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撰写需要明确的结构和逻辑,包括引言、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部分。在报告中引用相关文献和资料可以增加报告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报告的写作并非易事,需要不断的实践和积累经验。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一
为进一步巩固前期“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加强区人社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切实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防火灾发生,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事故为零,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局机关和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安委会、安委办、安监局、消防委等职能部门,着力解决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堵住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漏洞,确保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总体形势良好,监管措施有力有序。
二、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经办单位负责人和局机关安全办主任为成员,设立专门的办公室,专项治理整顿各机关单位、基层中心、窗口服务单位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各单位也有成立专项工作整治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抓隐患排查、上下联系和具体整改工作。
三、排查重点。
(一)机关单位排查重点。
一是重点整治消防通道不畅问题;二是重点整治人群集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不足问题;三是机关财务档案室规范管理问题;四是机关档案室和重点科室安全防护问题;五是机关单位电路老化、机器设备和用电管理安全问题;六是全员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和安全防范问题;七是安全值班缺位问题。
(二)窗口单位排查重点。
一是窗口服务台面、地面资料乱堆乱放问题;二是办公、电器设备使用维护问题;三是社保档案室规范管理问题;四是消防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五是全员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和应急演练问题。
(三)基层服务中心排查重点。
一是办公设备使用和维护不当问题;二是网路安全监管问题;三是居民参保档案规范管理问题;四是安全值班到岗到位问题。
四、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4年3月20日至7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前)。
各单位在局机关和上级安全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能职责,进行周密部署,认真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研究制定适合自身特色的实施方案,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整改火灾隐患的自觉性,积极营造良好的火患整治工作氛围,并适时开展教育培训。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2日至6月28日)。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分期分批开展重点督查和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单位、岗位、科室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整治。具体分为三步实施。
2.5月5日至5月31日,重点对直属各单位、窗口服务行业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3.6月1日至7月1日,重点对乡镇(城区)各中心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
(三)考核验收阶段(6月29日至7月10日)。
局机关配合区消防委开展重点督查,以抽查方式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消防安全是人社系统头等安全大事,各单位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全员全面自觉主动参与到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的行动中来,形成较大工作合力,坚决杜绝和制止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领导不力、监管不力、参与不力、整治不力等问题。
(二)制定措施,强化整改。各单位要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化的要求,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增加科级含量和资金投入,制定措施,强化整改。局机关安全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将隐患排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到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三)信息反馈,渠道畅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信息工作,及时收集和上报本单位在消防安全监管、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方面的工作信息,保证渠道畅通,信息报送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各单位在在每个阶段结束2日之内,上报本阶段总结和工作信息。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二
健全各项消防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积极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重点区域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应急预案、消防演练制度等。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职责细化到每个岗位,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要紧抓消防工作重点环节、重点任务,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学校要认真开展包括消防知。
识在内的课堂安全教育,中小学做到公共安全教育“课时、教材、师资、计划、考核”五落实。充分利用官网、官微、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微信群等宣传阵地,普及消防知识及防灾自救基本技能。通过开展“寻找身边的火灾隐患”活动,提高师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护的能力,防患于未然。组织开展上好一节消防课”主题教育、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消防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儿童消防作文绘画大赛和消防进军训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xxxx年底前,各类学校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改活动,排查整治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和砖木结构建筑为重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xx省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全面深入排查校园消防隐患,依托平台建立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学校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分类列出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按时销号“清零”;学校一时不能完成整改或自己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方案确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要加强现场值守,防范在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学校上报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整改的,要挂账督办,争取当地消防部门支持予以整改。
(五)积极推进学校消防标准化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针对本单位建筑物是否取得消防许可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落实管控措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xxxx年xx月底前,市教育局拟组织遴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推荐到省教育厅并在全市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三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4〕116号)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农业消防安全工作部署。
局领导高度重视,年初就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我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研究并下发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职责,紧贴行业实际,全面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排查整治,深化农业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组织对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重点排查。明确整治重点、要求,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持续跟踪全市农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度。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开展不定期检查,组织人员深入到农科所、菜科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动物防疫控制中心和种子站办公楼以及实验室仓库等重点区域开展排查,特别是排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内容。下半年,我局共组成检查组3个,排查局属单位5家,发现隐患8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农业消防安全浓厚氛围。
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这个主题,加强消防防范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平台、渠道,加大农业消防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重点单位员工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一是利用农业信息网、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平台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二是利用“双百双千增产增效”、“放心农资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机会,深入基层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工作。三是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东部办公区消防安全演练。2020年共计组织下属单位开展4次消防培训、演练,增强干部职工安全防火意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四
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针对实际,加大经费投入。要保证日常消防经费,确保消防宣传、检查、以及消防器材购置维修的基本开支。要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经常检测和保养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要保证新建、改建项目消防设施的建设经费,不得因经费短缺而削减消防设施,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应急消防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建立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所属学校及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人员的素质。同时,要探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校、消防队协调互动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为学校预防、处理火灾事故提供技术保障。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深。
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的,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对由于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和相关报表。xx月xx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各县(市、区)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各大中专学校、市直属各学校填报《学校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五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2022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六
为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消联〔2021〕1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集中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综合采取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消防通道整治工作,并加强与街道、住建、交警、消防等部门的联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监管合力,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对管理高层建筑的疏散设施、自动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提高其完好率和运行率。同时,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物业小区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协助消防部门查处、整改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并指导物业小区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物业小区建立一支专业半专业化消防队伍。
3.加大消防安全工作协调配合。一是配合做好城市商业综合体治理。针对涉及阻塞消防通道的违建行为协助街道、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确保通道畅通。二是配合做好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协助住建部门开展燃气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三是配合街道做好违章搭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及各级“两会”前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局相关科室要督促局属各单位、本系统行业企业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等开展火灾防控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火灾防控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结合党日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市民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市民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应急自救能力。
三、职责分工。
各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市城市管理局**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工作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21日至3月20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办《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公用事业科、物业管理科以及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城市管理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统一部署整治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
(二)强化监管协作。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督察。公用事业科将加强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处理,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七
全面整治学校教室、宿舍(公寓)、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物品储藏室、配电室、控制室、锅炉房、门房、食堂、餐厅、体育场、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未依法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责任不明确,职责不清楚。
(二)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隐患,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三)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学生宿舍、公寓、图书。
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装置,或已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消防水泵控制柜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门、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等不能正常联动;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压;灭火器过期失效或不能正常使用;砖木结构的老建筑缺乏消防设施等。
(四)电器线路安装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私拉乱接电气。
线路;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
(五)疏散通道和消防救援通道不畅通。疏散逃生通道、安。
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阻塞、占用;疏散逃生指示标志缺失或损坏;在门窗、逃生出口设置影响逃生或救援的障碍物;校内消防救援通道被挤占。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xx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校师生在校人身安全、教学秩序正常开展,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育人环境,学校于20xx年x月xx日组织有关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现将我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学校建立了安全责任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积极按上级部门召开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各种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提高教师消防安全意识,人人明确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对照《xx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了学习,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细则的.内容和要求,实施一岗双责,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学校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并实行谁检查,谁记录,谁汇报的检查制度。制定好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及时排除,确保校园时时安全稳定。
3、班主任认真备课,利用专题或主题班会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防水防毒防电防不法侵害,特别是防火这方面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要特别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日期间,根据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并进行务实演练。要求全体学生禁止携带玩弄藏匿刀棍等危险器具,班主任并定期检查和教育。真正做到有备无患,警钟长鸣,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打造和谐校园。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得到加强,掌握必备的消防安全常识。同时,要教育教职员工掌握“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的方法。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4、校内外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各班教室安全实行班主任、科任教师负责制,负责检查各教室门窗是否有霉烂,玻璃是否有破损,同时做到及时拆除,及时汇报以便学校及时统一统计购买更换,杜绝了因门窗、玻璃的损坏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周边环境状况良好,无摊点、“三室一厅”场所。
由于我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到位,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消防安全制度健全,加上消防安全检查、排查隐患及时。学校无任何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九
幼儿园成立了“安全大排查”领导小组。园长梁蓉任组长,副园长杨芳丽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对全园安全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园内的各种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十
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和做好20xx年全省行政事业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审发〔20xx〕2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20xx年全省行政事业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局及时进行了转发,要求全市审计机关整合资源、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将治理公款吃喝纳入年度项目审计内容,加强审计监督。现将我市治理“酒桌报告”工作开展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八项规定有关情况。
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精神,促进城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我镇成立了落实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吸收党政办、财政所、统计站、农经站、等站所负责人参加,下设办公室,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多次召开由镇直全体干部及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参加的宣讲大会,宣传贯彻中共中央的八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市纪委《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暂行)》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同时把上述文件列为每周二全体干部早班会的必学内容。由于宣传贯彻的深透、认真落实,已取得初步成效。
二、镇政府食堂招待和管理情况。
1、镇政府自己开办有食堂。招待范围及对象主要是上级、同级单位因公以及外地业务联系来人,镇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召开的由行政村、镇直单位和企业等方面参加的会议人员不在招待范围。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招待时,须由镇党政主要领导通知党政办安排,否则不予安排。
2、招待地点及办法。镇域内一律在镇食堂招待,杜绝在其他饭店安排招待。具体办法如下:分管领导或经办人员先向党政办报告来人单位、姓名、人数、工作内容及应陪客人数,党政办按核实的就餐人数和规定的就餐标准出具通知单,食堂按通知单上的款数安排就餐。镇域外因公确需招待的,分管领导或具办人按标准自行安排就餐并现金结账,一律不准签单。
3、招待标准:原则上自助餐10—20元/人,上桌用餐30元/人。实行并桌就餐,不愿并桌就餐的安排自助餐。4人以下(含4人)安排自助餐;5—7人,2荤2素1汤/桌;8—10人,3荤3素2汤/桌,其中汤一荤一素;特殊情况需用大桌就餐时,根据就餐人数核定就餐标准。
4、限定陪餐人员:实行对口接待陪餐,陪餐人员仅限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具办人员(2—3人),其他与工作不对口的无关人员一律谢绝座陪。
5、酒水(包括啤酒)。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规定,非工作日需用酒水由办公室负责限量提供,不提供饮料和香烟招待。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十一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十二
按照全县统一安排及文件要求与部署,9月27日深入下属企业农贸易有限公司门市进行安全隐患与漏洞的大排查。一是要求供销社机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健全,责任要到人,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要落实好,并上报值班安排表,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二是对难点、死角、拐角等区域实行流动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要求保证节假日时间期间用电、用火安全;四是安全消防设施设备要放在醒目易取部位。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十三
反“四风”、改作风,治理“酒桌办公”在行动!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扎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根据省委、滁州市委统一部署,我市出台《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
1.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
2.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3.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
4.在行政审批、为民服务中吃拿卡要,“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
5.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6.借学习、考察、参观等名义搞相互宴请;。
7.在公务接待中超标准宴请;。
8.同城同镇之间、镇与镇之间、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9.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
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6月中旬开始,7月上旬前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固化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方法与步骤。
1.动员部署(6月中旬)。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学习省委、省纪委有关要求和我市相关规定。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酒桌办公”问题的危害,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7月上旬)。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需要重点治理的九个方面问题,深入查摆自身在“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决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各地各单位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开展“反对‘酒桌办公’不正之风承诺”活动,签订承诺书,开展谈心谈话,承诺书要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自觉约束自身行为,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3.专项检查(7月上旬)。市纪委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酒桌办公”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凡是发生“酒桌办公”问题,不仅要从严追究组织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者的责任,并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对相关人员予以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4.建章立制。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30条”、滁州市委、市政府“26条”和我市市委、市政府“23条”,坚决执行省委提出的“今后所有省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硬性规定,不准假借外事、招商活动的名义,违规搞公款宴请,大吃大喝。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定期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切实杜绝“酒桌办公”。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巡视整改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二)强化宣传力度。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大对“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在抓好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学习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今日天长、天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酒桌办公”的危害性,以及公务接待方面具体要求,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执纪问责。纪检监察组织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各地各单位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市纪委公开举报电话(市纪委信访室:12388-7),充分发挥作风监督员、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自20xx年7月起,各地各单位“酒桌办公”问题查处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十四
2008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关于铁路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铁安监函〔2008〕203号)文件精神和地方政府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治理年”收到实效,促进运输安全持续稳定,路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夯实安全基础,构建长效机制,推动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隐患治理年”活动:整改消除“专项行动”中查出而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新的隐患;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山区铁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年运输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范围内容。
此次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局属各单位及多集经和辅业单位、各公安处、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单位要在去年安全生产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突出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机制体系、规章制度、责任落实、两纪一化、现场管理、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类隐患。主要包括:
1.各单位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3.保障化学危险品、长大货物等特种货物运输安全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4.机车、车辆、信号、轨道、道岔、接触网等行车关键设备质量及维修情况,铁路交通各类重大基础设施质量情况,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质量及维修情况。
5.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和维修情况,道口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情况,站内平过道封闭和管理情况。
6.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以及安全保护区内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拆除情况,防护栅栏、道路桥涵限高架、公铁并行防护桩、公路上跨桥防护桩、公路上跨立交桥防抛网、立交涵等线路防护设施的设置、维修情况。
7.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非法采砂及铁路线路两侧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的监管情况,易由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防范措施制定、监控和落实情况。
8.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及站车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
9.安全专项整治的推进落实情况。
10.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11.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2.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13.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1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情况。
四、方法步骤。
紧密围绕“两会”、汛期、“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和第四季度等重要时段,结合各时段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两会”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做好安排部署、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要做好启动工作。路局各专业部门要根据铁道部的要求和路局总体安排,及时研究制定本专业系统的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路局总体安排和本专业系统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抓紧部署落实,并按照《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铁安函〔2008〕77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二是对遗留隐患进行梳理整治。各单位、各部门要在2007年国务院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按专业对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归类,确定各类隐患治理的层级。属站段解决的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和需与地方政府协调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期限和资金,逐项进行解决;需路局解决的问题,按专业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各专业部门要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确定治理的目标、方法、措施和时限;对需要报铁道部解决的问题,按照《关于上报需铁道部解决的2007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遗留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办理,确保绝大多数隐患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三是切实抓好“两会”期间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治理。按照相关安排和要求,对行车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车站候车室、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排查,集中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安全和“安全奥运”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针对汛期安全特点,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的隐患点进行排查治理。加强新筑路基、高堤深堑、半堤半堑、滨河路堤、地质灾害多发地点、抗洪能力不足桥涵等重点部位的细致检查,全面完成复旧工程,加大对山体滑坡、崩塌、落石、泥石流、溶洞、水冲路基等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有效减少大型突发灾害的发生。
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和“万里行”活动。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营造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氛围,促进各单位和广大职工全面、深入、扎实地排查整改消除各类事故;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制度,制定安全防范的长效措施。
三是结合“奥运会”的举办。8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以确保旅客列车安全为重点,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行车设备质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安全奥运”目标。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结合“十一”黄金周和秋冬季安全特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巩固和推进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工作。以强化客车安全和重点地区客运安全管理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现场安全控制,认真解决各类安全问题,确保黄金周运输安全有序。
二是针对秋冬季运输安全特点。扎实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和设备秋检秋鉴工作,加强防火防爆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设备防寒过冬制度,做好应对风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冬季运输安全畅通。
三是巩固治理成果。及时开展“回头看”,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各主管部门、站段及多元集团下属公司要抓紧建章立制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和措施,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是搞好总结评估。12月份,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路局各专业部门要分系统做好“隐患治理年”工作评估,其结果纳入下半年安全评估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发动。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形态和行为,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途径,是预防为主、源头治本的具体体现。全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谐铁路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确定2008年作为“隐患治理年”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隐患治理年”对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为“两会”、“奥运会”及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作用。各级组织要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宣传“隐患治理年”的背景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案措施,广泛发动,切实增强广大职工搞好“隐患治理年”的责任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结合全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路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务、电务、机务、客运、货运、运输、车辆、建设、土房、多元、公安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运输、机务、工务、电务、车辆、客运、货运、安监、公安、建设、土房、物资、财务、计统、劳卫、多元、集经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制定周密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目标,落实责任负责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隐患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上手安排部署,亲自组织研究隐患整治方案,亲自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抓好落实。
3.专业负责,齐抓共干。各专业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隐患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根据路局总体安排,制定本专业系统的实施方案,确定隐患范围和标准,明确隐患治理方案和责任,指导督促各单位抓好隐患治理工作,按阶段分专业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确保工作收到实效。对需要投资解决的隐患,要加强与计划、财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部门要比照对专业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全力消除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隐患。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治理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影响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坚持不懈,一抓到底。要定期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报送统计分析信息。计划、财务部门要与专业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坚持按原则、按程序办事,严格对隐患治理项目投资的审核和监督把关。
4.注重质量,强化督导。要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搪塞等现象,防止搞形式主义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区分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类隐患在没有消除前,各单位必须全部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负责抓好监控和防范,确保不发生问题。路局有关部门和各办事处要针对每个时段的特点,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11月份,路局将结合铁道部、地方政府组织的综合督查,对各单位“隐患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
5.健全机制,抓好结合。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治理的定期化制度,做到排查——治理——再排查——再治理,坚持反复查、查反复,形成隐患治理工作的良性循环,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分级治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治理问题库,实行分级管理、分层治理和监控,跟踪整改销号,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将安全专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以排查治理推动专项整治的深化。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汲取事故教训相结合,针对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和规律,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制定长效防范机制和措施相结合,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坚持防范与治理工作并举,标本兼治,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措施和应急预案,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强信息工作。要加强信息统计和反馈工作,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信息和资料,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上报。路局各专业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和各阶段总结工作。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阶段总结及有关资料,按专业部门要求上报;路局各专业部门向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监室)于每季度后5日前报送路内统计报表及其文字说明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4月28日、9月28日和11月30日前报送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阶段总结;路外资料信息的报送按《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铁安函〔2008〕77号)要求办理。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十五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自6月下旬以来,县供销社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七种现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供销社党委书记赵星海为组长的县供销社“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分管纪检监查同志负责抓好日常工作的落实。制定县供销社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工作任务,整治步骤和完成时限。
二是开展学习动员,明确整治内容。县供销社党委专门针对我社“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召开学习宣传会议,会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要有政治敏锐性,切实把认识提高到政治高度,并形成共识;二要认真执行。从现在起,除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外,工作期间执行一定按规定执行到位。三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分管领导对机关、社属公司、基层社招待要加强管理,社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四是明确责任。明确党委成员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对于发生的'“酒桌办公”问题,从严追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会议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观念,摒弃“酒桌办公”的陋习,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防违规违纪。县供销社专项整治领导组就“酒桌办公”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对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公司、基层社开展专项督查,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是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县供销社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单合一”(公务接待审批单、原始菜单、正式餐饮发票)财经纪律,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机关“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县供销社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定期召开学习会议,大力宣传“酒桌办公”带来的弊端,专项整治“酒桌办公”重大意义。县社党委还不断探索对自身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为职工群众办事效率,从而来堵住“酒桌办公”漏洞。
目前,此次整治行动中暂未发现“酒桌办公”问题。下一步,县供销社党委将加大督查力度和宣传,力争该项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十六
根据县纪委《印发关于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督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站“酒桌办公”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汇报如下:。
一、积极动员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央巡视安徽“回头看”涉及霍邱县反馈意见整改暨“四个专项整治”部署会后,我站分别于6月29日、30日召开班子专题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干部职工思想观念,摒弃“酒桌办公”的陋习,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我站及时成立了由站长刘健任组长,分管副站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根据省、市、县有关“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结合砂石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合我站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在公务活动中一律禁止饮酒,对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不但追究组织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者的责任,绝不姑息。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严格自查自纠。
我站坚持边查边整边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治理的的七个问题,深入查摆“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通过财务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酒桌办公”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站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弥勒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据我局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事件的高发期,各科室、队、乡镇所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一)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生产监管。
1、突出重点。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为重点对象;以白酒、配制酒、葡萄酒、食用酒精、豆制品、小米辣、饮料、白沙糖、大米、面粉、面条、肉制品等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品种;以生产车间、包装间、成品库、原辅料库为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排查企业生产环境安全情况。检查内容为:检查粉尘较多的生产车间是否具有良好的通排风系统;原材料和产品为易燃物质的,检查企业是否具有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消防设施;检查企业生产用电线路是否采取防护措施;检查企业在用锅炉、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符合相应管理制度要求,检查使用易燃、易爆、高腐蚀性等产品安全管理情况;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是否制定了相应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电及燃气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有效防止因存储、使用不当造成事故灾难。
(二)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生产监管。
1、检查食品经营者持证持照情况;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情况;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退市;食品经营者经销的食品,其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者经销食品的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等。
2、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建强消防应急力量,是否强化培训演练,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等。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1、加强节日期间餐饮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企业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情况;餐饮企业主要食品原料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与台账登记制度;是否与长期供货商签定质量协议;餐饮企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加工操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餐饮企业是否在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或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餐饮企业是否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是否与有回收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签定收购协议,并留存收购方有关证照,是否有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餐饮企业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等。
2、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防控工作。切实提升与食品安全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能力。做好《预警公告》发布工作,尤其做好边远地区和有食用习惯地区群众宣传教育工作。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景区景点供餐单位、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性聚餐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早宣传、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
3、对餐饮服务企业经营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切实加强用电用油用气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有效防止因存储、使用不当造成事故灾难。
(四)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
2、督促药械生产企业检查消防设施、配电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使用易燃、易爆、高腐蚀性、有毒化学试剂的企业,对所用易燃、易爆、高腐蚀性、有毒化学试剂的管理,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完善,排查消除隐患是否及时,措施是否有效;督促企业要重点检查贮存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被盗抢等流入非法渠道的隐患是否及时消除;仓库的消防设施运行维护是否正常,火灾隐患难是否及时消除等。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
1、检查企业持证持照情况;企业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是否生产经营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情况;企业是否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管理情况;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等。
2、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建强消防应急力量,是否强化培训演练,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等。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1、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是否检验合格;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操作;维护保养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等。
2、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特种设备及其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使用单位消防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建强消防应急力量,是否强化培训演练,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等。
(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危险化学品出厂检验是否合格等。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是否到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设施是否按要求实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扎实组织开展好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
(八)商场、超市、市场安全监管。
1、市场(商场、超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市场消防通道、设施是否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经营户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等,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市场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市场消防交通通道是否通畅,对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市场、商场、超市进行商品促销时,要督促遵守有关规定,不应造成堵塞交通。
3、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检查商场、超市、市场安全消防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建强消防应急力量,是否强化培训演练,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等。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队、乡镇所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及时组织专题研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此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抓落实。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重点区域一线和企业生产一线进行检查。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采取强制措施立即停产撤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杜绝安全生产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科室、队、乡镇所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严禁缺岗、脱岗、顶岗。随时保持联系和信息畅通,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要组织有针对性预案演练并予以完善,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工作情况。请各科室、队、乡镇所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工作中注意收集相关工作痕迹资料备查,并于20xx年12月17日前和20xx年3月17日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局办公室。
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十八
日前,根据合肥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制定下发“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方案,在工会系统内深入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为此,市总工会成立了“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同时,要求各直属单位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负责。
据悉,市总工会这次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七类问题,一是“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二是通过“酒桌办公”要经费、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是党员干部及在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四是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违规安排宴请;五是向下级工会和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六是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七是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
本次专项整治分成四个工作步骤:第一,开展学习教育。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有关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酒桌办公”问题的本质危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第二,开展自查自纠。市总工会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结合财务检查和经审审计等工作深入查找单位和个人在“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第三,实施监督检查。由市总工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总工会机关相关部门,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市总工会机关和各直属单位“酒桌办公”问题进行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检查公款接待审批报销是否做到“三单一函”合一、陪同人数及接待标准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所有省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规定、参与公款接待是否符合规定等,对公款接待审批报销未做到“三单一函”合一、陪同人数及接待标准超出规定范围等问题,要即行整改,如发生违反“所有省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规定,出现“酒桌办公”问题,对组织者和参与者进行严肃查处,并在市总工会系统公开点名通报。第四,抓好建章立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所有省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三单一函”合一及陪同人数、接待标准等有关规定,定期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并规定直属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前,向市总工会事业发展部书面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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