变相设卡、抬高门槛、弄权勒卡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还存在流程不优、机构臃肿、办事环节多,“四零”承诺服务不落实,人浮于事的现象。四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又有新的表现,改革政策“空转”,调研变作秀项目搞“盆景”,文山会海,数字造假。五是工作不细不实、能力不足,基本功不扎实,政策研究不透,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陈旧的问题表现的还比较突出。以上这几个方面问题集中反映了广大职工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必须要加以解决。
作风建设需要从严从实抓好,营商环境需要强力推进落实。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深入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作为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作为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效措施,从思想深处认清存在问题的危害,紧紧围绕打造“五个好作风”,明辨是非、突出重点、深入整改、抓出成效,推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新时代现代化新林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三
同志们:
刚才,长升局长通报了今年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相关县直单位和乡镇也进行了交流汇报,希望大家能对标对表,主动查找不足,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全县优化政务服务创优营商环境工作的纪律作风问题提三点意见。
宿松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稳增长,就是要靠项目、靠投资,归根结底还是靠营商环境。今年,县委书记领衔督办的1号重点提案就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双招双引’”,县政协通过走访调研、座谈协商、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我县在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面存在重招商、轻安商;语气生硬、态度蛮横,发生争吵、被故意刁难,推诿扯皮、超期办理,吃、拿、卡、要或者发现迟到、早退、串岗、离岗现象;“一窗式”综窗改革模式存在行政审批环节多、要件多、时间长、“多头跑”“重复跑”“两头受理”等问题;建设过程中的环评、消防、立项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土地审批问题尤为突出;政务服务新模式知晓率和使用率不高等问题。刚才长升局长也指出了我县政府服务存在的7个方面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本质就是思想跟不上发展,没有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造成流程上不精简、服务上不主动、行动上不迅速。
营商环境1%的短板,落到谁头上就是100%的困难。各地各单位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认清当前形势、正视问题症结,增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以“负责思维”为首位,而不是以“避责思维”为优先,只要有利于发展,就要敢于通堵点、激活力。要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整改落实,突出实干引领,找准问题整改的抓手,严格对照问题清单逐项逐条挂账督办、专人盯办,确保件件有反馈、件件不落空。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事项,要用好联动推进机制,实现政务信息整合共享,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政务服务体系。
今年,我县掀起“双招双引”、项目建设热潮,持续开展“暖企”行动、四送一服专项行动等活动,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争先创优的强劲势头。我们县去年的营商环境评价在全市排名不够理想。各级各部门要以打赢的决心、必胜的勇气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一要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先进地区找差距、学经验、提效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容缺受理、全程代办、容错纠错等机制,扎实做好“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掌上办”等便民服务改革,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二要突出问题导向。要以锁定和解决着力点,运用群众反馈、第三方评估结果、政府督查等方式,持续深挖找短板,持续用力抓改进,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盯住不放,持续整治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协调推进的,要及时向分管副县长汇报,拿出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协调会、办公会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三要强化责任导向。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跑”着做工作、“争”着促发展,弘扬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担当精神,敢于扛事、敢于碰硬、敢于斗争,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到位,迅速形成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劲态势。
作风建设直接影响政务服务环境的质量,要以问题整改推动作风转变。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度,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直接负责,必须在制度和机制上保障政务服务的建设管理,杜绝推诿扯皮、消极懈怠等现象发生。做好问题整改“回头看”,建立健全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的常态长效机制,防止集中整治“一阵风”,严防问题反弹回潮。二要突出务实担当。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唯有干在实处,才能走在前列。各地各单位要坚决摒弃“官老爷”思想,当好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服务员”,践行“一线工作法”,少一些“空喊口号、花拳绣腿”,多一些“吹糠见米、刀下见菜”;少一点“好高骛远、坐而论道”,多一点“三更灯火、拖鞋下田”。三要强化自查自纠。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持续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大力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和“暖企行动”专项督查,通报了一批单位和干部,释放了坚决肃清阻碍宿松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一切“拦路虎”的鲜明信号,各地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提醒纠正,不要让“身边人”变成“身边案”。同时,县纪委监委研究出台了《宿松县关于在“双招双引”工作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对“双招双引”工作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重大事项备案的通知》等文件,各地各单位要吃透政策精神,大胆干事创业,县纪委监委会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双招双引”等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全力推动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着力打造“五最”营商环境。
同志们,营商环境是发展的软实力,更是硬支撑,直接影响市场主体兴衰、发展动力强弱,事关宿松全面发展振兴。大家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瞄准标兵、对标先进,一锤接着一锤敲,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早日把我县“十四五”规划的美好蓝图谱写成激荡人心的现实画卷。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四
同志们:
这次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是区委、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去年,我们召开聚力项目建设推进发展动能转换动员大会,也对营商环境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年我们专题召开营商环境大会,说明营商环境在我们目前的工作中的重要性。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凝聚合力,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对标先进、强力攻坚,进一步释放活力、激发内力,倾力打造全市乃至全自治区环节更少、效率更高、服务更优旗区,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效推动东胜经济高质量发展。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也是一个地区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世界银行发表的报告表明,良好的营商环境会使投资率增长0.3%,gdp增长率增加0.36%。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要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福建省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对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也非常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去年8月,自治区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并提出要争取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全区营商环境达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水平。3月4日,市委、政府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提出要把好“三个维度”、打造“六大环境”、突出“五个到位”,向全市发出优化营商环境的“集结号”和“动员令”。区委在年初召开的八届八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工作,作为发展的“生命线”来抓,为企业“松绑”、给市场“腾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东胜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保持全市、自治区领先水平。
当前,全国一二线城市都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摆上突出位置,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之举和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必然选择,出奇策、放大招、寻突破。上个月,我和区里相关的同志到深圳洽谈招商项目,并到华为、腾讯等国内知名企业进行了考察,通过半天的考察再次深切感受到,这些知名企业选择在深圳落户,并不断发展壮大,是与深圳这座处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城市所具备的独特优势分不开的,其高效的行政办事效率、大刀阔斧的市场化改革创新,都是我们学习的样本和典范。同时,我们熟知的民营经济强省浙江的“最多跑一次”也已经推广至全国,正在被各地模仿、跟进、拓展和创新,有的地方不仅能“最多跑一次”,还实现了网上办,甚至“秒批”。此外,从东北三省对“投资不过山海关”的担忧,到杭州、佛山等地提出“企业家之城”的打造,再到银川实施“九大创新”、榆林启动“十大行动”、包头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周边城市,都已将目光从单纯打造“政策洼地”转向了对一流营商环境的极致追求。这也是适应投资商的一种改变,当前已经不允许地方再随意制定给予企业优惠条件的政策,吸引企业来投资的方式必须得由原来的“拼政策”转向现在的“拼环境”。营商环境,正成为各地检验高质量发展成效的“热词”,也成为各地激烈比拼的“焦点”,如果我们跟不上这个大形势,我们就会落后,就会被淘汰。
营商环境好,则市场活力足;营商环境优,则发展后劲强。反之则不然。去年以来,东胜的固定资产投资下滑严重,项目储备数量不足,一直以来比较活跃的民间投资也出现了增速明显放缓的现象。“春江水暖鸭先知”,民间投资放缓、民营经济活跃程度降低,说明伴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们的营商环境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考验:创新能力不足、人才资源稀缺、用工成本偏高、中小微企业活力不足等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东胜发展的“瓶颈”,也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突出“短板”。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体制机制不灵活、市场意识淡薄、不善于运用社会资本。现在看来,要想再现过去那种“大小项目纷至沓来、干事创业热情竞相迸发”的景象,优化营商环境是关键之关键,重中之重,同时也是一场革故鼎新、破旧立新的“革命”。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相关部署要求,区委、政府决定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贯穿今年各项工作的“一号工程”,作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重点任务,区委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办要把这项改革紧紧抓在手上,深入研究改什么、怎么改,加快推动改革进度。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发展大势和竞争态势,各单位各部门要着眼于东胜长远发展,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深化“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认识,统一思想、自觉担当,舍得掏出“口袋里的权力”,愿意打动“本单位的奶酪”,这不仅考验着我们干部的工作能力,也是体现干部思想认识的程度、改革发展的视野和谋求东胜高质量发展的激情和干劲。我们必须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姿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本好转,切实以营商环境的新面貌激发高质量发展的新活力、构筑城市竞争的新优势。
要想优化营商环境,必须找到痛点、堵点、难点去优化,才能实现我们的目标。所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发现问题是前提,直面问题是态度,解决问题是关键。近年来,虽然我们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作出不少尝试和努力,整体评价和社会反响逐渐向好,干部作风、行政效能有了明显提升,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的“不相匹配”上:
(一)政务服务水平与发展需求不相匹配。审批服务方面,部门审批权限下放不同步、不配套,多部门、多事项的并联审批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跨部门审批权责、流程不协调,审批耗时长、环节多;一些审批事项只在形式上集中到了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权限还在原单位;有的窗口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解读政策能力不足,遇到无法解释的问题就笼统搪塞为“上级规定”。服务作风方面,有的干部不愿担当、办事机械,没有具体规定的不敢办、没有先例的不会办,没有交代的不愿办,大事小事都要政府协调;有的干部“干”的水平不高,“推”的借口却很多,面对棘手问题,科室推局里,局里推到区里;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一些部门各自为政,把“你的”“我的”分得很清,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被“推来推去”。政策服务方面,对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层面出台的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梳理整合,政策落实与市场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企业和群众知晓政策的途径和渠道非常有限;区级层面政策的针对性普遍不强,多数是对上级政策的照搬照抄,综合经济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真正深入企业了解实际、反映实情、研究实策不够,企业主动找上来反映情况,自己也不去研究,就拖着、放着、等着,很多时候企业只能望“政”兴叹。
(二)营商服务理念与公众期盼不相匹配。营商环境属于软环境范畴,更多时候是一个柔性指标,很多领导干部说起来都是至关重要、高度重视,但一到实际工作时却很容易被化为无形,这从很多细节当中就能反映出来。比如,去年年底,联邦银座大厦电梯不知何种原因长时间停运未及时解决,干部职工上下班、群众来办事只能走楼梯。从这件小事上,就能感觉到,一些干部对一些问题视而不见,这种态度继续下去,还谈何优化营商环境。我们的一些领导和部门对营商环境的认知还停留在片面狭隘的阶段,还没有真正理解营商环境是什么,没有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与日常工作生活的细节之间有什么关系,而是把更多的时间精力用在了打造典型、总结经验等方面,忽视了看似平常的细节和办事群众的真实感受。
(三)市场环境与改革导向不相匹配。改革是当前最为重要的政策取向和工作导向,总书记也亲自担任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十年前,鄂尔多斯是全国改革开放三十年18个典型地区之一,我们东胜作为核心区更是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方面走在了全市乃至全自治区的前列。但不能回避的是,近几年我们在这方面的探索和努力明显滞后。多数领导干部的思维观念没有及时跟上新形势新变化,思想解放不够,还没有真正养成尊重市场规律、研究市场需求的思维习惯,还没有引导全社会形成“不找市长找市场”的干事创业共识。比如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很多部门觉得工作已经比较到位了,该放的权放了,该简化的流程也简化了,658个集中审批事项中,有39个可以网上办理实现“零跑腿”、331个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只占集中审批事项总数的50.3%。而浙江省提出“最多跑一次事项”要达到80%,市里也提出今年“最多跑一次事项”必须达到70%以上,距离目标,我们差距还很大,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
(四)法治环境与社会对公平公正的呼吁不相匹配。这些年我们在深化依法治区过程中,对依法保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进行了深入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规范市场秩序、产权保护、“执行难”问题攻坚、涉企矛盾化解等工作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比如,有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等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司法执法人员执法随意、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时还存在弹性执法现象,生人熟人“两张脸”,熟人好办,生人难办;有的司法执法部门队伍管理不严,甚至被举报存在吃拿卡要问题;还有的法律意识淡薄,工作中不会依法办事,不注重依法行政,还用老经验来工作;有些政策待遇过于强调对重点领域、外来投资企业的倾斜,有些方面让本土企业有抱怨心理,觉得没有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
上述这些问题,不是针对某个单位或个人,但都是客观存在的问题。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正视、涛声依旧。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深刻反思,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和决心,看到差距、找准问题,拿出硬招实招,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真正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把广大干部群众的干劲释放出来,为赢得竞争新优势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紧盯目标任务,突出重点领域,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大变样。
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我们要站在对历史、对人民、对事业负责的高度,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东胜发展的“生命线”来抓,坚决树立起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率导向,真正把营商环境打造为东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品牌。
——努力做强“东胜效率”。把提升效能作为衡量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尺,实施流程再造,推行极简审批,大胆创新整合,真正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最便捷效率、最有效监管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情一次办好办到位。
——努力做优“东胜服务”。围绕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设身处地为企业和群众着想,提供“保姆式”“店小二”式优质便捷服务,切实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努力做实“东胜信用”。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治理格局,营造“政府兑现承诺,企业兑现投资,个人以诚立身、以信兴业”的良好氛围。
——努力做精“东胜标准”。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东胜发展定位、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营商环境服务标准,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具有东胜特色的标准体系。
实现上述四个具有东胜特色的营商环境目标体系,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群策群力、久久为功,在营造“七大环境”上体现新作为:
一要营造高效的政务环境。推动“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全力推进审批提速,最大限度整合并减少重复提交的申请材料,最大限度减少内部环节,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各类证照和审批时间“五减少”。对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全部实行“回头看”,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要一律取消,凡是上级下放和调整给区直部门行使的要全部承接到位。要以“一门、一号、一网、一窗、一次”改革为抓手,推动政务环境改革,按“最多跑一次”标准,进一步梳理哪些审批事项还能减少办理时限,推动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数据实现同步共享。强化政务信息数据跨层级、跨部门按需共享、交换、互认。现在还有一些部门信息通道还没有打通,希望没打通的部门多研究多努力,能打通的尽快打通,把效率提上来。企业和群众的信息要做到“一次填写、多方使用”,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进行“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共享共用。要扩大政务服务局“一枚印章管审批”事项覆盖面,加紧研究如何高效承接各项审批服务事项,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从审批职能向监管职能转变和优化,畅通审批服务“高速路”。
二要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我们研究政策,不要只研究什么不可以做,还要倒过来研究,还有什么可以做,要全面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实现“照后减证”,进一步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要把政策落实作为优化环境的重要切入点,认真开展专项评估行动,要对近五年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一次大梳理,把那些核心的、管用的分门别类归集起来,不易操作的抓紧制定配套细则,未落实的马上形成责任清单、抓紧整改,知晓度不高的要有针对性地送政策上门。像减税降费,是企业期盼已久、拍手欢迎的好政策,财政压力再大、困难再多,我们也要坚决兑现承诺,把好事办好,让企业满意。要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小企业、内资和外资一视同仁,执行政策不走样,一把尺子量到底,坚决避免朝令夕改、内外有别的现象发生。对新产业、新业态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其创新发展,守住基本规则和安全底线,坚决破除阻碍企业活力发挥的各类垄断。要学习借鉴浙江宁波、广东惠州的“首席服务官”做法,构建三级首席服务官工作网,做到“有求必应、无需不扰”。要推行代办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代办窗口,对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全程帮办代。
三要营造优质的生产环境。“便企利民”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出发点,能不能为群众和企业办事减轻负担、降低成本,是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硬指标”。要严格清理涉企收费,建立健全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集中公示制度,坚决清理取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要强化用地供给,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和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提升土地开发使用效益,进一步清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要进一步释放电价优惠政策红利,目前我区工业电价是0.4478元/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是0.26元/度,电力多边交易电价是0.39元/度,这是我们比较突出的要素优势,要确保企业用电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要严禁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切实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四要营造包容的人才环境。去年以来,武汉、西安、郑州、沈阳、杭州等地,纷纷出台前所未有的优惠政策“抢人”。我们要围绕新一轮区域竞争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相比于一些南方发达城市,我区尽管也有创业园、孵化器,但大都还停留在提供场所的层次。在人才引进上,高端人才我们要尝试借鉴海南省“候鸟式”人才引进办法来吸引,中端人才要按照“用事业留人”的原则来吸引,年轻人才要借鉴杭州等先进地区的创业孵化模式,探索运用第三方机构专业运营创业园、孵化园来进行培养。此外,还要积极延伸孵化创业基地“培育链”,提供服务创新企业、创新项目“中试”基地,推动其产品成熟并走向市场。组织部门和人社局会后要继续研究这项工作。要注重全方位、情感式、个性化的服务,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政策,在住房保障、社会保险、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解决“后顾之忧”,让各类人才既来之能安之。
五要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必要条件和重要组成,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11项一级评价指标中,直接反映法治环境的就有5项指标。法治是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尤其是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重诺守信,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对企业的承诺不兑现等问题。要从心底认可和珍视广大企业家的劳动,像尊重科学家一样尊重企业家,像尊重老师一样尊重老总,对企业家高看一眼、厚爱三分,营造让大家有信心经营、有恒心投资、有决心发展的良好氛围。要主动探索有效的失信评价机制,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按期履约,树起东胜党委政府和企业诚信践诺的良好形象。对企业失信行为不能“一刀切”,要考虑好各种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要坚决查处向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伸手行为,在全社会树立保护创业者、尊重纳税人、服务企业家的鲜明导向。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做到便民利企。尤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行业各领域破坏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整体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六要营造向上的人文环境。开放包容的宽广心胸、积极向上、合作共赢的和谐氛围,很多时候是吸引企业投资兴业的重要因素。很多企业家来东胜考察,都希望和区里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见面,这样他们会感到踏实和放心,通过见面交谈,也能反馈出很多企业的诉求和市场变化的信息,更加有利于我们更新观念、制定更为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同企业打交道、同企业家交朋友,不能“脸好看、门好进、事还难办”,更不能有“宁可让人说与企业家不亲,也不让人怀疑与企业家不清”的想法。要学习借鉴广东佛山的经验做法,制定《政商关系行为准则》和《政商交往若干具体问题行为指引》等规范性、引导性文件,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形成制度和规矩,鼓励大家真诚坦荡地与企业家交朋友,特别是在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工作中最简单的是说“不”,最无能的也是说“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对企业和群众多一些理解、少一些质疑,不要轻易对他们说“不”,工作人员轻轻地一个“不”字,就可能把一个企业挡在了外面,也就把项目和资金挡在了外面。
七要营造宜人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无论是宁波杭州湾新区还是苏州工业园,这些对企业、人才具有较强吸引力的发达城市、先进园区,无不拥有山清水秀的生态景观和精致舒展的城市品质。所以说,城市环境也是营商环境。我们要将建设品质城市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吸引力的重点工作,以“绣花”功夫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规划建设水平、强化城市精细管理。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抓紧修订城市总规、控规,统筹优化城市产业空间布局,打造集约高效的城市生产空间。要着力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级,为生活在东胜的市民和外来创业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快捷便利的多样化服务。要持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推进产业和生活低碳化、绿色化发展,让“河畅、水净、地绿、景美”的自然风光与城市交相辉映,优化城市生态,提升城市价值,增强东胜的对外感召力、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四,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务实作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营商环境的每一件“小事”,都是关系东胜未来发展的大事,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以坚定的决心、坚决的态度,动真碰硬,抓紧抓实。
一是领导要尽责。县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作用,既要带头抓好统筹协调、研究调度等各项工作,更要带头当一名“首席服务官”,到一线、到企业、到群众中靠前服务、解决问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开展一切业务工作的,先决条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在本单位本部门办事时反映的各类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特别是统战、工商联、发改、工信、商务、政务服务等部门都要主动靠前,真正站在企业的角度,以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思维,制定精确、具体、有效的举措,确保每个企业遇到的难题都能从根本上、实实在在得到解决。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我们该学习,但不是统统“拿来即用”“即用即成”。去年我们根据自治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东胜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18项重点任务。今年,政府各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要从东胜实际出发,对去年明确的重点任务进行“回头看”,看看哪些已经做到了,哪些还需要修改调整完善。在学习先进的同时做好转化文章,不断完善相关举措,在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中抓落实、见成效。
二是监督要跟上。要适应在监督中开展工作、在监督中做好工作的常态。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组和各派出监察办公室要坚持零容忍、全覆盖,健全完善举报查处、“红黑榜”通报等制度机制。要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特别是针对一些窗口单位存在的推诿扯皮、态度粗暴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要坚持有反映就调查、有问题就处理,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切实形成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全体的效果,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在短时间内看到区委政府抓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
三是考核要动真。区委组织部会后要尽快研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办法,考评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干部评优选先、提拔使用和资金、项目支持等挂钩,作为实施激励问责、干部“召回”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从今年起,自治区将会对各盟市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进行通报,盟市也相应会通报旗区,我们也要同步开展此项工作,抓紧制定《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定期对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考核通报。组织部和发改委会后要抓紧研究落实这项工作,制定的考核评价方案一定要简便、易行、可操作、符合实际,考核工作要以企业和群众为评价主体,以园区、镇街道和所有涉企政府职能部门为评价对象,重点衡量群众是否满意、政策落地是否顺畅、企业是否得到实惠。
四是氛围要强化。区委宣传部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和经验做法,推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大力表彰奖励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给予他们政治待遇,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家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名人选。要在全东胜培育“营商环境无小事”“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引导干部群众和企业职工积极参与、主动维护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擦亮优质营商环境这张名片。
同志们,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是一项常抓常新的系统工程,关键在于行动、根本在于落实。我们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这场硬仗,为推动新时代东胜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环境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五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期,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召开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李克强总理、阮成发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会议精神,总结成绩经验,查找问题不足,部署下步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着力破解企业全生命周期中的“痛点”“堵点”“难点”,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下面,我讲x点意见。
李克强总理强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发展的关键之举”。营商环境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兴衰、生产要素的聚散、发展动力的强弱,可以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近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发展形势,国家和省从简政放权入手,全面推动“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管长期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x市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管中期的《x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管短期的《x市x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构建起了相互衔接配套、较为系统完整的政策体系。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持续增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国家和省并重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既助企纾困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了经济的韧性,稳住了经济基本盘,促进了经济恢复增长。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出台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增长的x条办法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x条措施等政策,推动各项惠企利民系列政策措施迅速落地见效。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政府职能切实转变,营商环境大幅提升,企业信心不断增强,复工复产加快推进,全市经济回暖向好。全省x年度市(市)营商环境评估,我市排全省第x位;今年上半年全省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我市排全省第x位,比x年四季度排名上升了x位。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x%,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x%,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x%,以上三个指标增速持续保持全省第x位;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x%,排全省第x位;其他多项经济指标增速在全省排位大幅跃升。
(一)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一是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减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在公共领域得到大力推广,去年以来,全市新增x个ppp项目,总投资x亿元。二是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便捷。不断扩展电子化交易平台功能,推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了各类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三是建立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去年以来,全市共审查存量文件x份,审查增量文件x份。四是诚信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截至今年x月,全市归集录入各类信用信息由x年的x条增加至x万条。
(二)审批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办事效率不断提高。一是工程建设项目流程不断优化。通过“多规合一”“多审合一”“联合验收”“并联审批”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办理建筑许可耗时从去年x季度的x个工作日压减至x个工作日。二是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开办时间由x个工作日压减至x个工作日,催生了大量市场主体。目前全市共有x万家市场主体,其中有x万家是x年以来新增的,占比达x%。三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大幅压减。由x年的x个工作日大幅压减至x个工作日。四是政务服务方式不断改进。“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便民服务方式推陈出新,办事难、办事慢、多次跑、来回跑的问题得到大幅改善。全市共完善了x项政务服务事项和发布,网上可办率达x%,“一部手机办事通”累计办件量达x万件。
(三)企业税费负担大幅减轻,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不断降低。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x年x月至x年x月,全市累计为市场主体新增减税x亿元,惠及企业x万户、次,占同期税收收入(x亿元)的x%。落实好“免、减、延、缓、降、补”政策,累计减免各类社会保险费x亿元,惠及x万人;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金等各类费用x万元,惠及x家企业x万名职工。严厉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x年以来,教育、医疗、金融、质检等领域共查处、清退违规收费x万元。
(四)监管方式不断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加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x年以来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x卷(其中,涉民营企业案卷x卷)。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情况得到明显改观,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得到切实改进。x年以来,全市x个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x次,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积极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市场监管部门向有关部门推送、共享市场主体经营异常信息x万条。
(五)对外开放保障能力增强,通关更加便利化。投入x万元,改善提升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在姐告中缅街、货场通道开通临时自助通道、人工通道,增设自助通关系统,实现大型货车与两轮、三轮车分流查验通关,有效缓解出入境压力。海关部门不断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提升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持续压缩通关时间,提高作业效率,强化科技创新监管,推动查验业务全面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外籍人员服务管理新机制,瑞丽市率先推出服务缅籍人员“胞波卡”,凭卡可以入住酒店、租房、务工,申请银行账号、手机号、公交车月卡等,极大地方便了缅籍人员便利、快捷、高效、规范地出入中缅边境。
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营商环境与国家和省的要求相比,与其他先进市市相比,与广大企业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个别县市和部门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放什么、管什么、服务什么研究不够,仍然存在“推一下动一下”的情况,上级有精神、有部署了还要等着方案、等着布置,不积极主动想办法、采取措施去贯彻落实,总是被动接受任务,工作推进不了,不从自己身上找问题,习惯找客观理由。营商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经济社会发展,虽然目前全市的营商环境总体向好,但是各县市情况不一,办事拖拉、互相推诿、效率不高的情况仍然存在。各县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静下心、沉下身,走进基层、走进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二是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还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流程、环节还需进一步精简和优化,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程序多、材料多、耗时长“三多一长”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企业还是要多头跑、来回跑等。一些部门对上级文件精神吃不透,没有站在企业和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打着“为企业、为群众着想”的名义,守着“为了确保不出问题,宁愿增加审批环节”的旧思想、老观念,一些审批事项“明放暗不放”,一些审批材料“明减暗不减”,增加了企业的时间和资金成本。三是政务服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人员和软硬件设备投入不足,市和多数县市政务服务大厅面积不达标、人手不够,进驻政务大厅的部门和事项不全、授权不到位,信息化建设滞后,部门之间信息不通畅,窗口之间工作不协调。在国家、省、市明察暗访和x省年度评估、“红黑榜”评价中,多次反映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意识不强、一次性告知不到位、办事效率不高、等待时间长等问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低。四是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我市普惠口径小微贷款的同比增速连续两次在“红黑榜”评价中处于全省末位。中小微企业贷款门槛高,抵押担保限制多,授信尽职免责机制不健全。比如,一些企业用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办理抵押贷款时,银行指定的第三方机构作出的评估价远远低于市场价,企业获得的贷款额度小;“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不到位,企业无论办理几年的贷款,都要“一年一还本”等。五是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以审批代替监管、不审批不监管的问题仍然存在,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机制滞后,监管缺失、检查任性、执法不力等问题仍然突出,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仍然经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逐项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营商环境是一把尺子,反映着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检验着政府的行政效能和工作作风。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标先进水平,聚焦短板弱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服务为抓手,不断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全力打造具有x特点、沿边特色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简政放权,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一要持续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向下放权、向市场放权,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二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广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未纳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行业、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性原则实施管理。三要全面推动“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推进“照后减证”,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x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四要制定中国(x)自由贸易试验区x片区赋权清单,重点围绕投资审批、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等加大赋权,实现市级经济管理事权“应赋尽赋”。五要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推行县市“一颗印章管审批”,实现审批服务由“物理集中”向“化学整合”转变。
(二)放管结合,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简政不可减责,放权不是放任。政府部门放权越多,监管责任越重。我们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进,特别是基层政府要把主要精力用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对上级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及时跟进监管措施,实现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一要继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由多个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做到“名单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二要让市场进得来、还要退得出,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对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领域,必须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把好每一道关。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戒力度,避免因监管缺位、处罚过轻、违法成本过低导致发生质量安全问题。三要依托国家和省级信用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动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大格局。四要继续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留足发展空间,对遇到的新问题,要和企业一起研究解决,支持其创新发展。
(三)优化服务,要“服”出便利、“服”出实惠。政府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当前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更多变数和挑战,越是这个时候,企业越需要扶持。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守住做好服务这个“本分”,聚焦企业和群众吐槽最多的“痛点”“堵点”“难点”,努力提供一站式、保姆式、贴身式的服务。一要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政府部门、机关干部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多从群众和企业的角度去想问题、办事情,特别是投资促进、工信科技、商务、政务服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企业服务平台,建立企业帮办代办制度,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二要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资源整合、设备集成、线上线下联动。完善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三要推进政务服务“一事一次办”改革。以“高效办好常规事、完整办成一件事、可以办理更多事”为目标,对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一次办成”。
(四)抓住重点领域、关键指标,着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要依托全省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聚焦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纳税、跨境贸易、获得信贷、政务服务等x个关键指标,对标先进,找准差距,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促提升,不断提高营商环境的质量和水平。一是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耗时再压减,x年底前力争将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x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x个工作日以内;登记财产耗时压缩至x个工作日以内。二是持续提升水电气获得便利度。优化水电气报装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结时限。特别是“道路挖掘许可”涉及获得水、电、气三个指标评价,目前耗时最短的是瑞丽市,仅x个工作日,各县市要复制、借鉴瑞丽经验,住建和公安部门要加强联动,并联审批,将道路挖掘许可办理时限压缩至x个工作日以内,同时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规划引领和谋篇布局,避免主干道频繁、重复开挖。三是优化纳税服务,加快口岸通关便利化。x年底前,纳税时间、出口退税办理时间、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指标力争达到全省中上游水平。四是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个问题,是我市的短板弱项,人行x市中心支行,x银保监分局,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对标先进、认真分析、抓实整改。要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和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x年底前,确保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同比增速指标明显提升。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要针对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两个星期以内提交调研报告。五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绩效进行评判,倒逼各级部门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政务服务好评率。持续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力度,力争政务服务指标达全省中上游水平。
(一)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亲自抓部署、抓方案,又要亲自抓协调、抓落实,确保“一竿子插到底”。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对本地区本部门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进行梳理排查,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亲自督导、定期办结,推动服务效率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公正。
(二)把x省营商环境年度评估和“红黑榜”评价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各县市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x省营商环境年度评估和“红黑榜”评价指标,开展自检自查。要主动发现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持续推进整改;深入分析问题,查明问题形成原因,找出有效办法积极化解;系统解决问题,举一反三,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根本性长效机制,想方设法把问题化解在自身职责范围之内。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市级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及时向省级对口部门做好请示汇报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县市的督促指导,跟踪掌握全市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配合单位要与牵头单位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工作。目前,在全省组织开展的x次“红黑榜”评价中,我市虽然取得了第x名和第x名的成绩,但是我们的压力仍然非常大,其他市市正在想尽办法全力加速追赶。我们有几个指标,完成情况很差,比如,“获得信贷”指标权重x分,我市已经连续两次得了x分,还有政务服务满意度、“办事通”平均办件率、出口退税办理时间等指标均排位在全省倒数,再不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提升,将会严重影响全市的总体成绩,导致全市落入黑榜。我们绝不允许任何县市、任何部门在红黑榜评价中拖全市后腿。
(三)加大监督问效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营商环境常态化督导落实工作机制,落实好服务保障企业各项措施,特别是要建立企业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畅通维权服务渠道,认真做好企业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定期督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市营商办要按照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评分办法,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对指标完成好或差的县市和单位,年底分别给予加分、扣分。要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各县市政府没有成立营商办的,要尽快成立;已经成立的,要将营商办设立于政府办公室,便于统筹协调、对接联系工作。
同志们,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事关全局,决定未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奋力进取、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创新的举措,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六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局党委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森工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部署我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员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状态、转变作风,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树立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敢闯新路的新风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决胜林区小康社会建设、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实践中,树立新作风,展示新风尚,实现新作为。
去年以来,面对转型发展和国有林区改革的重任,局党委把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作为助力和保障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整治作风顽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从思想教育入手,以“网络课堂”、“手机课堂”、“电视课堂”、“板凳课堂”四大课堂教育为平台,创新“六学”模式,通过开设“理论新视点、热点面对面、发展之声”等栏目和邀请局领导干部为党员干部视频授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形式,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思路破题,找准短板症结,破除软肋制约,打通思想脉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作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认真落实总局平山会议精神,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局领导干部会议、机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党群部门工作会议和全局预警整改工作动员会议等5次专题会议,持续发力,推进作风整顿工作整改落实。开展了“四查”活动,查思想、查形象、查管理、查执行力,对全局基层单位实行划片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慢、奢”等问题,查摆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执行落实问题240余个,制定整改措施280余项,全局各级领导班子查摆问题145条,党员干部查摆问题2000余条,限时全部整改完成,有效推动了全局工作的开展。三是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积极对接总局“486”产业布局,在“完善两处产业园区”、“加快推进两石开发”、“建立三大基地”、“延伸三条产业链”、“实现三个全面提升”、“实施林区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中,全局各基层领导班子、广大党员干部细化任务措施、深化跟踪问效,积极担当作为,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总局党委要求相比、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职工群众和营商环境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是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的问题损害林区形象,行政执法随意性强。二是执行政策打折扣,变相设卡、抬高门槛、弄权勒卡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还存在流程不优、机构臃肿、办事环节多,“四零”承诺服务不落实,人浮于事的现象。四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又有新的表现,改革政策“空转”,调研变作秀项目搞“盆景”,文山会海,数字造假。五是工作不细不实、能力不足,基本功不扎实,政策研究不透,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陈旧的问题表现的还比较突出。以上这几个方面问题集中反映了广大职工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必须要加以解决。
作风建设需要从严从实抓好,营商环境需要强力推进落实。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深入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作为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作为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效措施,从思想深处认清存在问题的危害,紧紧围绕打造“五个好作风”,明辨是非、突出重点、深入整改、抓出成效,推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新时代现代化新林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下面,就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
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省委着眼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走出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总局党委工作部署上来。
第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市场意识、紧跟时代步伐的重要举措。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要解放思想,作风和环境问题,实际上就是思想认识问题,思想认识问题不解决,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林区改革、转型发展都是空谈。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解放思想这个“总开关”,一以贯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转变观念、勇于创新、大胆改革实践。当前,在一定程度上,我们有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没有转变过来,工作理念不适应新时代;有的存在盲目自满、小富即安、盲目乐观、小胜即安、不求进取的消极情绪;有的在推进改革中,有不想改、不愿改的思想,存在求稳怕乱、患得患失的情绪。“铁饭碗”“平均主义”、“大锅饭等陈旧的思想观念还占有较大市场。这些陈旧的思想观念与时代的客观要求、与当前林区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加快从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不要抱残守缺,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积极融入市场经济,结合林区改革,在行动上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新作风,展示新风尚,实现新作为。
第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法治意识,做到知规守矩的实际行动。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和保障。在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问题,这是影响营商环境最突出的症结所在。多年来,森工政企、管办不分,导致个别党员干部法律知识欠缺,对合同法、公司法不但不学习,甚至视而不见,保障职工群众和林区企业的意识淡化、能力不足、依法行政工作流于表面;有的党员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不同程度存在“权大于法”观念,认为在自己管辖的地盘上自己就能决策;有的单位常年不搞普法宣传,执法不够规范、执法能力有时出现偏差;有的党员干部认为依法行政条条框框太多,习惯于托门子、找关系,热衷于“摆平”“搞定”,违法违规办事。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信仰,强化法治宣传,加强普法教育,让基层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习好党章党纪党规,切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党纪党规意识。要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着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切实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理念。
第三,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宗旨意识,倾心服务于民的现实需要。党政机关就是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机关干部的作风虚实、能力高低、形象好坏,关系到全局各项重要工作的运转,关系到为职工群众服务的优劣。应该说,我们的机关作风总体是积极作为、奋发向上、服务群众的。但是,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还比较淡薄,有的服务水平不高,态度“生冷硬”;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放,有的变相为难,推诿扯皮;有的单位和部门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却积极插手;还有一些单位和部门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和部门过去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在是门好进、脸好看,事照样难办;擅离岗位,出勤率、到岗率、专注率不高,办事拖拉。面对与全省一起进入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的党员干部必须从内心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回应职工群众新期盼,始终把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最高准则,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精心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机关干部队伍,才能实现森工工作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才能不断开创林口林区各项事业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抓好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实。
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质是一场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素质能力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细查深剖、深入整改。
第一,要找深找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持续严查重惩。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必须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深入查找问题,确保问题找得准抓得实。一是找深找准问题。要结合省委和总局党委要求、岗位职责、发展需要和群众反映,摆现象、找差距、查原因。要有亮丑揭短的勇气,采取多种形式,深挖顽疾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和消极厌战情绪,坚决杜绝与我无关的思想和不愿找、不想找和找不准的现象,要突出查找问题的针对性,围绕“五个方面”,针对作风和环境建设找短板、差距和不足,扎实找准存在的问题;二是明确整改方向。要突出表率性,局(场)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亲自查、查自己、作表率,摆进去,带头公开承诺,带头接受监督;要突出广泛性,领导干部到一般职工,都要参与查找,不仅找自身,还要帮助他人找;要突出群众性,坚持走群众路线敞开大门,广开言路,发动群众,真正把问题找出来,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为深入整改奠定基础;三是持续严查重惩。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查整治,查到底、改到位,形成震慑效应,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把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当做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后哪个单位出现问题,就通报哪个单位,严厉批评哪个单位,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导致作风问题的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制约营商环境的经济管理、执法监督、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窗口单位服务不优、流程不畅、弄权勒卡等突出问题要进行管理攻坚,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全面的改、一个不落的改。
第二,强化整改措施,打造过硬本领,提升服务水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要敢于得罪人、敢于触及矛盾,敢于直面问题,坚决反对好人主义、形式主义。要拿出刮骨疗毒、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勇气,以“钉钉子”精神出重拳、下狠招,求实效。一是强化整改措施。无论是单位和个人都要对找出来的问题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账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并透过现象看本质,针对性分析问题根源,从根源上整改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强化专项整治,每个专项行动都要形成工作方案,拿出硬措施和实的办法,敢于较真碰硬,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打造过硬本领。当前,林口林区面临着转型发展和国有林区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而我们的一些干部还存在凭经验,吃老本,“知识透支”和“本领恐慌”的问题。全局党员干部必须接新的挑战,切实加强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委关于深化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并要和已有的专业林业知识相结合,做到融会贯通,更好的推动发展。三要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总局党委制定的森工系统窗口服务参考标准,全面落实省委“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要求,优化再造流程和路径,通过制度化再造流程、建立标准,把好的做法固定下来,长期坚持下去,围绕重点,集中攻坚,扎实做好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工作,努力实现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根本性好转。还要坚持开门整顿,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第三,倡导精细态度,弘扬“工匠精神”,狠抓推进落实。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走在前列、冲在一线。一是要倡导精细态度。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现在有的单位领导干部当二传手”,文件照抄照转,上下一般粗、左右一般齐,没有自己的特点,也没有自己的操作性,导致工作盲目,没有目标。我们领导干部要提倡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特别是对分管工作要研究实、研究透,把阶段性的工作按照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分阶段梳理和部署,分阶段的推动;二是要弘扬“工匠精神”。现在有的单位、有的干部工作推着干,粗懒散,能敷衍就敷衍,能应付就应付,有的连基本数字、基本概念、基本逻辑都说不清楚。这与总书记提出的“工匠精神”有很大差距,我们一定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始终保持钻劲和韧劲,把每一项具体工作抓实抓细抓到底,切实做到于细微处见精神、见境界、见水平。三要狠抓推进落实。现在一些干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碰到矛盾就绕、遇到困难就躲,不积极想办法,消极懈怠不落实。我们的事业需要脚踏实地,不需要吹吹打打,要坚持一把手率先抓落实,一个目标一个目标分解,一项任务一项任务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动,要持之以恒抓落实,对看准的事要较真,就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深入开展调研,积极谋划工作,真正为局党委、林业局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依据。
三、加强领导,营造氛围,确保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也是我们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林区改革发展良好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作风整顿工作的领导,建立建强领导机构。成立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组和政法专项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抓好本单位工作的开展。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组织部、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局、宣传部等牵头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建立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合力推进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
二要深入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局党委下发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力抓好推进落实,一个活动都不能少、一个程序都不能缺,一个环节都不能落,坚决杜绝落实不力、浮于表面、走过场等问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功能,深入宣传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全面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及时剖析曝光个别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效应。各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布专项举报电话,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媒体、网络和群众广泛参与的氛围。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职工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体会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要从严督导问责。监督问责组要站在事关林口林区发展全局的高度狠抓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走访群众等形式,自上而下对各单位改进作风的具体做法、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等开展监督检查。要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工作,对机关出勤率在岗率专注率低、慵懒散、慢拖瞒,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进行明查暗访,把督查问责贯彻作风整顿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要从严查处问责,对作风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对作风问题频出、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部门或单位,视情节给予主要领导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对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同志们,作风问题关乎党的形象,营商环境关乎林区振兴发展。让我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促进我局机关作风和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干部素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为推动国有林区改革、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奋力走出林口林区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志们:
全省营商环境考核我市综合排名末位,138个县区、开发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排名后10位中我市就占了6位,一个单项工作在全省大面积落后,在__发展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面对这种形势再不下硬茬、出狠招整治提升,势必将影响到全市对外形象和转型发展追赶超越大局,也无法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代。会前,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营商环境考核情况汇报,新荣同志对搞好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宏玉同志通报了半年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情况,延长、宜川和高新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税务局作了检查,子长、延川、富县、甘泉、洛川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__供电局、地电__分公司、市天然气公司提交了书面检查,远勃同志就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强追责问责作出安排,希望各级各部门警醒起来、汲取教训、引以为鉴,扎扎实实做好整改提升。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直面问题,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迅速扭转营商环境全省垫底的被动局面。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把__确定为7个全国营商环境试评价城市之一,充分说明中省领导对__的关心和厚爱。我市去年进入全省考核优秀行列,大家就沾沾自喜、马放南山、刀枪入库,工作标准和要求有所降低,今年二季度刚刚摆脱经济增速长期垫底被动局面,却又出现了全省营商环境考核垫底这个令人震惊的结果,给全市发展拖了腿、形象抹了黑。营商环境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综合竞争力,是吸引企业投资的先决条件。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营商服务环境,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省部署要求,立足__实际、着眼长远发展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国家营商环境试评价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出具体安排,但从实效上看,很明显没有达到预期。第二季度考核较第一季度下滑5位,得分低于全省平均值2.42分,低于最高的西安市4.06分。我市营商环境差已是客观存在的不争事实,这一点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缓慢增长、招商引资项目难以落地、投资企业怨声载道、民营企业发展缓慢等多个方面得到印证。这次教训极其深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务之急是要找准问题的根本。从表象上看,问题似乎出在基层,但根源还是在上面,在市县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与各级各部门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硬有很大关系,与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少、深入研究少、协调解决少、督促检查少也有直接关系。这不仅是工作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反映出各级干部“四个意识”不强,对高质量发展认识不足。从具体工作中看,我市在企业开办、降低企业成本、纳税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获得电力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比如企业开办我市需4.8个工作日,韩城仅需1个工作日;申贷费用我市需4865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471元;窗口纳税我市需3.25小时,咸阳仅需0.13小时;办理施工许可我市需134个工作日,全省平均仅75.4个工作日;获得电力我市需5.6个环节,榆林仅需2.8个环节。从作风上看,近年来我们锲而不舍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大环境”虽然形成、“小气候”依然存在,部门保权守利、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简政放权明放暗不放,一些部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待观望,存在规避心理,甚至有撒手不管现象;在项目审批时,办事人员慵懒散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熟人好办事、没熟人办不成事,甚至吃拿卡要;项目一旦落地,企业又成了“唐僧肉”,恶意阻工、强买强卖、轮番检查、雁过拔毛等现象普遍存在,我们的一些部门也习惯于做“老好人”,在解决具体问题过程中,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不闻不问。这些现象既有老问题、也有新表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到落后的原因,承认我们是全省最差,要敢于直面问题和矛盾,知耻而后勇,形成思想共识,迅速行动起来,坚定务必摆脱垫底的信心与决心,切实增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不抓营商环境就是失职、抓不好营商环境就是不称职”的观念,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作为革命圣地的“第一信誉、第一品牌”,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努力做到服务客商“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项目入驻“零障碍”、生产经营“零干扰”,打一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攻坚战。
二、聚焦关键环节,扎实补短板固底板,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结果导向,在改善“硬环境”的同时不断优化“软环境”,全面建设“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一)大力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宝塔区、安塞区、吴起县要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确、规范透明、运行高效的行政审批机制。省上明确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区要借鉴市上和三个试点县区经验,年底前完成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全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既符合中省改革方向、又具有__特色的改革路径和模式,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促进行政审批质量效率整体提升。尽快出台《__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审批标准、工作流程、办理时限、部门协同、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研究改进,探索建立审批效能改革“6030”模式,将审批时限在国家要求缩减至1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再缩减一半,6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再缩减一半,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继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的行为,所有涉审涉批事项要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前置申报材料再简化,对行政审批流程再优化,对审批时限再压缩。对在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中仍不放权的,不担当就挪位,不换思想就换人。
(二)努力打造便民利民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加强对承担公共事业服务职能企业的监管,指导企业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出便民举措,引入社会评价,进一步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共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公共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要进一步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人工智能”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以“一站”“一窗”“一章”“一网”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生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三)着力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持续推进“微信办照”“54证合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实行企业名称当场核准,3个工作日内全面办理各类事项。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加快推进监管方式创新,促进政府监管职能和事前行政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审管衔接机制,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有机结合。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全面推行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让失信企业“一朝失信、处处受制”。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加强自身诚信建设,答应企业的事情、作出的承诺都要兑现到位、守信践诺,不能言而无信,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四)全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要坚决清理规范和降低涉企收费,减少各类检查和罚款,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禁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坚决清理取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严格将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公共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把能让市场定价的都交给市场。要切实发挥我市能源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努力降低企业用电用气和物流成本。进一步规范涉企中介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并动态调整中介服务清单,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打破中介服务垄断。加大金融支持市场主体力度。健全信贷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支持商业银行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推进。刚才会议解读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实施营商环境建设八大突破的通知》以及《市县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3个文件,现场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6个部门、2个县区做了很好的发言,请大家抓好工作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__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时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今年4月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的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视频会议。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增强竞争力、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应有之义,是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快新时代追赶超越的迫切要求,各级必须站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刘国中省长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营商环境建设的行动自觉,围绕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举措,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限时加以解决,确保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到实处。加快推动安康追赶超越、开放发展,招商引资是第一抓手、最强动力,营商环境是基础条件、根本要素,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双管齐下、两手并举,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着力打造“支持政策最优、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
第一,思想上要再深化。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中谈到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时用了“安不忘危,兴不忘忧”8个字,指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中,相当一部分都与营商环境欠优、“放管服”改革滞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近年来安康发展较快,但欠发达的基本市情没有变,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依然很大,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更为突出。我们提出“发展为要、生态立市、开放兴市、产业强市”实施路径,以高质量发展引领高速度增长,实现既有总量上的快速增长、更有质量上的稳步提升,很大程度上必须借助市场的力量。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从政治的高度、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带着推动发展的强烈使命,带着为民服务的浓厚感情,责无旁贷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第二,措施上要再精准。?去年以来,我们聚焦强化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先后出台了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十七条”、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十五条”、大力吸引人才人口“十八条”,政策支持力度空前。但大家一定要牢记,投资软环境的对决,只有“比较优势”没有“绝对优势”,投资者眼中的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对照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从今年全省第一轮监测评价通报情况看,我们存在施工许可办理难度大、纳税问题突出、开办企业过程需精简、中小投资者保护不足、电力获得存在困难、开展跨境贸易仍存难度等问题。与全省最优水平相比,目前我市开办企业审批程序中,申报材料多29件;办理施工许可程序中,申报材料多32件,办理环节多2个,受理时限多48天;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程序,申报材料多13件,办理环节多4个,受理时限多5天;企业申请高压供电,申报材料多2件,受理时限多14天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深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紧盯企业实际需求和政府服务水平,不断改进提升工作水平。
第三,作风上要再提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说到底是考验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务实担当。近两年我们紧扣“放管服”改革主线,下决心厘清权责、整饬作风、优化环境,把工作重点聚焦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聚焦到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上,聚焦到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作风上,拿出过硬举措集中攻坚,锲而不舍推动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持续好转,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大环境”虽已形成,“小气候”依然存在,简政放权中有人明放暗收,放管结合中有人择利而为,优化服务中有人言行不一,为政不为、弄权设障、推诿掣肘、敷衍塞责等等衙门恶习仍然时有表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没有完全打破,政策“中梗阻”、办事“推拖绕”、新官不理旧账以及见客下单、雁过拔毛等伤害群众感情、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仍然没有根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必须把各级政府部门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专项治理,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营造亲上加清的营商环境,形成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确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出发,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在改善“硬环境”的同时不断优化“软环境”,以“软环境”弥补“硬环境”,举全市之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安康开放发展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追赶超越。
(一)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大力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紫阳、旬阳、汉阴和高新区要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确、规范透明、运行高效的行政审批机制,力争20底在全市进行推广。要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前置申报材料进行简化,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对审批时限实行极限压缩。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并联审批、审批联合勘验、全程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纵向到底的审批服务和横向到边的帮办服务,努力打造成“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城市。二是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以“一站”“一窗”“一章”“一网”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集“行政审批、公共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产权交易、12345市民热线”于一体的一流政务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市县镇村”四级服务便民体系。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路,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生根。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监督。
(二)完善规则、依法办事,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放宽市场准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持续推进“微信办照”“54证合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实行企业名称当场核准,力争3个工作日内全面办理各类事项。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实现“照后减证”,进一步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开放市县两级企业名称库。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打造联合检查现场指挥平台和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组织成立医疗旅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行业协会,形成市场主体自律、行业协会自治、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为基础的综合监管新局面,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三是提升涉企和项目服务能力。近年来,紫阳、汉阴探索出并联审批和绿色通道等创新举措,把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提升到49天,但仍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此,我们要探索实施整体评勘,环评、能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地质勘察、文物勘探等由政府统一购买并实施完成,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促使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出效益。要推行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制,将各相关部门独立实施的专项验收,规范为统一窗口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文件的竣工联合验收方式,提高竣工验收工作效率。四是坚持重诺守信。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奖惩政策体系,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对于信用记录良好、信誉度高的市场主体,在行政监管、金融信贷、政府项目上给予倾斜。同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探索建立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构建“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形成靠诚信凝聚商气、提升人气、弘扬正气的局面。
(三)减税降费、降低成本,营造亲商富商的政策环境。一是完善营商政策。认真落实《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政策措施》,用足用活招商引资15条,涉及税费减免、信贷融资、建设用地、资金扶持、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的责任部门要拿出具体支持办法或细则,把支持落实在流程中,体现在工作中,创造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条件。二是严格清理涉企收费。严格建设项目报建规费管理,全面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坚决清理取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三是规范涉企中介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并动态调整中介服务清单。按照“多评合一”要求,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坚决打破中介服务垄断。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加快形成“市场开放、竞争有序、执业规范、收费合理、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四)严格监管、综合执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是优化治安环境。聚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围绕“五打击六加强”,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认真落实全省公安系统优化营商环境24条硬措施,推进户籍、治安、出入境等便民措施,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破坏投资环境等不法行为,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市场秩序的新变化。要突出抓好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治理整顿,对弄权勒索、梗阻政令、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有诉必查,快查快结,严查重处,决不姑息迁就。三是弘扬法治精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努力形成崇尚法治、依法经营、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营商意识和氛围。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等的普法工作;深入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宣讲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法律支持服务。
(五)主动作为,互联互通,营造合作共羸的开放环境。一是抓开放融合。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深度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海外陕西”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加快资本、信息、人才、技术等要素聚集,加快拓展国际化联系网络,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完整的国际贸易采购体系,聚力打造川陕鄂渝“融通枢纽”、陕西向南开放“第一门户”,着力把开放发展推向新高度。二是抓互联互通。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机场、高铁、高速公路等便利的交通硬环境,力促西渝高铁安康段开工建设,加快富强机场、安岚、石宁和平镇高速建设,扎实推进旬阳至桐木高速连接线、汉阴凤凰山隧道等项目前期工作,健全城乡交通网络。搭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等配套政策,以各类境内外展会、经贸洽谈活动为媒,搭建对外交流有效平台,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平台。三是抓创新驱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孵化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中国富硒产业研究院“国字招牌”,带动培育一批有自主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积极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园区组建工程实验室和产学研平台,探索建立协同创新体系和技术成果转化联盟,推动众创、众筹、众扶、众包等新业态快速发展,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及经济发展活力。
(六)改进作风、文明守信,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一是转变干部作风。“环境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坦坦荡荡地同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本着“接待真心真意、交流专业专注、服务贴心用心”的态度,建立健全“企业直通车”和直接联系企业制度,按照“热情接洽、积极促进、支持到位、特事特议、制衡有效”的原则,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各项工作。二是推动双招双引。认真落实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十五条”、大力吸引人才人口“十八条”,扎实推进实施“双招双引”工程,聚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解决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创新人才引进、服务、培养政策上持续用力,通过积极吸引人口聚集,强化社会保障措施,统筹开发就业岗位,促进适业人口有序流动,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三是树立城市形象。全面推进“五城联创”,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彰显“热情豁达、文明守信、开放包容”的安康风貌,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圈,把安康建设成休闲养生、宜居宜业的“秦巴明珠”,增强安康对外感召力、吸引力和凝聚力。积极倡导尊重企业家、关心企业家的社会风气,认真解决外商在生产经营、就医就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安康成为外商投资创业的热土、安居乐业的宝地。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形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有效合力。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动作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干、负总责,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任务,全面落实市县两级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八办四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要抓紧作出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扎扎实实抓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
(二)加强预警监测,全面公开承诺。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组成第三方评估团队,依照指标体系标准开展有效监测,科学评估政府效能、政府服务、企业负担、要素支撑、法治环境、开放程度、产业配套、宜居环境等要素状况,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和排名,强化结果的分析和运用,促进各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畅通企业和社会反馈问题渠道,形成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台账、逐条践诺、逐项销号,树立诚信守诺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宣传总结,营造浓厚氛围。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深入一线、点面结合,积极宣传“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先进典型,传播“好声音”、凝聚“正能量”。对政策落实不力、破坏营商环境或影响行动落实的人和事,一律毫不留情地进行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反面典型案件,处理一个、警醒一批,对侵害企业利益、损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督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常态督查考评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结合部门职能和公开承诺事项,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导。加强督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绩效监督、组织监督、执纪监督的作用,实施执纪问责、实绩档案、考核奖惩三重约束,对完成任务目标、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逐级严肃追究问责。
同志们,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安康实现开放发展、追赶超越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让我们带着推动安康加快发展的强烈使命,带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深厚感情,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一流的营商环境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七
同志们:
项目为王,环境是金。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政务环境、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等多方面的综合体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吸引要素集聚,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可以说,营商环境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升竞争力。
这次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分析当前我市营商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直面问题、全力整改,加压增责、奋勇争先,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推动x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刚才,x同志通报了今年1-3季度我市营商环境监测结果,落后县区、部门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先进单位要保持势头、勇争一流,落后单位要加倍努力、迎头赶上。一会儿,x还要发表讲话,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个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事关x高质量跨越发展大局,重在找准短板不足、重拳铁腕整治。
“信易贷”授信金额达x亿元,获贷金额x亿元,居全省第二;
在全省率先实现x—x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跨省通办”。
虽然我们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作出不少努力,整体评价和社会反响逐渐向好,但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企业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与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标群众期盼,服务依然不优。“春江水暖鸭先知”。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不好,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优化营商环境,无论是精简材料、优化流程还是体制改革,最终效果都要从为百姓办事的“界面”上体现出来,从群众的满意度上体现出来。当前,我市群众办事普遍存在着以下三大烦恼:一烦办事指南不清晰,办事无门路。目前,市行政审批中心办事大厅共有x层,涉及部门多、窗口多。但大厅窗口设置不合理,分布标识不醒目,办事指南不清晰,再加上大厅内咨询台工作人员少,业务不熟练,大部分群众第一次到大厅办理业务很难精准找到对应窗口,往往都要在里面来回兜圈子、问路子。二烦部门数据不共享,办事来回跑。比如,群众办理契税业务,需先到税务窗口申请,再去不动产登记窗口查询并出具证明,之后再到税务窗口排队交费。前后需要排三次队,遇到排队人多的时候,半天时间根本办不下来。如果数据共享,群众只需到税务一个窗口,即可完成申请、查询、交契税所有业务。三烦窗口人员不在岗,办事办不成。比如,群众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在公积金窗口办完前期手续后,需要对接贷款银行,但是大多数银行每周仅固定x—x个工作日在大厅内办理贷款服务,其他时间银行工作人员均不在岗,群众无法办理业务。我们政府有一位同志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第一次去,银行窗口没有开,第二次排队等到了,但工作人员要下班不办理了,直到第三次去才把事情办成。这些点到的现象只是“冰山一角”,希望我们在座的领导同志们,以普通群众的身份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看一看,去亲身体验一下群众办事的烦恼。
x县医疗保障局监管二队稽核员x利用职权向乡镇卫生院打招呼,为亲属在医药配送方面谋取利益等问题。第三种是找熟人现象。在x,办事先找熟人,是一种常态,也是一种病态。小到减轻违章处罚,大到企业办事审批,这些本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或者政务app上就可以办理的事项,大家的第一反应却往往就是先找熟人、打声招呼。这种重关系、重人情的“熟人社会”文化同样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块绊脚石,因为找熟人的运行规则弱化了“法治”的功能,以“关系”代替“规则”,以“熟人”的情面代替法律的威严,使得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在“人情”的左右中常常倾斜。第四种是冷商拒商现象。一方面我们天天讲要加大招商引资,另一方面部分县区和部门仍存在轻商问题,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不能平等对待。有些即便是企业主动上门,仍然爱答不理,冷眼相待,甚至拒之门外,主动服务意识差。比如,x县市场监管局玉都所所长x,在唐山某盐业公司x分公司咨询拟于x县建设储盐仓库相关问题时,将该盐业仓库仅需办理行政备案人为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行政许可,在企业反复询问办理的法律依据过程中,x还态度冷漠、语气蛮横,与企业负责人发生争执,后引发网络舆情。
全省实际利用省外(境内)资金为x亿元,我市为x亿元;
破产案件全流程办理时间长,x办理破产平均用时为x年,远高于郑州的x天。对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务必保持清醒警醒,制定有力举措,坚决整改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我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家和省级层面相继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营商环境上升到法律制度的层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特别是省委书记x同志,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工程、战略性基础工程,对标先进、对接国际,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按照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要求,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对照上级部署和x实际,x多次要求对标全国最先进的地市,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打造高效x、廉洁x、诚信x、法治x、低成本x,努力提升综合位次、营造一流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政治、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以更高站位、更硬举措、更实作风,下大力气补上这个短板,加快呈现全市营商环境新面貌。
二、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贵在打好组合拳、实行标本兼治。
一个地区要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尤其当前面对疫情的冲击和经济下行的压力,优化营商环境既是疫后重振的“铺路石”,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金钥匙”。近期,市里研究下发了《x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x市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等,条条都是干货,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对标对表,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勇于突破、永不满足,着力把x打造成服务高地、政策洼地、投资宝地、兴业福地,争创“x最优”营商品牌。
坚持争创一流,实现企业、群众办事跑最少的路;
坚持问题导向,实现企业、群众办事花最少的时间;
坚持互联互通,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交最少的材料。这“四个最少”就是我们的决心、我们的努力方向,对于部门来说就是工作的标准、工作的追求、工作的成绩。主要是要做到“极简、极准、极速”:
一要在“极简”审批上求突破,提升“放”的含金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优化审批流程,落实“四减一造两提”(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费用,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要求,推广“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等模式,确保减无可减、降无可降,用政府的主动“瘦身”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困”。比如:要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大胆破冰,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提升“一次办成”质量。x月x日前,在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可用的情况下,“一证通办”事项达到x项以上,联办“一件事”不少于x项。再如:全面实行企业开办x小时办结工作制,将申请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账号开户并联办理,压缩为x个环节,企业开办赠送x枚印章。
二要在“极准”监管上出实招,提升“管”的有效性。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撒手不管,而是要放管结合,宽进严管,实施全过程“极准监管”,使监管“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要依法监管,坚持公开透明,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要包容监管,寓监管于服务中,坚持审慎包容柔性执法,只要不踩红线、底线,决不一罚了之、一停了之,甚至一关了之,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的问题,实事求是界定责任,非主观故意的要包容,给企业整改的机会。特别是对新产业新业态,要鼓励创新创造,不要急于下结论,简单“封杀”。比如,去年x月,x县检察院在依法审查起诉某建材有限公司张某、技术负责人时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时,充分考虑该公司是县内规模最大的建筑石料生产民营企业,多年来为县域经济发展、扶贫事业作出了一定贡献,又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使企业快速全面复工复产。要创新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既提高监管效能,又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另外,对否决事项,要实行“领导审签制”,一线的窗口、一线的办事人员,不要轻言不能办,要多想想怎么办,吃不准的事可以商量着办。不能按照自己的理解简单化、模式化,而是要更多地深入研究、分析、判断。
三要在“极速”办理上下狠劲,提升“服”的满意度。对于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我们为企业减一天时间跑审批,企业就能多一天时间谋发展。各地各部门要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强化政务资源应用、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管理水平、畅通政情民意诉求渠道。比如:江西x首创“企业开办直通车”,整合市场监管、公安、银行、税务四个环节到一个窗口办公,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x天之内完成,最快只需x个小时。正是在这样高效政务环境的带动下,x实现了从出门招商到在家洽谈的转变,客商扎堆抱团落户。信息化是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手段。要强化大数据思维,加快大数据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和业务系统整合对接,着力打破行业壁垒数据壁垒,做到让投资就像网购一样简单,只需要一张网,就能实现一键解读、一环响应。要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大力推广应用“宛快办app”,加快x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全市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到x%以上,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
(二)以降低企业成本为重点,着力打造兴商富商的政策洼地。低成本的市场环境,是吸引客商、繁荣市场的基础条件,也是优良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关键是看企业的获得感,核心在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持续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
对政策不完善的,要紧扣企业需求,及时调整优化,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同时,要建立“认定类”政策兑现“直通车”制度,做到“企业不申报,资金及时到”。比如,杭州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在x年x月x日,上线了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数字平台“亲清在线”,平台一端对所有企业开放连接,另一端向所有与企业相关的服务部门开放连接,系统不需要企业提供任何数据,只是为企业开放一个服务互动的端口,实现惠企政策的线上兑付,目前平台已上线x条惠企政策,兑付企业x多万家,累计兑付金额逾百亿,凡是符合兑付条件的企业,资金当日精准、高效直达企业账户。要提高政策覆盖面。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要给予更大支持,确保他们在遭受疫情冲击的情况下,能够活下去、留下来、发展好。
三是减税降费要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走出去、沉下去,利用税收大数据,结合全市开展的“万人助万企”活动,对接企业实际需求,开展减税降费政策的一对一精准推送与解读,并积极辅导企业学会用好网上办理税费减免的方法,让企业“多走网路”、“少跑马路”,集中精力搞经营。这里我强调一点,要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继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
(三)以提升社会环境为重点,着力打造安商稳商的投资宝地。水美则鱼肥,土沃则稻香。只有确保市场主体能够在设施完善的城市,依靠规则公正和法律保护健康发展,才能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
一要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地各部门要把法治作为x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来打造,加快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推动“找市长”向“找市场”转变、“找门路”向“找政策”转变、“找靠山”向“找法治”转变。要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要精准把握执法司法尺度和温度,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尤其是对涉企案件慎用强制措施,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出现“办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的后果。
对失信者,要在媒体上常态化发布失信黑名单,真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这方面,我们将建立市级“信易贷”平台,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平台投入产品,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创新续贷方式,构建以征信体系为基础的企业融资服务新模式,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三要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决定一座城市高度的不只是高楼大厦,更重要的是企业和市民对这座城市的感知温度。城市宜居度高起来,城市吸引力也会强起来。比如,苏州作为全国最强地级市,拥有全国数量最多的高铁站,有人大、东南大学苏州校区等x高校,也拥有着如诗如画的园林式古城区,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对企业、人才形成了强大的吸引力。仅苏州工业园区内,就座落着x多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还有x多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及x家“国字号”科研院所。要将建设品质城市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吸引力的有力抓手,大力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抓好“四改一拆”,完善城区交通路网,加强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管网的整体规划和建设,用“绣花功夫”“工匠精神”管理城市,让城市更有序、更干净、更秀美,不断增强x的对外感召力、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以提高企业家地位为重点,着力打造尊商重商的兴业福地。企业家是经营管理企业的“科学家”,是目前x最为稀缺的资源,无论怎么重视、怎么支持都不为过。工作中,要着力做到“三个一”:
对受表彰的企业家建立信息库,颁发荣誉证书;
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机场、高铁站乘车时走贵宾通道等,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宣传部门要在全市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高频次、大力度宣传他们的创业故事和攻坚克难谋发展的感人事迹,真正让群众认识到企业家是第一资源、了解这些企业家、创业者为x发展作出的贡献,真真切切地让企业家感受到全社会的关心、关爱和尊重。
二是坚持一个底线,就是坚决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不动摇。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超标采取财产强制措施、财产处罚过宽过重等现象发生。要健全企业家容错纠错制度,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各职能部门以帮助整改为主,不予行政处罚;企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比如,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湖北老板在浙江金华市投资办厂,建厂房时有处违建,当地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上门第一句话是“不好意思,打扰了,有人投诉您违建,我们来了解下”,紧接着又说“您放心,这个违建,如果您自己马上处理好,我们就不开罚单,也不处罚了”,微笑说完后执法人员就离开了。这非常值得我们所有执法部门同志学习借鉴。
只要企业发展需要,我们就要心清如水地为企业“站台”。
三、优化营商环境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常抓不懈。
优化营商环境涉及观念转变、体制革新、利益调整、关系重塑,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必须出重拳、下猛药,扎扎实实地干、久久为功地抓,让群众和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树立与“市”俱进意识,打破狭隘的利益观,建立健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市场生态;
遇到矛盾,要想新招而不是循惯例;
遇到阻力,要找办法而不是找理由。在全面对标学习一流地区的同时,更要敢于超越、大胆探索,不断推出更多标志性、突破性的创新举措,打造x特色品牌。要转变作风,践行“一线工作法”,严格执行“x”工作制度,该办的事坚决办、决不能拖,能办的事马上办、决不能等,难办的事想办法办、决不能放,需要合办的事协作办、决不能推,切实以全新的理念、全新的举措、全新的作风,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要奔跑点菜,用点餐配菜的耐心主动服务;
要快速上菜,用闻声而动的迅捷高效服务;
要静候用餐,用实实在在的减负真情服务。唯有发扬这种“店小二”精神,以市场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坚持围墙外的事包办,围墙里的事帮办,服务对象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我们就要主动谋什么、做什么、推什么,始终做到随叫随到、不叫不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四到”,让每一个来到x的企业都能获得最贴切的服务、最舒适的环境。比如,苏州在全国第一个提出“亲商、安商、富商”理念,几十年如一日,用一件件小事、一个个细节向市场主体、向人民群众付出“真心行动”。去年还建立了月度沙龙、微信群联系、信息直报等“三项制度”,使企业家的意见、诉求能够让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听得到”“看得到”“办得到”。二是发扬敢于斗争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自我革命,只有动一批人的“奶酪”,才能成就所有人的“舒心”。尽管深圳、南京等地区的营商环境已走在全国前列,但他们还在不断探索创新、自我提升。我们要实现弯道超车,必须拿出义无反顾、动真碰硬的勇气,必须刀刃向内、刺刀见红,勇于革掉思想上的陋习、打通工作中的梗阻、交出口袋里的权力,在自我革命、勇于斗争中实现营商环境的彻底转变。
(三)完善协调调度、督导推进、考评奖惩三项机制,靠健全的制度常态常效推进。一是完善协调调度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牵涉部门多,考量的不单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干部的能力,而是一个地方的整体凝聚力和协作力,所以各县市区和部门都是责任主体,必须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打破“一亩三分地”的局限。
对考核排名靠后以及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严厉处罚。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排名靠后单位扣发的各类奖金,市里一分不留,全部用于对先进单位的奖励,切实通过重奖重罚来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总之,我们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营商环境,谁给x营商环境拆台、抹黑,市委、市政府就让他下台、把他拉黑。
同志们,优化营商环境,事关x高质量发展,事关x未来。希望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x形象”的理念,自觉做营商环境的守护侠、促进派,在全市上下奏响“你投资、我服务、共发展”的协奏曲,真正形成“一切为了投资者,为了投资者的一切”的发展环境,让投资者在x“最舒心”,以营商环境的最优带动投资创业的最热,让x在打造建设新兴区域经济中心、高质量跨越发展的新征程上始终行稳致远,永远活力四射!
谢谢大家!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八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市上下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和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以钢牙啃硬骨头的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优化环境,为冲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黑河跨越发展、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省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新一届省委坚持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从省直机关带头做起,采取专项整治方式,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整顿作风、优化环境,特别是每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雷打不动,召开全省性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的强烈政治意识,彰显了重振龙江雄风、重塑龙江环境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和省委要求部署,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出重拳、动真格,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干部思想作风发生积极变化。各地各部门切实把改作风优环境摆上重要日程,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自觉整顿作风、主动优化环境,懒政怠政、弄权勒卡、纪律松弛的少了,勤政务实、热情服务、遵规守纪的多了。特别是通过开展“万名干部大下基层”等活动,广大干部思想受到大洗礼,作风发生大转变,干事创业激情进一步迸发。二是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在全省统一部署7项专项整治基础上,我们立足黑河实际,坚持市县联动,深入开展“7+2”和“7+x”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不作为乱作为、执法违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等问题,推出了办事大厅、口岸联检部门延时服务等便民利企措施,思想僵化、标准不高、效率低下、不担当不作为、落实不力等制约发展的“堵点”逐渐化解。三是企业群众办事便利性快捷性显著提升。全市公布“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事项4382项,821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综合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实现深度融合。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减材料”162项、“减环节”213项;32个单位的32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平台受理,审批效率同比提高56.5%。这些实实在在的变化,使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但是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中央和省委要求、黑河发展需要、群众热切期盼相比,我们还有不小差距。中央纪委要求集中整治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个方面12类问题,省委书记张庆伟在全省会议上指出的各类问题,在我市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年前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时,还有不少群众和企业反映有的部门和干部乱收费、“拿钱不开票子”、以调研名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办事流程不优等一些问题。特别是在主观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整顿作风优化环境工作,还是讲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推一推动一动,甚至把抓这项工作当成“应景儿”,做表面文章、敷衍了事;对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在各地纷纷比拼“谁营商环境更优”的压力下,仍然看不到自身不足,自我感觉良好。这些问题,是制约我市跨越发展、全面振兴最大的“拦路虎”。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的殷切嘱托、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更是我们推动跨越发展、全面振兴的“金钥匙”。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作风问题和环境问题的顽固性和复杂性,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打攻坚战、歼灭战、持久战的思想,保持工作的韧劲和狠劲,杜绝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以过硬作风和持久耐力营造良好环境、推动黑河振兴。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第一,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旗帜鲜明地反对、态度坚决地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整治“四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基本刹住,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甚至出现隐形变种。今年,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抓实抓好。
一要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的问题。这是群众最深恶痛绝的问题之一。近年来,我们查处了不少这样的典型,有的在负责泥草(危)房改造项目申请和补贴发放时收受群众好处费,有的以需要“打点”为由违规领取他人五保金,有的利用工作便利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社保,有的甚至骗取新农合资金、扶贫项目资金。去年通过严查严惩,这种“吃、拿、卡、要”问题明显减少,但也不能忽视,要继续加大力度,以让群众“办事不求人”为目标,聚焦民生、扶贫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大整治。突出问题要组建专班重点攻坚,确保尽快明显好转。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惩快惩、绝不姑息。
二要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我在解放思想推进高质量发展大会上,从“旧、怕、平、懒”四个方面讲了不少这方面问题。现在看,有的部门本本主义、教条主义问题还存在,只看到这么办“不行”,不研究怎么办“能行”;有的领导干部乐于当“二传手”,不钻研工作,事事推给下属,只想当官不想干事。这种作风,怎么能够实现跨越,怎么能够实现振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从思想入手解决好这些问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带出一支敢担当、善作为的队伍。各级党组织今后要把敢担当、能担当作为一条选人用人的硬标准,让不担当、不作为的人没有市场、没有位子。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给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坚决避免“干事多出错多、不干事不出事”的逆向惩罚。
三要坚决整治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我们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不实不细、“跑粗”现象,很多都不是能力不足的问题,而是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有的地方贫困人口识别、档案信息采集等最基础的工作,回回查回回有问题;有的乡镇出现“人死了还领低保”的怪现象;有的县133份农村泥草房维修房屋结构安全验收鉴定,其中41份是在家中无人、室内情况不明的情况下作出的。这些,不都是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各级干部都要争做有责任心的好干部,以“五个要细”为基本要求,凡事对照去做。各地各部门要深入查摆责任心不强的突出问题,挂图抓好整改。市纪委监委和作风整顿办公室要抓一批典型公开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要坚决整治效率不高、节奏不快的问题。任何一项工作,没有效率、节奏不快,就谈不上质量。对黑河来说,要尽快补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实现跨越发展、全面振兴,就必须拿出比别人更高的效率、更快的节奏。现在看,我们有些领导干部还没有紧张起来,有的工作推进较慢,没有按要求落实到位;有的工作出工不出活,热热闹闹就是没有进展;有的工作虎头蛇尾,抓来抓去抓没了。下一步,要从市级抓起,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大力倡导雷厉风行、“马上就办”的作风,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决定,拿出“事不过夜”的劲头抓部署抓落实,做到今日事今日毕。要以“不干则已,干就最好”的精神对待每项工作,做到快而不乱,有效率更有质量。
第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采取综合措施着力推动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只有建设好投资、营商等软环境,才能有效遏制东北地区资本、人才流失状况”的重要嘱托,对标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外地经验打好组合拳,着力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一要继续简政放权。近年来,我们在简政放权上做了不少工作,但与发达地区特别是江浙一带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公布的事项没人家多,办理的速度没人家快,甚至有的地方都提出“一次不跑”改革了,我们还在研究少跑几次。如果不快步赶上,营商环境差的窘境就难以破解。我们要坚持眼光朝外、刀刃向内,民有所呼、我有所为,聚焦企业发展的痛点、群众办事的难点,重点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审批中介服务等领域,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凡是中省取消的一律取消,中省下放的全部承接,协同推动关联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全链条”取消或下放,让权力“瘦身”再“瘦身”。
二要不断优化流程。流程优化再造,是提高服务效能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们全力打造“环节少、流程短、成本低、效率高、服务优”的政务服务体系,但由于条件制约,还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目标。接下来,我们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服务流程,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大胆学习借鉴“容缺受理、双向承诺”“一枚印章管审批”等新模式。要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少跑腿”。窗口决定不了的事项,相关部门要随时召开局务会、主任办公会研究解决。要大力推进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平台和手机客户端深度融合,为优化再造流程创造更加有利条件。进一步推进各类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增强办事的透明度。
三要坚决清理奇葩证明。这证明那证明,很多都是推卸责任的借口。但往往就是这些证明,让群众跑了很多腿,甚至导致事情办不成。有的街道(社区)同志反映,很多事情他们根本不清楚,却让群众到他们那去开五花八门的证明。清理规范各类证明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特别是窗口单位要结合优化工作流程,对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证明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那些“不必要的证明”“无法证明的证明”“重复循环的证明”“无法查证的证明”坚决清理到位。这项清理工作,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对入驻办事大厅窗口单位的证明进行逐一清理。
第三,要聚焦让依法办事成为日常行为习惯,着力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我们要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从群众和企业最反感的有法不依、司法不公等问题抓起改起,努力推动依法办事在黑河蔚然成风。
一是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当前,我市领导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漠,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等问题。近年来,我们查处的张守锋、顾杰等典型案件,他们从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之路,除理想信念丧失外,同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也有很大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干什么事都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
二是执法人员要做秉公执法、依法办事的模范。执法人员手中的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但现实中,有的人却随意执法、滥用权力,甚至把公权力变成了部门或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有的交通部门堵着企业门口执法,有的地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擅自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运输保证金,有的民警在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户口迁移业务时向群众超标准收费,等等。这些现象,败坏了党风政风,亵渎了手中的权力。各地各部门要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严格按法律规定用权,做到“法无授权即禁止”。执法人员要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把用权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寓用权于服务之中,绝不能任性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粗放执法。
三是司法人员要做忠于法律、公平公正的模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我市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典型案例,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全市司法人员要再接再厉,自觉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大力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绝不能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要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四是广大企业家要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的模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只有守法经营,才是长远发展之道。广大企业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自觉走“亲”“清”政商关系的正道,遇事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特别是刑事法律风险。各地各相关部门也要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强买强卖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恶劣行为,要严查重处、绝不放过,真正让广大投资者感受到在黑河市场有秩序、社会有正义。
第四,要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切实把黑河信守承诺、讲求诚信的良好形象树立起来。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更是一个地方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大力弘扬诚信理念,把诚信守约作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夯实市场秩序的强大基石。
一方面,要着力打造诚信政府。近些年,通过媒体经常看到,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在招商引资中承诺多,落实少;有些承诺属于越权承诺,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实际上根本办不到;有的政府换届或官员变动后,新官不理旧账;还有一些地方,以各种优惠条件诱使客商投资,然后“割韭菜”“宰肥羊”,肆意侵害投资者利益,等等。这些行为,必然给其他潜在投资者带来阻吓效应,“伤害一人,吓退一群”。对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警醒,深入查找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抓好整改。无论是招商引资,还是处理其他问题,凡是承诺都要审慎考虑,想一想是否合法合理、合乎国家政策,绝不能随意乱承诺。特别是土地出让价格、项目优惠政策等,要由职能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去谈判、去博弈,充分体现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政府要少承诺,达不到的坚决不承诺。同时,要切实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承诺的就要严格遵守、积极兑现,新官也要理旧账。
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动全社会讲诚信守约定。信任危机,是一个社会最大的危机。从我市查处的不讲诚信案件看,商业欺诈、制假售假、企业不信守承诺等问题依然存在;从“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工作看,不讲诚信的“老懒”还不少;甚至老人摔倒不敢扶的问题也不是没有。可以说,捍卫诚信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我们要以打造“诚信黑河”为总抓手,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制定出台惩戒“老赖”和发布企业“红黑榜”、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机制等硬举措,通过制度力量唤起诚信意识。要采取褒奖先进、严惩后进等措施,引导全社会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倡导讲信义、尊法治的社会风尚,形成“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
第五,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在抓长,不断健全完善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制度机制。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不是“吹吹风”,更不是“一阵风”,必须形成制度机制、常抓不懈。我们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始终,坚持正向激励和刚性约束并举,加快形成一套科学有效、治本管长的制度机制。
一要压实责任传导机制,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市委整顿作风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议大事、抓大事,为全市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把舵定向。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职能部门要扛起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的主体责任,按照任务分工扎实抓好有关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要统筹协调、具体推进,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肩负起直接责任人责任。在这项工作中没有局外人,如果不尽责,就要坚决追责。
二要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绝不能因为怕有事,就不敢和企业、投资者来往。要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厘清边界、各司其职、相向而行,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更不能向人家伸手要钱、要好处。要按照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的方式方法,积极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特别是在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要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积极为企业解所难、排所忧,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
三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调动干部积极性。要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发挥好“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的作用。要健全与考核评价体系相配套的责任追究机制,在考核评价中发现的对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或者发生重大影响事件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在这方面,不光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要健全舆论引导机制,营造促进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积极宣传我市的政策、法治、服务、市场、人文、投资良好环境,大力推介到我市投资创业和发展的成功典型,唱响“你投资、我服务,你发财、我发展”的时代强音,吸引更多的有志之士到黑河投资兴业。要发挥好各类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破坏发展环境的要点名道姓进行曝光,让广大党员干部受到震慑、得到警醒,让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在黑河无藏身之处、无立锥之地。
同志们,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不进则退,唯有解放思想,拿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决心和勇气,才能赢得主动权。我们今天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应该是优良作风的实践者,都应该是优良环境的创造者,我们对黑河的发展都有一份期待、都有一份责任,也都应该有一份作为。我们要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按照省委要求,不断把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引向纵深,以过硬的作风和优良的环境推动黑河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振兴,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九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步伐,提高服务水平,7月21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祝学强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到市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知识、问题答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讲市农业农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具体案例,让办事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有更深入了解,切实将助企纾困政策、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实落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当天上午,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消毒药品10件、解答群众各类咨询问题25个,受到过往群众一致好评。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通过广播、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舆论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十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宗旨】为了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高质量収展,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aa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aa经济特区营商环境的改革优化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领导,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冴。
収展改革、市场监督、商务贸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营商环境的优化改革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中央、省垂直管理的驻深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各自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四条【政策公开】行政机关制定不市场主体有关的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措施,应当采叏适当形式听叏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丌得减损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戒者增加其义务,丌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丌得干预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劢。
制定不市场主体有关的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印収之日起三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収布,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宣导、咨询和解读。
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深入解读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性文件,提高市场主体对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
第五条【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丌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其他行业、领域和业务全面放开,市场主体可以平等进入市场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
第六条【平等待遇】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待遇,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平等适用本市支持企业収展的各项政策。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不国有企业在土地供应、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申报、资质许可、产业扶持、用水用电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丌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限制;丌得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第七条【公平竞争】依法保障市场主体通过公平竞争参不政府采购活劢。鼓励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参不基础设施和公用亊业项目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及建设工程丌得以非公开招标方式设立各类预选企业名录,丌得以业主强制选择等手段叏代公平竞争。
第八条【政务服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按照高效、便利、透明的原则,通过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宣导、业务查询、网上投诉、政务导办等服务,简化办亊程序,提高办亊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推行政务服务亊项网上叐理、网上审查、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可以实现网络共享的材料、通过网络核验可以获叏的信息以及前端流程已经收叏的材料,丌得要求重复提交。
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证明以及加盖电子印章的其他电子材料,不纸质版本具有同等效力。从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证明以及加盖电子印章的其他电子材料中提叏的结构化数据可以作为政务服务数据比对的依据,比对结果可以作为业务办理的依据。
第九条【企业开办】全面实行网络注册、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等商亊登记制度。申请开办企业实行一站式办理戒者全网通办,对开办个体户和自然人有限公司的申请,实行网上自劢审批;商亊主体名称可以通过微信自主申报;对开办企业申请,商亊登记机关可以卲时办结的,应当卲时办结;丌能卲时办结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商亊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公安、税务、社保等部门共享有关政务信息。市场主体的有关信息可以通过主劢采集、政府信息共享等方式采集的,丌得要求市场主体再行提供。
第十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丌断压缩减少行政许可亊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亊项要编制清单幵向社会公开,幵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
行政审批机关丌得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定、认证、审定等方式发相设定戒者实施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亊项,丌得将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亊项发相设定为备案亊项。
有关规划布局的数量、时间、距离等非强制性标准,丌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审批条件。
第十一条【审批服务】审批机关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丌得增设审批条件和环节。对依法丌需要现场勘察、与业技术审查、集体讨论、与家论证、听证的亊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叏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亊项,对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亊项,丌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第十二条【公共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推行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亊业单位和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要持续推进app办亊、移劢支付等便利丼措,进一步压减供水、供电、供气的办理时限。
第十三条【金融服务】全面叏消企业的银行开户行政许可,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企业贷款的投放额度,叏消各类违规的手续费、管理费、咨询费、顾问费、承诺费等费用。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国有企业应当一视同仁,对丌同性质和丌同类型的市场主体的同类贷款申请丌得有差别待遇。
建立地方财政扶持中小微企业収展机制,以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方面的指导和监管。
第十四条【纳税服务】本市税务机关应当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压减税收申报次数,压缩纳税时间,加大纳税便利化。丌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戒者摊派税款,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全面享叐各项减税、免税、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
第十五条【登记服务】丌劢产登记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和优化丌劢产登记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登记服务效率。
市场主体在商业银行办理丌劢产抵押贷款的,可以委托商业银行直接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丌劢产登记机关应当配合。
推行丌劢产登记不水、电、气发更联劢办理,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亊业单位应当配合办理。
第十六条【规范房租】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建立产业用房租赁负面清单,禁止企亊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分租、转租厂房、写字楼等产业用房和恶意哄抧租金扰乱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的行为。
产业用房的租金按片区实施分级分类价格指导。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产业用房的租赁管理,实行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制度。
第十七条【规范收费】行政亊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丌得收费。收费目录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叐社会监督。禁止擅自收费、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逐步叏消本市涉企行政亊业性收费。
供电、供水、供气、电讯、邮政等公用服务类收费应当明码标价,逐步降低各类服务收费。
第十八条【规范中介】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丌得将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亊项转为中介服务亊项,丌得强行要求市场主体接叐中介服务,丌得指定戒者发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丌得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
政府部门对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应当互通互认,丌得要求重复评估。
第十九条【信用建设】市、区政府应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征集、抦露、使用和管理,幵为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日常监管等过程中,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建立失信记录档案。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核实幵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应当在反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戒撤销。失信联合惩戒错误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叐损害的,有关部门应当主劢撤销幵消除丌良影响。
第二十条【信用规范】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丌得规定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约束的内容。
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丌良影响的,可以通过信用承诺、信用整改、信用核查、信用报告戒者参加公益慈善活劢等方式修复信用。完成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信用惩戒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其信用修复结果。
第二十一条【综合监管】实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市场监管机关应当编制幵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以及叏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亊项等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消防监督、应急安全、文化市场等领域实行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叏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幵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执法检查】执法机关实施执法检查应当编制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仸务、依据、时间和方式等。
未经国家、省主管部门戒者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丌得开展拉网式的执法大检查。同一系统的上级执法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检查的,下级机关丌得重复检查。限制非办案类的综合检查,引导企业以自我检查、行业自律和信用承诺为主。确有必要开展检查的,以抽查为主。
第二十三条【审慎处罚】实施行政处罚教育前置制度,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不教育相结合,丌得以罚代管、重罚轻教。
行政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丏能主劢消除戒者减轻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和引导,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幵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丌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产权保护】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侵犯企业商标、与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损害企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违法行为。
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应当开具清单收据和送达法律文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幵在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市场主体提供的财产担保可以满足执行要求戒者财产可以分割执行的,丌得超值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对查封、扣押的财产,由执法机关自行保管的,丌得使用戒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仸。
第二十五条【公安保障】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劢。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劢,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置,幵在十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投诉举报】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丼报和督察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丼报幵反馈处理情冴。仸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有权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丼报。
营商环境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丼报方式,通过与项督察、日常督导等方式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劣和法律救济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保障市场主体依法维权。
推劢建立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人民调解、仲裁和诉讼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市场主体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第二十八条【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刓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仸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仸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亊责仸。
(六)违反规定利用职权便利指定戒者发相指定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对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丌予互认而要求重复评估的;(七)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丏经核实有误的信用信息未及时更正戒者撤销,以及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错误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叐损害的;(八)未按照规定开展执法检查戒者实施行政处罚,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劢,戒者在行政执法活劢中牟叏丌正当利益的;(九)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十)公安机关丌按照规定及时处置破坏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劢的行为的;(十一)未建立丼报、投诉制度,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丼报、投诉亊项戒者对丼报、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十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仸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法律责任】企亊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违法分租、转租产业用房,恶意哄抧租金扰乱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的,由房屋租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幵实施联合惩戒。
第三十条【施行日期】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十一
根据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医疗保障局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迅速部署行动,聚焦短板弱项,破解瓶颈制约,提升服务效能,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责任,统一思想,迅速抓好各项任务部署落实。
一是成立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x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压实职责任务。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把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责任使命感坚持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细。
(二)服务大厅经办服务情况。
上半年,累计受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6585人次(省外780人次),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网上渠道办理5605人次,受理重大疾病备案1318人次,门诊慢性病5734人次。受理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停保、退休以及关系转移等参保业务15445人次。受理非联网报销手续2819人次。各窗口接受现场及电话咨询1.5万余人次。完成2021年度门诊慢性一般鉴定程序集中鉴定5300人,通过鉴定4890人。
(三)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取得丰硕成果。
1、全面落实各项待遇政策。一是全面执行2020版国家《药品目录》,新增救急救命的119个国家谈判药品于2021年1月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二是将门诊重大疾病特定用药由27种增加到93种;三是简化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办理申请流程,由每年只可申报一次调整为每月都可申报,缩短鉴定时限;将25种无法治愈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待遇享受期有三年调整为长期。四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确保我市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2020年落实了国家对职工医保参保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工作,切实减轻疫情期间企业负担。
2、推进实施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再造,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一是全面落实《xxx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推进医保经办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六统一”。二是全面推行“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制。对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10类61项民生服务事项,实施流程重塑,积极推行《医保窗口优化调整方案》,取消“职工大病”和“生育保险”两个窗口,将相关业务纳入医保综合窗口中,切实抓好业务整体融合,实行相关手续受理“一站式”服务,解决了参保职工需二次提交手续的问题,大幅缩短了业务办理等待时间,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一趟办结”。三是今年5月8日起,推行安阳市区域内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同城通办”,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打破地域限制,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四是实行医保服务大厅周六周日延时服务制度,每周六、日安排专人为参保群众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五是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参保单位,我们与人社局在市民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方便企业一次性办理社会保障事务。
3、持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一是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业务经办知识和服务能力建设,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采取以身边人教身边人、业务能手带业务新人的办法,促进窗口经办服务队伍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二是着力改善服务环境,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对服务窗口进行了优化整合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服务大厅配置,设立排队叫号机、志愿服务站、休息排椅、报刊(图书)阅览架、复印机等便民服务设施,统一工作人员服装,规范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三是着力增强群众服务体验。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供服务手册,承诺办结限时。设立服务大厅政策宣传和服务引导岗,提供叫号、排号、政策宣传及服务引导服务。全面落实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一次性办结服务,努力提高群众办事体验。四是着力推进“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的要求,开通了微信公众号上的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开通了“豫保通”公众号上的异地就医备案、姓名修改、参保情况查询、报销情况查询、医保三大目录查询、全国联网医院查询、经办流程查询以及网上政策咨询等线上服务,开通参保企业单位医保政策咨询微信工作群,全面服务企事业单位相关医保政策咨询。
4、强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一是通过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设立了相关政策解读栏目,公布权威政策信息,二是定时发布或转载最新政策文章50篇,三是服务大厅发放服务指南、政策明白卡等宣传手册5千余张。
5、规范基金监管行为。
组建基金监管执法人员队伍,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组织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医保局属于20xx年新成立单位,一是在乡镇没有医保经办人员,上级部门目前还没有在乡镇设立经办服务的具体政策,造成医保经办服务向乡镇延伸的欠缺。二是医保局存在人少事多,急需临床医学及信息化专业人员,存在的空编缺人现象严重影响单位服务能力提升。
(二)我市尚未实现开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与医保参保登记一网通办。由于我省医保信息化不完善,没有实现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网,无法实现企业工商登记与医保参保登记一网通办。
(三)“互联网+医保”服务推进缓慢。医保系统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升级,目前只能实现网上异地就医备案、网上报销数据查询,还不能实现网上参保登记、信息更正等其它医保相关业务网上办理。
(一)继续加强领导,确保营商环境责任落到实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之下,继续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把开办企业各项营商环境有关医疗保障指标落到实处,保障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关于医保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继续跟踪开办企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切实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争取明年实现开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即可完成医保参保登记业务。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制,修订经办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标准,全面开展经办服务事项“好差评”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程公开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设,规范经办事项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夯实服务责任,为高效优质的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经办知识和服务能力培训,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对窗口业务进一步优化整合,全面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
(六)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持续推进经办模式升级,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和完善,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联网+医保”建设进度,推进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和应用推广,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逐步将医疗保障各项经办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终端和移动终端,通过“数据多跑路”打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堵点和难点,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十二
根据8月19日xx市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迎查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xx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要承担优化xx港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工作。
(一)高度重视,高站位周密谋划部署。自通知下发以来,我站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结合国家移民管理局、山东边检总站的相关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研究落实措施,切实有效地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服务驻地经济发展大局。
(二)靠前服务,高质量落实上级要求。自国家移民管理局服务航运企业十六项措施与山东边检总站“我为群众办实事”八项措施实施以来,我站高标准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实做好贯彻落实与宣传工作。一是全力维护船员换班权益,开设24小时审批流转服务,对因伤病需人道主义救助的开设“紧急通道”快速的办理入境手续。二是靠前服务载运特定货物船舶快速通关。积极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平台,简化和统一单证格式与数据标准,推行边检行政许可证件网上办理,简化边检登记手续与口岸限定区域管理措施,为运输大宗商品、鲜活、抗疫与民生物资的船舶设立专门服务岗,提供优先放行通关服务。三是推行“枫桥式”海港警务模式。面向港航、代理企业建立“警企联络群”,定期公布当值民警联系方式,集中推介边检红利政策,积极听取服务对象建议与群众需求。
(三)主动作为,高标准护航经济发展。我站结合xx港经营实际与勤务特点,主动受领任务,逐项研究对策,着力从简化办事程序、服务窗口靠前、协调口岸查验单位等方面积极研究探索符合xx港经营实际与航运企业需求的绿色通关模式,缩短代理申报在途时间、船舶货物在港时间,提升航运企业效率。
一是执勤警力不足。根据总站部署,目前我站抽调部分民警参与外地援勤工作,且警务辅助人员较少,造成单位内留守民警承担各项工作较为繁复,在面临xx港多艘国际航行船舶接连入出境时有较大的勤务压力。二是基础设施短缺。xx港码头建设较为落后,缺少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相应的信息化设备。三是对外协作不够。与海事、海关的信息交流、业务协作不强,一套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体制机制。
下一步,xx站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克服困难短板,继续忠诚履职守好海上国门,积极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十三
优化营商环境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党委工作部署的实际行动,是提升园区企业发展活力、增强区域竞争的有力抓手,更是广大群众和企业共同期盼。工业园作为自治区重点工业园,作为主阵地和主战场,我们有信心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打造营商环境“园区品牌”。
一、高效服务,体现“园区效率”要树立“马上就办”服务理念。建立企业与园区交流“直通车”。企业家可以通过微信群等方式与园区领导、部门随时沟通,24小时接受企业反馈问题,及时交办相关部门。将企业提出的事情“第一时间办结、第一时间办好”。要实施限时办结工作制度。及时承接“放管服”改革任务,有效梳理项目审批清单。办理流程、资料清单做到一次性告知。不断优化项目在园区层面的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降低时间成本,所有行政审批部门要公告办理时限,限期限时办结,非企业原因造成逾期未办的,视为审批同意。要推行全程领办服务。对招商引资项目从洽谈、签约、建设到投产实行全过程领办跟踪服务。
项目建设的所有要件审批办理都要责任到人,及时协调上级有关部门,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地服务把企业的事情办好,让“园区效率”最大限度提升“园区效益”。
—2—。
二、精准施策,强化“园区优势”要发挥资源优势。园区工业园有着独特的水煤组合优势,这为我们发展现代能源经济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要培育集聚优势。园区工业项目已形成煤制甲醇、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化肥等煤化工产能460万吨,初步构建起门类齐全的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我们要着力引进煤化工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全力培育全产业链的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为更多上下游产业的入园落地提供基础保障,增强产业集聚优势,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园区竞争力。要用好政策优势。将减税降费、节能降耗、发展现代能源经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时研究吃透,用足用活用好。建立园区部门、驻地单位和企业之间“政策直通车”,确保企业在第一时间知晓政策,推动各项利好政策在园区落地,让企业尽可能多地享受到改革红利,增强发展后劲。
三、
用心用情,健全“园区机制”推行“项目运行调度制”。项目要动态监管服务,一周一收集,半月一调度。认真梳理项目遇到的问题,找出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单位和时限,做到矛盾不回避、问题早解决。确保投产项目稳定运行,在建项目有序推进,前期项目早日开工。
次深入项目现场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负责同志要下沉服务,每半月至少一次深入项目现场,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建设进度。推行“首问负责制”。园区干部职工必须热情接待一切来访办事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及时予以答复处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首问责任人须及时引领到相关部门办理。
四、以上率下,培育“园区作风”培育好素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及专业知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专业技术能力、依法办事能力、担当作为能力和狠抓落实能力。锤炼好作风。着力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把“亲”体现在尊重、支持、关心、服务企业上;把“清”体现在干净干事上,始终守住法律和党纪底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官”问题大整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园区环境。提供好服务。充分发挥“店小二”精神,广大干部职工要走出机关、扑下身子高标准服务企业。经常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靠前服务,以优质服务增添企业发展动能。
化服务,更要以“店小二”的理念服务企业,推动发展。依托“园区优势”,优化“园区机制”,发挥“园区效率”,培育“园区作风”,努力打造营商环境“园区品牌”。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十四
商业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商业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优化经营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目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商业环境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根据当前商业环境发展的需要,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打破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种障碍;大力营造一流的商业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商业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1)外部因素。
1.地区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多数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一半的建筑高度有限。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高、发展空间有限的限制现有土地分散,缺乏统一规划,土地利用成本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缺乏企业发展的空间和机遇。
二是企业资金来源渠道目前,我国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很大,企业普遍难以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非常突出,导致企业发展潜力不足。大多数商家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确,投资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和落地的项目大多是金融、餐饮等服务项目,缺乏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产业集群效应的形成,不利于我区企业的集聚和发展。
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篇十五
今年以来,县商务局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深入实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扎实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的各项规定。在负面清单以外未设置新的准入限制,不存在门槛高、审批多、手续繁、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认真执行《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简化备案程序,严格落实国家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对已调整出的货物目录商品不再进行监管。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与兰州海关的协调沟通,推广实施进口货物“两步申报”通关模式,精简需在进出口缓解验核的监管证件和单证数量,大力推行无纸化通关作业,积极协调服务进出口企业,提升我县进出口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鼓励开展“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行动。紧抓“互联网+”等政策机遇,以促进农产品销售为主导,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带动,引领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快速发展。并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运用“互联网”开展经营服务。
积极深入企业纾困解难。按照年初制定的《服务企业包企包抓责任制度》,深入23户限上企业,逐企分析营业收入回落原因,及时纾困解难,并对今年以来的账务进行规范,督促企业应报尽报、应统尽统,不断提高指标核算水平。促进企业规范运营达标入库。由我局牵头,联合税务、统计等部门对全县达限近限的62户批发企业、22户零售企业和18户餐饮企业开展摸排培育,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宣传支持政策、完善财务账目、健全纳税申报,促进企业规范运营,及时达标入库。通过调研摸底,确定华盛工贸、富民源八一沙葱产销专业合作社、禾悦电商等12家企业作为入库培育对象。并对20xx年新注册的15家有潜力的商贸流通企业逐一摸排,不断增强限上企业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积极稳定外贸出口市场。疫情期间,督促指导外贸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并利用客户面广的优势,购买防控物资,为复工复产做好防控物资储备。组织宣传国家疫情期间的金融、税收、社保、用电、用工、项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信息,以获得最大程度的政策支持。目前,全县10家有出口业绩的外贸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正常生产经营。同时积极动员金仓公司、鑫源棉业、小林、富源春等企业继续抓好生产及外贸出口工作,协调出口运输方式,办理出口货物绿色通行证,全力保障外贸出口。组织金武、宇海、正元、永生等10家外贸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贸易数字展览会,并及时参加展会培训。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今年以来,为鼎力公司和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争取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7.65万元。疫情期间,为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电商企业及网店19家,审核补贴金额11.52万元。积极协调为小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农行北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申报省商务厅内陆运输补贴项目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项目600万元。申报促消费项目12家企业60万元。目前,正在协调省厅及早下达资金。
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商务局牵头,组织管辖的中小微企业人员认真学习和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真正掌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质内涵。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印发政策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加大市场体系建设力度。县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成运营,开工建设县福欣源瓜果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恒温气调库建设项目,县蔬菜集散市场、县蜜瓜交易市场等5个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咨询评估和项目报批。推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及时公开各类物流项目收费目录清单,大力整治物流市场的乱收费、不合理收费等行为,切实为企业降低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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