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的读书感想(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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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的读书感想(优秀14篇)
时间:2023-11-26 15:39:03     小编:紫衣梦

随着时光的流转,总结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写作是一种表达思想的方式,我们要不断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请大家注意,这些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在写总结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我的读书感想篇一

我想大家一定都知道莎士比亚的一句名言吧:“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使我爱读书。

刚上幼儿园,妈妈就教我好多拼音。我刚上大班,妈妈就给我买了拼音版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我只看了一天就看完了,并且能背诵下来,还知道他的意思。渐渐的妈妈给我买了好多好多书,每天从8点就能看到12点,妈妈叫我睡觉,可是刚从右耳朵进,就从左耳朵出了。我上了二年级,读书范围广了,现在读的全是儿童小说,比如jk罗琳的《哈利。波特》,日本亲善大使黑柳彻子的《小豆豆的床边》,小仲马的《茶花女》,徐德霞的《一路风景》,曹文轩的《甜橙树》、《草房子》、《第十一根红布条》、《红瓦》、《青铜葵花》、《古堡》……可多了!每天,妈妈总会对我说:“女儿,记住,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呀!”

我爱看作文书,获奖作文,分类作文等。因此,在作文课上,你别想看到我抓耳挠腮的样子。我的作文都是得棒、优、100、98、99等。所以,在考试,我作文可以获满分哟!

书是我们的朋友,是我们的家,每天形影不离。我爱读书!

育才双语小学五年级三班董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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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感想篇二

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我从小就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妈妈曾经告诉过我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的路上必须经过的。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

我仍然依记得,在我8岁的时候,我读了拼音版的《国王的新衣》我觉得故事中的两个骗子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0岁时,我在次读此书,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可悲。

再看《小鹿斑比》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小班比聪明好问、天真善良。在一次次的磨难和考验中,小斑比逐渐变得坚强勇敢、机智聪敏。最终成为了鹿王。

在看《乌丢丢奇遇记》时,我感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明白了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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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感想篇三

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茶花女》中有这样一句话:“金钱是好仆人,坏主人。”

以前,在刚读到它时,有半分理解与半分不理解,金钱是好仆人,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人可以利用钱来达到自己的某一目标或某一要求,而金钱则是近乎无条件的来满足人类的欲望,不可不说是一位好仆人。金钱是坏主人?则让我困惑不已,为什么金钱会是主人,而且还是个坏主人,后来,直到当我读完《我的叔叔于勒》后,才有了深刻体会与理解。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它以菲利普夫妇因为于勒贫富而前后变化的态度,组成令人惊叹的情节波澜,深刻揭示了他们嫌贫爱富、虚伪自私的灵魂,近乎重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金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即使是拥有相同血脉的亲人也不例外。

小说的高潮部分最扣人心弦,菲利普在船上眼见两位漂亮的太太的牡蛎的高贵吃法,而被深深吸引,这使他爱摆架子、爱慕虚荣的心理得以体现。之后,他又故作高雅,主动邀请家人吃牡蛎,爱面子、追求上流社会生活的心态也得到了完美诠释。随后菲利普太太又把推辞说得是何等的冠冕堂皇,既爱惜自己,又关心别人;既疼爱孩子,又注重教育。但“很不痛快”一词出卖了她,她实质上却是既顾全面子,又节省开支。

或多或少,这不得而知了,但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人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获取财产,金钱是光荣的,而那种用剥削、掠夺欺诈的手段不劳而获,则是可耻的。金钱在促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钱并非万能,世界上有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的东西。居里夫人放弃“镭专利”的巨额金钱,毅然将炼镭的技术公布于世,并把价值100万法郎的世界第一克镭捐献给治疗癌病的研究所。

截然相反的两种做法,但被金钱利用的菲利普夫妇是错误的。培根说过,金钱是善仆,也是恶主。希望在未来,它只是个善仆,绝非恶主。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通过菲利普一家由原来讨厌、怨恨于勒,到后来听说于勒发了财又喜欢、崇敬于勒,直至在于勒贫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无情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目。

在小说中,作家以辛辣的笑触讽刺了菲利普夫妇的贪婪吝啬,嫌贫爱富。当于勒花光自己应得遗产并大大战胜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没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蛎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暴露无遗,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彻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走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在美国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巨额,把它交还了失主。但他不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被称为“最傻的人”,理由是拾到的钱应该归自己,不应该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已,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资本主义也好,“新”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实是认识资本主义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

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的体会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话。

故事讲述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工资也十分微薄。家里还有两个姐姐,所以,于勒叔叔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就到外地去做生意。而且,听说,他还发了财。所以,我们便焦急的等他回来,好减轻负担。但是盼望了很久他也没回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生活好转,出去旅游。不料,却意外地遇见了久久不归的叔叔,此时,他竟是一个满身脏兮兮、衣裳褴褛、卖牡蛎的老水手。父母害怕他给我们添麻烦,带着我们一走了之,从此跟叔叔失去了联系。

其实内容很好理解,但不免让人沉思,你是否把金钱的重要放在第一位,而忽视了家庭亲情呢?本文的主人公父母,在得知叔叔有钱时,十分想念叔叔,而得知叔叔身无分文,穷苦落魄的时候却又是另一翻态度————嫌他添麻烦。一个是金钱的诱惑,一个是亲情的温暖。在这个重要的选择中,主人公父母,选择了前者。他们虽然生活变好了,但是他们却失去了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我不由得想起一句名言:“货币能使各种冰炭难容的人亲密起来,迫使势不两立的人互相亲吻。”

在看到可怜叔叔于勒的遭遇后,我们倍感同情,可是,同时我们也感到悲哀。因为,也许,不久,在这个世界上,金钱真正的统治了人们,而亲情却被人冷落了。

我想,大家也不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世界会变得冷漠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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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感想篇四

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很是让我感动。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美国的体位着名作家“海伦·凯勒”,她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姓,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并以坚持不懈的精神考上了着名的哈佛大学的德吉利夫学院的人。

我觉得海伦·凯勒她能有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应该向她学习。

我的读书感想篇五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些经历形成了菲利普夫妇面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

一直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知道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我的读书感想篇六

主要写了作者在八岁时写过一首诗。作者爸爸和妈妈评论不同。一个是批评,一个是鼓励。就是因为这篇小诗,父母两人吵起来了。原因很简单,是要鼓励还是要批评。作者感到很委屈。

这件事对作者影响深远。以后写作不敢让父母二人看。半年后用者重新鼓起勇气把自己刚写的诗给爸爸看,爸爸表扬了他。作者给妈妈看,妈妈批评了他。这时作者才明白过来,爸爸妈妈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他的作品。作者明白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其实在我们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爱的力量,如果爱给予的太多,会迷失自己。同时也需要批评也维护平衡。就像是花它需要阳光和暴风雨来维持自己的生长。如果只有阳光会干枯,吸有雨水也会被淹死。同样的道理。所以要有鼓励和批评来保持平衡,这样人才不会迷失自己。

我的读书感想篇七

当时在沙俄统治的黑暗时代,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就根本谈不上救国救民。知识文化是革命胜利的保障啊……不然,就像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由一个个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农民来主持,肯定会失败的!

高尔基生活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禁书。但对于青年的高尔基来说,那些所谓的禁书却正是他的真正所求因为只有它们能真正让人民清醒,让人民明智,让人民有打倒推翻沙俄的信心。

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名字叫捷林柯夫。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和禁书,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了解了革命的重要,和自己现在应该做的事情。

在高尔基以后的艰苦岁月之中,他努力革命,有很大的成就。“书”来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获得了如此大的成就,让很多的人民有了好生活可以过……可见而知,书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啊!它的确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了!

我的读书感想篇八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

我的读书感想篇九

“读书伴我行,智慧满人生。”我们中专学校读书节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着,同学们都沉浸在浓浓的书香里。我们班的同学读书热情很高,我在读书节期间也认认真真地读了几本书,真是受益匪浅,感觉到越是读书越觉得有很多书等我去读,觉得时间不够用,更是觉得平时浪费的时间太多了,懂得的知识太少了。

有些同学认为,没必要读那么多书,只要读懂课本,考个好分数就行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种子,能力是树干,分数是树叶。只有种子发芽,吸收丰富的养分,才能长成参天大树。很多知识藏在各种各类的书本里,等你去发现,等你去探索。古代的那些文人墨客,都有一个相同的爱好————-读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每个人都做过的事情,有许多人爱书如宝,手不释卷,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因此,我认为,我们要认真读书,学习知识,然后才能学会各种本领。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记得毛主席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爱好,那就是读书。毛主席一直很忙,可他总是挤出时间,哪怕是分分秒秒,也要用来看书学习。他的中南海故居,简直是书天书地,卧室的书架上,办公桌、饭桌、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床上除一个人躺卧的位置外,也全都被书占领了。

毛主席从来反对那种那种只图快、不讲效果的读书方法。他在《读韩昌黎诗文全集》时,除少数篇章外,都一篇篇仔细琢磨,认真钻研,从词汇、句读、章节到全文意义,哪一方面也不放过。通过反复诵读和吟咏,韩集的大部分诗文他都能流利地背诵。

由此可见,读书不在于多而在于是否读的精。

朱熹也说过:“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

所谓“循序渐进”,就是学习、工作等按照一定的步骤诼渐深入或提高。也就是说我们并不要求书有几千甚至几万,根本的目的在于对自己的书要层层深入,点点掌握,关键还在于把握自己的读书速度。至于“熟读”,顾名思义,就是要把自己看过的书在看,在看,看的滚瓜烂熟,能活学活用。而“精思”则是“循序渐进”,“熟读”的必然结果,也必然是读书的要决。有了细致、精练的思索才能更高一层的理解书所要讲的道理。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量,多读一些好书,能让我们了解许多科学知识。可以让我们拥有“千里眼”。俗话说的好“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多读一些书,能通古今,通四方,很多事都可以未卜先知。读书还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读一些有关写作方面的书籍,能使我们改正作文中的一些不足,从而提高了我们的习作水平。

“开卷有益,读书好处多”这是自古以来人们的共识。每一个人要想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展现的景色越壮阔,就要拥有渊博的知识。知识是人类通向进步、文明和发展的唯一途径。书是前人劳动与智慧的结晶;它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源泉、我们要让自己变得聪明起来,必须多读书,读好书。

因此,希望学校把活动坚持下去,越办越好,培养孩子学习兴趣,提高阅读能力,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我的读书感想篇十

浦口区汤泉中学初二(3)班季超。

今天是读书节,自己值班,早上大概4点左右习惯性的自然醒了,睡在单位值班室里,同其他典型中国人的公共场所一样,十分脏乱的地面、电视的噪音、长明灯光得刺眼,黝黑散乱的铺盖,尽管我用带来的被子隔离,依然掩盖不住多人使用后的恶臭。好在我随遇而安的心态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使我对这些都不在意,手头有一本昨晚准备的书籍《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翻阅起来。

伴随着最近心态的改变,思维角度的调整,用欣赏和学习的维度读书,自然又有新的认识,结合自己中国文化的根底,对于同一个问题不同人物解释的角度和论述语言的不同,阐述的道理却是一致的。东西方文化的碰撞,在自我的内心中激荡。本书我读过一次,但是没有这次的感觉深刻。

清晨大家都在沉睡,我的思维却十分活跃,想象力自然也被激活,同样的道理,在大脑中冲撞,儒家文化、道家文化、佛法文化,西方哲学,现代工业社会的快节奏产物下的西方快餐文化,创业的激情,财富的渴求,精神的独立,自我的超越,幸福的追寻,工作的压力,家庭婚姻的现实,孩子教育的迫切,人格独立的梦想,时间精力的安排,自我关注的圈子和影响的圈子的残酷。等等不一而足,信马由缰,顺其自然,海阔天空,纵横驰骋,思想中我为王的豪迈,精神富有的快感和现实物质缺憾的悲凉,让我深深体会到孤独的自豪和自信。或许我真地在逃避现实,利用读书中的快乐自我满足,但是这也是一种享受,作为人应该享受的权利,太多人的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权利,当然借口很多。

回想多年来的读书生涯,最近两年算是一个高峰,进步也是十分显著的,其根源来源于父亲从小给我的一个理念:“博览群书”,自己做得不错,但是差距依然明显,杂乱无章,最大的收获就是读书的兴趣和习惯,大概有人所谓的读书癖:一天不看文字性的东西,就觉得难受,好比我喜欢喝酒一样,几天不喝就痒,一天不读书,就难过得要命,家里,办公室、汽车上、床上,到处是我的书,如果有人使用书来装点门面的话,我也有这种成份,但更多的是精神的寄托。“三日不读书,而面部可憎”,大概是我最好的习惯之一了。

如果不让我不读书,那简直就是一种折磨,好比女人到商场门口不让她进一样虐待。不多说,工作的事情要干,要务第一,管理时间,改变自我,从内到外,时时刻刻,无时不在。为振兴中华而努力!

我的读书感想篇十一

假期浏览了《燃荻》杂志,收获颇丰。其中尤以《甚么样的课才是好课》一文,给我留下了深入的印象,引发了自己教学方面的一些思考。

上学年,备课组也曾展开了好课标准大讨论的活动,会上,教师们讨论热烈,各有见地,作为青年教师的我,仿佛能领会些甚么,却又总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知道好课要高效,要激趣,要设疑,要有亮点;好课有互动,有合作,有延展,应兴味盎然。大凡说到标准的东西,总会被条条框框所束缚,为了到达这个好的标准,我们千方百计,想方想法地使用各种手段,因而收获了热烈,却失去了思考领悟的进程;显现了静美的课堂,又遗失了学生的热情,显得烦闷。作为语文学科来讲,究竟怎样的课才算好课,这个好该如何体现呢?通过查找资料,学习梳理,我作了以下一些思考:

一、简化教学环节。将语文学习变成简单快乐的事。我们没有必要设置过量的障碍与圈套让学生往里面钻,将语文弄成玄妙的东西。比如:你是怎样体会到的?孰不知体会的进程本身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学生却因这类追根究底而感到恐惧,渐渐丧失了自己本应具有的探究精神。公道设计题目,让学生有话可说,鼓励学生勇于分享感受,显现最本真的语文课堂。

二、品悟语文味。一堂好的语文课,首先得有语文味。语文味越浓,课就越好。语文课的最大题目,不是怎样教的题目,而是教甚么的题目。语文课的最大悲痛是语文本体的淡化和失落。语文味就是守住语文本体的一亩三分地。语文的本体是甚么?明显不是语言文字所承载的内容,即写的甚么。而是用甚么样的`语言情势来承载这些内容,即怎样写的。语文要学的就是这个。语文味所指的就是这个味。具体来讲,语文味表现在动情朗诵、静心默读的读味,圈点批注、摘抄书作的写味,品词品句、咬文嚼字的品味。

三、体现人情味。这里的人情味有着三层意味:一是指语文课要有情趣,枯燥乏味、机械呆板的语文课注定不受学生的欢迎,不受学生欢迎的课能称为好课吗?二是指语文课要重视情感熏陶、价值引领;三是指语文课要以人为本,布满人文关怀,对学生要尊重其人格、理解其要求、欣赏其个性、鼓励其潜能,真正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

天地有大美,人间有大爱,这才是身为语文老师应当引领学生在语文世界中寻觅并发现的。作为青年教师的我,应当不断学习改善,让自己的课堂向这样的境地更靠近一些。

我的读书感想篇十二

《论语》是我国古代伟大思想家孔的弟及再传弟对孔及其弟的言行的记录,其核心思想是“仁”,论语读后感关于学习。《论语》中的《学而》篇就向人们讲述了关于教育方法和学习方法,特别论述了怎样做人的 为人之道。

在《论语》学而篇的学习中,我颇有感受。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还记得刚买电脑那阵儿,本来狭小的寝室一下多出了五台电脑,每个人都想把机放在自己的最方便、最安全的地方。而每个人对电脑的使用时间和方式都各异,为此寝室里经常发生冷战,电脑布局模式不断更改,弄得寝室没有一丝“温暖”,闷得人难受。后来我们冷静了下来,试着为对方考虑,大家彼此道了歉,都做出了让步,最后寝室形成了统一的作息时间,为了共同目的.,我们终于和好如初,又是好姐妹。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学习而不思考就会迷惑而无所得,思考而不学习就会是危险的。《论语》中这句格言值得我们好好体会和牢记。学习型社会不但要求我们终生学习,更要掌握学习的方法。在大学四年里,我们或许学习了较多的理论知识,但我们学习中的思考却不够,对社会的一些现实问题的探索更相当缺乏。我想我们大学生需要用更多的实践来检验我们的知识。

今年暑假,我随着我院三下乡队伍到了开县(全国的贫困县之一)。尽管只有短短的七天时间,在那里的每一幕都牢牢留在我心里,让我真正看见了贫困山区的经济、教育现状。有一个乡教学设施极差,没有书桌、椅、图书,教师缺编严重达20xxxx人,有些学生上学每天要走四五个小时。有的村小每学期只能上一次计算机课,有些孩每一次都会走上半天的山路,学习三节课后再走回去,读后感《论语读后感关于学习》。他们中不少孩因为贫困等原因而辍学。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我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论语》就是文化经典之一,学而思,思而学,必定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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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之意义

子曰:“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

这段话深刻的概述了学习对于一个人的意义所在,一个人就算你具备了“仁”、“知”、“信”、“直”、“勇”、“刚”这样美好的品德,都得在学习中完成定位和制衡。在现实社会中,我们的生活环境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我们要经受住社会竞争就必须不断学习,不断改变,仅仅依靠原有的一些优点是无法在社会上立足的。

子曰:“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一个人每天饭也不吃,觉也不睡,天天苦思冥想,毫无意义,还不如好好学习。学习才是人生进步的真正途径。

二、学之方法

孔子关于如何学习的论述,我认为可以归结为一个词—不耻下问。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向书本学,不如向世人学,学习是一种悟性,处处皆可学,古往今来的学问并不仅仅是刻在竹简上,写在纸上,不仅仅是形成文字的东西叫知识,人的行为,价值观,礼俗,这一切都是知识的传承,体现在的人的生活得方方面面。一个人的内心有智慧,而且愿意好好去学,甚至乐意比自己差的人去请教,这就是一种难得的态度,曾子也说:“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一个人的能力是很有限的,即使你很有学问,但仍应当保持一种谦逊的态度,虚怀若谷。

三、学以致用

学习,不是空泛的去获得知识,而是以知识来充实自己,推动成功,我们常说的举一反三便是这个道理。孔子有一段话:“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之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诗经》满是经典,但我们如果不能将诗经中的知识运用到现实中,做任何事都磕磕碰碰,就算你倒背如流,又有何用。无论是任何知识都要拿到现实生活中去激活,去刻上时代的印记。

学习不是一件僵死的事情,师无常师,学无止尽,只有不断的将知识融会贯通,才能握住经典,立足于当下!

我的读书感想篇十三

曾经,有人告诉我,一本书的好坏不是由别人评论出来的,而是由自己看出来的。而我却觉得书的好坏是“感受”出来的!

(一)

日落时分,拖着疲惫的身体,爸爸回来了,手中仍然是拿着一叠《广州日报》,爸就是那样,“报纸的魅力”总可以冲破一切。他认为读书不如读报。报纸上,仍然是“烦闷”的重大会议的召开;某某女大学生怎样怎样了!我看了就直犯困,爸爸却说:“看一份报纸,不仅是看,而更重要的是用心去感受——感受党对我们的好;感受某某女大学生的苦!正如你看一本书,不但要看,h要感受书中情感,体会书中情节,那才是真正的读书!”

(二)

新学期开始了,妈妈总爱开着车到一条老书街上,帮我买练习册。我却满脑子疑问。“为什么不到大书店买书,而要到这里买书呢?”最后,理所当然的,满载而归啦!在车上,妈妈对我说:“也许你认为买书应该去大书店吧!不错,大书店里有你要买的书,这里也有。但是,你到大书店里,看到许多人都买这本,你就想买;然后,那边有人说那本书好,你又想买;到了最后,你只会人云亦云,却没有真正了解到自己需要什么书,想要什么书,什么书适合你自己,什么书不适合你,你走进旧书店里,安静的环境、同样的书,不会随波逐流,认证思考买什么书。感受哪本书更适合你,不是更好吗?”

(三)

终于放假了。放假的时候,就想看书,但是看什么书呢?我突然有个很好的想法——就是把我哥连拖带拉地“拿”去书店叫他帮我找书看!

书店二楼。我哥把我带到小说专柜里,找了两个座位,自顾自地拿起一本小说就看。我呢?没事干,走在一个个书柜里,看着一本本小说,随意着一本小说就看。终于,找到了一本自己感兴趣的书了!

回家路上,哥突然开口说:“书要适合自己,这样才会有兴趣去看,我挑了书给你,你也不一定有兴趣啊?经过自己一次次的选择才会找到适合自己看的嘛!所以,看书要有自己感受,而不是别人的评论,也不要介意被人的评论,自己喜欢就好!”

(四)

我喜欢坐在黑夜里开着灯,开着桌前的窗,一阵阵清风微微地吹进来后,一段段钢琴声伴随着清风钻进我的耳朵里,看着《花季雨季——小说版》,虽然里面大多是言情短篇小说,但是我所感受到的是人间最真最美的感情。那是一份感动,一份激情。

读书就是要感受其中的情感,才是真正的读书。

人生中,要看的,不仅仅是书的本身,而是书中的感情,而读书的真谛就是感受书中情感!

我的读书感想篇十四

书是一种智慧,书本里面自有颜如玉,书本里面自有黄金屋,读史使人明智,使人成长。

也许有些人不愿意花费时间去读一本好书,那些失去的,不仅仅是书里的内容,还是指明人生路上的明灯。我的身边有许多爱读书的人,每当看到他们一个个抱着书埋头苦读的人,我也情不自禁的读起书来。翻过一页页书,读起一个个字,心中就会有一种充实感。读完一本好书,便想捧起另一本书,投入无边的书海,尽情的畅游。

苏轼说过:“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虽然世间的书大家一生也读不完,但是大家可以把读书当成一种目标,多读些好书,对大家也是有帮助的。

人生苦短,几十年光阴,却是弹指一挥间。书籍能让大家的人生变得不再枯燥。在那幽静的夜晚,欣赏着那柔和的目光,捧起一本书细细品读,是多么美好啊!

让大家从小养成阅读的习惯,读书点亮人生,书将浸润童年,书籍能为大家指点迷津,能让大家了解祖国悠久灿烂的文化,给大家展现一个精彩的世界。多读书读好书,让文学的种子种在脑海心里,让它慢慢生根发芽,长成一棵幸福的大树。

让阅读陶醉大家的生活,让读书点亮大家的人生,放飞理想。看看蓝天白云,去品读美好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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