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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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热门18篇)
时间:2023-11-26 13:40:04     小编: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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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一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村两委成员及村民小组长。

工作组职责:当发生火灾事故后立即成立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各工作组,落实各组组长和成员,进行火灾事故的救援、灾情报告、安置灾民。

抢火救灾应急值班室设在村办公楼。进入防火期(春季3月15-6月15日、秋季9月15-11月15日),实行24小时值班,村两委成员带班,值勤人员分5组,每组2人,村两委成员轮流值班,确保上通下达,通信联络畅通。应急电话号码:xxxxx。

通过宣传窗、墙报等宣传阵地,向居民宣传预防火灾及抗灾救灾等应急知识,提高公众预防火灾和抢火救突能力。

应急自救分队:以民兵联防队为基础,分设若干小分队,凌善孝为组长,负责紧急救援和现场处置工作。

(一)每一个村民都有向上级机关举报火灾隐患和报告发生火灾信息的权利和义务。

紧急时要向“119”报警。

(三)火灾应急领导小组或信息接报员在接报后15分钟内应立即向镇政府应急值班室报告火灾信息。

(四)报告内容: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或损失等简要情况。

(一)到达现场。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带“两委”成员应赶到现场,快速召集应急小分队进行先期紧急处置。

(二)快速报告。

视火情程度向“119”报警或向上级机关报告,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三)投入先期救援。

1、救援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资,避免人员更多伤亡。

2、量力而行:在现场应急资源不足或高危险状态下,应同时注意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级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增援。

3、重点救援对象:对孤、老、并残或五保户要列为重点保护对象,优先安置。

4、疏散转移现场人员: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现场人员至安全地带或紧急避难所。

5、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防止次生、延生二次事故。

(四)协助上级处置。

1、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镇领导共同开展先期处置。

2、协助先期赶到现场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

3、为上级现场指挥部提供指挥办公场所,为相关部门的应急队伍提供后勤保障等。

(一)应急物资储备。

1、应急领导小负责提前储备一定的应急物资,水泵、灭火器、防火服等。

2、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借用,如单位或个人的小型汽车、货车、农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或场所,在上级救援队伍未到达现场时,可依法临时征用,用于现场急送伤病员或现场应急处置。若有损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二)应急避难场所。

村综合办公楼、街头小学、街头中学为应急避难场地。

(一)负责做好死伤者的善后处理抚恤工作。

(二)负责灾后恢复与重建,组织居民灾后自救,恢复生产和生活正常秩序。

(三)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工作。

(四)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民政赈灾工作。

(五)及时统计上报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

本预案制定后,应在村民中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文中所提的有关人员应明确各自职责,做好工作。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二

做好全镇自来水供给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自来水供给突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水农(20xx)230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水农(20xx)436号)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大庄镇农村供水实际情况和大庄水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大庄水厂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五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干旱,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3)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4)传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本预案适用于大庄镇区域内发生的自来水供给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活动。

(1)组建。

大庄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由大庄镇人民政府组建。

(2)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要求,制定和不断完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及工具,积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对于供水突发事件,按照不同类型分别由大庄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财力予以解决,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大庄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组长由大庄镇镇长曹志强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镇长周光法担任副组长,成员:孟庆飞、韩昌清、郭振军、于洪武、张珊珊、陈强、姚进、董宏洲、韩慨、罗营、张公胜、杨礼权、于海、汤敏刚、张成峰、许光武、张继永、孙丽妹、贾兴民、刘立标、卢尊好、许永松、许桂华、许凯、黄云先、孙明章、彭增彦、房家义、苏成平。

(4)大庄水厂供水应急工作参与部门。

参与部门:镇卫生院、防保所、镇属各中心卫生站所、中小学校及受益村村委会等。

(5)防疫部门:大庄镇第三人民医院、大庄镇防保所。

(6)应急小组职责是:

组织有关人员认知学习领会本《预案》精神。

统一部署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安监、公安、卫生、环保、泗县清泉农村供水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勘察、处理。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适时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调查进展情况。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大庄镇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1)预警机制。

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2)报告制度。

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情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a)报告情况。

对水厂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汇报。

(b)报告主要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c)终止程序。

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3)信息发布。

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镇政府决定发布。停水期间,向全镇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最大限度稳定群众恐慌心里。

(4)应急处置。

(a)对于水厂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b)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2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他水源。

(c)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间,要坚强对清水池的保护,防止地表水进入,一旦地表水污染清水池,应立即关闭清水池,并在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7.1处理管网断裂事件中,大庄自来水厂备有充足的物料储备,其他部门要无条件服从管道抢修大局,其他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7.2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全部停水时,卫生院和自来水管理员在迅速切断污染源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检测、救治。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员其他单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抢险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

7.3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大庄水厂备足沙土、编织袋给排水设备,严防地表水污染清水池,一旦发生险情,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常备抢险队伍到场,确保供水安全。

为确保大庄水厂供水突发事件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快速抢修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及生效。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三

为了有效的预防、控制和消除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gb5749-20xx饮用水卫生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gb5749-20xx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50-20xx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

《gb3838-20xx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供水企业供水区域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坏的水质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略)。

公司组成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生技科、水质监测中心、水厂、维修队、供水服务热线的负责人。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质检测中心。

4.1指挥部负责制定和不断完善《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决定自来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负责组织、指挥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4.2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判别水质突发事件的性质,制定处置措施,随时监测水质变化情况。如有需要,负责水质送检工作。

4.3生技科负责根据水质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安排净水构筑物的清洗,消毒,管网水的排放等,制定恢复供水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进行供水调度。

4.4维修队负责实施管网水的排放工作。

4.5供水服务热线负责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公司防范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区可能发生的自来水安全事件进行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1水源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应急处置程序。

水质监测中心接到水厂及有关单位反映的水源污染信息,由水质检测中心主任负责报告主管领导的同时,要求水厂立即停止生产。水质监测中心人员立即赶赴水厂了解具体情况。如有需要,水质监测中心主任负责送水到国家水质监测网成都监测站进行针对性分析。根据国家水质监测网成都监测站的水质检测报告,请环保局、东风渠管理站等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6.2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应急处置程序。

水质监测中心接到水厂及有关单位反映的水源污染信息,由水质检测中心主任负责报告主管领导的同时,要求水厂立即停止生产及供水,加压站全力以赴保证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人员立即赶赴水厂了解具体情况,如有需要,水质监测中心负责送水到国家水质监测网成都监测站进行针对性分析。生产技术科负责人负责安排净水构筑物、清水池的浸泡、清洗,消毒等,水质监测中心检测水质合格,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同意后,水厂恢复生产。

6.3管网水水质突发污染情况。

公司供水热线接到用户反映管网水水质出现异常情况,热线人员应立即通知水质监测中心。水质监测中心人员要求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查找水质异常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如出现大面积水质异常,由生产技术科科长负责安排,维修队组织人员进行排放。

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8.1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8.2整理、审查并归档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资料。总结、评价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8.3应急终止后一个月内,指挥部应向上级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9.1相关机构和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9.2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9.3相关机构和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略)。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四

指导全乡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松阳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松阳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在先,常备不懈。提高村民对农村供水安全的防范意识,把应对农村供水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预防预警措施,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做好应对农村供水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村为主、专业处置的管理体系。乡政府和各村委会按各自职责范围做好农村供水安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依法管理,措施果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源日常管理与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使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到反应快速,措施果断,及时控制。

松阳县四都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村供水安全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均适用本预案。具体包括:

(一)化学性污染。以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污染饮用水源,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突发事件。

(二)生物性污染。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由此可能导致或已经出现腹泻病、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的突发事件。

(三)其他突发事故。如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根据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乡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农村供水安全的应急处置工作。

1.乡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张玲燕。

副总指挥:胡俊。

成员:谷凌峰刘斌毛伟明夏礼胜包礼辉。

金新林。

2.乡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和部署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对农村供水安全提出应急行动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指定现场指挥、副指挥和工作人员;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与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行动或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指导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3.办事机构及职责。

乡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

4.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办公室主任由胡俊担任,成员由谷凌峰担任,日常事务由乡防指办牵头,各相关科室共同负责办理。

(二)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处理乡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传达乡应急指挥部决定的事项,并检查督促落实;建立和完善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警机制,制订、修订和管理本预案;指导各村做好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及时收集、分析农村供水安全的有关信息,向乡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发生农村供水安全事件后,乡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防止污染蔓延,控制事态扩展,并向县应急、水利等职能部门报告。同时启动乡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向上级汇报。根据农村供水安全的等级,乡政府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一)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乡指挥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通知相关村村民停止用水,保护现场及时与政府部门联系,分工负责处理控制和排除隐患。

(二)保护现场等待上级部门调查取证污染事故发生原因和情况。

(三)组织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排除隐患工作。

(四)通知相关村干部组织村民投入应急预案工作,抢险、抢修、以及后勤工作,尽快恢复供水。

(五)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污染:各行政村应立即启用备用水源,沿山村接用附近的地下泉水或山溪水,紧急情况下向县指挥部报告调配县消防救援大队或社会车辆进行送水等。按照县“一站一策”方案解决村民用水问题。

(六)如发生由于饮用水污染引起人员中毒,应立即向上级医疗卫生部门汇报组织医治抢救,以保证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农村供水安全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农村供水安全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解除预警及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也以撤销。

善后处理工作由乡政府和相关村负责,对农村供水安全造成的伤害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消除突发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乡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事件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对污染区的清理、污染物的处置、后续影响的监测、生态环境的恢复等提出对策和措施,并指导做好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工作;对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指出下步需整改的工作和本预案需修改的内容,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对整个事件有关的资料,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监测记录、检验报告、信息分析、决策记录、执法文书、调查处理总结报告等进行整理、补漏、分类、归档。

(一)应急队伍。

乡政府应建立和调整充实专业应急队伍(名单附后),定期组织培训和实战演练,掌握农村供水安全的应急知识和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医疗卫生。

负责四都乡医疗卫生工作的西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应急医疗救治队和医疗中心的分布及其能力、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并根据应急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

(三)装备物资。

乡政府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抢险物资,做好相关物资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

(四)资金保障。

乡财政保障和设立一定的农村供水安全处置经费,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农村供水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

(五)监督管理。

做好饮用水源保护政策法规、水源突发事件预防与避险常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农村供水安全的能力。加强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农村供水安全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的实战能力。对参加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农村供水安全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由松阳县四都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五

组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村委会副主任)。

成员:村两委、防火巡山员、各小组组长(名单附一)。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预案的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事故状态下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3、应急职责。

(1)组长:组长为村防火应急小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应急事宜。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应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火安全事宜;宣布紧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2)副组长:负责应急预案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协助组长作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的损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当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危险或者突然起火时,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一)预警。

定期对火险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进行监控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档登记。做好动态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发现有火险发生时要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二)报警。

1、当发生火险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向村报告,向值班人员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概况。

2、立即引导附近人员先行疏散,对可以应付的火情迅速作出反应,利用就近的消防器材进行控制,力争消灭火灾于初级阶段。

3、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防止火势蔓延。

4、立即向应急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汇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同时向消防、公安部门报警。

5、节假日期间,发现事故人员向值班人员报告,或直接向组长及副组长报告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同时向消防、公安部门报警,并采取快速可行的控制措施。

(三)接报。

1、村值班人员、组长、副组长为接报人。

2、接报人员应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问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好电话记录。

(四)组织救援队伍。

1、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警电话后,要在第一时间评估火情,立即报告街道相关部门并报警,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

2、应急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起相应的应急救援小组赶往事故现场,向组长、副组长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协助消防部门、街道相关部门实施统一的救援疏散工作。

(五)疏散撤离。

1、提前确定疏散撤离路线,将村民撤离至安全区域。

2、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序,组织和指挥引导遇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六

由于我乡主要饮水基础比较薄弱,农村群众供水主要方式为小型集中供水为主,水源主要为地表水,部分供水工程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季节缺水主要集中在冬春两季。农村饮水安全是“3+1”保障重点保障内容,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考核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在西秀区水务局的指导下,按照“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总体要求,乡村两级联动,分级负责,确保缺水农户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在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胡丽莎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王国林担任,成员为乡水务站、消防中心和各村居支书、主任,下设办公室在乡水利站,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乡饮水基本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具体指挥、调度、协调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部值班制度与乡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村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上报处理结果;各村不能解决的,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出面调度,应在发现问题半小时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应急措施

(1)针对存在季节性水量不足,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备有送水车辆,及时送水应急,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同时动员群众利用储水设施设备(水缸、水桶等)缓解季节性缺水。

(2)针对乡集中供水工程,除了正常运行的水泵外,另外还有一台备用泵,即使水泵损坏,也不影响正常抽水,确保供水不断。

(3)其他供水工程,有条件的情况下也要常备一台备用水泵,确保不会因为水泵损坏而停水;没有常备备水泵条件的,如遇水泵损坏,就在2天内完成维修或者更换,不能影响供水。

(4)针对水量不足,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5)预备应急车辆2台(消防车、洒水车),应急人员5名(消防队员—民兵预备役)。

5.应急信息和维稳工作由乡办公室统筹。

1.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报告后,应立即向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或区水务局业务指导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3.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传达有关单位进行执行。

4.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1.经费保障。乡财政保障应急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监测、工程建设费用。

2.通讯与信息。保证应急信息报送所必需的通讯设备,做到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

3.宣传动员。组织应急演习,并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七

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安全,结合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集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自来水供水单位统一领导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四)突发事件分类。

镇、村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5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3)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5)传染病疫情及安全渡汛。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的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一)供水应急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集镇供水应急工作参与部门。

参与部门:派出所、水利站、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医院、学校、各村。

(三)防疫部门:青山镇卫生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忠武任主任,张梦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应急响应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四)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各有关部门、供水单位相应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性事件。

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确保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镇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在紧急情况下,启用应急供水预案和应急响应程序,落实供水突发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五)成员职责:

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1、突发事件调查及安置组:由余忠武任组长,张梦贤同志任成员。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和理赔工作;发布消息等。

2、医疗救护组:由蔡文慧任组长,蔡文慧和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办公地点设在青山镇卫生院,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疫情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疫情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转运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3、治安保卫组:由蒋崇玖任组长,派出所和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负责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供水设施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行为发生。

4、如发生突发事件,各村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各项工作。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集镇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一)预警机制。

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二)报告制度。

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1、情况报告。

对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汇报。

2、报告主要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终止程序。

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等。

(三)信息发布。

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集镇办事处决定发布。停水期间,要向全社会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最大限度稳定群众的恐慌心理。

(四)应急处置。

1、对于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2、出现严重干旱,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如打深井等。

3、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集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

4、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或联系有关检测部门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处理主管网断裂事件中,供水单位应有充足的物料储备,其它部门要无条件服从管道抢修大局,其它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二)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集镇全部停水时,卫生院和供水单位在迅速切断污染源的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检测、救治。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员其它单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抢险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

(三)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各社区要备足沙土、编织袋及排水设备,严防主管道出现问题,一旦发生险情,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常备抢险队伍到场,联系供水单位,快速抢修,确保供水安全。

为确保供水突发事件时,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快速抢修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本预案自2022年1月1日生效。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八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政办函[xx]1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发[20xx]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启动四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镇和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处理率100%;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分散农户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比例达到60%。

用化粪池的方式治理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沼气池的方式治理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人工湿地的方式治理集镇生活污水。

三、工作思路。

(一)建设三格、四格式化粪池。一般来说对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三格、四格式化粪池进行治理,粪液用作农肥。此项工作主要是通过改水改厕来实现,建造标准与农村改厕标准相一致,由区爱卫办解释。

(二)建设沼气池。对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一并通过沼气池处理,沼液、沼渣用作农肥,建造标准与农村沼气池补助标准要求相一致,由区农林水利局解释。

(三)建设人工湿地。对于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沼气池初步处理后,出水再经氧化塘或人工湿地深度处理,确保达标排放至水体。

(一)制定方案。7月底前四镇要制定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7月底前四镇要召开一次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农村污水处理工作。

(三)实施建设。8月至11月为实施阶段,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目标。

(四)全面验收。12月底前对各镇农村污水处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一)组织保障。成立岳麓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于新凡同志任组、苏春光同志任副组,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区爱卫办以及四镇行政正职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专项资金;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抓好沼气技术指导,沼气池资金申报,推进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府办、区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的申报、监督、指导工作;区环保局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全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

(二)资金保障。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经费通过申报改厕、沼气池补助、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等措施筹措资金,区财政按照改厕和沼气池建设的补助标准提供资金配套,并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各镇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同时加大对各级下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三)考核保障。农村污水处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要内容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项目实施分解到各责任主体。工作小组对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情况按月督查通报,年终统盘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降低考核等次,给予通报批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明确由行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并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办公室。村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组织机构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召开各级动员大会,明确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指导村民进行化粪池、沼气池建设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工作力度。区爱卫办和区农林水利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沼气池建设进度,力争多申请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指标;区环保局要加快人工湿地建设步伐;区财政要确保资金到位;各镇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义务,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促进农村改厕工作、沼气池建设工作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层级信息管理和报送机制,各镇要快速、准确向工作小组报送相关信息,确保问题和困难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2022年春节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我市春节期间农村地区可能出现的肺炎疫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积极宣传普及新冠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农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二)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市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

(三)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规范开展新冠疫情监测报告、疫情控制、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春节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指导和规范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应急组织管理。

继续坚持已经建立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高效协同运转的防控指挥体系,建立市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片包千机制。

四、响应级别。

根据疫情严重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级应急响应:农村地区无散发输入性病例疫情,但境外或市外疫情存在持续输入风险,可能对该区域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需要统一协调应对。

1、迅速进入战备状态。

2、精准划定管控范围。

3、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4。规范开展疫情处置。

5、全面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6、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7、全面加强舆情引导管控。

8、扎实做好社会稳控工作。

六、应急响应终止。

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检测救治专家组综合评估,确诊患者达到治愈标准,全市农村地区无输入病例及社区传播病例,新冠疫情以低水平常态流行,卫健局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经市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终止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进入常态化管控。

七、附则。

市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一级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或者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应急预案。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十

(1)立即停止取水和制水,并将管网水全部放空。

(2)组织开展对受伤、中毒群众的救治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部门给予支持;

对已接触污染物的人员进行体检,并采取相应的防毒措施。

(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禁止饮用管网水,缩小污染物的污染面。

(4)在恢复供水前,用清水对管网系统进行全面放空清洗,直至无污染残留物后恢复正常供水。

(一)迅速报告

接到有关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报告或信息,接报人必须尽可能详细、全面地了解情况,做好笔录,并立即上报应急领导组。对严重水源污染事故,由领导组向上级机关报告。供水监测与环境保护部门在接到上级通知或在检查、监测中发现水源污染事故,以及 110、120、122、119等公众举报受理中心接到水源污染事故报告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水源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报告,并通知市建设、公安、安监、卫生、消防、供水等相关单位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二)赶赴现场

应急领导组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总体行动方案。应急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处置、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启动应急处置监测预案,并保证车辆和必要的物资到位。

(三)现场控制

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在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需拍照、摄像记录的必须经应急指挥部批准。

应急监测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布点监测,在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种类,出具监测数据。

(四)污染调查

应急处置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响程度等,并与安监、消防等单位协调,共同开展现场勘验工作。

(五)污染处置

应急处置组要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进行隔离。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或采取稀释、净化、药剂处理等措施进行处理,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启用备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饮用水源,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捞、吸附污染物等。应急监测组要增加指标和频次,提高精度,掌握污染动态。

(六)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应急处置组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出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的.建议。应急现场指挥组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按照国家保密局,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新闻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xx县政府应急领导组负责新闻发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七)污染跟踪

各应急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八)应急中止

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办公室根据应急监察、应急监测结果做出应急中止报告,报应急领导组批准后,应急中止。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十一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生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学校学生生活用水采用市政供水,饮用水学生采用各楼层直饮机供水,饮用水设备统一由区教体局招投标采购。

2.由设备供货商专人负责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每学期定期开展对学校饮水机相关设施必要的保养和维护,定期更换滤芯等耗材,并统一做好记录。

3.学校每天由保洁员负责对饮水机进行清洗保洁,进行监测保证正常运行,如有故障立即向总务处报告,如通过目测、鼻嗅、口尝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同时接受广大师生对饮水水质异常的报告。

三、事故报告: 1.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2.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3.事故初步确认后,校长在10分钟内向师区教体局、疾控中心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

1.在校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纯净饮用过污染水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学生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3.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学生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4、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5、由总务主任和食堂主任联系组织卫生的纯净水或食堂单独烧开水等方式提供水源,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20xx.9.1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十二

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安全,结合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集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自来水供水单位统一领导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四)突发事件分类

镇、村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5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3)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5)传染病疫情及安全渡汛。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的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一)供水应急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集镇供水应急工作参与部门

参与部门:派出所、水利站、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医院、学校、各村

(三)防疫部门:青山镇卫生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忠武任主任,张梦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应急响应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四)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各有关部门、供水单位相应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性事件。

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确保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镇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在紧急情况下,启用应急供水预案和应急响应程序,落实供水突发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五)成员职责:

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1、突发事件调查及安置组:由余忠武任组长,张梦贤同志任成员。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和理赔工作;发布消息等。

2、医疗救护组:由蔡文慧任组长,蔡文慧和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办公地点设在青山镇卫生院,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疫情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疫情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转运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3、治安保卫组:由蒋崇玖任组长,派出所和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负责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供水设施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行为发生。

4、如发生突发事件,各村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各项工作。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集镇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一)预警机制

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二)报告制度

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1、情况报告

对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汇报。

2、报告主要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终止程序

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等。

(三)信息发布

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集镇办事处决定发布。停水期间,要向全社会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最大限度稳定群众的恐慌心理。

(四)应急处置

1、对于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2、出现严重干旱,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如打深井等。

3、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集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

4、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或联系有关检测部门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处理主管网断裂事件中,供水单位应有充足的物料储备,其它部门要无条件服从管道抢修大局,其它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二)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集镇全部停水时,卫生院和供水单位在迅速切断污染源的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检测、救治。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员其它单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抢险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

(三)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各社区要备足沙土、编织袋及排水设备,严防主管道出现问题,一旦发生险情,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常备抢险队伍到场,联系供水单位,快速抢修,确保供水安全。

为确保供水突发事件时,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快速抢修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本预案自20xx年1月1日生效。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迅速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最大程度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森林防火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为全乡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最高指挥,并组织协调各村(居)扑火队的扑救工作,同时建立乡机关工作人员和部门站所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森林扑火队伍,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配帮助发生火灾单位的扑救工作。

森林防火期内,乡政府安排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严格履行值班职责,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掌握森林火警火灾信息,准确地做好上传下达,非森林防火期内的值班,按照上级指示、气候等情况,由乡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一)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有关防火职能部门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458205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电话12119或110电话。

(二)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首先问清火情地点、火势等情况,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视情况向区防火办汇报,及时通知火灾所在村(居)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工作。

(三)村(居)发现火情或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组织当地扑火队及广大村民赶赴现场扑救,扑救人员限在18—60周岁的男女公民。

(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附近村委会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当地力量,奔向现场,以最快速度进行扑救。

(二)乡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一位领导坐乡指挥。

(三)发生在重点林区的重大森林火灾,乡防火办必须指定一位最高行政长官亲临现场指挥,并指定若干指挥员分别负责人员调集、物资调集、火灾扑救、防火隔离带的开辟、通讯联络保障、现场秩序维护、医疗救护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现场指挥员应按照“依靠群众,快速反应,就地处置”的原则,梯次组织突击队扑灭火灾。

第一梯队:为火灾现场的当地村干部和群众,火灾现场的村居干部为指挥员,首先进行扑救。

第二梯队:按照联防公约,根据扑火实际需要,就近调集相邻村居的'干部和群众参加扑救。

请求区森林消防队伍给予支持。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一)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的人身安全。

2、牺牲局部、保护全局,开辟防火隔离带,阻止林火蔓延。

3、白天未能扑灭的林火,夜间组织扑灭时,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分组轮流扑灭或远离火场开设隔离带,对夜间扑救又有非常困难的,要保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开辟好防火隔离带,并制定扑救方案,组织足够的力量,在次日凌晨赶到现场开展扑救。

4、明火扑灭后,必须留足看守人员,检查清理火场,对火场边沿地带要用水喷洒,防止死灰复燃。

(二)力量部署:指挥部要指派熟悉地形、地貌的当地人员,及时巡查火势、火线动态;主要火点由森林消防队伍为主扑救,当地干部群众配合消除余火;其他火点由当地群众为主扑救;防火隔离带的开辟以当地群众为主;危及村庄居住,其他设施的,由消防扑火队为主扑救;明火扑灭后,清理余火和留守看守火场由当地干部群众为主负责。

(三)扑救分队:各扑救力量赶到现场后,自成分队,所属人员要编成10—20人的若干小分队。分队带队负责人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任务。指挥部立即将当地向导员、扑火技术员、灭火工具、照明工具、食品等分配到分队。分队根据命令,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扑救,并保持与指挥部联系,随时报告情况和接受任务。

(四)通讯工具以各人自带手机为主,保证扑火小分队与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与上级防火办的通讯畅通。

(五)灭火工具:发动当地干部群众提供柴刀、锄头等。乡森林消防中队随时带上乡配给的柴刀、铁扫帚、扑火服装,如遇夜间扑火还要带上手电筒。

(六)后勤保障。

1、乡机关的车辆一律服从扑火调用;

2、后勤保障组要根据前沿阵地的需要,随时派送矿泉水、面包和药品到现场,特别要送到第一线人员手中,未在现场扑灭和路上人员后发,先满足第一线人员。

3、乡机关的驾驶员、55周岁以上男同志和部分女同志共10人为后勤保障组。

(一)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致残的人员,按《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补助。

(二)森林火灾扑灭后,乡村干部要对照本预案对扑救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吸收教训。

(三)对火灾肇事人员及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将任务落实到相关业务部门和具体人员,要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十四

各有关村委会、厂矿企业:

自年以来,赤水村苦竹坑地表水源已成为我镇集镇范围广大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生活用水的水源地,年1月苦竹坑水源周边以及湖一桥头地下水源30米周边已被划定为水源保护区。为确保龙门集镇广大居民的'生活饮用水安全,保证水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根据区政府下发的《市新罗区建制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加强领导,成立苦竹坑地表水源及湖一桥地下水源保护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副镇长)。

副组长:(企管站站长)。

成员:(兽医站负责人)。

(林业站站长)。

(自来水厂厂长)。

整治工作要求:

苦竹坑水源一级保护区,水源取水水池蓄水线以上外延800米陆域至下游100米,总面积0.8千米。工作要求:

1、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

3、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和其他废物;

4、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禁网箱养殖活动;

5、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游泳活动和其他活动;

6、禁止建设坟地。

整治措施及要求。

3、在封禁区主要路口设立告示牌,加强水源保护宣传,严禁开路等开挖土石方工程,以免水土流失,污染水源。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生活饮用水源(以下简称饮用水源),是指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湖泊、溪潭、水库、涵渠等生活饮用水地表水资源。

本条例所称集中式供水,是指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系统向居(村)民提供生活饮用水和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系统向本单位提供生活饮用水的供水方式。

第四条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辖区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经济建设、城镇建设的规划管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人口规模,使经济建设、城镇建设与饮用水源保护协调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兼顾、综合平衡,逐步建立流域和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实用技术,鼓励清洁生产。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源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源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应当重视饮用水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饮用水源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对保护饮用水源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八条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和饮用水源保护规划;。

(四)查处污染饮用水源的违法行为和事故;。

(五)协调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市、县(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下列职责做好饮用水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饮用水源地的规划管理;。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排污管网及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

(八)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源卫生质量的监督、监测工作;。

(十)港口和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港区、船舶的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计划、经济、财政、工商、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根据饮用水源保护的要求,调整产业结构和项目规划布局,安排饮用水源保护资金和落实各项政策。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十六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文昌路街道范围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包区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街道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研究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

3.负责辖区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研究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及善后处理等。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疫情办,吕沅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个人防护知识教育;。

4.疫情发生后,组织对疫情进行调查、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5.及时报告疫情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摸排。

充分利用村居、社区疫情摸排构架,对入境返莱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莱人员、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省外非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本省内非疫情重点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各类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快速响应。

发现疫情后立即上报街道疫情办,2小时内感染者转运到位,12小时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到位,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三)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

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五)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

四、保障措施。

(一)应急演练。

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有针对性的进行全员核酸采集、全员疫苗接种等活动的培训、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二)经费物资保障。

财政所将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疫情处置的必要开支。党政办要充足储备防疫物资,做到既不浪费资源,又能满足应急之需。

五、社会动员与舆论。

利用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明白纸、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方式和心态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十七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组长:肖美丽。

副组长:王志兰。

成员:曾美玲、李芳兰、李友凤、胡小兰。

1、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抽水、烧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抽水房上锁,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疾控中心检测一次。

3、开水房锅灶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记录。开水须烧开达到100℃,提供给学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50-60℃后才提供饮用,开水桶应上锁,确保学生安全。

4、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自备水质进行监测: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

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农村用水应急预案篇十八

饮用水的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我国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饮用水的安全问题,并多次开会,强调加强饮用水安全的保障工作,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区的发展不平衡,导致我国的饮用水水源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严重威胁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同时水源一旦受到污染,在短时间内很难恢复。因此,我们要努力保护水资源,通过近几年参与水源地的调查评估工作,在水源地保护与管理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归纳如下。

二、法律法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源地的保护与管理。

关键在于健全的法律法规,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水环境保护法等法律,都提到了水源地保护的问题,但在水源地管理的问题上缺乏相关的法规,使水源地管理落在水务公司建设部门,甚至私营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中,因管理规定与法律效力有着天壤之别,使得水源地的保护与管理脱节,出现了重保护、轻管理的现象,可以想象没有好的管理就谈不上保护,只有正确管理好才能够有效的保护好水源地。

(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缺陷。

在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对水资源各方面考虑不全面,在诸多方面存在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相互矛盾等问题。在环境法中,明令拆除的违法建筑设施,而在防止污染法中,确标明为限期治理,因此在法律上存在歧义,使执法造成困难。

(三)水源污染,水源地界定不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注明,水污染的界定到罚则,和一般的环境污染惩罚力度是相同的。但是饮用水水源对于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对社会而言都是比较关注的话题,因此,把饮用水水源污染界定为一般水体污染,不利于对饮水水源地的保护,更与社会影响不对等,不能够体现谁污染、谁治理的管理理念,使水源地污染的企业逃脱了相应的惩罚,对社会和民众造成了不公平的现象。

(四)法规缺乏配套性。

在饮用水源地范围内,存在着养殖场,农田等设施,但在法规中却不允许这些设施的存在,但这些民生设施已经在此地划归保护区之前就已经存在,缺乏合理的、配套性法规以及资金政策上的支持,使村民自觉自愿的保护饮用水水源是难以维系的,也不能体现法规以人为本的理念。

三、水源地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水源地环境管理内容不具体。

(1)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就提出了多条有关水源地环境管理内容要求排污口不可以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一切与水源建设和供水设施无关的项目都不可以在饮用水水源区内建设;对于已经建成的违规建设项目,各地区政府部门责令予以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垂钓、游泳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出现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2)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影响环境的程度,分类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3)在我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以建筑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程度为依据。建设的项目若与环境敏感区有关,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随意改动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根据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重点分析。由于环境敏感区包括饮用水水源地,在饮用水水源地上建设项目,根据我国相关环境评价法,法规中除了要求提高等级评价,分析重点,就没有再明确其他禁止的要求。根据以上我国提出的有关水源地环境管理的内容,其各项法规中既有联系,又相互矛盾,由于水源地地下水与地表水,采用不同的方式补给,给实际情况下执行操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二)水源地管理主体不清楚。

饮用水源地管理不是单一个部门负责管理全过程,它的管理过程是通过行政地域及许多专业部门共同管理的,由于水源地的管理涉及环境保护、林业、水务、国土、规划等多个部门,因此,这个由多个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达不到统一,存在一定的矛盾。在我国有关法规中,对该职责也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过程被人为的分割了,导致了没有具体主体负责水源地管理,问责不明的状况,部门之间存在着重复执法、盲点执法等问题。

(三)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法不一。

现在根据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三个层次,分别是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根据安全状况评价技术细则划分两个层次,一个是一级保护区,另一个是准保护区。不同的划分方法,造成保护区的范围相差较大。

(四)水源水质评价标准不一致。

由于饮用水水质的监测是由多个部门负责的,环保部门对水源水质评判的标准,也需要按照多个部门所提出的多个标准进行监测工作。环保部门根据地下水以及地表水两个环境质量标准监测水质是否达标。其他部门按照生活饮用水和城市供水等标准对水质进行评价,不同的监测标准存在许多差异,导致水质评价结果不一样,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水质结果的判断。

(五)综合的水源地环境管理考评机制不完善。

我国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各地区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的部门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由于有十多个部门负责水源地的管理,繁杂的专业内容,导致水源地环境管理没有统一的管理团队,也没有一套健全的、合理的、科学的、有效的考评体系和方法,使得水源地环境管理混乱,不能形成有效机制。

(一)建立并完善水源地保护及管理法规。

为了更有效地保护管理饮用水水源地,要积极地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建立一套与实际相结合的完善的保护、管理法规。在保护管理法规中,要明确不同利益层之间的关系,明确各部门需要负责的部分及职责,让地方政府负起质量第一责任者的职责,宣传好保护水源人人有责的公开监督理念。

(二)监督明确地方政府部门职责。

在水源地保护中,明确各部门在管理中的执行考核,同时要发挥好纪检监察和宣传等部门的职责,做好定期检查、考评各部门的工作使各个部门之间能够通力配合,保证水源地的保护与管理能够确实有效地进行。

(三)加大政策与资金的扶持力度。

对于水源地中和当地经济发生了冲突的现象,既要科学合理的执法,又要适当的政策资金的支持,通过多种途径,改善饮水水源地的环境质量,做到公开透明的保护管理好水源地。

(四)完善的管理考核体系。

完善法律法规中缺失的具体职责,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考核体系,把水源地的保护纳入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定期检查与考评,从而保护管理好水源地。

(五)积极调动群众参与。

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水的保护与管理方面的宣传,加强人们对水源地的保护意识,鼓励人们监督破坏水源地的违法行为,提高全民爱护水源,人人有责,爱水、节水、护水的意识。

五、结束语。

水是生命的源泉,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就是在保护我们自身的生命。因此,我们要加强饮用水水源的法律法规建设,通过积极的宣传,调动群众来监督企事业单位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与管理,让我们一起为喝到放心饮用水而努力。

【参考文献】。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工作方案和郑州市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j].郑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1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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