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读书心得感想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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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读书心得感想范文(20篇)
时间:2023-11-26 18:08:05     小编:琴心月

探索是发现未知领域、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如何处理工作中的压力和挑战?接下来是一些总结实例,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考和借鉴。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一

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能虚度光阴。

老师却告诉我们,这篇文章是她的挚爱。文章紧扣“匆匆”二字展开叙述,思绪万千,叹息不已。结构精巧,转承自然。纯朴简练,情景交融。处处流露出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

这是不是告诉我们: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呢?

想想我现在的生活。最喜欢在周六、周日的早上睡到自然醒。给一星期的早起做个补偿。一日之计在于晨,无比美好的早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从床边溜走了。午饭后顺便瞄两眼电视,不敢贪恋,赶紧抓紧时间写作业。毕竟,我可是个好学生,没有不写作业的习惯,还要把字写好,题目作对才算完。一个下午忙忙活活,语文、数学、英语轮番上阵,到晚上也不能写完。我们可是六年级的临毕业的小学生了,作业多点儿在所难免。第二天依然如故,把各科作业写完一般都得下午四五点钟。

两天的时间匆匆而过,做了什么有意义的事了吗?看书了吗?有预习或复习功课吗?出去玩了吗?对于喜欢画画的我,有时间画吗?对于喜欢写日记的我,动手了吗?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下个星期呢?不过也是如此。一日复一日,万事成蹉跎。

读了《最美的作家——朱自清》这篇作品集中《匆匆》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到了朱自清对虚度光阴感到非常无奈和惋惜。

《匆匆》讲了作者匆匆的一天,文中用了许多排比句:“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碗里过去;默默时...”相同的句式使我们看到时间的流逝。最终有一天在作者的掩面叹息下流走了。

“赢得了时间就是赢得了一切”列宁这句话表现了时间比任何事物都要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说明一个人如果不珍惜少年时的大好时光,他的老年将一事无成,只能在叹息中度过一生。真正珍惜时间的人,能将自己的24小时做了平常人要做25小时甚至更多时间也做不完的事情。他们的24小时会很漫长。

我在《故事会》上看到过一个笑话:一个公务员向老板请假,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工作,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32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还剩22天,再加上公司放假,你的工作时间只有1天而你又邀请这一天的假!虽然老板的算法是错误的,但这也能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

不要让自己的日子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匆匆流逝的时间海洋里。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生命!

“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这是莎士比亚的一句名言。你看,他说得多好啊!用它来形容《匆匆》这篇课文是再恰当不过。《匆匆》这篇课文讲述了朱自清自己对自己过去虚度的八千多个日子的惋惜和留恋,流露出来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之情,揭示了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不要白白走这一遭。

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显得那样渺小,消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成长历程也是这样,十一年的风风雨雨,十一年的日日夜夜,仿佛就在一刹那间过去了,我们早已不是那个牙牙学语的孩子了,可时光一去不复返了,我们还能做几回这般天真可爱的孩子呢?时光是如此宝贵,它对我们有着至关的重要。怎样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绚丽多姿呢?答案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珍惜时间。只有珍惜时间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赢家。转眼间,我们即将步入中学了,我们应当珍惜现在的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它再从我的脚边飞去了。

不论走到哪里,我永远铭记: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

读了朱自清的《匆匆》,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时间的宝贵。每一个人都拥有时间,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时间没有影子,亦没有声音。有些时候,人们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身旁闪掠而过。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在你少年时间不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来,到了风烛残年的老年时就只能哀叹。时间不能用来挥霍,只能用来珍惜;生命不能用来蹉跎,只能用来做事。“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我只能告诉大家这句话。

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深受感悟,思绪万千。《匆匆》使我真正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的确是的,露珠儿干了,有再晶莹夺目的时候;太阳落山了,有再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天空被乌云遮蔽了,有重现光明的时候。可我们手中的日子呢,却如江河入海,一去不复返!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回想一下,我又何曾不是这样?每天都快速地把作业在学校写好,放学把书包一扔,不是看电视,就是玩耍。父母看见了多次批评,可我却说写好了,书上的内容也记得。可当试卷发下来,却是处处挂“红灯”。我也就像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分几秒,他也会过得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十年,

甚至几百年的光阴,他也会一无所获,过得空虚。上天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给每个人都是一天24个小时,主要看你怎样掌握,怎样分配。鲁迅先生说得好:“时间就像海洋里的水,只要你能挤,总能挤出。”

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玩耍的人们啊!快睁开你的双眼,不然,时间将在你身边消逝。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二

先前从杂志上看到一则报道:20__年1月27日,一位作家在美国新罕布什州的家中逝世,享年91岁。他的名字叫杰罗姆·大卫·塞林格。你可知道,美国两个惊天大案的凶手都与他的一本书有关——《麦田里的守望者》。

刺杀约翰·列侬的查普曼和刺杀里根总统的欣克利,他们随身都带着这本书,并百读不厌。查普曼甚至在监狱中发表声明称:“我希望有一天你们都能读一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今后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这个目标,因为这本非同寻常的书里有许都答案。”从中我们不难发现,《麦田里的守望者》对美国年轻人的影响之深。

通读全文,我们不难发现,小说的主人公16岁的霍尔顿体现的是一种反英雄形象。他出身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但他的性格较为复杂,内心充满了矛盾。在学校中,他不肯用功读书,以至于连续四次被开除学校。从作者的描绘的学校状况我们可以发现,他之是所以不肯用功读书,其实是他对当时资产阶级现行教育制度的一种反抗,他不愿与学校中的那些伪君子同流合污,他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理想的纯洁一面。

在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后,霍尔顿不敢贸然回家,只是只身一人在美国最繁华的都市——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在这期间,他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这次经历,让他接触到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物,同时,也让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尤其是那些“假模假式”的伪君子。但是他又不得不对现实所妥协:他这一辈子最讨厌的就是电影,但在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着时间;他讨厌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_;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搂搂抱抱。最终,霍尔顿又不得不回到自己的家中,回到现实中。

在这本书中,有两处地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处是霍尔顿所唯一敬佩的老师所教他的信条:“一个不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当第一眼看到这句话时,不是觉得十分惊讶,怎么他说的与平时父母、老师、社会上所宣传的所相去甚远,我们平时所接触到的往往是父母的期望、老师的谆谆教导,希望我们好好读书,出人头地,为自己的事业而奋斗终身。但细细一想,这句话正是社会中频那个的一些人的真实写照。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周围固然存在一些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奋斗终身的人,每年的“感动中国”评选的人物中,我们都能发现这样的人,如某某教师放弃了在城市优越的生活工作环境,而到农村相对落后的中小学教学,为的就是能够让更多的孩子上学,也许是我太过悲观,我总感觉自己听到的负面消息更多。报纸上经常会报道一些这样的消息,如某某公司职员受到了上司的欺辱,但为了能够保住自己的工作,只能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生活中我们周围的人,大部分都是利己主义者,当然也包括我自己。每当我遇到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相冲突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的先考虑到自己的利益。我国的经济正在迅速的发展,我们更加需要那些“不成熟”的人来实现国家的繁荣。

第二处就是霍尔顿那个美好的理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曾经看到有人这样评价这段话:“悬崖”上是孩子纯真的童年,“悬崖”下则意味着世故的深渊。在我看来,这样的评价还是有一定的现实依据的,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前,美国文学总是将孩子的童年理想化,孩提时代永远是快乐而天真的,而正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出现,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精神文明的空虚,打破了人们的幻想,而让人们重新回到现实中来。

有人认为《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本必读图书,成人通过本书可以增加对青少年的理解;青年人在阅读本书后则能增加对生活的认识,使自己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并促使自己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但另一方面,有人则严厉批评这本书,把它看作室洪水猛兽,说主人公满口粗话,张口“他妈的”,闭口“混账”,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从而认为本书的内容“猥亵”、“渎神”,有些图书馆曾一度将本书列为禁书。有一句话说的好,“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后,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本书列为学生的必读课外读物,许多公共学校还以它为教材。这部小说出版后,至今影响不减,总销量已超过千万册。它在当代美国文学中的地位也日益巩固,被称为“现代经典”。越来越受到文学评论界的重视。

在我看来,其实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孩子,老师还是家长,都能从中获得启示。

首先说说老师,在这本书中,学校里的老师只是不断地强迫学生用功读书,以便将来能有一个好出路,但在他们最需要寻求精神寄托的时候,在那样的生活环境中,学生又能从他们身上得到什么帮助?结果是可悲的: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一些势利的伪君子。就拿学校的校长哈斯先生来说,看见有些学生的家长开了汽车来接自己的孩子,他就跑过去跟他们握手,巴结他们;看到些平常的家长,只是假惺惺地朝他们微微一笑,就去跟别的家长说话了。在这样一个假仁假义的校长带领下,学校会成为什么样子,不用说都能明白。老师的职责在于育人,不仅仅是传授他们知识,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塑造一个精神寄托,有崇高理想的人。物质世界不论发展的多高,精神世界的匮乏,都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再从我们学生的角度来说,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身边的一些人往往会影响到你今后的发展。在书中,霍尔顿身边的都是些不求上进的人,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贪图虚荣的人。有这样的人在身边,慢慢地,我们也会染上那些恶习,一旦染上,那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对于我们来说,交友必须要谨慎,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三

《麦田里的守望者》写了一个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家庭的十六岁少年霍尔顿在第四次被开除学校后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一天两夜的经历。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主人公的故事,还得从潘西这所学校说起。潘西中学很出名,在人们心中很有名望,但主人公是这样描写潘西中学的—“在潘西,也像在别的学校一样,根本没培育什么人才。而且在那里我也没见到过任何优秀的、有脑子的人”不仅这样,他还说潘西中学有的是贼。在霍尔顿看来,最不可原谅是那个学校全是些虚伪的人,特别是校长,非常的势利,看到一般的学生家长,就只和他们打个招呼,而看到那些有钱有势的、开着好车的,就会过去和他们说个没完;还有潘西里讨人厌的阿克莱、斯特拉德莱塔。霍尔顿离开潘西的原因,不是六门功课不及格,而是伪君子太多,那个地方纵使有无尽的荣耀与光彩,但整个校园是冷漠的、近乎没人性的世界。

霍尔顿的世界,没有所谓的快乐,或许有,那也仅仅只是少数人给他的。他排斥好的东西,即使是真正的关心。当历史老师老斯宾塞和他说他父母都是再好不过的人时,他厌烦了,他打心里讨厌“再好不过”这个词。一个孩子,我很难想象,为什么会把世界想得如此丑恶,尽管这个世界丑恶的东西也不少。他甚至把一些极小极小的事情都想得很可恶。当他在街上看见一个阿飞模样的家伙和女朋友在一起哈哈大笑时,他认为引起他们笑的内容根本不好笑;看到人家在演奏曲子时,他也认为那人是在卖弄本领;看到一个带着小孩的妇女被电影感动而哭个不停时,他也认为是假模假式的;他甚至无聊到讨厌_徒。种.种的种.种,在霍尔顿眼中,只不过是假的要死的一场场闹剧。

在霍尔顿看到生活的丑恶面时,他毫无保留的说出自己心里的孤单,寂寞。这种寂寞,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独处的难过,而是没有真正理解自己的人。虽然他讨厌斯特拉德莱塔,但也愿意在他面前跳舞。“我也急需要一个观众,我也喜欢当着别人卖弄自己”这是他心里的声音,他需要倾听,他要的是别人的理解,不是一幅幅假兮兮的面孔和软绵绵的问候。缺少了观众,能不孤独吗?公交车司机要他把雪球扔了,他说他并不会拿他仍任何人,但那个公交司机不信,“人们就是不信你的话”霍尔顿这样说,没人理解他。他和老路斯的见面是不愉快的,因为两个人观点不和,但他有十分希望能多和老路斯谈谈。按我们今天的理解,假如那人不是知心朋友的话,大可不必,但他太孤单了,没人陪她说话,他很寂寞。于是在这种寂寞的状态下,他甚至想到去找_,他只想和她说说话,但最终的结果确实被骗,还被那个痞子毛里斯揍了一顿。

在我们看来,霍尔顿不是一个好学生,但在他心里,却有着和其他孩子一样的天真和仁慈。两次乘出租车,他都问司机中央公园浅水湖里的鸭子在湖水冻住以后都去哪啦这个好笑的问题,霍尔顿关心鸭子,他关心自然,他也有爱心。在爱德蒙旅馆里,看见一个老头当侍者,他觉得,让一个老头来干这样的事,未免太难了;还有遇到那两个提着不好的提箱,只吃面包片和咖啡当早餐的修女,他甚至为此还讨厌自己吃着咸鱼蛋什么的,还想着她们在不教书的时候怎样拿了那只破旧的草篮到处募捐以及会遇到各种情况,甚至别人的冷眼。从这看出,他很有同情心。对霍尔顿影响较大的人有他的弟弟艾里,妹妹菲比,还有琴。艾里很早就死了,艾里死的那天,霍尔顿把玻璃窗全打碎了,直至打到手出血。可以说,艾里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这话一点都不假。他的死,对霍尔顿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打击。她想逃离这个世界,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他和萨利说,他们可以到森林中去,自己搭建木屋,远离人们,就算是亲人来看,他们也闭门不出。其实,霍尔顿不是讨厌这个世界,而是讨厌一些很丑恶的东西。在爱尔克敦的时候,那个可怜的詹姆士·凯瑟尔被一群家伙给弄死了,但那群家伙依旧逍遥法外,这个世界真的有很黑暗的一面,即使在今天,虽然国家很重视法制建设,但依然有在各种关系网的庇护下无视法律的人,我们大可不必为这些担心,因为说白了,现在的我们无法改变这个现状,就像霍尔顿无法改变那个时代一样,有的时候,我们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霍尔顿不乏对人生的思考,他很讨厌“见到你真高兴”这句话,但他也说,你要是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就得说这样的话。

她说自己是一个胆小鬼,就算他在心里很想杀了那个偷他手套的人,但他连碰都不敢碰那人一下。我们自己肯定有过这种经历,恨某个人的时候,恨不得揍扁他,但给你揍的时候,往往下不了手。这不是胆小,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就像关心那些鸭子和鱼一样。

霍尔顿是个性格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比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_玩;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搂搂抱抱;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他用种.种不切实际的的幻想安慰自己,最后免不了对社会妥协,成不了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跑,我的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成人世界尽管有太多的虚伪,但我们依旧在长大;尽管世界很黑暗,但我们又能做什么呢。我们只要把握好现在就行了,其它的都让它见鬼去。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的确是无法实现的。学会应对现实并保持自我,学会一定程度的妥协,接受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这才是成熟的标志。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四

《三国演义》中,是这样描写关羽的外貌:“面如重枣,唇若图脂,丹凤眼,蚕卧眉。”相貌堂堂但感觉表情永远是很严肃的,尤其是在战斗中,一副骁勇善战的样子,十分威猛。

关羽不仅武艺超群,能温酒斩华雄,杀颜良、诛文丑,水淹七军,还非常勇敢,刮骨疗毒不怕疼。真是所向披靡!

关羽忠于当年桃园三结义的誓言,拒绝了曹操的封侯赐爵,为了寻找大哥刘备,他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

同时,关羽又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不管谁对他好,他都会知恩图报。赤壁大战曹操大败,逃跑到华容道,关羽为了报答曹操义释了他。所以,现在许多庙宇都供奉关公的神像,使他成为了忠义的化身。

你们别看关羽有这磨多优点,但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太骄傲。有一次,诸葛瑾为了吴蜀两国友好,特意来为吴王之子提亲,关羽却骄傲的喝道;“吾虎女肯嫁犬子乎?”后来他水淹七军取得一场大胜,更加骄傲自大,结果中了吴国大将吕蒙的计谋。最终兵败麦城,被俘杀害。

关羽一代豪杰,无数次战胜敌人,但因骄傲而失败,这正说明“骄兵必败”的道理。所以我们要去谦虚谨慎,不要骄傲自满。无论如何关于这个人令我佩服,在被俘后还宁死不屈,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五

《安妮日记》是一篇安妮写的日记,这本书主要写了:安妮。弗兰克一家一开始过着富裕的生活,但1933年__法西斯政权以后,开始对__人进行迫害。奥拓。弗兰克一家为了讨避军队躲在自己公司后的一间小密室里。

在安妮圣日那天,她收到了壹本精美的日记本。于是,她开始写日记,把日记本当做自己的知心朋友,并取名为吉蒂。

在漫长的两年里,安妮用笔记录了在与世隔绝的密室里的每一天经历,并对抗争,反__人主义与父母的关系进行了反思。

安妮在与世隔绝的密室里度过了花季最重要的时间,没有幸福、块乐和友情,只有日记让她诉说苦闷。

安妮起笔时13岁,停笔时15岁,她对自己的情感、对别人的感觉直言不讳,坦率地表露文字中间。所以我们在日记中还可以看到,她在苦闷中的困惑她与长辈之间的冲突以及对情感的渴望。

看了安妮日记,不但能了解历史、战争,更能体会到安妮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阅读和学习的人生态度,永远满怀着理想,身处逆境不气馁、不屈服。我们还要学习她善于思考,敢于深刻剖析自己、正视自己缺点,不短提升自己的品格。

我希望安妮给我们的宝贵精神伴我们成长!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六

在寒假的期间里,我读了高尔基的名著《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自传体三部曲。这部书在我国,从五十年代就是家喻户晓的读物,直到现在还拥有十分广泛的读者,我就是其中的一位。

《童年》写的特别的好,看完我非常感动,心情特别沉重,难过。故事的主人公阿廖莎三岁时,他的父亲不幸染病身亡,母亲得了肺结核。从小和他的外祖母、外祖父一起生活。而他的外祖父很凶悍,脾气暴躁,阿廖莎非常害怕他。当读到阿廖莎被外祖父打的时候,心里就替他难受,想想我和阿廖莎的童年,真是天壤之别。他在黑暗狭小的房间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条件那么艰苦,但他却有坚定的信念,不怕吃苦。和阿廖莎相比,我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每天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还有爸爸妈妈的陪伴。但我有的时侯,总是做不听话,惹家人生气,不知道珍惜现在的好时光。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爱惜时间,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去做每一件事。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七

合上《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我心里不禁为那份润物细无声、沁人心脾的亲情而感动至深,在一个人徘徊迷茫时,这份血浓于水、割舍不断的亲情可以让人驻足良久,浪子回头,重新做人,书中的这份亲情来自霍尔顿可爱的妹妹菲比、擅长写作的哥哥d.b及已故的弟弟艾里。

小说的篇头便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霍尔顿讨厌周围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装模作样的人,他讨厌身边的同学,他讨厌电影,却又无所事事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伴随无奈。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周围的世道也不容纳他,所以他叛逆、苦闷、踌躇、彷徨,所有的心事只能被自己扛着。

讨厌归讨厌,厌恶归厌恶,看不惯归看不惯,霍尔顿依然很轻松很熟稔地与周围的同学、老师及家长打交道,例如去拜访历史老师、与数个室友打交道、火车上巧遇同学母亲闲聊,这些描写都反映霍尔顿很聪明与幽默。那天早上偶遇两位修女老师一事则显示他很善良和质朴,生长于中产阶级家庭里的他觉得女老师为了传教太简朴,自发给她们捐十元钱,她们觉得是巨款,希望他再三考虑,待她们走后他却责怪自己捐得太少而难过。小说还描述霍尔顿希望自己变得很勇敢,可实际他却是一直很胆小,这是青少年时常有的想法,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类似阿q精神胜利法,这符合当时年龄阶段的心理。

文中描述霍尔顿哥哥d.b给他的影响主要是交往的场所与朋友圈子,例如在纽约当地有名的酒吧,可以邀请到有名钢琴师弹琴或歌手唱歌,可以看到同性恋,可以看到社交圈里杂七八拉的人。这些打开了霍尔顿另一面的社交网,很早遇到性的话题,谈性的朋友,交往的女朋友,这些社交让霍尔顿看起来不是一个书呆子,而是会用钱来买醉的花花公子,大手大脚地用钱,颓废空虚的内心在一次又一次大醉中暴露无遗。

不知道菲比是否明白霍尔顿的梦想,但当得知霍尔顿没有盘缠时,菲比倾其所有的“过节钱”送给霍尔顿备急用。霍尔顿不好意思用菲比的钱,第二天想着把钱还给菲比,给她一个纸条,告诉他要去西部过一个人的生活,离开之前想见她一面。霍尔顿没有想到的是再见面时菲比也拖了一个箱子,说要和他一起去西部,这让霍尔顿不能接受,在他的眼里,菲比成绩优秀,喜爱学校,正是上学的年龄,应该好好接受教育,怎么能跟着他这样一个被学校开除的“坏学生”去流浪呢?所以他坚决反对,这让菲比很难受,生他的气。最终两兄妹在动物园、旋转木马游玩中相互理解,霍尔顿也放弃了去西部,同菲比回到家,开始新的求学。

如果没有这些亲情的交织融合,那个聪明幽默的安托利尼先生给霍尔顿写的纸条:“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地活下去”,不知道他能否谦恭地领会?关于为什么要受教育,安托利尼先生谈到:“我很不愿意这样跟你说,可我认为你一旦对自己以后何去何从有了清晰的概念,首先就会在学校里用功学习,你必须这样。你是个学生,你追求的是知识。如果你愿意的话,如果你寻找和等待——接近你内心会非常、非常珍视的认识,首先你会发现,你不是第一个对人类行为感到困惑、害怕乃至反感的,在这方面,绝对不是只有你。了解这一点会让你激动,你还会得到激励。许许多多人跟你现在一样,在道德和精神上同样感到困惑。幸好,有些人对自己的苦恼做了记录,你愿意的话,就能向他们学习。同样会有一天,如果你有了可以教给别人的东西,他们就能从你这儿学到,这种方式是美好的,有来有往的。这不是教育,而是历史,是诗歌”。

“我并不是想跟你说,只有受过教育、有学识的人才能对这个世界做出重要贡献,并非如此。当我的确要说,对受过教育、有学识的人而言,如果他们首先也是才华横溢、具有创新精神的——不幸的是这种情况很少见——他们可能会比仅仅是才华横溢和有创新精神的人留下无限多更宝贵的记录,他们往往能更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一般来说,他们也有顺着自己的想法坚持到底的热情。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十个里头有九个比那些没有学识的思考者更谦恭。”

这些让当时的霍尔顿直打哈欠,后来却跟着妹妹一起回家,准备下学期的上学,有人问他上学后会不会用功,他说他会,可是他又怎么能知道,因为谁都不知道将来怎么做,所以他觉得这个问题很蠢,小说以一种轻松调侃、饱含人情味的描述结尾。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八

以前我认为吃好吃的,穿漂亮衣服,整天高高兴兴得玩,那就是幸福。()在那种思想的支配下,我整天什么都不想干,就想玩。爸爸、妈妈回家以后已经是疲惫不堪,可还得为我做反洗衣服等等,忙得团团转。每逢到买菜的时候,总要先问问我想吃什么,我说什么就买什么。

记得有一次,我跟我爸爸进城,街边卖有红红的石榴,又大又圆,我很想吃。可是价格确高得吓人,一斤10块。爸爸一看太贵,就对我说,等会再买个其它的吃吧。我眉头一皱,撅起嘴耍性子。爸爸没办法,只好给我买了。吃着甜甜的石榴,我笑了,可我哪知道,那天我把爸爸本打算给自己买药的钱给花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觉得那不是什么幸福,特别是读了幸福是什么这篇文章之后,我更觉得自己以前做得不对。

那天,我跟乘车到姑妈家去,途中一位白发老奶奶上了车,但此时已经没有座位可坐了。她那么老了,路又不是太好,她能坚持得住吗?想到这儿,我毫不犹豫得站了起来,对她说?老奶奶,你到这儿来坐吧!?她先是推辞着不坐,但在我的一在坚持下,她坐下了!坐下之后,她就开始夸我,车上的人不住地夸我。当时,我心里充满了幸福的感觉,比小时候吃石榴可好多了!

我要像文章中三个小牧童那样,从小有一颗爱心,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像智慧姑娘所说的那样,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幸福,去寻找幸福!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九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着家喻户晓。而四大名着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西游记》中聪明伶俐的孙悟空。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孙悟空对唐僧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僧。一路上,他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为了救唐僧,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唐僧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唐僧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唐僧。从此,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

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

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曾经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

我的姥姥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的二姨,三姨。

我的表弟是我三姨的儿子,三姨在他五岁左右时便外出闯荡,过几年又把表弟接到了她有所成就的那座城市。但是,抚养我表弟的人,并不是三姨,而是二姨。二姨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不是触犯了她的底线,不管你怎样做,她都不会生气。正是这样,三姨才会借着她的性格将她利用——让二姨给她带孩子。

在表弟去大城市不久,我和妈妈也相继的跟了过去。于是我们一大家团聚,其乐融融。二姨待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做而已,三姨却连面子上也不做。她先前去我老家,瞧见了那副土里土气的模样,假模假样的装出疼惜我的神情。在她怜惜的眼神里,我还看出了不屑。她带我去了县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让我穿上,我高兴的不得了,她就像成全了乞丐一顿饭似的笑笑。她带着我们去饭店吃饭,菜上来了,没尝几口,她就拿出“文化人”的娇气,说:“亏这个饭店还是这个城里最好的,做的菜竟然这么难吃。”

后来三姨提出让我去她们那座大城市见见世面,妈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嫂嫂为了勤俭节约,与三姨二姨表弟共挤在两房一厅的房内,为了欢迎我和妈妈的到来,哥哥嫂嫂特意租了两房一厅的屋子,我们四人便搬了进去。在我们到了的那一天,哥哥嫂嫂给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上几百元的东西,嫂嫂更是礼貌的待着我和我妈妈。

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还没天亮,哥哥嫂嫂便等候在车站将我们接了回来。我们去拜访三姨的家,表弟还睡着没醒,三姨和二姨都才刚在我们的敲门声下醒来。表弟被三姨叫醒时,极其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弟拉在一起,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是他,黄的是我,三姨为此还乐了一下,说她“照顾”儿子得当。饭做好后,我好心的夹菜给表弟,他还嫌恶的将我骂了一句,把菜推了去。三姨并没有站出来为我圆场,而是笑着说她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好像城里人特有的优点似的。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到大城市才不久,哥哥嫂嫂天天精心的照顾着我,为我买这买那,吃的水果数不胜数,使我原本焦黄的皮肤变得又白又水润。三姨看我时妒忌的眼神我记在心里。我原本发黄的头发,变得黝黑有光泽。我瘦如柴股的身子,也长了一些肉。三姨看在眼里,心里冒火——他儿子只白没肉,瘦骨嶙峋。由此,她处处针对我,也叫她身边的人针对我。

我和表弟打架,我打赢了他,他跑去告状,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三姨和二姨合着说我,说我比表弟大,要我让着表弟。我打不赢表弟,我跑去告状,三姨和二姨眼里闪着儿子建功立业回来后的得意,也要我要有一个当姐姐的样子,不要和他斤斤计较。妈妈、哥哥、嫂子,只能在背地里安慰我。其实,我只大我表弟两岁。难道大的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让着小的孩子?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的哥哥,给我买文具,我心疼他的钱让他少买点;表弟几天一次得缠着我哥哥,给他买这样那样的文具和玩具,就怕我哥哥少花一分钱。我看不过去就说一两句,表弟还毫不在意的说:“他是应该的。”

有人欺负我表弟,表弟跑来告状,我二话不说,立马去帮忙打架。可是到了别人欺负我时,他反而还落井下石,站在对立的一边说我坏话。事情到了现在,我都没弄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找表弟打架,而且是一群人。而我给表弟主持了公道之后,为什么那群人立刻转移了目标,将锋头指向我。

过年时,哥哥和嫂子赶着回家结婚,妈妈也跟着回去主持婚礼,留下我一人在大城市。表弟得到了机会,狠狠地报复我。

一天表弟引诱我打架,我和他打了起来。因为每次都是他先惹了我,我不去理他,他就越来越得意忘形的触犯我底线。直到我忍无可忍,他才达到目的的和我打架。

我和表弟正在打架时,二姨恰巧朝这边走来,表弟赶紧躲在二姨后面说我欺负他,并把责任全推卸给我。只要是一个长眼的人,都知道是表弟欺负我。但是二姨像当妈妈一样的养了表弟这么多年,和自己的女儿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都没和表弟待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想而知,就算我再怎么和二姨关系近,都比不过她和表弟的亲情。

二姨护着表弟,不让我打他,我当时火冒三丈,一下子管不住自己的嘴,说二姨偏心表弟。就因为这么一句话,她对我大动肝火,咆哮着:“你在说一遍!”急不可耐的急急向前冲一步,并举起巴掌来瞪眼看着我。

我大哭起来,再也不敢说话了。她一个大人,我怎么打得过她?就算我躲了过去,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没菜没饭,晚上又不敢一个人睡,所以,我无助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向二姨身后望,表弟便探出了头,颇有得意的笑。每次在我委屈的时候,他总是在大人身前一副委屈像,到了大人身后,便笑嘻嘻的看着我。他的成就,靠心计得来的。我没能比得过他,我又怎么可能比得过他?两个阿姨一起过来针对我,我家里人又得靠着他们吃饭。所以,我忍了。

事隔多年,我又回到了老家,搬到了小县城。每每想起到那里的一段时光,心就止不住的发寒。三姨见我搬回来,也就跟着表弟搬了回来,房与房相隔不到三十米。并和我读同一个学校。我还在给表弟主持着公道,他还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我的庇护,有时难免回过头来咬我一口。只是我没有再和他打了,因为他们搬来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离他们家隔着三条街的地方。他再也别想得到我“理所应当”的疼爱,再也别想伤我的心。

现实就是这样,我也同《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一样,希望到一个只有孩子的世界中去,哦不——孩子的世界里只能有天真无邪的,不能有像我表弟一样的小孩。那样的小孩,心智和大人的没什么两样,只是他人小鬼大而以。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一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著家喻户晓。而四大名著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西游记》中聪明伶俐的孙悟空。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孙悟空对唐僧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僧。一路上,他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为了救唐僧,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唐僧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唐僧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唐僧。从此,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二

这个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看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岛上的居民合作打败了海盗,特别是爱尔顿,他以前是一个化名叫本乔易斯的海盗,后来被格来那番舜士送到塔布岛上生活,他被“林肯”岛上的移民救回的时候,他已经成了个野人了,但是后来因为“林肯”岛移民们的努力,他终于恢复了。他后来愿意为了帮他的同伴而牺牲自己,他真的是改过自“新”了!在那场林肯岛战役中“移民们”用于和海盗抗争,保卫自己的岛屿不被利用而奋斗,但是仅用他们的能力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要隆重推出尼摩船长。尼摩船长是《海底两万里》里的人物,因为他的艇员全部都去世了,他的潜艇被困在了海里,他只能在“林肯”岛海域过完下半辈子。就在这个时候,他碰到了岛上遇难的潘克洛夫特、哈丁上尉、赫伯特、奈伯和吉登,他用水雷炸毁了“快速号”海盗船,救了林肯岛。在这之后,工程师他们辛勤地整理了遇难海盗船上的物品,更加充实了他们的资源。

这也让我明白了,勤劳可以让你创造美好的生活!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三

阅读是我们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阅读是吸收、是输入,是在丰富自己的思想和内部语言。而语言的积累就需要大量的阅读,学好语文的根本乃在于大量的、高品位的阅读。正如古人云:“开卷有益。”“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而写作则是语言的应用。是倾吐,是输出,是将自己的某些人生体验、内部思维转化为外部语言,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小学生作文是一种创造性的认识活动和书面表达练习活动。

读写结合,就是把阅读教学与作文训练紧密联系起来,在作文教学中要明确阅读为写作提供了哪些条件、打下哪些基础,写作要借助阅读的哪些知识、利用学得的哪些技巧。读写结合,能形成有效的学习链,能让学生真正感受到语言文字的魅力。

著名诗人郭沫若写过这样一句诗:“胸藏万汇凭吞吐,笔有千钧任翕张。”古人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万卷山积,一篇吟成。”“劳于读书,逸于作文。”从这些诗句和名言中,我们可以看出写作对读书有很强的.依赖关系,或者说是阅读积累对学习表达的重要意义。具体地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大量阅读书籍可以帮助我们的学生积累丰富词汇,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2、广泛地阅读可以帮助我们的学生丰富写作素材,解决缺乏写作内容的问题。

3、精细地阅读可以帮助我们的学生开阔写作思路,激起学生表达欲望。

4、深入地阅读可以帮助学生感悟写作规律,学习借鉴优秀作文的写作方法。

当然,阅读对写作的影响不是立竿见影的,而是潜移默化的,同时读写之间也是厚积薄发的关系。正如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其意思是说读书有利于写作,这道理十分简单。由此,在阅读教学中,使读写有效结合,才能使阅读与写作两者相得益彰,互相促进。

“读写结合”以课文内容为素材,加上是在对课文内容的充分理解消化的基础上进行,选材角度小,内容简短,贴近实际,有利于学生习作兴趣的培养和作文水平的提高。

1、把握契机,变被动为主动,引起学生兴趣。

2、明确要求,让学生“练”有所依。

(1)于精彩处仿写。

(2)于空白处补写。

(3)于“迁移点”拓写。

(4)于结尾处续写。

(5)变换文体练习写。

对于高年级的学生,我们则可以提出更高的要求,每天课外阅读半小时,并摘录好词佳句甚至名段,学会做读书笔记,写一写自己的见解,读书后的心得体会。也可以将这些心得体会在平时的班级活动中加以体现,供同学之间相互交流。无论是在课堂阅读教学中的读写训练,还是在课外阅读中的写作能力训练,在实际运用中,我们都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情特点,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

从学到仿,随文说写;

积累体验,由说到写;

从仿到创,由扶到放;

关注生活,加强练笔。

我们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说:“教材无非是个例子。”如何用好这个例子,决定了学生的实际收效有多大。学生在阅读中学习写作的技巧,在写作中增强对语言文字阅读的感悟能力,在这样无数次的阅读—写作—阅读的双向迁移中,阅读和写作形成了互相补充的有机体,那么,学生语文素养的提高也就不再是遥远的梦。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四

一名中学生将他写的一篇小说读给作家听,作家问:“结束了吗?”学生以为作家还想听下去,立刻灵感喷发,构思叙述下去。

事后,那作家说:“其实你早应收尾了,何必再画蛇添足?你缺少当作家的决断。”

而另一位作家听说后,反而惊呼:“你的反应如此迅捷,想象力如此丰富,正是当作家的料!”

这个故事我看了许多次,仍未腻。

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最后得出的结论也不一样,没有绝对的对于错,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

对待别人看法的问题,我很小就开始思考。

同一篇文章,一个老师给满分,而另一个老师给零分。因为他们的看法不同。那位给你作文满分的老师,是因为你作文中体现的想法与他一致,使他有种遇见知己的认同感。但这不表明你的作文绝对是最好的,只是从那位老师的角度来看而已。相反,给你零分的老师,可能是因为他的想法与你的相差太远,那种不认同感,使他皱起眉头。

评论,始终是评论,它们本质上是改变不了什么。只要你不被别人的评论所左右,保持自己独特的想法,就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五

读完《雷雨》,我的内心似乎有太多的感慨,我总是想曹禺先生要显示的并不是因果,并不是报应,而是我觉得的人世间的残忍,这种社会自然的冷酷,四凤与周冲的遭际最足以代表,他们的死亡,自己并无过咎。

故事发生在夏天,夏天是个闷热又让人不安于状得季节,苦热会逼走人的理智。夏天的时候,炎热高高升起,天空变成一块烧红了的铁,人们常常会不由自主更归回原始的野蛮的路,即使不是头破血流地回去,也是将自己一切都走向极端,要如电如雷地轰轰地烧一场,中间不容易有一条折衷,代表这样的性格是周蘩漪,是鲁大海,甚至于是周萍,而流于相反的性格。这样的性格,遇事希望着妥协,缓冲,敷衍便是周朴园,以至于鲁贵。但是后者是前者的阴影,有了她们前者才显得明亮。鲁妈,四凤,周冲是这间明暗的间色,他们做成了两个极端的阶梯。所以在《雷雨》的氛围里周蘩漪最显得调和。她的生命烧到电火一样地白热,也有它一样的短促。情感,郁热,境遇,激成一朵艳丽的火花,当着火星也会消灭时,她的生机也顿时化为乌有。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疯。我也很可怜她,两个男人都抛弃了她。而她只是在自以为是的爱情中毫无头绪地磕碰,也许她只有这个下场,也是因为作者怜惜她,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可怜的女人!

故事的开始是回忆,开局便给读者留下了种种悬念,楼上的夫人是谁?为什么会那个样子?楼下的太太又是谁?为什么每当腊月三十他会总到窗前观望然后陷入深深的冥思?她盼望的是什么?这一切的疑问每一个读者不会不想弄明白,这就要求每个读者必须读下去以揭开这种种谜团。

周朴园,是矿厂的董事长,是家里的绝对权威,所以在他的性格方面也处处为“绝对权威”这四个字服务,或许正因为如此才会在现代社会里演出这一幕封建家庭的悲剧,周朴园的性格或许只能从它对女性的态度上来反映,他年轻时爱上了自家的女佣梅妈的女儿侍萍,但是为了娶一位门当户对的小姐周家人逼使侍萍投河自尽。尽管可以说此事主要是封建家长做主的,但周朴园本人似乎没有做出任何形式的反抗,而是默然的接受了,这就是他要在周宅内摆着侍萍的照片,以及她爱的那些家具,甚至保持着夏天不许开窗户的习惯,这家人包括仆人只是觉得有一点奇怪,但没有知道这故事里的故事。

前面我们所说的门当户对的小姐就是后来周朴园的妻子周蘩漪。蘩漪的出场我记得作者是用了这几个词的,它们是“文弱、哀静、明慧”。可以说她是一个追求个性解放和自由的女性。蘩漪由爱到恨、由倔强到疯狂的转变就已经是一部悲剧了。她是不顾一切的爱着周萍,或许可以说是不顾一切的追求着自由和幸福,但周萍又不得不背叛这爱情,这不能不使蘩漪发疯、变狂。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肯定的绝不是关系而是蘩漪为了追求自由和幸福所做出的牺牲,和在这个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勇敢。

周朴园怎么也不会想到多少年后,自己的故事又在自己的儿子身上从新上演。由此我想到一句话“历史没有绝对的重演,确实惊人的相似。”我认为用在这里最恰当不过了。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六

阅读这本《艾青诗选》时还猜想,他的诗像毛泽东一样豪迈还是像徐志摩的一样委婉都无从得知。这次就以一种未知的心态看完了这本书,心中不惊奇琪艺朵朵涟漪。

感情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的著名诗人,艾青的是既有古风又有现韵。把中华上下几千年的语言文化完美的结合在一齐,化成一种蓝色的忧郁,虽说我可能喜欢乐观话得豁达的诗,可艾青的一生经过很多波折,可艾青的诗更多的是对祖国的热爱与报效之心。从中提炼出诗人忧国忧民大情怀。

我很喜欢艾青的现代诗总觉得那些充满沧桑的文字。让人读起来热血沸腾,任时光荏苒,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句是在记忆里永存。

读完《艾青诗选》这一本书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我爱这土地》。艾青写这首诗时正难国内当头,这首诗写出了艾青的忧郁。他的忧郁源自于农民的苦难,那里有浓烈的爱国之情。

作者用一只鸟的形象开头,在个体上头的渺小,短暂与大地生命的博大。永恒之间,是为表达自我对土地最真挚深沉的爱。把自我想象成是一只鸟,永远不知疲倦地围绕着祖国大地飞翔,永远不停歇的为祖国大地而歌唱。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应当进取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我们也要像感情那样爱祖国,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而我们目前能够做到的,唯有努力学习,树立信心,坚信自我的力量,要保函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雄心壮志。

一生关心劳动者生活的感情是重要的事,我想我得到的不仅仅是那个时代的悲惨生活照,更多的是关于那个时代的思考,以及我此刻生活的思考,会深思,就算少了盼望,我也会努力盼望我以后的梦想生活。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今日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努力,明天为创造祖国辉煌未来贡献自我的力量。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七

在《雷雨》里的八个人物中感觉较真切的是周蘩漪其次是周冲。我欢喜看周蘩漪这样的女人可谓是当时生活背景下的典型妇女。她们都在阴沟里讨着生活却心偏天样地高;热情原是一片浇不熄的火而上帝偏偏罚她们枯干地生长在砂上。这类女人许多有着美丽的心灵然为着不正常的发展和环境的窒息她们变为乖戾成为人所不能了解的。受着人的嫉恶社会的压制这样抑郁终身呼吸不着一口自由的空气的女人在我们这个现实社会里不知有多少吧。在遭遇这样的不幸的女人里蘩漪自然是值得赞美的。她有火炽的热情一颗强悍的心她敢冲破一切的桎梏做一次困兽的斗。虽然依旧落在火坑里情热烧疯了她的心然而不是更值得人的怜悯与尊敬么?这总比阉鸡似的男子们为着凡庸的生活怯弱地度着一天一天的日子更值得人佩服吧。

周冲和四凤是整出戏中最让人不忍心的受害者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其实周冲化比四凤更加无辜雷雨过后我们不得不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

回念着《雷雨》象一场噩梦惨痛如一只钳子似地夹住人的心灵喘不出一口气来荡漾在读者心里的应该是水似的悲哀。

雷雨故事中人物的关系是复杂的,然而就是这种复杂的人物关系贯穿了故事情节发展的始终,也是导致雷雨走向一个大悲剧结局的导火线,曹禺在文中塑造了多个鲜明的人物特点,使得每个人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映像。

周朴园是雷雨中的一大核心人物,他年轻的时候爱上了鲁侍萍,那时的他是爱鲁侍萍的,他们之间是有真正的爱情存在的,那时的周朴园也是有一丝纯净可言的,但是他却听从父母的劝告将鲁侍萍赶出家门,娶了文中的另一个女主角繁漪,一个可以说和周朴园门当户对的女人,但是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周朴园选择了退缩,他接受了这个现实,这也使得他逐渐变成了有金钱利益观念,等级之分的人,也随着雷雨的情节发展走向败落。但是曹禺还是给了周朴园一些人性化的东西,在最后他主动告诉周萍鲁侍萍是他的母亲,然而当真相被揭穿的那一刻,也便是雷雨走向结局的时刻了。

当三十年后周朴园与鲁侍萍意外相见的那一刻,周朴园其实是爱鲁侍萍的,只是他喜欢的是以前的那个温柔而美丽的鲁侍萍,现在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个已经老去的鲁侍萍,因此周朴园的反映中更多的是带有恐慌与害怕的,他担心鲁侍萍的出现会影响到自己现在的地位。

雷雨中曹禺安排了周冲这个角色,他是黑暗的社会中的一盏明灯,他具有正义感,敢于为无产阶级说话,在知道鲁四凤喜欢的人是周萍是,他主动选择了退出,他是一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也是雷雨中唯一一个没有被封建观念束缚的人。也许他的死时理所应当的,在雷雨所描写的整个社会现实中,他是格格不入的。

近来读了曹禺的《雷雨》,也许是以我现在这个年龄还不足以了解吧,看完后只觉得一阵战栗、一阵心酸。写《雷雨》时,曹禺还只有23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吧,所以才会如此彻底地披露出封建时代中国家庭内里的不堪,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结尾,短短一天之内,两个家庭,八个人里,一下子死了三个,疯了两个。该赎罪的死了,可无辜地盼望着美好事物的人,也死了。

一切的源头,或者说,最该死的那一个,却健健康康地活着,贯穿了整本书的始末。这样的情节,恐怕也只有23岁的曹禺,才写的出了吧。书的最前面,有学者写的序;最后,有曹禺自己写的后记。这两篇小文章里都提到了书中的各个人物,无一例外的,周蘩漪最为他们所倾心。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看来,天真无辜的周冲才最令人感叹,他向往着美好,但在那样一个家庭里,他无法去追求美好,他不能像鲁大海一样,有那么激进的精神,他毕竟是周公馆的二少爷。他也太天真,他想当然地幻化出一个美丽的、无瑕疵的世界,并认为这世界真实存在着,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在最后幻想破灭时,茫然不知所措,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令人惋惜。其他的人物,例如周萍,几乎令人爱恨交加。

他犯下了错误,他也愿意去改正,可他又在不知不觉中犯下了更大的错误,在最后认清四凤是他的妹妹后,他该是恨透了自己吧,那一声枪响,也许是他赎罪后的叹息。四凤,她同她的母亲一样,有着刚烈的性格,这种刚烈又不同于周蘩漪,蘩漪几乎是病态的,她爱就爱到骨子里,恨,也要恨得彻头彻尾,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四凤不同,她很年轻,她没有蘩漪那么疯狂,最后的死亡,也只好是她的归宿。看完《雷雨》,不知该做什么评价,只好这样胡乱评了几句,抒发一下内心的不安吧!

曹禺的《雷雨》一直被喻为“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它同鲁迅的《呐喊》郭沫若的《女神》一样是一部经典之作。因此我看了这部短剧的剧本虽然它并没有华丽的词语加以修饰但却以话剧独有的形式清晰的向我展示了一场两代人之间的家族矛盾。

周朴园和鲁侍萍之间的关系导致了最终一切种.种不幸的发生。当周朴园与一个真正门当户对的小姐周蘩漪结婚后这也并不是一个美好的开端只不过是最终那场雷雨的爆发时增添了一根导火线直接点燃了那场大火。我以为周蘩漪是一个极具“雷雨”性格的人物她的行为没有一个是不极端的她有着最不容忍的恨及最残酷的爱。但也就是这样的极端性致使她的生命烧到最终化为乌有短促却充满着“矛盾”。

周萍和鲁四凤的相恋我认为是对当时封建观念的一个讽刺明明是亲兄妹却由于上一代的过错错误地结合了。而最终成为这场悲剧的牺牲品。而周冲我觉得是一个最无辜的人物虽然他充满着不切实际的想法总是沉浸在自己理想的堡垒里对现实抱有许多憧憬但他却遭受了与四凤同样残酷的结果。当他真正领悟到现实的残酷伴随他美丽的梦一个个的破碎时他的生活最宝贵的部分――情感的激荡最终死了。一个花季少年扼杀在现实的粗恶里。鲁贵不用细谈他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市井之徒满脑子都是金钱他从不有着对家庭的丁点责任感为了钱可以抛弃自尊和子女这令人发指。但鲁大海却是一个正直的青年他敢于对周朴园反抗争论。这也应该是曹禺当时想传达的那种精神――在强权面前所表现出的不畏惧不退缩;同时这也是现今所受提倡的一种品质。

总而言之这部《雷雨》将这四代人之间的矛盾刻画的淋漓尽致。通过这两代人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分别细致地描绘了多个不同性格的人物是一部成功之作。也许我的感受还比较肤浅但至少我对当时的社会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也算是一种成功吧。

记得在高中的语文书上有雷雨的片段那时候刚刚接触戏剧就被情节里的人物所吸引了。现在将它重新阅读确实有另一番感受。

在《雷雨》里的八个人物中感觉较真切的是周蘩漪其次是周冲。我欢喜看周蘩漪这样的女人可谓是当时生活背景下的典型妇女。她们都在阴沟里讨着生活却心偏天样地高;热情原是一片浇不熄的火而上帝偏偏罚她们枯干地生长在砂上。这类女人许多有着美丽的心灵然为着不正常的发展和环境的窒息她们变为乖戾成为人所不能了解的。受着人的嫉恶社会的压制这样抑郁终身呼吸不着一口自由的空气的女人在我们这个现实社会里不知有多少吧。在遭遇这样的不幸的女人里蘩漪自然是值得赞美的。她有火炽的热情一颗强悍的心她敢冲破一切的桎梏做一次困兽的斗。虽然依旧落在火坑里情热烧疯了她的心然而不是更值得人的怜悯与尊敬么?这总比阉鸡似的男子们为着凡庸的生活怯弱地度着一天一天的日子更值得人佩服吧。

周冲和四凤是整出戏中最让人不忍心的受害者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其实周冲化比四凤更加无辜雷雨过后我们不得不扼腕叹息。

回念着《雷雨》象一场噩梦惨痛如一只钳子似地夹住人的心灵喘不出一口气来荡漾在读者心里的应该是水似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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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八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

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10年,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九

名人名言、四书五经、古诗词句中都有人们在学习语文中得到的启示、感悟。《弟子规》中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三字经》中让我们了解了世间万物、人之本能;“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也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学习和做人的态度。职场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感想心得范文大全材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语文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只要你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它哦!

在某店的招牌上,语文也藏在里面。店主如果希望生意做得红火,在店名上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想让店名有个好寓意,语文就在这儿派上用场了。某商品的广告词,幽默又有趣。比如眼镜的广告:“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为了保护您的心灵,请给窗户装上玻璃吧!”这也引用了语文的智慧,使语文增添了几分情调。

生活中也处处彰显着语文的魅力,人们都酷爱这些“小语文”:“上边毛,下边毛,中间一颗黑葡萄。”这既是一句顺口溜儿,又是一句谜语,妙极了!正是这些有趣的“小语文”,引发了人们对语文的兴趣,感受到了语文的魅力所在。

名人名言、四书五经、古诗词句中都有人们在学习语文中得到的启示、感悟。《弟子规》中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三字经》中让我们了解了世间万物、人之本能;“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也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学习和做人的态度。语文个人类的启示也不少!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给人以学习上的启示。从这句话中,我体会到对求知要有正确的态度:要实事求是,不要不懂装懂。不懂的问题就要向老师请教,懂了的也要反复地记熟,这样才能学得更好!

广告词也给了我启示:广告词的创作者,往往在阅读过书籍后,有了思维新颖的素材,才能创作出耳目一新、吸引消费者的广告词。所以,想让创作的东西新颖,必须与语文交朋友,将它运用到生活中去。

生活中确实处处有语文啊!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语文!

平淡如水的生活似乎永远波澜不惊,然而我们总是能发现可以改变我们思想的层层海浪。在这个暑假,我感受到了来自生命的震撼。

一本书额仑草原上悠长凄怆的狼嗥是生命最美丽的悲歌;深沉、智慧、不屈的草原狼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生命!

一本《狼图腾》,让我第一次为人类而悲哀,面对着这些勇猛睿智、桀骜不驯的生命,自恃拥有最发达大脑和最先进武器的人类却如此渺小。还记得那只小狼吗?当它为挣脱铁链而近乎活活勒死自己时,它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回到狼的世界!小狼为了自由和尊严付出了最大的代价——死亡,然而它的死是草原上最壮烈的死。它就像华莱士,用最后的生命吼出了自由!

一个笑容几声巨响,五十二条生命飘向了天国……。

不知是不是老天注定要让伦敦承受大喜大悲的巨变,发生在伦敦地铁与公交车上的悲剧使伦敦人脸上因申奥成功而带来的笑容瞬间凝固。我猜想,伦敦人的泪水将汇成第二条泰晤士河,河水中浸满苦涩。但我错了,一个笑容告诉我,我错了。那是一名参加救援的伦敦市民,他浑身血污,身边就是一具肢体残骸。面对镜头,他的声音无比坚毅:“我们不会被吓倒和打跨的!我们不会让摧毁伦敦的企图得逞!”他的脸上闪过一似笑容,一个含泪的笑容,一个坚毅的笑容。

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美的笑容,我终于理解了伦敦人对生命的另一种解释。只要有这个笑容,伦敦就不会被摧毁,人类就不会被摧毁!

别人眼中,我的暑假如此平淡,只有我知道它的波澜壮阔。这一份份生命的震撼,带给我的是对生命的思索。

文章讲述的是,在当时社会里,存在许多公开的“人市场”,各色的男女小孩都在此拍卖未来。有的或许是被骗来的,有的或许是被拐来的,有的更是被亲人卖来的。作者看到了一个标价为七毛钱的女孩,由此猜想她黑暗的未来。

回想起自己的不珍惜,不成熟,不懂事,人生就如流水般滑向昨天。梦该醒了,要懂得珍惜生命。错过的花季,仅能在耳边回响,黑暗的社会,吹熄了女孩的幸福,但,我们正值浪漫年华,更应铸造精彩人生。

生命如……。

海伦凯勒记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感人肺腑的故事。它介绍了美国盲聋女学者海伦凯勒的一生,她从小就瞎了眼睛,而且又失去了听力,可她凭着超人的毅力,学会了讲话,并且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为人类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个盲聋残疾人,为何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如果海伦屈服于不幸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可怜而无知的人。然而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精神,走完了自己光彩的人生道路,成为一个知识广博、受人尊重的人。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平时,有些人总是以条件差呀,困难多呀为不能取得成就的理由。但是,和海伦相比,这些条件又是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呀!一个人只要胸怀远大的目标,并且为这个目标去不懈地努力奋斗,就不会为不理想的客观条件所束缚,就会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能发挥自己的潜能,胸有成竹地去获得成功。

爱迪生他们为我们做了圆满的回答,她(他)们的人生道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我觉得海伦凯勒、路,就是我们应该走的路,也是我所想要走的路——一条奋斗、拼搏之路!

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屈服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捕到的是不是完整的一条鱼,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追捕那条马林哈鱼的过程中充分的体现出来了。

《老人与海》成功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写这篇文章的作者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叫圣地亚哥的古巴老渔夫,他独自一人出海打渔,经过八十四天仍然一无所获,及至八十五天,他终于钓上一条大马林哈鱼,然而这条鱼的力量过于强大,老人历经艰辛在茫茫大海上经过三天较量,才终于至服了大鱼,因为大鱼庞大无比,根本无法拖上船,他把大鱼捆在渔船的一侧,在归程中一再遇到鲨鱼的袭击,老人奋力对抗鲨鱼,但最后留给他的只有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海明威在这里塑造的老人是一个悲剧的英雄,虽然他最终只得到了一副鱼骨架,但他是一个精神胜利者,他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的向限度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失败还是成功,都值得我们学习。

海明威通过对老人与大马林哈鱼、鲨鱼和大海的搏斗以及大量的内心表白,表达了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自然法则是人类力量不可抗拒的,我们崇高的人对大自然不屈不饶的斗争,也要崇高的人与自认和谐相处。

:文字自然朴实,打动人。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二十

暑假期间趁着闲暇读了曹禺先生的《雷雨》,以前在语文课本上曾经选过其中的一个片段,选的是鲁侍萍来周宅寻找四凤的时候,遇上了曾经抛弃的自己的情人周朴园,彼时周朴园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有着雄厚的产业,是他负了侍萍,却没有一点对侍萍的愧疚,甚至质问她来周公馆干什么。当时只是读了其中的那部分片段,对这部话剧的了解还不甚深,如今又将整体重读一遍,只觉给我的内心带来巨大的波涛。

戏剧中最让我同情的是四凤:她懵懂无知,却最终成为周繁漪报复周萍的牺牲品,她付出了自己的一片赤诚,她是如此单纯,将自己的一颗心都付与周萍,然而对于周萍来说,这片赤诚又得到了什么样的回报?纵然我相信周萍是真的爱着四凤,但是却总感觉有一种遭人利用的感觉,他与自己的继母私通的时候,只觉得繁漪是自己最爱的人,全然不顾自己的父亲,当他遇见了四凤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一丝不妥,总觉得是有些虚伪的,他把四凤当成是一块遮羞布,来掩盖自己曾经做过的龌龊之事。不管怎么说,他终究是配不上四凤的,纵然他是周家大少爷又如何,纵然四凤是个下人又如何,四凤的心灵比他要干净多了。当最后所有的丑恶被揭露的时候,四凤采取了最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或许越是单纯的人,就越是容易走上极端,那晚的雷声,就像是一把利刃,狠狠的插在周萍身上,也插在所有人心上,仿佛是对这丑恶最极端的厌恶。

最让我觉得无奈的是侍萍:她原本就经历了不为人知的痛苦,她尽着一个母亲最大的努力,保护自己的女儿,然而世事终究是无常,谁曾想鲁贵是那么一个贪财势力的小人,偏偏就将自己的女儿送进了周公馆,偏偏又与大少爷相爱,偏偏又与大少爷有了孩子,这种乱伦是她这个母亲所不能容忍的,可是她终究是个母亲,她不想孩子们受伤害,她宁愿他们不知道真相,就这样苟且下去,至少他们能幸福,可是谁又曾想,当她准备悄悄解决这件事的时候,周繁漪和周朴园同时出现,将所有的真相都抖露出来,她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在场所有人中,除了四凤和周萍,最痛苦的莫过于她,她在承担着自己痛苦的同时,又承担着两个孩子的痛苦,这也就为后文侍萍的疯癫埋下了伏笔。正所谓一步错,步步错,假使她坚决不同意四凤跟周萍在一起,或许就没有周繁漪的报复,也就不会有后面的真相的出现,但是这样做却是违背常理的,她不是一个狠心的母亲,她曾经也是大家闺秀,温柔善良,面对四凤的以命相逼,她又如何能狠下这颗心来,她逼了自己,却终究下不去手去逼四凤,以是这悲剧性的结尾却又似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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