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内心深处对书籍情感的表达和反思。怎样才能写出一篇独具个人风格和深度的读后感呢?让我们共同分享经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读后感,希望对大家在写读后感时有所启发和帮助。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一
金庸先生的全集,一箱子书快递到家的时候,我发现房里的五层小书架根本摆不下这么一大箱子书,于是放在小书桌下面搭脚的踏板上。4月初买的这套书,到目前为止看了大概16本,还有二十本没看。之前有写过单本书的读书笔记,现在整套书读一小半的时候,觉得自己颇有一些肤浅的感受,于是便以读书感的形式记录下来,此为上篇,文字肤浅,也为后面的读书留有余地。
最开始看金庸,不知道从何下手,电视剧大多都看过,书嘛有几册略为翻过。后来,反其道而行之,倒着来看。于是打《鹿鼎记》起头,开始慢慢往下看。这样看,刹车便有点刹不住了。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写的着实精彩。故事情节,无一不让人沉迷其中,一捧起书便难以放下。这么多年来,虽然也有个别时候废寝忘食看书,但是,成套成套这么看下来,历时这么久,看金庸的书还是头一次。从来没有这么着迷,钟爱看书,这是其一。其次呢,金庸先生的小说故事情节,基本上没有重复的。你看的时候,不会感觉到,这故事情节太假,刀斧痕迹太明显怎么样。相比较现在的网络小说,虽然热门,但是你会明显感觉到就是虚构,太假,而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却不如此。经典就是经典。
看着看着,越发佩服金庸先生!真是学识渊博,文学大家不为过!书中的各门各派,武功招数,天下大事,讲的是有理有据,各有出处,绝不是信口雌黄,乱编一同。举个例子,《天龙八部》里面的乔峰所使丐帮神功——降龙十八掌,那是出自《周易》。“降龙十八掌”中的“时乘六龙,潜龙勿用,见龙在田,终日乾乾,或跃在渊,飞龙在天,亢龙有悔,群龙无首”...这些耳熟能详的武功招式你会不会觉得很亲切?其实,十八掌的全部招式除第十式“双龙取水”出处不明以外,其它十七掌皆来自《周易》。除此之外,在金庸作品中出现的历史事实,历史人物,都是有迹可循。金庸先生作品中地域跨度极为辽阔,要想写好各个地方的地理地貌,风俗习惯,人文风景等等,这都需要有极为深厚的文学功底,非学识渊博无以成此书。
另外,在人物塑造方面,大家应该是了解较多。金庸笔下所写的众多人物(极其次要的人物除外),各个是有自己的.特点的。可以说是在人物塑造方面,极为成功!你谈论起这些人物中的任何一个,脑海之中无不浮现出这个人物来,长相如何,武功如何,性和如何,经历如何,独具特色,几乎没有重样!15部书,人物几何?这恐怕真是难以做到吧!
看了十来本,只是有了上述一点薄见,如食美味佳肴,我现在只是刚嗅到它传出来的香味,看到它的模样,却还没真正尝到其中的滋味。慢慢来吧,书,是越品越香,越读越有滋味的!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二
如果说这世上有一个让我喜欢、尊敬到扼腕叹息的作家,那就是三毛。与其说我是被她笔下肆意轻快的文字所吸引,倒不如承认我是彻底拜倒在她感性的灵魂脚下。我羡慕她有说走就走的流浪,也向往她的用心去活。三毛对于我这个读者来说绝不仅仅是一位作家,她是我对人生幻想的实践者,她对自己生活的描写强烈吸引了我这个牢笼里的人的眼球,我想要走近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女子,就好像越来越接近我真实而不自知的内心。
独一无二的三毛。
我想大多数爱上三毛的人,都是从她的“撒哈拉”故事开始的,至少我是这样。和每一个爱听故事的人的心理一样,《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哭泣的骆驼》《温柔的夜》的叙述者三毛让我在青年时代重温了幼时对睡前故事的狂热情感。经过后来的了解,我很难相信那些我之前一口气看完的作品竟然是散文集,因为散文给我的信号向来是拖沓冗长的句子,意识流的自白后我的不知其所云和似懂非懂。三毛这个阶段的这些散文作品集确实是自我意识的表达,但她运用小说的创作手法来复制生活原型,使得作品虽然记叙的是身边的琐事,却轻快自然,纯真有味,从某种程度上称其为“私小说”也有一定道理。
三毛在流浪之前,也是有“意识流的自白”的。她那一时段的感想随笔收录在《雨季不再来》里。这本集子的文风和“撒哈拉”系列迥然不同,不像后者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它整个透出的是忧郁、迷茫、阴冷和些许空灵,简直判若两人。其实我们在成长过程中都有这样一个时期,没有到“强说愁”的程度,但就是格外敏感,那么一个青涩、幼稚的时期。就如我熟悉的散文随笔一样,《雨季不再来》中,三毛用隐讳的写作笔法,并不直言内心情感,而是将自己投影于书中人物,更多的表达个人化的遐想、伤感和初期对人生的思考,但文字反应出的那时三毛心境的成长,却比一般正常生活中的同龄女孩要敏感、早熟。印象深的有《惑》《极乐鸟》,内容苍白多幻象,充满对生命、真理固执的探索,它是三毛写作历程起步的回顾,是曾经失学、病痛带给她的直观印记,正如三毛自己所说,“它代表了一个少女成长的过程与感受”。
三毛最初决定出国游学,用她自己的话说,“我因为自以为会说了几句外国话,所以一心要离开温暖的家,去看看外面那批黄毛碧眼青牙血嘴的鬼子们是怎么个德性”,她果然是一个像空气一样自由的人,当妨碍她心灵自由的时候,她的做法必定是“绝不妥协”。她之所以辗转各国,永远有看不完的风景,是因为对于三毛来说,旅行真正的快乐不在于目的地,而在于在它的过程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遭遇的奇奇怪怪的事。克服种种困难,听听不同的语言,在她都是很大的快乐。我们在旅途中,总是无法真正从所见所闻中体会到心灵深处的快乐,那些纷繁的游记总也传达不出亲切自然的感受,或许就是因为,每到一个地方,我们自始至终都把自己定位成一个过客,一个观光的人,而非像三毛一样真正的“走一遭”,如同面对故乡一样扎进撒哈拉。三毛的一些朋友将她的向往沙漠解释为看破红尘,自我放逐,一去不复返,三毛说:“这些都不是很正确的看法”。“我是一个浪子,我喜欢这个花花世界”,浪子三毛随着年岁的增长,越觉得生命的短促,越觉得要做的事实在是太多。“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一遭”,欧洲到非洲,经历的越多,她的情感世界就越丰富,而人的可贵,就在于因时光环境的改变而逐渐蜕变。创作初期忧郁而感伤的风格淡去,洒脱不羁的一系列“撒哈拉”故事受到了众多人的喜欢。面对众说纷纭的评价,三毛坦然道:“天赋努力不可强求,尽其在我,便是心安”,强调写稿真正的起因是宽父母心,也是兴趣所在,只是将个人的生活做记录。三毛确实做到了“尽其在我”,不同的环境给了她异样的心境,让她骨子里的热情得到释放,使她从感伤的“水仙花”,一变而为快乐的小妇人。她对游历、生活的记叙,对情感的记叙,不是为了创作而创作,她坦白的写出自己,让读者知道,世界上有人可以活的这样自然,亲切。虽然三毛自身对这种变化有过消极的看法,“我忽然有一种说不出的伤感,我变了,我所写的,不再是我过去关心的人生,现在所写的,都是我的生活,技巧上不成熟,只是平铺直叙述说生活”,但文字中透露出的纯挚情怀,让人耳目一新,这种奇特的亲和力是独一无二的,它只属于三毛。我们透过三毛的眼睛,看到的异国他乡的生活是有声有色的,艰难的撒哈拉的日常被镀上了温暖的色调。精神上的苦闷抵不上三毛对漂泊的喜爱,我们看到的都是她深尝悲剧后沉淀出的喜剧,眼泪中体会出来的微笑。
三毛一生都在追求真,“不是我,我觉得很苦”,她的文字是这样,她的人亦是。从她给自己取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三毛是一个最简单、通俗的名字,大毛、二毛,谁家都可能有,我要自己很平凡”。她在浪漫的流浪里展现出人性美,对婚姻的态度,对生活真义的认知。她能把很多凄怆的际遇,写得生动洒脱,不是她不知忧愁伤感,而是在生命里还有比伤感更强的东西,人的环境和追求并不只有那么一条狭路,怎么活,都应该是一场人生。
三毛的创作的清新自然。
三毛注重通过对生命的体验来诠释生命的意义,形形色色的生活感受使得这些诠释不是无病呻吟,文章并不求其深刻,但总能让人感到别有意味。三毛内心的敏感和细腻在朴素浪漫的笔调中传达出动人的情感,一些不经意间流露的感情措不及防的和我们引起共鸣,一针见血的扎进心底,在她的作品中我们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独白,朴实而精确。“孩子真情流露的时候,好似总是背着你们”,这是三毛在《背影》中对父母的告白。简单的一句话,几次和父母告别后转身潸然泪下的回忆闪进脑海,我曾经怀疑那一转身分秒不差落下的泪水是不是我言情剧看多的后遗症,直到后来,三毛让我明白,面对挚爱的人,欢笑还来不及,哪里舍得去悲哀。她的抒情和议论总是在无意间划过,顺其自然,却厚重有力,就像微凉的秋天里,突然落下的杏花春雨,温暖的浸润我们的面颊。
贾平凹曾经评价三毛,“艺术靠征服而存在,我企羡着三毛这位真正的作家”。三毛的真实表现在她不刻意追求某一种技巧和风格,文字都是生活的积淀,是内心感受的自然流露,所以读来淳朴而平实。三毛对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多进行正面、积极的描写,虽然描绘上多使用白描手法,但她敏锐而细腻的感知能力,总能准确捕捉住写作对象的特征,并融入自己独特的感受,使其具有生动的感染力。每一个篇章的表现手法相似而不雷同,笔调肆意,不同的叙述角度使得文章新鲜不单调。在《警告逃妻》中,用荷西的书信来叙述三毛回国探亲后发生的事情,以及《守望的天使》中,通过三毛与邻居小男孩的对话抒发感情,文章简单直白。即使是平铺直述,也适当掺杂对比描写,或者人物对话。俗语、古诗词就那么揉进句子中,或隐或显的出现,文白交杂,雅俗交汇,古文诗词的深厚功底可见一斑。描述异域风土人情时,她的比喻新奇生动,语言俏皮、诙谐,别具韵味的短句不仅没有带来纷乱的效果,反而生出一种内在的节奏感。无痕迹的铺垫,快速的收尾使得一个个篇章的主题鲜明而又真实的散落在每一句中,“形散而神不散”,读罢才恍然大悟。说艺术的魅力很大程度上存在于艺术技巧之中,但三毛这种写作手法,清淡到可以称之为“无技巧”,或者说,清新自然,本身就是一种鲜能达到的技巧。
三毛在《送你一匹马》的序言中曾说到:“坚持看守个人文字上的简单和朴素,欣赏以一支笔,只作生活的见证者。绝对不敢注释人生,让故事多留余地,请读者再去创造”,这样的坚守使得她的每一篇文章都逃不出她自己这个永恒的主人公。一派自然本色地去展现她身边的一切事物,绝不是单纯肤浅的再现生活,而是融入骨子里的情怀,浪漫,人性,她能把庸俗扰人的事情变成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也能将艰难困顿的沙漠生活过得温馨甜蜜,她淘洗了生活,也淘洗了自己。
三毛用她扑向生活的情怀向我们解释生命,解释人生。就像一位读者所说,“三毛的流行说明我们都曾爱飘逸的云,但终于我们爱上了雨,低低地,把自己贴向大地贴向人生的落了实的一滴雨”。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三
在阅读《戴望舒诗选》之前,我对戴望舒的印象只是停留在中学语文课上的《雨巷》。不得不佩服戴望舒的文笔,虽然全文没有直接说一个美字,但“丁香花一样的姑娘““这样的字眼就让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美好纯洁的姑娘撑着油纸伞的画面,中学的时候课本上说这位“姑娘”象征诗人心中朦胧的理想和追求,对未来渺茫的憧憬。于是我当初也懵懂地这么以为,也没有再去了解戴望舒。
如今,捧起《戴望舒诗选》,我进一步地去了解他。有一首诗我是真的被撩到了,这首诗是《烦忧》。这首诗很短,只有两节。但这首诗很有意思,两节诗的文字和句子是相同的。仅仅是在诗句的顺序上不同。首节的尾句,是第二节的开头;第二节的尾句,是首节的开头。如此回环往复间,将思念的忧愁表现得淋漓尽致。“我现在过得很好,只是有一点点的寂寥。至于这颗心,依然是明朗而热烈的。因为一个秋要来了,我又可以有充分的理由去怀念过去,并自由的想念你了。”就好像东方人暗恋对方的样子——你的名字,我的心事。“假如有人问我烦忧的原故,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这句话直到现在还被饭圈的迷妹们引用着,高度概括了对喜欢的人深深的思念。
后来我去了解了戴望舒的情史,不得不说他在感情上是有缺陷的。他的三段感情,都不完美。三个女子最终都移情别恋,他人格上是有缺陷的。读后感也许是上帝开了一扇窗也会关另外一道门。赋予他写出浪漫的诗的能力,却不让他拥有浪漫的爱情。总希望爱情里有天长地久,琴瑟和鸣,可是世事总无常。他在感情中以死相逼,家暴,封闭交流,极端的相处方式令他被动分手。
残花落絮,芳华黯然,终究不如意。
岁月汀痕,诉说心事,但,事与愿违,非我本意,无心至此。
戴望舒说,也许活着的人疲惫的生活下去倒不如死去。在45岁,他去世了,带着关于爱情所有的遗憾离开。不置可否,他是个优秀的诗人。他的诗文在诗坛上有着独特的艺术价值。但谈恋爱是另一回事,能够写出撩妹的话与在感情上表现优秀是不挂钩的,所以希望女读者们理性对待撩妹的文字,小心渣男。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四
几个月来终于断断续续地看完了三毛的大部分作品,我实在很想写一写三毛。
三毛的前期作品有种奇妙的力量,让我无论在什么心境下去读都能愉快地笑起来。
在沙漠里,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三毛总有办法让它们变成有趣的事。有山羊从他们的屋顶掉进家里,洗澡时涂了满身泡沫却发现没有水了,邻居家的姑娘们借东西从来不还……这些在常人看来遇上任何一件都要皱眉头的事,在三毛的笔下却成了轻松幽默、带有一种漫画般的奇特的效果的生活喜剧。
只有内心真正坚强乐观、并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在此时三毛的心里,没有绝望和痛苦,一点小小的伤心事也只是幸福生活的调剂品,她有荷西,有亲手建成的一方小天地,幸福和快乐像沙漠里的甘泉源源而来。她爱家人、邻居,也爱所有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给予他们帮助,为他们流泪,为他们微笑。她也将幸福快乐的甘露,温柔地注入撒哈拉。
恐怕在撒哈拉的所有故事里,最让人心碎的便是《哭泣的骆驼》了。在那之后,三毛与荷西移居加纳利群岛。沙漠仍旧是她心目中最美的地方,但在加纳利群岛的生活也同样快乐。若说沙漠是热情的白日,那么加纳利就是温柔的夜。三毛用她独特的温柔,感受着周围的一切,品尝着生活的滋味。她这一时期的作品,虽没有在沙漠里的神采飞扬,但却有另一种温暖而充满爱的情感。
然而当不幸降临,这个乐观坚强的女子也崩溃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一度让我不忍心再读下去。荷西带走的是她所有的快乐,那个我们熟知的三毛不见了。三毛在书中一遍遍叙写着对荷西的怀念,她说在梦中荷西会来看她,有时荷西会对她轻声絮语,但她顾念着年迈的父母,不能随他而去。
这样的三毛令人心疼,但我不得不说,三毛的作品从此失去了灵魂。三毛之所以是三毛,因为她流浪,她快乐,她细腻却不矫情,她温柔却不做作,她有着化麻烦为幽默、化痛苦为幸福的神奇力量。但现在三毛只是陈平,是一个内心的悲伤永远无法化解的女人。她依旧流浪,依旧细腻温柔却很真实,但她不快乐,并且失去了那种神奇的力量。
作者写作时情感,能够通过书这个神奇的纽带不怎么打折扣地传递给读者。因此我更偏好三毛前期的作品,让她神奇的力量和快乐的灵魂来抚慰我的心灵。但不管怎么,三毛在我心目中都是一名奇女子,独一无二,千古难寻。
诚愿三毛能在天堂与荷西重逢,写下我们看不见的幸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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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五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dd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八年前,他年轻健壮,训练有素,为主人身负重伤。八年后的它,已经不再年轻,而且身体残疾。但是它,却凭着敏锐的嗅觉,对主人的忠诚,以及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做出了不寻常的举动,舍生忘死,咬死了杀害主人的仇人。文尔内的确是条义犬,义在正义,义在忠诚,义在有着非凡的本领,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
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坚韧不拔!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六
《五味》中,只听得汪老把中华美食,各地小吃小菜娓娓道来,不仅讲它们的做法,还讲它们的来历。我惊讶于他的博学,好像一本活字典,不需要百度。或者说,他的脑子里有无数的线。线头往外一扯,就扯出很多很多相关的知识。关于美食,奇闻趣事,古今中外,出来很多严肃的论证。
在对待食物历史的考证上,汪老是一副老学究的摸样,严肃的很。一转身,你又会看到这样的句子:“我曾经夸口,说我什么都吃,为此挨了两次捉弄,一次在家乡,我原来不吃芫荽(香菜),以为有臭虫味。……铺中管事弄了一大碗凉拌芫荽,说:‘你不是什么都吃吗?’我一咬牙吃了。从此,我就吃芫荽了。”这一段让人大有惺惺相惜之感。因为我也不喜欢吃香菜,原因也是有股臭虫味。一个可爱的逞强的老头就呈现在我们面前了。我也惊讶于他的阅历,四方食事,娓娓道来,他吃过这么多菜!他真敢尝!
汪老的故乡在江苏高邮,讲起故乡的食物,他又是那么深情款款含情脉脉。他有多爱家乡啊。故乡的炒米和焦屑、端午的咸鸭蛋、咸菜茨菰汤、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和蚬子、野鸭、鹌鹑、斑鸠、鵽、蒌蒿、枸杞、荠菜、马齿苋,都留在他的记忆里,留在他的笔下。《故乡的野菜》中细说了荠菜、蒌蒿、马齿苋、莼菜,还提及了一个故乡在明朝时的`散曲作家王磐,重点介绍了王西楼的《野菜谱》,有图有配诗,多写人民疾苦。“江荠青青江水绿,江边挑菜女儿哭。爷娘新死兄趁熟。止存我与妹看屋——江荠”,“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漆胶。君不见昨朝卖客船上,儿抱娘哭不肯放——抱娘蒿”。汪老说,这些诗的感情都很真挚,读之令人酸鼻。的确,汪老告诉我们他的家乡有一位用野菜记录百姓疾苦的散曲家,他把他的感动带给了读者,也把他对故乡这片土地的爱带给了读者。靠近民间的作品,总有人间烟火的味道,说尽世间人情冷暖,说尽百姓疾苦。
汪老年轻的时候在西南联大读书,那段在昆明的日子我想他也是印象深刻吧。不然就不会有《昆明菜》、《昆明的吃食》这些文字了。《昆明的吃食》里描写饭馆“映春时”里的一位堂倌,很有小说人物的味道。“这是一个两层楼的饭馆。楼下散座,卖冷荤小菜,楼上卖热炒。楼上有两张圆桌,六张大八仙桌,座位经常总是满的。招呼那么多客人,却只有一个堂倌。这位堂倌真是能干。客人点了菜,他记得清清楚楚(从前的饭馆是不记菜单的),随即向厨房里大声报出菜名。如果两桌先后点了同一样菜,就大声追加一句:‘番茄炒鸡蛋一作二’(一锅炒两盘)。
听到厨房里锅铲敲炒的声音,知道什么菜已经起锅,就飞快下楼,(厨房在楼下,在店堂之里,菜炒得了,由墙上一方窗口递出)转眼之间,又一手托一盘菜,飞快上楼,脚踩楼梯,登登登登,麻溜之至。他这一天上楼下楼,不知道有多少趟。累计起来,他一天所走的路怕有几十里。客人吃完了,他早已在心里把账算好,大声向楼下账桌报出钱数:下来几位,几十元几角。他的。手、脚、嘴、眼一刻不停,而头脑清晰灵敏,从不出错,这真是个有过人精力的堂倌。看到一个精力旺盛的人,是叫人高兴的。”现在到哪里去看这样麻溜的堂倌呢?有的话,我还真想见识见识,绝对的俗世奇人呐!
回忆了故乡的食物和昆明的食物,汪老说,食物和文化一样,要多尝一尝。由《五味》这本书的开篇《葵·薤》为证: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
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汪老把对食物的态度延伸到对人生的态度对文艺创作的态度上。他也讲过这样的话“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这位被称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作家,我觉得他的思想要比现在很多的人先进的多。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七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我上小学时,除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八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九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
好的文学作品,应该是“读着不累、合卷含味”的作品,尤其是有“形散而神不散”标志的散文,更应是如此。最近,我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深感他的散文匠心独具,充满着淡、雅、趣、情,应是这样好作品的代表。
有二十世纪“最后一个士大夫”之称的汪曾祺先生,其散文语言个性突出,看似不经意,实则细经营,往往在娓娓道来中蕴含着诗情画意。正如湖南评论家凌宇说:“汪曾祺的语言很奇怪,拆开来看,都很平常,放在一起,就有一种韵味。”读汪曾祺的散文,淡、雅、趣、情皆突出。淡,就是语言恬静质朴,读之有一种平静之感,有心静如水之境,而这种平淡之中却藏大韵味,尤其从他的大多散文开头部分,就可感知深刻,读如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一文中写道:“赵树理同志身高而瘦,面长鼻直,额头很高。”在《观音寺》一文中写道:“我在观音寺住过一年。观音寺在昆明北郊,是一个荒村,没有什么寺。”这好似在与友拉家常,平平淡淡,清清爽爽,有一种宁静之美,而这种宁静,正是先生对语言驾驭的娴熟高超与生活体验的细腻感悟。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比大白话还大白话”,读后却又感到很“雅”,雅在大俗之中。如在《金岳霖先生》一文里,有这样一段文字: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还比如,在《跑警报》一文中,他引用了两副对联:“人生几何,恋爱三角”、“见机而作,入土为安”。汪曾祺先生这种通过叙述白描,把“雅”藏在“俗”中,“俗”中现大雅,是先生散文的高明之处。
读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感到“不累”的另一个原因是文章饱含着趣味性,如他一组写饮食、写果实的作品,写的有味儿,把生僻的名词插上情趣的翅膀,让人增知识、见世面、添口味,写长沙的臭豆腐还引用了“最高指示: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这句“大白话”,更为文章通篇添趣儿。在《天山行色》一文里,写吐鲁番葡萄,“吐鲁番的葡萄全国第一,各种品种无不极甜,而且皮很薄,入口即化。吐鲁番人吃葡萄都不吐皮。因为无皮可吐——不但不吐皮,连核也一同吃下,他们认为葡萄核实好东西。北京绕口令曰: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儿,未免少见多怪。”从文境趣味性这方面相对比,汪曾祺先生应比同样写饮食闻名的大师周作人先生略高一筹呢。
文无情难为好文,散文贵在抒情。情在文中,文中含情,是散文的一种至高境界。有“抒情的人道主义者”美名的汪曾祺先生更是“理情”高手。他写家乡江苏高邮、写西南联大老师、写同学、甚至写饮食都把“情”注其中。他在《多年父子成兄弟》一文中,饱满情深,写父亲,“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写父母的相亲相爱之情,“母亲去世后,父亲亲手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做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笔中有情,“情”现纸上,这种“情”,不仅是一个作家对亲人、故乡的爱,更展现了作家对生活的体味和笔法的把握。
汪曾祺先生1997年5月离世,在七十七岁生涯中,以写短篇小说闻名见长,写散文自己评价“是副业”,但他的散文却有返璞归真的境界,有静幽致远的雅致,有淡定从容的文华,在我国文坛上应该是别具一格,闻名遐迩,这与他对创作的认识、坦诚的态度是一体相通的,他说:“淡泊,是人品,也是文品。一个甘于淡泊的作家,才能不去抢行情,争座位;才能真诚地写出自己所感受的那点生活,不耍花招,不欺骗读者。”这应是汪曾祺先生散文的内置特色。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一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不过来气,想必,他们应该刚开始是很伤心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起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写。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符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起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起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希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民。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二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三
今天老师让我们写一篇读后感,我绞尽脑汁想了好久,决定写《义犬复仇》着篇课文的读后感,因为这篇课文让我很感动,让我流出了泪水。
课文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文尔内。它是一条年轻健壮,训练有素的军犬,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亲眼目睹了敌人杀死主人的整个经过,于是对敌人有了刻苦的仇恨。想要杀死敌人,但没有成功。8年后,文尔内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找到了敌人,杀死了他,自己却为主人牺牲了。
文尔内重情重义。8年来,它一直在为主人报仇。8年,一个不短的时间,一个人的思念也许都没有这么长。但是文尔内做到了。它凭着自己的坚持、嗅觉和记忆找到了凶手,并杀死了他。文尔内虽然是一条狗,但他能分辨是非,8年来一直没有忘记过给主人报仇,并且一直想着这件事。文尔内真不愧是一条义犬!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四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起散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狭义上的散文是指与诗歌、小说、戏剧并行的一种文学体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散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他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喜欢的地方就在此:简单、流畅,不娇柔,一气呵成。
汪曾祺作为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已是公认的事实,特别是他执笔的`《沙家浜》家喻户晓。而我从知道他的名字起就把他当做散文家,读的第一篇文章是“大淖纪事”,说不出的散淡、精致,就连青石板的苔藓都滑爽地让人想念。
《人间草木》从大量散文中精选而成,最早的写于四十年代,大部分写于后半生,风格依然朴实,技巧臻于至境,很多文章我第一次读到。分别写了花草景致、各地风物、故乡美食、游记采风、难忘岁月、故人师长、平淡人生,篇篇都是精品。
写景是汪曾祺的长项,不枯燥、不艰涩,伴随着时代的印迹,老宅的每个角落都有奇特的故事。虽然过去了半个世纪,其声音、颜色、气味都已归于平静,但我们仍从字里行间看到从手心里滑过的岁月,想得起来都是温暖,怀旧的调子不可阻挡的在陷逸的老房子里漫延。汪曾祺写景怀旧的文章节奏缓慢,情景交融,叙事方法有点像旧小说。由于他熟读古文,文中比喻、怀旧、信手拈来,时不时跳出一些奇句、古句、拗句,风格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
写人的文章却情绪活跃、调子轻快,是一种极简的水墨摹写人物传统模式。一个个至亲人物出场,链接了他背诗、临贴、品茶、作画、写文的成长足迹,并理解其淳厚文学功底的源泉。
最喜欢他写美食和各地小吃的章节。偏偏他好象知道女性读者的爱好,只要提到美食,一定要细细介绍味道和制作过程,然后将成品认真形容一番,不但色彩斑斓还有立体感。
汪曾祺曾自谦地说写不了像伏尔泰、叔本华那样闪烁智慧的论著,也写不了蒙田那样渊博的长篇散文。他也不写抒情散文,觉得这个岁数感情过于洋溢,有点像老年人写情书,“不好意思”,所以他的散文都不长,“歪打正着”适应这个“快餐年代”的阅读习惯。短短的,散淡的小美文,读着不累,尤其适合春日午后散淡的阳光洒在身上,多数时候读着读着睡着了,在梦中体验“字字矶珠,句句灼灼”的意境。
好的文章是托着读者一路读下来“哟,完了,后来呢?”意犹未尽是也,这本散文集就有这效果。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五
有幸领到了汪老先生的《生活家》,看了以后,感觉平淡如水,意蕴无穷。
上大学时,有傅瑛老师讲的《受戒》,感觉汪老先生的文章淡淡的,水水的,同时也暖暖的。后来看了他其他的小说和散文,才知道他喜欢吃,也会吃,而且会做吃食。我就觉得他真的很会生活,而不仅仅是活着。
在《四方食事》中,各种各样的口味,各种各样的调味品,各种各样的食品都有他的看法和吃法。有些美味有的人不喜欢,但吃着吃着就爱上了。如同生活,我们不尝试,不体验,怎么会知道生活的多样性呢?还有你不喜欢的东西,自己可以不吃,但也不要反对其他人吃。是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求同存异,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生活,应该多种体验,就如作者说的,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要杂一点。对食物,对文化,对生活都如此。
《五味》一文中,讲到了山西的酸醋。我们家喜欢吃恒顺的陈醋。另外就是我喜欢吃酸菜鱼。而甜食则是南方人的最爱。记得舌尖上的中国里讲过无锡人爱吃甜食。我爱吃甜品,吃菜却不喜欢太过甜。苦味则想到苦瓜,我不爱吃,也不明白为何有水爱吃,好像苦味可以降火。喝过苦丁茶,居然喝了很久,可能是因为提神醒脑。咖啡美味,不觉得苦,只觉浓香。臭则很奇特,皖南臭鳜鱼是徽菜代表,算是拿得出手的硬菜了,而臭豆腐也是路边摊小吃了。臭味也能这么普及到大众吃食。辣曾经也是最爱,最近三年因为怀孕加哺乳期,不吃辣,现在也习惯了,不能吃辣了,也不能吃咸了。口味接近孩子的辅食,基本上吃食物本身的原味。
《故乡的食物》一文中,我有共鸣的是鸭蛋和荠菜。高邮的鸭蛋的确很有名气,我们这里也爱吃咸鸭蛋,只是我们称之为青皮。小时候记得家里人会像随园食单上说的,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我们家也是这种切法,基本上配白粥或馒头一起吃。不过孩子们总喜欢吃蛋黄,蛋白总是大人吃。让我想到了有的家长能力有限,但她们总是在能力所及的地方,给我们提供最好的。还有就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是淮安人,她就教我用筷子敲破空头,用筷子挖出来吃。或许都是南方人的吃法,竟有相同之处。她还给我寄过咸鸭蛋和烧卖,这又让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荠菜我们这也有,基本上做包子饺子吃,香味奇特,却很好吃。有了荠菜馅,其他我都不会选。不过好像只有清明前可以吃。我爱吃,却不认识。有点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和桃桃妈妈曾带着孩子一起去挖荠菜,可是一直不认识。像我们又不去菜市场,超市又不卖,今年我们又没有认识荠菜。
生活中总是有着小美好,小期待,小确幸,我们不仅仅为了活着,不必辛苦恣睢的谋生,而要有趣的活着,做一个能感受温暖美好的生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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