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我们生活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总结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观点,但要注重自己的创新和独立思考。不同行业的总结范文也值得我们去研究和借鉴。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一
四月十六日,学校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辅导员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全校师生受益匪浅。
作为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有关内容,知道执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在现实教育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
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规去规范教育学生。教师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非凡性,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广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万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同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
但教师究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的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少讽刺、讥讽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
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非凡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重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通过近一段时间在市局春训期间集中学习法制教育讲座过程中,我对坚持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特别是税务机关干部正确用法的不可或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讨论,本人深深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管理,特别是对税务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制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听取法制教育讲座的过程中,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有机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
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国家税务机关干部正确运用现有的法制,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三是自身建设的需要。一个以法为基础办理各项事务的国家人员,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如何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将是一句空话,能更好的用法,学法这个头带得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就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到,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日常管理工作和造就良好的法制氛围,对新干部的成长就会有阻碍。自身教的法制不提高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于我们这些执法干部来说,严格自身的法制学习,必须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武装执法干部的头脑。坚持与时俱进,学好法、用好法。在学好法方面,我个人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
同时也处于种种思想兹生的时期,一些个别的执法干部由于对法制的理解过得轻浮,无法在其思想中产生震摄,使一些违法犯罪心理上产生了的侥幸,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用法制理念武装我们执法干部的头脑是十分重要的。与此同时,一些知法犯法的干部,法制基础意识的不断提高,司法程序打击职务犯罪应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今后各项活动中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法制教育学习中,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使我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不断与我的工作结合起来,使我在学法的同时也在用法不断我的法律知识,更好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二
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而我们的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未成年人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未成年人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我们每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感触颇深:
未成年人犯罪者可以说是社会大环境的“牺牲品”,是社会的消极方面在孩子们身上的体现。说是“牺牲品”,就是指未成年人犯罪的根在社会,毁在孩子。这也是让家长、让社会、各级党政痛心、焦虑的关键所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往往交错在一起,互相影响,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键做好以下几点:
一、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我们每位教师都要认真的上好法制课。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一是注意根据我们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小学阶段侧重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使其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行为;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指导各学科教师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在小学,结合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语文等学科教学,渗透《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知识;在中学,结合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渗透《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知识。
二、有效利用形式,提高法制教育效果。一是我们要利用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法制教育的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学校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并协助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三、重视家庭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还要重视家庭教育。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青少年违法犯罪,绝大多数都同他们的家庭教育不良有密切关系。家长要端正言行,克服不良习惯,给孩子树立榜样。父母应当努力做好“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主人。
总之,我们教师要以朋友的身份谆谆教导,或以同龄人的事例现身说法,在细致的心理交流活动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树立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从小预防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三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进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觅差距与不足中重视自己,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实现的目标。
一、教师要爱国遵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进程中的主导气力,更应学法、知法、遵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遵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毕生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进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建立起榜样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进程中,教师要自觉遵遵法律法规,严格实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乐趣,最大限度的发觉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鄙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尉犁一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协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获得更好的成效。
因此,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更加努力。用法律解决问题,做一个懂法、遵法的好公民。
4近段时间,学校展开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我受益匪浅,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
在教师法制教育学习进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动世范,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积极做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作为人民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条件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我国青少年犯法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靠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推敲;而且他们的人生经历浅,社会环境却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青少年诱惑的东西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产生侧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网络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益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遵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位让人民中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四
如何面对未成年人身上发生的问题呢?对此我认真的学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后感触颇深:
(一)分层教育,上好法制课。
要利用班会课给学生上好法制教育课,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一是注意根据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权威的意识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同时,要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比如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
(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
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己要对全体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学校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
法制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总之,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青少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五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已成为当今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研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控制手段与措施,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持社会长久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
20世纪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年龄普遍要比过去早2-3年,然而其心理发育与生理发育并不同步,这样就形成了“心理断乳期”。在这个阶段,他们独立意识大大增强,总想摆脱父母的管束,对事情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同时,他们又具有心理发育不成熟、辨别能力、自控力差等特点,这就导致了他们容易受外界的影响,此时如果家庭、学校、社会不能给他们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他们就极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犯罪组织团伙化。
犯罪组织团伙化是我国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特点。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因此,团伙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显著方式,因为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使犯罪易于得逞。在生活中,未成年人喜欢以合群性来确定自身的形象,当一些贪图物质享受,或被社会、学校所排斥的未成年人聚到了一起,他们的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会逐渐加强。有些甚至模仿电影以及武侠小说中的故事情节,成立所谓帮会,成立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犯罪团伙甚至犯罪集团。未成年人犯罪形成团伙后,传染性极强,他们大都正处于青春期,求知欲旺盛,模仿性极强,尤其是对坏事物的接受力强。加上现代社会信息传送方便,犯罪方式、作案手段等在他们之间传播速度非常快,犯罪就像病毒一样向周边蔓延,造成更恶劣的影响。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六
法律这个词在我的脑海中是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孙悟空,用它那双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就在那肃静的法庭上,就在禁猎区那些举着猎枪的猎人们心中。法律无处不在。
我是一名小学生,已经了解到社会上隐藏着一些不安全的因素,应该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在面对不法分子入侵的情况下,不惧怕,勇敢、机智地向公安部门求助解决。
1.独自在家,要锁好木门、防盗门等。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外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2、外出或在公共场所,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3.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4.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人处理。
5.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守卫安全,把法律装在心中,让我们共同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儿童,促进社会和谐,助力中国梦。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七
我们的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未成年人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未成年人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我们每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感触颇深:
未成年人犯罪者可以说是社会大环境的“牺牲品”,是社会的消极方面在孩子们身上的体现。说是“牺牲品”,就是指未成年人犯罪的根在社会,毁在孩子。这也是让家长、让社会、各级党政痛心、焦虑的关键所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往往交错在一起,互相影响,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键做好以下几点:
一、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我们每位教师都要认真的上好法制课。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一是注意根据我们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小学阶段侧重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使其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行为;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指导各学科教师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在小学,结合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语文等学科教学,渗透《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知识;在中学,结合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渗透《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知识。
二、有效利用形式,提高法制教育效果。一是我们要利用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法制教育的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学校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并协助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三、重视家庭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还要重视家庭教育。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青少年违法犯罪,绝大多数都同他们的家庭教育不良有密切关系。家长要端正言行,克服不良习惯,给孩子树立榜样。父母应当努力做好“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主人。
总之,我们教师要以朋友的身份谆谆教导,或以同龄人的事例现身说法,在细致的心理交流活动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树立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从小预防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八
法律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也是维护公正、公平的重要手段。由于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每个人都有必要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最近,我参加了一场讲座,主题是“法律”。在这场讲座中,我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并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接下来,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在讲座中,讲师详细介绍了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强制性规范,是调整人们行为的原则和规则。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稳定性和效力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保证了法律的适用性和权威性。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法律,正确地理解和遵守法律。
第三段: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比如,我们在租房时需要签订租房合同;我们在交通中需要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在购买商品时需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正确理解和遵守法律,不仅有利于我们自己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因此,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第四段:法律的适用和实践。
法律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有其适用和实践的场景。在讲座中,讲师通过案例分析,展示了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他指出,法律的适用是有条件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对于涉及到法律问题的人们,需要了解和熟悉法律,尽可能地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只有将法律融入到实践中,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作用。
第五段:结语。
通过参加这场讲座,我更加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了解和熟悉法律,对于我们每个人都非常重要。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同时,在实践中也需要注意法律的适用和实践。希望大家能够珍惜这次学习机会,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社会的公正和稳定做出贡献。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九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法律保护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特别是在未成年人的阶段,这项法律保护对于我们的发展和健康成长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接触和了解相关法律,还有亲身体验到法律的保护,我深感未成年法律保护的重要性,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未成年法律保护的最大作用就是保障我们的权益和利益。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常常缺乏与成年人平等对话的能力和自主决策的能力。法律保护给予我们特殊的关注和庇护,防止我们遭受到各种各样的侵害。通过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能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不受虐待和歧视。我们的财产和个人信息也会得到保护,不会被侵犯和滥用。这样的保护让我们能够在一个安全和健康的环境中成长,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和成长中。
其次,未成年法律保护的核心在于对我们的引导和规范。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常常面临着各种诱惑和挑战。而未成年法律保护为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标准,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比如,法律规定了我们可以参与的活动、可以买卖的商品、可以享受的权益等等。这些规定让我们知道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让我们更加明确地知道如何正确行使我们的自由和权力。在实践中,我深感到法律的规范对于我们的成长非常重要,它不仅能够控制我们的冲动和欲望,还能够让我们以正确的方式行事,避免出现不良后果。
此外,未成年法律保护还给予了我们在发生纠纷和冲突时的维权能力。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难免会与他人发生冲突和纠纷,而这时法律的维护就变得尤为重要。通过法律的保护,我们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我们应对纠纷和冲突的能力。法律为我们提供了公正和公平的场所,可以在这里解决争议和问题。通过了解和掌握法律,我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够更好地处理各种矛盾和纷争。
而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未成年法律保护更是意义非凡。正是通过法律的庇护,我们才能够安心地成长。无论是在家庭中,还是在学校和社会中,法律的保护都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帮助和支持。在我个人的体会中,学习和了解法律规定对于我们的成长非常重要。只有通过专业的知识和正确的行为,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法律的保护和规范。在以后的成长中,我也会积极主动地去学习和了解更多有关法律的知识,提高我的法律素养,为自己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未成年法律保护对于我们的发展和健康成长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保障了我们的权益和利益,为我们提供了引导和规范,还赋予了我们维权的能力。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应该珍惜和爱护这项法律保护,通过学习和了解法律知识,更好地利用法律为我们搭建的保护伞,让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十
法律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它对于整个社会秩序的维护和个体权益的保护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未成年人的学法律行动逐渐兴起,年轻一代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在我参与未成年人学法律的过程中,我逐渐领悟到法治对我们的重要性,并且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下面,我将从学习法律的动机、学法律的方法、学法律的感受、学法律的启示以及我将如何将法律应用于实际生活五个方面,来分享我对未成年人学法律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法律的动机。我之所以开始学法律,主要是受到了身边发生的一系列法律事件的影响。比如,附近一所学校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个案件的发生使我意识到了自己在法律方面的无知和无助。我希望通过学习法律,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更好地应对类似的问题,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
其次,学法律的方法。学习法律需要系统的学习、反思和实践。我选择通过阅读法律书籍和参加法律培训班的方式来学习法律知识。在这个过程中,我了解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掌握了一些常见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程序。同时,我还通过参与模拟法庭辩论、参观法院和与法律从业人员交流的方式来实践和深化对法律的理解。这种综合性的学习和实践相辅相成,使我在短时间内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再次,学法律的感受。通过学习法律,我逐渐意识到法治对于社会的重要性。法律的存在不仅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保护。正是有了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有序,个体才能得到更好的权益保障。同时,我也认识到法律与公平正义的紧密关系。只有法律公正,才能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然后,学法律的启示。通过学法律,我逐渐认识到自己是一个社会的一员,有着法律义务和责任。无论是作为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我们都应该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权益,不侵害他人的利益。同时,法律也给了我们权益和保护,我们应该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勇敢维权。学法律不仅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更是为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最后,将法律应用于实际生活。学习法律不仅仅是为了在法律领域更加熟练地行事,而是要将法律的知识运用于实际生活中。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我会主动寻求帮助,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在法律的框架下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此外,我也会积极参与到推广法治教育的工作中,以自己的所学为他人提供帮助,传播法治的理念,推动社会法治化的进程。
总之,未成年人学法律是一条有益的途径,可以提高年轻一代的法律素养和意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责任。通过学习法律,我体会到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感受到法律与公平正义的关系,同时也领悟到自己在社会中的义务和责任。将法律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中,不仅能够解决自身的问题,更能够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让我们共同迈进法治社会的大门,用法律的智慧照亮未来的道路。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十一
11月19日下午,潘北社区开展婚姻家庭法律知识讲座,旨在加强辖区妇女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法律意识,提升她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课上,特邀律师陈万雄以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事例向居民们展示了婚姻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从家庭暴力的表现到制止家庭暴力,如何维护正当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
此次讲座让辖区妇女进一步了解婚姻法的法律法规,在生活中,如遇到相关问题,能更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十二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有义务和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为他们营造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显得尤为重要。今天,我想分享一下我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未成年心智能力有限,法律保护至关重要。
事实上,未成年人的心智能力比成年人要有限。他们知识、认识、思维等方面都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具备像成年人那样的判断和决策能力。由于未成年人的这些特性,他们在接触社会和行使自己权利时往往更容易受到欺骗和压迫。因此,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显得尤为关键,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有效的保护,让他们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不是单单的口号,而是需要一系列的具体措施来实现。针对不同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特殊需求,法律规定了许多专门的条款来保护未成年人。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中的未成年人特别规定、《教育法》、《劳动法》等等,这些法律文件都很好地展现了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和实质。此外,还有一些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红线,如未成年人劳动、民事行为、观赛、保险、教育等方面的法律保护,都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性显而易见。首先,它保护和维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让他们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其次,它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也有积极意义。未成年人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具有很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如果未成年人得到充分保护,他们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将能够有机会全面展现,增强社会内生动力。总之,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意义是巨大的,需要我们更多的关注和实践。
第五段:结语。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必须保证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权利的保护,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针对不同情况,我们要适时采取不同的措施,来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同时,我们也要呼吁更多的人关注和支持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力度,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为这个社会带来更多的活力和动力。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十三
“让和平来到人世,让和平从我开始”一句广为流传的歌词,它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应该逐步认识到在精神上是统一的,必需规范自己的言行、遵守法律才会造就一个和谐的社会。
在“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中,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可取代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青少年方罪法》的约束,就不可能得为祖国伟大复兴奋斗的青少年;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来保障广大劳动工人的合法权益,就不会有的今天美好的生活环境。没有法律的保障,一切的一切都将陷入罪恶的沼泽。
晴朗的夜晚,遥望天空,千万颗星星映入眼际。我们的法律犹如天空中闪烁的繁星,让黑夜变得活力四射。法律知识进入校园让校园变得更加和谐美丽到处是欢歌笑语。
校园,我们学习生活的地方;社会,我们实践证明自己能力的园地。然而,无论何时何地法律都围绕着我们,时刻在我们身边。“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中,我体会到因为有法律我们的个人的综合素质才得以提高。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感受到生活的温馨和谐。我们应该尽情的享受法律带给我们的权益、安宁、和谐、秩序、文明等福祉;享受法律带给我们的不乏诗意的秩序和谐之美。但是,在享受法律这支玫瑰的芬芳美丽时千万要记住不要冒犯它。因为它除了和别的花草一样的展现着美丽之外,更有的锋利的芒刺。
法治的气息是芬芳的。法律是无形的,但又能让人们在生活中感受到它的酸甜苦辣;宪法是甜的,民法是酸的,刑法是苦味的,各种法律制度、法律精神以及法律的实施各个环节形成的法治,却让人感受到它的芬芳气息。
漫漫人生路,唯有激流勇进,不畏艰险,奋力拼搏。方能中流击水,抵达光明的彼岸。大学校园是我们演绎人生的舞台,而如何在舞台上将你的人生演绎得绚丽多姿?这就需要有的一个温馨和谐的校园,充满芬芳的舞台。此次“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正好给了舞台形成的条件。
我们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具备有得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在“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中积极参与活动,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只有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法律修养,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中,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星期一下午第三节,孙律师到我们学校开法律讲座,他用自己多年的见闻,举了许多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活生生的例子,使我们受到很大的教育。
听了讲座后,我认识到,凡事都是由小变大,积少成多。一些人从小犯了小错误不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犯罪,身上的坏毛病不改,日久天长坏毛病就越来越多,想改也改不了了。由于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教唆,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青少年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作为中学生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要依法自律,依法律己。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汹酒、打架、聚赌、吸毒、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第二,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是很可贵的,但不应当同虚心接受成年人的正确教育对立起来。有些未成年中学生对家长和老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果连家长和老师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第三,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要学会自我保护,这不仅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还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
孙律师的.讲座使我受到了不少启发。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另外,我还认识到,现实生活中,网络无处不在,许多家长“谈网色变”,其实网络对中学生的帮助有很多:它可以开阔视野,给学习、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加强对外交流,给我们一个新的交往空间和相对宽松、平等的环境;促进中学生个性化发展,为创造性思维不断地输送养料;拓展中学生受教育的空间,有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但是,上网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网络信息的丰富易对中学生造成“信息污染”,这些不良信息对于是非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弱的中学生来说,难以抵挡不良信息的负面影响。
总之,网络社会已经悄然而至,我们既不能因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对中学生发展的巨大正面作用,而忽视它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也不能因为它的负面作用而敬而远之。我们应该加强对中学生上互联网的研究,探索新情况,创造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增强中学生上网的成效。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十四
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也是一个家庭的骄傲。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往往会遭受各种形式的侵害,如课业负担过重、家庭暴力、校园欺凌、性侵害等。由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发育并未成熟,他们经常难以有效地保护自己。因此,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至关重要。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系统地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和责任,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平等的教育和人格尊重,在精神、身体和心理健康上得到全面的保护。此外,国家还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网络举报中心,让未成年人及时获取帮助和援助,避免遭受侵害的风险。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它强调了未成年人应该得到平等的教育和发展机会,保障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发展权。其次,它促进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防止未成年人遭受各种伤害和侵害。最后,它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加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教育,减少了未成年人侵害的发生率,提高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性和稳定性。
第四段: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尽管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也是至关重要的。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石,家长需要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标准,同时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进行关注和维护。社会则需要从各个方面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为未成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提高社会安全和信任度等等。只有家庭和社会的密切合作和相互配合,才能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第五段:结论和感受。
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反思,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教育,培养爱护未成年人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我们也需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和创新,使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和适应未成年人的成长需求。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十五
为了提高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自身权益维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我系特邀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于_月_日晚7:00在_堂举办了“大学生与法”的法律知识讲座,这些讲座不仅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课,而且对同学们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守法教育。
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大学生权益受侵害案件、事件的特点和常见的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对大学生进行以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维权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帮助大学生区分合法与非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通过讲法律故事、法律讨论、案例分析、法律知识竞赛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同学们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深受大家的好评。通过法官的解读,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日常生活中,防微杜渐,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也为今后规范言行,杜绝犯罪,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不良风气,机智地防范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为创造和谐、平安校园作出努力。
联系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表现,比照有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身边或者身上,早已演绎着并且每天还在演绎着许多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违反《大学生守则》和《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和现象,有的甚至已经濒临违法犯罪的边缘。
凡此种种,无视于别人的人格,无视于社会的约束,无视于法律的存在,令人触目惊心。对于具有这些现象和行为的同学,如果还不赶快悬崖勒马,改过自新,不久的将来,等待他的,将不是灿烂的前程和美好的人生,而是丧失自我、丧失自由的“高墙生活”和牢狱改造,甚至是宝贵的生命。
青少年犹如初升的太阳,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是振兴中华的主力军。我们应该从小学法,从小知法,从小守法,从小护法,积极做法律提倡的事情,坚决不做法律所不允许做的事情,把握好人生的起跑线。为此,我衷心地希望并告诫大家:
首先,要树立“知法重要,守法光荣”的思想,多学法律知识,早学法律知识,认真学法律知识,以法律知识武装自己,做法律知识的明白人。
其次,要明确“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这句名言的意义,从遵守校纪校规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校纪校规的守护者。
最后,要增强法律素质,自觉抵制不良因素的诱惑,积极维护并宣传法律知识,尤其是要向家人宣传法律知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做遵纪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十六
中国古代50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如果这世界没有“法”,会怎么样?我想我一定会天天泡网吧,人们肯定吸毒的吸毒,练法-轮-大-法的练法-轮-大-法。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呀!!!所以说,法律,是不能没有的。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别不相信,比如你放学走了一天小路回家,你会生怕自己被打劫。如果这是你看见一个大人,你可能不会很害怕。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6年级到高二年龄的男孩(包括辍学的),那你可能会很害怕。
其实,法律也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漏洞。这让很多律师抓住来利用。所以说,我们的心中也要有个道德底线,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要有个明白。
未成年法律讲座心得篇十七
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重婚、无效婚姻(从法律角度,认识相关法律关系及法律后果)。
1、事实婚姻(合法有效,但认定标准严格)——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a、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b、双方自愿结婚;c、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d、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区分意义:配偶一方去世后的遗产分配问题(继承?扶助关系?)。
2、同居:第一种情形为异性暂时居住在一起,未进行结婚登记(不符合传统观念,但法律未明确禁止)。第二种情形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存在法律过错,离婚时存在损害赔偿问题)。
同居与重婚的区别在于,未办理婚姻登记、不以夫妻名义生活。
区分意义:同居财产分配原则为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存在法定继承问题。
3、重婚: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无效,且涉及刑事犯罪问题:按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属于可选择的自诉案件)。重婚具体形式为: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4、无效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注:起诉时已达婚龄的,其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二、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诉讼中感情破裂判断。
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与一般同居、通奸不忠行为的区分)。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另规定了下述情形(但部分已不适用):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夫妻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部分废止)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如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破裂)。
除上述情形外,由于感情破裂问题主观因素过强,难以判断,实践中法院操作办法为“二次诉讼”标准。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5229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