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是一种丰富人生的方式,每一次旅行都带给我们全新的体验。当面对一些较为复杂或矛盾的情况时,我们需要运用批判性思维进行分类。下面是一些成功者的经历和感悟,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和借鉴。
选民登记工作汇报篇一
---涉及***个村委会,***个组,***户承包户***人,有承包土地面积****亩,国土“二调”面积****亩。截至目前,**乡已全面完成农户承包地块影像调绘、权属指认、地块编码标注、面积实测,地籍图绘制、张榜公开公示、农户确认签字、承包合同签订、登记簿完善、电脑信息录入等确权登记等工作。通过开展确权登记试点,共核查实测耕地面积****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地块***块,新增耕地面积***亩,集中解答确权问题***个,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处置意见***条。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启动后。我乡及时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科、国土、林业、财政、民政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合办,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2---利用会议、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把确权登记颁证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重要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到村、到组、到每一家农户,做到家喻户晓。
4---。
(三)确权登记工作难度较大。一是资金需求量大。按农业部的规范要求,预计我乡需要确权资金*****余万元,由于我乡基础薄弱,财力严重不足,影响了确权颁证工作的进度。二是地理因素影响。**乡地貌复杂,确权登记颁证涉及面广、程序多,地籍调查、面积实测等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三是矛盾纠纷影响。承包土地争议、纠纷面不小,有的问题时间久远、矛盾交织,没有具体处理矛盾的依据,化解难度大。四是部分承包户全家外出打工,无法了解到真实的情况。
(四)政策性问题需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员户口迁走后的土地承办经营权退出问题,及二轮承包的30年合同还未失效,与这次确权颁证的政策衔接问题,需进一步完善可操作性的措施。
6---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各驻村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镇直单位、驻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十一个督导组,由各驻村班子成员任组长,一个综合技术指导组,由农技站长任组长。
二、制定实施方案。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
2、调查摸底阶段:时间。
村小组土地确权理事会名单已交至确权办存档。
8---坪塘村两个示范点硬件设施已完善,软件资料已先行一步在实施当中,全镇已有近百分之五十的村小组召开了村民代笔或户主代表大会,同时各村委会已组织村委会、村小组在入户填写土地承包合同及a、b表。总体上,我镇已做了这些工作,进度还比较慢,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布臵的时间截点,加快速度,迎头赶上,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014年6月19日。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厅和市局安排,潢川县国土资源局提前谋划,认真筹备,精心组织,稳妥操作,开展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现就该项工作目前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深入宣传。
10---专题会议,县。
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参加。会上常务副县长对该项工作专门进行了强调、安排和部署。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我局拟报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国土局长任副组长,监察、财政、农业、林业、住建、水利和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并积极争取县政府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提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项工作。同时,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业登记调查人员召开动员大会。
(三)认真筹备,制定方案。
12---开全县动员大会,展开新一轮大规模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依规招标。
科学划分项目标段,依法按程序对每个项目标段进行招投标,认真选好技术服务单位,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和成果质量达标。
(三)倒排工期。
按照省市规定的完成期限,安排各标段中标单位倒排工期,限令按时完成各项调查工作任务。
(四)督导检查。
由县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规程进行检查,对检查合格的成果资料,组卷上报;对不合格的,认真进行整改,坚决杜绝问题卷宗上报审批。
(五)依法登记。
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要求,严格程序认真审核,把好登记关。
三、
问题建议。
(一)经费缺乏。
14---。
选民登记工作汇报篇二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转发省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并结合我乡二轮承包实际,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组织。
乡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组,全面统筹推进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农经站。分村派驻土地确权登记领证工作指导组。按照县里要求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村支两委、村务监督理事会全程参与。
二、矛盾化解。
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各类问题,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扎实登记,严禁将集体预留地登记在个人头上,严禁在确权登记期间瓜分村集体资产。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确权登记,全乡这次确权工作中共调解各种矛盾二十余次,对工作中遇到问题按照确保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同时依靠群众自主协商解决,确保此次确权工作圆满完成。
三、工作开展。
我乡共十三个行政村,332个村民组,12325户,先后六个阶段对全乡开展确权领证工作。
1、宣传发动,我乡自xx年11月18日,召开土地确权动员会以来,共培训二千余人,培训会十余次,印发明白纸,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一百余幅,做到确权登记意义、程序、责任家喻户晓。
2、清理核实,从xx年11月26日至xx年12月2日完成承包档案清理工作,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登记录入阶段,从今年3月1日到31日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工作。
四、下步工作。
1、确权发证阶段。根据前期认真细致的摸底排查、登记,全面审核相关资料,确保xx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领证工作。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领证工作开展的同时,我们将对乡村两级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确保登记细、核查是、归档全。确保办实证、办真证、办铁证。
为贯彻落实全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会议精神,我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把土地确权工作作为我镇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工作实施等各方面予以重点保障。目前,在县农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我镇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目前,我镇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20个村4个社区143个社,工作人员到户实地核实,截止目前,全镇土地确权外业测绘工作已全面结束。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统一领导。自xx年4月县农业局召开了全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会议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4月26日召开了全镇土地确权,宣传、发动工作会议,成立了**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由分管农业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技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全体农技人员负责组织、宣传、发动,协调土地确权工作,各村及农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负责辖区内,土地确权矛盾纠纷、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农村土地确权试点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实利益,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镇农技站人员,分片包村到社,与镇村干部,召开各种形式的村社、**会85次,全镇张贴标语及岩标50余幅,出动宣传车23次,发放宣传资料15600份,发送手机短信18000条,给不识字的农户解读农村土地确权宣传资料,全方位宣传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有关文件及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到村、责任落实到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摸底核查,落实督查。实行目标责任制,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纳入年底对村(社区)目标管理,压实责任到村(社区)、到户。人人肩上有担子,镇村干部、农技人员积极入户摸底调查,实地核查地块,指认边界,调处矛盾;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矛盾,由镇农村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稳步推进。对全镇各村(社区)的每个农户的田土面积实行张榜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增强操作的透明度,真正实现阳光作业,保证确权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承包面积与实际测绘面积不相符的问题。
(二)土地证地块位置因个别农户自行调换与承包地块位置不相符的问题。
(三)城市规划区内私自卖田、卖土,违法建房后土地确权的问题。
(四)高速路、南环路占地,少数农户毁田、毁土,该社没有补偿所卖田土款,该社人均分配,现导致无法确权的问题。
(五)嫁出的女方户籍没变,而男方所在地又分得田土给女方,是否确权需要调查的问题。
(六)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工以来,镇村干部车船费,各村社群众代表务工指界劳务费等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做好培训。目前部份群众认识仍然不够不到位,入户调查反馈显示,一部份群众最关心的是土地确权后土地实际收益、归属及有效性问题。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镇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土地确权相关法律、政策的培训学习,增强我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理论基础。
(二)继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土地确权工作是关系到村民群众的大事,因此要做好此项工作,就必须坚持原则,应给予确权发证的,必须按照要求给予确权,不应确权发证的,多一寸土地也不行。同时,我们将及时排查隐患,掌握动态,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和解决,耐心细致地做农户的思想工作,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我镇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目前我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镇将在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加快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进一步把我镇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做好、做扎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基本情况。
湖阳镇位于当涂县东南面,东临石臼湖,西临运粮河,南与高淳县接壤,单镇独圩,全镇辖六个村,三个居委会,共38个村民小组,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6700余户,耕地面积万亩,分老圩、新圩、大白宕三大块。截止目前,有1个村基本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其他5个村预计于7月30日前全部完成摸底调查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际于5月底全面展开,5月29日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并组织了村“两委”和村民组长业务培训,6月1日六个村同步展开摸底调查工作。在前阶段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成立组织领导。镇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农经、建设办等8个部门负责人和6个村党总支书记为组员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印发了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6名党政领导带12名机关干部包村指导,并下设专门办公室具体业务指导。各村成立相应组织,村“两委”包村民组,村民组长带1-2名人员开展具体工作。期间,镇在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时,要求各村汇报进度,协调矛盾,提出要求。
(二)突出思想发动。镇召开党政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人员参加的动员部署会,各村召开村“两委”和村民组长会议进行再发动。制作15条宣传标语,悬挂于重要路口和人员居住密集区,各村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内张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宣传,印制“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发到每家每户,利用镇村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农户来镇和村办事等时机,广泛宣传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政策规定,调动广大农户主动参与、全力配合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消除推倒重来、重新分地等模糊认识。
(三)以村组为主。工作过程中,我们牢牢把握“县指导、镇负责、村为主”原则,注重发挥村民组长作用。村民组长与相关人员走到每户家庭,按照“保证质量、确保进度”要求,力争将人口信息、土地信息摸全、查准。同时村组成立老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议事会”,收集遇到的困难问题,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在不违反政策、规定前提下,实行一对一的矛盾化解。
(四)严格监督,加强检查。为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工作,镇上指定专人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阶段工作的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典型等。同时,不定期走访各村进行实地查验,及时了解掌握确权工作进展情况,对确权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及时落实相关人员进行调处和化解。
三、工作中的矛盾问题。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农民群众关注程度高,现实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全镇各村工作推进程度不均衡。有个别村积极性不高,导致工作推进缓慢。
(二)二轮承包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问题。解决的方法:确权登记颁证应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对测绘多出的土地,按照同增同减的原则确权到户。
(三)原“两田制”的4个村的农户集体流转给村组的土地,四至不明确的问题。解决的方法:对流转的土地四至不清的,可采取确地确股,暂不确定承包地的四至,待摸底完成后村委会将这部分土地面积统计上报县确权办,由县向上级部门请示后再统一口径。
(四)在自家承包地建房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自行在承包地上进行建房或建设其他实施的,已改变了原承包地的农业用途和现状,应不予确权登记。
(五)承包人已去世其子女要求分户分地确权的问题。解决的方法:
2、协议报给村委会后,村委会对乡镇、村以及原承包户的二轮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要收回并变更,变更后再填写摸底表。
(六)承包地被征用,农户没有“要钱要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调查摸底时先按照原承包关系登记确权,在“备注栏”内说明。
(七)委托别人申请签字的问题。我镇在外务工人员较多,摸底、申请时少数农户不能到场而只能委托亲属等代为指界签字,可能事后对认定结果有争议。解决的方法:坚持“群众协商、干部协调、部门协作”,分别做好工作组村干部与承包户电话联系、现场指界、公示后无异议确认三个时段的在场人公证记录。
(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给家庭人口信息的(身份证、户口本)收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正式迈向“深水区”。目前我们完成的只是摸底调查等基础性工作,下步将进入现场指界、确权颁证等关键阶段,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督促工作进度慢的村克服困难,加快“确权摸底表”和“确权申请书”进度,确保在测绘公司到来之前完成。
(二)做好摸底数据的汇总以及人口信息的收集,确保质量。
(三)继续收集和梳理各村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向上级部门请示,统一答复口径。
(四)做好测绘公司入驻乡镇前的准备工作。
选民登记工作汇报篇三
企业国有资产,是指企业占有、使用的,国家依法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等形成的资产。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等。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概念及原则。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是指国家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
2.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产权界定,根据《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3.集体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投资或创办的集体企业,以及虽不隶属于全民单位,但全民单位实际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给予扶持和资助的集体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按照《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概念。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范围和内容。已取得或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应当按规定申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法律责任。企业以及会计、评估、法律咨询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违反产权登记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产权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产权登记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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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登记工作汇报篇四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推动下,在镇、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和测绘公司的辛勤努力下,截止目前,全镇23个行政村,xxxx户,耕地面积xxxx万亩。外业调查、内页制图、家庭成员信息核对已完成,二轮公示已进行了xxx个村,其中xxx、xxx、xxx等村已公示修改完成,其余村正在进行二轮公示修改。
一、具体做法。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了桥头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项小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并制定印发了《桥头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与各村签订责任书,分管领导亲临指导、现场督查,有力的推动了土地确权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镇上召开了土地确权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赵天路、各村主干道悬挂横幅、组装宣传车、利用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各村委会设立土地确权专栏,及时更新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度。镇村干部深入农户家中面对面宣传,向群众讲解相关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三是做好培训指导,提高业务能力。镇上集中组织了x次培训会和x次工作推进会,学习政策,掌握工作重点,明晰当前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讨论下一步工作方向。镇专项小组多次深入村组、田块现场督查,亲临指导,确保地块调查高质量、精确无误。
四是夯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镇上成立了23个包村工作组,由包村领导亲自督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具体落实,积极积极配合做好调查摸底,填制表格等工作,确保信息不遗漏;镇土地确权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做好进度上报、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录入数据进行认真核实,确保精准;镇纪委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解决,有效提升了工作质量,加快了工作效率,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村指界人对地块不熟悉,或者村干部无法找到合适的指界人,导致个别村内页制图尚未完成。
二是由于各村存在私下兑换地亩现象,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较大,增加了确权工作难度。
四是各村二轮公示修改工作推进程度不平衡,导致二轮公示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督查为契机,继续深入地扎实做好我镇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严把环节,严格流程,确保质量,加快二轮公示修改工作,全面开展三轮公示签字工作。
选民登记工作汇报篇五
报告,中文字[释义]动态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从201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我办进入选民登记工作阶段,各选区将按照已下工作步骤,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1.各选区发布选民登记公告,确定选民登记的起止时间、年龄范围、地点和形式。
2.选好登记员,成立登记小组,对选民进行登记。
3.登记时按照法律规定,不列入选民名单的精神病患者以及各种不予进行选民登记的人员,必须认真调查核实,并与司法等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核实认定工作,作好文字记载和数字统计。
4.注意抓好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工作,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流动人口主要是两种:一是本地外出的;二是外地进来的;对于本地外出人员要通过多种办法,查明情况,予以登记。对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出据的户籍证明,自愿要求参加现居住地选举而又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登记,手续不全的不予登记。
5.认真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各选民登记小组编制好选民名单登记表,经选区负责人复核,报办事处选举委员会审查确定后,在2011年12月1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公布后,各选区要组织选民看榜、审榜,如发现有错登、漏登、重登等情况,要及时纠正,并重新公布。
6.确认选民资格后,发给选民证。
7.办事处成立督查小组在选民登记期间对各选区进行督查。
(一)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举名单。
《选举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选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选区是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基本单位,各项选举活动都要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也必须按选区进行。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实际是按单位或住所登记。
《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享有选举权利的人,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1.选举日前不满十八周岁的;。
2.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4.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呆傻人员(间歇性精神病患者除外)和长期外出下落不明的人员暂不列入选民名单。
(六)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的五种人员的选民登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和《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准予五种人员行使选举权利:
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3.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临时外出人员,由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登记”。
(八)教育系统选民登记工作仅限于本单位在职职工。退休教师、教职工家属及其他人员,在居住地选区进行登记。
(九)军队人员的选民登记。
现役军人,行政关系在军队的工厂人员,在军队工作的在编和非编职工,经过批准的随军家属,参加军队选举;驻地方工厂、铁路、水运、科研等单位的军代表,在地方院校学习的军队战士,为军队服务而行政关系不在军队工厂的人员,参加所在地区的选举。武警部队在选区登记,各选区与武警部队联系,由武警部队指定专人进行选民登记,在部队内进行选民公榜。
(十)无户口人员的选民登记。
无户口人员,本人要求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取得原户口所在地证明后,可予登记。
(十一)离退休人员的选民登记。
离退休人员在选民登记时容易遗漏。如果住地与原单位在一个选区,可在原单位登记;如果住在干休所,可在干休所登记;如果居住分散,与原单位不在一个选区,可以在住地登记,也可以在原单位登记,但不能漏登或重登。
(十二)临时工的选民登记。
经劳动部门批准的临时工、合同工,可以在现工作单位登记,但应通知其户口所在地不再登记。工作单位不固定的临时工、合同工,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如果其户口所在地同其工作单位在一个选区内,在取得户口所在地的同意后,也可在所在单位进行登记。总之,应避免重登。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人大换届选举的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x换届选举工作。在xx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结束后,我xx于x年x月x日召开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参会人员有:全体干部,村干部,部分组干部及比较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和机关各单位负责人。会上通过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及县有关选举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现将我x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是我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程序复杂。利用各种会议、张贴标语和选民须知等各种形式宣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这次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方法和步骤。营造选举氛围,让选民了解选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选举的法律程序,广泛动员群众关心选举工作,积极参加选举。
二、进行选区的划分。结合我镇情况,镇代表选举划为x个选区,县代表划为x个大选区。县、镇选举选区都按1—3名代表安排,各个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妇女代表,非党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等结构趋于合理。
三、进行选名登记。凡年满18周岁选民,由各选民小组登记。
造册,选区汇总。做到不重,不漏,不错,上报选举委员会审杳无误后,将选民名单于x年xx月xx日前公布,全镇选民总数为xx人。
四、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选区工作组下到各选区张贴选民名单后,召开选民小组会议,发动选民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通过选民10人联名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单独推荐等形式推出第一榜初步候选镇代表x人,其中女代表x名,县代表初步候选代表x人,其中,妇女x人。经镇选举委员会审查,x年x月x日前张榜公布。
五、确定正试代表候选人。x月x日张榜公布初步候选人后,按照代表候选人多于正式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本着提高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的原则,组织代表协商,推荐正式代表候选人,镇代表正式候选人推荐出x人,其中,妇女x人,县代表正式候选人推荐出x人,其中妇女x人。
六、投票选举。
x年x月x日,我镇召开全体干部会,安排部署选举工作,各个选区由选区指导组人员各负其责,在x月x日到选区组织选民进行投票选举,到x年x月x日止,全镇选举代表工作全部结束,共选出县代表x名,其中妇女代表x名,农民代表x名,非党代表x名,干部代表x名,专业技术员代表x名,少数民族代表x名;镇代表x人:其中妇女代表x名,干部代表x名,少数民族代表x名,非党代表x名,党员代表x名,其它代表x名。
七、选举代表结束,目前完善相关的表册统计,填写当选代表通知书等,同时做好清理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八、做好xx第十四届第一次会议召开的准备工作。
xx选举委员会xx年xx月xx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县选民登记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13个乡镇新一届人大代表总名额为805名,划分为509个选区。
自全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启动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切实把选民登记作为换届选举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从五个方面依法开展选民登记工作。
(一)加强调查摸底,精心制定方案。根据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系点座谈会议精神,明确将我县列为全省试点县之后,我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试点先行启动”的部署要求,专门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中越边境、滇桂交界乡镇和城区镇,以及县公安局、经济商务和外事局等相关部门走访调查,并听取县法院、县检察院、组织部、老干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供销社等单位的专题汇报,对边民出入境、外出务工人员、离退休干部、交流选派干部、下岗失业职工以及受刑事处罚对象等选民登记开展专题调研,掌握有关情况,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选民登记工作阶段,各选区领导小组主动深入所在选区的村(居)委会、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对不同的选民对象进行甄别,对选民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掌握上届选民登记以来的选民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富宁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选民登记工作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正确指导全县选民登记工作。
同时,专门成立由县委、人大处级领导和县纪委、组织部干部组成的换届巡回督查组,并从“两代表一委员”中聘请换届纪律监督员,全程参与指导、督促和检查选民登记各项工作。
三是严格选民名单公布“三榜示”。就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间做好选民登记公告、选民名单公告和选民增减补正公告工作,进行选民资格审查,确认选民资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选民名单准确无误。
因厂房、设备已出租、转让或变卖,职工全部下岗的停产企业职工,到现就业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选区登记。二是对农村、城镇外出人户分离人员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在自愿的基础上也可持户口所在地选举委员会开具的选民登记转移证明,到现居住地选区进行登记。三是针对调(流)动干部职工的选民登记,在县内调(流)动的,无论其户口在哪个选区,均在现工作单位登记和参加选举。调(流)动到县外但户口未转移的人员,征求其本人意愿择地参加选举。四是针对临时返乡的探亲人员、归侨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学习进修人员、外省外县(市)在本地务工经商人员,在查明他们是否在其他地方参加过本次选举的前提下,再决定是否确认其选民资格。
流动登记站则以选民小组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上门登记和接受选民的主动登记,然后到登记总站汇总,再将这些登记名册与上届选民登记名册逐一核对,做到选民登记工作全覆盖,确保选民登记的工作质量。
(一)开展摸底调查,科学制定方案是基础。为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开展选民登记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边境线上的“三非人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机关调(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体,县乡及各选区领导小组主动深入所在选区的村(居)委会、社区、企事业单位,对选民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摸清底子,提出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了选民登记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是动力。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加强业务指导,以及广播电视、政务网络、报刊杂志、宣传资料、墙报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全方位、分阶段地广泛深入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日程安排和具体要求,激发了广大选民参与换届选举的积极性,促使选民自觉主动参加选民登记。
(三)坚持原则程序,严格资格审查是关键。严格遵守法律,坚持原则程序,是减少和避免选民登记失误的有效方法。在工作中,既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又要坚持原则和程序,把好各道关口,才能保证选民登记合法有效。
(四)妥善区分情况,灵活登记方法是捷径。面对新的形势,选民登记工作要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进行,针对困难、改制和破产倒闭企业员工,以及外出务工人员、调(流)动干部职工等特殊群体,在把握原则和程序的基础上,要充分尊重选民的意愿,慎重地做好特殊群体的选民登记,努力消除登记工作“盲点”,才能妥善解决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问题,确保流动人口选民的选举权利。
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既分工负责又沟通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全力投入、狠抓落实,确保了选民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我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工作已经结束,正式进入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阶段,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州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汲取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截止12月26日,已完成选民登记阶段的各项工作。
各系统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选民登记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宣传,调动选民参选积极性,主动到选民登记站登记;二是制定选民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了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三是从政治责任心强、熟悉选民情况、热心选举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选民中确定登记工作人员;四是培训选民登记工作人员,组织他们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选民登记的业务知识等内容。
必须在选举日20日以前张榜公布。12月26日,39个乡镇、7个县直系统分选区或选民小组将选民名单按照全县统一的法定张榜时间进行了张榜公布。
工作基本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系统对选民登记情况进一步核实,杜绝错登、漏登或重登,保证选民充分行使其政治权利。从28日起,各乡镇、县直各系统已开始填发选民证。
选民登记工作汇报篇六
我县辖xx个乡镇,人口xxx万,年均办理婚姻登记约对。去年10月至今年5月底止共计办理结婚登记xx对,离婚登记xx对,补领婚姻登记xx对,办理收养登记x例。我县自x年x月实行集中登记一年多来,已基本步入规范化运行轨道。现将近段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立足根本点,提升婚姻服务水平。
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的“婚姻登记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执法督查。出现违法登记,依法追究经办人责任,确保婚姻登记质量。三是加强机构建设。去年10月我局增加了办公场地,将离婚与结婚登记实行分开办公,结束了混合办公的不合理局面,方便了办事群众。四是将离婚调解作为婚姻登记工作中的一个侧重点来抓。婚姻登记员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在知情的情况下,不强求、不刻意干预,适当地进行调解。
二、把握重点,严格依法进行登记。
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条例》、《收养登记条例》。坚持实行“四严禁一杜绝”:严禁增设程序或附加条件登记;严禁要求当事人出具《条例》之外的证明、证件;严禁在婚登过程收取押金或搭售商品;严禁以婚姻服务等名义收费;杜绝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坚决执行“五不办”:当事人不到法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不履行声明不办;当事人手续不齐或不符不办;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办。
三、齐抓共管,切实做好计生工作。
在抓好婚登工作的同时,我局积极配合计生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月底就本月办理结婚登记的新婚对象名册和有关情况及时与计生部门联系和反馈。年初与乡镇和局机关股室院所签定《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书。
》,明确目标和责任。去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已圆满完成,并被县人民政府评为“xx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有限。我县是一个百万人口的大县,每天来办证和咨询政策的群众多时可达几百人次,来办事的群众站着都显得拥挤,且工作人员又少,她们不但要仔细执法办证,还要耐心答复上访群众,这样不仅影响工作效率,而且影响执法合格率。
二是婚登档案和收养档案未进入现代信息化管理。手工操作字迹不规范、易出错、效率慢;未进入电脑的婚登档案和收养档案要为当事人出示相关证明难度很大,难以查找,且易出错,一定程度上影响婚姻服务的质量。
三是婚姻服务项目有待开发。婚姻服务作为一个产业,我县在婚姻服务项目上仅开展了便民的照相服务。在今后指导思想上强调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办事,根据市场需求,引入竞争机制,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便民利民、优质优惠的婚姻系列服务确为形式所需。
五、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是不等不靠,抓紧规划,积极争取加快婚姻登记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步伐。婚姻登记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是婚姻登记工作的发展方向和迫切要求,力争我县实现婚姻登记数据联网可成为我县不拖后退的绝对保证。
三是用活政策,搞好婚姻服务项目。婚姻服务不是执法的内容,任何收费服务项目,在通过优质的服务、市场的手段、低廉的价格赢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开展,不仅能方便群众,而且能更好地搞好自身建设。
我县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其他兄弟单位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朝努力提高登记质量上求发展,使我县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oo五年四月。
选民登记工作汇报篇七
答: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选民登记工作汇报篇八
一、所需下载的材料或表单:
二、提交的文件资料:
1.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投资协议书或出资证明文件;
2.企业章程;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产权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业务(政策)依据:
3.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管字(2000)116号)。
四、受理范围:
1.国有企业;
2.国有独资公司;
3.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
4.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5.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投资设立的企业;
6.其他形式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
五、申请条件:
1.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企业;
2.除未获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
六、办结通知形式:
提交的材料审批后,电话通知结果。
选民登记工作汇报篇九
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为依据,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在规范管理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在实施过程中以加强监督管理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新路子,认真搞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各项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加大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显得尤其重要,只有积极主动向领导多汇报宣传才能取得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积极向事业单位宣传,使各事业单位明确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目的和意义,以及登记、年检、变更等操作程序,增强他们登记、年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向社会广泛宣传,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这一新的《条例》为社会所知,成为社会关心的热点,充分认识事业单位登记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与时俱进的重要环节。我市通过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业务骨干网络操作培训,组织干部上门宣传,并将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等书籍和业务宣传资料发送有关单位,并及时转发了国家1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提高思想认识,有力的推进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把关,确保登记年检质量。
为保证登记、年检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认真全面审核事业单位提供的文件、证件、表格等材料是否属实、齐全、规范尤其重要,对不符合《条例》要求的不予登记,做到该登记的不漏,不该登记的不凑,重点把好“四关”:一是登记范围关。在登记范围外,非本级登记管辖的一件不受理、不登记、不发证;二是材料关。要求材料数量齐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补报或不予受理;三是审核关。着重对机构名称、经费来源、资产状况、宗旨业务范围、往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举办单位意见等进行审核,确保登记、年检工作的严肃性;四是发证关。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即时印发证书,有关资料由事业单位和登记机构各留一份存入档案。
三、
强化规范管理,深入开展登记后管理工作。
我们本着“符合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和要求,强化政事分开、企事分开;有利于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制,有利于全面掌握事业单位运行状况,综合评估其对登记内的执行情况,有利于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发展”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依法登记,从严审查。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按照国家1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进行活动时相关部门应要求事业单位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率。今年初我们与银行部门进行了事业单位帐户清理,要求事业单位设立银行帐户时应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过期、未年检的不予办理银行帐户。对不按期前来年检的单位,下发了催办通知,从而提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律的严肃性。2006年应年检单位283个,已年检270个,年检率95.4%。网上录入年检100%、变更100%、注销100%。
四、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
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更好地为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各界服务打下坚实基础。我市286个单位登记档案全部进行了编号、排序、装盒,并将年检、变更等材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归档。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按照“严规范、求创新、重服务”的要求,加强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教育。强化登记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不断改善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树立登记管理机关良好形象。加强《条例》等法律和政策文件学习,学习行政的基本理论,全面理解和把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政策、规定,熟练掌握登记管理工作流程,切实提高登记管理业务水平,进一步发挥事业单位的整体效能,不断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快速发展。
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8月5日。
选民登记工作汇报篇十
1996年1月25日由国务院颁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192号令)(并同时废止了92年5月11日发布的管理办法)。
2000年,财政部出台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财管字[2000]116号),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同时废止了国资产发[1996]31号)。
2006年5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财政部令第36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经同级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并由财政部门或者授权部门核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第五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财政部门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其中,产权登记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上述制度对开展和规范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新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起草背景。
财政部令第36号颁布实施以来,国家对事业资产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各种各类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资产核实工作已基本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也已正式运行,因此,开展和规范产权登记工作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开展此项工作,对于进一步理顺和巩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晰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关系;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强化各部门、单位和所办企业的产权意识;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经商办企业行为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三、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确权行为(确认占有、使用权利额行为),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是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事业单位产权登记证是法律凭证,也是事业单位编制部门预算、配置资产、处置资产和办理其他资产管理事项的重要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是依法确认企业产权归属关系的法律凭证和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基本依据,也是企业的资信证明文件。
选民登记工作汇报篇十一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央监管企业(集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为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国有资产分布与变动情况,强化产权意识、理顺产权关系、加强产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需要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角度改进和规范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我们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下列已取得或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应当按规定申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
(一)国有企业;
(二)国有独资公司、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三)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
(四)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
有关部门所属未脱钩企业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所投资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组织实施。
第三条产权登记机关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上级产权登记机关指导、监督下级产权登记机关的产权登记工作。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级政府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未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由本级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负责产权登记工作。第四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制定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政策,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监督管理、汇总和分析工作;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级所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监督管理、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将汇总分析数据资料上报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五条各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以下简称产权登记证)是依法确认企业产权归属关系的法律凭证,也是企业的资信证明文件。第六条所出资企业负责申请办理本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的产权登记,并对各级子企业的产权登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两个及两个以上国有资本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由国有资本出资额最大的出资人所在的所出资企业依据其产权归属关系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国有资本出资人股权比例相等的,由各国有资本出资人推举一个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所出资企业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其余出资人出具产权登记委托书。各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上述企业产权登记后,发放产权登记证。企业办理产权变动、注销登记时,需提交产权登记证。
第七条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通过所出资企业向产权登记机关申办占有产权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二)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
(三)企业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
(六)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产权登记机关核准企业占有登记后,向企业发放产权登记证,所出资企业可将产权登记机关核准后的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留存备案。
第九条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前30日内通过所出资企业申办占有产权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二)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
(三)企业章程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十条所出资企业持产权登记机关核准后的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注册登记,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30日内由所出资企业向原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新设企业产权登记证,同时提交新设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第十一条未办理占有产权登记的企业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应当按本规则第七条的规定补办占有产权登记后,再申办变动或注销产权登记。
第十二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所出资企业向产权登记机关申办变动产权登记:
(一)企业名称改变的;
(二)企业组织形式、级次发生变动的;
(三)企业国有资本额发生增减变动的;
(四)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发生变动的;
第十三条企业发生本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情形的,应当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动登记后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变动产权登记。
第十四条企业发生本规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至第(五)款情形的,应当自企业出资人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企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前,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变动产权登记。
第十五条企业申办变动产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三)批准产权变动行为的文件;
(四)修改后的企业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转让国有资产产权的,提交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转让国有资产。
产权的交易凭证;
(八)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十六条产权登记机关核准企业变动产权登记后,办理企业产权登记证变更手续,所出资企业可将产权登记机关核准后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留存备案。
第十七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一)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企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产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
第十八条企业解散的,应当自出资人的所出资企业或上级单位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所出资企业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被依法撤销的,应当自政府有关部门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由所出资企业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0日内由企业破产清算机构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产权(股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应当自出资人的所出资企业或上级单位批准后30日内由所出资企业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所出资企业发生上述情形的,由其出资人代表办理注销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企业申办注销产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三)批准产权注销行为文件或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决书;
(四)企业清算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文件或备案表;
(五)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二十条产权登记机关核准企业注销产权登记后,收回产权登记证并注销,所出资企业可将经核准后的企业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留存备案。
第五章年度检查。
第二十一条所出资企业应于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完成对本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产权登记情况的年度检查工作,并向产权登记机关报送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汇总表和年度汇总分析报告;各级产权登记机关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对企业产权登记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本级政府所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汇总表和年度汇总分析报告逐级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国非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汇总检查工作。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选择采用统一组织年度检查或企业自查、各级产权登记机关抽查相结合的年度检查方式。
第二十二条各级产权登记机关对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情况应予以通报。第二十三条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汇总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本金实际到位和增减变动情况;
(二)企业国有资本的分布及结构变化,包括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三)本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情况及办理相应产权登记手续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二十四条企业申办产权登记,应当按规定填写相应的产权登记表,并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产权登记机关对企业产权登记申报文件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第二十六条产权登记机关对受理后的产权登记文件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企业填报的产权登记表内容是否真实可靠;
(二)企业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产权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报的产权登记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发产权登记表和产权登记证,确定各类产权登记表和产权登记证的内容和格式。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出租或出售产权登记机关审核颁发的产权登记证,若有遗失或毁坏的,应向原核发产权登记证的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第三十条企业申办产权登记时,应当将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整理成卷,附加目录清单,纸张的尺寸规格为a4大小。
企业未按要求提交文件、资料的,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条企业违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产权登记机关可责令其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一)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产权登记的;
(二)隐瞒真实情况未如实办理产权登记的;
(三)不按照规定提交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汇总表和年度汇总分析报告的。
第三十二条各级产权登记机关、企业应当妥善保管产权登记表和产权登记证,建立产权登记档案。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选民登记工作汇报篇十二
受理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鲁国资产权〔2005〕2号文件、《关于开展境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有关规定。受理范围:
(四)企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产权(股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应当自所出资企业或上级单位批准后30日内由原申办单位向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报送资料:
4.批准产权注销(解散、撤销)行为文件或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决书;
6.企业清算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文件或备案表;
7.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转让国有资产产权的交易合同、交易凭证;
8.涉及职工安置的企业,需提供职工补偿金发放明细表;
9.企业改制后,涉及拖欠集团公司或投资企业债务的,需提交还款协议书和担保协议书;
10.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另外,办理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的企业是境外企业的,除提交以上涉及的文件和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商务部颁发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2.当地的有关法律文件;
3.驻在国或地区法律中介机构依据当地法律对该行为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英文对照)。
办理程序:
1.申领或从省国资委网站下载注销产权登记表格;
3.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办理注销产权登记,收回产权登记证并注销。
办理时限:符合规定且报送资料齐全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承办处室:产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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