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高中(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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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高中(优秀15篇)
时间:2023-11-26 17:46:06     小编:雅蕊

读后感是思考与表达的结合,通过书写我们可以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展现自己的观点。写读后感要注重语言的表达和修辞,以提升文章的可读性和感染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经典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一

唉,真的是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二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的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对旧社会腐朽文化制度的悲叹,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三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没有水,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的监督之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村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上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的,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帐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帐;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了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舍的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帐,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帐。

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供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四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的确就是他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没有从迂腐的时代觉醒的人,还不能面对现实脚踏实地做事的人。不仅如此,更是一个死要面子装清高的人,和我一样吧!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安排,这就是暗示迂腐的人的必然结果吧?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兼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问那个高中生,你的半袖多少钱?----100多。

你的裤子多少钱?------------100多。

你的鞋多少钱?-------------300多。

你一顿饭多少钱?------------最少5元。

我笑了,你能养活自己么?

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五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六

轻轻翻着《呐喊》的扉页,一个个熟悉的著作映入眼帘。转动的目光,它将我带到鲁镇的酒店。“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就是本章的主人公,鲁迅先生笔下活灵活现的孔乙己。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从这句话中的“又”字,看出孔乙己是经常偷东西而受到别人打的,这句话的议论,不免有些看不起和嘲笑。而后面,一个“排”字也是十分能说明他对别人言行的厌烦和不安,他是在通过自己的镇定和从容来掩盖住内心的真实感受。他排出九文钱,或许是在做给别人看,给在座的所有人看,证明自己一文都不少,也带有一些在装阔气!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是本文的结束语,读到这儿我有了些疑惑,为什么作者要连用“大约”“的确”这两个词?这两个词本应该是不能放在一起的啊!到底要说什么呢?我静静的端详着,不禁想到了作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一句:“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似乎”“确凿”这两词和本句中的一样,好像有些矛盾!但细来想想,却有很多相似,其实作者就是想要表达肯定的意思,也许还有对孔乙己的死和园中只有草的浓浓惋惜之情。细细品来,这两句又并没什么不对,反而会别有一番味道:“大约”是小伙计的猜测,在那里并没有什么人会去关心孔乙己,自然他的事情不会有人知道了,只有是猜罢了。而“的确”,或许是伙计认为前些时候他遭受到他人的毒打,腿被打折,死是必然的结局了吧!

读过这篇文章,真是感叹,也很是喜欢!感叹的是孔乙己,他的那颗好书的心总也掩盖不了,愿意为了读书而去偷。他的那种手段是不可取的,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厌恶。但是那颗心是最真诚的,最美好的,这不也让人感叹!同时我也很喜欢这篇文章,喜欢鲁迅先生的笔调,他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这更是出神入化的描绘了人物的特点。作者抓住了最为细微的脸色进行了3次细致的描写,其中第二次“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这样的竭力争辩让我感觉他还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也流露了他内心的羞愧。我也喜欢孔乙己这个人物:他喜欢喝酒,有时没钱但会很快的还上,不怎么赊账,这样的诚信不也很难得?让我很是欣喜!

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七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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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八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我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可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并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可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本事可是因为自我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我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可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先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九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是不是对同学们有所帮助呢?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十

今天,在书架上查找资料,无意间看到一本九年级上册语文,抽出来顺手一翻,就看到了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立即被它吸引,不仅一口气读完了全文,还把文中的插图也仔细看了看。对于这篇文章我并不陌生,早年读书时就曾学过,但那时学得似懂非懂,觉得鲁迅的作品很深奥,不容易理解透。

没有想到,多年过去了,初中语文教材修订多次,这篇文章依然作为经典篇目保留在中学语文教材里,足见其艺术价值和教育意义之深远。随着光阴流逝,阅历渐增,我也陆续接触了更多鲁迅的作品,今天再读鲁迅的《孔乙己》一文,竟然另有一番感受来。

感受一:人物刻画简洁传神,呼之欲出的形象深入人心。文章一开头,简介了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揭示了孔乙己生活的社会背景,为后文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孔乙己一出场,作者写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仅仅一句话,一个“站”字,以及“穿长衫”和“唯一”二词,就将孔乙己清高自傲、迂腐可笑的独特形象刻画出来了。“站”表明他属于“短衣帮”一类的穷人阶层,而“长衫”说明他思想上还是以读书人自居,“唯一”揭示了他的另类、独特,表明他是一个对自己身份认识错位的迂腐可笑之人。孔乙己既没有“长衫客”优越的经济基础,又不肯像短衣帮那样靠劳力谋生。如此不伦不类的身份意识模糊,让他在鲁镇咸亨酒店里与大家格格不入。鲁迅寥寥数字,将一个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的读书人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呼之欲出,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然,包括孔乙己的“多乎哉,不多也”、“窃书不算偷”之类的语言,更是深入人心,把孔乙己迂腐的读书人形象勾画得入木三分。

感受二:孔乙己的悲剧既是时代赋予他的,也是他个人性格造成的。孔乙己所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等级制度森严、贫富悬殊、世态炎凉的社会。作者巧妙地借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以柜台为界,豁然将权势阶级与穷苦百姓划开。柜内代表富人阶层的“长衫客”,他们“踱”进酒店,坐在里面,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而柜台外,是穷人“短衣帮”,他们只能站在柜台外喝酒,而且多数时候没有下酒菜。柜台仿佛是富人与穷人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孔乙己作为一个穷秀才,未能通过考取功名进入富人阶层,却偏又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不肯像短衣帮一样靠劳力或者技术养活自己。他的思想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太深,造成他鄙薄劳动,不肯与短衣帮为伍,终日以读书人自居,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类,然而却不具备真正“长衫客”的经济基础,自然也被“长衫客”们所唾弃和侮辱。如此不被社会接纳,世人包容的孔乙己,却偏又特别虚荣好面子,好喝懒做。自命清高摆读书人架子,却四体不勤,偶有偷窃,被人打得伤疤到处都是,遗人笑柄。最后竟自己头脑发昏,竟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打折了腿,又无人关心问候,最后落得惨死的结局。鲁迅以含蓄的笔触,既揭示了造成他悲剧命运的社会原因,也道出了他丧失自己尊严乃至性命的性格原因,读来令人心酸和叹息。

感受三:孔乙己对自己身份认识的错位,注定他找不到适合自己生存的土壤。在鲁镇咸亨酒店,他穿长衫而又站着喝酒,足见其经济地位低下,让他无法真正成为咸亨酒店的“长衫主顾”。但他又不甘心,偏要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边,他挣扎,想逾越,却始终不能摆脱窘困的生活现实。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实际上是他内心的物化,但精神追求的错位,却让他找不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他处处卖弄学问,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却反被奚落和嘲笑;他懒惰成性,有偷窃毛病,却故作清高,以读书人自居;他好喝小酒,却囊中羞涩,只得靠给人写字赚点小钱换酒。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本属于下层穷苦阶级的人,却硬要把自己定位于高于短衣帮的“长衫客”一类。他在“长衫客”和“短衣帮”之间,均属于不被接纳的对象,因此经常受到“长衫客”的欺凌,“短衣帮”的嘲笑。他不肯面对现实,承认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事实,却总想卖弄学问,博取虚荣心的满足,结果是两边受到打击和排斥,把自己陷入一个身份尴尬的境地。孔乙己深受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把读书视作获取功名利禄的唯一途径,从而轻视劳动,轻视劳动人民,不愿降格与之为伍。他这种不肯正视自身,正视现实境况的思想认识,自然导致了他在旧时代的冷酷社会里无处立足,以致于最后把自己逼进生存的死胡同。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这篇小说通过生动形象的描写,深刻地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时代读书人的缩影,是一篇讨伐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战斗檄文。孔乙己作为封建文化教育的殉葬品,他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好在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开放多元化的时代里,读书人活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他们勇于开拓,富有创新和拼搏精神,不仅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也为社会创造着价值与财富,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社会群体。有时我想,孔乙己要是生活在现代,也许早已成为了一名技术工人或者生意人,也不致于落得那样悲惨的结局。为此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也深深体会到:读书要读活,读活才能生存,读活才有出路!

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十一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孔乙己读后感500字。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十二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感觉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

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以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同的“姿态”。

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己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十三

初次阅读是在初中的语文课本上,当时就觉得这篇文章揭示了黑暗的封建社会,以及对孔乙己这一类穷苦书生的的悲惨的命运,毕竟是初中的教材,虽然鲁迅所想的有许多,但当时的我理解的不深,能够说很直白了,没有往深处想。

如今,我再次阅读了这篇文章,细细品味,也许是思想上成熟了许多,我读出了一些自己的感受及见解。

首先,我重新认识了“孔乙已”这类人。文章写孔乙已的出现片段“青白脸色,破旧长衫,乱长的胡子。”从这些外貌描述中我认识了这类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底层知识分子。他们脸色没有当官者的油头满面,而是青白色,同时衣着寒参,可见他们的生活是多么贫团了。其次,文中的能够分为几派人物,打工的“短衣帮”也是底层的苦工,掌柜则是代表精英阶层的了。而“孔乙己”就是一个底层的上流分子罢了。“短衣帮”嘲笑孔乙己想免破现状改变自身,而掌柜则看不起孔乙己这些人。鲁迅也许是想体现出封建社会中阶级之间的代沟以及社会人情冷漠的那一面。说到这,孔乙己只是一个看不把底层却又挤不进上流社会的一类可怜人,并且还白特清高,不屑与底层人民为伍,而上层的人也还不愿带他玩,这是多么一个尴尬的存在啊。

然后,像我们这类人,过得一般般,好歹有点知识,但我们会发现我们会嫉妒比自己优秀的人,开始羡慕他们,又开始间接性发奋图强,长期性混吃等死吗?也许会这样,真的。如今社会阶层越来越固化了,彼此之间的流动度更少了,没有更多的空子留给你钻了,资源大多数被少数人占据。也许,这时的我们就如孔乙己一般,应对眼前的,无力改变,但又不甘心。

叹自己生不逢时,恨老天有眼五珠。一腔抱负死在心里,就像那最终消失的孔乙己一样。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真的只是在谈孔乙己吗?

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十四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读。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

孔乙己读后感高中篇十五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一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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