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自身经历和感悟的总结和概括,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表达方式和语言风格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注意语法和拼写的正确性。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和思考。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一
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必须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着力从以下六个方面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一,确立法治政府理念,推进政府治理理念根本转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推动政府治理理念从主要依靠政策治理向依法治理转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依法保障公民权利。
第二,坚持职权法定,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决策和执法程序制度,明确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方式、程序、责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第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着力推进重大决策法治化。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依法追究重大违法决策、决策失误的法律责任。
第四,深化重点领域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要进一步深化“大部制”改革,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化“省管县”体制改革,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进一步深化经济发达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明确界定区县(园区)部门与镇街执法职能;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第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宪法法律尊严,着力提高法律权威;加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公民合法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质量、环境安全、社会安全稳定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严格依法监督和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的责任,健全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机制。
第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着力建设阳光政府。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政务公开清单;推进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各个环节信息尽量公开;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制度。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xx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文化大革命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动乱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三
按照会议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四个全面”的重要论述,在学习过程中,使我对“四个全面”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了新的提高。现将自己的几点体会汇报如下。
一、对“四个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四个全面”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的战略布局,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方略,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路线图”。也是对治国理政实践的新总结、认识的新境界、工作的新要求,是我们全部工作的总遵循、总抓手、总方略。“四个全面”的每个“全面”都有各自丰富的思想内涵,各个“全面”之间又有紧密的内在逻辑联系和辩证统一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战略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另外三个“全面”是重大举措,其中全面深化改革是强大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是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
二、努力落实好“四个全面”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党的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新的阶段性特征,提出了一些更具明确政策导向、更加针对发展难题、更好顺应人民意愿的新要求,以确保到20xx年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是发展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的小康社会。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的要求,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小康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还有不少差距。就城镇化而言,我市是45%,全国小康目标是城镇化率60%,我市的城镇化率到20xx年还要提高15个百分点,必须大力推动全市城镇化。为此,我市制定了全市推进城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2015年主城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行动计划和百姓安居工程行动计划,主城区实施“两环、两桥、__路、__口”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__市区实施“一街、一路、一镇、一社区”改造工程,建设实力县城和风情小镇。结合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乡村面貌。
(二)关于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强调,改革要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着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眼于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改革举措往前排,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做到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习开宗明义的这一要求,是真抓实干、打好全面深化改革这场攻坚战的又一动员令。目前我市主城区正在进行城市管理事权下划的改革,理顺了管理体制,不少事项已落实到位,必将有力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以及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既是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对诸多考验。无论是推动保障科学发展,还是有序推进改革;无论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冲突,还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都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
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入党誓言,以焦裕禄、杨善洲等模范人物为榜样,对照宗旨检查言行、修正坐标。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以实际行动作表率。
从严治党,还必须严肃党纪,坚决惩治腐败。我们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言行,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改进工作作风,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改作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求我们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历史已经证明,不受制约的权力,比然会被滥用,必然导致腐败。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们要慎用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自身做起,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四
党的以来,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并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入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必须贯彻落实好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彰显法治精神,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一、全面把握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
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加强法治建设和政府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鲜明提出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指出,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那样做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特别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些重要论述,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鲜明提出要以法治推动和保障中国梦的实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法治建设既是重要内容,也是有力保障。强调,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要条件,是实现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没有公平正义;没有公平正义,就无法实现中国梦。我们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鲜明提出要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府工作的核心。这个根本利益如何实现?靠什么实现?关键要靠法治。强调,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这既突出了法治的核心价值,也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执法等各领域各环节,都必须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好完善好,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受到侵害的权利依法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鲜明提出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下进行。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必须通过依法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动力活力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行为是否规范、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改革的走向和成败。强调,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把政府的一切工作更加严格地纳入到法治轨道上来,真正做到决策符合法律规范,办事符合法律要求,工作接受法律监督。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把政府工作装进法治的笼子里。
二、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
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管理体系的基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自觉遵照法治精神,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各项权力,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打造职能有限、行政有为、运转高效的政府。
依法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府职能如何转?政府机构如何改?都必须依法进行。明确指出,凡是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法治状态下,政府的权力、职能、责任义务、组织架构以及预算支出等都是法定的,不能超出法定范畴。要按照党的xx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调”“控”同步,在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前提下,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科学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优化部门职责配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坚持“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创造力。要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和重实效、重监督的原则,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把不该管的事项还给社会、交给市场,使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更好地依法履行好、发挥好。
加强政府法规和制度建设。完备的法制是依法行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前提。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坚持立、改、废并重,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填补制度空白、制度盲点;及时修订和废止不合时宜、影响发展、有损公正的制度。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立法过程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的诉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政府治理始于决策,一旦决策违法,必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危害。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建立决策后的跟踪反馈和纠偏纠错制度,对决策实施引发重大问题的,应及时调整或停止实施,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降低影响。
严格依法办事。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法律授权,政府所有的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做到法无授权则禁止,切实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全面推行政府及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各部门的行政职权,细化和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遏制腐败、寻租现象的滋生。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解决多层、多头执法问题。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养成按程序办事的习惯,真正做到作出行政决定时符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时遵守法定程序。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实内容、扩大范围,增强政府行政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公开转变。当前,重点要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都公开透明。
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法治政府必然是责任政府,用权要受监督,违法要受追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加强财政、审计、监察等政府内部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督导督查,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严明行政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三、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各级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其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如何,直接关系整个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效果。因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不断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是其法治意识和能力的集中体现。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人民权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是要自觉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决纠正把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对立起来,认为“改革创新就是要突破法律的条条框框、突破法律的约束”、“依法办事会束缚手脚、妨碍改革、阻碍发展”的错误观念和做法,牢固树立“以法治引领发展、保障发展,优化法治环境就是优化发展环境”理念,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每一项具体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谋划和研究,通过依法行政推动形成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秩序、转变政府职能的新机制、新举措,发挥好法律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中的作用,努力使改革发展稳定进程与法治建设进程相协调、相统一。
积极投身法治政府建设的伟大实践。法治政府建设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勇于担当的精神,自觉有为,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深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消除影响和制约法治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把推进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建立严格的考核监督制度,使法治建设真正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形成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共同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五
法制犹如微风中的蒲公英,成就了中华民族不可磨灭的意志。不管是面临战国七雄争霸的纷争割据,还是受到清末八国联军的侵略欺侮,或是遭受日本侵略者的暴力摧残……中华民族始终以“家”的法制为心灵的支撑,在充满苦难的战乱纷争中始终坚持永不放弃家园,永不放弃亲情,永不放弃中国人这一骄傲称谓。这些蕴含着中华名族法制的宝贵财富,在那些黑暗的历史岁月中,为中华民族的再延续和大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柱。犹如微风中的蒲公英,虽随风四散飘零,却生存意志坚定,终究会有幽幽倩影遍布满山。
法制犹如黑夜中的启明星,给中华民族的发展指明方向。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战火后满目苍夷的家园,中华民族没有轻言消沉。而是在我党带领下,充分发挥中华民族逆境中更显坚强,困境中更显勤奋的优秀法制传统;充分发挥中华民族放下伤痛沉住气,擦干眼泪向前进的超强民族忍耐性;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坚强勇敢不怕难,一心建设为家园的坚韧不拔的民族作风。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华民族已牢牢屹立于世界东方。这些蕴含着中华名族法制的宝贵财富,在那些艰难的历史岁月中,犹如黑夜中的启明星,虽然深陷黑暗,却始终明确方向,终究在漆黑的夜空闪出自己的光芒。
法制犹如翱翔天空的雄鹰,给中华民族的复兴插上翅膀。在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精神生活极大丰富的今天,民族法制依旧是我们民族伟大复兴不便的旋律。因为我们有了底蕴深厚的法制为支撑,所以我们有了中国特色自强路,一国两制迈步前的伟大创举;所以我们有了强国欺压忍为先,韬光养晦终成仁的繁荣昌盛;所以我们有了汶川地震不惧损,灾难面前勇争先的汶川抢险救灾奇迹;所以我们有了金融海啸有担当,利益面前不思己的大国风范;所以我们有了莫谈世界第一等,言出必然惊四方的诺贝尔文学奖。在国际形势日趋复杂的今天,中国虽为发展中国家,却在世界上有了足够的话语权。这些蕴含着中华名族法制的宝贵财富,在中华民族不断迈向繁荣富强的曲折道路中,犹如蓝天白云下的雄鹰,虽天宽地广风由盛,却羽翼日趋丰满,终究在狂风中飞出一片蓝天。
习近平表示,我们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法制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法制自觉和法制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作为中华儿女,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其中,哪怕是个人力量微薄,只要我们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一心的民族法制精神,将十三亿华夏儿女的力量汇聚成一股气势磅礴的波涛,就必定能冲破一切艰难险阻,在不远的将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六
法治社会是指国家权力和社会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秩序运行,并且按照严格公正的司法程序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社会纠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依照执政者的个人喜好以及亲疏关系来决定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公共事务。在法治民主的社会中,法律和行政法规等由规范的民主程序产生和制订出来,并且其司法和执行过程通过规范的秩序受到全社会的公开监督。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正常运行是需要法律的管理与约束的,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经济、文化、政治水平也是与国家法制建设息息相关的,然而人民作为国家最根本的部分,更是与法制建设密不可分。所以对于法制社会的建设我们要积极探讨和深入学习。
一、建立法治中国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制社会是历史趋势的必然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更是社会良好发展的基础。只有一个社会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并且能够按照正确的方式进行法律裁治,那么这个社会才能稳定地进步。公平正义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和主要内容。社会公平的实现,是以完善法制和建立必要的法律秩序为基本条件的。也就是说,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依赖于法治。针对社会公平要求,法治提供了统一的行使强制力的程序和标准,从而使一个社会获得普遍的社会公平成为可能。
二、建立法治中国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一个国家难以避免的会有犯罪的发生,这是不可能避免的。但是作为智慧的人类,我们应该采取正确的方法尽量减少犯罪的发生,这便要求我们要进行法制社会的建设。在我国目前这样一个社会转型阶段,各种社会矛盾激增,法治以其强制力和威慑力预防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的产生和发展,缓和矛盾增长趋势,防止纠纷发生,保证社会各种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秩序保障。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这种差异容易造成人们之间的冲突和混乱,如果有大量的社会冲突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社会秩序无法形成,更谈不上社会和谐。法治为控制无序与混乱不仅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来协调、支配和控制人们的行为,还设定了独立的司法机关由其依法做出裁判,使冲突和纠纷得到缓和或解决。
三、建立法治中国是建设建设诚信社会社会的必要条件。诚信友爱是社会中基本的道德准则,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必须通过法治这个强有力的手段,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良好风气。诚信要求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社会规则、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并按这些规范行事。诚信友爱与法律密不可分,因为严重的不诚信、不友爱的不道德行为,也许就是违法行为。法律通过对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的处罚来维护社会诚信和社会友爱。同时,诚信友爱反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中,就需要经济主体将它尊奉为经济活动和公共生活中最基本、最起码的准则。现阶段,建立健全民主法治和诚信体系,需要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它至少包括社会信用的诚信体系、传播发布体系、监督奖惩体系等部分,涵盖企业及单位信用、个人信用和公共信用等各个方面。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七
党的以来,同志站在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将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推向了新的高度,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以下是小编带来的20xx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希望对你有帮助。
20xx年7月25日上午,根据万源法院院长何成军的指示安排,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苟钟声主持召开了20xx年第14次党组中心组“。
两学一做。
”专题学习会议,党组成员陈玉林、杨斌远、熊剑辉、苟钟声、康明济、邓建忠、苏群、副院长吉方林及1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八楼党组会议室参加了本次中心组学习会议。
会上,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苟钟声领学了习系列重要讲话《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在学习研讨中,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党的以来,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xx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全会的主题,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是第一次,是我们党着眼中华民族长治久安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治国理政方式认识上的一次重大飞跃,也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动员和总部署。人民法院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基层法院法官,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党的以来,同志站在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将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推向了新的高度,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内容丰富、观点鲜明,高屋建瓴、博大精深,可以总结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治国方略论。
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如何治好国理好政、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政权、管理国家、治理社会、发展经济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和xx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此作出全面部署。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坚持治国理政的这“两个基本”,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实践探索中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同当代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相结合的最新成果。
我们党之所以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既是基于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基于理性思考和实践需要。同志指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长远考虑,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既是立足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
人民主体论。
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当然是治国理政和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的本质是保障人民幸福安康,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奋斗目标,也是依法治国要实现的目标。党的xx届四中全会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明确规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集中反映了我国法治的民主性和人民性,体现了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在立法方面,推进民主立法,完善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使立法充分体现民意。在执法方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下大气力解决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在司法方面,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公正司法,“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守法方面,推进全民守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宪法权威论。
人民主权原则和人民主体地位,必然要求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的宪法具有最高权威和至上地位,成为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总规矩,成为一切社会活动的总规范总依据。我国宪法不仅明确规定了人民与国家、中央与地方、人大与“一府两院”等最重要的政治关系,而且明确规定了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规定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实践证明,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同志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要不断提高宪法意识,从思想上充分认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推进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完善全国人大及其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下,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改革举措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良法善治论。
良法善治是治国理政和依法治国的理想境界。用现代政治学的话语来表述,良法就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治理社会的一整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其中主要是法律制度体系;善治就是运用国家法律和制度管理国家、治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过程和结果。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与基础。国家要善治,须先有良法。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而是要求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成熟定型的良法治理国家和社会。创制良法,就是国家制定和形成一整套体现良法要求的制度体系尤其是法律制度体系。同志对当下中国制定良法的基本要求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善治是良法的有效贯彻实施,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善治就是要把良好的宪法法律付诸实施,把表现为法律规范的各种制度执行运行好,公正合理高效地用于治国理政,通过法治卓有成效的运行实现良法的价值追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么,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应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依法治权论。
依法治国必须依法治权。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志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反腐必须治权,治权必靠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治国就是要以制度规范权力、以民主监督权力,建立并完善以法律控制权力、以权力和权利制约权力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腐败的机会,最大限度地增加权力腐败的成本。依法治国就是要通过依法治权、依法治官,破解绝对权力的神话,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用法律和制度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同志指出:“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我们要把厉行法治作为规范制约权力的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只有通过制度和法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公平正义论。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平正义是人民的期盼,是法治的灵魂。同志指出:“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愿望。当前,应更加注重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功能,更加重视发挥法治的社会价值评判导向和社会行为圭臬的基本功能,把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利益需求纳入法治轨道。二要通过科学立法,将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利益需求尽可能纳入法律调整范围,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公平正义。三要通过公平公正的实体法,合理规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合理分配各种资源和利益、科学配置各类权力与责任,实现实体内容上的分配正义;通过民主科学有效的程序法,制定能够充分反映民意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程序规则,从程序法上来配置资源、平衡利益、协调矛盾、缓解冲突,实现程序规则上的公平正义。
法治系统论。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在顶层设计上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统筹考虑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各种要素和各个方面,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够得到全面有效推进。在依法治国的实践进程中,要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价值、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整合起来,把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军、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统一起来,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有效护法统一起来,把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系统整合法治的各个要素,全面畅通法治的各个环节,综合发挥法治的各种功能,形成法治建设的良好格局。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同志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我们要科学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党法关系论。
党法关系是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根本的区别。
在党法关系上,同志有许多重要观点:其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其二,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所谓“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其三,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其四,坚持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要做到“三统一”: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做到“四善于”: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八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3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要义,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是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得以实现也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底色。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路线图、施工图。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明确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为此直到2035年前我国逐步全范围全领域全深入,在全国上下形成“人人爱公平,公平为人人”的良好氛围,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再到人民群众皆能参与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领航员,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既能增强党的领导,同时保证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不偏不倚。当下一些贪腐案例牵扯出来的官员存在以权谋私、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及不为人民群众干实事等现象,因此显现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要性、首要性。党员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对象中的一小部分,但很大程度影响该项事业的成色,所以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党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更加有力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引路人,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是党的奋斗目标。当下国家逐渐壮大,物质条件得以极大改善。现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也就是向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去追求,更加在意公平正义,对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有更高要求。总之,我们要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共同创建富强、文明、和谐、法治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需求,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
成立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命运战略出发,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开启中国法治建设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根本保证,而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更好体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更好为民服务。
成立依法治国委员会,是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依法治国委员会主要就是研究新时期如何解决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作为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成立依法治国委员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的需要。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成立,全面加强依法治国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确发展方向,体现了人民所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落实依法治国全过程,防止“西方宪政”、“三权分立”西方法治思想的侵蚀,推动中国始终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前进。当前,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伟大中国梦实现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过程中成立依法治国委员会,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提供强大服务,是推动法治化进程强大动力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工作举措,中央各部委根据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为整体事业发展明晰了方向、确定了遵循。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依然在于党的领导。从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形成,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先后54次出现“法治”,再到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充分体现了中央高层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视。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全面依法治国,对于新时代背景下推动国家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别是随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组建,法治中国绝不再是一个非常抽象的“蓝图”,而是成为了“有血有肉”的构架,这既是广大群众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渴望,更是促推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奠基石”。因而,必须牢牢把握关键点、聚焦核心点,让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落地落实,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实现的,而是需要始终发挥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中流砥柱”作用,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聚焦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狠抓责任落实,切实让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度上升为国家意志、形成国家法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促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实现!
10.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九
中共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xx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共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报告就此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十
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要义,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是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得以实现也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底色。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三篇汇编。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十一
县委中心组第35次(扩大)理论学习会上,省综治办副主任沈国新同志做了《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解读》的专题讲话。通过学习,我对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为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三、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3页/(共3页)目标犹如一面旗帜,旗帜高高扬起来了,才能凝聚人心,引领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总目标明确,才能汇磅礴之力,收长远之功,保障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内在属性和前进方向。
党掌舵领航。在中国,谁能负担起领导建设法治国家的重任?毫无疑问,只能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
制度奠定基石。法律制度与政治制度紧密相连,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就必须实行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制度基础,我国一切法律法规和相关体制机制必须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
只有适应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法治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的法治道路才能走稳走好。
理论指引方向。在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个法治理论,科学的回答了中国要不要搞法治,搞什么样的法治,怎样搞法治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是指引中国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指南针和导航仪。
以上三个方面紧密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制度基础、理论指导。
建设法治国家目标已确立,怎样走好我们的法治道路是关键。
回望过去,走出一条成功的法治道路极为不易;面向未来,继续走好这条道路更加不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增强道路自信。近年来,法治是社会上的热门话题。对我国法治建设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有这样那样的议论和争论。而且,敌对势力把法治作为“武器”,大肆宣扬西方法治理论和法治模式,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
明确目标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提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我们要坚守目标不动摇,把握原则不“越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才能越搞越好。
落实重点任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四个方面、十六个字,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保障,全民守法是基础。
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动力在改革,出路是改革。当前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许多都是涉及到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调整的“硬骨头”。我们必须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要有革新的勇气,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改革举措,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开创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其中就包括法学专家和律师。尤其是《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将使广大律师参与立法的范围大大扩充和可能。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大力加强对律师参与立法工作的支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和职业优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之后,律师在各级政府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加之,《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行政法律业务领域将是律师业务的一个新增长点。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普遍推进之后,对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等环节中更好发挥律师的作用,也是今后律师工作的职责所在和历史重任。
《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国家设立律师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对司法活动进行制衡监督,发挥律师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如何更好地发挥律师的监督制衡作用,关键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又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重申的三句话,即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其中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是更好发挥律师维护公平正义作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律师的执业权利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是公民权利的让渡和延伸,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实际上就是保障每一个参与司法活动的公民的权利。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难言公平正义。
《决定》还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要促使各级党政机关落实有关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政策,要改变以往习惯于让律师免费服务、无偿劳动的做法,要尊重律师的劳动,尊重律师的专业知识。
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制宣传中的积极作用。律师的职业特点和执业实践经验决定了律师在法制宣传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律师在办理具体案件,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活动中,可以潜移默化的普及法律常识,提升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律师还可以通过办理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以及举办各种法律讲座活动起到普法宣传教育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赋予了律师如此多的新任务、新使命、新责任,既是对律师队伍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对律师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三大素质的考验。在不久之前,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的主导下,“两高两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规模之大、规格之高,是前所未有的。
会议精神振奋人心,尤其是孟建柱书记代表党中央发表的重要讲话,肯定了广大律师是党和人民信赖的国家法律工作者,是我国法治工作队伍、法律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律师具有专业优势、职业优势、熟悉社会的实践优势,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律师队伍的一员,而且又是律师协会的领头羊,深感责任重大。律师一定要坚持依法执业的底线,必须规范执业、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要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要忠于事实真相;要严守执业纪律;要谨言慎行。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十二
法律作为一种特别的社会行为规范,对全社会每一个个体或者机构都具有约束作用。依法治国就是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行,确保社会生活的有序、安全、和谐和文明。而知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正如下棋一样,不知道规则、不按规则行棋是下不好棋的。所以,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每一个机构或者个人都必须熟悉法律规则。
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老话叫做“不知者无罪”,这句话在日常生活当中或许适用,但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却不能以“不知法”为由免责。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刘汉涉黑集团案。庭审时,刘汉辩护人认为,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特别是要满足犯罪主观要件,才能为其定罪。对于组织成员来说,缺乏“明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加入”这个构成要件,就达不到构成犯罪的标准。但是公诉人推翻了这一辩护。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因为不知法而犯法的例子还有很多,其中既有机构也有个人,说明我国在法律宣传上还不够充分、到位,普法教育不够深入,公民学习法律的观念也不够强烈。笔者认为,应该借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春风,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学法的热潮。
首先,要创新法律宣传方式。除了采取传统的宣传方式如发放资料、面授教育、咨询服务等方式外,还要创新方式,采取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模拟互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宣传效果。
其次,要增强法律宣传的实用性。除了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外,还应注重针对诉讼程序的宣传,让群众既懂法,又知道怎么用法,让群众明白法律是他们维护自身权益最有力的武器,增强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摒弃遇事上访的错误认识,变“信访”为“信法”。
第三,要加大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执法人员是执行法律的主体,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要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常态化,促使执法队伍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执法质量,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十三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其核心理念是法治,即通过法律来规范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个领域的运行。在当前全球化和多极化的背景下,全面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因此,具有高度姿态审视和深入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和重要性至关重要。
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在实践中,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调整和创新,深化司法改革,全面加强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对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提高社会公平正义和建立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作用。全面依法治国为人民提供了保障公正和安全的法律环境,提高了人民的法律意识,促进了工商繁荣和社会和谐。
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和改革是复杂和长期的。它需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法律等多方面的配合和努力。建立权力关系程序化是必要的,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政治和公共事务,以此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全面依法治国需要面对和解决在各个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以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
第五段:个人的角色和体会。
作为普通市民,我认为全面依法治国对于我们个人的意义和重要性在于身体力行,尽力遵守法律和法规,加强法律意识,防止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公共安全,同时,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努力掌握相关技能,为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化构建做出积极的贡献。
总之,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也是现代国家管理方式的必然选择。我相信通过持续的努力和改革,在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中国实现伟大复兴的愿望将变得更加坚定和现实。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十四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探索者和建设者,我们坚信,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标志,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支撑。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创新。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下是我对加强全面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法治为民,必须坚持人民立法、人民监督、人民执行、人民受益的原则。
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中国人民展示了独特的智慧和勇气,他们秉持初心,不断推动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作为法治的受益者,我深切地感受到法治给予我们的权益和保护,让社会更加公平公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段: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法治的基本规则是依法办事、公正高效,法治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党领导、民主立法、司法独立、全民守法的原则密切联系,协调发展。法律是社会的基石,一切行为必须依法办事,不得以权力为交易,要确保公正和高效。
第三段: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建立和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培养法治意识。
法律的权威性和效力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和尊重,需要普遍培养和弘扬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广泛普及法律知识,使法律成为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才能使法治的力量发挥出最大化的功能。
第四段: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形成共识,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法治进程。
建设法治国家是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我们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借鉴他国的法治经验,不断完善和规范我国的法治制度。同时,加强国际法治的推进,推动全球法治进程,构建一个公正、平等、和谐的国际秩序。
第五段:全面依法治国,人人有责,人人予以关注和参与。
全面依法治国是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历史发展的必然。每个人都有责任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保护和受益。法治是公平、正义、尊严的象征,是每个公民应该追求的目标。我们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培养和弘扬法治精神,共同建设法治社会。
总结: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创新。法治是保证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普及法律宣传教育,加强国际合作和推动全球法治进程,共同加强全面依法治国。全社会每个人都要以法治为准绳,共同建设法治社会。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十五
我看了易中天的博客,他谈到了依法治国,谈了四个概念,依法治国、以法治国他说这四个概念不同,我同意他的观点,不过我没有仔细看他是如何分析的,因为易中天说过:看书的正确方法是观其大略,不求甚解,所以,我也只是观其大略,但我自有我的理解,想写出来与各位朋友交流。
这四个词所不同之处在于,治与制,依与以。
我认为:治,治疗,医治,整治;“制”乃是控制,限制,强制之意;
而“依”乃是依照,按照之意;“以”的含义是运用,使用,利用等含义;
因此,将此四个词不同的含义参插在词语之中就会有不同的含义产生,而且区别很大,在此想做简单的分析:
依法治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
以法治国——运用法律来治理国家;
大家看看,是否存在很大的区别?谈到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法律来源的问题,就是法律是谁来制定的问题,法律是统治者制定的还是人民制定的,这又有区别,若是人民制定的,管理国家的工作人员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了,因为这些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授权他进行管理,治理国家的;若是统治者制定的法律,那就是法律成为统治者控制国家的工具,就谈不上治理了,只是控制。
我国的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的,所以也是人民制定的法律,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是人民授权或者委托他们对国家和社会进行管理的,所以,国家的工作人员就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依法治国。
任何驾临于法律之上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如进京抓记者事件,好像法律就是某个领导制定的,他说抓就抓,这种驾临于法律之上的行为,人民可以解除对他的授权和委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十六
我看了易中天的博客,他谈到了依法治国,谈了四个概念,依法治国、以法治国、以法制国。他说这四个概念不同,我同意他的观点,不过我没有仔细看他是如何分析的,因为易中天说过:看书的正确方法是观其大略,不求甚解,所以,我也只是观其大略,但我自有我的理解,想写出来与各位朋友交流。
这四个词所不同之处在于,治与制,依与以。
我认为:治,治疗,医治,整治;“制”乃是控制,限制,强制之意。
而“依”乃是依照,按照之意;“以”的含义是运用,使用,利用等含义。
因此,将此四个词不同的含义参插在词语之中就会有不同的含义产生,而且区别很大,在此想做简单的分析。
依法治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
以法治国——运用法律来治理国家。
以法制国——运用法律来控制国家。
大家看看,是否存在很大的区别?谈到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法律来源的问题,就是法律是谁来制定的问题,法律是统治者制定的还是人民制定的,这又有区别,若是人民制定的,管理国家的工作人员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了,因为这些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授权他进行管理,治理国家的;若是统治者制定的法律,那就是法律成为统治者控制国家的工具,就谈不上治理了,只是控制。
我国的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的,所以也是人民制定的法律,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是人民授权或者委托他们对国家和社会进行管理的,所以,国家的工作人员就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依法治国。
任何驾临于法律之上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如进京抓记者事件,好像法律就是某个领导制定的,他说抓就抓,这种驾临于法律之上的行为,人民可以解除对他的授权和委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十七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全面依法治国成为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为了更好地理解并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思路,我开始了相关方面的阅读和学习。在学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也对其理念与实践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全面依法治国是指以法律为根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它的核心在于以法律为准绳,倡导遵守法律,强调依法行政、依法裁判和依法治理社会。实践证明,全面依法治国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谐、人民权益、推动社会进步的有效手段。
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需要在全社会广泛倡导和深入推进。政府需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加强社会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和审判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而广大公民则需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及公序良俗,增强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只有所有人都遵守法律,才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
第四段:法律意识教育的重要性。
法律意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只有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够更加深入的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仅仅停留在表面。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从而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发展。
第五段:个人心得收获。
在接触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深感法治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石,人们必须尊重和遵守法律。对于我个人而言,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思想境界,努力做到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注重公德心和社会责任,将是我努力的方向。而在更大的层面上,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成功与否,关系到国家和人民未来的命运。我们应该坚定信心,共同努力,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铸就更加美好的未来。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十八
备受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议题确定为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今日之中国,已经进入全新的航域,身后是法律体系的基本完备,脚下是发展的新阶段,周边是上下打量的目光。社会精神层面,法治日渐成为共同的核心价值;人民物质层面,法治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保驾护航乃是热切期盼。从发展阶段和实际看,这一期盼已经成为一个痛点与焦点。
这两年,中央对老虎苍蝇一起打,让一批大贪小蛀们落马,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为什么?原因就在于,这些蛀虫们在吞噬人民的血汗财富。在那些有利益的地方,权力都在染指;有资源的地方,权力都在伸手。一些人因此而大贪大吞,肆无忌惮。因此,打掉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才会确保人民的果实落到人民的手里。
也必须看到,人民要能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路障不少。一个关键方面就是体制机制障碍。这些障碍,并不仅是因为滋生腐败,更可能是因其制约而导致社会失去活力,导致发展成果被沙漏。因此,改革是必须推进的主旨。明确提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让百姓看到了法治的力量和前景,更让人们期待四中全会在改革方面烹饪的法治大餐。
法治的最终呈现,应当是一种良好的状态。当出现违法现象时,依法治之成为共识和行动。当人们解决问题办事情时,法治成为共同价值和信念。诚然,我们知道这样的状态还很难一蹴而就,但是我们必须把法治导入良性循环,使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在这个轨道上不断向上攀升。四中全会就是这样一个重大的导入机制,它将使我们的法治更有质量,使我们的法治更有力量。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十九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2017年关于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2017年关于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同时,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证。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二十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基本方略,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加强全面依法治国,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中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加强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提高法治保障、加强法治宣传和推动法治国家建设五个方面,阐述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加强全面依法治国应始于加强法治意识的培养。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而法治意识是全民的基础和前提。法治意识的培养应从根源入手,加强法治教育,特别是法治教育要进入学校课堂,普及法律知识。同时,媒体要加大对法治的宣传力度,培养公民遵纪守法、尊重法律的意识。只有全社会形成了强烈的法治意识,才能为全面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加强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建设,需要完善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打造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体系。同时,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此外,还需要加强法律人才培养,提高执法水平和司法能力。只有不断完善法治建设,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实质性成效。
第三,加强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提高法治保障水平。法治保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之一。加强法治保障需要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法律的执行和司法的公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此外,还需要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和保护。只有提高法治保障水平,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的顺利进行。
第四,加强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加强法治宣传。加强法治宣传是提升全民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的法律素养。同时,要加强对法治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传播法治文化,引导公众尊法守法。此外,要加强对立法、司法和执法工作的宣传,增强公众对法治的信任和理解。只有加强法治宣传,才能形成全社会的法治共识。
最后,加强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推动法治国家建设。法治国家建设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和任务,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标志。推动法治国家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加强法治的顶层设计,完善法治的组织体系,加强法治的监督制约,推动法治的实施机制。只有推动法治国家建设,才能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
总之,加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加强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提高法治保障、加强法治宣传和推动法治国家建设等方面,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发挥自己的作用。只有全民共同努力,才能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二十一
党的xx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
的范文,欢迎阅读。
党的xx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学习xx届四中全会,我有以下的心得体会:
同志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告诉我们,当前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就是有效地实施法律。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的主体,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无疑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
从重立法转向重执法司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心从“有法可依”逐步转向“有法必依”,特别是突出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既是法治发展一般规律的要求,也是我国法治发展历史阶段的要求,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从法治发展的内在逻辑及世界范围法治国家建设的经验看,有效地建设法治国家,首先必须制定法律,然后才能严格实施法律。特别是在完成大规模立法活动之后,必然面临如何实施法律问题,即如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有法可依”。直到20xx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实现了有法可依。
强调改革开放以来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并不是说执法和司法在以前不重要,而是说过去30多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始终是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有法可依。如今,这个战略目标已经实现,虽然这个体系还要不断完善,但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已经从有法可依转向有法必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执法和司法工作有了巨大发展,不仅建立起完善的执法和司法体制,而且建立起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执法和司法队伍。但是,与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渴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还很突出。这就意味着要进一步实施依法治国,就必须将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转向有法必依,转向执法和司法。
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我国法治建设的要求,而且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如果说有法可依属于治理体系的范畴,那么,有法必依则属于治理能力的范畴。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体现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它不仅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只有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才能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需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从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布局看,着眼于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要做到他律与自律、法律强制与道德约束相统一。
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同志再次明确指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靠制度来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对执法司法权的制约除了依赖制度约束,还要依赖人民群众的监督。在互联网时代,政法机关要变被动为主动,尽最大可能做到执法公开、司法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公开的目的就是为了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最终目的是为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不能忽略整个社会特别是政法人员的道德建设。同志特别强调,要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以强制性地惩罚违法行为,但不能代替解决人们的思想道德问题。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法律强制与道德约束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都有助于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在加强外部制度约束和监督的同时,必须不断强化整个社会自觉守法、自觉依法办事的道德习惯,尤其要加强政法队伍的道德自律意识和职业伦理建设。
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着眼于政法队伍职业伦理建设,坚持大局意识与依法办事相结合,做到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相统一。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面对社会功能的分化,要克服总体化治理存在的弊端,而采取功能分化的治理模式。就法律治理而言,要特别注意政法工作的特殊性,不能把政法工作与行政工作、政法人员和其他普通公务人员混同起来。因此,对于政法人员不仅要讲政治信念,而且要讲职业伦理和职业操守,甚至要把政治信念转化为职业伦理,从职业伦理的角度来贯彻落实政治信念。正是基于政法机关职业伦理的特殊性,同志指出:“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政法队伍只有将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贯彻在每个具体执法司法活动中,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不同于政策,不仅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而且具有制度刚性。执法司法权不同于行政权,自由裁量的弹性比较小,有时甚至没有自由裁量余地。执法司法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秉持和坚守法治的职业伦理,只服从法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秉公执法,不枉不纵。正是针对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同志强调政法队伍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执法为民是秉公执法的前提,秉公执法是执法为民的保证。一旦离开了法律,脱离开秉公执法,执法必然受到权力、金钱和私情等因素的腐蚀和影响,执法为民就会变成一句空话,甚至蜕变为执法为权、执法为钱、执法为情。因此,面对权力干预、金钱诱惑、私情影响,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政法队伍只有树立起捍卫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信念,才能“不信邪”,做到刚正不阿、勇于担当。同样,政法队伍只有秉公执法、勇于担当,才能逐步提升执法公信力,使得老百姓逐步信仰法律,在整个社会培育出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长远目标看,着眼于全社会依法办事,实现依法治国,要坚持法律制度与社会风尚相结合,实现实施法律与信仰法律相统一。
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法治建设承担着克服传统人情社会弊端、构建新生活形态和新社会风尚的重要使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法机关就必须与传统人情社会陋习进行坚决斗争。同志指出,要从政法机关做起,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杜绝法外开恩,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关键是要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这就意味着政法机关要在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事业中成为开路先锋,起到率先垂范的模范作用。
只有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才能通过执法司法让人民群众理解现代法治的精神,改变传统思维习惯,养成依法办事风尚,形成法治信仰。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也就不再停留在法律书本上,而是铭刻在每个人的心中,成为我们“日用而不知”的文化道德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领导是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最大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党的领导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确保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使党的领导成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提升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此,同志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要越俎代庖,领导干部更不能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
一旦明确了这个原则,那么,党的领导不但不会干预执法司法,反而为执法司法提供强有力保障。党的领导可以为执法司法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各方资源、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办事、创造执法环境,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正确处理党规党法和国家法律的关系,使党的各级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带头严格依法办事,成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模范。
党规与国法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党的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不严格遵守党规党法,那就很难保障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因此,在法治中国建设方略中,党的领导必然包含党领导人民带头执法、守法。同志指出,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认真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严格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具有比普通群众更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素质。如果说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是普通老百姓都必须守住的底线,那么,对于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来讲,无疑要成为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的模范。在这个意义上,党的领导成为推动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最大力量,最终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风尚、形成法治信仰,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xx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二十二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必须走的必由之路。全面依法治国对于巩固国家治理体系、促进社会进步、保障人民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中,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入,将有效提高全社会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将更好地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
第二段:对依法治国的理解和认识。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宪法为核心,逐步实现法律立法、内部法规制定、司法实践、行政行为、社会组织、个人行为等全面的法治化。在法治应用方面,中国也通过多个系统的法律支持和立法改进,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各领域的全面保护,为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做出了重大贡献。
全面深化改革以来,中国以史无前例的动力加快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壮大法治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中国在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公平、维护环境和谐、维护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在“三大攻坚战”、“两高”、全民普法等方面,中国在设置法律机制等方面的效力也得到了初步的发掘和诉求。同时,中国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的过程中,也采纳了一些适度的非法律措施,比如良好的社会舆论引导等,力求实现对国家的全面治理。
第四段:依法治国的方向和发展趋势。
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趋势是现代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中国正在积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的建设,促进法治实践和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法律条文将在实践中实现,建立现代化法治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体制建设,建立全方位的民主保障和法治机构,切实提高法治的执行力。
第五段:结语。
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是国家治理最基本、最有效的方式之一。现代化全面的法治建设,将为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更强的法治基础和制度保障,进一步为中国的发展和繁荣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应该深入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积极践行公民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二十三
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法治中国”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和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理性路径选择。
法治中国的性质是社会主义。
法治中国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党的明确指出,“回首近代以来中国波澜壮阔的历史,展望中华民族充满希望的未来,我们得出一个坚定的结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中,我们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基础、政治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两点决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法治中国建设必须立足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和平发展,决定了法治中国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根本的政治经济制度来进行,并进而决定了我们不能简单照抄照搬西方国家的法治理念及法治模式。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法治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提醒我们,应保持相当的政治敏感甚至政治警惕。法治问题本身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法律区别于一般的科学技术,虽然法律本身也具有技术性的特点。此外,一国的法律还体现意识形态和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的考量。法治中国建设必须满足中国的和平发展需要,必须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植根于中国社会主义根本的政治经济制度,必须服务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大局。
法治中国的根本立足点是中国国情。
毛泽东同志指出:“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领导全国人民,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均衡,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为此,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
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具体言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法治建设的核心是服务于经济发展,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在社会体制改革中,法治建设的核心是构建和谐社会,即通过建立良好的法律运行机制、促进法律秩序的形成来构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并进而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条件,减少政治体制改革的风险。在文化体制改革中,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培养法治文化,即培育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建设生态文明,即依据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总要求,加强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利用能源资源、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治体系,以法治来保障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维护国家主权、实现国家统一上,坚持“一国两制”原则,更加强化大陆的内地法与港澳台法、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协调发展,以法治来维护国家主权、实现国家统一、保护国家利益,从而保障中国的和平发展。
法治中国的本质是中国的有效实践。
法治首先是一种社会实践,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尽管法治本身也包括文化、理念或思想体系。早在20xx年,吴邦国同志就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20xx年2月,同志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中国的法治文明是世界法治文明的一部分,中国的法治分享了现代西方法治的某些原则、理念。同时,我们应当注意,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不应受到“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影响。在我们的法治实践中,应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成功做法、经验,尽管这些做法、经验可能并不符合西方法治国家的条条框框或法学教科书的概念、定义;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多样性,充分发挥各地区、各层级尤其是基层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公正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完善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有效并且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法治的做法,并及时以法治的制度形式巩固下来,使法治真正成为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改革和建设的有效实践。
法治中国具有世界意义。
“要了解中国,必须了解世界”。法治中国的性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立足点是中国国情,法治中国的本质是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有效实践,这丝毫不削弱中国法治的世界意义。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一方面,中国法治的发生和发展离不开近现代以来国际社会提供的基本条件,比如市场经济、民族国家、全球化等。体现在法治上,中国法治也必然以“宪法和法律至上”、“依法治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法治来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国家统一”这些原则或理念作为法治建构的基础;另一方面,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对于世界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具有重要积极意义。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中国本身就具有世界意义。对于一个处于转型期、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能够探索并建立其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同时也是为全世界、全人类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经验,为全人类精神文明和全世界法治文明增添宝贵财富。
党的报告根据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在当代中国,要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有力保证了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与国家最高领导权的平稳交接和党的领导集体坚强有力,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全面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靠法治治国、执政和行政的水平,努力开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时代。
总之,只要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坚持自上而下有力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一定能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就一定能取得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成效,就一定能在社会主义中国创造出与经济建设奇迹相媲美的法治建设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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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二十四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基本方略,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基石。在国家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法治保障机制等重要举措。我个人通过学习和实践,对推进依法治国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和认识。下面,我将从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加强人权保障、加强司法公正五个方面,谈一下我的感悟和心得体会。
首先,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而法治的落实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只有当每一个公民都能正确理解法律,知道如何依法行事,才能真正支持和参与到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来。在学校教育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是十分重要的。同时,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也应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法治思维深入人心,将法治观念融入到国民的日常行为中去。
其次,依法行政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法治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合法、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增强政府合法性和公信力。加强依法行政,就要构建行政执行与法治之间的有效对接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还要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和素质培养,推进行政决策程序的法治化,为公民创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行政环境。
第三,在加强执法体系建设方面,我们需要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只有真正做到按照法律来办事,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乱作为就能够有效杜绝。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推动执法公正与效率相结合,既保障了人民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四,在加强人权保障方面,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将人权保障纳入法治建设的全过程中去。同时,要加强对权利的界定和保护,推进法治透明化。通过完善人权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权侵犯的打击力度,提高公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最后,加强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最大目标和要求。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的诉讼权利,确保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受到保护和尊重。同时,通过提高司法公正性,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树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总结起来,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建设的重要任务。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加强人权保障、加强司法公正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措施。我们要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提高法律运用能力,使法治思维深入人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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