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将散乱的思绪整理成一篇有逻辑性的文章。总结应该突出亮点和收获,不要只盯着问题和困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笔记编写技巧,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学习和研究。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一
我今天读了一篇关于钱学森的文章,这篇文章是记者采访钱学森的儿子钱永刚的一篇文章。
钱学森晚年有一次跟钱永刚聊天时说:“那个时候工作特别忙,压力也很大,就顾不上你了。”钱学森1955年10月回国,当年钱永刚7岁。“回国后我跟父亲在一起的时间很有限。”钱永刚说,小学六年中,一到四年级是走读,五、六年级住校;初中三年是走读,高中是住校。“父亲对我的教育,可以说是‘不教育’。从小到大,他对我的功课基本不管。”
我读完这篇文章才知道,原来闪亮的名誉下,还有这么心酸的历程。
钱永刚说,“人们对他的敬仰,除了对他成就的尊敬,就是对他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的一种赞叹,一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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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二
大家都说《沉沦》这篇文章很好,怀着崇敬、好奇,我阅读这本书,但读完之后,留给我的却是一点伤感,一点生气,还有一点迷茫。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位在日本留学的中国青年诗人。根据当时的情况,他的`条件很好,不仅可以吃饱穿暖,还可以学习,甚至可以出国留学。
但谁又能想到,这些让大多数中国青年羡慕的条件却让他一步一步沉沦。我不得不说他是一个无用的人,一个懦夫!、作为一个男子汉,却不能说到做到;作为一个华夏人,却不能为祖国争光。
显然在心里痛斥着那些沉迷酒色、庸俗不堪的东西,但他无法抗拒她们的诱惑,或者说自己是自己的幻想。
羡慕别人交际广泛,人缘好,而自己却不学着去做,还把别人当作眼中钉,认为别人对他这样做是故意的,甚至把这件事归罪于祖国最后跳海自杀。我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他是个少言寡语的人。我想他最不争气的一点就是把一切都归罪于国家,一遇到挫折,困难就说:祖国,什么时候你才富强啊?祖国啊,你快快坚强起来,这是你害我的!
如果大家都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负责,那国家怎么才能强大呢?有付出才能有收获,如果大家都来索取国家的,那国家往哪要呢?这个简单的道理必须为所有人知道,更不用说外国学生了。但是既然他知道这个事实,他更应该努力工作。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我们要为美好的家园努力!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三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结局如何并不重要,故事的主题是爱,雪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强烈,浓烈到可以摧毁一切,是因为爱,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珍珍爱她的母亲,爱她的外祖母,爱她的儿女。白狗雪玉之所以i如此忠诚,忠诚到可以抛弃一切,是因为爱,所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雪玉爱她的儿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冲动,冲动到可以起杀机,是因为爱,杜伯爱他的未婚妻小凤。这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爱,会有这个也是因为有爱。书背面的那句话: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有活说:因爱生恨,但同时,爱ye能融化掉恨,就像书中珍珍的女儿血杜鹃,雪玉的儿子侠客一样,侠客用生命去爱血杜鹃终将血杜鹃的很容化为爱,所以很在某种情况下也等于爱。
套用许崇的一句歌词:有些恨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只为了完成一个遗愿,还将付出几多鲜血。这句歌词也挺适用此情此情。
爱,终能战胜恨;爱,能照亮世界上所有黑暗的角落;爱,是世间最博大、最温暖的力量。
再看看书的封面,其实那只狼的毒眼里有一抹明亮的色彩,能抹掉眼睛里那深俊的黑暗,捂住狼的面孔。我发现,这只狼同样能协调的放到一张温驯柔和的脸上。
《天狼》这门属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实的狗性和光辉的人生,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也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山东威海乳山市乳山市徐家镇初级中学初二:徐彗渊。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四
在春天里读一本满是动植物的书,很是应景。纵使窗外还是冷雨霏霏,心中却早已是春江水暖,快绿怡红。
书是知识的载体,也是读书人的一面镜子。我喜欢《发现之旅》这本书,很大程度上因为我是个“复古控”。国家地理杂志对该书的评语是:“这本书实在很难让人(剪)刀下留情,它太美了,几乎每张素描画作都在低语诉说:‘将我剪下来,贴在墙上吧!’”而我家的墙上,早在看到这本书以前,就真的贴过类似的画作。那是一张上世纪50年代的苏联生物书中的植物块茎和球茎的插图,纸张经岁月淬染,泛出好看的黄色,植物的叶子则是隽永的青绿。这张图淘自淘宝的旧物小店,价格不高,更称不上是名作,但我却暗自欣赏,暗自得意。
前阵子方韩大战,牵扯出了小圈子里的文科生和理科生之争。理科生们高举科学大旗,批评文科生不懂常识和逻辑,文科生则经验至上,拒绝一味冷冰冰的推理、归纳和分析。我想,那些仿佛来自另外一个星球的理科生们,看着我这个文科生把他们的教学图谱煞有介事贴在墙上装点房间,恐怕也会大大的不解吧。那么,就请读一读《发现之旅》吧。通过这本小书,你会知道,原来科学和艺术,也有过那么热乎、那么亲密地手拉手齐头并进的时候——科学家对于自然界的探勘,需要艺术家之手的协助,为他们画下一张张精确而又不失美感的动植物素描;而这些素描作品,其后也在艺术领域大放异彩,成为独树一帜、得以传世的名画佳作。对了,当时的科学家其实还不算是科学家,而是“博物学家”,包揽着天文地理人伦历史等各个领域,那时候的文理学科之间,本就是暧昧不明的。
所以,本书涉及的自然史,固然可以从理科生的眼光,审视当时科学发展的脉络,仔细分辨画中动植物的科属种,研读它们的分布和习性,揣摩一番进化论的真谛。但对于文科生来说,也不妨信马由缰自己的思绪,行一趟关于艺术的“发现之旅”。各人各有方法咂摸出各自的滋味,而我的方法是,将画作和文中所涉及的画家生平结合起来看——要精确科学地还原事物本来的面目,这个大原则不能变,但毕竟这些画作还是画家们的个人作品,即便得不到百分之百的创作自由,他们的画作居然还能透出浓烈的个人风格!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五
下午时间难熬,竟看起了我的前半生,里面的贺函实在是优秀的男子,《名利场》里的都宾也是,长的可能差些,但家境优越,人有才华,职场得意,在国外生活,对生活有品质要求,车家具都要国外进口,吃东西吃日本菜,喝好酒,这样的人不是更能配上同样优秀的女子吗?而我连代购都不会。差远了。
《名利场》看完了,喜欢蓓基这样一个放荡女子,反面人物。一切都为了自己寻欢作乐,对丈夫对孩子薄情,在那时是有错的,招蜂引蝶,和下层人来往也是不体面的,所以她是生错了时代。若她能在现代社会,凭她的才干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可是在那个时代的英国,她靠自己的魅力得到勋爵的喜爱,为自己的丈夫谋取了总督职位,在丈夫生气离开自己后,她却只能讨好丈夫才能获得他的接济。
而艾米丽亚呢,又有什么本事?逆来顺受啊。在恢复过去的名流地位后,她也适应的很快,每天做些拜访宴会的无聊事情。蓓基是讨人喜欢的,说的话经常是丈夫怎么离开她,而她怎么疼爱的孩子这些鬼话,可难道她愿意说吗?还不是她知道别人愿意听这些才说的吗?包括对乔斯,也要说这些才能得到他的同情关爱。有什么办法,那个时代对女子就是这样要求的啊,女子从一而终,都宾不是还欣赏她这种美德吗?可十八年忠贞不渝的付出什么都没得到,艾米丽亚自己倒是得到一条忠心的狗,这样的女人难道不比蓓基更过分吗?最后还是蓓基揭穿了她的丈夫真实面目,让艾米丽亚和都宾最终在一起了。艾米利亚喜欢都宾的是什么呢?为人的品质,忠厚老实,对她家人的照顾,本人也有才华,会各种语言,会音乐,这样的男子在哪里找不到喜欢的女子呢?若有一天都宾失去了这些,他们还有爱情吗?同样都宾喜欢她的还不是她的美貌,善良,对孩子父亲的爱?这种爱情附加了太多东西了。看的实在不过瘾,作者本人不时出来发表议论,告诉我们人该怎么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不喜欢。还是逼着自己看完了。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六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遗忘到九霄云外。金钱、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远离尘嚣,寻找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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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七
寒假时,我读了一本震撼人心的书,它是由十八个小故事组成的,十八个故事中的每一个都富有哲理,令人回味无穷。书名叫《白狼》,读完这本书我心潮起伏,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伟大的母爱。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和邪恶的化身。但在沈石溪笔下的白狼却截然不同。在白狼一文中,波农丁和“我“等人为了捉住偷羊盖的大灰狼,捉住小狼做”人质”让母狼自己送上门来。母狼为了救小狼不顾危险不顾尊严,把自己涂上生石灰扮成狗的样子救走了小狼。文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波农丁胸有成竹地说只要有狼崽在,不怕母狼不上钩。白狼一文体现了伟大的'母爱。
动物也不可貌相。
书中有一篇文章,名叫和乌鸦做邻居,讲的是我和乌鸦从厮打到和谐的故事。开始我认为乌鸦是不吉利的鸟,并且长得很丑,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乌鸦是一种聪明而且有纪律的鸟。他救了我一命。而蓝鹊虽然漂亮,但内心并不善良。所以说:“人不可貌相,动物更是如此。不该随便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
《白狼》一书蕴含了人生的哲理,写出了动物们的心声和美丽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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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八
总觉得博物学是一门颇贵气的学问,非是要有些资本的贵族才玩的起,你总得带一队人马,跋山涉水,远离人类日常活动的区域,甚至要到地球的另外一头去收集常人所不曾见识过的矿石,树叶,动物标本。若不是有闲阶级,怕是没功夫也没时间去做的。
也因此,印象中的早期探索者们大抵都是和《基督山伯爵》中阿尔贝子爵一样的年纪尚轻还颇有些血性的子弟们,厌烦了伦敦巴黎里的灯红酒绿,跑到人迹罕至之处去猎奇。
在读这本《发现之旅》之前,很少听闻早期探索者的故事,更没有亲见过任何来自早期探险的自然史收藏,自然课本里有的是干巴巴的结论,连手绘或者标本图画都少见,更别提什么八卦轶闻了。我单知道达尔文在环游世界之后籍由鸭嘴兽这样的化石生物从而发现了进化论,却不晓得在这次著名的旅行中,达尔文还发现了珊瑚礁成型理论,以及,实际上无数的雀鸟和海龟们对进化论的贡献并不比鸭嘴兽要小多少。当然,和广大普通青年一样,达尔文也不是没有犯二的时候,至少赖斯先生告诉我们,达先生曾眼睁睁看着一只“小鸵鸟”被大卸八块了成盘中餐之后,才恍然大悟这正是自己百寻不着的“美洲小鸵”。
也正是籍着这本《发现之旅》,我才知道,原来收集标本曾经是穷小子致富的快速通道之一,只要你能带回新奇玩意来,总有不缺钱却不愿意冒险的贵族们买了去装饰门厅,彰显品味。不只是穷小子,女画家梅里安就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带着女儿跑去苏里南探索了一圈,带回了一批兼具艺术性和正确性的蝴蝶和蛾类画作。梅里安还颇具商业头脑给部分画作制作了不只一份原版,因此获利颇丰。这位老太太不只是一位艺术家,探险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此外,就17世纪的社会环境来说,在没有男人保护的情况下独闯新大陆,梅里安也算得上是女权运动的前锋人物了。
在一个不太温暖的春天的午后,我蜷在毯子里,读着17世纪以来那些颇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忽然有些热血沸腾,真想走出去,给儿时的标本簿续上几十几百页的收藏。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九
处心积虑的谋害,到最后只是因为那句话“我就是看他不爽”。很朴实很纯粹的一句话,看得我背后一凛,但栩栩如生。曾经我也充当过被人嫉妒,被人视为眼中钉的感受。那时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何一个跟我八杆子打不着的人竟然能把我的所谓丑闻编织得栩栩如生。我尝试过反思自己是够得罪过她们,但后来朋友告诉我,人的恶意跟你对她友好与否无关,而只跟那个人自身的扭曲想法有关。有一些人,生来便认为自己是宇宙中心,无法接受世界的多样化,遇到比她们幸运、幸福、优秀的人便无端开始造谣、诽谤、攻击。好像吃不到葡萄的狐狸,不仅骂骂咧咧地说葡萄酸,还会憋着劲儿把葡萄架子给砸了。
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还有许多人,他们的恶意发源自无缘无故的扭曲逻辑。他们终其一生都不会明白:
幸福不是别人过得差了,你才感到幸福。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
这本书是刘学林继《天狼》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动物小说,习作。作品以平实细腻的语言讲艺术品了两匹忠勇的流浪狗与狗,与狼,与人之间的曲折跌宕的动人故事,惊险中不乏温情。
繁华的都市,辽阔的草原,深远的群山,总有一白一黑两匹狗的身影,白的叫小白,是只西摩犬,黑的叫黑朵,是匹牧羊犬。在这里,它们自由流浪,围捕野兔,为了狗同伴,勇敢地向狼交锋。
而黑朵为了主人,第三次咬了人,可主人不但不认黑朵,还骂黑朵是一匹野狗,黑朵的小主人认出了黑朵,可黑朵的主人却不让自己的女儿认黑朵。可她心里又很感激黑朵。
之后,又讲了小白为主人勇斗绑匪,加黑朵又执意去冲一个有桦,又有匕首的绑匪,小白带主人丁丁逃了出去,可绑匪把黑朵伤了,最终黑朵因重伤离世。小白也殉情,两匹狗用生命演绎了永恒的忠诚,丁丁的父母为小白,黑朵建了个墓,墓碑上刻着:小白大黑,你们是我们最好好的朋友,愿你们的灵魂,随风而起,乘坐白云,飘上天堂!
看了这本书,我心里不禁对黑朵小白升起了佩服之情。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一
《史记》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元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有些刺客是不仅仗义疏财、劫富济贫,而且对君子赤胆忠心,像有些为了自己的国家去行刺君王,是冒着生命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处死,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在《史记》里,我认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不从浊流的屈原。
读了《史记》后我才明白,原来在古代所谓的品行不正也大多都仅仅是行不正而品正,他们一心只为王,他们如果没有那品不正的王,一定是英雄,这让我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个决策者的重要性。包括屈原等人在内,都是因为社会腐败、堕落的现象,导致有些人只想着个人利益,才会让那些真正为国家着想的忠臣落到悲惨的下场,也许在古代,皇权才是最重要的吧。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二
《有的人》是我国的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先生逝世13周年而创造的,诗抒发的思想—爱憎之情,不仅是臧克家,而是两个阶级,歌颂了正文义,打击了邪恶。
诗中我最喜欢“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因为当读到这句诗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横眉冷对千夫子,俯首甘为孺子牛。”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懒的连一片纸也不想捡,现在我觉得我们要爱护环境,做不了人民的老黄牛,也要做班里忠心的老黄牛。我还喜欢“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因为读这句诗时,我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我好象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是啊!鲁迅先生一生为人民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而我呢?我一天连班上的卫生也不打扫,能不扫,就不扫,现在我觉的我应该认真地打扫卫生。
“孔子之前,无数孔子,孔子之后,一无孔子”,鲁迅之前,一无鲁迅,鲁迅之后,无数鲁迅,鲁迅先生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人民,虽然他时常受到迫害,可他还是坚持写作,揭露了反动派的丑恶嘴脸,让人民沉觉醒。我们要做一个像鲁迅一样的人。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三
读完鲁迅的《伤逝》心中充满了惋惜、悲凉与愤怒。小说以涓生与子君从恋爱、结合到最后的离异,这不到一年时间中,两人之间感情的微妙变化为内容。向我们展现主人翁追求爱情的历程,而最终的结局无疑是可悲的。
涓生与子君的爱情或许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有结果。涓生从一开始对爱情充满激情,到后来的淡漠与残酷,直至亲手将子君推向死亡。子君为爱情坚定、奋不顾身,而最终也为爱情将其埋葬。子君与涓生敢于向封建传统挑战,他们是勇敢的、无畏的。尤其是子君。他们一同构筑理想中的家园,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面对窘迫的生活,涓生的抱怨油然而生。而这背后,正是由于子君经济上的不独立。没有经济基础,在爱情中便没有了发言权,即使有也微乎极微。子君由一个勇敢独立的女性,在生活的蹂躏下,变为一个怯弱的、传统的家庭主妇。涓生喜欢的则是与之有共同理想、共同追求的子君,而非结合后这样的子君。这样的子君是涓生无法容忍的,当然这也是二者分裂的原因之一。同时涓生强调“爱情必须实时更新、创造”,的确,爱情也有保鲜期。涓生与子君结合后的生活,平淡而枯燥,没有恋爱时的激情与新鲜感。涓生感到厌倦,加之生活上的拮据,加速两人爱情走向灭亡。
涓生与子君的爱情悲剧,让我们感悟到现实的残酷,人生的无奈,与人性的怯弱。女人对于爱情往往比男人更加坚决,坚决到盲目。愿为爱情舍弃一切,而最终的结局大多是可悲的。在爱情中,女人往往是情感大于理智,而男人则相反。尤其是结婚后的女人,抛弃自己的理想、追求,投身于家庭琐事,相夫教子。经济上不独立,在生活中大多没有发言权和自主权。对于男人,事业抱负往往比爱情更重要。一旦发现爱情成为自己的累赘,可理智的选择抛弃。
人需要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童话,我们也不会成为王子或是公主。不可为爱情而舍弃一切,尤其是亲情。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将爱情转化为亲情,让爱人成为亲人,这样爱情才能永恒。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四
“未知生,焉知死?”
这句话在中国古今醒世恒言榜应该是可以列第一的。前一句也妙: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孔子似乎一向不太谈生死,也不喜议鬼神,就这一点,值得人敬佩:不装,也没有灌鸡汤的癖好。孔子说的“未知”是确实的,与他在《为政》说的“不知为不知”观点一致。
生死两门,是所有人的来和去,也是所有人的未知和惧怕。任凭智者哲人白发搔断,生死仍然是世间极大奥秘。实则是因为生命的生发和终结根本不掌握在人手中,人又如何能够真正明白呢?可,为什么又一定要弄明白呢?人活一世,明白的道理和所得的丰盛不一定成正比;往往态度决定生活的品质。
未知生,焉知死–认真明白地活才是要务。
“若由也,不得其死然。”
由,仲由,字子路,曾任卫国蒲邑之宰(县长)。《史记》载“子路性鄙,好勇力,志抗直,冠雄鸡,佩猳豚,陵暴孔子”,活脱脱一副草莽形象。虽后来被孔子以礼收服,也不改其率直勇猛本色。
这样一个敢想敢做,有义有情的子路,他的结局却非常悲壮。
祸起卫国内乱。蒉聩,孔悝得势之际,子路一小邑宰,因“食其食者不避其难”,遂逆流而行,以一己之力挑战叛乱者。子路英勇力战,但关键时分,他的冠缨被击断。于是令现代的我们费解的一幕发生了:子路停下兵戈,对攻者言:“君子死而冠不免”,让他们给他时间戴好冠缨。子路“遂结缨而死”,被剁成肉酱。【注3】孔子曾语:“若由也,不得其死然”,不想一语成谶。
我非常喜欢子路,可能因为他的性格最接近现代人;也可能是他面对死亡的庄重与他个性里的憨直之间的反差吸引了我;更可能是子路这样纯粹的舍身取义带来的撼动。这两天一直想着他最后的画面:重兵围剿,子路手扶歪斜发冠慢慢放下兵器,然,未及他触及冠缨,竟已万箭穿心。
悲哉,子路!壮哉,子路!
【注1:一个千乘之国的兵力大约15万。想当初北伐的国民革命军也就10万左右】。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五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四个无,根本在“无我”。无我,所以不以己意为论断,不以所持为固正,不以所失为亏损。
可是要做到真正的“无我”何其困难,因其实在是与人的自我本性相悖,你看那初生婴孩,哪一声的嚎哭不是为了自己?曾经的我,为了改掉在公司部门开会,或者和同事工作时总以“i”(“我”)开头说话的习惯,花了大概一年的时间,常常提醒自己要把那千方百计冒出头的“我”给摁下去。
仔细琢磨,孔子的“无我”和圣经里说的“清心”有点异曲同工:绝非妄自菲薄,而是明白天地苍黄,乾坤上下,人实在渺如尘沙,所以谦卑,所以不敢有“我”。
子云:‘吾不试,故艺’。
“试”,杨伯峻的《论语译注》解为“用”,而在南怀瑾的《论语别裁》中则意为“考试”。不过,两种解释都不影响孔子这句话的精妙,而窃以为妙就妙在“故”字上。一个“故”,带出因果,道明孔子对学业修养的态度:学,但非为所用而学。
可,学非所用,那又是为什么呢?我想应该是为了体会学有所得的满足和学有所不得的好奇。这才是“学”的有趣和吸引所在。纵观历史上的大家才子,多可称为“不务正业者”,比如李后主,比如宋徽宗。
回想自己几十年人生,但凡为了“所用”而学的,无不痛苦如嚼蜡。明明展书于桌前,却如面绝壁而枯坐,生无可恋。可如若是自己真正喜欢的,每次学习则如与心上人约会,跃跃然,为之废寝忘食,为之颠倒神魂也是情愿的。若是所学也有所用,人生一大幸事!
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
古之丧服分5个等次: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緦麻;按逝者与居丧者的关系亲疏来分。斩衰最重,齐衰次之。有意思的是,妻为夫服丧,服斩衰;而夫为妻,则是齐衰。这个估计也应该是女权主义者不能不争一下的。
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
这一句,很多不同解释,其意可深可浅。我个人理解,此句关键在“未”字。很多事情,不是做不到,而是未到要努力的心境或时候。好像和一个人谈了7,8年的恋爱,你都以为对方是不婚族。结果分手才一年多,对方已经要做爸爸。他不是不结婚,只是未爱你到此生非你莫属。
多余之言:
请允许我分享一篇让我目瞪口呆,啼笑皆非的关于“唐棣之华”的文章:《论语·唐棣之华》探解,刊于“儒藏”官网。
摘录两段于此,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现从另一角度解释‘唐棣之华’字面直解。唐:就是指尧帝,帝尧也称陶唐氏,史称唐尧。故知唐就是指帝尧。是中国最早有记录可查的真正能为人民着想,也是最受人民尊敬最受孔子崇拜的圣贤君子。棣:就是附属于同根同系蔓延生命而万古不息的意思。华:就是精华、英华,表示最好最美。华也有花的含义,花也是美的意思,其实花就是植枝的精华。所以“唐棣之华”指的就是从帝尧同一根系蔓延而成的华夏民族文化的精华。“唐棣之华”也是理想之花,是生命不息的象征,是延续了五千年仍盛开不衰的华夏民族传统精神的代名词。”
再,“孔子的政治观点是十分显明的,反对分裂,拥护统一,热爱周文王对人民施行仁政的礼治制度,故而一再呼吁诸侯要“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矣”。要求诸侯克制自己的行为,恢复周文王制定的礼治制度并重新统一中国的要求,以期达到天下大同的目的。明白了这一点,在读《论语》的时候,就会感到整部《四书》有血有肉,爱国热忱十分强烈。可惜朱熹先生未能看到《论语》的实质内容,未能看到《论语》所具有的政治性,未能看到孔子的政治观点,甚至未能看到孔子的爱国主义,这就无异抽去了整部《四书》的脊梁骨。所以通过朱熹对《四书》的注释,把《四书》糟蹋得不成样子,无血无肉,一潭死水,面目全非。把一部庄严活泼的《四书》变成一部无味的《死书》。
呜呼!这就是朱熹蓄意篡改《四书》,卖身投靠封建统治的罪证。而“唐棣之华”恰恰就是辨别真伪虚假的照妖镜、试金石。”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六
雷锋是个节约的人,哪怕只浪费了一点也会特别心疼。为了能充分利用每一件物品,雷锋自己动手定了一只木箱子,你能从里面找到螺丝钉、牙膏皮、破手套、废铁丝……可以说他是个“百宝箱”,里面的东西都是雷锋捡来的,或是坏了又不舍得扔的。每当工作或者生活中缺少了哪样东西,他都先到“百宝箱”里去翻找一番,找到合适的替代品。当汽车零件缺少了螺丝时“百宝箱”里有当擦车不能再用时,“百宝箱”里有……牙膏皮、废铁丝,雷锋就收集起来卖废品,得来的钱他也都交给部队。
他还是个乐于助人的人。有一次,雷锋在雨中发现一位妇女带着俩孩子在向前挪动。雷锋去帮妇女抱孩子,一路和妇女聊家长里短,帮着妇女,安慰妇女,把她们送到了家。
这样的事现在也很多,近几个月,一位阿里巴巴的员工——吴菊萍用手接住了从十楼坠落的小女孩,保住了小女孩的性命,她自己的手却骨折了。
我觉得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我们要学习雷锋,争做了于助人的好同志。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七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私塾,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飘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凌的辱夹杂着悲愤的情绪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那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是一个代表,世上就以前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是重生的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就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的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了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正因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再加上遭遇与自己甚是相似,就立刻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是思想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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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八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读后感范本,让您快速写好读后感。本栏目包含中外名著读后感范文以及最新的优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但此书之意义,我理解,却并不在于它是开了纪传体的头。相反,它的意义在哪儿?我看,倒是在于它不是一部以朝代为断限,干巴巴罗列帝王将相,孳孳于一姓兴亡的狭义史书,像晚于它又模仿它的其他二十多部现在称为“正史”的书。我欣赏它,是因为它视野开阔,胸襟博大,早于它的事,它做了总结;晚于它的事,它开了头。它是一部上起轩辕,下迄孝武,“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的“大历史”。当时的“古代史”、“近代史”和“当代史”,它都讲到了。特别是他叙事生动,笔端熔铸感情,让人读着不枯燥,而且越想越有意思。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是我收获不小呀。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的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俸禄二千石的官,家里没有多少多余的财物,始终不谈购置家产的事,深得官兵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善射天赋,他的子孙和他人李广学射箭,但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以射箭来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能身先士卒。行军遇到缺水断食之时,见水,见食,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吃遍,他不尝饭食。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甘愿为他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追,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是可惜中的可惜。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九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雷锋日记》这本书,书中真实地记载了雷锋生平的一点一滴。
雷锋在未满7岁时就成了孤儿,是被六奶奶收养了,在小时候,他想过和解放军一起走,可因年纪小了而未能如愿。解放后,他当过工人,做过交通员,后来又参了军。
雷锋叔叔是一个十分善良,乐于助人的人,而且他非常喜欢读书。他常常帮助战友补习知识,替战友小周往其家中寄钱,为战友缝补衣服。人们曾说他“出差一千里好事一火车“他还曾为丢了车票的妇女买了车票。在他的日记中曾写到“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雷锋叔叔这样要求自己,他做到了!直至生命终止的那一刻。
可是,雷锋叔叔在指挥一次倒车中不幸被一根晾衣服的大木桩击中,为祖国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当时他年仅21岁。
我们要学习雷锋叔叔那“螺丝钉”般的精神,在学习上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我们要向他学习,严于律己,乐于助人,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二十
历史是一面镜子,观照祖国璀璨的古代礼貌,学好历史,擦亮智慧的眼睛,我们永远不迷蒙。今年暑假就好好地看了一回《史记》。
《史记》整理和保存了从五帝传说到西汉中叶三千多年的历史资料,全面而系统地记叙了我国这一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多方面的发展历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着,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它塑造了超多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形象,有荒淫残暴的商纣王,有礼贤下士的齐桓公,有大义灭亲的陈桓公,有卧薪尝胆的勾践,有机智勇敢的甘罗,有公正无私的石奢,有奉公守法的公仪休……都有十分深刻教育好处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久久沉浸在精彩的故事情节中。
《史记》作者司马迁为写此书经受的磨难同样也打动了我。司马迁以前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宫刑对司马迁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这不仅仅催残了他的肉体,而且在精神上给了他极大的打击。开头他简直感到痛不欲生,然而,当他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使命犹在,他不能轻易毁灭自己的生命,多少个寒暑过去了,司马迁殚精竭虑,耗尽心血,最后完成了《史记》这部资料浩繁的巨着。
从司马迁写《史记》中使我体会到:要取得好成绩,是不容易的,要有所成就,更不是轻而易举的,务必付出艰苦的。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史记》。那里记载了皇帝到汉武帝这三千余年间多的历史。我想看看我们国家的历史是怎样的,于是就翻开了这本书。
帝王篇里《尧舜禅让》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故事,我给你讲讲吧!五帝中的帝喾有两个儿子,挚和放勋。帝喾死后,吧皇位传给了挚,挚在主政期间没有什么所为。挚死后,放勋继承了皇位,这就是尧帝。尧帝虽然出身富贵,但是他不像别的富家子弟那样有很多毛病,他把国家理治的很好。尧帝选取继承人的时候,没有传给儿子丹朱,而是传给了舜。尧不是不想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丹朱实在不成材。尧帝为了陶冶他的性情,发明了一种智力游戏——围棋,传授给他,期望他能修身养性。但丹朱还是原先的丹朱,没有变,围棋却流传了下来。话说回来,这个舜到底是什么人呢?舜的年少经历既复杂又悲惨。但他一向为人好,十分孝顺。大臣们推荐尧的儿子丹朱为皇上,尧帝说:“丹朱虽是我的儿子,但是他性格恶劣,我不会给他机会的。其他的,不管什么样的人,只要是有品的才能,都能够推荐!”大臣们推荐舜,但是尧帝还有点犹豫,就亲自验证了一下。经过重重考验,舜的做法让尧赞不绝口。封为部落首领,就是舜帝。舜从此代替尧帝。舜大胆的任用贤才治理国家,整个民族变的兴旺发达,之后,舜仿效尧帝,没有把皇位给自己的儿子商钧,让给了具有美德的禹。禹死后,他的儿子启继承了皇位,建立了夏朝,禅让制度从此消亡了。
《史记》中还有许多著名的故事,大家必须要去看看,多了解一下中国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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